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答复范文

2022-12-18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人大代表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

井店镇二中

刘瑞娟

井店镇二中位于井店镇北冯村南,建校已有四十余年历史,教学质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县前列。但是,近几年来该校教学质量很不稳定,关键是学生流失了。一方面校舍陈旧,另一方面学校前面一条路又窄又泥泞,一到下雨天,几乎就是“水泥路”,学生及家长怨声载道。同时学生出行安全也是大问题。所以,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尽快修一条方便学生和家长通行的幸福路。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威望和良好形象!

推荐第2篇:人大代表议案样本

人大代表议案样本

人大代表应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全国和省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建议案,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

议案要求:

(1)一件议案中只能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

(2)议案的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每位代表,都要亲自签名

(4)案由:提出议案的背景原因、意义

案据:提出议案的资料依据(数字化、具体化、科学性)

方案:提出解决议案的措施(可操作性、针对性)

附: 关于加大力度促进农民工就业的议案(或建议)

(案由)受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地区的外贸企业遇到困难,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失去就业岗位。农民工就业工作直接关系着农民增收,关系着社会安定,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案据)目前我国约有1.3亿农民工离开本乡镇外出就业。根据农业部不久前对我国农民工输出较多的15个省150个村进行的抽样调查,到今年春节前,返乡的农民工约占38.5%。其中有60.4%的农民工仍保留自己的工作,节后将正常回去上班,剩下39.6%的人则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返乡了。预计今年有2500万农民工将面临就业压力,占1.3亿外出就业农民工总量的15.3%。 (方案)因此,我提议:

一、要加大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入。农村是劳动力的源泉,有相应技能就有相应保障,建议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加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建议从地方教育附加费中也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实施,千方百计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等

推荐第3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

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十二

关于新城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副镇长 王巧珍

各位代表:

在新城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期间,我镇人大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认真履行职责,就政府工作提出了24件意见、建议。镇政府非常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经整理归纳为18件。3月初,镇政府分别召开了政府办公会议和交办会议,将意见建议分解到各分管领导抓落实,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来促进政府各项工作上台阶。目前大部分建议已经办理完毕,有些建议因条件不成熟需要下一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各位代表。同时,感谢各位代表对镇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一、芦学勤、王海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老年人的保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悉此建议后,镇政府已经以书面报告的新式将此问题向长城区进行了汇报,并建议长城区向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委局汇报。在此基础上镇政府将低保对象、节日慰问、冬令救助、春荒救助、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等不断的向老年人家庭倾斜,尤其重点考虑老年人中的残疾人家庭和贫困户家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低保的评选和审核过程中我们采取个人申请,村民小组评议、组长签字、村委会审

1 核评议批准,镇民政办入户调查并经镇领导办公会审核后确认的方式上报,尽管这样仍然有部分农户上访。从2011年年初到目前为止共发放各类资金130.79万元。(其中向低保户家庭发放低保金34.06万元,节日慰问2.4万元,冬令救助9.3万元,春荒救助2.7万元,困难救助2.13万元,医疗救助29.1万元,双拥慰问5.3万元,在危房改造上共向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发放建房补贴45.8万元)。尤其今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新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都提高了对老年人的保障力度。在合作医疗上,个人每年交费30元,国家补贴180元,看病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最高达百分之八十。即将在农村实行的新的合作医疗虽然将个人缴费提高到了50元,但是报销比例也提高到了百分之九十,极大的减轻了老年人看病的负担。在养老保险上,没有参加保险缴费的60岁以上老人,国家无偿每月发放老年人补贴55元,参加养老保险的老人在缴费的时候国家都给予对半的补贴,比如年缴400元、500元、1000元的老年人,个人只需缴纳200元、250元和500元,但是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都按照全额的缴费标准发放。

二、李淑兰、任玉祯、张树君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镇政府、镇派出所、司法所加大了对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第

一、政府与派出所和司法所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通报全镇社会治安问题,共同处理一些矛盾纠

2 纷和因此引发的治安问题,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和效果。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镇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下降了百分之三十。第

二、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督促各村各组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摸底,掌握其现实动态。第三是充分利用集市、集会、科技下乡等场合,大力进行法律、禁毒、消防等宣传,提高全镇人民的法律、法制意识。第四是建立健全各村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奖惩。现在全市正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工作,主要针对的就是社会综合治理,率先试点的是我镇的新城村,主要做法就是明确各类组织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以及严格工作制度,对所有村庄、村民小组、每个家庭以及居住在本区的每个人进行网格化管理,此项工作九月初完成试点,年底即将在全市的每个社区和村组进行覆盖。

三、雷文军、钟国全、杨成彪、吕占明、郝玉梅、张建东、聂红娟、周会斌、贾艳琴、李彩霞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人畜饮水超基数电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代表就此问题多次提过建议,镇政府及时与农电部门进行了协调。根据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业排灌电价管理的通知》(甘价电力[2007]114号)文件规定:“农业排灌用电户月用电量以核定的2005年同期实际用电量为基数,基数内执行农业排灌目录电价,基数外执行相应加价电价标准,按月结算,月结月清,12月份结算全年总账,对电费差进行多退少补”,2011年5月31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发改委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812号)文件中提出,“适当

3 提高甘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水平及适当提高甘肃电网销售电价水平”, 因此,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此建议暂无法办理。但镇政府仍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重新核定电费基数。

四、裴金、闫正清、孙树贤、高维奇、周会娟、李明景、胡兴军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网近几年进行了升级改造,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现状。镇政府多次与嘉峪关电力公司联系协调,解决了新城村八组日光温室基地、长城村七组新打机井的变压器增容及线路延伸。其他各处需要解决此问题的正在积极协调。在明后两年将要实施的第三次国家电网改造可以彻底解决此问题。

五、张进元、张建东、李彩霞、张学枫、贾艳琴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乱开荒地的管理,保护新城草湖湿地植被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部分农户在草湖及中沟村、观蒲村东侧湖滩无序大肆开垦荒地,植被破坏比较严重,甚至部分土地出现了荒漠化。根据这一情况,镇政府在原来出台的禁止开荒规定的基础上,再次于2011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禁止乱垦荒地的紧急通知》([2011]43号)文件,已下发各村及驻镇各单位,要求严格执行,使得闲滩空地有序开发、综合整治、合理利用。今后将继续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执法,严查

4 乱开荒行为,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荒漠化进行治理。

六、杨志江、肖森华、刘吉升、郝玉梅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观蒲村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实施的900亩土地整理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执行,设计方案在渠道、道路方面与实际偏差较大,无法正常使用。经镇政府与市上相关部门大力协调,对存在问题的渠道、道路进行了维修改造,同时争取平原绿化项目栽植了乔冠结合的林地200亩,缓解了该区域风沙过大、环境恶化的现状。这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七、任玉祯、张树君、冯学品、张学枫、裴金、闫正清、高维奇、周会娟、李明景、胡兴军、孙树贤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和引导力度,提高我镇现代化农业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镇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已将“设施农业建设作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了争取市政府每座日光温室补贴1万元,移动大棚每座补贴2000元上不封顶的政策外,协调市妇联、社保局、农村合作银行给予有创业意向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每户3—8万元的扶持,以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同时责成农技综合服务中心对设施农业种植进行全面试验示范、培训指导。

八、任玉祯、张树君、石建军、冯学品、张学枫代表:你们提出的 “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资金投入的建议”

5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已老化,影响了农业生产。对此,镇政府通过积极申报项目,在观蒲村、泥沟村和新城村实施的中底产田改造项目中,已完善了渠路林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今后,镇政府将继续积极申报项目,利用5—7年时间对全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覆盖。同时,各村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理解与申报,争取资金加以完善。

九、杨志江、张进元、裴金、闫正清、周会娟、高维奇、孙树贤、李明景、胡兴军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在镇域内各十字路口架设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镇政府通过开展“平安村镇”、“平安畅通工程”和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的提高了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年初,镇政府、镇交警中队就农村道路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和减速带的问题向主管部门递交了报告,目前在全镇范围内只架设了一组红绿灯和三组减速带,而且两台警示灯且都在远离村组的主要公路上,村组路口还是没有。在架设红绿灯上还存在维护管理、电路电费的问题,就此事我们会继续向交通、交警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力求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张进元、任玉祯、张树君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护新城镇地下水防止污染,彻底解决新城镇横沟村四组、新四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政府一直将防止地下水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

6 作对待,每年都申请市环保局对我镇的水源进行检测化验,据最近两次检验(第一次为2011年5月7日,检验标本为枯水期的末梢水,第二次为2011年5月10日,检验标本为枯水期的出口水),共检验国家规定的19项指标,我镇水源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分别见嘉疾控水检字2011第52号和53号检验报告)。关于横沟四组和新四组村民吃水难的问题,经过政府与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的大力协调,现正在施工建设中。

十一、郭建军、王元明代表: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酒钢厂矿污染的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已经超出我镇的职权范围,但是就此事我们三月初就已经向市政府、市人大、市环保局进行了汇报,申请市上解决。

十二、冯学品、张学枫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组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环境治理压力日益的加重,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村组卫生脏乱差的现象,镇政府已向相关部门申报了垃圾处理立项报告和污水处理报告,并已经得到批准。今明两年总共投资895万元进行我镇的环境整治。项目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运作,建立村级环卫站,在各村配备垃圾斗,果皮箱、垃圾转运车、人力三轮车等,由专用车辆对垃圾进行转运,届时,将有效解决我镇的垃圾收集处理问题。截止目前,投资70万元的中沟村的垃圾清运项目已经开始实施,9月底就可完成,通

7 过国家验收后,将在全镇实施。

十三、张建东、肖森华、郝玉梅、杨志江、刘吉升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观蒲村肉驴养殖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观蒲村肉驴养殖基地是由镇政府2008年招商引进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为决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发挥预期效益。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合同,限期整改,促其尽快发挥效益。

十四、高伟、王元明、郭建军、葛建军、贾培亮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安远沟村进行远景规划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远沟村地处“城中村”,嘉酒一体化的开发建设首当其冲,市上对其已进行了整体规划,所有的基本农田已划为一般农田。村上以后的规划建设都要服从这一全局。

十五、郝玉梅、张建东、刘吉升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生食宿和幼儿学前教育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镇学校经过合并,有些孩子开始住校,镇教委非常重视这种情况,每学期开学,镇教委都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严格的住校管理制度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做到了措施到位,管理到人,老师有严格的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食堂有严格的食品卫生制度和食品留验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幼儿学前教育是薄弱环节,缺乏正规的幼儿园和幼儿教师,

8 此情况镇政府和镇教委也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协调,但因条件所限和幼师的紧缺,现暂时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们会督促镇教委立足现有条件,最大努力的办好幼儿学前教育。

十六、张进元、芦学勤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闭路电视线路维修闭路电视讯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城镇闭路电视网络始建于1998年,迄今已达13年之久,部分闭路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电视收视效果不是很理想。电信部门近年来对新城镇的闭路线路进行了数次针对性的维修,尤其在2009年完善了全镇主干道的光缆,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部分群众不愿缴纳或拖欠收视费,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电信部门无法对居民点的闭路线路实施全面改造,只能局部一点一点地解决问题。为彻底解决该问题,一方面用户要自觉交纳费用,另一方面镇政府将进一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协调,寻求彻底解决途径。

十七、雷文军、钟国全、聂红娟、周会斌、吕占明、杨成彪、贾培亮、郭建军、李建忠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组文化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和市体育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不断加大农村文化娱乐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先后为“农家书屋”配置了电脑、书柜、阅览桌椅和各类图书,为综合文化室配置了会议桌、椅子、电视机、功放机和投影设施,为党员活动阵地配置了远程教育设施,为部分村配置

9 安装了乒乓球案、篮球架等体育设施。今后,镇上将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争取资金,进一步完善村组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

十八、高伟、王元明、郭建军、葛建军、贾培亮、薛克星、刘娟、杨艳霞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农业燃油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针对油价过高的问题,国家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提高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但因标准低,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才能得到彻底解决。

答复完毕。

推荐第4篇: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

仪征市水务局

(2011年6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累计13件,转走人大代表建议004号1件,其中:协办件3件。

二、形象进度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会以后,我局及时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工作时间任务要求,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承办任务的有关科室限期拿出答复意见,并与代表、委员见面,见面率达100%。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分类办理情况

1、关于办理人大两件督办件的情况。

(1)人大主任刘本义督办的市人大代表曹素琴、倪桂岚、李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碧水工程”的建议(建议第30号)办理情况:2010年10月起,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全市农村河塘淤塞严重、水质较差、环境脏乱等问题,从有限的财力中拨出2亿元资金,对全市现有628条县乡河道(县级河道17条,乡、村河道611条,长1400公里,土方2300万方)、近万口塘(土方4500万方)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并对75座水库进行了全面清杂,至今年3月底,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你乡境内涉及河道29条82.76公里,塘753口,清淤土方692万方,清杂水库16座,市财政补助476.7万元。

2005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8500万元,对全市47座在编中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除险加固。你乡境内的月塘、补锅周、江洼、小洼、戴洼等5座水库也在此次除险加固范围之内,共投入资金38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800万元,目前该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结合工程实施,我们在对这5座水库开展清除杂树、清除违章建筑以及水面杂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行了局部清淤和绿化,不仅增加了水库蓄水灌溉和防洪保安能力,而且有效改善水面和库区周边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认真做好编外水库项目规划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积极组织实施。

(2)人大副主任纪明督办的王长明代表提出的新城境内仪扬河、龙河堤岸病涵闸维修议案(议案第20号)办理情况: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承担着我市防洪排涝、灌溉引水等重要任务,长期以来,仪扬河河道两岸受船行波影响,青坎塌方危及堤身安全,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胥浦河、龙河等河道行洪断面不足,堤身单薄、沿线建筑物老化失修。每年汛期防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直以来,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综合整治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但受到工程资金投入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河道都未得到彻底有效地治理。

从2005年开始,我局每年均安排资金对仪扬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沿线涵闸进行应急加固,且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后均向扬州市防指作专题报告,以期得到上级重视。今年,中央、省、扬州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号文件相继出台,我们顺应形势,又将仪扬河、龙河、胥浦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方案继续报送省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早日纳入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逐年分段整治。目前,仪扬河泗源沟整治一期工程已批复,汛后组织实施,先期整治泗源沟

节制闸向上4公里,除险加固沿线13座建筑物,计划投入2300多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1200万元,地方配套近1100万元。近期,省厅已下达我市胥浦河等其他骨干河道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时间表,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河道规划任务。

2、其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1)枣林湾管委会人大代表李存平等提出的关于宁通公路北建设分洪河道议案(议案第21号):为解除丘陵洪水对仪化和三八地区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仪征城市防洪规划》中对仪化的防洪做了工程安排,并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仪征市仪化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仪化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整治三八沿山河和冲心沟,在宁通公路北侧新开一条撇洪河,使山洪归槽,直排至胥浦河,提高仪化和三八地区的防洪标准。由于多方原因,该工程暂未能实施。按照目前国家土地严控政策,开挖新河需占地124亩,有难度,但可以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或向枣林湾模式,河改为沟变小,力争在宁通公路北侧开挖一条分洪通道。

(2)谢集乡人大代表吴春荣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减免农民工程水费一事的建议(建议第13号)答复:我市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4号)、苏价工„2000‟142号以及《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苏水经„2007‟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的。我局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主要用于现行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更新改造。征收标准是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执行的,标准为圩区7元/亩,山区6元/亩,低于里下河地区的标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获得减免。

(3)人大代表姚春英提出的关于关闭自备水源井不能一刀切的建议(建议第6号)答复: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如

继续开采则导致地下水枯竭,可能引发地面下陷的自然危害。为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恢复水生态环境,彻底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臵和可持续利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扬州市区域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扬政办发„2005‟39号)、仪政办发„2010‟60号以及《仪征市政府区域供水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区域供水实际,市政府决定分两年逐步关停全市自备水源井,即到2011年底前,关闭全市公共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所有自备水源井。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保障率,我们对103口井中的26口采取只关不封的办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4)新集镇人大代表孙兴山等提出的关于修建病涵病闸议案(议案第19号)答复:我们承诺等工程建设必须按基建程序上报方案,两座闸需投资6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水务局给予三分之一补助。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城区水环境整治3项提案(提案110047号、110052号、110061号)的答复: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创模创卫创生”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行动,先后开工实施真州沿山河、胥浦沿山河、红叶排水沟等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我市水环境。针对委员提出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城区河道以及部分排水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原因:一方面建设年代久远,建设之初并未考虑雨污水的分流排放,缺乏相应的排水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大量流入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另一方面,日常管理维护措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导致水质状况日益严重。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仪征市城区清污分流规划》要求,对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进行整治,采取两岸护砌、

铺设截污管道、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杜绝污水进入,美化环境,彻底改变各位委员提出的排水沟“脏”“乱”“差”现象。同时,我局还将与城管部门联系,落实相关管护,保障排沟两岸干净整洁。

关于进一步绿化美化胥浦河建议(提案110074号)的答复:去年,我局依照《防洪法》、《防洪标准》等要求,对胥浦河一级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们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仅注重河道疏浚,提高行洪安全,而且也注重河岸生态恢复和周边环境美化。目前,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人员,每天进行水面杂物以及杂物及水生植物清理,确保整条河道环境整洁。

今年,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这离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靠实的举措,扎实工作,推动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推荐第5篇:如何写好人大代表议案

谈谈

代表法第九条规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说明,各级人大代表按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参加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通俗地说,议案就是由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原案,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可是,各级人大代表每年都在本级人大例会上提出不少的议案,但绝大多数都不具备普遍性、客观性和全面性,作为议案处理的议案寥寥无几。因此,笔者认为各级人大代表务必熟悉和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写作知识,努力提高议案的质量。

一、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与建议的区别

(一) 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

具有法定人数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会议议程,并经大会通过的议事案。

(二) 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1.作用不同。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进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大多数情况与人大行使职权没有直接关系。

2.主体不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上的要求。

3.范围不同。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

4.处理方式不同。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二、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特点

(一)要掌握主体的特定性。人大代表议案只能是具体议案提出权的各级人大代表才能提出。不是人大代表是无权提出议案的。

(二)要掌握内容的特定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不得超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以外。而宪法、地方组织法分别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做了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不得超出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范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不得超出地方组织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范围;乡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不能超出地方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范围。否则,代表所提出的议案不能成立。那么,人大代表可以提出哪些议案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表有权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议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类议案是指那些法定联名人数为30人以上的代表或一个代表团所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议案、决议、决定议案等。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指法定联名人数为10人以上的代表所提出的决议、决定案和候选人提名案(在有立法权的省、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还包括代表所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类议案就是指5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决议、决定案。另一类是特殊议案。这类议案的法定联名人数高于一般性议案,且议案的审审议处理程序不同。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类议案包括,宪法修正案、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案。提出宪法修正案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的1/5以上。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案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的1/10以上或三个代表团以上。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特殊议案包括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案两种。其法定人数均为1/10以上的代表或1/10个以上的代表团。在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特殊议案是指罢免案,提出此案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的1/5以上。

(三)要掌握条件的限定性。1.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对修改宪法、临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提出罢免案的法定人数要求更为严格。如对修改宪法,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临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委会或1/10以上代表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时候,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否则,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不能成立。2.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使用会议印发的议案专用纸,一事一案。议案的书写要字迹清楚,并写明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承办部门同代表联系。3.代表议案必须具备的要件。(1)案由:提出一件议案要有简要的较为具体明确的理由。案由的主要内容包括所提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2)案据:提出议案的基本依据。议案的依据应在占有大量客观事实材料的基础上提出,才具有说服力,使人信服。案据可以是对问题的分析,对事实的阐述,也可以是对主、客观条件的概括,内容必须具体。(3)方案:如法律法规草案、决议和决定的草案。如果是建议案,在有了案由、案据之后,还应有对提问题的答案,即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观点和切实可行的方法。只有既提出了题目(案由),又提出了问题(案据),同时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才可以成为一个合乎要求的、完整的议案。

(四)要掌握时间的限定性。1.人大代表议案必须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如果超过时间,人大代表所提议案不能成立,只能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2.人大代表议案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不能成立。

(五)要掌握程序的法定性。人大代表议案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由大会秘书处报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应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通过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作用与类型

(一)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作用

1.人大代表议案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代表享有提议案权,是由代表本身所应具有的职能所要求和决定的。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人,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是召开会议,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审议,最后按多数人的意愿作出决定。代表在法律上享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其行使这一权利的意义和作用在于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或社会生活有关方面所亟待解决的问题,能够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国家权力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畅通,使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对有关问题和事项作出决定时,能够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大会所议之事以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盼望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为基础和内容,所决之事以人民群众的意志为转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因此,代表的提议案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中间环节,是代表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

2.人大代表议案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提议案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使此权利的主体资格单一。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的国家机构组织有权提出议案以外(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国务院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在地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任何政党、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不能享有提出议案的权利,只有代表才能以代表本人的资格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只有代表享有提议案权,公民没有这一权利,并不是削弱了公民的参政权,而恰恰是公民实现参政权的一个途径之一,公民可以向代表反映意见要求,由代表集中其选民或选区的意见向代表大会提出。当然,公民同样有权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但这与代表的提议案权是不同的。公民个人的建议只能得到一定数量的代表的赞同并以代表的名义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大会后,才能得到大会的审议处理。二是代表的提议案权需一定人数的代表集体行使。按照不同类型的议案,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提出议案的联名人数的最低限度。联名的代表人数只有达到了法定人数以上时,才能提出议案。三是议案内容涉及的范围广泛。在原则上,凡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以内的有关问题和事项,均可以议案的形式且只能以议案的形式向大会提出。四是代表行使提议案权的行为受法律的保护。一方面,代表按法定条件和程序一经提出议案,该议案即进入处理审议程序,任何人都不得干扰代表提出议案和大会对议案的处理和审议工作;另一方面,无论议案的内容如何,提出议案的代表不受法律追究。

(二)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类型

1.立法案。请求修改宪法、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包括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正案、废止案。修改宪法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其他立法案由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即可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案。

2.选举案。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选举事项的议案。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20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名提出候选人。

3.罢免。请求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公职的议案。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4.质询案。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的议案。代表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一般是对这些部门决定的方针、政策或者重大措施有意见,或者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人员提出质询,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较为重要的问题。

5.特定问题调查案。是指向人民代表大会提请的就特定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的议案。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大会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

6.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案。请求人民代表大会就某个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作出决议决定的议案。重大事项一般是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问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这类议案的内容范围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的意见;国家的预算决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及其制度;战争和和平问题;以及其他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的事项。提出这类议案的法定人数为30人以上代表或一个代表团。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议案的内容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方面的问题,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这类议案的法定人数是10以上代表。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议案的内容有: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以及其他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议决定的问题和事项。提出这类议案的法定人数为5人以上代表。

四、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结构与写法

人大代表议案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交的,因此,人大代表议案是表格式议案,并且必须使用人民代表大会印发的代表议案专用纸。

(一)议案文头

议案文头包括标注、题签、案由、议案领衔人、领衔人代表团、领衔人联系电话等。

1.标注。在标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纸”之上右上角是标注,有三项内容:一是序号。表明议案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议案的顺序号。二是处理方式。交某一个专门委员会审议决定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三是类别。即议案属于哪一种类。

2.题签。××省(市、自治区)、市(州)、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纸。

3.议案案由。用极为简练的文字,提出议案的理由,包括所提出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4.议案领衔人。联名提出议案的牵头人,第一名领衔人可以是1人。领衔人所在代表团,一般以地区为单位,如××省代表团,××市代表团,××县代表团等。领衔人联系电话,提出议案牵头人的电话。单位、住宅电话都应标出,以便于承办部门与之联系方便。

(二)议案正文

1.标题。议案标题一般用公文式标题,如关于对××文化旅游业进行整合开发的议案。

2.正文。正文是议案的主体,一般包括议案案由(立案理由),议案事项和审议要求三部分内容。

(1)案由。主要阐明提出议案的原因、依据和目的,要有理有据,简明扼要。

(2)议案事项。指的是所提出的审议事项,要写得明确、具体、全面,有可操作性。议案的事项,即议案的内容,写作议案应务求事实准确、案由合理、建议具体。议案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关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的问题;二是关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统战工作的重大事项;三是关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结算的问题;四是关于制定和修订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相适应的法规的建议;五是关于加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建议的重要建议;六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审议要求。审议要求是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惯用语“请予审议”。

(三)处理意见

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代表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人大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从实践看,代表议案能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是极少的,绝大多数是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专门委员会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所以,在正文之后列入专门委员会意见这一内容,并要求写出具体时间,即年月日。

(四)附注

议案专用纸特别提醒人大代表,请用钢笔写,字迹要清楚。最下面左下角是收到议案的时间。提交议案时间必须在大会主席团规定截止日期前提出。

(五)附页

提交议案同时要附上提请讨论的草案,作为议案的附件。

(六)提议案人

先是填写提出议案领衔人的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然后在其后逐一列出联名代表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

(七)例文

关于对××文化旅游业进行整合开发的议案

领衔人:×××

××作为千年故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得天独厚。特别是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历史资源,特色鲜明。如××城遗址、××山楚墓群、×家冢楚墓、××古城、××湖、×家湾和×老嘴、××天鹅洲、××洈水等等都是我们的优势资源。但从我市文化旅游发展的现状来看,“只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珍珠,没有项链”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加以解决,建设文化旅游强市,让文化荆州走向世界。

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分布不集中。我市旅游资源丰富,景点很多,内涵很深,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散、小的问题,没有一个能够支撑得起全市旅游业的品牌景点、景区。旅游消费缺乏纵深,过路客多,目的地客源少。

二、体制机制不灵活。当前制约××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突出表现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方面,全市普遍存在多头管理等问题,处于“各唱各的戏”、“单兵作战”状态,难以形成合力。由于所属管理体制的不同,没能“捆绑”实现产品系统集成,没能形成更大的市场购买力。

三、品牌影响力不够强。由于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对文化内涵的挖掘还不够,没有形成一个在市场上叫得亮的品牌,旅游消费缺乏纵深。

四、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随着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旅游商品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县市区旅游配套设施要跟上。

几点建议:

一、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主体。要高度重视××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生态旅游区的平台建设。要把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打造成全市文化旅游的投融资平台,带动一大批旅游市场主体的建立。

二、整合资源,打造核心旅游产品。抢抓省委、省政府实施××生态文化旅游圈和××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根据旅游资源特色,按片区、按主体对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大力度的整合。具体思路为:××中心城区旅游资源统一纳入××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经营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立的思路统一整合、统一经营;××、××按照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进行整合,打造红色和生态旅游板块;按照水文化特色,对××洲、××、××进行整合,打造水文化旅游板块。

三、突出特色,强力推介。如中心城区以楚文化、三国文化为核心,××、××以红色生态文化为核心;××、××、××以水文化为核心,统一包装,统一推介,形成强大的市场震撼力,提升全市文化旅游品牌。

四、加强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推荐第6篇:人大代表议案关注教育

人大代表议案关注教育

为考试立法、加快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净化大学生求职环境„„连日来,来自全省的人民代表,纷纷提出议案,就我省的教育事业,建言献策。

成都代表团钟祖祥等20位代表提出:为考试立法惩处考试违法违规

钟祖祥等20位代表在《关于制定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议案中指出,目前,全省各级各类的教育考试很多,而每年在各种教育考试中都出现了违法违纪的事件。虽然有关部门对在教育考试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进行了追究和处理,但诸如泄漏考题、偷盗试卷、请人代考以及考场作弊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还出现了利用现代化设备、工具作弊的情况。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就国家教育考试问题专门立法规范。因此,建议制定《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他们提出,《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内容可以包括:国家教育考试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利、义务;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范围、管理程序;考生应具备的条件和权利、义务;考试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制、阅卷和评卷制度;考生查分、查卷办法;违法违规惩处条款等。 乐山代表团余佰玲代表提出:把生态道德作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代表提出,学生生态道德状况和环保意识,直接关系到我省“生态四川”建设的成败,省政府已经把环保作为2007年四川财政预算中公共财政保障的4个重点之一。因此,建议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增加对学生进行生态道德建设的内容,特别要把生态道德建设作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少年儿童“爱护大自然,保护绿色家园”的生态意识,搭建让广大少年儿童了解大自然、学习生态知识的平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知识。让学生以关怀之心尊重生命,进一步增强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进而小手拉大手,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共同促进“生态四川”的建设与发展。

甘孜代表团代表提出:尽快改变四川民办高等教育落后状况

他们认为,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民办这一块,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目前四川民办专科学校只有9所,而邻近的陕西省有15所,四川民办独立学院只有11所,而湖北有31所,江苏26所,2006年四川高考考生55万人,今年将达到70万人,对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相当大。

同时,从四川的人才需求来看,四川确立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等几大支柱产业,目前9所民办专科院校120多个专业能提供与之适应的人才,不到3%。省委、省政府在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力争在校生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25%左右,但目前的情况是,全省高校75万在校生,民办高校只有5万人,相距太远。

因此他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新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依靠民间力量来举办。积极发展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力争在民办高校中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予点。

鼓励民间投资办学主体选择多样化的投资形式和办学形式,实现办学主体、产权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

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办学主体兴办高等学历教育,优先扶持培养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等技能型紧缺人才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代表团赖石梅代表提出:教育救助应更加关注职业教育;为中小学校外教育建规立法

她说,对贫困生实施教育救助,是改变其个人命运和家庭命运的重要社会保障措施。当前职校生家庭贫困的比例,可能达到50%以上,他们急需有人帮助,走完踏入社会前的最后一步。

她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生就读职业学校的学费补贴,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基本补助制度,扩大中职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的受益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地方职教专业奖励制度,鼓励农村学生就读本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

同时,在农村义务教育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贫困大学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情况下,希望工程应将主要精力转向职业教育。2006年,四川省第一个职教“希望工程班”已落户四川联合经济学校,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希望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捐助支持职业教育。 她同时建议,为中小学校外教育建规立法。

她说,校外教育与社会实践,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校外活动内容单一,校外教育缺乏实践、参观场所,科普讲座、展览很少。社会教育的功能远远不够。

因此她建议,制定合理积极的中小学校外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甘孜代表团赵景强代表提出:以项目形式解决基层教师住房难

他说,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炉霍县600多名教师,95%以上居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土木或砖木结构房内。条件相当差,房屋破旧,面积狭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

他建议:加强统筹安排,将教师住房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启动教师“安居工程”,切实解决老师住房难。

成都代表团高庆代表提出:净化大学生求职环境,严防非法招聘陷阱

针对高校毕业生急于求职的心态,非法招聘、骗取大学生钱财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他建议,高校毕业生要提高警惕,理性求职,发现诈骗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高校要切实为大学生就业服好务,对一些招聘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把关;政府公安、人事、工商等部门,更要联动协作,有效管理,严格监察。

泸州代表团周亚琼代表提出:加快偿还“普九”负债步伐

由于“普九”任务重、投资大、超过各级政府当年财政承受能力、国家税费改革调整、教育投入不足等众多原因,造成了大量的“普九”负债,以泸州市为例,全市达3.3亿元,已成为当前教育中一个难点问题。

代表们建议:尽快核实、化解“普九”负债,以锁定债务、逐年削减、激励化债三项原则,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教育投入逐年增加。落实责任,严格审计,杜绝新的债务产生,同时,积极挖掘内部潜力,筹集专项资金,化解“普九”债务,对化解做得较好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应补助或奖励,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成都代表团刘遂海代表提出:在我省中小学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

他说,绵竹年画、蜀锦蜀绣、金钱板、木偶戏„„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但当前这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现代化的冲击,正迅速消亡。

因此,他建议,在全省中小学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选修课,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教育,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他建议中小学根据本地的内容和特点,挑选容易操作的部分内容,向学生传授年画、剪纸、竹编、漆艺等方面的内容,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将这笔宝贵的财富,发扬光大。

推荐第7篇:九届人大代表议案汇报

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

汇 报

柳林县住建局局长

马星明

(2011年9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站在柳林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撰写议案,提出了一批高质量的议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我局共接到县政府转办县人大议案25件。其中,重点议案3件(第26号、31号、42号),主要内容为:一是推进青龙城中村的改造,二是规划并建设桥西北街,三是打通田家沟北路并进行旧城区改造。其他议案共22件,具体包括:住房保障方面3件(第34号、105号、129号);村镇建设方面2件(第21号、47号);路灯管理方面1件(第17号);规划建设方面11件(第18号、22号、23号、24号、25号、27号、28号、38号、40号、41号、43号);市政建设方面2件(第20号、36号);供气供热方面3件(第35号、44号和116号)。议案的内容集中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我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关注,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建设宜居柳林的期待。作为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接收代表议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明 1 确责任,深入调研,讲究实效。目前,所有议案均按要求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针对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和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在县人大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督办的帮助下,将议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安排,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责成局综合办全程跟踪督查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局按照股室职能,将议案分类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办牵头协调,有关股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办理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件件有人督,项项有人查,任务清、目标明、措施实,及时高效地开展了议案落实办理工作。

二、深入调研,讲究实效。为确保议案答复能遵循科学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体现方针政策,切合县城实际,维护群众利益,满足人民愿望,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指挥,亲临现场,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广泛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多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逐个研究解决办法,为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承办人员在具体的办理工作中,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讲实效,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办理实效明显提高。

三、严格要求,认真回复。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本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本着向代表学习、向代表致敬的态度,本

2 着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积极落实的决心,认真对待每一份议案,争取做到领导满意,代表满意,人民满意。我们从办文的格式、内容、时间和要求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特别是答复的内容,更是不敢疏忽大意,各股室答复后,必须交到局办公室由专门负责人认真核查,对照各项要求检查答复情况。对个别内容不符合要求、办文格式不正确的答复意见进行修改或充实,并递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审阅,高质量、严要求做好办理件的答复工作。

(一)重点议案答复

1、蔡宝宝代表提出的“尽快推进青龙城中村改造及完善”(第26号议案),表达了县人大代表们迫切希望改善城市面貌的意见。桥东区是柳林县重要的居住区,是柳林县城的城市副中心,担负着城市的许多职能。为了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创建宜人的居住环境,我县青龙城规划现已编制,正在逐步改造,青龙城中村的改造将采用高层低密度的布局方式。

(1)五槐小区段路灯设置已纳入青龙区规划范围,正逐步改造。

(2)2010年冬季采暖期气源已超负荷运行,2011年新增采暖面积50万m2,用气居民1500户,高峰期用气将达到55—60万m3/日。由于庙湾、康家沟煤矿整合关停后,矿井气源供不应求。新规划的矿井气建设项目为鑫飞10万m3储配项目,目前正在可研评审阶段,待该项目实施后,我局将不遗余力尽快解决青龙南门街和新建坪的集中供热、供气问题。关于东门路新建坪小区和南门街

3 区域居民的集中供热问题,目前尚不具备供热条件,一旦条件成熟,这两个居民小区也将同时采用集中供热。

(3)我们已责令路灯所派专人对青龙城路灯进行彻底检查、维修和更换,保证夜间照明问题得到解决。关于把青龙路灯等配套实施并入城区的意见,青龙东大街、滨河路及部分主要道路路灯已纳入2011年路灯经费预算,在个别居民区巷内安置路灯的建议,我们也将以报告的形式积极报请县政府批复后,尽快纳入预算。

2、陈明轩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并建设桥西北街,一揽子解决多项民生难题的建议”(第31号议案),我局经实地考证后发现 桥西区的用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空间问题。规划区外围已基本没有拓展空间,场地范围内土地也基本用足,几乎没有待开发用地。二是所有制问题。桥西区既有全民所有制土地,也有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土地已规划为村民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复杂,划分用地过小,这都为规划整合带来困难。三是结构性问题。桥西区居住用地过多,道路广场用地不足,缺少公共绿地,还有部分工业用地也不符合规划要求,我们将在规划中进行适当调整。

(1)桥西北街已申报并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现已纳入柳林旧街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正在编制旧街保护规划。桥西北街的建设将按旧街保护规划——柳林县桥西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题(总平面图)进行实施。

4 (2)关于对旧街进行改造的建议,文物保护规划设计部门已进行了实地调查,下一步将按规划进行改造。关于对桥西北街及以北用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建议非常好,开发利用桥西北街及以北用地可以解决明清街现住居民移民问题、商业化问题、脏乱差等问题,我局将结合柳林县总体规划和桥西区修建规划进一步完善细化。

3、温莲莲代表提出的“打通田家沟北路并进行旧城区改造的建议”(第42号议案),涉及6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逐条予以答复:

(1)桥西北街已申报并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现已纳入柳林旧街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正在编制旧街保护规划。桥西北街的建设将按旧街保护规划——柳林县桥西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题(总平面图)进行实施。关于城区明清街、“背道”地段危房问题的建议很好,这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中民生利益需求,非常及时。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局务会议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房产管理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详细登记,分类记录。公房的修缮,将由房产管理所进行负责。个人房屋的修缮,我局已责成住房股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住房补贴,并由其个人进行修缮,以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此项工作已全部到位并已经落实。

(2)关于开通柳林田家沟北路为主干街的建议,田家沟北路已规划完成,道路改造项目已在县城桥西区详细规划中安排,由柳林镇贺昌村委负责开发建设,但由于拆迁工作量大、安置困难等诸

5 多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实施,我们将根据城市总体发展需要,按照“成熟一片、开发一片”的思路,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组织实施。

(3)关于在双塔北路建广场的建议符合城市规划。由于历史原因,该地段路面狭窄,人口密集,路段周围都为居民建筑。我们将围绕双塔寺修建一个集古文化与现代气息为一体的活动场所,为我县居民和外来者提供散步、休息、集会、交往和休闲娱乐的场所,提高城市生活的质量和品位。此项工作正在规划论证阶段。

(4)关于解决贺昌农民网点主次大街的路灯及配套设施的议案,我们立说立行,局务会已责令路灯所安排专人配合贺昌村委对明清街及其他路段路灯进行修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5)关于拓宽通行刘家墕头道路的建议符合城市规划,刘家墕头道路已于2011年8月份完成路面拓宽及硬化,为今后城北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原征占用地属贺昌村属建筑的,改造后的门店归贺昌村集体所有”的建议很有超前性。从群众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解决城中村问题有两条出路:一是寄生分红型:集体资产由分红向扩大再生产、个人收入由消费向投资转变;二是中心区商贸型和外生型出租经济型:商铺、私房的建设与出租由村民、集体分散投资经营向房地产企业化开发经营转变。

(二)其他议案答复

1、住房保障方面(共3件)

6 (1)王玉娥代表提出的“着力增加经济适用房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第34号议案)和贾珍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推进穆村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29号议案),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建设主要是解决城区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加大对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争取让全县中低收入家庭都有房可住。

①廉租房建设情况。我县廉租房房总建筑面积达37632.12m2,总投资5778.48万元,共588套。3#、5#、6#廉租房住宅楼位于石家沟原五金公司院内,3#楼占地面积2413m2,建筑面积4495.56m2,投资800万元,共86套。工程已竣工,争取于元旦前分房;5#、6#楼占地面积2264.01m2,5#楼建筑面积1966.1m2,投资256.75万元,共36套。6#楼建筑面积1742.58m2,投资260.73万元,共36套。目前,5#、6#楼2层已封顶,预计10月底前主体封顶。4#、7#、8#楼位于柳林镇毛家庄村,占地面积6976.88m2,建筑面积8100m2,总投资1458万元,共162套。

②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龙泉小区经济适用房于2009年8月竣工,建筑面积56916m2,总投资8000万元,共4栋楼532套,现已全部入住。毛家庄经济适用房于2011年2月开工,占地面积20.946亩,建筑面积17280m2,总投资3110万元,共拟建房4栋144套。目前,主体已竣工,政府决定回购,回购后将改建为经济适用房,用于低收入家庭居住。

7 (2)高海应代表提出的“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增加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将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纳入财政预算”(第105号议案),我局已安排专人对各社区进行走访,了解后发现:各社区办公条件确实简陋,亟需修缮。关于将社区委员会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我局将认真履行本单位的职责,积极配合县政府、人事局、财政局和柳林镇等单位为各社区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发挥住建局应有的职能。

2、村镇建设方面(共2件)

(1)刘世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浩博公司的焦炉煤气运输到金家庄的建议”(第47号议案),我局将逐步解决金家庄的供气问题。2010年冬季采暖期气源已超负荷运行,2011年新增采暖面积50万m2,用气居民1500户,高峰期居民用气将达到55—60万m3/日。由于庙湾、康家沟煤矿整合关停,目前矿井气源供不应求,无法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浩博焦化厂焦炉气进城工程将解决当前气源不足的问题。金家庄的供气问题已纳入燃气总体规划,柳林—临汾天然气主管网年内有望入柳。新的矿井气规划建设——鑫飞10万m³储配项目正在可研评审阶段。

(2)刘玉清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第21号议案),十二五期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大对三交镇的规划建设力度,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也将按照规划同步进行,为繁荣地方经济创造有利的条件。

3、路灯管理方面(共1件)

8 高保平代表提出的“建议富起来的村镇安装新型LED太阳能路灯”(第17号议案),石家沟南路与贺家沟南路已开始采用新型LED太阳能路灯,其他路段也将逐步采用LED节能型路灯。十二五期间,我局将逐步实现富起来的村镇LED太阳能路灯全覆盖,为我县人民创造一个环保、低碳的光明世界。

4、规划建设方面(共11件)

(1)高成栓代表提出的“关于尽早把薛村镇纳入县城区发展规划的建议”(第18号议案)、成保平代表提出的“把庄上镇三村纳入‘城乡一体规划’中”(第22号议案)、车振有等代表提出的 “关于穆村纳入城区进行旧村改造和改扩建相关手续批复办理的申请”(第38号议案)、王兴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李家湾新区建设的议案(”第40号议案)和“关于尽快出台李家湾新区建设的详细规划及用地方面等相关配套政策”(第41号议案),十一五期间,我县制定了 “一心一城四镇多点”的三级结构发展模式。“一心”即县城(包括柳林镇与穆村镇、薛村镇一部分)为县域一级城镇;“一城”为李家湾卫星城;“四镇”即下三交镇、孟门镇、成家庄镇、留誉镇,为二级镇;其他城镇与集镇为三级城镇。

针对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乡镇,我局将按总体规划实施,积极与穆村镇、薛村镇等乡镇政府配合、落实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乡镇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执行,坚决制止违法修建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局将按照规划逐步加大对乡镇的建设力度,完成“再建两个新柳林”的奋斗目标,不断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9 (2)刘小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陈家湾乡闫家湾村纳入‘城乡一体规划’的建议”(第23号议案),这项建议涉及规划区范围的确定,因此,我们多次组织省规划设计院、市住建局规划科专家对该议案反映事项反复进行权威论证,现还在论证当中,待论证报告确认闫家湾村符合纳入“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后,我局将以书面材料的形式积极上报县委、县政府,待批复后,我局将责成专人尽快完成对闫家湾村规划的编制。

(3)李恩明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在县城内修建停车场”(第24号议案),我局按照规划集中设置了四处大型停车场,十二处社区级停车组织,三处附属停车组织。目前四处大型停车场(石家沟路和贺昌大街交叉口、贺昌大街和清河西路交叉口西南公路大厦停车厂、贺昌大街以南农牧公司和林业局停车场、庙湾地下停车厂)正在建设当中,社区服务中心西侧、石家沟路龙王庙以西、石家沟路龙王庙以西等12处社区级停车组织和快速铁路货运站前停车场、贺昌大街南侧,储气站东侧、青龙大街南侧三处附属停车组织将陆续投入使用。

(4)马耐代表提出的“明清街的改造是一项急需解决民生工程”(第25号议案),明清街已申报并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正在编制明清街保护规划,应按文物保护规划进行实施。旧街改造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分期实施的方针;遵循基础设施先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针对传统古城部分采取“整体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改善、局部更新”的方针,体现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5)屈元成代表提出的“把屈家沟村段纳入北大街开发”(第27号

10 议案),屈家沟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我局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具体实施,尽快组织落实,力争早日实现人民的期待。

(6)杨小明代表提出的“建议继续加大力度,改造青龙城”(第28号议案),桥东区是柳林县城的城市副中心,各项配套设施也正在逐步完善中。我局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强化项目监督,强化协调服务,高效破解难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青龙村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7)高海应代表提出的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财政支持,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43号议案),议案中针对我县城中村改造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十分中肯,是一份高质量的民心提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中村改造是我县加快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县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整体迈进的重要措施。城中村的改造规划已纳入城区总体规划,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不断推进城中村改造引向深入,使改造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局将为建设宜居柳林不遗余力,为建设百姓城市竭尽全力。

5、市政建设方面(共2件)

(1)李瑞喜代表提出的“关于柳林县城市建设的几点意见“(第20号议案),该议案提出的几点意见对我县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加快城区道路改造;307改线、明清街改造翻新、石家沟、11 田家沟、贺家沟等城区主要道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建设当中;城镇供气供暖正在按规划逐步建设,我局将加快对城区各项设施的建设。

(2)王玲香代表提出的“关于沙垣疙廊无下水道影响街容街貌环境卫生的情况反映”(第36号议案),沙垣疙廊下水道问题已纳入县城规划中。在这次“三项整治”工作中,该地段下水道问题由交通局负责在“城镇街巷”硬化过程中予以解决。

6、供气供热方面(共3件)

(1)刘全则等代表提出的 “青龙南门街、新建坪集中供热、供煤气” (第35号议案),2010年冬季采暖期气源已超负荷运行,2011年新增采暖面积50万m2,用气居民1500户,高峰期用气将达到55—60万m3/日。由于庙湾、康家沟煤矿整合关停后,矿井气源供不应求。新规划的矿井气建设项目为鑫飞10万m3储配项目,目前正在可研评审阶段,待该项目实施后,我局将不遗余力尽快解决青龙南门街和新建坪的集中供热、供气问题。关于东门路新建坪小区和南门街区域居民的集中供热问题,目前尚不具备供热条件,一旦条件成熟,这两个居民小区也将同时采用集中供热。

(2)车振斌代表提出的“改善城区环境”(第44号议案),2010年冬季采暖期气源已超负荷运行,2011年新增采暖面积50万m2,用气居民1500户,高峰期用气将达到55—60万m3/日。由于庙湾、康家沟煤矿整合关停后,矿井气源供不应求。新规划的矿井气建设项目为鑫飞10万m3储配项目,目前正在可研评审阶段。柳林—— 12 临汾天然气主管网年内有望入柳,我局将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完成城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

(3)车振有代表提出的“关于薛村综合利用煤气工程”(第116号议案),关于穆村

一、

二、三村委以及杨家坪村的供气问题,柳林——临汾天然气主管网年内有望入柳,但分输站、门站建于屈家沟梁上,解决穆村供气问题尚不具备条件;浩博、福龙焦化厂焦炉气进城工程是为了补充当前气源不足,暂不予考虑;穆村

一、

二、三村委以及杨家坪村的供气问题已纳入燃气总体规划,新的矿井气规划建设即:鑫飞10万m³储配项目正在可研评审阶段,华晋矿井气储配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中。“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对穆村

一、

二、三村委以及杨家坪村的供气、供热问题予以逐步解决。

我局在落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已经整改落实,有的正在实施阶段,有的已纳入建设规划,但总体上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相差较远,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代表的全力监督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以更认真、更严谨、更踏实的态度,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务实,立说立行,团结奋斗,努力开创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县人民的要求,为实现“吕梁发展模式的骨干县、吕梁发展速度的先进县、吕梁发展形象的代表县”、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城市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13 谢谢大家!

推荐第8篇:交通部门对人大议案答复

交通部门对人大议案答复

对xx市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050354号的答复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华强北商业区设立公共交通总站的建议”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安排,该建议由市规划局和我局共同办理,现就我局职能范围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支

持,我们很赞成您的观点。近年来,华强北商业区经济发展很快,成为我市的主要商业区和福田区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在我市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吸引了大量的人流聚集华强北,交通出行需求急剧增加,而在人流密集的商业区,为减少交通堵塞,达到交通顺畅,交通出行的首选应是公共大巴,因此,很有必要在华强北设立公共交通总站。

二、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官”,良好的交通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能起到支持和促进作用,而交通拥堵等问题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压力,严重制约和阻碍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认为,应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完善公交路网系统,加强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公交场站的建设。我局非常赞同您的意见,在华强北人气汇集的商业街,应该将相对大容量的公共大巴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这对减少交通堵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我局历来重视公共交通的发展,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2004年3月,我局委托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编制了《深圳特区公交场站近期建设计划》,提出了我市公交场站的建设发展目标,计划到2010年建设128个公交场站。目前《深圳特区公交场站近期建设计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报市政府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审批。批准后将按计划分步实施。

四、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在华强北商业区设立公共交通总站的建议,根据《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和《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在华强路-深南路交汇处规划有约2000平方米的公交总站,该公交总站由道方达投资公司结合地铁站建设,我局从设计阶段就积极介入,现正进入紧张的施工,预计在年底前投入使用。这将有效缓解华强北商业区的交通压力,提高公交可达性和公交的运输效率,促进华强北商业区的繁荣发展。

五、关于取消所有的中巴通过华强北商业区的建议。我局经深入调研,借鉴国内主要城市成功做法,并在听取法制、规划、公安交警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近年试点和反复论证,制定了《深圳市公共中小巴“三个一批”总体方案》,将对现有特区内及跨特区公共中小巴采取转换一批、转移一批、淘汰一批的政策,到今年12月31日之前,特区内中心城区将不再保留常规公共中小巴线路。另一方面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查处非法营运和无牌无证车辆。今年,我局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在华强北商业区进行多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净化了运输市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深圳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五年九月五日

推荐第9篇: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人大建议回复格式

人大建议回复格式

附件1: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格式 X 本单位正式文件头 发文字号

关于对弥渡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意见、批评),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选联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注:在右上角有“X”处标明办理结果,即A、B、C或D) 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格式

(一)我厅主办件以正式发文的形式答复给所有参与建议的代表,文号以《江西省财政厅“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单》上的序号为准,标题中的编号按人大分办单中的编号填写,分类由厅办公室确定。答复内容的具体格式为: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赣财建议字[2008] ××号 分类: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厅 印) 二00八年 月 日

抄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本厅×××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0791-7287560。

(二)我厅协办件由主办处室以便函的形式送主办厅局,并抄送厅办公室,文号以《江西省财政厅“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单》上的序号为准,标题中的编号按人大分办单中的编号填写。答复内容的具体格式为: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赣财建议字[2008] ××号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号 “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财政工作的答复意见: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联系人:×××处×××,电话:×××××××。 (厅 印) 二00八年 月 日 政协提案的答复格式

(一)我厅主办件以正式发文的形式答复给领衔委员,文号以《江西省财政厅“政协提案”处理单》上的序号为准,标题中的编号按省政协分办单中的编号填写,分类由厅办公室确定。答复内容的具体格式为: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赣财提案字[2008] ××号 分类:

关于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仅写领衔委员姓名):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厅 印) 二00八年 月 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本厅×××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0791-7287560。

(二)我厅协办件由主办处室以便函的形式送主办厅局,并抄送厅办公室,文号以《江西省财政厅“政协提案”处理单》上的序号为准,标题中的编号按省政协分办单中的编号填写。答复内容的具体格式为: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赣财提案字[2008] ××号 关于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委员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与×××委员沟通,现提出涉及财政工作的答复意见: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联系人:×××处×××,电话:×××××××。 (厅 印) 二00八年 月 日

一、人大建议答复标准格式 对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正文) 再次感谢您对××(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〇一〇年×月×日

二、政协提案答复标准格式 对政协成都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正文) 再次感谢您对××(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〇一〇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假如我是人大代表议案

甘肃政法学院第_届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

大赛提案

案由:关于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的议

--------------- 提案人:满霞

提出时间:2012.03.13

所在院系:公共管理学院

所在班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联系电话:18298349790

E-mail :531516725@qq.com

摘要: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明,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诸如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家电、废通讯工具等,对这些废旧物品的不合理处置不仅会给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而且极大地占用了人类的可利用空间。因此,重视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与利用,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的扶植与支持,促进其更快捷、更健康地发展,不仅对建设节约型社会、拉动内需、加快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深远意义。

关于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提案

一、存在问题

1、回收价格低、渠道少,再生资源流失严重。由于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可再生资源的回收秩序一度混乱,存在着回收价格低、渠道少、效率低等问题。不少民众有心为资源回收利用做贡献,却缺乏相应的渠道,从而心有余而力不足。

2、没有形成规模,处于产业发展的低端。我国再生资源种类多、总量大,但由于缺乏一个权威的部门或政策来制定我国再生资源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造成整个行业的发展指向不明确,定位不清晰。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缺乏国际化大品牌的龙头企业,行业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发展。作为一个再生资源生产的大省,产业的加工利用一直停留在低层次、低水平的状态,大多延续着从再生资源到再生原料的直线式经营,处于产业链的低端

3、发展速度滞后,跟不上消耗速度。要想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必须要依靠科技,而科技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因此迅速建立完善且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发展计划就显得尤为迫切。而当前我国的再生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工作却发展的相当缓慢,远远跟不上居民的消耗速度,从而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4、缺乏国家政策上的支持。有效的扶持政策是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催化剂”, 由于我国一味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发展本身带来的问题,所以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一直发展缓慢。可以说,政府的不重视,是该产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方案

1、国家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废旧物资回收给予财政补贴,通过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价格来提高回收率。

2、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为我国可再生资源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与保障,同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回收市场健康发展。

3、拓展回收渠道,可通过增加固定回收点的数量、定期清理回收点、鼓励群众自发回收等多种方式来实现。

4、设立专门机构,培养专门人才,依靠科技进步,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和有力的科技支撑。实行贷款优惠政策,解决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为回收企业优化改组、扩大规模提供保障。

5、将该产业作为高新技术领域来开发,鼓励外商投资到节能环保的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拓展再生资源产业链,走精深加工的道路,实现再生资源价值的最大化。

6、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先行、群众参与等方式加快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步伐,使它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以及片面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源浪费,减少再生资源的流失。

7、建议国家出台相关配套税收政策,对走精深加工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加快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鼓励企业技术革新技术进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从根本上杜绝浪费。

8、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应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再生资源产业的氛围,使人们意识到废旧物资对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自觉地参与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行列中来。

第11篇:0612人大议案答复文档 (3)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四次会议第A(2012)013号、A(2012)116号和A(2012)

130号议案的答复

韩流群、徐建梅、王兴标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郑州市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A(2012)116号]、“关于呼吁政府尽快出台《加强校车管理的法规》的议案”[A(2012)130号]和“关于出台《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A(2012)013号]收悉。现一并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郑州市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等建议。我们认为,这是确保我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推进校车发展、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有利于防范学生、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减轻家长负担。

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为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郑州市教育局与有关职能部门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管理模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教育培训、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

一、加强领导,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校车安全管理是2012年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涉教项目之一。我局始终把校车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维护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市教育局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毛杰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安保处负责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强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责,并指派专人督查各县(市、区)、各学校校车工作实时情况,每周上报校车安全工作情况,局长办公会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坚持从制度上落实校车管理工作责任,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生、学前幼儿乘车条件,保证我市学生乘车安全,严防重特大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我局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在校车管理中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校车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形成从上至下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健全制度,是校车管理的基础工作,依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市使用校车的县(市、区)、学校都先后制定了本地、本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事故(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校车安全运行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档案涵盖了驾驶员工作状况、随车照管人员每日工作情况、每部校车行车路线、出车时间、维修、紧急情况处理、违章记录等情况,保证了我市校车的规范管理。

二、开展专项调研

为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情况,今年2月开学之初,教育局部署开展了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及校车情况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底数,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运行管理模式以及在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先后组织人员到县(市、区)和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其间共调研了18所学校(幼儿园),实地察看了81辆校车,与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员工、校车驾驶员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各方面问题,并对学生上下车情况进行了跟踪访问。

根据调研,目前我市中小学生每天利用公交车、私家车、校车等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总数为32万人,其中校车接送学生有13000人,校车接送学生仅占全市学生的9.4%。按照实际居住与学校距离,全市有乘车需求的学生数目约为3万人(未含中牟、巩义和幼儿园)。目前,全市公办学校只有郑东新区康平小学、荥阳市第5小学、新郑市梨河第一幼儿园、新店镇第一幼儿园、观音寺镇第一幼儿园等配备有校车,共21辆,全市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是使用校车的主体。截止到2011年底,全市校车共有1173辆,其中在当地交警部门备案的有633辆(专用标准校车100辆,安装GPS监控系统90辆),未备案540辆。每辆校车平均购置费用5—39万元,每辆校车每年基本运营维护费用4.5--16万,生均运营费用1200元/年左右。

3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问题》的批示, 2月14日我局与市财政局、市交运委、市公交公司对接,提出根据学生分布及上下学时间情况,在市区内由公交公司增加公交车辆密次,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各区学生按照同城同待遇的原则,参考我市老年乘车卡的管理运行模式进行免费乘车,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所需费用;对农村学生或寄宿制学校学生需要乘坐公交车或校车可否安排定制服务等进行商讨。

针对学生上下学距离、上下学方式、校车的路权、乘坐校车费用、校车的使用管理等问题,我局对全市各县(市、区)学校的学生家长发放校车调查问卷15000份,目前已完成回收。在此次问卷调查过程中,90%以上家长都很重视,对每个题目都能认真填写。通过大家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基本掌握了我市广大群众目前对校车的态度与需求。如学生上学路程,县(市、区)农村学校定点布局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学生距离学校较远,新密市每1000学生在2-3公里或更远的为977/1000人,登封市为600/1000人,惠济区为104/640人,说明农村学生就近入学的困难比较大,对校车的需求比较高;对校车的安全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32%家长认为应有政府负责,24%家长认为应有公安部门负责,24%家长认为应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10%家长认为应有学校负责,说明家长更希望校车管理统一规范;学校的车辆来源近70%家长认同从专业生产厂家或公司购买或租赁;校车的费用家长基本同意收费,但不宜过高;关于建议方面,家长提 4 的最多的有:政府主导,建立独立部门管理校车,加强驾驶员培训与管理等。通过问卷调查,为下一步我市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持续的经费投入、构建校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排查整治,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近年来市教育局每年都联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和排查,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各校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校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违规现象,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校车”,改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设施,整顿交通秩序,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

2011年,我局先后下发、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运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在2011年3月和11月会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对我市学校进行了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99辆非法营运车辆下发了停运通知书,禁止其违规营运;在前期工作基础上,12月我局又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组成16个检查组,分别到各县(市、区)进行了校车安全检查回头看、再检查。对前期校车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及清理。

在今年3月,郑州市教育局下发《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 5 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车申报、校车使用与维护、对校车驾驶员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与教育、学校负责人与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签定安全责任目标书等方面的管理责任。我局设立校车电话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及时处理,3月12日,有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艾瑞得国际学校的豫AL8892校车有闯红灯现象,立刻与高新区教育局联系核实,并要求该校迅速辞退该驾驶员,校车封停一周,并通报全区学校。5月17日,有群众举报经开区有黑校车拉送学生,经开区交警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当场扣押4辆黑校车,依法严肃处理,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责成经开区教育局对全区开展大规模摸排,杜绝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的情况再次发生。

通过检查及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我市校车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基本杜绝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或租用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校车管理趋向规范有序。

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依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我局对交通安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年3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与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共同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 6 交通安全行为习惯。2011年,我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坚决拒乘不合格车辆的通知》,积极开展对学生、家长的乘车安全教育,要求各地、各校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保证教育内容、受教育人员和时间“三落实”。并印发校车安全教育告知书,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存一份。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以及“黑校车”。并要求有校车的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车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

对配备校车的县(市、区)、学校,市教育局明确规定,每季度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营运车辆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校车安全培训,各校每月对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注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一线和管理薄弱学校,积极实施安全管理培训,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今年5月12-13日,我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714名同志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期间,市教育局特邀原教育部主抓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郑增义副司长就国务院新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专题讲解。通过对校车管理中政府职责、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运行管理、相关驾、乘人员及学校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校车及相 7 关人员违法处置等方面内容的讲解,进一步使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明确了在校车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所在。

五、制订我市校车管理实施办法

4月25日由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召集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市交运委、市交警支队、市车管所等单位召开校车安全机制专题会议。就国务院最新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与研究。由上述几个单位共同研究制定《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内容涵盖我市校车管理中政府职责、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与权限、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运行管理、相关驾乘人员及学校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校车及相关人员违法处置等方面内容。目前我局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安全技术条件》两项校车专项标准,正组织人员制订《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近期与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交流汇总后,按法定程序提交市相关部门审定、批准,争取早日出台《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校车管理有法可依,规范有序,从法律层面保障我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的安全,有力促进我市校车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由于校车工作涉及到车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驾驶人管理、安全监管、财税政策等多个领域和部门,校车发展面临政策制定、专项资金来源、专用校车购置、规范经营模式、运营管理、部门协调等诸多问题,建议校车管理必须在各级 8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 尤其要强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真正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自有财力,或由政府统一购置校车,成立校车管理公司,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提供校车租赁服务,在公交不能覆盖的农村边缘地区,利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校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由政府与家长共同负担。同时各级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本着以民为本,科学定点,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学校规划建设,并适当保留一些农村教学点,以保证居住偏远地区的农村孩子能够就近入学,教育部门也要加快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减少学生远距离择校现象,保障学生在“安全距离”范围内上学。

在城区公交覆盖地区,按需在中小学校上下学时间,建立沿线公交与中小学校的挂钩联动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开设学生专用公交车,专门等候和接送学生,同时在公交车站安排专人做好安全乘车协管员,指导学生安全乘车;建立全市校车数据信息平台,无论学生乘坐公交专线,还是校车,均可利用升级后的学生卡刷卡上车;所有车辆强制安装GPS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教育、交通的网络后台连接,实现全过程管理。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检查、督查力度,继续加大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同时 9 针对有校车服务的县(市、区)、学校,将全面建立完善校车管理数据库,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保证已购置校车的安全运行;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打击“黑校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学习外地校车管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抓好国家校车条例的贯彻和落实,努力推进我市校车发展和规范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第12篇:政协议案的答复 餐饮食品安全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部门联动,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情况

2010年底,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原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更名为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局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一是划入县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二是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我局的职责为: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行政许可准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在审查过程中,严要求硬件设施必须到位,软件资源提供准确、详实、细致,不够条件坚决不予受理、许可。目前受理餐饮服务单位申请 90 家,经审查核实,允许准入80家,办证76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53份,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员、特殊岗位人员350 人(次)。

(二)以点带面,积极开展xxx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按照《山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了创建活动的宣传活动。根据我县实际,制订了《xxx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县参与创建活动示范店的备选名单。对备选单位加强了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学习培训,保证安全、提升服务,力争成为省级示范单位。通过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企业自身管理,推动餐饮业升级和健康发展,促进我县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县平泽苑学校食堂得到了省局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食品安全信息,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收集准确、全面,渠道畅通,报送及时。截至目前,共报送食品安全信息10份。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过程中,着重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二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详细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要求火锅经营单位火锅底料配料实行公示制度,备案登记2家。宣传教育餐饮服务单位要对食品添加剂有清醒的认识,对添加剂的进货、管理和食用进行严格把控。三是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共监督检查学校食堂53 家次,校园周边10处、20户,没收饮料添加物15 瓶,严格检查学校医务室5家,学校周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家。四是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共出动监督人员130人次,对全餐饮单位实施“地毯式”逐户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单位83家,同时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去向进行了跟踪追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处理台账记录制度。六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我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xx药监„2011‟8号),《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x药监„2011‟12号)要求,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378人次,于10月3日至11月8日对全县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食堂共计63家,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检查组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2起,罚款4000人民币,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对发现的其他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七是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按照我局和建设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xx药监„2011‟9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x药监„2011‟11号)要求,我局与建设局联合对全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5家建筑工地食堂,并给2家建筑工地食堂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科学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重要会议及活动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做好重要会议及活动期间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局成立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领导组,制订了《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采取监管人员提前进驻专人负责,餐饮服务单位自查式承诺、环节责任人签字的方式,严把原料购进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凉菜制作关、餐饮具洗消和食品留样关。先后为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与转变发展方式路径探索暨朔州模式研讨会、省重点工程现场观摩检查、2011政协新年茶话会、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北京知青返乡慰问团、第13次党代会、2011年高考等重要活动、中煤透水事故调查期间、台湾客商考察期间等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成功确保了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拟采取的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有利于各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是保证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局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这一监管理念。

我局将在今后的监管过程中,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牵头部门部署的各项综合执法行动,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教育、城建等相关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及联合执法,并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工作。

二是狠抓学习培训。一方面,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尽快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熟悉餐饮服务监管常识,了解职责范围,提高监管能力。同时,抓好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重点是质量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强化餐饮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引导其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三是尽快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审评审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充分发挥技术门槛作用,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全面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信息监测体系。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把抓源头、抓规范、保安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对餐饮单位开展例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保洁消毒、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

五是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点等重点监督对象,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强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察和指导。

六是开展品种调查。根据国家、省计划要求,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饮用水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力争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七是加强应急处臵。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臵率达到100%。

感谢您对食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xxx食品药品监督公里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13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整改、落实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制度。责任人为局班子成员,由局长负总责,其他副局长对所分管的业务和部门负责。

人秘科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协调、综合整理、反馈工作,综合整理材料由一名副科长分管。

第三条办理程序:严格按正常办文规则要求进行登记、批办、转递、承办、催办、反馈、归档手续。

(一)来文统一由人秘科保密收发员登记后,送科室分管处理办文副科长提出呈送意见后呈局领导批处,在5个工作日内转递相关业务科室处理,涉及重大问题的,做到急事急办。

(二)局承办科室、事业单位从接受之日起办理,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局人秘科反馈办理结果,经人秘科综合整理由科室负责人审核,送责任人审签后,以局的名义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反馈,人秘科负责将原始材料归档。如有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人秘科通知具体负责的业务科室按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办理。

(三)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建议、提案,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回。

第四条办理要求:

(一)对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无论涉及哪个科室、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在指定的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因情况复杂或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限内答复的,要详细说明原因。

(二)人秘科负责跟踪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

第14篇:上半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汇报材料

鸣沙镇人大主席团2012上半年组织代表开展活

动情况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材料

鸣沙镇人大主席团

(2012年7月)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就上半年鸣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开展情况及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情况

一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活化活动方式,扎实有效地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推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1、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人大工作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的一个平台、渠道。镇人大主席团自觉把自己的工作,臵于党委统一领导之下,每月主动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取得党委的重视与支持,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代表视察制度,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选民联系制度,推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代表议政、督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积极组织县、镇人大代表以会议学习、集体学习、个人学习等

形式,深入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意识,并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和《宁夏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了经济、科技、计算机等业务知识,有效增强了代表驾驭工作的能力和实践创新的本领,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3、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能,更要注重廉政风险的防范。半年来,镇人大主席团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抓好廉洁自律,通过认真学习杨善洲、文建明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主席团成员在政治上保持坚定性,生活上保持纯洁性,干群关系上保持紧密性,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清正廉洁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职能

1、强化执法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今年3月份、5

月份两次组织县、镇两级部分代表联合派出所、工商、综治、司法等部门深入鸣沙畜禽交易市场、良友、沙洲精米加工厂、部分餐饮业、小作坊等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有力地维护了农贸餐饮等市场合法有序的经营环境;6月份深入各村走访群众,调查和了解全镇农资市场的经营管理、计划生育的政策落实情况、“一卡通”粮食补贴的发放情况、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人民群众最关心和关注的事等。在鸣沙镇民生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组织县、镇两级代表就其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访问了部分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积极进行有效监督,并结合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民生服务中心发挥服务方便群众的职能。通过一系列的执法检查,坚定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决心,有力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2、深入督查视察,竭力促进政府工作。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是

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半年来,我镇代表就中石化万亩枸杞基地、长滩、薛营村旧庄点改造工程、薛营村冷库建设项目、二道渠枸杞育苗基地、高效节水枣树滴灌项目、鸣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鸣沙中学下水工程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加压站建设等“亮点”工程和项目,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就视察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反映,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时发挥监督职能,从项目初期的招投标,中期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及最后的工程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保证了资金安全使用和工程质量。

3、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困难。人大信访工作是化解矛盾、了解民意的窗口。镇人大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主要针对由于土地流转、良种补贴等引起的治安纠纷、土地纠纷、财务纠纷等问题,我们都一一耐心作出答复并交政府相关站所予以办理。共处理治安纠纷7起,土地权纠纷5起,财务纠纷3起,其他纠纷2起,督办群众来信来访14件(次),通过来访接待和处理,为群众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

4、重视议案督查办理,促进社会发展。镇人大主席团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作为加强同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我镇代表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所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并对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办人员盯着抓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逐件抓好落实。截至目前正在办理的建议由3条,占25%,正在协商办理的6条,占75%。主席团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并及时反馈给各位代表,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5、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

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工作,发挥人大的自身优势,积极妥善化解生产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中石化万亩有机枸杞基地建设、长滩、薛营村旧庄点改造、农村大环境整治、硒砂瓜种植、农田水利建设、封山禁牧、植树造林等重点工作中,我镇人大代表都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带头深入工作一线、积极参与农村建设,调处邻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监督支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情况

我镇县人大代表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共提出代表建议、意见8条,其中,县水务局承办3件、县交通运输局承办2件(其中与七星渠管理处共同承办1件)、七星渠管理处承办2件(与县交通运输局共同承办1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2件。

(一) 正在办理的建议3件。

第25号建议:《关于对薛营村7队、黄营村9队跨七星渠大桥加装护栏的建议》。

办理情况:目前,薛营村7队大桥已加装护栏,黄营村9队

大桥由于桥体需要重修,没有加装护栏。

第26号建议:《关于修建长滩村1队至北滩生产路跨北河子桥

的建议》。

办理情况:目前大桥主体已修建完毕,桥侧护栏及桥面、桥两头连接路面尚未建设。

办理情况:薛营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共落实35户,目前,已开建成1户,正在建设中1户,基础建设完毕9户,共11户。

(二) 正在协商办理的建议5件。

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黄营村新义滩示范区内水利设施的建议。

水务局的答复为:按照县政府出台的乡村小农水维修建设的有关政策,由县财政和受益乡村按6:4的筹资比例解决。我局提供砌护渠道的砼板,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由乡村组织完成,目前该工程正在协商办理之中。

第7号建议:《关于砌护鸣沙镇李滩村渠道的建议》。

水务局的答复为:关于砌护鸣沙镇李滩村渠道的第7号建议,已列入201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目前项目正在设计,待夏秋灌结束后实施,争取冬灌前完成。

第24号建议:《关于修建鸣红公路跨七星渠桥的建议》。

七星渠管理处的答复为:建议中提到该桥与道路存在S型急弯且无护栏,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因此桥属于县级公路交通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应由中宁县交通局修复。我处接到议案办理通知后主动与中宁县交通局碰头协商,希望此桥由中宁县交通局争取项目配套资金予以解决。在工程实施时,我处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第34号建议:《关于硬化鸣沙村林场至菊花台道路的建议》。

交通局的答复为:该路段长800米,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我局计划在黄营经新仪滩至长鸣公路10公里道路硬化任务完成后,8月份对该路进行水泥硬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第41号建议:《关于硬化黄营村学校主干路的建议》。

住建局的答复为:据我们实地调查,黄营村学校主干路的硬化问题确实存在,但该项工作今年未被列入旧村庄道路硬化计划中。我们将会积极争取自治区建设厅项目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半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和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过程中,做了细致的工作,注重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并将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进行答复。但受资金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一些建议、意见未能按代表的初衷办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主动的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克服困难,切实把代表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办好办实。也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更上新台阶。

第15篇:走访人大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

走访人大代表 答复建议办理情况

6月17日,负责办理14号议案的财政局领导邀请湘口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湘口街人大代表工作就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进行专题走访,并与各位代表面对面座谈,仔细聆听代表呼声,与代表们一起共同关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座谈会上,财政局余书记与各位代表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认真倾听各位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回复的看法和想法。同时向各位代表发放测评表,对建议办理回复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测评。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满意,并希望财政局进一步强化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拓宽思路、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通讯员:朱淑荣

第16篇:对政协委员《打击非法行医》议案的答复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们非常感谢区政协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区政协委员在区政协一届委员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个体诊所遍地开花、非法行医危害严重”提案,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整顿规范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责无旁贷。我们将诚恳接受区政协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仔细征询委员意见,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对上述第18号提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工作:首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目前,我区社区“个体诊所遍地开花、非法行医危害严重”现象的确存在,极大地威胁着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区医疗服务市场必须进行整顿和规范。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是确保医疗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协调和密切配合,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其次,依法整顿,务求实效。针对我区社区非法行医现象严重的现状,我们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加大卫生行业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有组织地、有步骤地、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净化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二是我们将联合公安、工商、综治、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此次行动主要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为主线,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履行卫生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违法医疗行为的查处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在这次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起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别要与社区居委会建立一套长期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作为确保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常抓不懈,让非法个体诊所无立足之地,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第三,合理布局,加强建设。为建立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和运行科学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我们将以整促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合理布局医疗服务网点。我局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根据各镇(街办)社区实际,合理布局网点,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集医疗卫生、生殖保健等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医疗服务站,通过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确保社区居民享受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教育力度。我们将对个体诊所执有《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定期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检查,提高个体医务人员素质,树立全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三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区将加强对社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全区做到“六统一”:

1、统一制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牌、工作人员胸牌;

2、统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及服务承诺;

3、统一建立社区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业务资料报表格式;

4、统一工作服务台帐及上墙资料;

5、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计算机软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6、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统一由掇刀人民医院中心药库调拨,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及药品的价格。切实履行社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疾病诊治等职责,建立良好的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17篇:10月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建议办理讲话

视察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讲话提纲

2012年10月12日

各位组成人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今年的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议案和建议150件,其中议案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5件。这次视察,我们重点选取了3件议案和3个建议,涉及到全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方面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上午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的情况看,区政府、法检两院和各有关部门普遍高度重视,办理成效也十分明显,代表们普遍满意,成绩值得肯定。这个月底,我们还要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一府两院关于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并对每个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逐项进行满意度表决。办理和票决情况还要向人代会报告。所以,这次视察既是检查督促,也是会前调研。希望区政府和法检两院针对视察中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抓紧落实。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责任,尊重好代表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 1

务的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拥有多达11项职权,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区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议案和建议只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府两院必须认真办理。特别是议案,每一件都是由区领导层充分讨论和审慎决策后经法定程序提出来的,内容都是关系全区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所以,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尊重并有效保障。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今年是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履职的第一年,我们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共提出有效议案和建议150件,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在我区人大历史上可以说是第一次。这里面,既有许多老代表孜孜不倦的执着,更有许多新代表满怀希望的尝试。比如我们今天看的几个,就既有老代表提的,也有新代表提的。这充分表明我们新一届的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非常高,依法履职的水平非常高。我们各级各部门都要倍加呵护代表们关心惠济发展、关注民生幸福的赤诚之心。同时,各级人大代表也要正确认识肩负的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要珍惜代表荣誉,行使代表权力,广泛地深入到选民中去,听取他们的意见,反映

他们的呼声,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二、认真办理,履行好法定义务

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具体表现就是认真执行和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和建议,这是一府两院的法定义务。应该看到,一届人大以来,区政府和法检两院对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越来越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交办、督办、落实、考核等办理机制,成效不断增强,成绩值得肯定。但问题也不能回避。主要表现为责任不清,落实不力,效率不够高,沟通不够多,代表们签人情字、投面子票,“被满意”的情况依然存在。这里面既有认识的问题,也有机制方法的问题,但说到底就是“慵懒散”。我给这些办理不力的现象画四个像,大家可以对照一下:一种是吹胡子瞪眼,极个别单位领导成员人大意识淡薄,认为人大的监督、代表的批评就是“找事”和“找茬”,抵触情绪强烈,办理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和实效性非常差劲,常常以“不属于职权范围”等推脱办理责任。一种是面合心离,每逢检查督察调研,汇报时必称“中中中,行行行”,但就是不去具体落实,该明确的承办责任不明确,该有的与代表的当面沟通没有过,一问总是“正在办理中”。一种是英雄气短,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可能很重视,但中层和基层人员的人大意识淡薄,局长交副局长,副局长叫科长,科长交办事员,层层交办却没有层层督办,最后

到了执行终端就成了敷衍了事,当面沟通成了电话询问,跟踪服务成了虎头蛇尾。还有一种是抓头挠耳,对办理议案和建议却思路少办法没头绪,比如认为没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没预算支持等,就是不懂得如何把办理议案建议与推动部门工作有效结合。当然,这四种自画像未必全面,也未必准确,目的在提醒我们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从交办、分解、承办、检查等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机制,加强督察,除了一把手负总责外,还要分级负责,除了层层交办,更要层层督办,提高办理质量,避免流于形式,真正实现“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

种种原因,我们每年都会有一些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距离代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这一方面需要各级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对于确实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作好解释说明。一方面对于确实超出我区职能和财力范围,或因宏观政策等客观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也需要我们的人大代表给予必要的理解。

三、完善机制,落实好督办职责

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保障代表议政督政的权利。检查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既是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也是责任义务。为了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落实,一届人大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不断完善议案建议的督办

机制,如实行了领衔督办制,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由联系相关工作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督促,效果很好。还实行了满意度表决制,反响强烈。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动真格的,希望一府两院和各部门不要抱侥幸心理。一届人大期间,就有个别部门因满意度表决得票较低,区委对其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去年10月份,我们对区政府承诺办理的十大实事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表决中,有一件实事和部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就没有通过。在向区委请示和汇报后,区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责成其重新办理,并于年底再次听取了汇报,最终确保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要特别提醒的是,与去年有所不同的是,这个月底的常委会上,我们除了对民生实事和5件议案的办理逐项表决,还要对145件建议逐件进行表决,而不是像去年那样打包处理了。对任何一件的满意度表决未过半的,都将责成其重新办理,并跟踪督办,直到满意为止。如果在下次报告时仍未通过,常委将依法对承办部门启动硬性问责机制。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历届以来代表们提出议案和建议最多的一年。好的开端,要有好的结局。希望区政府、区法院、检察院及各承办单位以此次视察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和吸纳视察中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高质高效地完成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第18篇: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积极探索

加大力度

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体现。办理或督促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逐步增强,对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要求逐年提高,人大常委会必须适应新形势和代表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这对于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履职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7年以来,***第***届人大代表共提出议事原案、建议****件,其中立为大会议案的***件、需要有关部门重点办理的建议***件。为了切实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途径,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通过有效的办理工作,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人大整体工作进一步推进。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用力气下功夫:

第一,强化指导,搞好服务,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办理工作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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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建议的质量,我们着力于搞好三方面服务。一是加强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举办培训班,围绕“什么是议案、什么是建议”,“为什么要提出议案建议”,“如何提高议案建议撰写质量”等方面的知识,对全体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坚持为代表订阅相关报刊、寄送学习资料,适时组织代表进行考察和调研,促使代表不断提高素质。二是创造条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参加“一府两院”召集的座谈会、听证会及工作观摩、征求意见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三是加强指导。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要求格式规范,事由明确,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年人代会前,都要召集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人代会期间,议案组工作人员深入各个代表团,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条件、内容要求、填写格式作详细说明,严格把好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上述工作的开展,为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奠定了基础。在2007年召开的市****届人大***次会议上,***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事关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四年来共投资上亿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开展的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影响山西民主法制建设10项业绩”评选活动中,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获提名奖。

第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人大、政府均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对做好办理工作至关重要。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施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人代会之后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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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提出办理意见。随即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对代表议案建议及时研究,出台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每项建议办理的领办市长、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并把办理情况作为相关单位整体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办理过程中,市长和各位副市长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定标准”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分管负责人、每个承办科室和每个工作人员。特别是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市政府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结合,与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能力建设相结合,每年都把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列为工作重点,作为政务督查的重点内容,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跃上新台阶。2010年,市政府还将关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村级医疗卫生工作等5项代表建议列入了为民办的“十件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代表建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第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办,抓住办理工作的关键。代表议案建议能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满意的答复,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们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在抓督促检查上下功夫。一是在督办组织上,坚持领导亲自督办和部门分工督办相结合。每年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后,都要由分管副主任带队,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同时,根据代表议案建议涉及面广、督办工作任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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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把督办工作分解到市人大机关各部门,形成了人事工委组织协调、各厅委室对口督办的整体合力,保证了每件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都能落到实处。二是在督办方式上,坚持抓承办大户和抓重点建议相结合。2010年,涉及城市和交通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共43件,占建议总数的30%。常委会从实际出发,由分管副主任带队,组织*******等部门的负责人,赴****等地调研取经,并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增加公交事业和道路建设投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使城市交通拥堵、市民出行难问题得以缓解。由于抓住了“牛鼻子”,城市和交通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推进,多项工程都已启动或完成。同时,常委会每年都要从代表建议中遴选若干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建议,作为重点办理的建议。2010年确定代表重点建议11件,市政府按照建议要求全部落实,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根据一些代表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的建议,市政府大幅度增加对敬老院的建设和运作投资,并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安排供养经费300元,从而实现了办理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效果。三是在工作考核上,坚持法定审议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常委会每年年末都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相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狠抓跟踪落实工作:对答复代表已经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兑现;对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答复代表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定期清理,一旦条件成熟就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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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同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适时组织领衔代表深入实地,检查所提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承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换意见。在办理法定期限结束后,人事工委及时给代表寄发反馈意见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征询代表对办理答复件的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及时通知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直到代表满意为止。此外,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进行报道,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监督。

第四,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确保办理工作的实效。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推进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们先后出台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督办工作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办法》等相关制度,对“一府两院”的承办程序和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做到“五个一”:一是开好一个会议,建议交办会议由常务副市长进行动员,把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二是规范一套程序,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检查督办、审核把关、见面回复等各个环节,确保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将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分门别类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百分之百地将代表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对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办理,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三是制定一个计划,在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后,及时上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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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逐个了解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尽快落实人员,制定出办理计划表;四是开展一次检查,在每件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都要深入承办单位检查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做到胸中有数;五是进行一次协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入承办单位,协助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共同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思考

从多年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实践来看,影响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一是议案或建议本身质量不高。由于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有的代表平时不注重调查研究,社情民意情况了解甚少,提出的建议往往从局部的利益出发,直接要求解决钱、物或帮助解决某个局部的具体问题,缺乏全局性和可操作性,质量不高。二是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少数单位和部门领导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不够重视,敷衍应付,存在“三轻三重”现象,即重协商沟通而轻落实办理、重满意率而轻解决率、重短期效应而轻长期巩固。三是督办力度不大。督办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办理不力的部门没有具体有效的考评手段。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需要从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督办部门等几方面着手,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以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

从人大代表着手。首先是提高代表的素质。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议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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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使所提议案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科学性、规范性要求。要完善制约、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评选优秀议案和建议等措施,激发代表的内动力,从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其次是加强代表的调研工作。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在调研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是选好课题,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二是深入调研,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三是精心整理,对占有的材料进行去粗求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从而提出案由准确、案据充分、方案可行的议案和建议。再次是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公示、通报、听政、列席人大常委会、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制度,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努力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好视察、执法检查、评议部门工作等活动,让代表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增强素质。

从承办单位着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事机构具体抓的三级办理程序。要通过建章立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强化交办、督办、催办、审核把关和责任考核制度的执行。要加大内部的督办力度,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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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评估,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落实。要实行“三见面”制度,即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到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办中走访代表商讨解决办法、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通过“三见面”制度,做好解释答复工作,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从督办环节着手。一是前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之后,要对每个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方案进行督查,主要看方案是否可行,责任是否明确。人代会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应立即梳理和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并落实承办单位和人员。二是中期督办。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合作,有重点地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深入各承办单位参加办理情况通报会,了解办理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办理工作。实行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制,强化督办的力度和效果。三是后期督办。按规定办理时限,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对重答复轻落实的,从严要求,避免走过场;对代表不满意的,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在此基础上,还要坚持抓承办“大户”、整体推进,抓重点建议、增强实效。

第19篇:恰卜恰镇人大代表议案征集情况

恰卜恰镇人大代表议案征集情况

一、关于健全土地征用民意风险评估机制的提案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城市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则属于集体所有。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政府则需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这样的制度安排,为政府带来了在非农用途土地供应和将农业土地转为非农用途方面的双重垄断地位。

土地供应的垄断,使政府能够在土地收购、整理、管理等成本的基础上,加上稳定的利润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使土地经营成为稳赚不赔的生意;而将农业土地转为非农用途方面的垄断,则使政府能够稳获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而产生的土地价值增值。

这种双重垄断地位,为各级地方政府带来了巨额收益。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政权)运转靠财政、(发展)建设靠土地”的局面。但另一方面,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普遍感觉补偿标准明显偏低,他们难以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分享增长的成果;不仅如此,由于缺乏其他的生活技能,农民失去土地后普遍存在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许多农民坐吃山空,很快花掉土地补偿金,沦为“三无人员”(种田无地、就业无门、低保无份),成为社会边缘人。

近些年来,土地征用问题持续引起人民的关注,围绕土地征用产生的社会纠纷,甚至一度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潜在因素。

我镇自今年来因建设高速公路及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开始大规模征地。为了防止因征地而产生纠纷,继而影响我镇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需做到防患于未然。

征地纠纷的主要原因便是来自政府的双重垄断。为了增强征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建议健全并推行土地征用民意风险评估机制,在征地相关事项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及评估,广泛听取、收集民众意见,制定民意风险应对策略及议案,减少一些地方往往是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说了算、在决策过程中完全没有民意参与的现状。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改变一些长期存在的弊病,推行民意风险评估机制是我镇维稳工作机制的一种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是进一步在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下寻求创新的开拓思路。

二、土地征用后续产业发展及群众安臵规划的提案 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实际上,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存在着失地农民,当时各级政府对失地农民的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让农民“以土地换就业\",从而实现他们由农民身份向工人身份转换,使他们在国有企业内就业,消除失地农民今后就业、养老等一系列问题。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就业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的安臵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显现,这在经济发达地区比较明显。由于在征地过程中,出现分配失地农民补偿款混乱,政府与民争利,赚取“低征高卖\"中的差价,这些直接导致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当前失地农民安臵中存在问题

(一) 现行失地安臵方式的短期性和不平等性 目前,农民失去土地后,主要有以下几种安臵方式:货币安臵后自谋出路、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安臵以及目前部分地方正在探索的土地换社保安臵。目前,这些安臵多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

1、货币安臵,往往有两个弊端,一是安臵标准不一。由于各级政府制定土地补偿标准时把征地用途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公路建设、水利保护、企业用地、商品房开发等不同用地途径,而使农民的补偿费差异较大,甚至相差数倍,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其次,一次性补偿费终究有限,一旦用完或使用不当提前用完,如果赋闲在家,又无土地耕作提供生活资料,则失地农民维持生计就非常难了。

2、征地单位以及原集体经济组织就业安臵,在短期来讲确实体现为失地农民已实现就业,如保安、保洁、保绿等工作,但其工作往往是不稳定的,收入也是不确定的,要视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而定,一旦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难以为继,那么这批失地农民同样生活无着。

3、土地换社会保障安臵,这是目前苏南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或实行的新的安臵方法,本人认为该办法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新办法出台前的失地农民的安臵问题如何衔接,地方政府有无财力承受。如近几年来,武进区因高速公路、铁路、大中型水利建设等区级以上政府公益性事业占用土地达886l亩,土地补偿总额仅为9599万元,需安臵农业人口达8993人,由于这部分用地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同期工业用地,如果全社会实行保障,资金缺口矛盾将十分突出;二是土地征用补偿用于社会保障是否能够实现自我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会不会给下届政府带来较大的隐性债务;三是由于征地用途不同使得补偿水平不一,最后体现在个人的社会保障待遇上如何确定,能否实现相对公平;四是为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可能会增加企业用地成本,会不会由此影响了企业投资环境,等等。 (二)农民失地后就业无门。目前,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以及文化程度较高、接受过相应技能培训的农民,早已找到工作,而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低、以种植业为主、没有工作经验和技能或年龄偏大的农民,根本无法找到工作。由于缺乏就业和创业能力,农民失地后就处于坐吃山空的状态,未来的生活极不稳定。据统计,失地农民的失业率高达34%。 (三)农民失地后缺乏社会保障

由于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而现行的安臵办法往往未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此,一旦土地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基本生存的生活底线,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活在城市边缘,成为新的城市弱势群体。

三、解决失地农民安臵中存在问题对策思考

城市化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的决策方式,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财产权利。通过城市化应有利于带动农民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拉大城乡差距,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否则就失去了城市化的意义。如何才能克服现行安臵中的不足,真正确保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首先要尊重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征地补偿;其次从长远来看,关键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和退路问题,出路就是要促进失地农民实现就业,退路就是要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

第20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11年人大代表

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共接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议案1件、建议1件、提案8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8件。为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在全面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市的发展目标,创新办理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今年涉及我局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各位代表、委员均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一、“三个到位”明确责任

一是认识到位。市*局领导班子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要求各承办科室要站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自觉做好工作。二是组织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办理工作。对一些重点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局领导班

1子成员亲自出面协调,集中精力办理,确保全面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局主要领导对每份办理件都逐一阅看批示,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并明确办理期限,对办理结果始终坚持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审批签发办理意见报告。同时,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同志专职负责办理工作,随时动态掌握办理情况,及时做好催办和资料整理工作。

二、“三道关口”严格规范

一是严把交办关。我局对市政府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制作了《**2011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进度表》,根据交办的内容分门别类分解到各有关科室,明确办理时限,同时要求将办理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管理,分时段进行督查反馈,限期将办理答复意见书面报送局办公室统一把关。

二是严把办理关。从单位主要领导到有关科室的负责人认真参与提案、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在每个办理件的承办过程中,各承办科室细致制定具体办理计划,根据涉及问题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形成书面意见。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建议,由分管局领导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会商,并组织专题调查研究,确保办理质量。

三是严把审核关。对每件提案、议案、建议的答复进行“四道审核”,即:审核是否准确答复问题;审核答复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审核答复态度是否诚恳;审核是否需要与

其他科室或部门会商。发现相关问题一律退回修改;对重要的办理件或因条件限制无法落实的,要求承办科室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征求委员意见,取得代表的理解。

三、“三方联系”勤于沟通

在办理提案、议案、建议的过程中,各承办科室杜绝简单答复,切实加强联系沟通,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一是与代表沟通。对主办的提案、议案、建议,必须和代表做好三次沟通,一次事前调查研究,一次事中答复沟通、一次事后征求意见。对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求不够具体、较难回复的办理件,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二是与上级对接。通过加强与市政府办沟通,及时反馈办理的进展情况,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三是与其他部门联系。对由我局协办的办理件,主动征求其他办理部门的意见,主动协调、主动办理。

总之,2011年我局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局各承办科室的共同努力下,总体办理情况较好,但与代表们的要求相比还有需要完善之处:一是受财力限制,个别提案一时难以完全落实;二是对提案、议案、建议的研究不够深入,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方面,相关措施还有待加强等,今后,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积极做出改善。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督员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办理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举一反三,善于发现提案、议案、建议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同类问题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人大代表议案答复范文.doc》
人大代表议案答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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