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礼金个人自查报告

2020-04-19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教师拒绝收受礼金自查报告

自查自纠报告

廊坊市第十八小学

王兆然

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我校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正风肃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我校组织各位教师学习《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危害性巨大。

我是一位新教师,刚从事教师行业时间不长。之前没有碰到学生和家长送礼品礼金的题目。自己也历来没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以后,我自己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只有我们思想上持有不接受礼品礼金的意识。在平常生活实际中,我们才有有效地抵制学生与家长的礼品礼金。从县教育局到学校再到学校的各位教师,对各位教师进行监视。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师爱戴的教师。

推荐第2篇:教师收受礼品礼金自查报告

近期,我校依照党的群众线路各领导进行举报。各家长对教师的收受礼品礼金也要进行监视。严格控制教师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大家相互监视,共同增进良好的校园环境。三是要从制度上保障。加强迫度建设重点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赏罚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规制度。对违反《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要严厉惩罚。我是一位新教师,刚从事教师行业不到二个月时间。之前没有碰到学生和家长送礼品礼金的题目。自己也历来没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以后,我自己也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只有我们思想上持有不接受礼品礼金的意识。在平常生活实际中,我们才有有效地抵制学生与家长的礼品礼金。从县教育局到学校再到学校的各位教师,对各位教师进行监视。我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也颁布了《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师爱戴的教师。

推荐第3篇:有偿补课及收受礼金自查报告

下坝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 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承诺书,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下坝小学教职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科任教师能利用自习课对学困生进行辅导,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上坝镇下坝小学

2016年8月31日

下坝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自查报告

上坝镇下坝小学

2016年8月31日

推荐第4篇:关于教师收受礼金的自查报告

关于教师收受礼金的自查报告

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玷污教师行业形象、伤害家长及学生感情,社会负面影响巨大。作为从教16年的教师,我早已经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的旗帜鲜明的积极拥护并坚守治理活动的各项要求,本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一、是要从思想上预防。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国民素质的使命。教师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从实际行动上杜绝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教师要为人师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管理自己。只有教师从思想上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在行动上才可以表现出来。

二、是要从监督上控制。

除了自身严格要求以外,各教师之间也可以进行相互监督。可以给各家长统一发放公告信函,明确告知自己以及学校以后关于收受礼金等的明确拒绝的态度,便于家长领会精神,收敛送礼金行为,并且也可以邀请家长进行监督。大家互相监督,共同促进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是要从自身行为把控。

不在家长群、朋友圈发暗示性要求,不向学生提出暗示性要求,做一名言行一致,廉洁从教、高尚的人民教师。

推荐第5篇:幼儿园教师收受礼金自查报告反思

幼儿园教师收受礼金自查报告反思

篇1:教师拒绝收受礼金自查报告

自查自纠报告

廊坊市第十八小学

王兆然

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我校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正风肃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我校组织各位教师学习《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师收受学生

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危害性巨大。 我是一位新教师,刚从事教师行业时间不长。之前没有碰到学生和家长送礼品礼金的题目。自己也历来没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以后,我自己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只有我们思想上持有不接受礼品礼金的意识。在平常生活实际中,我们才有有效地抵制学生与家长的礼品礼金。从县教育局到学校再到学校的各位教师,对各位教师进行监视。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师爱戴的教师。 篇2:关于教师收受礼金的自查报告

关于教师收受礼金的自查报告 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玷污教师行业形象、伤害家长及学生感情,社会负面影响巨大。作为从教16年的教师,我早已经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的旗帜鲜明的积极拥护并坚守治理活动的各项要求,本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一、是要从思想上预防。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国民素质的使命。教师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从实际行动上杜绝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教师要为人师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管理自己。只有教师从思想上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在行动上才可以表现出来。

二、是要从监督上控制。除了自身严格要求以外,各教师之间也可以进行相互监督。可以给各家长统一发放公告信函,明确告知自己以及学校以后关于收受礼金等的明确拒绝的态度,便于家长领会精神,收敛送礼金行为,并且也可以邀请家长进行监督。大家互相监督,共同促进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是要从自身行为把控。

不在家长群、朋友圈发暗示性要求,不向学生提出暗示性要求,做一名言行一致,廉洁从教、高尚的人民教师。 篇3:教师收受礼金自查汇报

官道李镇第二小学

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按照教体局工作布署,我校认真开展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本部门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认真组织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各班组织了学生及家长会议,将《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和教体局相关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确保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三个层面100%全覆盖、全知晓。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挖掘和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自查自纠

我校就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收受礼品礼金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了人人自查、签订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等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四、加强监督和预防

1.今后我校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以及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规制度、重点节庆专项治理制度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思想引领与激励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廉洁和谐的校园环境。

2.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开展正风肃纪活动,重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廉政纪律建设和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努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加强纪律教育和约束,教育引导教师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形成健康向上的廉洁校园氛围。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廉洁校园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教师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推荐第6篇:严禁收受礼金承诺书

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承诺书

我是一名学校的教师,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坚守师德底线,规范从教行为,争做“家长放心、学生喜欢、学校满意、社会称赞”的教师,我向学校、学生、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务;

2.不参加学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有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 请;

3.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 活动;

4.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5.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 取回扣;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以上承诺,保证 自觉遵守,如有违规,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推荐第7篇: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

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

在不小心犯错后,为了表明自己悔改的决心,往往要写检讨书来自我反思,在写检讨书时犯错的原因要描述清楚。检讨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XX: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但现在已经是一名党员的中坚力量。我深深懂得,这些都是党组织的精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

我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曾经分管过纪检、政法工作,对党纪国法不是一窍不通。我也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侥幸心理占据了头脑。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回忆这些年来,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忙到晚,也够辛苦的,看到老板们一个个大把大把地捞钱,潇潇洒洒生活,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当年在地委工作时曾经作出的承诺慢慢开始动摇,从接受一瓶高级酒、一条高档香烟、一件名牌衣服,到20XX年春节接受张某送来的1万元现金,一开始还是在推来推去中不自然地收下。觉得拒绝了人家,面子上过意不去,但似乎又觉得利用职权收受金钱不应该,思想上的斗争非常激烈,可是在下不为例的借口中产生了侥幸心理。思想上的防线一旦决口,就会一泻千里,防不胜防。从起初的收受几千元到后来几十万元,我都来者不拒,且收得心安理得,逐渐变得麻木不仁,结果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收了礼后,我便插手干部使用和人事安排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提拔亲信知己。人事安排,对当时的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给有关人员打个招呼就完事了。

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怕,主要是担心东窗事发。在这种情况下,我惶惶不可终日,赶紧和家属绞尽脑汁清理了一下近年来收受的礼金,在心里列出了一个“清单”,并四处转移,对认为是不够可靠的人送来的礼金进行退还。晚上回到家中,每当有人登门拜访,我就匆匆上楼,装作不在家,以为客人送来的金钱、礼品,反正不是自己亲自收下的',家属收礼,与己无关。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真是自欺欺人。我现在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过去收入低、生活苦,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而心里却感到很踏实;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可以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恐怕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是自己意志薄弱、精神空虚的原因。

我在安徽工作了**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而我却一意孤行,辜负了当地百姓的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希望组织接受我的检讨!

推荐第8篇:收受礼金自我检讨书

收受礼金自我检讨书

1、收受礼金自我检讨书

尊敬的XX: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但现在已经是一名党员的中坚力量。我深深懂得,这些都是党组织的精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

我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曾经分管过纪检、政法工作,对党纪国法不是一窍不通。我也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侥幸心理占据了头脑。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回忆这些年来,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忙到晚,也够辛苦的,看到老板们一个个大把大把地捞钱,潇潇洒洒生活,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当年在地委工作时曾经作出的承诺慢慢开始动摇,从接受一瓶高级酒、一条高档香烟、一件名牌衣服,到20XX年春节接受张某送来的1万元现金,一开始还是在推来推去中不自然地收下。觉得拒绝了人家,面子上过意不去,但似乎又觉得利用职权收受金钱不应该,思想上的斗争非常激烈,可是在下不为例的借口中产生了侥幸心理。思想上的防线一旦决口,就会一泻千里,防不胜防。从起初的收受几千元到后来几十万元,我都来者不拒,且收得心安理得,逐渐变得麻木不仁,结果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收了礼后,我便插手干部使用和人事安排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提拔亲信知己。人事安排,对当时的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给有关人员打个招呼就完事了。

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怕,主要是担心东窗事发。在这种情况下,我惶惶不可终日,赶紧和家属绞尽脑汁清理了一下近年来收受的礼金,在心里列出了一个“清单”,并四处转移,对认为是不够可靠的人送来的礼金进行退还。晚上回到家中,每当有人登门拜访,我就匆匆上楼,装作不在家,以为客人送来的金钱、礼品,反正不是自己亲自收下的,家属收礼,与己无关。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真是自欺欺人。我现在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过去收入低、生活苦,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而心里却感到很踏实;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可以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恐怕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是自己意志薄弱、精神空虚的原因。

我在安徽工作了**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而我却一意孤行,辜负了当地百姓的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希望组织接受我的检讨! XXX

2、收受礼金自我检讨书

尊敬的XX:

我于11月25日在农场茶苑小区新居,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入宅仪式,共摆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乡、同学等,该事被《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农场党委、场领导的批评帮助,(农垦)总局纪委调查组也对本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指正,近两天以来,我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的八项禁令;二是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按习俗小摆宴席、收点礼金,没有关系,这是旧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而自己却没有认识到;三是对个人、单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没有考虑。

摆乔迁宴席大收“红包”,我做错了。我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处分。

检讨人:XXX

年月日

3、收受礼金自我检讨书

尊敬的****纪委,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年**月出生在*******,****年***月毕业于*******。***年***月分配到******工作,在******工作已经有***年时间,目前担任*******负责人。****年**月通过党组织的考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以下就关于我*****操办酒席一事作出解释并深刻检讨!

事因是*********。入住新房前关于办不办乔迁酒席,我们也商讨过,我知道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操办乔迁酒席,所以我和我爱人都极力反对,也因为这一原因,我迟迟未搬入新家居住,我***认为起房造屋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所以以办酒席的方式来增加点喜庆,顺便告知自家亲友我们入住本村(因为我是外乡人),劝阻不了***,最终在****的组织下,于****年***月***日在*****办乔迁酒席。此事我一直没有通知单位领导,也没有通知同事,但还是有几个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同事知道了此事,最后有一部分同事送了礼金,有礼金送到我手上,还有一部分同事**带礼,单位总共来的同事有***余户,收到礼金******元,由于********。但我知道,国家出台相关文件中,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违规酒席,主持举办了******桌左右的酒席。

事后,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事作出了认真仔细的调查,我深知自己过失,并积极配合了县纪委领导的调查工作。经过领导调查过程中的批评和教育后我深刻认识到我对上级纪律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对岳父的行为制止不到位。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非常小的事情上,反应出长期以来自己思想上放松要求,生活作风涣散的结果。作为单位的中层干部,并且还是一名共产党员,更应该严以律已,对自己严格要求,教育好家人的不良习俗和生活作风。然而我却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没有把**的工作做好,自己在党的“四风建设”方面思想上认识不足,学习不够。

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如果继续放任自己,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失误或错误。因此,通过这件事,我感觉到自己的不足,在此,我向领导做出真诚的检讨,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保证:

1、在这件事中,我感到自己在思想上缺乏认识。对上级的精神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刻。认真克服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学习,并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做好表率。

2、以后工作中认真履行的岗位职责,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和负责的工作任务,要积极表现,多和同事、领导配合以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

3、由于个人工作疏忽,带来了麻烦,影响了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形象,以后要积极改正,坚决与违法乱纪的行为划清界限。

4、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努力干好。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我认识到了此次错误严重性。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请领导继续监督、帮助我指正缺点,多多帮助,改正错误。我在此向组织和各位领导道歉,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信任,对不住党组织和各位领导,大家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中,还要帮助指出和纠正我的错误,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请组织和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

时间:

推荐第9篇:假如收受礼金罪通过了

假如收受礼金罪通过了

27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传出一则重磅消息:刑法修正案(九)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透露消息的是北大法学院刑法教授陈兴良。(9月28日《京华时报》)

消息一出来,很快舆论炸开了锅,因为一旦入刑,将是对官员长期以来“礼尚往来”的致命性打击。

从政之人不得收受他人物品——这本是自古以来的一则政治规则。在我国古代法制建设比较成熟的唐朝,其法律就规定了官员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数额多少、价值大小,否则一律入罪。假如把当下的一些现实放置在唐朝,比如一些官员收受一些礼品、特产,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接受了他人的“感情投资”,哪怕只是通常人们所说人情世故当中的“礼尚往来”,也是为法律所不容,轻的可能要打板子,重则入狱流放。

所以,“收受礼金罪”真的入刑通过了,不仅一点儿不值得惊讶,反而还是继承优良法制传统的行为。在这一点上,一些现代法治发达完备的国家,对于官员收受礼金财物方面,严苛到不近人情的地步。比如新加坡在受贿零容忍方面就是范例,有的公职人员仅仅因为拿了别人一包烟钱而落得锒铛入狱,“一元钱也是腐败”的理念深入人心。

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态势而言,“收受礼金罪”入刑也是理所当然、水到渠成之事。假如某天真的通过了,会出现何种结果?是过于不近人情、与人情世故冲突而走样变形,最终有法不依、违法难究呢,还是如“醉驾入刑”一样,对整个官场风气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很显然,对于早已习惯了“礼尚往来”的一些公职人员,可能在习惯上很难适应、在心理上很难接受,甚至可能让一些普通民众也觉得法律太不讲人情。但是,从公共利益、廉政建设和大众角度来说,对权力越苛刻、篱笆越密实,“公平正义”、“公序良俗”这些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

基础才越能得到保障。既然连千年前的古人都懂得对腐败零容忍的道理,那么今天就更没有理由对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小腐、微腐”网开一面,殊不知腐败这东西就像高空航行的飞机,一旦开一条缝就可能引发连锁效应,打擦边球的、偷梁换柱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都可能接踵而至,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此罪入刑从理论上说堪称是对腐败的致命一刀,不过实践中能否让此招“刀刀见血”,就全看执行了。“醉驾入刑”让曾经喝酒开车这一广泛存在的社会恶俗,在短短的时间内得到极大改观,可见一个符合文明潮流与公共利益的法律条文,只要在执行中能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并不是遥不可及的神话。

当然,“收受礼金”能否入刑,势必会有一场激烈的讨论和博弈,也不排除此罪入刑会暂时搁浅。但是,当下反腐形势正处于乘胜追击之势,整个社会大势正形成对腐败的高压,一些阻力大但能釜底抽薪的制度建设,亟待一鼓作气、趁热打铁。

反腐倡廉,根本在于制度,时机一旦来临,当不容错过。

推荐第10篇:员工收受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员工收受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员工收受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总部、各管理平台及直属企业的所有员工,各管理平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上交登记原则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各种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并按规定上交。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XX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和处理工作。

2、各平台、直属企业财务条线部门负责本单位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和处理工作,每半年向XX财务管理中心报备上交、处理和积余情况。

3、公司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登记和收交

第五条 未能退还的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按如下规定进行登记和上交:

1、收受的礼金以及各种代币券、卡,如购物卡、飞机票、加油卡、股票等,不论数额多少,一律需登记并上交。

各种旅游资格,凡赠送给个人的,按前款执行;赠送给集体的,必须登记后由受礼单位研究处理。

2、一次收受的礼品价值合计在500元以下的,必须进行登记,礼品可由受礼人处理。

3、一次收受的礼品价值合计在500元(含)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按规定处理。

第六条

受礼人在收到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后,在收受之日或返回本单位后一周内,应主动上交登记,并索取《XX公司员工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凭证》(见附件一)。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者,应在登记上交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受礼人在一个月内不登记、不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一经发现视同侵占,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按收受礼品的市场价格或礼金额的五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条

XX和财务条线部门应确定专人兼职负责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二)、收缴、保管、处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 保管和处理

第九条 严格管理上交的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所有上交的礼金,一律由XX和财务条线部门保管。

2、上交的各类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券,凡是可委托有关部门兑现的,由集团和平台财务条线部门负责兑现;无法兑现的交由行政部门用于接待、慰问等。

3、上交的礼品如需留在本单位、本部门使用的,经批准后,作为单位资产管理使用。

以上事项的审批人为公司和财务条线部门负责人,礼品和有价证券的处置,由公司和行政条线部门负责人会同审核。

第十条 上交和处理所得款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用于奖励上交礼品的员工、扶贫帮困、慰问和捐赠等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责任岗

本办法执行责任岗:为公司全体人员; 培训责任岗:为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公司员工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凭证

2、公司员工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登记表

第11篇: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活动自查报告

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教X字„201X‟XX号文件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严肃追责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

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招收好班生等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实行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四、家校联动,接受监督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

课行为,断然拒绝有些违规违纪教师伸手讨要的行为,并及时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

六、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学校利用给学生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

目前,XXXX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现象。

第12篇:实验小学禁止有偿补课收受礼金自查报告(推荐)

实验小学小学关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

和收受礼品礼金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庆市教人【2016】47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开学第一天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 责任到人

实验小学为此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 严肃追责

实验小学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招收学生等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严肃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1.首次发现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改正错误行为。

2.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发现参与有偿家教的,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教师不得参与各种评优选先活动。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上报市教育局,调离本单位。

五、家校联动 接受监督

我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断然拒绝有些违规违纪教师伸手讨要的行为,并及时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实验小学与各教师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0934-8215392)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手机号18993498686)。

七、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实验小学利用给学生一封信的形式,指导学生如何度过快乐的暑假和周末,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注意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并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目前,实验小学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现象。

庆阳市实验小学 2016年9月2日

第13篇:马咀小学开展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自查报告

马咀小学关于开展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我校为贯彻落实钟祥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五项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营造清风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将我校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自律意识

我校接到通知后,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开展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文件精神在本学校的教师、学生家长中100%全覆盖、全知晓。

二、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为了确保目标落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亲自抓、负总责。与此同时,层层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每学期听取一次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师德师风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自查自纠、落实措施、工作齐头并进

抓住师德师风建设这个关键。在学校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在学校工作中严把师德关,多次强调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禁止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经查,今年以来党员干部、班主任、教师等没有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及各种代金券等现象。

总之,我校在执行自查自纠工作中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努力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

马咀小学 2015.8.13

第14篇:不收受学生礼品礼金承诺书

郭村小学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本人向学校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自觉弘扬优良传统,践行新风正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承诺人签名:

第15篇:“收受礼金”入刑的功能分析

“收受礼金”入刑的功能分析

摘 要 “收受礼金”入刑的争论,是2014年末刑法界的焦点议题。本文依据刑法谦抑性立法原理的理论逻辑,以刑法手段最后性、克制性的思想理念,首先分析了我国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的现状与社会危害性,其次分析“收受礼金入刑”是否具有不可避免性,最后,研究如何通过“收受礼金”入刑构建公职人员腐败行为规制的完整体系,论述“收受礼金”入刑能够处理好自身与“受贿罪”及党政纪律之间的关系,形成一套科学完备的反腐败体系,起到串联罪与非罪制度化构建的作用,重视预防腐败犯罪,走出低效的重刑反腐误区。

关键词 收受礼金 入刑 刑法谦抑性 公职人员

作者简介:韩骁,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3-049-03

一、引言

2014年9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透露,刑法修正案

(九)正在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于是,“收受礼金”入刑成为刑法界最大也是最新的争论议题。然而,在2014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刑法修正草案中,并未提及收受礼金入刑问题。感情投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收受贿赂方式,模糊了收受贿赂和谋取利益之间准确的对应关系,其中的官场“潜规则”对国家权威和社会成员对国家公权力的信赖感极具破坏力。刑事立法是各方博弈的复杂结果,虽然此次“收受礼金”未能入刑,但由于公职人员收受礼金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当前的法律法规均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因而收受礼金入刑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研究。

刑法谦抑性的说法最早由日本学者宫本英?提出 ,日本学者的论著颇多 。张明楷教授提出,刑法谦抑性是指刑法应依据一定的规则控制处罚范围和处罚程度,即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止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凡是适用较轻的制裁方法足以抑止某种犯罪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规定较重的制裁方法。其实,英美法系入罪方面更为严格地限制公权力,美国学者帕克提出了作为犯罪予以处罚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其一,危害行为必须具备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其二,作为对危害行为的反应,刑罚应当具有无可避免性。我国学者关于刑法手段之最后性、克制性思想理念的讨论,主要也是在“刑法谦抑”的理论框架下展开的。任何新罪的创设都意味着犯罪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刑事责任,为了防止这种急于解决社会问题的迫切心态转化为脱缰的“刑罚冲动”,有必要依据刑法谦抑性,对“收受礼金”入刑问题进行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收受礼金入刑是否有利于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构建。

虽然在这次关于“收受礼金”入刑的争论中,有大量的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参与,但主要是通过座谈、讲话、博克等方式进行的相对简短、零散的交流,学者们在正规的学术刊物的系统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依据刑法谦抑性立法原理的理论逻辑,对公职人员收受礼金入刑问题进行系统研究,首先分析了我国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的现状与社会危害性,其次分析“收受礼金入刑”是否具有不可避免性,最后,研究如何通过“收受礼金入刑”构建公职人员腐败行为规制的完整体系。

二、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的现状及社会危害性分析

“收受礼金”入刑所面临的第一个疑点便是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可以处以刑罚的程度。事实上,多年来我国公职人员大量收受礼金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一是公职人员的被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象“有事”时赠送礼金或礼物,二是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赠送礼金或礼物,三是利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日和婚丧嫁娶赠送礼金或礼物。在所谓的“三节两寿”向官员大量送礼,已经成为新的官场潜规则。这种以人情往来为名的感情投资,由于送礼的人数众多,虽然通常只有少数人一次性赠送礼金数额较大,一个春节或一次婚礼的“红包”,总额也可达数十万元。几年积累下来,总数更为惊人,堪称现代版之“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另一方面,这种感情投资可以在送礼者和收礼的公职人员之间形成长期的紧密关系,也就在事实上形成了长期的权钱交易的关系,与针对一件具体的公务活动的一次性行贿的危害性更大,对公务行为的纯洁性、真实性、无报酬性和不可收买性造成严重损害。

十八大以来,由于中央政府的严厉整治,这种现象有所扭转,但据中纪委网站公布,2015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共1650起,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85件,排在各类违纪案件中的第三位。在建国65年来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中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可见通过礼金赠送的方式进行感情投资的普遍性以及收受礼金问题治理的难度,需要设置更严密的制度。

三、“收受礼金”入刑的不可避免性分析

关于公职人员收受礼金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党政纪律,都有相应的规制措施,但从公职人员行为规制的整体性体系来看,仍存在明显的漏洞,因而收受礼金入刑就具有了帕克所言的“不可避免性”。

(一)行政法规及党纪手段的不足

目前,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目前主要有以下行政法规、党纪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比如,《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问题的规定》中就有:不得接受被管理、监督、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其中200元以上贵重礼品可按市价5折购买或上交后由办公厅拍卖。特别贵重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应登记上交。

但是,这些党政纪律并未设置配套的公示程序,而我国目前的媒体及社会监督又较为薄弱,这样一来,如果违纪官员没有被调查,则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永远不会被追究。司法之所以被公民信任是由其公开透明的程序所决定的,相对来说,党纪和行政法规的外分程序设定不够公开,内部操作的程序很难起到预防和惩治效果。

另外,所有这些关于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都与入刑界线相隔甚远。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在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也就是说,在党政纪律和财产来源不明罪之间有一个多达30万元的“灰色收入地带”亟待填补。

(二)腐败犯罪惩治体系――刑法规制的漏洞

“收受礼金”入刑最重要的是为了弥补我国现行刑法中受贿罪的罪名体系漏洞。目前受贿罪罪名体系中最具争议的是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其中“为他人谋利”这一要件的规定存在致命的立法漏洞,学术界均支持予以取消,认为该要件与受贿罪犯罪本质不符,侵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公正性不一定非要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正因如此,这一点也被当作权力寻租的突破点,婚丧嫁娶肆意收受礼金;而且我国采取的是“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这一要件在司法实务中造成了严重的混乱;最后,也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不符。由此可见,现行受贿罪不仅无法规制感情投资,甚至连自身的可操作性都无法满足。

本文通篇采用“收受礼金”入刑的说法,而非“收受礼金罪”,旨在将“收受礼金”这一罪状置于刑法当中,最终采取哪一种方式立法仍值得商榷。但不论采取哪种立法方式,都不能通过现有“受贿罪”直接规制“收受礼金”行为,这样有违刑法谦抑性即用重罪名规制轻罪行为。此外,不同的行为都应视为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而非仅仅是量刑程度的问题(在我国恰恰体现于量刑程度)。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单独罪名,但我国刑法的结果加重犯与基本犯同处一个罪名中,所以如果通过修改原有“受贿罪”也可作为结果加重犯处理,这样一来,可以将“收受礼金”作为基本犯罪罪名,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一种结果加重情形进行定罪处罚。

关于收受礼金是否入刑的问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健全就由刑法介入实属不合理。但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推进,是极为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近年来,在极为强烈的社会压力下,我国的这项制度仍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在事实上表明官员财产申报及公开制度推进的巨大难度。根据刑法谦抑主义的要求,前制度的支撑是必要的,“收受礼金”一旦入刑,能够促使其他法律部门或相关制度的更新完善,因为该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本质概念的阐述,所以不存在恣意扩大刑罚圈的问题。

四、“收受礼金”入刑在公职人员行为规制体系中的作用

腐败犯罪罪名体系最重要的是数额的认定,刑法修正案

(九)草案中拟取消贪污贿赂具体数额,交由两高对细则的规定。目前我国司法实务界正在推进量刑规范化,量化的数字标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这一法治进程。“收受礼金”入刑的数额认定至关重要。美国规定超过30美元的礼品,60日内交由政府处理。我国《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问题的规定》中,以200元数额的礼品作为申报界限。因此,建议以200元人民币作为“收受礼金”的合理单笔数值。我国目前“受贿罪”的入罪数额是5000元人民币,通过与前制度的衔接,可以规定公职人员在公务和生活中收受数额超过200元的礼品,任职期间收受礼金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法定机关申报,隐瞒申报或虚假申报数额较小的,可以作出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礼金来源方面将近亲属排除在外是必要的,如果通过公职人员近亲属行贿可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有研究者认为,“如果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取巨额礼金行为增设‘收受礼金罪’,那么作为对向行为的奉献礼金是否也应纳入刑法视野,从而同时增设‘奉献礼金罪’呢?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增设‘收受礼金罪’则有违立法平等原则” 。

本文认为,对合性犯罪应当利用社会力量惩罚,比如公示送礼人名单,通过信誉评价对其社会行为做出限制;达到“为他人谋利”的结果加重情形的,以“行贿罪”处罚。有人认为中国崇尚礼尚往来,而“收受礼金罪”的设置有悖于中国人的传统感情,“收受礼金”入刑可能引发自然法危机。本文暂且避开寓于其中的价值观多样性不谈,当代民主法治国家皆贯彻治吏重于治民的观念,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员占有极高的比例,早在步入仕途前就应明白为此所要付出的代价,只有在这个前提下,社会的其他成员才会与其签订契约,赋予其公权力。公务员违反行政法规在本质上虽不属于行政犯,但仍然有必要与刑法进行衔接,因为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而触犯刑法时,必须进行部门法之间的转换。这一点在党纪中有所体现,中国共产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依据第三十二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那么“收受礼金”一旦入刑,可以更好的与行政法规与党纪衔接,原本“受贿罪”的定罪门槛过高,很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大量礼金,严重侵害公权力的廉洁性,但都以相关处分了结,与当代重刑治吏的观念不符。“收受礼金”一旦入刑,将在我国制度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与前制度(例如财产申报和其他行政法规以及党纪处分)能够配合衔接;作为轻罪与“为他人谋利”的重罪能够相呼应,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效果,形成统一的、无缝的社会制度体系,指引公职人员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真正实现一般预防的效果。

总之,公职人员收受礼金具有显著的社会危害性,并且由于我国的刑法和党政纪律在规制收受礼金方面存在漏洞,因此“收受礼金”入刑便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公职人员收受礼金规制体系,如上图所示:

五、结论

近些年来我国法治进程速度加快,权力机关欲将诸多社会矛盾归入刑法的调控范围之内。为防止出现公权力的肆意,本文尝试以刑法谦抑性的立法原理审视“收受礼金”入刑问题,陋见认为“收受礼金”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且由于党政纪律及刑法对公职人员大量收受礼金的腐败行为的规制存在难以克服的漏洞,从而使“收受礼金”入刑具有不可避免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收受礼金”入刑后在反腐败制度体系中的串联地位,不仅是形式上的(刑法条文)罪与非罪的门槛,弥补现行刑法与党政纪律的空白领域,设立入刑要件低、惩罚有轻重的刑法体系,能够有效惩处已经步入犯罪领域的人员,使司法机关处理相关受贿、行贿案件有法可依,从而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法律制度。也是实质上的(价值观导向)罪与非罪的选择点,犯罪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有一定的社会形态与社会结构决定的社会现象,犯罪问题仅靠刑法是难以解决的,只有消除导致犯罪产生与存在的社会条件,才是治本之道。

最后笔者想要强调的是,对于“收受礼金”罪在立法环节的受挫,乐观的认为是立法民主性增强,并且变得愈发谨慎;悲观的则认为是“路径锁定”的结果,与利益集团的阻挠有关。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党政官员比例较高,多年来经常受到批评,因为“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了不相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注释:

刘淑君.日本刑法学中的谦抑主义之考察.刑事法评论.2008,22(1).279-315.

通常有补充性、片断性及适应性的说法。[日]平野龙一编.现代法11――现代法与刑罚.岩波书店.1965.21,22;[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Ⅰ).有斐阁.1972.47.

但未丽.增设“收受礼金罪”需三思.检察日报.2014年9月28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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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兴良.刑法哲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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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明楷.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2000(1).

[6]李传伟,杜宝贵.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困境及其出路.理论界.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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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9]陈兴良.一般预防的观念转变.中国法学.2000,2(5).

[10]刘沛?.出罪与入罪:宽严相济视阈下的罪刑圈的标准设定――一个基于实证范例的考察.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1).

[11]PIB.Swift and Sure Action.Four Decades of Anti-Corruption Work.Singapore: CPIB.2003.

第16篇:拒绝有偿补课收受礼金承诺书

拒绝有偿补课收受礼金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根据教委《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校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工作。我作为一名教师,坚决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明纪律规范,执行“十条禁令”: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收受或向学生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9.严禁向学生及家长强行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

10.严禁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注:本承诺书使用期限为长期。

学校:(公章) 承诺人:

第17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严禁收受礼金)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尊师重教是我国一贯提倡的优良传统。全社会和各位家长希望在节日来临或学生毕业之际对教师表示谢意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提倡的。但是目前一些家长往往不能采取表达谢意的正确方式,把对教师的感谢简单化为进行请客送礼,更有些家长希望通过请客送礼的方式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教育公平,对教育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此种现象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

我们鼓励孩子们通过动手制作感恩卡等方式对老师表达敬意,鼓励家长通过发短信或者打电话的方式谢谢老师。禁止各位家长用糖衣炮弹对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希望各位家长本着对老师前途负责任的态度,本着对国家民族前途负责任的态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与学校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为此,本校对全体家长和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家长借节日或教师过生日等时机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尤其某些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以职务之便向教师施压,使教师被迫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2、严禁家长因子女分班、分座、担任班内职务、评选荣誉称号等原因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家长不得请教师吃饭,不得邀请教师进行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4、对违犯上述规定的家长,一经查实,学校将责成教师对违规家长给予相应回应,对违反禁令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家长的相关责任。

5、各位家长要把本通知精神及时向家庭成员进行宣传,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欢迎广大教师监督家长的行为。学校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6、如有教师主动向学生和家长暗示送礼,请家长积极举报。红光农场学校举报电话:0455—550527

6、孙校长电话:13846785451。

最后,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愿您的孩子在我校健康快乐地成长,预祝我校的明天更加辉煌。

红光农场学校 2014年11月4日

第18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严禁收受礼金)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尊师重教是我国一贯提倡的优良传统。全社会和各位家长希望在节日来临或学生毕业之际对教师表示谢意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提倡的。但是目前一些家长往往不能采取表达谢意的正确方式,把对教师的感谢简单化为进行请客送礼,更有些家长希望通过请客送礼的方式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教育公平,对教育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此种现象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

我们鼓励孩子们通过动手制作感恩卡等方式对老师表达敬意,鼓励家长通过发短信或者打电话的方式谢谢老师。禁止各位家长用糖衣炮弹对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希望各位家长本着对老师前途负责任的态度,本着对国家民族前途负责任的态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与学校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为此,本校对全体家长和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家长借节日或教师过生日等时机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尤其某些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以职务之便向教师施压,使教师被迫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2、严禁家长因子女分班、分座、担任班内职务、评选荣誉称号等原因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按照松原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所有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新生要实

行“阳光分班”,全市所有小学和初中在校生要实行“阳光分座”,请对分班、分座有顾虑的家长对此放心。

3、家长不得请教师吃饭,不得邀请教师进行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4、对违犯上述规定的家长,一经查实,学校将责成教师对违规家长给予相应回应,或暂时终止该学生在班级中为同学服务的资格,该学生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等;对违反禁令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进一步追究家长的相关责任。

5、各位家长要把本通知精神及时向家庭成员进行宣传,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欢迎广大教师监督家长的行为。学校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6、如有教师主动向学生和家长暗示送礼,请家长积极举报。教育局举报电话:5875890。中心校举报电话:5681420。

最后,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愿您的孩子在我校健康快乐地成长,预祝我校的明天更加辉煌。

扶余市增盛镇中心小学

2013年6月26日

第19篇:严禁收受学生家长礼金规定学习心得

自查整改报告―――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等行为的规定》学习心得

魏冬梅

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教育部近日发文设立6条“红线”,其中包括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这份名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文件明确了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部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了这份文件之后让我学会了很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职业是神圣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踏上工作岗位多年的教师,我们应该把教育,把教师看作了一种事业,一种伟大而崇高的事业,而非一种单纯的职业,而在我们年轻教师队伍中,许许多多的人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工具,没有真正去体会这一行,没有真真正正的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整体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真正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就无法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正是因为看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部下定决心,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失时机地出台这一规定,在全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这个文件的下发一是有助于推动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深化就要实化、细化、具体化、经常化,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虽然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看似小事,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很广,蔓延很快,必须及时解决。教育部就是从这些具体问题入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说出一条,做到一条;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这样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全面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是有助于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学校是人才培养,特别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承担着传播人类文化、开发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责。教师的师德师风会对学生的思想和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教师的师德师风理应成为社会道德的示范区和辐射源,走在社会的前列。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我们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就是以这样的标准严格要求我们的教师,使广大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影响学生,引导学生,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是有助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了强化整改阶段,中央要求,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改,取得实效。我们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就是要把师德师风问题治理的措施、办法制度化、长效化,使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扎根落地,得到巩固。

第20篇: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报告

莲湖区西桃园小学关于开展治理

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九月初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各级文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治理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成立由史亚飞校长任组长,夏亚萍、熊亚、田育红、刘一麒为成员的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自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八不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深入推进“清风校园”建设,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3、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通过自查自纠,尚未发现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现象,如今后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

4、通过新学期家长会向广大家长宣传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教师师德很重要,要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杜绝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我们将继续按区教育局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莲湖区西桃园小学 2016年9月14日

《收受礼金个人自查报告.doc》
收受礼金个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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