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11-08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工程名称:广东五华生态文化教育产业园(广东五华华侨实验中学教学楼) 建设单位: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易扬尘的材料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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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

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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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贵州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安监办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内容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相结合,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治理,非法储存,销售未经批发公司发出的产品等不合符规定的销售零售户,不予年审和换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检查整治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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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襄垣县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各施工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公司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县委领导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2008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公司建筑业专项治理工作,公司决定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利民,副组长:张培成、李雪峰成员:赵俊华、楊柏松、吴瑞芳、辛玉生。公司工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部门,并将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和具体落实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

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创建文明工地为工作重点,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塔吊倒塌、基

坑支护、模板支撑等进行专项治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全公司建筑业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小于0.038,使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安全指标和预控目标。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月),组织发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部署;第二阶段(12月-2009年1月),自查自纠:各部门对照标准,查找隐患,查找漏洞,自行纠正;第三阶段(2009年2月-3月),检查整改:由公司组织专项治理检查;第四阶段(5月),验收总结:由公司结合日常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并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开展建筑安全督查工作,做到安全督查覆盖到每个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开展安全工作。

2、强化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今年六月,局矿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活动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和安全应知应会常识,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建筑职工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继续认真组织建筑职工学习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编写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要以这个《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实际提高建筑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基本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对塔吊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总体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3、建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做到从源头抓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建管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于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工,这样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变事后预防为事前控制。

4、继续推行主要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和强制性淘汰制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行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砼搅拌机等主要建筑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必须向县质安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主要机械设备处于监控状态。今年,我们将加大对部分企业仍在使用的双吊兰井架的更新工作,坚决杜绝双吊兰井架在工程上的使用,对一批改装不合格的双吊兰井架也坚决予以淘汰。

5、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文明工地是安全生产的延伸,安全生产是文明工地的核心。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也必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建立创建文明工地的组织体系、管理网络,进行创建文明工地的目标预控,各单位要将工会设到施工一线,成立项目部工会小组,协助行政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严格掌握标准,按照局矿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好创建工作,使我区建筑施工现场的面貌有较大的变化,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6、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天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企业每月一次,检查要有重点,要认真,在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中,要抓住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常常被忽视的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同时要加大建筑安全设施的投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更要考虑安全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效益、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 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五、总结验收

通过一年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要使我区建筑安全状况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报市县质安科,我公司将结合全年的安全检查,于5月份组织专项治理验收。

六、其它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机构成员:

组长:史利民

副组长:李雪峰 电话13935523867

副组长:张培成 电话 13834770988

组员:

赵俊华 电话 13934057783张垣兵 电话13097569142

武文帅 电话 13133354823连晓东 电话 13103553555

李艳萍 电话13152959286杨柏松电话 13293757920

吴瑞芳 电话13191049411辛玉生 电话13509758616

推荐第5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5月10--5月20日)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5月21日一2012牟1月31日)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1日--3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前报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汇总整理形成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农牧厅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瘦肉精”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各监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要制定和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针对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猪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衔接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与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制品。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6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2年和静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5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为更好地开展好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卫生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布署,制定“和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斯木〃牙生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炳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杜 娟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依斯坎德尔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魏 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协调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类信息、报表、总结等。

二、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对

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整治时间: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2、整治范围: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条件》、《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条件》、《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3、整治内容:

(1)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证制度建立率100%;查处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牛、羊、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2)查处餐饮业的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餐用具的消毒、通风设施、留样登记、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及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等。

(3)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查处对辖区内“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有无“地沟油”、食用油的采购渠道、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泔水的去向登记情况。

(5)开展对全县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两轮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抽检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具碗、盘子、碟子、盆、杯子的消毒合格情况,按照餐具化验标准进行严格检验。

(6)开展对全县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六一”节前和中高考期间及各项重大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给予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和静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7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单位楼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楼层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楼层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办公室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办公室人员工作、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各楼层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科室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科室要在办公室院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干部职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科室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办公室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科室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办公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办公室的消防安全。

推荐第8篇:六项整治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日常使用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1.逐一排查幼儿园校舍。

对幼儿园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后,我园部分地方如北楼屋顶小红瓦存在安全隐患,南楼楼顶字体年久失修,小三班仓库屋顶有裂痕,北楼年久需要重建等,我园已经上报了危楼改造,现在正在审批之中。

2、排查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

对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设备、玻璃幕墙、干挂石材、楼梯扶手、护栏、围墙、挡土墙、护坡护坝、大门、水塔、烟囱、锅炉、地下管线道、旗杆、电线杆、电梯、避雷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定点定员管理职责,确保校舍设施使用安全。

4、进一步加强新建校舍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新建校舍安全。

三、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各班级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辖区域校舍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上报。

2.督促检查阶段(2018 年 3 月 1 日-15 日)。幼儿园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各幼儿园实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与班级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3.整改提升阶段(2018 年 3 月 16-31 日)。对在排查中出现的汇总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所以,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由此,我园制定了以杜永菊园长为总负责人、杨俊梅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及各班长为成员的梯级管理制度,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2、强化工作落实。

幼儿园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的序开展,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建档立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需联合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我园把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确保幼儿园安全。同时,我园还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进行量化考核,追究责任。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幼儿及家长出行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推进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确保全园师生出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治理重点

1、深化交通安全教育。

我园充分依托临沂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本园实际,扎实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向幼儿讲解有关车辆的安全知识和乘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主动拒绝乘坐不符合《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营运车辆;组织开展进出入幼儿园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幼儿安全乘车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我园没有校车,但是有家长接送孩子的私家车辆、单位公车、教职工上下班私家车辆、进出幼儿园的送货车辆等。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的司机进行谈话教育,加强这些人员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切实保障车辆出行安全和幼儿乘车安全。

2、落实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我园对进出入幼儿园的车辆实行“合同制”和“责任制”,与有关车辆签订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规定,只有满三年的驾龄方可进出幼儿园。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加强车辆管理,我园规划了固定停车位置,所有人员都必须根据要求停放车辆,否则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制度挂钩,同时,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

3、排查整治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隐患。

我园在前期安排部署幼儿园安全工作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基

础上,对进出我园进出入车辆安全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立即开展新一轮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教育和进出幼儿园车辆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及时进行维修整改,确保出入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园对出入幼儿园车辆问题高度重视,认识再度提高,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 工作进一步深入。组织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参与到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消除身边的进出入车辆安全隐患。为此,我园在治理行动期间,以杜主任为首的主要负责人专门召开了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整改到位。

2、加强检查指导和责任追究。

对进出入幼儿园的相关车辆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予以通报或者警告,并根据幼儿园相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幼儿及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园消防安全,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责任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火灾防控措施,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幼儿园火灾事故发生, 保证全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幼儿寝室、盥洗室、活动室、各功能室、户外各活动区、办公室、机动车、电动车停放处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用火、用电、行为是否安全规范; 切实加强冬季取暖设施管理,妥善管好火源,确保通风换气,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绝不能养患成灾。

同时,我园还联合水利、电力、消防、玩具售后等相关专业部门协同排查整治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寒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制定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2、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

(1)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将消防知识纳入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消防知识课、定期组织全园性的疏散逃生演练、对广大师生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全园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

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消防斧等消防器械,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我园在不同位置、不同角度安置了监控、消防等设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从新信息技术上提升了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室、各部门、各教学楼、各班教室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3 月 15 日前)。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和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3、总结报告阶段(2018 年 3 月 16 日-31 日)。各班级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汇总,消防小组对汇总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2、健全制度,狠抓隐患查改。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对 “元旦、春节、元宵节、六

一、寒暑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我园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由领导亲自带班、并要求各值班人员值满班,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根据职责分工,坚持“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落实责任,深化重点领域整治,营造良好的幼儿园周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整治重点

1、以“假冒伪劣商品”和“门口小摊贩”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产品”和“三无食品”。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三无食品”,以及盗版图书、画册、光盘等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商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严厉予以打击。

2、以“治安环境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幼儿园周边存在的针对幼儿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建立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幼儿园和幼儿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变相体罚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以“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治理”为重点,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幼儿园大门口悬挂警示牌,门口两边设置接待区域,错开幼儿离园时间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

4、幼儿园周边存在的影响校园安全和治安秩序的其他问题。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协调好各班级相关负责人,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2、做好工作规划。

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等,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3、加大督查力度。

根据责任划分和工作方案,定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检查和督查并加大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人,并对出现的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成效。

4、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在幼儿园环境整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好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便于总结推广。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要求,为切实我园食堂食品安全,决定从2018年1月至3月底,深入开展我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治理任务

1、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健全食堂管理机制、食堂突发事故和卫生事故应急反应机制。

2、幼儿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持证上岗。我园食堂、餐厅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资格,有专门法人代表,许可证不过期,不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不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问题,不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3、所有教职员工健康证明有效。

我园每年都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去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查体, 办理健康证明,所有教职员工持证上岗。同时,为了规范期间,我园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要求各员工严格遵守。重新整理相关档案,保证我园餐厅、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都在有效期内。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我园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验收,具有进货台账,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健全,不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保证库房无存储和使用过期、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5、清洗消毒到位。

我园根据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幼儿园食堂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同时,要求消毒人员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各种消毒记录及时完备。

6、落实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我园食品加工严格按照幼儿园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进行操作,食堂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烧熟煮透,不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切实按规定留样,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电器、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7、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落实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制度,幼儿园食堂环境定期清洁,保持良好;保证我园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得当有力;保证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 2018 年 1 月至 3 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1 月~2 月底)

对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填写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发现问题列出台账, 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2、督促检查阶段(3 月 1 日~15 日)

园领导通过对幼儿园食堂督查等形式,对幼儿园食堂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照自查表进行实地检查。

3、整改提升阶段(3 月 16 日~31 日)

根据检查情况以及反馈意见,对幼儿园食堂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 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3、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对照幼儿园管理漏洞,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把整治工作抓实抓 细,抓出成效。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

落实幼儿园食堂监管责任,联合公安、城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推荐第9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景教发【2012】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学校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景泰县草窝滩学区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梳理排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典型案件。

(二)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清理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

(三)全面排查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和漏洞,健全安全责任管理机制。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采取学校内部整治与各有关部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分为:

1、制定方案、

2、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3、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5日)

全校各部门、各班级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部门、本班级及学校周边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分析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认真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各部门、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良好整治氛围。

(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12月15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各班级要按照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以校园内部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问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整改,力争通过自纠予以解决,并建立专档备查。学校将会同教育、公安、综治办、卫生、工商、建设、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娱乐经营场所、流动摊点、交通秩序等适时组织专项统一行动,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创建并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

各部门、各班级要加大整改力度,按阶段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相关部门将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检查的重点:各级相关会议精神、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 1

和整改情况等。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又有可能发生火灾或造成伤害事故的建筑和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改变使用性质。

四、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学校将配备适量的安保教师,承担校园内部保卫工作。要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近期要对学校门卫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和安保部门任职规定的要一律辞退。同时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三是要加强对走读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进行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凡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要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建立并严格实行消防、食品、交通、值班值勤等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内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施、餐具和食品、水源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救援设备、安全通道等必须配套齐全,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6.进行全面排查,制止学生外出租房居住的行为。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要与校外有关机构和部门加强联系,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要加强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工商、文体、城管、卫生等部门要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非法经营行为,净化学生学习环境。

(三)以排查调处为手段,及时化解涉及学校安全的矛盾纠纷

学校要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排查调处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的学校安全事件。一是要未雨绸缪抓预防。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稳定信息预警机制,在学校及周边地区广泛物色治安信息员,全面收集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和线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要防微杜渐抓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指导学校逐个

人头、逐个事项、逐个方面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的不法分子以及可能铤而走险的治安危险人员,要认真落实教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班级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各部门、各班级要结合本部门、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五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团委、学生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的倡导,深入开展“青春自护”、“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加强对广大团员、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健全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班级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六)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共同创建并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西和明德小学

2012-12-15

推荐第10篇: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金川区第二小学

2014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环境,扫除淫秽、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根据《金川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区委办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健全制度,确保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保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稳定。

1、组织领导

组长:李斌(校长)

副组长:杨开昭王有元陈国亮

成员:赵永海姚兴仁王永福王俊天

王艳各班班主任学校综治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兴仁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组长负责扫黄打非全面工作,副组长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重点监管各班的安全工作,全体教师负责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兼职安全员。要求:组长和各成员要立足本岗位,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监督作用。

2、工作目标

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配合,杜绝教师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清查危害未成年学生成长的淫秽色情“口袋本”、卡通画册、不良网站和不良游戏软件对学生的侵害。

3、实施方案

我校“扫黄打非”活动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精神,由校长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打黄打非”动员大会,部署全校工作推进计划,号召全校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8月15日)

1、开展“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

2、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利用集会和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远离黑网吧”、“远离口袋书”、“远离有害卡通画册”、“远离不良游戏”知识教育。

3、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

4、对校园书刊摊点进行清查。

三、全面检查(8月底)

根据区教育局和政府的安排,建立扫黄打非承诺机制,对照承诺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的书刊摊点、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健全全民参与,提高打非治违效率和效果。保障校园安全。

四、督促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

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⑴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⑵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⑶定期自查,限期整改。学校要结合制定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打黄打非”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学校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金川区第二小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11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xiexiebang.com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

第12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尧都区南街办事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尧都区南街办事处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辖区近年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展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农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各个领域的监管,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食、环境优美的新尧都夯实基础。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农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我办事处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将抽掉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力量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部门有工商所、派出所、安检站、教办、团委等。

(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1、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对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查验。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络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3)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4)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添加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跨市的案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2、具体任务

(1)加强食品非法添加物的源头监管

全面排查饮料及饮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可能作为非法添加物原料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工企业、人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研究中可能涉及到非法添加物的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饮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饮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2)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审查,依法发放生产许可证;

(3)加强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监管

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实行食品添加剂实名销售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加强饮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全面排查农畜产品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指导其正确使用饮料、饮料添加剂,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兽药和饮料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饮料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过程中的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在水产品养殖,运输、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饮料及饮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和非法奶站。

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监督企业落实原料索票索证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黄金粉”等工业染料和添加苏丹红、荧光增白剂、石蜡、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着色剂、增白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药物及其他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小摊贩,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中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和工业用火碱等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排查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摊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其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建立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规范使用。要特别加大对非法添加“吊白块”、硼砂、滥用着色剂等违法行为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酒类生产流通环节。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强化酒类生产和批发许可证及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监管。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等违法行为,整治散装白酒及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食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严格规范盐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用盐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取缔私盐加工、储藏、销售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和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定点除外)和不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查处使用非碘盐(定点除外)、劣质盐和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和关健控制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签定责任书。完善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和随机抽检。严格执行查证、购销台账、过程控制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5)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

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按照卫生部、质检总局出台的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街接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生产加工的区域性、突出性安全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率达100%;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率100%,规划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乳制品三聚氰胺检测率100%;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依法投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

1、工作目标

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流通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100%食品经营单位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率100%;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进货索证票率达100%。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安全。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量化分组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制订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3)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五)加强保健食品安全。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非法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查处。

(2)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六)加大酒类、盐业及清真食品监管。

1、工作目标

加强酒类、盐业和清真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冒酒品和私盐交易行为,促进民族食品的健康发展,确保酒类、盐业和清真食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冒酒品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的制售假冒酒品窝点。

(2)健全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继续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扩大覆盖面。严格执行酒类批发许可制度,全辖区酒类批发持证率达100%。

(3)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确保碘盐覆盖率、合格率、居民碘盐食用率均达96%以上。

(4)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国家食盐专营规定的批发、零售、储运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违法行为。

(5)严格实施碘盐质量检测,对我区食盐定点生产加工企业购进的盐产品实行批到批检制度;对直调县市区购进的盐产品实行半定量检测市场准入制度。

(6)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对从事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

(七)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泔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餐厨废弃物监管环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废弃物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

(3)加强食用油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开作,取缔餐厨废弃物无序收集、运输、处理的现象。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环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九)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中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体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各社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办事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及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内容。并根据之前下发的《尧都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尧区政办发48号)、《尧都区“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尧食安发5号)等文件,再做回头看,认真落实各项内容。

2、强化责任。各社区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切实承担起社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食品品安全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食品及本地存在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员,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4、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5、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弄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2、强化协调联运。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

3、强化诚信自律。各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食用档案。

4、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举报。`

5、强化科普宣教。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社区各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各社区各部门要在所管辖的比较大型食品单位或人群比较集中的场所至少设立10个固定食品安全宣传栏。

(三)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

1、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有方法、有步骤,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周密、分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社区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所管辖的食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台账。分类统计各类单位有多少,每类单位办理许可的有多少,未办理许可的有多少;已办理许可仍需进一步规范的有多少;未办理许可的哪些经改进后可以办理许可,哪些根本不符合条件需彻底取缔。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单位,采取不同的整顿办法。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实行食品案例信息周报制,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健康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信息报送工作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办事处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对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并将于年底前组织督导检查和考评验收。

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号

第1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建公司、总监办、驻地办所下发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工作情况,为更好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项目部不发生任何的消防安全事故。结合有关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本合同段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项目部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

项目部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施工现场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其他场所等。

三、专项整治内容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加强对内部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内部用气、用电、用油的管理。

对项目部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单位驻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力度,对于擅自改变防火、及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等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恢复和拆除,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责令限期改正;对安全出口不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的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存储、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及化学品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停止施工。

五、时间安排、整改步骤

时间:2018年6月10日-9月30日

步骤: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到6月15日) 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项目部将组织对项目部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掌握储存、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化学物品、火灾高危区。并对各施工点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重点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20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整改,对社会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

全面整治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梳理,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排查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节约的方式尽快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

督察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14篇: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金川区第二小学

2014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环境,扫除淫秽、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根据《金川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区委办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健全制度,确保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保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稳定。

1、组织领导

组 长:李斌(校长)

副组长:杨开昭 王有元 陈国亮

成 员:赵永海 姚兴仁 王永福 王俊天

王 艳 各班班主任 学校综治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兴仁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组长负责扫黄打非全面工作,副组长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重点监管各班的安全工作,全体教师负责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兼职安全员。要求:组长和各成员要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监督作用。

2、工作目标

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配合,杜绝教师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清查危害未成年学生成长的淫秽色情“口袋本”、卡通画册、不良网站和不良游戏软件对学生的侵害。

3、实施方案

我校“扫黄打非”活动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精神,由校长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打黄打非”动员大会,部署全校工作推进计划,号召全校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8月15日)

1、开展“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

2、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利用集会和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远离黑网吧”、“远离口袋书”、“远离有害卡通画册”、“远离不良游戏”知识教育。

3、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

4、对校园书刊摊点进行清查。

三、全面检查(8月底)

根据区教育局和政府的安排,建立扫黄打非承诺机制,对照承诺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的书刊摊点、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健全全民参与,提高打非治违效率和效果。保障校园安全。

四、督促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

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 ⑴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⑵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⑶定期自查,限期整改。学校要结合制定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打黄打非”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学校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金川区第二小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15篇: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五华县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精神,决定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环保、消防、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通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条例》为准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以保障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的原则以及“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要求,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不执行实名登记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净化网吧文化环境,促进“平安五华”建设。

二、工作机构

为使网吧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文化市场(网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详见附件《五华县文化市场(网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网吧的日常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政府协管公安工作的副主任为第二召集人,联席单位由县文广新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局、环保局、教育局、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信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在县文广新局下设办公室,由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从2014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对全县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辖区内的“黑网吧”,坚决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严管重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县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整治内容

(一)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文化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对网吧一次接纳1名未成年人的,依法处于4500元的罚款;一次接纳2名未成年人的,责令停业整顿30日并处于10000元的罚款;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上(含2名)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具体标准见梅州市网吧违规处罚“六项规定”)。要在网吧规定位置悬挂警示标识和有关证照,做好有关记录。要对辖区内网吧进行全面核查,对离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不足200米的网吧要进行全面清理,要在9月1日前做出限期搬迁计划和时间表,原则上在今年底清理搬迁完毕。要对网吧计算机台数进行全面核实清查,对超台数经营的违规行为要彻底查处。

(二)严厉查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负责对网吧的治安、信息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对网吧上网消费者要严格执行

2 凭居民身份证上网制度。对以下五种违规情况要给予严厉处罚:

1、借用他人身份证情况;

2、网吧老板提供他人身份证上网情况,

3、擅自安装使用如万象收费系统情况;

4、安装身份证自动生成软件上网情况;

5、破坏龙管家系统警示情况。

具体对违反实名登记规定的网吧实行以下三种处罚:

1、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一是罚款:违规1次5人以下罚5000元、5—10人罚10000元、10人以上罚15000元;二是停业整顿:年累计违规3次的停业整顿30天;三是吊证:年累计违规4次以上的,吊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并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的,一是罚款:违规1次罚款10000元;违规2次罚款15000元;二是停业整顿:年累计违规3次的停业整顿30天;三是吊证:年累计违规4次以上的,吊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并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一是罚款:违规1次,罚款10000元;违规2次罚款15000元;二是停业整顿:年累计违规3次停业整顿30天;三是吊证:年累计违规4次以上的,吊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并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坚决取缔“黑网吧”。工商行政部门要对“黑网吧”做到露头就打。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

3 新闻媒体曝光的,都要及时查处取缔,决不手软。要依法没收“黑网吧”的违法经营所得及其专用工具和设备。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建设网吧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共享平台。网吧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本着资源共享、有效监管、业主受益为原则,要继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文化、公安等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有效监管。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31日):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要组织召开网吧业主会议,进行法规宣传,文化、公安部门要逐级签订监管责任书,与网吧业主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并统一规范网吧经营的相关条例和警示标识。即须在网吧入口处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警示标识、经营场所内须悬挂《梅州市网吧违规经营处罚“六项规定”》、有关证照和禁烟标识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20日):一是要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技术措施与常规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坚决依法查处。要按照《梅州市网吧违规经营处罚“六项规定”》的处罚标准加大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并组织违规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法规学习。 二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12

318、12

315、110等举报电话作用,做到有报必查;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聘请一批网吧义务监督员,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网吧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三是要加大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坚

4 决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对擅自设立的“黑网吧”,要提请工商管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县将组织督查组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和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验收。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巩固成果,严防反弹。要形成监管长效机制,优化秩序,净化市场,服务“平安五华”建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为落实整治工作,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镇进行明察暗访,全面了解整治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在整治专项行动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禁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纵容违规以及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创建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公正执法的管理机制和执法环境。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辖区问题严重、治理不力的,对整治工作中向违法违规的网吧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以及干扰工作人员公正执法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倒查责任制,追究责任。

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在7月31日、8月20日前将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在8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文广新局。(联系人:钟志聪,联系电话:4430155,传真:4432136,邮箱:whwhsczhd@163.com)。

五华县文化市场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代章)

2014年7月15日

5

第16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赛果项目第七合同段监理组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执行办、总监代表处所下发有关赛果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监理组的实际工作情况,为更好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合同段监理组、项目部不发生任何的消防安全事故。结合有关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本合同段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合同段监理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赛果项目第七合同段监理组、项目部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

监理组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施工现场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其他场所等。

三、专项整治内容

建立健全监理组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监理组加强对监理组内部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发

现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监理组内部用气、用电、用油的管理。

对监理组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单位驻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加强对施工单位驻地及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力度,对于擅自改变防火、及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等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恢复和拆除,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责令限期改正;对安全出口不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存储、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及化学品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停止施工。

五、时间安排、整改步骤

时间:2009年7月15日-9月10日

步骤:排查摸底阶段

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监理组将组织对监理组

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掌握储存、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化学物品、火灾高危区。并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重点整治阶段(7月15日-20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整改,对社会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

全面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2日)

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梳理,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排查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节约的方式尽快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

督察验收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G045线赛果项目公路改建工程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合同段监理组

第17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加快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的步伐,持续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环卫处根据安图县住建局相关文件指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目标,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严格标准、限期整治”的原则,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等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脏、乱、差、扰”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环卫档次和水平。

三、整治内容

1、强化保洁工作监督检查,全力做好路面、卫生死角及果皮箱的保洁工作,做好城市出入口白色垃圾治理。加强对火车站广场、中心市场周围及来往人群较多的地点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专人专职保洁。同时,进一步加大街路保洁的监督管理,确保干净整洁。

2、加强袋装化管理,准时准点进行垃圾袋装化收集。做好居民小区卫生保洁工作。

3、加大平房区内卫生治理并派专人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平房区环境卫生整洁。

4、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安排值班车对全县路面进行全天巡查清理。急时完成早、夜市大量的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垃圾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车走点净。

6、公厕管理必须做到及时清理,无乱涂乱画现象。

5、治理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为调查准备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项整治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行动实施方案。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参与。第二,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快速推进,全面整治、务求实效”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治任务,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治理,力求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第三,为检查验收阶段。各责任人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扩大整治成果。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整治活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责任人给予表彰奖

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责任人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强化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我县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更好地动员广大居民参与配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整治氛围。

第18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各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栋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学区各完小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礼堂和集体宿舍(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学校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学校门面房出租经营烟花爆竹、燃汽油的;或学校校舍出租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贮存的。

(三)学校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学校教室和宿舍在学生上课、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各校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学校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学校要在校园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师生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单位要加大对室内消火栓、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学校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

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校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学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第19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0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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