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范文

2022-11-3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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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daodoc.com/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0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5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人才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5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6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至5月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7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统考公共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 5月16 日14:30-17:30和5月 18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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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含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200

9、2010年毕业和2011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五)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2011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 4月22-25日。 查询时间:2011年 4月23-26日。 缴费时间:2011年 4月23-26日。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单位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23-26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初审通过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12-13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1年4月25日下午1:30-5: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层西侧大厅,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1年4月25日下午1:30-5: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层西侧大厅,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学历层次为研究生的岗位(专业)和E类岗位(专业),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荣誉称号以及工作经历和其它特殊要求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2011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201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将招聘岗位(专业)分为五类:A类:综合类岗位;B类:卫生类岗位;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D类:高校教师岗位;E类:技能性岗位。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A类、E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C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D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和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内容;高校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内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其中,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研究生岗位(专业)按照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应聘E类岗位(专业)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专业)分类进行。A类、B类岗位(专业)进行综合通用能力面试; C类岗位(专业)进行面试和试讲(说课),各占成绩的30%和70%(其中音体美各学科进行试讲(说课)和特长展示,各占成绩的60%和40%;实验员和教务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试讲); D类岗位(专业)进行试讲(说课)(其中美术学、书法专业还需进行特长展示,其面试成绩按照试讲(说课)和特长展示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 E类岗位(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试讲(或说课)、特长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专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教学技能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专业)相适应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A、B类岗位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C、D、E类岗位的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予以监督。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C、D类岗位各占40%和60%、E类岗位各占30%和70%)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类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附件1“其他要求”栏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分别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318407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3160170 监督电话:

市纪委干部室 3182064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公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淄人发[2007]128号文件和淄编办[2006]6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中 共 淄 博 市 委 组 织 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推荐第3篇: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14人

为了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九人社字〔2011〕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九江市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17年度上半年九江市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4名、德安等7个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不受岗位年龄要求限制,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岗位计划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年龄计算:28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7年毕业生。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如能在2017年7月底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报考证明有效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计划外生育;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5年4月1日及以前毕业并从事工作。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九)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这三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7年9月30日。

(十)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结束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7年 4月 24 日9:00至 4 月 26 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0792.jxpta.com/)。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是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四)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五)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9:00至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0日9:00至5 月 12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此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详见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如下: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护士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护理类》;

2、其它岗位为岗位专业知识。

(四)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五)笔试成绩及拟入围人员公示: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围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六)面试岗位拟入围资格初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紧缺岗位1:2;其他岗位计划表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比例确定)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围,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资格初审;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资格初审。

(七)不面试岗位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如岗位计划表是否面试栏中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为不面试岗位,不参加面试,经笔试及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岗位计划表写明要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科目分数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不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围资格审查,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资格审查。

(八)笔试后资格审查:

1、笔试后的面试岗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拟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初审,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自拟入围体检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3)。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daodoc.com)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不面试岗位,笔试后即进入资格终审,所以笔试后不面试岗位参加资格审查除以上所需资格审查统一携带的材料,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县级卫计委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6、笔试后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对面试岗位资格初审及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

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围,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初审)。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初审)。递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围面试(或体检)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组织现有入围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不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产生的缺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递补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播音主持岗位: 面试内容为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主要是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考核;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舞蹈专业面试:面试内容包含舞蹈专业理论和技能展示,总分100分。

(三)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拟入围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它岗位体检拟入围的最低分数线。如专业面试场一个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岗位计划表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围,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六)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公示: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八、面试岗位资格复审

(一)由各级人社部门对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岗位统一资格复审。面试岗位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县级卫计委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递补公告由市人社局发布。

九、体检

(一)面试岗位资格复审后、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十、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县区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五年内不能调离。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一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县区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十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30元/ 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面试费,体检费由各级人社部门承担。此类人员报名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5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给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八里湖新区新市民服务中心D208)审核确认后于5月13日当天退还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

十四、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毕业生,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十五、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六、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8588178(网上报名期间) 市政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8583350 市发改委沿江办:8535796 市人社局人事科:8211575

市工商局:8121320 市药监局:8581103 市房管局:8136265 市司法局:3908805 市交通局:8569084 市体育局:8582214 市工信委:8211530 市文广新局:8536722 市教育局:8226676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2180376 市农业局:8582184 市建设局:8584145 市水利局:8587871 市卫计委:8323277 市公路局:8481917

共青城人社局:4357191 湖口县人社局:3660969 濂溪区人社局:8270717 修水县人社局:7808691 德安县人社局:4333101 庐山市人社局:2663398 九江县人社局:6812185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

推荐第4篇: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http://www.daodoc.com/ 2011-04-25 15:00:16 国家公务员网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4名,具体职位、职数及报考条件见附件(《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适当放宽。

7、符合各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条件。

8、研究生毕业的,可免试优先聘用。

四、实施步骤

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5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教师职位在县教育局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职位开考人数比例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两科):

公共科目(占40%)和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3、教师职位考试按县教育局教师招考工作方案执行。

(三)面试及实际操作

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作为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及实际操作成绩占40%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六)公示

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报县人事局、编办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合同鉴证等有关手续,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报考单位

位性质

农技推广中

心 婚姻登记处 老区办 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国土局下属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会计核算中

心 会计核算中

心 投资评审中

心 投资评审中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2 1 1 1 2 1 2 4 1 4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农学类(农学、种子、果树、蔬菜、植物科学、

植保等专业)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中文、文秘专业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国土资源管理 规划设计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财会 财会 工程造价、评审

职位

职数

年龄

最低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备注

会计函授站 规划办 规划办 水利工程管

理站 林业局下属 乡镇林业站 环保局下属

乡镇计生服

务所 乡镇计生服

务所 动物防疫监

督站 动物防疫监

督站 动物防疫监

督站 电视台 电视台 电视台 电视台 商务局事业

编 商务局事业

编 药监局事业

编 药监局事业

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2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30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28周岁以

下 5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5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本科 全日制本科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城乡规划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土木、建筑工程管理

全日制本科 水利工程管理 全日制本科 林学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大专 林学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环境科学

限女性,

全日制大专 临床医学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全日制大专 检验 全日制本科 兽医 全日制本科 畜牧 全日制本科 检疫检验 全日制本科 播音主持 全日制本科 动画专业

全日制本科 电视节目制作、新闻编辑制作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与新闻拍摄写作有关的专业

全日制本科 商贸英语 全日制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全日制本科 药学 全日制本科

食品

文化馆 文化馆 图书馆 文庙管理所 文庙管理所 机关幼儿园 县属高中 乡镇初中 乡镇小学

职业中专

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乡镇公卫办 新农合办

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幼儿教拨 师 全高中教拨 师 全初中教拨 师 全小学教拨 师 全拨 教师

全拨 医师 全拨 检验士 全拨 护士 全儿科、拨 妇产科医师 全拨 助产士 全拨 护士 全拨 检验士 全拨 药士 全拨 防疫员 全乡镇报拨

账审核

1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28周岁以

0 下 128周岁以

0 下 128周岁以

0 下 428周岁以

0 下 8

30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5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4 25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6

28周岁以

本科 全日制大专 舞蹈专业 全日制大专 音乐制作 全日制本科 中文 全日制本科 中文 全日制本科 愽物馆专业

全日制大专 幼教

全日制二本 生物、地理、音乐、历史、心理学

全日制二本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全日制大专 语、数、外、音、体、美

全日制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平大专 面设计、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物流管理、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全日制本科 预防医学或临床本科

全日制本科 检验 全日制大专 护理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或妇幼专业

全日制大专 护理、助产

全日制本科 检验 全日制本科 药学 全日制大专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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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森管局 森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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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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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拨 医师

差拨 护士 差拨 医师 差拨 影像师 差拨 麻醉师 差拨 护士 差工作人拨 员 差工作人拨 员

收工作人自员

支 自

收工作人自员

支 自

收工作人自员

128周岁以

5 下 225周岁以

0 下 5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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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岁以

28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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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

全日制二本 西医、临床医学

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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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发布人: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07-06 16:10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延州办发〔2011〕7号)、《安图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安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9个事业单位,54个岗位(具体单位、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以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图政务信息网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没有参与过邪教活动。

3、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楼)。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2张近期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可在安图县政务信息网或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特殊岗位除外),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出具证明。

4、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被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每科61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5、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五)取准考证地点: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日期为准,8:20—9:20 《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申论》、10:00—11:30《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

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3、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报名不受1:3比例的限制。

4、安图籍考生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加5分,进入总成绩。

5、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考生需准备钢笔或黑色碳素笔。

6、笔试成绩在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图县政务信息网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2、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体检和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县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信息发布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主办方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433-5896304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计划、条件、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此次招考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0433-589981

2附件:

1、2011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doc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推荐第7篇: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6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3名,其中,以统招统配方式推出5个镇街事业人员指标,专门面向目前在职的、服务满2年、历年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招聘。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要求见《2012年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范围和对象:

1.萧山生源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萧山户籍社会人员;

3.部分岗位面向区外;

4.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1)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2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大学英语

四、六级水平。

具体岗位要求和年龄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中“其它要求”栏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3月7日9时—3月11日24时。

网址:http:// (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点击2012年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链接,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

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唯一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6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7日9时—3月20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上午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3月22日上午9时—3月25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职位,将于3月27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事局1号楼205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4月2日上午9时—2012年4月5日24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根据萧委组【2009】112号文件精神,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职位以外的职位,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面试: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两类(具体以需求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面试(实践操作考试)要求的,不再进行公共面试。

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专业面试以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3.时间:笔试定在4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失业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或失业证;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人事编制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事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校就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到证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他人员凭合同解除证明、失业证明等办理报到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户口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萧山广播电视台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笔试与面试计入总成绩的比例为40:60,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需经初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按招聘指标与初试通过人员1:6确定,不到80分不能参加笔试),初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区技工学校“普车(数车)实训教师”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按招聘指标与笔试人员1:6确定。

4.网络查询: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

萧山区人事局联系电话:8289826

7、82898264。

本公告由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负责解释。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2012年3月3日

推荐第8篇:南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2014年南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2014年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入2014年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公示入围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定于8月1日(星期五),报到地点设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院内。

四、注意事项

1、请体检对象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费300元,于当日上午6点30分前到报到地点集中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导,除工作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吴 当

审稿:李 辉

签发:何新国

推荐第9篇:漯河市事业单位招聘33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337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10名,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127名(临颍县20名、舞阳县35名、郾城区18名、源汇区21名、召陵区3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中公教育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点击进入:2017漯河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7日8:00—8月9日18: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考试信息”栏,点击“2017年漯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8月9日18:00停止报名。

2.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17年漯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中公教育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3.开考比例。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点击进入:2017漯河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打印准考证入口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试讲)资格确认、面试(试讲)、加试、体检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进行加试(见计划表),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中公教育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员。

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5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 2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

(3)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试讲)资格确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笔试准考证;⑤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⑦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及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通知。

中公教育

逾期不参加面试(试讲)确认或不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试讲)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试讲)通知书参加面试。 3.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通知。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 4.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3)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4)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加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也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中公教育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中公教育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daodoc.com)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2017年漯河市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暨公开招聘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简章

中公教育

推荐第10篇: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育萃教育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人,其中:定向招聘三项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23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德宏州2018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普通岗位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2018年毕业的非在职硕士及以学历人员18至40岁,其他人员18至35岁。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年龄段有具体要求的请查看招聘岗位计划表“职位其他要求或备注”项。

(二)定向岗位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3年、2014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5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4年、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6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3.2018年3月30日(含3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2013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

(二)时间安排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参加省级统一考试的州县(市)人社局,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时至5月26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的医学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考生报名时,请对照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德宏州人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2015版(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岗位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比例请查看岗位表,测试的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三)综合成绩计算

1.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运动员加分+加分。 2.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技能测试×50%〕+加分。

3.笔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原件,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聘用对象,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1.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乡镇卫生院医学岗位调剂聘用

本次招聘,若乡镇卫生院医学岗位出现空岗,考生可自愿按岗位专业需求报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聘用人员。

3.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自愿到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除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外),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择优聘用,但服务必须满5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该岗位。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除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除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三)除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

(一)、

(二)、

(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条执行。

(七)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八)生源地和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九)截止2018年3月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十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个人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聘纪律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德宏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位)]

[附件2: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特此公告。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第11篇:广州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6-04来源: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

(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

详见《2014年度广州市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资格

1、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8年5月3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68年5月3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不同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与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相同。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

4、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2014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时至6月23日下午17:00时,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通过报名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试费每人4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中午12:00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审核同意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系统审核同意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成功的考生,自7月2日上午9:00时开始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岗位的,将退还应聘者缴纳的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 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上查询。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②社会人员: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本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86555114)。

③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户口、职称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④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对个人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⑤报考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

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职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被聘用的人员如果是广州市农业户口,需转成广州市居民户口方可办理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前,涉及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取得招聘职位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予以确定岗位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对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

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6195319,3624193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36213625。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

第12篇: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年丽江事业单位岗位表上航帆网下载

为满足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的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属事业单位:56名 ;

古城区事业单位:104 名;

玉龙县事业单位:69名;

永胜县事业单位:190 名;

华坪县事业单位:108名;

宁蒗县事业单位:260 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请点击下载:市属及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在丽江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航帆网

以及受行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1、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报考高中(中专)教师、医疗卫生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4、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岗位能力测试 )、体检,按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26日(3天)。

2、报名地点:市属事业单位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香格里大道大港酒店旁);县区事业单位在各县区指定地点报名(详见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提交未就业证明)。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

(3)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3年7月15日前持毕业证书等原件到市、县(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和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取消、递减或调整招聘岗位(人数)将另行公告。

(二)收费

参照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150.00元。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民政部门出据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送人社部门现场资格复审点复审,复审合格者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和法律知识、事业单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以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用教程》为笔试参考教材。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教师岗位以讲课为主)。教师、医疗卫生和其它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测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局和市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对荣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党团干部”、“省级优秀班干部”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对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参加“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期为2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为1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 参加“特岗教师”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 参加“大学生村官”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 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不再加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可以加分。

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就高享受其中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以上人员的加分需在报名同时申请,报名时不能提供加分原件的需在7月15日前到人社部门复核原件,未在此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者,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依据以考生档案记载和证书(证明)原件为准,并在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要进行体检。市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属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区单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1、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编制限额、年度增人计划和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都属于违规用人,必须清理清退,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5、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须到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3、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和教师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4、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人社考试领导小组纪律监督组负责。

5、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6、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一览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区县人社局、市属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6日

第13篇: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鹰潭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华公教育:http://www.daodoc.com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鹰潭市2012年度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鹰潭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两年以上‖是指必须满两周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3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看用人单位公告,然后点击鹰潭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

2 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再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事业单位公共类岗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或聘用。卫生专业类岗位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体检等下一个环节。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

2、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后,于2012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公共类岗位报名费为50元/人(笔试),卫生专业岗位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网上未缴费成功者,报名无效。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

3

3、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11月1日17:30前在鹰潭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11月2日9:00—2日17:3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9:00 – 11月9日17:3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级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级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11 月10 日上午9:00—11:00,下午卫生专业测试时间为2:00—4:00。考点设在市本级。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70%的客观题和30%的主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写作运用能力等。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前和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专业岗位知识测试后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 5 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会计类岗位属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要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分为综合、临床、护理三个类别分别命题。

2、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分类:

(1)医学综合类别卷: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学检验、临床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卫生保健等专业;

(2)医学临床类别卷: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及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放射医学工程、放射医学技术、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等专业;

(3)医学护理类别卷: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高级护理、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3、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具体专业分类咨询电话为:0701— 6220586 。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需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公共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之和。卫生专业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7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8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鹰潭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咨询、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专业分类咨询电话:0701-6220586(鹰潭市卫生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01-6440721(鹰潭市监察局)

附件:鹰潭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含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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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规定,现将文山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71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daodoc.com) 文山人社网(www.daodoc.com)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

- 12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2年5月23日0: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2年5月16日9:00-5月2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和不实行网络报名的岗位,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市) 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请详阅•报考指南‣。

(四)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进行调整、归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可以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间进行,也可以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25通过文山人社网(www.daodoc.com)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27日14:00-16:00在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调剂。调岗时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现场提交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进行调岗。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调岗地点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若调岗人员自愿放弃调岗的,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提交自愿放弃调岗申请证明。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文山州人社局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文山人社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2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报名情况公布

5月28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0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 56面试设臵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四)综合成绩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

2、只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

3、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10日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需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三)考核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需递补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只笔试的岗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含笔试加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

- 910西畴县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县人社局:0876-6622525 马关县人社局:0876-7130538 丘北县人社局:0876-4126084 广南县人社局:0876-5159943 富宁县人社局:0876-6128510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二)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0876-21291

33、8886351

(三)学历认证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871-545686

2、5144557 文山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政务网(www.daodoc.com)和文山人社网(www.daodoc.com)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12年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以下资讯请至文山人社网查询: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网络报名流程演示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州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1、各位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上公告,特别是红色字体部分。其它常见问题祥见•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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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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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4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工勤人员,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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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4月18日前、1980年4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7:00。

应聘者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 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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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自行选择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4月24日18:00。招聘单位应在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退回应聘者补充。

《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应聘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4月25日17∶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 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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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这些岗位的人员交费成功的,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按照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含6种岗位)五个类别提供试卷。考试大纲详见报名网站。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特别提示:考生于8:00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时间分别计算。两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时间结束。) (四)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主管机关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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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daodoc.com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或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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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者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应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式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式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四)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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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更多关于内蒙古地区教师考试详细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第16篇:桂林事业单位招聘837人公告

2016年桂林事业单位招聘83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678个职位计划招聘83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page]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8:00—5月24日15: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5月24日15:30分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6日8:00—5月26日18:00

(三)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16日8:00—5月27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8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咨询电话:0773-2815807,传真:0773-2825325)领取缴费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四)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6年6月1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6年6月1日15:00—6月3日12: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6月3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6月6日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及方法

1.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7日10:00—7月18日15:00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page]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科目 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应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2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6

年7月11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记入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page]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临桂区、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应在2016年7月13日上午12:00以前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7月14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6日—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公共面试公告的时间:2016年7月28日15:00以前。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16年7月28日15:00—8月5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7日。

网上打印公共面试通知书时间:2016年8月1日10:00—8月7日16:00。

专业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page]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page]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在聘用考察时参考。

(五)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或QQ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16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5月23日-24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daodoc.com/GUILIN/index.htm

第17篇: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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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15-03-09 09:39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官网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4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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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点击进入:2015年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3月15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5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2、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于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免除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4月8日9:00至4月 11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

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办理了现场确认手续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hb.huatu.com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缴纳相应面试费用(已办理免考务费手续的人员可免缴面试费用)。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条件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执行(www.daodoc.com),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 027-65608497。

2、对《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3、其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82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28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及《公共基础》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中心《专业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40214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27-85741329。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

1、《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第18篇: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长治市201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8-06]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教育、卫生等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有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长治广播电视台、市人口计生委、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文广局、市审计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经局、市湿地保护巡查大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所属的67个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共761名,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1994年8月13日以前出生),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需与所报专业相符)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能力测试;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四类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5分的待遇,在我市服务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其它加分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具备加分条件者须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加分。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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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大 中 小] 1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在涉及辞退、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2年8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高中及中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交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主管部门协助,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户口、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18日

其中8月13~15日卫生系统、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环保局、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人口计生委、文广局、旅游局、粮食局、园林局、畜 2 牧局、农经局、农机局、电视台所属、湿地保护巡察大队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报名;

8月16~18日教育系统、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校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

报考同一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4(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

2012年9月10~11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2年8月13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daodoc.com)、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aodoc.com)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基础理论》两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分数×60%。进入面试、能力测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医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卫生)基础理论》;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3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招聘简章及考试提纲》。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医护岗位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讲课测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能力测试×6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教育、卫生为基础理论)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选岗

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学段学科岗位名额,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督导,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若招聘各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 4 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其他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简章》。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2年8月6日

第19篇:四川南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四川南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7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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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等43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学位证及其他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截止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 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三)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4年7月25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09︰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设《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所有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 6月 5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告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4年7 月31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5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综合知识》(含《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8月6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专业知识》笔试查分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 8日17:00前在本网站上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名情况和笔试总成绩于2014年8月12日24:00前在本网站上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查分结束后三日内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 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享受加 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7月23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4),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招聘单位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招聘单位须于2014年7月24日12:00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4年8月6日后在其报考单位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南充市文化馆“美术设计”和“播音主持与编导”岗位,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和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到低按2:1(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确定进入《综合知识》笔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综合知识》笔试的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并列者一并列入《综合知识》笔试入围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入围人员由招聘单位于《综合知识》笔试前3天在本网站公告。

上述两个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面试×50%+《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讲课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未在本公告附件3列出的公招岗位结构化面试范围均以本条为准。采取其它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3。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南充市文化馆的公招岗位不适用本条规定。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 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人员:采取两科考试的,按第2科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2科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采取3科考试的,则先按第2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2科考试成

绩也相同,则按第3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3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 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第20篇: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6年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2016奉化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浙江宁波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8月21日16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5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安排汇总表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8月22日9时-8月25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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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8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8月28日9时-8月3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9月8日9时-9月11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定于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历年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浙江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奉化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奉化市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奉化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员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奉化市广播电视中心播音主持职位的资格复审对象: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其他职位的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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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学生和社会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3、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专业面试

报考奉化市广播电视中心播音主持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播音方面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专业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综合面试

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综合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综合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60%加上综合面试成绩乘以4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速录技能测试对象、专业面试对象和综合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测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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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国家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后才可申请流动(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人员须在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

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办理好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招聘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实施2天前,取得复审资格人员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作递补。

3、体检对象书面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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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5年8月16日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6日。

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5年8月16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

对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代书记员职位非法律类、法学类专业的人员要求从事法律工作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法〔2002〕210号)解释,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8月16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之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15年8月16日前取得。

5、报考市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含速录技能测试费),其他人员均为40元。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17日9时—8月21日16时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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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奉化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员职位的,按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退还报名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

>>>宁波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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