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0-11-04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工程名称:广东五华生态文化教育产业园(广东五华华侨实验中学教学楼) 建设单位: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易扬尘的材料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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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超限检测站

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XX市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超限检测站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特制定规范XX超限检测站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规范超限检测站管理专项整顿,突出重点,通过强化监督,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切实解决治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治超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站成立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站长xx担任,成员有xx、xx、xx、xx,负责专项整顿工作日常事务,对整顿工作各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工作重点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XX市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力求找出症结,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措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摆:

1、行政执法

各队是否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是否文明执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是否严格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进行卸载;是否正确使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行为。

2、建章立制

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类文件、资料和案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归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治超执法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完善宣传制度。

3、设施建设

场站设施建设是否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站内检测设备是否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

4、信息管理

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是否严格按照省治超办和市治超办对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相关信息联动机制是否完善。

四、工作步骤

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从4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到4月15日)。4月15日,站里组织召开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做到 “三个明白”,即明白为什么要专项整顿,明白重点要整顿查摆什么问题,明白怎样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使大家的思想切实统一到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查找问题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4月20日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站里按两个队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按照专项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整顿内容及工作步骤的要求,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挖根源、找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站领导不定期地对各队的执法情况进行暗查,真正把治超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整改到位。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到6月15日)。6月13日前制定出整改建制工作方案,并报送至市局专项整顿工作办公室。依照整改建制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研究整改方向,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能立即改正的则马上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则要将情况反馈给相关对象,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形成整改建制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13日之前报送至市局专项整顿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整改责任人应督促各检测队和执法人员抓好查摆措施的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将专项整顿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2、健全督查机制。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查摆督查工作机构,加大督查力度,抓好查摆事项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坚持实事求实。本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要有敢于揭“短”、揭“丑”的勇气,以此次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为契机,做到自我完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从而推动我站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刻、整改方向明确的典型。

推荐第3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

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推荐第4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丰城市上塘三小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

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总务主任 办公室主任 教导主任 团支部 政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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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贵州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安监办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内容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相结合,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治理,非法储存,销售未经批发公司发出的产品等不合符规定的销售零售户,不予年审和换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检查整治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推荐第6篇: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襄垣县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各施工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公司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县委领导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2008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公司建筑业专项治理工作,公司决定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利民,副组长:张培成、李雪峰成员:赵俊华、楊柏松、吴瑞芳、辛玉生。公司工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部门,并将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和具体落实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

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创建文明工地为工作重点,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塔吊倒塌、基

坑支护、模板支撑等进行专项治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全公司建筑业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小于0.038,使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安全指标和预控目标。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月),组织发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部署;第二阶段(12月-2009年1月),自查自纠:各部门对照标准,查找隐患,查找漏洞,自行纠正;第三阶段(2009年2月-3月),检查整改:由公司组织专项治理检查;第四阶段(5月),验收总结:由公司结合日常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并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开展建筑安全督查工作,做到安全督查覆盖到每个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开展安全工作。

2、强化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今年六月,局矿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活动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和安全应知应会常识,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建筑职工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继续认真组织建筑职工学习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编写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要以这个《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实际提高建筑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基本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对塔吊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总体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3、建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做到从源头抓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建管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于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工,这样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变事后预防为事前控制。

4、继续推行主要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和强制性淘汰制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行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砼搅拌机等主要建筑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必须向县质安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主要机械设备处于监控状态。今年,我们将加大对部分企业仍在使用的双吊兰井架的更新工作,坚决杜绝双吊兰井架在工程上的使用,对一批改装不合格的双吊兰井架也坚决予以淘汰。

5、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文明工地是安全生产的延伸,安全生产是文明工地的核心。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也必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建立创建文明工地的组织体系、管理网络,进行创建文明工地的目标预控,各单位要将工会设到施工一线,成立项目部工会小组,协助行政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严格掌握标准,按照局矿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好创建工作,使我区建筑施工现场的面貌有较大的变化,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6、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天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企业每月一次,检查要有重点,要认真,在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中,要抓住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常常被忽视的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同时要加大建筑安全设施的投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更要考虑安全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效益、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 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五、总结验收

通过一年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要使我区建筑安全状况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报市县质安科,我公司将结合全年的安全检查,于5月份组织专项治理验收。

六、其它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机构成员:

组长:史利民

副组长:李雪峰 电话13935523867

副组长:张培成 电话 13834770988

组员:

赵俊华 电话 13934057783张垣兵 电话13097569142

武文帅 电话 13133354823连晓东 电话 13103553555

李艳萍 电话13152959286杨柏松电话 13293757920

吴瑞芳 电话13191049411辛玉生 电话13509758616

推荐第7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5月10--5月20日)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5月21日一2012牟1月31日)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1日--3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前报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汇总整理形成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农牧厅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瘦肉精”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各监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要制定和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针对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猪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衔接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与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制品。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8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2年和静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5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为更好地开展好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卫生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布署,制定“和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斯木〃牙生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炳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杜 娟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依斯坎德尔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魏 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协调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类信息、报表、总结等。

二、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对

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整治时间: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2、整治范围: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条件》、《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条件》、《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3、整治内容:

(1)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证制度建立率100%;查处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牛、羊、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2)查处餐饮业的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餐用具的消毒、通风设施、留样登记、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及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等。

(3)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查处对辖区内“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有无“地沟油”、食用油的采购渠道、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泔水的去向登记情况。

(5)开展对全县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两轮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抽检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具碗、盘子、碟子、盆、杯子的消毒合格情况,按照餐具化验标准进行严格检验。

(6)开展对全县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六一”节前和中高考期间及各项重大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给予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和静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9篇:泼水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耿马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临沧市第七届水文化旅游节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傣历1374年泼水节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子方案

为保障临沧市第七届水文化旅游节暨耿马傣族佤族自

治县傣历1374年泼水节平安祥和的度过,耿马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临沧市第七届水文化旅游节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傣历1374年泼水节活动方案》,特制订本子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耿马县2012年度泼

水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俊

副组长:于利辉马澍

组员: 张磊徐慧琼代钧君穆霁妍李燕李富练刘春南田波王建红李志祥

汤唯文

专项整治分耿马片区和孟定片区两个工作组,耿马片区含耿马镇、勐永镇、勐撒镇、贺派乡、四排山乡、大兴乡、1

芒洪乡等7个乡镇,孟定片含孟定镇、勐简乡两个乡镇。耿马片区工作组由于利辉任组长,孟定片区由马澍任组长,各组组员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二、行动时间

2012年4月9日至20日

三、整治内容

(一)做好节假日期间重大接待事项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保障工作;

(二)做好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1、重点区域:各级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景点;主要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

2、重点单位: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承办大型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车站、旅游景区周边的餐饮单们、“农家乐”。

3、重点品种或环节:酱油、色素等食品添加剂;食品油、肉、米等大宗食品原料;罐头、辣酱等定型包装原料;奶饮、果汁、酒等饮料;消毒餐饮具;餐厨具清洗消毒;饮料和凉菜配制;采购验收的索证索票;餐厨废弃物处理。

(三)做好4月13日至17日的民族风味小吃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4月10号前与县工商联、县饮食协会联系,获取此次参展餐饮服务企业的名单;

2、召集各参展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并与各参展餐饮服务企业签订《耿马自治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和《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3、要求各参展餐饮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在4月13日前办好健康证,所有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的重要性。切实绷紧安全这根弦,增强责任感的使命感,把保证节日期间的群众饮食安全,作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的落脚点。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开展专项整治是履行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扩大整治成果。

(三)、严格办案,强化责任。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经对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进行惩处。要严格执法树立部门权威,强化企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专项整治,宣传“四

品一械”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饮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对诚信经营的公开表扬,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予曝光,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的诚信守法意识。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推荐第10篇:“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桥山小学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现就我校开展‚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真抓真改、务求实效为原则,紧紧抓住‚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进我校行业作风持续好转,为我校教育提升进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作出贡献。

二、治理范围 桥山小学全校范围内

三、治理重点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问题。(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2、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精准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平均分配‛、‚轮流受助‛、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

(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3、着力整治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问题。(梁延琴)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田军)

5、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田军 张军)

6、教育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田军)

7、利用入学机会乱收费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对待群众生冷硬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问题。(梁延琴)

8、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执行力不强问题;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工作效能不高问题。(段)

9、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4月下旬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5月10日)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桥山小学成立以段璐为组长、刘永忠为副组长、其他副校长、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务室,负责统筹安排、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时限和目标。要多途径宣传,提升教师和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学校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真抓实改,务求取得实效。各负责人将自查自纠排查问题台账报校党务室。

(三)督查追责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账目、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频发及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人,将严格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26日至12月20日)

学校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各负责人要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校党务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总结报告。

(二)大力宣传动员。学校要认真作好宣传动员,自上而下分层传达文件精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违纪违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

(三)严肃责任追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收到一件、调查一件,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对于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黄陵县桥山小学 2017年5月5日

第11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

1 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包括企业,下同)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

2 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资监管企业的全面复查。省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填报《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6、7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各级“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不仅要关注

3 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和部门。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5.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6.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7.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重点抽查要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

4 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各抽调若干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又要抽查有关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并对部分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纪发[2009]10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赣纪发[2010]17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

5 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

6 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

7 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 “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加强综合成效和正面典型宣传的同时,各地要在适当时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在内部通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

8 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部署、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处理政策、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汇总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

9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10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非金融国有企业防治“小金

11 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7.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 8.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 9.填表说明

第12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单位楼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楼层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楼层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办公室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办公室人员工作、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各楼层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科室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科室要在办公室院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干部职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科室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办公室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科室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办公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办公室的消防安全。

第13篇:六项整治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日常使用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1.逐一排查幼儿园校舍。

对幼儿园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后,我园部分地方如北楼屋顶小红瓦存在安全隐患,南楼楼顶字体年久失修,小三班仓库屋顶有裂痕,北楼年久需要重建等,我园已经上报了危楼改造,现在正在审批之中。

2、排查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

对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设备、玻璃幕墙、干挂石材、楼梯扶手、护栏、围墙、挡土墙、护坡护坝、大门、水塔、烟囱、锅炉、地下管线道、旗杆、电线杆、电梯、避雷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定点定员管理职责,确保校舍设施使用安全。

4、进一步加强新建校舍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新建校舍安全。

三、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各班级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辖区域校舍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上报。

2.督促检查阶段(2018 年 3 月 1 日-15 日)。幼儿园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各幼儿园实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与班级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3.整改提升阶段(2018 年 3 月 16-31 日)。对在排查中出现的汇总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所以,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由此,我园制定了以杜永菊园长为总负责人、杨俊梅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及各班长为成员的梯级管理制度,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2、强化工作落实。

幼儿园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的序开展,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建档立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需联合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我园把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确保幼儿园安全。同时,我园还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进行量化考核,追究责任。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幼儿及家长出行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推进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确保全园师生出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治理重点

1、深化交通安全教育。

我园充分依托临沂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本园实际,扎实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向幼儿讲解有关车辆的安全知识和乘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主动拒绝乘坐不符合《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营运车辆;组织开展进出入幼儿园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幼儿安全乘车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我园没有校车,但是有家长接送孩子的私家车辆、单位公车、教职工上下班私家车辆、进出幼儿园的送货车辆等。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的司机进行谈话教育,加强这些人员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切实保障车辆出行安全和幼儿乘车安全。

2、落实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我园对进出入幼儿园的车辆实行“合同制”和“责任制”,与有关车辆签订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规定,只有满三年的驾龄方可进出幼儿园。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加强车辆管理,我园规划了固定停车位置,所有人员都必须根据要求停放车辆,否则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制度挂钩,同时,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

3、排查整治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隐患。

我园在前期安排部署幼儿园安全工作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基

础上,对进出我园进出入车辆安全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立即开展新一轮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教育和进出幼儿园车辆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及时进行维修整改,确保出入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园对出入幼儿园车辆问题高度重视,认识再度提高,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 工作进一步深入。组织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参与到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消除身边的进出入车辆安全隐患。为此,我园在治理行动期间,以杜主任为首的主要负责人专门召开了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整改到位。

2、加强检查指导和责任追究。

对进出入幼儿园的相关车辆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予以通报或者警告,并根据幼儿园相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幼儿及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园消防安全,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责任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火灾防控措施,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幼儿园火灾事故发生, 保证全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幼儿寝室、盥洗室、活动室、各功能室、户外各活动区、办公室、机动车、电动车停放处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用火、用电、行为是否安全规范; 切实加强冬季取暖设施管理,妥善管好火源,确保通风换气,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绝不能养患成灾。

同时,我园还联合水利、电力、消防、玩具售后等相关专业部门协同排查整治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寒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制定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2、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

(1)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将消防知识纳入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消防知识课、定期组织全园性的疏散逃生演练、对广大师生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全园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

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消防斧等消防器械,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我园在不同位置、不同角度安置了监控、消防等设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从新信息技术上提升了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室、各部门、各教学楼、各班教室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3 月 15 日前)。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和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3、总结报告阶段(2018 年 3 月 16 日-31 日)。各班级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汇总,消防小组对汇总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2、健全制度,狠抓隐患查改。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对 “元旦、春节、元宵节、六

一、寒暑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我园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由领导亲自带班、并要求各值班人员值满班,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根据职责分工,坚持“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落实责任,深化重点领域整治,营造良好的幼儿园周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整治重点

1、以“假冒伪劣商品”和“门口小摊贩”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产品”和“三无食品”。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三无食品”,以及盗版图书、画册、光盘等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商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严厉予以打击。

2、以“治安环境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幼儿园周边存在的针对幼儿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建立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幼儿园和幼儿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变相体罚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以“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治理”为重点,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幼儿园大门口悬挂警示牌,门口两边设置接待区域,错开幼儿离园时间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

4、幼儿园周边存在的影响校园安全和治安秩序的其他问题。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协调好各班级相关负责人,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2、做好工作规划。

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等,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3、加大督查力度。

根据责任划分和工作方案,定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检查和督查并加大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人,并对出现的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成效。

4、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在幼儿园环境整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好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便于总结推广。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要求,为切实我园食堂食品安全,决定从2018年1月至3月底,深入开展我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治理任务

1、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健全食堂管理机制、食堂突发事故和卫生事故应急反应机制。

2、幼儿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持证上岗。我园食堂、餐厅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资格,有专门法人代表,许可证不过期,不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不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问题,不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3、所有教职员工健康证明有效。

我园每年都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去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查体, 办理健康证明,所有教职员工持证上岗。同时,为了规范期间,我园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要求各员工严格遵守。重新整理相关档案,保证我园餐厅、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都在有效期内。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我园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验收,具有进货台账,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健全,不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保证库房无存储和使用过期、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5、清洗消毒到位。

我园根据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幼儿园食堂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同时,要求消毒人员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各种消毒记录及时完备。

6、落实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我园食品加工严格按照幼儿园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进行操作,食堂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烧熟煮透,不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切实按规定留样,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电器、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7、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落实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制度,幼儿园食堂环境定期清洁,保持良好;保证我园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得当有力;保证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 2018 年 1 月至 3 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1 月~2 月底)

对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填写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发现问题列出台账, 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2、督促检查阶段(3 月 1 日~15 日)

园领导通过对幼儿园食堂督查等形式,对幼儿园食堂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照自查表进行实地检查。

3、整改提升阶段(3 月 16 日~31 日)

根据检查情况以及反馈意见,对幼儿园食堂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 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3、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对照幼儿园管理漏洞,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把整治工作抓实抓 细,抓出成效。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

落实幼儿园食堂监管责任,联合公安、城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14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景教发【2012】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学校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景泰县草窝滩学区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梳理排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典型案件。

(二)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清理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

(三)全面排查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和漏洞,健全安全责任管理机制。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采取学校内部整治与各有关部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分为:

1、制定方案、

2、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3、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5日)

全校各部门、各班级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部门、本班级及学校周边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分析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认真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各部门、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良好整治氛围。

(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12月15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各班级要按照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以校园内部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问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整改,力争通过自纠予以解决,并建立专档备查。学校将会同教育、公安、综治办、卫生、工商、建设、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娱乐经营场所、流动摊点、交通秩序等适时组织专项统一行动,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创建并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

各部门、各班级要加大整改力度,按阶段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相关部门将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检查的重点:各级相关会议精神、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 1

和整改情况等。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又有可能发生火灾或造成伤害事故的建筑和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改变使用性质。

四、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学校将配备适量的安保教师,承担校园内部保卫工作。要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近期要对学校门卫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和安保部门任职规定的要一律辞退。同时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三是要加强对走读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进行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凡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要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建立并严格实行消防、食品、交通、值班值勤等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内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施、餐具和食品、水源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救援设备、安全通道等必须配套齐全,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6.进行全面排查,制止学生外出租房居住的行为。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要与校外有关机构和部门加强联系,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要加强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工商、文体、城管、卫生等部门要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非法经营行为,净化学生学习环境。

(三)以排查调处为手段,及时化解涉及学校安全的矛盾纠纷

学校要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排查调处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的学校安全事件。一是要未雨绸缪抓预防。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稳定信息预警机制,在学校及周边地区广泛物色治安信息员,全面收集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和线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要防微杜渐抓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指导学校逐个

人头、逐个事项、逐个方面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的不法分子以及可能铤而走险的治安危险人员,要认真落实教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班级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各部门、各班级要结合本部门、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五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团委、学生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的倡导,深入开展“青春自护”、“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加强对广大团员、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健全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班级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六)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共同创建并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西和明德小学

2012-12-15

第15篇: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09〕93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09〕81号)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09〕34号)要求,现就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先行先试、“四求作为”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市场不够统

一、市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行政监管不够到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长泰争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近年来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惩处等工作,坚持有效做法,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力争通过二年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在全镇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初步建立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行政监管,并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使建设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要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各阶段虽有所侧重,但又不能截然分开,做到有重点、有结合、有分工、有配合,尤其要将推进制度建设、查办案件、强化行政监管、健全市场机制等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一)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县《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部署全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参与单位: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村建站、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二)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009年12月—2010年5月)

2009年年底前,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投资项目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县《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2008年以来1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组织全面自查,并逐宗建立台账。着重排查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招标或者虚假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拆除等单位、机构超范围承揽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采取围标、串标、行贿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行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重点对不按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逐项清理,切实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对明显违法违规的要严肃依法处理,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形象。二是要组织对市政府2009年5月出台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六份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镇里将对以上两项工作组织全面检查。

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将纠正和整改情况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自查自纠中要严肃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并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财政所、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安全办、镇经管站、派出所、林业站、供电所

(三)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2010年6月—2010年11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定》、《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行政监管的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府对工程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管有力有效。

1、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切实规范项目业主行为,确保项目审批高效、透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县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林业、矿产资源、水利、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试点,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2、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监管。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征地使用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用农地使用权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和市场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国土所牵头

3、加强城乡规划监管。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执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严禁擅自变更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调整容积率,对确需要调整、变更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并及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

牵头单位:村建站 参与单位:国土所

4、加强工程建设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备案审查、现场监督、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招标代理及评标定标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加强标后监管,督促招标人、中标人依法订立合同,监督中标人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义务,防止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5、加强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把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依法审查开工报告、施工许可、特种设备备案登记,加强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的审批与监督,加强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拆除等单位、机构规范建设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环保“三同时”等有关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开展业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安全办、供电所

6、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到位。

牵头单位:镇经管站、财政所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四)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机制(2010年12月—2011年4月)

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行政监管的措施,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长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现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管相分离;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

参与单位:镇纪委、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2、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定。进一步拓展招投标领域,积极推行垄断性资源开发项目法人招标。认真总结我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特定工程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等制度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为搞好我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建立并落实招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招标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认真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试行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制定县级评标专家抽取过程、接送、管理的操作规定,完善保密措施。支持、配合市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本镇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进入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一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抽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县级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积极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逐步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网络化计算机辅助评标,积极推行网上招标和网上远程评标。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共同牵头 参与单位: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

3、引导工程建设企业规范发展。加快我镇国有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改革,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培育工程建设管理企业,为逐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现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管相分离提供条件,积极培育工程建设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和保护依法正当经营,取缔“包工头”个人非法承揽业务行为,逐步形成以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市场。采取有力有效的监管措施,促使企业承接业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同时确保现场施工、监管班子主要人员到岗履职,发挥应有作用。研究建立工程创优激励机制,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提高。按照全市、县完善中介组织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招标代理、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中介组织的清理、整顿、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村建站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公路站、水利站、工商所

4、构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22号)要求,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开发、代建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试验、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评标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兼职人员,在组织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由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处罚的,都要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档案,由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进行公告。镇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系统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核实、报送机制,并为实现各系统违法违规档案互联互通、集中公告、互认共用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信用等级评定、项目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

5、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形市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镇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加强电子化招标投标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改进交易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将对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与土地、矿产、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等有形市场进行整合,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工业、土地开发整理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及各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一律进入工程建设有形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

牵头单位:镇经联社、镇纪委

参与单位: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

(五)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2011年5月—2011年7月) 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

1、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找准问题,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增强监管实效;是否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市场机制;是否通过查处案件,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2、通过“回头看”,对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要责令“补课”,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3、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各部门“回头看”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重大典型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六)全面总结提高,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8月—2011年11月)

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提升工作思路。

1、要注意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推广,并使之成为制度和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保证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要实事求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入研究,从政策、规章和工作三个层面上提出解决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进一步加以解决。

3、要及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于2011年8月底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9月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三、严肃查办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一直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加强协作,切实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责任追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对国有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行政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惩戒。认真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分别牵头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国土所、供电所

2、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有关企业、单位(包括国有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取消或者降低资质等级、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要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特别是对工程建设、土地、矿业、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投标人、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等案件,为工程建设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镇纪委、镇经联社、镇安全办、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

3、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行政主管等机关和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注重在审计、财政监察、项目稽察以及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的有机衔接,形成办案合力。要深入剖析大案要案,加强警示教育,查找和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牵头单位:镇纪委

参与单位:镇经联社、镇安全办、经管站、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巷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陈委综〔2009〕23号文),负责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镇纪委,承担专项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镇直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确定1名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好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

2、注重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向社会公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及行政监管的相关信息,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16篇: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李东内小学专项治理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李东内小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俊年

组员:侯德文 贺 强 郭永侠

王 兴 张永生 李素芳 刘永娜 王金山 龙立英 张秀敏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宣传栏、教职工会议、多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以及我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实抓好落实工作。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自查自纠和办案工作中,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把握政策,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效果。

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按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

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采购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堵塞多种漏洞,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以及会议、宣传栏、公开栏等宣传渠道,集中报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要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对财务、采购、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强化对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3、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重在教育,重在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实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处理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以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水平。

第17篇: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金川区第二小学

2014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环境,扫除淫秽、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根据《金川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区委办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健全制度,确保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保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稳定。

1、组织领导

组长:李斌(校长)

副组长:杨开昭王有元陈国亮

成员:赵永海姚兴仁王永福王俊天

王艳各班班主任学校综治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兴仁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组长负责扫黄打非全面工作,副组长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重点监管各班的安全工作,全体教师负责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兼职安全员。要求:组长和各成员要立足本岗位,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监督作用。

2、工作目标

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配合,杜绝教师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清查危害未成年学生成长的淫秽色情“口袋本”、卡通画册、不良网站和不良游戏软件对学生的侵害。

3、实施方案

我校“扫黄打非”活动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精神,由校长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打黄打非”动员大会,部署全校工作推进计划,号召全校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8月15日)

1、开展“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

2、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利用集会和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远离黑网吧”、“远离口袋书”、“远离有害卡通画册”、“远离不良游戏”知识教育。

3、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

4、对校园书刊摊点进行清查。

三、全面检查(8月底)

根据区教育局和政府的安排,建立扫黄打非承诺机制,对照承诺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的书刊摊点、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健全全民参与,提高打非治违效率和效果。保障校园安全。

四、督促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

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⑴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⑵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⑶定期自查,限期整改。学校要结合制定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打黄打非”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学校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金川区第二小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18篇: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郧西县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五个专项治理的

实 施 方 案

各司法所、局属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县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今年4月初至9月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机关作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为使上述“五个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实现权力行使、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干部成长“四个安全”;“小金库”现象基本消除,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有较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方法与步骤

“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考评总结三个阶段,重在自查自纠与整改提高。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县局将召开全县“五个专项治理”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各司法所、局属各内设机构要把“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下旬至7月底)。各部门要切实把自查整改工作抓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一是要把问题查准。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走出去、请进来,个别谈心、集体座谈、民主生活会等方法,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准确。二是要把整改措施抓实。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所限,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向社会和干部职工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并公告问题和措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建章立制;属于制度执行问题的,要完善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前治后乱。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报告在6月底报县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评总结阶段(8月初至9月底)。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力或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专班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导所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司法所。 县局五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邓光军;副组长:魏巍、魏胜利、潘兵;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太学。

四、五个专项治理具体方案

按市委政法委、市局和县委《通知》精神,治理重点是学风不浓,能力较低;作风不实,不思进取;执法不严,服务不优;形象不佳,管理松懈;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

第一,关于集中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1、学风、会风、文风明显好转。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系统,学习要求明确,学习自觉性提高,机关中形成争创学习型集体、争当学习型干部的浓厚氛围。倡行开短会、套会,严格实行会议先审批后召开制度,减少会议次数,精简会议材料,整顿会议秩序,提高会议质量。推行网上交换文件制度,解决文山会海的问题。

2、创新意识明显增强。重点解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问题,干部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得到增强;鼓励创造、崇尚进取、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

3、大局意识明显强化。党员干部都能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意思,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发展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能够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一切服从发展,一切为了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5、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重点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漂浮,不扎实、不务实、不落实的问题,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治理重点

一是纪律松懈、作风散漫。主要表现为上班衣着不整、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抹牌、下棋、打麻将、上网炒股、聊天等。

二是学风文风会风不好。主要是少数干部不重视学习,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计划,无目标,无动力;机关印发文件过多过滥;会议过多,图形式,走过场,有布置,无检查,说的多,做的少;开会无故缺席或随意顶替,会议纪律差、效率低,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等。

三是执行力低,服务不到位。主要是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该抓不抓、该管不管、该办不办、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等。

四是滥用职权,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主要是服务观念差,强调部门利益,不顾服务对象实情乱作为,耍权势,抖威风,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

(三)方法措施

一是抓好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采取有效形式,宣传治理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要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复,特别是对十堰政务网“网上问政”、秦楚网“网上市长热线”和郧西在线“网民心声”栏目中网民反映的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是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在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违反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或者造成损失的;不履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假公济私,故意纵容或者庇护不正当竟争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违反规定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或者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服务的;利用职权或者借工作之机长期借用或者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等,以及涉及其他行政效能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处理。凡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抓好整改。各地要针对机关作风突出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对治理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在总结验收阶段,县委县政府将开展服务对象评

议政府部门活动,对评议后三名的单位,取消年度内所有的集体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资格。

第二,关于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西办发(2010)34号文件《方案》执行。

第三,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西办发(2010)34号文件《方案》执行。

第四,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照中办发(2009)18号、十办发(2009)17号、十办发(2010)11号和西办发(2010)34号四个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关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的实施方案。

(一)禁令要求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在值班时饮酒;

3、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

4、严禁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

(二)实施与监督

1、设置禁酒提示牌。各单位都要在办公楼门口醒目位置和公务用车上设置禁酒提示牌,内容为禁酒令四条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设置举报热线(622728

2、6221960)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3、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禁酒令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监

督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实施禁酒令工作的组织,做到令行禁止、令行长久。

(三)惩处措施

凡违反上述四条禁令之一,法律对惩处有明确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无明确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本人年度内所有评先资格和各种奖励,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县级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其它事项

禁酒令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第19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 “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要求,现就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 1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的全面复查。 “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二)督导抽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6、7两个月的时间, “小金库”治理机构从纪检、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 3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四)机制建设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抓紧制定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

(五)总结验收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

- 5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金库”治理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小金库”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要以县级国有企业为

- 7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第20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xiexiebang.com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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