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08-07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丰城市上塘三小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

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总务主任 办公室主任 教导主任 团支部 政教主任

推荐第2篇:“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桥山小学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现就我校开展‚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真抓真改、务求实效为原则,紧紧抓住‚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进我校行业作风持续好转,为我校教育提升进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作出贡献。

二、治理范围 桥山小学全校范围内

三、治理重点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问题。(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2、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精准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平均分配‛、‚轮流受助‛、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

(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3、着力整治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问题。(梁延琴)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田军)

5、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田军 张军)

6、教育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田军)

7、利用入学机会乱收费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对待群众生冷硬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问题。(梁延琴)

8、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执行力不强问题;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工作效能不高问题。(段)

9、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4月下旬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5月10日)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桥山小学成立以段璐为组长、刘永忠为副组长、其他副校长、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务室,负责统筹安排、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时限和目标。要多途径宣传,提升教师和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学校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真抓实改,务求取得实效。各负责人将自查自纠排查问题台账报校党务室。

(三)督查追责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账目、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频发及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人,将严格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26日至12月20日)

学校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各负责人要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校党务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总结报告。

(二)大力宣传动员。学校要认真作好宣传动员,自上而下分层传达文件精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违纪违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

(三)严肃责任追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收到一件、调查一件,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对于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黄陵县桥山小学 2017年5月5日

推荐第3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

1 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包括企业,下同)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

2 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资监管企业的全面复查。省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填报《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6、7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各级“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不仅要关注

3 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和部门。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5.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6.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7.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重点抽查要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

4 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各抽调若干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又要抽查有关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并对部分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纪发[2009]10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赣纪发[2010]17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

5 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

6 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

7 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 “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加强综合成效和正面典型宣传的同时,各地要在适当时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在内部通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

8 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部署、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处理政策、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汇总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

9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10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非金融国有企业防治“小金

11 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7.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 8.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 9.填表说明

推荐第4篇: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09〕93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09〕81号)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09〕34号)要求,现就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先行先试、“四求作为”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市场不够统

一、市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行政监管不够到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长泰争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近年来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惩处等工作,坚持有效做法,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力争通过二年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在全镇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初步建立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行政监管,并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使建设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要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各阶段虽有所侧重,但又不能截然分开,做到有重点、有结合、有分工、有配合,尤其要将推进制度建设、查办案件、强化行政监管、健全市场机制等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一)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县《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部署全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参与单位: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村建站、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二)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009年12月—2010年5月)

2009年年底前,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投资项目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县《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2008年以来1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组织全面自查,并逐宗建立台账。着重排查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招标或者虚假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拆除等单位、机构超范围承揽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采取围标、串标、行贿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行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重点对不按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逐项清理,切实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对明显违法违规的要严肃依法处理,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形象。二是要组织对市政府2009年5月出台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六份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镇里将对以上两项工作组织全面检查。

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将纠正和整改情况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自查自纠中要严肃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并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财政所、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安全办、镇经管站、派出所、林业站、供电所

(三)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2010年6月—2010年11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定》、《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行政监管的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府对工程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管有力有效。

1、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切实规范项目业主行为,确保项目审批高效、透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县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林业、矿产资源、水利、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试点,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2、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监管。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征地使用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用农地使用权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和市场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国土所牵头

3、加强城乡规划监管。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执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严禁擅自变更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调整容积率,对确需要调整、变更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并及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

牵头单位:村建站 参与单位:国土所

4、加强工程建设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备案审查、现场监督、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招标代理及评标定标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加强标后监管,督促招标人、中标人依法订立合同,监督中标人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义务,防止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5、加强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把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依法审查开工报告、施工许可、特种设备备案登记,加强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的审批与监督,加强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拆除等单位、机构规范建设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环保“三同时”等有关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开展业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安全办、供电所

6、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到位。

牵头单位:镇经管站、财政所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四)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机制(2010年12月—2011年4月)

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行政监管的措施,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长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现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管相分离;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

参与单位:镇纪委、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2、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定。进一步拓展招投标领域,积极推行垄断性资源开发项目法人招标。认真总结我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特定工程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等制度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为搞好我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建立并落实招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招标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认真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试行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制定县级评标专家抽取过程、接送、管理的操作规定,完善保密措施。支持、配合市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本镇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进入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一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抽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县级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积极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逐步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网络化计算机辅助评标,积极推行网上招标和网上远程评标。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共同牵头 参与单位: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3、引导工程建设企业规范发展。加快我镇国有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改革,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培育工程建设管理企业,为逐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现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管相分离提供条件,积极培育工程建设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和保护依法正当经营,取缔“包工头”个人非法承揽业务行为,逐步形成以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市场。采取有力有效的监管措施,促使企业承接业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同时确保现场施工、监管班子主要人员到岗履职,发挥应有作用。研究建立工程创优激励机制,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提高。按照全市、县完善中介组织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招标代理、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中介组织的清理、整顿、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村建站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公路站、水利站、工商所

4、构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22号)要求,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开发、代建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试验、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评标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兼职人员,在组织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由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处罚的,都要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档案,由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进行公告。镇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系统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核实、报送机制,并为实现各系统违法违规档案互联互通、集中公告、互认共用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信用等级评定、项目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

5、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形市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镇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加强电子化招标投标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改进交易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将对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与土地、矿产、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等有形市场进行整合,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工业、土地开发整理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及各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一律进入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镇纪委

参与单位: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

(五)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2011年5月—2011年7月) 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

1、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找准问题,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增强监管实效;是否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市场机制;是否通过查处案件,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2、通过“回头看”,对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要责令“补课”,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3、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各部门“回头看”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重大典型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六)全面总结提高,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8月—2011年11月)

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提升工作思路。

1、要注意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推广,并使之成为制度和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保证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要实事求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入研究,从政策、规章和工作三个层面上提出解决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进一步加以解决。

3、要及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于2011年8月底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9月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三、严肃查办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一直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加强协作,切实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责任追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对国有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行政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惩戒。认真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国土所、供电所

2、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有关企业、单位(包括国有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取消或者降低资质等级、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要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特别是对工程建设、土地、矿业、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投标人、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等案件,为工程建设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经联社、镇安全办、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

3、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行政主管等机关和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注重在审计、财政监察、项目稽察以及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的有机衔接,形成办案合力。要深入剖析大案要案,加强警示教育,查找和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牵头单位:镇纪委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巷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陈委综〔2009〕23号文),负责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镇纪委,承担专项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镇直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确定1名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好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

2、注重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向社会公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及行政监管的相关信息,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推荐第5篇: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李东内小学专项治理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李东内小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俊年

组员:侯德文 贺 强 郭永侠

王 兴 张永生 李素芳 刘永娜 王金山 龙立英 张秀敏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宣传栏、教职工会议、多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以及我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实抓好落实工作。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自查自纠和办案工作中,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把握政策,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效果。

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按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

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采购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堵塞多种漏洞,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以及会议、宣传栏、公开栏等宣传渠道,集中报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要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对财务、采购、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强化对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3、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重在教育,重在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实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处理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以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水平。

推荐第6篇: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郧西县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五个专项治理的

实 施 方 案

各司法所、局属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县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今年4月初至9月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机关作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为使上述“五个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实现权力行使、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干部成长“四个安全”;“小金库”现象基本消除,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有较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方法与步骤

“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考评总结三个阶段,重在自查自纠与整改提高。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县局将召开全县“五个专项治理”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各司法所、局属各内设机构要把“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下旬至7月底)。各部门要切实把自查整改工作抓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一是要把问题查准。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走出去、请进来,个别谈心、集体座谈、民主生活会等方法,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准确。二是要把整改措施抓实。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所限,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向社会和干部职工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并公告问题和措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建章立制;属于制度执行问题的,要完善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前治后乱。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报告在6月底报县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评总结阶段(8月初至9月底)。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力或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专班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导所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司法所。 县局五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邓光军;副组长:魏巍、魏胜利、潘兵;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太学。

四、五个专项治理具体方案

按市委政法委、市局和县委《通知》精神,治理重点是学风不浓,能力较低;作风不实,不思进取;执法不严,服务不优;形象不佳,管理松懈;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

第一,关于集中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1、学风、会风、文风明显好转。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系统,学习要求明确,学习自觉性提高,机关中形成争创学习型集体、争当学习型干部的浓厚氛围。倡行开短会、套会,严格实行会议先审批后召开制度,减少会议次数,精简会议材料,整顿会议秩序,提高会议质量。推行网上交换文件制度,解决文山会海的问题。

2、创新意识明显增强。重点解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问题,干部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得到增强;鼓励创造、崇尚进取、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

3、大局意识明显强化。党员干部都能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意思,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发展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能够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一切服从发展,一切为了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5、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重点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漂浮,不扎实、不务实、不落实的问题,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治理重点

一是纪律松懈、作风散漫。主要表现为上班衣着不整、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抹牌、下棋、打麻将、上网炒股、聊天等。

二是学风文风会风不好。主要是少数干部不重视学习,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计划,无目标,无动力;机关印发文件过多过滥;会议过多,图形式,走过场,有布置,无检查,说的多,做的少;开会无故缺席或随意顶替,会议纪律差、效率低,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等。

三是执行力低,服务不到位。主要是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该抓不抓、该管不管、该办不办、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等。

四是滥用职权,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主要是服务观念差,强调部门利益,不顾服务对象实情乱作为,耍权势,抖威风,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

(三)方法措施

一是抓好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采取有效形式,宣传治理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要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复,特别是对十堰政务网“网上问政”、秦楚网“网上市长热线”和郧西在线“网民心声”栏目中网民反映的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是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在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违反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或者造成损失的;不履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假公济私,故意纵容或者庇护不正当竟争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违反规定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或者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服务的;利用职权或者借工作之机长期借用或者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等,以及涉及其他行政效能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处理。凡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抓好整改。各地要针对机关作风突出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对治理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在总结验收阶段,县委县政府将开展服务对象评

议政府部门活动,对评议后三名的单位,取消年度内所有的集体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资格。

第二,关于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西办发(2010)34号文件《方案》执行。

第三,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西办发(2010)34号文件《方案》执行。

第四,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中办发(2009)18号、十办发(2009)17号、十办发(2010)11号和西办发(2010)34号四个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关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的实施方案。

(一)禁令要求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在值班时饮酒;

3、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

4、严禁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

(二)实施与监督

1、设置禁酒提示牌。各单位都要在办公楼门口醒目位置和公务用车上设置禁酒提示牌,内容为禁酒令四条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设置举报热线(622728

2、6221960)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3、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禁酒令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监

督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实施禁酒令工作的组织,做到令行禁止、令行长久。

(三)惩处措施

凡违反上述四条禁令之一,法律对惩处有明确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无明确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本人年度内所有评先资格和各种奖励,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县级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其它事项

禁酒令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推荐第7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 “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要求,现就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 1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的全面复查。 “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二)督导抽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6、7两个月的时间, “小金库”治理机构从纪检、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 3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四)机制建设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抓紧制定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

(五)总结验收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

- 5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金库”治理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小金库”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要以县级国有企业为

- 7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推荐第8篇: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支行2010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加快防控案件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完成2010年案件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行通知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全辖案件专项治理,指导重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督办整改、信息简报的编写和总结工作。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条线的专项治理工作;2.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4.对案件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内部移送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综

合办公室处理。5.做好重点治理工作情况的归集、交流、汇总和总结、验收工作。

二、时间、内容、步骤

(一)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止。

(二)内容

1.治理内容及牵头部门

(1)监督检查案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各部门按照本条线有关要求分别组织检查。重点开展对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制度、中国农业银行操作类案件防范方案和总省行案件防范有关要求、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力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用人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案件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检查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的治理与整改情况。

计财部牵头。重点开展对柜台业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企业、个人开户;对客户预留印鉴是否进行严格管理;是否指定专人管理监控录像;是否建立了对账制度,是否定期对交易和账户进行复核和对账;是否按规定进行查库,是否存在有规律查库和合并查库现象,查库内容是否完整,查库是否真实,是否落实了“两开一移”的要求。

信贷管理部牵头。重点开展对信贷业务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利用客户虚假资料贷款等问题;是否存在客户经理与客户内外勾结,虚假授信,虚假按揭、质押及违规办理业务;是否存在授意调查、审查责任人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发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

综合业务部牵头。重点开展对银行卡和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的监督检查。检查法人客户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时,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客户签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章)是否与开户时预留印鉴核对相符;个人客户首次注册网上银行业务手续是否真实;受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申请时,是否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账户凭证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查信用卡账户是否为实名制;对于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是否按要求做好申请受理和调查工作;信用卡授信时是否查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客户在各家银行的总授信额度;

计财部牵头。重点检查外汇资金管理及结售汇情况。检查结售汇周转头寸是否超限额,是否存在借方敞口现象;是否存在BIBS系统办理个人结汇业务问题;资本金结汇是否未直接向指定收款人支付,而转入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基本账户。

综合办公室牵头。重点开展对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和近亲属回避“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行为排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别检查。检查各类处分、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3

重点对2007年以来责任人处分处理决定是否下达、处分处理决定是否装入员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性工资是否按规定扣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案件、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后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各部门按照本条线有关要求分别组织检查。开展对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对照检查底稿,对问题调查和责任人处理等进行认真的核查,看问题是否调查清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同时要认真总结教训,查找内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认真抓好国家审计署、银监局等外部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二是对2008年总行集中审计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后续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对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评价。四是做好各项自律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与整改。五是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4)银行内部员工与客户是否有经济往来情况专项治理。 综合办公室牵头。在全辖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省行将制定专题教育方案,要求全辖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通过座谈、查摆、整改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意义的认识,尤其是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首先,在全辖开展银行内部员工与客户是否有经济往来情况专项行为排查。通过员工个人账户大额资金进出等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严防案件发生。其次,在全辖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从三个方面抓起,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廉洁从业。一是从领导干部 4

抓起。通过层层座谈、讨论等形式,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各类腐败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拟定8月中旬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二是从管理抓起。建立运作透明、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建立易于操作、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设立高压线,使权力的运行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监控,避免权力滥用。三是从重点问题抓起。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治理,建立防、堵和及时发现、严厉查处的有效机制,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

2.重点治理内容

四项重点(总行下发)治理内容及前头部门:

(1)不良资产、委托资产处置的重点治理,由信贷管理部牵头,按照总行《关于开展委托和自营不良资产重点治理(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2)“小金库”的重点治理,由计划财务部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小金库”问题的治理和整改工作,签订责任书。

3、其他治理内容

(1)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行党委各项决定的情况。办公室牵头重点监督检查市行2010年工作会议和省市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综合业务部牵头检查上级行重大部署以及加快发展城市业务、发展“大个金”和中间业务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情况。办公室牵头检查领导班子岗位分工情况,是否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岗位权力运行机制,是否按照党总支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决定和执行重大事项,是否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行为;信贷管理部牵头检查授权和转授权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权力和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

(3)加强管理,落实内控管理、防范风险等制度情况。信贷管理部牵头检查内控基础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采取积极措施前移风险管理关口,下沉风险管理重心,把握风险控制重点;案件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案件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否充分发挥了各业务部门在案件防控中的主体作用;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资产处置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步骤

1.部署动员(7月26日前)

支行召开案件专项治理部署工作会议,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自查自纠(7月29日—8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内控管理薄弱的部位及环节进行分析摸底,组织检查,对工作的部署要有可操作性,对近几年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再回顾,对相关措施进行再落实。自查自纠面要达到100%。

3.整改验收(9月1日—10月15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措施,如实整改。

4.总结(10月1日—10月15日)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流程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同时,要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抓好本部门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条线治理工作负总责,确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抓好落实并做好汇总和总结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肃纪律。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检查不认真等问题,支行将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并责令整改。

各单位、部门要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支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第9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宁金治发[2011]1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宁夏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宁夏公路管理局及关于印发《固原分局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宁公管固【2011】71号文件的通知和安排,结合本大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谐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公路分局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大队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大队落实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配合督导抽查、自查自纠、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6月底)

大队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达到100%,大队成立以队长为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中要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授受群众监督。

(二)配合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8月1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大队配合分局“小金库”专项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曝光或内部通报。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9月底)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l1月底)

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执行力。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

完成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大队在此期间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并配合分局就“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大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四、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内容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和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的各类经济业务收入及账户、票据等。

“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对外承揽工程收入及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以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通过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等。

举报电话:0954-2088909举报信箱设在大队办公楼。

举报邮箱:ggtojiang093@sina.com

固原路政大队 2011年6月28日

推荐第10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金库”治理是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腐败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XX公司从2010年开始多次开展“小金库”治理,但这一问题在一些单位屡禁不止,已成为铺张浪费和减收增支的暗流、滋生腐败的温床,不仅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而且扰乱了生产秩序,损坏了企业形象。根据XX(201XX)X号文件精神,XX公司决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省和XX公司关于“小金库”治理的有关精神,按照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明确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注重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小金库”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管理规范有序。

二、领导小组

公司决定成立治理 “小金库”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S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治理 “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治理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 1 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专项治理要重点整治以下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1.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臵、出租、使用收入设立“小金库”;3.用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2.虚列研究与开发票、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服务费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小金库”;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治理要与管理隐患排查结合起来。为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各部门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分析“小金库”产生的根源和表现形式,以及可能形成“小金 2 库”的业务与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经营、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X月XX日前)。主要任务: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纪检、财务、审计、领导参与。二是做好学习动员。综合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治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省关于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治理“方案”,掌握政策界限,提高工作水平。利向职工群众宣传上述内容,公布举报方式,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治理工作中。

公司与X月XX日前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自查自纠。综合组牵头,业务检查主要由财务专业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涵盖各部门、帐内帐外资金资产,自查面达到100%。财务部门负责建立自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逐一登记,一旦发现“小金库”必须立即封存,停止运作,并与X月底前纳入公司法定账簿管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已任何借口拒绝清缴或拖延。二是公式自查结果。综合组负责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式,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3 公司于X月XX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3)报送集团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20X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任务:接受XX公司检查组对公司位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综合组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接受检查;财务部门负责拟订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公司也对所属部门开展检查。检查重点关注以下: 1.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部门;2.有群众举报的部门;3.自查自纠“零申报”的部门。

各公司认真配合上级检查组开展工作,综合组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检查组指定问询的人员、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按时接受问询和提供。

公司于XX月XX日前向XX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4)和检查总结报告。

(四)整改落实(20X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主要任务: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公司按照边清理、边整改、边处理、边规范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认真分析 “小金库”产生的原因,结合管理隐患排查结果,由综合组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公司认真落实XX公司整改意见和公司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规范财务收支和各项存量资金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杜绝新的“小金库”发生。财务部 4 门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意见,加强业务指导。

公司整改落实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集团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汇总总结(20XX年XX月)。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内控管理的意见。

五、工作政策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按照财务会计法规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自查应付,但在上级全面检查中发现“小金库”的,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20号)、《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10年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第19号令)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人员也要追究责任。

(三)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方案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或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发现仍存在“小金库”的,对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1.被举报部门详细名称和“小金库”形成时间;2.“小金库”主要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3.“小金库”存放方式,如保存保险柜的现金、公款私存的个人账户、购买有价证券等,存入银行的“小金库”资金,应说明开户行、账户名称、帐号、大致金额等信息;4.“小金库”形成资产情况,如使用“小金库”资金购臵的房屋、车辆等,以及使用“小金库”资金对外投资或借款形成的股权和债权等;5.提供负责管理“小金库”的人员名单。

第11篇: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鹤庆县卫生局文件

鹤卫发〔2011〕 号

关于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近几年来,国内医药购销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屡屡发生,贿赂多以回扣的形式表现,回扣有明扣和暗扣之分,明扣给医院,暗扣给个人,而且,回扣的名目也很多,有处方费、统方费、宣传费、点子费等等,回扣成了药品代理商和医药代表走进医院的“门砖”、“杀手锏”。“医药回扣”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目前我国的药品这一特殊商品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利润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说是不合理的。为规范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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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

1、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

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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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抗生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

4、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使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利,以各种名义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

5、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

6、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与医疗业务有关的销售工作。

7、医疗机构对医药销售企业提供的发票应加强审核,利用网上查询系统做好真伪鉴别工作。

(二)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

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他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以市为平台集中招标采购。

四、整治措施

1、医疗机构药事监督委员会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保证集中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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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深化院务公开,切实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4、建立卫生与医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控制门诊病人人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的上涨。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法制教育

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发挥社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关于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防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药产品采购、使用过程中渎职、受贿、获取回扣、收受红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治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制度建设

1、实行药品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到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人员必须是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式员工,医疗机构只能与每家企业的1-2名业务员联系业务,联系业务时药品销售人员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原件、质量保证协议原件、本人的药品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医疗机构核查存档,药监部门将会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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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票决制。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得少于11人,对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实行不记名票决制,票决未通过不得采购。药事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诚信建设

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

1、成立医疗机构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和药事监督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长:王兴江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战英 县卫生局副书记

赵卓俭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员:辛文才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五生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周育瑞

县卫生局人事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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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森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彭金玉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合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党政办,由辛文才负责日常工作。

2、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动员会。通过会议积极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责任人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签订责任承诺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底)

1、各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书面报告于2012年2月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

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察,重点检查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对因监管不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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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章建制阶段(2012年2月至6月底) 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章建制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治理情况,建立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把检查、整改、监督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把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成效。要把治理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要深入科室,深入群众,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促;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收受回扣,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影响职称评定五年;情节较重者,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予高职低聘、解聘、换岗、待岗、吊销执业医生资格或护士执照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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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行风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州卫生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社会事业口纪工委,李镜副县长。

鹤庆县卫生局

2011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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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官塘中心卫生院 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解决卫生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制订2006年官塘中心卫生院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拥护、支持为检验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以坚决治理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卫生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内容与要求

(一)落实医疗管理法律法规,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彻底清理各类违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杜绝非法采供血液。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3、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实行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防止和纠正开大处方、乱用药、滥用抗生素、滥检查等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4、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高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

5、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教育培训,端正办院宗旨和方向,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提高质量,保证安全。

(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纠正医疗收费中的不正之风。

6、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落实“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7、建立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查询制、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

8、认真执行《广东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工作量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单病种信息,引导病人自主选择就医,促进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9、建立健全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配备专(兼)

2 职价格管理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10、加强对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使用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医务人员接受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赞助出国、赞助旅游等其他不正当利益。

1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发挥医院药事委员会作用,医院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必须由药事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纠正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12、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严禁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13、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按照院务公开的要求向群众公开。

14、开展开展科室民主管理,科室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采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制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15、完善收入分配办法,奖金分配以工作岗位、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数量与质量为主要依据。

(四)优化服务流程,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16、医院科室布局合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醒目,为病人提供清洁、安全、私密性良好的就诊环境。

17、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改善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杜绝“三长一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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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挂号和诊病、化验、注射、取药、交费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诊。

19、合理调配医疗服务资源,探索设立平价病房、平价门诊,制定常见病、多发病的廉价治疗处方和住院诊疗方案,为城乡低保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五)转变服务作风,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20、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满足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维护病人的权益。

21、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22、加强医患沟通,主动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倾听病人的意见,仔细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促进医患相互理解、相护信任。

23、开展三级服务承诺活动,在医疗服务中认真践行承诺。对医务人员实行医德评价,把医德考评结果作为聘任晋职、晋级、评先的重要条件,杜绝收受、索要病人及家属“红包”、其他馈赠和接受宴请等行为。

24、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六)开展宣传教育,解决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问题。

25、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中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26、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医务人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7、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增强医务人

4 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使广大医务人员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28、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医院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医务人员人文素质。

29、重视宣传引导,运用多种形式,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氛围,传播卫生知识,弘扬主旋律,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七)加强组织领导,解决纠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0、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业务发展和纠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2、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单位领导定期专题研究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33、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并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三、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统一认识阶段(2006年3—4月)。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进行专门布置,层层传达和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利用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为新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2006年5—10月)。

1、自查自纠。以贯彻方案为重点,根据方案提出的“四纠正、四解决”7个目标和33项重点要求,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以整改,切实把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重点抽查。为加强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的指导,对于群众反映较多,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滥检查等行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将参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做法,在院内公开反馈,予以通报,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进行整改。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方面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与职级晋升、聘任、评先进、奖惩等挂钩。

(三)总结工作,树立先进阶段(2006年11—12月)。将在全院范围内总结宣传一批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拒收“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成效明显和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技术精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7个目标和33项重点要求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抓好结合,纠建并举。

把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集中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改善医德医风与加强医院管理两促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集中治理

6 商业贿赂同深化。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推动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积极做好打击药品、设备、器械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滥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起。针对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通过纠建并举、多管齐下,促进卫生行风明显好转。

(三)强化教育,重视引导。

在纠风专项治理中,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加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四)完善制度,注重规范。

重视发挥科学、严密、合理的制度保障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医院管理、诊疗行为、医疗收费、信息公开、行业纪律以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等各种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纠风的长效机制。

第13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 “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小金库”范围是:分局及各相关科室。 治理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 1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四是严格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及时、准确上报各阶段治理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做到资金、资产清查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14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转发《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司属各企业:

现将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纪字[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在去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 “复查”,并填报相关表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市公司成员企业将复查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3日前报上市公司汇总(广州药业属下企业交到龙慧处、白云山属下企业交到王晓枫处),非上市企业直接报集团公司。

2、上市公司汇总后将复查工作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6日前报集团公司。

3、各企业需按通知要求将全面复查情况《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在本企业(可在内网)公示7天,在报送报表的同时,一并报送《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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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市支委„2011‟**号

**市公司支部委员会

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

根据《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司收费和服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供水行业中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供水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软环境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30日)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七查、七纠、七建”开展自查自纠。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经营科、安装公司、计量科、稽查科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供水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罚款,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各窗口部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供水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窗口部门严禁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生计科、安装公司等部门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纠正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监察科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对供水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7、查廉洁经营情况,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建立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做好商业贿赂的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在对各部门进行服务大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督查组的督查,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情况汇总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1日) 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为今后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司 2011年10月11日

第16篇:实施方案专项治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高驾驭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根据交警支队、县公安局《2010年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夯实基础建设,在事故预防“七大机制”上求创新

(一)推进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举措。年内对新建派出所管理交通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二)成立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抽调乡(镇)政府领导、安监员和优秀村官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三)客运车“一车一档”实现电子化监管。研发和使用客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基础信息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建立与运管、安监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推动道路隐患联动排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办”的工作程序,督促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确保85%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健全车驾安全责任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和车辆数量分析制度、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反馈制度、办理异常业务情况预警制度、套牌车和肇事逃逸协查制度。不断深化全县客运车站、驾校户籍化管理信息拓展、信息研判和应用工作,分级建立车驾安全责任社会评价信息研判系统,不断强化推广应用工作。

(七)落实情报信息研判制度。全县建立大队、中队和协管派出所三级交通情报信息组织,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情报信息研判制度,用信息指导警务工作的开展。化解社会矛盾,在事故处理上求创新

(八)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4”大调解工作。各交警中队建立“3+4”大调解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办公场所,从而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保险、财政、民政、卫生四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机制。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在九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并协调相关派出所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县乡道路延伸。年内出台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意见,提高快处快赔效率。

(十)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结合“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完善排查机制,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早采取相应预防和化解措施,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信息化投入,在勤务管理上求创新

(十一)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年内在剑南线桥边河的危险路段建设一处超速抓拍监控系统,利用大队互联网、中国移动MAS平台(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监控信息,提高对危险路段的监管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二)加强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将县局天网工程监控系统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加强与交通部门收费站信息、道路动态信息、流量监测、重点管理、通行状态、基础路况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设、完善全县国省道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与气象、路政、交通运输、客运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营造 “大宣传” 氛围,在深化安全教育上求创新

(十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移动部门的衔接,扩充移动MAS群发系统发布量。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40%的人数,使移动MAS群发系统交通安全信息涵盖到全县不同行业部门。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大队互联网等信息媒体,适时发布各种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十五)推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同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多种平台,从行政角度,策划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推广体验式、互动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提升车管服务能力上求创新

(十六)推动互联网车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年内,依托大队互联网信息网站,实现办理五大业务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十七)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下放和车辆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托农村派出所或基层交警中队,在全县人口集中的片区设立设立车辆管理服务站。把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办证延伸到交警中队,加快交警中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调试,争取在11月中旬开办车管业务,尽快服务群众。

(十八) 建立“流动车管所”,推行“四延伸”车管服务。九月底前成立“流动车管所”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人员,配备车辆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十月份开始深入偏远乡镇开展“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每月开展工作不少于一次,深入的乡镇片区不少于一个。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提高城市通行能力上求创新

(十九)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在10月底前,积极协调城建、物价部门,建立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制定城区道路停车“差别收费”的政策,11月份开始对城区道路实行“差别收费”。

(二十)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以老县城普安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在老县城普安镇、新县城各建设一处红绿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大监控、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的运用,提高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郭子鹏)

第17篇: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___银监办发[_]14号《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联社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为防范风险,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决从严治社,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三、工作内容

㈠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对已发案件,要严肃认真的进行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 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党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要依照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要建立领导办案负责制,对案件查处不力或有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查办负责人的责任。

㈡开展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机构组织控制、授权授信、信贷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要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各项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操作是否制订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差错和事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有效并真正执行。

对引发案件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一是会计操作风险检查。会计业务是否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尤其是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有“一手清”的现象;“印、押、证”管理是否合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实行账实、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账实是否相符;会计交接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范;会计核算是否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六相符”;会计人员是否有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直接报告违规行为和问题的渠道和途径,违规行为和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联行资金、系统内往来资金是否平衡一致,未达账项是否隐瞒 有各种挂账资金或案件;是否对会计财务、出纳、联行业务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监督部门的检查效率和效果如何;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是否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制度。

二是贷款操作风险检查。贷款发放程序是否合规,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担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抵押、质押手续是否合规合法,抵押、质押清单是否有财产共有人签字的承诺书;保证人是否有签字的承诺书,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效,贷款占有形态的真实性。

三是计算机操作风险检查。微机主管和操作人员的代号密码及权限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同的业务操作中,操作员、复核员是否同一人操作;电子汇兑业务中,录入、复核、编押、通讯员等是否按《细则》中规定操作;系统管理员对业务人员的授权是否坚持:同一时间同一岗位只授权一人;业务员对自己使用的密码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定期更换密码;营业中途离岗、交接或长时间无业务办理时,操作员是否退到注册状态。

四是道德风险检查。对有关岗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要检查基层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信贷、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谈话;同时,要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制度”、“干部交流制度” 和“强制休假制度”进行检查;对参与“赌、毒、黄”活动的员工,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的股票买卖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的员工要予以重点排查,利用岗位职务而违法违规违纪的,将要严肃查处。

㈢开展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活动。要高度重视,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现有规章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运锴,副组长:黄玉,成员:秦文进、李绍银、张元萍、胡士菊、邓宏芳。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述“工作内容”,督促各职能部门对业务财务、计算机、人事、内审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㈡组织实施。由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按“工作内容”中的相应要求,对全县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要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按照___昌市银监局及县银监办要求,以及自身工作的需要,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以及整改和内控制度需要完善的情况,于XX年11月底以文字和表格形式交联社,由稽核科收集汇总后上报银监部门。

第18篇: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成员:其他校委会成员、各年级段长、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一)开展专项教育

各年级段、班级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学校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冲动必受惩罚,违纪就要付出代价”。

(二)加强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1.安全隐患排查。各班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举报。重点排查管制刀具、电动车、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各班级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年级段,以年级段为单位报学校办公室存档。

2.出入大门登记制度。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

3.课间管理。班级安全委员分工安排检查课间秩序,上下两节课任课教师是责任人。班主任检查两操人数,学校安排专人对厕所、连廊、修身阁、探究园等区域进行巡查。

4.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及网络、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四、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19篇: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教管中心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县教育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大转变,干部素质大提升、各项工作大推进。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体教师工作作风、履行职能、舆论形象等不断好转。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务实创新、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队伍。为推进龚家坪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任务

针对当前我镇各学校作风实际,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强力整治教师不教书及乱收费、乱订资料的行为,整治个别教师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下降、教学不认真,工作马虎、敷衍塞责,教育教学质量不高、讥讽挖苦,歧视侮辱学生,动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二)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效率意识,强化诚信意识,形成规范严谨高效的工作局面。解决不遵守工作纪律,在岗不在状态,自由散漫,作风懒散,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等问题。

(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宣传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规范招生行为,实施就近入学;规范教学行为,提高育人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强力整治无视教育教学规律,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生作业过多,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

(四)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财务公开,让学校

1管理阳光、透明。解决财务、政务管理混乱问题。

(五)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工作不在状态、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执行不力、管理不严、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志龙

副组长:李兴拥

成员:刘明华于黎波李志慧邹飞王朝阳

李佑元桂进军曾根源

四、推进措施

(一)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努力从认识上和思想上夯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基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作用,积极报送作风整治活动成果,营造舆论监督氛围,提升社会形象。

(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校要对照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的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逐条对照检查,采取具体有效形式,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从每个教职工做起,从身边的每项具体工作抓起,自上而下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找准找全,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分析报告,认真整改落实。

(三)开展专项投诉举报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投诉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并在校内醒目处设立“作风行风举报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明确“一把手”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带头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立足长效抓落实。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绝不能搞一阵风,走过场。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

(三)强化反馈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信息上报、动态反馈、情况梳理等工作,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及时将作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认真梳理总结。

镇教管中心

2014.3

第20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2011‟11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按照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确保2011年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范围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本单位内。

本实施方案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省、市、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中央或省、市、县关于公务用车排气量和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是指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1

4.摊派款项购车,是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步骤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于2011年底结束,共分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

6月中旬,要结合实际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任务、措施和时限,并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纠正(6月—8月)

1、登记自查(截至6月15日)

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名录汇总表‣(附件五),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负责,并对报送的材料签字认可,填写的登记表于6月20日前报送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审查核实(截至7月10日前)

要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审查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纠正处理(截至8月底)

按要求于9月10日前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三)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9月—10月)

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及时整理归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各类材料,做好迎接上级抽查的准备,并按照要求将•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四)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截至11月底)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重点建立和落实以下4项制度:

1、编制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报区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

2、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

3、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三定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政策

(一)违规车辆的认定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和•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X字„2009‟77

3号)以及省里即将制定的新的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门文件等认定违规车辆。具体分别是:

1.对超编车的认定。原则上按原有编制标准;没有核定编制标准的,按新编制标准。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超过编制数的,按配置时间顺序确认超编车。

2.对超标车的认定。在中办发„2011‟2号文件下发之前购置的车辆,依据原有配备标准认定;在中办发„2011‟2号文件下发之后购置的车辆,依据新配备标准认定。配备标准不符合中央和省里规定的,依据中央和省里规定执行。

(二)违规车辆的处理

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超标车,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一般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继续使用的,必须符合新编制要求,并报省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批准、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超编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拍卖收入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须报本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执法执勤用车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纠正处理;没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在登记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纠正处理。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

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违规车辆的处理办法,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据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三)越野车的管理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严格审批程序,纳

4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要严格执行省即将出台的有关越野车配备标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越野车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四)下拔和赠送车辆的管理

对上级下拨车辆和下拨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接受赠送车辆,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不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纠正处理。

(五)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要区别情况、体现政策。对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不及时纠正的,严肃处理;对中办发„2011‟2号文件下发之后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六)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

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在•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市新的“实施办法”出台前,原则上暂停新购置车辆;确需购置的,经县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还须报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现有车辆超过新编制标准的,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逐步达到新编制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XX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

5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在治理工作中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够、敷衍塞责、走走过场的,要坚决问责;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贡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

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XXXXXX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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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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