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范文

2022-12-06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关于贯彻落实廉洁准则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机关支部、直属企业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省委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通知》,进一步提高我社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企意识,深入推进我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

《廉政准则》从56个方面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这对促进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县社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宣传教育《廉政准则》,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需要出发,将学习宣传教育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作为我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在学习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学习自觉性

《廉政准则》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1用。第一《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起着衡量行为的标尺作用。既是党内法规,就有着严肃性,不可违反的钢性。既是“准则”犹如一把尺子衡量对照,就有着原则性,约束性。因而,《廉政准则》既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第二《廉政准则》起着制度建设的推进作用。反腐败斗争,靠的是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依靠制度开展防腐反腐,才是我们工作之根本。《廉政准则》作为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制度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科学依据。第

三、《廉政准则》起着防腐反腐的促进作用。有了《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就明白了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就可以促进自身的勤政廉政和廉洁自律。这样,不仅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了管党治党的水平,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教育《廉政准则》的重要性,自觉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切实增强学习宣传教育《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各股室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地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真学、真知、真懂、明确努力方向,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明确重点,提高学习的针对性

《廉政准则》的发布,既是中央针对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长期酝

酿的结果,也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总结,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廉政准则》中确定的各类禁止性规定,必须明确重点范围、重点对象,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的8大条52小项规定作为学习的重点,紧密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认真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报告,切实加深对《廉政准则》的理解,全面、准确地掌握领会精神实质,并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坚定性。

(三)以“六个一”为抓手,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县社各股室、企业党组织要以“六个一”为抓手,切实把学习宣传教育《廉政准则》这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即:一是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把学习《廉政准则》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要求领导要带头学习、遵守、贯彻《廉政准则》,在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榜样。二是上好一堂廉政党课。采取领导讲党课、专家做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在思想上、工作中、行动中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三是开展一次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加深学习理解。四是举办一次理论征文活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进行深入思考,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五是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廉政准则》,选择电教片《廉政准则

辅导讲座》、《背叛与忏悔》等集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有具有强烈说服力、感染力、震撼力的片子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循环播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组织讨论,交流观后感。增强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六是开辟一期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以“六个一”为抓手,将《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深入向前推进。

二、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廉政准则》条款内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根据《廉政准则》,按照贺国强同志的讲话要求,尤其要把《廉政准则》突出强调的“八个禁止”和贺国强同志要求着力解决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结合我社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各股室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查找本股室本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项制度,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要对照《廉政准则》搞好自我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及时纠正自身与《廉政准则》要求不相符的思想和倾向,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务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同时抓好各股室、企业的贯彻实施;三要以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扎实推进我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对我社“三重一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关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

面。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完善制度建设

县社党组要对照《廉政准则》逐条清理原有的制度,对仍然使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用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不适用的要加以废止。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企的制度体系,建立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长效机制,重点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作为工作目标,在规范制度建设中着力构建六个机制:一是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三是以教育监督为重点,健全从严管理干部机制;四是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五是以岗位风险防范为重点,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六是以从严治社为重点,健全依法依纪办案机制;七是以严格纪律为重点,创新督查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供保证

县社党组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完善《廉政准则》执行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要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列入领

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内容。县社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力度,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止不止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同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社党组根据上述《实施方案》,结合本社系统的实际情况,全面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县社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推荐第2篇:卫生厅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贯彻落实《

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

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后五年是自治区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按照自治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卫生部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卫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2.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思想作风和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卫生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研究情况,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卫生改革发展的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3.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格局、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制度保证。

4.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卫生行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特 2 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初步建立符合卫生实际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继续深化,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办公室 人事处 监察室

2.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学教活动,重点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抓 3 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人事处 办公室

3.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落实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进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干部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监察室 办公室

4.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改进各单位、部门领导人员的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人事处 办公室 监察室

4 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卫生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统筹、有序安排,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弘扬卫生行业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创新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形式,坚持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培训教育与自我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 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 人事处 医政处 中医局

6.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评先评优等评选表彰活动,认真组织卫生行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讲演,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医政处 中医局 办公室

7.加强政风行风教育。着力解决铺张浪费、作风粗暴、办事效率不高、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多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文风。

牵头单位:效能办

配合单位:监察室 人事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1.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卫生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卫生厅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卫生厅机关各处局 5 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向厅党组以及本部门、本单位职工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机关党委 监察室

2.建立完善规范行政行为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规则和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探索建立卫生行政部门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明确裁量权的行使标准,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

牵头单位:监督处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监察室

3.健全卫生行业违纪违规行为惩处制度。制定完善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规处罚规定,严肃行业纪律,促进廉政勤政。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人事处 办公室

4.完善卫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的划分、错误分类、问责标准、程序、范围、主体等作出明确界定。

牵头单位:监督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 人事处 办公室

5.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修订《卫生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任务分解、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人事处 办公室

6 6.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公车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规定。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机关党委

7.逐步完善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建立定点开会、定点接待、出差定点住宿等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建设节约型、效率型机关为载体,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有效控制公务消费活动,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

牵头单位:规财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监察室 相关处局室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大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2.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 7 奖惩等方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周密规范,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厅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意见的制度规定。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 办公室 机关党委

4.加强对卫生行政审批权和卫生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健全以执法责任追究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牵头单位:监督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 办公室 医政处 中医局

5.加强对各类资金运行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等重大卫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 8 保证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严格落实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国有资产安全。

牵头单位:规财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 办公室 相关单位、部门

6.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认真推进卫生系统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 办公室 各单位、部门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组织部门及时将考核中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纪检监察部门适时将查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有关情况向组织部门通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机关党委 办公室

8.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卫生事项社会公示等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推动和指导全行业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办事公开。完善特邀监察员、行风监 9 督员制度,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督处 机关党委 相关单位、处局室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非公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与农村、社务卫生服务的分工协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牵头单位:医政处

配合单位:中医局 办公室 相关单位、处局室

2.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其他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疾控处

配合单位:农卫处 医政处 中医局 妇社处

3.不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探索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医政处 中医局 相关单位、处局室

10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对自治区公布调整和取消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审批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限,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分开,保证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加强对地方卫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全国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审批后续监督机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督”倾向。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督处 医政处 中医局

5.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性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向社会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牵头单位:规财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部门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加强医院监管的各项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及信息发布、行业准入、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临床新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的准入管理,合理配臵医疗资源。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设臵审批、执业注册、年度校验和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院长职责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端正办院方向,改善医疗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医 11 疗服务“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形成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医政处

配合单位:中医局 办公室 相关单位、部门

2.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药物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制定完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路径。推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控、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探索实施单病种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医政处

配合单位:中医局 办公室 相关单位、部门

3.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院务公开目录,建立院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推进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收费价格。充分运用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可比性和可查性。研究制定院务公开考评办法,抓好督导检查,将院务公开作为对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医政处

配合单位:中医局 办公室 相关单位、部门

4.继续健全完善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建立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平台。继续改进和规范大型医疗设备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的落实。

12 牵头单位:药械处

配合单位:医政处 中医局 农卫处 妇社处

5.开展医疗机构巡查。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三级医院进行定期巡查。卫生厅部门要用3年时间对辖区内二级综合性医院普遍巡查一遍,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医政处

配合单位:中医局 办公室 监察室 相关单位、部门 6.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安全的饮食卫生。

牵头单位:监督处 配合单位:相关单位、部门

7.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认真开展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 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明显好转。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医政处 中医局 相关单位、部门 8.完善医疗机构财务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推进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入分配制度,严禁个人收入与科室业务收入挂钩的做法。对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度。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有关规定,规范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行为,防止发生商业贿赂。

13 牵头单位: 规财处

配合单位: 医政处 中医局 相关单位、部门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案件;严肃查处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经营、非法采供血以及医疗机构出假证、假检验报告等问题。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办公室 药械处

2.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建立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监察室(治贿办)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药械处 办公室

3.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纪律,提高依法依纪办案能力。严格履行办案程序,遵守办案工作纪律,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 14 加强对卫生系统办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及时落实处理和处分决定,增强办案的综合效应。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药械处 办公室

4.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结合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卫生系统不正之风及商业贿赂的表现、特点、成因和规律,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以查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查促建,找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牵头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规财处 药械处 办公室

八、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党组织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和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必须坚持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纳入到卫生改革与发展之中,列入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实施任务分解,狠抓工作落实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 15 案》的总体要求,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规划,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中去,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做到与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卫生业务工作相促进。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研究部署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抓住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和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定期检查、随时抽查、跟踪督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强化责任追究。要建立测评机制,对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科学分析、客观评估,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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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局的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局党委对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党总支书记对所辖行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班子的

1其它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

第六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把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制

度。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评议制度。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评议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不传达、不贯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部署、不检查或敷衍塞责的;

(二)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四)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拒绝接受上级主管机关或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或阻挠、干扰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或对办案人、举

报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六)违反党纪国法或违反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廉政规定、制度的;或包庇、纵容配偶、子女和其他人员违法乱纪的;

(七)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下方式追究责任:

1、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

2、组织处理,包括对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对领导干部予以调离、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

3、党纪处分。

上述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纪委、纪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航天科技集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意见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是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后,中央出台的又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重要法规。《廉政准则》共3章18条,涉及8个方面,共有52个禁止性规定,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对于规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贺国强同志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部署要求,切实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当前,是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构建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建设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集团的关键时期。集团公司科研生产任务异常繁重、改革发展建设任务异常艰巨。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关心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促进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公司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的部署,突出重点地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列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规划、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的中心议题。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应知尽知、自觉践行。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阶段性目标,确保学习质量和执行效果。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局域网、内部报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开展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警示、诫勉谈话制度,积极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述职述廉等工作的开展,推动上级纪委负责人定期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把廉洁文化融入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员工素质教育和经营管理之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廉洁从业行为,从制度上保证《廉政准则》的有效贯彻落实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眼解决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研究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单位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深入查找腐败发生的制度性根源,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切实从制度上有效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各级纪委要围绕监督制约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把《廉政准则》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有关制度中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涉及“三重一大”有关内容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本身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穿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断健全完善企业业务流程,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争做遵章守纪、清正廉洁的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是推动航天事业向前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作风建设促进集团公司科研生产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航天传统精神和优良作风,在航天事业快速发展进程中,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用自己的言行为职工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要大力弘扬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规章制度要求,切实做到讲民主,说真话,办实事。要从党性修养和促进航天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自觉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风气,主动远离庸俗低级的生活方式,不铺张浪费、不搞特殊化。要大力弘扬襟怀坦荡、淡泊名利的良好风气,老老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奉献,切实做到一身正气,廉洁从业,推动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取得新成效。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在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坚决贯彻《廉政准则》,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努力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同时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认真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越线,不断提高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以实际成效确保集团公司型号科研生产和改革发展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各级党委要把《廉政准则》落实情况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统筹谋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要把执行《廉政准则》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把《廉政准则》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保障《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

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各级纪委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推进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工作。

要结合集团公司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围绕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解决。对于问题轻微的,要及时提醒打招呼,问题严重的,要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和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并以此带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集团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推荐第5篇:贯彻落实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贯彻落实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年)》,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平安建设,打造平安校园,现结合全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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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重要意义

平安河南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指示精神的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中原,努力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也是确保我省社会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是整个社会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教育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学生的安全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于学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爱护和保护。保障学生的安全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崇高职责和神圣使命,以对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平安河南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打造平安教育。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平安河南建设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学校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主线,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创建平安教育和平安校园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奋斗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河南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设平安教育,使全市教育系统社会政治稳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地、本学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特别是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努力实现“三个减少”: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并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在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发生。

——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学校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秩序良好,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和学校周边治安管理机制健全,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师生的安全素质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观念明显增强,对教学、生活、治安的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

四、工作重点

1.积极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大力推动校务、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市和县政府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民家庭教育负担;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问题,使其安心务工;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加强各类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实行阳光招生,保证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就业率;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组织力量对国际合作办学、境外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招生管理和后勤管理进行调研检查,研究制订进一步规范这类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同时,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校内、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和配合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

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健全校内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3.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年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校园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构建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法纪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聘用保安,暂时没有条件的,也要聘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制订要害部位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防止火灾、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维护校园的平安。4.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各个阶段学生特点,积极探索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文明教育、毒品和赌博的警示教育,强力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学生因升学、就业、学习、人际交往等原因造成的心理压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搞好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工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校园安全年活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及各地和学校的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1.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育系统人多、摊子大,自我保护能力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要重点汇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建设平安教育。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一把手”是本地、本校平安教育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和学校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3.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平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其认真整改,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生影响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平安建设、校园安全年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成功经验,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六年八月九日

2006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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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

推荐第7篇: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促进我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县委武字[~]9号、10号文件、县综治委武综发[~]3号文件及《~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抓发展与保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项机制,扎实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综治委要坚持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委员会,分析形势,排查矛盾,部署工作。综治办要负责做好综治日常工作,认真填写工作台帐,县局综治委由彭金水局长任主任,副局长杜明虹任副主任,邱吉娥、李育青、李梦华、周饶张、张巧亮、汤洛阳为成员,杜明虹兼综治办主任,周饶张、汤洛阳任综治办副主任,并配备一名兼职综治干部。

三、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社会稳定形势,事先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研究和落实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尽可能就地、及时化解。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的排查分析会,每月向上级汇报一次维稳工作情况。对掌握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限期解决,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领导要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有效缓解和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建立严打整治机制。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经常驻性地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突出重点抓好网吧、电子游戏厅、演出场所、音像、书报刊等场所的监管,从严打击非法接纳未成人和利用经营场所赌博、经营非法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演出等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抓好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秩序整顿。县局和各单位都要建立和健全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席会议、信息报告、挂牌督办、检查验收、领导包点、督查调度和整治台帐9项制度。

五、建立防范控制机制。一是加强影视大楼、艺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24小时不失控。特别要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图书库房、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视屏监控系统。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制度,充实信访人员,落实信访责任,争取工作主动权,把矛盾纠纷化早化小。

六、建立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各种安全隐患。二是做到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无漏管不失控。三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对闲青少年及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重点做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四是加强对QQQ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加强“武疯子”的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对危险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七、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要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干职工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抓好文化经营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达98%以上。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宣传和报道全县“和谐平安武宁”构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电视台每年6月份还要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节目。

八、建立构建推广机制。一是要严格执行构建工作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构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对构建工作扎实的单位,年终将予以奖励,对构建工作不落实,导致本治安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平安武宁”的组织领导,各级综治委作为本单位“构建”工作领导小组,为适应构建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加强综合治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构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党(团)员、干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激发和调动他们参与构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保障投入,满足构建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人员补助和治安防范建设资金。确保本单位构建工作正常开展。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财政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财办〔2018〕34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现就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级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衔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扎实苦干实干,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机制创新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要坚持优先发展、压实责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其他战略协同推进,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密衔接,协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鼓励基层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支持探索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要坚持绩效导向、加强管理,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结合起来,与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制度

1.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政府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乡村振兴投入。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集体经济实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预算司、农业司、经建司、税政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乡村振兴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一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用之于城”问题的重要指示,配合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积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支持地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发挥农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严格基金设立,规范基金管理,加强基金监督,推动基金政策性定位与市场化运作有机融合。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坚持疏堵结合、防范风险,既开好“前门”,将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又严堵“后门”,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四是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探索在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农业司、综合司、金融司、预算司、国库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部署,组织开展改革督察,加强跟踪调研和指导,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一是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深入推动相关涉农资金源头整合。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加快实现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归口管理和统筹使用。二是落实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与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合理划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进一步明确划分依据,提高任务清单制定的科学性。推动建立省级以下任务清单落实机制,及时按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优先保障约束性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性任务与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衔接。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三是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狠抓涉农资金执行管理,减少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农业司、预算司、经建司、国库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

4.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理顺机制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质量提升,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动种业创新发展,支持提高科技为农服务水平,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补齐水利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支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以及山洪灾害防治等。二是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考虑区域生产力布局和市场化导向,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结构。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打造质量兴农的引领示范平台。支持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粮食、棉花收储制度改革,逐步将库存降至合理水平。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扩大绿色优质、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三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和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强化农业风险防范和保障体系。(农业司、经建司、金融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大力支持乡村绿色发展。一是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有序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二是促进农业节水。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节水工程,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支持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支持扩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三是支持加强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支持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四是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积极稳妥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促进加快构建生态循环的田园生产体系。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推动农耕文明和历史文化更好地传承。五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农业司、经建司、预算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倾斜,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地方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和文艺人才,支持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电重大工程。二是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完善“城乡统

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落实完善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以及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四是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促进实现“老有所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补助标准,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实现“病有所医”。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危房改造、残疾人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实现“弱有所扶”。五是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落实移民补助政策,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司、经建司、科教司、社保司、农业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一是支持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农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支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配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财产的处置办法。二是支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因地制宜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实施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计划和乡村财会管理“双基”提升计划。支持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农业司、资产管理司、科教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将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专项扶贫资金和有关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并切实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规范开展扶贫领域融资,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二是规范和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将整合范围内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切实下放到贫困县,督促指导贫困县按照规定的范围开展整合,在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内安排支出,管好用好整合资金,避免面面俱到和借整合之名“乱作为”。三是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完善并落实资金管理政策。严守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既不盲目提高目标,也不随意降低标准。督促指导贫困地区强化预算约束和导向作用,优化各类扶贫资金支出安排,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并安排资金,把钱花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成效

9.推动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针对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预算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司、文化司、经建司、农业司、社保司、金融司,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加强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开展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涉农资金事前、事中监管,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监督检查局、预算司、科教司、农业司、社保司、国库司,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内控建设。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及时有序的风险应对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大业务开展监控。推动涉农资金业务内控建设向基层财政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农业司、预算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司、文化司、经建司、社保司、金融司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12.落实工作责任。部机关有关司局要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和《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财政部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财办发〔2018〕44号)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地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制度,扎实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

13.加强协调配合。依托财政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等机制,加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各项资金和政策的统筹和衔接,及时沟通协商,加强协调合作,提高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14.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基层,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激发基层潜在的创新动力。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扎根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第一手资料,推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15.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经常、主动、创造性地开展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和政策情况的宣传,传递明确信号,形成良好导向。及时总结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财 政 部

2018年9月27日

推荐第9篇: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促进我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县委武字[2005]9号、10号文件、县综治委武综

发[2005]3号文件及《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抓发展与保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项机制,扎实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综治委要坚持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委员会,分析形势,排查矛盾,部署工作。综治办要负责做好综治日常工作,认真填写工作台帐,县局综治委由彭金水局长任主任,副局长杜明虹任副主任,邱吉娥、李育青、李梦华、周饶张、张巧亮、汤洛阳为成员,杜明虹兼综治办主任,周饶张、汤洛阳任综治办副主任,并配备一名兼职综治干部。

三、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社会稳定形势,事先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研究和落实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尽可能就地、及时化解。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的排查分析会,每月向上级汇报一次维稳工作情况。对掌握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限期解决,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领导要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有效缓解和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建立严打整治机制。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经常驻性地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突出重点抓好网吧、电子游戏厅、演出场所、音像、书报刊等场所的监管,从严打击非法接纳未成人和利用经营场所赌博、经营非法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色情演出等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抓好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秩序整顿。县局和各单位都要建立和健全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席会议、信息报告、挂牌督办、检查验收、领导包点、督查调度和整治台帐9项制度。

五、建立防范控制机制。一是加强影视大楼、艺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24小时不失控。特别要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图书库房、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视屏监控系统。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制度,充实信访人员,落实信访责任,争取工作主动权,把矛盾纠纷化早化小。

六、建立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各种安全隐患。二是做到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无漏管不失控。三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对闲青少年及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重点做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四是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加强“武疯子”的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对危险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七、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要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干职工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抓好文化经营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达98以上。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宣传和报道全县“和谐平安武宁”构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电视台每年6月份还要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节目。

八、建立构建推广机制。一是要严格执行构建工作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构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对构建工作扎实的单位,年终将予以奖励,对构建工作不落实,导致本治安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平安武宁”的组织领导,各级综治委作为本单位“构建”工作领导小组,为适应构建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加强综合治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构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党(团)员、干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激发和调动他们参与构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保障投入,满足构建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人员补助和治安防范建设资金。确保本单位构建工作正常开展。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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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的实施意见

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

实施意见

国资公司党委:

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根据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七个不准”的要求。根据国资公司党委的要求,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就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的要求,通过今年的重点推动,促进企业围绕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步骤

贯彻落实“七个不准”分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于5月4日上午公司党委召开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布置传达贯彻落实,并制定了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各单位。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10日,要求各单位通过中心组、组织生活、上党课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和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共上海市纪委九次全会决议的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七个不准”的要求,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制定“七个不准”实施意见,带头作出廉洁承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意识。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作出表率。要认

1 真开展“七个不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七个不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对照,自查自纠

5月中旬至6月下旬,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动员部署,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主体,查纠重点和方法措施。各单位党政班子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政班子人员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自我对照,逐条检查、逐一明示,重点对照第三条、第七条要求,联系实际,认真分析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单位的领导人员的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24日前上交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报告由各自单位党组织留存。

(三)认真督查,推动落实

7月份,对所属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防止走过场。各单位也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组织力量对本企业贯彻落实“七个不准”要求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各单位开展整个专项工作的情况请于8月1日前报城建实业公司党委。

三、工作原则

1、把握工作主题。本项工作以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员自查自纠为主。这项工作带有较强的政策性,各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好工作主题。

2、把握好自查重点。自查重点在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3、把握好政府界限。对自查时虽有问题,但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纠正问题、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问题

2 较严重,但能主动向组织请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严重违反“七个不准”要求,又刻意瞒报、不进行自查自纠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要求单位党组织加强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部署,制定贯彻落实“七个不准”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于5月6日将实施方案报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认真学习“七个不准”的要求,带头自我检查,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力求把“七个不准”的要求转化为长效的制度保证。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对举报信访件的梳理和研判,从为发现线索,严肃依纪依法查处。城建实业公司纪委举报电话号码为:58526265(周一至周五8:30~16:30),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相应设立和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确保“七个不准”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第11篇:某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XX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X]X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责任目标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XX市委《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XX县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4、对分管范围的干部职工做到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和办事(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责任分工

1、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镇委副书记、镇长对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3、镇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部门、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镇委书记、镇长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抓好减少会议、减少发文和领导干部公务接待标准等有关内务管理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全镇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的落实。

4、镇委委员对主管工作范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副镇长对分管系统的部门、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学校、医院的党政领导正职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7、各村(居)委、单位、部门、学校、医院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镇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规定的职责。

3、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4、监督检查的处理办法: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凡发现领导干部有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情况要专门记录,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在镇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镇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基层站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考核,由镇纪委牵头,会同基层站所主管单位的纪检部门进行)。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出好、较好、差三个档次。

6、凡考核等级为差档次的,要及时进行提醒注意或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差”档次的,依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按照《德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和《德庆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12篇: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

十条”实施意见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2007-12-16 23:36:1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2)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第1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

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第2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

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第6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且小于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

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

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第13篇:实施意见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市委有关部署,结合我支部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党组织建设和我公司工作任务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内容衔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3、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党员廉洁从政。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应在最大限度上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长期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阶段公开内容和即时公开内容。

1、长期公开内容

重要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党组织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例会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领

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各项业务经办流程、服务承诺;党员目标承诺、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执行中央、市委方针政策,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帮扶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

3、阶段公开内容

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4、即时公开内容

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干部考察公示和调动任免、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年度评选优秀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审核,公开的事项一般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监督。每年年终,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征求对下一年的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报纸、内网和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坚持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即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适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要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务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支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协调指导作用,从制定方案到安排部署,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协调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二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动并进,相得益彰。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对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实施、监

督、反馈、报告、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同时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将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年7月25日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7月31日前)。党支部根据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及党务公开目录内容,认真梳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对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于7月31日前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报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务公开渠道,收集、整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各类资料,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党支部在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党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提高,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14篇:实施意见

河源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办理细则出台

培养使用技能人才有十种奖补

根据《河源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对于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培养机构、技能培养大师及使用单位,有10种类型及层次的奖励与扶持:其一,对申报成功的“广东省技师工作站”,扶持10万元建站经费;其二,对入驻“广东省技师工作站”的技能大师,每年为该站培养10名及以上技师级人才的,当年奖励1万元;其三,经认定为“河源市技师工作室”的,扶持3万元启动经费;其四,对入驻“河源市技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每年为该室培养5名及以上技师级人才的,当年奖励5000元;其五,经专家评审认定为“河源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可获10万元基地建设和培训经费扶持;其六,对于成功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单位,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一次性提供5万元扶持资金;其七,对每年培训高新技术产业技能项目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奖励5万元;其八,职业院校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办学,班级以企业名称冠名,对每一个学员达45人以上的冠名班,补助职业院校1万元办学经费;其九,对每一年度推荐应届毕业生在本市行业企业就业人数达70%以上(毕业生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院校,奖励5万元;其十,对当年接纳我市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 技能人才有四种奖励

我市实施技能人才评优奖励制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奖、受益了:

一、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岗位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对获奖的选手,市政府授予其“河源市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每年举办一届全市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认定的

一、二等奖获得者,可不再参加技能鉴定考试,由市人社局直接办理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推荐技能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的评先评优活动,对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奖励5000元,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对为我市高新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可享受2万元首席技师政府特殊津贴。

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生活无忧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是高技能人才。对于他们,我市有住房津贴、子女入学转学、直系亲属随迁入户等诸多好政策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第一,引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按《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可享受房租补贴或安家费补助、人才津贴、配偶就业协助、子女入学转学等诸多扶持奖励;第二,在我市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就业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经认定后可分别一次性享受政府住房津贴5000元、8000元(已按《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的除外);第三,高技能人才直系亲属可随迁入户;第四,高技能人才子女可在我市入学。

我市还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对新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就业且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的企业员工可享受培训补贴,对失业人员经培训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推荐到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免培训和技能鉴定费用。

第15篇:实施意见

沁 河 中 心 校

关于2011年度小学(幼儿)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沁河镇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1】225号)精神和沁人社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小学(幼儿园)实际,现就2011年度我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沁河中心校、全镇各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本次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8年以上。

4、任期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取学历)且与所任教学科专业一致,任小学(幼儿)一级教师的任期需顺延2年。

5、凡属转聘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转聘后任期需满一年。上述学历、资历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评审表、任职资格证和聘书。

(二)、其它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提供本单位党组织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2、具有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以上。

4、任现职期间参加教育部门继续教育培训,修满规定学分,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提供人社部门2008年以来公需科目培训合格有效证书。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培训证书。

5、提供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及以上模块)合格证,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教师暂免。

6、提供两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

7、正常晋升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破格晋升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个以上优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8、县城学校教师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支教经历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支教经历需提供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登记表、受援学校及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教师的考核评价意见。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三、教育教学业务要求

(一)正常晋升

为加大对教育教学过程性内容评价比重,强化以教师工作业绩为主的评价体系,符合正常晋升的教师须提供如下材料。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和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学生社团的辅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方法指导以及配合家庭教育方面有思想、有实践、有成效,工作尽心尽责、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教研组、社团及本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提供表彰奖励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坚持在教学第一线,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提供参评教师近3年的课程安排

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述职报告。要求教师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出勤情况,业务完成情况,所带班级学生教学成绩的分析说明,本人对提高教学质量所做工作的追述,对本人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分析和评价,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等。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学过程中,应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优秀,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提供学校对其教学水平的评价材料。

5、提供上学年的规范教案。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和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偏少的,学校要出具相关原因的证明。

6、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对教育和学科教学中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产生积极影响。提供一篇任期内撰写的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经验总结、教材或教参、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论文或总结、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论著或教材、教参字数不少于2万字。

7、提供一篇所教学科的教学案例,案例须经市中评委审定达到合格以上(C等)。

(二)破格晋升

对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家长拥戴或教学业务精湛、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是指破学历或任职年限要求,不允许同时破学历、破任职年限。40周岁以下人员不得破学历,破任职年限提前不得超过2年。破格指标每县(市、区)不得超过2人,同一单位不得超过1人。

小学(幼儿)高级教师破格晋升除符合正常晋升的其它条件外,还须具备一下三条中的两条:

1、在学科教学中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形成较系统的教学体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任期内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模范教师、师德标兵、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需提供获奖文件并证书。

2、在教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任期内在正式出版的报纸、刊物(带有CN标志)上发表有专业对口的论文2篇,每篇在1500字以上,本人是唯一作者。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报刊原件。

3、连续在山区复式小学任教10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清况说明。

破格晋升人员要求任期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年度考核优秀,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三)非一线教师晋升

从事教育管理(指学校校长、副校长等校领导干部)工作的非一

线教师,参加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在具备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须符合下列要求:

校级领导干部申报评审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下列材料:

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写实性评价和推荐意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近一学年标有工作日期的50节课听课笔记;任现职以来每年对本校教师所作的业务专题讲座6次以上的讲稿;分管工作的业绩(附证件和相关材料);3000字以上的述职报告;教育教学案例3篇(经市中评审定均在B等以上)。

提倡校级领导代课,校级领导代课的可按教师条件参加评审,教学工作量可按教师二分之一计算。

四、评审时间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步骤

2011年度的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于10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按照市人社发(2011)225号文件精神,评审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申报名额。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缺岗职数先提出本次推荐数额,连同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2、各单位在考核申报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参评人员,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参评人员准备评审材料。

3、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参评教师提供的资料,校长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第一责任,经参基审核签字后报中心校审核。县教育局与人社局对申报教师的业绩和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评人员。

4、县教育局在“中小学职称申报系统”中录入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信息并将数据报市教育局。

5、市教育局对参评人员进行汇总,并组织安排讲课答辩及非一线教师的考试。

6、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提交讲课、考试合格教师的档案材料。

7、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市中评委会进行评审。

8、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通报评审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报送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9、市人社局对评审通过的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资格复核后行文,市教育局人社局完善有关手续。

10、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退还评审材料。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25日—27日,各单位传达贯彻初审文件和相关政策。

2、10月28日—31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进行公示。

3、11月1日—2日,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额上报县

教育局(填写推荐花名表)。

4、11月3日—10日,以单位统一向教育局上报参评教师的档案材料。

5、11月11日—13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各单位参评教师进行公示。

五、有关工作责任

1、中心校长是推荐参评教师和客观评价教师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和教师提供的各类材料、证件、考核、写实性评价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假材料,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2、客观公正地评价同行同事,是广大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教师对推荐、评审工作有知情、监督、举报权。举报电话:783216

4、(县教育局)7832356(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举报者的单位、姓名保密。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在校外组织补课,举办补习班;

(2)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或者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伪造学历、资历、荣誉等证件,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4)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

(5)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推销商品性教学、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6)强迫在校学生假期、假日参加各种有偿补课或培训,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7)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诬陷、中伤评委与评审工作人员。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教师名单将通过有效途径公示后,方可予以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2011年10月30日

第16篇:实施意见

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提升服务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对事业负责、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纪律观念有明显增强,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思想、作风、纪律的“三整顿”,达到“三优秀”要求,即品德优秀、作风优秀、实绩优秀;从而实现“三满意”目标,即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和组织满意。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廉

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和和谐稳定、凝心聚力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软弱涣散、政令不畅、作风不实、团结不够,以及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纪律不严、效率不高、不思进取等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重点开展思想、作风、纪律三个方面的整顿:

(一)整顿思想

1、整顿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因循守旧思想。着力整顿思想僵化、固步自封、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工作要求不高、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力求做到积极进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2、整顿得过且过,不负责任的混日子思想。着力整顿马马虎虎、听之任之、漠然臵之、作风漂浮、敷衍应付等问题,力求做到严肃认真、扎实严谨、敬业奉献。

3、整顿目光短浅,不守规矩的自由主义思想。着力整顿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规划,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乱发议论,传播小道消息、消极言论等问题,力求做到统筹兼顾、令行禁止、顾全大局。

(二)整顿作风

1、整顿思想作风。着力整顿思想觉悟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和阳奉阴违等问题,力求做到提高认识、强化宗旨、增强服务。

2、整顿工作作风。着力整顿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进状态、不切实际、贪图虚名、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等问题,力求做到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3、整顿生活作风。着力整顿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问题,力求做到艰苦奋斗、情趣健康、生活正派。

4、整顿领导作风。着力整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漠视群众、脱离实际、虚报浮夸、瞒上压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力求做到发扬民主、心系群众、团结共事。

5、整顿学风和文风。着力整顿学用脱节、只说不做、表里不

一、言不由衷、华而不实、夸夸其谈、心浮气躁、照抄照搬等问题,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学以致用、作风朴素、言行一致。

(三)整顿纪律

1、整顿工作纪律。着力整顿工作时间精神萎靡、迟到早退、玩忽职守,上班炒股、聊天、玩游戏,值班期间脱岗、漏岗、通信不畅等问题,力求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高效有序。

2、整顿群众纪律。着力整顿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问题,力求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3、整顿财经纪律。着力整顿违反公务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以及办事程序不公开,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力求做到勤俭节约、秉公用权、廉洁自律。

4、整顿政治纪律。着力整顿政治责任感不强、敏锐性不强、组织观念淡化,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力求做到立场坚定、服务大局、政令畅通。

5、整顿保密纪律。着力整顿保密意识不强、公共场所谈论机密“无意泄密”、擅自透漏保密信息“有意泄密”等错误行为,力

求做到增强防范、消除隐患、万无一失。

四、总体要求

(一) 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职责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党组织领导既要抓好本单位教育活动,又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把学习教育、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严肃纪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分析、查找影响和制约单位及个人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深化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三)紧扣主题,创新载体。紧扣“对事业负责、让群众满意”的主题,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全局出发,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实际,灵活设臵务实管用的载体,做到实事求是、创新提高。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方向,通过整顿,真正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事关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突出

问题,真正把“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与促进工作、共同发展、全面推进结合起来,以整顿促工作,用发展看成效。

(五)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各级党组织要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在活动中挖掘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真正做到在中心工作中出经验、在调研课题中出经验、在理论创新中出经验、在载体实践中出经验。

(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对活动开展成效的量化评比,切实将活动“重心”向后进干部靠拢,注重创造环境激发后进干部的发展动力,既要激励先进,又要鞭策后进,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活动按照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边工作边整顿,把整改效果体现到落实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之中。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6月) 工作任务:召开“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和学习实践。

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合理部署,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提高认识,开拓思路,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工作措施: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每周1次)、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

求,确保取得实效。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二)查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7月-9月) 工作任务:对照“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各方面内容,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工作目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从根本上消除制约党组织建设和党员自身发展的“瓶颈”。

工作措施:各级领导班子要集中2至3周时间,下基层开展面对面谈心活动,并通过设臵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意见征求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会议上认真查摆近年来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执行能力、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并通过公示栏、简报、网络等形式对整改内容进行公示。同时,要坚持分层整改。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负起责任,尽快整改;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引导,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三)整章建制、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2月) 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构筑起管理科学、程序合理、责任明确、监

督同步、纪律严格、奖罚分明的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通过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不断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使各级党组织体现“三先进”(思想先进、工作理念先进、管理方法先进),使各级党员干部体现“三优秀”,力求达到“三满意”的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照整改方案逐项检查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凡属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建立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制度,凡属有制度没有执行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想事、谋事、干事的工作环境,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活动开展过程中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事迹的总结推广和宣传。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此项活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纪委、市委巡视督查组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考察、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好学习任务和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网络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严肃纪律,注重实效。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大组织处理的力度,对重视不够、整顿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把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效能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构建和谐嘉峪关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教育整顿与创先争优活动及业务工作关系,确保此项活动“人员、时间、精力、措施”的有效落实,努力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中 共 嘉 峪 关 市 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第17篇:实施意见

X X 县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

均等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喀什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试点、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尽快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

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各项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

1、宣教服务均等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和创建法治城市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人口计生政策宣讲、科普教育和维权力度,营造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在市场、工地、住宅小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地经常性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和人口学校,大型公益广告牌、群众宣传队、图书室、阅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举办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便民服务措施等,确保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2、关怀关爱均等化。以“居民化待遇、人性化服务、亲情化管理”为目标,利用“计生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为载体,向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和计生政策咨询,

宣传生殖保健和现代婚育知识,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常规随访及孕情检测服务双结合。

3、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实施“新市民”健康培增计划,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服务及免费技术服务,并建立相关档案。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开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程序。对外来务工的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时,向其发放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使其能够在就近的计生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提供错峰式或自主选择的上门式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等服务。为居住在涉农街道的流动人口,每年定期提供免费“三查”服务。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

4、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均等化。从关怀流动人口的细微处着手,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全程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在流动人口集聚场所设立标识明显、领取方便的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确保有需求的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对流动人口药具使用建立台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服务型”

的药具发放网络,使流动人口享受到安全、优质、及时的避孕药具服务。

5、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将“生育关怀”一条龙免费服务扩大到流动人口范畴。凡取得《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暂住证》即可在孕前享受我区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参加“一对一”优生咨询。通过如此一系列生育关怀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出生人口素质。

6、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阳光计生”,施行政务公开,实施各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约定内容和签订程序合法。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办制度,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技术服务等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平台通报其户籍地;免费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规范社区计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公开计生政务,让群众明白计生政策、办事程序等,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等内容的政策法规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

7、信息化建设均等化。依托和利用好PIS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积

极与户籍地沟通联系,对无证怀孕人员及时通报,做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现居地和户籍地异地查询、联系通报、信息共享、协同查处,堵塞管理漏洞。

(二)推进利益导向,全面落实“新市民”帮扶计划。

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流动人口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以资金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三结合”帮扶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贫困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帮扶。深化“关注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怀健康成长”和“关爱女孩”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上门访视和帮扶。

(三)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信息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相关信息,全面了解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实现部门合作和区域协作,推进信息互通、政策互动、资源共享。

(四)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队伍稳定强化机制。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在社区配备人员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将社区划

分若干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定期对他们进行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的系统培训,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精、操作技能好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业队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XX镇XX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开展考核评估。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人口计生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对县上安排的均等化服务项目,要积极开展,保障经费投入。

(三)强化双向管理。按照“区域互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其它区、喀什经济圈和省外重点区域互动体系的建设,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流动人口办公室 2012年6月

第18篇: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巩固和发展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机关工作力度,围绕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任务,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市直机关在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市直机关承担着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宏观管理和指导的职能,是协调各方面工作的枢纽,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直接影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进程。本着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应更高、内涵应更深、形式应更活、影响应更广的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市

直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和作用,深刻认识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示范窗口和勤政廉政的模范集体。

2、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勤政廉政建设、端正机关作风为主要内容,以培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高素质的机关工作人员为目标,推进机关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抓好继续教育工程,活跃机关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生活,抓机关、促系统、带基层,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努力建设和繁荣先进文化,促使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努力成为党的建设的好表率、勤政廉政的好公仆、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家庭的好成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使社会风气好转,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工作目标。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①形成一个格局,即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协调抓落实,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抓机关、带基层、促系统的工作格局;②抓好“三德”建设,即大力加强机关的公民道德

建设,使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在机关成为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同时深入开展机关的群众性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不断地深化以“三德”建设为落脚点的思想道德建设;③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落实型”文明机关为载体,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④提高两个素质,即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兴理论学习之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使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都有新的进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一是要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同学习金融、法律、市场经济及现代科技知识结合起来,同学习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强化学习效果。二是要利用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手段,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工委将适时举办学习报告会或理论培训班,要积极推

进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广泛开展读书活动,举办读书讲座、交流会等。推出一批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先进典型。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法问题。

2、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基本国情、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作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市直各单位要结合中心工作以专场报告会、专题讲座、图片展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势教育活动。要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大力普及与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生产、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健康气氛。

3、突出抓好“三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

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把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各行各业发展目标、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之中,贯穿到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一是要继续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各单位要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贯彻意见,修定完善《岗位规范》。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五好文明家庭”和“青年示范集体”等活动,把道德教育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广泛开展“百件好事”评选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到实处,,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要着力建设讲服务、讲效率、讲法治的信用机关。以《信用建设干部培训读本》为主要教材,开展信用教育学习培训活动。继续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月”集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市直机关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的道德规范之中。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建设中,要把创建“机关党建先进单位”作为推动机关工作走前头的重要举措,每个单位都要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先进集体和人物,并广泛地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机关各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与此同时,要充分运用“七一”、

“五四”、“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和“三八”、“五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活动,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和入党、入团宣誓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对祖国、对家乡、对组织的热爱。三是要继续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内”要成为标兵,在“八小时以外”也要成为模范,发挥其应有示范作用。要把家庭、社区生活、社会生活同机关工作连成一体,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登山、健身、集邮、文艺、音乐等有益心身的娱乐活动,组织评比“好家庭”、“贤内助”等活动,自觉抵制出入声色场所,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防止和避免因个人不当给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示范。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机关各级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也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注意发挥机关团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对未成年的亲属和子女教育。配合市有关部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

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4、以创“四型机关”为载体,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文明委《目标任务分工》,围绕深化“五项工程”建设“四型机关”,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的作用,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快审批、快办理、快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活动,围绕“效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巩固“解放思想、优化环境”集中整顿成果,探讨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机关作风建设纳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要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活动。创建文明单位、庭院、科室、岗位要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异业绩为主要内容。“优质服务”就是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良秩序”就是依法依纪、热情有序、礼貌用语、规范服务、文明办公,并在机关干部职工中推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性;“优美环境”就是文明整洁、规范有序,做到美化、亮化、绿化;“优异业绩”就是履行职责,完成任务,领导和群众双满意。以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重点,把机关干部的岗位职责、职业行为纳入规范的工作制度中,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要根据创建文明机关(单位)的总体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庭院、科室、岗位的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要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意见簿,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把创建工作着力点始终放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注重创建的质量和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制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民主法制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建立和健全干部、职工参与政务事务民主管理的制度。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继续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等工作,为打造“平安蚌埠”做出贡献

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自励,

以身作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建设考评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制度规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查案惩办机制和廉政责任机制,健全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等制度,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防止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证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广泛开展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温暖行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一日捐”、“扶贫济困众人捐”等扶助和关爱活动。

三、保障机制

1、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部门(单位)为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责任。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主要业务科室、机关党委以及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参加。工

委要承担领导、协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各单位要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党政各部门和工、青、妇等团体要明确各自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责,立足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切实地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中。市直各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办事机构,指定挂靠的科室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机制。要按照市文明委《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工》,制定市直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文明机关相配套的管理办法、考评细则,按照领导班子坚强、学习气氛浓厚、业务效能提高、业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的基本标准,针对市直机关不同部门特点,实行分类指导、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形成梯次先进群体,不断扩大机关的先进面,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从示范单位向全行业拓展,从党政机关一线窗口延伸,使群众的满意率逐年上升,不断增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

3、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典型引路是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推出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诚实守信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

先进经验。要强化培养典型、宣传典型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工作。各单位都要有自己树得起、立得住、推得开的典型,通过典型的影响和带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4、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机关政工干部队伍和党务工作人员的作用,使之成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各部门(单位)要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本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的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目前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少、活动阵地缺乏的问题;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勤俭办事的原则,逐步建设机关多功能的文化体育设施,满足机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适应新时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

第19篇:实施意见

习卫食药[2011]30号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促使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根据2011年习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加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管理,使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使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为主线;以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新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创建省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加大出生人口性别

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进一步改进

目标管理考核方式,确保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全面完

成,为构建实力习水、魅力习水、和谐习水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管理制度,把在职职工及家属、人口、房屋租赁户的计划生育

工作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农村卫生工作和防疫

妇幼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各种表、卡、

册等的登记,严格持证生育,坚持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

妇女按期妇检,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政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措施,

实施农村“少生快富工程”认真履行帮扶承诺。

三、具体措施

1、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赵世刚)具体抓落实,

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必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定期

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

抓,做到“三到位”(即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

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三优五期”工程,

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咨

询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计划生育服务。

3、实行分级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负责制,向上、向下层层签

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单位和每个育龄妇女(包括房屋

租赁户)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季度考核,落实奖惩。

5、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重点帮扶独生子女

户和二女结扎户,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6、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计

划生育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今年主要

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单位职工、家属及房屋租赁户的应绝育、节育手术

对象造册登记,育龄夫妇签订责任状。

(2)严格持证生育,彻底理清生育秩序,提高计划生育率。

(3)育龄妇女一律到指定地点实施B超妇检,妇检结必须

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区)卫生院和县属医疗卫

生单位必须并将妇检结果按时报卫生局办公室〖每季度末月(

3、

6、

9、12月的20日前)报〗,规划财务股方能划拨下一季度工

资;不按时上报的,扣单位季度工资的2%作为迟交或未交计划

生育妇检证明的罚款。

(4)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口的管理,离开工作岗位三个月以

上的,每月须有妇检证明交回本单位;职工家庭中有外来人口(主

要指育龄妇女)居住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向本单位报告,并责

成到指定地点妇检,未执行的依法追究责任。

房屋租赁户妇检对象,须持《妇检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妇

检证明,于每季度(

3、

6、

9、12月)的10—30日将妇检时间

及妇检结果报卫生局办公室。对不按时妇检和不按期报送妇检结

果的,房屋租赁户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情节严重的,交计划生育

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5)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加大对计生违反户的处罚力度,

做到干部、群众一个样,任何人不得感情用事,乱开口子。

(6)各医疗单位要对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凭证享受卫

生局出台的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

(7)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行政,执行政策中不得出

现随意性。

(8)各乡镇(区)卫生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

健站在接受人口孕产妇住院时,必须核实由现居住地镇乡办事处

计划生育部门审验过的《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证明,或凭计划

生育部门颁发的保健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开展计生服务。对无证者

服务后必须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并存档备查。

(9)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局医政股、防保股在颁发卫生行政许可(包

括卫生许可证、卫生证、健康证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

职称晋升、医疗机构设置(包括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等),

以及各单位在考核、评优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度,把提供妇检证明作为必要条件之一,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10)协助做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外

怀孕的人口按规定采取补措施,不以任何理由拒绝落实节育措

施。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5月10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抄送: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东皇镇计生办

第20篇: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南浔区委转发《2011年度南浔区平安企业考核评审条件》(浙浔平安„2011‟3号)的通知精神,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平安企业的长效机制,我公司决定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发展经济的重要职责。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担负着利益分配公正与公平的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企业的平安和谐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二)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新旧体制交替必然产生很多矛盾,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也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进而影响和谐平安企业的构建。创建和谐平安企业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遵章守法,诚实信用,增强活力,为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条件。

(三)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解决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有效载体。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实体,其安全稳定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有利于建立协调平衡的内外部利益关系,有利于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构建和谐平安企业。

二、明确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和谐平安企业”为载体,以解决企业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发展生产、建设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活力、营造和谐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和谐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谐平安企业创建的目标是:“持续发展、协调一致、安定安全、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团结关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紧紧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建和谐班子。打造一个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要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运行高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企业经营班子与员工、股东共建和谐平安,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基础。

2、谋和谐发展。走出一条科学协调持续的发展新路。要以以企业全面持续发

展为目标,树立发展是科学发展的核心、发展是和谐的基础的观念,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企业在前进中存在的一切问题,不断为企业的和谐平安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要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增长方式,科学合理节约利用资源,努力降低能耗,保护生态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与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加大企业安全基础投入,认真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抢险预案。重视和加强防火、防污染设施建设,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要以德为重,以国为先,以民为本,知荣明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生产经营中不偷工减料,不制假售假,不偷税漏税,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要讲求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处理好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按照“诚信、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谋求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

3、育和谐文化。努力培育企业和谐文化,培育员工忠诚、敬业、勤奋、奉献的品质,帮助员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员工遵循共同的思想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力度,以学习型企业为抓手,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电化教育、专题讲座、学习小组等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大力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推进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丰富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营造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尊师爱徒、学习进取的氛围,员工与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使企业成为全体员工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温馨家园。

4、带和谐队伍。带出一支同心同德的员工队伍。要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要重视协调和平衡内部利益关系,建立健全规范的用工制度和合理的分配制度,并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厂务公开制度,定期将企业重大决策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要完善保障制度,按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并为员工购买必要的保险,坚决杜绝克扣、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力求利益分配公平、公正,努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加强员工劳动保护,防止职业病、传染病、职业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关心弱势群体,及时救助困难群体,正确处理好内部退养人员、离退休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使企业成为与员工互相依存、利益共享的真诚伙伴。

5、促和谐平安。认真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企业领导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工作优势,认真做好工作,在企业改制改革、主辅分离、员工安置分流等工作中,注意消除分歧,化解矛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具有企业特点的调解组织,明确专兼职调解人员,定期排查、及时掌握企业内部及其周边的矛盾纠纷,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协调对话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来访,耐心作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引导工作,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了解和掌握不同利益群体的思想动态、心理变化以及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妥善处理好与企业周边利益群体,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从地区稳定的全局着眼,依据政策法规,维护相关利益,寻找实现共赢的措施,解决局部的矛盾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企业要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在产业发展、就业安置、维护稳定、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尽己所能,多做贡献,使企业成为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生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置、有效控制,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能够公平合理合法解决。企业要按照防抢、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标准,对重点、要害部位,增加投入,专人守卫,安装配置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各项安全。

三、组织措施和考评办法

要精心组织,严格考核,科学评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一)完善创建制度。建立创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召开市直和谐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情况,部署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调研、观摩活动制度,以市直党建第七联系片为主,组织调研活动,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建立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典型制度,充分利用南平机关党建网,推介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

(二)制定实施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企业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管理考核范围。企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要向所管辖的企业下达创建活动责任书,明确企业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

(三)严格考评办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行届别制,三年为一届。考评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行年度考评,三年总评。考评内容包括建和谐班子、谋和谐发展、育和谐文化、带和谐队伍、促和谐平安等五个方面。

(四)落实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防止事件发生的有功人员和业绩最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湖州越球电机有限公司2011年6月13日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范文.doc》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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