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20-05-11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0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作业环境质量达标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减少和预防化学品对职工身体的危害,特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配备必须专职、兼职管理,懂业务、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才,服务好广大职工。

3、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联手对作业场所不定期的检测、评价,并对检测的结果负责。

4、对职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对监护的结果用公告的形式进行安全告知。

5、

6、建立健全的职工、职业病、卫生防治检查健康档案。建立职业病卫生危害安全告知、培训、学习教育制度,每月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①现场培训;②专项培训;③车间班组培训;④早会培训;⑤送出去培训;⑥请专家来公司培训。

7、

8、制订确实可行的职业病危害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配备足够的保健物品、药品,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每月不少于2万元。

湖北迅达药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元月

推荐第2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及处有关规定和本项目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项目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计划及目标

1、建立健全项目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做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对工作场所粉尘、毒物、噪声、高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100%。

2、利用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

3、对项目部工作场所安设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做到设置率100%。

4、做好本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5、新职工入职要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6、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7、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8、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9、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组织机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职业健康管理员:

四、实施方案

(一)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公司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综合组、生产部牵头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3、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2、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3、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综合组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各队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各队部、综合组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4、综合组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5、综合组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推荐第3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车间:

为确保全年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2014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健康促进,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

二、总体目标

2014年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2、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安排,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场所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工作计划: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2、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

5、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锅炉车间、包装车间作业中,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尘肺病。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

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3、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动力设备压缩机排气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有机溶剂的危害:公司制加氢岗位使用的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甚至失明,严重能至人死亡。

(二) 防治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生产现场在进行成品包装、清理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作业地点进行降尘。

(4)在容器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维修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作业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如煤场好包装车间打扫时)。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并有专职监护人员监护。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

(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3、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五、保证措施

(1)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2)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本部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安排。

(3)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使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xxxx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

推荐第4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6年职业病防治计划 和年度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1.制度完善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的要求。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

上。

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

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省、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3.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目地: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 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 检查施工项目部、班组、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落实措施:指挥部排查出的问题专门进行建档登记、车间、班组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登记班组日排查及车间周排查上,落实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4.体检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5.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设备实时监控作业现象有毒有害气体、气压、噪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发现异常通过便携式报警器通

知相关作业面工作人员及时撤离。

每周对作业现场的风量、风速、风压、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7.职业病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7.1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7.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8.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

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 配备了防尘口罩;给 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5.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并筹建大型浴室,为员工提供更舒适的洗浴空间;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建设了新的住宿楼,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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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1.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3.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1.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1.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1.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8 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8.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8.3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

泄险区。

1.10.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2.4 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锅炉、造气岗位配备了防尘口罩;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2.5 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并筹建大型浴室,为员工提供更舒适的洗浴空间;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重新修缮员工宿舍,宿舍安装空调、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2.6 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2.6.1不安排女工到危害较大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6.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2.10 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依《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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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晋泰二矿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的要求。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二、职业病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三、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1、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四、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2、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3、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4、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六、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2、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3、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4、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七、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1、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3、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八、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1、每天对工作地点进行检查;每月定期对生产地点进行检查,保证井下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井下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矿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

配备了防尘口罩;给

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5、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并筹建大型浴室,为员工提供更舒适的洗浴空间;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建设了新的住宿楼,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6、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8、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应的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9、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10、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阜康市晋泰事业有限公司二矿

2013年4月1日

推荐第7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促进本单位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院办会研究,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4、对从事放射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进行特殊管理。

5、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病防治管理措施。

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7、遵守职业病报告制度。

8、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共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9、签定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书。

10、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我院对劳动者健康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放射线,因此特制定X射线诊断中的防护

1、尽量缩短接触射线的时间。

2、尽量增加与X射线管和患者间的距离,使用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机摄影时,X射线工作者必须离开X射线管头与病人2米以上或尽可能利用防护屏蔽或穿戴防护用品。

3、运用防护设施与合理穿戴个人防护用具。

4、坚持个人剂量监测,使受照剂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以内,并达到最优化水平。

推荐第8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山西亚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的要求。

2、以责定权,明确目标。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指标分解,考核,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 1

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

4、及时报告,加强管理。急性职业病报告: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非急性职业病报告: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5、定期检查,建立档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

2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6、注重环境,搞好卫生。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办公室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企业为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

3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配备了防尘口罩;给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5、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6、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应的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7、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推荐第9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院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不断适应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保护需求,依法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同时,保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健康,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是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和用人单位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我单位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三、措施: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特制定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我单位将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我单位将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

款,我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绝不隐瞒。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我单位将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职业卫生培训。我单位将对全场职工进行培训,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四、保障:

1、我单位会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会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2、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会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3、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科室将积极配合职业病防护计划。

推荐第10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2010年6月1日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不断适应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保护需求,依法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同时,保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健康,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是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和用人单位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我单位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三、措施: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特制定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我单位将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我单位将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我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绝不隐瞒。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我单位将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职业卫生培训。我单位将对全场职工进行培训,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四、保障:

1、我单位会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会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2、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会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3、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11篇: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1.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3.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1.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1.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1.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8 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8.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8.3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0.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2.4 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 配备了防尘口罩;给 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2.5 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并筹建大型浴室,为员工提供更舒适的洗浴空间;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建设了新的住宿楼,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2.6 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2.6.1不安排女工到 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6.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2.10 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依《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第12篇:某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XX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XX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1)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XX年1月到2月4日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XX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山东省、海阳市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通风化、自动化”解决生产车间异味、废气的泄露,规划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XX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第13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专题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逐步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厂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组织人员:****,****

组织人员分工:

****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我单位操作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包括:干抛、切割等工种,危害及防范明细如下:

1、干抛:大理石的干抛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空气中的粉尘被呼吸到口、鼻、肺内,同时,干抛过程中有一定的噪音产生,从事此工作的人员须配备防尘口罩、手套、耳塞等防护用品,并且要同时启动排尘扇。

职工长期在大理石粉尘环境下工作,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黏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尘,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黏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萎缩。经常接触粉尘还可引起皮肤、耳、眼等的疾病。

为解决粉尘的危害,公司计划在第二季度对干抛工艺进行改造为湿抛,预算经费为5万元。

2、切割:……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在对

干抛和切割工艺进行改造后,请****疾控中心来我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预算经费为五千元。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于9月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元

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培训时间:**年**月**日

3、培训内容:

:职业病的概念

: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的防范

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5、培训经费:****元。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 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公司

第14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2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中煤三建29工程处艾维尔沟项目部》

2011-5-28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中煤三建29工程处艾维尔沟项目部》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深刻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1、成立本本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王赞同志任组长,项目副经理谢金中、张男男、郭学军任副组长,通风股长昌峰、安检站站长王庆国、材料股长葛龙、劳资股长王辉、技术股长褚玉龙任组员。

2、本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全体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4、按如下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检查测定:

(1)、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3)采掘工作面职工个人呼吸粉尘程度,每3个月测定1次。 其它产生粉尘的地点,半年测定一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我矿《综合防治管理制度》和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后勤供应等部门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财务部门负责从矿安全技措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安检部门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

违”严肃处理。

10、井下综合防尘系统要列入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严格按“四定”原则进行处理。

11、劳资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不适合煤矿工作的人员,严禁招收入矿。

12、建立职业病复查制度,特别是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要进行健康复查,必须拍照胸大片。复查身体健康状况的时间间隔是:

(1)、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巷掘进工种工人每2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年拍片复查一次;

(2)、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职业性健康复查;

(3)、疑似尘肺患者:岩巷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一次,纯采煤工种每三年拍片复查一次;

(4)1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一次。

13、尘肺病检查和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由劳资科和工会组织实施。职业性健康检查,尘肺病诊断和复查拍片都必须到县级以上职业病医院或到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凡达到规定间隔年限的,必须及时组织检查、复查,并将检查、复查结果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职业病预防部门报告。

14、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并制定其它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15篇: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煤矿2015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相关规定,立足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及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 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率95%以上;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10﹑警示标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 防治措施

1﹑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各机构人员要明确职责,将职业卫生日常工作做到位。

2、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3﹑对我矿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进行2015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体检率达到要求,并如实告知职工本人体检结果。

4、对接触高温高噪职工、离岗前后、壹期尘肺及2015年度体检疑似对象进行健康检查。

5、煤矿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6、进行年度职业卫生病例汇总及健康资料申报等工作。7﹑完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且按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印发。 8﹑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加防护用品的配备、防尘管路的铺设、购置粉尘、噪音等监测仪器,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记录,力争满足职业卫生工作要求。

9﹑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10﹑设置专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11﹑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工作场所职业因素监测结果等制度。同时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此外,对从业人员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

12﹑完善职业防护设施运行台账及记录,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报告。

四 考核指标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进行考核。 五 保障条件

1﹑健全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其中矿长为本机构第一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为本机构主要成员,且明确各领导职责。

2﹑健全且符合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章程。

3﹑提取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其中包括职业病健康投入、监测评价、防护设备设施、宣传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4﹑符合条件的硬件设施。 六 实施方案

1﹑一月份下发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职业危害考核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我矿上年度职业病病例汇总资料向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2、二月份委托市环保站对我矿地面产生噪声作业场所进行检测。

3、三月份向煤矿安全监察局申报我矿职业危害资料。4﹑四月份委托公司职防所对我矿在册员工进行2015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期间职工体检率应达到95%以上,检查结果告知率应达到100%。

5、五月份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6、七月份委托市职业病防治所对我矿接触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震动等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7、八月份进行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员职业伤害。演练项目暂定为“高温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届时将做好演练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演练的实效性。

8、九月份对2015年度在岗健康检查出壹期尘肺患者及疑似对象进行复查。

9、十月份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安排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工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10、十二月份将我矿本年度职业健康情况汇总资料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11、全年计划增加防尘管路约4000m。

12﹑由工会负责不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通过公示牌板及广播等形式让职工全面了解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做好自我保护,确保职工对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覆盖率达到100%;并组织相关监督和维权活动。

13、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对达到离岗条件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4﹑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通风区派专人进行监测,保证职业危害监测率达到100%。

15、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添各类防护设施,力争满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

1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签收制度,工会、安监科负责监督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2015年1月21日

第16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武汉建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我公司2013年度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徐福林

副组长:曾金运、万迪林、王国纯、、张胜 成 员:赵鹏波、江施展、陈大明、唐汉伟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安全办公室经理张胜及安全员赵鹏波负责。

职业病防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监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对公司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进行审核,并做出决策。

2、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修改、完善。

3、定期听取各班组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对防治职业病危害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无视职工健康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武汉建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防治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体检周期,岗前、岗中、离岗时限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完成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收集整理、报表上报、年度职业危害监测评价、职业危害申报等日常性工作。

4、根据选煤厂各生产作业场所延伸及变化情况及时增订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根据上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组织对检测数据不合格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措施

1、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措施:

上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方式,疾控所教师4学时现场授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期间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利用队组集中学习和班前会等时段,委托安培中心、疾控所组织培训。

2、职业危害告知率措施: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岗位变动时重新签订;在岗人员培训时加入危害告知相关内容。

3、职业健康体检率措施:

(1)根据上年度体检情况,筛查特殊原因在岗期间未体检人员。

武汉建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办公室提供新上岗人员名单,实施岗前体检。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措施:

(1) 监护档案,收到上年度总评报告,及时完成归档。 (2)报表上报,按照法定时限上报集团公司卫生处职防所。 (3)年度检测评价,按照集团统一时间安排实施。 (4)职业危害申报,按照省厅当年文件规定如实上报。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维护措施:

(1)保证各个车间张贴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接受洗煤部对我厂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增订及日常检查工作。 (3)接受安全部对我厂各生产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维护的督促检查。

6、《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中不合格的作业场所整改措施: (1) 对不合格的场所积极改造、增加设备投入。 (2)在生产中妥善保护相关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对各个作业场所每个季度检查一次,确保相关设备正常使用。

(三)考核标准

1、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2、职业危害告知率上岗前达到100%,岗位变动者达到90%。.

3、职业健康体检率:上岗前达到100%,在岗期间达到95%,离岗时达到100%。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考核完成时限和数据准确性。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完整率动态达到90%。

(四)保障条件

1、资金保障:我厂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据实

武汉建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列支。

2、制度保障:上述考核指标均与办公室各班组的奖金挂钩,有奖有罚。

3、公司行政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各项指标变动。

第17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烟台市莱山区新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下年度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孙成功

副组长:孙成文、孙顺静

成员:孙成军、任吉文

职业病防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监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对公司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进行审核,并做出决策。

2、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修改、完善。

3、定期听取各班组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对防治职业病危害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无视职工健康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防治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体检周期,岗前、岗中、离岗时限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完成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收集整理、报表上报、年度职业危害监测评价、职业危害申报等日常性工作。

4、根据生产作业场所延伸及变化情况及时增订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根据上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组织对检测数据不合格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措施

1、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措施:

上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方式,职业卫生管理员4学时现场授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职业危害告知率措施: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岗位变动时重新签订;在岗人员培训时加入危害告知相关内容。

3、职业健康体检率措施:

(1)根据上年度体检情况,筛查特殊原因在岗期间未体检人员。

(2)办公室提供新上岗人员名单,实施岗前体检。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措施:

(1)监护档案,收到上年度总评报告,及时完成归档。

(2)报表上报,按照法定时限上报集团公司卫生处职防所。

(3)年度检测评价,按照集团统一时间安排实施。

(4)职业危害申报,按照安监局当年文件规定如实上报。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维护措施:

(1)保证各个车间张贴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经常检查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对有损坏的及时更换。

6、《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中不合格的作业场所整改措施:

(1)对不合格的场所积极改造、增加设备投入。

(2)在生产中妥善保护相关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对各个作业场所每个季度检查一次,确保相关设备正常使用。

(三)考核标准

1、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2、职业危害告知率上岗前达到100%,岗位变动者达到90%。.3、职业健康体检率:上岗前达到100%,在岗期间达到95%,离岗时达到100%。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考核完成时限和数据准确性。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完整率动态达到90%。

(四)保障条件

1、资金保障:我公司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2、制度保障:上述考核指标均与办公室各班组的奖金挂钩,有奖有罚。

第18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大地公司

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矿方下年度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厂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强

副组长:高继应 梁明广 王国强

成员:郜乐 赵莹莹 杜松起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安全办公室经理王国强及安全员杜松起负责。

职业病防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监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对公司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进行审核,并做出决策。

2、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修改、完善。

3、定期听取各班组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对防治职业病危害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无视职工健康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防治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上岗前、在

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体检周期,岗前、岗中、离岗时限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完成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收集整理、报表上报、年度职业危害监测评价、职业危害申报等日常性工作。

4、根据选煤厂各生产作业场所延伸及变化情况及时增订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根据上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组织对检测数据不合格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措施

1、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措施:

上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方式,疾控所教师4学时现场授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期间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利用队组集中学习和班前会等时段,委托安培中心、疾控所组织培训。

2、职业危害告知率措施: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岗位变动时重新签订;在岗人员培训时加入危害告知相关内容。

3、职业健康体检率措施:

(1)根据上年度体检情况,筛查特殊原因在岗期间未体检人员。

(2)办公室提供新上岗人员名单,实施岗前体检。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措施:

(1)监护档案,收到上年度总评报告,及时完成归档。

(2)报表上报,按照法定时限上报集团公司卫生处职防所。

(3)年度检测评价,按照集团统一时间安排实施。

(4)职业危害申报,按照省厅当年文件规定如实上报。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维护措施:

(1)保证各个车间张贴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接受洗煤部对我厂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增订及日常检查工作。

(3)接受安全部对我厂各生产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维护的督促检查。

6、《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中不合格的作业场所整改措施:

(1)对不合格的场所积极改造、增加设备投入。

(2)在生产中妥善保护相关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对各个作业场所每个季度检查一次,确保相关设备正常使用。

(三)考核标准

1、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2、职业危害告知率上岗前达到100%,岗位变动者达到90%。.

3、职业健康体检率:上岗前达到100%,在岗期间达到95%,离岗时达到100%。

4、职业健康监护日常工作,考核完成时限和数据准确性。

5、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完整率动态达到90%。

(四)保障条件

1、资金保障:我厂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2、制度保障:上述考核指标均与办公室各班组的奖金挂钩,有奖有罚。

第19篇: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201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二月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凉水沟煤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细则》和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制定我矿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领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实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2012年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力争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加强对岗前和离岗职业病体检工作的管理,优化入岗和离岗工作流程,力争实现岗前、离岗职业病体检率达到100%。

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1)炮采工作面安装时,必须安装降尘喷雾装置,包括巷道喷雾、转载喷雾等;炮采工作面回采前进行煤层注水,保证注水效果;各开拓、掘进工作面安装先进的降尘喷雾装置,包括湿式打眼、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采掘工作面各种喷雾降尘装置安装结束必须经机电科、生产科、安检科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2)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及主提升机和锅炉等大型固定设备除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外,进一步对于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治理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强。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安装消音器;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装消音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65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并做到正常使用,由矿“安检员、调度员、材料员”和通风队瓦检工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3)对于室内噪声大于65dB(A)以上的机房或硐室,必须悬挂噪声级警示标识,要求作业人员在噪声达到或超过90dB(A)的场所,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小于85dB(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为保证我矿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减少工作环境的不利危害,保护我矿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设专人管理、发放,严格按照云南省劳动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让职工及时领取,决不允许存在拖延、滞发现象。人劳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工作。

2、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制。定期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资金,及时上报。确保劳动用品库存数量,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具体预算由人劳科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要及时将每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所需数量报送经营科,供应科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库存。

3、根据煤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项经费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定期对生产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防护费用的足额投入。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应科负责落实。

5、安检科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矿安检科、培训科、人劳科要组成督察小组,定期对井下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的作业场所的防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12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风队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和南北运输巷及主要回风巷的冲尘工作;运输队负责矿井采区轨道上下山、井底车场、南北翼装载点的冲尘工作;机电队负责所辖皮带运输巷的冲尘工作;正在掘进的巷道的防尘和巷道冲尘由施工单位负责;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及自己所管辖的运输巷的防尘工作由本队负责。

2、开拓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上下巷的防尘管路由采掘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矿井其它巷道的防尘管路由采掘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矿井南北翼进风大巷、采区轨道上下山的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由运输队负责安装管理。皮带上下山的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由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4、井下各职责单位要建立定期冲尘制度并建立冲尘台账(内容包括冲尘地点、冲尘时间、冲尘人员)。通风队对南北大巷每季度冲尘一次,运输队对轨道上下山每月冲尘一次,机电队对皮带运输巷每旬冲尘一次;采掘单位的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巷道及车场每2天冲尘1次,轨道运输巷每周至少冲尘一次。各采掘单位负责回风巷道中其回风流经过区域地点(300米以内)的冲尘,每周至少冲尘一次。其它地点各相关责任单位每旬至少冲尘一次。如发现粉尘堆积应及时冲尘,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煤(粉)尘堆积现象。

5、井下各转载点必须坚持开机出煤开喷雾,每班都要对机头、机尾、放煤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进行清理和冲洗,保证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无煤尘堆积现象;对煤仓上下口运输队要经常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6、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巷、上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三通阀门,保证完好使用。为了便于洒水降尘,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长度超过100米的联络巷都要设有水管。一般巷道每百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50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

7、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在距离工作面30-50米内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50-100米之内再设一道水幕,并确保水幕能够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8、掘进工作面、掘进硐室及钻场,放炮时必须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坚持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煤壁巷帮和洒水降尘、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

9、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保护用品。

10、矿井粉尘的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点的布置符合有关规定。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通风队测尘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测尘,生产科通风组必须定期对测尘情况进行检查,出现一处不符合规定对测尘人员罚款200-300元。

11、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①、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②、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五、加大职工职业危害预防的培训

为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工自身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尘肺病及其它职业病的发生。培训科要针对新入职员工,采煤、掘进、开拓区队的职工及其它辅助区队经常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要将职业危害预防这个课题深入到日常的职工培训当中,要制定专项的培训计划,配备专兼职教师,并根据职工的班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课程。编写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教材,发放到职工手中,与让职工切实体会到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

2、在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结业考核中和每月的全员考核中,加入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题目,并要占到一定的比例,让职工从日常的学习中多了解、掌握职工危害的预防措施。

4、职工健康监护

(1)严把新员工入矿体检关。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3)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4)配合永煤集团总医院做好我矿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5、职业病人诊疗

在努力保持我矿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第四条 考核与验收

我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并责成按时整改。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 2012年2月10日

第20篇: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015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制度完善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的要求。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1.1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1.1.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1.1.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1.1.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1.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

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1.3.职业病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急性职业病报告:

1.3.1.1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3.1.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1.3.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1.3.2.1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2.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2.3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4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4.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4.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5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症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1.6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7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7.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7.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1.7.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8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9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1.10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10.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10.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1.11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2.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加油站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进行检查。加油站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加油站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 根据《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防护工具。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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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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