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0-04-18 来源:应急预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向政发〔2012〕56号

向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向阳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向阳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向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向阳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办公厅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搞好汛情、旱情监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洪灾、旱灾带来的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不断强化防汛抗旱意识,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提高干群防汛抗旱效率,在全镇形成全民防汛抗旱的局面,达到防汛抗旱预期效果,把群众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朱明忠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韦奇腾镇纪委书记

成员:戎玉叶党委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樊义斌党委综治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向兰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向阳派出所所长

索彬航镇财政所所长

付光熙镇民政助理

各村委会主任、挂村镇干部和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2、主要职责

(1)调动镇党政机关及镇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各村群众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2)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指挥、调度人员。

(二)防汛抗旱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1、办公室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组长:韦奇腾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黄燕萍镇党政办公室秘书

成员:罗庆龙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冷容吉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和收集全镇汛情、旱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汇报,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干部群众进行防汛抗旱工作。

(2)负责与现场抢救组和上级有关单位保持联系。

(3)负责汛情、旱情的上报工作。

(三)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几个灾情抢救小组,成员从镇党政机关和镇直有关单位中抽调。

1、灾情现场指挥组

组长由镇长朱明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向兰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干部、镇直有关单位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灾情现场抢救组,开展以下工作:(1)迅速掌握灾情全面情况,制定灾情 抢救措施,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负责现场灾情的收集、汇总、上报;(3)负责联络工作;(4)负责各组之间的工作协调。

2、灾情现场抢救组

组长由韦奇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戎玉叶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干部职工,镇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各村村组干部和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抢救方案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副镇长樊义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财政所所长索彬航、镇民政助理付光熙两位同志担任,成员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1)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运工作;(2)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时运送到位;(3)做好抢救人员的生活安排。

(四)落实抢险救灾措施

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各村、各单位在得知灾情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做出决策,根据防汛抗旱预案,及时拿出抢救方案 ,最大限度的减少灾情带来的损失。

2、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各自分工和职责,迅速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主题词: 水利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知

抄报: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向阳镇人民政府2012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

推荐第2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岑巩县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工作,保证抗灾救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农作物灾害损失,保障农作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岑巩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作物种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

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农业局根据职能承担政府安排的相应工作和任务。

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和农业生产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减轻灾害影响为重点,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对农作物生产影响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溪河洪水、渍涝、山洪(含泥石流、滑坡)、干旱(高温)等灾害。

本预案主要就农业局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作出安排。

二、应急指挥系统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

全县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根据灾情程度建立相应应急指挥系统。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成立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Ⅳ级响应时,县农业局加强应急管理和灾情调度工作,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乡镇农作物水旱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与各村和县级部门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等事宜。

县农业局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Ⅰ级响应时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站长担任;启动Ⅱ级响应时,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艺师担任;成员由局财务股、农经站(产业办)、科教站、农推站、果蔬站、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站(股、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对下联系灾情。

(二)站(股、室)职责分工

应急办公室: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落实应急值班制,上报农业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协调局站(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负责与州农委、乡镇政府、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

财务股:会同局有关站向州农委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向应急办公室提出农作物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灾后重建农业项目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与州农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单位有关抗灾救灾资金的联络。

农经站(产业办):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参与灾后重建和灾区农产品产销衔接。提出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安排向灾区倾斜的意见。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就灾后恢复重建有关事宜的联络。

科教站:加强抗灾减灾技术宣传和灾区农民科技培训;负责与县科技局、县职校等单位关于科技救灾事宜的联络。 县农推站:提出粮、油、烟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果蔬站:提出果、蔬、瓜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种子站:抓好救灾备荒种子的联系,提出救灾备荒种子安排意见;协调县内种子经营单位抓好生产救灾种子的调运和供应;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植保站: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和农药质量监管,抓好救灾种子种苗检疫工作;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土肥站:提出灾区科学施肥技术措施;加强灾区肥料质量管理;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负责与县国土局就耕地灾损恢复事宜的联络。

其他各站,根据局统一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后,要结合当时当地生产实际,及时发出农作物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预测灾害的重点危害村组、危害作物和威胁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宣传预防和减轻灾害影响的农业知识。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作物水旱灾害发生、危害和影响的分析,因地制宜地提出应对措施。

(二)灾情报告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应在本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立即开展抗灾救灾,同时向县农业局报告初步灾情。一次灾害造成全乡镇成灾面积50亩以上或一个村成灾10亩以上的,县农业局在接到报告或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初步灾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灾害现场或重灾乡镇或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迅速向州农委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乡镇村组、初核农业受灾情况、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下一步抗灾救灾打算等。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出灾情报告的时间不得迟于灾害发生后12小时。持续性灾情(如干旱)报告按日常农情调度的要求办理,由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在灾情持续期间的每周四下午4点前向农业局上报灾情材料。

四、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灾情持续发展的,可以视情况提高响应等级。一次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在Ⅱ级以下,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别严重的,可以提高响应等级。灾情明显缓解或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解除应急响应状态。

(一)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1)某个溪河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溪河同时发生大洪水,农作物成灾面积200亩以上;(2)5个以上乡镇或40个以上的村发生特大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0亩以上。

(二)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1)一个溪河发生大洪水、多个溪河发生洪水或河坝山塘发生垮塌,农作物成灾面积100亩以上;(2)4个以上乡镇或30个以上的村发生严重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0亩以上。

(三)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县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50亩以上;(2)3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5000亩以上。

(四)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20亩以上;(2)两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亩以上。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实行应急值班。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实行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制,由局领导带班、站(股、室)干部值班,24小时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灾情。

(二)加强灾情调度。局各站(股、室)分工收集整理汇总灾情及抗灾救灾情况并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与县有关部门保持灾情信息沟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农委报告情况,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三)指导抗灾救灾。灾情发生后,县农业局和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制订发布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及时派出工作组分赴灾区,调查核实农作物灾情,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四)组织救灾款物。及时下达救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协调生产救灾农资的采购、调运、调剂和供给,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努力保障抗灾救灾生产所需。

(五)全力恢复生产。灾害过程基本结束、预计短期内没有继发性重大灾害、具备生产恢复条件后,立即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全力投入灾后恢复生产,尽快恢复灾前生产水平。

(六)防范次生灾害。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预治,防止灾情扩大,减轻受灾损失。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可能造成农作物、耕地和农田设施受损的次生地质灾害。

(七)抓好宣传报道。抓好农业灾情及救灾工作宣传,向社会发布灾情、救灾措施、工作进展等信息,答复各界对有关灾情的询问。县农业局外宣联系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八)配合相关工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抢险救援、设施恢复、食品供应、物资发放等有关工作。

六、附

(一)干旱级别解释

轻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

中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

严重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

特大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

(二)其他事宜

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实施细则。

本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岑巩县农业局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推荐第3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产德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因此,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汛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为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山体塌坊、垮坝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成立产德乡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 政 委:刘武刚 乡党委书记

1 总指挥:商志朴 乡长 副总指挥:郝世辉 人大主席

焦瑞峰 副书记

谷旭亮 组织委员

谷懿明 副乡长

卢柳敏 宣传委员

苏世龙 副乡长

张世霞 司法所长

张林静 财政所长

魏爱哲 民政助理员 成

员:各村党支部书记

(二)产德乡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我乡旱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织协调有关乡级部门、应急队伍参与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我乡各村和乡级有关部门提供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我乡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三)产德乡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产德乡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4338789,由谷懿明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协调旱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订旱涝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督促乡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

2 施。

(四)产德乡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安全管理及汛期防洪统一调度,根据水情、雨情等信息进行洪水预报,指导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由于旱涝灾害时常交替发生,所以在作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各村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挖堰、多蓄水、大力提倡节水灌溉,充分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为抗旱做准备;做好抗旱准备,及时分析旱情、检修抗旱机具,配备好零配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科学指导农民秋旱种冬粮、扩大冬种面积,力争农民增收,最大限度减低旱涝灾害损失。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应急储备金的筹集,并及时安排和拨付抗灾救灾资金。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及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危害安全的恐怖活动,盗抢抢险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遇有紧急情况,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及时收集相关情况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负责应急期间公路交通的畅通,组织车主提供所需车辆,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运输保障。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临时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组织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资金和物资,并作好管理和发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害人员的处理和其它善后工作。

3 卫生院:负责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引起的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

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 电信部门: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的通讯保障。 广播站: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并做好重要天气消息和雨情、水情、汛期的发布。

供电所:负责配合旱涝灾害所在区域组织抗灾救灾所需电力。

武装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军队参与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协调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重点

(一)防汛工作

1、河道防洪。

全乡做好预防预警,对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区进行挂牌警示。搞好保护,防止出现问题。定期检查,对在河道上搞非法建筑、设障、影响泄洪的,要限期拆除;对拒不执行、阻碍和破坏防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防洪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公路防洪。此项工作由乡主管交通部门主抓,对境内的公路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要清除路边沟内的障碍物,加固不合质量要求的护坡、过水路面,确保汛期公路畅通无阻。同时,还要负责运输受灾群众,确保安全转移。

3、村庄防洪。各村要以流经村的行洪河道内段和排水沟渠进行一次彻底的除障清理,保证泄水畅通。对洪水威胁较大、地势低洼的村和住户,要事先安排好自我防护措施和排水设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抗旱工作

一是努力增加抗旱水源。要把节约用水作为抗旱减灾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滴灌、管灌等节水措施,提高水利的利用率。乡内缺水的村,要重点抓好水窖、水柜等小型蓄水工程建设,不失时机地留住天上水,将雨水资源化,为抗旱积蓄水源,增强抗旱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化抗旱服务,要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抗旱服务。

四、防汛措施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防汛抗旱安全行政责任人。

(三)工程准备:搞好汛前安全大检查,以保障安全渡汛。在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必须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及灾情,遇有险情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资金准备:乡政府根据我乡防汛抗旱实际情况储备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资金,常备资金不得少于5000元。

(五)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质,由乡政府储备,诸如编织袋、麻袋、绳子、救生衣、竹木、手电筒、发电机、照明灯、铁锨等抢险物质,定点造册,专人保管,随时备用。

(六)撤离准备:在紧急情况下,乡人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及锣鼓等方式传递、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案的启动

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洪涝干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在汛期,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市、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

(二)市、县气象部门预报暴风、暴雨等将会严重影响我乡,并发出紧急警报。

(四)全乡较大范围(三分之一以上乡村)内,7—8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蓄水严重不足,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0人 。

(五)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六、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 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乡政府报告,立即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 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水利气象等方面的专家分析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干旱灾出险情况,及时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示上级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干旱灾险情过后,及时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干旱灾处置情况进行

6 总结,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

七、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村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干旱灾处置意见,进行调度、协调联络、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供电所、电信、国土所等有关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民政所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乡财政所牵头,民政所、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7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农业综合服务站、供电所、土管所等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截留挪用防汛抗旱应急专项资金或迟到、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各村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2年7月1日

推荐第4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类分级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3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2应急响应 4.3处置程序 4.4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1

6.2应急演练 6.3预案修订 6.4预案解释

6.5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类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全市发生特大干旱;

(5)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718万立方米以下(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500万立方米以下;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50万立方米以下;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8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

Ⅱ级(重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特大险情;

(2)全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18万立方米以下、7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800万立方米以下、5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150万立方米以下、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380万立方米以下、2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30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2)全市发生较大涝灾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中度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218万立方米以下、10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1000万立方米以下、8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5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530万立方米以下、3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450万立方米以下、300万立方米以上。

Ⅳ级(一般)包括: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当地驻军首长等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新闻中心、农机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联通公司、电业总公司、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部署、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通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中心、市广电局等单位做好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灾后防汛抗旱设施、工程除险加固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

(3)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国家财产、防汛物资及破坏防汛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制订交通管制方案,确保防汛抗旱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5)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物资、款项发放工作;及时汇总灾情信息,报告市政府、指挥部。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

(7)市人事局:负责按规定表彰奖励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城市防汛排涝和供气工作。

(10)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对防汛抢险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进行抢通、养护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

(11)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旱情信息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制订水利工程防汛维修、水毁

修复计划;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保障城市供水,确保用水安全。

(12)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农业灾情信息。

(13)市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等林区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业和水产养殖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信息。

(15)市卫生局: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治,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监督和监测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情况。

(16)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灾区安全生产工作。

(17)市联通公司:负责保障所属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通信业务畅通。 (18)市电业总公司:负责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确保防汛抗旱电力供应。 (19)市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做好沿海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工作,向市政府、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20)市武装部、武警中队:负责参与防汛抗旱、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对灾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旱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

预报、汛情和旱情公报;根据水旱灾害情况,提出防汛抗旱具体应对措施,报告市政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处置和调查防汛抗旱重大事故。

3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

3.1.1根据降雨大小、范围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将水灾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三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

(1)预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险情; (3)全市可能发生洪水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等特别重大险情。 Ⅱ级(严重):

(1)预报全市普降大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超警戒水位;

(3)多个市、区可能出现洪涝灾害,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可能出现险情。 Ⅲ级(较重):

(1)预报全市普降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3)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灾害。

3.1.2根据旱灾分级标准,将旱灾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预警发布

特别严重、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直接或授权事发地镇、区政府(管委)按照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旱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况。

(2)密切监视灾情发展趋势,按程序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公报;根据灾情变化情况,提出组织灾害发生地群众撤离的意见和具体方案,报告指挥部批准。

(3)尽快将水旱灾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4)开启一切通信、传输、遥控遥测设备,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指挥部洪水调度及抢险救灾命令。

(5)全面了解人畜伤亡和交通、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市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

4.2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或属地镇、区政府(管委)启动相关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3处置程序

指挥部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研究解决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协调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措施。属地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研究分析暴雨、洪水、旱情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水库和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4应急结束

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应急结束后,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迅速抢修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信等设施和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日常生活;切实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1)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抗旱,或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2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6.3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6.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6.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5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六、预防和预警

七、信息检测与报告

八、防汛措施

九、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治安保障

物资保障

经费保障

社会动员

经济避难场所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十、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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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2.3.4.5.6.7.8.9.10.11.

2011年防汛抗旱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

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

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

《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彭水工业园区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

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

震引发的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

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

化水平。

(2) 坚持统一指挥,实行园区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企业全员配

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3) 防汛抗旱以防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

防抗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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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

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

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

水需求。

(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

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

谐相处。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设立园区管委会主任为负责制的防汛抗旱组

织机构,成立防汛抗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园区管委会、各科室

负责人、各公司企业安全负责人组成(见附表)。根据汛旱情的变化,在最短时间内

启动防汛抗旱抢险指挥体系,投入到工作中。

(二)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现场救灾抢险措施,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

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统一调控和调度,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好灾后处置、

灾情报告和有关协调工作。

六、预防和预警

(1)坚持预防为主,部署防汛抢险工作、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队伍组织,抓好

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和巡查等日常预防工作。

(2)作好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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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3)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

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

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

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5)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

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6)对生活区、施工区的边坡要进行加固处理,周边截水沟要完善,施工区和生活

区的排水设施要完善,汛期所有排水沟要畅通,位于河床边的临时建筑物,注意河水

位的涨落及河床边的冲刷情况。对油库设置避雷设施,避免因雷击造成火灾事故。

七、信息检测与报告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

并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

县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部门。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对辖区内确定的有关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地区进行

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有效监控。要针对本区域内确定的防汛

抗旱重点进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对于各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预警岗位和人员,设

置预警电话,保证信息畅通。联系电话:78891898

八、防汛措施

(一)指挥和协调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本预案,各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抢险。如遇重大

险情,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险情的性质和对施工现场的影响程度,迅速对事

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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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本机构救护人员抢救财产,疏散危险区域内人员,同时将汛情情况以最快的方式如实报告相关部门。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科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参加现场抢险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汛抢险方案进行,必须统一指挥,以防发生人员伤亡。

(三)安全防护

抢险人员进入受灾情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当现场受到危险、有毒物品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四)物资调用

在紧急防汛、抗旱中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任何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抢险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五)灾害调查与评估

汛灾结束后,由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灾害调查与评估,收集和整理第一手资料,迅速统计灾情上报,积极配合并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九、应急保障

(1) 通信与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公司主要以电话进行联系,统一印制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园区管委会和各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以备及时用于防汛抗旱抢险。

(3) 应急队伍保障:以园区管委会主任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长为骨干,建立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

(4) 交通运输保障:园区驾驶员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开通,以保证及时用车。

(5) 医疗卫生保障:随时与当地医疗救助机构保持联系,对抢险救灾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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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助训练,配备必要的医疗救助设备。

(6) 治安保障: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派出人员设立警戒。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7) 物资保障: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必要的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

(8) 经费保障:由财务室负责组织一定专项资金,以备抢险急用。

(9) 社会动员保障:主要是动员本单位员工积极参与防汛抢险。

(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由园区统一部署,安排地势较高、安全性能较好的房屋,作为防汛抢险救灾的紧急避难场所。

(11)宣传、培训和演习:通过广告栏、宣传栏等大力宣传防汛抗旱抢险的相关知识,公布防汛应急预案和信息,宣传防汛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充分利用会议、办培训班等进行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防汛抢险演习,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并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尽快研究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救灾的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救灾帮扶措施。同时,根据灾情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对灾区重大疫情、灾情实施紧急处置。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应急供水形成的临时坝堰等设施,予以清除;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根据抗旱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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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水灾、旱灾、地质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结合郧县十年九灾、十灾九旱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制订预案的目的

预防和组织抗击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持社会稳定。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及其周边和上游地区因暴雨、干旱导致和波及本县水旱灾害发生,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实施抗旱救灾。

三、预案的工作原则

1、科学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

2、群体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防汛抗灾、人人有责。

3、有效减。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4、及时救。以最佳的方案、最快的速度及时恢复灾情。

四、预案的启动、预警与终止

1、启动预案:发生全县性的灾情,由县人民政府宣布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本预案。发生局部性灾情,根据灾情大小,由 1

乡镇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地救灾应急预案。凡启动预案的地区,当地政府必须对上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水情、雨情、工情、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日报、零报告工作制度。

2、预警:灾害期间根据灾情,由县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确定预警范围。预警区域根据灾情,组织开展防范和抗灾自救工作。

3、终止预案:灾情结束后,由宣布启动预案的行政机关组织相关专家调查、分析、评估灾情,提出恢复灾情建议后,终止预案的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府县长担任指挥部指挥长,书记任政委,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和人武部长、水行政主管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县武警中队、移民局、水利局、电力局、城建局、卫生局、交通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等部门为成员。

2、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库、河道、河堤、泵站、电站及其集镇和滑坡体隐患点进行汛前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除险加固方案。抗灾必须物品的计划、筹备,一旦灾情发生,及时提出救灾方案和带头参与抗灾。力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技术保障:

1、队伍建设

1县武装部负责组建县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突击大队,○编制100人,主要负责城镇防汛抢险。由县人民政府调度,为重灾区增援部队。

○2以乡镇为单位各组建50人的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突击队,主要负责本乡镇防汛抢险。由乡镇政府调度,为本辖区和相邻乡镇重灾区增援部队。

○3各乡镇根据各自水库工程数量,中型水库建立100人防汛抢险突击队,小

(一)型以下水库各成立50人的防汛抢险突击队。县、乡各种突击队均要登记造册,由县乡武装部负责组建和实战演练,县、乡政府行文、备案。

2、物资筹备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中型水库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主汛期到来之前,每座水库筹备抢险麻袋10000条,砂石料200立方,木桩500根,配套炸药1000公斤,防汛汽油1000公斤,雨衣、救生圈、救生衣各40件套,防汛抗险专用基金50万元。

(一)型以下水库工程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主汛期来临之前,每座水库筹备麻袋5000条,砂石料100立方,木桩200根,防汛抢险专用基金2万元。

六、后勤保障

1、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的交通道路和车辆调度根据需要

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交通部门负责;

2、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物资和供销部门负责,确保筹到位、调得出。

3、信息传递由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负责,确保抢险期间信息畅通。

4、供电部门负责抢险期间正常供电,特殊情况下启动备用电源。

5、水利部门负责防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技术指导,灾后重建方案制定,灾情恢复组织落实。

6、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核查,灾民生活安排。

7、卫生部门负责灾 区人民饮水检疫,疾病预防救治。

8、财政部门负责防洪抢险和抗旱救灾资金调度。

9、县政府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民政局会商灾情检查及上报,各类灾情上报须统一口径,归口政府办。

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推荐第7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

二0一二年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所属各科室、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

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 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公众的领导,确保全区道路运输业安全度汛,经研究,成立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 陆军

副组长: 高东文郝慧栋赵王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郝慧栋(兼)

成员:张晓军白亚文张青梅雪冬张鹏

姜全张晓峰尹建国胡韶梅

联系电话:4612042

值班电话:15713132422

三、防汛工作重点

1、积极采取防汛措施,确保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全面防范、重点突出、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健全防汛组织、落实防汛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做好客货运输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隐患

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防汛设施和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以确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附:

1、2012年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人员值班表

2、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抢险车辆、人员名单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建设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建设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根据《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建设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灾害发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了解房屋建筑、工程设施、燃气、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破坏情况及规模,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地区建设局,并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建设局负责将灾情迅速报告地区建设局及县政府,并派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在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害发生后,建设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行动,按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派工程技术人员或建筑队伍赶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应急反应

灾害发生后,市建设局负责立即向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市建设局领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召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派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四、成立石家庄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市建设局主管局长

市燃气集团董事长

市抗震办主任

成员:市抗震办、城建处、建管处、村镇处、燃气集团等。

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抗震办,抗震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市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按照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救灾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震情趋势,确定应急方案。

(二)、部署、组织市建设系统有关单位进行紧急援助。

(三)、组织、协调非受灾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和单位参加抢险救灾。

(四)、组织抗震和工程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进行工程震害调查,为灾区恢复重建和工程抗震提供技术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区工程震灾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建设厅报告。

(二)、负责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掌握震情和灾情,上报抗震救灾信息。负责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

(三)、组织工程震害调查和分析,总结工程震害经验教训,提出重建与工程抗震技术措施。

(四)、负责处理和传达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建设厅的指示。

(五)、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行动

(一)、成立县(市)、区建设系统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二)、制定县(市)、区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三)、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工程震害情况,及时向市建设局汇报。

(四)、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组织城建、燃气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抗震救灾和工程抢险排险工作。

(六)组织抗震、建筑设计等工程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开展工程震害调查,分析和总结工程震害经验教训,提出恢复重建与工程抗震措施。

六、市建设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应急行动

(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应迅速赶到市建设局集结待命,接受市建设局下达的抗震救灾任务。

(二)、派出人员参加抗震救灾和工程震害调查工作。

(三)、按照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对口了解灾区市、县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推荐第9篇:卫生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观音镇中心卫生院防汛抗旱工作

应急预案

为做好2015年水灾、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确保我院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保障我院全体职工安全和医院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晏金发 院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吉国 副院长

柯善义 副院长

金意琴 副院长

成 员:汪文惠会计

彭贵春院办公室主任

徐辉军公共卫生科长

李经秀 内科主任

胡先忠 外科主任

余清澈 药剂科主任

刘新军 120司机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防汛、抗旱工作的协调、部署、

指挥,及救治方案的制定;负责应急救治中人员、车辆、资金、设备、物资、药品的调配;负责防汛、抗旱应急门诊、病房的设立,督促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奖惩;负责救护人员的培训、组织救治演练;负责与上级领导部门联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

2、分别下设3个工作组:

第一组是后勤保障组:晏金发任组长,汪文惠、徐辉军为成员,主要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事件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组是医疗救护组:业务副院长李吉国、金意琴任组长,李经秀、胡先忠、余清澈、刘新军为成员,主要负责参加上级及本院组织的各种实战演练;全院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实施,120急诊急救及外请上级医院转入患者的会诊、救治,对其他医院的技术支援及指导。

第三组是卫生防疫组:分管公共卫生副院长柯善义任组长,徐辉军、彭贵春为成员,主要负责灾害现场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报告和消毒灭菌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属地管理”为指导,在党委政府和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旱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措施

1、做好120车辆物资的应急管理,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检修,协助医护人员检查救护车上的急救药品和抢救设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确保快速出车开展救护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防汛意识,确保职工无伤亡,医院无损伤。

3、做好应急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急救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急救演练,培养一支技术过硬,能快速开展工作的急救队伍。

4、同时开启急救绿色通道,因汛情旱情发生的重症患者采取先救治、再结算的工作办法。

5、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对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依照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个人责任,对于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者予以通报表扬。

2015年6月4日

篇2:乡镇卫生院防汛应急预案

卅铺卫生院2010年防汛工作

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镇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在县、镇、及卫生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志礼 88888888888 负责急救防汛的全面工作

成员:朱巧娃何元川 邵玲娟 杨娜娜 樊晓燕 刘浩吉 李发亮等。

医院急救电话:88888888888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协调、组织、供应药物和医疗器械及其他有关设备。

5、负责向县防汛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县、镇、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要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对落实不到位要督促整改,并迅速向县卫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要将人员、车辆等迅速集结待命。

2、汛情发生期

(1)及时组织各科室进入抢险状态;做到物资、人员双到位;为抢险队伍提供食品、饮用水及其他后勤保障;并及时将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外宣传。。 (2)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 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落实人员、消杀物资、车辆等。主要是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辖区内灾区的消杀、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院长为组长,成立医疗救护队。救护队至少有两名医生,两名护士。落实人员、技术、车辆、设备配套。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急救器材、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

2、加强信息沟通,与县、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洪水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通报情况。

3、确保人员到位,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根据水情定期召开防汛防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卫生防病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5、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6、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庆城县卅铺卫生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篇3:卫生院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中滩中心卫生生院 洪 汛 应 急

中滩中心卫生院

2012-5-21

案防 防 预 中滩中心卫生生院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中滩镇境内各村(居)委、辖区各企业单位洪水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成立中滩中心卫生院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夏存林(中滩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 总 指 挥:郭连志(中滩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王永春(中滩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裴睿豪(中滩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王恩太(中滩中心卫生院工会主席)

常慧琴(中滩中心卫生院门诊主任)陈志英(中滩中心卫生院护理部主任)王继文(中滩中心卫生院内外儿科主任)王乐萍(中滩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张毅(中滩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公布防洪防汛办公室应急电话:2851322.办公室在上级部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

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乡村应急抢险组、农区库坝应急抢险组6个应急小组。

2.、职责

(1)在卫生局党委、中滩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镇党委政府、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党委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关村居委和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我院工会主席王恩泰同志负责。

(2)农区库坝应急抢险组:负责现场紧急抢险,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事故,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水灾发生地的村(居)委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灾区群众紧急撤离,确保人畜安全。由我院副院长王永春同志、裴睿豪同志负责。

( (3)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乡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由我院门诊主任常慧琴同志负责。

(4)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由我院护理部主任陈志英同志、内外儿科主任王继文同志、妇产科主任王乐萍同志负责。

(5)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由我院办公室主任张毅同志负责。

4、汛期值班制度

中滩中心卫生院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值班表附后)

5、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1)督促辖区内各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水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预防洪水灌井、透水、滑坡以及道路、通信、电力中断等重特大水灾事故和突发性灾害发生。

(2)督促危化品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落实防潮、防水和库房防渗漏措施。对防洪排涝设施要专人监控,加强水灾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

(3)督促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雷击、渗漏,在必要的情况下,停止作业生产,确保安全。

(4)督促建筑工程企业要落实防汛责任制,将临时工棚防护作为监控重点,确保在建工程安全渡汛。

(5)督促道路交通,要加强对汛期客运车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急救准备,遇暴雨天气和桥线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督促有库坝的村委要加强对水库、大坝、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加固引洪设施。落实预防、抢险、撤退等各项措施,杜绝决堤,垮坝事故,确保汛期安全。

(7)督促各村(居)委要加强居民村的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三、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1、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局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193.5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24 小时降雨量达到222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淹没区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2、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雨鞋、雨衣、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4、应急响应

(1) 五十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乡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洪水只在河床内通行,不涉及人员、财产转移等事宜。指挥部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库坝要落实汛情观察人员,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2) 百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乡防洪工程现状,属超标准洪水。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为确保城区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3) 应对措施

发生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和受灾群众急救工作。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4) 安置地点、撤离路线、运输车辆调配、后勤供应由镇政府统一部署。

(5) 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我院负责。从院内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19个巡回医疗救护队,每队3人,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推荐第10篇: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逊镇政发[2012] 号

关于印发《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屯)及相关单位:

现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逊克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灾害、干旱灾害、风雹等。

四、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防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机构,制定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各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六、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

1、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指挥长,由负责水利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成员单位为镇水利站、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中心学校、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文化广播站、林业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供销联社、镇武装部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传真:4485072。

2、有关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抗旱救灾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我镇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4月15日-10月15日);统一调度和调控全镇水利、水电设施;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调配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采取消除阻水障碍物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执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保管,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的协调、督办和检查。

3、部门职责

党政办: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及工程治理。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防治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抗旱电力调度。及时搞好险区的断电和供电工作。搞好所属水电站和在建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

镇武装部、、水利站、民政办、中心学校、规划建设管理站、文化广播站、林业站、水产畜牧兽医站: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实、上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农经站: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筹集、分配,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和组织抢险突击工作。

电信、移动:负责通信恢复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抗旱抢险。

文化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异常天气预报情况、防汛抗旱抗洪等有关通知、决定和命令。 农业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挥农业防汛抗旱灾后救灾抗灾工作。负责组织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

七、信息预报

(一)当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水位时,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供水调度,并向下游预警,果断处置险情。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迅速启动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和预案中明确的危险区发出预警,迅速把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村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核实灾情,及时上报。

(三)旱情信息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和城乡供水等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态势严重时应及时上报。

八、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出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贮备。修订完善集镇防洪预案、洪水预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易发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和工具,以备应急之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通信畅通。

6、防汛抗旱检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上报县防汛办。

(二)预警

1、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堤防,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监测员,一旦发生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水厂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九、应急响应

(一)进入汛期、旱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抢险应急程序。

(二)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十、信息处理

(一)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和同级共享。

(二)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祥实。重要信息应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三)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处理。凡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后,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十一、指挥调度

(一)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十二、抢险救灾

(一)抢险

1、出现水旱灾害或预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及时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库等重大险情的抢险应按照事先制订的应急抢险预案进行。

(二)医疗救护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进行消毒和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程序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工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三)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

三、信息发布

(一)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

(三)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四)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信息由镇国土资源所审核发布。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干警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国土、交通等部门应成立以本行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抢险队伍,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4、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应急经费,要保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经费。

十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二)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习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员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3、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水库应力争在每年的汛期来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在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七、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镇防汛抗旱部门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校稿)

***镇防汛抗旱

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篇2: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6-5520017)。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篇3: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观阁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广安市广安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工作。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2.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武装部。

2.1.1镇防指组织机构。观阁镇防指由党委书记任指挥, 由副书记、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镇派出所副所长、镇安办主任任副指挥。

总 指 挥:

赵云华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黄有林镇党委副书记

刘中山镇武装部部长

蒋干镇纪委书记

曾传云副镇长

任建国副镇长

王玲波镇派出所所长

镇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党政办,办公室主任涂信香兼任,联系电话:0826-2862001. 2.1.2镇防指防汛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和广安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镇防指下设六大组及防汛办公室。

镇防汛总指挥、镇政府党委书记负责防汛全面工作;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政府副镇长(村建、安监)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兼管运输保卫组、通讯联络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政府副镇长(农、林)负责农村防汛工作,兼管后勤保障组、生产救灾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抢险救灾队伍组织落实工作,兼管抢险救灾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派出所所长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兼管宣传综合组、汛情技术组。 六大组分工职责是:

1、运输保卫组。(1)成员单位有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2)职责是按防汛指挥部领导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保证公路畅通无阻;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2、物资供应组。(1)成员单位武装部和民政所。(2)职责是优先安排和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保证物料供应,以备镇防指及时调用。

3、抗洪抢险组。(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2)职责是为镇防指组建一支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同时要组织好自身抢险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4、生产救灾组。(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民政、卫生等部门。(2)职责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受灾恢复生产和搞好救济工作,搞好医疗救护和治疗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后勤保障组。(1)成员单位有镇财政所、民政所、供电所。(2)职责是:及时安排和下拨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的粮食和其它食品的供应;保证受灾地区正常供电,及时搞好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准备好抢险用电设备。

6、宣传综合组。(1)成员单位有观阁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等部门。(2)职责是搞好防汛宣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通过宣传教育,鼓舞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来。

2.1.3镇防办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区防指决定,按照要求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害预案,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计划及使用监督,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挥中心

沿河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委会抽调各生产队精干劳动力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区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钟内报镇政府,为镇人民政府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洪水灾情信息。(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

第12篇:质量技术监督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根据《***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应急反应

1、灾害发生后,迅速了解房屋建筑、工程设施、燃气、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破坏情况及规模,及时报告县应急办及县委办,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2、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行动,按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派防汛抗旱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灾害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召开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派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

迅速成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名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领导小组职责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汪国雄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按照县委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应急救灾工作:

1、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汛情趋势,确定应急方案。

2、部署组织局机关及相关二级单位进行紧急援助。

3、组织协调非受灾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4、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灾区进行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情况调查,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技术依据。

5、负责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掌握汛情和旱情,上报救灾信息。负责质监局系统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第13篇: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干旱灾害的发生,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镇地处亚热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区,存在诸多自然因素诱发洪涝干旱灾害事故。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洪涝干旱突发事件,对保证全镇防洪安全和供水保障,实现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实施办法》

《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市河道管理办法》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制度》

1.3 指导思想和目的

1.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水旱事件应急体系。

1.3.2 目的

有效整合现有的防汛抗旱组织管理机构、信息、设备、物料等资源,建立应对突发性水旱事件的指挥、防范、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确定不同等级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镇及各村、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健全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建立防范体系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的信息支持系统。

1.4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的原则。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用水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加快利用污废水”的用水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警演练,增强预警分析,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性水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5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为全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分管副镇长、镇人武部部长党政领导任副指挥,镇建委、镇经委、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供电所、财政所、镇中心学校、中心卫生院、民政办、安监站、农技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广播电视管理站、网通北**电话局、网通南**电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村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本辖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镇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可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2 职责

2.2.1镇防指的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

第14篇: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6-5520017)。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5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09

同源中学2016年学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防范学校遇洪涝灾害事件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遇遇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长:钟伟

副组长:罗从阳 陈祥

员:全体教师

抢险队:全体教师

(二)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灾后重新开学工作。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安排落实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学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组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在组长因事缺位时,代理组长行使职责。

其他人员职责:服从领导小组和领导的指挥,坚守防汛及抢险工作岗位,积极准备抢险物资、机具,踊跃参加抢险,认真完成防汛及抢险的各项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对学生的疏散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抢险队员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抢险人员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指挥员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

四、防汛监测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监测

主要针对我校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的监测工作,校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门窗、屋面的维护情况,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预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汛期。学校将设立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保持上下情况联系。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汛情,灾情立即向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准分为四级:

(一) 防汛四级预警信号:

1、学校保持正常值班。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信息报送员每天坚持向学校报告汛情及处置情况。

(二) 防汛三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预警值班状态。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3、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三) 防汛二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警戒值班状态。

2、防汛领导小组进行待命状态。

3、抢险队队员就地待命。

4、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5、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

(四) 防汛一级预警信号:(出现灾情、险情)

1、学校进行紧急状态。

2、防汛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及时将险情上报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

3、副组长协助好组长搞好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人员疏散工作。

4、抢险队队员负责对物资的抢救,尽可能的排除隐患;协助班主任搞好人员疏散的工作。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由防汛小组组长立即报告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听从上级统一调度、指挥。

六、灾后处置程序

1、学校收到“洪涝灾害结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组组员王刚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到泥凼镇教育辅导站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卫生检查和消毒;

3、如水、电、交通等受灾害影响,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进行清理,准备灾后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

5、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抢救,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班主任负责)

七、培训与演练

学校应针对制定的遇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使师生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

同源中学 2017年9月

第16篇:荣成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荣成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来源:荣成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查看次数:27

2(荣政办发〔2009〕91号)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类分级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3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2应急响应

4.3处置程序

4.4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6.2应急演练

6.3预案修订

6.4预案解释

6.5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

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荣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荣成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类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全市发生特大干旱;

(5)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718万立方米以下(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500万立方米以下;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50万立方米以下;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8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

Ⅱ级(重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特大险情;

(2)全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18万立方米以下、7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800万立方米以下、5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150万立方米以下、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380万立方米以下、2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30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2)全市发生较大涝灾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4)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中度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218万立方米以下、10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1000万立方米以下、8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5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530万立方米以下、3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450万立方米以下、300万立方米以上。

Ⅳ级(一般)包括: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荣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当地驻军首长等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新闻中心、农机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联通公司、电业总公司、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部署、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通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中心、市广电局等单位做好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灾后防汛抗旱设施、工程除险加固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

(3)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国家财产、防汛物资及破坏防汛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制订交通管制方案,确保防汛抗旱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5)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物资、款项发放工作;及时汇总灾情信息,报告市政府、指挥部。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

(7)市人事局:负责按规定表彰奖励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城市防汛排涝和供气工作。

(10)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对防汛抢险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进行抢通、养护和管理,确保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

(11)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旱情信息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制订水利工程防汛维修、水毁修复计划;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保障城市供水,确保用水安全。

(12)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农业灾情信息。

(13)市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等林区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业和水产养殖的生产救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信息。

(15)市卫生局: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治,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监督和监测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情况。

(16)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灾区安全生产工作。

(17)市联通公司:负责保障所属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通信业务畅通。

(18)市电业总公司:负责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确保防汛抗旱电力供应。

(19)市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做好沿海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工作,向市政府、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20)市武装部、武警中队:负责参与防汛抗旱、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对灾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旱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汛情和旱情公报;根据水旱灾害情况,提出防汛抗旱具体应对措施,报告市政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

门、单位处置和调查防汛抗旱重大事故。

3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

3.1.1根据降雨大小、范围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将水灾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三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

(1)预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险情;

(3)全市可能发生洪水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等特别重大险情。

Ⅱ级(严重):

(1)预报全市普降大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超警戒水位;

(3)多个市、区可能出现洪涝灾害,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可能出现险情。

Ⅲ级(较重):

(1)预报全市普降暴雨;

(2)水库、河流水位上涨迅速,可能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3)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灾害。

3.1.2根据旱灾分级标准,将旱灾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预警发布

特别严重、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直接或授权事发地镇、区政府(管委)按照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旱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况。

(2)密切监视灾情发展趋势,按程序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公报;根据灾情变化情况,提出组织灾害发生地群众撤离的意见和具体方案,报告指挥部批准。

(3)尽快将水旱灾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4)开启一切通信、传输、遥控遥测设备,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指挥部洪水调度及抢险救灾命令。

(5)全面了解人畜伤亡和交通、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市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

4.2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或属地镇、区政府(管委)启动相关预案,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3处置程序

指挥部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研究解决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协调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措施。属地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研究分析暴雨、洪水、旱情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水库和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4应急结束

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应急结束后,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迅速抢修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信等设施和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日常生活;切实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1)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抗旱,或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2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6.3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6.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6.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7篇:仙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仙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仙桃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八月

仙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

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仙桃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

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排涝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5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6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市防汛防涝防旱总指挥部

2.1.1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秘书

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指办事机构仙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水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防办副主任,另设二名专职副主任。

2.1.2 市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市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市内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度和防洪安全管理。

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抗灾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2、市委农办:负责全市农村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

3、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并负责组建一支防汛抢险突击队。

4、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和生产自救等工作。

5、市财政局:组织全市防汛抗旱经费,根据有关部门和地

方提出的申请,会同市防指办公室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6、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负责防汛时抢险所需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运输畅通。

7、市水务局、市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全市防汛抗灾情况,草拟有关通知、通告和命令。组织和督促清除行洪障碍。协调处理各镇、办、场之间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雨情的收集、发布。负责全市防汛费的征收、拨付和合理使用。负责防汛资金、物资的申报和拟定分配方案。

8、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气象信息。

9、市粮食局:负责防汛抗灾期间抢险备用麻袋和灾后所需粮食的储存和调运。

10、市供销社:负责防汛抗灾物资和灾后生活物资的储存和调运。

11、市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保障防洪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负责水利程的电力线路的维护和灾后的电力设施恢复。

12、市电信公司: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及时准确传递有关防汛、抗旱的水雨情信息。

2.2 组织体系

镇、办、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水管站。

2.3 流域防汛指挥机构

汉江、东荆河流域,泽口、杜家台分洪闸及分蓄洪区围堤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部,负责本区域的防汛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短期、短历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水情预报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水旱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有关江河、垸内沟渠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为灾害预警提供依据。

3.1.2 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2、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流域防汛指挥部及堤防管理单位须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可能决口时,流域防指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市防指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1.3 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工程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各部门应在灾害发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防指,由市防指组织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

3.1.4 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3.2 预防预警机制 3.2.1 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防汛抗灾工作方

案、堤防决口应急方案、抗旱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

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外滩、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 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利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 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根据江河水文预报及洪水调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洪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市、镇(办、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

2、市、镇(办、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

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5 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

1、市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市、镇(办、场)防指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 防御洪水方案

1、市防指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市内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市、镇(办、场)防指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渍水调度方案,视各种预报渍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按规定进行评审报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3.3 抗旱预案

1、市、镇(办、场)防指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4.1.2 进入汛期、旱期,市防指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水旱灾害后,要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1.3 市防指负责市内主要河流和市直大型泵站等重大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的防汛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做好的防汛工作及二级泵站和水利设施的调度。

市、镇(办、场)防指在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协调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4.1.4 水旱灾害发生后,由镇、办、场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

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镇(办、场)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 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1、市内江河水位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

2、18个以上镇、办、场同时发生特大涝灾;

3、18个以上镇、办、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4.2.2 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用防御特大洪水、抗旱预案,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请市政府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按照《总体预案》相关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每天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防汛抗旱措施。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随时将情况上报市委、政府,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并向省防办报告。

2、受灾乡镇相关防汛抗旱预案随之启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工作;按照市防指的调度令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

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3、以受灾镇(办、场)人民政府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抗灾救灾、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4.3 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

1、江河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

2、15个镇、办、场同时发生严重涝灾;

3、15个镇、办、场同时发生严重干旱;4.3.2 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市委、政府相关领导,市防指根据《总体预案》规定级别派出相关领导率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市防指专职副指挥长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市防办不定期发布汛(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随时将情况上报市委、政府,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并向省防办报告。

2、相关镇(办、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据情况,宣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抗旱;相关部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

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

4.4 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

1、江河水位达到或超过设防水位;

2、10个镇、办、场同时发生严重涝灾;

3、10个镇、办、场同时发生严重干旱;4.4.2 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专职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市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市水利局视情况派有关技术人员指导镇(办、场)防汛抗旱工作。随时将情况上报市委、政府,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并向省防办报告。

2、相关镇(办、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视情况派有关人员指导防汛抗旱。

4.5 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

1、5个镇、办、场发生中度涝灾;

2、5个镇、办、场发生中度干旱;4.5.2 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市防办视情况派有关技术人员,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并将情况报告市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江河洪水

当汉江、东荆河水位达到和超过警戒水位时,各级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指挥长上前线靠前指挥,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达保证水位以上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政委和指挥长亲自靠前指挥,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防死守。必要时向省防指请求部队支援,同时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适时请示调度运用平垸行洪工程和杜家台分洪工程。

4.6.2 垸内渍水

当垸内渍水达到或超过最高控制水位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水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汛抗灾工作方案适时调度,调度包括:启、闭节制闸分层泄流,启动泵站提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围堤等。 4.6.3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出现前期征兆时,流域指挥部或镇(办、场)政府及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市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首先由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镇(办、场)政府发出预警信息,同时迅速启动工程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市防指,市防指上报省防指。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3、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办、场)政府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同时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

堵口创造条件;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市防指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4 干旱灾害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1)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等。

(3)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2)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督促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轻度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 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各级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8 指挥和调度

4.8.1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前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市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省防指指派领导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4.9 抢险救灾

4.9.1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级指挥决策。 4.9.3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9.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 各级医疗救护和防疫部门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10.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

施保障自身安全。

4.10.3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5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镇、办、场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市政府和市防指派专家和医疗工作队现场指导工作。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 必要时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 新闻报道

4.12.1 新闻报道应遵循的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12.2 政府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应经相应级别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

4.12.3 地方报道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商定宣传报道意见。 4.13 应急结束

4.13.1 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13.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4.13.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配合当地镇(办、场)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应急处置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3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

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

5.2.2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人武部组建的抗洪专业应急抢险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负责全面防汛并为抢险提供劳动力,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5.2.3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5.2.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各级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2)市防指办公室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物资用于本地抗洪抢险的应急。

(4)抗旱物资的储备。镇(办、场)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

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

5.2.8 资金保障

市财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重大级以上水旱灾害的乡镇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各乡镇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区域遭受较大及、一般级水旱灾害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5.2.9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2、防汛抗旱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 技术保障

5.3.1 建设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指、各乡镇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同时满足与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联网要求。

2、建立市内防洪、排涝、抗旱调度系统,提高防洪、排涝、抗旱自动化水平。

3、建立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4、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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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 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由市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 培 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镇、办、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 演习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 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镇、办、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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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救灾善后工作

6.1.1 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6.3.1 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蓄滞洪区补偿

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由市和镇、办、场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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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 附 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办公室批准执行。镇(办、场)的各类防洪预案、防汛抗灾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应急方案、抗旱预案,经管理单位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防指备案后,作为本预案的支撑预案。

7.2 奖励与处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防指将联合市人事局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指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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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学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巧家县大寨中学2017年学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防范学校遇洪涝灾害事件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遇遇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长:严仁晖(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周

波(副校长)

员:解开贵(副校长)

赵祥贵(支部副书记)

张国友(总务主任)

严仁松(办公室主任)

许天洪(教务主任)

云(教务副主任)

杨和银(团委书记)

抢险队:全体教师

信息报送员:严仁松

(二)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灾后重新开学工作。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安排落实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学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组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在组长因事缺位时,代理组长行使职责。

其他人员职责:服从领导小组和领导的指挥,坚守防汛及抢险工作岗位,积极准备抢险物资、机具,踊跃参加抢险,认真完成防汛及抢险的各项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对学生的疏散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抢险队员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抢险人员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指挥员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

四、防汛监测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监测

主要针对我校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的监测工作,校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门窗、屋面的维护情况,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大寨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预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汛期。学校将设立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即行政值周带班领导电话),保持上下情况联系。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汛情,灾情立即向大寨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防汛值班室电话:0870-3024088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准分为四级:

(一) 防汛四级预警信号:

1、学校保持正常值班。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信息报送员每天坚持向学校报告汛情及处置情况。

(二) 防汛三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预警值班状态。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3、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三) 防汛二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警戒值班状态。

2、防汛领导小组进行待命状态。

3、抢险队队员就地待命。

4、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5、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四) 防汛一级预警信号:(出现灾情、险情)

1、学校进行紧急状态。

2、防汛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及时将险情上报大寨镇防汛领导小组。

3、副组长协助好组长搞好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人员疏散工作。

4、抢险队队员负责对物资的抢救,尽可能的排除隐患;协助班主任搞好人员疏散的工作。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由防汛小组组长立即报告大寨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听从上级统一调度、指挥。

六、灾后处置程序

1、学校收到“洪涝灾害结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组组员张国友、严仁松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到大寨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卫生检查和消毒;

3、如水、电、交通等受灾害影响,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进行清理,准备灾后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

5、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抢救,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班主任负责)

七、培训与演练

学校应针对制定的遇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使师生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

巧家县大寨中学

2017年5月5日

2017年大寨中学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夏季的防洪和抗旱工作,根据大寨镇防汛抗旱减灾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大寨中学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寨镇的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方案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夯实基础,着力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遇到特大洪水,领导指挥灵,抢险队伍跟的上,防汛物料准备齐全,把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和谐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解决师生防汛安全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做到基础扎实,制度落实、监管到位,确保汛期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具体目标:

1、确保汛期学校不出现任何事故。

2、确保学校汛期安全隐患按期整改。

3、确保夏季高温期间无中暑、无学生下河下塘洗澡造成溺水事故。

4、确保夏季无雷电、倒塌、滑坡安全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师生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领导小组

(一)、成立防汛抗旱减灾领导小组

长:严仁晖(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周

波(副校长)

员:解开贵(副校长)

赵祥贵(支部副书记)

张国友(总务主任)

严仁松(办公室主任)

许天洪(教务主任)

云(教务副主任)

杨和银(团委书记) (二)、成立防汛抗旱减灾抢险队

长:严仁晖

员: 全体教师

四、具体工作安排

1、遇汛期下雨天气的防范。本着“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原则,针对汛期气温高、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的实际,制定以防雷、防汛、防高温、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汛期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2、制定好在防汛抗旱期汛期下雨加强安全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进行1至2次防汛演练,并进行总结。

3、准备好各种防汛抗旱的材料,放在办公楼底楼保管室,由总务主任张国友负责。

4.利用班会课、学生集合集会、黑板报、宣传窗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抗旱意识和防汛抗旱的基本常识。

5.防汛抗旱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校级领导、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6.各班要做好学生的摸底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以防防汛期间学生需要撤离时学生有安全的去处。

7.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特别是值周领导要到学校两侧观测水位的上涨情况,发现水位到达黄线通知学校准备撤离,到达红线立即撤离。

8.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9.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10、在整个夏季,特别是在汛期和长时间的干旱,对学校的易滑坡区域进行密切监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领导。

11、与在校学生签订夏季学生安全责任书,与走读生家长衔接学生到校的时间,防止学生私自下河下塘洗澡;教育周末学生上学放途中防洪水、防滑坡、防溺水等安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3、汛期期间,班主任的手机24小时开机。

巧家县大寨中学

2017年5月5日

第19篇:乡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XX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

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

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 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 (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 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

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 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

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

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

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 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 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0篇:某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XX村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XX民委

2014年2月

XX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确保洪汛到来时能够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避免或最大程度的降低群众受到的损害,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2.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陂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2.2危险区、安全区

根据山洪滑坡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的调查,基本情况如下:XX村大多数居民居住在半坡上,雨季来临,公路两侧的黄泥路是危险区域。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防洪抢险的法令法规,坚持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村寨安全渡汛。抢险过程中要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形成全民防汛抗洪的局面

四、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村民汛期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防汛抗洪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责: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组村民开展物资、设备自救。

副组长协助组织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具体指挥,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2、应急行动组

职责: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各组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

3、疏散引导小组

职责: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离开现场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

3.1人员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通知员,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二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

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区。

3.2转移路线

各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4、现场技术指导组

职 责: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5、救护组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急救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6、外部联络组

职责:与事故相关方进行汇报灾情、联络沟通。

7、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救援人员的饮食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六、培训和演练

应急救援小组和行动组负责组织实施汛期水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其他小组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演练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七、预防措施

1、制定防洪应急预案,配备好各种应急物资、设备、

人员,发发现汛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接到有关防洪紧急警报通知后,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做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各项应急措施。

3、认真做好现场防洪排水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分别采取改沟、截水、加固等措施。对低洼出的基础开挖做到随挖随填。

4、专人负责,对房屋要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危房立即修缮,严重危房立即拆除。

5、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暴雨期间用广播对村民进行传达,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八、善后处理

1、领导组要及时清点本村弱势群体人数,对没有撤离的弱势群体要向抢险队指明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2、积极协助有关人员抢救受伤村民。

3、稳定村民情绪,确保村寨安全。

4、及时上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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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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