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村妇女维权岗先进事迹

2020-04-19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积极开展维权岗创建

积极开展维权岗创建 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逐渐使创维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把创建工作摆上位置。我院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张三青检察长任组长,周厚顺副检察长、团县委副书记刘海燕任副组长,批捕、起诉、监所、控申、民行、共青团学少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把青少年维权工作细化,分解到各有关科室,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保证此项工作经常、有序的开展。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审理,批捕、起诉、监所检察部门均明确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作风踏实细致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是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与共建学校、团县委、关工委、妇联、居委会等单位进行信息交流,将检察环节的维权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使维权工作面向社会。

二、立足办案,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如在办理原柘塘中心小学教师何某某猥亵、奸淫该校女生一案时,我院及时捕诉,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净化了校园育人环境。再如省环球高效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强某寻衅滋事一案发生后,针对强某带领30余名不明真相职工、连续两天强行闯入溧水县高级中学,切断锅炉房的燃气设施,造成1400余名师生的伙食和开水无法供应,严重扰乱学校日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情况,我院分管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及时提前介入,并与公安机关共同向参与闹事的人员进行解释、疏导,协助校方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师生准点用餐。在势态不断扩大,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措施,逮捕首要分子强某,平息了势态,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坚持寓教于审,尽力挽救失足青少年。我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教育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为未成年犯创造真心悔过、重新做人的机会。一是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不批捕的,尽量不捕;可以不起诉的,尽量不诉。如办理傅某某涉嫌强奸(未遂)案,傅作案时刚满14岁,正处于身长发育期,辩别是非能力较弱,发案具有偶然性,根据案情从挽救的角度出发,我们作出不捕决定,同时主动与其所在学校取得联系,安排傅某某继续上学。二是利用公诉阵地对青少年犯进行特殊帮教。在办理袁某某(女,17岁)盗窃一案时,考虑到盗窃数额不大,案发后袁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赃物,作案情况特殊,我院召开不起诉听证会,邀请县法院、公安、关工委、妇联、袁所在社区居委会以及袁的亲属等人员参加,听证会上,我们与各有关部门人员从不同侧面对袁某进行了教育,袁某深受感动,悔恨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淌,当宣布对袁某某不起诉决定时,她激动地说:“我一定好好做人,重新改过,决不辜负检察官的希望。”三是做好诉讼后的跟踪帮教工作。我院在提前介入李某抢劫(未遂)案过程中,得知李某主观恶性浅,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公安机关直诉。案件移送后,我院及时对其作了暂缓不起诉决定。为了帮助李某悔过自新,办案人员多次走访李某的家庭和其所在中学,督促其父母配合做好监护,并说服学校接纳其回校复读,同时协助该校成立了帮教小组,共同开展帮教活动。

3、保障诉讼过程中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审查边缘年龄。在确定犯罪人年龄上要求必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证证明,在审查逮捕、起诉中,对责任年龄不清的犯罪嫌疑人,坚决不捕不诉,防止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到刑事追究。二是规范文书和法律用语。在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废止法律文书中有关“窜入、”“狼狈为奸”等侮辱性和伤害未成年人自尊的言词。三是坚持在受案三天内,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权利和义务的制度。对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告知其在诉讼中应享有的权利,必要时建议法院允许被告人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庭。四是在办案或调查取证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尽量缩小社会影响,做到一次取证到位,避免重复取证。五是重视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刑讯逼供、指供、诱供以及滥用械具等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此外,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为未成年犯创造较好的改造环境。一方面协助看守所设置未成年人监室,严格执行分管分押,杜绝体罚虐待被监管的未成年犯;另一方面定期对未成年犯开展谈心教育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法律监规,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安心改造。

三、注重效果,人文关怀,对特殊少年进行特殊帮教。工作中,我们不断转变思想观念,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局出发,始终把爱心洒向需要关怀和帮助的特殊少年。一是资助联系点特困学生。院领导在联系点走访中了解到东庐村的小学生谭玲由于父亲瘫痪,母亲改嫁;徐玲因其父病故,两家庭均无力负担学费,面临失学的困境,立即动员全院干警捐款2000元,帮助两名女童园了继续读书的梦想。此后,每逢“六

一、”春节前夕,我院都为她俩送去钱物和学习用品。二是关心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生活。陆某系缓刑期内又犯罪的在押犯,父母已故,妻子与其离婚,12岁的女儿因父亲入狱而失去生活来源,办案人员多次与陆某女儿所在的当地政府和学校取得联系,共同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帮助她摆脱了困境,走出父亲犯罪带来的阴影,勉励她正确对待父母的过失,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今年,我院还对本县石湫镇8名因父亲或母亲被判重刑、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给予资助,使他们在“特定时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绩优秀的资助完成学业。当首批捐赠的4800元学杂费及一批学习用品送到这些孩子们的手中时,他们纷纷表示要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检察官的关爱,敦促狱中父母好好改造,早日报效社会;三是真情帮教失足的聋哑少年。2000年,我县发生了一起抢劫案,9名被告均为聋哑少年,其中王某是我县聋哑学校的在校生,平时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曾在市县级体育、书法比赛中多次获奖。归案后,他多次在笔录上书写“我要读书。”虽然此案抢劫数额巨大,且属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但我们在依法办案同时,充分考虑到犯罪主体系聋哑少年的特殊性,对王某等4名年龄较小的从犯,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后,我院承办人三次主动前往聋哑学校,促进王某在缓刑期内回校复读事宜,并会同共青团、学校老师、被告人所在居委会、派出所以及家长对王某进行帮教。现今,王某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山东省济南特殊专科学校,担任了校体育部长一职。

四、标本兼治,做好预防,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我院把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开展检校共建,进行专门预防。几年来,我院先后与溧水县高级中学、第三中学近10所中学建立了检校共建,分管检察长和侦查监督科长分别担任法制副校长,将预防共建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开展“五个一”活动进行教育预防。即:办好一个法制园地,选择典型案例定期在校园黑板报上出版法制专栏、园地,以案释法;上好一堂法制课,每逢开学、放假前夕,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适时举办法制夏令营,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光盘、参观劳教和监管场所;开好一次座谈会,在共建学校举办座谈会,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听取师生对开展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一日检察官之旅,组织学生代表参观检察官办案,参与提审,观摩庭审,以此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一张宣传卡片,将维权内容、热线以及青少年遭遇不法侵害时求助方式制成宣传卡片,增强青少年的自我防范能力。三是面向社会健全网络预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设立维权信箱、制作展板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将犯罪预防工作向社区、乡镇拓展,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同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推荐第2篇:妇女维权

题目:横街镇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总结

办理单位:横街镇妇女联合委员会

正文:

一、主要做法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深化横街镇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我镇新一轮“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三八”维权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三八”节期间,横街镇以召开座谈会、动员腰鼓宣传队等形式开展了以“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为主题,以“反对家庭暴力”为重点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让全镇广大妇女度过了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

宣传与解答并行普及妇女维权常识

横街镇妇联紧紧抓住“三八”妇女节这个重要节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条例等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3月5日,镇妇联、镇司法所在镇中心街道联合设点举办了“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询问活动;同时为加大宣传效果,镇妇联还组织了横街腰鼓队开展 “送法律 维权益 促和谐”三八维权周送法进村活动。这一系列活动旨在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腰鼓队走上街头、村头,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镇司法所的职员还向群众提供了法律知识解答,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案例宣传促维权扩大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受众面

为更好的做好妇女维权宣传工作。今年“三八”期间,我镇妇联联合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了“维权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收集各类富有典型意义并具有较强说服力的维权案件,结合媒体进一步加强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

及时开通了妇女维权咨询热线,为拓展妇联工作的信访渠道、倾听妇女姐妹的呼声提供了新的途径。司法维权热线开通后,将通过定期管理个案记录、统计有关妇女心理和法律咨询数据、分析动态趋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妇女群众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心理和法律问题,并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家庭成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全镇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意识,形成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合力。

创新活动内容用知识和关爱温暖广大妇女

横街镇是劳务输出大镇,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农村的“留守妇女”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镇妇联一方面组对各个村的“留守妇女”生存状况进行了座谈、走访调研。对调查出的如健康保健差,劳动强度大,情感孤独,子女学习差,生活质量低等一系列问题,相应提出了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结合,镇妇联围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下岗妇女再就业的宗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法律、送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表彰镇里妇女创业的一些先进典型,并让她们总结宣传自己创业就业的先进经验,以鼓舞带动镇妇女群众、女外来务工人员再就业、自创业。同时,镇妇联还结合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切实为妇女办实事、做好事,镇妇联慰问了各村的特困妇女和老妇干,给她们送去了关爱和节日慰问。

二、主要成效

(1)提高基层妇女的综合素质

通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加深了妇女群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与她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了妇女们的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使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2)营造了平安和谐、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围绕“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倡导妇女们自立、自强的精神,为弱势群体妇女提供了切合实际帮助。同时,以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推进妇女普法活动进基层、进村居,掀起学法的热潮,营造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各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掀起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活动热潮,从而达到了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创建和谐横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三、活动启示

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观。《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特别是妇女劳动和经济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因此,向全社会继续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妇女维权工作,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

实践证明,“三八”维权周活动,已经成为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权周活动的意义,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积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同时,要重视开展活动宣传,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非常光荣的事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使妇女维权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图片:

推荐第3篇:妇女维权

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镇机关女职工及各村妇女群众共130余人齐聚一堂,分别听取了由县妇联***、县法院***所做的题为《倡导男女平等,反对家庭暴力》的知识讲座。讲座从家庭暴力的现状、范围、综合原因、产生的危害、法律介入、反家庭暴力目前尚存在的四大难题、新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和思考、预防、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的对策等九方面对家庭暴力的危害作了生动翔实的讲解,使收听讲座的妇女受益匪浅。

近年来,农村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伤害甚至杀人案件屡见不鲜。家庭暴力问题日益成为农村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增强妇女维权意识,促进邻里和谐,镇妇联、机关女工委举办了这次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知识讲座,台上绘声绘色,台下积极互动,大家纷纷表示收获很大。

通过这次讲座,既充实了机关女职工、村级妇女干部的法律知识,又有助于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大力宣传了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促进广大妇女知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举办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推荐第4篇:村妇女维权站工作职责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共同促进科学发展

西羊市村妇女维权站工作职责

西羊市村妇女维权站在楼底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主导作用,立足家庭、面向妇女,开展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维护妇女权益、妇女需求服务和困难群体帮扶等综合性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国家政策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三八”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让广大妇女及时领会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妇女做家庭中的法律明白人,带动家庭成员自觉知法、守法,做党的政策的支持者、国家法律的遵守者。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平安建设工作大局,在家庭中深入开展以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目标的“四防四无”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推广“十户联创”的“平安家庭”创建模式,不断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努力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防范、自觉参与的社会氛围,消除家庭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

(3)提供咨询和服务。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有关维权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就业创业等生产生活方面

的咨询和服务。倾听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引导帮助妇女群众依法、合理、有序地反映利益诉求。

(4)接待和处理信访事项。认真受理妇女群众通过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需要各部门联合处理的信访案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及时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把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员并反馈至转办单位。做好信访数据统计、信访信息分析、信访情况综合及重要信息上报工作。

(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涉及妇女权益问题的纠纷排查、信访隐患排查、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

(6)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道德水平和反家庭暴力意识,提升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对受暴妇女的帮助、救护以及对家暴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7)协助解决上级转办的维权案件

西羊市村妇女维权站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受理群众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的问题,对信访提出的各种问题、请求和咨询进行分析研究,依据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解答和处理。

2、对重大信访案件,要及时报告镇维权站负责人,并

做好重大案件来访群众劝解息访工作。

3、对需要各部门联合处理的信访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和跟踪调查处理。

4、及时办理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把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员和报告转办单位。

5、根据需要为来访群众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

6、做好每月信访数据统计,每季信访情况综合及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并对信访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信访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所有情况结果报上级妇联。

西羊市村妇女维权站组织机构

主任:郭荣申

副主任:韩书池 王新力

成员:岳勤英 杨新娥 刘秀荣 闫春花 张秋芬

夏户庄村妇女维权站组织机构

主任:岳彦立

副主任:韩素凤 岳新峰

成员:岳辰平段素敏 梁艳菊

王家屯村妇女维权站组织机构 主任:王志群

副主任:李瑞英 王永强 成员:王喜振 王秀停

推荐第5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总结

新沂市救助管理站“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工作总结

新沂市救助管理站在创建 “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过程中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领导重视,营造环境,全面启动。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一直是全社会关心和关注的热点,也是我站青少年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并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黄美龙为组长,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创建工作。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针对青少年特点,深入开展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依托社区、学校、青少年管(活动营地、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选树优秀青少年典型,引导和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青少年安

全自护教育等工作;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一股合力。

二、积极探索,规范运作。

1、建立严格的创建管理制度。

为了使创建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我站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团苏委联[2011]26号)精神,突出救助工作特点,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明确规定了创建条件和标准、评选办法和要求、表彰奖励、考核与管理等各项内容。把创建活动的要求细化、量化,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职能和服务意识。根据创建标准,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创建制度,包括制定实施意见、考核细则、具体岗位职责等,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确保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在创建中实施三项制度。

一是以 “公示制”为先导,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规范创建流程。二是以实行创建“承诺制”为手段,加强自我约束,使创建活动内容具体细化和量化,增加创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创建中实行“监督制”,定期向村主任干部及学校老师以调查表或座谈的形式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3、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齐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们各部门通过每周一次的例会、每月一报的信息反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发挥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注重宣传,讲究实效。

广泛宣传,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我站以“两法一制”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我们还积极投身于社区教育,协助各社区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活动内容更实。

几年来,我们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落实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一是社会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如家长仍然偏重对青少年文化知识的教育,而忽略了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其合法权益的维护;二是随着网络日益普及,人们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方法和途径也需进一步更新和探索;三是一些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沟通协调配合仍有待加强,致使

工作不系统、不规范;四是信息渠道不畅,工作对象底数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决策和效果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并通过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环节,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注重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规范,针对维权岗创建工作,分别摸清各项工作底数,巩固以往工作成效,同时从责任分工、工作监督、信息沟通、课题研究等机制建设入手,努力促进工作可持续、规范化发展;二是注重拓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域,在工商、公、检、法、司、民政等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劳动、卫生等部门参与创建活动,同时通过实行动态监管、评议摘牌等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维护青少年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不断努力。

推荐第6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材料

《民声1890》栏目组

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材料

发挥媒体优势 切实维护权益

《民声1890》栏目创办于2005年,目前每天一期,每期15分钟。本栏目一直致力于服务民生,为百姓说话、传达百姓心声。从创办至今一直努力成为百姓的贴心人,事实上也得到了百姓的认可。栏目开办以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老百姓的喜爱,收视率较高,在当地已经有很大的影响力。

在日常工作中,《民声1890》栏目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行业优势,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责。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普及青少年法律保护知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胆抨击、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社会现象和典型案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主要创建材料汇报如下:

一、开展普法宣传,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鼓与呼

我们广电中心的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开展,在定期组织召开的新闻宣传会议上,及时落实省、市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宣传任务,凡涉及到有关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政策都积极组织学习,精心策划有关事件的宣传方案,认真部署下一步的帮忙、维权工作。在频道每周召开的编务会议上,频道领导也多次组织记者编辑认真学习有关青少年维权方面的宣传材料,增强意识,培养能力。

对于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民声1890》栏目制作了系列、连续报道,提醒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都要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法制保护的生存空间,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的良好氛围,使青少年能身心舒展地健康成长。

在受理群众投诉过程中,我们《民声1890》栏目也坚持对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来电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报道的“三优”服务,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二、开展舆论监督,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那些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事情,《民声1890》栏目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旗帜鲜明地进行抨击和鞭挞。

学校周围的无证摊贩、黑网吧、非法书刊销售点等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安定因素,学校和家长反映十分强烈。《民声1890》栏目的记者多次对这些场所进行暗访,采写了《关注学生食品安全》、《暗访黑网吧》等报道,并主动联系公安、文化、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取缔了黑网吧、黄色书刊非法销售点和一些无证摊贩,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优化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对于一段时间内存在的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同学勒索钱物的“克米”现象,我们栏目也是及早介入报道,引起了学校家长和有关部门呢的关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每逢开学、六一儿童节等日子,栏目还联络工商、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儿童玩具、学习用品的商家进行检查,维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打击制造、销售和经营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文化制品的宣传力度。同时对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违反规定、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有力曝光,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督促纠正这些问题。

三、进行舆论引导,倡导文明、健康、安全

在每年的寒暑假期间,栏目组指派记者深入社区,挖掘青少年开展的一些有益活动,用电视新闻的形式营造了文明、健康、和谐、愉快的社区文化氛围,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正确的娱乐生活方式。

我们栏目还曾推出过针对学生们人身财产安全教育的特别节目,比如 “防偷防盗防骗”的系列报道,指导青少年如何保护人身和财

产安全;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子女缺少大人看管容易发生危险的事实,专门制作有关节目对他们游泳、出行方面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做了提醒;

四、传递爱心 传播人世间的真善美

2005年,我市莼湖镇一位15岁少年鲍旭东患上尿毒症,因家庭贫困无力继续治疗。我们栏目对此进行报道并呼吁社会爱心,节目播出后,我们的新闻热线几乎成了一条捐款专线。几天后,小旭东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住进了鄞州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成功地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挽回一个风华少年的宝贵生命。另外在2005年4月和2009年9月,我们还分别为尚田镇身患威尔逊病的14岁男孩张伟浩和江口镇身患白血病的10岁男孩周浩杰发起了爱心行动,得到了全社会大力支持,使他们度过了困难期。这几年来,总共为10多位身患重病的青少年发起了这样的爱心募捐行动。

去年年初,我们栏目还策划推出主题为“温暖2010”的助学行动,在3月1日开学前,连续推出了6个贫困学生的报道,之后就有非常多的观众包括宁波市区和北仑的热心人士都打电话来表示愿意帮助他们,到目前为止除了这6个贫困学生外,通过我们的牵线搭桥,还有另外10多个贫困学生也得到了爱心人士的结对助学。

今年4月中旬,我市一28岁外来务工人员安明勇身患重病,因家境贫寒无钱医治,随时有生命危险。他的母亲来到本台求助,希望《民声1890》节目能够向社会发起呼吁,救救她的儿子。节目播出之后,在观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热心市民纷纷捐款,甚至不留姓名。短短两天时间,安明勇就收到社会捐款五万多元,手术费用有了保障。在以后的节目中,又对广大市民无偿捐助患者的爱心进行了后续报道,真正地起到了弘扬社会新风的作用。

《民声1890》栏目是爱心的呼唤者,也是爱心的传播者。除了团组织集体与3位贫困青少年结对外,我们栏目组还有很多编辑记者

个人出资参与结对助学,在采访贫困青少年过程中,我们的记者也多次在现场掏钱献上爱心。在我们电视台举办的主题为“温暖2010”等的观众见面会上,我们栏目组成员又一次慷慨解囊,资助贫困学生。目前,我们还联系了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分别为江口中心小学和西坞中心小学的5位特困学生在六一节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青少年权益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争创宁波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过程中,《民声1890》栏目将立足本职工作,不断丰富维权内容,积极拓展维权阵地,真正提高维权效率,努力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推荐第7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口号

篇1: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口号

芜湖三中广益群英会“青年文明号”创建口号:

热心为学校, 专心为事业, 诚心为家长, 做人民满意教师!

芜湖三中广益群英会全体青年教师郑重承诺:

我们将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热心为学校,专心为事业,诚心为家长”,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切实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团结一心、爱岗敬业,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奉献青春!篇2:青少年维权岗管理手册

青少年维权岗

管理手册

××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

目 录

××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试行)„„3 ××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量化考核细则„„„„„„„„9 ××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10 创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表„„„„„„„„„13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15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办公室„„„„„„„„„„„16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承诺„„„„„„„„„„17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卡审批表„„„„„„„„„„18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年度创建工作计划„„„„„„„„19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年度创建工作总结„„„„„„„„21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月评表„„„„„„„„„23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会议记录„„„„„„„„„„27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项目书„„„„„„„„„28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变更申请表„„„„„„„„„„„29 ××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指导、规范和管理,根据《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政法机关的具体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的基层单位。

第三条 团市委、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权益部。 第二章 创建标准

第四条 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应具备和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

1.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本单位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创建单位及其成员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3.创建单位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具体的工作措施、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完整的创建档案。

4.创建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针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专题维权行动,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服务。

5.创建单位及其成员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第五条 除基本条件和标准外,各有关行业(系统)可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业务职能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标准细则和具体实施办法。第三章 评选表彰

第六条 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七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采用逐级申报的形式。获得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方可申报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各有关行业(系统)创建办要确保申报单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公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公示采用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公示由申报单位在工作场所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情况和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公示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将申报单位有关情况集中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自行公示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经公示,符合评选规定的申报单位即认定为创建单位。

3.评选。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量化考核细则》,对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逐项进行考核,并以书篇3: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事迹 罗江县广播电视局创建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简要事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播电视局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广播电视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普及思想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全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建设平安和谐罗江、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罗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事迹材料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作好理论和思想准备。我局对创建工作非常重视,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精干的创建队伍,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县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文件指示精神,学习了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提高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作了充分的理论和理想准备。

二、采取多种形式,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了不使创建活动流于形式,取得实效,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学习、讨论,认真组织培训骨干力量,分别组织中层干部、机关干部和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媒体优势,开辟专题栏目,播放宣教片,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等,努力形成全县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强大声势,积极配合共青团县委搞好全县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带头参与,为全局干部职工起到了表率作用。局成立了以曹传海局长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坚强的领导小组,并进行了具体分工,职责分明,形成了强大的领导集体;局领导带头参加学习和创建活动,亲自讲课,认真组织全局和本部门的学习和创建活动;全体中层干部都撰写了关于如何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理论研讨文章。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和“讲正气、树新风、重品行”教育活动,开展了法制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暨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单位创建、争当文明职工和模范职工、争当技术能手等创建活动;进行了文化产业改革,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实行定岗定责,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做到了能者上,庸者下,盘活了机制,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采取了防插播、防干扰、防破坏、防颠覆等安全播出措施,捍卫了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了帮扶工作,开展了“真诚亲民、帮贫解困”、“关爱”留守儿童等献爱心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如: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比赛,积极参加罗江县组织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净化了职工精神生活空间。

三是发挥媒体优势,营造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我局是重要的新闻宣传单位,担负着重要的宣传任务,在全县开展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媒体优势,开辟专题栏目,通过制作专题片,播放宣传口号和电教片大力宣传全县在关心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的创建活动,通过大力宣传《青少年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

推荐第8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方案

淮安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 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团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青少年消费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全市工商系统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创建目标

全市大中小学校园周边商品质量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大中小学校园全部设立12315联络站,及时处理青少年消费投诉和举报,定期发布青少年维权信息,在校青少年掌握一定的消费维权知识,有较高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创建内容:

加强对青少年用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青少年用品质量,维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制售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商品的查处力度,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完善“12315”快速维权处置机制,整合执法网络资源;不断拓宽“12315”消费维权渠道,全面推进校园维权站点建设;加强“12315”进校园等维权活动,提高“12315”在学生群体中消费维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青少年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消费维权意识。

三、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9月30月—10月31日)。制定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标志和承诺书,在服务大厅、政务网站公开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结合本单位职能,制定出台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实施工作意见,成立创建机构,落实创建职责。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2年6月30日)。根据创建工作意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细化创建措施,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开通青少年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设立专人负责青少年维权申诉举报处理,在校园设立12315联络站;开展校园周边商品、学生用品等青少年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净化青少年消费环境。开展青少年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消费维权意识。

3、验收准备阶段(2012年7月—8月)。根据《全市工商系统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集体考核细则》规定,准备创建管理书式档案整理。

三、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为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经研究成立淮安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充分发挥全系统消保条线力量,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2、明确职责,深入开展。将创建目标与全年工作相结

2 合,落实到消保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要明确职责,强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行动,维护青少年消费权益。

3、重视宣传,扩大影响。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情况,形成一定社会声势,加强对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4、严格考核,实施奖优惩劣。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创建活动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机制。

3 附件1:

淮安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

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消费权益,增强青少年消费维权意识,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成立淮安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名单如下:

主 任: 唐士淮 处长(主任) 副主任: 章春金 副处长

陶化勇 副处长(副主任) 成 员: 王必昕 科员

季 青 科员

尚文娟 科员 赵秋菊 职员

徐 思 职员

推荐第9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口号

芜湖三中广益群英会“青年文明号”创建口号:

热心为学校,

专心为事业, 诚心为家长, 做人民满意教师!

芜湖三中广益群英会全体青年教师郑重承诺:

我们将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热心为学校,专心为事业,诚心为家长”,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切实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团结一心、爱岗敬业,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奉献青春!

推荐第10篇:记张岗村妇女主任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

吴永琴,女,现年47岁,高中文化。从1994年开始担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至今。农村的矛盾错综复杂,常因地基高低、婆媳不和、顽童斗嘴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吵架动手。十多年来,他热爱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常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张岗村现有农户487家,居民1891人,家庭时有矛盾发生,不管是村民反映还是当事人找上门,她都不辞辛苦,深入到家中进行调解,使矛盾得以消除。村5队王丽萍,丈夫在外打工,上有婆婆下有两个小孩,生活并不宽裕,可王丽萍却爱打麻将,不太照顾家务,婆婆看不惯,婆媳之间关系越来越紧张,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张。吴主任知道后,她一边做调解工作,一边教育王丽萍要奋发自强,搞好家庭生活。在耐心的教育下,吴主任给她联系承包了村设施园区的一栋温棚,手把手得教王丽萍温棚种植技术,当年在王丽萍的努力下,一栋温室净收入4000多元,之后王丽萍又请求吴主任拖关系多承包了一栋,一心就扑在家庭致富上。婆婆见儿媳踏实劳动很是辛苦,不但主动料理家务照顾孙子,而且对儿媳也变得体贴爱护,全家人其乐融融。婆婆逢人就讲“是吴主任挽救了我们的家。”

吴永琴爱调解纠纷,除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外,他更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法。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讲亲情、讲友情、讲乡情。去年春天,村8队张成之妻杨小红一次到田里干活,发现邻地张大发家尽在与自家的分界埂上栽了几十颗杨树。杨小红想若等树长大了,树根乱窜,枝叶遮阴,自己的庄稼会受到影响,一气之下将树苗全部拔掉。张大发的妻子得知后,忙给在银川务工的丈夫打电话要和张成家拼个你死我活。吴永琴得知后,心想万一张大发从银川回来找张成家闹事,后果不堪设想。吴永琴径直到张大发家,一面问张大发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让张大发安心在银川务工,这件事由她处理,保证有满意的答复。一面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当得知张大发家在承包地里种树时,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根据政策法规,承包地内是不充许种树的,因此张大发家在承包地的田埂上种树是违法的。同时进一步说明张大发要以毁树为由找张成家闹事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杨小红毁坏树木应给予一定赔偿,并对杨小红的鲁莽行为 进行批评,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吴永琴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双方心悦达成调解协议。张大发家念及亲邻关系收了100元赔偿费。在吴主任的努力下,避免了一起可能扩大的矛盾,现在两家关系如初。

吴永琴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经她调解的事件不胜枚举,她以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为我村的和谐村庄建设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第11篇:2003年妇女维权岗工作总结(情况简介)

2003年妇女维权岗工作总结

2003年2月,根据德妇发(2002)24号文件和县司法局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妇女维权岗”,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现对本年度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在本年度的法制宣传工作中,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下乡、法律赶集,并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之际,对《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维权有关的法律重点进行了宣传,在宣传现场,接待妇女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妇女50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在“12348”法律热线服务的工作中,为妇女法律咨询设立专门的登记,近一年时间,免费接待妇女来访和热线咨询70余人次,案件涉及宅基地、婚姻、伤害和刑事犯罪等各方面,使当事人均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本年度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4000元,并通过协调减免诉讼费用2000余元,案件涉及婚姻、伤害等方面,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代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2004年的妇女维权工作中,要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搞好“妇女维权岗”的工作,争创县级和市级优秀单位。

法律援助中心 2004年元月

第12篇:妇女维权知识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

1、为保护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

答:90 天

2、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两个方面?

答: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夫或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怎样的?

答:平等

4、国家对什么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答:女职工和未成年人

5、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多少的工资报酬?

答:300%

6、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什么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哺乳期

7、对于怀孕几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答:7个月

8、妇女在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答: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9、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多少分钟?答:30分钟

10、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什么时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一年内

1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多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30日

1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答:3小时

1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多少分钟?

答:30分钟

14、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多少天的休假?

答:1至2天

15、《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答:妇女

16、国际劳动妇女节,在中国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请问她的全称到底是什么?

答: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不得早于20周岁。

18、在我国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请问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12338

19、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不必登记即自动恢复,对吗?

答:不对。

20、孕产期具体指哪一段时间?

答: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

21、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吗?

答:有

22、夫妻双方谁先向法院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就会对谁少分吗?

答:不是。

23、夫妻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对吗?

答:不对。

24、带着未满十八岁的孩子改嫁,孩子生父是否可以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5、“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就不能再继承娘家的财产,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答:不对。继承法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6、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答:有两种途径:一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协议离婚);二是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

27、妇女要树立“四自”精神,这“四自”具体指的是自尊、( )、自立、自强。

答:自信。

28、小王和小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父母就给他们举办了婚礼,他们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答:不受法律保护。

29、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答:公平

30、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形式

答:书面

31、婚前医学检查包括:( )、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 答:严重遗传性疾病

32、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33、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途径有:( )、申请调解、仲裁、起诉。

答:协商。

34、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 )、生育的内容。

答:结婚。

35、夫或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必须遵循什么原则? 答:平等的原则。

36、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在未婚、结婚、( )、丧偶的情况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答:离婚

37、在女职工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几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答:三级。

38、( )的、未到法定年龄的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属于无效婚姻。

答:重婚

39、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占有、( )、收益、处分的平等的权利。 答:使用。

40、妇女在政治方面、( )方面、文化方面、社会的和家庭的生

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答:经济。

41、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 )、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答:贫困。

42、女职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要求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维护女职工的何种权益?

答:劳动权益

43、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 )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答:住院费。

44、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财产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 )的权利。

答:继承遗产

45、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几代的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 答:三代之内

第13篇:妇女维权工作

妇女维权工作

我区开展维权服务直通车以来深受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

为了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调解员的应尽责任。

一、我们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做我们的法律后盾,还聘请我们各村的妇女主任为法律咨询调解员,首先我们向村民公布维权直通车的热线电话:8855917488559158。

二、我们经常组织妇女参加普法培训,学习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母婴保健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六项权益。

1、政治权

2、劳动权

3、财产权

4、人身权

5、文化教育权

6、婚姻家庭权。我们围绕这六项权益法 全面进行了学习使我村的广大妇女群众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懂得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把法官进村进屯的法律援助深入到群众中,使广大群众的民事纠纷、土地纠纷、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有的直接找我们调节或者给法官打电话咨询。比如:双庙张凤英在油厂上班,丈夫王成在家做家务,张凤英说王成不做饭、不洗衣服、和妇女打麻将,到村里要离婚。我们听了张凤英的诉说后,找到王成,和他说:你怎么和妻子打架了?张凤英找到村上说要离婚.王成说:人家说我不给做饭了,又不洗衣服。我们向王成说:那你可不对呀,你媳妇上班也挺累的,你在家干农活回来早时就把饭做好,两口子过日子都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谁先回来就多干点活。有时间打麻将,多干点活,多挣点钱,把日子过好才是你们的心愿。听了这些话,他俩谁都不说话了。

西广宁屯村民李佩英和李文辉两家因玉米杆垛动手打了起来,谁也不让谁,陈秀杰、冯艳玲去了她两家调节此事。李文辉房后有个道,李文辉把一大车沙子卸在道中间,正好把道堵死了,谁也过不去,李文辉的柴草垛两家房的房边。李佩英找他让他把沙子还有柴草垛挪开,李文辉不干,并出口不逊,两人打了起来,我们闻讯赶到现场我们做李文辉的思想工作并且把事关的严重性和影响自己和大家的人身安全,你把这么大的一堆沙子卸在路中央,谁家走道都费劲,柴草垛放在离房子这么近多危险。后果不堪设想。作为一个村民一定要守法,要遵守咱们村的村规民约。要和谐相处。再说这道是公共的,大家行走方便的路,不得个人私自占有,我们不能以个人的意识和行为违犯道德行为

最后通过劝说,李文辉把沙子挪开了,柴草垛也拉出村外。

腰广宁残疾妇女袁淑凤来找帮忙解决她的低保存折在女儿那里不给她,她要存折,说要去看病没有钱。她的低保存折放在女儿那不给她。我用电话联系到她女儿赵艳霞并让潘队长车拉到村里。赵艳霞你把着你妈的低保存折,你妈有病要看病,不放你这了你妈找你要,你就给她吧。赵艳霞说:不能给她,她拿回钱净胡花,我姨还骗她钱呢。我说,你不给不行,这是你妈每个月的生活费,必须给你妈,再说你妈不相信你了,你就得给人家了。赵艳霞说:我爸给她修房花了1000元,她得给我们。我们再和袁淑凤说修房子的钱你得给她之后就给你存折。共在存折支出1280元扣除1000元修房子所用。赵艳霞将300元钱和存折一起交给袁淑凤。

我村在土地承包分配时,民办教师丛敬有在分地时,有的农民反映说不应该

分给他地,丛老师直接联系法官问这个问题,法官进一步了解他的情况,是农业户口、又没有转正,可以分到承包田。

通过组织妇女群众学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群众都知道有解决不了得问题先找妇联。各类问题全部解决在基层,至今我村没有发生过一例刑事案件,没有越级上访事件。使广大妇女群众非常满意。

广宁村

2011年8月1日

第14篇:妇女维权讲稿

妇女维权讲稿

景东县妇联副主席杨迎春

各位妇女同胞们:

大家好!

就此机会,我站在妇联组织的角度,给大家简单讲一些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知识。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专门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侵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六大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财产权、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权。所谓政治权利指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比如,村委会换届时,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无论男女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男女都可以被选为村干部,不是说只有男村民才能当选村主任,女村民不能当,只要有能力,男女都可以。而且法律还专门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各级各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这是我们女人应该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

所谓文化教育权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就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在农村很容易出现重男轻女的思想,只给男孩上学,不给女孩上学,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这是法律对女性接受教育权的保护。

所谓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指的是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大家外出打工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或者是女儿外出打工要提醒她们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所谓财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权、宅基地使用权、存款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继承权等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各位妇女同胞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收益权、继承权等财产权。

所谓人身权指的是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所谓婚姻家庭权指的是婚姻自主权、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对子女的监护权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在这里我特别给大家讲一讲家庭

暴力。由于受“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的封建观念影响,做丈夫的总是将打老婆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有些妇女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也将自己完全依附于丈夫,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一旦被丈夫殴打,只好自认倒霉,这就为丈夫的施暴行为创造了条件。有资料显示,在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当事人中,没有一个是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时就到有关部门投诉的,受害人缺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如果遭受丈夫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一定不能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请求村调委会帮助教育劝解,伤情严重的,要向派出所报案,去医院治疗,注意保留证据,要使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受到应有的法律治裁。举一例:李会堂案例。此案例中李会堂就是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使丈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上就是我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法律维权知识,大家通过学习,要增强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向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投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家庭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同胞,可以来找县妇联,找县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在讲解维权知识的同时,我还想对大家说几句真心话。我希望大家在增强维权意识的同时,还要做一个自强、自尊、自信、自重的好女人,积极学习一些科学文化及法律知识,科学种植、科学养殖,争做全村的女能手、女标兵,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做一个勤劳、善良、贤惠的好妻子,做一个孝顺的好女儿、好儿媳,做一个优秀的好妈妈,做一个与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

最后,祝各位姐妹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越活越年轻!谢谢大家!

第15篇:妇女维权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第三十四条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五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第四十二条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五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第二十三条 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家庭成员不得限制或者剥夺。

离婚和丧偶妇女有权自主处分个人所有和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剥夺妇女依法获得的土地(草场)征收或者征用补偿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土地(草场)承包期内,农村牧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草场)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草场);农村牧区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草场)的,原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草场)。

第二十七条 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时,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第三十八条 家庭成员有赡养老年妇女的义务。老年妇女依法享有的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和剥夺。

第16篇:妇女维权工作汇报

篇一:镇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镇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上半年,镇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我们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针对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镇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镇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多册,发到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组织开办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镇妇联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篇二:xxxx妇联关于维权工作的活动总结 xxxx妇联关于维权工作的活动总结

xxxx妇联以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为契机,按照市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在维权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从身边的妇女维权做起,始终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妇女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拓展维权工作新领域,创新维权工作新机制,求真务实地扎实工作,力争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xxxx妇联在维权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多措并举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坚持社会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及时预防、及时介入、及时解决。

(一)提高认识,确保妇女维权工作领导到位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因此,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工作的预防化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区妇联始终牢固树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天职的思想,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践行“娘家人”的称号,今年区妇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在大型公共场所做法制宣传4次,散发传单4000余份,组织大型宣传法制演出2场,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学法的氛围。同时区妇联在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把维权工作作为促进构建和谐平安xxxx的切入点,摆上重要议程,在认真分析全区维权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区妇联领导坚持亲自接访制度,畅通了领导与妇女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截止目前共接访90余起,170人次,掌握了第一手的维权资料。另外,树立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互动发展的观念,把妇联工作与妇女群众需求结合起来,以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注重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特殊要求开展工作,将维权工作模式由“阶段型”改为“长效型”,从组织覆盖走向工作覆盖,从工作覆盖走向成效覆盖。同时把等待上访维权变为主动下访维权,深入基层了解维权现状,解决妇女亟待解决的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得到了基层妇女的一致好评。

(二)多措并举,建立维权工作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的任务和角色,积极探索建立能够把预防与解决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能够处理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实施“妇女维权行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维权工作始终。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是维权工作的根本所在,xxxx妇联坚持广覆盖、长年抓、常更新的法律宣教长效机制,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利用全国召开妇女维权工作会议的有力时机,开展“维权教育社区(村屯)行”活动,组织法律宣讲志愿者队伍,在全区8办2乡进行巡回讲演,让更多的基层妇女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借助市妇联成立

12338维权热线的契机,热心接待每一位打电话咨询的群众,积极帮助解决各类维权问题,开辟了一条未谋面的维权之路。另外,依托各级家庭教育学校,进行与妇女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力量,实现了宣传效应的最大化及矛盾发生的最小化。 2.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平台,把维权工作同家庭平安、社会和谐有效结合。 在全区的“平安家庭”和“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屯)”创建活动中采取典型带动、以点带面的形式,逐步推进预防家庭暴力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大稳定”。一是结合“平安家庭”的创建标准,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家庭、邻里间的经常性纠纷和矛盾,探索构建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网络。对遭受家庭暴力等不法侵害的妇女儿童,积极探索构建维权服务站;对广大家庭成员,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探索构建宣传教育大格局。二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以和谐文明为荣,争做“五好家庭”、“文明市民”,加强群众的荣辱意识,形成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妇联维权队伍的能力建设。区妇联始终把提高维权干部的素质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法律知识和维权业务培训,造就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热情高的队伍。区妇联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妇女干部进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培训,共举办大型培训班2次,培训妇联干部61人。使街、乡妇联干部在维权理念方面变过去的“替你维权”为“教你维权”, 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区妇联主动联合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妇女陪审员的优势,为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民、刑事案件的陪审创造条件,实现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群团职能的优势互补,形成维权的社会化格局。三是充分发挥维权志愿者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使致力于维护妇女权益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及各界爱心人士,成立“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为妇女群众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二、存在问题妇联组织在维权工作虽然有着广阔的群众基础,也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制约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联组织虽然尽心尽力,但对维权工作仍然力不从心,成效不突显。维权工作更多地要借助相关职权部门来完成,妇联组织作为群团组织,在参与维权工作中虽尽心尽力,但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

(二)参与维权工作的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妇联组织直接参与维权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一线的基层村(居)妇女干部、妇女调解员,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有限、综合素质不强的问题,面对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凸显的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基层妇女干部尚不能综合应用相关知识,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前,涉及妇女群众的维权工作主要体现在家庭暴力等方面,这类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来加以解决。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分析矛盾纠纷,抓住纠纷的主要矛盾,善于运用各种方法手段,灵活掌握调解技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把矛盾纠纷有效圆满化解。

(三)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仍需加强。近年来,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仍居高不下,尤其是非法同居、配偶有外遇、家庭暴力类案件。面对大量权益受侵害的篇三: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颁布实施以来,我村妇女维权工作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一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已经纳入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规划中来,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村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村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针对辖区内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的失足妇女,定期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

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等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 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 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 (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第17篇:妇女维权倡议书

妇女维权倡议书3篇

1924年,国际妇女节传入中国,并成为中国妇女运动的标志性节日。受政治环境和国共两党妇女政策的影响,妇女节庆祝在中国呈现两种迥然不同的面貌。节日的庆祝,将广大妇女团结起来,以群体面貌参与社会生活,增强了妇女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三八妇女节的倡议书,仅供参考。

小学三八妇女节倡议书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

大家可知道,明天是几月几日?是什么节日?是的。 明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在1911年美国纽约三角工厂火灾中丧生的140多名女工。

191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会议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因此今年3月8日是第一百零三个3.8妇女节。3.8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全世界妇女的节日。这个日子是联合国承认的,同时也被很多国家确定为法定节日。

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了提高了妇女的地位,肯定了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就。\"妇女能顶半边天。\"再一次证明了妇女的重要性。

事实上,妇女不仅从事各种社会工作,同时还担负着母亲的职责,养儿育女,为孩子们提供物质和精神营养,关心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她们,是这个世界 上最无私、最崇高、最可敬可爱的人。

同学们,我们的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我们的生命之花是她们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在成长道路上我们不但要接受关爱,同时也要懂得馈赠关爱。

同学们,明天,就在明天,老师希望你们把最崇高的敬意送给她们。现在我倡议,同时也是布置全校性的作业:

一二年级的同学做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比如递双鞋子,倒杯热茶,给妈妈一个爱的拥抱,也可以亲热地跟妈妈道声:\"妈妈,妇女节快乐!\"

三四年级的同学可以亲手做贺卡,在上面画上漂亮的图案,写上你的祝福,送给亲爱的妈妈,也可以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节日里的妈妈脸上绽出最甜蜜、最幸福的笑容。

五六年级的同学可以写一封感谢信给妈妈,感谢她日月为我们操劳,给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幸福的生活。

以上这些都是送给妈妈最好的礼物。当然,我们学校也有很多女老师,你们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送上你们最真挚的祝福。聪明勤奋的孩子们,相信你们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最后,我强调上交作业的时间,请同学们星期五将作业交给班主任,一二年级的上交图片(电子版),三四年级的将制作的贺卡送给妈妈后,让妈妈签上名字,写上感言,然后交给班主任,帮妈妈做了家务的,交图片(可以是冲洗出来的照片,也可以用电子邮箱发到班主任那)。五六年级上交\"给妈妈的一封信\",同样让妈妈看后签上名字、写上感言后。交上来。

小学三八妇女节倡议书篇2: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

三月,春光溶溶,柳条在和风中絮语,燕子在梁间呢喃,大自然中渗透着浓浓的爱意,人世间何尝不是?三月八号是我们的妈妈、奶奶、外婆和女老师的节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母爱,是夜晚灯下送来的一晚热茶和一句叮咛,是一个甜甜的吻,是风霜中的白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师爱,是一句教诲,随风潜入,润物无声;是一个信任的眼神,为你撑起理想的桅杆;是一个温柔的手势,拨开心中的阴霾。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像一朵享尽关怀的小花,作为孩子,我们是不是应该借此机会为他们做点什么呢? 值此\"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学校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感受爱

1.和全家人一起看看小时候的照片,请爸爸妈妈讲讲\"我\"小时候的故事。

2.向妈妈说说记忆中父母做出的最让自己感动的事情。

3.听妈妈讲把我带大付出的艰辛,讲她的工作,体会她的良苦用心和不易。

二、回馈爱

1.为妈妈等长辈和女老师们画一幅画、唱一首歌、做一张贺卡以表达对妈妈的爱和祝福。

2.给下班回家的妈妈一个拥抱,为她洗洗脚,洗去一天的疲惫。

3.为妈妈分担一点家务吧:扫地,洗碗,叠被,整理房间,甚至做一道简单的菜。

4.奶奶、外婆年岁已高,仍然无微不致地关心你,在这节日之际,给老人捶捶背,梳梳头,铺次床吧!

5.妈妈、婆婆、外婆,我们很久没一起照全家福了,让我们开心地笑一笑吧!

6.真诚地向女教师说一声:\"老师,节日快乐!\"听老师话,不让老师操心。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孩子们,行动起来吧!三八妇女节这天,用真情、用行动去回报母亲、回报长辈、老师,学会感恩。而师爱无言,有时仅是倾心的辅导,一句鼓励的话,一个轻抚的动作,需要互相感受领会。

真正的关爱并不只是一天、一件事,而是每天坚持不懈地去做。让我们在接受别人爱的同时学会关爱,学会感恩、学会回报,懂得孝敬、懂得体谅长辈的良苦用心,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真情!让我们互相关爱,在爱中成长!

小学三八妇女节倡议书篇3:

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明天就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了,每到这个节日你会想到身边的哪些人呢?是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是母亲、老师以及婆婆、外婆给了我们最无私的关爱,母亲就像一堵墙,为我们挡风遮雨,对我们呵护备至;老师就像春雨阳光,用知识的雨露滋润着幼苗的成长。作为孩子,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回报她们的关爱和帮助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台上这几个同学的回答。

我建议让我们先给这些同学一些掌声吧!中国有句俗话:\"百善孝为先\"。什么是孝?不是什么昂贵的衣服、豪华的大餐,也许只是一句最朴实的问候、一个甜蜜的轻轻的吻、你小小的一个进步。孝心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相信我们互助小学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三八节这天为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的老师献上一份最诚挚和最特别的节日祝福。为此,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代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在这个感恩的三月,为您的妈妈分担一点家务!比如洗洗碗、擦擦桌子。

2、找一找自己平时是怎样对待妈妈的?是否尊敬她?找出不足及改正的办法。

3、看一看,观察妈妈从早到晚都在做哪些家务,或到妈妈的单位看一看。了解妈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量,体会其中的辛苦。

4、婆婆、外婆她们年事已高,但仍然无微不致的关心我,请你给她们捶一捶背。

5、亲爱的老师,您知道我有多爱您吗,把心中感激的话用写信的方式写给您的老师。

同学们,回报妈妈、长辈的关爱是一件长期的事。真正的关爱并不只是在这一天、一件事,而是每天坚持不懈地去做,让我们在接受爱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付出,学会回报,懂得孝敬,懂得体谅长辈的良苦用心,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真情!

第18篇:妇女维权案例

反对家暴构建和谐新生活(黑体二号字)

广饶路社区居委会(仿宋小三号字)

【案件基本情况】

家住登州路51号3单元506户的崔波长期遭受着其丈夫的毒打,三天两头只要丈夫一不高兴便拿崔波出气,导致崔波被打的暂歇性耳聋,她提出离婚的申请可丈夫死活不同意,崔波实在受不了了来到居委会,希望居委会帮忙出面调解。(仿宋三号字)

【办理过程及结果】

广饶路社区的兰主任作为专职社区调解员听了崔波的哭诉,马上联系崔波丈夫,可是崔波丈夫看到是居委会的电话便给挂了,没办法,兰主任只有在崔波对象下班后,带着崔波回家找丈夫算账,当晚,丈夫先是欣然答应了兰主任,兰主任走后,崔波丈夫见老婆去了居委会告状便又狠狠的打了崔波一顿,第二天,兰出任不放心去了崔波家,看到崔波在家躺着一动也不能动,只好带着崔波先去看了病,然后兰主任又用崔波的电话拨通了崔波丈夫的电话并警告他如果再有下次我们就要找警察来并诉诸法律手段解决。崔波丈夫看我们动了真格,不敢轻举妄动。并签订了在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崔波就可以和丈夫离婚的同意书,2人逐渐重归于好。(仿宋三号字)

【办理思路和策略】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受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妇女则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因此,我们从妇女角度出发,先是了解丈夫实施家暴的原因,然后对实施家暴着做理论思想工作,如果家暴者屡教不改则诉诸法律,家暴者改变态度则继续维持。最终帮助整个家庭重归于好。(仿宋三号字)

【工作成效和启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认识的提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作为“娘家人”的妇联组织,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一是单位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强化基层法律部门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二是健全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各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110”快速反应作用,形成调解、救助、处理家庭暴力的全程服务。同时,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建立“家暴投诉站”和“伤情鉴定中心”,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打击保护网络。三是建立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工作。四是法院系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要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作用。五是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妇女权益保障社会化工作网络。六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居住的“庇护所”。可借鉴其它地方做法,以民政部门的救助站为载体,建立受虐妇女“救助中心”,为其提供临时食宿、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简单的技能培训。(仿宋三号字)

第19篇:妇女维权讲稿

妇女维权讲稿

景东县妇联副主席

杨迎春

各位妇女同胞们:

大家好!

就此机会,我站在妇联组织的角度,给大家简单讲一些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知识。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专门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侵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六大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财产权、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权。

所谓政治权利指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比如,村委会换届时,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无论男女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男女都可以被选为村干部,不是说只有男村民才能当选村主任,女村民不能当,只要有能力,男女都可以。而且法律还专门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各级各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这是我们女人应该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

所谓文化教育权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就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在农村很容易出现重男轻女的思想,只给男孩上学,不给女孩上学,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这是法律对女性接受教育权的保护。

所谓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指的是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大家外出打工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或者是女儿外出打工要提醒她们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所谓财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权、宅基地使用权、存款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继承权等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各位妇女同胞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收益权、继承权等财产权。

所谓人身权指的是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所谓婚姻家庭权指的是婚姻自主权、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对子女的监护权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在这里我特别给大家讲一讲家庭暴力。由于受“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的封建观念影响,做丈夫的总是将打老婆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有些妇女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也将自己完全依附于丈夫,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一旦被丈夫殴打,只好自认倒霉,这就为丈夫的施暴行为创造了条件。有资料显示,在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当事人中,没有一个是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时就到有关部门投诉的,受害人缺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如果遭受丈夫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一定不能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请求村调委会帮助教育劝解,伤情严重的,要向派出所报案,去医院治疗,注意保留证据,要使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受到应有的法律治裁。举一例:李会堂案例。此案例中李会堂就是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使丈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上就是我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法律维权知识,大家通过学习,要增强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向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投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家庭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同胞,可以来找县妇联,找县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在讲解维权知识的同时,我还想对大家说几句真心话。我希望大家在增强维权意识的同时,还要做一个自强、自尊、自信、自重的好女人,积极学习一些科学文化及法律知识,科学种植、科学养殖,争做全村的女能手、女标兵,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做一个勤劳、善良、贤惠的好妻子,做一个孝顺的好女儿、好儿媳,做一个优秀的好妈妈,做一个与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

最后,祝各位姐妹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越活越年轻!谢谢大家!

第20篇:妇女维权标本兼治

妇女维权 标本兼治

妇女维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司法所都会处理大量的此类案件。如何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解决大量的妇女维权案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今天我想和大家聊的话题就是:妇女维权应注意标本兼治。

可以说,近些年来,我们司法所在妇女维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服务体系。为了畅通维权渠道,我们在网站上公布了电话和地址,在每个村居委会公布了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办案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环节,我们会明确的告知当事人需准备的材料,避免当事人因为告知不全而奔波往返;为了提高效率,我们明确分工,案件开始承办,我们会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主要负责;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我们会回访一次,确认办理结果。通过上述做法,我们所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切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单纯的维权已适应不了形式的发展,只能让受害者和维权者处于被动状态、疲于奔命,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巾帼维权你我他,法制宣传进万家。教会姐妹们基本的法律知识,手握法律武器,杜绝一些问题、现象的发生才是根本所在。

例如,去年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让我印象深刻,维权者是一名中年妇女。 2011年初,丈夫开始殴打妻子,而且下手很重。妻子给我看了她身上的多处伤痕,其中背部、腿部的大面积淤青让我触目惊心。但妻子还是想维系这段婚姻,于是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经过细致的

调查,我发现丈夫是听闻本地区要拆迁的消息后,希望通过打骂妻子,迫使妻子和自己离婚,好独自占有房产,才开始施暴的。这位丈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如果妻子告发,他很有可能被判入狱。对于拆迁,可能很多人都是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但是有了钱没了家,再好的房子也是冰冷的。经过我们的努力,这位丈夫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愚蠢,表示不会再打妻子了。

皆大欢喜的结果让我很欣慰,但我开始思考,如果这位妻子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一开始就据理力争的话,应该不至于再忍受几个月的家庭暴力了。所以,教会广大姐妹们维权法律常识,是可以预防悲剧发生的。于是我们调整工作重心,将重点放在妇女维权法制宣传上,增加了宣传场次,扩大了宣传受众,与法律六进相结合,积极配合镇妇联增开了4次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增加受众一千人。今年,我们还将继续拓宽妇女维权法制宣传覆盖面,将法律常识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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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村妇女维权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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