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起诉意见书范文

2022-10-26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起诉意见书

XX市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2004﹞106号

犯罪嫌疑人罗安贵,男,1986年2月5日生,重庆市江津县人,身份证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重庆市江津县高屋乡黑石村人,因涉嫌抢劫罪,2004年10月12日被我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黎勇,男,1984年5月12日生,重庆市江津县人,身份证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重庆市江津县高屋乡黑石村人,因涉嫌抢劫罪,2004年10月12日被我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王光芹,女,1987年9月14日生,庆市重江津县人,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江津县白沙镇永兴乡万世村人。因涉嫌抢劫罪,2004年10月12日被我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罗安贵、黎勇、王光芹涉嫌抢劫罪一案,于2004年10月12日晚11时被拘留至我局。我局经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罗安贵、黎勇、王光芹涉嫌抢劫罪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4年10月12日晚8时多,犯罪嫌疑人王光芹去找谢某,两人到青云岩风景区祖师公庙南侧的半山腰鬼混。犯罪嫌疑人罗安贵用水果刀朝谢某头部猛砍一刀,毫无防备的谢某大叫一声,挣扎着站起来,犯罪嫌疑人黎勇见状从背后用手紧捂其嘴,并顺势把谢某摔倒在地。谢某倒地时竟将犯罪嫌疑人黎勇压在下面,两人打成一团。犯罪嫌疑人罗安贵疯狂地用水果刀和弹簧刀乱砍乱刺,谢某身中51刀,上身支离破碎,当场气绝身亡。3个犯罪嫌疑人见谢某已死,迫不及待地从谢某身上搜出了4000多元人民币。之后,3个犯罪嫌疑人把尸体拖到水沟边用杂草遮盖起来,仓皇逃离了现场。来到达濠城区雇了一辆摩托车逃跑,在汕头市达濠区被捕。

认定上诉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现场勘查记录、尸检报告、部分涉嫌赃物、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罗安贵、黎勇、王光芹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诉,犯罪嫌疑人罗安贵、黎勇、王光芹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X市人民检察院

长×××(印)

头市公安局(公章)

OO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

1犯罪嫌疑人罗安贵、黎勇、王光芹现羁押在x市看守所

局汕二

推荐第2篇: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根据下列材料写一份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涉嫌抢劫犯罪的事实如下: 2006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于海宝(在逃)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及犯罪嫌疑人李小元(在逃)共同租乘金杯面包车到××省××市。按照于海宝事先作出的分工,王满军负责在该市承租了一套住宅,然后对住宅内一个房间的门锁进行改装,使得房门锁后不能从里面打开,并用铁丝网封住该房间的窗户。此后,白雪莲以购买电脑配件为由,到于海宝事先物色好的一家电脑公司,向该公司工作人员(被害人)张俊峰订购了电脑配件。

6月4日下午,张俊峰在白雪莲的带领下,将电脑配件送到被告人承租的住宅,白雪莲让张俊峰将装有电脑配件的箱子放在外屋的桌子上,以请张俊峰写电脑配件清单为由,将张俊峰骗到事先改装过的房间内,随后,白雪莲以打电话为由,离开该房间并将房门反锁,李小元乘机将张俊峰带来的电脑配件等物搬下楼,几人乘坐出租车将电脑配件等物劫走。此次犯罪劫取IBM笔记本电脑1台、华硕865E主板4块、P42.8CPU4块、内存条8条、120G硬盘4块、七彩虹显卡4块、UT318小灵通手机l部,总价值为3690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2007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于海宝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及犯罪嫌疑人李小元、犯罪嫌疑人肖银胜(在逃)到××省××市,以与上述犯罪相同的手段劫取××电脑公司P43.0ECPU4块、华硕865E主板4块、金士顿DDR400内存条8条、ST120G硬盘4块、爱尔沙960显卡4块、IBM笔记本电脑1台、三星109世纪红风手机l部,总价值为3884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2007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于海宝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到××省××市,以与上述犯罪相同的手段劫取××区××电器城大玩家电脑公司P43.0ECPU4块、华硕865E主板2块、技嘉865PE主板2块、120G/7200转8M硬盘四块、金士顿512M内存8条、七彩虹9550显卡4块,总价值为1920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被告人:白雪莲,别名白雪,女,1966年3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市××区××西里。

被告人:王满军,男,1958年11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原系××县××林业局工人,住××省××县××林业局八街。1978年因抢劫罪被××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985年刑满释放。

被告人:赵剑华,男,1967年4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省××市××区西关。1996年因抢劫罪被××省××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2年2月28日刑满释放,2005年5月26日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以上三被告人于2007年×月×日因涉嫌抢劫罪被××省××市××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批准逮捕。××省××市××区公安分局于2007年×月×日将案件移送至××省××市公安局。三被告人现羁押于××省××市第一看守所。××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7年×月×日将案件移送××省××市人民检察院。××省××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于2007年×月×日以×检×诉[20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涉嫌抢劫,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员为赵忠涛、韩富贵。起诉书认为: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将被害人骗至其事先精心改装布置的房间内,而后反锁房门,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抢劫数额巨大,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且赵剑华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证明三被告人涉嫌抢劫犯罪的证据有:1.被害人张俊峰等人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2.辨认笔录;3.××市××区价格信息事务所作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证明书,用以证明本案中被抢劫的电脑配件、笔记本电脑及手机等物品在案发当时的价格情况;4.扣押物品清单、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检×移诉[ 2007 ]号 犯罪嫌疑人:白雪莲,别名白雪,女,1966年3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市××区××西里。

王满军,男,1958年11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原系××县××林业局工人,住××省××县××林业局八街。1978年因抢劫罪被××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985年刑满释放。

赵剑华,男,1967年4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省××市××区西关。1996年因抢劫罪被××省××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2年2月28日刑满释放,2005年5月26日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以上三被告人于2007年×月×日因涉嫌抢劫罪被××省××市××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批准逮捕。××省××市××区公安分局于2007年×月×日将案件移送至××省××市公安局。三被告人现羁押于××省××市第一看守所。××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7年×月×日将案件移送××省××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涉嫌抢劫犯罪一案,现已侦查终结。经依法侦查查明:2006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于海宝(在逃)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及犯罪嫌疑人李小元(在逃)共同租乘金杯面包车到××省××市。按照于海宝事先作出的分工,王满军负责在该市承租了一套住宅,然后对住宅内一个房间的门锁进行改装,使得房门锁后不能从里面打开,并用铁丝网封住该房间的窗户。此后,白雪莲以购买电脑配件为由,到于海宝事先物色好的一家电脑公司,向该公司工作人员(被害人)张俊峰订购了电脑配件。

6月4日下午,张俊峰在白雪莲的带领下,将电脑配件送到被告人承租的住宅,白雪莲让张俊峰将装有电脑配件的箱子放在外屋的桌子上,以请张俊峰写电脑配件清单为由,将张俊峰骗到事先改装过的房间内,随后,白雪莲以打电话为由,离开该房间并将房门反锁,李小元乘机将张俊峰带来的电脑配件等物搬下楼,几人乘坐出租车将电脑配件等物劫走。此次犯罪劫取IBM笔记本电脑1台、华硕865E主板4块、P42.8CPU4块、内存条8条、120G硬盘4块、七彩虹显卡4块、UT318小灵通手机l部,总价值为3690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2007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于海宝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及犯罪嫌疑人李小元、犯罪嫌疑人肖银胜(在逃)到××省××市,以与上述犯罪相同的手段劫取××电脑公司P43.0ECPU4块、华硕865E主板4块、金士顿DDR400内存条8条、ST120G硬盘4块、爱尔沙960显卡4块、IBM笔记本电脑1台、三星109世纪红风手机l部,总价值为3884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2007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于海宝纠集被告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到××省××市,以与上述犯罪相同的手段劫取××区××电器城大玩家电脑公司P43.0ECPU4块、华硕865E主板2块、技嘉865PE主板2块、120G/7200转8M硬盘四块、金士顿512M内存8条、七彩虹9550显卡4块,总价值为19200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追回。 证明三被告人涉嫌抢劫犯罪的证据有:1.被害人张俊峰等人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2.辨认笔录;3.××市××区价格信息事务所作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证明书,用以证明本案中被抢劫的电脑配件、笔记本电脑及手机等物品在案发当时的价格情况;4.扣押物品清单、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白雪莲、王满军、赵剑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将被害人骗至其事先精心改装布置的房间内,而后反锁房门,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抢劫数额巨大,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且赵剑华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移送审查起诉。扣押的物品随案移送。

此致

审查起诉科

检察员:赵忠涛

韩富贵

××省××市人民检察院

2007 年××月××日

附项:

1.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1.被害人张俊峰等人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2.辨认笔录;3.××市××区价格信息事务所作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证明书,用以证明本案中被抢劫的电脑配件、笔记本电脑及手机等物品在案发当时的价格情况;4.扣押物品清单、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三犯罪嫌疑人现羁押于××省××市第一看守所

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份附后。

推荐第3篇:监狱起诉意见书

监狱起诉意见书

( )字第 号

罪犯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原户籍所在地______,因____________罪经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 )____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_________,附加__________________,刑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执行,现押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侦查,罪犯_______________在服刑期间涉_________________。主要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______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条____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特提请你院审查处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公章)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1.罪犯______档案共____卷______册

2.罪犯_________涉嫌又犯罪的案卷材料共_____卷_______册。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自诉人的刑事控告和附带民事请示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陈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除写明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证据之外,还应写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情节或证据各持异议的,应当通过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国家司法考试规定,论证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国家司法考试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国家司法考试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赔偿……(写明受害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二、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

××××年××月××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控告状

控告人:(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基本情况)

案由:(写明被控告人触犯的罪名)

请求事项:(写出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及经过、后果)

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ΧΧΧΧ人民法院

控告人:

年 月 日

民事调解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国家司法考试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国家司法考试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隆检公刑诉〔2015〕125号

被告人颜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1261985********,壮族,初中,农民,文化,住隆安县**镇**村**屯**号,因涉嫌抢劫罪,于2009年5月18日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5月30日由隆安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本案由隆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颜某某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7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同年7月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8年10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颜某某和吴某某、黄旭克、杨永东、余家佳等人将被害人罗某某、叶某某、陆某甲、陆某乙、陆某丙等人从隆安县城厢镇“阿里巴巴”网吧带到城厢镇城南路一池塘边路段进行殴打,并当场将罗某某的60元人民币(下同)、叶某某的100元、陆某甲的60元、陆某乙的30元、陆某丙的70元抢走。随后吴某某等人又威胁罗某某、叶某某于当日拿1500元到隆安县城文化街的“向往网吧”交给他们,罗某某等人被迫同意后方得离开。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告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被告人吴某某及同案人杨永东,余家佳、黄旭克的供述,被害人罗某某等人陈述,证人卢某某、王某某等人证言,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颜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韦波

2015年12月7日

附:

1、被告人颜某某现羁押于隆安县看守所。

2、随案移送卷宗壹册,起诉书8份。

推荐第4篇: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意见书

检 移不诉[ ] 号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作案时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及代表、委员号,现住址,犯罪嫌疑人简历及前科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及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叙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时,先按照其触犯罪名的犯罪构成作概括性的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最后列举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经侦查获取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不要写构成×××罪),但是,……(具体写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移送审查不起诉。……

(对扣押的物品提出处理建议。)

此致

审查起部门

年 月 日

侦查部门(印)

1.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份附后。

(附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不起诉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时使用。

二、本文书落款为侦查部门,加盖侦查部门的印章。文书制成后,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

三、本文书一私二份,存检察卷、检察内卷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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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意见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是制作起诉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起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案件侦查预审结果的最精要总结,是提起公诉和审理案件的重要基础,也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供了依据。

二、格式内容和写作方法

起诉意见书的结构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种“组成,分两行行文。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公安机关代称、程序及文书简称、年度、案件排列序码号等组成。如:“×公预起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等内容

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及住址。以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被劳动教养及其时间和事由;是否在押,如在押,应分别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和羁押的处所。共同犯罪案件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经历要分别叙述,按照首犯、主犯、从犯、协从犯的顺序排列。单位犯罪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4.过渡语

在以上内容写毕后,为领起下文,另起一行写明如下一段固定用语:“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起诉意见书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1.犯罪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列出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经过,包括何时、何地、何动机、何目的、何方法手段,何犯罪行为、何结果、何证据证明等。其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次要求起诉范围的事实,划清罪与非罪界限,不能将非罪材料混入其中,若为共同犯罪,要写明共同犯罪的性质、目的、作案时间、地点、成员数目,以及每一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各自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应负的具体法律责任。总之,要做到既不漏写犯罪嫌疑人,不漏写犯罪事实,也不张冠李戴。对于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犯罪证据的表述要求写明基本的或主要的证据。引述要具体、准确、客观、真实、既要与案件有密切的关联性,又要反映证据的连续性。一般先写犯罪事实,后列举证据。也可以寓证据于事实之中,以增强事实的可靠程度。

2.提出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部分内容的写作应根据犯罪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写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即触犯了我国《刑法》的具体条款,同时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如果起诉公共犯罪案件中的数名犯罪嫌疑人时,可合写一份起诉意见书,分别提出起诉意见。

(三)尾部

首先写明受文机关名称。然后由县以上公安局长签发并于文书尾部署明职务、姓名、印章。局长签名之下注出制发文书的年月日,并在日期上加盖公安局公章。

最后,在左下角分条写明附项。如犯罪嫌疑人现羁押处所;本案预审卷宗页数、证物、赃物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鉴定人的姓名、职务、单位、住址等。

三、注意事项

?T 犯罪事实的叙述要绝对和案件真相吻合。写入起诉意见书的必须是经过侦查确认的犯罪事实,凡只有口供而没有旁证材料证实的事实,或使用间接证据无法合理推出行为存在的事实,不能写入。此外,叙述事实还应清楚、明了,七要素完备。使用材料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T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所写犯罪事实必须是触犯我国《刑法》并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凡属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一般违纪行为不应写入。被告人历史上的犯罪,已受过处罚的,不再写入,可在“主要简历”里适当提及。 ?T起诉的理由要有理、有据,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无误。

?T 起诉意见书的表达集各种表达方式于一体。介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时用说明性语言要干净、简洁、利索;介绍案情、交待犯罪事实用叙述性语言要客观、全面、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条理清晰;处理意见要用议论性的语言,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T 起诉意见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随侦查卷和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供审查用,另一份存入侦查工作卷(副卷)。

【 范 文 】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19××)44号

犯罪嫌疑人姜××,男,19××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19××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19××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19××年7月刑满释放。19××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王××有下列犯罪事实: 19××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19××年11月16日上午,姜、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姜××说:“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姜××开车行至××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私藏枪支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19××年×月×日

注:1.犯罪嫌疑人姜××、王××现押于××市看守所。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壹卷玖拾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起诉意见书的实例》

××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9××)×公审诉字第×号

被告王××,男,现年××岁,××市人,×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市南郊区双港乡双港村。被告王××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宫××,别名宫××、宫大×、男,现年××岁,××省东阿省人,×族,初中文化,原系××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市河西区大沽路1325号内24号。被告人宫××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到红旗运输场做工。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男,现年××岁,××市静海县人,×族,高小文化程度。原系××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南郊区南羊乡南羊村。被告人张××,自幼上学,后在乡里务农,1985年参军,4年后复员到××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做工。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宫××、张××轮奸一案,经本局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上列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

19××年××月××日下午,被告王××将被告宫××、张××纠合到家中,计议外出拦截妇女。当日晚8时许,被告王××身带菜刀一把,伙同被告宫××、张××骑两辆自行车沿津沽公路东行,至后辛庄双洋渠桥上等候拦截妇女。当未婚女青年宋××与对象季××骑车经过时,三名被告上前将宋、李截住,被告王××、宫××以诬陷李是“刘二”,与刘有仇为借口,将宋、李劫下自行车,王、宫二被告对李恫吓,被告张××上前一拳将李打倒,抢走李的军帽。在宋、李二人苦苦哀求时,被告王××掏出菜刀威胁,并用刀背猛砍宋、李背部。将宋、李劫持至桥南后辛庄稻场内。被告王××用菜刀拍李的头部,进行威逼,并伙同被告张××将李看住,被告宫××将宋带至稻地沟内,以暴力捺倒,强行奸污。尔后,被告王××、张××将宋轮流奸污,三名被告为了发泄兽欲,各将宋轮奸两次,并在轮奸时以下流言语、猥亵动作肆意蹂躏。被告宫××还对宋百般侮辱、毒打。宋被害后痛不欲生,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后果极为严重。被告王××等三人轮奸宋××后,约晚10时许,行至双港大队附近又遇上正在谈恋爱的男女青年古××、赵××,三被告欲对赵进行污辱,后因王××与古相识未得逞。被告人王××品质恶劣,流氓成性,从19××年至19××年先后与刘××等三人进行流氓活动,并有结伙盗窃工业用铜400余斤、橡胶200余斤等犯罪行为。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积极纠合同伙,并手执凶器,威逼被害人,以暴力强奸妇女,是轮奸集团的主犯。被告人宫××一贯打架斗殴、流氓、盗窃,先后被拘留教育两次,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积极参与拦截妇女,首先进行强奸,并毒打、恐吓被害人,是强奸集团的从犯。被告人张××一贯目无法纪,因拦截妇女,殴打民警、保卫干部,分别受过开除团籍和行政拘留处分。在轮奸妇女犯罪活动中,趁机进行抢掠、毒打、恐吓被害人;并参与强奸蹂躏妇女,是轮奸集团的从犯。

综上所述,被告王××、宫××、张××三人一贯为非作歹,屡教不改,竟以暴力胁迫手段持刀轮奸未婚女青年,情节极为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的规定,构成强奸妇女罪。为此,将本案依法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局长××

19××年×月××日

附注:1.被告人王×××、宫××、张××现押于××市公安局派出所。2.被告人王××、宫××、张××的预审卷宗3册。

讯问笔录: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 范 文 一 】

讯问笔录

第1次

99年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1965.5.13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答:家里五口人。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女儿,曹红,11岁,上学;女儿,曹青,10岁,上学;儿子,曹蓝,9岁,上学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手机。

问:是不是这部手机?(出示提取的菲利浦手机)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手机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将这部手机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1999.1.20

【 范 文 二 】

讯问笔录(第2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推荐第6篇:申请不起诉意见书

申请不起诉意见书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贵院审查起诉李A涉嫌盗窃一案,现根据我们律师在公安机关了解的案情及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下我方意见及请求:

一、据犯罪嫌疑人李A供述,李A和被害人王B系恋爱纠纷,2013年3月7日,李A应王B的邀请到王B家谈分手事宜,到达后受害人王B不开门,李A有了过激行为,王B报警,警察到达后,李A趁警察和王B谈话期间进入王B的卧室拿了项链和戒指,未打招呼一人离开。其目的是“我拿她东西是想让她来找我再给她”。据此可知,李A拿走被害人王B的项链和戒指,是因为双方的感情纠纷产生,李A在与王B恋爱期间有经济及感情的投入,由于现实原因,女方提出分手后,李杰不甘心,双方在纠缠过程中均有过激行为。李A有酌定从轻情节。案发后,李A有悔罪、认罪表现,主动交还了戒指和项链,其家人也多次给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了受害人精神损失费2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王B的谅解(见谅解书)。另外李A精神状况一直不正常,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李A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躁狂(缓解期)(见武精医鉴字201304110号鉴定意见书),具有法定从宽限处罚情节。根据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正因为李杰是因为感情纠纷而产生的经济纠纷,社会危害性很小,情节显著轻微,且有一定的精神疾病,具有酌定和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并且李A是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故请求贵院考虑到上述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李杰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申请人:湖北凌枫律师事务所周志益律师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格式

______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 ]X号

犯罪嫌疑人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违法犯罪经历:.....(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犯罪嫌疑人_______涉嫌______(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简要写明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犯罪嫌疑人_____涉嫌_____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述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结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根据具体案件,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简明扼要叙述.)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______......(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_......(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条之规定,涉嫌___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_____人民检察院

局长___ (印)

___市公安局(印)

__年__月__日

附: 1.本案卷宗共_卷_ 页.

2.犯罪嫌疑人现在______.

3.随案移送物品______件.

推荐第8篇:起诉意见书格式1

X X X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字[ ] 号 犯罪嫌疑人X X X……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单位犯罪案件中,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 犯罪嫌疑人涉嫌X X X(罪名)一案,由X X X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 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X X X涉嫌XXX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简明扼要叙述)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

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X X X……(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 X X……(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 X条之规定,涉嫌X X X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 X条之规 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X X X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XXXX年X月X日 附:1.本案卷宗 卷 页。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随案移交物品X件。

4.被害人 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所附项目根据需要填写)

推荐第9篇: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

﹡ ﹡ ﹡ 公 安 局

起 诉 意 见 书

×公( )诉字〔 〕 号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政治面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时间、种类及执行场所)。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辩护律师×××……[如有辩护律师,写明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名称,律师执业证编号。]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叙述。)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和解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以及履行情况,同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印)

月 日

附:

1、本案卷宗 卷 页。

2、随案移交物品 件。

推荐第10篇:撰写起诉意见书律师学作业案情

撰写起诉意见书案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76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199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2006年11月16日因强奸罪被判决有期徒刑3年。2011年7月16日因犯罪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被羁押在××市××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80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2011年7月16日因犯罪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被羁押在××市××看守所。

2011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6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2011年7月16日上午,刘、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姜××说:“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姜××开车行至××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注意

各位同学写好后,发送给你所在班的学委,每位同学须打印一份拿到课堂上互相修改。

第11篇:检察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检建()号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由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月日

(院印)

第12篇:民事行政检察

第八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受案范围和条件

县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范围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或者国家权力机关,其他部门,团体移送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生的案件;

(五)其他需要审理的申诉案件;

(六)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违法侵害应当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案件;

(七)需要支持起诉的民事行政案件;

(八)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渎职犯罪进行初查的案件。省院,分市院除受理前述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案件以外还受理以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

2.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本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 3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口头或书面请示; 4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抗诉而有意义而申请复议的案件 手里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民事行政裁决裁定已经法身的法律效力

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不受审理。

1不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所做出的判定裁决的案件 2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事件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案件

4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条件

5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 6申诉人对人民法院所做的终止审查和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案件; 7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申诉初查,受理审查,办案时限

一 申诉初查

对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移送的申诉案三件,或当事人直接向民行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初查。

当事人来访申诉的,应做好接待记录。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当事人申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民法院

一、二审或再审判决、裁定书; (二)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事实和依据);

(三)申诉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的线索;

对申诉材料不齐全的,应告知当事人备齐材料后申诉。

来信申诉的,由专人统一登记进行初查。如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如属本院管辖,应通知申诉人,安规定处理。

申诉材料经初查后,应填写《申诉案件初查表》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对需交办的案件,应填写《案件交办函》发送受案单位,并填写《案件交办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应及时告知申诉人。对需谈话答复的应做好谈话记录。

二 受理审查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手里的案件或由控申部门移送受理的案件,由办案人员填写《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办理受理手续,向申诉人送达受理告知书

受理案件经审查终结对应当立案审查的案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拟写结案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受理案件报告内容为: 1 当事人的概况

2申诉人申诉理由和依据 3 原审法院判决依据 4审查意见

需交办或转办或者不应立案的案件,依下例办法处理: 1 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应填写《案件交办函》,与有关材料一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立案审查并报告审查结果或审查意见 2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与申诉材料一部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自行处理;

3对申诉理由不充分的,应填写《不立案决定书》并通知申诉人。 三 办案时限

对当事人申诉初查,一般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 审查受理案件,应在三十日内审结,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的,由检察长批准。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口头请示的一般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对案情复杂政策性强许留居案审查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在二十日内给予答复;须经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的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大幅。。。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轻视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答复。 对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应在作出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法院送达检察建议书。

第三节

立案审查

一、立案的条件和立案

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可能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主诉(办)检察官或者办案人员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写明已受理查明的基本案情、立案的理由和依据,由主诉(办)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向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二、阅卷和调查取证

立案审查案件,应填写《调(借)阅案卷函》,调阅人民法院原

一、二审或再审的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

阅卷笔录应主要摘记或复印以下材料:

(一)纠纷的起因、诉讼过程、庭审等材料;

(二)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是各种证据,并注明审级及所在卷宗页码;

(三)对存在矛盾的证人证言、证据材料应着重摘记矛盾点,并予以注明;

(四)存有争议需进一步查清的事实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以审查原审案卷为主,辅以必要调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申诉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申诉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调查取证: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而未予以调查取证的;

(二)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认定,人民法院应当调查取证而未予调查取证的;

(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与人民法院采信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确认案件事实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五)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人民检察院亦无需进行调查:

(一)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确认的;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律;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的;

(四)已为法院裁判或者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进行调查取证、法律法规咨询,应当二人以上。在调查时应当出示证明,并制作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法律法规咨询,应做好联系工作记录。

案件审查期间,当事人要求对案件主要证据材料或有关专业问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由主办(诉)检察官决定,或由办案人员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鉴定委托书》报分管检察长批准。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协助收集证据。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

审查案件时发现审判人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应进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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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检察工作思路

一、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要发挥检察职能,保证党和政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在基础建设、工业投资、民生工程等扩大内需方面投资使用情况的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三是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和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

二、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检察业务工作要紧紧抓住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等重点。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和裁判不公的抗诉工作,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度和力度。进一步促进涉检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其他各项检察工作要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出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检察机关整体效能的发挥和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在检察环节上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新途径

一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二是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省院“两大考评体系”,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先进检察院建设活动,实现三年内两级院全部进入全国和省先进检察院行列的目标。三要实施阳光检务工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四要建立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案件办理中出现错误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保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法律产品”。

四、继续推动构建“大学习”格局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水平

政治学习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入手,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开展全员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的检察人才队伍。宣传教育要提高层次,继续办好《盘锦日报》检察专刊和电台、电视台固定栏目以及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专刊,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对外学习交流要继续加强。树立“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思想,积极探索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检察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为盘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撑。

第14篇:检察实务

检察实务

简答:

一、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的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

2、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依法实行监管;

3、保证金是否妥善保管和处理;

4、解除或改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题时要注意:

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二者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常常放在一起被考察。

2、对保证金的监督也是人民检察院监督的重点,不要漏答。

3、准确理解题意,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措施,不是公安机关采取的监管措施。不要张冠李戴。

二、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有:

1、口头通知纠正;

2、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刑事责任。

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考查的知识点比较细,难度不大。

2、口头和书面都是监督的方法。

3、结合侦查的法定程序来思考问题。

三: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

刑罚执行监督具有以下意义:

1、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2、打击犯罪,维护社会需要;

3、保障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的需要。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同样考查得比较细致。难度一般,但学生学习时容易忽略。这也提醒学生要全面地掌握知识。

2、刑罚的执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考虑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就要回到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和任务上去。

3、要全面作答。

四:分析判断案情的总体要求

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分析判断案情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以掌握的案件材料为依据;

2、分析判断案情要透过案件的现象看本质;

3、对案情的分析判断要多侧面、全方位,形成立体思维网络。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主要考查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的要求。

2、教材上的阐述比较空泛,主要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来作答。

3、答题时能够联想到相关的知识点,如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原则等。主要是证明对知识的系统把握。

五: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的准备工作

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进一步熟悉案情,准确理解抗诉的根据和理由;

2、研究和掌握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以及专业知识;

3、制作出庭的阅卷笔录。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难度中等。

2、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有工作经验的同学作答时可以适当阐述。

3、对知识要点的回答要全面。

论述题: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准备工作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着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分析案件材料,熟悉案情;通过归类分析,理出现有材料中证据间的同一性和矛盾性,为制定讯问计划、科学地选择讯问突破口打下基础。

2、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要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和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后、接受讯问前的心理状态。

3、熟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及社会信息;

4、制定讯问计划;

5、组织好讯问力量。

答题时要注意:

1、这个知识点是本课程中的重要知识点,难度中等。

2、与该知识点相关的是刑讯逼供问题,论述时一定要对该问题进行说明。

3、用语要规范,注意勿将“讯问”写成“询问”,二者的对象是不同的,后者主要是对证人。

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第一,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1、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明确的申诉理由或检举事实,并书面提交抗诉申请或申诉书。

3、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对于不属于受理申诉检察院或者检察机关管辖的申诉,可以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申诉,也可以将书面申诉材料转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人民检察院对以下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不予受理:

1、民事、行政裁判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案件。但不服人民法院与离婚合并审理的子女扶养、夫妻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为综合性题,难度较大。

2、除了答出要点,还要结合实际加以阐述。

3、答题时要运用发散性思维,结合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受理条件作答。

作业二: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对搜查进行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1)搜查是否由侦查人员进行; (2)是否依法出示了搜查证;

(3)搜查时是否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在场;

(4)搜查妇女的身体,是否依法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搜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

(6)对搜查中扣押的物品是否记入清单。 答题时要注意:

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出示搜查证,紧急情况下有逮捕证时也可以不出示搜查证。检察院监督应注意搜查的主体、笔录、清单等内容。要点要答全。

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检察监督的途径 (1)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进行; (2)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 (3)通过受理有关的控告、检举进行; (4)通过跟踪监督进行。 答题时要注意:

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很多途径和方法。监督本身体现的是三机关相互制约原则。前三种途径同学一般能够答出来,不要忘了第四种,这里容易失分。

三: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1)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活动,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保障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4)促进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 答题时要注意: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障准确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后者强调保障人权,体现了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千万不可漏答。

四:对死刑立即执行进行临场监督的主要内容

(1)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2)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前,是否对罪犯验明证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防止错杀、误杀。

(3)有无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存在。 (4)死刑执行的方法、场所是否合法。

(5)死刑执行后,查明罪犯是否已死亡,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是否通知罪犯家属。

答题时要注意:

死刑由人民法院的法警执行,由检察工作人员监督。执行死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最近还出现了“刀下留人”的戏剧性情形。因此检察院在监督时要对执行的各个环节认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五: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的情形 (1)维持原判、裁定、决定; (2)撤销原处理决定;

(3)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检察院享有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权。上述第三种情况大家比较熟悉,很容易答出来。第一种是对裁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处理结果。复查决定的结果只有三种:维持、撤销或提出抗诉,都是程序意义上的处理,不涉及实体内容。

论述题:

1:刑事立案监督的意义

一,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重要保证; 三,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惩治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

四,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答题时要注意:

立案监督不仅针对公安机关,还有检察院自身和法院等。检察院的监督贯穿诉讼活动始终,涉及各个诉讼阶段。这道题比较简单,容易得满分。

2:现行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一,操作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1)抗诉权规定的不够完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检察机关完整抗诉权。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仅赋予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民事调解等检察机关均无权抗诉。

(2)监督方式的规定不够具体。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检察建议是一个补充方法,但强制力不足,难以实现全方位的检察监督。

(3)抗诉权效果不够理想。

第二,理论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实际在检察机关没有民事行政起诉权,没有民事行政参诉权,对审理中的民事行政案件缺乏相应的监督措施等。

答题时要注意: 主要是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法律宏观上赋予了民事行政检察权,但过于笼统,需要细化,强化可操作性。如果在检察机关从事实务工作,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简单地举

一、两个例子,这样就使得论述丰满、有较强的说服力了。

作业三: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2)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 (3)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5)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7)依靠群众原则; (8)检务公开原则;

(9)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人民检察院开展活动时,应遵循9个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内部活动的原则,如原则

1、

2、

5、

6、

7、

8、9;有的是处理与其他部门关系的原则,如原则

3、4。要点要答全。

二: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 (1)认真审查证据;

(2)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及证人核实证据;

(3)通过审查技术鉴定结论核实证据;

(4)以法律为准绳,衡量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审查侦查机关所认定的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一致; (6)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答题时要注意: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注意第二项要求。传统上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讯问”,由于这个规定带有对犯罪嫌疑人的歧视,所以现在已被改为“询问”。

三:检察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题时要注意:

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6种情形,应当烂熟于心。这个知识点往往是考试重点,希望能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四: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和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

区别:

(1)抗诉对象不同; (2)抗诉权限不同; (3)审理程序不同; (4)提出抗诉期限不同; (5)抗诉作用不同。

答题时要注意:

两个“抗诉”,区别太大了。这道题提醒大家不要混淆知识点。虽然说答出要点就可以得分,但是一定要理解要点背后的内容。

五:人民检察院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刑罚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 (2)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 (3)对刑罚终止执行的监督;

(4)对刑罚执行中的罪犯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的监督; (5)对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的监督。

答题时要注意:

这道题有点偏,不是考试的重点。但要点也有5个之多,作答时莫要遗漏。

论述题:

一:对错捕、漏捕和批捕案件质量不高的认定 复查案件,除应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以外,应当注意发现和纠正错捕,漏捕和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1、错捕:错捕就是将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行为不构成犯罪,以及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批准或决定逮捕。一般说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决定逮捕,视为错捕:

(1)无辜的;(2)不构成犯罪的;(3)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涉嫌犯罪事实不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为犯罪的:(5)做出逮捕决定时,认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以后的诉讼中,证据没有发生变化,而作出撤消案件

或绝对不起诉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正确的;做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和法院认识一致,不抗诉的。

2、漏捕:漏捕是指犯罪嫌疑人具备逮捕条件,应当批准、决定而未做出批准、决定逮捕的。有下列情形的可视为漏捕:

(1)应当逮捕而做出不批准、决定逮捕决定的;(2)应当逮捕而建议撤消案件的;(3)应当逮捕而建议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接移送起诉,因而造成严惩社会危害的;(4)经复议、复核,在原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改为逮捕的;(5)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不逮捕决定错误,改为逮捕的。

3、案件质量不高:是指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是掌握的逮捕标准不准确,办理案件的程序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明显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2)对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对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可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4)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提请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而未捉出建议和直接做出逮捕决定的;(5)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超过规定时限的;(6)法律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规范,案卷材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的渠道、范围及原则 (1)检察机关自1987年以来与香港廉政公署开展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个案协查办公室,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港案件的窗口和联系渠道。同时,也加强了与香港律政司的联系,在办案中加强协作。全国所有涉港澳案件都要归口最高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统一办理涉港澳的司法协作事务。

(2)检察机关赴港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应具有两个条件: A、法律规定由检察院自行受理或立案侦查的案件; B、案情涉及香港地区并有赴港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3)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A、案情重大,使国家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B、案件的主要证人、重要书证在香港地区的;

C、采取了有关方法(如约请、函调、边控等办法),在境内无法达到取证目的的;

D、能确保受询问的香港居民不会因为该案提供证言而受到我国法律的追究。

(4)与香港的廉政公署开展个案协查,必须考虑香港的特殊地位和现实情况,并坚持:A、对等互利原则;B、法律适用原则;C、坚持协查效应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教材上的答案有些陈旧了。在讲到个案协查的渠道时,鼓励大家讲一些新鲜的内容,只要讲得准确,就可以得到高分。

作业四:

简答题:

一:检务公开的方式 (1)依法向社会公开。

(2)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窗口”部门的作用。

(3)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答题时要注意:

检务公开重要的是在办案中要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可能会引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对公正办案的怀疑。要点要答全。

二个: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导致的错误裁判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违反下列程序规定时有可能导致错误裁判: (1)主管错误; (2管辖错误;

(3)审判组织的组成活动违反法律; (4)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5)拒绝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6)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7)一案两诉,法院均受理并做出判决,裁定。

答题时要注意:

错案追究制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这道题的考察具有现实意义,同时这个知识点也容易成为考试的重点。

三:人民检察院实现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违法的;

(2)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6)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 (7)法庭审理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 答题时要注意: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之一。这个知识点考察的是一个重点。对于这8项内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切实记牢。注意莫要漏答。

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征

(1)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2)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

(3)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4)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答题时要注意:

相对简单的一道题,容易得高分。希望大家不要丢分。

五: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1)发现犯罪线索;

(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

(3)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审查; (4)决定立案。

答题时要注意:

后三种情况一般答得没有问题,注意第一种情况易被忽略。

论述题:

一: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抗诉的异同

相同之处:都是人民检察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其目的都是为了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区别:(1)抗诉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审判员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捉出的。

(2)抗诉权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权限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只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才有抗诉权。

(3)审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要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对于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分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序。如原为一审案件,适用一审程序,原为二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

(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的提出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按照审判员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法律没有期限的限制。

(5)抗诉作用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断一审法院错误的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对已经交付执行的冤错案件予以纠正。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这种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分析,认为其符合可以不起诉的条件,而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又称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拥有一定的起诉自由裁量权,在刑事诉讼中实现诉讼便宜主义原则的体现。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方面,酌定不起诉的案件与提起公诉的案件是一致,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的,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不存在法定不起诉案件的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二,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即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况以及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的确情节轻微,为了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不起诉提起公诉效果更好的。

第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按照我国法规定,主要是指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情形:

①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③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④犯罪嫌疑人因紧急避险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⑤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⑥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⑧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人员; ⑩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

第15篇: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XX人民检察院

第16篇:检察文化

兴文化 促检业 保公正

——写在检察文化建设繁荣之际 栾城县人民检察院

旺娜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国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文化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政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建设已经受到社会各界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构建先进检察文化,从而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检察文化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引导力量。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是检察从业人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积淀的精华。先进检察文化具有内增凝力、外塑形象、约束规范、激励导向的重要作用。在全国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检察文化建设,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巡礼、全国检察文化暨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到各地院的检察文化活动和论坛,从最初的业余文化活动到先进的文化理念和管理方式,检察文化可谓“蓬勃发展、蔚为大观”。

以我市为例,在市政法委举办首届“政法文化节”之际,市院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检察文化研讨会”就是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良好举措。还有“唱响主旋律、红歌献给党”歌咏比赛、“读红色经典、树理想信念”征文活动、书画摄影比赛、心理健康视频讲座等,都是对落实检察精神、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很好诠释。在各地检察文化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我院也不落后。“你、我、他”大家讲讲坛成功开办数期,全国人大代表、书法大家、石家庄二中特级教师、本院干警等纷纷登台,民生经济、心灵感悟、古文国学、健康养生等无所不包,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粉刷一新的楼道走廊、图文并茂的特色警示标语、先进的电子显示屏等为干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极大地陶冶了干警情操,提高了工作效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细、纪律严、境界高、业绩优”的新时期栾检“十八字”精神则从更高、更严、更全的角度和层次对广大干警提出了新要求,实现了职业信仰的定向、执法宗旨的定位、执法形象的定型和精神风貌的定格。

但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干警认为检察文化就是唱唱歌、跳跳舞等肤浅层面,对其实质研究

- 1培育文化,以文化育队伍,以队伍促业务。可以说,检察文化为检察实践提供精神动力,检察实践为检察文化提供发展源泉,两者结合才能共同促进,相得益彰。要按照“侦查一体化→监督一体化→检察一体化”的路径开展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步将检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渗透到检察实践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使干警真正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文化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制度是文化的根基所在。要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检察工作根本需求的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激励制度等,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各项工作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促进检察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使各种无形的制度产生有形的力量,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制度既约束人也保护人,使其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加强检察精神文化建设,促检察人员凝心聚力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对检察文化的全面发展起着方向指引作用。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能使检察人员站在更高层次上认知检察工作的实质与发展前景,更有效地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极大的增强团队凝聚力、鼓舞士气。

首先,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恪尽职守忠诚正义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大兴学习之风,号召“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争建学习型科室、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引导干警端正思想,提高正确观念的自我培育能力,使全体干警在正确观念的驱动下树立主人翁意识,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自觉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在新形势下,尤其要重视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检之德”,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以自身的较高素质和良好形象作先进检察文化的宣传者。

三、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从宏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常抓不懈

先进的检察文化是检察干警在较长时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总和。实施检察文化建设战略是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是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构建和谐检察的现实需要。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立足当前,认真探索,更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2.从微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要注重细节

细节体现水平,细节决定成败。价值观的培养都是从细小之处入手,检察文化的培养也需要从点点滴滴处着眼。有细心、求细致、重细节这应该是每位检察人员的工作信条。我们必须要狠抓落实,从细微处着手,将严谨细致、慎密思维贯穿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步程序,提倡精细化谋略,向细节要战斗力。要引导干警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良好习惯;要把检察文化的价值核心渗透到每个人的心里。

3.从横向关系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突出个性与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号召力的根源所在。部分院的检察文化建设之所以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就在于文化理念的形成中不注重体现本地的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使文化建设趋于一般化。检察文化建设不必搞统一的模式,不必用统一的规范,应当是因地制宜、百花齐放。要把检察元素植入当地传统文化土壤中,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成为干警和群众广泛接受的一种力量。要紧紧围绕检察核心灵魂和主题,结合本地区和本院的实际,在开展共性检察文化的基础上,找准自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借本地文化提升个性检察文化,创新文化内涵,从而使检察文化更具生命力。

4.从纵向关系来说,必须重视基层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

当前全国88%的检察院在基层,74%的编制和人员在基层,90%以上的案件办理在基层。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前沿力量,基层检察院具有工作的广泛性和具体性,在整个检察系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于此也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正所谓“小院也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能创辉煌”,加强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对于促进基层院的全面发展、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等也具有独特的功能。我们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尊重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弘扬和谐文化,创新文化形式,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物质保障。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是没有根基的事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科学推动发展,文化孕育希望。我们必须不懈努力,坚持以高尚的精神鼓舞检察人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检察队伍、以先进的文化引导检察事业、以优秀的载体塑造检察形象,使检察文化不断繁荣和发展,从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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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检察工作思路

×二六年工作思路

×

×今年,我院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批准、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各上升,人均办案起,结案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件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成功地查处了开发区首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年底开发区双文明考核中我院以优异的成绩名列政法各部门前茅。自侦工作也在上级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全区第六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和荣誉,二六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继续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利观。继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专项整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解决队伍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结构。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抓好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重的案件也要依法提出抗诉。年,开发区看守所将投入使用,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落实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将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按照上级院改革的要求,抓好公诉改革、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工作,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18篇: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58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件58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

第19篇:检察工作总结

2019年检察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

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第20篇: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而检察队伍作为这一职能的最终执行者,其队伍建设状况将直接影响着监督效果。

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同志强调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整理确保检察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始终得到加强,真正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把握发展规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全面加以推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 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党组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坚定清醒,在重大决策上发扬民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在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协管工作,抓好领导班子选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不断增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改进检察作风,严肃检察纪律,规范检察干警行为,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增强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重点,大力倡导和弘扬“联系群众、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优良作风。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坚持把作风纪律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作风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制度规范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大规模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管理机制,严格检察人员进出口和编制管理。加大检察官管理力度,完善检察官选拔、引进机制,积极推行上级检察院从下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官制度。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改进和完善考评办法,形成全省检察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体系。以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认真抓好高检院部署的“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共同价值体系,形成检察人员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一致的精神纽带。大力培育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引导、激励、约束等管理功能,明确创建主题,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检察文化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层次。坚持从精神、制度、物质等各个层面营造检察文化建设氛围。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出的法律文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把检察文化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检察文化建设与理论武装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科学理论和先进文化武装检察干警。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创新,增强检察文化的引领和凝聚作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为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与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是紧密相联的。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首先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也必须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宗旨。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关键在“人”、在“队伍”。检察队伍建设本身就是抓好“人”的工作。在队伍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要始终坚持检察干警的主体地位,检察工作的发展必须依靠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检察事业的进步需要检察干警来共同推进,要把尊重干警、爱护干警、理解干警、关心干警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干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努力奋斗;要注重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重视岗位练兵,倡导终身学习,全面做好人才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要不断激发检察干警的工作活力,把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检察干警的自我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检察工作发展中促进检察干警人生价值的实现,增强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增强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体干警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要努力营造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鼓励干警干事业、支持干警干成事业、帮助干警干好事业,为干警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干警工作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检察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检察队伍建设至少应包括五个部分:

—是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政治保证,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方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丰富发展检察文化,凝聚和焕发检察队伍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龙头”,实践证明,

没有好的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必须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高素质领导集体。

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专业化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方向,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抓住检察队伍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抓住最需要解决的紧迫性问题,积极研究措施,逐步建立起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

四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法律监督能力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必须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必须着眼于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和内容方法创新,实现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转变,由应急性培训为主向正规化分类培训为主转变。

五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必须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全国有3210个基层检察院,机构、人员、工作量和违法违纪数都占全国检察机关的80%。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希望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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