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3-01-26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好团场相关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团场社会稳定,现因连队春播即将来临,各类相关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复产复工,故用电、用气量剧增,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连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按照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师市辖区团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安委字〔2018〕9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师市安委字〔2018〕13号)文件要求,结合一连实际情况,根据团安委会决定在全连范围内集中开展持续不间断地安全生产检查。现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连范围内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安会生产检查,连队自查与团安委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团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连队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检查,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情况。

巡查检查范围: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覆盖到连队所有辖区,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章春花 副组长:牛德全

成员:刘海江、孙松林、孙丹丹、赵金成、易保全

四、安全生产检查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人员培训工作,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安委会重点时段、节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班组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工作开展,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资料等方面工作。

2、加大连队所管辖区、一连小康村巡查检查。

2、对连队管辖地区的道路交通、消防、农机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班、农机安全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连队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师、团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聚焦总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结合本单位领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中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组织对以往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监督促进落实整改。

一三三团一连 2018年4月28日

推荐第2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定陶区康复医院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及《2017年全区卫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2017年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院长任组长,全院职工任成员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零事故发生。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此次夏季消防工作,我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任:李

波(院长)

副主任:韩

员:高

敏、张

娜、黄福明、于永征、陈凌荣、刁锋涛、张艳艳、赵

慧、刘

飞、晁

坤、刘

芹、王洪岭、张建国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消防办公室设在九楼,韩英为具体负责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水、电、气、康复科、医护科、药房,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同时做好夏季防汛防涝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我院四月中下旬召开夏季消防工作会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会后积极以科室为单位召开部门会议,层层落实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积极参与。

(二)四月下旬对夏季消防工作积极督导检查落实,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把安全事故遏制再萌芽状态。

(三)五月份对四月份的检查做出总结,好的经验继续发扬,固化工作成效,完善我院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健康发展。

五、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我院和各科存在消防隐患,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清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我院对过期灭火器干粉统一更换。老化、裸露的电线头都进行了整理和包扎,乙方电器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情节不严重的,批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需要制定计划的,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我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消防检查,紧跟区直部门的步伐,充分利用大小会议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层层抓落实,确保我院消防安全零事故的发生。

定陶区康复医院

2017年05年25日

推荐第3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镇、古村寨、博物馆、历史纪念性建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宗教、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开展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遵循“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许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修材料、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要“零容忍”、“零迁就”,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关停一批、集中整改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2、规范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运用。各派出所要充分应用模块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程序转入消防监督平台处理,市局将加强对社区民警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工作情况的网上监测和日常考核,落实定期平台研判通报机制,开展对消防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消防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规范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派出所要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继续推进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社区、单位等群众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等活动,指导群众开展自防自救。对乡镇、社区、网格员检查移交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推荐第4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抓重点促全局,抓典型上水平,抓特色聚亮点,抓落实重实效”的四抓方针,确立2010年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抓自办案件提高案件质量,抓基层办案稳定案件数量,抓案件管理确保依法依纪办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

步提高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同时程序和实体并举,确保依法依纪办案。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抓重点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力争年内查处1-2起在全县影响的大案要案。

2、完善对基层的量化考评办法,确保在特殊年份案件数量相对稳定。

3、改善案件结构,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办案工作。

4、强化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办案基本功,提高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

(二)抓典型

1、开展全县-2010年度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发展。

2、深入剖析3-5起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查找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

3、在乡镇和县直局委各抓一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总结推广1-2起基层查办案件的经验,从而以点代面促全局。

(三)抓创新

1、建立案件预审制度。每起案件查结后,指定主办人以外的人员,对案件查行预审,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室内,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案(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卷质量,提高办案能力,增强大审理观念。

2、建立案件主办人竞争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公开竞争制度,根据竞争人办案计划的可操作性交办案件,调动查办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克服线索资源流失,增强办案的责任心。

3、建立一案一总结制度。认真总结办案经验。结办案中存的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抓落实

1、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针对年终考评中我县在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增加业务学习内容,提高案件查办整体工作水平。

2、建立全县办案人员人才库。本年为各级党委换届的特殊年份,建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办理,可以开展办案月等活动,根据办案人员届时不足问题,可抽调人才库中的办案人材,参于到县纪委所办案件中或实行交流办案格局。

3、严肃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工作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办案,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做到文明办案。

5、每起案件查结后,案件主办人要负责写出案发单位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个月内反馈给发案单位,实现案件“资源”的再利用。

6、下半年召开一次全县案件交流会和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先活动,以至2010年所办案件为素材,探讨总结好的办案方法和技巧,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推动整体办案工作。

7、全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纪检监察刊物上发表1-2篇案件剖析或经验材料。

8、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5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乡域各单位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积极预防涉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结合我乡交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法》以及省、地、市级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维护道路交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促进我乡道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客运车、摩托车、乡道公路、农村道路为重点。

2.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3.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

三、工作职责

1.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2.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措施,集中整治酒驾、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管养道路中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对突发的道路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4.联合道路养护队清除管养道路障碍、保障道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结合本乡实际,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对严重交通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五、责任追究

对紧急事件实行救助是全乡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此方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怠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追究工作责任,构成渎职失职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推荐第6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园为手段,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从生产到市场销售各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柑橘、蔬菜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1000亩;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禁违规生产、销

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推广应用环保无公害农药,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推动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1、抓好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农民的教育培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措施。镇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文广中心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播放科教片等措施,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农民学习掌握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广大农民的质量意识,增强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感。

2、抓好农业生产行为的约束规范。要在农村加强质量安全法制宣传,让广大农民懂得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是违法行为。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把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产质量可靠的农产品等列入农村道德建设规范,加强邻里监督,增强农民的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约束作用,加强对农民用药、用肥和农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

3、抓好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导。要切实加强农业标准

化工作,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支持培育品牌农产品。要建立蔬菜、柑橘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引导农民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使用农药等投入品。要用加强执法监管的办法来推动按标准生产,监管部门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要一追到底,依法处理。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引导农民自觉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4、抓好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测。要把监测工作从农贸市场、超市等向田间地头延伸,在生产环节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住。农技服务中心要建立对农业生产的巡回监测制度,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对用药施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测,提供技术指导,及时纠正问题。农技、畜牧、城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切实加大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查力度,将其作为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抓紧抓好。文广中心要积极配合,广泛宣传,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5、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镇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能,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相关单位和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以“依法监管、责任到人、安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行动,要进一步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和化学物质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市场假冒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行为。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用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

7、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产地环境保护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镇农技、环保、畜牧中心要协同作战,履行职责,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污染农地和水源的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努力为农业生产创造安全环境。要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规范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庄整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于镇经济发展办。镇农技、畜牧、环保、广

电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民生、保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第7篇: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 教育局关于《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

扎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决定成立安全工作机构 ,其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安全保卫小组: 组 长:各处室主任

成 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学校护校巡逻队成员、治安员、门卫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在上级教育、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安全保卫小组:按学校安排具体负责学校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班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各班期末年终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考评;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5、其它与安全教育有关的工作。教导处:

1、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检查各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制订学生考勤有关的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微机教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等有关人员经常性的检查教学设施、器材、药品的使用安全情况,

4、负责处理与本处室有关的其它安全工作。年级组及功能教室:

1、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本年级及有关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负责本办公室有关安全工作资料(上级文件、规章制度、目标任务书、检查记录、值班安排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

4、负责处理其它有关的临时性事项。门卫、治安员: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校,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校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校。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3.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

110、119等紧急电话。门卫值班人员应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监控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4.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5、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出门,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的学生应填写外出登

记表,门卫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治安员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处反映。

6、加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日常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四、检查内容

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各项应急机制建设、各项应急预案、学校安全教育、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电气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的排查。

(一)检查日常安全教育课执行情况。开学初、国庆节前、元旦前、放假前对全校师生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二)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督查

严查学校教室、水、电、实验器材、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超年限使用,小卖店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要通过举办主题班会、邀请交警同志讲课、参观交通安全图片展等形式,加强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乘车、骑车、行路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和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客运车辆。

(四)严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教育。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安全意识。

二要坚持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晨会、课间操、体育课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

三要强化管理。要对学校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严格落实课间值周教师、学生楼梯口进行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五)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游泳。

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游泳”,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同时,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并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努力避免和减少学生伤亡事故

的发生。

五、纪律与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 广泛发动,全面防范

要广泛动员师生员工,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工作水平。

1、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事件的第一报告人。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在2 小时内口头上报教育部门,2 4 小 时 内书面上报教育部门。

2、若学生遭遇敲诈、抢劫、殴打等社会不 法侵害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3、如果学生正在上课,突然发生地震、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班主任及当堂科任教师应积极做好稳定学生思想工作,按照紧急预案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至安全地带,严防下楼拥挤、踩压、甚至跳楼等伤害(亡)事件的发生

4、保护学生不受伤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或者目击学生受伤害而置之不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要进行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三) 明确责任,严肃追究

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安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逐层到人”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8篇:卫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政府、县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局党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在系统内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与提升消防部门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提高各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系统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

检查单位和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六)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

(七)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各单位在进行检查时,要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能立即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了的报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或漏报的将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迎接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要根据县政府要求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夏季专项自查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卫生局将进行督查检查,将检查的结果纳入到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一。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努力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力求通过夏季消防检查既要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要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内容。

(三)加强督导检查。卫生局将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卫生局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6月3日前报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总结汇报材料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报送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电子信箱:xxxxxxx@qq.com.

推荐第9篇:某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

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年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发〔XX〕x号)文件已按学校领导批示发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工作“法制维安年”活动的通知》(见校园网5月2日校内公告)中所列10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落实“六加一”措施。各有关消防重点单位(部位)要“开展一次安全评估、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理一次厨房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在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2、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落实购买、运输、存储、领用、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强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消防重点区域要按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定期进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及时更换、维修、保养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

4、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楼宇,安全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迎接9月底全省统一组织的异地互查专项验收,力争达标合格。

5、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根据xx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我省将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按照《xx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校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系统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势在必行,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准备,提前做好基础工作。

6、强化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主办单位要制定和演练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前和活动期间的防火巡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要严阵以待,做好火灾应急的物资和技术储备,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7、规范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新建工程竣工后,配备的消防设施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由基建处与管理(使用)部门(单位)进行交接;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须按国家消防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投入使用前须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校内所有建筑的消防审核、验收等相关材料须向保卫处消防科提供复印件备案。

夏季消防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忠实履职;要根据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常抓不懈,不留死角,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纸质版由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户政科,电子版发至宋老师办公系统邮箱(联系电话xxxxxxxx)。

xx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XX年5月15日

推荐第10篇: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1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2011]50号)和《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2011]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XX市XX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

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

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

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

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2011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

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

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11篇: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州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涉校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食堂、集体宿舍和在建施工项目。

(二)检查重点

1、学校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2、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要求。

4、学校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电线线路是否及时检查更换等。

5、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学校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学校是否开足开齐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推进消防知识“进课堂”。落实“开学消防第一课”,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1日前)。各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通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参加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县教体局将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各学校要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消防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的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认真开展检查。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台账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暑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月30日、9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股。

2016年6月10日

第12篇: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民生项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我镇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民生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建设成效,积极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费和医疗保险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到全县所有农村居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情况等。

二是加强对镇直各部门、党工委、村(社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财政分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教辅站、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建立了计算机工作程序库;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拖欠,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办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工程进展的经济性、效果性、效能性,以及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情况,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对民生工程中涉及具体工程建设的,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规划、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帐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

三、任务安排

(一)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负责对全镇民生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督促各镇直部门、党工委、村(社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并适时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二)镇直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牵头承担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2、镇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技能培训\"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3、镇合医办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4、教辅站负责\"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校舍安全工程\"、\"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镇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监督检查。

6、镇宣教中心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7、镇扶贫工作站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

8、镇财政分局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家电下乡\" 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15、镇妇联负责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人员安排

镇直牵头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本单位的监督部门为主,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二)监督检查方式和有关要求

1、监督检查以\"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情况介绍,\"看\"即实地察看,\"查\"即查阅相关资料,\"访\"即走访受益对象。

对涉及资金发放的项目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村、社区面应占镇数量的30%以上,必须走访一定数量的受益对象。

对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应跟踪工程进度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抽查项目全年一般不低于10个。

2、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并真实客观记录有关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要结合监督检查认真妥善处理。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13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既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认真检查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校车管理档案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跟车教师)、行车路线、站点以及学校和幼儿园名称。对校车登记造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管理档案。

3。 检查校车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校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车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4。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对所有校车驾驶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了安全驾驶责任状,驾驶员真正能够做好不开超员校车、不开带病校车,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强化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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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高新区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高新区201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理顺征管关系,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检查专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强化税收监管,堵塞征管漏洞,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应收尽收。

2、开展税源检查,深化纳税评估,优化税收秩序,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源监管质量。

3、通过税收检查,进一步治理和打击使用假发票、虚开虚抵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提高税法的严肃性。

4、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手段,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税收检查的范围为各类涉税单位和个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企业主要检查应税销售额和税款入库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增值税方面重点检查纳税、应转未转一般纳税人、应纳税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真实完整及正确适用税率。

3、企业所得税方面重点检查收入及利润总额完整性、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应付未付、应收未收款项的处理情况和预提费用、应付账款等科目及未在国税局、地税局办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的企业。

4、土地增值税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申报预缴及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是否符合要求。

5、土地使用税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从土地出(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交付日期的次月起,及时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否按规定程序备案、是否有环境污染、税收违法处罚记录、是否符合减免退税的相关规定。

7、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专项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组 长:周庆年 副组长:莫一平、刘汉友

成 员:姚美其、刘凯清、傅年满、周希平、帅 军、李 明、罗缅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汉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国税、地税、经发、招商、统计、政策法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方法和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8日至10月24日)。由各相关企业对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的纳税情况、2008年1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的财政拨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在2016年10月24日前填制税收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企业留底一份,另两份分别报国(地)税局对口征收管理科(分局)。自查发现的税收问题,应及时作纳税调整,并于2016年10月31日将自查的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补缴入库。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0月25日至11月20日)。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成立税收重点检查组,深入相关涉税单位(个人)逐户进行税收检查。检查组完成检查后,应制作检查报告,内容包括:

1、检查的内容;

2、检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3、检查发现的问题;

4、检查人员的拟处理意见;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重点检查阶段尚未足额缴纳的欠税户,专题进行挂牌督办,直至税款全部入库;对已足额缴纳的,要求及时整改,杜绝以后年度欠税发生,同时规范相关单位的税收档案管理。

五、工作分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10月25至11月20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1、重点检查对象。结合税收缴纳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对由高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确定的100家左右企业进行入户检查。

2、检查人员组成。入户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抽调共计30人组成,其中国税局10人、地税局10人,财政、经发、招商、统计、政策法规等各2人,分五个工作组进行入户检查。

第一组:国税局2人、地税局2人、财政分局1人、经发局1人

第二组:国税局2人、地税局2人、经发局1人、招商局1人

第三组:国税局2人、地税局2人、招商局1人、统计局1人

第四组:国税局2人、地税局2人、统计局1人、政策法规局1人

第五组:国税局2人、地税局2人、政策法规局1人、财政分局1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的骨干人员参加本次专项行动,务求实效。通过清理,整顿税收征管秩序,净化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依法行政。本次检查工作每个步骤、环节都要依法进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达到震慑作用。在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策略,对涉税额大、态度恶劣、千方百计逃避追缴,拒不配合、阻挠公务开展的单位,列为典型案例,重点打击,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

3、廉政守规。参加检查行动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办事,严守“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维护良好形象。对在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15篇: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延寿县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延寿党务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1-10-10 点击次数:54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时发现各单位各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含三棚一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有限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业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的税费乱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原则

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涉及经济社会领域和民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各个层级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监督检查的职责

监督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移送重要案件线索并督办查处情况;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执法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后备干部中抽调组成。

四、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精心安排部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措施,重点对今年下半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要搞好协作配合。各保障性住房监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主要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与配合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要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行为。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县纪委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反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第16篇: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第17篇:延庆县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度延庆县城镇房屋

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掌握延庆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安全隐患,合理制订2012年度城镇房屋修缮和改造计划,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改善房屋住用条件和环境,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县住建委)根据市住建委京建发

【2011】508号文件精神,在今冬明春组织对全县城镇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城镇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领导组成:

组长:甘靖中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闫广县住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井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四海镇、千家店镇、香营乡、刘斌堡乡、大庄科乡、珍珠泉乡、百泉街道、儒林街道和香水园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委办公室,县住建委副主任李明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宣传、抽查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城镇国有产房屋(包括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城镇私有房产等房屋(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等);房屋设备检查项目主要是电梯、二次供水和避雷设备等;白蚁蚁情。

三、工作职责

(一)县住建委负责对直管房屋安全检查的组织、宣传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和数据汇总(自管房、物业管理房和城镇私房)上报工作。并参照本办法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数据不上报)。

(三)各直管房屋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要求,对所管房屋安全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不具备自行检查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代查。

(四)房屋产权人承担房屋安全和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产权人与房屋使用人和管理人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城镇私房产权人无力查房的,可直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代查。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督促房屋产权人履行房屋安全和房屋修缮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开始,2011年11月19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1月19日前为各单位开展房屋安全自查及数据上报阶段。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1年1月20日至1月30日前为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办公室组织抽查、数据上报市住建委阶段。

五、检查重点

(一)房屋安全检查的重点为各类危旧房屋。检查时应将房屋结构作为重点:中式木结构房屋应注意检查承重构件的节点,如柁头、檩头、柱头及柁、檩的荷载承受部位;糊纸或包镶的柁、檩必须打开检查。楼房应注意检查承重构件,如承重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及墙,阳台、雨罩的节点;高层玻璃幕墙节点;檐、墙装修装饰物是否牢固;屋面、板

缝、厨厕间及地下室是否渗漏等;屋面广告牌及室外空调机安装是否牢固。新入住、使用的房屋应注意检查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是否发生随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等。

(二)设备检查的项目是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电梯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房环境、曳引机、限速器、各部位安全开关、各层门、导轨、钢丝绳、电缆、缓冲器等。高压二次供水(消防)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供水泵、消防泵的运行状况、遥测电动机绝缘电阻、校验消防信号、水箱水质、高(低)位水箱防腐层、水位控制阀等。避雷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的现状及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臵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等。

(三)、房屋漏雨和院落积水是检查的重点。老旧房屋在结构检查后,应对屋面进行检查。如发现或居民保修房屋漏雨,应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修缮意见。院落积水应区分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楼房的屋面、板缝、厨厕间及地下室是否渗漏、积水也是检查的重点。

(四)楼房抗震加固。依据建设部令第14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对1980年以前建的楼房抗震加固及动态情况进行检查,按房屋产别分别汇总上班。

(五)了解掌握危旧房区域基本状况及修缮、改造进展情况。重点对旧城内的成片严重破损、危险及严重积水房屋掌握基本情况;对已列入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的修缮及改造进度掌握基本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编制检查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情况,编制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要加强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将查房通知书送达到

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城镇私房所有人,明确房屋住用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要督促各管房单位组建好查房和抢修队伍,并组织好对查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各管房单位要认真落实,准备好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备足安全检查及抢修加固的材料器具,组织好安全检查、抢险抢修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提高工作质量,避免漏查错报。

1.房屋安全检查率(按建筑面积计算):直管房屋和标准租私房100%;自住私房90%以上;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设备检查率:直管100%;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要做到安全隐患百分之百的查出。

2.各管房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房屋安全检查基础表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表必须在查房现场如实填写、检查和记录人员签字。对抄旧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追究责任。

3.做好锁门户、拒查拒修户的动员和解释工作,要建锁门户和拒查拒修户台帐,注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能进行检查的房屋要有签字手续。

(三)规范填写报表,按时汇总上报。

1.按照《城镇房屋及设备安全检查统计报表制度》(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http://--便民服务-下载中心-房屋管理-房屋类-更多》-房屋类)准确、规范、完整的填写基础表及汇总。直管房单位将直管房汇总表,于 2011年1月20日前报县住建委1009室。自管房、物业管理房、城镇私房的汇总表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分别汇总后于 2011年1月20日前报县住建委1009室。

2.做好建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准备工作。要做好对危险房屋、严重积水区域房屋的数据整理和汇总工作,为实现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建立房屋

安全管理数据库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将属地危房清册、城镇房屋严重积水区域清册,于 2011年1月20日前报县住建委1009室。

(四)提高服务质量,注意查房安全。

各单位应加强对房屋安全检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查房标准,及时发现和解除房屋危险隐患。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居室环境和住户物品。各管房单位(房屋产权人)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要通过抢修加固等手段及时进行消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检查和抢修加固人员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滑倒、触电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肃劳动纪律;不得酒后工作。

七、检查费用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费用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检查、验收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办公室将对房屋及其设备安全检查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中弄虚作假导致房屋及其设备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临时建筑和农村房屋等安全检查参照本方案执行。

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18篇: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路桥区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管理的通知》(台卫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1、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

2、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各项校内传染病防控措施。

3、学校食品卫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三证”持有、采购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菜谱制定、加工操作等工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检查任务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区内中心小学、普通中学(包括私立、民办)、职技校、三级以上托幼机构,各个乡镇卫生院各负责辖区内其他学校、托幼机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26日

秋季:9月3日至9月10日。

由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30日. 由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状况,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学校自身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二是利用开学之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

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五、信息报送

1.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报区卫生监督所三科。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针对以往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学校特别是09年学校卫生存在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和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3、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资料整理汇总工作,如实填写、上报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4、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路桥区卫生监督所 2010年3月3日

第19篇:终止妊娠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蓝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开展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避孕药具和相关医疗器械的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违规使用、销售米非司酮药品及促排卵药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避孕药具和查处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蓝山县2011年度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终止早孕药物、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市场管理工作,加大对个体诊所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工作,经研究成立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广亮

副组长:朱登位廖予 唐圣峰

成 员:李日清、段玲艳、余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稽查股科,余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各股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分管区域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任务目标

围绕认真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积极推行药品网格化监督管理,在辖区范围内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不私自销售使用流引产药品和避孕用具,发现该类案件及时查处并结案。各分管领导、稽查中队队长对辖区内的避孕药具和相关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负总责,对辖区内和责任网格范围内的群众投诉、

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及在日常稽查中发现案情的查处、上报率要达到100%。

四、监督检查对象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品门店重点对象:药品批发企业、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及性保健品店。同时要对近年来因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而被查处的单位、个人进行跟踪检查。 终止妊娠药品名单:米非司酮片(用于紧急避孕外)、米索前列醇片、息隐、含珠停、催产素针、雷佛诺尔液及其它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名单:克罗米酚、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已烯雌酚

五、时间安排职责分工

第一次在2010年10月8日至2011年3月31日前,第二次在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前,稽查股负责本辖区内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股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公司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内容

(一)药品批发企业是否违规将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销售给个体诊所、药店;

(二)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违规使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制售假劣避孕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三无”产品;

(四)查处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将印有“国家免费提供”字样的计划生育药品、用具(包括国家计划免费避孕套、口服避孕药、外用药、注射用药及宫内节育器等)在市场上销售;

(五)有资格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是否建立了终止妊娠药品的专项购进、使用记录;

(六)对在近年来检查中发现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

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进行跟踪检查,巩固检查效果。

(七)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有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八)终止妊娠药品主要包括米非司酮片、雷弗诺尔液(利凡诺)、催产素针(缩宫素)、金珠停片、垂体后叶素、前列腺素E

2、芫花萜、天花粉针、环氧司坦及其他终止妊娠药品。

(九)加大对游医药贩、保健品商店超范围销售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打击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各稽查中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米非司酮片销售管理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根据国家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与现阶段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与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处方药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突出检查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凡检查发现零售企业销售不得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的,不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品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市局依法核减其经营范围,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搞好宣传教育,促进合理用药。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合理用药、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品消费安全常识为内容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和水平。

蓝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第20篇:某镇道路交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茶府发„2011‟29号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单位:

《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检查措施,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镇域各单位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积极预防涉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镇交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法》以及省、地、市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维护道路交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促进我镇道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xx(镇派出所所长)

xx(镇安监站负责人)

xx(镇司法所所长)

xx(镇综治办负责人)

xx(镇交管站站长)

xx(镇农机站负责人)

xx(镇文广站站长)

xx(xx村委会主任)

xx(开天村委会主任)

xx(尤鱼铺村委会主任)

xx(梅花村委会主任)

xx(老屋场村委会主任)

xx(垢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道路交通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长:(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镇派出所所长)

(镇安监站负责人)

(镇交管站站长)

成员:(镇派出所民警)

(镇派出所民警)

(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镇农机站负责人)

工作组主要加强辖区境内通村干道、事故多发点(段)、重点路段和赶场天、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代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姜诗毅、杨秀成、桂先根、陈翔,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各类车辆管理台帐和巡查、巡检登记。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客运车辆、高速(高等级)公路、农村道路为重点。

2、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3、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

作,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

1、认真组织开展7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

整治。

2、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非法扣车和以交通事

故为由敲诈勒索、拦路收费、阻塞交通等违法行为。

3、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4、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及交通违法抄告等措施,集中整治酒驾、超速、超员、低速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加强源头管理。

(二)交管站

1、对全镇农村道路运输现状进行调研,提出可行性

方案,建立可行的农村客运网络,解决人民“出行难”的问题。

2、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属客货

运输车辆开展安全自检自查的情况。

3、负责管养道路中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的

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对突发的道路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4、清除管养道路障碍、保障道路畅通。

(三)安监站

1、会同交管站、派出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

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客货运车辆安装GPS的情况。

3、认真组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较大以上

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事故评析、诫勉约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结合本镇实际,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

真组织实施。

2、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

报,对严重交通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六、责任追究

对紧急事件实行救助是全镇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此

方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怠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

主题词:交通 专项检查△ 方案通知

xx镇党政办公室2011年4月12日印发共印25份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doc》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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