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020-11-02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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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

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对每个安置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农户自建搬迁群众住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省定贫困户和非贫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2.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8.3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约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 11

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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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

一:

北社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群众看病很不方便,缺医少药,有些病常常被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另外,文化生活落后,电视、电话等通讯覆盖不到,与外界沟通困难,而且缺少了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的渠道,导致观念陈旧,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经济文化十分落后。

二、迁入地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和实际状况,通过多次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对我乡秦家后等7个村117户417口人实行易地搬迁,选择移民新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1、北社村移民新区

(1)地理位置。北社村新区位于北社村北楼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规划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符合入迁条件。

(2)建筑规模及占地。该安置点共规划117户417口人,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能容纳移民搬迁户。

(3)迁建新区的有利条件

北社村是乡政府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①交通条件优越,省道李东线和县道成小线穿村而过,群众出行及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②水电通讯设施功能齐全。该村现有5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水源来自平顺集中供水工程,可满足4000人正常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电方面,本村现有500KVA变压器2台,100KVA变压器3台,可保证5000人日常用电。通讯方面,拥有移动、网通、联通基站各一户,有线电视2015年开通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移居之用。

③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本村现有集水、电、暖于一体的中学一所,住宿制小学一所。可容纳1000名学生就读。图书室、仪器室、操场、食堂、宿舍、电教设备等教学设施齐全。2015年新建高标准,总面积1775.32平方米卫生院一所和村级卫生所一处,有医护人员14人,床位30张,配有B超、心电图、透视、胃镜、化验等医疗设施,为方便群众就医提供保障。

④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北社乡是文化大乡,村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技文化阅览室可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资金来源

1、建设规模内容 移民建设项目工程总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其中,移民搬迁户房屋及院落建筑面积40.66亩,巷道硬化、绿化、自来水管网、农电线路等公共设施占地10亩,房屋建设标准分为2种户型。具体如下:

(1)住宅工程:

①建设74套三间两层移民住房,每户占地面积168平方米,居舍建设面积95平方米。大门、厕所及院落73平方米。

②建设一栋五层单元楼44户,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1060平方米,院落面积1060平方米。

(2)街道工程:

硬化主巷道250米,宽5米;支巷道180米,宽4米;硬化面积1970平方米。 (3)供水工程:

供水主管道采用50PE塑料管,支管道采用40PE、25PE塑料管,每户安装立管龙头及水表。共安装供水管道5680米,水表井51个。

(4)配电工程:

架设高压变压器1台,低压输电线路及入户线路5680米,配套入户电力器材118套。 (5)村内绿化:

小区四周种树绿化671米,小公园绿化面积672平方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

(6)场地平整:

由于现有宅基地参差不齐,需重新进行场地平整。共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 (7)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占地1512平方米。

2、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7.8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如下: ①住宅工程:74户三间两层楼房,投资1480万元,平均每户投资20万元; ②五层单元楼房44户,投资812万元,平均每户投资18万元; ③街道工程:硬化1970平方米,每平方米120元,需投资23.64万元; ④供水工程:5680米,每米45元,需投资25.56万元;

⑤高低电输配电工程:5680米,电力器材配套118套,需投资95万元; ⑥绿化工程:四周绿化641米,绿化小公园672平方米,需投资20万元; ⑦场地平整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16元,需投资16万元;

⑧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1512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需投资75.6万元; ⑨其他费用15万元。

我们通过申请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外,移民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群众自筹,自筹方式是:一是个人少量积蓄;二是农村信用社小额支农贷款;三是亲戚朋友资助和个人与村民相互投工投劳。

方案二: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XXXX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2015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文章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出自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996年);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15年)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来源为:需国家投资XXXX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XXXX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道路等方面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所、学校、农电线路等方面建设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补助及农民培训等方面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及群众自筹XX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

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15-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15-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5-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2015年搬#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daodoc.com end#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15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15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5-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15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5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5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2、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设置39个安置点,在安置点计划新建住房109980平方米、畜舍9165平方米,新建渠道49公里,新建蓄水池40座25140立方米、配套输水管93.7公里,新建公路65.2公里,硬化街道27495平方米、排水沟12831米。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9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五)凤山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户7801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332户1658人; 2015年搬迁安置413户2139人; 2015年搬迁安置330户1707人; 2015年搬迁安置445户2297人。

2、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建设116960平方米,改扩建安置点公路90公里,人畜饮水工程6处350立方米,架设输电线路12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8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4748万元,地方配套76万元,群众自筹397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六)都安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5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户8000人,其中: 2015年搬迁安置850户4250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0户175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调整1419亩,建设基本农田1419亩,新建四级路17公里,屯级路31公里,人饮工程15处,架高低压线路39.5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建水利渠道30公里,学校15000m2,卫生室3000m2,安置点办公室3000m2,附属设施建设141500m2,民房建设267000m2。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计划总投资:2271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16378万元,地方配套1136万元,群众自筹5197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全国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一)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借助毗邻县城的区位特点,重点在大化县、罗城县、巴马县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

1、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 (1)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对城市建设发展思路的要求,大化县立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开发的高度,决定依托城镇化发展,打造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使之成为一个具备全国性示范的、集“居住、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新城区。规划总面积为2300亩,其中第一期600亩,第二期规划面积约1700亩。计划搬迁安置1800户约8988人。 (2)建设内容

开发和调整土地2300亩;建设沼气池1500座;安置点场地平整553200立方米;住房建设2700套,215600平方米;变压器146台;供电线路架设92公里;安置点道路建设60公里;街道硬化70800平方米;挡土墙9800立方米;人饮工程30处;供水管路92公里;牲畜饲养基础设施建设18000平方米;饲养牲畜4500头;排洪沟130米、排水沟12980米;卫生室、文化室1750平方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3)进度安排

2015-2015年,进行一期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商(承建单位)整体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三种不同户型和面积向政府提供1100套房屋和22000M2的商业面积。政府将1100套房和22000M2商业面积提供给搬迁农户后,所得资金除了按国家规定给易地搬迁农户建房补助之外,其余全部投入一期规划的“三通一平”、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生活设施建设和二期扩大1700亩土地征收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6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3篇】活动方案http://www.daodoc.com/article/huodongfangan.htm。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000万元;申请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群众自筹28400万元。

2、罗城县易地搬迁农民创业园 (1)建设目标

罗城县将依托城镇化发展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以连片集中开发方式,重点在县城区建设安置点。罗城县计划在县城西面、成龙湖以北一带开发建设新城区,在新城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园”。根据新城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规划总面积约3600亩,规划区内把商贸、文化、医疗、托幼、旅游等产业集中于一体,打造仫佬民族文化新城,把县城行政中心向新区转移。新城区规模可容纳约8000户36000人口,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完善新城区功能设施,计划在新城区内建设公务员居住小区、事业单位人员居住小区、农民进城易地安置(农民创业园)小区(包括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商贸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和行政文化区等。

在“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至2020年搬迁安置到2500户12000人,农民搬迁进城安置人口比例占新城区总容纳人口的33.3%。另外,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2015—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300户1200人,平均每年安置100户400人左右。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在县城新区建设“农民创业园”计划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5—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二阶段2015—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三阶段2015—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四阶段2016—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以乡镇城镇化发展为依托,在小城镇发展比较规模的乡镇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相对集中安置。

(2)建设内容

建房用地160亩;新建农民创业园小高层住房1200套;新建民族特色的独立户型住房300套;利用小高层住房底层建设市场4000m2;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社区办公场所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供电、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环境绿化、路灯安装等工程建设;平整场地等。

(3)进度安排

第一期工程:安置500户住房争取在2015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其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也要相继开工建设,于2015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二期工程:前期在2015年10月前完成,2015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三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5年10月前完成,2015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四期工程:将在2016年后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2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3期工程搬迁安置1500户投资25470万元,2015—2015年建设农民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投资1550万元,2016—2020年第四期工程搬迁安置1000户投资2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国家农民工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农民工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部分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扶贫、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供电、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调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县(区)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地制定好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抓实抓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较少、建设用地成本较高、就业发展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计划从2015年起,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衔接,进一步加大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石漠化治理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文化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有机融合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发改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与亮点。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1、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建设工程的定型设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派干部和技术员指导、监督工程施工,技术员要包干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投资控制。县(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度,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报账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和技术员到各个安置点指导后续产业发展,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安置点按照“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生产指导方针,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开发,发展生产,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安置点要注重发展有特色、见效快的项目,并注重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离城镇、县城较近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依托城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商贸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商业、饮食业及就近务工,加快脱贫致富。

推荐第3篇: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

新家 协议 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推荐第4篇: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012年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以工代赈的全新工作领域,是我县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山川秀美工程,改善农村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要途径,是事关我县经济长远发展的大计。国家已从2001年起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我县2004以来连续七年被列入了全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试点县,这为我县实施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我县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为“十一五”期间实现渭北绿色经济强县的目标奠定基础。我县按照省、市以工代赈扶贫搬迁计划精神,结合我县贫困人口现状,现提出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情况

宜君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属子午岭桥山山系,东西长51.9公

1 里,南北宽50.3公里,总土地面积1531平方公里。全县辖5镇4乡,178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0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8.92万人,总耕地面积45.2万亩,农业人均5.1亩,粮食平均亩产175公斤。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91元,贫困户人均收入860元。全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群众生活贫困,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发展概况

扶贫攻坚以来,在国家及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积极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几年来,已成功搬迁贫困人口1515户6906人。2004以来我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按计划搬迁了1352户6295人。截止目前,全县有贫困人口4016户1498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在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在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山区沟谷中,交通不便,不具备脱贫致富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根据调查统计,全县需要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还有1106户426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326个自然村,包括立地条件差的960户3742人;居住分散的146户523人。搬迁贫困人口人均耕地2.6亩,人均有粮食205公斤,人均年纯收入860元,人均住房面积8.7平方米,住房多为土木结构房和土窑。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十二五”期间,国家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

2 务来抓。在扶贫工作中,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扶贫到户,并决定对少数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开发,这一决定为我县实施贫困户移民搬迁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其次,我县贫困户迁入地人均耕地2.5亩以上,此次搬迁每户划庄基266㎡,共需占地79.8亩,剩余耕地仍能保证搬迁户人均占有基本农田2亩以上。接收地都是立地条件较好、整体超过温饱线的村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或经过短期建设可以达到较好水平。教育、医疗条件较好,符合迁入地的基本要求,这些都为贫困户的搬迁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县需要搬迁的贫困户,经过几年来的帮扶,生产生条件有所改善,并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从经济上来讲,基本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再则,我县从2004年以来,在贫困乡村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活动中,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理清了思路,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搬迁的贫困户主绝大部分智力健全、身体健康,并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加之长期受贫困的困扰,有搬迁致富的强烈愿望,从人的方面来讲,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

(四)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实地踏勘考察,综合比较,我县决定在2012年对棋盘镇马庄村、太安镇马坊村、云梦乡塬树村、云梦乡桐塬村4个行政村200户1001人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这些搬迁点大都地处在山大沟深的边远山区,

3 80%属扶贫重点村,100%属安居工程重点村,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有的地方群众用水、用电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自然条件极差,同时教育、文化、医疗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加之多年的自然灾害,使本来已贫困的群众雪上加霜,及时地对他们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善其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使他们脱贫致富奔上小康。

二、指导思想和搬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对200户居住在边远、阴湿、灾害频繁、自然条件极差,一方水土难养一方的地方的1001名群众,通过易地搬迁,完善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实行开发式扶贫,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解决温饱问题,为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以此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步伐。

(二)搬迁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

3、坚持整体搬迁、有地安置的原则;

4、坚持量力而行,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安置的原则;

6、坚持依据规划、按标准划分宅基地的原则;

7、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上原则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选择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地资源、经济环境都较理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具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地方为扶贫搬迁接收安置地,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根据我县本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任务是:

(一)搬迁范围

1、棋盘镇马庄村叶村、水井窝组42户220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2、太安镇马坊村王家湾、马家店组27户125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3、云梦乡塬树村南梁、北湾、东沟组75户380人,迁入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4、云梦乡桐塬村南斜、蒋家岭、高湾组56户276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二)搬迁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及任务为:共计搬迁200户1001人,涉及3个乡镇的4个村10个村民小组27个自然村,分别建成4个移民新村安置点。共规划建设砖木结构住房18010平方米;新修村内主巷道3.2公里,新修排水渠6.4公里;平整建房场地5.5万平方

5 米,共移动土方3.3万立方米;架设0.4千伏低压线路4.2公里;建成供水工程4处,铺设供水管道2.2公里,建水窖131眼,配套水泵131套;新修基本农田150亩。

(三)各安置地建设内容及任务

1、棋盘镇马庄村:共搬迁42户220人。该安置点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396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1.4万平方米,移动土方1.1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7公里,排水渠1.4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2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抽水站1处,40立方米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1.3公里。

2、太安镇马坊村:共搬迁27户125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225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0.7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5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4公里,排水渠0.8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0.5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延伸管网0.9公里。

3、云梦乡桐塬村:共搬迁56户276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4960平方米;

6 ②建房平整场地1.4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8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9公里,排水渠1.8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水窖56眼,配套水泵56套。

4、云梦乡塬树村:共搬迁75户380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684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2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9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1.2公里,排水渠2.4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5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水窖75眼,配套水泵75套。 ⑥新修基本农田150亩。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需要建设的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概(预)算标准,全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98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5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81万元。(详见附表)

五、脱贫致富规划

为确保此次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通过发展相关产业增加收入,彻底摆脱贫困,根据各搬迁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省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致富规划(2013—2017)年。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以解决搬迁人口温饱问题和巩固温饱成果为中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搬迁村、户为主战场,以发展种养业为重点,加大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科教扶贫的重点作用,提高搬迁群众的整体素质在解决搬迁群众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巩固扶贫成果,从根本上改变搬迁户面貌,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帮助贫困群众逐步实现由贫困向温饱型、富裕型的转变和跨越。

2、基本任务和目标

基本任务是:在彻底改变搬迁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扶持他们的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使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明显缓解。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脱贫致富的任务目标是:帮助搬迁点农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平均达到1200元,2014年平均达到1400元,2015年平均达到1600元,2016年平均达到2000元,2017年平均达到2600元,每户力争有1—2个稳定致富的种养业项目。

3、脱贫致富的主要措施

(1)充分调动搬迁群众搞好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开发式扶贫,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树立“穷则思变”的意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扶持下,主要依

8 靠自已的努力和奋斗,努力改变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市场需求和县域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的脱贫致富项目,增加收入,实现摆脱贫困目标。

(2)发挥资源优势,抓好扶贫项目建设。立足各搬迁点的实际情况,引导各搬迁户发展自身优势,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新的产业项目,增加经营收入,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创造条件。

一是配套实施农村节柴灶工程。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在各搬迁点配套实施农村能源工程建设,扶持搬迁户新建节柴灶200口,户均1口,计划结合2012年农村能源(节柴灶)工程建设搞好实施,为搬迁户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二是抓好食用菌栽培:棋盘镇马庄村、太安镇马坊村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在原有基础上发展菌栽培专业户36户。

三是抓好药材种植:以药材种植为重点,用5年进间种植药材580亩。

四是抓好养殖业:抓住封山禁牧的有利机遇,以养殖业为重点,大力推广青贮氨化、舍饲养畜等新型科学养殖技术,在原在基础上,发展养猪、牛、羊等养殖专业户65户,新增养殖羊1500只、牛300头、猪420头。

五是抓好劳务输出: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个人特长,鼓励其走出家门闯市场,增加收入。

(3)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抓好科技培训。

围绕畜牧业、果业、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通过各种途径,

9 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教育与培训,使搬迁群众在思想观念、文化水平、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提高。5年内培训一支懂科学、懂业务的农民技术员队伍,培养技术骨干130名,培训2600人(次)。(各搬迁点脱贫致富规划详见附件)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我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搬迁贫困户涉及3个乡镇4个行政村,搬迁200户1001人,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4年完成。

七、预期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可使我县200户1001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基本改善,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一)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使贫困人口的生活有了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和支持。通过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可以使原居住地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步伐,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二)经济效益评价

贫困户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后,极大地鼓舞他们的创业精神,同时加大科技扶贫,提高移民搬迁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鼓励他们开发当地资源,优先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种养

10 业项目,使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明显。

(三)生态效益评价

贫困户移民搬迁后,原先居住和生活地区的人为活动基本没有,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当地植被,对原先耕种的坡地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3.5平方公里,大大减少当地水土流失,改善贫困山区生态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八、优惠政策和保证措施

(一)优惠政策

(1)优先安排迁入地的水、电、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

(2)对安置地的种、养、加工业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3)优先安排搬迁户扶贫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 (4)安置地要给迁入户调整安排如承包地、其数量、质量一般不低于原居住户的平均水平。

(5)迁入户子女在入学等方面与原住户一视同仁,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金管理

(1)安置搬迁户建房资金,直接由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对群众进行投资,统一按照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标准,依据由土地、城建部门批准的村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群众手中。

(2)搬迁户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搬迁户基本农田及配

11 套水利设施资金,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坚持项目法人制、质理监督制和报帐制。

(三)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宜君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发改、财政、卫生、住建、农业、林业、水务、农发行、扶贫办、土地、民政、供销、商业等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通力协作,精心组织,保证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同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启发移民群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解决好各种实际问题,使被迁户和接收地双方愿意。

(3)落实优惠政策。对搬迁户继续落实优惠政策外,还要继续落实好陕扶(1998)2号文件的移民搬迁优惠政策,鼓励贫困户搬迁。

(4)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此次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全省的试点工程,因此在搬迁过程中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任务,达到预期目的,还必须建立鼓励贫困户搬迁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①乡镇有积极性、村组有积极性、群众有积极性的优先考虑; ②建成后有一定规模、可看性比较强,特点较鲜明的优先考

12 虑;

③村组班子团结、能够一心为群众着想的优先考虑; ④搬迁户与村组或乡镇签订搬迁合同,必须搬新交旧,不得占用两处宅基,搬迁地必须复垦。

(5)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本次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方式。各处移民接收地的建房、引水、建校等工程均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式,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护搬迁户的利益。

(6)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按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的制度,保证搬迁一户,成功一户,解决温饱一户,确保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7)严格管理,保证质理。对国家补助的易扶贫搬迁资金拨到领导小组设立的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项管理,加强资金审计和财务督查,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挤占、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严格项目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积极推行质量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动态项目监测报告制度,对工程质理进行定期稽查和督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九、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县2012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生

13 态移民)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关于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的意见精神,成立宜君县2012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冲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永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朱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长孙潮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范林 县财政局局长 和继民 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高 尧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雷晓林 县农业局局长 黄凯道 县林业局局长 张印全 县民政局局长 徐科峰 县农扶贫办主任 赵建才 县水务局局长 李京强 县公安局局长 梁冯印 县审计局局长 何远江 县统计局局长 李 辉 太安镇镇长 张 琪 棋盘镇镇长 王 锋 云梦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由长孙潮

14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图:

1、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地理位置图

2、各安置点新村位置及规划图 附表:

1、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概算总表

2、各安置点投资概算表 附件一:单项工程初步设计 附件二:各安置点到户花名册 附件三:各搬迁户脱贫致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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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左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中央新一轮扶贫开发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的,以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搬迁脱贫为主攻方向,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加大政府投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后续扶持,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把握对象识别、易地建房、建新拆旧、配套保障、就业发展、退出销号六个关键环节,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的主导作用和搬迁户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尽快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同步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农民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市民化,有效提升城镇化水平。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成熟景区、乡村旅游景点、工业园区布局安置区,实现产业发展和扶贫搬迁互融互促、协调推进。综合考虑水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4.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以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努力做到应搬尽搬。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绿色发展,改善生态。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建新房拆旧房,对腾退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对有搬迁意愿且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安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

——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上述搬迁对象需在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聚焦聚焦再聚焦,经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本村群众评议、审核公示后由县人民政府锁定。

三、安置方式

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就近就地,适度规模,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也可以通过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等,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集中安置规模原则上达到20户以上。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均实行“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

(一)集中安置

——依托中心村、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将搬迁对象安置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水土资源承载能力满足安置条件的中心村、旅游重点村和旅游景区附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旅游等产业。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安置。将搬迁对象就近安置在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国道、省道、县道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能力较为完善的行政村、自然村,既靠近生产资料便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方便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务工。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集中安置。引导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到县城、工业园区、乡集镇建设集中安置区进行安置,转变就业方式,从事第

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脱贫致富。建设在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规划区内的集中安置区原则上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模式,特殊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保”集中安置。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设农村公租房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

——分散建房安置。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置地建房安置。

——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引导搬迁对象采取购买产权明晰、安全实用、水电路配套条件 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屋,并流转相应耕地、山林等资源进行安置。流转耕地人均不少于1亩。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协助搬迁户办理相关手续。严禁购买违法违规 建设的房屋。

——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安置。采购价格由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严格控制贫困户向他人借款购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四、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住房建设

1.建房标准。建设保基本的脱贫安全保障房,住房设计、建设要经济、安全、实用,具备基本入住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建房标准。

2.建设面积和户型。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

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户型要精准对应到户,至少一个乡或村要统一一个房型设计。单人户建设公租房,以集中居住为主,分散居住者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奖励政策。建新必须拆旧,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对于进城、进镇购房及进村插花购房安置的,其购房补助如下:

(1)补助面积

严格执行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按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25平方米)。

(2)补助标准

①在县城区、野三关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进行补助。

②在溪丘湾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100元进行补助。

③在其他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

④购买农村空置房安置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补助。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点红线范围内征地、场平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四)后续帮扶脱贫。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和社保兜底等帮扶脱贫。每个集中安置点应重点突出一个以上脱贫项目类型。所需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五)搬迁安置区的建设方案、资金规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各 乡镇安置区建设资金总规模按户均18万元的上限把控,预留部分资金全县统筹解决相关后续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搬迁时缴入相关账户,作为搬迁资金来源之一。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但房屋产权归当地政府所有。

五、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5年内不能进行交易;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允许地方政府购买存量保障房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安置搬迁群众。提倡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切实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措施降低建房成本。

(二)土地政策。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

2.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搬迁腾退的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间隙地(未记入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场坝、自留地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组织复垦。

3.集中安置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三)其他农户搬迁政策。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并集中安置的其他农户,可享受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各乡镇要参照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防止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四)帮扶政策。

切实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 1.就业。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培训,大力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强化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促进搬迁户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务工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外出打工人员从业情况,各级政府积极与务工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

2.产业。和“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政策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和资产收益等脱贫致富。

(1)发展特色产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特色种养农业,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机制,使贫困户在产业链上增收;

(2)发展劳务经济,通过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等提高搬迁群众收入;

(3)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物流、租赁、农家乐及“互联网+”等;

(4)资产收益,拓宽增收脱贫渠道,通过光伏发电、土地(林地)流转、股份分红等,盘活农村资源,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县城、集镇、中心村及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区集中建设商业门店摊点或部分标准化厂房集中出租和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折股分红保底到户机制,租金及折股分红收入量化分配到搬迁贫困户。

(5)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五)社会保障政策。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凡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六)公共服务政策。

1.加强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搬迁人口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

2.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进场交易。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持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招商代建的方式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六、实施步骤 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4月)。1.组建专班。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精准识别。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搬迁户进行锁定管理,确定全县搬迁总规模。

3.科学选址。根据拟搬迁的贫困户规模,科学规划选定迁入地址。

4.编制规划、方案、计划。制定《江左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按照本方案组织制定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安置点详细规划》《搬迁户安置脱贫计划》。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的相关资料编制完成《江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江左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5.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市场运作原则,明确江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作为项目资本金和贷款承接主体,做好相关承接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6年5月)。

1.完善前期。按照分期分批、统筹推进的原则,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计划下达即可开工。

2.筹措资金。县城投公司加强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联系,及时接受资金转贷(支付)。

(三)第三阶段(2016年6月—2017年11月)。项目实施。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建设条件,推进搬迁项目建设,圆满完成搬迁任务。

(四)第四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检查考核并验收销号。建立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改局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局长和县扶贫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安置点、每个迁出村、每个农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对应负责,既要搬得出,又要稳得住、能脱贫,全程负 责,不脱贫、不脱钩。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县政府负总责、办公室统筹、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服务、监管、督导”的要求,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将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资金安排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同时按照“要件齐全、简化程序”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统筹领导,组织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政策宣讲等,负责协调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具体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领导小组。

发改部门负责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和专项建设基金,下达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会同扶贫部门拟订年度实施计划、开展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监管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的使用。 扶贫部门负责提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搬迁规模及分布、精准确认年度搬迁对象,负责搬迁人口脱贫相关工作,并对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筹措、拨付、监管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落实地方债务额度,研究提出政府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方案,负责制定并落实《江左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经常性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土地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安排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指标,组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政策措施,负责督促指导搬迁群众旧宅基地、旧村庄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

住建、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规划审批、房型设计、垃圾污水设施的配套等,负责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教育部门负责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优先安排安置点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保障搬迁户子女就近方便入学。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及社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人社部门负责搬迁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安置点外道路配套建设,负责做好相关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搬迁群众饮水安全及相关水利设施建设,负责相关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积极帮助和指导迁出区及安置区农林牧产业项目实施,扶持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

林业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中确需占用林地的负责优先办理林地手续,支持迁出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项目,支持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

卫计部门负责搬迁户基本公共服务、计生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优先安排安置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人行江左支行负责衔接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导农发行江左支行制订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信贷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并组织落实。

农发行江左支行负责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相关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台账管理、精细核算。同时,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拨付到位,负责集中偿还银行贷款。

公安部门负责搬迁群众户籍迁移相关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县级权限范围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和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旅游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扶持旅游资源丰富、适宜发展旅游业的安置区发展旅游经济。

供电部门负责安置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实施情况及时做好供电服务。

县移民局、经信局、环保局、文新广局、民宗局、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各驻村帮扶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具体实施。乡镇长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抽调3人以上组成工作专班。要组织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落实、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计划》及每一个安置点的详细规划、每一个搬迁户的安置脱贫计划。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合规推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台账管理、精细核算。要抓好住房分配、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

1.主管部门考核。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确认、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精准脱贫责任制考核依据。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建立月统计报告制度。

2.充分运用检查考核评估结果,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地方,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对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启动问责程序;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四)严肃工作纪律。

1.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服从服务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遵守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纪律。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切实维护正常搬迁秩序,严防出现搬富扰迁、搬而不迁、搬后回迁现象。搬迁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整改,获得不当得利的严格收回;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通过分户、析产、交易等方式变更房产产权等现状,制造无房户、空挂户、少房户、危房户,在易地搬迁中得到不当得利的;

(2)通过买卖易地扶贫搬迁指标等行为弄虚作假,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等政策扶持得到不当得利的;

(3)按照规定标准已搬迁安置,搬迁以后擅自返迁的; (4)其他影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公平享受的行为。

推荐第6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XX地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XXX)

XXX

XXXX年XX月 实 施 案

项 目 名 称: XX地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项目承办单位:XX

建 设 地 点: XX地基

报告编制单位:XX市工程咨询中心

资 格 等 级:X级

编号:XXXXXXXX

审定:XXXXX市工程咨询中心

编写负责人:XXXXX市工程咨询中心

编 写 人 员:XXXXX市工程咨询中心

编 写 时 间:XXXX年XX月

法人代表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目录

1项目概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项目名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项目建设地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项目主管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项目实施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搬迁性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搬迁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建设内容及规模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0项目总投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建设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乡情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迁出区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迁入区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搬迁群众改善贫困面貌的支撑条件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项目实施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场址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工程布置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设计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工程设计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生态与环境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影响因素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 环境治理的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安全与卫生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施工安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消防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防震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工程概预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投资主要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定额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费率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6基础单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8.7独立费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8.8预备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8.9投资概算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0资金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项目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项目实施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施工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建设工期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效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 社会效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 生态效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3 经济效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推荐第7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XX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要求,积聚全镇力量,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涉及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同步搬迁户69户259人。分年度规模为2016年111户471人,其中建档立卡77户335人;2017年116户437人,其中建档立卡81户314人。集中安置6个点共217户863人,其中赛云村赛云一组大鱼塘安置26户10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66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6户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27人),2017年实施10户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39人);赛云村赛云二组那诺地安置27户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34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5户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29人),2017年实施12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5人);太和村小寨组古蜡平掌安置40户1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6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35户1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57人),2017年实施5户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太和村新寨组恩乐地安置56户2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15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45户1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21人),2017年实施11户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9人);官厅村厄里组拉古普池安置20户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于2017年实施;官厅村玉能一二组瓦场安置48户1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140人)于2017年实施。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46人,其中新华村3户16人,官厅村5户22人,路思村2户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全镇已全部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点开工6个,已竣工6个,竣工率100%;分散安置户开工10户46人,已竣工10户46人,竣工率100%;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全镇搬迁入住227户908人,搬迁入住率达100%;完成旧房拆除227幢,拆除率达100%。

(二)“双点长”落实情况。XX镇6个集中安置点已实行“双点长”制。集中安置点“点长”由一名县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分散安置点“点长”由镇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共同做好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后续脱贫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脱贫措施落实情况

1.围绕《XX镇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由政府搭建平台,促成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与墨江县XX火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产业扶持资金投入29.04万元。

2.2018年,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结合“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以XX镇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烟叶生产为合作纽带,扶持太和村新寨、小寨组搬迁烟农20户,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0万元,实现户均收入51219余元。

3.2018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4户,发放贷款106万元,用于自身产业发展。

4.加强转移就业培训与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路子。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作用,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187人次,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会6次,自觉增强发展动力,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换新貌,真正实现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兑付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目前,全镇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资金XX万元,农户建房补助XX万元,旧房拆除奖励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XX万元。

(五)复垦复绿情况。根据《XXX自然资源局及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级下达XX镇复垦面积为200.65亩,需修建25m³水池18个,16m³水窖8个,需改建896.1米生产路1条。目前已完成复垦面积84.30亩,水池水窖建设8个,生产路改建896.1米,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三、取得的成效

全镇共建成集中安置点6个:赛云村赛云一组搬迁安置点、赛云二组搬迁安置点、太和村新寨搬迁安置点、太和村小寨搬迁安置点、官厅村厄里搬迁点和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搬迁点,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的搬迁任务。

(一)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来看,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帮助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房屋,让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房屋,共建成安全住房227间。

(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易地扶贫搬组内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文化活动室、公厕、路灯建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脏、乱、黑问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项目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并合理引导劳动力转向发达地区,贫困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观念得到根本转变,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标准及使用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重新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故目前尚未完全完善。

(二)部分安置点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一是部分农户因人口较少,安置房建设面积受限,存在粮食无地方堆放的情形,农户私自改变厨房用途,在周围搭建简易小厨房;二是在房檐、庭院、楼顶加盖彩钢瓦、树脂瓦。

(三)痕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政策、对象调整,项目资金投入、项建设内容等已重新变更皮肤过,一户一档、一点一档等资料需要重新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建设。

(二)规范农户房间用途,坚决整改私搭乱建。严格执行“厨卫入户”政策,杜绝农户将厨房和卫生间的用途私自改变,按照房屋规划厨房必须规范入户,严禁改为客房或库房,减少农户再次私搭乱建厨房。上下联动,对已经发现的私搭乱建房屋进行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力求“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镇级将专门组织人员协助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对照“一点一档”21项、“一户一档”19项归档要求完善痕迹资料。

推荐第8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将“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

题。

推荐第9篇:易地扶贫搬迁对联

易地扶贫搬迁搬家对联

1、感恩思进 坚定信念跟党走 脱贫致富奔小康

2、不忘党恩

党恩布神州全民享小康 人心向政府社会皆和谐

3、乔迁之喜 易地搬迁政策好 村民心中谢党恩

4、脱贫攻坚 托党恩乐迁新居 感良策喜脱贫困

5、党恩赐福

河深海深不如党的恩情深 千好万好不如政府领导好

6、人民政府为人民 幸福不忘共产党

7、共产党好

精准扶贫见成效感谢共产党 勤劳致富建家业不忘习主席

8、脱贫攻坚 政策拓宽平坦路 春风吹暖贫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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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XXX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1篇: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申 请 书

花桥镇人民政府:

我家居住在 村 组,现有人口 人。由于现居住地地处山区、水源匮乏、交通极不方便、且现有房屋无法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改变恶劣生存条件,尽快脱贫致富,经全家商议(以下5项措施只能选择一项):①自愿申请搬迁到 (安置点)新建房屋;②自愿到 场镇购房;③自愿在本村 组购房;④自愿到 县(区) 乡镇(街道) 亲戚处去投亲靠友等;⑤因本人确实没有自筹能力建房,自愿申请政府修建廉租房、公租房(无所有权)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我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同时自愿拆出旧房退出原宅基地,并自觉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之规定,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2篇: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全省“十二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牧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区域范围重点为中央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兼顾我省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加快实现。累计投资1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7.4亿元,在全省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25万户14.99万人,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332.2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101.6万平方米,打井2203口(处),建人饮蓄水池7.7万立方米,引水渠(管)2980公里;在安置地整治水池(塘、库、堰)40万立方米,建设灌溉渠道643公里,改善中低产田土7.6万亩,新、改建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2844公里。搬迁群众实现了家家户户住新房,并配有院坝、畜圈和厕所,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促进解决了游牧民族数千年来“逐水草而居”的问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安置地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搬迁群众安置地新、改建校舍1.6万平方米,卫生院(站、点)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一批村级活动阵地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和学习培训难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四是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农牧民,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搬迁后农牧民不再砍柴烧饭、取暖,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但按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0.8—1万元左右,搬迁户建房资金缺口大,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安置土地调整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安置土地调整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并且还具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的潜在价值,安置地原住农民因为大多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三是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口粮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四是易地搬迁任务较重。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在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希望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变落后面貌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仍高达200万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省已经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在政策宣传、群众发动、规划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选择等诸多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经验,摸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特点的不同的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总结形成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为“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实施对象,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基础上,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

----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移民工程和全省新村建设的衔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促进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分批逐年实施,确保搬迁工程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基础配套、产业跟进。通过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和开展技术培训,为搬迁群众培育和发展适合当地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既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又实现脱贫致富。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克服“等、靠、要”落后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四类: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无法就地脱贫越温,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整体迁出。对相对集中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位置重要或地方病严重区域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地方病严重,应尽可能采取整体迁出方式。

部分迁出。对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洪涝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贫困群众,且不宜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可采取部分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要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规划区域中的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大多属高寒山区或深山峡谷区,公共服务配套成本较高,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 分散安置。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要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

其他安置。对于少部分不适宜或不愿意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方式的搬迁群众,可依据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依托城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安置地选择

安置地的选择坚持以有条件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能落实土地、实现稳定增收为重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较丰富,集中安置点所需土地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按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及程序调地安置或多渠道解决,安置对象人均耕地不低于安置地平均水平;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无安全隐患的地点。

二是水、电、路、土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标准内即能完成配套建设任务,且能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入学、就医问题的地点。

三是可开发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周边环境有利于改变搬迁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助于搬迁农户实现稳定增收的地点。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对36.2万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存环境彻底改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按扶贫区域划分:

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搬迁安置1.97万户8.6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3.8%;

在大小凉山彝区搬迁安置2.97万户13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35.9%;

在川东北秦巴山区搬迁安置2.14万户9.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6%; 在川南乌蒙山区搬迁安置0.62万户2.8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7.7%。

在其它贫困地区搬迁安置0.56万户2.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6.6%。

(二)建设内容

围绕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安置地基本生产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修建住房727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0万平方米,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000处。

改善安置地生产条件。建设基本农田32.5万亩,草场20万亩,乡村公路3000公里,小型农田水利3200公里。

改善安置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村学校2.2万平方米,卫生院(站)1.8万平方米,乡村公共活动场所1.5万平方米。

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培育“农家乐”、“藏家乐”等新兴服务业。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53.9亿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附属设施、安全饮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40.7亿元,小微水利、基本农田、草场、乡村公路等基本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学校、卫生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7亿元。后续产业发展投资4亿元。

(二)资金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拟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1.7亿元,占总投资的40.3%;地方投资6.5亿元,占总投资的12.1%;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5.7亿元,占总投资的47.6%。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由整合中央其他支农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三)中央补助资金投向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中央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均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建设、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税务、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二)抓好前期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置地原住居民“排外”思想,调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并登记造册;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广电、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安置地可安置人口数量。

搞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实行公告公示。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将上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项目乡(镇)、村应以乡村公告栏(墙)、广播、告示等形式,直接面向群众进行公告、公示。迁出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搬迁群众名单、国家补助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安置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扩大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工程建设。各市(州)应与各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与工程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乡(镇)政府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搬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的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健全项目档案。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文件、计划表册、政策文件、协议合同、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搬迁户花名册、备案表等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市场牵动,政府推动,产业带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它职业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的生产、生活用地、税收、户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查、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通过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检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开展第三方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各级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清正为民。

最新消息:

1.四川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3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其中,对于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按照此次制定的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 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四川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四川将优先安排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覆盖,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

此外,四川将支持各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

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2.四川今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

2016年,四川省计划在20个市州144个县市区对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省脱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十三五”期间,我省“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规模为120万人,其中35万户、116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23.3%,占全国搬迁总规模1000万人的11.6%,计划分四年安排,2020年巩固提升,总投资约700亿元。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已正式运行,国土部门已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对搬迁资金筹措、还贷来源、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补助及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中最早在国家层面从资金到项目得到明确落实,考虑到了贫困户生产生活生态结合和长远生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搬了之。要基本锁定目标任务,并在实施中实现动态调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户自筹标准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做好规划计划,抓紧出台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划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给予地方一定发挥创造空间。要对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农民在搬出迁入后的权益等问题研究制定政策。要加强技术指导,政策要让基层读懂,今年开展一次全省系统培训。要强化督查检查,定期进行会商。

第13篇:**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

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第14篇: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优势。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

2.坚持分类指导。找准切入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构筑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链条。

3.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以群众自愿为前提,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4.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同时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整体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集中安置区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可支

1 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到2020年,初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搬迁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确保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相结合,依据不同的搬迁安置模式,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因势利导发展富民产业。

(一)发展特色农牧业。支持搬迁群众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设施农业等产业,努力实现增收致富。发展以马铃薯、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落实好地膜实物补贴政策,实施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优先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苹果、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安置区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油橄榄、茶叶、花椒、核桃、百合、玫瑰、油用牡丹、甜高梁、青稞、油菜、藏中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鼓励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建设。合理调整迁出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将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从基本农田中退出进行退耕还林(草),鼓励推广草粮结合、草林结合、草菜结合、草果结合的牧草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优质牧草产业化,使搬迁群众在发展草产业和保护生态

2 中增加收入。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草食畜牧业贷款贴息和牛羊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安排要适当向搬迁群众倾斜,有条件的集中安置区要科学规划规模养殖结构和布局,建设集中式养殖园,实行规模养殖,逐步形成集良种繁育、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等为一体的产业链条,让搬迁群众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快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产业的深度开发,推进玉米、马铃薯等全产业链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安排向安置区倾斜,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改进农产品贮运、保鲜、干燥设施和方法,加大特色农产品名优品牌培育,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加快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集中安置区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扶持搬迁群众创办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使搬迁农户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增值收益。(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三)发展劳务经济。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持续增加搬迁群众工资性收入的主要途径,瞄准搬迁农户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开展订单、顶岗、定向、菜单式精准培训,提高

3 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力争培训一人、带动一户、致富一家。建立和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通过组织引导和能人带动,推动搬迁群众外出务工,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对依托小城镇和产业园区安置的搬迁农户,要引导企业和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务工。落实好返乡创业定向税费减免及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以创业促就业,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充分发挥县城、小城镇、中心村等区位优势,支持搬迁群众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大力实施电商扶贫,支持搬迁任务较重的县区抓好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支持本地电商平台和企业与邮政、供销、快递企业合作,在安置区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点,鼓励搬迁用户开设网店,并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通过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安置区电子商务培训力度。支持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搬迁群众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搬迁群众就业和增收空间。(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五)探索资产收益。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

4 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发电、水电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搬迁户,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搬迁群众增收。引导搬迁群众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增加搬迁群众收入。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可将被占用土地合理量化为村集体股权,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要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扶贫机制,积极推广“光伏+种植”、“光伏+养殖”、“光伏+农产品深加工”等模式,支持光伏发电接入电网运行,增加搬迁群众经济收入。(省扶贫办、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富民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农牧、国土、水利、人社、工信、林业、商务、旅游等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共同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加快发展。各市

5 州、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目标,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工作实效。(省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目标相近、方向类同、可用于产业开发的资金进行归集整合,切块到县,确定合理比例,集中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加大农机具补贴力度。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剩余资金可以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后续扶持。(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健全金融支农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基金、股权、信托、租赁、保险等新型投融资模式,运用贴息、担保、投保、风险补偿、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产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创业需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为搬迁户、安置区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搬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贷款、“双联”惠农贷款、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和村级互助资金等向搬迁群众倾斜。(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

6 扶贫办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四)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安置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其为搬迁群众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岗位,鼓励搬迁农户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五)发挥“双联”帮扶优势。进一步加强“双联”干部力量,靠实“双联”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责任,把帮扶搬迁群众脱贫和培育安置区富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制定富民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和发展资金,形成帮扶合力,提高实效。(省扶贫办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第15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议书

XX市XX镇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

镇区(幸福家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为加快老区XX脱贫攻坚步伐,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按照《XX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XX镇镇域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三五”时期贫困户易地搬迁意愿,经研究决定,计划实施XX镇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镇区(幸福家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以精准扶贫为主线,实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区域发展促进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为我镇加快实现全国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地点:XX镇东新区,西起幸福路,南接河滨路,北部与明珠大道相连。项目选址位于XX镇镇区东部,属新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正在规划建设,现代城市发展雏形显现,将建成XX镇新的经济、文化中心,区位条件

1 明显,交通条件优越,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理想地段。

三、安置对象:XX镇2017--2018年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

四、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计划搬迁69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72户2020人;非建档立卡同步搬迁118户,全部采用集中安置方式安置。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208.5余亩(其中安置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地51.57亩),初步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65800㎡26幢6层690余套住宅楼,分为25㎡、50㎡、75㎡、100㎡、280㎡、125㎡、150㎡七个户型,统筹安置2017--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572户2020人,其中安置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94户744人(2017年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374户1448人)。剩余118套安置非贫困户同步搬迁。配套建设一所小学、一所幼儿院、一座医院。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1414万元,通过省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2020万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1010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7070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各202万元计606万元。

七、投资概算:住宅楼建房资金7896万元,医院、小学、幼儿园、配套基础设施资金4224万元。

八、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2017年3月-2018年12月

九、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实施后,不仅能使690户生活在

2 山区的农民群众通过搬迁从根本上摆脱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其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开拓新的生存发展渠道和空间,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仅有利于降低扶贫开发成本,减轻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的人口压力,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实施扶贫搬迁移民,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对XX镇实现“最先脱贫、率先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十、保障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系统工程。我镇坚持群众自愿和先生产安置后生活安置的原则,成立工程建设专门组织,加强领导和工作力量,为确保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XX镇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成员有镇党政办、经济办、扶贫办、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水务中心、镇村镇服务中心、信访办、派出所、财政所、供电所、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管区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成。指挥部负责传达上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示及部署,组织协调相关村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政策,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的申报、

3 下达及组织实施;负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下达、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及时掌握各方面工作动态,督促完成相关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任务。镇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镇搬迁对象的审核和上报,组织实施搬迁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保证搬迁政策兑现;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抓好项目基础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办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依法做好搬迁群众的耕地调整,恢复迁出地生态建设;利用金融扶持、到户增收、教育培训就业等专项政策进行食用菌、三产、商贸加工、服务业等后续产业扶持和培育,通过技能培训进行就业或劳务输出,其它通过原有产业增收。通过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将搬迁群众收入提高到全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工作到村到户到人头,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随访服务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搬迁脱贫步伐。

第16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是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涉及茶陵县和炎陵县。**年省发改委下达了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尚未批复。一年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平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1.4公里、6米宽支道1.2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6.2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根据搬迁村农户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四个规划”,即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布设一个好路网,建设好“三大中心”(村务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便民商务服务中心)、规划好“五大管线”(电、通讯、有线电视、人饮、排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三、下阶段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思路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舲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

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政府、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

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

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洣水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5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建议

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国家、省、市、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2、建议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株洲炎陵、茶陵是革命老区县,由于历史、自然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多,返贫致贫因素复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长期而艰巨,请求省发改委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3、建议加大扶贫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需要机制创新,建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片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第17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x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甲 方: 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村民委员会 丙 方(搬迁安置户主): 身份证号:

原住房地址: 县 镇 村 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xx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精神,依规定程序,甲方已被确定为 年易地扶贫搬迁户,为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甲乙丙三方就搬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组织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扶持落实丙方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建设。

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 安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

筹资金 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

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字、手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8篇: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

**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流程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照《**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及《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指纳入我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包括我县统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和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的易地搬迁(以下简称同步搬迁)。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和农户自筹资金五部分。我县属于国定贫困县,所以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第三章 资金支付

第六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支付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信贷政策办理,即县共管账户开户行根据县项目实施主体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交易对手。

第七条

资金支付流程如下:

1、县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结算需要,

1 向市扶贫公司提交经县财政局、扶贫办共同审核同意的资金支付申请及相关材料。

2、市扶贫公司完成审查后通过网银系统或柜台向省国开行、市农发行提交资金支付指令,并将相关支付审批材料同时报送。

3、市扶贫公司依据与省扶贫公司签订的《*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融资服务协议》,于省国开行、市农发行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至县财政局、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并告知县财政局、扶贫办。

第八条 资金使用进度要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资金支付使用条件如下:

1、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时确定的用途支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支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货运单据、供货清单、工程进度表、工程量清单、结保单等的复印件或原件,具体以资金用途而定。

3、其他。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九条 贫困搬迁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实施土地整治和迁出区生态恢复。各项标准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人均安排资金*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万元,个人自筹4*22元。

2 政府补助的*5万元,按资金用途划分:

1、住房建筑补助*.88万元,其中:个人补助*.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0.75万元、公共服务设施*万元。按每户2.8人计算,户均补助1*万元,其中:个人补助7万元,配套基础设施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万元。

2、土地整治和迁出区生态恢复1*万元。政府补助的*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

1、住房建筑补助3.88万元中,无需申请由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需求直接拨付*元;需要县级政府根据项目进展程度提出申请,由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贷17*元。

2、土地整治和迁出区生态恢复1*2万元,需要县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贷款申请,由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贷。

无需申请由省扶贫公司直接拨付的*元,按资金渠道划分:

1、中央预算内投资7*0元。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6元。

3、专项建设基金5*元。

无需申请由省扶贫公司直接拨付的*元,按是否偿还划分:

1、中央预算内投资*0元无需偿还。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元根据所下拨资金的年度分5年、7年或10年偿还。

3、专项建设基金5*0元需在第19年、第20年各偿还

3 一半。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 分散安置人口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万元。

(三)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筑补助标准 同步搬迁人口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1*万元。 补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或建房总金额。

第五章 资金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按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依据规定和项目指定的用途使用。

第十一条 我县设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共管账户,承接市扶贫公司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共管账户由县财政局、扶贫办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

我县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搬迁项目商业开发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相关资金也要及时划归共管账户。

第十二条 县财政局、扶贫办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的监控管理,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审核记录、账目清楚,每笔资金可复核、可追溯,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实行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县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扶贫公司及县财政局、扶贫办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及各类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县政府应加强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其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

4 第十五条 县财政局、扶贫办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挪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9篇: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承诺书

马临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承诺书

马临工业经济区管委会:

经政府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根据家庭成员商量,愿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承诺如下:

1、搬迁补助标准以实施搬迁当年国家的执行标准为准。

2、我户自愿选择马临区丰泰景园,通过政府统一安置。

3、我户拟选择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

4、房屋建设方式由县、区确定。

5、积极配合区、村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

6、搬迁以后愿意通过自己勤劳致富,不因生产生活困难等到政府闹事。

7、本承诺经我户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年人签字,均可代表我户意见,如有违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 (签名并按手印)

2016年 月 日

第20篇:易地扶贫搬迁主体会议纪要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

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年 月 日,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各参建单位对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监督单位对会议的进程及内容进行了监督。会议内容如下:首先各参建单位到现场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观感质量检查。随后各参建单位汇集在办公室,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发表意见,先由施工单位汇报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情况,提交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单位介绍主体结构的施工监理情况,提交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检部门对施工资料进行了检查。

一、施工单位:向安飞

1、现场所用材料进场后由专职材料员进行验收,并由监理工程师见证,现场取样送检,杜绝了不合格材料进场。

2、隐蔽工程经自检合格,再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监理认可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自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为合格。

二、监理单位:夏志雄

1、工程资料基本齐全。

2、工程所用材料合格证齐全,所有复检材料均在监理工程师再现场取样,复检合格后才投入工程使用。所有结构隐蔽工程记录,分别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

3、施工单位基本按图施工,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同意施工单位自评意见,验收合格。

4、观感方面存在缺陷,柱烂根,板跑模问题要打磨问题要打磨修补好。

三、设计单位:付春华

通过现场查看我认为项目主体结构是合格的,资料齐全,施工各项检测报告合格,符合设计要求。

五、建设单位:姚 炎炎 波

主体结构质量总体评价为合格,少量支模跑模缺陷,后期施工要注意。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doc》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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