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 自查报告

2020-04-19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移民局基层执法规范自查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局以加快建设法治移民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逐步健全,移民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移民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开展思想教育

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十个全覆盖”工作、“党务政务公开”等活动为抓手,以教育和预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约束机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结合移民工作实际讲体会、谈思路、表态度。局党组认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执法过程中领导成员的问题,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对科室人员均一一作出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二)大力加强执法宣传。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散发移民后扶政策复印材料或问答式宣传传单3000余份,组成3个工作专班到坝区乡镇讲解。二是统一征订《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统一读本》供职工自学。二是举办了《宪法》、《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制培训班。四是严格审查执法资格,全局30名移民执法人员均持有省政府统一颁发的《省行政执法证》。

(三)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让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受到表彰奖励,让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教育惩诫,限期整改到位。

(四)扎实开展执法活动。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对涉及移民政策等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二是按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移民工程项目。三是深入基层,开展下访及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和答复移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移民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规范开展移民执法工作,全体移民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加强,移民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同志学习不深入,缺乏用法律手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工学矛盾还比较突出,少数同志执法培训的时间不能充分保障。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总体部署,经常开展执法培训,切实加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移民执法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创新工作措施,促进全区移民执法再上新台阶。

推荐第2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3篇:商务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商务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监察发〔2013〕3号)、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枝府办发〔2013〕13号)要求,市商务局及所属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围绕商务经济中心工作,结合开展“治庸问责优化环境考核”和“创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自我纠偏,层层抓落实。现就我局2012年以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思想教育

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十个全覆盖”工作、“党务政务公开”、“争先创优”等活动为抓手,以教育和预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聘请专家上党课一次,举办机关党员春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讲体会、谈思路、表态度;并围绕全省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进行大讨论,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同时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召开一次讨论会,观看一次电教片。局党组还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为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保证”主题,认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执法过程中领导成员的问题,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对科室人员均一一作出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观看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肖明和我市优秀党员李文英等先进事迹资料电教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背叛与忠诚》,观看影碟《党旗魂》。重点从如何做到表里统

一、言行一致、执法公正等方面来体现对党的忠诚。结合党日主题教育,发动机关全体党员唱红歌,以表红心。通过大张旗鼓地歌唱党、歌唱祖国来营造节日氛围,纯洁心灵,鼓舞斗志,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向上、执法为民的精神状态。

(二)大力加强执法宣传

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联合物价、监察、财政、审计、法院等部门,散发商贸法律法规复印材料或问答式宣传传单,还会同司法部门,聘请专业律师咨询答复讲解。有针对性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外资企业审批法》以及上级新出台的一些关于商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习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三)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让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受到表彰奖励,让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教育惩诫,限期整改到位。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商务局建立了自己的商务网站,开辟了10多个专栏,并成为与对口的部、厅、局相连接的政务子站;同时在三峡.枝江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登录上传各类商务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各类信息及国家法规、商务部发文、省市发文、本地发文、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调研文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公告、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依据、处罚结果、反腐倡廉、项目监督、机关财务、行政审批等具体内容。各类商务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上传1000多条信息,日均撰写并上传2条以上,总量在全市所有市直部门排名居前5位。同时在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电子审批业务,凡我局审核审批的业务均在网上进行;同时也对接了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答复行风热线上的执法咨询、投诉等,到目前为止,已答复2起咨询投诉,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基层执法机构1个,即“枝江市商务执法大队”,同时加挂“枝江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局”牌子,合署办公。属商务局下辖全民所有制独立二级单位,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编人员4名,无临时非在编人员,空缺编制1人名。全年核定经费预算合计13.5万元,其中,执法费2.5万元,人员工资9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市委编办核定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执法大队长为吴明丽,副大队长为郭亚清,其他两名为成员;其中,女性3人,持有执法证1人。局内设机构市场秩序科也开展执法工作,配有两名公务员,均有执法证。

(六)扎实开展执法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市实际,就商务执法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二是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活动进行日常执法稽查和专项整治;三是依法查处了违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四是对相关商务流通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和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商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承担本市“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主要是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收缴病死猪肉。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肉品质量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对顾家店镇强盛冷冻食品厂私屠乱宰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罚金一万元、仓库冷冻肉品暂时封存;协助动检部门查处了百里洲镇非法经营病死猪案,处罚金500元;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次,对全市50余个加油站点进行隐患排查,责令百里洲镇三洲村胡茂华关闭非法经营加油点1个,设备查封拆除。有效的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逐步推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截止2012年底,全市已备案登记酒类流通企业1200家,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同时积极配合农业监察部门对菜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菜市场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完善农产品残留检测设施和规范操作程序。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该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站在解决农产品卖难、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服务业规范化及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知识,组织全流通领域限上商贸企业开展了“百家商店无假货”等系列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顾客即上帝”、“民以食为天”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重质量、讲诚信”的意识,帮助经营者认识到质量安全关系自身形象,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对酒类流通的专项整治,强化登记备案和随附单检查;加强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整治,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实行执法工作治庸问责。根据枝江市委今年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制定了新的优化环境奖考评制度,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一月一评分计奖,并公示,重点是及时保质完成执法督办和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每项执法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一起被通报扣分事件,月均考核成绩在99.8分左右。 六是执法突出政风行风转变。去年以来,在规范执法过程中,我局同时开展了“创全省商务厅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枝江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宜昌市商务局通知精神,按照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方案,枝江市商务局自2010年5月成立并运转以来,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10年枝江市行风民主评议活动38个经济管理类考核单位中名列第七名,在68个考核单位中名列第11名,为创建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局虽然不是行评对象,但我局围绕省厅创建方案和指标内容评价标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行评回头看工作和参加全省的创建活动,推动枝江商务系统的行风建设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由于基础工作牢靠,成绩突出,枝江市商务局以优异成绩在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脱颖而出,终于获取“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总共仅评出7个示范单位,其中,地市州商务局5个,县市区仅2个。

三、存在的问题

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较多,政府部门之间往往出现执法“都不管”或“都来管”的盲区和误区。商务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而现有商务执法队伍人员不够,经费不足,设备不齐,需要配套。商务法律法规大多可操作性不强,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无配套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保障处罚到位,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作用。现有执法大队要么合并到商务局机关,取消独立法人资格;要么改商务局授权执法为独立执法,配齐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和相应的经费、制服、通讯、交通等设备;要么商务执法大队全面“推公”,融入全市集中执法队伍,以实现职权、责任和保障三统一与协调配套。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是政府加快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能整合,划行归市统一管理;二是各类媒体要及时主动配合宣传,造舆论声势,为商务执法摇旗呐喊;

三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硬手段,确保执法到位;四是组织经常性的商务执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推荐第4篇: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报告

奉公交警字[2012] 号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行政执法的

自查报告

奉新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新县2012年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奉府办字[2012]43号)精神,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具备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资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大队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协警员只负责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没有发生协警员执法现象。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

我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求全体民警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始终做到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适当处罚,并及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在奉新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

我大队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摆在日常工作首位,严格落实民警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学习培训,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准确完整的引用条、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种类。行政处罚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行政处罚程序上做到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我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开制度,把行政处罚标准以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车管股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的干警在办理业务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按法定程序办事,耐心接受前来办证或交通违法处理群众的询问,力求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业务的手续。三是在填写处罚告知笔录时,都注明了可以依法听证。四是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都裁明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局领导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四、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

我大队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相关规定严谨制作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一是法律依据明确,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上明显标注出法律依据、执行种类、执行期限、执行单位、执行民警。二是权利义务告知明确,详细告知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向何处申诉,并严格落实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制度。在我大队严谨细致的规范执法要求下,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强制执行,被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更没有发生过因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

五、规范文明执法情况。

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

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自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以来,我大队对照通知要求,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即确保了法律文书严谨规范,也促进了全体民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从未出现过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违法现象,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不合格案卷,行政案卷合格率达100%。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2年6月20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 自查报告

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法办,县公安局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秘股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推荐第5篇:规范执法

二、给定资料

1.“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0年3月26日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

孟建柱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他还提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

2.近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

“躲猫猫”死

云南玉溪北城镇24岁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最后因“重度颅脑损伤”于2009年2月12日凌晨不治身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受重伤。

洗澡死

2009年3月2日下午4时左右,57岁的海南儋州男子罗静波遭同监仓数名嫌犯殴打致颈椎断裂,次日死亡。办案人员称事发当日,同监仓的嫌犯叫罗静波脱衣服洗澡,因当天天气比较冷,57岁的罗静波怕冷,不肯脱衣洗澡,结果遭到同监仓其他嫌犯的殴打。

做噩梦死

2009年3月27日,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于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睡姿不对死

2009年4月11日,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陈某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内猝死。警方称陈某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死

2009年12月1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犯罪嫌疑人邢鲲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死者身上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造成。

睡觉猝死

2010年2月17日,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何舍彪死亡。死者家属表示,曾发现死者尸体的鼻孔和嘴里有大量淤血流出。武义县警方3月3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死者可能是睡觉时由于心脏骤停死亡。

摔跤死

1 2010年3月14日上午8时50分,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城区居民舒卫被绩溪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带去询问,当天10时20分即被民警用担架抬至县医院,经20多个小时的抢救,舒卫还是不治身亡。民警表示,舒卫在接受公安局询问时,在一楼巡防大队的过道上摔倒过。

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2009年3月11日审议“两高”报告时谈及“躲猫猫”事件,承认此事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督不力,并表示已在本系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

2009年2月份,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警方最初称他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质疑声音四起。在网民和社会舆论强烈关注下,云南检察机关很快公布了调查结果:李荞明是被牢头狱霸殴打成重伤后不治身亡。

王田海介绍说,针对此事反映出的看守所管理混乱问题,检方已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整改建议;对伤害李荞明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数罪并究;检方还决定对晋宁县看守所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两名涉案民警被刑事拘留。案件事实查清后,检察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情况。

王田海说:“‘躲猫猫’事件不仅暴露出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薄弱环节,有履行职责不够、情况掌握不明等问题。”他认为,检察机关对此事负有一定的责任。案发后晋宁县检察院决定免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还要作出处理。

王田海表示,“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促使检察机关今后要更加深入研究“如何强化法律监督,避免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对策。他表示,检察机关一定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隐患切实加以整改。

4.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王亚辉身上有多处伤痕,而当地警方却解释为“喝开水后突然死亡”。此说法一经公布就引起一片哗然,许多网友称此案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事件。2010年2月28日,经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初步调查,决定对涉嫌刑讯逼供的4名民警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公安局长张冠军责令引咎辞职,对分管副局长予以免职。

如果说王亚辉不是因为酷刑逼供而死是不会有人相信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这原本就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王亚辉还要在看守所遭受警方的酷刑折磨。警察作为执法者,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比一般民众高得多,鲁山警方对王亚辉酷刑逼供是一种赤裸裸的执法犯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躲猫猫到“做恶梦”,再到“喝开水”,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死法真可谓是千奇百怪,酷刑逼供现象的屡禁不绝也折射出了我国的法治危机。

5.“建立完善的检察院巡查制度,有效监管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避免‘躲猫猫’事件再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2009年在两会上说。

“云南‘躲猫猫’事件暴露了监管体制的薄弱环节,即检察机关很难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目前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多停留在表面,只是看看报告而已,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周光权说。

周光权代表认为,看守所由公安机关来管,使很多案件本身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又放在自己管理的看守所里,因而有时候出问题就是难免的。

周光权建议,如果做到执法与司法分离,看守所由第三方看管,可从根本上杜绝“躲猫猫”事件的发生。

他说,在现有体制下,检察机关的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配套措施要跟上,譬如由检 2 察机关参与日常对看守所的巡视,检察机关可独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等。

6.据新华社报道,公安政法机关2009年在全国看守所清理发现有 “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了公诉。但2010年再次发生的几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问题仍不可忽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韩玉胜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牢头狱霸产生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一些涉案人员把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的习气带进了看守所。很多涉案人员在进看守所之前就为非作歹,这些人集中在一起,恃强凌弱、称王称霸、唯我独大的心态仍非常严重。“一旦他们进入看守所,就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这些人很多都是‘几进宫’,他们对看守所的做法、规定、制度非常熟悉,会背着看守人员干一些事。”

此外,人们稍加留意即会发现,无论何种奇怪的“死法”,非正常死亡的涉案人员均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身上多处青紫伤痕或大量淤血。从逻辑上推断,可能加害于他们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牢头狱霸”,而另一类则是执法人员。

韩玉胜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对于执法人员来说绝对是重大事故。“他们要隐瞒事故,说到底是为保住官位”,因此有了诸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可笑的解释。

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从已查明公布的几起事件调查结果来看,当前个别地方的极少数执法人员,的确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受损”。文章还指出: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则称,更多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公众所知,一种可能是这类案件本身的数量有所增多;另一种可能,则是此类案件原先也在发生,但公众不得而知。他认为,“现在公安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媒体的监督也比原来有进步”。莫于川认为,公安机关在政法系统里处在首当其冲的位置,希望公安部借这个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有关的机制和制度,最终执行的效果要巩固好。“最重要的还是对待问题的态度。”韩玉胜说。

7.“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研究员刘白驹委员告诉记者,他认为,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应当在总结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

目前,看守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1990年颁布的《看守所条例》。刘白驹说,这个条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许多内容落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有的规定、概念(如“人犯”)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应当予以更新。

刘白驹指出,更根本的问题是,看守所的活动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超出了行政管理范围,仅由行政法规加以规范,既是不够的,也是不妥的。《看守所条例》实施近二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从行政法规“升格”为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

“如果制定《看守所法》,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检察便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有利于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督”,刘白驹表示。

对于制定《看守所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刘白驹建议:

首先,改变看守所的管辖。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辖弊大于利,建议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这样,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合法进行,更有利于刑罚的依法执行和对在押人员的管理。

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罪犯,《看守所法》应根据他们的特殊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制定措施加以切实保护。对于在实践中经常遇到阻力的“律师会见权”,《看守所法》应有具体的保障条款。

第三,进一步细化看守所羁押执行程序。《看守所法》应吸收《看守所条例》以及《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合理内容,并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权保护的要求,加以 3 修订完善。

第四,明确看守所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特别是应当规定,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而其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问的,应由人民检察院主持死亡原因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第五,加强对看守所活动的法律监督。《看守所法》应改变被动的监督模式,建立人民检察院主动监督机制,对监督的职责、程序、效力、法律责任和看守所相应的义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另外,还应妥善协调侦查机关与看守所之间的关系,保证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

8.2009年3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出台了“六条警规”从严治理队伍,如果警察出现违规,将被免职或开除。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孟苏铁指出,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问题多发生在基层,但根子还在上面,关键是领导重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

为了预防和杜绝涉警案件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要求公安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枪支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严格监所管理、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履行职责。

孟苏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要抓紧抓好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科所队长的集中轮训。各地、各部门、各种警都要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案例研讨,剖析原因,不断提高队伍的教育管理水平。二要抓紧抓好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要认真对照省公安厅制定的“六条警规”,结合部门、警种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掩饰地揭露矛盾,抓紧、抓实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使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三要抓紧抓好警规警纪执行大督查活动,建立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

孟苏铁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提高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着眼于基层,从小事做起,通过点点滴滴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六条警规:

一、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

二、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

三、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

四、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

五、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

六、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据了解,为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省公安厅出台的“六条警规”自2009年3月19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

违反上述警规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作答要求

(一)按要求谈谈对以下两个划线句子的理解。(20分) 1.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根据给定资料6作答)(10分) 2.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根据给定资料7作答)(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洁。每道小题字数分别不超过150字。

(二)指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化解思路。(30分) 要求:

1.指出材料反映的问题。(10分) 2.提出化解的思路。(20分) 3.分析透彻、层次清晰、表述简洁。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三)围绕“给定资料”主旨,联系实际,以“规范执法”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论述深刻、内容充实。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一)答案提示

1.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发生,无论有着怎样的具体原因,但都显示出当前执法监督机制和监所管理体制上存在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责任追究,将有助于遏制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推进法治进步。要彻底终结这一现象、推进法治进步,果断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是治本之策。

2.“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仅暴露出执法部门存在有法不依、玩忽职守和监督部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暴露出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严重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致使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等。因此说“躲猫猫”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的。

(二)答案提示

近年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躲猫猫”“喝开水死”等一系列事件折射出极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暴露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这一系列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亟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深化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授课等形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2.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有效保障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拓宽和畅通执法监督渠道。

5 3.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落实执法过错追究。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反映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案件和线索,要迅速启动问责机制,进行核查,坚决纠正执法过错。

(三) 参考范文

加强规范执法 树立执法公信力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现代资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涉警事件被媒体曝光。近年来频繁见诸报端的“躲猫猫”“洗澡死”“喝开水死”等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折射出我国执法机关仍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放纵牢头狱霸等不公平、不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环节和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媒体面前被无限放大,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遭到严重质疑。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公信力迫在眉睫。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要培养民警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规范执法的内在力量,要把道德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范畴,结合队伍管理和执法实际,从点滴抓起,逐步形成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转变错误执法观念。要让执法人员认识到,在打击违法犯罪时,必须始终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被打击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执法扰民、执法犯法、设置法外障碍等现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老百姓最担忧、难办、期盼的事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在实处,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

三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四要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是改进执法工作的关键。要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要认真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执法过错举报制度、执法回告公示制度,切实按照规定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做到公开裁决、公开调解。

五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警务公开力度,真正赋予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规范执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不容许肆意践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执法部门的努力,同样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监督和参与。

推荐第6篇:狠抓规范执法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决落实“四个一律”

-----宁城县公安局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工作汇报材

各位领导、同志们: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南部,地处辽宁、河北、内蒙三省(区)交界处,面积4305平方公里,人口61万,社情复杂,公安保卫任务繁重。宁城县公安局现有民警440人,仅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点五,远远低于全市、全区平均数。面对每年近千起的刑事案件和两千余起的治安案件,我们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办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四个一律”,积极探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新路子,不断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进步。截至目前,宁城县公安局改造了包括局机关办案中心、交警大队办中心在内的15个办案区,新建了刑警大队、双庙派出所2个办案中心。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端正态度、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面对公安工作日益繁重、要求日益提高和警力不足的矛盾,宁城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明确认识到要前进,要发展,就必须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管理,挖掘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潜力。通过规范执法,向质量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公安部提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要求以后。县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这是上级领导关心基层民警,保护基层民警,促进规范执法的又一重要举措,是适应当前执法环境,减少执法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必要措施,要求全体民警必须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的重要意义,并在工作中坚决执行。

二、加强领导 成立组织,确保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工作顺利进行,宁城县公安局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国龙为组长 分管法制工作的郝守城副局长为组长,各办案大队大队长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内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目标是梳理j及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服务和执法办案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病”、“多发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并请示县财政划拨了八十万元专项经费,专门用与执法办案中心的改造和新建。 san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开展正规化建设中,我们注重加强与乡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沟通汇报,考虑到凤山所地处区位比较特殊、地域较大、人口分散、流窜作案频发等实际,在制定正规化建设方案时找准方向,突出针对性,提出“向管理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规范要警力”的要求,把警力沉到一线,把工作做到村居,着重提高民警服务本领,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为凤山的发展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创业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我支队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由薛鸿兴支队长、薛胜政委任小组组长,分管法制大队的李扬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二、密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查摆工作。4月上旬以来在“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我支队一方面针对窗口服务工作方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抽看接待窗口监控视频多种形式的查摆活动。首先走访了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中心、桂林中国国旅行社、桂林市台商协会等10余家服务对象单位,深入基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俯下身认真听取各单位对出入境窗口服务工作的改进意见。其次在接待大厅内部,结合现阶段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制作了征求意见表,由每一位前来办证的申请人进行填写,每周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存在的问题。第三,在本支队出入境接待大厅及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窗口开展监控视频的抽查,抽查的重点主要围绕前台窗口接待服务、接待场所规范性、警容风纪等方面展开。

另一方面,支队对出入境执法办案方面,找准切入点,从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及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使用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支队自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14日,共受理行政案件39起,均为“三非”案件,全部办结。办案过程中未发生执法安全的案事件。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涉案财物,做到依法扣押、依法保管、依法处理。

三、落实专人负责汇总查摆问题。通过前期的开展的开门走访、征求意见表的投放以及窗口接待场所的视频抽查等查摆工作,我支队“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分别指定受理大队负责人和调查大队负责人,负责收集在现阶段窗口服务和执法办案方面查摆出的问题。经统计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下几点:

1、窗口接待场所规范性方面,有群众反映在办证高峰时段,市区办证大厅人员嘈杂、等候时间较长。

2、政务公开方面,发现阳朔、临桂、灵川、永福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所公示的政务公开栏中部分办证时限未及时更新。

3、警容风纪方面,经抽看视频监控,发现本支队和阳朔、临桂县前台接待民警有着装不统一的现象。

4、执法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5、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加强。

四、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针对我支队查摆出的问题,我支队“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成员,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1、对于群众集中反映的我支队在办证高峰时段,人员拥挤嘈杂的情况。我支队已在大厅办证高峰时段,上午10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6点——17点,增派工作人员支援前台受理工作,进一步维护好大厅的办证秩序。同时,已经争取到了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着手在秀峰区选址,预计将在下半年增设新的出入境办证点,届时将能有效缓解现有办公场所的压力。

2、关于政务公开方面,发现阳朔、临桂、灵川、永福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所公示的政务公开栏中部分办证时限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已经责令上述4个县,立即将涉及护照、往来港澳地区证件和往来台湾地区证件的申办时限,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修改为10个工作日;赴港澳台签注申请,修改为5个工作日。

3、警容风纪方面,强调本支队和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前台接待民警,一律统一着装上岗,如在发现此类情况的发生,将通报批评。

4、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机制。结合支队工作实际,针对执法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制定,细化、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标准。统一法律文书制作和证据采集要求。

5、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涉案财物和执法场所安全使用的管理和检查监督。

二、狠抓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在转变执法观念的同时,我们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办案粗糙、程序违法、处罚随意性较大等问题,狠抓了执法制度建设。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办理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从办案程序、规范用语、工作时限到具体要求逐一规范细化。1999年我局出台了《关于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暂行规定》,2000年制定了《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暂行规定》,2001年制定了《办理刑事、治安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执法责任暂行规定》,此后几年又陆续出台了《关于查处治安案件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并进一步规范了报捕、起诉文书管理和立案决定书的开具管理,把每一个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都纳入了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中。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审核制度,制定了普通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重特大疑难案件和劳教案件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取保候审和提前释放由局长和分管局长双人签批制度,有效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三是面向社会公开发放征求意见函,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建章立制入手予以规范。2001年我们制定了《加强法医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行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大队集体研究决定制;2004年我们制定了《权利和义务告知卡》制度,《权利和义务告知卡》除告知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外,还增加了讯问查证的起止时间,此举既保护了嫌疑人的知情权,也有效防止了办案民警超时传唤、超时留置等行为;为解决在查处赌博案件时一些部门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罚款偏高的问题,2005年我们研究制定了《查处赌博案件内部量罚参考标准》,有效解决了量罚失当的问题;为加大打击力度,2008年我们在加强劳教和提高行政拘留执行率方面相继制定出台了具体措施。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严密了内部执法管理措施,促进了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把好执法环节各道关

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实效不够。为此我们在认真坚持原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针对顽症下猛药,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制定了党委成员包保责任制。把执法监督的责任承包给党委成员,办案单位出现职务犯罪、违法办案等问题的,承包领导及时发现苗头,事前向局党委汇报的,不承担连带责任;相反承包领导监督不到位,未能发现苗头或隐瞒不报的,将视情在党委会或民警大会上作检查,情节严重的将按《赤峰市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追究连带制》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连带责任;对执法督察检查结果一律实名通报,不搞遮遮掩掩,对于执法问题突出的民警一律责令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作检查,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整改不放过、影响末消除不放过、民警未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真查、真管、查追究。二是出台了刑事案件办理环节动态流程跟踪监督制度。即办理刑事案件自采取强制措施开始,由法制部门将审核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填表交下一环节,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作其它处理时由承办人员将问题整改和案件最终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后交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从而使局领导随时掌握每起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以案讲法,以事讲法,以法讲法,有效解决了刑事案件各办理环节相互脱节、刑拘后补充取证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实行信函回访调查制。为实现局长同案件当事人的零距离,我局统一制作了回访案件当事人信函,征求当事人对执法单位和民警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量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案件当事人“零费用”信函直接回寄给局长,以便于局主要领导从具体的案件中发现问题,采取决策性的整改措施。四是推出公安民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制,将涉及公安机关的法规政策、执法流程、办案规定、收费标准及局长、政委、政工监督室的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开,制匾张贴在各办案单位的醒目位置,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确保了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狠抓执法考评,切实促进执法规范化进程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深知科学的考评机制对于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不断探索、完善并落实具有本局特色的考评机制。一是落实执法考评责任制。局党委与各办案单位签定执法质量目标责任状,把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岗位,落实到每名民警,并纳入目标量化考核范围,将执法质量作为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执法工作实行责任捆绑连带,规定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办案民警为具体责任人,把执法质量与责任人的非领导职务待遇、经济利益、评优晋级等挂钩,部门在执法中出现败诉、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二是落实领导包片考评制。将全局办案单位分片承包给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每月对各办案单位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每半年换片考评一次。每次执法考评不但要检查案卷,而且要走访党政领导、暗访当地群众、倒查被处罚的当事人,通过各个渠道较为客观真实地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考评结束后,局党委都要专门听取考评汇报,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防微杜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落实案卷考评奖惩制。对全局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始终坚持做到“一案一测”和月考评、季通报。2007年,我们推出了无问题案卷评选活动,规定经法制室审评、领导审核的无问题案卷,每起案件给予承办人一定资金奖励,评定不合格退卷的扣办案单位经费,依次递增;不按规定报送案卷同样扣办案单位经费。对于案卷评选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及时奖惩,受奖的有了动力,受罚的有了压力,这种两头堵的措施,既调动了民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又提高了案卷质量。2008年我们在此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执法办案考评奖惩办法》,除了对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考评外,还将部分刑事案件、劳动教养案卷、执法台帐、执法档案的建立填写、法律文书管理以及刑罚执行情况也纳入了考评范围,丰富了考评方式、加大了奖惩力度、明确了执法责任,有效提高了办案单位和民警重视执法质量的自觉性。

五、狠抓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在公安工作中,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直接影响决定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局也曾因民警素质不高而出现过一些执法问题。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以警为本,重在教育”的原则,从强化素质入手,把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来抓,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法制教育的经常性。借助近年开展的执法质量年、“双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考”等活动,不断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民警法律业务培训的针对性。近些年,我们每年都要举办不同内容的法律业务培训,在培训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大帮哄”,而是量体裁衣,分锅吃饭,因警种需要培训,因岗位需要培训,因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培训。2008年,我局率先开展了“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投入专项培训资金,组织基层民警分批到赤峰警校进行封闭培训,培训坚持立足岗位、面向实战,分类指导的原则,选取基层民警在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可能遇到的难题和复杂情况及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达到了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的目的。三是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在培训内容上坚决反对泛泛而谈,而是与执法实际紧密结合,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如2007年,我们根据民警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的实际需要,针对历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办案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统一印制了《刑事治安办案须知》供民警学习和工作使用,深受各办案单位的欢迎。在培训效果上,我们杜绝一学了之,坚持逢训必考,不过关者重新再来,使民警真正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注重培训的灵活性。为创新培训形式,我们打破过去培训“一人讲,大家听”的模式,在公安网上开设了“法制讲堂”,利用便捷的网络资源搞网上执法培训,此举既形式新颖,又节省成本,极大地增强了学习效果;在背法条活动中,我们推出了逢会必考、随机抽考、以赛代考等创新举措,并与民警评优评奖挂钩,有效提高了民警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水平;局里除统一组织培训外,还规定了每周五下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时间,并鼓励民警自学,对于报考公安或法律专业函授的民警,毕业后报销一定数额的学费,充分调动了民警自觉学习、主动提高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通过锲而不舍地加强法制建设,不但提高了全局执法水平,而且有力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进步。从2005年至2007年,我局共办理刑事案件3008起、行政案件5951起,刑事拘留1511人,提请逮捕750人,移送起诉1107人,取保候审781人,监视居住13人,治安处罚6767人,劳动教养210人。百名民警立刑事案件数、破刑事案件数、查处治安案件数、提请逮捕人数、劳教人数、治安拘留人数等主要业务指标一直处于全市前列。并且使刑讯逼供、乱用强制措施、随意延长拘留期限、保而不侦、保而不结、冤假错案、放纵犯罪、降格处理等违法办案问题得到有效杜绝,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形象得到了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法制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极少数民警业务素质不强,特别是近两年新调入的民警,虽经过岗前培训,但还存在着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部门和民警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造成重复劳动,执法成本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狠抓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和考评力度,不断促进全局执法工作再上台阶。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7篇: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大家知道,03年、04年是我市GSP认证的攻坚年,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我的这些同事们下基层,进企业,不分上下班,不论节假日,冒严寒,斗酷暑,帮促企业完善硬件投入,规范软件管理,培训干部、职工,加快认证进度。其间,不拿企业一分报酬,不吃企业一顿便饭,一干就是数月,把GSP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包干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为之倾注了一腔热忱。当一个个单位被宣布顺利通过认证的那一刻起,一颗颗感恩的心彭湃着,跳跃着,将胜利的喜悦化作真情的欢呼、热烈的拥抱,顺着一串串蕴含着感激之情的热泪流淌着。浓郁的情感执法,使我们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和管理相对人结下了深厚友情。

是啊!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什么是规范化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

推荐第8篇:规范消防执法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云公消„2010‟166号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有关规章,统

一、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推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局组织对《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省消防执法档案建设管理标准适用问题 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订)施行后,部消防局《消防

— 1 —

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不再适应新的消防监督执法业务要求,为此,总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2009版)上专门明确了我省的消防执法档案建设管理标准。目前,部消防局根据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又下发了新的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在档案分类、日常管理、档案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对此,各级要充分理解业务标准的发展变化,要组织全体监督员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按照部消防局要求,各支、大队2010年10月1日后办结的消防监督执法活动,要按照《规定》立卷归档、规范管理,《规定》未及事宜,仍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执行。对2010年10月1日前已经立卷的消防执法案卷,按照当时的《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或者《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工作类档案的建设管理要求,仍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执行。

二、关于规范复印(制)类档案材料的问题

根据《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消防执法档案中存放的文书资料,应当为原件(原本、正本或者副本),存放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存放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制)件,并注明出处(原件现存放处)、复印(制)人、复印(制)时间。该原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存放在其他档案中的,在复印(制)件上加盖标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核对印章,由复印(制)的执法人员签名,注明复制过程;该原件由其他部门(单位)保管的,— 2 — 应当经该部门(单位)核对无异(加盖核对章或者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加盖保管部门(单位)印章;该原件由个人保管的,应当经保管人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或者捺指印,附其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特别要注意,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档案材料,应当由执法人员二人以上复印(制),并注明复印(制)过程及原件存放处,由制作人签名。

三、关于加强新增类执法档案建设问题

在原规定基础上,部局《规定》新增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消防国家赔偿卷、重大火灾隐患卷等案卷的建设标准,各地要结合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规定》关于以上几类案卷类别划分、材料归档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各大队及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处,要结合本级列管单位情况,对照《规定》第八条要求,逐项认真收集、核实文书材料,在2010年10月1日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日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报总队防火监督部法规处。联系人:李经政,电话:0871—4569562。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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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公安消防

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消[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有关规章,统

一、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推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局组织对《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

抄送:部法制局、部档案馆。

承办人:韩子忠 校对: 王 瑛— 4 —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档案归档内容

第四条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

— 5 —

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五条 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4.消防设计文件;

5.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

11.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2.文书送达回执; 13.其他有关材料;

— 6 — 1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9.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

12.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13.集体会审意见; 14.文书送达回执;

— 7 —

15.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6.其他有关材料; 17.备考表。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及审批表;

3.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书复印件;

5.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未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受理凭证;

— 8 — 10.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11.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有关记录和资料,现场照片;

12.集体讨论意见;13.文书送达回执; 14.其他有关材料; 15.备考表。

消防行政许可档案中图纸较多时,可将图纸另立分册装订,并注明总册数,集中存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图纸。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5.卷内文件目录;

1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及审批表;

1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1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 9 —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等);

2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2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的有关材料; 23.其他有关材料; 2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等);

— 10 —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的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资料;

9.其他有关材料;10.备考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3.责令改正通知书; 4.复查记录;

5.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

6.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的申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意或者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及审批表;

7.文书送达回执;8.其他有关材料; 9.备考表。

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可以以被抽查单位为单位,以抽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四)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 11 —

2.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材料;3.群众来信材料、来访反映情况记录; 4.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登记; 5.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6.责令改正通知书; 7.复查记录;

8.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9.文书送达回执; 10.其他有关材料; 11.备考表。

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可以以每起核查案件为单位,以举报、投诉受理登记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审批表;3.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检查材料; 4.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5.其他有关材料; 6.备考表。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可以以每起大型群— 12 — 众性活动为单位,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六)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及审批表;3.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4.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材料; 5.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及其他材料; 6.向质检、工商部门的通报材料; 7.文书送达回执; 8.其他有关材料; 9.备考表。

第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4.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5.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基本情况,建筑、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文件,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主要建筑的消防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专职消防队及其装备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

— 13 —

作人员证书复印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情况);

6.单位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7.其他有关材料; 8.备考表。

第八条 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审批表;3.立案前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4.重大火灾隐患现场照片;

5.立案前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

6.给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的报告,政府批复意见;7.单位撤销重大火灾隐患的申请; 8.复查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9.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的照片; 10.复查后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 11.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及审批表; 12.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强制情况记录; 13.政府督办的有关材料; 14.文书送达回执; 15.其他有关材料; 16.备考表。

— 14 — 第九条 火灾事故调查档案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火灾事故调查卷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卷。

(一)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3.现场调查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5.备考表。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可以以每起火灾为单位,以报警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二)火灾事故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审批表;3.火灾报警记录; 4.询问笔录,证人证言; 5.传唤证及审批表; 6.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7.火灾现场图、现场照片或录像;8.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物证照片; 9.鉴定、检验意见,专家意见; 10.现场实验报告、照片或录像;

11.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 15 —

12.文书送达回执;13.其他有关材料; 14.备考表。

(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及审批表;3.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材料及收取凭证; 4.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理通知书; 5.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调卷通知书; 6.原火灾事故调查材料复印件;

7.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照片等;

8.文书送达回执;9.其他有关材料; 10.备考表。

a) 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分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消防行政处罚卷。

(一)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当场处罚决定书; 3.现场调查材料; 4.罚没收据;

— 16 — 5.其他有关材料; 6.备考表。

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可以以每起处罚案件为单位,以处罚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二)消防行政处罚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及审批表;3.受案登记表;

4.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记录,现场笔录,物证照片等;

5.传唤证及审批表;

6.与此案有关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

7.扣押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及审批、处理材料;

8.被处罚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9.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0.听证申请,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及审批表,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

11.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意见;

12.责令停产停业报请政府审批文件、政府批复;13.执行情况材料,包括罚没收据、行政拘留通知书、执

— 17 —

行回执、没收违法所得清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后的现场记录和照片等;

14.文书送达回执;15.其他有关材料; 16.备考表。

b) 消防行政强制档案分临时查封卷和行政强制执行卷。

(一)临时查封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临时查封决定书及审批表;

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火灾隐患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

4.临时查封告知笔录;5.临时查封集体讨论意见; 6.临时查封现场笔录; 7.临时查封现场照片或录像; 8.解除临时查封申请;

9.解除临时查封前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0.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及审批表; 11.文书送达回执; 12.其他有关材料; 13.备考表。

(二)行政强制执行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 18 — 1.卷内文件目录;

2.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及审批表;

3.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复印件;4.行政强制执行告知笔录; 5.行政强制执行集体讨论意见; 6.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7.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照片或录像; 8.文书送达回执; 9.其他有关材料; 10.备考表。

c) 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分消防行政复议卷、消防行政诉讼卷和消防国家赔偿卷。

(一)消防行政复议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行政复议决定书;

3.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4.答复意见;

5.被复议的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6.其他有关材料; 7.备考表。

(二)消防行政诉讼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 19 —

2.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3.起诉书; 4.答辩状;

5.被诉的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6.其他有关材料; 7.备考表。

(三)消防国家赔偿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决定书;3.赔偿申请书或申请笔录;

4.有关消防执法行为的调查、认定材料;5.有关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 6.文书送达回执; 7.其他有关材料; 8.备考表。

d) 消防刑事档案的案卷归档内容和装订顺序,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e)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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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场所、设施;

(二)积极采用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

(三)组织检查、鉴定、销毁档案。

根据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可以明确由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 f) 消防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所承办的消防执法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二)归档案卷齐全完整,符合规定;

(三)按照规定时限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执法档案;

(四)严格保管案卷材料,严防遗失;

(五)严禁弄虚作假,私自留存或销毁案卷材料;

(六)调离本岗位时,移交所承办或保存的案卷材料。g)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消防执法人员对案卷材料立卷、归档;

(二)接收移交的案卷,履行签字手续,编制移交清册;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列和存放;

(四)做好档案的收进、借阅、移出、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情况登记工作;

— 21 —

(五)不得擅自复制、翻拍、抄录、涂改、伪造、抽取、销毁档案,严防丢失、损毁;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h) 消防执法人员应当在消防执法活动完结后30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并将案卷移交档案室或档案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案卷时应当逐册清点,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消防执法人员离任时,应当将执法档案归档情况纳入离任工作交接的内容。档案管理人员离任时,应当按规定移交档案台帐和全部档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i) 消防执法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消防执法活动收集、整理、建立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卷内归档内容应当根据执法活动的实际发生情况归档。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应当与原件核对无误后,以其复印件存档。同一件文书、证据材料涉及两个以上案卷的,应当按照刑事案卷优于行政处罚卷、行政处罚卷优于其他具体行为卷、具体行为卷优于其他案卷的原则存放原件,其他案卷存放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j)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归档内容中有声像材料的,应当按有关案— 22 — 卷装订顺序要求在卷内相应位置列明,并随案卷一并归档、移交。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公安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载体,使用专门装具分别整理、编号,妥善保存和管理,并在执法档案中注明声像档案编号。

k)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的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以案(人、单位、事等)立卷,按类别集中存放。

各类案卷应当做到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制作规范,字迹清楚,并采用具有长期保留性能的笔、墨水书写或打印。

卷内材料,除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空白页、作废页外,应在正面右上角和反面左上角用铅笔逐页编写阿拉伯数字页号,页号从“1”编起,为流水号,不得重复和漏号。

案卷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对残缺破损、小于或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裱贴和折叠,不得有压字和掉页情况;装订时应当采取右齐、下齐、三孔双线、左侧装订的方法。案卷材料较多时应当分册装订,每册不宜超过200页。 l)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建立台帐,按照案卷类别分别建立登记目录。

各类法律文书应当建立台帐,按照文书名称分别建立登记目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电子台帐。

m)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设立能够保障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安全的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 23 —

制度,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没有条件设立档案室的,可以设立档案专柜。

n)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除按照本规定建立纸质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外,还应当按照消防执法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并进行物理归档,将保存载体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档案室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编制消防监督业务管理软件时,应当设立电子文件的归档功能,实现文档生成与归档一体化,逐步实现档案计算机数据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安全保密功能。

o) 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其归档范围、内容、保管期限应当符合本规定。

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不被非正常签发、修改和删除,保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p)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执法档案借阅、查阅制度,为消防工作服务。

查阅、摘抄、复制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q)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2年至15年,具体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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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行政许可档案 长期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16年

(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16年

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 长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 长期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 16年

(四)重大火灾隐患档案 5年

(五)火灾事故调查档案 长期

其中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 5年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卷 50年

(六)消防行政处罚档案 长期

其中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 16年

(七)消防行政强制档案 长期

(八)消防行政救济档案 长期

(九)消防刑事档案 永久 r)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年组织对保管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属于公安机关归档范围的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本机关综合档案部门的要求定期移交归档。对不属于归档范围的其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且经鉴定确实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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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案卷编号及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等,应当执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在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统一规范。 t)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30日印发的《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同时停止执行,此前的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维持原状。

— 26 —

主题词:消防执法

档案管理

规定

通知

(共印4份)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0年7月9日印发 承办人:李经政 校对:李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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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如何规范执法

规范执法创佳绩 恪尽职守护平安

通过近期开展的“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围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过学习整顿,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规范执法行为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因为案件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二、公正执法是对我们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警察的基本要求,通过专项整顿使我认识到,公正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任何偏离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肩负着执法的重任,我们必须让让党和人民放心。要公正执法,就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和法律,忠于人民警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要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任何用它来捞取个人好处的行为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要公正执法,就必须清廉,我们必须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循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只有勇于接受监督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公正执法的水平。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警察的整体素质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我认为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在办案工作中我们往往有特权思想是以威严为主而忽略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应当既要查处腐败分子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具体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这次“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进一步解决自己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增强个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我们是执行法律的机关,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是神圣的,我们决不能玷污这一神圣的权力,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推荐第10篇:规范执法势在必行

规范执法势在必行

——曾广勇同志在执法培训会上的交流提纲

一、规范执法必要而且重要

(一)、必要性

近年来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政府相继组织开展了系列规范执法活动:

1、2005年公安部开展了全国公安机关纠风活动;

2、2005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

3、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4、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全国政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

5、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活动”;

6、2006年公安部启动了“三考”工作;

7、2008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8、2008年4月省政府启动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为什么要开展这些活动?

因为:执法办案问题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影响政府行政效能(执行力不够)、影响执法部门形象、影响群众利益、影响办案质量的重要因素。

问题主要表现在:

1、整体:南方林区森林公安建设起步晚,规范化、系统化训练少,纪律作风松弛现象突出、致使有劲不愿出、有禁不能止,进而导致我行我素、随意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

2、个体:文化功底不高,法律修养不够,致使有法不能依、有令不能行,进而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

3、个案:问题形形色色、“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行政案件:①、受理:不积极、不登记、不首问;②、立案:不及时、不如实、定性不准;③、调查:不深入、不完整、证据不齐全;④、告知:不告知、告知内容不科学;⑤、裁决:不汇报、不讨论、重行轻罚;⑥、送达:托人送达、送非所送;⑦、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力、高价低处。

刑事案件:①、以罚代刑;②、不注重移诉(以保代审)。

(二)、重要性

“势”在必行:

1、法制之“势”。依法治国形成共识,依法治林成为重要举措,依法办案不能落后、不应落后。

宏观:

①、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②、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同年11月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

③、2004年省政府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 微观:

①、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②、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同年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③、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④、1999年省政府公布了《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2001年公布了《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06年公布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5年公布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7年公布了《关于损害群众利益若干行为的处分规定》。

2、林业之“势”。

①、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明确赋予了林业三个地位,即“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并指出 “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②、党的十七大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

3、“以人为本”之“势”。

①、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明确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②、党的十七大和新党章又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守法推定”的重要观点;

林业之“势”呼唤规范执法,法制之“势”逼迫规范执法,以人为本之“势”更是强烈的要求规范执法。

二、规范执法的核心在于提高执法质量。

执法质量是规范执法的生命线。

(一)、《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2004年3月5日)对执法质量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

1、执法基础台帐:3项要求。有台帐,有记载,记载清晰、完整。

2、刑事执法:13项要求。立案、盘问、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证据收集、笔录、取证方式、移交刑案。

3、行政执法:13项要求。立案、盘问、扣押处理财物、告知、笔录、处罚(无依据、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未审批)、罚缴分离、主体资格。

4、执法监督:11项要求。

5、问卷调查:3项要求。

6、六种情形一票否决,“不达标”。①、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②、滥用警械致人死亡;③、重大执法过错造成多人重伤、死亡;④、案件或重大执法过错被曝光;⑤拒评或弄虚作假;⑥、监所管理不当致集体脱逃。

(二)、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我个人认为应重点注意四个方面:

1、要注重执法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告知、裁决、送达、执行均应严格落实程序规定,要明白程序违法就必然导致处罚违法,导致败诉、赔偿。

2、要注重证据收集。不能单凭笔录定案,办理刑事案件推行“零口供”,办理涉林行政案件至少不能孤证结案。证据收集要突出物证、人证和鉴定、勘验结论。搜集的证据一定要能够证实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3、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上、下幅度。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禁止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实行顶额罚款的作法”。简易程序处罚,指对个人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处罚,这个数量标准是指案件可能处罚的实际标准,不是对任何一个案件的个人自由裁量标准。一般程序处罚一定要报裁;个人1000元以上罚款一定要实行听证权利告知。

4、要严格执行罚没款管理规定。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应

罚不罚、消极执法及违反收支两条线的均明确了处理措施。要禁止无票罚款,禁止白条罚款。

三、规范执法应注意的事项。

(一)、规避执法风险

1、要坚决反对不作为,不履行办案职责,防止构成“玩忽职守罪”;

2、要坚决反对滥作为,我行我素,防止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3、要坚决反对以罚代刑,防止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执法素质。

1、学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从事生态保护工作的信心,坚定搞好规范执法的决心;

2、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掌握办案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湖北省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三)、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

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要解决合法、合理、合情的问题。处罚要公平、公正。要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不因个人好恶加重或减轻处罚,要杜绝“态度罚”,一切让事实说话,要注意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慎重处理好执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

1、警察是一个风险职业,办案中要防止违法行为人行凶,要防止安全事故。要闻警而动,也要高度警醒,有备而无患。

2、“树欲静而风不止”,办案终结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还有可能上访、诉讼、因此要注意“三防”既:防信访、防讼累、防后遗症。

(五)、加强执行力建设。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很多,文件不少,贵在执行。要倡导没有任何借口,要用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正确。

第11篇:文明规范执法

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标准表述:文明规范执法

作者:中公教育申论研发团队

【背景链接】

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出现不合规定的执法方式,比如,游街示众,这不仅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也破坏了执法人员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工作中的不文明执法方式,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功能基本权利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也不是多数制裁少数,真正的民主是在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前提下,依旧考虑到少数人的生存状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不文明的执法方式,使得部分人员会诉诸于报复社会的发泄手段,成为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为考生总结以下措施: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安机关应该慎用手中的公权力,保障公民的尊严与人格,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第一,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二,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行政裁量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第12篇:规范执法标兵

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男,1974年9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砀山公路分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7月分配到砀山公路局从事路政管理工作,十多年来,同志一直坚守在路政执法第一线,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他用秉公执法,勤政廉洁的热情谱写着人生华美的乐章;用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行动为党旗增添新的光彩;用求真务实、临危不惧的作风诠释着新时期路政执法标兵的内涵。同志连续多年被省市县公路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一、刻苦学习,增强素质

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涉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不但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更好地开展路政工作。同志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正确认识自己,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进行剖析,不断激发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同时,该同志自费参加了中共省党校本科法律专业函授学习,丰富了法律知识。认真学习了《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越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达到资料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对于从未接触网络的他,从零开始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因工作较忙,没有办法参加正规的培训学习,只好克服种种困难,买来资料,下班以后到办公室里自己摸索,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放下架子,第二天虚心向人请教,现在他熟练掌握了计算机知识,为干好路政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作为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在外人眼里,手握违章超限车辆检查、处理等大权,是一个肥差。但在工作中,同志视形象为生命,始终坚持着立正身子做人,弯下身子做事的要求。6月,在全县集中治超检查过程中,他的两名亲戚的运沙车辆因超限被查扣。当他们满怀信心地找到时,没想到被他一口拒绝了。气得这两位亲戚见人就说:我们是你老家的亲人啊!太不讲情面了。同志上任以来,像这样找他想沾点光,想法放人情车、罚点人情款的亲戚朋友、同学每月都有,但他们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公生明,廉生威。常和路政员说:我们做任何事情,不管情况有复杂,只要有公心,就能挺得住,站得稳。在治理超限运输车辆中,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将治超动态宣传出去,使得一些想趁机闹事之徒无隙可寻,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在路政大队,许多同志都有这样的感觉:与同志交往,需要严谨和忠诚,但一定会感到自信、可靠;与这样的领导共事,需要全身心地投入,但又会感到充实和愉悦。因为,从他身上,会得到一种力量,一种不断完善自我、永远向上的力量。

三、忠于职守,干好工作

多年来,同志在路政执法岗位上,无论是平凡的日常上路巡查,还是困难重重的治超工作中,处理每一件路政案,处理制止每一桩超限车辆,都认真负责,严格依法办案,及时处理,从

不积压案件。

对车主的询问,他认真听起,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做到自己份内工作的事及时办理,属于份外的事及时向领导、科室负责人如实报告处理。在治超期间,他能够做到路政人员十不准,不接受吃请、坚持原则。他带领全体中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严格管理,杜绝了大型超限车辆的通行,坚持做到一般中小型车辆,检测过磅,依法予以卸载,对于屡卸屡超的车辆坚决重罚。同志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性原则、高于一切作为自己的最高情操,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工作上,扎扎实实,敢于创新;生活中,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他把自己执着的努力,炽热的激情,辛勤的汗水都奉献给了崇高的路政事业,深得全局同志和社会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四、任劳任怨,多做贡献。

同志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过度疲劳,生活没有规律,到10月胆囊炎复发了。疼痛难忍,但他边吃药边坚持工作,直到月底吃药无法控制才进了县人民医院,第二天做了胆囊切除手术。手术后第五天他要求出院了,医生根据病情开给他30天休假证明,并嘱咐他按时吃药注意休息。但他第二天早上8点和路政人员一同到检测站又开始投入了紧张的工作。路政员见到他,都不敢相信,前几天看望他还睡在病床上,下床都困难,今天来到检测站投入工作,劝他回家休息,他满面笑容回答大家:没事好了,工作任务繁重,多一个人多份力量,听到这些话每个路政人员都深受感动。

同志多年如一日,主动放弃公休假、节假日,始终坚持与同志们同吃同住同工作。无论是在骄阳似火、酷暑难耐的夏天,还是在瓢泼的大雨中,他始终坚持带队上路巡查。在治理骑路逢集和沿途交易的行动中,和路执法大队全体同志一道不怕劳累,散发宣传单,张贴通告,让广大老百姓切实了解到骑路逢集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并且依靠政府力量将多年形成的骑路逢集的不良习惯得以彻底改变,并做好治理的后续管理工作。

兢兢业业地工作,认认真真地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用学到的知识来指导工作,这就是同志一贯的工作和学习作风。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同志还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无愧于自己的神圣职责,无愧于闪闪发光的国徽,无愧于员的光荣称号。

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的延伸阅读——事迹材料写作注意事项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2)观点和提法要分寸恰当。在叙述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时,要注意摆正先进典型和其他群众、集体的关系。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事迹,都不是单枪匹马干成的,是与周围群众和其他集体、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讲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讲那些脱离群众、脱离整体观念的过头话。否则,就不能起到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3)文字要朴实、简明。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事实说话。这就要求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一定要善于选择那些实在、贴切的词语。不要过多选用做修饰成分或言过其实的形容词。不要讲空话、套话,硬拉架子做文章。话要说得简洁明了,凡是能用较少的话把事情说清楚的,就不要把话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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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

狠抓四个措施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我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狠抓四个措施到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们的做法是:

一、狠抓领导分工到位,做到责任分解明确

为了使本次专项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明显实效,我院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

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向明学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美平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改活

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高标准和严要求搞好督查,把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院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进行。

二、狠抓宣传学习到位,提高干警参与意识

5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的指示精神,并研究部署了如何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方案。5月27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会。会上,向明学检察长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了动员讲话。指出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出发,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

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树立和落实正确执法观的客观需要;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途径。要求本院各业务部门和全体干警务必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克服因多年搞教育活动所产生的厌倦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积极投入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来,提高广大干警的参与意识。会后,我院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方案并作好总结。

三、狠抓查摆问题到位,突出重点问题环节

我院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

阶段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一是根据高检院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我院反贪、渎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和控申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还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去年11月以来所办案件认真开展自查,做到务必找准问题;二是于6月10日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单位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我院是否规范执法及执法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个;三是6月初我院成立了案件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贤生负责抓,明确龙再银同志为执法质量考评专干,两位同志还参加了州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去年11月份以来的全院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根据我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

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和在座谈会、部门自查、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院党组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和整改统计表以及时间推进表。并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提高的干警素质问题,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四、狠抓整章建制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我院以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按照州检察院提出的“规范检察活动、发展检察事业、服务第一要务”工作主题的要求,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抓好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解决好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与健全促进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检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新制定了

《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试行)》、《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考勤、请假制度》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制度。

二是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重点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各部门以以往成功的做法和正在探索的做法修订完善后形成制度,装订成册以备检查。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12全文查看

第14篇:规范自查报告

规范自查心得

5月份通过对省局市局规范经营自查活动的开展,营销部对本次的自查活动非常重视,使我感觉到这次的活动并不是流于形式,使我们思想上真正的认识到了自身在的不足和缺点。 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剖析:

一、执行规章制度方面。作为一名客户经理,首要的工作就是服务客户,服务好客户的必要条件就是上门拜访,今年2月份在我身上就存在客户连续3个月没有拜访到位的现象,造成这一情况的事实情况是上门拜访客户但是连续几次遇到关门。拜访不到位是客户经理的大忌,连续3个月未拜访到位更是大忌中的大忌,严重违反了客户拜访流程的规定,作为一名客户经理未能正常拜访服务好客户,事后我还一再的情调理由,现在回想起来我感觉很羞愧。

二、规范经营方面,在规范经营方面,通过对明示承诺13条、六条禁令以及卷烟违规经营的案例的学习讨论,使我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经营是高压线,我个人严格遵守明示承诺13条规章制度,但是忽视了对零售户的规范管理,导致了部分零售户出现了违规订购卷烟的现象。张局长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中,对目前公司目前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在今后工作中要大力弘扬的五种作风。作为客户经理首先要树立良好的作风,才能有效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

三、服务客户方面。提到服务客户就又说到了我们客户经

理的拜访服务。以前我所负责的零售客户近250户, 每天拜访接近15客户。一些偏远地区的零售客户,仅下市场得耗费半天的时间。而同时,下午回到办公室要写工作日志,还要开会。所以,每次拜访就如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只有数量,没有质量,甚至有的只是到店铺填写一下《客户服务手册》而已,并没有实质性的拜访内容。

还有有时候在接到客户电话后言语过激、不耐烦。经过这几天的反思,我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作为一品客户经理,服务好客户是我们的首要责任,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客户打电话给我们说明客户信任我们,说明我们在他们心中的作用的地位很重要,而我没有做到与客户在电话里进行有效的沟通。

下一步打算:

1、拜访工作应牢牢抓住“客户经营为的是赚钱”这条主线,改变程式化拜访模式,做到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依据客户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实质性地拜访,切实找准客户拜访与客户盈利的结合点和关键点。比如,向客户传授一些实用的经营技巧,推荐一些成功的营销案例,帮助客户分析、解决制约盈利提升的难题等,让客户切切实实看到经营卷烟所带来的实惠。只有这样,零售客户才会真正满意工作。

2、明确规范经营的严肃性,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规范货源管理,分配货源要做到公平、公正。对片区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零售户及时反馈给专卖部门查处。遇到片区内又转户或停歇业的客户计划上报四岗互控。

3、加强学习交流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完善明码实价工作,作为我近期的重点工作。遇到客户的询问或者异议,无论客户有什么样的问题都要做到耐心细致地解释,做到有理有据、答复圆满、令人信服,汲取09年的3起投诉的教训做到2011年零投诉。树立不努力既是退的理念。

4、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增强执行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改变思想中,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态度决定一切。在平时工作中按照领导安排的工作认真、仔细的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15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当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任重而道远,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管理,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第16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领导和××市运管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学习贯彻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地道路运输市场,打击了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依照《四川省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所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运政执法行为,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运政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力的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宣传了《行政强制法》有效维护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教育和纠正轻微的违法行为者,严厉打击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者,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良好的执法行为,我所在内部坚持铁定的一月一次工作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对外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标语和上街摆台发宣传单等形式,将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全县千家万户和广大的道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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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行业经营者。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向所有经营者广泛宣传,耐心教育,宣传面达90%,以上收到的效果也非常显著,多次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口碑好。

三、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我所实际,为确保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指定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和服务,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禁止、八不准”》以及《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相关规定。

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中层干部例会制,互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了行政执法腐败。

四、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对每一起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新形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重大案件的处罚成立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重大案件案审小组,由岑平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案件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案件处罚进行集体讨论制度,并记载讨论事项和处理结果。2012年特

别是春节前全县组织的重拳联合执法打击“黑车”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展开了一次地毯似的打非治违行动;对租赁公司“组合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高压态势检查,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三线”治理过程中,对货车路面扬撒、货车擅自改型、机动车维修占道经营进行重点查处;对客车超载,出租车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漫游揽客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取得了整顿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截止现在共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0台次,共查处案件221件,其中暂扣处理“黑车”73台,其它案件148件,共处理结案213件,结案率为96%,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文书进行填写,对结案案件每月进行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我们通过自查,成绩是主要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加强解决,以适应运管“四统一”的要求,把运管执法队伍建设好,把运管形象铸造的更加美好。

第17篇:执法用车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执法车辆自查情况的报告

xxxxxx: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管理,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转变执法工作作风,根据xxxxx转发xxxx《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xxxx[2018]18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系统内的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年检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现有执法用车17辆。其中xxx辆、xxxx辆、xxxxxx辆、xxxxxx辆。

二、自查情况

我局通过对执法车辆的使用人、车辆状况、登记手续、年检及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漏检车”“报废车”等违规车辆及脱检车辆的情况,购车审批文件、发票等资料齐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执法车辆使用责任意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准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非公务用车情况,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2、规范有序使用管理执法车辆。执法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车辆维修、保险和油料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规范用车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使用执法车辆的行为,从严处理。

第18篇: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

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三)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

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的干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加速档案管理科技进步。

(四)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它对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应尽可能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

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篇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0?52号)的要求,我局于2010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对我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10?5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股室参加的自查小组,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10年实施行政执法的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严格执行《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注重搜集档案违法证据,对有重大档案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查,都有专门股室负责,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 1 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经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办理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发生。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自评得分: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6分;

(二)行政许可内容是否合法14分;

(三)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60分;(四)案卷归档是否规范18分。自评总得分98分。

四、存在问题

经自查发现,我局在案卷归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局档案库房条件较差,以致案卷纸张有所破损。另外在案卷纸张大小上存在规格不太统一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

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2 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孝昌县档案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

3篇三: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税务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履行的合法,税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税务干部自身的执法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因此,我局每年都将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体税收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税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篇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1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xx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县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

归档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准确运用能力;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通过对案卷管理人员进行学科理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案卷归档专人负责,使其熟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案卷管理质量。

(三)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应尽可能运用现代

科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案卷归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

xx 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篇五: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侯马市商务局

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11)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

务项目494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

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 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

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

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09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

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

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第19篇:劳动执法自查报告

旧莫乡旧莫中心学校

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广南县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的要求,旧莫中心学校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用工情况

2011年,旧莫中心学校向劳动就业机构申报空岗数无,年末实际用工数13人。

二、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情况

实际用工人员均未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和签定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13人,没有劳务派遣人员。

三、工资支付情况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182000元,月人均工资1400元,工资按月发放,无拖欠情况。

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应参保人数13人,实际参保人数13人。

六、对妇女、未成年人的用工情况

1、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妇女的各项优惠政策,保证妇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无雇用未成年人情况。

2、不歧视妇女职工,努力提高临时妇女职工的政治觉悟,切实将其政治权利落到实处。

七、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用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2、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用人保障机制。

3、逐步完善用工合同的签定和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

旧莫乡旧莫中心学校

2012年4月26日

第20篇:劳动执法自查报告

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

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广南县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的要求,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用工情况

2007年,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向劳动就业机构申报空岗数无,年末实际用工数3人。

二、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情况

实际用工人员均未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和签定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3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人。

三、工资支付情况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1600元,月人均工资600元,工资按月发放,无拖欠情况。

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应参保人数3人,实际参保人数3人。

六、对妇女、未成年人的用工情况

1、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妇女的各项优惠政策,保证妇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无雇用未成年人情况。

2、不歧视妇女职工,努力提高临时妇女职工的政治觉悟,切实将其政治权利落到实处。

七、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用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2、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用人保障机制。

3、逐步完善用工合同的签定和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

莲城镇第一中心学校

2008年6月3日

《规范执法 自查报告.doc》
规范执法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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