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应急预案

2020-04-18 来源:应急预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二)监测预报

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预警调整与解除

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

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

(四)响应终止

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评估

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

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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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

(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

(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

三、预警

(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

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和分级

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 (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Ⅲ级响应措施

(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 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 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 3.Ⅱ级响应措施

(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 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 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 4.Ⅰ级响应措施

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 (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

(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

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

(三)响应终止

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

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财力保障

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四)制度保障

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

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

(二)预案演练

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预案修订

《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

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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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1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畅通。

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和涉及我市的跨市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密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5、预案体系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除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外,还包括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设立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部署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党委书记)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并指定1名专门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搞好上传下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负责具体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国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通信保障应急时所需的电力供应。

三、应急响应

1、启动响应程序

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网络拥塞处理

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

4、应急通信保障

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5、应急结束

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织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四、保障措施

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3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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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市大气重污染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大气重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重污染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省区域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在未来2天内持续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秸秆焚烧、外来沙尘入境等造成大气污染物聚集,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可能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或已经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

(四)预案体系。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是我市为应对大气重污染制订的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预案》将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重污染的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市(县)、区人民政府作用。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市成立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担任。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应急办、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市气象局等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以及所辖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其实施;

2.负责指挥、协调本市大气重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确定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4.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政府对本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组织开展大气重污染信息的上报和通报工作;

6.统一监督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等事项;

7.落实大气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大气重污染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市发改委: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协调做好大气重污染的预警、预测工程的规划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协调各地相关工业企业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应急措施,并协助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的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会同市环保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会同市安监局、环保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社会秩序的维护,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民众的救助工作,指导转移安置民众;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大气重污染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做好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

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在大气重污染时的污染防治工作。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制定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采取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措施,督促、协调各地环卫管理、作业单位开展道路清扫工作。组织查处渣土运输、市政道路大修或改扩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市政道路两边违规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使用小煤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交通线路畅通;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及时通报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门诊诊疗情况。

市文广新局:负责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

市环保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会同市气象局建立市级大气污染预警会商制度,搭建信息交换与会商平台,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并向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供监测信息;加强对环境风险源工业企业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减排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污染整治措施,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应急办:根据市领导要求,协助做好大气重污染应对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大气污染的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霾天气预报及信息发布工作;会同市环保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苏州供电公司:协助江苏省电力公司执行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发电机组调停工作,协助市经信委对煤耗高、效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的机组实施限产、停产。

苏州电信分公司:为大气重污染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信保障和移动通信保障。

各市及吴江区政府:建立辖区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针对辖区特点编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事件等级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发生大气重污染或收到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大防控力度,努力减轻大气重污染的环境危害。

(三)专家组。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聘请相关专家成立大气重污染处置专家组,指导全市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指导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

2.对大气重污染进行预测分析,为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建议等工作;

3.参与并指导大气重污染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

4.调研大气重污染形成的原因,提出大气重污染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市环保局负责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预报,各市区通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开展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采用地面自动监测系统开展24小时连续监测,该系统设有彩香、轧钢厂、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等8个自动监测子站,主要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

市气象局负责霾天气和气象数据的监测分析与预测预报。全市建设有自动气象观测站系统和霾监测系统。全市的霾监测系统通过设在市区、常熟、张家港等地的6个霾超级监测子站,初步实现对全市霾天气的24小时连续实时监测。

(二)预警分级。

依据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三级。

1.三级预警:为重度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2.二级预警:为严重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3.一级预警:为极重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三)预警发布与等级调整。

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根据可能发生的大气重污染等级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由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或进行预警等级调整。

三级预警: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会商后,经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

二级预警: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发布橙色预警。

一级预警:由市长召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由市政府发布红色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大气重污染的变化情况,适时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调整预警等级。当区域内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发布预警调整的信息直至解除预警,转入正常工作。

(四)预警措施。

1.三级预警。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应依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监测,加强预防,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准备,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大气重污染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采取行动,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部署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

2.二级预警。

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积极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并做好防护。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应急值守,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密切监视污染情况,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应急物资的调配,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准备。气象和环保部门做好监测和预报,对大气污染范围、程度及变化情况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信息的频次。

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渠道通知辖区内的人员尽量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

3.一级预警。

进一步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尤其是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手段告知公众车辆限行方案、中小学停课等信息。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密切监视大气重污染的情况,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好应急物资和调配,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准备,随时启动抢险应急预案。气象和环保部门加密监测,加强预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的信息。

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停止体育比赛、大型集会等户外活动,中小学停课,受影响区域的高速公路依据应急预案暂时封闭道路。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市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指导公众进行有序撤离。

(五)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现有的环保、气象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布设完善的霾(灰霾)大气质量监控点,设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常年密切监控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队伍,配置并完善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装备,建立和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系统及环境风险源档案。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分为三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响应由分管副市长批准启动;二级、一级响应由市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响应级别。

(二)扩大应急范围。

当大气重污染主要污染物由境外污染物输入时,应启动扩大应急程序,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会商,确定污染物的来源后报请市政府协调境外省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分级响应措施。

1.三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2.二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严重等级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实行减产、减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3.一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要加强防范;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极重等级的区域,实施更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施工工程;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限产、限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实施的排放标准、行驶区域等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

(四)信息发布。

由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对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送,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大气重污染发生后,根据事件的级别由辖区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宣传部门组织统一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应急等级调整。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监测结果视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的等级,并随时组织信息发布。

(六)应急终止。

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并预测未来2天的天气情况有利于大气质量好转,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低于200时,表明大气重污染天气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气象条件、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做出最终报告,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报相应的指挥机构确认后终止应急状态,发布应急终止的信息,转入正常工作。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应急专家组,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提出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建议;对应急工作和应急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调查报告经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存档备案。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对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物资储备资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气重污染防控准备,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大气重污染防治及应对工作的研究、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生态恢复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

(二)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存、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三)通信保障。

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值班电话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特殊情况下,建立、开通临时通讯体系。

(四)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技术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大气重污染应对知识,充分掌握各类大气重污染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市、区、辖市以及相关企业组成的大气重污染应急网络,保证一旦发生大气重污染时,能迅速组织抢险救险、监测监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大气重污染的监测水平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大气重污染时能妥善应对。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加强大气重污染应对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字化,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以属地管理为基础,各地区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应急处置专家库,确保大气重污染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由专家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勘查确认、分析危害、对症处置。

(六)安全防护与生活保障。

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由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由民政部门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指导转移、安置民众,配合交通部门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有关大气重污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二)培训。

定期组织大气重污染应急人员的培训,使得大气重污染应急人员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

组织公众开展大气重污染应对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民众大气重污染的应对能力。

(三)演习。

根据《江苏省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每年至少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演习。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大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大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奖励与责任。

1.表彰奖励。

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未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置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三)制定、更新。

本预案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各相关部门的子预案由各部门负责制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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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 X学校

2013.12.24

X X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朝阳教委和总校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王占国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县平均AQI指数≤3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教委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滕百峰、朱娜娜、庄娟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中心校。

xx学校

2013年12月24日

推荐第6篇: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石家庄望星矿棉板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3 监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4 应急响应措施 5 急终止 6 总结评估 7 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应法》2007.11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2011.05 (7)《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01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连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9)《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11)《河北省空气中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冀政函【2013】33号

(12)《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加强对望公司粉尘检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星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指挥领导,各部门积极参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全员参与。最大限度的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根据晋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我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对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对应工作。 组长:张喜宽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厂长张义增担任 成员:1班主任吴自田2班主任张进群以及各班小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不熟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检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蓝色:4级预警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500时; 黄色:3级预警

(1)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2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200<AQI<500时; 橙色:2级预警 (1) (2) (3) 经预测,本市未来三天将发生300<AQI<500时;

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2级预警时。

红色1级预警 (1) (2) (3)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一天发生AQI≥500时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1级预警时。

4应急响应措施 蓝色:4级应急措施

确保1/3员工乘用电动车上下班。

减少车间内外燃油机动车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厂区内外洒水降尘3次/天,增加道路清扫次数。控制生产程序减少排放。 黄色:3级应急措施 减产50%,厂区内禁止燃油机动车行驶,其他员工放假。

增加厂区内洒水作业6次/天,加开抑尘雾炮机工作频率。

停止原料入库出库。 红色:2级应急措施

停止生产。只保留门卫、保洁员的正常工作。 增加厂区内洒水作业6次/天,加开抑尘雾炮机工作频率。

停止原料入库出库,停止产品出入库。 5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市政府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3) 终止程序领导小组确认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终止命令。

6总结评估

(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评价基本依据:

1、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2、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

3、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事件等级;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5、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6、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7、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预案管理 (1)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 预案修订。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石家庄望星矿棉板业有限公司

2017/2/20

推荐第7篇: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虹桥欢乐谷幼儿园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园成立了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雾霾天气处置工作。在藁城市教育局和学区中心校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向燕

副组长:刘素艳、余长红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县平均AQI指数≤3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雾霾、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雾霾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雾霾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活动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雾霾天气(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雾霾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雾霾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雾霾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雾霾)。

重污染、雾霾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活动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杜明申、刘丽娜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雾霾天气而影响的活动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保育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区中心校。

虹桥欢乐谷幼儿园

2016年12月12日

推荐第8篇: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健全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障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园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园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园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宝山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王继荣 副组长:李济芳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五、预警分级及措施

(一)根据《宝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结果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对预测连续2天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201至3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2.黄色预警:对预测连续3天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或连续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3.橙色预警:对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且未达到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或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4.红色预警:对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或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二)、预警信息接收发布、变更及解除

1、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幼儿园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园内采取手机短信、智慧树消息平台、微信群、网络等方式及时向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蓝色预警信息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应急办发布。接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政府应急办发布的预警信息后,由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通过幼儿园网站、手机短信、智慧树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发布空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幼儿园及时按照区政府应急办发布的预警级别调整信息及时进行预警变更。当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按高级别预警执行,以保持响应措施的稳定。

六、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幼儿园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幼儿园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七、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幼儿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园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活动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

八、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王继荣、李济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活动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保育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宝山区教育局。

宝山区第一幼儿园 2018年11月5日

推荐第9篇: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推荐第10篇:天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 众健康。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2 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13〕35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 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2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

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

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3 预警

3.1 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 预警的发布

3.2.1 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 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 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 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

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 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5 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

6 监督管理

6.1 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 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 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 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 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91号)同时废止。

第11篇: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及时、有效减少空气重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从加强预警,提前响应,注重实效的原则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优化校园安全环境,培养学生良好行为,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以负责、严谨、务实的态度抓好重度污染天气的防治工作,共建和谐健康校园。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密切关注空气质量信息,收到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出现重污染天气信息时,及时对师生宣传健康防护信息、采取相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宣传教育,让师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师生在空气污染较严重时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教职工及学生家庭成员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多做环保,低碳生活,自主节能减排,共同防治大气污染。”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校为单位,全员参与。

四、组织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具体负责我校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应急工作的启动、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强化执行力,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应急值

守制度,确保责任到人、通讯畅通,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

六、应急措施及要求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采取相应措施。依据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我校将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当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污染天气,或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时,分别发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当发出不同等级预警时,要及时通过广播、校讯通等方式向在校师生和家长发布消息,告知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提出针对性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学生做好防护。

(一)Ⅲ级黄色预警,重度污染(201≤平均AQI指数<300)时,建议学生减少户外运动。

(二)Ⅱ级橙色预警,严重污染(300≤平均AQI指数<500)时。学校停止户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活动、露天体育比赛等)。

(三)Ⅰ级红色预警,极重污染(平均AQI指数≥500)时。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四)遭遇连续三个重度污染天后并且预测未来48小时将会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学校领导小组要向上级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同时学校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落实相关应急措施。

(五)当持续出现不同等级污染天气时,学校领导小组要号召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应对减少污染的伤害。

(六)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相应级别范围,且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时,学校领导小组要向上级领导小组提出解除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4年2月

第12篇: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钢结构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污染防控工作,提高员工们的身体健康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办法。

三、适用范围 公司厂区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4)坚持部门联动,员工参与; (5)坚持信息共享,车间联防。

五、组织机构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指挥:董事长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副总指挥:安全副总

成员单位:安全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部、综合办、保卫、财务部、调度、各车间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联系电话:

六、职责

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厂区内严重以上级别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2)负责向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发生、发展、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处臵结果;

(3)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臵方案并组织公司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4)组织修订《钢结构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部长兼。

2、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人员;

(3)传达指挥部命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臵情况,并向指挥部上报;

(4)负责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 安全部:负责公司与环保部门建立沟通、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当预测未来可能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或导致污染加重的气象条件时,应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变化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适时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变动; 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工人健康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

(2)技术部:监控公司废气的排放是否合格;

(3)采购部部:组织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物资的紧急供应; (4) 调度:负责重污染天气事件下的公司安全生产及员工工作;

(5)动力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正常运转工作。

七、应急小组职责

1、技术支撑组 :由安全部和技术部动力车间组成,主要负责为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臵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2、应急处臵组:由安全部和调度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按应急指挥部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按要求落实。

3、应急保障组:由采购部、财务部、综合办组成,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物资、器材、资金、医疗保障工作。

八、监测与预警 1监测

由市、区负责组织大气环境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空气环境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会商机制,作为公司应急预警和处臵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2、确定首要污染物类别

根据市或区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报,结合我公司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强度、以及市、区大气监测点位的监测发布数据进行分析和会商,确定首要污染物种类,以提高预警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沙尘暴、外来浮尘等传输型污染和二次反应生成的臭氧重污染,及时进行健康防护提醒和减少污染减排措施建议。

3、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Ⅳ级(蓝色)预警:当预测未来将出现AQI﹥200,且持续时间不超过1天时,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Ⅲ级(黄色)预警: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200

Ⅱ级(橙色)预警: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300

Ⅰ级(红色)预警: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 (AQI≥500)的天气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4、预警会商

当接到市和区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报,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市环保、气象部门和有关专家根据监测数据、气象数据进行分析会商,预测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和强度,并将会商结果上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5、预警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负责对外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批准,并负责对外发布;

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并负责对外发布。

预警信息报经批准后,由市或区委宣传部负责通过应急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指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

6、预警解除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降至200以下时,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区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对未来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会商结论,在有事实证明未来3天内不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及时上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上报,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响应

当Ⅲ级(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息或公告发布后,公司应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8、响应程序和响应分级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针对不同污染级别,采取分级响应措施: Ⅳ级(蓝色)预警:由公司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车间工人发布健康防护信息;

Ⅲ级(黄色)预警:进行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启动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负责督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

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进行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各项应急处臵措施的落实。

9、指挥与协调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启动Ⅳ级响应时,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负责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启动Ⅲ级响应时,由公司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负责人为指挥长;启动Ⅱ级和Ⅰ级响应时,由公司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10、应急监测

应急状态下,公司根据市或区政府的要求,开展全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重污染天气和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发展、污染物变化情况和变化趋势,做为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措施 :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工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做好防护工作。

(二)污染减排措施:

(1)检查环保设备,减少排放确保百分百排放;

(2)加大除尘器吸收量,清理滤芯加大吸附量;

(3)公司员工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车间内外增加洒水作业,减少空气能尘土; (5)停止油漆、焊烟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工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做好防护工作。

(二)污染减排措施

(1)检查环保设备,减少排放确保百分百排放;

(2)加大除尘器吸收量,清理滤芯加大吸附量;

(3)公司员工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车间内外增加洒水作业,减少空气能尘土;

(5)停止油漆、焊烟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Ⅱ级(橙色)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工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做好防护工作。

(二)污染减排措施

(1)检查环保设备,减少排放确保百分百排放;

(2)加大除尘器吸收量,清理滤芯加大吸附量;

(3)公司员工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车间内外增加洒水作业,减少空气能尘土;

(5)停止油漆、焊烟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Ⅰ级(红色)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工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做好防护工作。

(二)污染减排措施

(1)检查环保设备,减少排放确保百分百排放;

(2)加大除尘器吸收量,清理滤芯加大吸附量;

(3)公司员工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车间内外增加洒水作业,减少空气能尘土;

(5)停止油漆、焊烟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九、信息公开

发生重污染天气事件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宣传栏等媒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重污染天气等级、发布时间、已采取的措施。

十、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降至200以下,公司等待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认为重污染天气已无继发的通知。

(2)应急终止的程序

①公司接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AQI指数和实时监测数据,经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专家会商,在有事实证明未来3天内不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通知时,终止应急响应;

②公司接到区重污染天气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发布的相反程序,向公司下达应急终止命令时,终止公司的应急响应。

一、总结

应急终止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及处臵结果做出总结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有效性、装备可行性、技术储备能力、应急人员素质、反应速度和应对处臵效果的评价。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建议等。

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第13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国企)(优秀)

关于印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现将《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认真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减缓污染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昌平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区国资委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在对《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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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本单位及下属企业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用火。

(二)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各单位尽量减少职工户外活动,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退休职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本单位及下属企业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用火。

(5)减少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对集团范围内常规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外。每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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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

(4)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用火。

(四)红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本单位及下属企业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开展健康防护知识宣传。

(2)退休职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本单位及下属企业道路和办公区域的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各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对集团范围内常规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外。每日增加1次洒水作业。

- 5

处。

(四)预警调整

预警期间区级指令预警调整,听从区国资委通知调整应急措施,预警调整程序与通知程序一致。

(五)预警解除

红色、橙色、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通知程序一致;蓝色预警在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各单位在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后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集团和*****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副经理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经理办公室、综合部及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理办。各单位要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提出应急措施,细化具体预案,有效组织落实并开展各项活动,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在《应急预案》发布后7日内报应急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应急值守

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对于微信发布的预警通知要在1小时内接收并办理。黄色预警时,各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

(四)严格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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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集团应对空气重污染的相关措施和指导意见;

(三)负责具体指挥*****集团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各单位做好工作;

(四)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集团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工作;

(六)承办区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集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落实区国资委决定,协调、指挥和督促各单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

(二)承担*****集团应急值守工作;

(三)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组织开展各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负责组织转发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通知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六)组织拟订(修订)与*****集团职能相关的预案,指导各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七)组织各单位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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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最新北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最新北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自10月11日起,京津冀地区又经历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北京俨然在这次污染过程中“沦陷”,达到空气质量指数的“高峰”。北京开始启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下面就一起了解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内容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京政发〔2015〕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通过采取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持续改善了首都空气环境质量。但是,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引发空气重污染。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对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结合近年来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实际,借鉴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经验,在对《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状况,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遇空气重污染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市环保部门或其授权的监测机构统一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测预报信息,并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知晓。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

(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2天(48小时)。

(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

(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加大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加大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重点道路清扫保洁强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

(3)按照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

外活动。

(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原则上停止大型露天活动。

(3)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2)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4)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应急委、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指令下达。

(一)预警发布

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委主任批准,由市应急办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

橙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

黄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提前组织发布。

蓝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时组织发布。

当发生空气重污染时,本市将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重污染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防护。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可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报结果,按预警发布程序报批后,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

(二)预警解除

红色、橙色、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提出应急措施,细化具体方案,有效组织落实并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逐级分解细化任务,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

认真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工作台账,完善实施流程,明确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适时组织演练,不断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预案》发布后15日内,将修订完善后的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社会监督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鼓励对有关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

45、1236

9、96310),并予以曝光。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京政发〔2013〕34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一、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一)指挥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政府做好工作;

4.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5.分析总结本市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7.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1.组织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

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或修订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或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8.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

9.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联系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

1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第15篇:钟灵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钟灵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我镇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状况,迅速、高效、妥善地组织开展事件处臵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钟灵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造成辖区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

镇政府每年定期对辖区内的主要隐患和危险源进行排查、登记、风险评估,形成风险隐患资料库,并组织镇有关部门整改、监测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森山 镇 长

副组长:蒋全勇 副镇长

成 员:简世同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聪 安监办主任

冉 彪 党政办主任

(二)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 镇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聪兼任。

四、应急响应

(一)加强监测

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村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确定监测网点,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工作。

各行政村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镇政府不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监测网点、监测人员以及采取的监测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警

镇有关单位及各行政村及时分析、评估和预测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镇应急办报告。

镇应急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镇应急领导小组作出上报或发布预警决定,对可能涉及到相邻镇的要建立重污染天气通报机制,及时向其通报;镇应急办要及时公布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采取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镇村联动

当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村及相关单位按照各村情况及本部门职责,采取相应措施防护或避免重污染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社会响应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村及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防御措施,主动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报告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村应急报告员要每天下午17:00前将应急措施情况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六)响应结束

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过程结束,且空气质量恢复正常后,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应及向社会公布,并下达预警解除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按要求安排预算,做到有灾救灾、无灾储备。并根据上年情况适当上调数额。

(一)人员保障

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的各村及相关单位要明确应急人员,并将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通信方式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村及各相关单位应急处理人员必须全天候在岗,并保证通信畅通,以确保各种命令指示能够及时传达落实。

(三)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保障队伍共21人,分为3个分队。队长蒋全勇(副镇长),吴洪堃郑玉峰(派出所所长),一分队队长李聪(武装部副部长),二分队队长杨俊(派出所副所长),三分队队长曾庆富(综治办主任)。镇机关可组织人员36人;镇派出所能出动警力5人;镇卫生院可出动救护人员12人;各村民兵(营)连、村志愿队可出动应急人员300多人。

六、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镇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以保障应急措施的到位。

(二)责任追究

各村及相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认真、不负责甚至玩忽职守等导致应急措施未及时实施的,由镇纪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结合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臵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6篇:廊坊市广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广阳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与原则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活动,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快速响应的工作原则,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联动协调、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廊坊市广阳区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区长陈斌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曹文龙任常务副总指挥,区委常委、副区长娄玉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孟庆发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气象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工业经济运行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各乡镇、各街办处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兴担任,副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胡永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邬民海、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赵伟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启动、降级或解除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并组成督查组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等级与实施范围

(一)预警等级 区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区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1.重度污染日预警:200

(二)实施范围

辖区内空气重污染突发事件。

四、预警工作程序

区环保局会同区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区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区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

(一)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区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二)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区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三)各级预警由市空气预警办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新闻媒体可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

(四)区空气预警办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

(五)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区监察局、新闻媒体和有关成员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预警应急措施

(一)重度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区建设局、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

(2)环卫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2次以上,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喷雾洒水每日2次以上,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它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区环保局督办,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对产生烟尘、粉尘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道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严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在落实重度污染日预警基础上,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区建设局、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区环卫局、有关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

(3)区环保局督办,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区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三)极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在落实严重污染日预警基础上,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区建设局、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

(2)区环卫局、有关乡、镇、街道办负责,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全区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

(3)区工业经济运行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督办,有关乡、镇、街道办,降低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各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4)区政府办负责,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

(5)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区教育局、区文体负责,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6)区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方案。有关乡、镇、街道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和本部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明确预警应急措施,抽调专人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空气预警办会同区委宣传部、电视台、电台、日报社,采取专栏、专刊、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空气质量预警制度内容及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宣传报道预警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落后典型,跟踪报道整改进度。有关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也要下大力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和要求,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时反馈至区空气预警办。区空气预警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和新闻媒体不定时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 名。

附件:广阳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

陈 斌 区政府区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 曹文龙

副总指挥: 娄玉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孟庆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王振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 胡永俊 区环保局局长

邬民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 胡永俊 区环保局局长

赵德中 区建设局局长

陈朝中 区发改局局长 唐国栋 区教育局局长

马向军 区交通局局长

林 勇 区广播局局长

张卫中 区气象局局长

武旭岩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广宇 区监察局局长

王庆乐 姬国胜 单瑞雄 王 鹏 魏连城 于建全 苏伯东 魏玉生 邢跃武 胡汝军 魏书奇 李 萍 王宝发

区卫生局局长 区文体局局长

区工业经济运行局局长 南尖塔镇镇长 北旺乡乡长 万庄镇镇长 九州镇镇长 白家务办事处主任 银河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爱民东道街道办事处主任新开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放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源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第17篇:团结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团结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未教发(2016)2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原则,确保应急响应期间我校教育工作秩序平稳,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广大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团结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超

校长 副组长:毋俊利

副校长

组员:辛华、陈妮、谭社生、张蕾、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指令后启动实施。在学校适当位置设置公示栏,向师生及家长公示当天空气污染级别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2、制定学生停止户外运动和停课期间的具体措施,对学生进行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宣传教育。

3、在实施停课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停课期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做好停课期间学生在家自学的教学安排,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将停课信息传达给家长,为家长提供学生自学指导,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4、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途径,对家长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护知识及应急政策宣传,力争获得家长对极重度污染天气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日常传染病宣传教育及防控工作。

5、学校领导干部、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三、应急响应实施内容

(一)、四级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启动三级或四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学校实施以下措施:注意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停止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升旗仪式、集会等露天活动,可以上室内体育课,以保证课程计划的落实。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并通知学生家长,视情况报教育局。

(三)、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1、在实施红色预警期间,学校通过《告家长书》、微信、家校通等形式提起告知家长做好实施一级响应停课的准备,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落实停课措施。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停课前,要确保将停课安排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及家长,确保无疏漏,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要指导学生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做好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工作。一级应急响应在实施停课日当天宣布解除的,在次日恢复上课。

3、将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每日下午16点前报区教育局保健所,并于应急响应解除后2个工作日,上报应急响应工作小结。

四、停课实施方案

(一)、接到上级停课指令后实施停课措施,并于一小时内上报教育局执行情况。

(二)、停课、复课的实施

1、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认真制定停课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停课方案的可操作性,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基本原则,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手段,指导学生在家自主学习,减少因停课等因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

2、做好重污染天气防护措施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在停课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停课期间学生的安全。同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适当方式向家长对实施停课措施的理解和支持。

3、禁止开展一切室外活动。

(三)实施停课的几种情况及工作要求

(1)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早晨6:30之前:实行全体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发。实施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几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停课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还未出发的学生不必到校,对已在上学途中的学生,确保其安全的情况下,可联系其家长及时接回。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核对学生到校情况,确保所有学生安全。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有效手段,指导学生在家开着自主学习。

(2)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早晨6:30---12:00之间的情况:各学校从中午12:00放学后开始实施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达。实行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停课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同时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保持室内清洁,洒水除尘,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取消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要安排好学生室内学习或适当的室内活动,做好教育管理。中午12:00放学后学校要妥善处置安排未能及时回家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手段,指导停课后学生在家自主学习。 (3)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中午12:00---17:00之间,或发布在当日放学后至次日早晨6:30之前的情况。学校从次日开始实施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发。实行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停课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同时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保持室内清洁,洒水除尘,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取消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要安排好学生室内学习或适当的室内活动,做好教育管理,直到学生离校。 (4)复课

接到教育局复课指令后,学校恢复正常教学。如果复课指令发布在停课当日,则在次日恢复上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责任。要根据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3、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对师生开展雾霾天气防护知识培训和环境教育,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提高师生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和意识,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4、加强信息报送

学校主要领导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后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未央区团结小学

2016年12月14日

第18篇:2020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根据太仓市教育局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雾霾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应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及时指导师生做好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如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必要时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

负责接收太仓市教育局大气重大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家校路路通向全体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通过学校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德育处

负责通过学校家校路路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负责全校各班有关户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3、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放学、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教导处

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听课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全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5、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朝阳教委和总校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王占国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县平均AQI指数≤3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教委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滕百峰、朱娜娜、庄娟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中心校。

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19篇: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现场)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

编制单位: 项目部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近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治施工场地空气重污染天气下施工扬尘加重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确保完成我项目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贯彻落实《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我施工区扬尘整治工作,建立及时高效的扬尘整治工作机制。现结合我项目部扬尘整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项目部扬尘整治工作预案,并成立空气重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西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六)、《西安市环境保护条例》;

(七)、《西安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八)、《西安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责任单位: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四、扬尘整治具体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原则

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变建筑工地整体面貌,提升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健全并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与能力,确保完成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目标。

坚持“层级管理、条款结合”,协同配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以 为组长, 副组长,、各工种班组长及门卫人员为组员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区安质环保部,万里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进行扬尘治理工作。

2、组织机构负责人电话: (三)、预案等级及启动程序

1、预警及响应等级

1) 当预测未来我市将出现48小时以上中度污染天气(150 2)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中度污染(AQI>150)持续超过24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且未有下降趋势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时,启动Ⅲ级响应。

3)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持续超过6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Ⅱ级响应。

4)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持续超过12小时,或监测数据AQI>5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Ⅰ级响应。

2、预警行动

预警行动的展开依据减雾治霾办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单》执行。

(1)、蓝色预警行动

1)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黄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准备。 2)场区内施工作业,做好停工准备;

3)通知涉土作业面、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做好停工准备;

(3)、橙色预警行动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在执行黄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混凝土罐车禁行准备;

2)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供应准备; (4)、红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橙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施工区域内限行5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停止户外大型活动。

3.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

当预测未来我市将出现48小时以上中度污染天气(150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中度污染(AQI>150)持续超过24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重度污染(AQI>200)持续超过6小时,或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达到严重污染(AQI>300)持续超过12小时,或监测数据AQI>500且未有下降趋势时,启动Ⅰ级响应。 4.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应急小组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为应急响应的升级、降级及解除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5.响应措施

(1)、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预警行动内容即为响应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2小时内对所监管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12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2)、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区域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2)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停止涉土作业;

3)做好道路大冲洗活动;建筑垃圾清运停止作业;

4)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1小时内对所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涉土作业停止施工,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8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施工区域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供应;

3)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1小时内对土方开挖、土方装运、土方摊铺是等涉土作业全面停工,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6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扬尘办。 (4)、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施工区域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职责分工,根据当天上午区环保局提供的空气污染预测指数等级实施应急处置措施。项目部扬尘治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1小时内责成工地内所有开挖工程立即停工,建筑工地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运营;每3小时对工地可能造成扬尘场所进行一次湿化处理或责令施工现场整改,并派专人监管。每4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

五、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西安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扬尘治理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扬尘治理小组检查后,由副组长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

西安东等幸福新城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的解决情况。

六、培训和演练

扬尘治理组长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期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预案”的效果进行评价。演练和评价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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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潍坊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2.6《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

1.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2.8《关于开展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7〕26号)

1.2.9《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29号)

1.2.10《环保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

1.2.1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

— 1 — 1.2.12《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2.13《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12〕5号)

1.2.14《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

1.2.15《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54号)

1.2.16《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150号)

1.2.17《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17〕198号)

1.2.18《潍坊市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潍环委发〔2017〕13号)

1.2.19《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潍办发〔2017〕36号)

1.2.2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潍坊高新区行政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沙尘暴天气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 — 2 — 宣传教育、监督问责、附则等11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职责、应急措施等。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潍坊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环保分局局长担任,经发局、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城管执法分局、教育局、交通分局、宣传部、卫计局、环保分局、城建局、建工局、电监办、质监站以及各街道(发展区)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预报预警组、专家咨询组。

2.2机构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本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具体负责指挥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各职能部门、街道(发展区)做好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发展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分析总结本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

— 3 — 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传达落实指挥部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协调和督促成员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承担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开展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稿件;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负责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响应应对和事后评估管理等工作;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督查。

2.2.3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预报预警组:由环保分局组成,负责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空气质量和气象观测数据,对全区环境空气状况进行监测,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专家咨询组:由环保部门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对策建议。

2.2.4成员单位职责

1.经发局:值班电话:(8786664)负责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向公 — 4 — 众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短信;监督检查煤炭存储经营单位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建设局:值班电话:(8786658)根据职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施工工地、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作业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在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作业的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对城市道路施工进行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露土和堆土进行覆盖;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政局:值班电话:(8880957)负责落实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公安分局:值班电话:(8885110)负责制定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采取相应交通管制和车辆限行措施,对限行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渣土运输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查处;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事务局:值班电话:(8653779)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配合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城管执法分局:值班电话:(8861760) 负责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带泥上路、垃圾清运、露天烧烤行为;

— 5 — 牵头抓好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教育局:值班电话:(8868059)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组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施减少、停止室外活动或停课等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交通分局:值班电话:(8881769):负责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配合公安分局审查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方案并开展督查;根据职责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宣传部:值班电话:(8095081) 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舆论;负责督导新闻部门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防范建议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卫计局:值班电话:(8891120)负责落实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应急期间医疗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环保分局:值班电话:(8786887)负责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会同经发局对 — 6 — 停产限产的企业落实相应措施;配合建设、城建等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增加环境执法检查频次,检查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根据市气象局预测未来几天的天气状况(包括降水量、风速、气压等信息),分析是否为空气污染极端不利天气,给出是否启动应急预警及空气重污染持续时间的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城建局:值班电话:(8881903)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提高道路清扫、洒水频次,指导检查治理扬尘、遗撒、监督检查各路段清扫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建工局:值班电话:(8881158)负责规范商混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根据不同预警等级要求停止生产。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电监办:值班电话:(8868606)负责指导电力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停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质监站:值班电话:(8862255)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根据不同预警等级要求工地停工作业;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落实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街道(发展区): 新城街道值班电话(8880787)、清池街道值班电话(3566999)、新钢街道值班电话(2286589)、新昌街道值班电话(7101010)负责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生产、错峰运输的企业编制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负责发布辖区预警信息,

— 7 — 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测与预警预报 3.1监测与预报 3.1.1日常监测

环保部门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3.1.2预报

根据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提供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特征,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联合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1.3会商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组织专家开展集体会商。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要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根据上级部门预警提示,确定预警级别。

3.1.4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环保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专家会商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 8 — 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采用我市省控(包含)以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

— 9 — 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3.3.1预警发布

环保分局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提供预测信息,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将预测信息结果报指挥部统一确认,发布预警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将预警信息报管委会,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工作小组”)备案。环保分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出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制定的应急预防及响应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蓝色预警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时向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报告;黄色预警发布由副指挥长批准,同时向指挥长报告;橙色预警发布由指挥长批准;红色预警发布由管委会主任批准。

3.3.2预警调整与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预警条件时,要及时采取升级措施。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但时间间隔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从严发布预警。预警等级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3.4预警行动

3.4.1蓝色、黄色预警行动

— 10 — 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下达指令,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黄色预警时准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3)环保部门根据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事态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4)经发局在采暖期时,梳理错峰生产企业是否已全部落实停限产措施,对未落实的,责令其立即落实。

(5)城建局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洒水降尘的准备。 (6)交通分局落实大宗物料运输车位置,确保响应措施能够执行到位。

(7)教育局通知学校采取相应的预防保护措施。 (8)卫计局通知各医疗机构增加呼吸类疾病的诊疗力量。 3.4.2橙色预警行动

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在蓝色、黄色预警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有关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2)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调集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投入正常使用。

(3)各应急实施人员就位,各成员单位派出督查组,督查

— 11 — 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4)经法局负责组织通信运营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5)环保分局对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加密监控、监测,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每2小时预报1次。

(6)公安分局做好城市建成区内国Ⅲ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禁行准备工作。

(7)交通分局根据职责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3.4.3红色预警行动

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各成员单位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

(2)公安分局和交通分局向管委会提出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请示。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1.蓝色预警对应启动Ⅳ级响应。 2.黄色预警对应启动Ⅲ级响应。

— 12 — 3.橙色预警对应启动Ⅱ级响应。 4.红色预警对应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通过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发布应急响应令;根据预警级别,宣传部、经发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和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部门应急预防及响应实施方案,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措施。

4.3信息报告

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按照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2小时内书面续报的要求将应急启动信息报管委会,同时报市应急工作小组备案。

4.4响应要求 4.4.1总体要求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20%以上。蓝色预警级别全社会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根据辖区内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 13 — 4.4.2应急减排途径

采暖期错峰生产。水泥、砖瓦石灰窑、钢铁、铸造、建材、炭素、焦化、医药等行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水泥、砖瓦石灰窑、短流程炼铁及铸造等行业全部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管委会批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管委会批准;钢铁、炭素、焦化生产企业实行限产50%以上,钢铁企业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非采暖季发生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上述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或相应工序采取相应停限产措施,因生产工艺原因不能停产的,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用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经发局对错峰生产行业类型、范围或时间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工业源。主要通过停产或限产等措施实现减排,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多条生产线的企业采取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的方式实施应急减排,减排效果以生产线计;单一生产线的企业采用同行业企业轮流停产的方式实施应急减排。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通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流程,在执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参照各预警级别的污染物减排比例,降低排放限值,并通过在线监控实施监管。

各减排企业应制定企业减排操作方案,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 — 14 — 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内容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预警等级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及工艺环节,给出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对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环节,要载明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不同预警级别下的排放限值。

移动源。主要通过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范围、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

扬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交通扬尘实现。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开挖、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等扬尘源主要通过降低活动水平实现;交通扬尘主要通过增加清扫频次及洒水冲洗降低。

4.5响应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4.5.1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15 —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5%以上,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 ①在城市主次干道正常保洁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道路机扫、洒水等作业频次(非结冰期)。

②采暖期水泥、砖瓦石灰窑、短流程炼铁及铸造等行业全部停产;非采暖期砖瓦石灰窑、短流程炼铁及铸造行业至少限产10%,水泥行业停产。

③采暖期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停产;非采暖期上述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至少限产10%。

④采暖期钢铁企业限产50%以上(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非采暖期钢铁企业至少限产1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⑤炭素企业通过延长出料时间限产50%以上,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

⑥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和区域,停止放空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漏频次。

— 16 — ⑦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增加施工区域道路清扫、洒水作业等保洁频次,减少施工扬尘,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⑧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

4.5.2Ⅲ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①在城市主次干道正常保洁的基础上,增加1次高压

— 17 — 冲洗作业(非结冰期)。

②水泥、砖瓦石灰窑、短流程炼铁及铸造等行业全部停产。 ③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停产。

⑤钢铁企业限产50%以上(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⑥停止水泥、沙石等散装物料装卸、归方码垛作业;停止楼层内外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

⑦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4.5.3Ⅱ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供热、供电企业在满足民用供暖的前提下低负荷运行,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③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3)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 — 18 — 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 ①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停止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建筑和市政工地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从事特殊工艺和应急抢险工程以及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除外)停用50%。

③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Ⅲ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

4.5.4Ⅰ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停课措施。 (2)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

— 19 — 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①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从事特殊工艺和应急抢险工程以及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除外)停用。

②停止所有建筑、道路工程的施工作业(不含地下工程)。 ③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经市政府批准,采取高污染机动车管控措施,对机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

④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督查组,对指挥部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组建督查组,对辖区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措施要责任到人,对涉及企业、工地、车辆的应急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4.7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4.8总结评估与修订

— 20 — 应急终止后,各相关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出总结,对预警应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气象、经济、能源、生活等各方面数据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对应急措施的效果、应急程序的响应、各部门的执行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科学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针对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将应急工作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等。

建立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修订。

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5保障措施 5.1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

— 21 — 和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5.2 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应急响应时车辆和人员的调配安排,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5.3预报能力保障

完善区级预报预警平台建设,争取能够具备3天精细化预报和7天潜势预报能力。同时加强与省级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5.4通信保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各部门应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传达。

5.5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物资等及时到位。

5.6技术保障

成立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专家咨询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信息公开

— 22 — 6.1预案发布与备案

按时修订应急预案,调整预案减排清单,及时公布最新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应急减排企业名单和减排环节等。应急预案印发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6.2预警信息公开 6.2.1公开的内容

预警期间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6.2.2公开的形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官方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6.2.3信息公开的组织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部门、街道(发展区)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6.2.4信息公开的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经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宣传部门立即通过主流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将预警信息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适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并及时通过媒体平台发布。

7应急培训

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

— 23 — 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8应急演练

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在每年采暖期之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9应急宣传教育

在预案制订、发布和应急响应过程中,各单位应加强重污染天气知识宣传教育,争取大多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事件,全社会动员,形成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

宣传部门加强预警条件下应急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及媒体依据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的信息发布、响应工作宣传。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监督问责

— 24 —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及响应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督力度。

监察局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根据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潍坊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的《潍坊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高办字〔2017〕18号)同时停止执行。

— 25 —

《重污染应急预案.doc》
重污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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