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 报告范文

2022-11-2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单独二胎

“单独二胎”的作用还不够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那么,中国是否会迎来婴儿潮?这一政策究竟会对中国造成多大影响? 实践证明,现代化对生育数量的影响已大于计生政策

现象一:双独家庭生育二胎意愿远低于预期

2011年年底,河南正式启动“双独二胎”政策,两年来,仅有600多个家庭生了第二个孩子,而此前的预测是,河南省每年将多出生1.8万人左右。 而全国各地的情况也差不多,在宁夏银川,“双独夫妻申请二胎寥寥无几”;在安徽合肥,“每年审批的双独二胎指标只有几例”„„

中国社科院一项调查显示,符合生二胎的家庭中,最终选择生二胎的只有10%。 现象二:农村的高压手段一旦减弱,生育率就开始反弹

一些农村地区生育意愿仍然很高

与双独家庭不愿生相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发现,农村和偏远地区超生现象在近十年呈反弹之势。

而这种反弹,不是生育意愿的反弹——农村生二胎甚至多胎的意愿一直很强,而是实际生育率的反弹。因为在舆论长期批评以及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趋势下,过去那种“扒房牵牛”、“血流成河”的“镇压”超生手段式微,真实的生育意愿就转化成了实际的生育率。

而在这个过程中,计生政策并没有变,变的是超越“政策”的那些野蛮手段。 步入现代化的群体让生都不生、没步入的则挡都挡不住

中国的上述现象,与世界的普遍现象是一致的——现代化程度决定生育数量。韩国在1962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随着经济的发展,生育率不断下降。韩国政府于1996年取消控制人口出生政策,随后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生育率却不升反降,2005年降低到1.08的极度危险水平。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政府曾提倡“两个就够了”,全国生育率急剧下降,80年代时政策取消,并采取政策鼓励国人多生,然而生育率却依然降到了1.1左右。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也面对生育率低下的问题。

此外,俄罗斯、德国、日本等均采用鼓励生育政策,但生育率仍然很低,概因社会发达,城市化水平高,人们生育意愿低下。美国的人口虽然还在增长,但是现代化程度高的白人群体占人口比例一直缩减,目前已经不到人口总数50%,整体增长的主力军来自有色人种。 其实观察中国城市家庭就可以发现,现在的夫妻很重视个人生活质量,且不说追求个人事业这些大的方面,单看很多女性,对生育造成的体型体态变化都十分介意。甚至在个人生活质量的主导下,有不少城市青年倾向于单身或者丁克。现在的城市夫妻也很重视孩子的成长质量,像农村那样把孩子拴住夫妻就下地劳动的粗放式养育是不可想象的。 反观农村,“越穷越生”的情况还很严重。去年贵州毕节五个孩子闷死在垃圾桶里,背景是这些孩子的家庭属于中国极其贫困的那部分。可就是这样贫困的家庭,夫妻生起孩子来毫不含糊,超生严重。这些夫妻对孩子的养育质量非常不重视,多几个孩子似乎给他们的负担不重。 “单独二胎”的影响或无法扭转城市化大潮对人口数量的影响

单独家庭预计会主要出现在城市中,生育意愿不能过多期望

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口最终选择生二胎的未必有调查的那么多 我国已有约1.5亿独生子女,他们主要来自城镇家庭。而一般婚姻遵循“门当户对”,这些独生子女的婚配对象将以扎根在城市的青年为主,未来形成的家庭仍是城市家庭。 前面已经说过,城市家庭的生育意愿不高,这里不妨再细化一下: 城市养育一名孩子的成本几何呢?曾有媒体算过一笔生二胎的成本账。幼儿时,养育孩子成本主要是奶粉、尿不湿,一罐900克的奶粉价格在200-400元之间,每个月奶粉钱在1500元左右,尿不湿在500元左右,另外孩子的衣服等其余花销,每月支出应在2500元左右,这样一年就是3万多。等孩子开始上学,以全国平均水平来讲,幼儿园期间的花费总额1.8万,小学花费总额5万元,初中花费总额3万元,高中的花费总额是4万元,大学花费总额是9万元,硕士的花费总额是6.6万元,这样,学习生活费用总计29.4万元。

社会学家徐安琪的调研报告《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显示,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达到25万元;到子女上大学再读研,则高达48万元。“与其多生一个降低生活质量,还不如好好培养女儿呢。”一位满足生二胎条件的父亲如是说。

因此,中国已进入“生育成本约束驱动”的低生育率阶段(李建民《中国的生育革命》)。生育政策已不再是影响人们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首要因素,取而代之的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

另一方面,梳理30年来对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可知,城市居民的理想子女数呈现出随年代发展而逐渐下降的趋势:在80年代是以

1、2孩为主,90年代以后则是以1孩为主。(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 因此,尽管“单独二胎”政策推出后,多家网站均做了你是否有意愿生二胎的调查,结果显示超五成的人选择愿意。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翟振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也称,调研显示,60%城市家庭愿生二胎。但有意愿生和真的生还是两回事,最终的结果或会低于预期。 在中国的城市化大潮下,整个社会步入低生育社会是很可能的

在这次“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后,卫计委官员的解读仍着重于强调计生政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而没有分析城市化的影响,这是比较遗憾的。

而事实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迅猛推进,农村人口比例已不足一半,并且还在每年递减。这一趋势对人口数量的影响理应放到重要位置考量。未来我国步发达国家后尘,出现“让生都没人生”的低生育社会是很可能的。

若考虑城市化的影响,则计生政策还有更多改变空间

应尽量减少计生政策对平等权的冲击

“人生而平等”是普世倡导的价值,我国《宪法》也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但是无论“双独二胎”还是“单独二胎”,与平等权都有抵触。 甲和乙两个人,一个是独生子女,一个是超生子女,看起来不同,但这个不同是其父辈造成的,如果有错,也该由其父辈来承担。以能否生二胎来区别对待二者,有“株连”惩罚一方的嫌疑。

在减少人口压力之上,还有更多值得追求的东西,平等权当然就是一个。今天考虑到城市化的影响,未来人口压力或没有那么大,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以计生政策冲击平等权。 同样,“你情我愿”也是我们倡导的婚恋价值观,以计生政策影响人们的择偶观,也是对我们社会价值观的不良冲击。

还应未雨绸缪,考虑“鼓励生育”的问题

如果城市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大于预期,则不仅要考虑“放开二胎”的问题,还要考虑“鼓励二胎”。以帮助由于现实压力或生活问题而不愿生二胎的人,促成人口结构转型。 结语

“单独二胎”无疑是值得称道的利好政策。但涉及到每个人人生大事的生育问题,仅仅由政府部门“单边主义”的主导出台各种“政策”是不够的。

推荐第2篇:“单独”二胎

70、80年代独生子女父母呼吁2012年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转)

时间:2012-02-20 21:13来源:新浪信息 作者:Easy 郑州律师

70、80年代独生子女父母呼吁2012年放开单独二胎政策方案

70、80年代独生子女父母呼吁2012年放开单独二胎政策方案尊敬的省领导、计生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周年之际,我们单独(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家庭全体成员都非常期待单独二胎的政策可以尽快落实到全中国每一个单独家庭。现在我们都希望通过你们把我们的心声传达给国家领导,希望我们的愿望能一起成真。我们把绝大部分单独家庭认为最理想的方案提出来,希望国家领导可以同意定出一条既满足国家利益,又能体现对单独家庭公平性的双赢政策;也希望能够在\"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上作出有价值的参考。更希望山东省能够积极为我们独生子女向国家谋取尽快放开单独二胎的福利,作为全国单独二胎的第一批试点省份,我们会非常感激省领导的为民行为。现在代表绝大部分单独家庭提出建议方案如下:

2012年3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28周岁或以上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到2015年(或适当时期)全国统一取消单独二胎的年龄限制。

优点一:逐步放开二胎,有利社会和谐发展。一胎化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要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虽然中国计划生育是对全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但是带给中国每个受限制的家庭很多危害,万一父母失去生育年龄时唯一的孩子出现问题,这个家庭就会破碎,失去孩子的父母不是担心养老问题,而是唯一的未来支柱都不存在,生存有何意义,我们老人深有感触。放开二胎是人民的愿望,也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必须实施的重要一步。我国必须在2012年开始立刻实施逐步放开二胎,那么单独放开二胎必定是最理想的第一步,问题是如何实施公平的利国利民的第一步。单独二胎是唯一一个不涉及城乡、地区限制的群体,也是唯一一个不涉及生男生女的群体,放开\"单独\"就像放开\"双独\"那样不会引起社会的反对。也有很多充分理由要放开单独二胎,只要单独二胎取得成效,普遍放开二胎就可以借鉴单独二胎的方案进行。

优点二:体现国家考虑周全,对独生子女公平对待。

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独生子女是第一批为国家作出牺牲的人群,国家不能牺牲第一批独生子女,应该第一批作出牺牲的就第一批得到国家的政策优待,这样才体现公平,也能体现国家在政策上考虑得细微和体贴,能够赢得中国百姓的信赖。\"只要为国家作出贡献的,国家在政策上不会牺牲他们\"--这个是国家应该能做的事情,在情在理也必须这样考虑。不要再搞试点、分批、分地区、分城乡…,这

些都是对单独不公平的表现。独生子女的父母和独生子女本身就作出了相等的贡献,就应该平等地享受国家的优待,请不要把我们分化。

优点三:体现国家信守承诺,不牺牲曾作出贡献的家庭。

在2012年放开单独二胎,能够体现国家言而有信。30年前国家领导曾经承诺30年后政策可以调整,而且一胎化不会搞两代人,那么如果高龄单独家庭还不被放开二胎,就失去生育能力,单独家庭就被迫两代一胎化,牺牲两代人,国家就是要牺牲作出贡献的家庭,就是言而无信。会使中国百姓不再相信国家的承诺和政策,不再响应国家的政策,不再为国家作贡献,百姓会想:\"老实人最终是得不到国家的好处的,听国家的话就是大笨蛋。\"相信国家不希望让中国百姓失望的。如果国家不放单独二胎,我们有被欺骗的感觉。

优点四:有效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生育高峰。这样可以使各地区的生育分布均匀,操作性也很简便,夫妻双方身份证上一目了然,而且受限制二胎的单独家庭一般在单位工作,年龄不会出错。就以1983年为界作为例子,1983年前的独生子女数量非常有限,因此2012年符合女方年满29周岁的单独家庭更加有限,再加上他们中有些还没有结婚生第一胎的,有部分单独家庭不受单位控制的,29岁前都已经生二胎了,还有一个就是并不是每个单独都愿意生二胎。那么以29周岁为界限在2012年全国统一放开符合年龄要求的单独并不会引起生育高峰,并以年龄限制了很多单独家庭。(最佳年龄界限最好定在30周岁前,因为30周岁后生育较佳年龄都过了)

优点五:避免生育风险,有利优生优育。最重要的一点是避免了高龄产妇生育孩子的种种生育风险。对妇女来说生育孩子是一个生死搏斗的过程,高龄生产对妇女和孩子的健康都很不利,国家没有必要让一些单独家庭等待放开生育而变成超高龄产妇,那样不健康的模式对家庭和社会是一种风险。我们提出按年龄放单独二胎的方案对产妇、对婴儿、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最好的选择,也是科学的政策。才能体现国家政策考虑到公平性和可行性。先考虑年纪大的家庭,相信年纪小的独生子女也能体谅到年纪大的单独家庭,也同意这样的方案。单独家庭的难处:

(1)独生子女的父母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愿意为国家冒这么大的险走过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当时响应国家生育一胎的夫妻不多,我们总看着别人有几个孩子多么的羡慕,我们受到社会歧异的目光挺过来的,还有长辈要多生孩子给予我们的压力也很大,但我们还是坚持听国家的话,我们是很艰难才走到今天的。不是每个独生子女父母都可以带着一个孩子走到今天的,有些老人唯一的孩子都离世了,所以我们可以向你们写这封信请求优待我们子女的老人已经是幸运的了(起码我们唯一的孩子还在身边,不会变成孤独老人)。现在我们希望就算自己不能象别人那样有2个或以上的孩子,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因为是独生子女可以得到国家的特允生二胎,享受我们无法享受的幸福,避免像我们20几年来承担的风险压力。

(2)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独生子女现在面临着生育能力快要走到末端的危机,

他们是中国第一批独生子女,也是最迫切要放开二胎的弱势群体。因为当时响应国家生一胎的父母是极少的,所以这些年代的独生子女数量有限,叫他们找同样是独生子女的配偶非常难,而且当这些年代的独生子女结婚时根本还没有\"双独\"二胎的政策,现在\"双独\"享受了二胎的政策优待,但就是年纪大的独生子女因多种原因找不到另一独生子女而被国家遗弃,对他们很不公平。他们自己也希望有兄弟姐妹陪伴长大,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当时身边的孩子多,亲戚的孩子也不少,也算不缺玩伴。但是现在的孩子不一样,独生子女本身同辈的亲人不多,能够做自己的孩子的玩伴的孩子很少,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像自己那样孤独无助,等父母离去后就剩他自己一个人。

(3)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独生子女一般都是出生在城镇,是因为我们是城镇人有工作单位才被迫只生一个。今天农村和城镇一体化了,农村的人同样可以找到工资待遇高的,生完孩子考公务员的,农村发展的好的家庭,有宅基地盖房子出租,有大片农田,农村的也有很多做生意发大财,现在还有养老保险等等。但是城镇的职工家庭呢?我们没有地、没有生意、什么都没有就只有工作,我们的独生子女更加什么都没有,如果这个独生子女因为生两个孩子而失去唯一生活来源--工作,那我们老人家谁来养?我们和我们的孙子都需要依靠孩子来养,我们好歹都为国家政策做过贡献,现在希望你们兑现承诺,让我们的孩子生育二胎的要求也不过分。难道真的要我们过着无依无靠的日子吗?

以上是我们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心声,我们知道国家要考虑的比较多,但是希望国家能够在今年全国统一放开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单独夫妻生育二胎(即以年龄为限放开单独二胎),以28周岁为界也比较适合,因为这个年龄以上的单独夫妻不比地区试点的单独多多少。希望领导在考虑国家大局的同时,也为单独二胎的公平性、迫切性考虑一下,希望国家领导能够体谅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着急心情。请求各省领导、计生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们接纳我们的方案,希望你们进行深入的讨论研究,积极把我们的\"愿望\"、\"单独二胎方案\"写成调研报告、方案、建言献策、学术性文章等提出意见建议传达给国家领导,让领导能够了解我们的\"心声\",为我们尽快能够实现愿望,定出最满意、最合理的\"单独二胎\"计划生育政策。谢谢您在百忙中把我们的信看完,谢谢各位热心帮助独生子女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为我们作出的贡献,好心有好报,谢谢!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联名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再次签

推荐第3篇:单独二胎

3月27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

现场

3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第一时间召开“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自2014年3月27日起,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单独两孩”政策主要内容及政策衔接规定。他指出,我省将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稳妥扎实有序地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陈义平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和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在“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的同时,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要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特别是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相关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央电台、新华社、凤凰卫视、人民网、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东电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网等数十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相关政策链接:

一、独生子女的界定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的规定,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政策衔接问题

(一)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对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并在我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我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

(四)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五)按《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10〕106号)规定领取奖励的“单独”夫妇,如符合再生育条件,可申请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自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发放奖励金(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三、“单独两孩”再生育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二)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三)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四)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关于方便办证的有关措施

(一)设立“绿色通道”。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在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09〕20号)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

(三)在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粤人口计生委〔2013〕54号)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

(四)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粤人口计生委〔2013〕54号)的规定,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南方日报讯(记者/辛均庆)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常委会会议出席人数59人。

南方都市报:【快讯: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今日实施】广东“单独二孩”已通过修法今日(3月27日)实施。今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南都记者黄怡

最新报道:

今天上午,广东“单独二孩”政策获通过实施之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单独二孩”政策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解读。大粤网在现场了解到,广东已怀上“二孩”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此外,省卫计委表示,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已怀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今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表示,在广东省政策落地之前已怀的单独家庭,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大粤网还了解到,为了使这部分群体尽快办理手续,相关机构将会开辟补办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将按照《条例》地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已经生了的,按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规定处理。

陈义平还表示,“单独二孩”从今日起城乡一体、一步到位,全省范围内统一按照新条例实施。至于江门计生局表示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目前已生育的夫妇,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暂缓行政处理,他称没听说过这件事情。

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广东省约15万家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之前,省卫计委组织了全国著名专家来广东调研,对于实施“单独二孩”后对我省人口会有那些影响做了评估。调查认为,广东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对出生人口的数量影响并不大,对总人口的影响也微乎其微。2010年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独生子女家庭24.35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包括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二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也就是说,全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如果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2014年广东全省预计新增人口1-1.5万人,2015预计新增人口7万人,2016年预计新增8.19万人,2017年预计新增7.8万人,2018年预计新增6.96万人,呈逐渐平稳趋势。

推荐第4篇:单独二胎要件

单独二胎的审批要件

(要求女方年满26周岁)

①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2份)

②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子女页)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

1、2页)

④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婚育情况证明》的简化办理:

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的,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⑤一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复印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⑥※无法提供一胎生育指标的申请人,出具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夫妻一方户籍为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

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父母持有的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⑧结婚证或户口簿 对于申请人父母婚育情况有变动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的⑨户口簿、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独生子女父母有死亡的,要有死亡证明。

⑩给孩子办过光荣证的需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推荐第5篇:思想汇报单独二胎

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之前热烈讨论的“单独二胎政策”,《决定》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但是党和政府注意控制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坚持国策实行。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中国较好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基该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是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中国的低生育水平是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文化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制约手段实现的,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压力。 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生育率降低,但是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生育水平还比较高,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还很大,不少贫困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总体工作水平还不够高。

此外,欧美、日本等国家一样,中国开始出现“人口老龄化”的现象,社会养老压力巨大,使得现行的人口政策不得不做出调整,因而此次三中全会,党及时迅速地对人口政策做出调整,以适应中国的发展现状,为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单独二胎”政策既反映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也反映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在针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敢于突破,勇于创新,设身处地的从百姓角度着想。

“单独二胎”政策将对中国的经济、军事、人口结构、社会结构等各个方面产生不小的影响。

(一)拉动经济效应

在中国经济长达35年的持续快速增长过程中,以庞大廉价劳动力为代表的“人口红利”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而今,这个“人口红利”的效应正在衰减。另外,还带来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方式的困扰。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2012年末,中国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下降,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中国人口转型的拐点,意味着‘人口红利’进入收缩期。”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说。他说,中国适时调整生育政策、放开“单独两孩”,将从数量和结构两大方面改善人口资源,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进程。“单独两孩”政策的人口效应预计将从2015年开始显现。

(二)改善人口结构

过去的近40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逐步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国0岁-14岁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分别为33.6%和4.4%;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两项数据分别是16.6%和8.9%。这表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意味着,如果不适时调整生育政策,中国将很快进入“未富先老”型社会。据人口研究机构预测,如果不调整生育政策,预计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达到4.4亿左右的峰值,约占总人口三分之一。党和政府意识到“人口负债”的可能严峻后果。2013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适应中国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趋势,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客观上使中国对“人口红利”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但对劳动力素质即“人才红利”有了更高的要求。在从“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的过程中,“单独两孩”将发挥重要作用。社保专家认为,“单独两孩”政策将增加年轻人口,提高劳动生产率,缓解由于老龄化速度加快导致社保账户资金流出流入不均衡导致的不利情况。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导致“失独”(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群体的形成。

(三)利于中国防务

中国防务研究人士说,长远来看,“单独两孩”政策将对中国征兵工作产生积极影响,益于兵源储备,有利于中国国防建设。人口基数下降、企业大规模招工和高校扩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导致中国各地近年来普遍出现征兵降温,适龄青年报名人数下降。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彭光谦少将表示,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必然性反映,是社会利益调整在国防领域的具体表现。彭光谦说:“计划生育政策的适时调整,对中国兵源储备意义深远。” 他表示,尽管当前兵源储备还不存在明显的短缺危机,但如果不调整生育政策,长期来看,将出现问题。“‘单独两孩’将在未来减轻兵源征集工作中的矛盾与问题。”新政策还将扩大兵员选择基数,提高兵源素质

“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还得看各省对于该政策的具体贯彻实施。

以上是我对于这段时间学习“单独二胎”政策的一点体会和收获,恳请党组织继续加强对我的培养,教育和帮助。

2014年3月5日

推荐第6篇:单独二胎政策(二)

单独二胎政策

(二)

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当父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就可以享受单位每月发放的奖励金,一般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是5-10元,发放时间从宝宝出生之日起,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等到退休后又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即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不同地方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不同,例如在《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吗 在2014年11月24日的报道中,河南当地政府要求生二胎的市民退还独生子女费,按国家规定,合法生二胎的夫妻享有的独生子女费不需退还。那么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吗?

2014年11月24日,据河南当地媒体报道,郑州市民陈女士符合条件生育二胎,但是向社区申请二胎指标时被告知:夫妻俩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应当如数退还。“独生子女费,是政府给予的奖励。现在要生二胎了,咋又能要回呢?”对于陈女士的疑问,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解释称,他们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的。

到底生二胎要退独生子女费吗?根据2014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因此,合法生二胎的夫妻是不需要退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按照《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溯及既往原则。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针对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的问题,在2014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载明,抓好政策衔接。其中要求包括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此前享有的独生子女费用不再退还。具体为:

1、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

3、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4、鼓励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5、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以广东省为例,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

我国对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规定为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有的地区发至孩子年满16周岁或者18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的地方也称奖励金,有些地方从另一角度规定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发放的额外的补贴。我国除台湾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16周岁或者14周岁。

推荐第7篇:单独二胎分析

目录

摘要 ..................................................................................................................................................1 1.“单独二孩”政策概述 ................................................................................................................2 1.1“单独二孩”的含义 ..............................................................................................................2 1.2背景.........................................................................................................................................2 2.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的原因 ....................................................................................................2 2.1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 .............................................................................................................2 2.2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 .....................................................................................................3 2.3家庭规模持续缩减 .................................................................................................................3 3.“单独二孩”带来的优点 ............................................................................................................3 3.1缓解人口老龄化 .....................................................................................................................3 3.2改善人口出生性别比例“人为性”破坏失调 .....................................................................4 3.3提高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4 4.“单独二孩”造成的缺点 ............................................................................................................5 4.1未来就业压力增大 .................................................................................................................5 4.2“放开生育二胎”来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不可取的 ......................................................5 4.3社会抚养压力大 .....................................................................................................................5 5.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建议 ....................................................................................................6 参考文献...........................................................................................................................................6

摘要

人口是影响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国长期保持低生育率,导致年龄结构发生变化,老龄化现象进程加快,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问题变得严重。计划生育自从实施以来,使人口问题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近年来的老龄人口数量增加明显,诸多社会和养老问题逐步显现,所以我国在根据目前的国情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正式提出了放开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是只要夫妻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便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二孩政策的出台无疑会对目前的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二孩的出生可以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新生儿的增加也会带动相关市场的经济发展等。但是二孩政策存在负面影响,也让人担忧。本文将会从“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原因,带来的优点与负面缺点,以及相应的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二孩政策;原因;影响;建议 1.“单独二孩”政策概述

1.1“单独二孩”的含义

2013年11月15日,在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了“单独二孩”政策,二孩政策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其中一人为独生子女,便可生育两个孩子。其中在会上又指出了要在坚持计划生育的前提下实施二孩政策,新政策的提出对社会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1.2背景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年来中国生育率长期保持在 1.4%-1.5%的水平,是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而随着近期智库关于 2015 年全面放开二胎的建议报告,把放开二胎的问题又推上了风口浪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诸多讨论。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该报告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而最为可行的方案是分区域分步骤放开二胎,这样,既充分考虑了政策调整时间的紧迫性,又避免了人口短期内的剧烈变化。

2.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的原因

2.1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2.2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

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2.3家庭规模持续缩减

“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3.“单独二孩”带来的优点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3.1缓解人口老龄化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很多地区未富先老、劳动力短缺、生育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频繁出现,随着人口老龄化愈演愈烈,进程过快,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学者统计,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7%上升到14%,法国用了115年,美国用了65年,英国用了45年,日本用了24年。从现有的实际生育水平来看,中国老龄人口占比从7%上升到14%所用的时间有可能少于日本,从而取代日本成为世界上老龄化最快的国家。老年人口的数量增加,新生儿出生率降低,近几年来劳动力资源渐渐出现短缺不足的现象。人口老龄化使社会保障福利的负担增大,养老基金承担着巨大的压力,社会的负担也会增大。长期的低生育率会导致人口失衡,不利于国家的长期发展,也可能给国家带来危机。“单独二胎”政策的提出是对我国人口现状的一个重大改变,是符合现阶段的国情,二孩政策允许夫妻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生育二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可以有效的缓解人口老龄化,为社会人口增添新的生命,提升出生率,改变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改善人口性别的平衡,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3.2改善人口出生性别比例“人为性”破坏失调

从生育意愿的价值体系上看,中国传统的生育意愿表现为早、多、男的生育价值体系。当个体生育者在“早”、“多”这两个方面由于整体的计划生育政策无法实现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男”字上做文章。在目前我国人口数量控制仍然严格的前提下,性别选择成为人们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其行为结果表现为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被“人为性”破坏失调。因此可以说,我国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生育个体行动者的性别选择意识,致使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

3.3提高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当前,社会上的家庭大部分都为独生子女家庭,家庭养老和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低。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子女由于工作,可能会无法及时照顾老人,养老将成为问题,家庭遇到风险的可能性增大。现在经济条件已经不足以解决养老问题,老人们更多的是需要儿女们的关心。独生子女的家庭生存风险比较大,家中只有一个子女,意外的事故会给家庭带来严重的打击,导致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下降。推行二孩政策之后,家庭中不再是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有效改善家庭的结构,减少独生子女家庭数量,使得家庭可以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并且养老问题也会得到良好的解决,放开二孩政策之后,二孩家庭中不像独生子女不可替换,二孩家庭可以更好的照顾老人,为工作中的家庭减轻压力。过去很多年中,大部分家庭不满足只生育一个孩子,但是由于超生和多生会受到限制和惩罚,导致夫妻选择放弃生育二孩,保持独生子女的现状,使得家庭的抵御风险能力变低。放开二孩政策之后,给想要生育二孩的家庭带来了希望,满足部分家庭的生育意愿,顺应了民意。 4.“单独二孩”造成的缺点

4.1未来就业压力增大

“单独二孩”政策虽说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在未来提供劳动力,但是政策对目前的社会人口有着潜在的负面影响。我国人口基数大是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人口多会导致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有很大的压力,自然资源也受到影响,其中之一为就业压力。在目前,社会上的就业形势是比较严峻的,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工作岗位的竞争十分激烈,在加上失业人员,使就业压力不堪负重。二孩政策是在提高出生率的基础上来缓解老龄化,使得新生儿出生的数量增加,在短期内我国人口是不会造成反弹,但是在未来的十几年之后,新生儿成长之后,最终会走上社会的工作岗位,将会有更多的人去竞争同一份工作,让现在原本压力很大的就业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目前实施二孩政策是不会对就业形势有太大的冲击,但未来的就业形势可能会发生改变,与现在比起来会更加严峻。为了避免未来发生的就业膨胀,则需要相应的政策去解决就业的问题。

4.2“放开生育二胎”来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不可取的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多因素的形成过程。“一胎化”在加速降低生育水平过程中起到了人口老龄化的助推作用,但生育政策不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所在。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人口发展要面临的问题,也是21世纪发达国家人口发展的趋势,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应当在生育政策上做文章,而应当从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人口素质角度等多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

4.3社会抚养压力大

目前就人口老龄化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单独二孩”政策来缓解老龄化的过程,但是现在人口的结构是以老年人口居多,而且还在稳步的增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压力过大,养老基金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与此同时,社会还要增加公共配置和公共资源来迎接新生儿的出生,社会需要增加相应的公共资源的配置,如学校,医院,食品等,这对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缓慢的,若增加社会公共资源会给原本发展缓慢的经济进一步套上枷锁。在人口老龄化压力的社会下,不仅提供资源和设施,还要为新生儿提供相关的保障制度和服务,对社会的经济和各个方面发展会带来不小的阻碍。

5.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建议

第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新政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使得各地的人口出生率存在很大差异,需要各地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结合各方面因素,制定一个符合本区域社会发展水平的政策,从而推进“单独二孩”能够在当地有效实施和推行。

第二,完善健全社会保障福利体系,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和服务条件。“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在前期可能不会出现很明显的效果,但是随着政府宣传力度的加大和民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必将导致新生婴幼儿数量急剧增加。与此同时,大量老年人口的社会福利需求也飞速上升,仅仅依靠家中青壮年人口来抚养、赡养是远远不够的,会给他们带来沉重的物质压力和精神负担,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难以使这一政策得到实施。因而,就需要财政的支持和帮助,投入更多的资金去完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为婴幼儿和老年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第三,加强对企业单位的监管,保障产品服务质量。新生儿数量的增加会使商家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和营运模式,推动婴幼儿用品制造业的发展,根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难免会出现一些利用这一有利商机制造假冒伪劣或者不合格的产品,以次充好从而实现他们“一夜暴富”的梦想。有关部门应当针对这些产品制定更为详细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

参考文献

[1]李长安.《人口政策调整释放经济发展新动力》[N].上海证劵报,2013-11-20(A04) [2]梁发芾.《“单独二胎”,可否开放?》[N].甘肃日报,2013-08-07(003) [3]王红英.《“单独二胎”启动,新政将刺激母婴市场》[N].企业家日报,2013-11-25(013) [4]杨红兵.《放开二胎政策要有福利铺垫》[N].健康报,2011-03-10(005) [5]杨红兵.《放开二胎政策要有福利铺垫》[N].健康报,2011-03-10(005)

[6]侯大伟,周玉婷,姜刚.《“二胎政策”因何而起?“延迟退休”是否现实?》[N].国际商报,2013-08-26(B02)

[7]侯大伟,周玉婷,姜刚.《“二胎政策”因何而起?“延迟退休”是否现实?》[N].国际商报,2013-08-26(B02)

推荐第8篇:单独二胎所需材料

单独二胎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同时到计生办填写再生育申请表,不能缺席或代办。如女方未满28周岁,需等第一个孩子满3周岁才能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2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把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需在各自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分别出具并盖公章,且必须加盖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户籍在市外的,还必须加盖区县级计生委公章。

4独生子女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需在各自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分别出具并盖公章,且必须加盖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户籍在市外的,还必须加盖区县级计生委公章。此证明必须写明父母双方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

5社会调查材料,需两名和夫妻双方不是亲戚关系的但了解双方生育情况的人,可以是同事、邻居、朋友等到计生办作调查笔录。证人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6女方一寸近照2张。

推荐第9篇:天津单独二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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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单独二胎新政策

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如下:

一、天津市单独二胎适用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

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天津市单独二胎生育间隔要求:

按《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

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三、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时间: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即天津市自2014年2月14日起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四、生育保险政策与产假政策:

(一)生育保险政策

凡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均可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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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生育一孩同样的产假政策,即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共98天。女职工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了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在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天。

五、天津单独二胎申请程序:

1、申请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时需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受理部门对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3、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4、审批时间从原来5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即,自街道计生部门受理之日起算,一般3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就可以取得二孩审批证明。特殊情况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推荐第10篇:安徽单独二胎细则

1、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5、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6、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8、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0、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1、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不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规定

安徽省不予批准再生育的规定:

(一)妊娠14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农村生二胎有什么条件: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 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 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第11篇:北京市单独二胎政策

北京市 “单独两孩”政策

一、“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形式

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的第

(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单独两孩”政策覆盖的对象范围

(一)执行“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

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二)独生子女的界定

按照本市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

三、“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程序要求

《条例修正案》出台并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审批程序

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如下: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材料要求

1.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2.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

(1)其父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0母死亡的由其原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3)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5.特殊情况应出具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参照2013年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口发【2013】30号))

注: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奖励及扶助政策

1.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2.鼓励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12篇:新疆单独二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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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单独二胎新政策

在新疆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前,自治区计生委曾进行过调研摸底,以喀什地区为例,约有4000余对育龄夫妻提出申请表明了愿意生二胎的意愿。

不过,李国江明确,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并不代表不进行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二胎。新疆全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需要控制在16‰和11‰以内,这就需要在部分人口增长过快地区,实行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单独二胎”不会致新疆人口激增

“单独二胎”政策对新疆影响如何?就此,记者采访了新疆大学教授瓦哈甫,瓦哈甫长期研究新疆人文地理、城镇化、人口结构变化,他认为,“单独二胎”对全国都有影响,虽然未来5年内新疆会出现生育小高峰,但人口不会出现井喷式增长。

昨天,就“单独二胎”政策,记者在首府街头做了随机调查,其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想要第二个孩子。

29岁的张宗海家住嘉和园10号楼3单元,家中有一个4岁的女儿,夫妻俩打零工为生。张宗海说:“俺俩一年收入才七八万元,除去开销就剩下五六万,如果全拿来还房贷,最少也要还7年,到那时我们都三十六七岁了,想要孩子也比较困难了。”

昨天,在记者随机调查的育龄夫妻中,和张宗海夫妇的态度一致的人不少,他们主要担心的是抚养压力。

相对于打零工的张宗海夫妇,家住珠江路城市花园、工作收入都很稳定的王少芬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有个上小学的儿子,经济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不能帮助带小孩,而请保姆又会增加经济负担。”所以王少芬表示,即便政策惠及到她的家庭,她也不会“执行”。

有人面对生活压力,选择放弃二胎,但也有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对这一政策的出台倍感激动,接受记者调查夫妻中,已经有一个儿子的杨华就是其中一位。

“我和媳妇都很喜欢女孩,我做梦都想要个女儿”。今年34岁的杨华经营一家公司,家里条件不错,夫妻俩每年收入50余万元,他也一直希望再要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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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杨华一样,表示愿生二胎的夫妻中,大都生活富裕,而且他们的观点是,“一个孩子很孤单,连个做伴的都没有,家庭抗风险能力也差,还是两个孩子好”。

单独二胎政策:适合人群

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如何启动实施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实施时间表

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13篇:单独二胎政策解读

尊敬的党组织:

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终于出台了。《决定》中关于二胎的政策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我国关于“单独二胎”的政策讨论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也算是对这一讨论盖棺定论。但是,很多网友也引起了疑虑。因此,“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任重道远。

常言道孩子是三个多,一个少,二个正正好。可生孩子是人生中的大事,从宝宝呱呱落地开始到结婚生子,这其中的艰辛,不说大家也明白。二胎宝宝虽然能给家庭带来欢乐,但同时也意味着爸妈多了一份责任。虽然单独二胎政策开放,但符合条件,却不知道要不要生二胎的爸妈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一、生二胎的利好

1、二胎让宝宝不再孤独;

2、分担抚养老人的责任;

3、促进两个孩子相互的竞争;

4、避免过度保护和溺爱;

5、防止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导致绝后;

二、生二胎的弊端

1、经济压力增大;

2、照顾两个孩子精力不足;

3、一份爱要分给两个孩子;

4、夫妻的“甜蜜”时光更少;

三、生二胎需考虑的因素

1、经济问题

2、孩子的带养问题

3、年龄问题

4、生男生女问题

然而,无论如何,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对于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是“一小步”,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它具有风向标的意义。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将会对我国的人口、社会保障等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汇报人:xiexiebang

日期

第14篇:论“单独二胎”政策

论 “单独二胎”政策

近日,关于独生子女“单独二胎”成为社会谈论的热点话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我国人口基数大,已达近10亿,而我国当时经济尚不发达,如果不对人口加以控制,那么经济发展的速度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保障不了人们的生活,而且由此带来的教育,住房,就业,福利等等问题一堆堆。

我认为计划生育给我们带来了几个优点。其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二,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如果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严重后果。人均耕地、粮食、森林、淡水资源、能源降低,不仅资源环境难以承载发展的需要,而且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可能达到现在这个水平。这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环境不如现在,我们的生活质量也不如现在。其三,实施计划生育更容易集中精力优育。一个孩子,相对家长的负担就会减轻,重点也会转移到孩子的身上, 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去培养优秀的人才。

然而,所有的事情没有十全十美,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在

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

[5]整。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如果没有持续的劳动力,不仅经济难以持续发展,应对老龄化社会也会吃力。我们这一代就深有体会,独生子女,在家里所有人都围着你一个人,当父母真正老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子女赡养四个老人,这给我们增加了极大的负担。

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是中国生育政策调整的像前迈出的一小步,虽然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具有风向标的意义。让家庭和个人享有生育决定权。不管怎么调整,其落点都应该是尊重和保障国民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另外“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带来我国的人口继续增长的态势,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沉重的养老压力,以及有利于解决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男女比例和代价交替失调问题。至于会不会对我国人口增长控制带来重蹈覆辙和倒退,或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还得依靠政策及时控制和调整,将人口增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人口不可持久的快速增长。

第15篇: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一)

本人姓名***,年**月**出生。妻子姓名****,****年**月**日出生。

我是独生子女。

我们夫妇于****年**月**日生育了一个小孩。小孩已经**岁,健康活泼。

现根据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请求生育第二胎。

特此申请,谨望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月**日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二)

________计生办:

我是_______村(居)民,名叫______,丈夫名叫_______,我二人于________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______年____月,符合《_______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年月日

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签字:________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三)

尊敬的街道计生办:

您好!我们是千蓝街道阳光社区3栋1006室的一对夫妻。

我们的婚姻生育情况如下:本人廖明俊与妻子陈海于20XX年在海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我们于20XX年生育一个女儿,现在已经4岁半了。

由于家庭经济情况良好,夫妻收入都属于中上等水平,()完全有能力抚养第二胎子女。因此向镇计生办提出我们夫妻双方生育第二胎的申请。

希望计生办核实确认我们的申请材料,给予尽快批示。附上:夫妻双方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此致!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四)

XX区计生局:

我叫X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X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如果你二人户籍在同一地点,就在此说明我们的户籍都在XX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则在出生日期后单独说明)。我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孩XXX,X年X月X日我们离婚。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领取现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费,我与XXX(现任妻子)于X年X月X日依法登记结婚,XXX(现任妻子)是初婚。我二人均为农村居民在XX村居住多年,有承包田,并未外出打工,现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夫妻)并按手印

年月日

第16篇: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一:二胎指标申请书 ________计生办:

我是_______村(居)民,名叫______,丈夫名叫_______,我二人于________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______年____月,符合《_______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年月日

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签字:________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二:生育二胎申请书(212字) 尊敬的街道计生办:

您好!我们是千蓝街道阳光社区3栋1006室的一对夫妻。

我们的婚姻生育情况如下:本人廖明俊与妻子陈海于20xx年在海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我们于20xx年生育一个女儿,现在已经4岁半了。

由于家庭经济情况良好,夫妻收入都属于中上等水平,完全有能力抚养第二胎子女。因此向镇计生办提出我们夫妻双方生育第二胎的申请。

希望计生办核实确认我们的申请材料,给予尽快批示。附上:夫妻双方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此致!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三:二胎准生证的申请书(318字)

下面的个人申请格式是针对夫妻全是农村户口的标准格式,如有其它情况,你自己再修改。

xx区计生局:

我叫x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x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如果你二人户籍在同一地点,就在此说明我们的户籍都在xx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则在出生日期后单独说明)。我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孩xxx,x年x月x日我们离婚。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领取现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费,我与xxx(现任妻子)于x年x月x日依法登记结婚,xxx(现任妻子)是初婚。我二人均为农村居民在xx村居住多年,有承包田,并未外出打工,现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夫妻)并按手印

年月日

单独二胎生育申请书四:生二胎的申请书(150字) **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人姓名***,年**月**出生。妻子姓名****,****年**月**日出生。

我是独生子女。

我们夫妇于****年**月**日生育了一个小孩。小孩已经**岁,健康活泼。

现根据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请求生育第二胎。

特此申请,谨望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7篇:单独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单独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严格推行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独生子女政策为遏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人口总量愈来愈少伴生的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也促使计划生育成为今年热点话题。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单独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看法,本调查组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在我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张,回收有效问卷60张,回收率100%。

一、政策简介及政策内容

单独二孩,也叫做单独二胎。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只生一胎的政策在很多地方被变通为“准二胎”或者如果第一胎是女孩,会被允许再生一个。因此农村地区二胎甚至三胎现象其实很普遍。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调查小组从大学生角度出发,编写了一系列问题,以问卷的形式随机发放给在校大学生,现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分析。

以上为本调查组根据回收的有效问卷上的数据进行编制的部分饼状图,直观地给出大家不同选择的比例。首先,根据我们的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对单独二胎政策仅仅是听说过,不是很了解的,更有甚者,连这个政策也没听过。在接受调查的人中,有35%的非独生子女,而在这些人中,又有25%的人不希望有兄弟姐妹,究其原因,比例最大的原因竟是容易有矛盾。在占到调查人数65%的独生子女中,又有40%是不希望有兄弟姐妹的,当然,绝对超过一半的独生子女希望有兄弟姐妹,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不管如何,终究是希望有兄弟姐妹的人居多,解决一个人孤单、分担养老压力这也许也会是单独二胎政策将来实行以后比较有意义的一点。

在调查中得到我关注的是关于抢生的问题,考虑到政策并没有完全实行,没得到完善,可能会有变化,有些生宝宝心切的人可能会趁这个时间点抢生,尤其是大龄女生育者,虽然在调查中认为大龄女生育者抢生二胎没有必要的高达79.6%,然而还是有近三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那到底有没有必要呢?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接受央视新闻联播采访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有望2015年初开始逐步实施。并表示,政策一旦出台就是长期的,在各地具体政策出台前,家长没必要抢生。省人口计生委提醒,符合条件、有二胎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不要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生二胎,必须先申请《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不管是双独,还是其他符合政策范围的,如果没有申请并获审批而生二胎,即使符合政策也是要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的。省人口计生委昨天表示,在我省单独二孩新政策未出台之前,一律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的,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看来,是没有必要在政策完全实行时抢生,有生育意向而且符合条件的人还是先注意政策,做好充分准备比较合适。冒风险的盲目的抢生是没有意义的。

三、政策意义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据可靠数据显示,在单独二胎政策下,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累计效应释放后,波动在1.6—1.7;政策调整将使2030年增加2200万劳动年龄人口;对一些公共资源,如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单独二胎”放开有望在5年内新增750万新生儿,这些新生儿在2015~2019年将拉动上万亿元的市场消费。从政策影响的先后时间来看,母婴日化将会催热多个周边产业首先是母婴医药,其次是奶粉、尿不湿等初生婴儿用品相关产业,再次是儿童服饰、家具、童车、玩具,最后是动漫、钢琴、文具等文化教育相关产业

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会不会有大的负面影响呢?放开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在已试点的地方得到了检验,并不会产生想象中诸如人口暴增等负面问题。

附:调查表 关于对单独二孩政策看法的社会调查 单独二胎也叫做单独二孩。“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期,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该政策于2013年重启。 同学,您好!请您抽出几分钟认真完成我们的问卷,不胜感谢! 1.您的性别( )? A 男 B 女 2.您来自于( )? A 农村 B 城镇 3.您的年级( )? A 大一 B 大二 C 大三 D 大四 4.您是否是独生子女( )? A 是 转第5题 B 否 转第6题 5.作为一名独生子女,是否希望有个兄弟姐妹( )? A 是 转第7题 B 否 转第8题 6.作为一名非独生子女,是否希望有个兄弟姐妹( )? A 是 转第7题 B 否 转第8题 7.为什么( )? A 一个人孤独 B 减轻养老压力 C 其他 8.为什么( )? A 容易有矛盾 B 家业财产继承会有争端 9.您了解什么事“独二胎”政策吗( )? 10.A 非常了解 B 有听说过 C 不了解 11.您认为“独二胎”政策会使中国人口短期内激增吗( )? A 会 B 不会 长期呢( )? A 会 B 不会 12.您认为生育二胎对当代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来说,是减轻生活压力还是增加生活压力( )? A 减轻生活压力 B 增加生活压力 13.“独二胎”政策还未正式出台,考虑到大龄女生育者,您认为抢生二胎有必要吗( )? A 有 B 没有 14.您认为“独二胎”政策对延缓人口老龄化和提升劳动力有作用吗( )? A 有很大作用 B 有较大作用 C 无较大作用 D 无作用 15.您支持“独二胎”政策吗( )? A 支持 B 不支持 16.您有没有想过若干年以后,当自己结婚以后,打算生几个孩子( )? A 1个 B 2个 17.什么因素是你在考虑生几个孩子的主要因素( )? A 经济条件 B 时间和精力 C 配偶意愿

第18篇:单独二胎证明范本

单独二孩,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如果前一胎为多胞胎,则不适于此政策)。需要说明的是,单独两孩不等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夫妻第一胎已经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了。

单独二胎证明范本(1)

________,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初婚,20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内生育一胎女孩,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_______为独生子女,符合生育二胎政策。

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公章: 工作单位公章:

经办人: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独二胎证明范本(2)

____计生委:

兹有____市____镇____村(社区)居民____与____是原配夫妻,他们夫妻俩一生只育了一个孩,也未收养其他子女。该夫妇生育一子(女)取名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属独生子女。

________与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一____孩,________、________属初婚初育。

特此证明。

村(社区)经办人:________

镇计生办经办人:________

市计生委经办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独二胎证明范本(3)

单位职工____之子____,19____年____月出生,20____年____月与____(19____年____月出生)登记结婚。____和____的计划生育已纳入我单位管理。20____年____月计划内生育一胎孩子,女孩____。由于双方都系独生子女,现女方已满30周岁,符合省条例,申请二胎,该夫妇无生育二胎,无收养抱养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第19篇: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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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

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

一、安徽省申请再生育二孩的程序:

单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安徽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在安徽省申请再生育,并按程序申请办理《生育证》,做到持证生育。等新条例公布后,就可以申请再生育。

1、办理《生育证》,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安徽省单独两孩的认定标准:

国家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符合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6)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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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夫妻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处理: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只要身体条件没问题,可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相关部门也将“特事特办”。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第20篇: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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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

近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是新时期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备受社会关注。就该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实施方案等读者关心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给予了解释。

为什么现在出台这项政策?

王培安介绍,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生育水平稳中趋降。我国总和生育率目前为1.5~1.6,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减少0.34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要继续奖励自觉计划生育的

王培安介绍,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一个突兀的决策,而是我国生育政策动态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章节”,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的,生育间隔政策也在调整。目前,19个省市已取消硬性的生育间隔规定,北京、河南等7省市也“变相”放开生育间隔。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避免出现“独二代家庭”,即父母、子女二代人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理论上不会出现“421”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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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出现“422”家庭。当然,实际情况取决于夫妻生育意愿,丁克家庭还会出现“420”结构。

王培安提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单独的条件是什么?

王培安介绍,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卫计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避免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

王培安说,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论证,如果“同时放开二孩政策”,在放开后的头几年,妇女总和生育率可能会超过4.4,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2027年总人口达到第一个峰值15.15亿,2044年达到15.35亿,随后开始下降。如果“分别放开二孩政策”,妇女总和生育率也将回升到3左右,2027年达到第一个峰值15.08亿,2045年达到第二个峰值15.14亿。

短期内不会出现人口大增

王培安说,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政策由各省(市、区)自行放开,启动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王培安认为,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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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到2020年总人口将明显低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正在执行的政策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推算,符合各政策的人口分别占全国的百分比

一孩政策 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京津沪和江苏、四川、重庆的农村居民

一孩半政策 农村夫妇头胎女孩的,可再生一孩,包括河南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二孩政策 部分省区规定,夫妻双独的、部分地区的农村夫妇,可生育两孩;津沪、辽宁、吉林等7省市的单独农民夫妇可生两孩

三孩政策 青海、宁夏、新疆、四川、甘肃等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可生三孩

数据

单独二胎 你生还是不生?

现在,全国每个家庭平均想要生几个孩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表明:1.86个孩子。这是2013年社科院综合《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针对128个县区、256个街道和乡镇、512个居民委员会共计7036份样本)和《2012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5547份样本)两项调查得出的结果。

此前,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全国平均生育意愿是1.7个孩子;2002年,是1.8个孩子;2006年,是1.73个孩子。

2011年年底,中国人民大学调查北京市“单独家庭”的生育意愿结果显示,已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想生二孩的,城市家庭为59%,农村家庭占68%,平均6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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