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进事迹

2021-05-31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律师先进事迹

律师先进事迹

高级律师张建文1968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就读于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法律系,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管理系。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2004年晋升为高级律师。20余年的律师生涯,办案逾千起,恪守“铁肩担道义,丹心护天平”的人生准则和事业风骨,凭借坚强的意志,刚毅的性格和丰赡的学识先后经办了数十起大案要案,赢得了当事人的号评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多次受到记功、嘉奖、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优秀律师”。同时兼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执法监督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哈尔滨市侨联委员会、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

张建文律师在1995年创办了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在张建文主任的精心管理下以“坚守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理念。多次被评为黑龙江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评首批为五星级诚信律师事务所。张建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为数十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合法的避免法律风险,挽回经济损失。却也因此未能好好照顾家庭,陪伴妻子,甚至连母亲最后一面也未曾见到。但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公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文明使者”。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张建文律师始终是普法的先锋,从乡村到城市,从法庭到讲堂都留下了他普法的身影,2012年春在市领导的带领下,张建文律师与巴彦兴隆镇等18个村屯建立了顾问关系,并当天开展义务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受到当地农民兄弟的好评。张建文律师不忘社会责任,无私奉献社会,他曾为交不起学费的学生施以援助之手,为贫困子弟送去温暖。特别是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当发生后,放下自己手中的工作,积极的去捐款,为灾区群众送去自己的一份力量和关怀。2009年张建文律师承办的长城资产公司诉某县政府财政局、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通河纸业公司、黑龙江粤景纸业公司的借款纠纷案。张建文律师组织多次研讨,最后提出代理方案,其代理意见得到省高院和最高院的认可,给该县政府避免重大损失。

一个人的事业再辉煌,也只能是个成功的人,不会是个伟大的人,张建文律师的事迹足以彰显自己报答社会的责任心。

推荐第2篇: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陈平生,男,1966年2月7日出生,汉族,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福建省第九届律代会代表,省监事会监事,漳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二年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和全国律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艺术,恪守诚信的准则,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担任过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各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他的实际行动,逐步获得各界人士的认可、当事人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坚定政治信念,确立正确的执业方向。

陈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政治学习,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至今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的情形,执业中与警官、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良性,遵守行业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建立和谐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每个法治工作者的追求,也是坚定不移的信念;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这更是律师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他在担任多家企业和准备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中,积极帮助客户有效预防和控制外来的风险,主动化解矛盾。例如他在担任国网福建南靖县供电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由于国家电网公司进行改革,农村电工由原来的供电公司直接聘请改为由劳务派遣公司聘请后派至供电公司工作的方式,南靖供电公司的160几名农村电工一时无法改变观念,不同意国网公司的改革做法,为了让这160几名农电工顺利接受劳务公司的聘请,陈律师与供电公司领导多次与农电工代表及农电工进行沟通、协调,经过不断努力160几名农电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中的25名农电工内心仍然无法接受,他们聘请律师向南靖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庭审、辩论,陈律师以事实为基础,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起诉农电工与供电公司不属于全日制用工的意见,后被法院采纳,经多次调解,大部分起诉农电工与供电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撤回起诉,但仍有少部分农电工不服一审判决向漳州中院上诉,为化解社会矛盾,陈律师积极向供电公司建议,促成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在陈律师的建议下,经二审法院、律师与上诉农电工进行多次商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除一名不愿意调解的农电工外,其他上诉农电工均与供电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撤回了上诉,基本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热心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

陈律师对于那些动机狡诈、内心虚伪和毫无道德底线的行为嗤之以鼻,而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总是怀着特别的感情倾心倾力。陈律师曾任漳州市律协公益委员会的副主任,他热心公益委员会的工作,也积极带领事务所同仁承办公益的法律援助事务,在他及同所同事的积极努力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律师事务所\'.2012年8月24日3时35分许,王志全驾驶粤L99546号轿车,车上载陈煌川、林淋斌(系委托人林荣山、林秀玉儿子)、陈晓玲,碰撞到前方停车等候放行由吴松元驾驶的闽E08801号重型自卸货车尾部,造成委托人儿子林淋斌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志全、陈煌川、陈晓玲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故。因委托人家中经济较为困难,向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陈律师接受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委托人林荣山与林秀玉的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向龙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委托人的损失。陈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认真、尽责调查取证及多次就该案件与经办法官协调、沟通,该案件经过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委托人赔偿款340496.42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付给委托人赔偿款5500元,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委托人的好评。

三、专业精湛,作风过硬。

在执业中陈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不断学习、勤于学习的理念,以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努力走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刑事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比如,陈小平走私、运输毒品案,2013年7月的一天,台湾人刘雄汉、\'小阿德\'在台湾预谋从大陆走私氯胺酮去台,后雇佣被告人林士峰到大陆交接毒品,并约定毒品的海上运输由委托人陈小平负责,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林士峰到大陆后,在漳浦县被告人侯术慧的家中,与委托人陈小平、侯术慧商定,由被告人林士峰负责到广东联系交接毒品氯胺酮,并和被告人侯术慧负责驾车在前\'扫路\',被告人陈小平负责驾驶运载毒品车辆,并将毒品从东山驾船运载到海上交给台湾船只。该案件经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的(2014)漳刑初字第2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小平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陈小平家属找到陈律师,委托陈律师担任陈小平二审辩护人。陈律师多次会见了陈小平,仔细研究了案件卷宗材料,发现陈小平系被被纠集、被指挥者,所参与的犯罪行为均是在他人组织、指挥下进行的,属被台湾人雇佣的人员,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于案件中组织、策划指挥者为轻,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有误,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明显畸重。从犯罪情节及陈小平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辩护,提出陈小平虽涉嫌犯罪,但罪不至死,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获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采纳,改判陈小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律师以自己是一名律师而倍感自豪,同时也心存惶恐,他觉得这个原本有着较高素质的群体应当更加自律、自爱。他时刻提醒自己在利用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同时更应加强道德修养的提升,其表示将通过不断努力、不断拼搏,不断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3篇:女律师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

作为一位律师,她刚强自信,工作时,有礼有节,极力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作为一位女性,她自尊自爱,生活上,严谨细致,保持着传统女性的优美。她,就是湖北***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11年7月发起成立湖北***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来始终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工作中顾大体、识大局,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 ,屡次参与非诉案件调查处理,及时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解困。作为一位女律师,她始终用正直、诚信赢得客户,用服务和专业赢得市场;作为事务所的主任,主持全所的行政、业务管理,她从长远动身,带领全所律师建立健全了包括收案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案件讨论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律师法和部颁规章的要求加强对执业律师的管理,在所内逐渐建立了长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12年12月至2013年元月,***服从市委政法委的安排,参与解决移民房建老板资金结算工作,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件下,献言献策为该事件的妥善处理,做出了努力。***在业务上思惟灵敏,应变能力强,善于从纷纷复杂的案件中寻觅突破口,往伪存真,构成切实可行的辩解或代理意见。2012年初,***受理土台乡村民李某故意伤害案的刑事辩解案件,她见到老实巴交确当事人,第一反应是眼前这个手都紧张的不知放哪的中年女人,怎样会故意伤害她人呢?带着疑问,她屡次深进事发地调查,随着调查的深进,她发现没有客观直接的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有罪,就依法为李某作了无罪辩解。检察机关采信了辩解人意见,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后来此案以双方和解结案。案结之时当事人百感交集,无数次重复谢谢来表达对她的感谢。同时她在办理案件中,慕名来找她的客户都有很高的期看值,期看于她的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技能,更期看于她为人公道、正直,勇于仗义执言、寻求公平、正义,她不懈怠任何一个案件,为委托人的正当权益的维护加班加点,不辞劳苦。在办案进程中***还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给予法律救济,及时进行法律支援,使弱势群体享有公平的法律服务。2013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初四,正当欢度新春佳节,享受天伦之乐之时,她还在市政府参与一起小孩不慎落进化粪池窒息死亡案件的调解,一直忙到2月14日清晨三点矛盾得以解决,这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理了很多起,她深知调解协商处理的优越性,不但能够切实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益 ,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

推荐第4篇:全国三八红旗手……法律援助律师先进事迹

**,自1998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忘我的工作激情展示了新时期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良好形象。2004年至今共为妇女儿童、困难群众解答咨询3924人次,接待来访4866批次,办理援助案件数百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从2001至2008年,连续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至

2008,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4年至2005年,连续二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2007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7年1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8年1月荣立个人二等功、获市级“三八”红旗手称号;2008年5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8年6月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11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2009年5月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律师,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

“徐律师,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这是**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情绪化的人,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听到老百姓的求助,自己内心深处的正义感就会立即被激发起来,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我无比高兴。”这就是**在谈起自己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时的感受。

在**所办理的援助案件中,有相当部分的受援人是因工伤残的外来民工,取证困难、花费巨大、受援人急待救助是这类案件的特点。为了一起民工援助案件,她常常在各部门来回奔波,不依不饶的精神既让那些损害民工利益的企业主害怕,也让他们由衷佩服。如,湖北省利川县民工吴永明在为采石场老板开车运输途中不幸翻车,造成脑震荡、腰脊部伤残。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他为供养2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学习,被迫与采石场达成12500元的赔偿协议后返回湖北老家,债主们看见拄着双拐的吴永明,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劳动能力,纷纷上门讨债。2004年3月,被逼无奈的吴永明,在家乡热心人的指点下,拄着双拐又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受理此案后,帮助他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做了工伤、伤残鉴定,然后又到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终于在2005年1月18日为他拿到了186280元的工伤赔偿款,当吴永明拿到这笔赔偿款时已是泣不成声。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安徽省灵璧县民工王雷在货轮上冲沙除锈时,被冲沙枪冲伤左手腕,造成左掌长肌腱及左挠侧腕肌腱断裂,通过法律援助获赔2万元;河南宜阳县民工丁占伟在吊车操作过程中,被滑下的钢板砸伤右腿,造成右踝关节功能部分散失,通过法律援助获赔50825元;云南大关县民工罗章伦不慎从工地高处坠落,造成双跟骨骨折,通过法律援助获赔52383元;四川犍为县民工彭定武在工作时,右手被三相电风扇卷入受伤,通过法律援助获赔17176元;四川籍甘泽辉被倒塌的工地围墙压成二级伤残,经过漫长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路,甘泽辉终于因伤残达成调解36万元的赔偿结果。这些援助案例的背后都凝聚着**的心血。

“徐主任,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

**市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地级行政区,全市由1390个岛屿组成,有人居住的岛屿103个,在这样一个岛屿众多,人口分散的群岛上开拓法律援助事业,比大陆上有着更多的困难。**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不仅要承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任务,还要肩负起推进海岛法律援助事业的使命。**市现有执业律师80人,且大部分集中在**本岛,其他岛屿法律服务人才奇缺,这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一大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在培养本地的法律援助人才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她精心准备教案,利用双休日深入海岛,为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讲授法律援助知识,指导具体援助案例。由于她的讲课内容生动,对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大家都很喜欢听她讲课,接受她的业务指导,因此,大家见到她总不忘说:“徐主任,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而她总是爽朗地答应:“有时间一定会来!”嵊泗县全县只有1家律师事务所,3名职业律师,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严重不足,为克服这一难题,经她积极联络,该县成立了**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瓶颈。

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一个适合海岛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的实施办法是**一直以来想法,通过她的积极推动,这一想法变成了现实,2006年3月《**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该办法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援助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体现了**市的地方特色:一是把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扩展到乡镇一级人民政府,要求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站点,便于海岛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是把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人员作为法律援助人员之一,这有助于缓解**市基层法律援助人员

推荐第5篇:全国三八红旗手……法律援助律师先进事迹

**,自1998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忘我的工作激情展示了新时期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良好形象。20xx年至今共为妇女儿童、困难群众解答咨询3924人次,接待来访4866批次,办理援助案件数百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从20xx至20xx年,连续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xx年至20xx,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xx年至20xx年,连续二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20xx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xx年1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xx年1月荣立个人二等功、获市级“三八”红旗手称号;20xx年5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xx年6月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20xx年11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20xx年5月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徐律师,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徐律师,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这是**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情绪化的人,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听到老百姓的求助,自己内心深处的正义感就会立即被激发起来,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我无比高兴。”这就是**在谈起自己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时的感受。在**所办理的援助案件中,有相当部分的受援人是因工伤残的外来民工,取证困难、花费巨大、受援人急待救助是这类案件的特点。为了一起民工援助案件,她常常在各部门来回奔波,不依不饶的精神既让那些损害民工利益的企业主害怕,也让他们由衷佩服。如,湖北省利川县民工吴永明在为采石场老板开车运输途中不幸翻车,造成脑震荡、腰脊部伤残。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他为供养2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学习,被迫与采石场达成12500元的赔偿协议后返回湖北老家,债主们看见拄着双拐的吴永明,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劳动能力,纷纷上门讨债。20xx年3月,被逼无奈的吴永明,在家乡热心人的指点下,拄着双拐又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受理此案后,帮助他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做了工伤、伤残鉴定,然后又到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终于在20xx年1月18日为他拿到了186280元的工伤赔偿款,当吴永明拿到这笔赔偿款时已是泣不成声。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安徽省灵璧县民工王雷在货轮上冲沙除锈时,被冲沙枪冲伤左手腕,造成左掌长肌腱及左挠侧腕肌腱断裂,通过法律援助获赔2万元;河南宜阳县民工丁占伟在吊车操作过程中,被滑下的钢板砸伤右腿,造成右踝关节功能部分散失,通过法律援助获赔50825元;云南大关县民工罗章伦不慎从工地高处坠落,造成双跟骨骨折,通过法律援助获赔52383元;四川犍为县民工彭定武在工作时,右手被三相电风扇卷入受伤,通过法律援助获赔17176元;四川籍甘泽辉被倒塌的工地围墙压成二级伤残,经过漫长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路,甘泽辉终于因伤残达成调解36万元的赔偿结果。这些援助案例的背后都凝聚着**的心血。“徐主任,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市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地级行政区,全市由1390个岛屿组成,有人居住的岛屿103个,在这样一个岛屿众多,人口分散的群岛上开拓法律援助事业,比大陆上有着更多的困难。**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不仅要承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任务,还要肩负起推进海岛法律援助事业的使命。**市现有执业律师80人,且大部分集中在**本岛,其他岛屿法律服务人才奇缺,这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一大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在培养本地的法律援助人才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她精心准备教案,利用双休日深入海岛,为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讲授法律援助知识,指导具体援助案例。由于她的讲课内容生动,对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大家都很喜欢听她讲课,接受她的业务指导,因此,大家见到她总不忘说:“徐主任,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而她总是爽朗地答应:“有时间一定会来!”嵊泗县全县只有1家律师事务所,3名职业律师,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严重不足,为克服这一难题,经她积极联络,该县成立了**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瓶颈。

推荐第6篇:优秀律师党员先进事迹

优秀律师党员先进事迹

黄XX,男,47岁,中共党员,高级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深民商法研究生;现任X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省侨资办法律顾问、XX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律专家、XX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助理、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X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X区政府法律顾问。

执业20多年来,XX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做律师,先做人”为座右铭,以“少应酬、多钻研,少满足、多提高,少名利、多做事”为原则,以“用心做百姓律师,热心为百姓服务”为宗旨,用专业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XX同志在业界率先倡导

并带领全所律师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律师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黄振辉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一、学好理论,提高觉悟,践行党员义务

“做好律师,先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XX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20多年律师生涯的概括。XX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己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努力实践着“做合格共产党员”的誓言。

XX分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无论日常工作多么繁忙,他每天都要抽出时间看书看报、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学习政治时事,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使自己的思想及时跟上变化发展着的新形势。特别是对新颁

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更是认真刻苦,不但做到及时掌握,更是仔细做好读书笔记,使自己的办案理念不断更新,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他自觉学习共产党章程等知识,善于用“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用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分散的律师团队,律师所每周三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保证每个律师都能通过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跟上发展变化的形势。

近年来,XX担任了XX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XX区人大常委会委员、X区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无论职务怎么变换,他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共产党员义务,热心为基层群众和外来工服务,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管理,打造深宝律师品牌

XX认为“最好的管理,不是人管人,而是制度管人”。在XX带领下,律师所按照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修

订了律师所《合伙协议》和《合伙章程》,为律师所今后的科学发展和正常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之后又结合工作实际带领全所律师,制定了案件委托制度、收案结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十几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明确地规定执业律师,对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义务,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律师认真办案,依法执业。此外还制定了档案管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内部保卫保密、错案责任追究、担任法律顾问以及律师所分支机构管理等项规章制度。

XX把“外树形象、内练强功、诚信务实、依法执业”作为建所宗旨,为切实保证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XX提出了对重大疑难、承办人把握不准的案件,主办律师与全所律师共同会审的方法,通过对已知材料、正反论证,全方位分析研究案件办理的具体思路与辩护侧重点,并针对每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多种不同的承办方案,采取一步棋几步走的方法,针对一些特殊案件,还

邀请当事人参加讨论,听取意见,增加办案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三、创新形式,办案普法,当好法制教育义务宣传员

一是在代理案件中普法,送法进社区。2006年,XX带领全所律师挂点福永街道13个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收到了显著成效,创造了律师送法律进社区的“福永模式”,也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几年来,XX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463次,参与调解社区民事纠纷93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76场,帮助区委区政府解决了一批影响较大的上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深圳商报、深圳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二是上课讲法,当好普法“讲师”。Xx不但自己自觉做好普法宣传员,还带领全所律师深入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举行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他

要求全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当事人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法律,错在了哪里,自己有哪些权益,该怎样维权。几年来XX义务普法累计达到500多场次,接待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近10万。

XX常年担任X区妇联、X商会、xx企业家协会、XX总工会等200多家单位的义务法律顾问,被顾问单位戏称为常年在编的“编外人员”。XX还担任X中专、XX中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他还组织全所律师参加宝安区义务工作联合会,成立了X区首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队伍,第一批驻点新安街道25个社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2011年,XX被XX省司法厅授予“XX省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被省律协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四、关注弱势,关心公益,真情回报社会

XXX一直热心公益事业,用真情回馈社会。1997年XXX得知家乡的一座木桥被洪水冲毁,村民出入都要涉水时,马上着手凑够了10万元钱,在村口建起一座水泥桥,彻底解决了乡亲们出行难的问题。他还资助家乡3名贫困学童完成了小学、中学、中专的全部学业,现已有两名学生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XXX把资助失学儿童复学一事作为自己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先后为延安希望小学捐款5000元,为龙川县扶贫小学捐款6000元,助学捐款累计超过了20万元……据统计,黄振辉先后为社会捐赠的款项超过80项,累计超过了百万元人民币。

XXX积极带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全所律师与各街道妇联联系,义务为各街道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并坚持每周一次到区妇联值班,接听广大妇女的法律问题咨询电话。XXX先后为区妇女儿童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近1000次,涉及财务纠纷超过1600万元人

民币,XXX因此被区妇联评为“支持妇女工作先进个人”。

五、注重学法,功底扎实,为百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XXX法律本科毕业后,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他克服困难,又参加了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班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清华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资格。

长期的不断学习和办案实践,使他不但法律法规基础扎实,且法学理论及办案经验也不断丰富,他把这些好的经验做法结集成册,出版了《税收犯罪疑难案例判解》一书,并有《判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展望》、《论律师侵权的损害赔偿》等30多篇论文发表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深圳法制报》等报刊上。200

6、2007年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

六、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等荣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办案水平,使黄振辉多年来办理了很多较为复杂的大案、难案,也多次获得省

市区委政府授予的“办案能手”称号。

推荐第7篇:粟宝珍律师先进事迹

粟宝珍先进事迹

雷锋同志曾说过:“一个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共产党员就像钉子一样,组织把你安排在哪个岗位上就必须永不生锈,闪闪发光。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粟宝珍同志始终坚持共产党员人的理想信念,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国家的工作大局,不畏权势,仗义执言,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粟宝珍同志1985年7月起在湖南省司法厅工作,先后任省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198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粟宝珍同志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先后为湖南省信息产业厅、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物资产业集团(其中亦为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湖南高岭建筑公司等大型企事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各大省级金融机构长期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目前,粟宝珍为国家一级律师,担任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破产清算业务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委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律师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评委会评委、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湖南大学兼职教授等。

一、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改革创新

粟宝珍同志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始终遵守高尚的律师执业道德。他深知,一个党员在本职工作上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为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粟律师始终如一,兢兢业业,将对法律的遵从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保护化作工作的动力。

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同时,粟律师始终将勇于改革创新具体落实到实践当中。在当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倡导并实践在打造律所品牌的同时,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服务水平、促进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注重道德修养,争做行业模范;注重业务水平,争做行家里手,注重服务奉献。

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终要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地、大量地反映在本职工作上,落实到一个党员的本职岗位中。粟宝珍同志做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在律师党建工作中,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党支部在律师所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相继发展了新党员,培养了入党积极分子。

粟律师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五不准”执业纪律、实现“三零”目标和落实“三个一”实事情况。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头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党支部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无私奉献,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依法办案是律师工作的立足之本,忠于事实和法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维护法律尊严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职业道德。粟宝珍就是本着这样一种信念,以其高尚的人格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一个在律师岗位上一干就是20多年的老律师,带领的是一个近百人的律师事务所,肯定是付出了无数的心血的。粟宝珍同志每年三分之二左右的时间都在外出办案,许多节假日都是在工作中度过。他曾经为了办案,不顾刚做完手术的身体,就投入了律师工作当中,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曾经无数次为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挑灯工作,以所为家。他也无数次因为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义愤填膺,慷慨陈词。

四、心系青年律师,培育一流团队

在律师行业,一般老资格的律师,经常忙于自己的业务,搞创收,很少关注青年律师成长。而粟律师认为,每一个青年律师,只要素质高、工作积极努力,就是棵好苗子,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因此,在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在粟律师的带领和倡导下,关注青年律师成长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中,作为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的年度重点工作在开展。

近年来,一系列针对年轻律师的培训学习以及案件讨论活动在云天律师事务所开展得红红火火。大家通过日常办案,再加上培训学习,纷纷感觉到自身能力的提高,遇到很多案件也得心应手起来。令粟律师感到欣慰的是,有很多青年律师,通过参加所里开展的一系列培训计划,渐渐成为律师事务所的骨干精英,向更高的方向在发展。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驰骋律坛二十载,粟律师收获了许多荣誉,因工作业绩突出,粟律师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在他的带领下,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同时,粟律师得到了当事人以及同行的尊重和充分肯定。日渐精深的法学知识,执着进取的工作热情,服务大局的工作作风,以维护和谐社会为己任的决心,必将为粟律师赢得更加璀璨的明天。

推荐第8篇:优秀律师胡志翔先进事迹

胡志翔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胡志翔,男,汉族,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喀什律师协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地区“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等。1997年援疆到新疆从事警察工作。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08年成功开办了喀什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2010年8月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律师”。作为一名年轻的优秀律师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的优秀律师代表,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胡志翔同志作为一名优秀青年律师,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始终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中,胡志翔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虔心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达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统一。胡志翔同志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积极要求进步,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尽职尽责,在律师执业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当事人的投诉和不良反映。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积 1

极参加行业活动。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二、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在诉讼领域胡志翔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在刑事辩护方面如:2006年弗朗西斯〃拉比汗(FRANCIS LEBOHANG〃SENOKO,莱索托王国国籍)在我国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由于案情复杂,而且是外国人员在我国犯罪,如果法院认定该罪名成立,应判处死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指派胡志翔律师作为弗朗西斯〃拉比汗的辩护律师,胡志翔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及细致研究相关案卷资料,抓住案件中证明运输毒品的证据不足这一细节,对弗朗西斯〃拉比汗犯走私毒品罪进行了无罪辩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后,采纳胡志翔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弗朗西斯〃拉比汗犯走私毒品罪的罪名不成立,最终弗朗西斯〃拉比汗涉嫌走私毒品一案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撤回控诉结案。2008年的在喀什发生的影响到中外“8.4”案件,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下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担任辩护人,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同时胡志翔律师为王某绑架案、张某挪用公款案等成功做了无罪辩护,始终保持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社会的肯定。

在民事诉讼方面胡志翔律师就2010年承办的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4件,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达8件。胜诉率高达86%。

在非诉业务领域,胡志翔律师也取得骄人的成绩。

胡志翔律师在喀什率先倡导律师最终的成功是以非诉讼为主导业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应用精湛的法律知识,维护政府依法执政,维护企业正常迅速发展,为其保驾护航。

截止到2010年底,胡志翔的顾问单位已达20余家,包括政府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如聘请胡志翔担任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有:喀什大众集团公司其下属包括8家独立法人机构公司、新疆八一粮油公司、喀什奥都实业集团公司下有6家独立法人机构公司包括环疆购物广场及新建的国际购物广场等、喀什金利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和谐矿业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聘请胡志翔担任法律顾问的有:喀什地区气象局、自治区公路局叶城公路总段、叶尔羌报社、历届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主办的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总法律顾问等。

胡志翔律师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取得重大成就,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无数的经济损失。

三、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胡志翔同志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信访接待工作,2010年4月被聘为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

胡志翔同志积极支持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免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如:农民工玉赛因在棉花加工过程中被机器切断左臂,失去手臂的玉赛因多次找到加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无果,玉赛因找到胡志翔律师,胡志翔律

师调查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免费为玉赛因代理了该案,经过多方努力,胡志翔律师最终帮玉赛因争得了相应的补偿。2009年3月农民工胡某拖着病退,一瘸一拐的找到胡志翔律师,胡某在施工中受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七级伤残。胡某多次找老板赔偿老板不予理睬,后经胡志翔律师免费为其协调和诉讼,最终获得了8万余元赔偿。2009年张某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时因工受伤,造成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的张某找到胡志翔律师,胡志翔律师与喀什地区某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经过数次调解,最终以该公司向张某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顺利结案。胡志翔律师自执业以来免费承办了多起关乎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胡志翔十分热心公益事业,5.12汶川大地震中捐款3000元,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也积极捐款捐物。2010年6月,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向贫困学子捐款1000元。

胡志翔律师为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制意识,在《叶尔羌报》上作为特邀作者进行定期法律知识讲解,发表过多篇稿件,受到一致好评。关心和热爱教育事业,还于2008年8月受聘于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经常为喀什二中的师生们解析法律知识,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四、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志翔律师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者。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是由胡志翔律师发起设立的一个年轻的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律师主持下,该所从设立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坚持走“规范

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胡志翔律师还十分注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在创正嘉律师品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对律师的要求,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律师的带领下,本着高起点、上档次、上规格的目标,在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软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走在了全地区的前列。同时他还能想方设法调动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律师事务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五、强化理论学习,精心钻研律师业务理论,精通律师业务专业知识,争作专家型律师。

胡志翔律师从未停止过学习的脚步。2001年,为了增强业务能力,胡志翔律师选择了继续深造,于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并以优秀成绩毕业,在攻读研究生期间获得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胡志翔律师在工作之余还考取了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心理咨询师等资格。从事律师职业以来,胡志翔律师不断积极进取并孜孜不倦钻研法务,在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方面有独到的见解。执业9年来,始终自觉履行律协会员义务,在今年当选为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为促进喀什经济开发区法制建设,目前胡志翔律师正在研究特区建设的法制方面相关问题,并与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撰写《新疆内陆特区建设的法制和政策保障》论文。

“沉稳、高效、睿智、谦逊”,这是胡志翔律师的座右铭。胡志翔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推荐第9篇:优秀律师潘洪全先进事迹介绍

励精图治

守护公正

——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洪全律师先进事迹介绍

潘洪全律师, 男,42岁,大学本科文化,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并曾在萍乡钢铁厂法律顾问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0 年10月独自创办萍乡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一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新一代律师的佼佼者,用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潘洪全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加。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他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问题上,比如他在办理于萍乡市三亚小产权房屋群体纠纷和案件时,感觉到此类案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潘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近日,某煤矿发生工亡事件,家属本要抬尸上访,经潘律师做工作,选择理智的法律途径!潘律师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潘律师还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调多年老上访户周某一案,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热情服务,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来共计担任过几十家公司、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潘洪全律师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受顾问单位的称赞。有 16年的从业经历和对律师业务的潜心研究,潘洪全律师凭着在房地产、投资收购及其他商事、民事等方面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经济和刑事案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律师工作中,潘洪全律师一贯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原萍乡市王朝大酒店工亡职工李某家属一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执行等程序,历经

六、七年终于为死者家属讨回公道,获得补偿。当类似这样的成功案件为他带来广泛赞誉的时候,潘律师常常只用一句话:我只是做了律师应该做的——忠于事实和法律”做了回应。潘律师的谦逊在本地政法系统和当事人中传为佳话。

潘律师积极参与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潘律师还参与了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今年,潘洪全律师又免费代理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受伤的执法英雄付道斌民事索赔案,为我们萍乡市检察系统的执法英雄争取了最大限度的民事权益,受到了萍乡市检察系统广大干警的好评。积极参加了司法局和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萍乡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参加了萍乡市“法企联姻论坛”大会,提交了相关论文。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多来,在法律服务行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 ,其获得的具体荣誉称号如下:潘洪全律师曾于2006年8月在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初赛江西赛区获“最佳辩手奖”。 2008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第二届诉辩大赛中获全省“优秀辩护人”称号;2008年12月获江西省司法厅颁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

2008年潘洪全律师获选萍乡市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最有影响十大人物事件”。 2009年6月23日被萍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萍乡市司法局聘请为“萍乡市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2010年4月21日被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信访协理员”; 2012年2月,潘洪全律师被当选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委员。2013年,潘洪全律师当选为萍乡市委十佳优秀律师。

三、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潘洪全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潘律师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的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比如原萍乡市江发集团留守处江某贪贿案一审判刑十年,二审被判轻刑,委托人开始不理解到后来佩服潘律师的执业技能和勤勉敬业的精神。

由于某些地区的律师不按照执业规范来要求自己,在办案中不从案件实质上来调查研究,而是机关算尽,惟利是图,严重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使很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潘律师对此深恶痛绝。潘律师能够清醒地认识到 :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但是,如果大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都去拉关系搞司法腐败,长此以往,司法公正将荡然无存,律师将会失去执业的“诚信”根基,其贻害无穷。因此,同司法腐败作斗争,应当首先从自我做起。在办案中,潘律师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规范,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总之,在近十六年的律师生涯中,潘洪全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潘洪全律师的座右铭。潘洪全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2013.8.22

推荐第10篇:关于表彰某律师先进事迹的通报

关于表彰XXX律师先进事迹的通报

—一心为民 调处有方

2017年5月,XX县XX专业合作社与XX县XXX乡XX村签订了《集体荒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协议》,由此XX乡XX村的和平水库尾库容内河滩荒地的经营权归XX专业合作社所有。2017年8月22日下午四时许,当事人舒忠太肩挑簸箕和蛇皮袋,前往和平水库尾部库区下水捡拾螺丝,天黑未归。家人四处查寻无果,后经蓝天救援队连夜搜寻打捞,最终于2017年8月23日凌晨2时将舒忠太尸体从库区尾部打捞上来。这给本来就穷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事故发生后,当地乡村、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派员介入调处。事故双方均聘请了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死者家属认为合作社筑坝蓄水、在尾库库底开挖深坑、现场未设定明显警示标志等原因是导致当事人舒忠太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故XX专业合作社应承担主要责任。而XX专业合作社方以现场设置了警示标志且舒忠太的溺水和其经营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为由,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负有赔偿责任。

因双方的主张天壤之别,都坚持己方有理,互不让步。调解工作直到2017年8月26日上午仍无结果,陷入僵局,并开始矛盾激化,出现上访、邀请新闻媒体介入、搬运尸体、给政府施压等迹象动态,。于是XX乡领导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求助,县政法委要求县司法局指派一名专业律师全程参与、跟踪,提供法律帮助。

从容面对 临危不惧

XX律师接到任务后,考虑到事态已持续三四天,家属情绪激动,情况紧急,便丢下手头工作,陪同政法委邱书记一起,驱车直奔XX派出所调处现场。到达现场后,XX律师立即和家属见面,安抚情绪。同时将当地水利站和蓝天救援队员通知到场,进行全面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包括死者身体状况、家属情况、库区土地权属情况、库区现场情况、打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等。直到下午1时匆匆吃了午饭,顾不上午休和炎日酷暑,XX律师和邱书记又前往案发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然后又立即回到调处现场继续开展调处工作。

XX律师首先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排除了他杀、自杀的可能性。其次将本次事故定性为溺水意外死亡事件,双方对此均不持异议。最后,本着公平公正、以法律为准绳、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法理和情理相结合起来,XX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调处意见,即:(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合理的赔偿总金额为32余元;(2)舒忠太作为成年人,对下水捡拾螺丝行为存在的高度危险性应有认知能力,但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承担70%以上责任;(3)XX专业合作社所设置警示标志不明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现场并未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为本次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故其应承担次要责任,建议承担30%以内责任。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

在明确调处意见后,XX律师摆事实、将道理、说案例,同时主动和双方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沟通。直到当天傍晚,家属心悦诚服的开始让步,大大降低赔偿金。但是XX专业合作社老板不配合、不见面,使得调解工作无法进行下去。为了抓住时机,及时化解,XX律师建议领导电话联系,给“老板”施压,释明利害关系,合作社老板才答应当晚九点在县城见面。XX律师从法理、情理、利弊关系、下一步项目的开展、人道主义等多角度做工作,一直谈到晚上十一点多钟。“老板”最终仍坚持自己不负有责任,只是出于被感动、感化,才答应人道主义补偿五万元整。而这离家属的诉求仍差距很大。

8月27日星期天,事未了结心不踏实。XX律师继续和邱书记一起,赶到XX和家属见面。再次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从本案实情出发,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在8月27日下午三时许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并办理的相关手续,XX专业合作社给予了人民币八万元的补偿,使得一桩“人命案”的处理画上句号。

乐于奉献 履职尽责

经过连续两天的忙碌,XX律师调解结束后回到家里已是筋疲力尽,甚至有中暑感。群众利益无小事,XX律师表示再辛苦也值得,本案的成功调处也得益于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多方的共同努力。通过此事,XX律师也认识到人生短暂,风险无处不在,所以我们应当注意防范,珍惜每一天,善待、感恩身边的人。同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律师,不光是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进行诉讼,还应具备“基层工作”的技巧与能力,达到社会效果和当事人评价的双赢。

此事件中,XX律师表现出了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用行动诠释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可以说,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亲和力在一次次调解中增强,共产党员的形象在一次次奔波中高大丰满。鉴于XX律师的突出表现,在关键时刻又经受住了严峻考验,经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予以通报表扬。全局干部职工要以XX律师为榜样,开拓进取,实干当先,奋勇争先,为XX县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11篇:嘶哑律师倾情唱响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事迹

嘶哑律师倾情唱响“爱民曲”法律服务工作

XX,男,中共党员,现任XX省遵义市XX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XX省总工会农民工维权律师,遵义市律师协会董事,XX县总工会维权律师,XX县人民政府等10家法律顾问。1996年从XX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走上法律服务工作岗位,2004年在办案过程中被当事人砍伤,落下了左颈部18厘米的伤疤,声音嘶哑,终生残疾,后经市级医学机构鉴定为“伤残八级”。

从业19年,他始终以“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农民工为本,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凭着身残志坚的毅力心系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情暖农民工,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扶危济困、匡扶正义、忠于法律”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操守,被农民工亲切称为“信得过的好心人”、“农民工的保护神”。

为了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从法律援助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阳光,他率先创建了县镇村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构建“半小时援助服务圈”,把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创新提出“一室两线三延伸四优先五服务六个工作流程”的工作模式,《异地农民工维权工作法》、《返乡农民工维权意识》等5篇经验成果,相继被国家司法部、XX省司法厅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尤其是近两年来,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发展主基调主战略,带领县法律援助中心完成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20件,结案率100%。其中,他个人承办案件211件,受援群众253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40万元。

正是XX毫不保留的保持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才有立足平凡岗位发光发热,彰显人生的价值的源源动力,才能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社会弱势群众。他常怀公益之心、勇担社会责任,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XX省先进工作者”、“XX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XX省人民满意法律工作者”、“XX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30余项荣誉称号。但面对荣誉,XX没有停歇,他铭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他的宗旨;作为一名维权律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他的使命!

第12篇:新疆优秀律师胡志翔先进事迹.3

新疆优秀律师胡志翔先进事迹材料

胡志翔律师,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高级经济师。现任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喀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法律顾问、特邀执法监督员等职务。2008年创办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以来,先后荣获新疆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律师”、“新疆律师业参政议政先进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律师”、新疆“专项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先进个人”、新疆司法厅授予三等功等荣誉称号,他曾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执业期间,胡志翔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地区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作为一名优秀律师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的优秀律师代表,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胡志翔同志作为一名优秀律师,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始终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中,胡志翔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 1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虔心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达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统一。胡志翔同志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积极要求进步,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尽职尽责,在律师执业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当事人的投诉和不良反映。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积极参加行业活动。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受到当事人及同行一致好评,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二、发挥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微薄之力。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喀什地委等安排部署,他积极支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活动,多次参与专项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及时带领律师团进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服务宣讲活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在法律宣讲教育活动中始终脚踏实地、默默奉献。让律师在维护喀什乃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各族群众进一步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现实危害,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和暴恐音视频渗透的能力,以自己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喀什“7•30”、“7•31”、巴楚“4•23”、叶城“2•28”,特别是莎车“7•28”暴恐案件发生后,作为喀什律师协会会长,他亲自率领喀什律师团队走进农村、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宣讲,向群众宣讲案件事实真相,揭批暴恐分子的险恶用心和暴恐案件造成的危害,向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针对青少年极易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三股势力”拉拢利用的现 2

实紧迫,他积极组织律师编写了《喀什地区“去极端化”法制宣讲》系列教材,并组织36名律师深入各学校进行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15年5月至11月期间,他就组织喀什地区237名律师深入到全地区171个乡镇1613个村、160社区开展了1613场法律宣讲,受教育群众达1796247人,法律咨询20776人次。

三、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胡志翔律师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取得重大成就,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无数的经济损失。

在诉讼领域胡志翔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刑事辩护方面如曾为非州的佛郎西斯在我国贩卖毒品一案、谭某敲诈勒索案、龙某诽谤案、王某绑架案、张某挪用公款案、肖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等成功做了无罪辩护。期间还办理了其他多起社会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某市市委副书记受贿案、肖某贩卖毒品3公斤案、陈某职务侵占800万一案等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民事诉讼方面胡志翔律师从2011年至今办理了各类民事讼诉案件达500多件,其中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50多件,胜诉率高达87%以上。始终保持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社会的肯定。

在非诉业务领域,胡志翔律师也取得骄人的成绩。胡志翔律师在喀什率先倡导律师最终的成功是以非诉讼为主导业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应用精湛的法律知识,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企业正常迅速 3

发展,为其保驾护航。

其中,担任政府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6家,而且持续时间均在3年以上。主要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疏附县人民政府、疏勒县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武警交通四支队、历届行署主办的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总法律顾问等。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顾问达20多家,如华西集团公司、新疆喀春粮油有限公司、喀什鑫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疆尔雅机械公司、英吉沙县泽兰水泥厂、喀什奥都实业集团公司及旗下有6家独立法人机构公司、治区公路局克州公路局、喀什泰和房地产公司、新疆雅戈尔棉纺织有限公司等。2011年以来为政府及相关企业审查各类经济合同达2500件, 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达300多件,并参加喀什市人民政府及喀什地区其他县政府的多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三、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014年担任马航客机MH370失联事件中国律师团成员,负责当地失联家属的协调和安抚工作,期间与当地失联家属做了多次沟通协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最后家属采纳律师意见与马航达成了相关赔偿协议,没有出现信访或闹访行为,得到家属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013年6月,年仅20多岁的山东小伙成磊磊在喀什工作期间因喝酒与朋友发生争吵,后报警受喀什市公安局留置期间导致脑出血,变成植物人事件,提供了法律帮助,并提了相关资金帮助。该事件受到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当时其家人接到成磊磊受伤的消息后, 4

成磊磊的60多岁的父亲成家勤找到本所称其儿子在公安局受伤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不省人事请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胡志翔律师初步了解案情后,马上与远从山东过来成磊磊的父亲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公安机关认为此事与公安机关无关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及时代理其向喀什市检察院申诉控告,后检察机关反渎职局启动相关侦查程序,案件得以侦破,最终法院将涉案的辖区派出所所长及两位干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胡志翔律师代理其向涉案的喀什市公安机局申请国家赔偿,该局认为不符合国家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胡志翔律师在规定期限内向喀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喀什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1元判决喀什市公安局赔偿受害人成磊磊各项损失260万元,其家属感激万分。

胡志翔律师免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承办了多起关乎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每逢年过节,胡志翔律师组织本所购买面粉、清油、给付现金等方式慰问社区的贫困家庭,为社会平困学生捐款捐物等。多次深入校园为学生解析法律知识,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同时还深入社区进行多场法制讲座。

四、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志翔律师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者。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是由胡志翔律师发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律师主持下,该所从设立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建所理 5

念,坚持走“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胡志翔律师还十分注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在创正嘉律师品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对律师的要求,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主任的带领下,本着高起点、上档次、上规格的目标,在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软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走在了全地区的前列。

出资400百万元在喀什明升国际广场购置600平方米写字楼用于律师事务所办公。他为了打造一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所事务所品牌化,将律师事务所提上一个新台阶在喀什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购买600平方米写字楼用于律师事务所办公,这在当地尚属首家。同时他还能想方设法调动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律师事务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胡志翔律师每年召集党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党组织活动,并于2012年成立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为喀什地区律师行业首家有独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更进一步增强了所里律师的凝聚力和奋发力。

五、强化理论学习,精心钻研律师业务理论,精通律师业务专业知识,争作专家型律师。

胡志翔律师从执业至今从未停止过学习的脚步,一值不断强化和提升自己专业理论和实务学习,每年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班学习。胡志翔律师在工作之余还考取了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高级经济师资格、全国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2010年通过考试选拔成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受聘担任喀什大学法学院兼职 6

教授等。从事律师职业以来,胡志翔律师不断积极进取并孜孜不倦钻研法务,在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方面有独到的见解。执业14年来,始终自觉履行律协会员义务,在律师界取得了优秀成果。

综上所述,胡志翔律师政治坚定,职业道德优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其执业中的专业精神和诚信品格有力地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了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其自身的微薄之力。我们希望他在专业化服务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力争成为展示当代律师风采的真正典范。

第13篇:律师

律师(经纪型)

工作描述:

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策影响下,律师的社会地位也在节节攀升。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 代表委托人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诉讼;

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 着手法律行动,为委托人的利益辩护。

律师扮演着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角色,是社会公正的有效推进者,也是公平执法的监督者。 核心竞争力:

知识要求:律师一般都要求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并能够灵活应用。

技能要求:了解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具有高超的逻辑分析能力,善于将事件进行分解、合并,及合理的推理,口才好,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

经验要求:具备两年以上的诉讼、仲裁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办案能力,能够在细节中体现专业水准。

职业素养:胆大细心,富有正义感和锲而不舍的执著精神。有一定的感染力和沟通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职业现状:

中国的律师制度曾被中断十几年,恢复也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人们对律师的认识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一切并不影响人们对律师职业前景的乐观态度,这从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庞大队伍就足以证明,尽管通过率仅为7%-10%,但人们依然乐此不疲、蜂拥而至。 风险与回报:

目前我国的社会生活还处在主要由“道德”、“亲情”、“关系”等维系的阶段,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相对较低,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保护神”、社会正义的“代言人”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另外,律师的工作既费脑力,又耗体力,奔波劳累在所难免,经常光顾法院、公安局、看守所,还要通宵达旦整理资料,没有好身体是不行的。还要承受来自各方的压力。

律师的总体收入要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但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有入行多年,年收入几百万元的大律师,也有年薪10万不到的普通律师,更有刚刚入行年收入只有万余元的实习律师。每月固定收入在2000-6000元之间的律师约占六成,高级律师的年薪基本上都在30—50万元之间,可见这又是一个越老越值钱的职业。 职业趋势:

发展路径:想当律师首先要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只有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才能取得律师资格。拿到律师资格证书还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申报律师执业证书。

转型机会:社会律师在积累了一定的从业经验后,可向某一个专业领域发展,如房地产业律师、金融业律师、以及备受青睐的涉外律师。

第14篇:律师催款函

律师催告函

XXX有限公司:

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就你公司拖欠委托人广告发布合同款事宜,致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及陈述,你公司与委托人就XX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委托人为你公司投放XX电梯内框架广告243块,广告发布周期为4周,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28日。广告发布费36450元,制作费7290元,总价款为43740元,2015年6月10日前支付。委托人已按协议履行完毕,并于2015年5月28日向你公司分别开具了36450元广告费发票和7290元制作费发票,但你公司至今未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欠款43740元。

望你公司在收到本函后3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欠款或积极主动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如你公司对欠款事宜置之不理,继续消极拖延,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河北XX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你公司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特此函告

河北XX律师事务所

XXX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15篇:律师座右铭

篇1: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及展望(南郁春) 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及展望

——致率诚律师事务所袁主任

律师这一职业对我来讲既熟悉又陌生。通过十年的间断学习我将要成为律师队伍中的一员,律师是我十年来追求的目标,所以,对这个职业似乎应该是熟悉的。但是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毕竟多数来源于书本上,感觉又很遥远,说实话有种陌生的感觉。有的人认为律师职业能算金领,去年实习时同室舍友就认为律师属于“上流社会”,其实这也正是我十年前选择学法律时的想法。当然也有人认为律师这个职业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不过持此类观点的似乎业内者居多。

虽然律师成功不该以赚钱多少为主要衡量标准,可当今社会这又是一个让人无法回避的话题。本行业内部在经济收入上存在着明显贫富不均,二八现象严重,不同地区相差悬殊,东部地区和西部不可同日而语,西部地区的律师收入要低得多,甘肃就在此列,可见律师收入与所在地有很大关系;其次入行时间的长短以及资历的深浅也决定着收入的多少,这一点大多行业是一样的;新律师和老律师收入因案源的多少和业务水平的高低而差别巨大。有人说律师已经成为金领阶层,成为令人向往的高收入职业。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吃不饱的律师大有人在,尤其是包括实习期在内的头三年,兜里的钱只够消费牛肉面,还必须西装革履的迎合人们对律师形象的理解。社会上说“律师有钱”,其实仅仅是小部分律师赚了些钱,而绝对不是针对新人和多数律师来说的。如果不是靠关系赚些黑钱,律师赚的钱绝对是血汗钱、辛苦钱,付出的比其他行业更多,这些都是收入方面的现状。相反律师的支出数额却是相当高的,律师是一个高成本职业,实际收入不是简单的税后收入,还有大量的支出。其中的隐性支出和中介费用占据了很大一部分。隐性支出如各种跑关系的活动费用和维持关系的花销都是支出。如果在考虑上拿到执业资格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那成本就更高了。其次是获取案源的中介费,实习时我的指导师父告诉我他一般会拿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中间人。

首先,政治地位。个人感觉相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律师目前在中国基本谈不上有什么政治地位。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比较少,各级人大代表中,律师占的比例很少,政协中的律师代表也微乎其微,行政官员中律师出身的能有几个?其次,社会地位。律师事务所被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律师为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由于 “人治”思想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律师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没能为整个社会所重视。首先表现在司法机关的歧视,司法人员的官本位意识,对律师常常不屑一顾,你辩你的,我判我的。其次,表现在有关部门的偏见。律师的服务领域是面向社会,在执业过程中难免要与有关部门打交道。律师有时就不得不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找熟人找关系疏通。但是随着社会法制大环境的发展,我相信律师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律师业也必将更充分地实现其社会功能,并促进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也会在社会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社会各界对律师认识和理解却相当肤浅,与律师职业发展的形势很不相称。 面,认为找律师是添乱,律师代理案件和为被告人辩护是在混淆是非,是对司法权力的不正当干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司法人员对律师职业认识尚且如此,社会其他各界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是充满了曲解和误区。

(一)律师发展现状中所存在的问题。近年司考通过率逐年提高,律师业发展过快,而与之对应的法律服务市场却没有匹配的发展,导致法律服务市场趋于饱和,相比其他行业,同样是执业资格,待遇确有着天壤之别,多数行业只要取得执业资格就有单位高薪聘请,更有甚者只让证去替你上班。相比之下法律职业资格证似乎是没有“含金量”了。而法律服务市场的资源又掌握在少数律师手中。

过,毕业后对自己的人生方向把握上也很随意轻率,选择了自谋职业,毕业前一年,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宪法,于是有了法律必将占据社会生活重要位置的想法,所以毅然决定放弃分配当教师而学法律当律师。

加上没有其他专业的相关知识也就只能选择当时发展快、用工量大的行业而从事了电脑维修。不久因参加自考而回甘肃分别做过软件销售、平面设计(因为公司小,除了做点投标书外文档处理搬货看门见啥干啥,所以说办公室打杂可能要准确点吧),之后经朋友介绍做了时间相对自由的医药代表职业,这样可以更加集中精力学习。

不是我的最佳选择,甘肃对我来说反而在地理、习惯、人脉更有优势。这些都是我将从事律师的优势面。多年的经历使我具备了诚信的品格、勤勉的工作习惯、做事执着遇事冷静、办理案件也乐于与同事协作。我认为这些也是作为一名优秀律师应具备的条件。只要保持这些优点就具备了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可能,我选择了,坚持了,就会无怨无悔。“言之诚信,行为履正”。 篇2:同益律师形象宣传片分镜脚本

篇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 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

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保定广播电视报》“社会说法”专栏作家,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刑事代理与辩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公司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房产、工伤、债权债务、商标侵权、社会调查等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日期:2011-6-26 来源:本站原创

甲方:王xx(受害人之妻),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xxxxxxxxx 乙方:李xx(驾驶员), 份证号码:xxxx,现住xxxxxxxxxxxxx 丙方:某公司(车主),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因受害人高某某驾车与田某某驾车相撞导致田某死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甲方:王xx 乙方:李xx 丙方:某公司

2011年6月26日 2011年6月26日 2011年6月26日

篇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浅议能否从“疑罪从无”到“疑轻从有”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

在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中,从原来的“罪疑从有”的有罪推定,到“罪疑从无”的无罪推定,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使得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更加客观公正,更加有利于被告人。在此基础上,我们能不能再往前一步,“疑轻从有”,即对被告人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证据上有疑问的或证据不是很充分,只要无相反证据确实能证明其主张不能成立,应推定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成立。

案例一: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丙做了以下供述和辩解:甲和乙有仇,一天,甲邀约丙教训一下乙,而甲是想致被害人乙于死地,暗藏了一把尖刀。开始,甲和丙对乙进行殴打,丙将乙从后抱住,甲趁机拔出尖刀对乙猛刺。后,乙被刺身亡,而甲也畏罪自杀,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丙定罪处罚。但笔者认为,根据被告人丙的供述辩解,丙显然没有杀死乙的主观故意,丙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不具备,而公安机关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丙的辩解不成立。

案例二: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甲做了以下供述和辩解: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甲为了及时抢救被害人去医院,委托了一位路人向交警队报案,自己则送被害人去医院救治,后被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甲也在医院被交警带回交警队。后因报案的路人没有找到,其是否是受被告人甲委托报的警,无法查证。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对被告人甲认定为自首。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自己是否犯罪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检察机关不能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就应该推定被告人无罪,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同样,被告人对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如果检察机关不能证实这些证据不成立,则应推定这些证据成立,这就是“疑轻从有”原则。

综上所述,“疑轻从有”原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只是“疑罪从无”原则的延伸和“有利于被告原则”的体现。

第16篇:律师年终总结

律师年终总结

律师>年终总结

(一)

作为小城律师,在20**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 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王琳委托的“探沂人工湖幼儿溺水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探沂镇人民政府协商,探沂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 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探沂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梁红霞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梁红霞老师亲笔书写了 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还有“夏玉宝贩卖毒品案”,经过会 见、阅卷,和检察官交换意见,夏玉宝因侦查机关的证据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回家过年了(由逮捕转成监视居住,也就意味着该案要不了了之了),想起来还 有点沾沾自喜的成就感呢。锲而不舍的精神还需继续发扬,正所谓“阅卷要入木三分、调查要掘地三尺、庭审要火冒三丈”三三不断啊!

20**年度囿于法治大环境的瓶颈,有些领域的拓展仍是趑趄不前,法律顾问签约单位少的可怜,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诉讼领域难以大展拳脚,非诉讼领域 对我而言好像仅仅是提供咨询服务和律师见证。为此难免发些牢骚,对法治进程抱有悲观的情绪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佩服滕彪、江天勇、杜志永、萧瀚等人权律师 的敢作敢为、很佩服一些腰包鼓鼓的大牌律师对社会法治建设三缄其口。哎,我只能做一名万金油式的小城滑头律师了。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一位>心理学家说:遗忘的越快,>幸福指数越 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姜文说,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 神!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 。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八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年终总结

(二)

又到一年总结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工作的总结。发自内心的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的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名为年终总结,但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Z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D姓当事人强奸罪、抢劫罪的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第三、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着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强奸犯罪、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第17篇:律师工作总结

执业律师工作总结

总结这段时间的执业生涯,我的经历颇为丰富,思想的转变也是极为迅速。从实习期间的只想找点事做,学习学习;到执业初期的不管什么官司,都接了来历练历练;到后来挑着官司来打,提高自己的收费标准;再到现在的不管什么人,只要找到了我,无论委托你不委托你,都要尽力帮他把事情解决了先。心态的变化,使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成长,在这一行业,我做的越来越纯熟,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以前在学校学习以及去律师培训的时候,有老师这么和我们说:“我们做律师的,即要和对方律师斗智斗勇,还要和法官斗智斗勇,更要和警察检察官斗智斗勇,并且,我们我们还要和自己的当事人斗智斗勇。”我理解为什么和警察、检察官、法官斗智斗勇,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和我们的当事人斗呢?后来随时我执业的深入,我渐渐的明白了,无非就是两点:

一、当事人来找我们律师,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打赢官司,他们往往需要找他们信任的,自己认为能力强的律师来打官司。那当我们接触当事人的时候,我们就必须给他们这样的印象,如果我们的印象无法深入当事人的内心,那他们就不会对我们信任,进而也不会委托这个律师;

二、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往往也会报着货比三家的心理,在找到我们的时候,可能已经找过了很多个律师,做了很多的咨询。这样的当事人往往是心里有底了的,这个时候我们所讲述的如果和其他的律师有出入的话,那当事人的心理就会产生很多的疑惑,会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我们在接案子的时候,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去解答当事人的提问,但是最终可能当事人只是问问,最后问了很多,却不会委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律师摆正心态了,如果我们急于求成,

认为当事人过来问了,就会委托,那最后就可能要大失所望

了。我在执业的初期,也是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态,当事人过

来了就非常的兴奋,认为官司就有希望了,后来随着时间的

流逝,我发现做律师我们是不能抱着这样的心态的。我们应

该摆平心态,当事人过来问我们问题的话,那我们就要完完

整整的解答问题,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为他们排

难解忧,至于他们委托不委托,那是后事。委托,我们就尽

自己的努力去做好这个工作,不委托,那我们就也要尽自己

的努力,给他们指明道路。这样做虽然可能当时你是没办法

接到这个官司了,但是你全心全意帮助别人别人是能够感觉

到的,那以后可能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且我个人

认为,我们也不应该抱着目的性去帮助别人,我们应该抱着

帮到了人,自己得到了满足感,自己也开心了的心态去帮助

我们的当事人。

这份职业是我们的饭碗,那做事肯定是要收费的,如果

不收费的话,那律师凭什么养家糊口呢?但是如果不作为一

份职业,至讲人情道理的话,帮助人是不应该收费的,在这

里,就有点自相矛盾了。我以前把收费看的很重要,一个官

司我都有一些收费的标准,没达到这个标准的话我是不会接

这个官司的,有自己的收费原则,并且坚持着,可以提升自

己的档次,久而久之,那你的收费层次就会比别人高。就像

很多大的律师事务所,他们都是有最低的收费标准的,低于

这个标准的官司,他们是不会接这个案子的的。但是现在我

的想法变了,并不是说我现在帮人打官司不收费了,费用肯

定是要收的,我们作为律师,帮助别人是一种有偿服务,竟

然是有偿服务,那肯定是要收取报酬的,我们的卖点就是帮

助别人,解决问题。但是在收费问题上,我认为我们在保持

原则性的同时,也要保持灵活性,对于一些确实有困难的群

里,我认为如果我们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的话,那不如干脆给

他们申请法律援助。而且我们帮他们办事,事情办的好了,

一般的当事人也都是讲良心,讲究礼尚往来的,他们往往会

给与我们一些惊喜的回报,当然,这些回报不一定是物质上

的,但是精神上的得到,我认为和物质是没有差别的。

如果完全告诉他们了的话,那当事人自己会办理这个案

子了,还要我们律师做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

考,直至最近,我才想通透。我认为,对于当事人的问题,

我们应该义无反顾的倾囊相授,不要管当事人最后会不会委

托,只要他们来了,找到了我们,我们就应该把自己所懂的,完全的告诉他们,具体怎么操作,也要给他们说明白说清楚。这样做很大的可能性是当事人自己会了,他自己去办理这个

案子了,但是即使这次当事人自己办理了,那当事人在办理

案子的同事,也会牢记着你,因为你的无私教会了他怎么操

作,那么以后如果碰到不懂的,他会再来请教你,如果他的

朋友碰到问题需要帮忙,也会来找你,久而久之,你的知名

度就上去了,并且在此同时还能交到很多朋友,与此同时,

我们不需要再防着当事人,我们可以畅所欲言,我们不需要

勾心斗角,我们的内心也会得到升华。我认为,这么做是利

大于弊的,我们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升华,还帮助到了当事人。综上所述,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我们应该坦然的面

对我们的当事人,我们要学会大度,学会无私,学会从内心

深处把当事人作为自己的朋友对待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

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

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

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

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

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

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

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

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

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

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

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

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

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

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

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

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

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

第18篇:律师工作总结

2011年律师工作总结

2011年度是我取得律师执业证的第三年。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以律师的执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尽自己的最大能力维护顾问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顾问单位领导和委托人的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下面就2011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

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业务工作方面

在办理业务方面。2011年共办理多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案件以及法律援助案件,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三年以来,我积极响应和支持“1+1”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我所在多个社区设立法律义务咨询点,我都积极报

名参加,为社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应居委会邀请免费参与社区民事调解活动等。

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19篇:授权委托书(律师)

泰∣和∣泰∣律∣师

TAHOTA LAW FIRM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与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泰

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方诉讼代理人。

律师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理 ,具体权限包括:

(一)、

(二)

律师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理 ,具体权限包括:

(一)、

(二)

(一)一般代理

1、代为起诉、应诉、签收法律文书;

2、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收集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参加法庭辩论;

4、代为申请执行;

5、代为退诉讼费。

(二)特别代理

1、代为承认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进行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或者申请撤回上诉;

6、代收案款。

委托人(盖章):被委托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方式:

第20篇:律师潜规则

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

五、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烟),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

九、每次和当事人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问题。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四、与你的当事人接触时要始终保持大律师的气势。

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当事人,当时是人!!!!!对当事人交办的事要有责任感,并随时作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

十七、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八、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十

九、与当事人见面,不要因当事人想急着了解聘请律师的价格而轻易告诉他这个案子你的收费,而是要当事人先将他的所有案卷资料交给你,说要研究几天才能答复,然后下一次再约当事人谈,先谈整个案件的情况,主要是疑难点,让当事人知道你已经熟悉并进入了这个角色,然后在当事人频频点头时,话峰一转:经研究,我们对你这个案件的收费是……

十、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1.只有水平高的律师才会激发水平高的法官。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永远是第一位的,如果你被法官鄙视,嫌弃,那你基本不要想赢案子,即便赢了,你的案源也会受影响,因为你的拙劣表现会在业界传为“佳话”。

2.不要试图向法官普法。没有任何一个专业人士希望自己被别人看轻,法官自然不例外。

3.庭上发言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法官不喜欢一个律师过分夸夸其谈,因为这样会让他有前述一点的感觉。

4.就事论事,切勿煽情。你是律师,不是主持人,你在出庭,不是募捐。

5.了解法官所想,弄清楚法官的价值背景。投其所好是与人交往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

6.帮助法官写好一份优秀的判决书,你的代理意见应该附上相关法律法规。你为法官考虑的越多,法官越是喜欢你。

7.像了解你的客户一样去了解法官。他的办案习惯,说话风格,讨厌什么,喜欢什么,所有与法官有关的,你都应该去了解。

8.像见贵宾一样去见法官。不要以为你大夏天穿长袖衬衫,打领带去见法官人家会以为你脑子有毛病,法官会觉得你尊重他,这比你多流点汗要值得。

9.像准备招投标文件一样去准备诉讼材料。永远不要轻视诉讼材料,你准备的越详细,你胜诉的可能越大,法官自然会对你印象上有加分。

10.不厌其烦的打办公室电话。法官很忙,有时调解,有时出庭,有时不想接电话,而你要做的就是不断打,打到他接为止。

11.千方百计的与法官在办公场所见面。作为律师,我们尽量避免与法官私自交流,在办公场所的交流,会让你在无形中建立很多隐性的软实力。

12.不断表示调解的意愿。想让法官理你,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告诉他,你想调解,通过调解的事项沟通,你可以知道很多你本来没办法直接获得的案件内情。

13.不断表示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但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14.多谈前沿法律问题,少谈论个案。如果你坚持谈论个案,你多半得到的回答是“等判决吧”,前沿问题可以让你在法官面前树立一个好印象。

15.尽量当面递交法律文书。作为律师,特别是律师助理,千万不能懒,最好少用EMS,当面递交材料是你法官混脸熟的好机会。

16.与书记员搞好关系。

17.不要打听审判机密。如果你想让法官讨厌你,你可以试试。

18.庭上察言观色,庭后有的放矢。非常重要的一点,你要知道你面对的法官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才好有对策,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9.再详细的代理意见也不如简洁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在民事诉讼中,大部分的代理意见几乎没有任何作用,甚至有些法官已经下了判决才收到你的代理意见。所以,集中所有精力去写好起诉状和答辩状,那才是全部被写入判决书的东西。

20.尽量不要让法官替你提炼观点。没人愿意替别人做不属于自己的工作。

21.不能与法官争论,可以在讨论中影响法官。法官要做出判决,你的胜负掌握在他手里,激怒他只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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