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2020-04-19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

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及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推荐第2篇: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推荐第3篇: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

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推荐第4篇:扶贫支农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扶贫支农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

扶贫支农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财政部“全面自查,严肃整改”的要求,根据玉财农[]85号《市财市扶贫办关于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政局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玉扶办发[]57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支农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支农扶贫安全有效使用,贯彻落实好省市财政将今年作为财政支农资金“安全和效益年”的实际,全面开展我县至支农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大检查,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对进行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检查自查支农扶贫项目资金范围和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至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

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

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

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

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

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至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制定了《江川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江川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至计划

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万元。我县到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资金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至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万元,市县级投资万元,群众自筹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07,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万元,市县级投资万元,整合投资万元,自筹资金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

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万元,其他项目的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

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

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

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江川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8月至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06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06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江川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

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江川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

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因资金的来源和管理转变,造成工作上不利。我县从开始已由市县扶持资金转为省市县扶持资金,并且资金管理采用专帐专户,报帐制,手续过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工程项目,造成工程进度难于保证。

4、易地搬迁扶贫和整村推进扶贫工作,资金投入相对集中,做的事很多、牵联的面太广,整合项目资金难度大,从而造成工作难做,管理不严,进度缓慢。

5、扶贫的对象和重点有所转变,因我县上报的人均收入数据偏高,全县没有一个省定的重点扶贫村,有人就认

为江川没有对象可扶,扶贫办没有太多的事可以做,从而从人员、经费等方面都没有重点考虑,扶贫办是挂靠县发改委工作,县安排的工作经费实在是太少,我们的人员编制真的不够,没有专业人员,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问题,需要增加一定的专业和财务人员,这样才能规范合法的做好扶贫工作。

推荐第5篇:万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金管理和使用自查报告

万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金管理和使用

自查报告

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对2009-2011年各级财政下拨的支农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培训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09-2011年,我县每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部署,集中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以乡镇为单位, 举办培训班10期,每期3天,三年共培训1726人次,确保培训人员、内容、实效“三落实、三到位”。三年来,上级共拨付资金22万元,我县除2011年的资金其余年度资金全部拨付完毕,且严格按照财政支农政策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无截留、挪用、克扣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县财政局专门召开会议布置落实,由分管领导亲抓,会计科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相关科室全力配合,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各乡镇主要领导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部署各项培训工作,并带头参加相关培训班学习,促进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县财政局、县农工委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培训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 1

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所属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统筹规划,有序部署实施

一是制订培训实施方案。为了保证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反复深入基层调研和召开相关座谈会研究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认真制订了《万全县农村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二是科学做好培训计划。我县财政局和农工委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培训对象,组织了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相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对本地区的农村财会人员的类型、数量、构成、业务素质等情况进行认真地调查摸底,并本着适合、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的分布情况,采取师资下乡沿乡镇培训的方式,针对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三是严格教学管理。(一)是积极开展教学研讨。针对当前在开展岗位业务上的难点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研讨,结合实际补充编印教材讲义。课后又根据培训情况组织培训人员座谈,及时完善授课内容,确保培训人员听得懂、学得进,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培训学员档案。加强学员管理,实行学员签到制。(三)是严格考核。为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培训内容编印多套考核试卷,对每个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四)是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大多数农村地偏路远,为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村财会人员安排了午餐费和交通补助,使学员们积极专心参加培训。

三、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财政内部刊物等媒介和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支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培训的情况。

3 万全县财政局年2月13日2012

推荐第6篇:建设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关于2010-2011年财政资金使用的自查报告

杭锦旗审计局: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2010年-2011年水利水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累计拨入财政资金3342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8万元,自治区 908万元,市级30827.26万元,旗级8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黄河安全防御工程

1、黄河鄂尔多斯段2009年应急防洪工程

黄河鄂尔多斯段2009年应急防洪工程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全面解决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御安全问题,2009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批复,总概算33304.21万元。2009年 10月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核定中标价26386.78万元,独立费用2571.63万元,计划市旗两级政府以8:2的比例配套投资,截止2011年底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 2.62亿元。建设资金市级到位23897万元,旗级配套未到位。

2、黄河鄂尔多斯杭锦旗段标准化堤防风光互补项目工程

2011年市委、市政府安排在我旗奎素至毛不拉孔兑36.05公里高标准堤防进行亮化,并对独贵塔拉黄河大桥两侧各2公里及杭锦淖尔蓄滞洪区5公里共计9公里堤防背水面进行绿化,两项工程总投资4313.7万元。工程于2011年9月份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底已基本完工,其中36.05公里堤防亮化工程共安装风光互补路灯1055套,完成投资2469.68万元;9公里堤防绿化工程共种植各类灌木20.12万㎡,完成投资1036.43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3000万元,路灯项目支付工程款2413.15万元,,绿化项目支付工程款516万元,发生独立费用70万元。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巴音门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建设内容有大坝加高培厚、新建溢洪道和输水洞。计划总投资5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50万元,自治区补助62万元,市旗两级配套57万元。工程于2011年4月1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30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全部完工。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现水库已开始蓄水运行,为巴音门肯嘎查近2000亩弃耕地恢复耕种提供灌溉水源。

三、人畜饮水安全工程 2010-2011年我旗共争取实施了锡尼镇乌兰台村、翻身湾村,独贵塔拉镇塔然高勒村、格点盖村,伊和乌素苏木巴音门肯嘎查、阿日善嘎查等10处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89 万元,解决877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于7月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开始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有65万元未到位。

四、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1、完成格点盖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淤地坝7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89km,总投资5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1万元,自治区、市两级财政各配套50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200未到位。

2、完成减拉汗小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采取发展基本农田、大果沙棘造林、沙柳防护林种植,完成新增治理面积1.6km,完成投资6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万元。

3、启动“十大孔兑”治理项目之一的毛不拉孔兑小流域综合治理,2011年实施了沟掌、亚马士和白音森布尔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措施主要以沙障、旱柳、柠条、羊柴种植为主,2011年下达投资1133.74万元,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623.41万元。

四、牧区水利项目

1、2010年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于2011年5月底实施完成,建设地点为伊和乌素苏木、锡尼镇,建设节水示范户30户,示范面积1528亩,完成投资15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55.4万元。2

22、顺利启动自治区实施的“四个千万亩”节水改造工程,其中我旗计划实施:沿河地区大型灌区扩灌26.99万亩,梁外牧区改水地(即新发展水浇地)15.78万亩,现有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8.82万亩,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摩林河灌区)1.2万亩。2011年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实施1.5万亩节水改造,投资868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355万元,市政府投资360万元,旗政府配套及群众自筹153万元,工程于7月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现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到位555万元。

五、现代农牧业节水灌溉工程

2010-2011我旗共实施喷灌项目7.3万亩,安装喷灌设备275台,其中在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宏昌规模化种植区安装大型喷灌3.3万亩,投入财政资金972万元;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以户为单元实施4万亩。亩均投资1060元(其中设备投资600元,水、电等配套设施460元),累计拨入财政资金1113.85万元。

六、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1、抢险工程

2010-2011我局先后组织对福茂西、毛匠圪旦、芦团、刀图、奎素五处险工险段进行了抢险整治,共完成投资598万元,争取到上级防汛补助资金580万元,及时消除了险情,确保了安全度汛。

2、防旱抗旱资金

2010-2011我旗遭受特大旱灾,全旗有49个嘎查村,1.82万户、5.1万名农牧民,30万亩农作物、1800万亩草牧场、100万头只牲畜和150多万亩林地直接受灾,面对特殊旱情、灾情,我局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力量抗旱减灾、生产自救、稳定民心,一是争取上级投资200万元,及时购置了抗旱机械及设备;二是争取资金515万元,在伊和乌素和锡尼镇等旱情相对严重的地区,实施了60余处小型应急抗旱工程,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损失。

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

2010—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政府专门成立了旗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1月7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水利普查工作,共成立了9个普查组,抽掉了148名普查人员,其中水利普查指导员43名,普查员105名,并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普查人员的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目前,水利普查工作结束,并上报市水利普查办。该项工作财政共计拨入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培训费、差旅费、普查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及普查人员津贴。

综上所述,2010-2011我局水利建设开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水利建设各个板块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政府监督制等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制,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高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到位。

主题词:审计 项目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自查 报告

资金

推荐第7篇: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荐]

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摘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非常必要。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财政支农 资金整合 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中央立足于经济发展全局,在宏观调控中加强了农业这一薄弱环节,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逐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但随着支农工作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存在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整合支农资金,在当前财政支农管理工作中显得非常重要。

一、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体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资金供需矛盾突出 由于历史欠账的原因,对农业资金投入的巨大要求与财政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社会

保障等方面所需资金还有相当的缺口。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业财政支出用于农业行政事业运转费用的比重大体维持在70%左右,用于农业生产性建设的专项资金较少,支出结构的不合理,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此外,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地方财力的不足,使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特别是县级财政支农支出水分较大,存在“空转”、虚列农业支出的情况,虚增财政支农支出。

2、资金管理分散,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从现行的管理模式来看,目前政府用于“三农”方面的资金普遍存在着多头管理、部门利益和资金分散的问题,致使同一类项目多个部门管理,多头投入,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较为严重。这种多头管理的运行机制,造成了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环节多、实施主体多、介入的层次和领域多,项目和资金的投放分散,无法形成合力。加之管理权限交叉,在众多流程环节中又形成许多消耗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应有的乘数效应和导向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3、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不健全,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存在项目只注重申报项目,下达计划指标,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极易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现象。此外,受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范围广、层级复杂的管理体制、监督检查者的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财政支农资金监督乏力,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4、预算管理弱化,管理不规范

存在预算因人为因素而未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变更,出现一年预算要预算一年的现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调整的随意性,导致资金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的发挥,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着力解决目前农业、农村发展中和农民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整合支农资金,把各种渠道和各部门管理的支农资金适当集中起来,围绕农业农村发展主题,按照政府职责,突出财政支持重点,既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克服公共财政“缺位”和“越位”现象,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整合支农资金不仅有利于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支农资金的损失浪费,确保支农资金运行的规范、安全;而且通过对有限的资金进行适当地集中打捆。投向重点发展领域和环节,有利于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1、健全制度,完善机构

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规范支农资金整合提供了明确的政策要求。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抵触和彼此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消除制度上的障碍。

支农资金整合涉及部门多,难度大,情况复杂,敏感性强,要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机构,协调解决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出现的

困难和问题,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政府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逐步形成稳定的支农资金来源。二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三是抓紧落实中央新开辟的支农资金投入渠道。认真落实国家调整后的耕地占用税政策,将新增耕地占用税收重点用于“三农”;将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按规定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要全部投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用于建设标准农田;从征收的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四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

2、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

农业投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有公共产品,又有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按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合理界定财政支农的支出范围,坚持公共财政原则,明确支农支出重点,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具体地说一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是支持

农村抗灾救灾。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治和农村灾歉救助;三是扶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主要用于农村水土保持等生态资源的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四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用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五是扶持农村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支农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建立项目库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县级报账等管理措施,强化资金运行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资金分配使用前、中、后的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与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督相结合;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使支农资金的配置和使用合理、高效。

4、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奖惩机制。

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评价是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农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价。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对绩效明显的支农资金,通过整合扩大资金规模,加大支持力度;对绩效不好的专项资金,通过整合予以归并或者取消,重新确定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逐步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估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新的使用新的起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作者:周克军 李东升.《整合支农资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财政与财务》.2006.10期

[3]作者:沈志平翁华生 林水通.《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支农政策研究》.《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1期

推荐第8篇:支农自查报告

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局2010年万名医师

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自查报告

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为了贯彻执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我区分别对支授单位和受授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平桥区卫生局成立了自查小组,由一名业务副局长任组长,医政股成员及抽取临床科室专家和各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队伍,对平桥区对口支援单位商城县李集乡卫生院和明港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检查。

一、派驻医务人员已全部到受援医院进行临床工作,支援单位分别给受援单位派送五名专业性强的执业医师,且均已到岗到位,支援单位对定点帮扶、卫生下乡的医务人员职称晋升、下乡车旅费补助等结合起来,来激励支援医师安心踏实的为受援单位服务。

二、支援单位派驻的医务人员在支援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按时上下班,参与科室门诊诊疗和科室工作。从2010年3月进驻商城县李集乡卫生院和明港镇中心卫生院以来,医院人员到达受援医院后立即投入到工作中,并分别帮助所在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两个月以来支援医师根据妇产科和普外科专业对口,参与临床一线进行上级医师查房、会诊、参与手术示教、危重病人抢救和疑难病人、手术病人讨论,

使基层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为受援医院医师免费提供到支援单位进修学习。通过新鲜力量的加盟和高级技术人才的流动,为受援医院带来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援单位的业务工作量有了明显增长。

三、支援医师对受援单位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为医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学术讲座,每月对各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培训,使受援单位辖区内的医疗技术水平整体上个新台阶。

四、受授单位对我区派出的医师非常欢迎,评价很高,同时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了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了基层医院管理水平。

虽然有了支农活动的开展,基层单位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基层医疗单位的存在的缺少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医疗设备匮乏等问题并没有全部解决。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短期内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医疗技术仍需继续提高。

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9篇:14炎陵县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炎陵县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完善财政支农资金运行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支农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援农业、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等部门用于事业发展项目的各种专项资金。

第三条县财政局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局、县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县农机局等农口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与使用

第四条财政支农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中央财政支持分配的各项专项补助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债资金;

二、省级财政支持分配的各项专项补助资金、转移支付资金;

三、市级财政支持分配的各项专项补助资金、转移支付资金;

四、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以及我县根据上级财政规定的本级预算配套资金。

第五条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针政策;

二、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

三、体现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益原则;

四、整合使用,重点投放。

第六条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范围

一、农业支出: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场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农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产业化等;

二、林业支出:财政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林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育林基金、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化等;

三、水利支出:财政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水利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小型农田水利等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县及以下单位要求立项的,须向县财政局、农口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财政局、农口主管部门初步考察论证,签署意见后由县农口主管部门同时报市财政局、农口主管部门( 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县农口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初总体安排方案商

农口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县长批准,由县财政局与农口主管部门联合下达批复项目申报文件。

第九条 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对投资大的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办法确定施工单位。一般项目确定责任单位。

第十条 上级立项批文下达后,县财政部门应将项目资金按施工进度及时足额到位,并会同农口主管部门督促立项单位及时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偏差,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第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由县审计局组织审计。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县以下项目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负责组织验收,填写项目验收报告,并上报县财政局、农口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农口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验收报告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复查。县级项目单位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农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填写项目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计划变更必须报上级农口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政支农资金预算的审核、预算计划编制、下达和监督管理。农口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对上级按预算级次发文下达我县农口行业主管部门

或乡镇的财政支农资金,各农口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根据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方案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对上级文件只明确了预算支出科目没有预算级次的财政支农资金,根据支出类型,由项目管理单位和农口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本单位的实际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以及本级预算配套支农资金,按照预算编制的法定程序,由县财政局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在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资金使用计划,确需更改的,单位必须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财政支农资金根据各类资金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和县级报账等制度管理。

(一)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严格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的财政支农资金,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办理;

(三)按照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文件规定,需实行项目报账制管理的资金,严格按相关项目的报账制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四)涉及到项目工程的财政支农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县财

政局在审核工程预算的基础上,按项目施工进度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将资金直达材料设备物质供货商、工程建设单位或承建人;

(五)对个人的补助、补贴、扶持和救助的财政支农资金,资金直达个人帐务。

第五章 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县直农口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办、场)要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县级财政将充分利用政府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社会中介审计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的,县级财政可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执行,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 对挪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通过预算扣减其它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回;并取消该单位同类专项资金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二十三条 县级财政对全县财政支农资金建立绩效考评体系,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以评分制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周期分项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绩效考核与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等相结合,奖优罚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以权谋私、挪用、贪污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10篇: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确保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确保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凉州区财政局 张有军

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重复投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提高支农资金效益,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2007年,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被确定为全省自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的试点县(区)。全区上下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搭建整合平台,统一申报项目,统筹安排资金,全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存在着支农资金政出多门、量小分散、安排随意、难以统筹安排等问题,支农资金整合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整合的效果还不明显。下面,结合凉州区实际,就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这一问题做一点探讨。

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管理部门多,财政支农资金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支农资金的管理仍然延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现象。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有财政、发展改革、农牧、农机、农办、扶贫、新农村建设、林业、水利、科技、国土等十多个部门,如果加上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文体、民政等安排涉农专项投资的部门,则有十六七个之多。由于支农资金分属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各不相同,政策之间难以协调,基本上是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

(二)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容易造成重复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口径和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支农资金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等三大类几十余款。但是,各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交叉安排和重复投资的现象,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例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水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方面存在重复;种养项目在财政、农牧、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之间存在交叉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交通部门的“村村通”工程和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的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具有相同的建设内容;农业产业化项目在财政部门的农业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以及发展改革等部门之间存在多头安排的现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农业财政、经济建设方面都有项目资金投放。这种交叉重复造成了支农投资极大地浪费,地方为了做好一项工程,往往在不同部门之间重复申报项目,“以此充彼”的现象时有发生,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三)支农投资运行成本高,支农政策效应难以高效发挥。从目前的管理体制看,资金和项目大都由上级部门安排,各主管部门对支农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各不相同,财政支农项目从立项、申报、评审、批复、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要设计多套方案,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行成本较高;同时,现行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为大量的分散化的小农户,增加了支农政策实施的工作强度,弱化了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效。

(四)对支农资金的监管难度加大,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由于支农资金来源多头,管理要求和制度多样,资金支付方式不一,受益对象分散,使得一部分支农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加上农业投资监督制衡机制还不健全,难以保证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向合理、规范地运行,导致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

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机制,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区上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和各农口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支农资金的整体规划,根据发展重点,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和项目,统一调度、协调组织、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建立项目筛选申报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要经区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召开联系会议讨论同意后,再行上报

(二)制定方案,引导支农资金整合。按照主管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和“各炒一道菜,共坐一桌席”的原则,根据全区“十一五” 发展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依托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优势,制定支农资金整合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将涉农项目向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倾斜,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把项目整合作为资金整合的基础条件和关键措施,所有区级安排和上级支持的支农涉农项目都在方案已确定的整合平台上集中筛选上报,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资金,按照方案要求,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集中投放,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实现支农项目资金集成。

(三)打造平台,支持支农资金整合。以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势区域为依托,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抓住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重大历史机遇,对农业生产方式进行革命性变革, 培育支持特色产业,以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统辖农业发展规划,以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带动支农资金整合,以日光温室建设为主的阳光产业项目和区域内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建设项目为支撑,围绕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区域整合支农资金;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走产业化发展为主导的新农村建设之路,把产业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东河乡蔡家滩村、清水乡王盛村、清源镇王庄村、长城乡岸门村、张义镇堡子村等50个省、市、区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村、组为重点,紧紧围绕日光温室蔬菜、畜牧、制种等主导产业和食用菌、人参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整合支农资金;以武威工业园区和黄羊食品工业城为依托,以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提高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目标,提升面粉、玉米、啤酒麦芽、调味品、蔬菜、畜产品等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采取“公司+基地”的模式,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以福建达利集团新建年产9000吨马铃薯颗粒全粉生产线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为支撑,围绕食品加工业建设整合支农资金;以省级贫困点张义山区为重点,通过产业扶持的方式,整合、放大扶贫开发效果,完善、巩固、提高扶贫成效,用设施农业改变张义山区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以张义山区日光温室人参果种植、中药材、加工型马铃薯建设等6个建设项目为支撑,围绕改善贫困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合支农资金。

(四)确定重点, 带动支农资金整合。以西营、清源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做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应急项目;以武威工业园区和黄羊工业园区做为食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重点;以312国道黄羊至高坝段沿线的张义镇、黄羊镇、谢河镇、古城镇、韩佐乡、高坝镇7个乡镇的35个村、108个组和以凉古公路为主线的武威城东沿沙区为日光温室、沙产业建设的重点区域;以金羊镇、武南镇、清源镇、东河乡、长城乡5个乡镇和东河乡蔡家滩村等50个村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村组;以张义山区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区域,以点代面,实行集中连片开发,达到整体推进目的。

(五)“六制”管理,保证支农资金整合。在具体实施项目时,实行严格的“六制”管理:一是推行项目公示制。财政支农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额度、建设内容、效益目标,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二是实行招投标制。对单项实体工程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中运用的水泥、钢材、棚膜、种畜、种苗等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尽量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行资金报账制。在凉州区财政局设立资金整合专户,对符合报账制管理的支农项目资金,全部实行报账制管理,由专人负责资金会计核算,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四是实行管理合同制,所有财政支农项目都必须层层签定项目合同,一直到项目执行单位,明确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的发挥。五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监理公司和专业人员、农民质量监督员,对项目实行监理;六是实行绩效考评制,以项目实施的最终效益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项目单位考核范围,实行奖优罚劣。

第11篇:永州市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

永州市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

情况调查分析

永州市财政局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永州市各级财政加大了“三农”投入,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总量大幅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农业综合实力,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2007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各项涉农惠农资金11.8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16.1%。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期,永州市财政局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市12个县区场2007年度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调查了解了各县区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全市各县区高度重视,都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财政部门积极建立完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监管部门经常开展检查督促,积极查处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保障了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有效落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但各县区在落实政策和资金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主要有两种情况:

1、个人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个别基层部门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非法谋取个人利益。如,宁远县某乡镇镇林业站职工刘志敏等人,以假名立项不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骗取土地造林75亩,非法冒领补贴资金,不给农户补助。此外,还有个别村干部虚报、瞒报、多报耕地面积等基础数据,有的村干部甚至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报数据,冒领国家补贴资金。

2、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一些具体承担惠农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单位,在落实政策和实施项目过程中,私欲膨胀、目无法纪、胆大妄为,通过弄虚作假,造假项目、报假数字,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专项资金,谋取本部门单位利益。如,一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中,通过夸大虚报注册学生人数、凭空编造学生名册等方式,骗取国家助学金。

(二)克扣财政补贴资金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基层部门单位非法提取相关费用。个别政策执行部门单位在分配落实资金过程中,以提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为名,违反政策规定,非法克扣财政补贴资金,导致不能按政策要求足额向农民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如,2007年江华县某乡镇镇按荒山造林1.5元/亩、退耕地造林6-9元/亩的标准,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非法提取服务费29001元。

2、个别乡村擅自抵扣有关费用。少数乡镇、村组干部在发放涉农补贴资金过程中,以交水费、扣缴一事一议集资款、抵扣历年欠款等为名,有的直接或变相从这些补贴资金中扣款,有的扣押农户的补贴存折,要求农户交款后再领折,导致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补贴资金“缩水”。

(三)资金拨付和发放不及时,结余大

主要有四种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慢,导致大量资金滞留财政。因各种因素影响,个别地方的支农惠农项目实施进度慢,不能及时完工验收,因而无法按进度报账,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拨出,形成结余。如2007年宁远县、江华县因水利工程、扶贫工程、农村饮水工程、耕地开垦工程等项目实施进度慢,项目无法按进度报账,导致项目资金结余分别达1523万元、1366万元。

2、基础工作未落实,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发放。一些地方在发放支农惠农资金时,工作措施不力,没有及时完成基础数据的调查核实,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形成结余。如东安县,2007年发放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资金时,由于县林业部门没有核实计发面积和人数,导致196万元补贴资金无法发放,形成结余。

3、县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部分县区因财政紧张,资金调度困难,导致一些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形成账面结余。如双牌县,因县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截至2008年7月中旬,账面上有629万元救灾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出去。

4、部分惠农资金使用率较低,造成资金沉淀过多。这种现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表现比较突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各县区场为降低基金运行风险,设立的付线标准较高,而封顶线和补偿比例较低,造成农民看病可报销比例偏低,基金使用率较低,基金沉淀较多。据统计,200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9149万元,支出12928万元,结余622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2.5%;截至2007年底,全市新农合基金累计结存达到了7328万元。在农村医疗救助方面,知道这一政策的农民不多,因此申请救助资金的少,导致资金结余较大。据统计,2007年上级补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559万元,实际使用1305万元,结余达253万元,结余比例达16.2%。

(四)挤占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部门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些部门单位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视为“唐僧肉”,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和单位将支农资金用作弥补行政经费或挪作他用。

2、项目资金使用上“张冠李戴”。一些基层部门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有的一个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有的是小工程报成大项目,有的甚至是造假项目、搞假配套申报。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核查机制,上级部门在无法核实项目虚实的情况下,就根据申报的项目安排了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凭借关系分配资金,这样就会出现同一个项目有几种资金来源,甚至出现有资金无项目落实的现象,基层部门单位为了使用资金,采取“张冠李戴”。

(五)个别项目工程实施质量不高,进度较慢

如退耕还林工程,由于林业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有的基层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责任不到位,徇私情,搞虚假验收,走形式,再加之一些造林承包户只管领钱,不管抚育,造林后根本无人管护,导致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质量差,林木成活率低。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市退耕还林保存率高的只有60%左右,一般的在40%左右,差的只有20%左右。此外,一些项目资金经过的环节多,在途时间长,运行缓慢,资金到位率低,也导致一些项目不能及时完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主观方面来讲,一些涉农部门对国家政策重要性认识不够,政策精神吃不透,实际情况不了解,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案不完善,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政策浮于形式、应付了事,好事办不好,甚至把好事办糟。还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谋本单位和个人利益为己任,直接与民争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从客观方面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设计不严谨不科学,实际操作难度大

1、政策政出多门,资金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由于各级政府“三农”权责不清,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管理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事务涉及近20个部门,各部门从自身管理职能出发,出台了一些支农惠农政策,并负责分配数量不等的支农惠农资金,几乎涵盖了整个农业的方方面面。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在分配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出现职能交叉、条款分割、甚至各自为政等状况,对项目资金多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戴帽到基层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使得有限的资金被肢解分散到各部门遍地撒播,无法统筹安排使用,降低了支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容易出现资金重复安排、多次投入的现象,浪费财政资金。而且为基层单位搞多头申报、报假项目套取国家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2、财政补贴种类多,标准较低,激励效应不明显。如现在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就分为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水稻保险保费补贴等五种,而且每项补贴又按不同的品种分别设有不同的补贴标准。由于补贴标准低,因此尽管补贴项目很多,但农民实际综合收益不多。据统计,2007年全市各项粮食生产补贴按最高标准计算,合计只有70.5元/亩;2008年各项补贴合计起来也只有127.3元/亩,比上年增加了56.8元。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农业生产成本增加,据调查测算,2008年全市亩平粮食生产综合成本比2007年增加了140元左右,生产成本增长远远高于惠农补贴资金的增长,直接抵消了惠农补贴资金的激励效应。因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依然不高,抛荒、双改单等现象屡禁不止。

3、制度环节设计多,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成本高。一方面在财政支农惠农资金项目申请上,需要层层上报、层层立项、层层论证,项目资金分配要层层审批、层层下达,不仅要通过各级财政部门,而且要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整个过程漫长、环节众多,不但延长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时间,增加了资金运行和监管的成本,而且为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上,每项补贴资金要在政策宣传、上报数据、安排资金、发放资金、监督检查等方面经过数十道环节,尤其在上报数据这个基础环节,有的补贴资金还要分季按品种反复申报、核查,及时发放到位,这需要乡村干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增加了基层财政的工作成本。同时,农民为了从金融网点取回几十元补贴,往往需往返数数次,要付出大量的工时成本和消费成本,有的农民取回的补贴甚至还不够其付出的成本。

4、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不科学,受益对象不公平。目前,国家安排给农民的补贴资金,基本上是依据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计发。由于受外出打工、技术资金等各种因素影响,农户的实际耕种面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加之乡、村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多报、虚报实际耕种面积,难以及时准确核定。为此,各县区场通常采取按农户计税面积核算补贴,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做法。致使本应“谁种谁得”的补贴资金变成了普惠式的“农田补贴”,农户只要承包了耕地,不管你是自己耕种,还是转包给他人耕种或者抛荒,也不管是种粮食还是种经济作物,都会获得补贴。尤其是一些农户抛荒或转包耕地后,不种粮仍能享受补贴,这不但损害了补贴政策的公正性,影响了实际种粮户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不能准确核定耕地实际播种面积,为个别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提供了机会。

(二)支农惠农资金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

1、监管主体不明,监督责任不清。目前,支农惠农资金分配权遍及政府多个相关部门,由于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政策之间又缺乏有机的协调,造成资金管理权责不清。表面上看,一项资金有多个部门在管,实际上,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在管,这就产生了资金监督“真空”,为个别单位和个别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了有利条件。

2、监管范围广,部门监督有心无力。由于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的原因,国家出台的众多支农惠农政策,最后落实到乡镇、村组只有靠乡镇财政所。由于这些政策的标准和要求都不一样,根据政策安排的资金来源渠道多而且分散,需要监管的环节太多,范围太广,而财政所由于受管理能力、政策水平、人员力量等因素的影响,在调查、核实、发放资金等环节上已经是疲于奔命,对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许多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一旦拨付完毕,资金的具体使用和发放情况再也无人问津。

3、监管刚性不够,处罚力度太轻。尽管上级部门在安排支农惠农资金时,都规定了原则性的工作纪律,但基本上都没有明确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尺度,先天刚性不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时,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等各方面因素干扰,无法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到位,有的甚至连违规违纪资金都无法全额收缴,违纪获得收益与处罚付出成本不对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违纪行为的产生。

4、信访举报渠道不畅,社会监督乏力。据调查了解,各级政府和部门基本上没有设立统一的、有效的举报方式和渠道,不但广大农民无法、也不知道向哪个部门举报支农惠农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就是连政府各部门也不知道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即使有的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也基本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举报自身的问题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有的甚至不了了之,社会监督约束显得苍白无力。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公开,透明度不高

1、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几十项支农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要求、标准、享受对象等各不相同,政策性很强。县区政府和涉农部门在宣传政策时,一般采取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大众传播手段进行宣传。事实上广大农民有很多是无法正常收看电视、收听广播,更常年不见报纸的踪影,因此很难在第一时间、第一渠道了解政策信息。乡镇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宣传政策,但由于受人力、物力等条件的制约,一般只宣传到村组党员干部这一范围,无法做到逐家逐户上门宣传,于是,村组党员干部的宣讲成为广大农民了解政策的唯一途径。由于大部分村组党员干部政策理解水平有限,不能向农户讲清、讲透政策的实质;甚至还有的村组党员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因此,广大农民对国家政策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至于政策补贴的项目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就一问三不知。

2、资金分配和发放信息不公开。目前,绝大多数涉农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基本上是由各级政府确定的,农民没有参与进去,不知道项目的具体情况,因此更无法了解资金的分配、到位及使用情况。在发放补贴资金上,尽管各级政府要求村组公开资金发放的有关情况,但没有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各村组在张榜公示时五花八门,有的只公开补贴总额,明细数不公开;有的用粉笔在村务栏书写公开,一刮风下雨就看不清;有的将公示榜张贴在村干部家里,看到公示的群众不多;有的为应付检查临时张榜公开,检查组一走就撤销,因此,群众不能全面了解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信息,更无法进行监督。

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国家制定支农惠农政策,实施财政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惠及全国广大农民,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推进社会和谐。为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管好支农惠农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效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就加强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支农惠农政策,增强政策的激励效应

1、合理界定政策支持范围,增强针对性。要按照公共性、公平性、有效性、约束性的要求,重新界定各个层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范围,从效率的角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支农职责和政策支持范围,增强政策支持对象的针对性,对一些能用市场手段解决的“三农”问题,交由市场去解决,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和政策支持;对应由政府解决的“三农”问题,政府应通过制定完善政策,集中精力和财力去抓好,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同时,要加快推进支农惠农政策法制化进程,实现政策从文件向法律法规转变,确保政策稳定,给农民以“定心丸”。

2、大力整合支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要进一步明确各涉农部门的职能,尽量减少职能的交叉,努力改变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投放不合理的状况。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各种渠道投入、各涉农部门分散管理的支农资金进行整合,使原来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安排使用,形成规模效应。整合资金统一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建立统一的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反映支农资金的运行全貌,防止资金过于分散和体外循环。在支出上,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平台,以集中投放为手段,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和最终用款单位,减少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资料和人力成本上涨、农产品价格变化、粮食生产平均利润水平等因素,积极建立财政补贴与农产品价格、农资价格的联动机制,尽量提高补贴标准,确保农民补贴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速度,努力缩小种粮农民与其他产业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要根据农业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不断拓展财政补贴的覆盖范围,对粮食生产大户、生产其他粮食作物的农户等也给予一定补贴,调动农民规模生产经营和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的积极性。

4、简化财政补贴种类,改进补贴方式。目前,国家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等多项补贴,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但由于补贴种类繁多、补贴资金分散、补贴品种过细,不但增加了政策落实成本,而且补贴的激励效应不明显。建议国家将上述补贴归并为粮食生产补贴一项,同时改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将财政补贴资金与粮食产出和销售挂钩,多产粮多售粮多得,少产粮少售粮少得,不产粮不售粮不得。这样既保证了实际种粮农民获得收益,而且可以减少每年分季按品种申报、核查等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二)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1、完善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制度。每年对涉农部门急需解决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排列,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申报和审批项目从项目库提取,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减少项目安排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二是建立财政支农惠农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支农惠农资金预算,在安排支出上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财政支持的项目上,落实到农民手中,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拨支农惠农资金现象。三是完善资金分配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等科学分配方法合理分配支农资金,并充分利用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以物代资、奖补结合等有效激励引导手段,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资金分配的人为因素影响。四是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按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科学设定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程序,确保绩效考核准确全面。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依据,推动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支农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一是落实支农资金监督责任。要根据支农惠农政策要求,明确各涉农部门的职能性监督责任和综合监督部门的管理性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涉农部门日常监督,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定期检查的监督制度,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加强支农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对支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安排资金前,财政对项目的概算、预算进行审查;在使用资金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项目决算审查,确保资金用在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对支农惠农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的使用发放到最终的结果整个运行过程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的跟踪监督检查;大力加强基层财政所“第一道闸门”的监管职能,把好基础数据申报、核查关;建立投诉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查处违规获取或使用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对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抵扣农民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收缴或清退违规违纪获取的资金,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发布公告和通报等方式,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1、加大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各县区政府在宣传政策时,除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体进行宣讲外,还要采取流动宣传车巡讲、发放宣传单等一些便于农民群众接受信息的方式进行宣传,做到进村入组,不留宣传死角。要充分利用发放农民负担卡这一有效方式,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条款印制在农民负担卡上,由乡、村干部逐家逐户上门发放到农民手中,并简要介绍负担卡的作用,确保农民群众及时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编辑成宣传手册,随同负担卡一并发放到农民手中,让广大农民全面了解各项政策规定。

2、提高支农惠农资金分配透明度。按照建设“透明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积极推进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中间拨付环节,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制,规范项目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分配支农惠农资金时,要按照“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采取有效形式公开项目申报、批复、资金安排等情况,提高透明度,增强利益主体的相互监督,减少和杜绝凭经验、凭关系分配资金的行为,力求客观公正。

3、完善支农惠农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在村组农民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永久性公示栏,长时间张榜公布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农户姓名及实际享受补贴金额等情况,使广大农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农民群众按照政策自己算账、互相比较来监督支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杜绝补贴资金发放的“暗箱操作”和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现象。

4、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借助报纸、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公告等形式,将支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处理处罚决定、整改意见等监督检查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布;强化处理结果和整改结果的反馈,确保监督检查成效落到实处。建立通报制度,对支农资金监管措施到位,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现问题的地方和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增强政策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

1、加强基层干部政策和法制教育。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干部对政策法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为民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政策和法律学习培训,要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各项政策和法律条款,做到政策法律规定熟记在心,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法制观念。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严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大力查处干部执法犯法、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有效保障部门单位的工作经费。要充分考虑各涉农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时的行政支出成本,在编制部门预算或分配支农惠农资金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部门单位在落实政策时的必要成本支出,从源头减少部门单位向支农惠农资金“伸手”弄“经费”,确保支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3、建立工作落实奖惩机制。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求高,政策的最后执行要靠基层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他们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因此,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落实政策好、任务完成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作质量高、考核合格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适当奖励。反之,进行处罚,充分调动部门单位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12篇:关于支农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材料

关于支农再贷款 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广州分行各位领导:

大家好!

下面由我就我单位支农再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及效果情况作以下简单汇报:

一、基本情况

至9月底,我单位向人民银行申请借入支农再贷款2笔资金总额1亿元,资金全部投向青梅种植加工及生猪养殖企业。

二、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借入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为涉农贷款。同时,我单位给予办理支农再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优惠幅度是在我单位一般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XX%,有效地使更多需要资金的农村企业切身感受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更进一步有效地使支农再贷款的资金使用得已落到实处。

三、支农再贷款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农再贷款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支农再贷款的高效使用和良性运转。明确支农再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改进当地支农信贷服务,解决农

1 村、农民、农业生产和涉农企业资金需求不足问题。二是档案资料管理情况。支农再贷款的资金是我单位以正式报告及申请书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在核准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内进行发放使用,申请资料和人民银行的审批资料由我单位指定专人专档保管。客户使用支农再贷款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等资料均由经办单位指定专人专档保管。对日常监测报表我单位能按要求进行监测管理,相关支农再贷款的档案资料能完整归档。三是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该项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制度要求实行逐级审批发放,对贷款资金的发放、收回全过程,实行专人、专户管理,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经办单位以支农再贷款资金向涉农企业发放贷款时,建立了单独的贷款明细台账,对贷款利息的收回在台账中进行逐笔登记,对该笔借款支付情况和账户资金往来能做到跟踪到位。

第13篇:支农资金整合研究

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探讨

近年来,为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相应地,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支农投入,并逐年增长。财政支农资金的大量投入,对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看到,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管理层次和环节多、投放项目多等原因,资金分配使用分散和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探索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模式,2006年,我省选择7个县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试点,我们总结出了一些有益经验,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出探索性意见。

一、试点工作经验

中央和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7个试点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支农资金实现了有效整合。各试点县以本地区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为载体,在统筹规划下,对有关的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整合,形成了支农资金对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整合投入。例如建平县围绕当地具有优 1 势的马铃薯、杂粮、设施农业、养羊四大支柱产业,将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有效整合,共安排四大主导产业项目资金3948万元,使四大支柱产业投入空前增加。二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增长。各试点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从而实现了财政支农资金与其他资金的合理对接,放大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据统计,通过主导产业项目整合共吸引银行信贷资金6亿元,引导农民自筹资金4亿元。三是农民增收效果明显。通过整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等各项资金,有效地促进了支柱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如建平县通过资金整合重点扶持优势产业,项目覆盖到30个乡镇156个村,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人均增收461元。

对7个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条主要经验:

1.县级应是支农资金整合的重点和先行者。

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终端在各县,绝大部分项目都在各县域内,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和落脚点,因此要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必须以县级整合为重点。同时,因为县级各部门之间易于协调,整合工作易于操作,因此,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相对于省级和市级而言,应率先开展,先行加以推进。

2.领导重视是支农资金整合的前提。

2 由于支农资金整合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工作,才能取得预期效果。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只有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才能很好地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实现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3.选好载体是支农资金整合的关键。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必须因地制宜地选好载体。这是深入开展支农资金整合的关键。支农资金整合载体的选择,要着眼全局,以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地选择支柱产业、优先扶持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并以支柱产业、优先扶持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为资金整合载体。在此基础上,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要求,围绕支农资金整合的载体,采取纵横向资金“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归集和安排资金,并落实到具体的扶持规划或实施方案中认真实施。这样,才能实现各项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4.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措施。总体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建立一整套的工作机制。如政府如何主导,财政部门如何牵头协调,各主管部门如何配合,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职能和职责如何确定等,都需要明确和制度化,从而形成切实有效的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机制。这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措施。

5.完善配套措施是支农资金整合的保障。

3 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必须有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重点是: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原则,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制定新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之适应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要求。二是推进预算编制方式改革。要在预算编制环节上为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在每年支农资金预算编制上,要围绕支农资金整合进行。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实行报帐制、公示制、政府采购、绩效考评、检查验收、责任追究等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同时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全省7个试点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的成效比较明显,特别是建平县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反映出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门权力分割,工作协调困难。由于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门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以政府为主导,为整合支农资金提供了领导保证。因此在支农资金整合过程中,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态度是积极的,对此项工作是积极支持的,保证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有个别试点单位感到,整合支农资金财政部门内部没有困难,工作协调起来也比较容易,难就难在个别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于受部门权力和局部利益趋动,不愿意使部门支农专项资金参与到整合之中,给财政部门工作协调带 4 来一定困难。

二是上边定向投入,基层难以改变。主要表现在:县级相关主管业务部门对整合支农资金纵然有较高的积极性,对有些支农专项资金也有参与整合的意愿,但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却难以参与整合,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向市、县下达计划任务时,对有些专项资金已经明确了投入方向和专门用途,可能不在整合支农资金扶持的主导产业范围之内,对这部分专项资金难以实施整合。

三是宣传力度不够,舆论较为平淡。整合工作只局限于财政内部上级对下级提要求,而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舆论宣传不够,致使此项工作在政府部门、在群众当中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整合的深入开展。

三、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建议

借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对2007年全省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合理确定支农资金整合原则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以县为主,稳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主要在县(市、区),因此,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必须坚持以县(市、区)为主,逐步摸索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纵向(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横向(部门之间支农资金)两个方面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5 2.围绕规划,突出重点。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确定阶段性和年度整合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并以此为平台。确定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

3.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措施,在具体方式上,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因地制宜选择产业、项目、区域等多种形式,带动支农资金整合。

4.明确职责,健全机制。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涉农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明晰界定财政及涉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

5.注重实效,不断完善。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整合机制,不论采取哪种资金整合方式,都要注重取得实效。要建立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取得实效的各项监督制度,健全支农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二)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和方式 1.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要从纵向(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横向(部门之间支农资金)两个方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除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等特殊用途资金外,其他部门预算中用于农业项目的支出,都可纳入支农资金整合范围,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 6 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的整合。现阶段,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中“切块”下达或虽然定项但能够实行整合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中的农业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水产专项资金、畜牧专项资金、农垦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其他综合类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贴息资金、东部山区林地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农村能源建设等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市、县级财政资金中凡属于与以上省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性质和范围相同及其它能够实行整合的资金,都应纳入整合的范围。部门之间的支农资金,要在做好充分沟通和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当地政府农业发展规划以及所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使用,从而形成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2.资金整合的方式。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实际和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因地制宜选择产业、项目、区域带动等多种形式,确定支农资金整合的方式。一是以产业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项或几项重点产业,按照产业化布局,结合产、供、销各环节的投入重点,并根据相关资金的性质,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二是以项目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项目,围绕项目的统一规划,将相关资金按各自的使用用途实施集中投入。三是以区域带动支农资金整合。各地可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区域,根据政府确定的区域发展布局规划,按照相关资金的性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

7 按照上述模式,在相关资金的整合具体方式上要研究建立资金筹措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在投入层面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要求,采取纵横向资金“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归集和安排资金;在引导投入的层面上,采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贴息、担保、参股、以奖代补、保险等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发挥资金整合效力。

(三)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方法和步骤 1.工作方法。一是实行先行试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各市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每个市选择一至两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并以“点”上的经验为指导,完善“面”上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对那些所辖县(市、区)数量较少的市,要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同时,各市财政要在省财政相关资金实施整合的基础上,研究市级相应资金的配套整合,并指导和帮助县(市)做好资金整合工作。二是要继续抓好先行7个试点县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全省面上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三是实行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调度制度。省财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市财政部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推动全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2.工作步骤。第一步是总结经验,全面部署。在学习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先进典型主要做法的基础上,对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第二步各市财政要做好支农 8 资金整合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包括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确定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市)、组织专家对整合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拟定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完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等。第三步各地要组织具体实施。各市要组织开展阶段性绩效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向上报送总结报告。第四步省级要组织开展阶段性验收、考评、总结工作。

(四)合理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配套措施 1.省级财政要为县(市)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一是在编制下一年度农业项目支出预算时,会同省直各有关部门,提前将立项指南和资金额度下达各地,使市县在编制下年度本级预算前就掌握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向和分配额度;二是对由市、县(市)确定项目的资金,省财政按照一定的分配依据,在整合的基础上,能够“切块”下达的都要进行“切块”下达,从而为市、县(市)整合支农资金创造条件。

2.及早下达支农资金,为开展整合创造条件。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更加规范的支农资金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快支农资金拨付进度,为市、县整合当年支农资金创造条件。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支农支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建立起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支农资金运行机制。要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省财政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将支 9 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各市、县财政也要修订和完善各项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为做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4.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在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多项支农资金整合投入的情况下,更要把加强资金管理放到突出重要的位臵。在确定支农资金整合投入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方面,要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支农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之通过支农资金的扶持切实能够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在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可能发生违规违纪的环节,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力量,加大对整合投入的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确支农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积极开展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支农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5.建立工作考评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省财政要继续贯彻落实和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点考评内容。对各市、县(市)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实施奖优罚劣措施。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考评机制,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10 6.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支农资金,协调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支农资金整合的模式。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要加强宣传工作,争取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促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达迈向新阶段。

第14篇:支农资金整合汇报

盐城市亭湖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情况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单文余

(欢迎语)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从2006年开始,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按照“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初步形成了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我区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并获得了500万元的整合资金奖励,为我区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增添了后劲。现简要回顾如下:

一、支农资金整合情况

1、强领导,协调配合规范整合。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区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主管农业领导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农业大镇也根据自身实际成立了相应的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在财政局设立支农资金整合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督办的内容,保证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每年都出台激励高效农业发展的文件(见材料范本),并多部门协同动作,强化领导督察,严格奖惩,有效推动高效支农项目的实施。

2、擅规划,打造平台科学整合。科学规划是前提,以发展规划引导支农资金整合。区整合办组织人员深入全区9个乡镇(现合并为6个)进行实地调研,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的重点项目,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2008年至2010年,我区根据自身为盐城主城区的实际,着眼于市民的“菜篮子”、“餐桌子”,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并以此为平台,将支农资金进行有机整合使用。在实际操作中,对规划项目实行“扎口制”。一是由各涉农主管部门按照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规划,建立各自的项目储备库,然后由整合办负责项目比对,统一管理,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以及重复报批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不予投资;二是统一上报项目。所有向上级申报的项目须经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再由有关主管部门与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有效防止项目过小像“撒胡椒面”以及资金投入如“泥牛入海”现象的发生。三是统一组织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对应项目的组织实施,并要求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金额较大的物资材料采购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在构建整合支农资金平台中,注重“抓大放小”,结合区情实际,明确了种植业为重点并向高产、优质、高效上调整;畜牧业向园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坚持把整合支农资金向优势主导产业倾斜,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集中投入的力度则相对较小。截止2010年底,我区共投入支农资金103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目前已建成4500亩的核心区。随着“万顷良田”等项目的即将实施,园区发展必将迎来一个更好的发展机遇。

3、提效能,完善机制推进整合。严格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形成一整套的规范制度体系,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竞争立项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

评价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十制”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每个环节监管紧密衔接,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支农资金整合成效

1、实现了集中财力办事和优势互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个项目载体,坚持整合资金先整合项目的工作思路,根据建设环节的不同需求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以项目整合来带动资金整合,避免了过去部门间交叉重复申报项目现象,较好地实现了资金有效聚合,保证了集中财力办大事。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几年来共实施高效农业项目23个,投入资金7500万元,整合农村公路、农网改造项目资金、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开发、水利建设等资金,对路、桥、电、水等基础设施投入近3000万元,“机耕路上挂葡萄”,“防渗渠旁有大棚”,形成了项目的穿插效应、叠加效应、辐射效应。

2、提高了项目建设档次和资金效能。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整合资金,在同一项目区建立统

一、协调、互补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机制,在资金整合前实现了项目的先行整合,避免了项目建设的交叉重复和相互脱节,从而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3、促进了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过几年的项目实施以及农业技术的集成配套运用,有力带动了周边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2010年,园区内外羊角椒亩收入达5000元,菊花达7000多元,西甜瓜6000多元,其他蔬菜近5000元,远远超过棉花、水稻等原有农产品的亩收益。

三、支农资金整合难题

1、资金多头分散管理制约了资金整合。支农资金整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目前,省里、市里有关“三农”方面的领导小组就有若干个,都与涉农资金有关。由于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影响了支农资金的整合,使其发挥不了应有的效能,特别是受部门利益的驱使,近些年来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出现了“各路诸侯都分钱”,各报各的项目、各管各的项目,互不通气,投资分散,重复建设,形不成规模的问题,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滋生腐败行为。涉农资金虽然较好地为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更需要政府多动脑筋。在国家涉农部门职能分配格局不变的情况下,突破目前分配格局已成为资金整合的最大阻力和障碍。

2、资金管理体制不活限制了资金整合。大多数支农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都集中在中央和省,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有的甚至直接到村、到具体地块。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财政支农资金延续条块管理模式,形成了带有明显部门属性和行业特点的制度和方法,导致资金整合条件和环境不宽松,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很难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地方匹配能力不强影响了资金整合。中央下达许多支农投资项目,规定省、市、县都要进行资金配套;省下达的支农投资项目,也有一部分规定市、县、乡进行资金配套。但是,像我们苏中、苏北等地方财力有限,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更谈不上整合资金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扶持生产生活项目上,对于要求农户配套资金的项目,很多贫困户的自筹部分根本拿不出来,使这部分农民失去了参与支农项目的机会。

4、资金运行机制不良遏制了资金整合。支农资金监管体系不够完善,支农资金的监管目前主要靠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

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支农资金整合规划有待于细化,个别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区缺乏统筹规划,致使项目申报不集中,各类支农资金难以实现“打捆使用”;项目计划建设和资金拨付存在时间差的问题,有些工程是季节性工程,往往由于资金到位较晚(有的拖到11月底),项目不能在当年及时实施,没有及时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四、支农资金整合建议

1、提升科学协调机制建立的幅度。通过“统一规划、捆绑投入、共同实施、统一验收、各记其功”的办法,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联动、责任清晰、科学规划、兼顾特色”的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新机制。在县区一级层面上,应按照精简机构的要求,屏弃部门利益,避免交叉扯皮,更好地整合支农资金,发挥应有的效能,真正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建立健全系统的支农资金效绩考评体系,最大限度的实现农业投资效益最大化。

2、提高资金整合平台建设的强度。加强以县、区为主整合支农资金的平台,由县、区级政府根据本县、区实际,结合农民意愿,将支农资金整合后统筹安排到重点建设项目。按整合后的项目对上争取资金,打造真正的适合发展的资金整合平台,推行“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促使不同部门分散管理的资金共同投向农村建设。对不同层级的资金,采取“事权不混、性质不变、上下配套”的办法,形成相互联动机制。当前要进一步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开展资金整合。

3、加快整合资金制度完善的速度。健全项目库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申报制度。项目的申报由当地政府提出,经投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列入项目库。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所有专项资金应层层签定项目合同,明确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大额支农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要推行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制。项目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

的检查和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申报、立项、使用、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逐步推行“政府主导、财政主管、部门协助、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统一管理。要精简项目审核手续,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缩短支农资金运行时间,提升支农资金使用效率。

4、加大财政部门协调作用发挥的力度。财政部门要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和项目,积极做好政府的决策参谋。与各涉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资金的使用管理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共同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调整和归并部门职能分工,理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能定位,对支农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支农资金,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归并支出事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县、区镇财政管理部门除了协同搞好项目的申报立项外,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及时传递和反馈支农资金信息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不做“局外人”,共同参与项目的督查验收和追踪问效,真正将支农工作落到实处。

各位来宾、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对支农资金整合方面的粗浅认识,相信兄弟单位的支农资金整合 “拼盘”做得比我们好,有机会一定前往“品尝”取经。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同仁不吝赐教,谢谢!

2011年6月14日

第15篇:创新支农资金监管

积极探索支农资金监管模式 努力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等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引起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在财政部门逐年加大对“三农”投入的情况下,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真正使财政资金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已成为财政部门不容忽视和探讨的问题。2007年,莱州市财政在“三农”方面的资金投入达23655万元,比2006年增加4986万元,增长26.7%。为切实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我们紧紧围绕规范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这一重点,不断探索和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新模式,实现全主位、多层次、多环节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一、改革资金拨付方式,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新模式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项制度的改革,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为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我们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支付也进行了改革和规范。根据《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帐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制定了《莱州市支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中增加了报帐环节,从资金分配到资金拨付等环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由于改革涉及到部门利益,最初遭到了主管部门的抵触,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认真详细地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解释沟通,最终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能积极配合我们做好这项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使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

二、加强事前控制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仅要防止挤占挪用和贪污腐败,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许多项目上马后无法按前期规划进行实施,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我们加强了事前的控制和管理,严把入口关。对重点支农项目,一抓投资评审,二抓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阶段就委托财政评审中心,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主要是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审查,以此作为我们确定项目是否可行立项的依据。这样,就从源头上避免了财政投资的盲目性,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凡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必须全部实行政府统一招标和采购。2007年,我市的庙埠河水库除险加固、坎赵水库调水工程、节水灌溉以及村村通自来水等8个财政支农项目,全部进行了论证评审,节约财政资金200多万元。并对2个经论证不可行的项目给予否决,不予立项,节约财政资金120万元。

三、加强事中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财政工作一手抓好资金分配,一手抓好资金管理,两手都不能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中控制和管理,就是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做好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监督职责,监督跟着资金走,随时掌握项目单位资金的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的事中监管,我们主要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了县级报帐制:第一步,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或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我们以正式文件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第二步,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随时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进度提出报帐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我们再组织人员对项目的形象进度进行现场验收,并对报帐的项目支出原始单据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第三步,审核合格后,我们将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从根本上避免了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同时,这种报帐制度,加大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事中监督力度,有效控制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避免了事后检查出问题实际无法整改的弊端。

四、建立事后评价和跟踪反馈,确保财政资金的完整性 以前,对完工项目的监管,主要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而对项目本身所发挥的作用及效益情况,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价。2007年,根据烟台市局统一部署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总体要求,我们一方面加大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从各业务主管部门抽调了4名业务骨干,集中二个月的时间,对我市200

5、2006年度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各级支农项目94个,涉及财政补助资金4559万元,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另一方面,我们委托财政评审中心,对投资额较大、社会比较关注的10个支农项目,按照上级制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进行了科学地综合评价,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客观公正的论证。

五、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粘合作用,优化资金投放结构,在支农资金的整合方面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2007年,重点围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全市的重点项目,我们统筹规划,集中整合,对农田水利建设、村村通自来水、水源地建设等2000多万元支农资金,实行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重点倾斜,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造、村村通自来水、水源地调水及集中供水等工程加快推进,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优化了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 2007年,我们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有效的探索和尝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要继续在市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虚心学习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工作,再接再励,再创农业财政工作新局面!

第16篇: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支农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唐 文 芳

财政支农资金是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促进我市农村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几年来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发现,这些专项资金在使用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从我市近几年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大大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而且对农业的投入缺乏增长机制。如我市近三年预算内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均为380万元,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且比例失调,部分有潜力的农业项目因资金投入不足而进展缓慢。

二、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不严谨。一是随意安排项目资金。一 1 些农业项目在审批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调研论证报告。有些项目甚至以多个名目重复申报,或一个项目多个部门同时申报,因而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随意性。二是资金分散,存在“撒胡椒粉”的现象。从近几年审计的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安排的项目点多、面广,资金分散。如2005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380万元,用于22个农业项目,其中安排市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发展项目资金10万元,而市水利局将此资金却分散用于11个农业项目,平均每个项目安排资金不到1万元,虽然照顾了多数项目,但资金的使用效益却难以体现。三是项目结构安排不合理,对生产性投入低而对非生产性投入高。如2005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安排的22个农业项目中,用于生产性的投入为10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7%,主要为重点基地建设等项目;用于非生产性的投入为28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73%,主要为专项补助经费和奖励等支出。

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善。一是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问题普遍,这些挤占挪用的资金有的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有的用于弥补单位行政经费、还有些用于归还其他农业项目借款等等。二是主管部门擅自提取或强行收取项目管理费。从帐面上看,某些农业主管部门将项目资金如数安排下去,但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审查时却发现其下属单位变相地上交项目管理费,导致支农资金被分割。三是支农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财政支农资金 2 与单位经费户一起核算,未单独设帐、单独核算,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不清晰。

应采取的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虽然十分重视对“三农”的投入,但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资金投入不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因此市政府应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政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排逐年增长,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二、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把各种渠道和各部门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适当集中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使有限的资金形成“拳头”。同时,盘活现有存量资金,建立捆绑投入机制,缓解目前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既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也有利于集中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

三、规范地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列入部门主要领导和项目单位

3 “一把手”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混乱的在今后的立项上予以削减,对项目资金管理好的给予奖励。二是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做到项目管理公开、资金使用透明,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定期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预算编制和用款进度,及时跟踪问效。依法采取强硬措施,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益。对违规操作者,严格执行《预算法》,该停拨款的停拨,该处罚的处罚。四是实行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增强专款专用的意识,确保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农业项目。

四、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大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力度。审计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引起被审计部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进行推广,对违纪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审计、财政、纪检和监察部门应相互协调,对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既可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也可进行通报批评,对损失浪费严重的要公开进行曝光。同时,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向领导提供真实信息,提出好的建议,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使有限的支农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第17篇:浅谈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不足与改善

浅谈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不足与改善

[摘要]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的迅速加大,使得财政支农资金规模的也迅速扩大,为支农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支农资金是农业基础地位政策的体现和农业投入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为促进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实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财政支农资金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财政支农资金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

[关键词]支农资金,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在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真金白银”的同时,如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真正做到“管水到田”,切实提高财政支农效益,是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加以改进的大课题。

一、支农资金使用的不足表现

(一)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

近些年,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收入或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徘徊(相对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尽管,这些年为了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不得少于15%;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和鼓励其他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等,但实际却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表现为县级政府对农业资金投入绝对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但相对规模却下降;县级政府缺乏投入增长机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幅度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对生产性投入低而对非生产性投入高,即用于农业主管部门的人员经费投入多,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份额较高,农林水等部门科技三项费用占农业支出的比重持续下降,有的县甚至未能安排。

(二)支农资金项目管理模式落后,资金安排不科学

支农项目目前投资的随意性和被动性很强,投资也不科学、不合理。这种投资方式不能给农民以稳定的心态从事农业产业,造成很大投机心理,缺少长期和长远的心理准备。目前,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基本上是延续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模式,即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是使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工程项目的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致使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采用高套单价、多计工程量、偷工减料以及夹带未实施工程等手段虚报冒领工程款;工程建设单位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管机构造成工程监管不到位;以及工程监理不作为或胡作为等,造成部分项目存在高估冒算,据对某市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审计发现,项目工程高估冒算资金占工程概算达23%,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也易滋生腐败现象。

(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且交叉重复并存

集中体现在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包括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科技支出、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都存在使用上的分散且交叉重复并存的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体制转轨的不完全性。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农政策都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支农资金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由于财政支农资金分属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政策之间缺乏有机的协调,各个部门在贯彻中央“三农”政策时都会在资金安排分配面面俱到。如在某县(区)审计调查发现,财政和国债资金1182万元,被投放到167个项目中,平均每个项目资金投入7万元,并且项目还分散在这两县区所有的二十七个乡镇(街道)和十多个农口事业单位,致使数额可观的资金投向过于分散且无重点,致使扶贫资金的整体规模效益不明显。第二,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农业发展政策的多目标性。农业的多功能性决定农业发展既要考虑到实现食物供给、生产资料供给、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效应,又要考虑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因此,一段时间内或每年的农业发展政策必须同时确定多个目标。具体到每个农口职能部门,当年的工作目标也是发散的。这必然导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要针对每项政策目标设立、分配。

(四)农业项目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为得到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多数市、县(区)政府在地方财力不堪重负的情况下,仍承诺对涉农项目进行资金配套,致使多数项目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严重影响了中央、省级农业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调查表明近年来,除少数发达地区外,我国县乡本级财政的支农能力有名无实,甚至是极其虚弱,财政支农主要依赖中央和省级财政。特别是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日益普遍和严重化,县乡政府支农的实际能力已经普遍弱化,这不仅妨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的稳定运行。

(五)支农项目资金监管水平低下

首先是监管职能缺位,我国支农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管,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多头监管,责权划分不明确,部门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支农资金透明度低,缺乏完善的举报系统,社会公众舆论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其次是事前监管严重缺乏,主要表现有对项目立项过程监管、工程开工前执行“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制”情况的监管、项目开工前对法人代表及项目单位财务人员上岗资质及业务情况的管理等事前监督工作淡化、甚至缺位。有些支农项目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如财政部门负责的支农项目)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财务报帐制,以致出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工程不能按计划通过验收等问题。

(六)财政支农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部门滞留支农资金。有的单位将支农资金列支后,转入“暂存款”科目,于次年陆续拨付。还有的单位将预算列支的支农资金转入农财部门,未及时拨付。二是农口部门在管理和使用支农资金时,轻视效益。有的农口单位年底结余(包括往年结余)竟然占当年度财政拨款的50%。三是缺乏科学论证盲目立项,造成支农资金的浪费损失。四是资金投向失准,超出财政管理范围,造成财政支农资金的流失。有的主管部门将农业专项资金投入下属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导致支农资金流人私人囊中。五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分散,各农口主管部门缺少拉动地方农业大发展的重点工程和龙头产业,影响支农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农业投向的指导作用,不利于加快农业发展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改善

(一)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1.确保国家新增财力向农业倾斜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每年以1500亿元-2 000亿元的幅度递增,据初步预测,这一增长势头在“十一五”期间仍会保持下去。建议国家财政每年新增财力分配要切出10-15%的份额用于农业,这是强化农业投入的一条重要渠道。

2.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如投资大的项目,采取比例投入、财政贴息的办法;对收益高、收效快的项目,采取利用社会资金按股投资、按股分红的办法;对资金回收期长、见效慢且不易管理的项目,采取谁投资谁受益以及拍卖的办法等。

(二)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1.突出资金投入的四个重点

第一,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第二,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第三,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第四,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2.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系。就扶贫开发而言,解决当前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应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区域经济的发展。第二,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关系。当前,扶贫开发要根据贫困的成因、特点,以开发式扶贫为主。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考虑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或者通过直接补助资金给予救助。第三,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当前,财政扶贫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从长远看,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是要发展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同时,要把扶贫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第四,政府扶贫与社会扶贫的关系。关键是协调好政府扶贫的计划性和社会扶贫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三)要加强支农项目管理,科学安排项目资金

农村的发展项目,农民应该最有发言权,作为一线干部,应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充分开发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确保所申报项目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在实际工作中,在项目编制上农民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有的甚至是一线干部闭门造车,这样申报的项目既不合理更不科学,不能给农民以稳定的心态从事项目产业,缺少了长期和必要的心理准备。如高山修路,如果受益人数寥寥无几,除了破坏环境就没什么效益可言,当地群众肯定缺乏积极性,项目报批下来,要求配套的筹资筹劳显然成了问题,很容易形成资金不足、筹劳不够造成工程进度滞后,严重影响项目的预期效果,结果还被老百姓骂为烂尾工程。因此在制定农村发展规划时,必须根据区域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作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项目立项审批,让财政支农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努力避免财政资金投入的分散性和盲目性,确保支农项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四)切实强化支农资金监管

牢固树立新的理财观念,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投入、抓资金管理就是抓使用效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安全”的理念,贯穿于财政支农工作的始终,切实把强化支农资金监管与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和支农支出进度考评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强化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实现支农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充分利用基层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赋予其更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与基层财政信息对接和沟通的机制。目前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基本上是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集中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让行政权力有机会介入到项目的实施,造成事前监管淡化甚至缺失,工程质量也难得到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又出现多头监管、部门配合不协调、责权划分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这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按照用款进度拨款,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地跟踪问效,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过程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让有限的财力达到最大的成效。要提高支农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在支农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除了全面推行报账制外,还要建立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对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期竣工、效益显著的项目,经综合考核评审后,对项目的实施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并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对支农项目的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制、项目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最大化地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合理界定政府支农投资方向,奠定资金整合基础。

支农资金的使用要体现代表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严格把握政府支农投资使用方向,将支农资金集中用于广大农民普遍受益的农林水利和农村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等。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下放资金分配权。

上级在确定农业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数量、规模以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地方财政配套比例。针对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监管难度较大等特点,可考虑减少上级主管部门资金分配权,明确规定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比例,将农业建设项目的决定权、资金分配权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的现象,有利于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地方政府要量财力办实事,在规划上报投资项目时,更应根据本级财力状况选择急需建设的项目,切忌为争取得到上级资金而把项目报多、报大,把可行性报告搞成可骗性报告。 3.明确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适当归并资金分类。 由于整合支农资金涉及到相关农口部门的利益,工作中必然出现一些难度和阻力,县(市)区的财政部门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时,必须从明确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对象入手,加强对整合支农资金的政策宣传、强化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重新确定支农投资分类,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远考虑,可以逐步将现有各项支农资金按性质归并为五大类:农业生产类、管理服务类、灾害救助类、生态环境类、农村生活类和农民收入类。对现有的支农资金进行科学的分类后,属于相同性质的资金都可以进行整合,归并为一项资金。不过,特大防汛抗旱资金、突发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救灾资金不宜整合。但是灾情事前防御和灾后重建中适合项目管理的资金也可纳入资金的整合范围。

4.按照用款进度拨款,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

及时地跟踪问效,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过程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让有限的财力达到最大的成效。要提高支农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在支农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除了全面推行报账制外,还要建立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对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期竣工、效益显著的项目,经综合考核评审后,对项目的实施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并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对支农项目的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制、项目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最大化地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5.要从机制和体制方面研究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当然首先是探索支农资金的横向和纵向整合途径,使各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尽可能按照统一的原则提出使用方案,做到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统筹申报、统筹使用,形成左右联合、上下联动的支农资金整合态势;其次是推行机制性的改革,主要是加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的改革,对地方确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项目,审批部门审核后应予以支持,尽量减少环节和所谓的项目编制费收取标准。再次是加强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苏明,2003:中国农村发展与财政政策选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 杨周,张冬平,2002:WTO框架下农业财政支出政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

[3] 侯石安,2002:财政农业投入政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 孙茂万,李自俊,徐艳芳,2003.1:对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设想,《财政与税务》

[5] 郭琳,2002.6: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支农的理论依据与政策建议,《四川财政》

[6] 李放,张兰,2004.5:论财政分配政策与“三农”问题,《财政与税务》

第18篇: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扶持农业经济的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总量迅速增加,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的绩效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2004年至2008年,中央连续5个一号文件都在强调农业和农村问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强调在政策和资金上要向农业倾斜。农业财政政策的扶持和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就如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我州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近年来,巴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上级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大农业投入,强化了支农资金的管理,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至2008年3年来,我州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追加专项)累计支出37694.5万元,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业科技推广、农牧民培训、农业产业化、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和品种改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补贴、灾害救助等方面。农业科支农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是:2006年合计支出85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01.9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151.2万元,畜牧业专项374.8万元,农业生产专项1288.7万元,水利专项95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0万元。2007年合计支出134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434.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090.8万元,畜牧业专项2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3828.3万元,水利专项264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5万元。2008年合计支出15749.3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645.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733万元,畜牧业专项76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2296.8万元,水利专项2287.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17万元。

从以上所列数据可以看出,2007年比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57.49%。2008年比2007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17.33%。从增长内容看,支持林业、畜牧、农业生产和改善水利设施和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逐年加大,尤其是各种农业补贴资金,近两年增和幅度较大。通过支农资金的有效投入,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渐覆盖到农村,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享受到了切实的实惠。总体来讲,财政支农资金在以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水利基础设施居农业基础产业地位,水利建设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发展的超前性。为缓解我州水利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抗灾能力较弱的矛盾,3年来我州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以工代赈、节水灌溉、防汛岁修、桥涵建设”等水利项目资金5891万元,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落实了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

积极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落实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实施棉花良种推广,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2006-2008年,我州共落实粮食补贴资金9650.4万元,累计补贴小麦面积130.75万亩;落实棉花良种补贴2549.7万元,累计补贴面积169.98万亩,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3、稳步推进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加快林果产业发展

按照自治州提出“百万亩香梨、20万亩葡萄、20万亩红枣、20万亩杏”的建设目标,近五年来全州林果业以年均10万亩的速度快速发展。 大力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2007年林果总产值超过7.62亿元,预计2008年农民人均来自干鲜果品的收入超过744.8元,比上年增加155.8元左右。

4、加快了畜牧业各项资金投入,克服了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困难,畜牧业得到稳步发展

2006-2008年共落实畜牧业专项投资1440.4 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畜牧业生产进展较为顺利,到2007年底,牲畜存栏309.03万头,年出栏牲畜322万头,肉类总产量9.7万吨,奶类总产量7.1万吨,禽蛋总产量1.2万吨,畜牧业产值20.5亿元,畜牧业在农牧民人均增收中的贡献份额100元以上。

5、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加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工作

2006-2008年全州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00万元,对25匹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进行了补贴,补贴拖拉机1698台,配套农机具3592台,使农业机械化的速度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全州拥有各类拖拉机41802台,配套农机具75834台架,全州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70%的疆内较高水平。

二、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分配、轻管理”和资金管理不科学的问题长久存在

各县市、单位争取项目和资金的积极性很高,但资金到位后重视支出轻视管理。不重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现象较普遍存在,尤其是随着资金量的快速增加,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查处不严,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给财政后期管理和检查验收带来了困难。财政内部和资金使用单位缺乏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资金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在资金管理上,项目资金迟迟不到位,配套资金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足,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和截留、滞留、占压,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2、项目申报程序不够科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申报时间过长,部分支农项目因此贻误了最佳实施时机;财政资金再分配透明度不高。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往往是部门说了算,财政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在项目管理上,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在实施中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计划,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3、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少数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农口部门在安排使用时弹性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林果业发展资金、地方苗圃建设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还有一些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已经过时,不符合客观实际。

4、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社会发展,财政性项目资金规模越来越大,项目个数越来越多,但是监督力量未随着财政性项目数量和投资数额实行同步增长。目前,我州对财政支农资金中的违规违纪处罚偏轻。对部分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从某些方面方便了个别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

5、资金配套政策过多,基层难以落实

由于各农口主管部门纷纷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很多项目资金文件都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我州大多县财政困难,没有多少财力支持农业发展,农业投入资金往往依赖于上级财政“输血”方式的无偿支持,根本无法满足上级要求的大量配套资金。但为了争取上级项目,造成了“虚假配套”和“烂尾”工程,既降低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又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6、有财政多个部门管理支农资金的问题

财政内部存在着多个部门安排同一个项目和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和投资交叉重复。在项目管理上部门之间出现了越位和缺位。有的项目资金重复安排而被挪作他用,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想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必须把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应当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手段,力求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和谐统一,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农村基层单位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乡财县管改革。通过各项财政改革,公开财政资金的管理,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牧区。

2、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现支农资金的整合

农业投资项目要归口安排,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划清各主管部门所负责规划和管理的农业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容,确保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不交叉、不重复。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和管理,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调节,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归并支农项目,对支农专项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捆绑使用,解决一批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资金整合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各主管部门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及时综合,划分归口,对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其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要科学合理。要很好地采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如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政府财政要采取无偿直接投入的方式;其他领域的投入,财政可采取有偿补贴、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以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村各级干部深入村社广泛宣传,征求规划建议和意见,开展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提高项目规划过程的民主决策水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07年,我州焉耆县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发展主导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奶牛养殖业,重点支持发展以葡萄为主的红色产业,对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整合支农资金8624.8万元,用于重点项目、主导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项目库,突出支农资金投入重点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完善支农项目的论证和专家评审制度,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投入重点放在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放在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上。在农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建立分类项目库,经过评审协商后,比较好的项目选入项目库。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筛选上报,确保上报项目质量。在建立项目库时,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交通等)、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教育、卫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服务)、生态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整体申报,使项目与项目之间相互配套,并集中投向重点支柱产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民本等方面,充分发挥所有财政性项目资金应有的效益。

4、坚持多元化投入,完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当前,对农业的投入,仅仅依靠财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资本运营、资源补偿等市场和经济手段,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建立“农民投入为主体,政府支持为辅助;地方投入为主体,上级补助为辅助”的多元投入新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积极创新财政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以物抵贷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投资投劳,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较少的财政投入,引导出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通过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度,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5、支农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为解决预算确定的时间与农时的矛盾,保证冬春季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在当年财政预算未经人代会批准前,应于上年末以前加大预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力度,保证与春耕生产有关的支农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预算批准后,要按法定时限批复部门预算,提前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细化项目预算,以便预算批复后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支农资金要实行集中支付,防止资金的挤占或挪用。

6、规范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主要通过发布项目指南,指导项目申报,规范评审、立项、投资以及绩效评价程序和办法,使项目资金安排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办法,提高支农资金分配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要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要按照“先规范、后运作”的原则,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全面推开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积极推行专家评审、张榜公示、招标投标、委托中介审计等方式,把各项支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村、落实给农民,真正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各项资金不流失,确保专款专用,使支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7、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评价

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共享和交流。从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环节入手,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建立起资金使用的问效制和问责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把监督和管理贯穿于支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支农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行资金使用效益年度报告制度,为每一个完工项目建档立案。改变重分配,轻管理的现状,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第19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0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1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0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0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20篇: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是建立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另一方面通过项目绩效和预算安排挂钩,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可以真正建立起资金使用的问效制和问责制,切实改变重分配,轻监督,轻绩效的现状,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

效能和使用效益。

坚持和明确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要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大多人受益,对于直接服务于农民的项目,如教育、卫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应以无偿性资金支持为主,对于自身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涉农项目,财政更多的应以有偿的周转性资金予以扶持。二是公开化原则。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布、公开招标竞标,规范程序,避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三是市场化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直接关系民生的方面倾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原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在支农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市场规则办事。四是安全性原则。要让财政资金真正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上,避免被变相侵占、挪用或截留。

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让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真正体现出对“三农”的倾斜,就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长远的科学规划和近期的目标任务,把现行分散的项目建设目标向产业建设目标转变,把优势农业与延伸发展产业链衔起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在保持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比例的力度,对农业投入的同时,应对现有支农资金进行整合梳理,合理配置,按照渠道不变,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把农业项目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真正使农业投入实现从分散的项目建设目标向产业链配套建设目标的根本转变,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推进规模农业,实现规模效益。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其建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目的是强调公共支出管理过程中目标与结果的对应关系,形成一种新的面向结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绩效考评的内容可分为项目考评和财务考评,项目考评指标应包括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项目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一致性,立项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的政策效应,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财务考评指标应包括财务计划的科学性,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等内容。当然,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重点围绕是否让农民受益,是否为国家培植税基,增加税源这一目标,如果项目运行有成效,带动农民增收明显,就应集中投入,重点倾斜,以最大限度体现绩效考评的结果。

对支农项目资金进行过程监控。一是在立项阶段,做好支农项目预算,进行事前控制,财政与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扶持政策规定,对支农项目的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审查,组织专论证、筛选,严把入口关;二是在执行阶段,做好支农项目的事中监督,财政与主管部门可委托中介机构跟踪抽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财政资金流失与浪费。三是在竣工阶段,做好支农项目的检查验收,支农项目完成后,财政与主管部门要及时委托或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竣工的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核拨项目尾款,除国家、省、市的规定外,对于超出项目支出核算部分一律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承担。

《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doc》
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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