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会议纪要范文

2022-11-3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特种作业证明

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证明

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何霄同志,身份证号:610330197304030330,在我单位从事尾矿工特殊工种工作,工作3年来,无违章操作记录;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拒绝、阻碍安监部门监督检查行为。

特此证明。

凤县盛源铅锌选矿厂

2011年11月27日

推荐第2篇: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各施工队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内容

3.1安全员负责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施工队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员同意,方可变动。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登高作业

3.4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

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8)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1)各施工队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项目部核准后,由安全员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施工队必须安排其参加安全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3.6外来人员在我标段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清水河

防洪治理工程同心下段I标项目部

2014年1月8日

推荐第3篇:特种文献作业

特种文献检索

实习目的:

1.请先熟悉图书馆主页,了解我馆的信息资源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

2.针对一个检索题目,掌握检索步骤与检索策略。

3.完成实习报告

实习要求:

1、请同学们独立完成,把答案直接粘贴在问题下面。

2、请写出所选择的数据库名称或网站名称。

一、特种文献实习题

1.查找申请号为“02115996.3”的专利信息。

答:申请号:02115996.3 申请日:2002.06.20

名称:喷射气流浆、膏状物料干燥处理设备

公 开 (公告) 号:CN1389697公开(公告)日:2003.01.08

主分类号:F26B3/12 分案原申请号:

分类号:F26B3/12

颁证日:优先权:

申请(专利权)人:周立秋

地址:43007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房山武汉理工大学校区西院硅酸盐工程中心

发 明 (设计)人:周立秋国际 申 请:

国际公布: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刘志菊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喷射气流浆、膏状物料干燥处理设备,包括进料输送系统、粉碎干燥腔、气固两相流输送分离系统,其粗分离是在粉碎干燥腔的上部设置的倒U形管道,倒U形管道下口与粉碎干燥腔连通,其远离物料进口的竖直管作为气固输送管,近临物料进口的竖直管作为物料回口,近临物料进口的竖直管的上部为气固粗分离区,设有气固粗分离出口与气固分离系统相连通。粉碎干燥腔的一侧设有水平高温高速气流进口,物料进口设于水平高温高速气流进口前方上方,在粉碎干燥腔下方设多个与水平方向成φ角的高温高速气流进口。本发明将气流粉碎、气流干燥等技术综合运用在污泥干燥处理上。

2.查找申请人为“福建中医药大学”提供的专利产品有哪些。

答: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

1201110226278.7一种芙蓉李总多酚的提取纯化工艺

2201110302854.1改善帕金森病脑神经递质代谢的中药复方制剂

3201110229050.3一种养血补血活血处方的组成及其制剂的制备

4201120073918.0一种艾炷

5201120120076.X无创腕踝针治疗仪

6201010238755.7一种治疗变应性鼻炎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7201010238758.0一种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8201010238741.5粗叶悬钩子总生物碱的新用途

9201010521574.5太子参多糖在润肺镇咳中的应用

10201010556341.9一种玳玳果总黄酮有效部位的制备方法

11201110347820.4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12201120219116.6一种方便临床及教学使用的一次性胃管

13201120235151.7一种新型小儿头部注射教学模型

3.查找美国在我国申请有关药品的相关专利信息有多少,任选两条下载其摘要。

答:共搜到1961条

①4-氨基吡啶甲酸酯和它们作为除草剂的应用

摘要

在3-,5-和6-位有卤素,烷氧基,烷基硫,芳氧基,杂芳氧基或三氟甲基取代基的4-氨基吡啶甲酸,和结构式I的胺和酸衍生物(其中,X表示H,卤素,C1-C6的烷氧基,C1-C6的烷基硫,芳氧基,硝基或三氟甲基;Y表示卤素,C1-C6的烷氧基,C1-C6的烷基硫,芳氧基,杂芳氧基或三氟甲基;Z表示卤素,C1-C6烷氧基,C1-C6烷基硫,芳氧基或硝基;和W表示-NO2,-N3,-NR1R2,-N=CR3R4或-NHN=CR3R4,)是有潜力的具有广谱杂草控制范围的除草剂。

②新型苯并磺内酰胺噁唑烷酮抗菌剂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强抗菌活性的式I化合物,其中M是-CH2-或-CH2CH2-。

4.查找有关滴丸或者颗粒的外观设计专利。

答:滴丸外观设计专利共64条

①【申请号】 02331835.X

【申请日】 2002.07.15

【名称】 药品包装盒(藿香正气滴丸)

【公开(公告)号】 CN3280713

【公开(公告)日】 2003.03.05

【主分类号】 09-0

3【分案原申请号】

【分类号】 09-03

【颁证日】

【优先权】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天士力新资源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300402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内红旗路西205

【发明(设计)人】 宋昌华;郑欣;贾晖

【国际申请】

【国际公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刘激扬

【摘要】 请求保护色彩。

②【申请号】 01342850.0

【申请日】 2001.09.14

【名称】 柴胡滴丸药盒

【公开(公告)号】 CN3230042

【公开(公告)日】 2002.04.03

【主分类号】 09-03-L0232

【分案原申请号】

【分类号】 09-03-L0232

【颁证日】

【优先权】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天士力新资源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300402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

【发明(设计)人】 莫敬群

【国际申请】

【国际公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刘激扬

【摘要】 要求保护色彩。

5.查找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及议题及相关会议论文下载题录。

答:①作者单位: 1.内蒙古医学院 蒙医药学院,呼和浩特 010110

2.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通辽市 028000

3.兴安盟蒙医院,乌兰浩特市 137400

4.锡林郭勒盟蒙医研究所,锡林浩特市 026000

5.鄂尔多斯市蒙医研究所,东胜区 017000

母体文献: 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大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 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大会

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1日

会议地点: 天津

主办单位: 中国药学会

②讨论蒙医蒙药相关方面的学术

【篇名】蒙药学现状中存在的突出实际问题分析

【作者】松林

【作者单位】内蒙古医学院 蒙医药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110

【会议名称】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大会

【出处】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大会论文集

【年份】2010

【页码】1-3

【摘要】蒙医药学属东方医学体系中的蒙古族传统医药学,可分为蒙医学和蒙药学,有着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蒙药学的物质基础是蒙药,包括蒙药材和蒙成药,蒙药学的主要研究载体是高校和药厂企业、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包括蒙药教学、科研工作者和药学工作者。本文介绍了蒙药学的“先天不足”和“后天发育不良”等问题。

7.查找青蒿素治疗疟疾的相关学位论文,下载两篇文摘。

答:

①摘要

目的:白血病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造血系统恶性肿瘤。迄

今白血病的治疗仍主要采用传统的大剂量联合化疗,但此疗法副作用

大,复发率高,尤其对机体的免疫功能和骨髓造血功能有极大损伤。

因而寻找特异性高,对机体毒副作用小的新型天然抗肿瘤药,是当今

抗肿瘤药物研究的热门课题。

青蒿属菊科植物,青蒿素是从青蒿叶中分离的抗疟疾有效成份。

研究证实:青蒿素不仅具有良好的抗疟疾作用而且又有抗肿瘤等多方

面的药理作用。文献报道青蒿素衍生物对多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恶性

肿瘤有选择性抑制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青蒿素衍生物对白血病增

殖抑制及诱导分化的研究报道。K562细胞是一种分化很低的人类髓系

白血病细胞,具有向红系、粒.单核或巨核系细胞分化的可能性,是研

究白血病细胞增殖分化的理想模型。本研究以课题组分离纯化的

AACQ一189抗肿瘤成分为对象,采用现代生物学技术,探讨了其对K562 细胞增殖、分化的影响,并初步比较了它对正常细胞的作用和相关毒

性作用,旨在阐述AACQ.189具有抑制白血病的作用,为研究天然抗

肿瘤药物提供理论与实验依据。

②摘要

白英(Solanum Lyratum Thunb.),系茄科植物,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白英具

有清热解毒、抗癌等作用,传统中医常用白英来治疗癌症,它对子宫颈癌、肺癌、声带癌等有明显疗效,在临床上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采用系统溶剂提取法对白英化学成分进行研究,依次用氯仿、乙酸乙酯

和乙醇进行冷浸提取,每种溶剂冷浸三次,每次7天。对提取得至U的浸膏采用大 孔树脂、硅胶柱层析和制备薄层层析进行分离纯化,乙酸乙酯部位分得化合物单 体5个,乙醇部位分得1个,经波谱(IR、MS、NMR)分析鉴定,对比标准图

谱和已经报道了的光谱数据,解析出其中4种化合物的结构,它们分别是薯蓣皂

甙元、槲皮素、柚皮素和白藜芦醇。其中槲皮素、柚皮素、白藜芦醇是首次从白 英中分离得到。

本文还利用水蒸气蒸馏法对白英挥发油成分进行了提取研究,收率O.09%,

经GC--MS分离鉴定,共得到10种主要成分,鉴定了其中9种的结构,它们分

别是水杨酸甲酯、1.(6.甲氧基-2一萘基)乙酮、十六酸甲酯、2,2,6一三甲基一1一【(1E)一3-

甲基一1。3-丁二烯基卜5一次甲基一7一氧杂二环【4,1.01庚烷、1,4一二甲基一8一(1一甲基亚乙

基),2,3,4,5,7,8一六氢.6.甘菊酮、6,10,14一三甲基.2.十五烷酮、异植醇、9,12一十八二

烯酸和十六酸。其中前8种化合物系首次从自英中分离得到。

另外,本文对河南产青蒿中青蒿素进行了研究,对石油醚提取青蒿素的工艺

进行了优化,得出较佳的提取工艺条件,证实青蒿叶中青蒿素的含量较高。采用 薄层层析和柱层析的方法对青蒿的石油醚提取液进行分离纯化,结果表明此方法 简便、有效。

8.查找缓释剂制药工艺方面的成果,下载两篇摘要。

答:高级搜索:name:缓释剂 keywords:工艺

①【名称】抗海洛因复吸长效纳曲酮缓释剂工艺和临床前药物评价标准的研究

【完成单位】北京大学

【公布年份】2007

【项目年度编号】hg08002313

【摘要】该项目在国内外率先提出“药物强制性戒毒”理论,形成专著《药物滥用成瘾性脑病的基础与临床》;在国内外率先研制成功小体积超长效纳曲酮缓释剂,纳曲酮释放时间长达360天(12个月);在国内外率先建立了超长效纳曲酮缓释剂微创植入术和植入术器材;国内外率先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纳曲酮缓释剂植入之后出现的组织排异、过敏、局部感染的预防和治疗对策。该项目前期探索性研究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果。但作为新药上市尚需建立批量生产的工艺,并建立临床的各项药物评价标准。

②【名称】抗海洛因复吸长效纳曲酮缓释剂工艺和临床前药物评价标准的研究

【完成单位】北京大学

【公布年份】2007

【项目年度编号】hg08002313

【摘要】该项目在国内外率先提出“药物强制性戒毒”理论,形成专著《药物滥用成瘾性脑病的基础与临床》;在国内外率先研制成功小体积超长效纳曲酮缓释剂,纳曲酮释放时间长达360天(12个月);在国内外率先建立了超长效纳曲酮缓释剂微创植入术和植入术器材;国内外率先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纳曲酮缓释剂植入之后出现的组织排异、过敏、局部感染的预防和治疗对策。该项目前期探索性研究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果。但作为新药上市尚需建立批量生产的工艺,并建立临床的各项药物评价标准。

【名称】曲匹地尔合成工艺路线改进及缓释剂的制备研究

【完成人】胡兴娥,邱海蕴,杨林,刘荣辉

【完成单位】湖北省宜昌卫生学校

【公布年份】2004

【鉴定年份】200

3【项目年度编号】0501080045

【摘要】该项目为抗心绞痛新型药物曲匹地尔合成工艺路线改进及其缓释片剂的制备研究。曲匹地尔缓释片剂的制备在原料工艺创新的基础上,采用不溶性骨架缓释片进行了缓释片剂的制备、体外释放度研究、质量标准研制、药物初步稳定性研究。显示制剂质量稳定,具明显缓释效果

推荐第4篇:特种作业培训教材

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

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有地沟、阴井、水封等可漏出或存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焊工在操作中要严格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作业前应认真详细检查。

5、氧气钢瓶、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搬运时严禁碰撞。

6、乙炔气钢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与动火地点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0米。

7、气焊工进入容器内作业,应先在容器外点燃乙炔,再进去工作。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在容器内,以防乙炔泄漏。

8、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9、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电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良好。

10、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进行电焊时,必须穿好绝缘鞋,采取好防静电措施。

二、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二、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

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高空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

五、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六、工前对机具进行试用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

七、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八、施工用电缆路必须保证绝对高度绝缘。

九、架设上下安全梯架、通道,并保证牢固、稳定、安全性。

十、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

一、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十二、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十三、起吊构件、料具要捆、锁、扣紧固牢靠,设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信号。紧密配合。 十

四、起重物下严禁站人和人员通过。

十五、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六、在必要时空架构造物施工应设置防护栏杆。

十七、水面高空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水上船只,并设专人监护。

十八、高架构造物应设避雷装置。

十九、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十、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二十一、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要求: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高空落物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ぁ一级建造师。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三、设备容器内作业安全措施

进入压力容器里作业要看容器内承装的是什么介质?对于有毒的应该佩戴安全呼吸机。对于有腐蚀的,应该穿戴防化服。对于易燃易爆的千万不能穿戴铁的皮鞋。除了上述说的外,还应该首先对容器内测氧、通风。作业时必须二人、佩戴安全绳,还应该有一人做保护安全接应。

1 凡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从事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需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 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所谓安全隔绝措施,指设备容器上与外界所有连接的管道与孔洞等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断开进行隔绝,严禁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方法代替加盲板或断开管道的办法,同时,设备容器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安全隔绝所用盲板须经检查合格,高压盲板须经无损探伤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源的有效切断,通常应采用从电源开关处拉下开关后锁定,或取下电源开关处熔断丝后锁定等措施,确认无电后,加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4 将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上的所有入孔打开,进行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通风等办法,以保持设备容器内空气良好流通。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通风管道内的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以确保所通风源的空气中氧气含量在18%—21%之间,风源中不含任何有毒有害介质和粉尘,但不得向正在作业的设备容器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5 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在作业人员进入之前,必须首先对其进行清洗和置换,使设备容器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标准,同时氧气含量应在18%—21%;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动火作业的标准。

6 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前30分钟,必须由安全分析人员对要进入的设备容器内的气体进行采样分析,分析结果应由分析人员在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待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分析人员在采集设备容器内气体样品时,应注意采集的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即采集气体样品时需注意采样均匀,不可停留在一处采集气体样品,同时还应注意采集气体样品时导管插入的深度。 7 设备容器内作业所需照明电压应采用36V,在内壁潮湿的设备容器内或内壁为金属的设备容器以及狭小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应采用12V的安全电压。

8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如电钻、电砂轮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9 安全电压及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的一次进线均应使用软质橡胶铜线,中间一般不得有接头,以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其临时用电供电装置应按规定架设,雨天需注意防雨及漏水。临时用电装置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架设和拆除供电装置的作业均应由具有电气作业资质合格证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他人随意装拆供电装置,以防发生意外。

10 若需在容积大的设备容器内,如大型球罐、气柜等进行作业时,在设备容器内应搭设脚手架或安全平台,并设进出设备容器的安全梯,在这种状况下作业应采取避免作业人员相互伤害的措施,如有上下垂直交叉作业,需设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在设备容器内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在这种状况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应由设备容器外监护人员用安全绳拴住腰部进行作业,以防发生意外。 11 设备容器内作业时,设备容器外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应会同监护人统一联系信号,以防急救之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不得脱离岗位。监护人员在对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实施抢救时,监护人员必须首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可进入设备容器内实施抢救。

12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若发现设备容器内有异常情况或身体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设备容器外,经处理后,重新采集设备容器内的气样,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进入。 13 若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还需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并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

14 若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高处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还需事先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同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

15 设备容器经多次清洗置换后,经分析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但又必须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此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此时设备容器内为缺氧环境,即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小于18%,或者设备容器内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超过工业卫生容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离式正压防毒面具。

16 在设备容器内壁及底部不易清洗的残渣中有可能解析出可燃气体时,设备容器内的照明装置应采用防爆低压安全灯具,及使用铜铍合金等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以防电火花或工具撞击产生的火花而引起着火、爆炸。作业人员不得穿化纤织物,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着火、爆炸。

17 若需在设备容器内壁上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或涂料时,除应采取可靠通风措施外,还应加大气体分析的频率,作业人员要根据实际状况,佩戴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

18 严禁在雷电天气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内进行作业,以防止雷电在通过塔身流入大地时,将正在塔内作业的人员击伤。 19 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溶液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性装置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必须将放射性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性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射线的损伤。

20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作业时所带的工器具等所有物品带出设备容器外,不得留在设备容器内,如下次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再重新带入。

四、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推荐第5篇: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3年一复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 如何获得 中文名 颁发机构 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外文名 rtificates special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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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85.5×54 mm2,厚度为0.8mm 目录 1法律规定 2作业目录 电工作业 焊接热切割 高处作业 煤矿安全作业 矿山安全 石油天然气 冶金生产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3人员条件 4注意事项 5新证介绍 1法律规定 编辑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作业目录

一、安监总局目录 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1]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焊接热切割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 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二、质检总局目录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3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4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推荐第6篇:特种作业法律法规练习题

一、判断题

( √ )

1、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章。

( × )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先开展生产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 )

3、为了不让闲杂人进入车间,单位可以将车间出口予以堵塞。

( × )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 √ )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

( √ )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 )

7、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阻挠和干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

8、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有国家标准,不包括行业标准。

( √ )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 )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 √ )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

1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

13、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 √ )

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 √ )

15、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 )

16、劳动者就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不同。( √ )

17、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 )

18、用人单位因任务繁忙可以安排劳动者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空闲后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 )

19、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 )20、精神障碍患者的劳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

21、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计算。

( × )

22、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 )

23、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 )

2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离岗二年以内重新上岗时,不需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 √ )

2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如有违反,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 × )

2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

27、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可以到任何一家具有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进行特种作业培训。

( √ )

28、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 × )

29、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培训。

( √ )3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离岗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单选题

1、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 A )。

A、《宪法》 B、《安全生产法》 C、《劳动法》 D、《工会法》

2、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 A )。

A、《消防法》 B、《安全生产法》 C、《道路交通安全法》 D、《海上交通安全法》

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C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重大、特大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 C、生产安全事故 D、一般事故

4、根据安全生产概念和工作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保护的第一对象是( A )。

A、从业人员 B、设备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主要负责人

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B )。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D、全局统筹

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 D )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A、日常作业 B、普通作业 C、一般作业 D、特种作业

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C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班组级 B、车间级 C、专门 D、厂级

8、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A )。

A、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B、应当继续作业

C、必须等到管理人员指令后采取相应措施 D、必须在现场等待

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

A、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B、危险原因 C、重大隐患 D、重大危险源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 C )给予批评教育。

A、公安部门 B、国家安全监管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 D、地方人民政府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B )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A、更衣室 B、员工宿舍 C、班组活动室 D、管理人员办公室

1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A )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A、工伤社会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养老保险

13、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工伤保险费应由( B )缴纳。

A、从业人员本人 B、生产经营单位 C、地方财政拨款 D、中央财政拨款

14、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 B )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A、有偿 B、无偿 C、视情 D、有偿或无偿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 D )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A、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工 B、专职消防队员 C、安全员 D、职工

1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 A )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A、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劳动安全事故罪 D、玩忽职守罪

17、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B )。

A、12小时 B、1日 C、2日 D、6小时

18、春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标准是( D )。

A、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B、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D、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19、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 )个月。

A、六 B、五 C、十 D、三 2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 A )。

A、应当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B、无需设立更衣间、洗浴室 C、可以与无害作业混合使用

D、设施必须符合劳动者生理需要,但无需符合心理需要

2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 B )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安全政策 B、职业卫生标准 C、安全要求 D 职业健康标准

22、以下哪项是《精神卫生法》没有要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 C )。

A、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B、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 C、患者的工作环境无需特殊化

D、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

23、《精神卫生法》规定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 C )。

A、职业技能强化教育 B、职业病防治教育 C、心理健康教育 D、思想道德教育

2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员工应当( D )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逐级 B、于2小时内 C、于1小时内 D、立即

25、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 C )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A、120 B、100 C、72 D、32

26、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 B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A、1 B、2 C、3 D、6。

27、带徒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C )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

A、1 B、2 C、3 D、5

28、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B )的罚款。

A、2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9、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B )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A、30 B、60 C、90 D、120 30、“三项”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资格证外,处( C )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资格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格证。

A、1千 B、2千 C、3千 D、5千

三、多选题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ABD )。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以人为本 D、综合治理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 ABCD )。

A、法律 B、法规 C、规章制度 D、操作规程

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 ABC )。 A、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事项

B、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C、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D、免除承担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

4、《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ABCD )。

A、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C、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D、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AC )

A、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B、服从管理

C、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D、应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后,生产经营单位( AD )。 A、不得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B、可以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C、可以解除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D、不得解除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7、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 ABD )。 A、保护现场

B、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C、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D、接受事故调查

8、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BC )。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 ABC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用人单位所在地 B、本人户籍所在地 C、本人经常居住地 D、任何地方

10、安全生产“三违”行为通常指( ACD )。 A、违章指挥; B、违法乱纪; C、违规作业; D、违反劳动纪律。

11、对安全生产有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 ABCD )。 A、工会;B、共青团;C、妇联;D、企业职工。

12、企业( BCD )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可以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A、安全监管人员; B、生产现场带班人员; C、班组长; D、调度人员。

13、必须严格考核、持资格证上岗的人员是( ABD )。 A、企业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班组长: D、特种作业人员。

14、构成一般事故的指标是( ABD )。

A、造成3人以下死亡; B、造成10人以下重伤;

C、造成30人以下轻伤; D、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 ABCD )时,对有关从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A、新工艺; B、新技术; C、新设备; D、新材料。

16、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 ABCD )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A、临时工; B、劳务工; C、轮换工; D、协议工。

17、生产单位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在上岗前必须经过( BCD )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A、安监局; B、厂(矿); C、车间(工段、区、队); D班组。

18、特种作业人员不得( ABCD )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A、伪造; B、涂改; C、转借; D、转让。

19、特种作业人员( ABC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A、转借; B、转让; C、冒用; D、倒卖。 20、复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 BCD )。 A、个人申请书;

B、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C、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D、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推荐第7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

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5、压力容器作业

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

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3条 由公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4条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由公司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公司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0条

每年由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第11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常熟市久裕建筑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推荐第8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新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

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5、压力容器作业

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

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3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4条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0条

每年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第11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

第12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第13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2009年6月20日

推荐第9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机械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

4、建筑机械操作:指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等施工现场的机具作业人员。

5、木工机械作业:指施工现场木工机械操作人员。

6、登高架设作业:指施工现场中脚手架的装拆作业人员。

7、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安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凡本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报公司质安科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站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质安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十、外单位来本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质安科的管理。

十一、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三、本制度由公司质安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10篇:特种作业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

,身份证号该同志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年月日

实习证明

,身份证号自年年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年月日

第11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大方县高店乡营兴煤矿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矿组织培训,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监测工

3、放炮员、防突工、瓦斯泵司机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县煤炭局、县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自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周期。

第12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油站是企业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石油成品油经营单位,服务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操作。工作人员不准穿铁钉鞋,非防静电服装进行加油及卸油操作和设备维修,不准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上岗。

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健全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做到手续完备,交接清楚,记录清晰,帐物相符。

第六条 加油站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入站须知。 第七条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和设备管理台帐,并认真填写,做好记录。

- 12.遵守现金、油证管理规定,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过夜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并锁入保险柜内。

3.保险柜的号码要保密,不得向其他人泄漏,启用时要随时关门,用毕乱号,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4.油证、增值税发票要放入保险柜内,定期检查并上交,以免失盗。

第十条 加油员安全职责

1.人人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故。

2.要加强责任心,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加油操作规程,做到“一观察、二宣传、三加油”。

3.必须认真遵守付油操作规定,认真监护,确保安全。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并向顾客做好防火宣传。

5.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加油机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6.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要把工作情况、机器运转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7.下班时将现金、油证进行清点并及时交与收银员,以免丢失或被盗。

第十一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教育的岗位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水平。认真履行安全卫

- 3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加油站作业现场每班要有专(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3.每班作业代班人为防火安全负责人。

4.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能训练。第十四条

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要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第十五条 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第十六条 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第十七条 加油站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距离、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越站房等建构筑物,已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输油管沟内严禁铺设动力及控制电缆。加油机底部应用沙填实.第十九条 明火管理

1.站内严禁吸烟,上岗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香烟。临时动用明火,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批准,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动用明火时,要密切配合施工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共同搞好安全防火。

- 5部分用电设备采取保护接零另一部分用电设备采取保护接地。

4.电气器具、线路必须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紧密、牢固、无腐蚀。

5.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6.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7.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颁发的《临时用电安全规定》。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气线路。

第二十一条 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要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每年应检测二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阻值:油罐、站房、罩棚接地阻值不大于10Ω;输油管线每个点的接阻值不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应与油罐防雷、防静电接地共同接地装置,实现等电位连接。

3.必须采用密闭式卸油。油罐进油时进油管口距罐底不大于20厘米,严禁喷溅式卸油。

4.加油机、加油胶管及灌油装置必须有消除静电连接线,且完好有效。加油机内、油罐人孔井内、油罐透气管等工艺管线上的4螺栓及以下法兰应用金属线进行跨接。

5.汽车油罐车卸油场地应设置可靠的具有报警功能的静电导除装置。油罐车卸油前静电导除装置必须连接可靠,并静止15分钟后方

- 75.接卸油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6.要经常检查本岗位的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灭火分工图 总指挥

报火警 现场救护 现场保卫 火险灭火 切断电源 油证抢救 帐目抢救 油品抢救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管理

1.加油站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 摆放整齐,位置合理,取用方便。

2.灭火器材要做到“三定”,即: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3.严格执行《消防法》,消防器材严禁挪用,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

4.干粉灭火器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以防腐生锈。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送修。

5.各种灭火器材定点存放后,不准随意挪动。检查保养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以免损坏。

- 92.1 定量加油(微机加油) 2.1.1 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2.1.2 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2.1.3 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2.1.4 加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2.2 非定量加油

2.2.1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2.2.2 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结算

3.1 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 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3.2 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3.3 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帐卡(单)。

4、清理

4.1 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4.2 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4.3 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

- 11

3、卸油

3.1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3.2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3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3.4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3.5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阀门、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3.6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阀门,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3.7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油后工作

4.1待罐内油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4.2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4.3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和分罐保管帐。

第三条 加油机安全使用规程

为安全使用加油机,特制定本规程。

- 13为加强加油机日常检修保养,保证加油机安全,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1、禁止未经专业培训人员修理加油机以下部件。1.1加油机电脑装置; 1.2加油机流量计; 1.3加油机油泵; 1.4油气分离装置。

2、禁止用铁器工具维修加油机,不允许带电修理加油机。

3、加油机防爆接线盒在检修过程中,严禁划伤隔爆密封面。检修结束后,应清除盒内杂物、尘土。复位后,应紧固密封,保证完好。

4、加油机油管、油泵、油气分离器、流量计、油枪的密封应保持完好,禁止使用不耐油物品代替耐油器件。

5、加油机重要部位的铅封,标记不得随意拆除。

6、加油机防爆器件及结构不得随意改动、更换。

7、加油机重要部位导除静电的引线、地线及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8、加油机经检查修理后,应保证接地装置完好,密封完好,坚固完好可靠。并做到: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无明显噪声振动,分离器出气管不喷油,出油不含气泡,油枪应自封,不漏油,整机无渗漏,保证安全无隐患。

- 15 -

第13篇: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都必须放入该档案中,建筑行业特种作业的人员主要有:

1、电工

2、架子工

3、电(气)焊工

4、爆破工

5、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11、信号指挥

12、厂内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第14篇:机械厂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取得>和>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

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第15篇: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榆林市榆阳区基泰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所属各矿 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员

(3)放炮员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自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周期。

第16篇:特种作业培训班开班

特种作业教师培训请款

申请

校领导: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接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通知,现拟派三名教师(王献永、苏霞、邱学军)参加省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培训时间: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4月19日。培训费用共计5000元。

特此申请。

二○○九年四月九日

第17篇: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机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大型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一、学习并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本工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操作技术水平,并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三、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安全作业意识。

四、严格使用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的指令,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作业安全。

六、随时检查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机电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完好与可靠性,发现隐患即作整改。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必要时有权越级上报。

第18篇: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2、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3、挡车工不算特殊工种,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1981年4月30日)纺织挡车工以暂不实行提前退休为宜。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第19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LJA 8-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资料员(章): 资料员

证号: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20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 1

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十)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安全保障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保障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综合部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综合部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遵纪守法;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4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

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保障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保障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保障部联系专业机构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办理复审、初审等相关手续。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保障部。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保障部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7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

5.12.8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

5.12.9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安全保障部负责

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0外来人员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公司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部及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2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会议纪要范文.doc》
特种作业会议纪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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