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实施方案

2021-01-22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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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是什么?

所谓碳汇(Carbon Sink)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碳源( Carbon Source) 是指产生二氧化碳之源。它既来自自然界,也来自人类生产和生活过程。

碳源与碳汇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即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减少碳源一般通过二氧化碳减排来实现,增加碳汇则主要采用固碳技术。

所谓固碳也叫碳封存,指的是增加除大气之外的碳库的碳含量的措施,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物理固碳是将二氧化碳长期储存在开采过的油气井、煤层和深海里。生物固碳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通过控制碳通量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碳吸收和碳储存能力,所以其是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最便宜且副作用最少的方法。

生物固碳技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护现有碳库,即通过生态系统管理技术,加强农业和林业的管理,从而保持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二是扩大碳库来增加固碳,主要是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并通过选种、育种和种植技术,增加植物的生产力,增加固碳能力;三是可持续地生产生物产品,如用生物质能替代化石能源等。

国家政策

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指导意见

当前,全球气候正发生着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变化。为缓解大气中因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增高而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国际社会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并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已排放大量温室气体的历史事实出发,制定了《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的第一个承诺期内,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

按照《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除了要在本国采取措施完成减排指标外,还可以到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用于完成《议定书》为其规定的减排义务。同时CDM项目的实施,应有助于促进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及其可持续发展。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巨大的固碳功能,对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国际社会围绕如何履行《议定书》进行了一系列谈判后,已正式将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列为第一个承诺期内的CDM项目,并对造林再造林做出了特别规定。简言之:造林是指在过去至少50年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为造林活动;再造林则是指在自199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为造林活动。与其它林业项目不同,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除了需要参与实施项目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是《议定书》签约国以外,还必须满足上述对造林地的特定要求。同时,所实施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应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地社区发展等产生积极影响。

为推进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在我国的实施,需要首先搞清适合开展此类项目的优先发展区域。2005年以来,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中国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优先发展区域选择与评价研究工作。通过综合分析我国1990年土地利用资料和森林资源调查资料,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林木生长率、造林成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发展等因素,建立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最终确定了在第一个承诺期内,我国适合开展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优先区域。最近,这项研究成果已通过专家验收。

研究表明,在《议定书》的第一个承诺期内,我国适宜开展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优先区域主要分布在我国中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南亚热带、热带季雨林、雨林带,青藏高山针叶林带及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为充分利用好现有成果,科学有序地推进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及其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各地参照执行。

一、根据研究成果,除了要积极推进在优先区域内实施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外,从全国林业生产力布局和六大工程实施情况考虑,特别是保障我国国土生态安全以及促进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应积极引导发达国家投资者到我国西部生态脆弱地区实施这类项目,以加快这些地区植被恢复进程。

二、根据我国林业建设现状,结合当前国际碳交易市场情况和国内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和地方林业部门,遴选一批候选项目,并纳入碳汇项目储备库,择机适时地向外国碳汇购买方推介。

三、作为碳汇项目的参与方,我方在与发达国家的企业或有关国际组织商谈共同实施碳汇项目时,应把握我方参与项目旨在帮助发达国家履行《议定书》义务的基本原则。在项目准备和实施过程中,我方不应承担《公约》和《议定书》为发展中国家所规定的义务以外的其它任何义务,尤其是不应承担包括项目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额外资金义务。即使双方商议,先由我方承担项目的部分准备费用,也必须通过合法契约加以明确,并在碳汇项目正式实施后,通过碳汇交易,对我方所投相关费用予以合理补偿。

四、各地在与发达国家企业及有关国际组织探讨开展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时,必须遵循国家关于CDM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林业特点,采取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实施形式。对项目所涉及的可交易的碳汇额度和交易价格,需要获得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的批准。各省(区、市)作为项目参与方可以就上述问题与发达国家企业及有关国际组织进行意向性探讨,但无权就项目实施形式、碳汇交易量、交易价格等做出最终决定。

五、实施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政策性。目前我国广西与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合作开展的项目已成为全球第一个CDM再造林碳汇项目,为我国开展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各地在开展此类项目合作时,包括向外发布项目信息及开展相关活动,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审定或备案。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将积极协助各地进行项目准备和申报,并提供咨询及相关服务。

农村

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召开

7月9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这是近30年来,第一次围绕农村能源召开的专题会议。会议提出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为重点,全面推动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改善农民生活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优质、清洁、经济、可靠的现代能源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会议。

刘铁男指出,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潜力加大。目前,我国近7亿乡村人口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仅316千瓦时,近50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相当多的农村地区农民生活主要依靠薪柴、秸秆等传统能源。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改善农村民生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铁男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能源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清洁高效”的原则,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启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要抓好规划编制、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并适时启动第二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要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二是,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升级改造投入,使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三是,切实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通过扩大电网覆盖面与使用小型分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15年力争全部解决5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通过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推广应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稳步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积极推进生物质气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明显改善农村居民照明、炊事、取暖条件。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300万千瓦、集中供气达到300万户、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建成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会议向首批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进行了授牌。来自各省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厅、农业厅,首批108个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农村能源有关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机遇

广东首批“碳汇林”扎根龙川,经济生态效益兼得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加速,过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系统出现紊乱。基于此,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决定对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进行限额控制。一些超量排碳的国家和企业,则需要购买可降低碳排放的项目,其中就包括“碳汇林”。

众所周知,森林植物可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量二氧化碳。这种以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就是“碳汇林”。2008年3月,我国首批“碳汇林”项目在武汉启动。2009年,“发展碳汇林业”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由于“碳汇林”的种植管理成本均由“买碳”国家或企业承担,因此其收益也远高于传统林业生产,有望成为山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编者

2010年12月30日,龙川县林业局营林股股长王良伟给该县登云镇双桥村的护林员打了个电话:“听说树开始落叶了,要加强巡查,随时汇报,注意防火!”双桥村一片两千多亩的“碳汇林”始终牵挂着王良伟的心。

12月1日,经营水电的龙川育茗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茗公司”)收到了三菱公司汇来的46万多美元。该公司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负责人李锐富笑称其为“卖碳钱”。

挖坑不用机械 栽树下有机肥

2008年5月,作为广东省首批两个“碳汇林”建设项目之一的龙川“碳汇”造林项目启动。该项目的“买碳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50万元资金用来在两处总计3000亩的山地上种植常见优良树种。20年后,上述“碳汇林”将累计吸收二氧化碳73350吨。

12月30日,王良伟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项目申请并不容易,“竞争对手很多。”他说,“碳汇林”一般选址在荒山或者火烧迹地,“龙川的荒山在全省相对较多。”王良伟推测,这可能是省里最终向国家林业局推荐项目花落龙川的主要因素。“优良的树种、过硬的技术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也不可或缺。”王良伟说。

“种了六七年树,从来没有哪个造林项目要这么麻烦!”曾参与龙川“碳汇林”造林的蓝日香说。

在“碳汇林”项目中,自始至终贯穿低碳环保理念。从上山开路,到挖穴栽树,全部要用人工,而不能动用机械,因为柴油机会排出大量二氧化碳。蓝日香只好将手下队员们分为几组,有的背锄头开路挖穴,有的拿镰刀清理杂草,有的拿砍刀清理针叶树。

蓝日香发现,不断有人来检查他们的工作。树穴挖好后,又来了几批人反复测量、勘查。之后,龙川县林业局告知蓝日香准备下肥,但要下有机肥。这让蓝日香很纳闷:哪里去找那么多有机肥?最终,林业部门开展的一场有机肥大采购,打消了他的疑虑。每包50公斤的有机肥被蓝日香们肩挑手搬运上了山。

“碳汇林”的树种同样有讲究。下坡种红椎、木荷;中坡种藜蒴;上坡种木荷和火力楠,这种混交林能有效减少病虫害的发生。一年之后,“碳汇林”的树阴遮盖率便达30%,而普通森林则需三年。由于资金较充足,“碳汇林”两年多已抚育了三次。

“这就是社会资金造林的好处。”王良伟说,不仅造林质量提高,工人工资也增加了。“‘碳汇林’每亩人工成本150元,普通的也就120元。”

“碳汇林”的效益更多体现在当地生态的改善上。“今年回去,我发现双桥村的水圳已经整年不枯了,村民生产用水有了保障。”蓝日香说。

王良伟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碳汇林”的林木权属归村集体,成材后,村民将从中获取更多经济收益。

外商要买空气 相中农村水电

相对于政府参与的“碳汇林”项目,育茗公司申请CDM项目过程则更有戏剧性。

当广东环协科技咨询开发中心经理找上门来,告知有外国公司希望购买其旗下的龙潭水电站发电减少的二氧化碳量时,育茗公司董事长魏育文有些不敢相信:“天上掉馅饼了?卖空气也能赚钱?”

“老外来买‘空气’,是不是‘傻子’?”一名员工逗趣说。“什么是CDM?CDMA就听过。”另一名员工说。

对方进一步解释称,相对于火电站,水电站发电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一些外企想购买这个减少量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量。公司的法律顾问李锐富觉得这是个好项目,自告奋勇做负责人。“反正是白得的,拿到钱我请大家喝酒。”魏育文笑着说。

通过中介,李锐富联系上了“买碳方”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2007年5月28日,育茗公司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申请将龙潭水电站列入CDM项目的资料。

当国家发改委以水电站的电表误差太大等原因第一次将育茗公司的资料退回时,李锐富感觉到了项目申请的难度。“当时搞材料头都大了,一个数据都不能出差错。”李锐富说。

2007年12月17日,育茗公司终于拿到了出售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的资质,总当量不超过25万吨,每吨价格不低于10.3美元。2008年4月8日,育茗公司龙潭水电站通过联合国相关机构审核,成为广东第一个水电CDM项目。2010年3月5日,第一笔17万美元“卖碳钱”被转入育茗公司户头。“将生意做到了联合国,魏董真请我们喝酒了!”李锐富兴奋地一夜未眠,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育茗公司旗下的稔坑水电站今年也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在等待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注册。

育茗公司从事“碳交易”的成功经验,让当地许多农村小水电经营者看到了商机。数十人找到李锐富“取经”。“建设手续齐全、合法,能够造福当地百姓,公益作用明显是申请成功的重要因素。”李锐富说。

减排已成大势 招商也重卖碳

《京都议定书》要求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这催生了“碳交易”的兴起。明年,这一减排期就将结束。对于下一轮减排任务,各国分歧严重,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降低碳排放的趋势已不可逆转,“碳交易”也会越来越活跃。2009年11月25日,中国公布减排计划表,承诺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40%至45%。研究机构测算,我国每年增量减排总成本为300亿美元。

王良伟并不担心“碳汇林”会昙花一现,他对这种一举多得的造林方式称赞有加。在龙川,能不能“减排”、“卖碳”成为招商引资挑选项目的重要标准。除了2008年启动的项目之外,龙川还与香港中电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1000亩“碳汇林”造林合同。

“我们打算2011年再申请一万亩‘碳汇林’造林计划。”王良伟脑海中,有了“碳交易”的支撑,“绿色龙川”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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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简述 碳汇简述

晶略资本

碳汇概念——什么是碳汇 碳汇概念——什么是碳汇 —— 碳汇与碳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 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 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 工作报告》提到碳汇概念。

《报告》指出“四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 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 加森林碳汇,新增造林面积不低于8880万亩。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 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 取得新进展。” 《报告》注释: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系统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 或机制。森林植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 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

碳汇概念——什么是碳汇指标 碳汇概念——什么是碳汇指标 —— 购买碳汇,就是通过出资造林来吸收二氧化碳,使人们在“低碳”的环境中生活。 比如自驾车每周平均行驶100公里,一年为此要产生1.18吨的二氧化碳,而这些二 氧化碳需要种若干棵树才能吸收,那就需要向环保组织支付100多元,协助有关部 门把这些树种上。看起来复杂,其实现在很多环保网站上都有一种碳排放量计算器, 简单一换算,大家就能得出自己的“碳足迹”。 “购买碳汇”已经成为时尚的环保方式,人们计算出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直接或间接 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以购买碳汇形式进行抵消。相关部门利用筹集到的资金,聘请专 业人士种植树木并进行有效管理。 用“购买碳汇指标”来代替一部分义务植树,将极大改善目前部分单位“只管种树, 不管树活”的尴尬局面,通过市民的碳汇购买集中资金,聘请真正会种树的人,在 需要种树、也能让树存活的地方种植。 背景——气候变暖 背景——气候变暖 —— 南极洲上空的臭氧空洞日益扩大; 喜马拉亚主峰上的景观因为冰川的消融而 发生改变; 全球海平面的不断上升威胁到太平洋小岛 上的原住民的生活; “全球化”这一概念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含 义; 世界各国的共识:扭转全球变暖趋势,给 人类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可供生存、可持续 发展的环境。

背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 背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 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 通过。 已经有全球的185个国家参与,并成功地举行了8次由各缔约国参加的缔约 方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 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为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要向 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以支付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所需增加的费 用,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进和方便有关技术转让的进行。 背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背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局限 —— 公约中各缔约方并没有就气候变化问题综合治理制定具体可行的 措施。

1995年在柏林举行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中,发达国家承诺将在 200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然而经过缔约 方最终审评认定,这一承诺不足以实现公约中所预期达到的目标。 为了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预期水平,需要世界各国作出更 加细化并具有强制力的承诺。 上述局限引发了新一轮关于加强发达国家义务及承诺的谈判。历 经八届会议,在1997年,终于形成了关于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成文法案。 在第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对这一法案内容的研讨、磋商 成为大会的主要议题。当本届大会结束时,该公约已经初具雏形, 并以当届大会举办地京都命名,始称《京都议定书》。 背景——《京都议定书》1997年 背景——《京都议定书》1997年 ——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 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 款。 内容:

1.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2008年至2012年间, 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 低5.2%限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 (N 2 0)、氢氟碳化物 ( HFC S)、全氟化碳 (PFC S)、六氟化硫 (SF 6) 。

2.为达到限排目标,各参与公约的工业化国家都被分配到了一定数量的 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配额。如欧盟分配到的减排配额大约是8%。

3.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 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 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 的减排指标。 背景——《京都议定书》 背景——《京都议定书》意义 —— 从2005年2月16日起开始生效,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京都议定书形成了碳信用市场。 这是全球环境及气候保护的里程碑,是国际社会为抑制全球气 候变暖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 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背景——《京都议定书》 背景——《京都议定书》局限 —— 局限:

1.缺乏操作能力;

2.较高的交易成本;

3.不清晰的实施程序以及监管和测量不力。所有这些都使得碳市场距离碳项目需要能够支付得起国 际顾问和高交易成本的发达社区 背景——哥本哈根会议 2009年 背景——哥本哈根会议 2009年 —— 中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拯救森林可以达成一致政策 2008年8月,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 年 月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汇管理工作的通 知》

一、发挥行业优势,努力增加碳汇。

二、准确把握形势,加强项目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责任意识。政策导向——《政府工作报告》 政策导向——《政府工作报告》 ——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发低碳 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 电网建设。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新增造林面积不低于 8880万亩。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 展。” 政府工作报告中,“气候变化”4个字提到了8次,是出现频率最高 的词组之一。政府工作报告增加了7个新名词,„森林碳汇‟就是其 中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后面还专门作了注释。 《京都议定书》——CDM模式下的中国的机遇与挑战 京都议定书》——CDM模式下的中国的机遇与挑战 CDM 《京都议定书》制定清洁发展机制(下称“CDM”)。 CDM模式: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中投入资金、技术, 模式: 模式 帮助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量,此后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其减排量, 使发达国家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任务。 机遇: 机遇:清洁发展机制(CDM)使中国企业技术革新和降低能耗。 中国企业提前获得了先进技术,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了 能源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发达国家则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 《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挑战: 挑战:《京都议定书》目前只进行了第一承诺期的谈判,随着国 际谈判的不断进行,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定量减排的压力将会增 大。而在未来数年,发达国家有可能把碳密集产品和高耗能项目 向中国转移,如果数年后再把这些产业转移出去,那时将对就业 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 碳市场——种类 碳市场——种类 —— 碳市场是根据法律要求和碳市场参与者自愿 碳市场 减少大气中的 排放量的需要可以分为三类: 京都议定书市场 其它监管或准监管碳市场 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 国际碳市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碳市场 欧盟碳市场 英国碳市场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加州气候行动与林业碳汇计划 佐治亚州气候行动与林业碳汇计划 森林趋势自愿者市场报告 中国碳市场 中国第一时间表态,中国将履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义务 中国第一时间表态,中国将履行《京都议定书》 中国第一时间表态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的《关于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的通知》指 出,“开展碳汇造林试点,探索与国际接轨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碳 汇计量监测方法,使碳汇林测算有据可依”。2007年7月20日,中 国绿色碳基金成立。 贾庆林主席指出,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积极实施以增加森林储 碳能力为目的的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林业碳汇项目,这是在中 国碳汇事业和生物质能源发展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具有前 瞻性和深远意义的一件大事。 绿色中国碳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提供资金渠道,从京都和非京都碳 市场(自愿市场)、政府和私人部门到最需要发展的领域,而这 些领域能够带来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社区发展和减轻气候变化 多重利益的项目。 中国碳市场——中国绿色碳基金 中国碳市场——中国绿色碳基金 —— 2007年7月20日,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 贾庆林主席指出,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积极实施以 增加森林储碳能力为目的的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林 业碳汇项目,这是在中国碳汇事业和生物质能源发展 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具有前瞻性和深远意义的 一件大事。 绿色中国碳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提供资金渠道,从京都 和非京都碳市场(自愿市场)、政府和私人部门到最 需要发展的领域,而这些领域能够带来生物多样性保 护、支持社区发展和减轻气候变化多重利益的项目。 中国碳市场——我国现状 中国碳市场——我国现状 —— 能源结构落后,许多行业处于大规模消耗能源的阶段。 高耗能产品需求旺盛,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能量消耗总体 呈上升趋势,总体上带动了节能减排负增长。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政策,其 中包括十一大产业振兴计划,十一大产业中的有一些行业就 是属于资源消耗比较多,能源消耗比较多,排放也比较多的 行业。那么当时为了保增长,要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这一 个方面带来了增长,但另一个方面可能也带来了有关的排放 指标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 中国碳市场——发展情况 中国碳市场——发展情况 —— 2001 年启动了全球碳汇项目 ,对开展造 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及其相关 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 和积极支持。 自2003 年底 ,国家林业局针对气候谈 判出现的新进展 ,成立了国家林业 局碳汇管理办公 室以来 ,国内推行碳汇项目试点和研究与日俱增。 2007 年 ,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强 调 ,植树造林、保护 森林、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碳 汇功能等是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措施。 国家发改委 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积极搭建碳汇信息交流平台 , 组织实 施全球第 1 个 CDM 森林碳汇项目和多个森林碳汇试点项目。 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已联 合发起了中国绿色碳基金 ,以 促进吸纳民间资金开展以固定大气中 CO2 为目的的 造林、经营森林及建设能源林基地 ,并投资森林碳汇 项目进一 步降低“碳足迹”。 谢 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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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基础知识

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外交领域的热点。应对气候变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已被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增加碳汇和保护森林减少排放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未来30-50年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成本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惠及全球、全人类的伟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普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知识,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倡导公众参与碳汇林业建设,本报与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气候办)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联合开设“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看台”专栏,从今天起陆续刊发相关知识,敬请读者关注。

气候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气候变化定义为: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组成所造成的气候改变。

碳汇与碳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源是指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森林碳汇与林业碳汇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是指森林碳汇与管理政策包括碳贸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温室气体与温室效应

温室气体是指可导致大气增温的气体。温室气体的种类很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目前将二氧化碳(CO2 )、甲烷 (CH4)、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 (HFCS)、全氟化碳 (PFCS)、六氟化硫 (SF6)列为管制对象。其中,以二氧化碳为主。

温室效应是指温室气体能够让太阳短波辐射自由通过,同时吸收地面发出的长波辐射(红外线),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层下沿温度升高的现象。因这种作用类似于栽培植物的温室,故称为温室效应。

碳汇林业与碳汇造林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碳汇林业是指以应对气候变化、积累碳汇为主要目的的林业活动。

其内涵包含5个方面:1.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2.除了积累碳汇外,要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适应性和整体服务功能,推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促进社区发展,发挥森林的多重效益;3.建立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实际的技术支撑体系;4.促进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的提高;5.借助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森林生态服务市场的发育。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与普通的造林相比,碳汇造林突出森林的碳汇功能,具有碳汇计量与监测等特殊技术要求,强调森林的多重效益。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要求造林,并按照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验收、经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碳汇计量监测的人工林才可称为碳汇林。

气候变化的原因、趋势和应对策略

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正式发布了全球气候变化第四次评估报告。在此报告中用大量数据证实: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因素包括自然和人为两大类,但主要是1750年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大量使用化石能源、毁林开荒等,向大气中过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不断增加、温室效应不断加剧的结果。

根据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全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已从工业化前的280ppm增加到2005年的379ppm,导致全球气温在过去100年里约增加了0.74℃,造成海平面上升、山地冰雪融化、降水量分布和频率及强度发生显著变化、极端天气现象不断增加,并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和全球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未来100年,全球气候还将持续变暖,将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将会继续上升,这将使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到2100年上升1.4-5.8℃,给全球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为了维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安全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缓主要是指在工业、能源等生产过程中,采取提高能效、降低能耗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通过增加以森林为主的绿色植被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以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趋势。适应主要是指主动采取措施,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对气候变暖的适应能力,防止或减少气候变暖的不利影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

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4个国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家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英文缩写UNFCCC)。《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至今已有194个国家加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而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由序言及定义、目标、原则、承诺等26条正文组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制定了一个总体框架。其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公约》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使温室气体的排放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以帮助他们提高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应对气候变化。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减限排义务,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相关方案。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简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别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简称《国家方案》)。《国家方案》回顾了我国气候变化的状况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懈努力,分析了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与挑战,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阐明了我国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及国际合作需求。我国的《国家方案》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作出贡献。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七大挑战

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着以下七大挑战:

一、现行发展模式的重大挑战。目前,世界上尚没有既有较高的人均GDP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水平又能保持较低人均能源消费量的先例。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必然持续增长,中国面临开创新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挑战。

二、以煤为主能源结构的巨大挑战。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和消费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将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使得我国在降低单位能耗的碳排放强度方面比其他国家面临更大的困难。

三、能源技术自主创新的严峻挑战。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大规模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如果不能及时获得先进的、有益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这些设施的高排放特征就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存在,这对减少碳排放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

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面临的诸多挑战。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一是要加快森林植被和湿地的恢复,增加森林碳汇;二是要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提高森林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干旱、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等现象仍相当严重,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保护林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的压力加大。现有可供造林的土地多集中在自然条件较差的西北地区,给生态恢复带来巨大的挑战。

五、农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长期挑战。如何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减少病虫害和杂草蔓延,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对中国农业领域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提出了长期的挑战。

六、水资源开发和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如何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大江大河、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等;发挥好河流功能的同时,保护好河流生态系统,对中国水资源开发和保护领域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出了长期的挑战。

七、沿海地区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现实挑战。未来中国沿海由于海平面上升引起的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河口海水倒灌等问题,对中国沿海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了现实的挑战。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与林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一、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林业政策和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快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等专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检查,扩大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动态监督机制。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2.改革和完善现有产业政策。继续完善各级政府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多种形式,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推动植树造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增加森林资源和林业碳汇。

3.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抓好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通过有效实施上述重点工程,进一步保护现有森林碳贮存,增加陆地碳贮存和吸收汇。

二、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林业政策和措施

1.制定和实施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等,并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增加和强化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条款,为提高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供法制化保障。

2.强化对现有森林资源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对天然林禁伐区实施严格保护,使天然林生态系统由逆向退化向进展演替转变。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遏制湿地面积下滑趋势。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提高自然保护区质量,建立保护区走廊。加强森林防火,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监测、扑救、林火阻隔及火灾评估体系。积极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建立健全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加强森林病虫害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综合防治,扩大生物防治。

3.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研究与开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选育耐寒、耐旱、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森林植物在气候适应和迁移过程中的竞争和适应能力。开发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技术,特别是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等相关技术,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包括森林环境、荒漠化、野生动植物、湿地、林火和森林病虫害等监测技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体系,提高预警和应急能力。

发布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6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为《国家方案》),并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2009年6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并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按照《国家方案》的要求,2009年11月,国家林业局编制、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下简称《林业行动计划》),并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学习、积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极宣传和落实《林业行动计划》。

实施《林业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胡锦涛主席重要承诺的需要。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中国“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林业“双增目标”。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措施之一,《林业行动计划》就是落实这些措施的具体行动。

实施《林业行动计划》,是落实《国家方案》赋予林业任务的需要。《国家方案》中,明确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气候变化的6个重点领域和适应气候变化的4个重点领域。《林业行动计划》提出了落实《国家方案》的具体措施,以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上下一心,共同推进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实施《林业行动计划》,是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发挥我国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的需要。我国林业肩负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使命;承担着提供生态产品、物质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的艰巨任务,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功能。《林业行动计划》的实施,必将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增加、生态状况的改善和林业碳汇功能的增强,对于建设⑧生态文明、提高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2009年11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5项基本原则、3个阶段性目标,实施22项主要行动,采取7项保障措施。

5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林业发展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相结合;二是坚持扩大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质量相结合;三是坚持增加碳汇和控制排放相结合;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五是坚持减缓与适应相结合。

3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10年,年均造林面积4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全国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较大增长;二是到202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5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增加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40亿立方米,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到2050年,比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47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林业发展重点转向全面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阶段,森林碳汇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实施22项主要行动包括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和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是: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实施重点工程造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加快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实施能源林培育和加工利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扩大封山育林面积,科学改造人工纯林;加强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虫鼠兔危害的防控能力;合理开发和利用生物质材料;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加强木材高效循环利用;开展重要湿地的抢救性保护与恢复;开展农牧渔业可持续利用示范。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是:提高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建立典型森林物种自然保护区;加大重点物种保护力度;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荒漠化地区的植被保护;加强湿地保护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

7项保障措施是: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强化科技,推进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注重培训,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创新机制,推进林业改革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突出重点,增加林业建设资金;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林业国际合作。

中国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途径

根据《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我国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途径有以下6条:

1.通过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增加碳汇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所确定的林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到205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届时,森林碳储量将会得到较大提高。

2.通过提高现有森林质量,增加碳汇量。我国现有大多数森林属于生物量较低的人工林和次生林。通过优化林分结构,强化森林经营管理,在现有基础上,完全有可能将单位面积林分生长量提高1倍以上,从而增加现有森林的碳汇能力。

3.通过加强森林保护,减少森林碳排放。首先,通过严格控制乱征乱占林地等毁林活动,减少源自森林的碳排放。同时,在森林采伐作业过程中,通过采取科学规划、低强度的作业措施,保护林地植被和土壤,可减少因采伐对地被物和森林土壤的破坏而导致的碳排放。其次,通过强化对森林中可燃物的管理,建立森林火灾、病虫害预警系统等措施,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减少森林碳排放。

4.通过保护湿地和控制林地水土流失,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首先,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可以减少因湿地破坏而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次,通过加大生物措施,控制林地水土流失,有助于保护林地土壤,促进和加速森林土壤发育,促使非森林土壤转化为森林土壤,提高森林土壤固碳能力。

5.通过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碳排放。林木生物质原料通过直接燃烧、木纤维水解转化为乙醇、热解气化以及利用油料能源树种的果实生产生物柴油等途径,都可以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利用现有宜林荒山荒地和盐碱地、矿山复垦地等难利用地,还可定向培育一部分能源林,扩大林木生物质替代化石能源的比例,有利于减少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6.通过增加木材使用、延长使用寿命,增加木质林产品碳储量。木材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所耗能源,大大低于制造铁、铝等材料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用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http://www.daodoc.com/ 木材部分替代能源密集型材料,不但可以增加碳贮存,还可以减少使用化石能源生产原材料所产生的碳排放。研究表明:用1立方米木材替代等量水泥、砖等材料,约可减排0.8吨二氧化碳当量,还节约了能源,又减少污染。木制品只要不腐烂、不燃烧,都是重要碳库。专家初步测算:从1961年到2004年期间,我国木制品碳储量约达12亿-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这是我国林业对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贡献。

推荐第4篇:碳汇概念

一、碳汇的概念

碳汇主要指森林、草原、湖泊等从空气中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碳汇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为自愿减排量(CCER),可按一定比例用于抵消部分排放配额,抵消比例由国家碳交易的主管部门确定。例如,2015年向企业A分配的配额为100万吨二氧化碳,规定可使用自愿减排量抵消的比例为5%,那么企业A可以购买5万吨自愿减排量,剩余的95万吨配额须通过配额交易完成。通常配额价格远高于自愿减排量价格。

二、一些定义

1.碳汇造林:为区别于其它一般定义上的造林活动,本方法学特指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标之一,对造林和林木生长全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进行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活动。

2.土壤扰动:是指如整地、松土、翻耕、挖除树桩(根)等活动,这些活动可能会导致土壤有机碳的降低。

3.湿地:湿地包括全年(或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如泥炭土)被水淹没或土壤水分处于饱和状态的土地,且不属于森林、农田、草地和居住用地的范畴。

4.有机土: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和(2),或同时符合条件(1)和(3)的土壤:

1 (1)有机土层厚度≥10cm。如果有机土层厚度不足20cm,则20cm深度土层内混合土壤的有机碳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12%;

(2)对于极少处于水分饱和状态(一年内处于水分饱和状态不超过数天)的土壤,其有机碳含量必须大于20%;

(3)对于经常处于水分饱和状态的土壤,则: a) 不含粘粒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不低于12%; b) 粘粒含量≥60%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不低于18%; c) 0

5.基线情景:指在没有碳汇造林项目活动时,最能合理地代表项目边界内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未来情景。

6.项目情景:指拟议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下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景。

7.项目边界:是指由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项目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实施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一个项目活动可以在若干个不同的地块上进行,但每个地块都应有特定的地理边界。该边界不包括位于两个或多个地块之间的土地。

8.计入期:指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

9.基线碳汇量:基线情景下项目边界内各碳库中的碳储量变化之和。

2 10.项目碳汇量:项目情景下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的碳储量变化量,减去由拟议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

11.泄漏:指由拟议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发生在项目边界之外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源排放的增加量。

12.项目减排量:指由于造林项目活动产生的净碳汇量。项目减排量等于项目碳汇量减去基线碳汇量,再减去泄漏量

13.额外性:指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碳汇量的情形。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14.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碳库。

15.地上生物量:土壤层以上以干重表示的木本植被活体的生物量,包括干、桩、枝、皮、种子、花、果和叶等。

16.地下生物量:所有木本植被活根的生物量,但通常不包括难以从土壤有机成分或枯落物中区分出来的细根(直径≤2.0mm)。

17.枯落物:土壤层以上,直径小于≤5.0cm、处于不同分解状态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凋落物、腐殖质,以及难以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细根。

18.枯死木:枯落物以外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枯立木、枯倒木以及直径≥5.0cm 的枯枝、死根和树桩。

19.土壤有机质:一定深度内(通常为1.0m)矿质土和有机土(包括泥炭土)中的有机质,包括难以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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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汇造林项目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碳汇造林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活动的土地是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

2.项目活动的土地不属于湿地和有机土的范畴;

3.项目活动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且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

4.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10%、且20年内不重复扰动;

5.项目活动不采取烧除的林地清理方式(炼山)以及其它人为火烧活动;

6.项目活动不移除地表枯落物、不移除树根、枯死木及采伐剩余物;

7.项目活动不会造成项目开始前农业活动(作物种植和放牧)的转移。

四、土地的合格性

项目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须采用下述程序证明项目边界内的土地合格性:

a) 提供透明的信息证明,在项目开始时项目边界内每个地块的土地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自2005年2月16日起,项目活动所涉及的每个地块上的植被状况达不到我国政府规定的标准,即植被状况不能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

4 件:(1)连续面积≥0.0667公顷(ha);(2)郁闭度≥0.20;(3)成林后树高≥2米(m);

——如果地块上有天然或人工幼树,其继续生长不会达到我国政府规定的森林的阈值标准;

b) 为证明上述a),项目业主或参与方须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用于证明项目的每个地块的土地合格性:

经过地面验证的高分辨率的地理空间数据(如卫星影像、航片);或森林分布图、林相图或其他林业调查规划空间数据;或土地权属证或其他可用于证明的书面文件。

如果没有上述b)的资料,项目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须呈交通过参与式乡村评估(PRA)方法获得的书面证据。

五、碳汇项目实现交易的实例

北京碳市场是全国首家实现碳汇交易的碳排放交易试点,截止今年10月20日,已累计实现碳汇交易7万吨、250万元。

该碳汇造林项目名称为承德市丰宁千松坝林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滦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第一期碳减排量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签发,获得签发的碳减排量为96342吨二氧化碳。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该项目的5万吨核证减排量,并已完全用于2014年碳交易履约,为首批碳汇项目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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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森林碳汇

森林碳汇:森林的新期待

12月8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的很多人或许没有留意到这样一条新闻:中国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提出我国“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目标”。

“森林碳汇”,采访中很多人对这样一个词汇充满了陌生感。森林碳汇是指森林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浓度。

其实,在天全县已经能听到森林碳汇走近的脚步声。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四川省第一笔森林碳汇“生意”已在成都签下预售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四川省西北部的2251.8公顷新造林将出售今后20年“新鲜空气”。据测算,新造林在第一个计入期的20年中将吸收二氧化碳46万吨,实现碳汇收益299万美元。

天全县虽未能“入选”此次森林碳汇项目,但他们对森林的价值却很清楚。天全县碧峰峡景区的入口处,标有“森林覆盖率:95%、负氧离子:98%”的石碑醒目地矗立在最显眼的位置,吸引着来往游客的目光。 一座城市的付出

在这座被誉为“熊猫故乡”的小城,人们对大熊猫“网网”、“福妮”远赴澳大利亚的关注度要远远超过森林碳汇这一新鲜事物。

网网、福妮平时最爱吃的竹子便来自天全县的山中。每天凌晨,当地农民就会上山挑选最新鲜的竹子送到碧峰峡大熊猫基地,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也并不困难。因为天全县位于四川省盆地西缘,这里恰好处在“华西雨屏”的中心地带,终年潮湿多雾,植被茂盛,适宜竹子生长。

在天全县林业局,一幅描绘天全县森林覆盖情况的地图悬挂在会议室的墙壁上。地图上2/3的地方都被绿色填充,这也就意味着在天全县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森林。事实也正是如此,这座面积为24000平方公里的县城,森林覆盖率达66.3%,位居四川全省第二。

天全县还是茶马古道的发源地和必经之路,如今这里依然是四川进入西藏的重要交通要道。当汽车行驶在顺着山势修筑的公路上时,便能看到两旁郁郁葱葱的山林,由于道路狭窄,很多运送货物的大货车都会在会车时减速慢行。这时人们会发现这些装满货物的大货车中,很少有运送木材的。

在天全县生活了几十年的的农业银行天全县支行行长秦德虎说,上世纪80年代可不是这样情况,大面积砍伐树木的事情时有发生,路上跑的大部分是运送木材的车辆。

天全县林业局的高志勇也证实了他的说法。1998年以前,全县以林木采伐为主,每年采伐的林木就达4万立方米。 不过这一情况在1998年9月1日开始有了变化。当天国家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天全县也在这一年被国家列为首批天保工程实施地区。

从那时开始,天然林不能随意砍伐了,农民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种树,而这一种就是10年。

树木的成长周期长,后期投入大。据当地人介绍,如果农民仅靠种树,根本无法糊口。天全县25万人口中,农民就占了12.93万人。高志勇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天全县农民年人均收入在4000元左右,其中涉林收入仅为784元,这里还要包括国家退耕还林每亩补助的210元,剩下500多元就是靠农民卖竹子和竹荪获取的,林业占整个天全县财政收入不足1/10。

当地农民也告诉记者,虽然他们种树,但不能被称为林农,因为在林子上获得的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他们告诉记者,目前一般的竹子可以卖到380元/吨左右,而养护和采伐的成本每吨就有200元左右,再加上山高路远,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十元钱。但如果在县城打工,收入便可达到50元/天。

种树的收入低、投入大,却丝毫不能浇灭人们的种树热情。高志勇说:“以前种树还带有强制性,现在就不同了。近两年农民的积极性很高,常常是超额完成原本规定的种树任务。”

为什么呢?

“今年年初,有人还发现野生的大熊猫。”当地人说,虽然天全是我国重要的大熊猫栖息地,但很多在天全生活一辈子的老人都没有机会看到野生的大熊猫。野生大熊猫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天全生态环境的好转,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据四川农业大学与天全县共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径流场定点观测表明,天全县泥沙含量减少31.47%;经省、市环保部门监测,天全县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水质也达到了国家II级标准。

天全县境内山高坡陡,地质结构松散,缺乏稳定性,易形成地质灾害,而同时又由于之前大规模砍伐森林,泥石流、山坡垮塌造成交通中断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过近几年,这样的现象几乎是绝迹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减少了当地人因地质灾害遭受的损失,也极大地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批游客前来旅游休闲度假。 新变化

生态环境好了,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又是一道摆在人们面前的难题。

高志勇介绍,在天全,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森林、水电和矿产。这三者在当地被形象地称为木头、水头和石头,其中木头的产值相对较小,拥有288万亩林业用地的天全县林业产值不过5亿元,因此天全的林竹产业也被形容为“大资源、小产值”。以前从天全向外运输的木材大部分都是未经加工的原木,价格十分低廉,这是造成林竹产值小的主要原因。

“不过这一情况已经得到逐步改变,我们的目标是到2012年林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高志勇信心满满,而他的自信也是有根据的。 一片片由木材制成的墙板正被工人熟练地码放整齐、装箱密封,这些封装好的墙板将出口到日本,而每箱大约2平方米面积的墙板就可以卖到70元左右。

这家名为四川中天地的木业有限公司虽成立只有两三年时间,在天全县却有着不小的名气。“出手购置了46500亩林地、项目一期投资1.65亿元建成5万立方米工程模板生产线、二期要建5万立方米细木工板、10万立方米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高志勇表示,在天全这座小县城,如此频繁的大出手,是天全人之前从未经历过的,而这正反映出天全县森林产业化发展新趋势。

中天地公司只是天全县政府培育的六家林业龙头企业之一。为解决“大资源、小产值”问题,天全县政府领导提出发展林竹产业的新思路:要提高林业产值,必须通过加工提升附加值,搞“立体林业”、“纵深林业”和“全方位林业”。

为达到这一目标,天全县政府也出台了多项举措,“2012年前,我们要在始阳镇建成‘川西林竹产业工业园区’。计划园区占地面积600亩,初步建设思路是‘721规划’,即15万立方米木材加工厂、60万平方米楠竹地板加工厂、2万吨竹炭加工厂、1万吨竹笋加工厂、0.5万吨山葵加工厂、1000吨猕猴桃加工厂、6000吨二郎山古道茶叶加工厂等7家龙头企业;根雕一条街、林竹工艺品一条街2个专业化市场街和1个林竹交易市场,预计园区总投资将超过10亿元。”高志勇说。

木材被制成附加值较高的家具、装饰材料以及活性炭;而树林下面的空地可以种植蔬菜、水果、茶叶等;就连树根也被加工成工艺品,生态旅游也成了当地的招牌。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天全表现得淋漓尽致。

农民和企业从中获得了实惠。在中天地有限公司一位正在摆放木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超过1000元。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虽然这家企业刚投产不久,但是产品已经开始供不应求。

不过,高志勇也坦言,“目前森林碳汇还是一个盲区,还没有开展。

一家“赤道银行”的准备

当天全人还未开始对“森林碳汇”有所了解时,一家金融机构已经走在了他们的前面,为这一新生事物做着各项服务准备。

“蓝天、绿地,远处的城市建筑、近处的风电机组”构成了一幅图画,更确切地说,这是一幅广告图画。“兴业银行——中国首家赤道银行”的字样出现在画面右上角,这让很多看到这条广告的人都会产生好奇。

“很多人打电话开玩笑地问我们,这是不是一家建在赤道上的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王宝银笑着说。

在兴业银行提供的一本名为《赤道原则解读》的小册子上,我们找到了赤道银行的真正含义。所谓“赤道银行”是指已宣布在项目融资中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

赤道原则是参照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

王宝银向我们进一步解释了赤道银行以及赤道原则的含义:“在贷款项目选择上,我们会对环保型的项目重点支持。比如我们推出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只要企业的节能率达到我们规定的标准,我们就可以在审批程序上给予绿色通道,提供绿色信贷。”

他感慨“碳交易的市场很大,但是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块可以利用的资源。”

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潜力巨大,预计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议定书》中的CDM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

“特别是一些高耗能的行业,如水泥、钢铁等,他们往往会认为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正是这些高污染的企业或者产能过剩的企业,才最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来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碳排放目标,这也是我们支持的一个范围。”王宝银说。

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2009年3月,兴业银行全行34家分行全部开展了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共支持全国91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到了35.34亿元。此外,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在计划与lFC(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参加到这个产业中来。

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CDM项目快速发展,据世界银行的统计,从2006年到2008年,中国的CDM项目占全球该项目的比例逐年递增,分别为54%,73%和84%,远远领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按当前国内最低限价8欧元/吨价格计算,我国CDM项目减排年收益至少为15亿欧元以上。

虽然兴业银行是我国首家“赤道银行”,提出赤道理念也有几年的时间,但对于森林碳汇来说,他们也表示还需要更多的准备。

王宝银说:“因为森林碳汇比较复杂,如何核定减排数量,树木生长到某一年限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怎样测定?都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兴业银行遇到的“森林碳汇”难题,也是摆在整个中国金融机构面前的难题,需要金融机构共同思考解决。难题解决了,森林被砍伐的命运就可以得到改变。这也许是森林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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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下的碳汇项目(以下简称“碳汇项目”)管理,提高碳汇项目实施成效,根据《中国绿化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绿化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绿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和《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碳汇项目特点,参照国际碳汇项目管理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国绿色碳基金资助的碳汇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碳汇项目是指:以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等为主要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活动以及与碳汇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技术培训和宣传等项目。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下同)负责协调捐资方提出碳汇项目立项和实施初步意见;指导项目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碳汇计量、监测、核证、检查等活动;负责归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条 中国绿化基金会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拨付;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参与项目审定与检查;负责组织包括捐资方参与的、与项目有关的宣传活动等。

第五条 项目年度计划及其审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与捐资方充分协商。必要时应征求专家意见。 第六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绿化基金会将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立项原则

第七条 立项应坚持公益性和可行性原则。充分尊重捐资方意愿。

第八条 碳汇项目造林应当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项目区域安排应当在注重适地适树原则下,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如大江大河源头、重要水库周围、西部风沙源、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石油、煤炭开采矿区等。在尽可能多地积累碳汇的同时,力求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当地生态恢复,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碳汇项目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每个项目实施规模不少于5000亩。每年立项数量及具体规模还应当根据中国绿色碳基金实际获得的捐款数量来确定。

第三章 立项程序

第十条 每年6—7月份将通过公告形式组织下一年度项目。项目以县为单位申报。一个县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公告的具体要求,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项目建设范围(乡镇)、项目计划造林规模和申请资金数量;拟开展项目造林地点的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情况;项目实施的意义;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分析开展项目的造林地权属情况,即是否具有当地规划部门核准的林地使用权证、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等;树种尤其是乡土树种、种苗、劳动力等条件;火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预防控制能力;造林后期经营管护能力等);初步实施计划和投资使用方向等。 项目建议书编写后,应通过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统一向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第十二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各地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后,应当及时组织捐资方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后的项目,应当提交中国绿色碳基金执行理事会讨论和审批立项。当年申报的且符合条件而未能获得审批的项目,将纳入中国绿色碳基金项目备选库。

第十三条 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下达书面任务批准通知书,明确项目造林任务和投资规模。任务批准通知书同时抄送各省(区、市)造林主管部门。同时,当年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单位接到任务批准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组织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应当把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并编制造林施工作业设计。同时,实施方案中还应当明确项目造林的具体组织形式、整地栽植等实施计划、造林后期管护经营形式和制度、项目受益群体和利益分配形式、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相关技术环节应当参照《中国绿色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执行。 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对涉及确定造林地、造林树种、项目受益分配方式、造林组织形式、管护经营形式等事宜,应当充分尊重项目所在区域的群众意见。 为了扩大项目活动影响,项目实施方案中,还应对项目相关宣传活动进行初步安排。宣传活动相关要求见本文第七章。

第十五条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送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及时批准。

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得到正式审批后,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正式项目实施合同。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方案得到审批且项目实施合同正式签字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及时按计划组织开展造林及相关活动。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确保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造林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造林任务;切实落实管护措施和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病虫害;积极配合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等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派技术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活动所累积的碳汇进行计量和监测。

第二十一条 项目整个实施周期为20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在造林后的20年内,项目造林成果能得到合理管护,并纳入当地森林资源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应单独实施,不得和其它造林项目重叠。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实行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技术环节负责。

第五章 项目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本项目实行自查、验收和核查。自查、验收和核查应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管理办法》和《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技术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造林作业质量、病虫害和火灾发生情况或风险评估、经营管护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造林累计产生的碳汇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一年内组织项目自查,并形成项目自查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自查报告应报经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在接到自查报告后,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捐资单位和中国绿化基金会,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小组应形成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三年后,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项目核查组对项目实施成果进行核查。项目核查组应根据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报告,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 项目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碳汇计量。项目期内共计进行四次碳汇计量。第一次碳汇计量应当在项目实施后的第五个年度进行。碳汇计量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按照相应的技术指南进行。

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和项目成果巩固期间,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资方和中国绿化基金会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管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未能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管护措施未落实;出现严重破坏项目成果等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并视具体情况,酌情暂缓、扣减直至停拨项目资金以及停止安排后续项目。对严重破坏项目造林成果的行为,将责成当地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采取合同制管理。项目资金按照签订的实施合同分期拨付。

第三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合同正式签字生效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60%的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20%的项目资金;项目核查合格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10%的项目资金;项目首次碳汇计量结束后,对于项目成果巩固良好的项目实施单位,拨付剩余的10%的项目资金。资金拨付未尽事项,将在实施合同中详细明确。

第三十二条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串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中国绿化基金会有权停拨和收回项目资金,并提请有关方面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三条 本项目资金来自于捐资方的公益性捐款,属于公益性项目,享受免税政策,项目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后,不得重复征税或收取相关费用,项目实施单位应就此做出必要承诺。

第七章 项目宣传

第三十四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下的碳汇项目旨在示范带动更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因此,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项目宣传工作作为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统一进行策划。

第三十五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本着“务实、节俭、高效”原则,在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时,可举行简单的启动仪式,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适当的宣传报道。同时,应当在项目区内有代表性的地点设立长期可视性的项目名称碑、牌,统一冠名为“捐资方名称+项目所在县(市)+碳汇造林项目”,并在项目碑、牌背面,对项目基本情况做简要记载。

第三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发布各地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等相关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报道或报送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七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国绿化基金会和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不同形式的项目宣传活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八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项目碳汇计量结果进行专项管理,及时通过网站或其它形式公布捐资方捐资实施的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情况。允许捐资方在自行组织的相关宣传中使用公布的碳汇计量结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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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纳入“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节能规划各地减排任务将调整单位GDP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重以及森林碳汇等将作为约束性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或将纳入“十二五”规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昨日表示,单位GDP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重以及森林碳汇等将作为约束性指标,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建立新的鼓励性策和刺激性策,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解振华透露,“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指标以2010年为基数,在指标分配上将更科学、更合理。他透露,国内“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在向各地分解的时候存在问题,使得部分省市完成目标出现困难。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最后冲刺时间仅有三个月,尽管各地已采取限电、限产的方式降耗,但目前形势并不乐观。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在9月25~26日由该司召开的12个地区节能工作座谈会上,各方对各地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预计。数据分析显示,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江西、重庆、云南、甘肃能够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但是宁夏、陕西两个地区完成目标的难度较大。据悉,在“十二五”期间,价格、税收、财等鼓励性策将推动整个会向节能、环保、低碳转变。解振华强调,我国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的体系,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完善各地“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的分配。,作为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国内首家许可经营森林碳汇的交易所,中国林权所还将充分发挥自身凝聚国内外企业、中介、银行、投行等市场主体的强大平台力量,成为中国“市场化手段解决节能减排环保问题”的一块基石。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巨大威胁,而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工业直接减排和森林间接减排。此间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选择性。

据统计,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约储存了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碳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由森林生态系统吸收的达到24%-36%,林业在间接减排上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

据了解,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曾明确把发展林业列为应对气候变化、固碳减排的重要途径。2007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也曾提出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网络”的重要倡议,被国际会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并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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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道林场大力发展碳汇林业

马道林场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碳汇林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十一五”以来,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规划:一方面减少木材采伐量。国家每年下达给我场的采伐限额5300立方米,而我场每年实际采伐2000立方米。几年下来,我场少采伐森林2万立方米,相当于新建一个小型林场;另一方面,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等系统工程,新增林地面积5000余亩。大量和百姓有争议的荒山,也通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披上了绿装。如今展望辖区12万亩林地:山更绿了,水更清了。

碳汇林业的发展,为马道林场蓄积了巨大的绿色财富,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环境容量。现林区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森林蓄积量39万立方米,是河南省首批重点生态公益林。

据科学统计:一公顷的森林,在生长季节中,每天可吸收一吨的二氧化碳,同时可释放出0.73吨的氧气。也就是说,马道林场整个林区一天可吸收二氧化碳7310吨,同时释放氧气5300吨。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工业发展中的减排压力,同时为泌阳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环境保障。这更是众多环保设备和环保企业所望尘莫及的。

推荐第9篇:碳汇管理细则

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下的碳汇项目(以下简称\"碳汇项目\" )管理,提高 碳汇项目实施成效, 《中国绿化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绿化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 , 《 , 《中国绿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和《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碳汇项目特 点,参照国际碳汇项目管理经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国绿色碳基金资助的碳汇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碳汇项目是 指: 以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等为主要目的的植树造林, 森林经营活动以及与碳汇相关的技术规 范和标准制定,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技术培训和宣传等项目.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下同) 负责协调捐资方提出碳汇项目立项和实施初步意见;指导项目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管 理办法和技术规定;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碳汇计量,监测,核证,检查等活动;负责归口对 外发布相关信息.第四条 中国绿化基金会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拨付;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 技术规程;参与项目审定与检查;负责组织包括捐资方参与的,与项目有关的宣传活动等.第五条 项目年度计划及其审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与捐资方充分协商.必要时 应征求专家意见.第六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绿化基金会将利用计算机软件系 统对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第二章 立项原则 第七条 立项应坚持公益性和可行性原则.充分尊重捐资方意愿.第八条 碳汇项目造林应当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项目区域安排应当在注重适地适树原则 下,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如大江大河源头,重要水库周围,西部风 沙源,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石油,煤炭开采矿区等.在尽可能多地积累碳汇的同时,力求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当地生态恢复,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九条 碳汇项目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每个项目实施规模不少于 5000 亩.每年立项 数量及具体规模还应当根据中国绿色碳基金实际获得的捐款数量来确定.第三章 立项程序 第十条 每年 6—7 月份将通过公告形式组织下一年度项目.项目以县为单位申报.一个县 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公告的具体要求, 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内容应 当包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项目建设范围(乡镇) ,项目计划造林规模和申请资金数量;拟开展项目 造林地点的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情况;项目实施的意义;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分析开 展项目的造林地权属情况, 即是否具有当地规划部门核准的林地使用权证, 是否存在权属争 议等; 树种尤其是乡土树种, 种苗, 劳动力等条件; 火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预防控制能力; 造林后期经营管护能力等) ;初步实施计划和投资使用方向等.项目建议书编写后,应通过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统一向国家林业局应 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第十二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各地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后, 应当 及时组织捐资方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后的项目, 应当提交中国绿色碳基金 执行理事会讨论和审批立项.当年申报的且符合条件而未能获得审批的项目, 将纳入中国绿 色碳基金项目备选库.第十三条 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项目申 报单位下达书面任务批准通知书, 明确项目造林任务和投资规模.任务批准通知书同时抄送 各省(区,市)造林主管部门.同时,当年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布.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单位接到任务批准通知书后, 应当及时组织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 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应当把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并编制造林施工 作业设计.同时,实施方案中还应当明确项目造林的具体组织形式,整地栽植等实施计划, 造林后期管护经营形式和制度,项目受益群体和利益分配形式,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相关技 术环节应当参照《中国绿色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执行.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 对涉及确定造林地, 造林树种, 项目受益分配方式, 造林组织形式, 管护经营形式等事宜,应当充分尊重项目所在区域的群众意见.为了扩大项目活动影响,项目实施方案中,还应对项目相关宣传活动进行初步安排.宣传活 动相关要求见本文第七章.第十五条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审核后, 再报送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及时批准.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得到正式审批后,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审 批的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正式项目实施合同.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方案得到审批且项目实施合同正式签字后,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批准 的实施方案,及时按计划组织开展造林及相关活动.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确保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造林施工; 保质保量地完成 造林任务;切实落实管护措施和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病虫害;积极配合开展碳汇计量,监 测等工作.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派技术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监督和 指导.第二十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活动所 累积的碳汇进行计量和监测.第二十一条 项目整个实施周期为 20 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在造林 后的 20 年内,项目造林成果能得到合理管护,并纳入当地森林资源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应单独实施,不得和其它造林项目重叠.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实行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负总责; 项目技术负责 人应对项目实施技术环节负责.第五章 项目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本项目实行自查,验收和核查.自查,验收和核查应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并 参照《全国人工造林, 更新实绩核查管理办法》 和《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技术规定》 进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造林作业质量,病虫害和火灾 发生情况或风险评估,经营管护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造林累计产 生的碳汇情况等.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一年内组织项目自查, 并形成项目自查和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自查报告应报经省(区,市)林业厅(局)造林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 报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六条 在接到自查报告后,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捐资单 位和中国绿化基金会, 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小组应形成验 收报告,由验收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三年后,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项目核查 组对项目实施成果进行核查.项目核查组应根据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报告, 由核查小组组长签 字后,提交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二十八条 项目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碳汇计量.项目期内共计进行四次碳汇计量.第一次碳 汇计量应当在项目实施后的第五个年度进行.碳汇计量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按照相应的技术指南进行.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和项目成果巩固期间,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捐资方和中国绿化基金会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管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未能按照实施方 案完成项目任务;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管护措施未落实;出现严重破坏项 目成果等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并视具体情况,酌情暂缓,扣减直至停拨项目 资金以及停止安排后续项目.对严重破坏项目造林成果的行为, 将责成当地资源管理部门按 照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采取合同制管理.项目资金按照签订的实施合同分期拨付.第三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合同正式签字生效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 60%的项目资金;项 目验收合格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 20%的项目资金;项目核查合格后,向项目实施单位 拨付 10%的项目资金;项目首次碳汇计量结束后,对于项目成果巩固良好的项目实施单位, 拨付剩余的 10%的项目资金.资金拨付未尽事项,将在实施合同中详细明确.第三十二条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串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中国 绿化基金会有权停拨和收回项目资金,并提请有关方面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第三十三条 本项目资金来自于捐资方的公益性捐款,属于公益性项目,享受免税政策,项 目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后, 不得重复征税或收取相关费用, 项目实施单位应就此做出必要承 诺.第七章 项目宣传 第三十四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下的碳汇项目旨在示范带动更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组 织,团体和个人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因此,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项目宣传工作作为项目实施 方案的重要内容,统一进行策划.第三十五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本着\"务实, 节俭,高效\" 原则, 在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时, 可举行简单的启动仪式,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适当的宣传报道.同时,应当在项目区内有代 表性的地点设立长期可视性的项目名称碑, 牌, 统一冠名为 \"捐资方名称+项目所在县 (市) +碳汇造林项目\" ,并在项目碑,牌背面,对项目基本情况做简要记载.第三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发布各地项目实施和检 查验收等相关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报道或报送国家林业局应 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十七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中国绿化基金会和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 室将组织不同形式的项目宣传活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第三十八条 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项目碳汇计量结果进行专项 管理, 及时通过网站或其它形式公布捐资方捐资实施的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情况.允许捐资 方在自行组织的相关宣传中使用公布的碳汇计量结果.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森林碳汇经济

森林碳汇经济 1

目 录

1.背景

3 4 5 5 5 6 7 8 8 9 9 9 1.1碳汇交易 1.2森林碳汇

2碳汇经济

2.1林业的碳汇价值 2.2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

3开发碳汇项目的条件

3.1 开发碳汇项目的现有模式 3.2 开发碳汇项目的土地要求 3.3 碳汇林有两种:造林和再造林

3.3.1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3.3.2 已有碳汇项目的树种

2 1.背景

气候变化的基本特征是由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大量增加而使全球气温持续升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对气候变化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人类大量使用石化能源,使二氧化碳排放增多带来的温室效应是全球迅速变暖的主要原因。过去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人们对化石燃料石油的依赖和大量使用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急剧上升,引发全球变暖。这种变化对地球生态系统、农林业、水资源以及人类健康都将产生广泛、深远和复杂的负面影响。

节能减排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责任。地球向大气层排放的温室气体与日俱增, 削减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保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已经成为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审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有约束

3 的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为碳交易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CDM (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三种机制。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其它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碳汇作用越来越予以关注,如《波恩政治协议》、《马喀什协定》都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03年l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京都议定书》不但规定了41个工业化国家的减限排额度和时间表,还在3.3和3.4条款引入了温室气体吸收汇,允许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等活动获得的碳汇用于抵消工业和能源部门的温室气体减限排量。同时还在第6条规定可通过包括林业活动在内的项目活动获得的碳汇来抵消减限排额度。

1.1碳汇交易 根据《京都议定书》,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约定,一些国家在本国内难以完成既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只好到国际上购买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项目,根据京都市场碳交易的平均价格为每吨4.68美元,非京都市场交易价格为每吨1.34美元。2005年,国际碳市场的总交易额超过100亿美元,而2006年达到250~ 4 300亿美元,预计两年后将增加到每年400亿美元。如果造林后能测算出能够降低的二氧化碳量,就可以到国际市场进行碳交易。

1.2森林碳汇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吸收并以生物量的形式贮存在植物体内和土壤中的能力。森林的这种碳汇作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积累,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巨大的生物量,是地球碳循环重要的汇和库,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数据表明,森林每生长1m3生物量,平均吸收1.83t 二氧化碳,有着很强的碳汇功能。最新研究的成果表明,成熟森林在地上部分净生产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土壤持续积累有机碳,表现出强大的碳汇功能。实施造林和再造林,增加森林的碳汇量是世界公认的最经济有效的解决二氧化碳上升的办法。

2碳汇经济

2.1林业的碳汇价值 碳汇林业是气候变化的伴生物。森林每生长出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要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出1.62吨氧气。单位面积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达到每公顷150.47吨。以云杉为例,一棵在30年内能吸收二氧化碳100公斤左右,而经过核证后的碳汇量是有经济价值的,这使得“植树”的价值重估。凡是希望为温室气体减排做出贡献的公民,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愿望,林业碳汇基金倡导的是一种“零排放”理念,如经过计算,约11亩人工

5 林就可以吸收约为20.2吨的二氧化碳,相当于一部排量2.0的汽车全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而以往,林农植树造林的价值仅仅体现在“退耕还林”补助,每亩仅200余元。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和碳汇交易引入,按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的造林项目,在植树造林中可以实现植树的工时收入、满30年后第一轮砍伐的分配收益、林地种植养殖项目收益和长达30年的“森林碳汇”交易收益。

2.2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同时要避免以提供低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向深度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林业产品。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就是林业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产业链的一部分。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是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撑生物质能源产业。合理设计,发展混交林、加强林下养殖,林业管理,甚至发展生态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经济值的良好途径。这样就能形成一个类似于如下的完整产业链:“集苗圃培育→植树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质能源→化工等。

3开发碳汇项目的条件

并非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都可以交易,商品进行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清晰的产权。对于现有的森林来说,由于其生态效益的外部性,使得碳汇成为了“公共物品”,没有明晰产权。因此,现有森林碳汇的存量是不可以交易的。此外,森林有固碳的功能,但森林碳汇指的是净吸收量,即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要减去造林活动用车(汽油)或施肥所产生的排放,还要减去林地流转和森林灾害造成的毁林排放,最后得到的净吸收量才是碳汇。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但对于土地有要求,还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提出的试验设计中林业碳汇的项目也应该做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可交易的 “森林碳汇”作好把关。

7 3.1 开发碳汇项目的现有模式 在国际合作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承担了强制减排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责任。国内的森林碳汇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卖给国外有减排任务的买家。主要的项目来源有:

1、CDM(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2、自愿减排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发: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3、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林:由组织者募集的基金进行投资及管理。

3.2 开发碳汇项目的土地要求 1) 不同的标准下,均要求该土地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无林地。 a)、对于1990年之前就存在的人工林,其仍然具有碳汇功能,但属于森林管理范畴,不能作为合格的森林碳汇项目活动。

b)、对于1990-1999年在无林地上营造的人工林,虽然满足造林或再造林的定义,但规则规定不能申请和注册成森林碳汇项目。

2) 拟议碳汇林地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 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4) 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 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8 7) 为证明项目土地的合格性,项目参与方需提供以下证据: a)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或土地覆盖图、森林分布图。 b)不同时段的航空照片,卫星影像。

c)地面调查报告(实地植被调查、参与式访问调查)、土地登记册和林权证等。

3.3 碳汇林有两种:造林和再造林 “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活动限于在1989年12月31日不为森林的土地上发生的再造林。只有满足这样条件的林地,才有开发并最终获得可交易的碳减排额度的可能。

3.3.1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a)要求是本地种,不能有入侵种,对于遗传修饰生物体,如转基因品种,要特别小心。

b)若有外来种,需要论证外来种的必要性,并提供证据证明对环境没有明显负面影响。

3.3.2 已有碳汇项目的树种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广西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Eucalyptus 桉树;P.maoniana 马尾松;Formosana 台湾铁松; C.lanceolata:杉木。

9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四川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Platycladus orientalis: 侧柏(柏树,片柏,片松);Betula Luminifera 光皮桦; poplus szechuanica ;Betula albo-sinensis 油松;magnolia officinalis 厚朴(木兰科 木兰属); larix gmelinii 落叶松; quercus acutiima 麻 栎; pinus maoniana 马尾松;cupreus chengiana 岷江柏木; cunninghmia lanceolata 杉木; pinus tabulaeformis 油松; picea asperara 云杉。

第11篇:投资林业碳汇需谨慎

曾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研究院院长蒋有绪指出,把林业碳汇作为投资期待高额回报时机尚不成熟。由于人们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以及国际碳贸易产生的背景和条件、碳市场的规则不清楚,目前社会上存在诸多对于林业碳汇的认识误区,这些误区被一些不法集资者利用并宣传扩大,形成投资陷阱。对此,投资者要理性认识,警惕碳汇造林成为当年托管造林的“变种”。

陷阱:“我们的林子能卖碳汇”

真相:只有严格意义上的“碳汇林”才可以

自《京都议定书》开始,一项灵活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被引入,它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由此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经济价值开始为人所知。一些公司以自己可以在国际上卖碳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集资造林,并宣称自己公司造的“碳汇林”,除了卖木材外,还可以卖碳汇,只要投资少量资金就可获得丰厚回报。

其实,能够被国际市场认可并能用于交易的森林碳汇,实际上主要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这种造林活动必须得到国家和国际相关机构批准,有十分复杂的程序和技术要求。

单就生产环节而言,营造碳汇林的必要条件是必须按照碳汇造林的技术要求造林,并且要有明晰的产权和严格的额外性等。《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实施CDM林业碳汇项目,必须是特殊定义的造林再造林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实施项目的土地必须是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或1990年以来的无林地。除了满足对土地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制定方法学、证明额外性、避免碳泄漏等。此外,项目要经过参与国政府和主管机构批准,最后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可见,营造碳汇林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造林都可称为碳汇林。

目前,大多数造林公司都以速生丰产林为主要经营项目,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为了控制成本,营造时很难也没有必要按照上述程序严格执行碳汇造林的技术标准,况且这类森林在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环境等方面,也难以达到碳汇林的要求。所以其产生的碳汇大多不具备交易条件。此外,木材生产导致的森林砍伐造成了碳的排放,“又卖木材、又卖碳汇”是不可能实现的。

陷阱:林业碳汇可在国际碳市场高价出售

真相:碳汇收益尚不能抵消造林成本

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容量庞大。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信息:2009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约8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1437亿美元。但成交项目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森林等吸收二氧化碳、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碳汇项目则十分有限。如2008年全球森林碳汇交易量只有530万吨,交易额3710万美元,分别只占全球碳交易总量和总额的0.1%和0.03%。所以,碳市场并不等于碳汇市场,碳汇只是碳市场中的一种产品,而且所占比例很小。

国家CDM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月,我国政府已批准并得到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有1200多个,但只有3个林业碳汇项目。其中,由国家林业局主持实施的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2006年开始在广西苍梧、环江县营造4000公顷人工林,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计划支付200万美元,购买约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每吨4.35美元。而2009年的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也是仅以每吨6.5美元的价格出售2万吨碳汇。而在当时的国际碳市场,工业减排项目的价格已经超过每吨20美元。

蒋有绪指出,中国的森林碳汇要想拿到国际市场上交易,必须从造林开始就要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大都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设计,还要进行碳汇计量、监测、认证等,成本昂贵。所以企业如果为赚钱而造林销售碳汇,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因为碳汇只是生态效益的一部分,即使卖出去了,也远远不能抵减造林成本。目前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是以森林的多重效益为目的的公益事业,旨在推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化的进程。

陷阱:林业碳汇市场空白,应迅速抢占

真相:市场并未成熟,林业碳汇“有行无市”

蒋有绪介绍,造成林业碳汇价格不高的原因,一是市场尚不成熟,二是缺少有效需求。所以,林业碳汇市场并非空白,而是“有行无市”。

目前,CDM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是面对国际碳市场,但由于技术要求高,市场准入手续繁杂,交易成本十分高昂,所以目前全球CDM林业碳汇项目非常有限,买家很少,所以称为“有行无市”。由于国内关于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认证、注册的标准和规定也正在制订、完善中,因此投资林业碳汇赚钱实际上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买家。”蒋有绪特别强调。

综上所述,蒋有绪认为,把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投资,期待高额回报,目前是行不通的。如果有人以营造碳汇林为由从事集资投资活动,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本文来自: 中国碳汇林(www.daodoc.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daodoc.com/NewsShow.asp?Bid=6115

第12篇:贷款碳汇造林项目

内蒙古通辽市利用欧洲投资银行

优惠贷款碳汇造林项目进展情况

通辽市林业局

(2010年7月15日)

一、项目背景及开展情况

根据全国林业世亚欧洲贷款项目管理既速丰林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利用欧洲投资银行优惠贷款应对气候变化林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林计发[2007]273号)精神,通辽市被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列入利用欧洲投资银行优惠贷款应对气候变化碳汇造林项目规划范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长亲自签批相关文件,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报我市利用欧洲投资银行优惠贷款应对气候变化林业建设项目的报告》的立项文件(通发改外字[2008]37号)、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利用欧洲投资银行优惠贷款应对气候变化林业建设项目配套及还贷资金的承诺》文件(通财外[2008]1号),已上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厅。

自2008年初开始,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联合启动了针对该项目的调查摸底和项目申报等工作。6月中旬,欧洲投资银行评估团在财政部国际司国金三处周强武处长、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张艳红副司长,自治区财政厅张华副厅长、林业厅高锡林厅长,我市领导市政府傅铁钢市长、李荣禧副市长 1

及市财政局吕占民副局长、林业局赵国江局长、倪海清副局长等领导陪同下,赴科左后旗实地考察杨树、樟子松人工林项目区生长及管理现状及宜林地备选项目区,评估团充分肯定了项目的可行性,并对项目技术经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评估意见;9月,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10月,欧洲投资银行评估团对本项目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向银行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11月,欧洲投资银行董事会对项目进行了论证和研究,并正式批准实施本项目。2009年5月,欧洲投资银行正式向我国发布了批准的中国气候变化框架贷款项目分配通知,分别为内蒙古碳汇林示范项目和江西省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

6月,财政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利用欧洲投资银行气候变化框架贷款实施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的转贷协议》;8月,江西省财政厅与项目市、县签订了项目再转贷协议。至去年底,江西省基本完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项目转贷手续。

我市一直在等待各级政府能够尽快与上级财政部门签订项目转贷及再转贷协议,时刻准备项目启动实施。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宗旨:以国家鼓励发展生物质能源为契机,利用当地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丰富的林地资源,建设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满足社会对清洁、可靠、经济、安全的能源需求,从而更好地落实我国节能减排的责任,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充

分发挥中国林业的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范围:我市被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列入项目规划的造林面积为14.8万亩,其中杨树造林占80%、榆树造林占10%、松树造林占10%,项目建设在科尔沁区2.05万亩、科左中旗4.22万亩、科左后旗4.32万亩、扎鲁特旗4.21万亩,分五年完成。

(三)项目资金:总投资12873.2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欧洲投资银行贷款850万欧元(约901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70%;地方配套资金3862.6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贷款期限25年,不收承诺费、先征费、管理费和评估费,可用出售碳汇资金还贷。由营林企业申请贷款、营林企业享受贷款优惠政策。

(四)项目效益:经可研估算,项目顺利实施进入稳产期后, 14.8万亩荒地将得到有效的治理,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沙区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得到改善。杨树碳汇项目造林一个生产周期按12年,每年每亩平均生长量1米,一个生产周期可生产杨木142万米,产值可达5.68亿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项目实施后必将有效缓解当地木材紧缺的矛盾,提供群众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于促进项目区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每年可为1万个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可以有效增加林农收33

入、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我市发展碳汇造林项目的有利条件

(一)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1、宜林地资源充足,土壤肥沃。全市现有宜林地1500万亩,其中400万亩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地分布在西辽河、乌力吉木仁河沿岸的科尔沁区、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和扎鲁特旗等四个旗区,土壤以灰色草甸土、风沙土和栗钙土为主,土层厚度在2.0米以上,土壤比较肥沃。

2、水资源丰富。通辽市大部分地区属于西辽河流域,境内河流纵横,湖泊星罗棋布。多少年来,西辽河、新开河、老哈河、教来河等几十条河流和湖泊孕育了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位高,地下水埋深1.5-6米,分布均,便于杨树吸收利用,适合杨树生长。

3、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降水比较充沛。全市年平均气温

5.5℃-6.2℃,≥10℃积温3000℃-3200℃,年平均降水量350㎜--450㎜,主要集中在

7、

8、9三个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雨热同季;年平均日照时数3000小时左右,无霜期136-140天。

通辽市地处资源丰富,相对半湿润到半干旱过渡地带的东北地区温带杨树带,这里宜林地集中连片,土壤肥沃,天然降水较多,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地下水埋藏浅,自然条件在内蒙古乃至三北地区得天独厚,适宜发展速生、丰产的以杨树为主的碳汇

造林项目。

(二)有着丰富的人工造林及外援项目管理经验

在我市实施碳汇造林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技术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快速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对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拉动地方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前全市杨树人工林面积已有1020万亩,占全国杨树人工林面积的十分之一,活立木总蓄积量2173万立方米。杨树一直是我市人工造林的首选树种,每年栽培面积都在50万亩以上,年采伐限额 75 万立方米,年均采伐量50万立方米左右,产值2亿多元,栽培规模、效益、技术和水平在自治区处于前列。此外,通辽市杨树种质资源丰富,通辽市林研所经过引、选、育,培育出一批在本地区速生、丰产的杨树优良品种如通辽杨、哲林4号杨、通林5号和白城系列杨等10多个品种。同时,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我市在人工林培育和经营方面总结出成熟配套的栽培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包括杨树与樟子松混交、杨树与榆树混交等造林模式,为杨树栽培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成功实施了韩援项目、GEF项目等外援项目。

(三)产业拉动作用大、群众认识程度高

近几年,随着世界性木材资源的不断减少,我国杨木价格不断上扬,木材市场供不应求,发展杨树作为“绿色银行”,人们趋之若骛,已成为本地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和朝阳产

业。在国家投入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全市每年栽培杨树50多万亩,而且全部承包到户,广大农牧民对杨树认识程度的最好证明。我市群众已经历“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根本性转变,一些企业和民间组织也纷纷落户通辽,发展林业事业,栽培杨树热情空前高涨。

(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确保国土安全和人民群众安身立命的根本大事来抓,提出了生态立市的理念,做到了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措施,一是层层签定责任状,把林业生态任务切实落到各级领导的肩上;二是每年春季召开现场会,领导带头抓典型;三是科学编制规划。编制了“全市杨树丰产林基地建设规划”和“全市十一五林产业发展规划”;四是出台了系列鼓励发展林业的政策。近年来,市政府又把杨树木业作为全市十大支柱产业来抓,全市目前已有木材加工企业500家,年加工能力160万立方米,年实际加工量达80多万立方米,木材加工企业年产值已达7亿多元。

第13篇:碳汇交易合同1

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碳汇交易项目,各方以各自的资源入股。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四方另议,各方推荐丙方

为执行事物合伙人,甲方

为合伙企业监事。

三、上述合伙企业甲方占股55%,乙方占股16%,丙方占股14.5%,丁方占股14.5%。

四、各方共同经营第一条所述的项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

五、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按照本协议第三条中的各方占比进行分配。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在此次碳汇交易项目中,甲方应提供面积不少于(含)叁拾万亩的林权证复印件(林权证除封面外每页都需复印清晰)、提供林权证持证人开具的委托交易授权书(原件)、提供林权证持证人开具的支付委托书(原件)。

3、甲方提供的林权证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碳汇交易的任何协议或授权。

4、甲方须保证上述林权证是真实有效的。

5、甲方在取得林权证复印件及相应授权委托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乙方在此次碳汇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相应材料后不得随意将资料递交给除合伙人之外的第三方,如因项目需要须将材料递交给他人,应取得合伙人的同意。

八、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丁方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作出的任何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协议、合同)都需得到各合伙人的授权。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14篇:1、解读碳汇林

解读碳汇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虽然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中,这个概念很早就被国际社会提出来了。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定义,将“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和机制”称之为“碳汇”。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这个过程和机制实际上就是清除已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因此,森林具有碳汇功能,而且通过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等措施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工业减排。总而言之,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减缓气候变暖为主要目的的林业活动,就泛称为碳汇林业。

碳汇林业虽然和传统林业有着密切联系,但又是对传统林业功能的进一步深化。碳汇林业的发展应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碳汇林业的发展始终与气候变化的国际国内政策密切联系,应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

2.碳汇林业实施过程中,不仅仅考虑碳汇积累量,还要充分考虑项目活动对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适应性和整体服务功能,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保护和社区发展的贡献,即碳汇林业追求森林的多种效益,同时,要促进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的提高。

3.碳汇林业要对项目积累的碳汇进行计量和监测,以证明对缓解气候变化产生真实的贡献。因此要制定符合国际规则和中国林业实际的技术支撑体系。

4.碳汇林业发展要借助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通过碳汇贸易获取收益,推动森林生态服务市场的发育,提高植树造林的经济效益,调动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林业行动。

根据以上理解,可将碳汇林业进一步概括为:遵循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增加森林碳汇功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为目标,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经营的林业活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同时,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造林增汇活动,展示社会责任,提高公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碳汇林业对大多数国人来讲还是一个较新颖的名词,但是我国政府多年来重视森林植被恢复和保护,使我国成为全球人工林面积最多的国家。这实际上就是发展碳汇林业的举措。中国多年来大规模植树造林不仅提高了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据专家估算:1980年至2005年,我国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管理活动,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46.8亿吨,通过控制毁林,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3亿吨,两项合计51.1亿吨。全国森林净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同期工业排放总量的8%,对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做出了重要贡献。 发展碳汇林业也作为重要措施纳入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今后,我国将通过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加强森林管理,提高现有林分质量;加大湿地和林地保护力度;发展与森林有关的生物质能源;预防森林火灾、病虫害;控制非法征占林地和乱砍滥伐等行为,进一步发展碳汇林业。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同时,为国家气候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15篇:郭鑫碳汇绿色希望

郭鑫:碳“汇”绿色希望

林业碳汇,这个大多数人还略感新鲜的词语,是来自四川省阿坝自治州的“90后”藏族大学生郭鑫目前醉心其中的事情,他摸索出的“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已在我国多地推广,他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已被当地政府采纳,他撰写的商业计划书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金奖……这个昔日在灾区失去亲人的少年已经成长为一名“低碳达人”,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回报、服务社会。

“苦难与成长”——大灾后种下了感恩种

每一个人都只有经历一些苦难,才会有所顿悟,获得成长,5年前的那场汶川特大地震带给让当时刚刚上初中三年级的郭鑫失去了外婆和爷爷,面对着曾经生活的美好家园变成一片废墟,心灵的痛苦深深折磨着这位不满16岁的少年。然而,大灾之后出现的一幕幕感人场面却在这位少年的内心中种下了感恩的种子。无数自愿前来的志愿者,成堆汇集而至的物资,还有可爱的连续战斗在救灾第一线的解放军叔叔,都让这位刚刚经历灾难、失去亲人的少年,内心涌动着股股暖流。

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面,他认识到要是没有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支援,要是没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像自己这样的灾区人民很难从地震的阴霾中走出来。他暗暗下定决心:别人帮助了我,我也要用自己的双手回报别人。

在那时种下的感恩的种子,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枯萎消逝,反而落了地,生了根。地震之后上高中的郭鑫,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组建团队,调查灾区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走访、问卷、座谈,先后调查超过1000余名重灾区学校学生,撰写超过10万余字调查笔记,形成了一篇高质量心理调研报告,获得市级学生社会实践特等奖。他说,我现在有多大能力,我就做多大的事情,只要能帮助他人,汇报社会,哪怕事情很小,做起来很累,我也要做,因为别人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

“一线调研,坚持不懈”——在艰苦中摸索最好的模式

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郭鑫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南开大学。进了大学,郭鑫想要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不但没有改变,反倒愈加强烈。在他看来,接受高等教育的自己,能够运用所学,能够更大的帮助别人,回报社会了。郭鑫在入校后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一份介绍退耕还林地区农民生活状况的材料。他看到这些地区的农民因为退耕还林,被迫放弃以往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状况每况愈下。在郭鑫看来,这些为生态环境牺牲了自身的利益的农民兄弟,需要有人关注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的生存发展做出努力,而他自己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为了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他开始奔波在去农村调研的路上。刚刚开始调研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北方农村的情况,无数次被当地居民赶出来,被受访者恶言相向;无数个夜晚,一个人坐在返回天津的火车上,流下了疲惫和委屈的泪水。调研的条件也极其艰苦,因为经费的紧张,很多次在调研地,

5、6个人挤在一间房里面,郭鑫很多次都在桌上合着衣服睡去。但煎熬过后,换来丰硕的成果。郭鑫和他的团队掌握了所调研地区大量第一手资料,而这些资料为改变这些地区农民的生存状态,带来巨大的帮助。

根据掌握的资料,郭鑫发现这些退耕还林林地大部分都符合国际碳汇林标准,即使不符合,也可以通过简单的技术改造达到标准。同时,通过相关资料和后期的走访,发现我国东南沿海的中小型出口企业,正因为碳排放超标,遭到欧美国家各种形式的排挤,大量碳关税外流,而根据国际规则,超标部分可以通过碳汇林的方式加以抵消。郭鑫发现,通过种树农民和出口企业的互动,就可以把本来就大量外泄的碳关税,截留在国内,通过市场机制,反哺给农民,改变农民的生存状况。

这样的发现,让郭鑫感到极大的振奋。郭鑫在导师的帮助下,申请了国家大学生创新科研计划。在计划资金的资助下,郭鑫和他的团队开始将这一发现进一步细化。郭鑫在汇报社会这一强大的信念的支持下,反复的将自己之前采集到的资料和最新形成的理论成果进行比对、修正、再比对、再修正。在历经了近2个月的艰苦摸索之后,提出了“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

摸爬滚打,不改初衷——让模式服务社会

模式的提出,没有满足郭鑫汇报社会的信念。在他看来,一个纸上的模式,对改变种树农民的生存状况所能起的作用极其有限。 在导师的建议下,郭鑫和他的团队,选定了之前的调研的河北邯郸邱县作为自己模式的第一个试点基地。

为了让第一个基地能够取得良好的效益。作为文科生的郭鑫,硬是自学了大量的植物学知识,和自己的团队一道,将国际认可的碳汇林标准引进,并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技术标准。而这套技术标准,在之后的实际操作中,被证明既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在基地的建设过程中,郭鑫和自己的团队一道,不厌其烦地向当地农民传授相关技术,始终保证技术标准的真正落实。 同时,郭鑫还积极联系碳汇的买家,短时间内在江浙地区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渠道,为种树农民能够早日获得收益,提高收入创造条件。 在基地建设的那些天,正如团队其他成员所说的那样,他就算前一天忙到很晚才睡觉,第二天也会很早就精神焕发的出现,快速地投入工作,解决各种基地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自己应该做,既然应该做,就要把事情做好,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曾经不远万里来帮助过自己的人。

试点基地最后以惊人的成绩汇报了这群热血青年。基地所涉及的家庭,一年户均增收2000元,同时当地的各种配套建设也日趋成熟,整个试点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同时,在郭鑫的努力下,南开大学也在当地建立的学生基地,长期为当地输送各类人才,帮助当地可持续的发展。

基地的成功让郭鑫渐渐有了自信,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抱着帮助人的想法,郭鑫把自己林业碳汇商业化的模式以及邯郸试点的情况,整理成了一份内参,报送给了相关的部门。他希望,他的模式可以惠及更多的人。

在他政策建议提交之后不久,郭鑫和他的团队收到了江西省林业厅的邀请。当地亟待转变国有林场发展模式和扩大森林覆盖率,希望郭鑫的团队,能够用林业碳汇商业化的模式,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推动现代林业转型。郭鑫和他的团队,在政府的支持下,走访十余地,在依据江西实际的情况的基础上,对江西省发展林业碳汇产业提出了组织建设、市场机制、流动渠道、国际化策略等若干建议,部分建议被当地政府采纳。看着自己的辛勤劳动,被他人认可,被用于社会服务,郭鑫感到无比的欣慰。

去年年底,郭鑫还回到家乡,在家乡推广自己的模式。他说:家乡灾后重建以来,为了稳定地质,很多地方都只能种树固土,要是这些地方的农民,能靠自己的模式,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他觉得自己的价值就实现了。在一过程中,他加入了四川环境交易所,利用自己的假期时间,为交易所推广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同时发挥自己所长,为主管部门撰写相关政策建议。尽管所做的事情非常微小,所能起的作用也不大,但他觉得就这样做好一点一滴,最后能够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有帮助就够了。

心怀天下,披荆斩棘——用创业带动市场

科研和公共咨询的成功,也还是没有让郭鑫满足。在他看来,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的林业碳汇,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让广大的农民在短时间内受惠,要想大规模的推广,还离不开市场的力量。 在一想法的指引下,郭鑫选择了创业,想通过创办一家能够盈利的社会企业,在直接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的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碳汇产业中来,让更多的人受惠,让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的回报社会。 为了让自己的模式更好地转化成创业实践,郭鑫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攻读商学院的第二学位。这一选择意味着郭鑫本来就不多的课余时间更少了,每一天除了学习好本专业,做好调研,改进自己的模式,还要攻读商科方面的书籍。巨大的压力下,郭鑫还是顺利地撰写好了自己的商业计划书,他为自己的公司取名探元,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探索第一,带动整个行业,帮助更多的农民改善生活。这份计划书,获得了巨大成功,在2012年的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金奖,郭鑫也成为创赛以来年级最低的金奖团队队长。同时因为科研和创业方面的突出成绩,郭鑫也获得了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和天津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点滴公益,用真情回报社会

突出的成绩,并不是郭鑫最关注的。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自己所做的事情能够帮助到别人,自己能够回报社会。郭鑫说,其实贡献的大小并不重要,服务社会的心才是最重要。郭鑫在学校,除了用自己的成果服务社会之外,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他是中国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同时在天津大运会期间,作为快擦员,在排球项目中,服务比赛。他说不管事情是大小,只要自己所作所为对这个社会有利,自己就该去做。

现在,郭鑫还担任学校一个社团的主席,而这个社团就是旨在促进更多的同学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通过努力,为改变他们的生存状态做贡献。他说,我想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用自己的行动,服务社会。(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郭鑫,男,藏族,中共党员,四川省阿坝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同时攻读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第二学位;曾任政府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创业类社团主席;最早提出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先后撰写1篇国家级政策建议,2篇省部级政策建议,获相关部门重要批复;曾获2012年全国“挑战杯”竞赛金奖(创赛以来年级最低金奖团队队长);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唯一本科生),天津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

第16篇:本溪林业碳汇研究分析

辽宁本溪森林碳汇

研究与分析

辽宁华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

一、引言

二、森林碳汇的发展史

三、发展森林碳汇的意义

四、国际森林碳汇市场现状

五、国内森林碳汇市场现状

六、森林碳汇市场的要素

七、本溪市开展森林碳汇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八、本溪市森林碳汇项目市场竞争力分析

九、如何发展与提升本溪市森林碳汇市场

本溪森林碳汇研究与分析

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森林既是吸收汇,也是排放源,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减缓和适应双重功能。一方面,通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恢复、合理采伐和森林管理,可不断增加森林碳吸收。研究显示: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存储了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碳存储在森林生态系统中。另一方面,改变林地用途、不合理采伐,不进行更新造林和森林恢复,导致毁林和森林退化,会增加碳排放。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独特作用使国际社会认识到,保护森林,减少毁林,提高森林质量,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

―――摘自祝列克副局长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的讲话。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

二、森林碳汇的发展史

人类由于大量的化石燃料燃烧及大规模的水泥生产以及由于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变化、毁林开荒、森林采伐等人为活动导致大气CO2等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全球环境变化,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政府、科学家及公众强烈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保护人类生存环境,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FCCC,1992)。1997年UNFCCC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通过了《京都议定书》,首次为41个工业化国家(附件Ⅰ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限排目标,即在2008-2012年期间,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削减5%。

议定书为帮助附件Ⅰ国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降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制定了三种灵活机制:国际排污权交易(ET),联合履约(JI),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中,ET和JI针对发达国家,只有CDM是唯一涉及发展中国家的“灵活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规定,附件Ⅰ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发展中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政策要求,又能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以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和全部温室气体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

2001年第7次缔约方大会达成的“马拉喀什协定”第17号决议(17/CP.7)规定在第Ⅰ承诺期,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CDM项目仅限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UNFCCC,2001),并通过了造林和再造林的定义,其中造林被定义为:“通过人工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使至少在过去50年不曾有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再造林的定义是:“通过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等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对第Ⅰ承诺期(2008~2012)限于在1989-12-31及其以前尚无森林的土地上的再造林活动”。2003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COP9),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开始强制生效,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逐渐重视森林碳汇项目,利用森林碳汇项目为本国经济的发展引进资金。

三、发展森林碳汇的意义

森林碳汇项目是一项“双赢”机制,它解决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问题,且能够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森林碳汇项目可以为发展中国家带来林业发展的资金,解决由于森林的外部性引起的林业投入不足的问题,也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生态建设,对于本溪来说实施森林碳汇项目有以下意义:

首先,为林业的发展探索一条以市场为基础的筹措资金的新路,有利于解决森林生态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政府作为森林生态服务提供者在财政上难以支撑的困难局面。目前本溪市林业方面的投资建设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但这种方式存在以下一个弊端:一是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很大压力,一旦财政减收或增支,政府就会重新考虑承诺的资金;二是补助的标准低,达不到补偿的目的不能反映生态效益应有的价值;三是政府用于发放补偿资金的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四是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难以在商品林和神态林之间形成一种自发的调节机制。然而通过实施森林碳汇项目,将森林吸收的CO2以碳信用的形式卖给发达国家,就可以解决林业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

其次,为中国将来可能承担的二氧化碳减限排义务做准备。1998年5月29日,我国签署了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虽然暂时我国还不承担减排义务,我国的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还不是很高,但排放总量很高,约占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全球总量的15%,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所以从长期来看,中国在保护全球气候方面承担的相应义务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大大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还可能进一步增加,很有可能在将来承担起减排义务。

第三,增强辽宁省、本溪市与国际上其它国家就森林碳汇项目进行交流与合作的机会。由于清洁发展机制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履约机制,因此在《气候公约》的进程中,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CDM林业碳汇项目作为获得投资的平台。早在20世界90年代初,由五家荷兰电力公司组成的荷兰电力委员会就成立了森林碳吸收基金会(forest absorbing CO2 e miions,简称FACE),旨在通过大规模造林吸收CO2,抵消火力发电厂的CO2排放量。为此将用1.8亿美元用于在全球各地造林、护林。其首项投资是马来西亚沙巴州的热带玉林的回复项目,随后又在厄瓜多尔、捷克、荷兰和乌干达等地开展了4项林业碳汇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带动了旅游业发展,降低了环境污染,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跨入21世界以来,世界银行、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在中国广西、云南、四川、辽宁康平等地开展的碳汇造林和再造林项目,都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收入、创造就业、促进粮食稳产、提高社会凝聚力、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等。今年在坎昆举行的气候大会,在延续一天闭幕、各方取得妥协的情况下,相对达成了共识,其中一条就是:“在2010年至2012年间启动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该资金将优先用于生态最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在长期资金问题上,决定“按比例增加、新的额外的、可预期的,以及足够的资金应该提供给发展中国家”,并承认发达国家应在2020年联合募集1000亿美元用于发展中国家。”当然,除了带来资金,还有技术、经验等等,这些都将给辽宁省、本溪市带来很大一笔财富。

第四,完善本溪市林业的发展思路,走“碳汇林业”之路。以前本溪市林业发展思路是走高覆盖率的道路,森林经营的思路是速生用材林和经济林,从现在起,应在林业、营林中特别强调碳汇效益,兼顾木材生产和其它经济林产品生产。

四、国际森林碳汇市场现状

1、碳汇交易市场正在迅猛发展

2001年和2002年,丹麦和英国分别引入国家减排单位的交易体系;2003年1月,日本环境省宣布正式开展交易活动;澳大利亚、挪威等国家声称:将实施国家排放交易计划,允许公司和企业在其权限内共同实现京都承诺。2003年1月,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成立,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包括所有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注册、减排和贸易体系,并于同年12月12日开始电子交易。2005年1月,欧盟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EU ETS是《京都议定书》之外的交易体系,但几乎完整地复制了《京都议定书》所规定交易机制,但与后者以国家为约束对象不同,EU ETS的管制对象是工业企业,交易也主要是私人企业(包括金融机构)之间的排放配额的转让。该体系是由欧盟和成员国政府设置并分配排放配额(欧洲排放单位:EUA),所有受排放管制的企业,在得到分配的排放配额后,可根据需要进行配额买卖,如果实际排放水平超过其持有的排放配额,企业将受处罚。据统计,在该体系中每年的碳汇交易量超过世界的一半,其全部碳融资合同都在伦敦跨洲期货交易市场进行电子交易。

2、碳汇交易量和交易额正在迅猛发展

随着《京都议定书》生效,碳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扩张,已成为全球贸易中的最新亮点。从2005年的每年100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400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超过5000亿美元,2020年将有可能达到5万亿以上,远远超过石油的交易量。

目前在联合国注册的项目有2200多个,已签发了4.09亿个CO2单位减排量。而在这些注册的项目中,只有15个造林和再造林项目,中国已注册两个CDM造林再造林项目。

3、碳汇交易的价格历史变化

以欧盟的EUA/CER为例,从本质上看和一般商品无异,作为以减排指标为标的物而量化的金融产品,在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主要受供求关系影响。 2005年1月,EUA的第一笔交易产生,交易价格为8欧元,随后价格一路高涨,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当年7月份就冲高到30欧元,然后经过一轮在23欧元附近的震荡调整,于2006年5月达到新高32欧元。由于经验不足,导致分配给各个成员国的排放额度高于实际排放量,使得市场需求非常小,所以导致在2007年底时价格一度跌至0欧元,随后一路回升,在08年的5月接近30欧元,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价格骤然走跌,于2009年2月跌至8欧元附近,但同期交易量却攀至新高,之后价格基本在13-16欧元之间徘徊。

五、国内森林碳汇市场现状

1、国内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状况

起初,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需求的优先领域是能源领域,所以CDM的碳减排项目在我国是普遍受欢迎并列入优先考虑的项目。但随着国际谈判过程的发展以及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林业碳汇项目由于其成本远低于减排项目,而受到多数发达国家的欢迎。如果我国单方面不接受林业碳汇项目,并不影响发达国家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实施该类项目,因而并不能达到促进发达国家实现真正减排的目的,反而会白白损失一批可能有助于我国可持续性发展的先进的技术和额外的发展资金。

自从200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登记的首个与国际社会合作的碳汇项目――中国东北部敖汉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项目的造林工程在敖汉旗完成后,在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名应对气候变化司)的指导下,中国积极推进项目试点。其中“辽宁康平防治荒漠化小规模造林项目”于2009年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目前正在申请联合国注册。

2、国内森林碳汇项目概况

辽宁康平防治荒漠化小规模造林项目,项目建议方:日本庆应大学、沈阳市林业局、康平县林业局,项目规模370公顷杨树防护林,投资16.65万美元,全部由碳汇国外接受方日本庆应大学预付,经营方式:张家窑林木管护有限公司将投资造林和森林的经营管理,并获得相应的减排量收益。碳汇购买方为庆应大学。收购CER:20年,0.1万吨/年,总计2.3万吨,购买价格:72万人民币。

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项目建议方:世界银行、广西林业厅。30年,4000公顷人工林,总投资2270万美元,其中建设期投资302万美元,运营管理器生产成本1968万美元。资金来源,113万来自地方商业银行长期贷款(企业通过林业资产抵押贷款),113万来自政府财政配套,470万来自当地农民和林场/公司筹措,1574万拟申请当地银行短期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期的采收和木材运输流动资金)。经营管理:林农个体、小组、集体、林场/公司种植经营管理,约定收益比例。收购CER:30年,2.5万吨/年,总计75万吨,210万美元。销售CER:多方保密。

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项目建议方:保护国际、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四川省林业厅。30年,2252公顷人工林,第一个计入期内,投资199万美元,其中89万来自当地银行贷款,70万地方政府配套,39万项目参与方自筹。经营方式:农户和社区提供土地,大渡河造林局投资造林、技术支持、项目申保和森林管理,并承担投资风险,返还70%的木材收入和30%的碳汇收入,并享有全部的非木质林产品收入。收购CER:30年,2.3万吨/年,总计69万吨,60万美元。

3、碳汇交易市场的建立

2008年8月5日上午,全国第一家,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随后,北京、天津也成立了交易所,09年6月,广州环境资源交易所成立,10年是交易所竞相成立的一年,先后有河北、湖北、辽宁、陕西、贵州、安徽、深圳等地成立了环境能源交易所,其中辽宁省就有两家,分别为位于大连和营口的环境能源交易所。

虽然成立这么多的交易市场,但真正有交易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是零交易。

4、碳汇交易的价格

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范下,经过近5年的发展,中国已经稳稳占据着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应国的地位,并且遥遥领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注册项目占据了40%,碳汇减排量占据了60%以上,巨大的碳信用资源吸引了大量的买家不远万里到中国采购,早期以日本买家为主,目前则是欧洲买家占据多数。

虽然买家众多,但是价格的制定方却是买家。虽然大家一致认为,通过CDM项目,我们有可能获得一些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经验,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在CDM机制中,似乎更多的还只是处于“老农民卖土豆”的状态:虽然是市场交易品的重要提供者,但自身的身份,却完全是“市场”的局外人,并没有真正进入到市场交易格局之中。在这样的状况下,要想积累具有实战意义的经验,显然是无从谈起的。

从现在的几个森林碳汇的交易价格来分析,基本价格都是在5美元/吨以内,而国际市场的交易价格基本都是在20美元/吨以上,这中间的利差极其巨大。

六、森林碳汇市场要素分析

1、需求方

需求是指消费者在某一时期和一定市场上按照某一价格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或劳务的数量。根据目前国内外的碳汇交易案例来看,各种已出现或潜在的森林环境服务的买者包括私人“绿色”公司、投资企业、政府(尤其是“京都议定书”附件Ⅰ国家)、各种基金公司、世界银行等等,这些公司率先参与投资和进行森林碳汇服务交易主要处于以下原因:风险管理、提供学习实验机会、显示国家领导地位、产品结构调整、增加影响力、环境保护、增强竞争优势以及获取利润等。

2、供给方

森林碳汇服务的潜在提供者一般是非附件Ⅰ发展中国家,即东道国的森林资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譬如,对我国来说,可以是个体农户、林场或其它拥有经营森林资源的个人、企业以及其它实体等。如果投资于森林碳汇的投资回报率高于其它投资回报率,则会有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到这个行业来,从而壮大这个行业。

3、交易中介

由于开发和实施林业CDM项目比普通的CDM项目复杂,不仅要遵照繁琐的程序要求,还要证明其环境上的额外性和计算实际的减排量。而我国的公司、企业和项目开发商目前都缺乏这些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从而前期涉足这块的都是国际上的经纪人或中介公司,而一二手交易间的巨额利润也基本上都是被这些中介所占有。

4、运行机制

《京都议定书》制定了三种灵活机制:即ET、JI、CDM,CDM为发达国家实现减排制定了两类项目,减排和碳汇项目。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造林和再造林可以作为清洁发展机制的汇项目,因此《京都议定书》以及清洁发展机制为森林碳汇市场运行机制的基础。

5、市场客体

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交换活动中市场主体之间交换的对象。森林碳汇市场上交易的对象是京都减排单位:核证减排量(CERs),一种为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设计的减排单位。由于林业碳汇服务项目存在非持久性,因此项目开发者必须为获得的净减排量选择使用临时CERs还是长期CERs。临时CERs(t CERs)是指颁发碳信用的那个承诺期结束前的碳信用;长期CERs(lCERs)是指项目信用期结束后的碳信用。两者均可在国际碳市场上交易和流通。

七、本溪市开展森林碳汇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实现本溪、辽宁、国家林业发展总体目标的要求 按照本溪市林业发展规划,到2012年,全市林业要实现有林地面积达到960万亩,林木蓄积量要达到55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6%以上,林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全省林业要实现有林地面积达到8339万亩,林业蓄积量达到4.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因此,通过大量的碳汇植树造林再造林能实现上述目标,同时可以为本溪带来大量的林业发展资金,解决了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2、提高本溪造林技术和先进的国际管理经验

本溪的营造林技术和林地管理水平在国内虽然处于领先位置,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尚有一定的差距,长期的营造林活动,没有重视人工林综合效益特别是在碳汇贡献上,大大削弱了森林的经济价值,但实施CDM林业碳汇项目,可以引进国外营造林技术和林业管理经验,将林地碳汇效益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将林地转化为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的资源,提高社会营造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有林地覆盖率,保持林业建设的顺利发展。

3、应对气候继续变暖的要求

全球变暖是全世界人民的共识,不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存条件,还有可能对人类的物种延续都有可能发生影响。引起全球变暖的最关键因素就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增加,而森林才是真正能吸收二氧化碳的关键主力。

八、本溪市森林碳汇项目市场竞争力分析

竞争力是指竞争主体把其所具有的竞争力资产(各种现实资源)转化为强于竞争对手的优势的能力,它分为四个层次:产品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这四个层次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逻辑关系,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

1、优势分析 1.1 生产能力

本溪市每年造林和再造林项目面积有几十万亩,这些树到现在基本都是正处于中龄组和幼龄组,而根据研究显示:正处于生长旺盛时期的中幼龄林具有较强的固碳能力和速度,根据国际相关规定,这些所造森林所产生的碳信用可以以商品的形式卖出去,因此本溪市再碳汇的供应上有较大的优势。

而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林业发展规划,今后将有更多的新造林计划,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拥有着广阔的森林发展空间。

1.2 从事森林碳汇的实践经验

早在2000年的时候,康平县就已经开发了第一个碳汇林业项目,在综合考虑气候、社区及生物多样性等关键因素,碳汇项目的选址、研发、树种的选择、栽种、计量与评测、申报及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给全省的森林碳汇项目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辽宁省实施大规模的森林碳汇项目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1.3 造林资金和投资环境

本溪市每年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尤其是今年11月23日在沈阳由陈政高省长亲自举行的辽宁省股权投资基金座谈暨重点项目推荐会,也给各种外商投资者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这也将引来大量的投资资金。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就能够得到CDM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合作双方国家政府部门的认可和保证,包括国家CDM项目活动运行规则和程序的确定、项目的审核批准,以及邀请公约缔约方大会制定的独立经营实体对CDM项目进行合格性认定和减排量核实、证明等,从而可以保证CDM项目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保障CDM项目的顺利实施。

2、劣势分析 2.1 缺乏主动性

开展森林碳汇项目需要公众和企业的参与,这样才能形成对碳汇的有效需求。目前国内的所有森林碳汇项目中,都有各个企业的影子,在北京、广州、上海、浙江等地均有公众参与购买碳汇,尤其是中国绿色碳基金,但在辽宁本溪,由于宣传不到位以及公众对碳汇的认识不够等原因,社会上还缺乏一种开展碳汇项目的主动性。

2.2 管理因素

土地质量、树龄、树种、气候条件和其它因素对树木生长每年所吸收的净碳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森林碳汇信用的生产由于具有周期长、主要依靠自然生长、地域广阔、难于管理等特点,因此它易于遭受各种自然风险,例如旱灾、病虫害等。根据国家的最新统计,辽宁省的各类病虫鼠害发生面积在全国排第七,在碳汇项目需求方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严重影响着辽宁森林碳汇项目的顺利进行,阻碍着辽宁森林碳汇的竞争力的提升。

2.3 环境和气候因素 由于辽宁本溪地处东北三省,气候上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每年基本上有4-5个月时间树木处于无叶期,无法进行大量的吸收二氧化碳,在碳汇产出上也几乎为零,严重影响碳汇项目的产量,也阻碍了辽宁森林碳汇的竞争力的提升。

2.4 碳汇人才

这个问题在国内各个省分都是一个大问题,因为从整个CDM的流程可以看出,从项目的登记开始一直到CER的发放中间要经过好几个步骤,每一个步骤的完成,都需要这方面的熟练人才。辽宁虽然碳汇项目开始比较早,但是后面没有接着开始新的项目,而本溪更是一片白纸,经验的缺乏无法造就一大批的从业人员,而新员工的培训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这样即使后面马上上碳汇项目,也会在碳汇人才的需求与供给上存在着缺口,阻碍着本溪森林碳汇项目的大规模进行。

3、机遇分析

随着全球气候的逐渐变暖,《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的时间来临,坎昆会议的顺利闭幕,2010年10月1日日本开始征收环境税,国际碳汇市场的逐渐扩大和升温,以及中国在能源消耗等的减排压力(根据国家规划,“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将下降17.3%,“十三五”期间将下降16.6%),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部门都重视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展,都给本溪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提供了机遇。

九、如何发展和提升本溪市森林碳汇项目市场

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将增加森林碳汇明确纳入林业发展目标,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森林培育、保护和可持续经营等活动,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的同时,实现森林的经济、社会、生态服务价值和促进当地发展。基本建成“荒山覆于森林中,通道行于林荫中,城市隐于公园中,村庄遮于浓荫中,厂矿置于绿色中”的绿色宜居新本溪,让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景色怡人、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环境优美的城市之中,逐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1 制定碳汇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是把发展碳汇林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放到与工业减排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相应的目标任务与管理责任。二是制订发展碳汇林业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积极组织试点和示范,大力发展碳汇林业。三是建立发展碳汇林业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碳汇林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完善造林绿化扶持机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林地使用权流转,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积聚和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创造区域特色林业,加快碳汇林业发展步伐。

2 加强碳汇林业的科技支撑

从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和其它综合效益的角度,加大碳汇林业的科技投入。在提升碳汇林业科技水平、提高碳汇林业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林业建设和管理的先进技术,加强碳汇林业的科技支撑。以“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为动力,以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为手段,在推动本溪市林产品精深加工、生物质材料、生物质能源等林业产业建设的同时,有效地加速造林绿化进程,拉动中幼龄林的抚育,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和森林质量,促进碳汇林业发展。加强碳汇计量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本溪市林业碳汇监测体系。

3 成立碳资产管理公司

正如房地产市场需要开发商一样,碳信用在上市交易前也需要专业的机构来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项目开发、项目整合和咨询顾问等。碳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提供方法学开发、PDD编写、发改委申报、协助DOE审核、联合国答疑、项目后期监测、CERs签发过户、碳排放诊断等服务,特别是方法学开发有助于为本溪市激活更多碳资产,从而扩大项目源。从国内外的众多案例来分析,碳资产管理公司的最佳选择就是专门从事林业项目的金融企业。

4 建立本溪绿色碳基金

企业由于其生产、服务或交易活动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因此企业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而植树造林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吸收二氧化碳,因此,有必要为企业构建一个捐资造林获取二氧化碳、提前储存碳信用的平台,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增汇,志愿减排,实现企业二氧化碳零排放。尽快建立以造林为主、专门生产森林碳汇的本溪绿色碳基金,推动本溪市碳汇造林试点。为了在政策上鼓励企业捐资造林,积累碳汇,可将企业捐资造林所获得的碳汇,经专家计量、监测后登记在企业的账户上,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在今后给企业设定减限排量时,允许参与碳基金的企业积累的碳汇额度抵减一部分排放量。 5 降低交易成本

高交易成本导致用于项目的实施资金减少,同时也影响项目实施者的实际收益,降低了项目的净收益。可以通过扩大森林碳汇项目的规模、简化和标准化森林碳汇信用交易程序来降低交易成本。在林业碳汇交易成本中,固定的交易成本比如勘测、谈判、认证等这些基本不随项目的变化而自身变化明显,因此,扩大项目规模能够有效降低单位碳汇信用的交易成本。在碳汇项目过程中,监测和评估成本高达20%,因此,可以建立对本溪市碳汇信用交易进行标准化,从而可以使整体的交易成本大大下降,提高项目实际收益。

6 熟悉森林碳汇项目的有关规则

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量必须最终得到EB的确认,获取出其颁发的CERs,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在项目准备之初,就必须严格CDM关于林业碳汇项目活动的相关规则。为确保项目获得真实的碳信用,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的准备阶段格外重要,它所涉及的技术比较复杂,所耗费的时间也较多。否则一旦项目由于某些方面不符合规则,碳汇量无法得到EB的承认,那么,项目参与方前期的费用和努力就会白费。因此应该加大对林业碳汇知识了解,大力普及碳汇知识,熟悉有关森林碳汇项目的有关规则,熟悉相关的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碳汇造林的规定,规避风险,为碳汇项目的开始打好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避免盲目性,生产出符合森林碳汇项目要求的碳信用,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7 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推进碳汇林业 由于涉及林业碳汇的相关知识和规则比较复杂,以及公众对生态的日益关注,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全民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碳补偿的了解,提高市民的造林固碳意识,自觉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努力。鼓励市民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志愿行动,使碳汇林业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推行“以资代劳、以劳代资、认养树木、领养林地、建设绿地”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公民植绿、护绿、爱绿、管绿的意识。加快本溪志愿碳汇交易市场的研究和培育,促进企业和有志之士投身于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使碳汇林业发展向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

人类共居一个地球,缓解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面对森林碳汇和全球变暖问题,全社会对森林、对木材、对林业都应该有一个新的认识。

第17篇:中国林业碳汇发展现状调查

林业碳汇国际发展现状

作者:资料 来源:中国林业碳汇网 更新时间:2010-6-15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际社会就开始关注世界气候变化。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IPCC成立后,先后组织了世界范围的数千名专家,完成了两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IPCC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看法主要是:自工业化开始发展以来,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逐年增加,对气候造成的不利影响逐渐增大。气候的变暖导致海平面升高、世界范围内的冰川减退、北冰洋冰层变薄和世界部分地区极端性气候事件增加。近年来向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发展,高纬度地区比全球平均更暖,陆地暖化高于海洋,北半球比南半球更暖化。

由此,世界各国一致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目前必须要高度重视并努力解决的。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45届大会决定设立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委员会讨论并起草了著名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

约》,并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随后,各缔约国在德国柏林召开了被称为“柏林授权”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就发达国家量化的减排温室气体义务进行谈判。1997年12月11日,由160个会员国表决通过《京都议定书》,主要内容为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后,成为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具体减排指标的国际法律文件。

“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机制(JI)”和“排放交易机制(ET)”是《京都议定书》中关于温室气体减排的三个灵活机制。目的是协调确立国际上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进行碳汇项目、参加碳贸易过程中的立场、方法、手段。根据其规定,发达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对没有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的碳汇项目的资助来取得一定量的减排指标,或者通过购买其他国家的减排量达到指标。而且,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其提供专门的技术方法和相关费用。

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加强了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对温室气体引起的温室效应的应对和解决方法的研究。对于困扰人类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突围只有三条路:一是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排放;二是大力开发低碳或无碳能源,从而满足能源需求而不增加碳排放量;三是利用土地和林业的碳汇功能,吸收二氧化碳,降低温室气体浓度。从目前情况看,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确实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速度,但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两者在技术上均面临着诸多短期内难以突破的瓶颈。因此,工业国通过“碳汇”项目,利用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固定作用,中和固碳获得二氧化碳排放权是一条速效、现实的出路。

碳汇项目的发展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世界大部分国家都为此作出了相应的努力。国际组织制定实施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也标志着国际政策法律条件已经基本成熟。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黎岛路线图”,为所有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明确了重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三大问题的态度。此次会议的举行还首创了以植树造林来抵消排放的模式,印尼政府承诺将通过植树造林来抵消在巴厘岛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

在资金方面,世界银行专门成立了“生物碳基金”,该基金通过向企业等募集基金,实施“干旱地区的牧草再生”、“小规模再造林事业”以及“改善森林管理”等计划,为解决碳汇项目资金问题做出了尝试。基金将主要以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地区为实施对象地区,同时也将消除世界上的贫困地区作为目标之一。投资该基金的企业则将能够相应地得到在该计划中发生的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放权。另外,世界银行要求各地区定时提交碳报告,启动森林保护计划,并与世界自然基金会联手推行可持续森林政策。

同时,世界各国都积极响应碳汇项目的发展和实施,一些国际性大型企业也积极参与并积极在世界各地寻找合作伙伴,抓住由“绿色”经济增长带来的商机,加大在环保领域的投资,既实现了企业的经济目标,又产生了可喜的环保效益。据世界银行估算,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全球碳排放配额年需求量将达到7亿至13亿吨。2012年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所需减排指标约为50亿至55亿吨碳排放量,发达国家内部只能消化目标的一半,如不想耗巨资改造现有技术,其余一半则须通过“碳信用”额度转让解决。上述发展趋势无疑给全球碳交易市场带来无限商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清洁发展机制”更是为这一市场注入了活力。专家预测,未来几年内,全球碳交易额将超过千亿美元。2010年以前,仅纳入监管的碳信用市场的交易额即可望达到682亿美元。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的发展被视为开发碳排放信用交易平台战略的重要步骤,意味着在不断成长的排放交易行业中将会有更多更有实力的企业、单位加入进来,通过贷款、投资、慈善投入和创造新产品及新服务等手段,刺激公司客户开发可持续环保产品和技术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现有环保技术的应用和能源效益的提高,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

目前,各国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国际间合作项目也逐渐步入正轨。发达国家积极推动高效能源和低碳无碳能源的开发;在发展中国家的资助项目以植树造林,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变化为主,帮助发展中国家在不影响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达到购买温室气体额外减排量的目的,使双方既互相协助履行减排义务,又缓和由于人类活动、工业制造等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所导致的气候变化,防止其对生存环境产生更为恶劣的影响。

中国林业碳汇发展现状调查

作者:马兴兴 来源:中国林业碳汇网 更新时间:2010-5-17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暖工作,积极响应国际号召,并采取相应实际行动。1992年6月,中国同其他152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正式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8年5月29日中国政府又签署了举世瞩目的《京都议定书》,并支持议定书中对某些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减排义务。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助推2007年12月“巴厘岛路线图”进程中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中国在此次大会上提出的三项建议,包括最晚于2009年年底前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切实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落到实处等,得到了与会各方的认可,并最终被采纳到该路线图之中。

此外,中国也为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做出了实质性贡献。自1980年至今,中国不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扩大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碳汇功能。2007年中国制定并公布了《中

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强调,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等是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措施。我国还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提出在未来5年内实现节能20%的目标等。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积极搭建碳汇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实施全球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和多个林业碳汇试点项目。以中国科学院为首的一些科研院所,也对全国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循环和碳储量以及碳汇功能等进行了初步观测和研究。研究认为,中国沙区还有发展森林植被的巨大潜力,还可以为吸收二氧化碳、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力发展林业,不仅是缓解气候变暖的重要途径,而且是充分利用太阳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改善能源结构、维护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中国政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森林的“碳汇”功能,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做出努力。为增加森林资源,中国政府不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森林质量,而且还大力发展沼气、改灶节材,以减少森林资源低值消耗,保护和增加了森林资源。有些“碳汇”项目则以风电、水能开发等清洁发展项目的形式出现,有的还为农民、林场工人特别提供生态教育、植树造林、管理等相关的培训。

中国实施碳汇项目,尤其是林业碳汇项目,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林业碳汇项目可促进我国林业大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有效利用CDM的发展契机,积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深入研究《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林业碳汇的相关规则,迎接林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另一方面,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参与国际碳汇市场的交易活动,可以引进新观念和新机制,并从更高层次上将我国林业建设纳入缓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行动中,促使我们站在全球高度,重新审视我国林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对林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我国是世界人工林面积最大的国家,随着林业发展战略工程的实施,人工林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森林贮碳能力将增加。碳汇项目不仅在宏观上促进全球生态区与工业区的协调发展,也在微观上促使我们重新认识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碳市场交易是将市场机制引人到生态服务领域的新概念,对形成构筑在市场准则基础上的生态服务系统,建立生态消费价值市场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服务功能的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有偿化的理解和新机制的建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来自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的资料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备选项目清单显示,仅仅从2002至2005年来看,就将约有77.348亿元人民币(约9.319亿美元)的资金被投入到中国四个CDM项目发展中,而2010年将达到39.442亿元人民币。权威专家认为,如果完全开放CDM市场,在第一承诺期,中国就有获得出让3300万吨碳的可能,相当于70万到110万公顷的造林面积。按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的碳汇价格计算(每吨二氧化碳约3到4美元,折合每吨碳约11到14.7美元),相当于3.63亿至4.84亿美元。

在清洁发展机制的促进下,中国积极促进碳汇项目的发展。目前中国“碳汇”项目操作办法是在CDM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批下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售方负责对新造林地进行管理和培育,购入方则以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碳汇”。开展CDM项目将为我国绿化造林和生态建设引进资金,增加新的资金来源,并通过这一机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我国生态建设步伐,从而为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已经联合发起了中国绿色碳基金,旨在促进吸纳民间资金开展以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造林、森林经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

中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所做出的努力,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虽然中国政府对碳汇项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是有专家认为,中国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一承诺期内,迅速实施CDM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复杂的规则和程序是横在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道坎。当前,培育“碳汇”市场、积累交易和实施经验、培训项目实施主体和人才是关键所在。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时期,管理层还必须从政策和法律上为中国碳汇市场发展创造一个鼓励长线投资的“内环境”。对“碳汇”市场的投资方而言,出于降低单位成本的考虑(中国造林固碳成本平均约为每吨碳10至20美元,在发展中国家中属于较高水平),一般追求较大的规模效应。这就要求政府为“碳汇”提供稳健的政策、法规,为投资人长期、巨额的投资提供足够的信心支撑。

第18篇:碳汇行业分析与展望

碳汇行业分析与展望

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UNFCCC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达成。它包含除了UNFCCC之外法律上所需承担的义务。议定书附件B中包括的各国(多数国家属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及经济转轨国家)同意减少人为6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排放量,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排放量至少比1990年水平低5%。

一、碳汇介绍

碳汇(Carbon Sink)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

有关资料表明,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减缓了温室效应。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森林的碳汇作用。二氧化碳是林木生长的重要营养物质。它把吸收的二

1 氧化碳在光能作用下转变为糖、氧气和有机物,为生物界提供枝叶、茎根、果实、种子,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和能量来源。这一转化过程,就形成了森林的固碳效果。森林是二氧化碳的吸收器、贮存库和缓冲器。反之,森林一旦遭到破坏,则变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源。

碳源( Carbon Source) 是指产生二氧化碳之源。它既来自自然界,也来自人类生产和生活过程。碳源与碳汇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即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减少碳源一般通过二氧化碳减排来实现,增加碳汇则主要采用固碳技术。

二、发展目标

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由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在全球正式生效。由此形成了国际“炭排放权交易制度”(简称“碳汇”)。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是一部限制世界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法案。它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同时规定,包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可自愿制定削减排放量目标。在此后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则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

2 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2003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2.1 森林碳汇

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

所谓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简单说就是捐资造林,让自己出资培育的森林消除自己因工作、生活而排放的二氧化碳。

2.2 草地碳汇

国内仍没有学者对草地碳汇进行界定,因为大多学者认为草地的固碳具有非持久性,很容易泄漏。尽管草地固碳容易泄露,但是随着我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草地土壤的固碳量在增加,因此从

3 增量角度看草地还是起到了固碳的作用。

2.3 耕地碳汇

耕地固碳仅涉及农作物秸秆还田固碳部分,原因在于耕地生产的粮食每年都被消耗了,其中固定的二氧化碳又被排放到大气中,秸秆的一部分在农村被燃烧了,只有作为农业有机肥的部分将二氧化碳固定到了耕地的土壤中。

2.4 海洋碳汇

是将海洋作为一个特定载体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并将其固化的过程和机制.地球上超过一半的生物碳和绿色碳是由海洋生物(浮游生物、细菌、海草、盐沼植物和红树林)捕获的,单位海域中生物固碳量是森林的10倍, 是草原的290倍。

海洋碳汇英文名:Ocean Carbon Sink。

三、碳汇交易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木(分)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与普通的造林相比,碳汇造林突出森林的碳汇功能,具有碳汇计量与监测等特殊技术要求,强调森林的多重效益。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其评估报告中指出,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是未来30年到50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成本较低且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据相关资料表明,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我国政府曾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庄严承诺:大力

4 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相比传统林业,碳汇林业具备“交易”的潜质,蕴藏着巨大商机。 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相对工业,碳汇成本较低,有“绿色黄金”之称。据预测,2020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将达3000亿美元。

业内专家、学者对林业碳汇前景表示看好。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确定7个碳汇试点。去年底,国家林业局在浙江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正式启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阿里巴巴集团以18万元购买了1万吨林业碳汇指标,成为国内购买林业碳汇的第一笔交易。

企业和个人捐资碳汇,可以积累碳信用指标,未来国内碳交易市场成熟后,不仅能够抵减一定量的碳排放,而且还有望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获得“博彩”的机会。特别是对于企业,是一种长远投资,是为企业储存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碳汇“交易”对于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新机制也十分有利。集体林改后,农民获得了林地和林木所有权,虽然短期内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收益,但如果能使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化,就可以弥补森林经营周期长、短期没有经济收益的问题。同时,企业通过捐资碳汇帮助农民造林或者搞好森林经营,将来树的延伸产品价值就可以归农民所有,企业可以从中积累碳信用指标,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存了更大的生存空间。

四、碳汇经济

4.1 碳汇经济的概念

一般来说,碳汇是指生物或土壤等从大气中吸收或固定CO 2 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碳源则是指生物体或人为活动向大气中释放CO 2 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所谓碳汇经济,是指由碳源碳汇相互关系及其变化所形成的对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影响的经济,即碳资源的节约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提高。通俗地说,碳汇经济就是一种低碳排放经济,或者就称为低碳经济。

4.2 碳汇经济的发展趋势

碳汇市场可能会扩大。主要因为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整个国际市场的碳汇价格呈现上涨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有助于碳汇项目的开展。

4.2.1 林业碳汇

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稳定,森林资源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模式有利于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展,在亚洲地区开展此项目更具有竞争力。

通过森林碳汇项目,实现碳交易,并实现生态效益的部分补偿,进而促进森林碳汇经济和林业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一个新的发展趋势。

进行森林碳汇的有关理论研究,完善与之配套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森林碳汇的研究,并促进向碳汇经济的转变,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重要途径)。

4.2.2 农业碳汇

农业既是全球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又是一个巨大的碳汇系统。

6 我国耕地面积18.26亿亩,居世界第四位,据保守估算,我国农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0亿吨,这还不包括免耕、机灌、农村沼气和秸秆等专门的农村减排项目的贡献。假如按照9.5美元/吨的CDM价格计算,我国农业减排量总价值大约190亿美元,农业碳汇直接效益十分可观。

发展农业碳汇可为我国农业发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也为缓解我国愈来愈严峻的排放压力开辟了新的思路,并推动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4.2.3 海洋碳汇

我国渔业具有高生产效率、高生态效率的特点,海洋碳汇在生物碳汇扩增战略中具有显著地位。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很大的产业潜力。发展海洋碳汇是一项一举多赢的事业,不仅为百姓提供更多的优质蛋白,保障食物安全,同时,对减排二氧化碳和缓解水域富营养化有重要贡献,并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2.4 草原碳汇

我国草原面积60亿亩,位居世界第二,目前我国草原植被通过光合作用年均吸收二氧化碳约21.7亿吨,年均碳汇约1300万吨,草原碳汇功能明显,是一个巨大的“固碳库”。

发展草原碳汇,即改善了牧区草原生态环境,又为草原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

7 4.3 碳汇经济产业分析

4.3.1 林业碳汇

林业碳汇经济开发主要表现为造林和再造林。开发碳汇林业经济同时要避免以提供低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向深度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林业产品。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就是林业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产业链的一部分。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是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撑生物质能源产业。合理设计,发展混交林、加强林下养殖,林业管理,甚至发展生态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经济值的良好途径。这样就能形成一个类似于如下的完整产业链:“集苗圃培育→植树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质能源→化工等。

4.3.2 农业碳汇

发展农业碳汇产业主要通过“农业资源-农业产品-农业废弃物再利用”这种循环机制进行。通过循环农业,减少对高碳生产资料的投入和废弃物的排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药、节肥,加强牲畜粪便、作物秸秆等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和废弃物的排放,实现农业生产的低资源消耗、低废弃物排放、高物质能量利用。改变传统耕方式,通过合理耕作、部分实行减免耕的方式减少对土地有机碳稳定性的破坏,防止土壤侵蚀,减少土壤有机质的流失,减缓土壤有机碳分解,增加农业碳汇。

8 4.3.3 海洋碳汇

海洋碳汇产业主要表现为生态养殖,一是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建立人工藻礁增殖区,修复藻床及生物环境,有效地利用海水资源,适当开辟大型经济藻类的养殖区域;二是发展以贝藻养殖为主的碳汇渔业,建设贝藻养殖、增殖区,推广贝藻复合、多营养层级的生态增养殖技术和模式,呈现多营养及养殖种类并存的形式,实现碳的汇集、存储和固定的系列化;三是把不同营养级的种类组合到一起实现低碳养殖,开发海洋循环经济的新模式;四是增加投放可促进固碳作用的人工鱼礁数量和相应的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数量,选择适宜增值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种苗繁殖场、驯养场,通过低播增值、人工增值放流等手段全力推进海洋牧场的建设。通过生态养殖,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实现海洋清洁生产。

4.3.4 草原碳汇

草原碳汇产业主要表现为草地管理。一是在草原牧区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草原保护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遏止草原退化;二是在草原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种改良等措施合理管理好草地;三是推动荒漠化土地的种树种草;四是通过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的建设,不断增加草原碳汇。

4.3.5 对比分析

我国森林植被总碳量达78亿吨,年价值产量达到10万亿元,林业碳汇已建成了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交易市场渐成气候。草

9 原年碳汇量超过1亿吨,折合二氧化碳近4亿吨,按每吨5美元计算,草原年碳汇额度为20亿美元。农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0亿吨,按照每吨9.5美元计算,农业年碳汇额度大约190亿美元。渔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440万吨,按林业使用碳的算法计量,相当于年造林50多万公顷,价值40亿元。

林业碳汇走在了其它碳汇行业的前端,但随着农业、渔业、草原在碳汇行业的快速发展,碳汇市场将遇来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4.4 碳汇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4.4.1 林业碳汇

森林碳汇评价的计量方法不统一,尤其在碳汇计量的具体项目上还未达成共识。如对森林碳汇实物量评价的方法主要有生物量法、蓄积量法、生物量清单法、涡旋相关法、涡度协方差法,对价值量评价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造林成本法、碳税率法、碳税法和造林成本法均值法等,但目前还没有一种方法为世界各国所公认,也没有被我国所公认。另外,在计量的项目上,是否把农业土壤、森林管理等活动抵消减排承诺量作某种限制等也没有达成共识。当然,这需要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但计量的具体目、方法的不统一和不严格,会过高估计森林碳汇的潜力,对我国在气候谈判中是十分不利的。

对森林碳汇的有关问题研究不够,家底不清。我国在对森林碳汇的研究,如森林碳循环、碳汇、碳汇潜力等问题研究上投入不够,对家底还不十分清楚。尤其对森林碳汇的时空变化、碳循环的调控等研究不够,使我国在环境谈判中缺少技术支撑。因此,加强对森林碳汇

10 等有关问题的研究,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管理及碳汇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十分迫切。

缺少从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考虑森林碳汇评价、市场化和碳汇经济的发展。碳汇市场化到碳汇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目前还处在森林碳汇项目的试点实施阶段,距真正的森林碳汇市场化和碳汇经济的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我们应该全面认识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背景,认真研究气候变化及有关公约对林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从战略高度把握气候变化给林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尤其从国家生态安全角度考虑未来气候变化对林业的影响,即从生态安全角度考虑森林布局、树种分布等,这样才能在森林碳汇研究、碳汇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动地位。

缺乏对森林碳汇项目及碳交易政策的研究。《京都议定书》签订后,通过CDM机制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与减排事业有关的资金或技术转让,这为实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目前我国还缺乏对碳汇项目及碳汇交易政策的相关研究,无法从政策上保证碳汇交易和市场化的顺利发展。因此,我国要重视森林碳汇项目及碳汇交易的政策研究,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进程的大背景下,重视碳汇政策,尤其要重视森林碳汇产权化的相关政策研究,使森林碳汇市场有形化,为森林碳汇交易、市场化和碳汇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4.4.2 农业碳汇

农业碳汇没有国际或国内统一的碳汇标准,国际上存在的农业碳

11 汇交易都是在当地政府立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我国需要利用市场化配臵资源的手段,积极寻求发展低碳农业的经济途径,分析现有农业碳汇的经济属性,研究建立以农户、企业、农村专合组织为主体的碳汇交易机制。结合国内外碳交易政策和认证减排量的交易规则,分析农业可认证减排量的计算方法,建立农业可认证减排量的计算模型。

4.4.3 海洋碳汇

目前海洋碳汇标准在国际上还处于空白,未形成海洋碳汇交易规则,海洋碳汇研究不深入,科研投入力度不够。因此,我国需要深入研发海洋碳汇,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海洋碳汇的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去研发相应的技术与方法,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操作规程;率先建立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包括海洋碳汇标准的总体框架以及各个专业方向的要求和水准,形成海洋碳汇交易规则;主导国际海洋碳汇发展走向,把握海洋碳汇话语权和主动权。

4.4.4 草原碳汇

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草原碳汇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价标准和体系,草原的碳汇功能大多停留在定性的判断和初步的估算上面,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草原碳汇功能的开发。因此,我国需要充分提高对草原碳汇功能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快草原碳汇功能的研究步伐,积极开展草原碳汇贸易的研究,变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

五、国内法规

5.1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5.1.1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核准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规定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政府为促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有效开展,维护中国的权益,保证项目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议定书》的规定,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第三条 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

第五条 根据缔约方大会的有关决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应保证透明、高效和可追究的责任。

13 5.1.2 许可条件

第六条 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七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必须符合《公约》、《议定书》和有关缔约方会议的决定。

第八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不能使中国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新的义务。

第九条 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

第十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第十二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设计文件、企业资质状况证明文件及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

5.1.3 管理和实施机构

第十三条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下设立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项目审核理事会),其下设一个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为清洁发展机制重大政策的审议和协调机构。

第十五条 项目审核理事会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14 会、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和农业部。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中资和中资控股企业。

5.1.4 实施程序

第十八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监督和核查程序

5.1.5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发达国家缔约方是指《公约》附件一中所列的国家。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是指《议定书》下为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专门设臵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经营实体是由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指定的审议核查机构。

第二十四条 鉴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

15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科学技术部、外交部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2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004年6月30日起实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即行废止。

六、碳汇基金简介

6.1 简介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www.daodoc.com),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7月19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本基金会是中国第一家以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6.2 宗旨

致力于推进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减少毁林和其他相关的增汇减排活动,普及有关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支持和完善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

6.3 理念

绿色基金 植树造林 增汇减排 全球同行

6.4 倡议

参与碳补偿

消除碳足迹

保护野生动植物

6.5 承诺

高效的捐款利用

专业的项目执行

完善的监督管理

16 6.6 主要工作

开展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公益活动 以增汇减排为目的的造林、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 促进林地、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等保护 促进项目区农民就业和增收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倡导低碳生产和生活

支持增汇减排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培训

制定碳汇生产、计量、监测、核证、生态效益补偿等标准 加强碳汇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碳汇行业展望

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必须考虑的问题,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通过节能减排,二是固碳增汇。节能减排已被大众广泛认知,固碳增汇的关注度也在逐渐被大众所认知,而具体到我国而言,固碳增汇主要通过发展林业、农业、海洋、草原四类碳汇资源实现。

林业碳汇已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形成共识,已是目前碳汇行业是发展比较好的项目,但随着碳汇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其它可固碳增汇的资源将很快被人们所熟悉,海洋、草原、农业以其巨大的碳汇潜力,正在着手研究,准备开辟新的碳汇市场。

根据《京都公约议定书》,2020年后全球全面进入强制性减排市场,我国已承诺2020年后进入到有法律约束力的碳减排市场里去。

17 随着林业碳汇越来越成熟,我国碳汇项目的重点将移向海洋碳汇、农业碳汇、草原碳汇,同时在低碳经济升温的背景下,海洋碳汇、农业碳汇、草原碳汇功能将日益凸显。

碳汇交易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近年来全球碳交易发展迅猛,平均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2005年,国际碳交易市场成交总额为100亿美元,2008年全球共有近50亿吨CO2减排量成交,市场规模达到1260亿美元。据预计,到2012年全球碳交易规模达到1500亿美元,超过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汤森路透旗下碳点的分析师报告称,今年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更是有望增长三分之二,达到640亿欧元。

碳汇交易市场成交价格稳步攀升,市场主体价格预期逐步显现。从国内来看,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场自今年2月份以来,日均成交量超过5000吨,3月3日更是创下了2.73万吨的单日最高成高量。汤森路透旗下碳点的分析师表示:我国七个刚刚成立的地区碳交易所今年的总成交量可能超过2,400万吨,到2015年可能大增近九倍达2.27亿吨左右。我国碳汇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碳汇交易已成为我国理财品种的新亮点,有望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目前,国际上、国内所说的碳汇交易仅仅停留在林业碳汇层面上,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依托CDM项目产生的交易。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CDM供应方,是全球CDM项目认证数量最多的国家。截至2009年末,全球累计签发CO2当量3.58亿吨,其中我国的签发量占比为47.78%,几乎占了全球的一半。到2010年3月初,共有752个

18 CDM项目成功注册并获得了联合国执行理事会核查认证的减排量证书(CER),占全球获认证项目总数的36.3%。从需求方看,欧洲买家占据了绝大部分的CDM市场份额。目前,我国CDM项目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的一些省份。据国际能源署预测,中国CO2交易量以每年近1亿吨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潜在交易量将近8亿吨,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作为未来新兴的碳汇交易项目,海洋、农业、草原碳汇目前在国际还未有统一的标准,我国以拥有其丰富的资源,正在积极研究其标准、交易规范、计量及监测方法。未来,碳汇交易的种类将增多,随着人们对减排固碳的需求增加,海洋、农业、草原碳汇也将进入交易市场。

八、碳汇行业发展建议

目前,碳汇经济已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从成期发展来看,仍面临许多的问题:对碳汇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制高点认识不足,未能在全社会真正培育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理念;总体技术水平落后是发展碳汇经济的严重阻碍。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能源效率低和技术相对落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碳排放往往高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完全摆脱先发展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政府超前规划入手,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开征

19 环境税,构建发展碳汇行业的长效机制;出台有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碳汇经济的发展,建立有利于发展碳汇的保障体系与激励机制;设立“碳基金”,推进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各类资本下乡,共同推动碳汇经济发展。

提升信息化技术对碳汇经济发展的支撑,推动信息化与碳汇经济的融合,提高碳汇经济价值。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碳汇研究分析与估算模型,提高碳汇研究水平。二是运行信息化手段,提高碳汇监测手段,解决碳汇资源计量感知。三是将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技术及思想进行有机融合,提高碳汇资源产业化开发过程中的知识管理水平,实现管控一体化。四是将信息化与碳汇市场发展融合,建立市场仿真、服务信息化系统,提高碳汇市场服务能力。

第19篇:郭鑫碳汇绿色希望

郭鑫:碳“汇”绿色希望

林业碳汇,这个大多数人还略感新鲜的词语,是来自四川省阿坝自治州的“90后”藏族大学生郭鑫目前醉心其中的事情,他摸索出的“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已在我国多地推广,他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已被当地政府采纳,他撰写的商业计划书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金奖……这个昔日在灾区失去亲人的少年已经成长为一名“低碳达人”,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回报、服务社会。

“苦难与成长”——大灾后种下了感恩种

每一个人都只有经历一些苦难,才会有所顿悟,获得成长,5年前的那场汶川特大地震带给让当时刚刚上初中三年级的郭鑫失去了外婆和爷爷,面对着曾经生活的美好家园变成一片废墟,心灵的痛苦深深折磨着这位不满16岁的少年。然而,大灾之后出现的一幕幕感人场面却在这位少年的内心中种下了感恩的种子。无数自愿前来的志愿者,成堆汇集而至的物资,还有可爱的连续战斗在救灾第一线的解放军叔叔,都让这位刚刚经历灾难、失去亲人的少年,内心涌动着股股暖流。

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面,他认识到要是没有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支援,要是没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像自己这样的灾区人民很难从地震的阴霾中走出来。他暗暗下定决心:别人帮助了我,我也要用自己的双手回报别人。

在那时种下的感恩的种子,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枯萎消逝,反而落了地,生了根。地震之后上高中的郭鑫,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组建团队,调查灾区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走访、问卷、座谈,先后调查超过1000余名重灾区学校学生,撰写超过10万余字调查笔记,形成了一篇高质量心理调研报告,获得市级学生社会实践特等奖。他说,我现在有多大能力,我就做多大的事情,只要能帮助他人,汇报社会,哪怕事情很小,做起来很累,我也要做,因为别人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

“一线调研,坚持不懈”——在艰苦中摸索最好的模式

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郭鑫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南开大学。进了大学,郭鑫想要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不但没有改变,反倒愈加强烈。在他看来,接受高等教育的自己,能够运用所学,能够更大的帮助别人,回报社会了。郭鑫在入校后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一份介绍退耕还林地区农民生活状况的材料。他看到这些地区的农民因为退耕还林,被迫放弃以往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状况每况愈下。在郭鑫看来,这些为生态环境牺牲了自身的利益的农民兄弟,需要有人关注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的生存发展做出努力,而他自己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为了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他开始奔波在去农村调研的路上。刚刚开始调研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北方农村的情况,无数次被当地居民赶出来,被受访者恶言相向;无数个夜晚,一个人坐在返回天津的火车上,流下了疲惫和委屈的泪水。调研的条件也极其艰苦,因为经费的紧张,很多次在调研地,

5、6个人挤在一间房里面,郭鑫很多次都在桌上合着衣服睡去。但煎熬过后,换来丰硕的成果。郭鑫和他的团队掌握了所调研地区大量第一手资料,而这些资料为改变这些地区农民的生存状态,带来巨大的帮助。

根据掌握的资料,郭鑫发现这些退耕还林林地大部分都符合国际碳汇林标准,即使不符合,也可以通过简单的技术改造达到标准。同时,通过相关资料和后期的走访,发现我国东南沿海的中小型出口企业,正因为碳排放超标,遭到欧美国家各种形式的排挤,大量碳关税外流,而根据国际规则,超标部分可以通过碳汇林的方式加以抵消。郭鑫发现,通过种树农民和出口企业的互动,就可以把本来就大量外泄的碳关税,截留在国内,通过市场机制,反哺给农民,改变农民的生存状况。

这样的发现,让郭鑫感到极大的振奋。郭鑫在导师的帮助下,申请了国家大学生创新科研计划。在计划资金的资助下,郭鑫和他的团队开始将这一发现进一步细化。郭鑫在汇报社会这一强大的信念的支持下,反复的将自己之前采集到的资料和最新形成的理论成果进行比对、修正、再比对、再修正。在历经了近2个月的艰苦摸索之后,提出了“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

摸爬滚打,不改初衷——让模式服务社会

模式的提出,没有满足郭鑫汇报社会的信念。在他看来,一个纸上的模式,对改变种树农民的生存状况所能起的作用极其有限。 在导师的建议下,郭鑫和他的团队,选定了之前的调研的河北邯郸邱县作为自己模式的第一个试点基地。

为了让第一个基地能够取得良好的效益。作为文科生的郭鑫,硬是自学了大量的植物学知识,和自己的团队一道,将国际认可的碳汇林标准引进,并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技术标准。而这套技术标准,在之后的实际操作中,被证明既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在基地的建设过程中,郭鑫和自己的团队一道,不厌其烦地向当地农民传授相关技术,始终保证技术标准的真正落实。 同时,郭鑫还积极联系碳汇的买家,短时间内在江浙地区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渠道,为种树农民能够早日获得收益,提高收入创造条件。 在基地建设的那些天,正如团队其他成员所说的那样,他就算前一天忙到很晚才睡觉,第二天也会很早就精神焕发的出现,快速地投入工作,解决各种基地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自己应该做,既然应该做,就要把事情做好,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曾经不远万里来帮助过自己的人。

试点基地最后以惊人的成绩汇报了这群热血青年。基地所涉及的家庭,一年户均增收2000元,同时当地的各种配套建设也日趋成熟,整个试点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同时,在郭鑫的努力下,南开大学也在当地建立的学生基地,长期为当地输送各类人才,帮助当地可持续的发展。

基地的成功让郭鑫渐渐有了自信,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抱着帮助人的想法,郭鑫把自己林业碳汇商业化的模式以及邯郸试点的情况,整理成了一份内参,报送给了相关的部门。他希望,他的模式可以惠及更多的人。

在他政策建议提交之后不久,郭鑫和他的团队收到了江西省林业厅的邀请。当地亟待转变国有林场发展模式和扩大森林覆盖率,希望郭鑫的团队,能够用林业碳汇商业化的模式,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推动现代林业转型。郭鑫和他的团队,在政府的支持下,走访十余地,在依据江西实际的情况的基础上,对江西省发展林业碳汇产业提出了组织建设、市场机制、流动渠道、国际化策略等若干建议,部分建议被当地政府采纳。看着自己的辛勤劳动,被他人认可,被用于社会服务,郭鑫感到无比的欣慰。

去年年底,郭鑫还回到家乡,在家乡推广自己的模式。他说:家乡灾后重建以来,为了稳定地质,很多地方都只能种树固土,要是这些地方的农民,能靠自己的模式,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他觉得自己的价值就实现了。在一过程中,他加入了四川环境交易所,利用自己的假期时间,为交易所推广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同时发挥自己所长,为主管部门撰写相关政策建议。尽管所做的事情非常微小,所能起的作用也不大,但他觉得就这样做好一点一滴,最后能够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有帮助就够了。

心怀天下,披荆斩棘——用创业带动市场

科研和公共咨询的成功,也还是没有让郭鑫满足。在他看来,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的林业碳汇,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让广大的农民在短时间内受惠,要想大规模的推广,还离不开市场的力量。 在一想法的指引下,郭鑫选择了创业,想通过创办一家能够盈利的社会企业,在直接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的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碳汇产业中来,让更多的人受惠,让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的回报社会。 为了让自己的模式更好地转化成创业实践,郭鑫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攻读商学院的第二学位。这一选择意味着郭鑫本来就不多的课余时间更少了,每一天除了学习好本专业,做好调研,改进自己的模式,还要攻读商科方面的书籍。巨大的压力下,郭鑫还是顺利地撰写好了自己的商业计划书,他为自己的公司取名探元,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探索第一,带动整个行业,帮助更多的农民改善生活。这份计划书,获得了巨大成功,在2012年的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金奖,郭鑫也成为创赛以来年级最低的金奖团队队长。同时因为科研和创业方面的突出成绩,郭鑫也获得了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和天津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点滴公益,用真情回报社会

突出的成绩,并不是郭鑫最关注的。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自己所做的事情能够帮助到别人,自己能够回报社会。郭鑫说,其实贡献的大小并不重要,服务社会的心才是最重要。郭鑫在学校,除了用自己的成果服务社会之外,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他是中国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同时在天津大运会期间,作为快擦员,在排球项目中,服务比赛。他说不管事情是大小,只要自己所作所为对这个社会有利,自己就该去做。

现在,郭鑫还担任学校一个社团的主席,而这个社团就是旨在促进更多的同学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通过努力,为改变他们的生存状态做贡献。他说,我想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用自己的行动,服务社会。(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郭鑫,男,藏族,中共党员,四川省阿坝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同时攻读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第二学位;曾任政府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创业类社团主席;最早提出林业碳汇商业化模式,先后撰写1篇国家级政策建议,2篇省部级政策建议,获相关部门重要批复;曾获2012年全国“挑战杯”竞赛金奖(创赛以来年级最低金奖团队队长);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唯一本科生),天津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

第20篇:树的碳汇量如何计算

树的碳汇量如何计算

CDM这个项目咱们国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势头非常快。我本来准备了咱们国家在CDM上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的PPT材料,但刚才赵所长在论述中提到了生态建设碳的减排,我又改变了主意,想谈点“森林碳汇减排项目的现状和前景的分析”。应该说温室效应气体对整个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生态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这个话题可能会和我们所谈的生态问题更紧密一些,也想跟大家共同的探讨一下。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CO2吸收并以生物量的形式贮存在植物体内和土壤中的能力。森林的这种碳汇作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积累,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巨大的生物量,是地球碳循环重要的汇和库,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数据表明,森林每生长1m3生物量,平均吸收1.83t CO2,有着很强的碳汇功能。周国逸等最新研究成果表明,成熟森林在地上部分净生产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土壤持续积累有机碳,表现出强大的碳汇功能。实施造林和再造林,增加森林的碳汇量是世界公认的最经济有效的解决CO2上升的办法。 由于工业化进程加速,致使燃烧大量化石燃料产生大量CO2,加之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使固碳作用下降,碳汇与碳源不能达到平衡,出现碳失汇,大气CO2浓度增加导致了温室效应,并影响到全球碳循环。降低和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污染物减排,二是吸收温室气体,后者则与森林有着密切联系,这是因为森林具有通过光合作用和森林土地利用可以吸收、固定CO2的森林碳汇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通常其长期单位成本远远低于通过工业产业升级、利用工业污染治理减排的成本。这也是近些年林业碳汇项目日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森林碳汇发展背景 节能减排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责任。地球向大气层排放的温室气体与日俱增, 削减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保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已经成为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审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有约束的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为碳交易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CDM (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三种机制。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其它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碳汇作用越来越予以关注,如《波恩政治协议》、《马喀什协定》都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CO2的排放量。2003年l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京都议定书》不但规定了41个工业化国家的减限排额度和时间表,还在3.3和3.4条款引入了温室气体吸收汇,允许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等活动获得的碳汇用于抵消工业和能源部门的温室气体减限排量。同时还在第6条规定可通过包括林业活动在内的项目活动获得的碳汇来抵消减限排额度。同时,《波恩政治协定》为附件1国家利用造林碳汇项目设定了上限,即附件1国家在第一承诺期的每年中从CDM 造林碳汇项目中获得的减排抵消额不得超过其减排年排放量的1%,也就是说附件1国家所承诺减排任务的20%可以通过COM 碳汇项目来完成。但森林碳汇必须是森林固碳能力减去造林活动、林地流转造成所产生的排放量相抵后的净吸收量。

二、森林碳汇项目开发现状 综观整个《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国际碳交易市场,国际碳市场所交易的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森林碳汇项目由于规则、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以及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目前实现交易少。因此,森林碳汇在CDM中的项目所占的比例和交易量都比较小。以巴西为首的拉美国家和印度等在森林碳汇工作踊跃,特别是处于热带地区的部分国家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森林的碳吸收速率比较快,造林成本相对较低,再加上他们过去的造林规模有限,现在可以用来进行造林和再造林的土地潜力较大。而且这些国家开展相关研究和试点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按照有关规定,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第一承诺期内,发达国家可以通过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实现的减排量占其减排量的比例有限,即不超过总减排量的1%。也就是说,在全球流动可以抵工业减排量的森林碳汇大约为3500万吨,已在国际森林碳汇活动形成竞争机制。 我国开展森林碳汇相对较晚,但发展势头较好。我国政府于2001年启动了全球碳汇项目,对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及其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和积极支持。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针对气候谈判出现的新进展,成立了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以来,国内推行碳汇项目试点和研究日增。2007年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强调,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等是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措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积极搭建碳汇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实施全球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和多个林业碳汇试点项目。由中国国家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和国土资源部签署的中国第一个林业碳汇项目落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双方约定,在第一个5年有效期内,意大利投资153万美元,在敖汉旗荒沙地造林4.5万亩,项目产生的可认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指标将归意大利所有,通过该项目碳汇交易筹集了生态补偿资金,减轻财政补偿公益林的压力。以中国科学院为首的一些科研院所,也对全国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循环和碳储量以及碳汇功能等进行了初步观测和研究。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已联合发起了中国绿色碳基金,以促进吸纳民间资金开展以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造林、森林经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并投资森林碳汇项目进一步降低“碳足迹”。北京市将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北京专项,专门管理北京市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为林业碳汇造林所捐赠的资金。

《碳汇实施方案.doc》
碳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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