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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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篇:说理式处罚文书

说理式处罚文书模板

说理式处罚文书模板 (2009-03-31 22:48:35) 转载标签: 杂谈

说理式处罚文书模板 广安区卫生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区卫医罚[2007]001号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2007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

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

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07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07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2007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07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2007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3、2007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4、2007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5、2007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6、2007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7、2007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8、2007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

1、

2、

3、4,反映了2007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以上证据材料6,说明了当事人施某对2007年1月4日现场检查的情况予以认可以及当事人自述无法提供诊疗活动的全部经营收支状况,并自认本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04年至今一直在家给人看病;

以上证据材料

7、8,说明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收费本予以解封,并制作并确认了复印件3份,说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全部经营收支账册。

2007年1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施光荣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07年1月23日,施某来本局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提出如下理由:

1、本人行医40余年,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今年身体不好,一年只看了6个病人,与不符合资格的游医要区别对待;

2、从今以后坚决不看病,在家安度晚年,请宽大处理。2007年1月26日,本局对施某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施某已立即停止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本局认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而施某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案件发生后,施某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之规定,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情形,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而施某提出的第1条申辩理由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本局不予采纳。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责令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期限和方式: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某市支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执法单位代码:------。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卫生局或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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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文书

交通行政处罚:超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调查经过及违法事实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周XX,身份证号:34210119790806XXXX,住址为皖XX市颍州区九龙镇,运输车辆牌号为皖KE1XXX,车籍地为皖XX市汽车运输集团XX客运有限公司,车型为安凯客车。经营许可证号:34000011XX,座位数为59座,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线路牌:XX至瑞安(由A6207变更)。

2013年08月12日08时45分,当事人周XX驾驶皖XX市汽车运输集团XX客运有限公司车辆皖KE1XXX安凯客车,当时车内载客20多名乘客,乘客分别从X县老集、高塘、杨桥上车,乘客分别到柳市、温州、瑞安下车。乘客讲经常乘坐该车,每人车费160元整,有车费的已收,有的未收车费,途径X县八十里店交警公路巡逻中队检查站时,因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经查证,皖XX市汽车运输集团XX客运有限公司车辆皖KE1XXX安凯客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发当日,当事人周XX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当时车内载客20多名乘客,乘客分别从X县老集、高塘、杨桥上车,乘客分别到柳市、温州、瑞安下车。乘客讲经常乘坐该车,每人车费160元整,有车费的已收,有的未收车费。因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

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2013年08月12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现场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周XX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乘客的起讫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XXX至温州瑞安线路等现场情况。

证据二,2013年08月12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勘验检查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周XX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车内有70多张名片,便于乘客经常乘坐该车。名片内容:经营线路、车号、联系电话、联系人、途径地、发车时间等名片内容情况。

证据三,2013年08月12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视听资料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周XX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乘客的起讫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XXX至温州瑞安线路等现场情况。

证据四,2013年08月12日,运政执法人员对乘客刘某、胡某所做的乘客证言两份。证明该两名乘客坐皖KE1XXX安凯客车的起讫地、运费、等情况。

证据五,2013年08月19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的对当事人刘永军(车主)询问笔录4张,证明其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搭载乘客的起讫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XXX至温州瑞

安线路等情况。

2013年08月19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的对当事人周XX询问笔录5张,证明其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搭载乘客的起讫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XXX至温州瑞安线路等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周XX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皖KE1XXx安凯客车道路运输证(正副)复印件1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书1份,证明皖KE1XXX安凯客车属于营运车辆、XX至瑞安线路等基本情况。

证据七,2103年8月23日下午16:33:44我所执法人员李X、任X通过QQ聊天向XX市汽车运输集团XX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科微机员(05XX-256XXX噯笑T寶貝)要求提供皖KE1XXX安凯客车,长期停靠在谭棚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图片。当事人周XX驾驶皖KE1XXX安凯客车长期停靠在谭棚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图片4张,第1张查看日期2013.8.

12、第2张查看日期2013.8.

15、第3张查看日期2013.8.

19、第4张查看日期2013.8.12是车主于2013年9月10日带来的,证明该车长期从事XXX至温州瑞安线路等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周XX驾驶皖XX市汽车运输集团XX客运有限公司车辆皖KE1XXX安凯客车,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

(四)项的规定。

推荐第3篇:浅谈说理式执法

浅谈“说理式”执法

安徽省池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姜宏年

近几年来,说理式执法这个热词在很多行政执法领域被叫响。今年,在全省文化市场座谈会上,安徽省文化厅市场局也明确提出,在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逐步实行说理式执法。究竟说理式执法是一种什么方式的执法,与我们现在从事的日常行政执法有什么样的差别,说理式执法究竟怎样操作,其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从规范工作方式的角度谈谈说理式执法的涵义、功能、操作模式和说理式执法的法律文书制作。

一、说理式执法的涵义

1、涵义说明。说理式执法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必须自始至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

说理式执法其实是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题中应有之意,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操作模式。以《行政处罚法》为例,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方面,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方面,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行政处罚应该合情入理方面,该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把执法模式特定为“说理式”,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便于更好地进行执法操作,同时,对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管理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2、来由。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已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的理念正逐步深入,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或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程序违法,不履行告知义务,行政处理(处罚)文书不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侵犯相对人知情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有以言代法,执法根本不按法规来,更没有记载执法行为的案卷;而因不能说明理由或根本没有说明理由,使行政相对人产生对抗情绪,进而威胁社会稳定的案例亦非鲜见。如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及理性化,强化权力自我约束,通过社会监督制约权力滥用,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可接受性,尽可能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对抗情绪,说理式执法不失为一种选择。

二、说理式执法的功能

概而言之,说理式执法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的可接受性,构建和谐管理模式的需要,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需要,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的必须。

1.增强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说理式执法充分地体现了现代行政“以理服人”的特点。通过全程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可以尽可能地说服行政相对人,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对抗情绪,使其自觉地接受并履行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的义务,从而提高行政效能。“全程以理服人,减少对抗情绪,提高行政效能”。阐明了说理式执法的意义。

2.增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自由和人权发展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寻求程序保障的历史。通过程序法律制度尤其是通过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对个人实现法律保护,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行政行为法制化,行政违法要追究,正当权益应保护”。构成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框架。现代法治国家必然要求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全面保护,而说理式执法正是通过全程说理以体现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性保护的。近年来一些国家的《行政程序法》已将说理列为行政主体的程序性义务或职责,这既便于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机关的“说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做出判断,也便于其根据行政机关的“说理”考虑是否进一步提出申诉,因此这其实就从权利救济的程序性角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合法权益保护,并进而减少了一些无谓的争讼。

3.增强行政主体对行政权力的自律。“法治实践表明,对公民权利与自由危害最大的莫过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而“说明理由的首要作用是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说明理由迫使行政机关事先充分考虑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且确保其充分”。说理式执法强调全程说理,从而使行政主体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审慎,必须自我约束,必须以“说理”证明决定并非出于恣意和专断。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清楚明确,自由裁量合情入理,执法全程案卷备查。构成了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约束。因此,说理式执法既可最大限度地满足行政相对人对程序正义的心理需求,使其相信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并自觉接受该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通过全程的主动说理也实现了公正、准确、严格执法的目的。

4.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稳定如何“选择”?传统的强制力模式正逐渐被以民众参与为前提的妥协性机制所取代。说理式执法中的说理机制,就是通过让行政相对人参与,以营造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的良好氛围。行政主体的说理与行政相对人的抗辩,正在“以理”二字;双方最终达成妥协,也正基于一个“理”字,因此真正降低了利益冲突,达到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行政目的。“社会管理要创新,说理执法是需要,增进和谐是要求,维护稳定是目标”。阐明了说理式执法在创新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三、说理式执法的模式

各种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联结点,它既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终结,又是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利的起点,因而说理式执法不可小视。说理式执法必须包括将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事理”、“法理”、“情理”说清楚,将法律文书的“文理”理顺这四个方面。

1、说清“事理”。所谓说清“事理”就是说清“案件事实”。案件事实是定案的根据。行政处理(处罚)的事实,是指与案件的结果有关联并有相关证据佐证的那些事实。要围绕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列举证据,并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加以说明,从而推导出案件违法事实,使阐明的事实具有说服力。同时要求案件事实表述应尊重调查结果、尊重事实,切忌主观武断,更忌夹杂个人好恶。

2、说明“法理”。所谓说明法理就是要准确说明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行为的规定。即法律适用的理由要充分表述,凡分析的角度、分析的内容、分析的结论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要言出法随,不能随心所欲,要在对案情的具体分析中准确地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同时还要详细引用所依据法律禁则和罚则的法条原文。

3、说透“情理”。所谓说透情理,就是要把行政相对人申辩和陈述的发生违法事实的情由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考量依据的理由。要说透情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情理”的内涵。情理一般认为是道德层面的东西,是公序良俗的内容。有的文章认为:说情理主要是根据公序良俗判断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是非曲直,并以此佐证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应该说,如果这种“情理”与法规规定是一致的故然可以“说”,不一致时就不能“说”了。这里所说的“情理”,主要是行政相对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情由,是考虑违法者主观恶意程度、裁量处罚轻重的参考依据。二是情理与法理的关系。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时情理与法理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这时就只能根据法理行事。比如说:未成年人到网吧学习网络知识,查阅资料,论情理完全符合,论法理却是完全不合规定。这种行为是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应该受到严厉处罚的行为,只不过与一般故意接纳未年人时比,经营者的主观恶性程度好一些罢了。再比如,农村的大爷大娘从几十里外挑着小菜到城里禁止摆摊的道路上叫卖,完全合乎情理,但却不合乎法理,是应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这时候就只能讲法理而不应该讲“情理”。至于如何执法那是策略问题,关键是禁止违法违规行为。所以说,法理是处罚的依据,情理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的角度看,都只能是参考。三是禁则违则与罚则的关系。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许多法律法规禁则多违则多,罚则却不具体甚至没有。这时候就不能根据禁则违则论处罚,而只能根据罚则进行处罚。比如公众场所禁止吸烟,就是一条禁则,但并没有哪类法规规定对公众场所吸烟进行处罚。既没有规定对吸烟者如何处罚,也没有规定对场所主人进行处罚。所以,对公众场所吸烟的行为不能进行处罚。至于禁止的行为该受到处罚而没有进行处罚,是立法范畴的问题,不是执法考虑的范围。四是自由裁量权问题。这是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经常的大量的问题,也是多数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没有明确标准的问题。(再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例,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未实名登记有时候是一回事,即既是未成年人同时又是未实名登记,《互联网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标准都是1.5万以下,文化部门在处罚接纳未成年人时依据统一条例裁量处罚标准,公安部门却没有统一的裁量标准,接纳一个人和接纳多个人往往是一个处罚标准)。事实上,有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条例》、《细则》,力求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兼顾了社会公平。但在同一类违法行为几个部门都有管辖权进行行政处罚时,就表现出了处罚额度的差异性。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同一执法部门对同一类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要有统一的裁量标准。这也是“说透情理”的需要。

4、说通“文理”。说通文理是对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要求,是说理式执法的关键环节。说理式执法文书不仅是说理式执法整个过程的记述,更是用法言法语对案件事实、违则罚则、最后裁量的处罚额度的记载。说理式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详尽解释和说明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要把法律的规定同行政相对人的具体违法事实、情节及后果结合起来,针对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进行论证,是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内在要求。论证要全面、正确: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执法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要充分阐述采信与否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在违法金额、主观过错、证据等问题上提出的申辩或异议,要解释清楚采纳与否的理由。解释和说明清楚最终确定该处罚幅度的理由,以体现“过罚相当”。基本要求是:说事清,说法准,说理透,说文通,逻辑严密,文从语顺,合法依规,格式规整。

四、说理式执法的要求

1.改变行政机关“管理者”为“官”的理念,树立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传统行政法以“管理”为核心,管理者为“官”的理念和官说人听而不是法定人从的理念已不适应现代行政法治之要求。管理者执行的是法而不是个人权势。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改变过去人们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而向契约化方向发展,要求‘人民至上’原则代替‘国王至上’原则,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法律至上’,树立非人格化的法律至高无上地位和政府守法的观念,从而要求改变过去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政府处于某种优越地位,这种优越地位和享有的特殊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惟其如此,还应赋予它特殊的义务,受到法律特别的限制。

2.说理式执法的核心在执法,要求在说理。执法的刚性要求是执法的本质属性,有违则必须说明,有罚则必须到位。要求说理不是讲情面、讲交情、讲照顾,更不是商量着执法,而是通过讲清“三理”的方法加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目的在于更好地执法。说理式执法的可接受性功能及其以理服人的特点,适应了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点,必然要求行政机关改变“管理者”之“官”念,树立契约政府下的服务理念及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说理式执法更加强调行政责任。责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核心内涵。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职能的组成部门,应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追究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主体及个人的责任。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制度来加强对全程说理式执法的监督,并对未按要求进行全程说理而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主体和当事人严格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以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说理式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采用,也易于被社会接受。但如何更好地实行,还有待广泛实践,更好地发挥说理式执法的社会效益。

推荐第4篇:某工商局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情况汇报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依法行政

——XX工商局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情况汇报

省局两反处:

工商机关履行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与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质量的高低有着直接的联系。2010年以来,XX工商系统把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来抓,通过一年多的推广实践,全州工商系统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增强,执法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现将全州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是衡量一个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标志。“两费”停收后,为适应基层工作的转型,我局确立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办案指导思想,建立以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为核心的执法评价体系,使执法办案工作成为促进监管到位、服务发展大局的主要职能手段。而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正是规范办案行为,防范办案风险、提升办

1 案水平,促进监管到位的一项举措,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商机关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

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一是使全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研究法、运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氛围更加浓厚,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改变了过去对被处罚当事人只会说不行,而不会说为什么不行的状况,并以强有力的说理说法,使被处罚当事人口服心服;二是使执法人员从过去一般性泛泛学法转变到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各类法律法规,让被处罚的当事人理解和信服,使其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三是适用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明显趋于合理,绝大多数被处罚当事人能够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改变了以往当事人存在抵触情绪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我局在2009年底下发了《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实践中,我局从4个方面来保证说理式文书工作的落实到位。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证据

2 的证明力、在处罚结论上表明适用法律的合理性、在内容上体现说理性,在处罚裁量理由上体现合理性,让当事人看后能明白自己所从事的活动为什么违法,该违法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它要求办案人员应具备综合能力、判断能力、说理能力、写作能力等。推行此项工作,对我们每一个办案人员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为了让每一人办案人员能及时理解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的目的和意义,2010年2月,借全系统召开法制工作会议之机,由州局法制科对州局办案科室负责人和13个县市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随后由各县市局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打消基层执法人员对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存有的顾虑,摒弃旧观念,敢于新实践。培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说理式文书的作用、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要求以及如何制作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基本格式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对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的信心。

(二)统一格式、撰写规范。年初州局法制科从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报等资料中刊登的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选取了无照经营、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商业贿赂、商标侵权等九个方面的范文制作成范本,下发到县市局供执法人员借鉴参考。在州局开发的XX工商系统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学习交流栏目开辟说理式处罚文书写作交

3 流园地,同时范本也挂在此栏目。示范文本的应用,统一了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制作的格式,解决了执法人员制作处罚决定书时不会说理、说不到理的难题,撰写规范了,说理到位了。

(三)措施有力,工作顺利。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确保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真正得以落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我局将使用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情况纳入2010年度执法评议考核范围,同时作为州局“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标准之一。州局一是实行严格的考评制度,实行“月上报、月评查、季通报”。每个县市局及州局办案科室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州局法制科,州局法制科按照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对每一份处罚决定书考评打分,每个季度对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制作情况在业务协同信息平台阳光政务栏目进行通报,对说理式处罚决定书中案件来源、事实叙述、证据归责、自由裁量理由、说理阐述等说理要素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纠正。2010年1-10月,全系统上报州局法制科备案考核的987份处罚决定书,经考核,基本上都按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要求制作。二是制定自由裁量标准,为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推行奠定基础。说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依据、理由进行详尽的阐述。2010年我局制定了《XX工商行政管理局细化行政处罚自由

4 裁量权工作方案》,出台了《XX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标准从违反公司登记管理、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140个小项制定了3至4个档次的裁量标准,以便执法人员依标准针对违法情节适用,力求做到过罚相当。三是与案件回访相结合。我局坚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对违法行为人不是一罚了之。对已办理完毕的案件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办案机构、法制机构、监察室对查处的案件采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相对人及时跟踪回访,指导和帮助相对人整改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四是办案机构所查办的案件均录入OA系统,每一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均在监督之下,确保基层办案机构在调查取证、法理分析、夯实案件基础的前提下做好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推行工作。

(四)执法规范、成效显现。经过半年多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的实践,我局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锻炼了执法队伍,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培养了执法人员的证据适用和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同时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执法人员现在认识到说理式处罚文书不仅不是套在自己头上的紧箍咒,不是自找麻烦的多余之举,而是自我提高的促进剂,是

5 工商机关提高执法满意度的有力武器。二是减少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说理式处罚文书能够增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当事人的沟通,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2011年,州局查处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76件,罚没款2555344.56元。全州工商系统查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010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150 件,其中简易程序处罚案件5438件,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712 件,罚没款11413428.9元。当事人提出复议的案件5件,由于使用说理式处罚文书,案件的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自由裁量适当,经复议机构复议维持4件。复议机构运用行政复议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1件。无不复行政处罚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较往年有了提高。三是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由于过去办案不需要说理,怎么取证、取什么证、如何使用证据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证据环节缺失或者与案情无关的证据在案卷中经常出现,案件质量的内在要求得不到保障,更经不起严密的推敲。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以来,全系统查办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调查取证更准确,案件的处罚、定性更加公正了。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既是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落实监管与发展、与服务统一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执法干部队伍

6 建设提出的全新要求,要达到推行的真正目的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一定程度上需要我们长期的探索、总结。我们相信,随着我局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必将实现公正执法、合理执法、和谐执法的目标,执法水平一定能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5篇:关于说理式文书M

说理式文书

一、什么是说理式文书

(一)从文书的制作要求上看:说理式文书和传统的法律文书存在很大的不同(议论文变成记叙文、说明文)将以严肃、客观、权威、规范、准确为特点的法律文书变为叙事、论理、说法相统一的说理式执法文书,使执法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兼备的新高度。对于执法文书制作者的法律知识、逻辑思维、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外在体现)

(二)从文书的写作内容上看:(认定结果到判断过程)更好地将法律普遍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完整体现从一般法律规定到特殊的事实认定的演绎推理过程。从而使当事人知晓处罚的结果不是执法人员的“主观臆断”,增加执法的可信度。(内在体现)

【总结】说理式文书反映的是执法思维方式的转变

执法机关以法律为中心,判断具体事实是否违法。纳税人是以事实为中心,判断法律是否适当。要写好说理式文书关键就是要换位思考,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从事实出发来说明法律适用的合法合理性。从而使纳税人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从根本上化解纳税人的抵触情绪,促使纳税人自觉地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什么是“说理”

标准的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基于完备、清楚的事实材料,扎实的证据材料和缜密的理论分析和逻辑分析,经得起行政和司法的检验。法律论证是关键。法律论证是文书增强说理性的主要体现,论证充分是税务执法文书的灵魂。在制作文书时要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释疑服罚。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运用法律原理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在违法和合法、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这些核心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说理充分。

三、说理式文书适用在什么程序中

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目前适用于实施一般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非稽查案件的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稽查案件的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为税务稽查报告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一)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清楚、证据),说明当事人“为什么违法”。要以调查核实的证据为基础,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做到“三清”。要讲清当事人基本情况,说明被处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要讲清违法行为事实,按照何时、何地、何行为、何后果等基本要素;要列清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指明其证明内容。

(二)讲清定性用法的“法理”(具体、关联),说明当事人“违反什么法”。要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客观公正地分析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

(三)讲清程序正当的“公理”(完整),说明“用何方式步骤处罚”。要交待案源;要说明执法程序,将案件查办中实施的行政强制、处罚或听证告知、

1 是否听取和采信陈述申辩意见、是否举行听证等涉及当事人权利的事项告诉当事人;要告知履行方式、期限及拒不履行的后果;要告知救济权利、期限、行使方式和途径,以及救济权行使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等事项。

(四)讲清自由裁量的“情理”(公正),说明“为何这样处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主要是对处罚种类或者罚款幅度的裁量。要遵循通用的比例制原则,避免同案不同罚、处罚显失公正等情形的产生;要将当事人主观意图、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对照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法定情节,作出公正裁量。

(五)讲求严谨规范的“文理”(规范),规范文书的形式格式。格式要符合统一要求;在文书体例、标点符号标注、文字表述等方面必须符合公文规范要求。

五、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的格式

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适用规范的税收执法文书格式,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首部包括标题、编号、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等。税务稽查报告的首部包括案件编号、纳税人识别号、稽查对象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纳税人地址、联系电话、稽查所属期间、稽查实施时间、稽查类型和稽查人员等。

(二)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和依据、处罚结果等。

1、事实:

(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情节。叙述一般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应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应当写明,不加主观评论。

(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行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明确、具体,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依据、认定的每个违法事实要素都要有证据支撑,证据列举方式可以在叙述违法事实时或叙述后列举分析。

(3)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包括告知时间、形式、纳税人有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对纳税人提出陈述申述意见的,应列明申辩要求和理由,并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纳税人在听证中对调查认定的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提出的质疑及其证据,也应当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采纳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一定的法理分析。

2、理由和依据

(1)法律适用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

(2)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适用到最底一层。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规范合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按照法律、法规、

2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阐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理由,包括依法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

3、拟处理意见或处罚结果

拟处理意见或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特别是罚款金额。

(三)尾部。

税务处罚决定书的尾部主要表述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纳税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同时应告知诉讼法院的名称,以及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税务稽查报告的尾部要写明制作日期并由稽查人员签字。

推荐第6篇: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

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说理式阳光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践“公开、公平、廉洁”执法的运行机制,以德行政,执法为民,有效发挥质监的职能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开展质监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模式,在全县质监队伍推行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质监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监的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为指向,以执政为民为执法宗旨,突出效能革新,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机制,确保质监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理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推行阳光执法,实现“阳光服务、阳光监管、阳光办案、阳光监督”的总体目标,做到有为、有威、有位。坚持发挥内外执法监督机制作用,做到公正无私,执法廉明,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的执法环境。坚持加强党风、工作作风建设,做到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培养心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良好品德。

三、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强化“三个力度”,坚持“三个公开”,全面推行说理式阳光执法。

(一)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

1、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制约机制。我局制订出台《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说理式阳光执法制度》,做到执法有依据,处罚有根据。

2、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一是严把案件质量

关,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坚持案件承办股(室)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检查、案卷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建立案件查处纪检监察全程跟踪监督制度,从立案调查至案件结束,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把关,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实现公开、公正执法。

3、建立案件回访机制。案件查处后,由局纪检监察部

门以及承办股(室)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检查违法行为纠正情况,了解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以法服人、以德服人,寓教育疏导于执法之中。

4、建立案件评议机制。对一些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违

法案件,从调查取证阶段直至案件办理结束,实行“三参与”的案件评议制度。“三参与”是指:邀请县、乡镇人大代表,

法制部门以及案件当事人共同参与案件评议,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提高行政处罚的公开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三个力度,营造质监阳光执法的环境。

1、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执法重点,以食品生产、

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作弊、打假治劣等行业(领域)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和“打非”行动。

2、强化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发挥质监力量的作用,采

取日常监管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实现监督管理职能到位。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

3、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有声势、有效果,深入持久地整治和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用威而有信、威而有望、威而有果的实际行动,努力营造“阳光执法”的大环境。

(三)坚持三个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1、坚持办事公开。从方便群众了解质监工作内容,有

事怎么办、找谁办为出发点,将质监工作职责、职能、执法办案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强化服务,特殊情况做到特殊处理,实现“阳光服务”。

2、坚持法律法规公开。以“质监邀你看企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安全生产月”、

“质量月”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向社会广泛宣传质监相关的法律法规。标本兼治,立足治本,送法上门,服务到位,实现“阳光监管”。

3、坚持调查案件公开。查办案件,不仅指出违法事实

及危害,而且要指明违反国家哪条法规,切实做到依照法律、依据事实、以理服人,切实增强案件查处的透明度,实行质监违法案件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实现公开办案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阳光办案”。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X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XXX以及副局长XXX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所等全体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要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规则,坚持定期检查或抽查推行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的作法和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把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引向深入。

(二)转变执法观念。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改变单纯为执法而执法的倾向,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打击与防治相结合,以执法促规范、促发展,区分情况,标本兼治,注重治本。

(三)完善执法制度。围绕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权限,明确程序规则,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规范行为,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促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掌握情况,纠正问题,有效发挥制度的制约力和推动力,确保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四)改进工作作风。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认真解决执法队伍中可能存在的思想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等问题,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质监形象。

(五)不断创新改革。实施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是执法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全县质监系统全体人员要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坚决克服用老思想、老传统、老办法来处理新形势下发生的新问题,围绕阳光执法理念的树立,不断实行观念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创新、手段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学习交流经验,总结探索规律,坚持理念与实践相适应,办法与工作相协调,不断推动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的深入开展。

(六)提高队伍素质。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能否取得实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关键。全县质监系统全体人员要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加强理论、业务以及体能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执法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自身的气质形象,努力把我县质监队伍建设成一支忠于职守、清正廉明、威而有信、服务于民、让党和政府放心、服务对象满意、人民群众赞誉的文明行政执法队伍,为实施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提供素质保证。

推荐第7篇: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材料)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

文/黄海

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指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事实进行详细的描述,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引用法条的同时阐明适用法律的理由。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利于提升质监执法形象,增强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提高当事人的配合度,是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质监部门形象、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的有效保障。

2010年初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为及时总结经验,在开始实施一段时间后,8月中旬遂宁市纤维检验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制作的说理式执法文书进行了案卷分析,讲解剖析。通过培训、讲评,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的必要性,掌握了文书制作要点,有效提高了制作水平,现将几点体会浅谈如下。

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前提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学习作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通过讲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克服怕麻烦、为难等不良情绪,从而提高其制作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

(一) 在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中,通过纠正违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原则,达到教育行政对象自觉遵法、守法的目的。处罚的过程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执法过程,也是一种具体生动的法制宣 传教育活动,通过行政裁决说理的过程,传播法律知识、警示教育行政对象,使之知法、懂法、守法,吸取教训,以免再犯。

(二) 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文书的说理过程中,利用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的理由,以此来达到制约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树立质监执法部门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

(三) 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水平。说理的需要,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逻辑思维、文化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进一步提高,使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内容更完善,让相对人拿到文书后,能看明白自己是否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就要求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突出重点、把握要点是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关键

在制作说理式文书的过程中,要把握好重点。遂宁市纤维检验所根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学习。

(一)事理要清楚。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说明当事人“为什么违法”。要以调查核实的证

据为基础,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要讲清当事人基本情况,相对人信息应当准确、清楚、详细、完整,说明被处罚主体资格合法;二要讲清违法行为事实,按照何时、何地、何行为、何后果等基本要素,对行为的具体表现,涉案标的物数量金额、违法所得等情况具体叙述,并对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意图、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的,适当作出客观评述;三要列清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并指明其证据内容。证据列述应进行适当归纳,按证据主次顺序(或者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特别注意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相关的事实要素均不能遗漏,有关的数据要相互对应,违法事实之间不存在互相矛盾之处。在讲事情部分要以事实为根据,层层递进,前

(四)情理要讲清。行政执形容词和使用文学中的修辞手法。 后呼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执法法要合法也要合理,在充分考虑文书中“讲清事实”部分是核心,法定要件、法定情节的基础上,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是推行执是下一步为案件定性的基础,认定要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情况,体现法文书的基础

的事实必须有证据支撑,认定的事法理与情理兼顾。一要体现公平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要加

实必须为说理做好铺垫。 合理的原则,避免同案不同罚、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

(二)法理要明白。在认定事处罚显失公正等情形的产生,把人员掌握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标

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的依据、理由讲明讲透准,通过培训、案件评析等形式,

或规章的具体规定,从违法行为的彻。二要将当事人主观意图、手让执法人员提高法理分析能力、文

构成要件着手阐明理由,客观分析段、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字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文书

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质,对案件性对照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制作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

质进行准确定性,并准确引述所适处罚的法定(或酌定)情节在案律知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

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一是案卷中明确体现出来,作出公正的人员法律素养,做到“以事实为依

件定性,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按裁量。三是体现以人为本、人性据,以法律为准绳”来依案说法。

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化执法的理念,对采纳或不采纳二是开展纤检业务知识的教育培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对违法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理由等训。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分

为进行准确定性;二是全面准确引方面进行说理,达到晓之以理、析、案卷制作经验介绍等方式进行

述案件适用法律、法规的具体禁则动之以情、喻之以法的效果,使业务指导,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适

内容,指明当事人的行为具体违反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通用法律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与执法

何法、何条的哪一项禁止性规定,过执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有效沟相关的学科知识的学习。

具体构成什么违法行为;三是详实通,有效减少听证、复议、诉讼说理式执法文书重在“说 引述与禁则相对应的罚则条文内案件数量。 理”,“说理”贯穿于整个案件的

容,以备作出公正裁罚。

(五)文理要规范。一是文始终。要求全面说清案件来源、查

(三)公理要正当。说明行政字要简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要考案经过、违法事实、定性证据、处罚的方式步骤。一要说明案件来虑行政效率,篇幅不宜过长,要尽罚依据。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要做到

源的基本情况。准确表述立案调查可能简练,让人好懂,既要讲明道“三个说理”:事先说理,在调查

的时间,办理案件的主要过程,接理,又要杜绝不必要、或与案件无询问前,要送达质量技术监督当事

受移送的案件的移送机关,专项检关、重复的内容。二是结构要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

查、监督抽查等布置检查的机关和整,格式要符合统一要求。首部、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地保护和尊

文件号等内容,说明案件启动的合正文、尾部三部分要按照执法文书重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事中

法性。二要说明执法程序,告知当格式要求按顺序书写,不可遗漏或说理,在调查取证结束后,要写出

事人对行政处罚的复议、诉讼等陈颠倒。三是逻辑要严密。归纳违法调查终结报告,阐述违法事实过

述、申辩的权利。三要告知履行要事实要严密,证据间的关联、证据程、认定证据、处罚依据,提交案

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拒不履的效力大小与取舍要阐述清晰,违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事后说理,结

行的后果等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四法事实与案件定性、案件定性的法合案件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充分

要明确告知救济方式。具体告知不律依据与处罚的法律依据要一致,阐述,列举全部证据,说明处罚告

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法定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知情况,并对适用的相关法律、法

期限,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机关和一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语理进行论证,使案件当事人充分认

审法院的名称,并注明复议、诉讼言表述要有逻辑性。 四是在文书体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

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五例、标点符号标注、文字表述等方规定,执法机关自由裁量的依据,

要运用法律专业逻辑,结合立法精面必须符合现代汉语规范要求,遣自己的理由没有被采纳的原因,使

神,对双方产生歧义的法律概念、词造句要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和法律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 术语、法律条文进行阐释。 术语,谨防用语“口语化”,禁用(作者单位: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412010年 10月(上) 中国纤检

推荐第8篇:坚持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情况汇报

坚持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情况汇报

镇江市扬中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12月8日)

各位领导: 欢迎大家来扬中局指导工作。现在,我将四年来坚持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情况向在座的领导作一汇报。

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使用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扬中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切实打造法制质监,2003年以来,我局在省、市局和扬中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把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办案水平的突破口选择在推行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工作上,经过学习动员、文书改革、推广使用和规范提高等阶段具体工作的落实,实现了预期改革目标,较好地规范了行政处罚实施,促进了行政处罚公正、公开。推广和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4年来,我局先后立案查处各类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340起,涉案货值6000余万元,已经结案296起。除6起向扬中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外,其余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执行到位,结案率85%,案件执行率90%。已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于我们大力度地坚持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中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

- 1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说服教育简单化。因此,我们认为,必须冲破行政执法的习惯套路,与时俱进地将人本思想体现在处罚文书的格式设定中,切实增强处罚文书的说理性,从而走出一条处罚文书科学、规范的创新之路。

2003年7月,扬中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在行政执法机关中试点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这为我局处罚文书改革带来了难得的契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9条的原则性规定,结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特点,改革中的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首部简明扼要。对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表述简要、准确而又规范;二是案件事实的表述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执法人员要将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的整个过程真实地反映在处罚文书上;三是佐证案件的证据逐一列举。考虑到当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现状,证据列举由简到繁,暂不用所列举的证据对证明哪一部分案情事实作出说明;四是法律适用的理由全面表述。由于案件的千差万别,执法人员应当结合个案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更详尽的法理阐释,以充分地说理来论证采用特定的法条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这种论证更显得必要。当案件定性准确后,则以更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处罚幅度就显得十分重要。五是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详尽说明。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听证时所提出的观点

- 3地发挥着指导推进作用,稽查人员则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说理式处罚文书对办案所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稽查人员制作文书是说理式文书改革的高潮阶段。我们以岗位练兵的形式,对全体稽查人员提出撰写使用说理式文书的任务要求,案件初审阶段主要对说理方式、过程作出审查,通过初审后再提交案审。在这一阶段,稽查人员不仅学习法律法规,而且学习语法和逻辑,有的队员还认真学习书法、摄影、写作和计算机操作,以增强收集、整理、固定、使用证据的能力水平。经过半年时间的岗位练兵,截止 2000年7月,我局稽查人员人人能够在计算机上独立完成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制作。总结提高阶段,局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对办案卷宗开展点评,针对说理式文书中的存在问题,组织对行政处罚程序,特别是证据收集业务知识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并且将“说理”由行政处罚决定书扩展到告知书。以上七个阶段具体工作的落实,使用说理式文书在办案人员中形成了制度。说理式文书为推进全系统行政执法不断迈向新高发挥了明显的业务优势。

三、坚持使用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成效及体会

随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推广使用,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有了清醒的认识,对证据的调取、收集、取舍、整理,也有了新的把握,对法律宗旨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感悟。也随着处罚文书制作质量的提高,上级法制部门、本市人民法院、检察部门对我局行政办案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已成为我

- 5减少了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枉法办案的可能性,不仅对质量技术监督机关的廉政建设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而且有效地争取了社会各方面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理解与认可,对案件的结案率、执行到位率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3、强化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是促使当事人服罚息诉的直接因素。说理式处罚文书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处罚决定形成的全过程,既包括程序方面又包括实体方面,既把当事人的观点写明,又把认定或不认定的理由写清。当当事人从处罚文书上看到自己提供的证据已被注意到,自己说的话已有回音,自然对据此作出的结论也就少有抵触,就会服罚息诉,从而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例如,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期间,我局先后对本市某电路设备有限公司制售假冒、未经强制性认识制售工程电器开关的质量违法行为实施三次查处,该厂作为社会福利企业,社会有关方面对质监办案议论较多,当说理式文书送达后,一些持说情态度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的态度随之发生改变,一度对质监执法的指责转变成帮助我们做行政相对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了当事人服罚息诉。几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与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4、强化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是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必要手段。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尤其在写好事实和证据的认定理由时,执法人员不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将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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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参考范本

章贡区量技术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章贡区)质技监罚字[2011]第65号

陈昊(系章贡区鑫源纸业加工厂业主)

地址:章贡区滩儿上红旗新村九组住房一栋

身份证号:362101197901150610

联系电话:13763967681

2011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李贵湘、张以诺身着制服、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在章贡区滩儿上红旗新村九组住房一栋内,对你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你厂生产的袋装餐巾纸、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均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你厂涉嫌生产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袋装餐巾纸、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同日,本局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

经查明:你厂生产、销售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

1、袋装餐巾纸,数量55箱,成本价82.80元/箱,销售价90.00元/箱,涉案货值金额4950.00元;

2、广本盒装抽纸,数量38箱,成本价71.82元/箱,销售价75.60元/箱,涉案货值金额2872.80元;

3、盒装餐巾纸,数量63箱,成本价87.60元/箱,销售价90.00元/箱,涉案货值金额5670.00元,以上产品合计涉案货值金额13492.80元,产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认定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有: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厂执法检查情况的全过程;

2、调查笔录1份:调查清楚了你厂生产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袋装餐巾纸、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的违法事实及数量、销售价格、成本价格、涉案货值金额;

3、你厂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查清了你厂的基本情况及负责人的身份;

4、照片4张:记录你厂生产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袋装餐巾纸、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的实物形态及库存成品等。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本局于2011年4月8日向你厂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章贡区质技监罚告字[201]第73号)。你厂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该权利。

本局认为:你厂生产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餐巾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和第四项“限期使用的产

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

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

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由于你厂生

产的袋装餐巾纸、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

鉴于以上情况,本着帮扶、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本局决定给

予以下行政处罚:

1、停止生产、销售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的袋装餐巾纸、广

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

2、处违法生产、销售未标明厂址和生产日期的的袋装餐巾纸、

广本盒装抽纸、盒装餐巾纸货值金额13492.80元30 %的罚款计人民

币肆仟零肆拾柒元捌角肆分(¥4047.84)。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

第一个工作日)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章贡区支行地址:

章贡区文清路11号,账号:03170104000258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

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章贡区人民政府或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行

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正本(副本)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由行政部门存档。

推荐第10篇: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

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X质技监罚告字[××] x号

××(相对人名称):

x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等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

经查明:(准确交待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情节、后果,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标识,当事人的主观状态等)。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列举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全部证据,简明表述所列证据的证明对象)。

本局认为:(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对相应的理由进行阐述,并列明相应的依据;明确告知拟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行政处罚的意见) 对上述决定,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公开听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请陈述你对上述决定的意见(如需书面陈述、申辩,请于×日内向本局提出):

1 被告知人意见:

被告知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执法证件叫号)记录人员:(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2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格式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X质技监罚字[××]××号

(相对人基本情况)

××××(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或社团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x。

联系电话:××

×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同日(或具体日期)本局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听证(或处罚)告知,公开听证(或当事人陈述、申辩,本局复核)。

经查明:(准确交待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情节、后果,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标识,当事人的主观状态等)。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列举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全部证据,简明表述所列证据的证明对象。有多份证据并且证据问证明事实不一致的,要阐述证据间的关系、证据效力的大小、证据认定的理由等。)。

1、……;

2、……;

3、……。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本局于×年×月×口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或听证)告知书,(当事人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申辩,认为

1、……;2……。要求本局予以从轻处罚。当事人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于x年×月×日举行听证会,当事人认为……,案件承办人认为……。)

本局认为:(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予以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对相应的理由进行阐述,并列明相应的依据)。对相对人的陈述申辨意见经复核,本局认为:……。(对听证会意见,本局认为:……。)依据《x x×法》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法条内容)”,本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3、……。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廷至第一个工作日)将罚没款缴到:××银行××支行,地址:××号,账号:×××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x×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复

4 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年×x月x×日

正本(副本)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参考范本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质技监罚字[2007]××号

××电线电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x×市××区××路××号××大厦五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企×副字第××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举报和有关执法检查安排,×××质量技术局于2007年10月8日对××××电线电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生产销售的电线产品涉嫌未取得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电缆产品涉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同日,本局予以立案。此案经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进行了书面陈述申辩,并提出了听证申请,本局依法举行了听证。

经查明:××××电线电缆公司于2007年5月新设,同年7月开始生产电线电缆产品。截止2007年1 O月8日,你公司在未取得电线产品ccc认证的情况下生产了35种规格型号货值金额诗270万元的电线产品,并在产品上加贴了伪造的ccc认证标志,其中出厂销售的电线产品货值金额l 20万元;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了14种规格型号货值金额计60万元的电缆产品,其中销售的电缆产品货值金额20万元。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库存的涉案产品进行了封存。

6 另查明你公司于2007年6月20日委托申请电线产品的ccc认证,8月2 7日通过了型式试验,11月14日获取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你公司截止执法检查时尚未申请电缆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现场照片5张,记载了我局在2008年10月8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发现你公司涉嫌未取得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电线产品并在电线产品上加贴伪造的ccc认证标志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电缆产品的事实;

2、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份调查笔录,你公司生产部负责人×××调查笔录一份,你公司质量部负责人××x调查笔录一份,查明了你公司涉嫌未取得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电线产品并在电线产品上加贴伪遣的ccc认证标志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电电缆产品的违法事实;

3、你公司产品出入库清单复印件3份,销售发票复印件5份,查明了你公司涉案产品的数量和货值金额;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查明了你单位的基本组织情况:

5、代理申报电线产品ccc认证合同、电线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各1份,查明了你公司申请电线产品ccc认证的有关情况。

你公司法定代表人x x x的第二份调查笔录、你公司生产部负责

7 人x××调查笔录中陈述的涉案产品生产销售数量与你公司产品出入库清单上记载的数量不一致,根据证据效力的基本原则,本局采信你公司产品出入库清单来确定涉案产品的数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x××的第一份调查笔录中表明你公司已在申请电缆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未提供相应书证予以证明,本局不予采信。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本局于2007年11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公司在同日提出书面陈述申辨意见称:l、电线产品巳取得了CCC认证,要求减轻或免于处罚;

2、电缆产品不知道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希望从轻处罚。你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提出了听证申请,本局于2007年12月12日举行了公开听证,当事人认为:

1、电线产品已取得了CCC认证,要求减轻或免于处罚;

2、电缆产品不知道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希望从轻处罚。案件承办人员认为:

1、在执法检查期间,当事人未取得电线产品的ccc认证,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当事人应当知道从事电缆产品的生产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其无证生产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本局认为:你单位在未获得电线产品ccc认证的情况伪造ccc认证标志并擅自出厂销售电线产品,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8 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 O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七十一条“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你公司于2007年6月20日委托申请电线产品的ccc认证,8月2 7日通过了型式试验,11月14日获取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处罚与教育结合、罚过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本局决定采纳你公司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对你公司以上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你公司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电缆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你单位应当知道从事电缆产品的生产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依

9 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缆产品;

2、没收违法生产的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缆产品;

3、罚款60万元。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罚没款缴到:江西省××市××银行××支行,地址:××市x x路一x号,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第11篇:市局多举措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

市局多举措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

一是抓好试点工作。由市局分管领导主抓,将在将乐等县局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在案件的各个审批环节对个案加强抽查和指导,克服困难,强力推进,为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在全市系统推广积累宝贵经验。二是强化经验交流。召开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研讨会,加强对各县局的指导和交流;搜集关于说理式执法及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学习资料和课件,编印作业指导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探讨。三是突出业务培训。选派执法人员到省局参加培训;到开展此项工作较早的先进县局学习先进经验;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视频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知识,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写作水平及运用法律法规判断分析事物的能力。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各单位拨出专项费用,专门配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搜集视听材料,为重要案件提供照片、录像资料,保证证据材料的搜集全面合法客观。五是注重制度建设。完善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按照说理式文书要求对案卷材料严格把关;同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和征询意见,以提高质监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履职风险。

第12篇:盐城食品药品监管局说理式执法工作推行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盐城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从2008年起,我局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今年8月份,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会议后,我局在全系统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研讨会,印发说理式执法实施方案,确定市局稽查处、射阳局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说理式执法实践,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绩,全系统有9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法治单位或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其中有2个单位被省政府评为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在省局开展的稽查案卷评比中,我局参评的两本卷宗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年度十佳卷宗。根据全市说理式执法考核办法,现将我们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执法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药监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从组建开始,全系统就树立起“办一个案件,交一个朋友”、“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和谐稽查”、“理性化执法、程序化办案、人性化处罚”等工作理念,这些理念和“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的说理式执法模式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在处理执法案件时,我们尽量在维护法律尊严和获得相对人理解上寻找平衡点,既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又兼顾 1

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市行政部门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会议召开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系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督查指导,严格考核评价,确保说理式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分管领导组织法规处、监察室人员协调各相关处室,建立起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处室的推进责任,研究制定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我局于先后召开全系统说理式执法研讨会和工作推进会,对说理式执法进行研讨,对全系统说理式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推进说理式执法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围绕四个环节,规范说理式执法行为

一是围绕文书制作,体现形式上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是体现执法质量的重要载体,自2008年起,我局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通过在处罚决定书中阐明主要事实、主要证据、适用法律等要素,使相对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从中对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重新认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将说理贯穿于执法之中,改变了原来只言片语的简单文书模式,在文书中阐明法理、事理,充分说明行政处罚中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过程,做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和规范。实践证明,采取说理式执法模式,不但消除了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

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创造了双赢的局面,全系统组建至今,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保持着复议无撤改、诉讼无败诉的记录,取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围绕说透法理,体现公平正义。说透法理是说理式执法的前提,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非常重视法律的适用,在执法文书中,对适用的法律条款名称、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诠释,使行政相对人可以知晓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法实践中,我们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性质、违法程度和危害后果,对案件进行客观分析,准确定性,并将使用法律条款及适用自由裁量权的理由作详尽说明,既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使处罚和教育得到有机结合。

三是围绕说明事理,体现规范执法。说明事理是说理式执法的根本,要说明事理具体体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首先,案件事实认定要完整详细。案件事实构成的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在调查取证阶段,必须做到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为以后的处理打牢基础,同样在制作执法文书时,我们也要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整个过程如实反映。其次,详尽的事实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来佐证。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事关案件查处的定量、定性,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必须认真调查,按照证据收集规则,收集书证、物证等证据,并做到证据收集详细和规范,使得案件定性准确到位。

四是围绕说通情理,体现人性执法。说通情理是说理式执法的关键,首先,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要反映案件的事实,而且要反映案件所经过的程序,如责令改正、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处罚告知、听证等等,对于案件中这些重要步骤和程序,处罚决定书都应作表述。其次,要正确对待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的理由、依据进行说明,尤其是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第三,要采用适当的沟通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用沟通的方式,向当事人说清楚违法的事实、程度和后果,以友善、平和的执法态度和方式,促使当事人能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迅速整改错误,依法从事生产经营行为。

三、创新执法机制,提高说理式执法水平

我局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进一步改进了执法方式,改善了执法环境,拉近了行政相对人和食药监部门的距离,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推动说理式执法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药监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执法机制。今年8月份起,我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一库四平台”的作用,通过公开法律法规、办理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执法信息,使得相对人能够了解、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的运行全过程,杜绝了行政权力“暗箱”操作,促使权力的规范行使,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

权利。二是建立法制保障机制。制定说理式执法文书、培训、检查检查、考核评议等配套制度。在推进说理式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案件查办规程、主办责任人制度,并坚持查审分离,通过案件审理、备案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法制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行政执法更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执法部门自我规范和约束。三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公、检、法、药监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开门评案活动,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发放行政执法行为调查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推行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做了一些探索,但是和说理式执法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举措,为切实推进说理式执法,不断推进法治药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3篇:关于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

附件1:

关于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职能作用,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水利系统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水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要性

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是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法律预设的条件相对照的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过程。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旨在革除原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弊端,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

(一)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形势要求。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方面,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而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通过制作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公开水行政执法的事实和证据、实体和程序、结果和过程,使行政相对人从行政处罚文书中更好地判断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公正合理,从而不断促进水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二)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规范水行政执法的客观需要。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增强了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行政相对人的知法、知情、知理的权益更充分地得到尊重和保障,使行政相对人易于接受,有利于当事人释疑服罚,减少抵触情绪,增强理解和信任,化解执法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增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就意味着公开水行政处罚的过程,就要求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幅度的理由,制约了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三)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不仅要求执法办案人员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法律素养,还要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推理能力,能够判断证据是否充分、合法,定性、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从而能够保证案件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此,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有利于促进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升办案技能和办案质量,从而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文明公正形象。

(四)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解决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的执法实践,虽然全省在水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上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证据表述过于笼统,对证据的认证缺乏说理;认定事实过于简单,缺少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阐述与论证;法律解释不够深入,对适用法律的理由不作任何阐述;自由裁量分析不够,缺乏正当合理化的法理分析;文字表述简单生硬,不能讲清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事理、法理和情理等,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不良影响。通过在全省水利系统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有利于克服和解决上述问题。

因此,各地、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要求,重点把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基本要求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主要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适用的理由要全面充分表述,详尽解释和说明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的处罚幅度。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提出观点和理由不予采纳的要详尽说明原因。其总体要求是,内容完整、论证有力、逻辑严密、适法准确、说理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用词准确、语句流畅,要做到说清“三理”: 一是说法理。就是运用法学理论对案件的定性、情节、处罚等问题做透彻的分析说明。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的理由应叙述清楚。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客观分析当事人的违法性质,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定性。准确引用所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条文的内容,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具体违反了该法条的什么禁止性、义务性规定,构成什么行为;详细引用与禁则、义务性规定相对应的罚则条文。

二是说情理。即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要符合主体客观背景以及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社情民意,从而使处罚决定合乎情理。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社会后果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以及不予水行政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

三是说文理。每一份处罚文书都是论证违法行为的论说文。要求必须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在文字表述上,必须做到用词准确、文理通顺、详略得当。通过说理能把整个案件的处罚程序交代清楚,把违法事实说的充分在理,使当事人知法、知情、知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执法满意度,促进和谐执法,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产生。

三、注重实效,抓住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关键环节

制作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必须注重好五个环节:

(一)要注重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关键核心。办案人员在撰写处罚决定书过程中,要攻坚克难,认真负责,勇于实践,增强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信心。

(二)要注重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前提。要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并根据违法事实加以取舍;证据的提取,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审查,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各种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要注重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是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集中体现。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释疑服罚。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运用法律原理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在违法和合法、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等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辨法析理、说理充分、以法喻人、以理服人。

(四)要注重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事实和法律、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论等问题的全面的、综合的反映和体现。只有以全面的、详细的、说理的调查终结报告为基础,才能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办案人员要注意内外法律文书的区别,认真写好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为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打下坚实基础。

(五)要注重处罚文书审核。文书审核是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保障。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最终体现在处罚决定书上。案件主办人员、办案机构和办案机关负责人只有严格按照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要求,把好处罚文书的起草关、核审关和审签关,才能保证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四、明确要求,确保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顺利推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克服怕困难、怕麻烦思想,要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内部督促、检查。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交流,通过培训、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采取办案人员互评互查、评选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式,使大家掌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说理、说法的技能,全面提高制作水平。

(三)落实措施,提升效果。各单位要将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作为衡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畴。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发现解决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及推广工作。省厅将说理式执法文书纳入案卷评查工作内容,并作为评选“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的重要标准。同时将各地各单位的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各地在具体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水政监察总队。

第14篇:监察执法文书

韶山市环境保护局

现场环境监察记录

受现场监察的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方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环境检察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现场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察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我们是韶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实施

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核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以下环保法律法规(划“√”)的相关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要求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是两份,须加盖环保部门公章,交当事人一份,存档一份。

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第15篇:执法文书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管复查字﹝﹞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的决定[(安监管)字﹝ ﹞第()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证号:*************************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管委会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一份上报县安监局。

第16篇:执法文书培训

浅谈四种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

安委办:曲洁

简介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三、小结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

莱州市安监局行政执法程序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我们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实施现场检查、询问了解情况、记录检查J 情况、反馈问题意见。

于局长将其总结为一听、二查、三看、四问、五评议、六反馈。

(一)定义:

执法文书,通俗讲就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依照其法定程序,用于执法活动的书面文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 (安全生产法》 和((行政处罚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二)背景:

2002 年,原国家安监局制定了第一版执法文书,共22 种文书;2006 年,国家安监总局经过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第二版执法文书,自2007 年1 月1 日起使用,使用至今。本套执法文书共有36 种。适用于除煤矿安全监察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以外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种类

36 种执法文书,贯穿监督检查、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程序,可大体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立案文书立案审批表.第二类,调查取证文书1、现场检查记录2、询问通知书3、询问笔录4、勘验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0、鉴定委托书

.第三类,告知及听证文书1、行政处罚告知书2、听证告知书

3、听证会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会报告书

6、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第五类,审查决定文书1、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案件处理呈批表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5、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6、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7、案件移送审批表8、案件移送书

.第六类,送达执行文书1、文书送达回执2、强制执行申请书3、罚款催缴通知书4、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第四类,整改复查及强制措施文书1、责令改正指令书

2、整改复查意见书

3、强制措施决定书

.第七类,结案归档文书1、结案审批表2、案卷首页3、卷内目录 文书模板2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一)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

(二)现场检查记录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被检查单位--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全称;

2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厂长或经理;

3 .检查场所--被检查的具体场所、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4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现场检查人员亲笔签名:

5 .文书文号:

(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 年份](中队编号--文书序号)号,

例:莱安监管责改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强措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复查字[2009 ]第[01 一001 ]号

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一要盖行政机关公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

7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二)现场检查记录

1、定义及适用

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时所做的书面记录。通俗讲,就是检查过程的记实。它是我们日常执法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书之一,能够体现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一是日常检查时要填写,二是调查事故时要填写。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到生产经营单位去检查(日常检查、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均要填写检查记录。

3、注意事项

( 1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字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2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内容,应简明、准确、完整。

( 3 )客观真实性原则。① 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② 分析判断的不能记;③ 群众举报的不能记;④ 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 4 )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应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

4、现场检查记录图片1 图片2

上面两个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1、地址记录不完整;

2、检查场所记录不详细;

3、记录完毕后没有封底;

4、涂改处未按手印;

5、记录出现空项,必要栏目未填写。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1、定义及适用

责令改正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指令性文书。

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或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以上责令整改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存在的问题:

1、文书编号错误;

2、没有封底或封底方式错误;

3、单位名称未填写全称;

4、所用法律依据不足。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定义及适用

整改复查意见书,是对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三、小结

3、责令改正指令书注意事项

( 1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与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停产停业时所涉及的问题相对应。

( 2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仅限于复查当日现场状况。( 3 )复查意见表述忌绝对,不宜直接表述为“整改完毕”,除强制措施的复查意见外,忌出现“同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字样。

行政执法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程式性——经常性的行政执法使行政执法文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结构固定和用语固定两个方面。

(2)规范性——执法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不仅各个部分总体上有规范性要求,而且,其中每一部分的内容,也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3)约束性——行政执法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因而具有非常明显的法律约束性。

(4)连环性 ——各个系统或系列的执法文书自成体系,按一定的程序形成的执法文书之间具有一种承接关系,前一文书往往司以引出后一文书,而后一文书则是以前一文书作为基础的。

谢谢大家!

祝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17篇: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样式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样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处字〔××××〕××号

──────────────────────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

【注意要点】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按出生年月日表述)、民族、籍贯、文化程度、住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按上述自然人表述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案情增加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注册号等内容。

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方式、成立日期、注册号、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案件来源) ××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经营的××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所从事的行为),涉嫌××。同日(或具体日期)本局予以立案调查。或表述为××年×月×日,本局接××(要求保密的除外)举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所从事的行为),于××年×月×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注意要点】

一般根据案件发生的过程叙述,写清楚案件来源及立案情况。

(违法事实) 经查明,×××××。

【注意要点】

表述应完整准确,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过程、情节、后果,涉案标的物名称、规格、品牌、数量、标识、金额、违法所得等;同时,对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作出客观表述。

凡是与案件定性和处罚相关的事实要素均不能遗漏。有关的数据要对应、平衡。多个违法行为要分别表述清楚。违法事实之间不要存在互相矛盾之处。整个事实的表述要有层次感,要合乎逻辑性。

(证据列举)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年×月×日××(被询问人)询问笔录1份”,用以证明××;

证据二:取自××(地点)现场照片2张,用以证明××。

【注意要点】

证据的列举可按照事实的主次、证明力高低等顺序,并适当予以归类,要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进行简要说明。列举证据要标明序号,每份证据要有能够互相区别的证据名称。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证据要分别列举;证明同一事实的多个证据应一并列举说明;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定的,一并列举证据,不宜分别表述;但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不需重复列举。证据之间应环环紧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执法程序) 本案调查终结后,××年×月×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工商×字〔×××〕×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年××月××日向本局提出听证(陈述、申辩)要求。其具体理由是:

1、×××××。

2、×××××。

如当事人没有提出听证(陈述、申辩)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陈述、申辩)要求。

【注意要点】

要说明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或听证)告知书的时间,并说明当事人有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对提出陈述、申辩的,说明其陈述、申辩的基本观点、主要理由和具体要求。

(法律适用和定性) 本局认为:(详细进行案件定性分析)××××××××××。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具体禁则条文),已构成××××行为。

【注意要点】

对案件定性、适用依据、选择处罚内容进行比较充分的说理。包括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阐述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意见,明确是否予以采信,并说明理由;阐述听证意见;在引用依据时,提倡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附法律条文的方式写明所引用依据的具体内容。(自由裁量理由) 鉴于当事人×××××(自由裁量的情节、理由),可以(应当)×××××。

【注意要点】

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社会后果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

(处罚决定) 根据×××××(具体罚则条文),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

二、×××××。

【注意要点】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等行政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般在处罚决定事项之前的正文中予以表述。对《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七项行政处罚种类,应在决定事项里面写明。

(履行方式)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地址:××××,帐户:××××,帐号:×××××)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应根据所适用的具体法规规定,分别表述不同期限)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注意要点】

救济权的表述是一项风险提示,以免当事人误以为提起复议、诉讼就可以暂不履行处罚决定,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告知救济权利的时候要按照汉市工商法函字〔2007〕14号《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重新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救济权表述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案件主办人:×××

案件协办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年××月××日

第18篇:说理式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优秀)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11年8月**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农资经营部进行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农资经营部的货柜上摆放有过期农药,涉嫌构成了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报经县局领导批准于2011年8月**日立案调查,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指定由***、李**对此案进行调查。此案经由县局经济检查大队调查,于2011年9月18日调查终结。当事人:李&&;性别:女;民族:汉族;出生于19**年4月23日,年龄: 32岁;高中文化程度,系云南省**县**乡**村人,现在住址:**县***乡**村**街25号 ;身份证号码:533025197*******724;联系电话:135*****177;邮政编码:6***06;系个体工商户;注册号:530*****0054072;经营场所:字号名称:**县****农资经营部;经营范围及方式:农药、化肥、农用薄膜零售。发照机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照有效期:2009年1月**日至2011年3月**日。经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09年1月21日在&**县***乡***街子设立了**县***农资经营部,用于从事农药、化肥、农用薄膜零售经营活动,并于2009年1月21日办理了注册号为:530*******054072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1年8月*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农资经营部进行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农资经营部经营有:①展着剂(无

规格)21瓶,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9日,保质期为2年(超过保质期1年4个月零26天);②双甲眯(200ml/瓶)10瓶,生产日期2009年7月16日,保质期2年(超过保质期22天);③氯氰.丙溴磷(100ml/瓶)9瓶,生产日期2009年5月20日,保质期2年(超过期2个月零16天);④戊唑醇(100ml/瓶)5瓶,生产日期2009年1月6日,保质期2年(超过保质期7个月);⑤啶虫眯(50ml/瓶)39瓶,生产日期2009年3月8日,保质期2年(超过保质期4个月零28天);⑥蚊蝇净(500ml/瓶)11瓶,生产日期2009年3月18日,保质期2年(超过保质期4个月零18天)(详见2011第124号财物清单)。至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进销货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以上经查明的违法事实,有下列主要证据予以证明:证据

一、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财物清单1份、现场照片5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县******农资经营部内销售有效期内的农药货柜上检查出过期农药事实;证据

二、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农资销售经营活动已办理过《营业执照》,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及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的事实;证据

三、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家庭住址等;以上证据分别经出证人签名签章予以确认。2011年8月**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农资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检查结束后,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90瓶过期农药实施了行政强制扣留措施,并由杨**代为保管。同时向当事人下发了《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1年8月**日,我局办案人员到我局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管理股进行核查,我局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管理股出据了当事人的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打印件1份;2011年8月**日当事人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事人经营过期农药,其行为已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的规定,构成《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下列行为均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第

(七)项‘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商品的’。‛所指行为,根据《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六条第

(六)、

(七)项行为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应予以处罚。但鉴于当事人经营过期农药数量较少,并及时中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当事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1、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

2、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小或者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

3、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

4、因残疾或者下岗失业等原因,生活确实困难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之意见。案件承办人认为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建

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

售过期农药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过期‚戊唑醇‛等农药90瓶;

二、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当否,请审批。承办人:年月日办案机构负责人:

第19篇:最新工商局说理式案件终结报告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虚假宣传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 县局案件核审委员会:

于2011年*月*日立案调查的***虚假宣传案已经**县工商局公平交易科调查终结,现将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拟作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内容等报告如下,请核审:

一、案件的由来和调查经过

2011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有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嫌疑,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的相关规定,报经局长批准于2011年*月*日批准立案调查。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指定由**主办、**协办,对此案进行调查。此案经由公平交易科调查,于2011年*月*日调查终结。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男,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出生于19**年 **月**日,系**省**县**乡**村人。现居住地:**县**镇**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县工商局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经营期限截止**年**月**日。

字号名称:*****

注册号:******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方式:***

三、违法事实:

经调查查明:2011年2月,当事人为了对其销售的‚*****‛等品牌化妆品,出资**元在其经营门店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一块电子广告显示屏,并将含有‚央视品牌‛等内容的广告词植入该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同时,当事人在推销其部分化妆品的彩页宣传材料中突出使用了‚*******‛的广告用语,而当事人无法提供足以证明上述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2006年3月9日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于通过央视国际网站发表过‚关于部分企业擅自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严正声明‛,称:‚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和证书,上述企业的行为从未得到过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的声明。案件调查人员进一步查明,至案发时为止,当事人尚未对其发布的广告涉及的化妆品产品进行销售,故当事人在本案中当事人未获取违法所得。

四、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

证据

一、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此证据用于证明当事人具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

证据

二、现场检查笔录一份,此证据由于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证据

三、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此证据用于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及细节。

证据

四、当事人提供的印制有‚****‛的广告用语的彩页广告,此证据用于证明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证据

五、案件调查人员调取的中央电视台关于‚央视品牌‛的声明,此证据用于证明中央电视台未进行过所谓‚央视品牌‛评比的事实。

五、执法程序的说明:

本案于2011年*月**日根据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并立案调查,经由**县工商局授权公平交易科全程办理,于2011年*月**日立案调查,立案期限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七条关于七日内立案的要求,至2011年*月*日调查终结。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六、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案件调查人员认为: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发布内容不真实的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

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自由裁量理由:

鉴于当事人虽然已经实施违法行为,但在案发后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客观上减轻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而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积极配合调查、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情节,当事人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

(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关于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案件调查人员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八、处罚依据及建议: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 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

(五)项规定,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0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5000元。

办案人员:****

办案单位负责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第20篇:执法文书调查问卷

行政执法文书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1、您所在机关或者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视程度如何?()

A.非常重视B.重视程度一般C.不够重视D.不太了解E.其他

2、您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时考量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

A.力求让行政相对人满意或者口服心服

B.既履行必要手续但又不让行政相对人抓住把柄

C.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D.综合上述因素来考量

E.其他

3、您认为改进行政执法文书的主要途径是:()

A.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依法行政的体现

B.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学理论素养

C.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书写作水平

D.将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充分说理与严密论证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指标 E.不太了解

F.其他

4、您认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文书培训能收到好的效果?()

A.系统授课 B.文书评议 C.岗位培训 D.其他

5、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对依法行政能否起到约束作用()

A.起不到约束作用B.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C.能起很大的约束作用D.不太了解E.其他

6、据您所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突出不满是什么?()

A.事实叙述不清B.不列举证据C.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法律依据不明确

D.对为什么适用该法律法规不作充分论证,不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E.不太了解F.其他

7、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在归档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A.部分行政执法文书没有归档B.虽然能归档,但归档不及时

C.能够及时归档,不存在问题D.不太了解E.其他

8、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不论证理由或者说理不充分的原因是什么?()

A.说理存在因案而异的问题,没有办法统一

B.认为说理越简单越好,言多语失

C.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充分说理

D.思想认识有误区,认为无需进行充分说理

E.不太了解F.其他

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方面的建议:

《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文.doc》
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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