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0-05-22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

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八统

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陕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达到6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达到4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

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推荐第2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桐梓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由院长令狐克庆同志负总责;具体管理由张体文同志负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坡渡镇卫生院,张体文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 坡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令狐克庆

(卫生院院长)

副 组长:张体文

(防保组组长)

员:董

(防保人员)

胡永发

(住院医师)

娄晓斌

(住院医师)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80—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60平米以上,有健康信息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按照村卫生室上划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要求,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属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检。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力争在三年内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对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助理医师,由卫生院考核,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乡村医生聘书后方可上岗,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及公共卫生责任事故的,预以解聘并上报县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卫生院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该办公室设在坡渡卫生院,把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的常规管理轨道,并建立了乡村医生个人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村卫生室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配戴上岗牌。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门诊病历等,由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3、村卫生室必须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4、村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开展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坚持 24小时应诊和首诊负责制,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诊。对疑难、危重病人及甲乙类、肺结核等传染病人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严禁截留治疗。正确处理医用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乡镇卫生院要求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规范使用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并做好登记工作。

5、村卫生室对所有就诊病人一律写门诊病历,观察病人要写观察病历,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主要阳性体征)疾病诊断处理、病程记录等。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项目书写要齐全,服药方法要写清,医生要签全名。

6、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坚持24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7、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并封存原始病历资料和物品,保护好现场,待上级调查处理。

8、乡镇卫生院应对全体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村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9、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隔离工作。

10、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记录、转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出具证明有存档。

四、财务管理

统一财务管理,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

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兼顾公平、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建帐,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拔明细帐,由卫生院建立总帐,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帐目齐全,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兼职会计。

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接受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检查。村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账,账表(处方、票据等)与实物相统一,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添置和维修等项目由各村报批后自行支出。基金使用必须严格审批,做到支出用途明确,资金安排合理。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的物价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药品管理。为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促进提高医疗质量,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得低于120种常用药品,其中急救药品不少于10种,中成药不少于40种,中草药和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

村卫生室所需药品、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

村卫生室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进、销、存制度。药品要分类存放,标志醒目,定期检查质量,注意药品效期,对过期、变质、虫蛀、鼠咬、破损等药品应及时清点并销毁。村卫生室一律不允许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司药人员司药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核对药品规格及剂量、用药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内容。发药时应将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副作用向病人讲述清楚。

村卫生室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向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推荐第3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庆卫发〖2010〗28号)和卫生局《关于2012年全县卫生工作要点》(庆卫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四统一”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

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

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

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

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

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

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

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

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

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

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

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

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

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

管,使“四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

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

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

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

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

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

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

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甘肃省卫生厅统一规划

并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

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

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四个统一”乡

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实行四统一/即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千

1、业务管理,村卫生所的各项保健预防,基木医疗,

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由卫

生院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指导,考核评价,村卫生所要建立统厂的门诊登记,处方使用,传染病报告,一次性医疗用品登记和销毁,疫情处理,新农合报销,药品售理,财产售理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卫生院督促指导卫生所建立统一的药品购销,医疗收文固定财产转账,对国家投资建设的房屋,设备列入卫生院固定财产,供承担医疗保健工作的村医使用。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票据使用,卫生院定期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收费票据进行审核。

3、药品统一销售,村卫生所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所列出用药计划乍卫生院审核汇总,设立中心药库,按照用药目录规定的药物;基本药物统一采购零售价提供。

4、村卫生所的设置要本着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的原则,达到每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诊断、治疗、观察〃预防保健、药房诊室分设的村卫生所。

5、乡村医师的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村医要符合以下务件:

(1)在本村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卫生人员。

(2)聘用人员尽量年青化。

(3)在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聘用。

(4) 必须使用本村人,严禁异地执业。

(5)聘用的村医必须经卫生院,村委会同意上报卫生局审核批准。

以上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河,对聘用村医卫生院要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极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定期考核,续聘解聘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多村医生的劳务费,补助费要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考核发放。对同村无人应聘者,由原村医继续担任,对同村出现多人应聘者,在同务件下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试,择优录用。 〃

五、时间安排 \'

1、1月10日一20日为宣传,报名期。

2、2月10目一20日为审核。

3、2月20日将考核聘用人员名单,资质等上报卫生局。

4、3月底实行统广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XX 卫 生 院

201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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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下发《**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由院长刘水良同志负总责;具体管理由施中华同志负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施中华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

**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

长:***

组长:***

员:***

***

***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80—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60平米以上,有健康信息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按照村卫生室上划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要求,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属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检。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乡村医生必须承担公共卫生工作。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力争在三年内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对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助理医师,由卫生院考核,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乡村医生聘书后方可上岗,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及公共卫生责任事故的,预以解聘并上报县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卫生院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该办公室设在坡渡卫生院,把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的常规管理轨道,并建立了乡村医生个人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村卫生室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配戴上岗牌。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门诊病历等,由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3、

村卫生室必须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4、村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开展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坚持

24小时应诊和首诊负责制,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诊。对疑难、危重病人及甲乙类、肺结核等传染病人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严禁截留治疗。正确处理医用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乡镇卫生院要求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规范使用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并做好登记工作。

5、村卫生室对所有就诊病人一律写门诊病历,观察病人要写观察病历,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主要阳性体征)疾病诊断处理、病程记录等。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项目书写要齐全,服药方法要写清,医生要签全名。

6、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坚持24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7、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并封存原始病历资料和物品,保护好现场,待上级调查处理。

8、乡镇卫生院应对全体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村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9、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隔离工作。

10、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记录、转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出具证明有存档。

四、财务管理

统一财务管理,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

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兼顾公平、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建帐,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拔明细帐,由卫生院建立总帐,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帐目齐全,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兼职会计。

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接受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检查。村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账,账表(处方、票据等)与实物相统一,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添置和维修等项目由各村报批后自行支出。基金使用必须严格审批,做到支出用途明确,资金安排合理。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的物价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药品管理。为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促进提高医疗质量,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得低于100种常用药品,其中急救药品不少于10种,中成药不少于40种。

村卫生室所需药品、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

村卫生室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进、销、存制度。药品要分类存放,标志醒目,定期检查质量,注意药品效期,对过期、变质、虫蛀、鼠咬、破损等药品应及时清点并销毁。村卫生室一律不允许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司药人员司药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核对药品规格及剂量、用药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内容。发药时应将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副作用向病人讲述清楚。

村卫生室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向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乡村医师考核

严格按照《**区村卫生室按季考核检查标准》执行,原则上村卫生室必须承担公共卫生,每季考核一次,评分、报送区卫计局。

**区**镇卫生院

2017年2月28日

推荐第5篇:中医医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凤县中医医院

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卫生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凤县中医医院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凤县中医医院

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完善功能、充实内涵的原则,全面提高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凤县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村卫生室实行“村建院(县中医医院)管”;以“六统一”为基本内容,实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建立责权利统

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

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管理模式

对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行政管理。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我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聘用乡村医生的年龄:男性为60周岁以下,女性为55周岁以下。对超龄者,可根据工作情况及乡村医生个人要求与身体状况进行返聘。因工作需要,在本乡镇范围内,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乡村医生聘用期为一年,年终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落聘人员,可优先安排到村,领办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负责人由我院从乡村医生中择优选择,也可由本院原医务人员兼任并任命。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等相关责任。

2、统一业务管理。

所有村卫生室要统一使用县卫生局印制的处方、门诊日志及各种卡册、资料。并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

治疗和转诊有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统一药品管理。

所有村卫生室的药品,由县卫生局药品“三统一”办公室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统一调配,严禁自行采购。药品价格由县卫生局药品“三统一”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明确,卫生室同类、同批次药品实行统一价格。

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乡村医生用药目录》做好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药品计划由我院负责收集,一并上传。

4、统一人员培训。

全面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乡村医生每年进行1-2次系统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医疗文书书写、院前急诊急救基础知识、乡村诊疗技术新进展等,以及《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5、统一公共卫生考核。

每半年或年底,我院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本乡镇每位乡村医生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合作医疗等公共卫生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

据考核结果,兑现乡村医生的劳务补助,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保存。

6、统一农合政策实施。

实行统一的新农合政策。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选择2-3个村卫生室,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单位,规范运作,稳步推进,逐步推广。使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村上就可得到医治,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可当场报销医药费,在农村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公共卫生服务有人管”的目标。

四、组织机构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瑞峰

副组长:张根堂 汤昌平

成 员:李 静 贾 丽 刘惠平

(二)、职责

1、卫生监督办公室负责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聘任工作。

2、医务科负责村卫生室门诊日志、处方等医疗文书的规范书写;临床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指导、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以及上述工作的考核。

3、合疗科负责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工作的指导、培训、监督及考核工作。

4、药剂科负责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

5、保健科负责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培训、监督及考核工作,以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保存。

附: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考核标准

凤县中医医院

2009年12月17日

推荐第6篇:舟曲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x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发挥村级医疗机构在基层农村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相互联动,提高农民群众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规范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为指导,以提升村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保健网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推行乡镇卫生院“十制改革”,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以强化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的统一高效管理。

(四)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基础,将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五)到2011年10月1日起,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行 “一体化管理”。

三、基本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五统一”的管理体制。在“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再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结合“五统一”管理做到“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传染病有报告的管理体制。

(一)统一村卫生室设置

1.设置。各地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严格控制一村多室。对地处边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有难度的地方,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增设村卫生室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相关补助经费按政策规定由县级财政承担。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新建卫生室完工后,统一按照卫生局设计挂牌,格式统一,并根据卫生室建设完工时间从N0:001至N0:210连续编号。

2.管理。加强机构审批管理。由县卫生局负责统一规划和依法审批本县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审批前须征求村委会意见,并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审核。

3、备案。建立村卫生室设置审批备案制度。县卫生局负责设置和审批村卫生室和从业人员变更,应将有关情况填报《甘肃省村卫生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业人员”聘用后30日内向州卫生局备案。

(二)统一人员管理

1.配置从业人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1-1.2‰进行配置。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规范执业,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2.聘用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聘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书。采取区域内统一调剂乡村医生和引进执业(助理)医师等措施,改善乡村医生老龄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调剂不到的村卫生室,应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卫生技术人员,杜绝“无医无药村”现象。村卫生室聘用从业人员须征求村委会意见,经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和乡镇卫生院审查,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州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严禁村卫生室擅自聘用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3.健全考核制度。具体按照《舟曲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业务水平和学习培训情况,每年度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考虑解聘。

4.加强人员培训。乡村医生必须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每月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周班或一周上一天班,卫生院工作人员每月到村卫生室上班4天工作制度。乡镇卫生院负责实施本辖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考核记录”栏。

(三)统一业务管理

1.统一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安排,制定辖区内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表册并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2.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要有规范统一的登记表册,如处方笺、门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计划免疫多种表册登记本和各种统计报表,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要合理,传染病报告要及时、有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要符合规定、药品管理制度要健全。 3.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召集全院职工、村医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积极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确保“120”急救网络高效畅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4.增强网络信息效率。卫生院要结合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农村新农合门诊统筹、“一卡通”、健康档案、远程医疗会诊、“120”急救平台、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为一体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四)统一药械管理

1.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县卫生局、医改办统一安排,乡镇卫生院指导、监督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2.建立药品登记管理制度。村卫生室应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台账,所有药物做到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切实加强药品购销、储存、销售、使用管理。

3.建立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接受以县为单位统一招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4.建立医疗器械登记制度。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器械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处于正常功能状态。

(五)统一财务管理

1.经费补偿。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注重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按照《舟曲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见附件2)和权重开展工作。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从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

2.考核制度。按实际工作绩效兑现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向乡村医生具体兑现发放补助资金。对考核结果“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发放补助,适当奖励“优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值比例扣发补助资金。

3.收费服务。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

4.资产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乡镇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的房屋、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村医补助发放等账册,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管理。其村卫生室国家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5.财务监督。村卫生室要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到账目齐全。各村卫生室要实行集中管理、分室核算模式,健全财务监管机制。

(六)统一绩效考核

具体考核按照《舟曲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8月31) 各乡镇卫生院要迅速召开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动员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及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内容,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乡村医生的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和配合,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牧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5)

1、方案制定

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乡镇切实可行的配套方案和措施,主要包括乡村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及财务管理制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聘用合同书、基本工资发放标准等。

2、人员聘用 由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期一年。聘用后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聘用合同,制定目标责任,并报县医改办备案。

3、资产盘点

对村卫生室现有资产盘点,已进行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其房屋产权归卫生院所有,未建设的产权归村医所有,现有设备属于国家配置的计入卫生院固定资产帐,村医只有使用权,并对设备的安全、维修及保养负责,丢失或故意损毁者按原价赔偿。

4、岗前培训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村医进行培训,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实施好新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及推进国家卫生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

9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将本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医改办,9月30日前医改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可以确定为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体化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新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指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具备条件者可确定为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卫生机构全行业统一管理的具体措施,是一种有效的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模式,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各卫生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要认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人员聘用、工资制定等方面要统筹兼顾,保障村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团结与稳定,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辉明 县卫生局局长 组员:张素瑛 县卫生局副局长

何向阳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鹏辉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房 恒 县医改办办公室科员

孙小飞 县医改办办公室科员

(二)、强化配合,明确职责。县卫生局、医改办负责监督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将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卫生院工作综合目标考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日常监管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村委会应积极参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人员配备、房屋建设、工作协调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一体化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报酬,考核合格者可办理续聘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由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者可以解聘,县卫生局、医改办将组织力量加强检查指导,根据年初与各医疗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

3、4),做到重考核、重奖惩、重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对工作消极应付、推动不力、影响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顺利开展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甘肃省村卫生室备案登记表

附件2:舟曲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附件3:舟曲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乡镇卫生院)。

附件4:舟曲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村卫生室)。

推荐第7篇: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河图镇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我镇自二○○六年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不到三个月就已基本分散,目前仅有三个村卫生室进行部份联合办医,影响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现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实施 “一体化管理”。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辖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自然村,122个村民小组,总面积189平方公里,总人口49865人,其中农业人口48174人,2004年以来注册的乡村医生56人,其中有5人因在2006年“一体化管理”时自动退出,后来又新增加注册5人。目前在岗乡村医生56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36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56人。年龄最大56岁,最小23岁,平均年龄33.94岁。

二、实施方法和步骤

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05‟219号)文件精神为依据,以“三制”、“四有”、“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行村办院管的方式进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河图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乡村医生考评小组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同组人员,负责领导考评及聘用工作,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忠辉 副镇长

副组长:李凤启 河图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加龙 河图卫生院防疫专干

1 杨庆芳 河图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

朱德华 河图卫生院会计 苏勤利 河图卫生院妇幼专干 张桂艳 河村党支部书记

王钦敏 金竹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陶自芹 魏家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甫顺龙 青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瞿发先 河上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兰世留 田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董绩德 官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徐富满 化美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段锦刚 打渔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树孝 董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图卫生院,由杨加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出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二)以“三制”、“四有”、“六统一”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

以各村委会为单位按总人口1.2‰的比例核定各村委会乡村医生的人数。人数不够可以缺编,但不能超编,符合报考条件的乡村医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进行公开聘用。

2 1.招聘条件:2004年以来取得乡村医生注册证,户口在本村委会辖区的乡村医生。

2.报名应聘者每人缴纳报名费100.00元,带户口册,乡村医生注册证,乡村医生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等到卫生院报名。

3.组织考试,由“乡村一体化”管理考评小组聘请相关专家组织出题进行公开考试,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考,考试结果通知到本人并进行张榜公布。

4.组织面试,由考评小组组织在卫生院统一面试,首先由报考乡村医生每人用20分钟的时间进行个人陈述,由考评小组当场提问,最后以打分的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将考评小组的打分结果进行统计,算出最后得分,张榜公布。5.组织聘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根据各村委员按1.2‰的人口比例及考分高低进行公开、公证、公平的择优聘用。

(三)对村卫生室主任的聘用

1.由村委会和乡村医生在本村已招聘的乡村医生中推荐2—3名乡村医生进行村卫生室主任的竞选,实行竞争上岗。2.被推荐出来竞聘村卫生室主任的乡村医生,首先用30分钟的时间进行个人竞选演讲。

3.由考评小组对村卫生室主任进行竞聘工作。认真听取个人演讲后进行打分,分高者当选为村卫生室主任。村卫生室主任试用期为一年,经年终考核、各项工作完成较好,通过卫生院量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村卫生室,视为村卫生室主任试用期合格,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包括试用期一年)。如连续考核二年得分均在90分以下者,可调整村卫生室主任,进行重新竞聘。三年聘期满后进行下一轮的村卫生室主任竞聘。

3 4.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如村委会无法提供业务用房,须在合理的位置无偿划拨0.5亩的建房用地,并由镇、村二级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镇政府和卫生院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的补助。同时动员受聘

2的乡村卫生积极集资,按要求建盖砖木结构建筑面积在80m以上的村卫生室。

5.卫生院以村办院管的形式对村卫生室按照“三制”、“四有”、“六统一”的要求进行管理。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村卫生室性质不变,仍然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是村委会的卫生事业机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2)对村卫生室的房屋进行统一安排布置,施行三室分开,统一制做各种工作制度,村卫生室的名称等,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并签定目标责任书,年终由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村卫生室的财务由卫生院统一管理。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4000元的风险集资款。与村集体垫支的药品垫本共同作为村卫生室的流动资金,由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设兼职会计、出纳各1名,经卫生院统一培训后负责卫生室的账务管理。卫生院设立总账,各村卫生室设立分账,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进行管理分配。村卫生室的所有收费同卫生院一样,一律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实行统一处方收据等。

村卫生室必须将业务收入存入专户,每星期至少存一次款,每月25日截账,30日以前必须按时把月收支报表上报卫生院审核,钱账相符后,经卫生院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村卫生室收支结余不上交提成,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4 村卫生室业务收支结余=区、乡、村经常性补助+医疗劳务收入+卫生保健收入+药品差价收入+其它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它支出。

村卫生室收支结余分配:毛收入2%为管理费,由卫生院统一提取,用于乡村医生的培训进修;纯收入90%用于乡村医生工资,10%作为村卫生室事业发展基金。

(4)村卫生室流动资金主要由乡村医生个人缴纳的风险集资款,村集体支垫的药品垫本以及根据须要逐步转入的村卫生室事业发展基金三个部份构成。

(5)药品统一采购,卫生室须购买药品及卫生材料,必须先拟定采购计划报卫生院,经卫生院药事管理小组审核并组织药品及材料于五天内送到村卫生室,药品及材料一律以批发价调拨和卫生院的药品材料形成统一价格为村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6)村卫生室要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收费有票据。

三、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认真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严格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范行医行为

(一)乡村医生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的要求;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的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村卫生室必须接受卫生院的管理,同时接受村委会监督, 搞好协调工作,融洽各方面的关系。

(三)乡村医生自进入一体化管理以后,必须维护本卫生室的利益,全身心的投入村卫生室的工作中,认真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四)乡村医生不得以开办零售药房的名誉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在村卫生室工作以外或回家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允许设点的除外。

(五)村卫生室实行统一收费管理,专人负责,各项收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存入帐户,不得出现坐支、挪用等现象。

(六)实行各种图表上墙,并留下痕迹资料,完善痕迹管理。

四、对违纪违法及不服从管理的乡村医生的处罚

(一)受聘的乡村医生必须是取得乡村医生注册证的乡村医生。对考核不合格的取得乡村医生注册证未受聘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证,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对已取得乡村医生注册证但在一体化管理时未申请参加竞聘,未参加考试者,卫生院将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证,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或经常回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经教育三次不改者,卫生院将取消其乡村医生资格并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四)乡村医生不能以开办零售药店的名誉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否则将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证,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村卫生室未按规定统一收费,统一进药者,处于500—1000.00元的罚款,如发现乡村医生个人将业务收入不存入帐户,出现坐支、挪用等现象处于500元罚款,同时追回所收款项。

推荐第8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五马镇卫生院

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是遵循区域卫生资源规划,对辖区内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卫生行业服务的农村卫生体制,根据仁怀市卫生计生局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全镇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监管到位的卫生服务体系,对辖区6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要求按照“五统

一、二独立”的管理原则,进行健全村卫生室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规范操作流程,做到看病有日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依据,消毒有记录,收支有台账,资料有档案,补偿有公示,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底数清楚,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开展工作,使村卫生室规范化良性运转,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

二、领导组织:

为保证制定方案有效的实施落实,成立五马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长:XXX(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X(卫生院副院长)

员: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院办公室,由张礼任办公室主任,由方谢、龙伟、吴春丽、简学群组成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巩固上一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效。在2015年既要巩固上一年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又要稳中求进,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卫生工作中“五统

一、两独立”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相应的服务效能。

2、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协助打击或取缔非法行医。

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排查工作,协助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辖区内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3、加强对村卫生室药械的统一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购的药品统一由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进行网上采购,实行百分之百基药和零差价销售。政府配套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统一分配,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

4、加强村卫生室农新合门诊即时结报和农合监督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开展新农合门诊工作,应识别患者身份,杜绝非参合人员套取农新合资金,做好新农合资料管理,对当月新农合就诊的人次、患者姓名、疾病名称、医药费用、补偿费用、联系方式等给予张贴在明显处公示,接受群众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5、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由五马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与上级补助资金挂钩。村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到位,业务有考核、服务价格有公示。

6、加强村卫生室财务管理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统一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7、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对村卫生室人员服务的满意度;

考核评分办法按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制定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根据考核的结果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8、加强监督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如发现村卫生室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市卫生计生局及时处理。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9、定期对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五马镇卫生院领导小组每月对全镇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进进行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10、提升群众满意度

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不定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送卫生院院务会进行讨论整改。

五马镇卫生院 2015年1月15日

推荐第9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2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遵循区域卫生规划和市场规律,对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卫生行业管理的农村卫生体制,根据石卫(2012)36号,石柱土家自治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加强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购功能定位,强化全镇卫生行业管理,变松散的医疗、预防保健为紧张型的服务,建立一个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监管到位的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

今年卫生室全部要求七统

一、九有,即吊牌命名统一统,房屋设置统一,使用设备统一,使用证件统一,制度建设统一,财务和物资管理统一,其他统一(业务、药品采购、工作报表、着装等);看病有日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依据,防保有卡证,消毒有记录,收支有台账,资料有档案,补偿有公示,做到上报及时,底数清楚。

二、新农管理:

1.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加大村级卫生室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民政救助政策的宣传,从2012年1月1日起,凡违返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民政救助政策的,凡上级部门查实我镇有违规行为,所扣违规金费全部由处方医生承担,年底我院还要从药品零销价补助金中按违违规金的10%扣取。如:门(急)诊病人一般诊诊疗费用按每人次每疗程8元标准补肋,同一天在同一个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用,不允许再收取挂号费、门诊诊查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动脉加压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等治疗费用。相反,违规收取的费用不予补偿和救肋,情节严重的合管中心将按5一10倍处罚。

2.处方录入: (1)、无网络板的:

无网络板的卫生室处方录入由黄宁平和颜洪负责,处方录入补助费按2.4%半年计算一次,补助计算方式以处方录入网络数据为主要依据,参照送录登记表,补助计算标准,录入人员1.6%,医院0.8%,录入补助费经财务台账。每月

1、

10、20号录入人员必须在医院收取处方并逐项登记,20号另加当月的处方登记表和民政救助登记表并逐项登记,录入人员一次不来收取处方,从录入补助经费中扣20元,25号必须录完当月的处方,当月不按时录完处方从录入补助经费中扣20元,退回的处方张数和金额要求接收人员登记签字,每月

1、

10、20号不按时送处方和20号不送当月登记表、民政救助登记的,年底考核一次扣0.2分。

(2)、有网络板的:

有网络板的卫生室每月26号一28号必须将当月的处方、登记表、录入数据表和民政救助登记表交颜洪,不按时上交处方、登记表、录入数据表和民政救助登记表年底考核一次扣0.2分,处方和登记表要求做好封面捆好交医务科保管,黄宁平收的处方、登记表和民政救助登记表由颜洪负责按时收取,应交报账员的交报账员应交医务科的交医务科。

(3)、处方保管:

各卫生室要将处方存根联按年月做好封面捆好归档存放,交医院的处方每月1一2号将各卫生室交来录完的处方和登记表做好封面捆好交医科,做好交接记录,不填写封面的从录入补助金费中扣20元。

(4)、补偿公示:

各卫生室每月必须将当月的补偿进行公示。 3.转诊:

村级卫生室不能救治的病人必须先转入我院,转诊医生祥细填写我院统一下发的住院证,联系我院120或相关医生,接诊医生收取住院证后并签字转财务室存档。 4.药品采购:

严禁采购非基药,发现一种非基药年底考核扣1分,每月

1、

10、20号统一用药品采购表填写,注明配送公司再申报我院转送配送公司配送。药品采购申请表不送我院转报的一律不认可,今年各卫生室药品基数以2012年各卫生室1月5日盘点的数据作为财务基数,每月统一经我院转报配送的药品作为收入账,每月的新农合补偿金作为支出账,公共卫生补助、药品零销价补助和其它账务都作为卫生室收支账,全年(药品年初盘点基数加经我院转报配送的药品数)减去(新农合发生金额加年底药房现有数),所得数就是私自进药数按8%扣,如:(年初盘点数2万加全年进药数1万合计3万)减去(新农合发生数3.5万加药房现有数0.5万合计4万),3万减去4万等余一1万(私自进药数),1万X8%二800元。

三、公共卫生工作:

根据市、县对公共卫生工作一系列要求和服务规范,扎实推进和细化服务项目,制定有力措施,有的放失的体现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各项工作施行三定制度(定人、定岗、定指标)工作指标细化到人,常规工作和指令性任务联合分段考核。

(一)卫Ⅺ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中心卫生院健康教育讲座每年≥12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不小于40人,宣传栏要有2个,每月更换一次,每次要有照片存档。村卫生室卫生宣传专栏≥12次。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60%或以上。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12次。

2.健康管理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5 %,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8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3.儿童保健 (1)我镇的预防接种门诊要打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时接种,我镇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 %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4.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60%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二)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健康体检率60%或以上。

2.开展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和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三)重点疾病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3.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

4.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每年四次面对面随访一次体检并将随访和体检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1.下路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责任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按要求进行上报。

2.健康档案责任医生要求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死亡、外来人口等基础资料,每月收集上报。

3.做好辖区内围产儿、0~6岁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报告,报告率100%,并开展出生缺陷报告。

(五)卫生监督协查

1.卫生监督协查员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册,协助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体检、培训率达100%,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并要求收集报告农民家庭宴席信息,记录完整正确。

2.建立健全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名册,记入职业危害因素和接触有害有毒的职工人数,督促职业危害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和健康体检

3.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卫生档案,每年进行卫生检查不少于四次,要有笔录,同时对水厂进行枯水期、丰水期的二次卫生检查,形成笔录。

4.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档案,每年对其的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等的检查不少于四次,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六)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1.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责任医生等相关人员必须协助和配合好疾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配合查处率100%。

2.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合格率达90%或以上,要有记录,并且完整。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10篇:郑州市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

郑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豫卫农卫„2011‟9号)要求,制定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以农村片医负责制为主要手段,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11年在荥阳市、新密市、金水区、二七区、高新区、经开区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在60%以上的乡镇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为范围,实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行政管理

我市已于2010年全面完成了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基础建设和设备配置任务,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各县(市、区)要据此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一要明晰村卫生室产权。村卫生室产权及配置设备归集体所有,乡村医生无偿使用,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二要做到村卫生室管理“六统一”:统一机构名称为“××乡(镇)××村卫生室”、统一标识牌匾、统一机构印章、统一工作制度牌、统一业务用房设置、统一设备摆放标准。三要严格人员准入,实施乡医聘任制。乡镇卫生院要广泛征求村干部和村民意见,根据相关文件和实际工作需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选聘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与受聘的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统一管理和调配,保障各村卫生室业务正常开展;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

(二)业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一是建立健全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职责、处方、药品、公共卫生、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严格规范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推广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基本药物和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三是强化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指导村卫生室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配合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落实相关公共卫生工作。四是实行在岗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岗位培训、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外出进修、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五是实行周例会制度管理,通过周例会进行工作布置和汇报、业务交流、信息互通等;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村卫生室业务技术水平。

(三)药械管理

各县(市、区)可探索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购置、销售和药械保管的指导和管理,一是指导村卫生室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增药物,并按规定配备一般诊疗设备和急救措施,加强药械管理,保证器械正常运行。二是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需在省级集中招标目录内采购,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三是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规范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使用,严格输液管理。四是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的安全。

(四)财务管理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独立承担。村卫生室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价格,提供收费凭证。乡镇卫生院指导村卫生室建立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实行村卫生室收支统一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村卫生室财务有关数据真实、合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培训和监督,不断提高村卫生室财务管理水平。

(五)绩效考核

各地要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按照《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3月5日-3月30日)。各县(市、区)卫生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4月1日-10月30日)。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重点落实明晰村卫生室产权、实现村卫生室管理“六统一”、实施乡医聘任制、开展在岗乡村医生培训教育、严格周例会制度、细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等六项重要工作,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及时督导落实。

(三)自查验收,考核讲评(11月1日-12月30日)。各县(市、区)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自查验收;市卫生局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验收、总结讲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科学实施、积极推进。各地要明确工作目标,深入宣传动员,落实责任,科学实施;突出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认真统计各项数据,及时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建立机制。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动医改工作的落实;学习国内成功经验,探索为乡村医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11篇: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 2

XX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我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巩固和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为全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根据《XX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2)5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着眼于现实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体现公益。逐步推行基层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价格合理、方便有效、供给充足,保证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过程高效、公平、规范、透明。

(三)科学测算,合理补助。对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给予合理补偿,通过科学核算,确定补偿方式和额度。

(四)严格考核,加强管理。通过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规范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使用行为,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理顺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村卫生室阵地化和乡村医生执业化,推动我乡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从2013年5月1日起,全乡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XX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医用耗材集中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实施范围

全乡所有行政村中经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院认定的一村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卫生室,执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实施内容

(一)统一规范设置。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诊疗设备等应达到基本配置标准。即: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药房按规定独立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一村多室的村,由乡、村明确1个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其他的逐步实行退出机制。村卫生室的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申请,其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名称标识、工作制度等由区卫生局统一制作发放。村卫生室可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村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或私人家中,但必须达到相关标准。

(二)统一人员管理。村卫生人员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的标准进行配置,有条件的应配备女性和中医人员。村卫生人员执业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村卫生室负责人依据《关于XX村卫生室负责人选聘的通知》规定人选。村卫生室人员配备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工作量,由卫生院聘用1-3名。要求村卫生室严格服从卫生院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乡村医生执行末位淘汰制,工作成绩连续三年靠后三名者考核得分120分以下的,由卫生院组织更换人选。

(三)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由卫生院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按照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版)及区卫生局下发的《湖南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指南》的通知,鹤卫发〔2012〕38号和盈口乡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状;协助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卫生院或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健康教育,协助新农合筹资和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统一业务管理主要包括:统一诊疗项目、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统一规范诊疗行为。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和规范门诊登记、门诊病历书写、处方书写(统一使用卫生院提供的正规处方)、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诊疗等规范制度,做到门诊有登记、看病有病历、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登记、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工作有制度和记录。卫生院每年组织业务骨干,对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二次以上的督导并通报。奖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积极使用中草药,开展针灸、推拿、理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

(四)统一药品管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村卫生室药品全部实行零利润销售,从2013年5月1日起,统一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卫生院负责采购,禁止村卫生室自行购进药品。

1、药品采购。每月5日前,村卫生室向卫生院提供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由卫生院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卫生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自行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与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2、药品配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配送由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由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到卫生院领取,并建立入库台账。

(五)统一财务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产权,由卫生院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对政府配给村卫生室的所有财产(包括医疗和办公设备)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不流失。完善村卫生室财务管理机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村卫生室采购的药品款,由卫生院在村卫生室农合门诊统筹费用中进行二个月一次集中统一支付。

(六)统一村卫生室经费补偿渠道。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建立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对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原则上按照村卫生室辖区服务人口人均5元补助,并按照预拨和绩效考核后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拨付。

二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项目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统一核定为每门诊人次5元(注射、换药、理疗、推拿等按规定疗程只收取一次),参合农民患者自负1元,其余4元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在新农合基金中总额控制并全额支付。

三是区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专项补助。区财政在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后,综合考虑服务人口等因素对各村卫生室每年给予定额补助。

四是区财政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近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0号)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区政府制定的补助标准,确保其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七)统一考核和统一信息公开。实行统一考核制度。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开展由卫生院组织考核小组在半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将平时工作成绩纳入考核成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公示药品品名、规格、单位、采购价等,保证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八)统一业务培训。卫生院制定年度乡村医生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开展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XX为组长,副院XX副组长,成员XX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全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院具体负责。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稳步推进。

(三)建立制度。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情,制定并不断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补偿报销、价格管理、质量监管等制度,规范配送使用流程,落实监管和考核措施,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组织专人对辖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和考核评估。

(四)严格考核。在严格加强对卫生室的人员准入、药械购进、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等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严格进行绩效考核,具体的考核办法依据《XX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目标管理责任状》,每半年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卫生局、财政局备案。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业务指导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政策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五)加强监管。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由卫生院协助区医改办,区物价部门对村卫生室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凡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从严查处,严格问责,确保全乡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医疗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第12篇:下谷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3

神农架林区下谷中心卫生院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下谷坪土家族乡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卫生厅及卫生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提高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面启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所有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通过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达到卫生室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的目标,确保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优质、高效、低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

辖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的管理办法。

(一)“三制”,即:聘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

1、聘任制:辖区内的乡村医生必须实行聘任制。由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以上资格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报卫生院审

1 核,卫生院考察同意聘用的,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报林区卫生局审批。卫生院在收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般为1年,年终考核合格的下一年优先聘用。所有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两证一合同”,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乡村医生待遇。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给予解聘或不续聘处理。

2、目标责任制:签订聘用合同的乡村医生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卫生院根据下谷乡预防、保健、医疗等总体工作任务,制定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年终由乡镇卫生院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院长负责制:乡村医生的管理由卫生院院长负责,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不积极主动,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乡村医生院长有权解聘。经解聘的乡村医生由卫生院上报卫生局备案后,由卫生局负责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四有”是指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公共卫生服务有登记。

1、看病有登记:乡村医生必须规范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门诊日志》,并认真填写。

2、用药有处方:村卫生室在开展诊疗活动时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处方,处方书写必须规范、项目齐全,并按月归档妥善保管。

3、收费有发票:村卫生室在开展诊疗活动向群众收取医药费用时必须出具统一收据。收据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不得自行印制。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台帐,是规范管理乡村医生的重要依据。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台帐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同时要将台帐管理作为乡村医生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五统一”即: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

1、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按照行政区划统一由卫生院管理,卫生院充分履行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对全乡镇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按照国家《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保证其发挥应有的功能。村卫生室的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工作目标、业务考核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管理。

2、统一人员管理:所有的乡村医生都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聘用,统一颁发聘书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建立人事档案,统一调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乡镇卫生院人员调整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招聘的方式将其纳入到乡镇卫生院管理。

3、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指导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做到各项资料台帐登记完整、规范,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的诊疗行为。卫生院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村卫生室有关工作。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2期乡村医生培训班,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乡

3 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指导村卫生室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有效利用,对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定期随访管理,对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规范管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对建档农民的看病就医、用药治疗、健康生活等给予指导,切实发挥健康档案在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乡镇卫生院要与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村居民就医。

4、统一药械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药品购销渠道,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购销成本。村卫生室所有药品耗材全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一零差价配送。村卫生室必须提前1周将药品采购计划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并为每个村卫生室建立药品专帐。村卫生室不得以任何借口从其他药品经营商采购药品。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合理用药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基本流程为:卫生室购药计划--卫生院审批--报有资质许可的药品经营机构--发货--卫生院验收登记—配送到卫生室—卫生室验收登记入账。卫生院登记主要是加强药品生产批号的管理,村卫生室非经卫生院登记批号的药品卫生院将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消从业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统一财务管理:卫生院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指导村卫生室建立财务账目,规范财务行为。村卫生室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建卡,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卫生室要建立财务管理专帐,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个村卫生室每年按业务收入的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个人养老金的缴纳和村卫生室的基本建设。每月按时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财务收支报表。

4 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统一的物价收费标准,并将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开。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做到收费有凭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1日 -3月30)。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区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关要求,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 -6月30日)。对村卫生室人员摸底登记,并进行聘用;整合一村多点卫生室,逐步规范村卫生室建设;对村卫生室财务、药品、器械等进行盘存建帐。实行村卫生室药品购销程序与门诊统筹管理系统对接,以药品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林区卫生局。请林区卫生局对我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管理

成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谢兴红 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 帆 负责所有业务的管理,包括考核细则的制定,业务的督导检查、村医的考核等日常工作

成 员:沈千兴 徐宗彩 负责卫生院和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药品的调拨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等。

六、监督检查

1、卫生院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村卫生室要督促其整改,确保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

2、卫生院每年年终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对工作认真,各项责任指标完成较好的,兑现年终补助,并给予奖励;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乡村医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不胜任工作的要坚决解聘。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第13篇: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牌坊镇卫生院办公室转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2-18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2名以上 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3、按照“五统

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安徽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镇卫生院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卫生局财务中心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

当月利润(元) 低于(含)300

提取利润比例(%) 不参加利润提取

业务收入工资发放(%) 全额发放 301—500 501—1000 1001—2000 2001—3000 3001以上

5 6 7 8 9

95 94 93 92 91 村卫生室生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 2500—3500 3501—4500 4501以上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缴至县卫生局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乡镇卫生院按月核算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工资并及时发放。

(六)两独立:即村卫生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

(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监督管理

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

统筹比例 2% 3% 4% 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十、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保障乡村医生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促进乡村一体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 一体化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统筹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时使用安徽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资金使用由乡村一体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卫生局审核拨付。基金使用情况应每季度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来源。按照《桐梓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月按比例提取。

第六条 统筹基金归集和管理。从村医收入中提取的统筹基金,各乡镇卫生院在核算完毕后,缴至县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

第七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国家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二)用于建立抵御抗风险基金。

(三)用于对边远较困难村卫生室建设。

(四)用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村医生的奖励。

第八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审核使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符合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

1、由符合条件的村医生提出书面申请,经辖区乡镇卫生院确认后,将名单上报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

2、县卫生局依据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村医名单,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将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村医统计表,报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县卫生局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果拨付统筹基金。

(二)边远困难村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及村医生奖励资金。

1、边远困难村卫生室内部建设,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卫生局批准。

2、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村医生奖励,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卫生局批准。

第九条 统筹基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工作人员不得侵占、挪用。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卫

1 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通过院建院管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

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档案、器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一)统一行政管理

1、统一机构设置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交口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行政区划调整,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印章。

2、统一房屋建设

村卫生室按《山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无论是新建还是改扩建的房屋,统一建设标准,即业务用房面积为40—6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房屋设置有诊室、治疗室、药房、资料室,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适当配置建设卫生厕所,宣传栏等,保证卫生室业务工作区的相对独立性。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3、统一人员管理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乡村医生选配由全县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由所在村卫生室与之鉴定聘用合同、执业承诺保证书。乡镇卫生院及时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村卫室所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乡村医生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乡村医生同时实行退岗制,男满60岁,女满55岁,应解聘退岗,停止执业活动。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每年都必须在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指导下进行教育培训。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日常业务。乡镇卫生院应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技术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卫生专业知识等,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 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基本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技术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

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措施、方便群众就诊。

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认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减少疾病发生的风险。

(三)统一药械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规范用药。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在相关补偿政策保障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接受全省统一招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进行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

(四)统一财务管理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规范

4 的财务制度,做到帐目齐全,定期稽查。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帐册,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乡村医生的报酬由村卫生室确定,报乡镇卫生院备案,由政府选拔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聘期内享受政策补助,补助待遇由乡镇卫生院考核确定并报县卫生局批准后统一发放。

(五)统一档案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规范档案管理。使用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统一印制、印章统一刻制。

(六)财务独立核算

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村卫生室经营人员承担。

(七)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决定,村卫生室均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20日)

1、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县卫生局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任务、推进进度和推进标准。

2、签订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院长和责任人。

(二)实施阶段(2010年3月21日—2010年9月30日)

1、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推进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个卫生室落实推进计划。

2、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推进计划和考核验收标准要求,指导督促村卫生室开展工作。

3、加强对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县卫生局对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有序推进。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5日—2010年11月20日)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整改阶段(2010年11月21日—2010年12月12日)

县卫生局根据验收情况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前全部完成任务。

五、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确保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特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附后),负责协调、指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住机遇,整体推进

各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的同时,应与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建设、药品零差率销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凡民生工程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应尽快使其发挥功能和效应。凡已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将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乡镇卫生院在开展此项工作的时候,要考虑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内涵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的

7 工作方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直接涉及到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利益分配,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操作,要本着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对于具备条件的“实体型”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松散型”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可先重点对业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而后逐步向“实体型”过度。要认真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体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沟通,相互借鉴

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避免走弯路。

(五)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认真落实乡村医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发放机制,切实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同时,通过成立乡村医生协会或吸收乡村医生代表参加乡村一体化管理组织等形式,让乡村医生参与管理活动。定期向乡村医生通报或公示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情况、群众

8 反映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提高乡村医生对一体化管理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民主权益,促进一体化管理平稳、健康有效运行。

(七)加强监督考核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卫生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抓住当前有力时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措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突出重点、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加强检查指导,实行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对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力、影响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顺利开展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组

2、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条目(参考)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9 附件1:

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茂林 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根宝 卫生局支部书记、中医院院长

王翠梅 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文辉 卫生局副局长 李利宏 卫生局副局长 王惠萍 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郭明旺 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苏秀文 卫生局防妇股股长 郑兰柱 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赵万宝 卫生局防妇副股股长 卫元平卫生局医政股副股长 穆旭军 卫生局财务股副股长 张维平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利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秀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0 附件2: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条目(参考)

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2、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4、绩效考核制度

5、绩效工资制度

6、卫生工作制度

7、工作例会制度

8、药房工作制度

9、药品台帐制度

10、值班制度

11、疫情报告制度

12、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3、公示制度

14、诊断室工作制度

15、治疗室工作制度

16、急诊工作制度

17、转诊工作制度

18、处置室工作制度

19、处方管理制度 20、公共卫生职责

第15篇:五营乡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五营乡卫生院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五营乡卫生院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

2 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五营乡卫生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防疫、妇幼、合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五营乡卫生院,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按照“五统

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乡村医生对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3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药品管理

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乡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

5 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四)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村医上报合作医疗门诊结算方式上报合管办,待上级审核转入资金后由卫生院造册直接进入村医账户 。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卫生院及时考核乡村医生的并发放工资及劳务补助

(六)责任独立:

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6 聘用期限为一年。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第16篇:清城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清城卫生院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辖区内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防疫、妇幼、合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按照“五统

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4、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设置二所村卫生室。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的药品,必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每月要认真做好用药计划,由县卫生局指定的药品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四)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部分由村医上报合管办,待上级审核转入资金后由卫生院造册直接划拨各村村医 。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2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包括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卫生院根据每位乡村医生的考核情况再具体发放。

(五)责任独立

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县卫生局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报县卫生局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6、国家基本药物购进及使用情况。

(二)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附:乡村一体化组织领导

组 长:刘宝学 副组长:白曙光 成 员:赵卫民

赵瑞兰 赵会珍

2011年8月6日

第17篇: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文安县卫生局

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管区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县决定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载体,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落实各项创建内容,加快工作实施进度,到2012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组织管理

1、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1 有专人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县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

2、做好组织管理和落实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创建内容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器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事务、人员聘用、业务技术、药品器械、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统一行政管理

1、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命名规范,统一标牌。

2、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设备配置符合《国债项

2 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要求。 8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配备35件基本设备。

3、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统一人员管理

1、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占人员总数的90%以上。

2、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

3、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县卫生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可在本乡范围内对乡村医生进行调配。

5、县卫生局定期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统一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 和诊疗规范。

2、门诊登记、病历、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全县统一。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住院有病历,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并书写规范。

4、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省卫生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各自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5、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6、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无医疗事故发生。

(四)统一药械管理

1、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2、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使用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规定的乡村医生用药范围执行。

3、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

4 目录(基层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4、县卫生局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

5、县卫生局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

(五)统一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2、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3、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账管理,建立村卫生室固定资产、药品购销等账目。

4、村卫生室建立财务账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统一绩效考核

1、县卫生局依据《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组织,负责考核工作。

2、县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乡镇卫

5 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

3、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五、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2年3月底以前,县卫生局制定下发《文安县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启动会。确定文安镇、孙氏镇为首批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乡镇,2012年7月底前完成创建示范任务。

(二)组织实施

2012年4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组织实施本辖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考核验收

2012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对各乡镇逐一进行自查考核评估,对标查缺,保证创建质量,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

6 认识开展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做到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创建实施计划要报县卫生局备案。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评估。县卫生局将对创建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创建质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我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及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

1、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2、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

2012年3月30日

第18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

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14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60周岁,女村医年满55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150.00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 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补助 。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的多少而定,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有资产,产权归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村卫生室能够长期合理使用)、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村卫生室必须定期每月向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有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根据上级的文件、通知精神“政府财政投资建盖房屋、配发的医疗设备、和妇幼保健设备有卫生院建账管理,每年提取1%的维修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提成分配,提成比例根据卫生室业务收益及劳务补贴的多少来决定。原则上以当年收人的纯盈余额计算: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10%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

(5)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需要进够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县卫生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标牌。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三、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向全民 镇政府副镇长(文教卫生)

副组长:赵长江 卫生院院长

成 员:姚国成 卫生院副院长

李明媛 门诊医师

李化芝 妇幼专干

姚国成 防疫专干

肖艳秋 财务管理人员

高喜云 新农合办人员

赵春红 药局管理人员

各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负责对各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赵长江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20日—31日)。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上报县“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6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室清产核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村,对村卫生室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并组织好资产移交工作.从2015年7月一日起全面实施规范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对不参加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三)第三阶段:督导验收阶段(7月1日—31日)。7月10日以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卫生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31日接受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督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聘期内的乡村医生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规定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者按《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局或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第19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宗旨,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原则。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卫生发展纲要,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把乡村医生管理纳入卫生院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村卫生室规章制度,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做好预防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的有效措施。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有利于巩固

1 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高药品质量;有利于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有利于提高乡村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有利于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预防、保健工作的全面落实。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总体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管理模式

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卫生改革的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三制”、“六统一”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三制

1、聘任制:新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执行。聘任采取考试、考核、村委会推荐,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局核准。乡村医生原有的药品、器械、办公用品可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折价处理,。同时,乡村医生上岗前可酌情收取风险金5000-10000元,作为流动资金(此部分可用折价款冲抵)。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发放乡村医生补助,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拉开分配

2 档次。

3、养老保险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的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引导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原则上由村卫生室承担60%和个人承担40%。乡村医生按政策规定办理了退出手续并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中途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养老保险金按有关规定全部由本人自行缴纳。

(二)六统一

1、政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村卫生室档案。统一村卫生室处方笺、门诊日志和各类统计报表,统一各项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考核,做到不乱行医,确保医疗安全。行政事务、人员聘任、人员调配、建设发展规划、工作制度、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2、财务统一收支: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账、册、卡、薄,要定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账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每所村卫生室分别立账,做到核算准确,

3 手续齐全,账物相符。要建立固定资产专账,收支明细账薄、药品调拨明细账。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审计。

3、药械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房,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外出购进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4、人员统一调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室工作实际,对辖区内聘用的乡村医生可以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

5、规章制度统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健全的《学习制度》、《一体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治疗室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切实行行的规章制度。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所有医疗收费项目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统一处方(条件具备的统一出具电子处方)、统一收据及统一价格等。

乡村医生必须按质按量完成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第20篇: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计划

2014 年XX镇一体化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巩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成果, 促进村医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村医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为辖区百姓服务,我们对今年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通过学习, 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业务考核,提高学习积极性

为了把业务培训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精力水平,每年进行各个行政村业务知识考试。

三、继续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导检查工作 2013年,由一体化办公室及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小组, 每季度不定期地对各村卫生室依据《XX镇卫生院质量考核细则》进行包括行政、医疗、财务、药品、新农合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同时各村卫生室要做好自控记录, 将每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院委会汇报, 在乡村医生例会上公布,向各村卫生室书面反馈,限期整改。对各村卫生室检查结果量化评分,依照规章制度,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四、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监管部门,加强卫生执法,严厉打击游医、坐堂医、无证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包括卫生院职工的非法行医行为,确保辖区内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安全。

五、加强沟通,维护职工利益,保持队伍稳定 工作中要及时把上级及医院的各种精神传达到各村卫生室, 使每卫生室从业人员了解当前卫生形式和我院的具体情况和方向。

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乡村医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 把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和各村卫生室的动态及时向院长汇报,以便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落实村医的工资待遇,实行下包底、上不封顶的工资发放模式,充分调动广大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各自的才能。

在院委会的正确领导下, 在我们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 今年我们XX镇卫生院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XX镇一体化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doc》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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