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自查报告

2020-05-16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管理资料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 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

,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 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 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 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 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2、饮食卫生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帐目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帐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盈亏小于3%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示范园每季度、1级园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全托达92%、85%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卫生与消毒制度

1、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日托每月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有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至少通风一次,每次10—15分钟。

(3)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动物。

(4)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5)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 (6)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7)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有游泳池的园(所),应按环境卫生有关条例要求,做好水的消毒。

(10)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儿童有严重的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3、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适当地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弱儿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必要时及时就医。

体格锻炼制度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从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停锻炼。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5、具体管理措施: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的防治见“儿童常见病防治”。 (2)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管理 ① 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加强生活各环节的护理,适当参加活动,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决定活动量,活动强度及时间。天气变化时随时增减衣服,减少呼吸道感染。

③根据卫生部规定按时接受预防接种 ④结案:根治手术后方可结案。 (3)癫痫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正常饮食,掌握进食量,不要过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紧张,兴奋及激烈运动;不要攀高或在水边玩耍,随时警惕突然发作发生意外。

③密切与家长联系:详细询问和观察发作特点,持续时间,可能诱发的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发作次数。

④督促遵医嘱长期按时服药:不能随意停药或减量,保证定期复查。

⑤保教人员要关心爱护病儿,不歧视病儿。 (4)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该类儿童与同龄儿在吃饭、穿衣、大小便、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差距,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③活动安全:根据神经发育迟缓类型与程度安排该类儿童的活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功能训练,在活动中谨防意外事故。 ④转诊:对神经精神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平均水平的儿童,应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接受检查。 (5)常见畸形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注明畸形的种类、程度以及具体管理措施。 ②唇腭裂:该类儿童在吃饭、喝水时应注意给他们充分的时间,不能催促,以免出现误吸,发生危险。

③四肢畸形:根据四肢畸形的程度决定儿童参加活动的种类和强度,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教人员应注意爱护、照顾有畸形的儿童,并教育其他儿童尊重、关心他们,不得歧视,使畸形残疾儿童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6)肥胖儿童管理

①建立专案管理:对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立肥胖儿管理卡片,轻度肥胖只要管理不需记个案,中度肥胖以上要进行个案管理 ②分析病因,从饮食、运动、遗传、心理等方面仔细分析病因,如考虑为其他疾病引起的肥胖应建议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进行检查。

③定期监测:重点监测体重增长幅度,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个月测量身高1次。

④家长联系:与家长密切联系,给予家长正确的、科学的育儿知识,使家长重视肥胖的危害性,能够积极配合对患儿饮食起居上的调整以及治疗。

⑤结案:体重降至同性别同身高标准体重20%以内,继续维持3个月方可结案。肥胖程度减轻并在半年内稳定,为管理有效。

五官保健制度

1、眼保健、口腔保健按工作常规。

2、听力保健:

(1)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每年对儿童进行筛查 (2)听力筛查的方法:推荐方法:耳声发射法。如无条件采用耳声发射法做筛查,可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3)管理:具有高危因素或可疑听力异常者,应建立《松原市0—6岁儿童听力管理档案》,并填写《松原市0—6岁儿童可疑听力异常转诊表》,将其转送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确诊。

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

1、早期教育: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本着保教结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早教训练方案。

2、儿童心理保健:

(1)筛查时间:首次在入园后2个月筛查,以后每年筛查1次。 (2)筛查内容:入园时筛查的内容包括智力、语言、运动 发展水平,情绪与行为问题,气质评价。入园后的筛查主要为情绪与行为问题。 (3)建立心理保健档案

①基本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儿童入园时与入园后每次筛查的结果,对象为所有儿童;

②建立个案:对象为查出有问题的儿童。 ③追踪观察:对个案进行追踪观察和评价。 ④问题儿童干预。

a运动落后儿童干预:开展运动与游戏训练; b语言落后儿童干预:语言训练; c智力落后儿童干预:特殊教育;

d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干预:咨询指导,教育干预; e特殊气质儿童的教育干预:咨询指导。

(4)转诊 :对不能在幼儿园处理的问题儿童,应转诊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心理保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治疗。 (5)健康教育:对家长进行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讲座,宣传栏中介绍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

安全制度

1、执行《托幼机构安全工作常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院,不得漏报。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

中毒、颅骨骨折,以及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把儿童遗忘在空房子里,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家长联系制度

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如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可根据季节易发病。(如冬春季节: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等;夏秋季节:肠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进行宣传;还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如何预防、隔离、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家长进行宣教。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期1—2次。

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

(一)、表

(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于每年10月15日例会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推荐第2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来源: 白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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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吉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实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制度。凡在城镇内开办托幼所,必须到辖区内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有效其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 审批条件:根据上级要求,申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凡在城镇内举办或申请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的单位或个人,应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要填报“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基础情况报表”

1、书面材料;

2、有关资料;

3、报表。申报材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基础情况报表。2、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保教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3、托幼园所、学前班平面设计分布图。审批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大厅2楼的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需要的材料。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告知窗口负责人和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提交材料齐备的,报窗口负责人决定是否受理,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交申请人。第五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审核,协调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依据许可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和检查报告,报窗口负责人。第六步:窗口负责人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第七步:告知申请人该审批项目的收费标准,开据《缴款通知书》,指引申请人到大厅银行结算窗口缴费。第八步:

推荐第3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托幼机构的保健管理工作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二十一世纪的希望;托幼机构的保健根本任务,是在集居条件下保障和促进幼儿、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健康”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科学定义,是指“不但没有身体上的缺陷和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集体儿童机构的保健工作既要保证入园儿童正常的体格发育,又要促进儿童心理和智力的发育。我们保健科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以全方面儿童发展为理念,根据2008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具体对全年的工作予以指导,收集托幼机构对我区集体儿童管理的具体要求及改进情况。在每季度的保健医生例会上,我们除了传授相关的保健知识外,还给予她们互相交流、讨论的时间,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能解答的问题逐一记录在案上报解决,使参加学习的保健医受益匪浅。

幼儿每年一次体检既是对幼儿体格发育的了解,也是对幼儿园营养及保健工作的考核。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执行集体儿童体检的物价要求,我们制定出适当的体检项目,,使每年一次的体检真正为了儿童健康,并把体检的结果和对幼儿园的考核联系起来。个别幼儿园,由于一些家长缺乏体检认识,认为体检是幼儿园想多收费,不支持体检工作,针对这一情况,保健科医生在每次的例会上都要特别强调集体儿童体检的重要性以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在幼儿园执行的必要性,并督促园长和保健医生做好宣传工作,使得家长的意识得到提高。今年儿

1

童体检率明显提高,大部分幼儿园的体检率达99%。全年体检2243名,其中查出龋齿412例,寄生虫92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0例,沙眼54例,视力异常4人,心脏异常5人,佝偻病12人,生殖器官异常16人。

今年全区托幼机构保健工作普遍有较大的提高,这跟教育局的正确颁布保教并重原则的实施以及各托幼单位领导的重视是分不开的。很多幼儿园保健医生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上级反馈的卫生保健知识传达给家长,特别是公办幼儿园起了先进引导作用。其它的私立幼儿园也不甘落后,严格遵守托幼机构规章制度,对幼儿实行保教并重原则,并借我院和市卫生监督所在进行卫生保健检查之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整顿。大部分的私立幼儿园已逐步走上正规化,其中福中明幼儿园在这些幼儿园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区第二间持证办园的幼儿园。

在幼儿营养管理上,我院利用每次的体检结果进行电脑评价,筛查出营养不良的儿童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督促保健医生科学、合理的安排膳食,保证了幼儿的体格发育。但由于我区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相对低,还不能真正做到平衡膳食。今年5岁以下儿童不良发生率为14.29%,比去年的8.5%升高了6个百分点.希望各幼儿园引起重视,想方设法克服眼前困难,使儿童的膳食达到一定的平衡点,降低营养不良发生率,促进儿童的体格发育。

二OO九年一月十八日

推荐第4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1.托幼机构应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根据我园儿童特点,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生活制度。)

2.卫生保健人员应参与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参与儿童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保育要求的制订。

3.合理安排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组织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4.每日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地区可酌情调整。儿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2.5小时/日为宜。

5.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应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制度

(一)膳食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2.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食堂管理制度。

3.托幼机构应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儿童膳食应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伙食和儿童伙食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二)膳食卫生制度

1.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班级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定期清扫,保持卫生,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3.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餐具、熟食盛器等按要求统一在食堂消毒,消毒后的食具应保洁存放,符合卫生标准。

4.儿童食品应在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商店或超市采购。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食物保证新鲜,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禁止提供生冷拌菜。

5.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6.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g。

7.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均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8.进餐环境应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卫生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制度

1.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定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80-85%,寄宿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90%以上。维生素A、B

1、B

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全日热量分配:早餐20~25%、午餐35~40%、点心5~10%、晚餐25~30%。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天至少提供一次点心。

三、体格锻炼制度

1.卫生保健人员要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定,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2.托幼机构每日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工种形式的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3.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4.注意观察儿童在运动中面色、出汗量、精神状态、呼吸等,以及运动后的食欲、睡眠状况,进行体格锻炼效果评估。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所)前应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检查视力、听力。 (2)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 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身高、体重、视力和口腔每半年检查一次。所有儿童每年检查一次听力,检测一次血红蛋白。

(3)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或儿童健康查体表”、“生长发育监测图”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在家休息治疗。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刚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应及时规范治疗。 (4)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需离岗,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①食堂人员和保教人员有发热、腹泻等症状。 ②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③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④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

五、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实事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暴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两周进行一次玩具清洗和图书翻晒。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一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2.活动室、卧室应经常开窗通风。在寒冷、炎热季节应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3.儿童餐具每餐使用后应在食堂集中清洗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4.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抹布每次使用后消毒。座便器每次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消毒。

5.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应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1.督促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2.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

3.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

4.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物)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5.对发生传染病班级要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不能有任何人员流动,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6.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同时提醒在传染病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7.患传染病的儿童痊愈后凭疗卫生机构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1.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对营养不良、贫血等体弱儿以及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诊治。

3.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矫治。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

八、儿童伤害事故的预防制度

1. 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卫生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

2.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3.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重大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托幼机构应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

4.托幼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普及安全知识。

5.保教人员应接受儿童伤害事故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中毒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制度

1.卫生保健人员应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定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办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3.园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1-2个月更换一次。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每半年举办一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对卫生保健人员应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

2.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出勤、膳食管理、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卫生消毒、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健康档案应包括: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疾病登记管理记录等。

4.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资料应几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5.每年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推荐第5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试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试卷

单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有食堂的托幼机构, 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3.托幼机构的______________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按照收托_______名儿童至少设_______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 5.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上岗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岗人员, 每年进行___次健康检查, 患有_____________,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7.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8.采购食品应该查验__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进货前必须验证,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9.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儿童离园_____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________________。

二、名词解释(20分,每小题10分)

1.儿童伤害:

2.闭合性创伤:

三.问答题(40分) 简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试卷(答案)

单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每小题4分)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有食堂的托幼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3.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

5.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上岗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6.在岗人员, 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7.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8.采购食品应该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进货前必须验证,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9.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10.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二、名词解释(20分,每小题10分)

1.儿童伤害: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对儿童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原因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因素。软组织损伤、骨折在儿童伤害中最为常见。

2.闭合性创伤:皮肤没有破开,但皮下组织和血管因受到挤压引起一定范围的损伤。

三.问答题(40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 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 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 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 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接种单位补种;  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 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 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

推荐第6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方案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提高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水平,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理,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分市、区、社区三级培训。

一、市级培训

市级培训包括岗前、岗位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市级岗前培训,以后每3年参加1次市级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一)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

1、目的:

(1)规范新上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人员工作常规及工作流程; (2)学习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能,提高保障幼儿安全能力。

2、培训对象:

(1)新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 (2)未参加过培训的托幼机构主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园长; (3)未参加过培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 (4)未参加过培训的各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

(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基础业务知识; (2)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

4、培训时间:

(1)每年举办2期,分别安排在3-4月份、10-11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2)每期3.5天,其中理论课2.5天,考核1天(操作、理论考核各0.5天); (3)考核一般安排在理论培训结束4周后进行。

(二)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培训(三年一次)

1、目的: (1)巩固、更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2)巩固强化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能。

2、培训对象: 已参加过岗前或岗位培训超过三年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 (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热点难点问题; (2)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

4、培训时间: (1)每年举办2期,时间分别安排在5月份、12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2)每期2天,其中理论课1.5天,考核0.5天; (3)培训结束后安排考核。

(三)、市级免费培训资格核定

1、区培训名额以当年全市计划为准,申请培训人员的资格由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负责核定。

各托幼机构每3年免费培训名额为=

托幼机构幼儿在册人数

--人

150 (注:每3年为1个培训周期,如某托幼机构有数名保健人员,请于3年内平均安排人员参加)

2、参训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

(2)医士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4)担任卫生保健工作;

(5)年龄小于或等于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强度。

(四)、市级培训流程

1、托幼机构向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递交《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市级培训申请表》(附件1)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由辖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 2 健科核定人员资格后按当年分配名额汇总名单(附件2)上报至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童保健科;

2、培训当日,参训人员持已审核的《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市级培训申请表》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到会场报到上课。

3、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 “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满3年应参加市级岗位培训,重新审核验证。

4、培训要求: (1)孕妇暂缓参加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培训;

(2)凡申请接受培训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保证全程培训时间,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给予准假并安排补课外,不可随意缺勤,否则取消其培训资格及其所在园所培训名额。

二、区级培训

区级培训包括新上岗保健人员培训、在岗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业务培训,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一)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提高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业务技能及实践操作水平。

2、培训对象:

(1)新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 (2)未参加过培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内容;

4、培训形式:越秀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岗位培训基地实习;

5、培训时间:5天;

6、培训流程: (1)托幼机构向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递交书面的新上岗保健员培训申请,区妇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学习。

(2)托幼机构保健员需取得“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和“广州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时递交该两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巩固、更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保健管理水平。

2、培训对象:越秀区辖内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

3、培训内容: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规定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新知识和适宜技术。

4、培训形式:授课、讨论等形式

5、要求:每年至少一次

三、社区培训

社区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人员负责。利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例会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现场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一)培训目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日常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和指导;

(二)培训对象:越秀区辖内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要求。

2、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内容。

(四)培训形式: (1)街辖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 (2)不定期的专项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3)每学期进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场督导。

(五)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区妇幼进行抽查和质量控制。

推荐第7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

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推荐第8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 简报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婴保护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按照《某某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2年12月8日我院在精心的准备后,组织举办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

培训的范围涉及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地点设在医院七楼的会议室。我院副院长某某主持召开了大会。来自重庆妇幼保健的专家某某某和来自区疾控中心的某某,担任此次培训的主讲人。专家们精彩的讲解,深入浅出的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和膳食管理;儿童健康检查及相关检测适宜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及保健室(卫生室)设置;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制度。学员们听的津津有味,相互讨论,互相交流,专家们对大家提出的疑问都逐一解答。最后我院为参加培训的考试考核合后相关人员发放《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下午5点30分,培训会圆满结束了。

此次培训的成功是群策群力,有领导的运筹帷幄,也有职工的辛勤付出。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增强了全区范围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对相关理论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卫生保健管理水平。于此同时也检验和提高了我院组织大型培训班的能力,我们坚信,有了此次的成功经验,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展开更加豪迈的诗篇。

推荐第9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妇保)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膳食管理制度

(一)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三)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四)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五)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六).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七)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体格锻炼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制度

入园健康检查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

(一)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二)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三)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四)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五)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六)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二)

(一)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四)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三)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五、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二)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三)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

(四)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五)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二)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三)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四)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五)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六)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制度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制度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推荐第10篇: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细则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细则

一、按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细则要求,65分以上为卫生保健工作合格单位,85分以上为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单位,95分以上为卫生保健工作示范单位.

二、申报江苏省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上单位评分必备条件:

1、设有独立的卫生保健室和隔离室,总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每位儿童 有独立的床铺;示范单位隔离室应设有卫生设施和进出通道,午睡室与活动室不应在同一空间.

2、按要求配备专职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注册护士资格及以上的保健医生,示范单位应配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保健医生.

3、持有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证书,卫生保健各项制度健全.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扣分说明 一,组织管理(10分), 园领导有专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有健全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分工明确.每学期有一次以上专题研究卫生保健工作.查看资料,无卫生保健管理组织扣1分.分管领导不了解园内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扣0.5分.会议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每学期有卫生保健工作计划与总结,措施落实.无计划或总结扣0.5分. 有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儿童营养管理制度,疾病预防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家长联系制度.查看园内工作制度,少一项制度扣0.5分. 有园内卫生保健工作考核细则.定期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考核细则扣0.5分,无定期检查记录每次扣0.2分. 持有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证书.示范单位医务室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合格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得分.二,卫生保健设施要求(26分) 设有相邻的保健室和隔离室(儿童在70名以下可设立隔离床),二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0M2.二室应用玻璃相隔或玻璃窗,且隔离室设有进,出通道.保健室,隔离室位置设在幼儿园左入口处,室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欢快活跃.实地查看,未设隔离室扣2分,二室未相邻扣1分,布局不合理或欠整洁扣1分.保健室与隔离室未用玻璃相隔或玻璃窗扣1分.隔离室无进出通道扣0.5分.每少1平方米扣0.2分. 保健室内应配有桌椅,诊察床,资料柜,药品柜,身高体重测量仪,灯光视力箱,流动水洗手设施,保健用物污物桶,常用药品,常规医疗用品,空间消毒设备,常用消毒液,应配有电脑,空调.实地查看,每少1件扣0.5分. 隔离室内应有儿童桌椅,儿童床,流动水洗手设施,空间消毒设备,儿童玩具1-2件,消毒剂,隔离衣,儿童病情记录本,被褥,图书,常规医疗用品.隔离室应有卫生设施(幼儿厕所).实地查看,每少1件扣0.5分.无卫生设施扣1分. 每班设有独立的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厕所和共用的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午睡室有防寒降温和消毒设施.每位儿童应有独立的床铺.午睡室与活动室不应在同一空间.\",4,\" 实地查看,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无独立床铺扣1分,午睡室与活动室在同一空间扣1分.\"

2、每班应有符合安全,卫生消毒要求并便于幼儿使用的盥洗设备(包括毛巾架,茶杯架,二巾一杯)及消毒设备.并有供幼儿随时喝水的设备,寄宿制幼儿园应有儿童浴室和每生专用的五巾二杯二盆.实地查看,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无幼儿随时喝水的设备扣1分,无儿童浴室扣1分. 食堂食品卫生等级A级,厨房设有防蝇设施,消毒设施的熟食间(儿童在70名以下可设立熟食柜).熟食柜实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内有放置食品的平台和熟食柜.配有电冰箱,灭蝇灭鼠器,厨房用具生熟分开,餐具一餐一消毒.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食堂食品卫生降一个等级扣1分.未设熟食间扣1分. 园内房屋,家具,用具,设施设备,教玩具,运动器械符合安全,卫生要求.2 不符要求,每处扣0.2分.三,卫生保健人员要求(12分)\",\" 根据儿童数配备卫生保健医师,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或全托儿童50-100名应配有1名专职保健医生.每增加100名儿童,应增设专职保健医生1名.每少1名保健医生扣1分.专职保健医生在本机构工作不到一年扣0.5分.,\" 专职保健医生应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注册护士以上资格证书.全托机构至少有一名保健医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1名不符要求扣1分. 保健医生必须参加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每二年进行一次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2 无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证书每位扣0.2分,无复训记录每位扣0.2分. 保育员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岗位知识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每二年复训一次.3 无岗位培训证书每名扣0.2分,无复训记录每位扣0.2分.四,卫生保健工作要求(52分), 认真做好儿童及工作人员入园体检,定期健康检查工作,查体率100%,健康建档率100%;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健康证》.5 查健康档案,未做入园体检每例扣1分.查体率,建档率每降1%扣0.2分.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每人扣1分. 每季测体重1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测视力一次(4岁以上儿童),每季分析评分幼儿的体格发育现状,有针对性干预措施.儿童健康档案及体格发育检查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3 未做季度体格检查每次扣0.5分,无幼儿体格发育季度分析资料扣0.5分.无计算机管理扣1分.记录与实况不符发现一例扣0.1分. 严格执行晨间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记录如实,诊断正确,处理及时.4 无晨间和全日观察登记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处理不及时每起扣0.2分. 对营养不良,肥胖,佝偻病,贫血,先心病等体弱儿专案登记管理,有个案管理记录,有干预措施,管理率100%;幼儿缺点矫治率100%;身高体重合格率大于92%;贫血发生率低于2%;龋齿发生率低于20%.4 无体弱儿个案管理扣1分;个案管理记录不全扣0.5分;管理率(矫治率,达标率)每降1%扣0.2分,贫血率,龋齿率每上升1%扣0.1分.记录与实况不符发现一例扣0.2分.,\" 有卫生,消毒每周检查记录,保健室,隔离室,活动室,午睡室,厕所等场所内的物品和玩具按要求做好清洁与消毒,午睡室,教室有固定装置的空气消毒器具(紫外线灯),且方法正确.儿童被褥,席子等卧具专人专用,勤洗勤晒保持清洁.室内空气,食具,环境,物品表面定期接受消毒监测,达标率为100%.6 无卫生,消毒检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消毒监测未达标扣0.5分,无消毒监测扣0.5分.物品不清洁,厕所有异味,便盆使用后未消毒每起扣0.5分.儿童被褥,席子等卧具无专人专用扣1分.\" ,\" 有\"儿童膳食管委会\",每月有活动记录;儿童伙食与工作人员伙食严格分开;每月公布伙食帐目;幼儿食品进货有卫生许可证和验收制度;每周制订科学合理,营养平衡,满足儿童生长需求,半月内不重复的食谱.制订带量食谱,每天有自制点心;幼儿餐点形,色,味俱佳;每月有准确的营养计算和分析,一级膳食100%;有体弱儿的特殊膳食.8 实地查看,无膳管委活动记录每起扣0.5分;儿童伙食未与工作人员分开扣2分;伙食帐目未公布扣0.5分;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每起扣2分;无带量食谱扣1分;无营养计算分析扣1分,计算分析不正确扣0.5分;未达一级膳食扣1分,生,熟食品保存未分开放置扣1分;食品贮存未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扣0.5分.无体弱儿的特殊膳食扣0.5分.,\" 督促家长,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在园期间儿童预防接种应及时登记在儿童健康档案.做好传染病的管理,防治工作.传染病流行季节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发生传染病后严格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及时报告.每学期传染病发病率低于1%,无续发和蔓延.4 查儿童健康档案中的预防接种登记情况,未登记每例扣0.1分,传染病发生率每高于1%扣0.2分.有续发每例扣0.2分,有蔓延现象扣2分. 有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发生事故及时报告.近三年无烫伤,触电,溺水,食物中毒,儿童丢失,骨折,缝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外伤事故发生.各种事故,外伤均要有登记,处理记录.不影响身体的外伤每年发生率低于0.5%.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定期核查药品并有记录,教室,寝室,活动区域内不放药品.杀虫剂,消毒液,洗涤剂等药品要专人专柜保管.保健医生给儿童服药应记录在册,做到三查四对,正确服药.6 查安全防范措施和检查记录,有上述外伤事故每起扣0.5分.不影响身体的外伤每年发生率每升0.1%,扣0.1分.漏报等每例扣0.5分.保健室药品无定期核查记录扣0.5分,发现上述区域内有药品或消毒液等无专人专柜保管,每起扣0.5分,发现错服药现象每起扣0.5分.,\" 卫生保健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档案齐全,完整,准确,按要求定期上报.4 查各类上报的报表,登记本不齐全每起扣0.5分.未及时上报扣0.5分.,\" 室内环境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空气流通,无异味.清洁用具专用,消灭蚊,蝇,鼠,蟑螂措施到位.3, 不符要求每处扣0.5分.,\" 定期与家长联系,宣传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汇报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有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换1次,定期对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健康宣教.每学期测评一次家长对保健工作满意度.3, 无家长联系制度或不对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教扣0.5分,宣传栏未每月更扣0.5分.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90%扣0.5分.

第11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下载版)

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教育厅下发的《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湖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管理工作,是保障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生活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中、重度营养不良和重度缺铁性贫血,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

托幼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制度》及有关规定。

㈠儿童入园(所)检查要求

1、儿童入园前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金湖县卫生局制定的体检表。儿童入园(所)报名时附带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托幼机构应查验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入园体检结果三十天内有效。

2、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异常者暂不予入园。经治疗后,每三个月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肝功能检查一次,连续三次正常方可入园(所)。

3、对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可回园(所)。

㈡儿童晨间检查

托幼机构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对日托儿童应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是否有异常;三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检查儿童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

㈢儿童定期体检

1、托幼机构应给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一岁内婴儿每季度体

检一次,一岁至三岁以内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2、入园(所)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应检查血色素,大班儿童每年检查视力二次,体检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

3、每年“六一”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并做出健康分析和评价,体检中发现缺点或疾病,应及时矫治。矫治率应达到90%以上,并有记录。

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㈠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体检,炊事员须经辖区卫生防疫机构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㈡患有《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传染并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并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

㈢患菌立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患者症状消失、停药三天、大便培养连续三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卫生保健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三个月以上儿童保健培训。

四、托幼机构职责

托儿所、幼儿园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全县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不断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集居儿童的健康成长。

㈠建立健全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㈡供给膳食的托幼机构应为婴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婴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㈢托幼机构应保证供给婴幼儿卫生合格的饮用水,为婴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㈣要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婴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㈤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托幼机构管理

㈠根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全县托幼机

构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要求》,对托幼机构进行检查审核,合格者颁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保健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卫生保健合格证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

㈡全县托幼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㈢成立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交流总结全县卫生保健工作经验。

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医师负责指导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㈤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对有失职行为,直接造成儿童健康不良后果者,按《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处罚。

六、其他

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单位(厂矿)设立的幼儿班(学前班)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第12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网络管理系统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网络管理系统》

同时注意:此版本仅包含班级儿童、膳食分析、体格测评、日常保健、个案管理、保健台帐功能,不含后勤、财务、收费、办公、教务、文档管理等功能(这些有专门光盘版提供)。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网络管理系统》作为一套整体解决方案,共分为“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系统”、“保健院所监管平台”、“家长在线”三大部分。我们希望通过此系统,能为全国数千万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十几万家托幼机构和数千家妇幼保健院所单位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作出贡献。 优势特点

一、技术优势

1.紧密跟踪卫生部最新文件,全面支持2009年新标准,兼容现用旧标准。

2.采用B/S结构的在线版系统,具有以下无与伦比之优点:

①无论是妇幼保健院或幼儿园,都无需架设服务器、无需安装、无需维护,输入网址就能使用。

②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人数多少,都可同时使用。 ③永不怕数据丢失,一切都在服务器上由专家保管。

④自动升级、服务方便,一切问题由专家直接在后台解决。

⑤一个地区统一使用,妇幼保健院所足不出户就可查阅幼儿园相关数据。

3.本系统与电信运营商“家校通”合作:

①保健院所可免费发送短信、彩信等资讯(如流感预防方法)给儿童家长。 ②幼儿园可免费通过短信、彩信、语音等与家长沟通,增强家校联系。 ③与其他常见“家校通”相比,本系统突破了一般只发送通知、评语等简单讯息的限制,可以自动发送儿童家长更关心的营养、健康测评、卫生保健等数据。

4.系统内自带有声录像教程,对于大都数接触电脑不多的保健老师而言非常重要。

5.对于暂时无法或不使用网络版的幼儿园,我们有“光盘版”可提供使用。

三、功能优势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网络管理系统》作为一套整体解决方案,共分为“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系统”、“保健院所监管统计平台”、“家长在线”三大子系统,涵盖了数据输入、自动计算、统计、监管、反馈、信息发布等各个方面。

四、合作模式优势 1.保健院所合作模式

我们强调“合作运营、服务共享”,免费使用本系统。

2.幼儿园的使用模式

①收费模式:一个幼儿园400元/年;不限制使用老师数量。

②免费模式:免费使用本系统;不限制使用老师数量;需与我们建立“家校通”合作关系。

五、多级管理优势

本系统已经按行政区划内置了全国的省、市、区县三级妇幼保健体系数据:

1.通过此系统,可以迅速建设一张从上而下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网络,实现分级管理和上报。

2.灵活切入,既可以选择省级或市级作为切入点,涵盖整个地区的管理,也可以直接以区县为切入点,单独为某区县建立管理系统。

六、经验优势

自1998年以来,本系统经历了从第一代单机版(1998年)、第二代光盘版(2004年),到现在的第三代网络版(2008年)的发展,积累了数千家幼儿园用户,与数十家妇幼保健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功能说明

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系统 1.主要功能索引

2.效率提升 ①食谱分析

手工进行食谱分析,涉及到几十种食物并找出它们的营养成分累加;再统计各年龄段进餐人数得到营养推荐量表;然后计算各种营养报表;大概需要2天时间。如果用软件,只需要输入使用食物,分析和报表自动完成,不到半小时就可全部完成。

②健康体检

以一个班30个小孩为例,计算儿童的身高体重等级以及发育评价,手工计算的话,大概需要半天时间。通过软件,只需输入儿童身高体重数据,会立刻计算等级和评价,并得到健康建议供选择。 ③台账管理

幼儿园儿保工作,平时大概有二十几种台账需要统计和填报。通过软件,大部分台账可以根据软件中数据自动完成。 3.典型用户

我们在全国各地拥有数千家幼儿园用户和数十家妇幼保健院所合作伙伴,详情请参见我们的官方网站。

二、妇幼保健院监管统计平台

通过“妇幼保健院监管统计平台”,可实现足不出户即可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数据,同时可以对所在地区所有幼儿园和儿童情况进行统计,生成各种统计报表。 1.功能索引

第13篇: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1

2012年公安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2011年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标准,做好2012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工作指标:

1、儿童健康体检率大于95%;

2、预防接种证查证及补种率达100%;

3、幼师体检率达100%;持证上岗;

4、体检健康率达95%;

5、体重、身高达均值不低于50%;

6、贫血患病率小于10%;

7、营养膳食供应达标率达85%以上。

二、质量指标

1、健立健全各种制度;

2、配备有专职或兼职保健医生;

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真时、准确上报托幼机构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每年两次);

5、按时参加市、县两级卫生保健工作培训;

6、积极参加市内组织的各项儿童保健活动;

7、健立健全各种登记本,登记本记录完整、数据准确可信;

8、无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9、健康教育:每学期出卫生宣传专刊二次。

三、实施措施

1、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托幼机构涉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多科室,在执法中,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将托幼机构准入和评等创优的前提条件。实行卫生保健一票否决制。

2、加强督导培训: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及相关部门科室组建专班对相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工作,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

3、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把检查情况向家长、社会公告,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步入正轨。

第14篇:上半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工作总结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我辖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集体儿童身心健康。我中心于2013年上半年对我辖区30余所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保健工作督查,现将督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合肥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合肥市包河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评标准》的有关要求,每年对辖区托幼机构进行两次督导,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口头询问等形式,对两所托幼机构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行政管理、基础设施、营养与膳食管理、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与防病、安全保护、良好习惯与体格锻炼、健康教育等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记录。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托幼机构对卫生保健工作比较重视,能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晨检、全日观察、消毒等常规工作,但绝大部分看护点资料空乏,软、硬件建设不到位,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较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看护点入园体检率较低,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能做到100%,而有证的幼儿园基本都能做到入园体检率100%和持证上岗率100%。

2、看护点保健医基本都是兼职,除极个别人数较多的看护点外,基本都无专职保健医生,保健医业务水平不高,各类资料整理不完整,内容空洞,无特点。有证的幼儿园都有专职的保健医生,但个别保健医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大部分保健室设置不合理,不符合要求。

3、大部分幼儿园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带量食谱和营养计算,并且伙食账目未按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收支情况,伙委会流于形式。

4、极个别幼儿园保健室发现过期药品。

5、大部分看护点对卫生保健工作不够重视,卫生保健资料收集与管理不及时、规范。有证的幼儿园在保健方面做的还行,但依然存在不少细节问题,比如未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体弱儿管理,膳食管理不够规范,消毒知识掌握不足等。

三、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卫生保健工作应设有分管园长,并且按要求配备保健医(员),建立健全适合本园所实际的卫生保健制度、职责、工作流程。

2、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卫生保健“三员”(保健员、保育员、炊事员)严格按照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落实月培训制度,提高“三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落实制度,规范流程。认真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工作质量。

第15篇: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南京市下关区疾控中心

王建

2009年4月28日

•2003年非典以后各级政府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

•1、2003年5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2004年12月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2005年1月1日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疾控部门能够即时掌握疫情发生的情况,这是疫情报告的一个飞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05.7)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2005.9) •江苏省2006年7月1日起调整麻疹疫苗程序4岁加强提前到1岁半

•2008年5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把甲肝、麻腮风、流脑A+C纳入免疫规划。

对学校防病也出台一系列规定

•《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南京市2003年8月宁教体44号)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厅教育厅2004.4) •《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卫生厅、教育厅2004年5月苏教体艺〔2004〕10号 )

•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南京市2005.3)

•关于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通知(省卫生厅2005.11)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生部2005年11月[卫疾控发(2005)408号)

•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卫生厅、教育厅苏卫传〔2006〕3号 2006.2)

•关于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晨检工作指导的通知(卫生部2006.2) •2006年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意见(2006.4) •南京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6]32号2006.5)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教育部卫办疾控发〔2006〕65号) 2006.5 •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6]35 2006.6) •南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教体[2006]20号 市教育局2006.6)

•江苏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07]59号文) •南京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07]35号)

•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8]16 2008.7)

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现实意义

•生理特点决定了易遭受疾病侵袭 •人群聚集决定了易造成局部暴发 •活动特点决定了易引起传播流行 •现实国情决定了易产生社会问题

2008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

•下关区10起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病学生78人。

•主要以呼吸道传播为主,占93.94%,流行性腮腺炎3起、水痘2起、手足口4起、群体性腹泻1起。 第一部分

传染病的共性知识

五、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环节

各种传播途径 经空气传播 经水传播 经食物传播  接触传播

媒介节肢动物传播 经土壤传播

垂直传播

 医源性感染和经血液传播

第二部分

学校常见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 卫生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

•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建立防控预案体系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登记制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强化学生健康教育

学生常见的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 •流感 •腮腺炎 •水痘 •麻疹 •风疹 •肺结核 肠道传染病 •手足口病 •细菌性痢疾 •甲肝 流感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根据病毒粒核蛋白(NP)和膜蛋白(MP)抗原特性及其基因特性不同,把流感病毒分为甲(A),乙(B),丙(C)三型。甲型流感病毒根据其表面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N)蛋白结构及其基因特性又可分成许多亚型,至今甲型流感病毒已发现的血凝素有16个亚型(H1-16),神经氨酸酶有9个亚型(N1-9)。

•流感潜伏期一般1—3天,起病方式多为快和突然。临床特点为:畏寒,少有寒战;发烧,体温速升至38—40℃;头痛,全身无力;眼球外肌疼痛,腰背和四肢酸痛;厌食,恶心;打喷嚏,鼻塞和流鼻涕等。

•主要传染源: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传染期:从潜伏期末到发病的急性期(约7天)都有传染性。传播途径:流感主要是通过空气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的。

流行性腮腺炎

•病原体-流行性腮腺炎病毒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经直接接触患者的唾液或飞沫传播。

–患者可在唾腺明显肿胀之前6至7日及之后9日这段期间传染未有免疫力的人

•临床表现

–患者不限年龄,以一岁以上的儿童最为普遍。

–病征以腮腺肿大为特征的急性传染病,也可侵犯睾丸,卵巢,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严重并发症。

流行性腮腺炎

•潜伏期

–12至25日不等,通常为18日。

•治疗方法

–无特定的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不适。

•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

–脑部、胰脏、睾丸或卵巢受感染等并发症, 男性不育症和儿童后天性获得性耳聋。

水痘

主要由水痘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出疹性急性传染病

•1.本病潜伏期为14~15日左右。

•2.起病急、轻、中度发热且出现皮疹,皮疹先发于头皮、躯干受压部分,呈向心性分布。 •

3.在为期1~6日的出疹期内皮疹相继分批出现。

皮损呈现由细小的红色斑丘疹→水疱疹→脱痂的演变过程,脱症后不留疲痕。水疤期痛痒明显,若因摧抓继发感染时可留下辐度凹痕。体弱者可出现高热,约4%的成年人可发生播散性水痘、水痘性肺炎。

•传染源:患者为主要传染源,从发病前1天到全部皮疹干燥结痂均有传染性。

•传播途径:水痘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尘土、衣服、用具等也可能被传染。

•人群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常见于2~10岁的儿童,一次发病可终身获得较高的免疫力。

•预防措施:预防是加强病人的隔离,隔离期一般为发病至疱疹全部结痂或出疹后7天。

•病原体-麻疹病毒 •主要症状

征.传染性很强, –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其特–3-7日(4天)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红疹,通常会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4-7日,亦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皮。 麻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喉分泌物而传播。

–病人从染病起至出疹后4日内会传染别人。

•潜伏期

7-21日,通常以10-12日最常见。 •治疗方法

–病人隔离治疗。

–无特定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病征,亦可采用抗生素医治由细菌引起的并发症。

•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

–病后呼吸系统、消化道及脑部会受影响,引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

•病原体-风疹病毒 •临床特征

–发热,皮疹及耳后,枕后淋巴结肿大

–孕妇如果在怀孕首3个月感染风疹,所产下的婴儿可能会患上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导致失聪、眼部缺陷、心脏畸形及智力发展迟缓。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为空气飞沫传播和日常密切接触传播 –家庭内有高度传染性

–病人在出疹前一个星期和出疹后最少4日内都可传染别人。 •潜伏期

14至23日不等,通常为期16至18日 •治疗方法-同前

肺结核

•病原体-结核杆菌

•临床特征-慢性传染病

–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咳嗽、咳痰、咯血,其次还有胸痛、胸闷、消瘦、乏力、食欲不振、低热、盗汗等全身症状。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染播

–排菌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喷出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健康人吸入就会被感染。 –据统计一个排菌的且结核病人一年中平均会传染10—15个健康人。

肺结核 •防治要点

–咳嗽咳痰三个星期以上或痰中带血,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应尽快去市一院看医生。

–肺结核病人可以在医院到免费的检查和治疗。

–结核病人应按医生要求,坚持服药6-8个月,结核病就能治愈。 –儿童按要求接种卡介苗。

•学生患结核病(卫生部、教育部2003年文件) –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和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 –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 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要点

•疫苗的预防接种(最有效)

•强化健康教育,锻炼身体,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强化教室、宿舍通风

•强化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落实防控措施:三个环节、两个因素

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及个别患者可并发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能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很多,主要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和新肠道病毒。CoxA组的

16、

4、

5、

7、

9、10型,CoxB组的

2、5型,以及EV71型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病原体,但最常见为CoxA16及EV71型。

•75%酒精,5%来苏尔没有作用,病毒在4 ℃可存活1年,在- 20 ℃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传染源:手足口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

•传播途径: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

•易感性: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流行方式: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

临床表现

•从最常见的无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至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均可发生。部分患者初期有轻度上感症状,如咳嗽、流涕、恶心、呕吐等由于口腔溃疡疼痛,患儿流涎拒食。

•潜伏期一般2~7d,没有明显的前驱症状,多数病人突然起病。约半数病人于发病前1~2d或发病的同时有发热,多在38℃左右

•四部曲¡ª¡ª主要侵犯手、足、口、臀部四个部位

•四不像¡ª¡ª疹子不像蚊虫咬、不像药物疹、不像口唇牙龈疱疹、不像水痘 •四不特征¡ª¡ª不痛、不痒、不结痂、不结疤

并发症

•手足口病表现在皮肤和口腔上,但病毒会侵犯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本病流行时要加强对患者的临床监测,如出现高热、白细胞不明原因增高而查不出其他感染灶时,就要警惕暴发性心肌炎的发生。

•近年发现EV 71较Cox Al6所致手足口病有更多机会发生无菌性脑膜炎,其症状呈现为发烧、头痛、颈部僵硬、呕吐、易烦燥、睡眠不安稳等;身体偶尔可发现非特异性红丘疹,甚至点状出血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多见于2岁以内患儿。 防控对策

相关预案和要求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江苏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

•南京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预防控制方案(2008年版)

•南京市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南京市手足口病防制工作评估细则 (市卫生局、教育局[2009]10号)

开展应急监测

•全省13个市均设立了监测点(我市为南京市儿童医院),开展手足口病哨点应急监测,相关标本统一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严防交叉感染,发现病例及时按规定报告。

做好病例收治和消毒隔离 •病例发现后要及时居家隔离,时间为10天。重症病例( 出现神经症状或心血管症状等)应及时收治于当地儿童医院,病房要相对独立。 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管理

•在手足口病流行时,托幼机构要强化晨检制度,并对缺课者进行登记。教室和校舍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制度,对玩具、用具等物品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患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

•根据卫生部规定,凡托幼机构1周内在同1个班级发生2例以上(含2例)手足口病例,或出现1例重症/死亡病例时,应视托幼机构具体情况采取部分关闭或全部关闭2~3周,以防疫情扩散。复课后做好晨检。

•散发病例居家隔离到发病后10天

•患者复园或复课程序:由负责随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经区县级专家组(含疾控中心人员)会诊签字确认患病幼儿或学生痊愈后,下达通知,再由随访患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痊愈证明,各托幼机构或学校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痊愈证明方可复园或复课。 南京市手足口病防制工作评估细则

•卫生行政部门(10分)、卫生监督部门(5分)、医疗机构(25分)、疾控机构(25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分)、托幼机构(20分)

•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必查,抽查1家区县级医院、2家社区中心、2所幼儿园

托幼机构(20分)

1、制度(2分):建立各项卫生制度(考勤晨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卫生清洁和保洁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定期体检制度。

2、晨检(2分) :每日进行晨检,并规范记录

3、消毒通风 (10 分)

(1)每日教室通风

(2)每日对玩具、用具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3)发现患病儿童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4)按照规定做好患儿的隔离、并按规定的程序复课。

(5)按要求规范实施班级停课措施。

4、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2分):对保育员、班级老师进行培训。

5、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2分):利用板报、告家长书、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6、严格执行停、复课标准(2分):对隔离期间满手足口患儿一律按照要求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证明方能复课。

•疫情的公布在省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利和义务发布疫情。

第16篇:托幼机构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总结

托幼机构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总结 为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制 度,加强集体儿童传染病的防控,以及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提高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工作水平, 2009 年先后到了县中心幼儿园和中英文幼儿园、春苗幼儿园和 城市花园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进行督导。主要是通过现场观察、查阅资料和交 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县中心幼儿园每两个月督导一次,其他 幼儿园每年两次。县中心幼儿园每年定期做一次健康体检,新入托儿童开学时均 做健康体检,开具健康证明。定期对保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卫生保健培训,特 别是针对今年甲肝、甲型H 1 N 1流感、手足口病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情况:中心幼儿园有兼职的保健人员,卫生 保健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基本上到位,设有保健室,有合理 的膳食计划。其他幼儿园没有专职的保健人员。卫生保健工作较薄弱。

三、存在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小的幼儿园,尤其是私立幼儿园难于管理, 不配合做儿童入托健康体检和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有些幼儿园没有保健室,卫生 保健制度不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较差。部分幼儿园没有派相关人员进 行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大部分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存在缺陷。

四、建议:

1、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扩大对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面,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及卫生保健督导。

2、建立和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 健工作制度,并按要求执行。

3、加强对入托儿童的健康体检和工作人员的定期 健康体检。

4、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

5、对家长和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尤其是要加强儿童营养知识、口腔保健、视力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XX 医院 XX 年XX 月XX 日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计划督导目的:督促建立和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制度,预防控制传染病等,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督导内容: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儿童入托入园的体检、工作人 员的健康体检、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托儿所幼儿园 九项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督导形式:下幼儿园督导,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询问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 予指出,并要求整改。 督导时间和地点安排: 中心幼儿园:每两个月一次 其他幼儿园:每年两次 特殊情况(传染病暴发期间、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随时督导

第17篇:龙华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记录

龙华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记录

被督导单位: 幼儿园 督导时间: 年 月 日

一、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令76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龙华新区妇幼保健中心对你幼儿园进行督导,针对2016年上半年卫生保健督导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对你幼儿园未按期完成整改项目记录如下:

以上存在问题再次要求幼儿园在2016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通知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验收,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上报新区公共事业局进行通报。

二、开展口腔保健预防龋齿:

护齿儿童占全园儿童的百分率: %(龋齿预防覆盖率要求达到90%以上)

三、开展视力保健预防视力不良:

视力筛查儿童占全园儿童的百分率: %(筛查率要求达到100%,已配镜的儿童除外),筛查工作完成后,要求幼儿园要对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追踪,追踪复查率要求达80%以上。

四、关心幼儿情绪开展心理行为问题筛查:

中班学生完成儿童心理行为筛查率 %。筛查工作完成后幼儿园按照妇幼保健中心专业医生的指引对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五、幼儿园必须配备合格的保健医生,现配备保健医生 名。

要求幼儿园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工作规范》开展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重点做好:晨检和全日观察、卫生消毒、膳食管理、健康体检、体格锻炼、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常见病的预防和管理、伤害预防、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等。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名: 督导单位签名:

第18篇:长沙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报表1

长沙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报表1-2 ___年长沙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望城 区、县(市) 乔口点点一幼 幼儿园 填报日期: 2017 年 1 月 3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儿童体检

1.新入园儿童人数:_85___ 入园体检人数:__85____ 入园体检率:__100__% 2.在园儿童人数(不包括新入园人数):__200____ 定期体检人数:_180___ 定期体检率:___90_% 二.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其他疾病管理

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其他疾病人数:_0_____ 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其他疾病管理人数:___0___ 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其他疾病管理率:____0__% 三.工作人员体检

1.新上岗工作人员数:__3____ 上岗体检人数:__3____ 上岗体检率:__100____% 2.在岗工作人员数(不包括新上岗人数):__30____ 定期体检人数:__30____ 定期体检率:___100___% 四.卫生保健人员上岗业务培训及考核

1.卫生保健人员总数(包括在岗及新上岗人员):__2____ 已获卫生保健专业考核合格证人数:___2_ 考核合格率:__100___% 2.本年度卫生保健人员新上岗人数:___2___ 上岗业务培训人数:__2____ 上岗培训率:___100___% 3.本年度卫生保健人员新上岗业务考核人数:_1_____ 上岗考核合格人数:__1___ 上岗考核合格率:___100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说明:

1.表中数据填写本年度1月至12月的情况。

2.本表由各托幼机构填写,并于当年12月30日上报至辖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

第19篇:某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

XX市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由市卫生局主办、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班”于2014年4月16-18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多功能厅会议室举办。参加培训的人员有九个城区未取得相关合格证的人员,共248人。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儿童膳食管理、儿童心理卫生、儿童伤害事故与管理、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与控制、托幼机构的消毒、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标准及管理规范、办法等相关知识。。

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考试,并给合格者颁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进一步规范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20篇:托幼机构中的十大卫生保健制度

托幼机构中的十大卫生保健制度

为了使我区的托幼园所能够健康正规的存在和发展,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托幼机构的十大卫生保健制度向大家讲解如下。

一、生活制度

1、要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⑴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交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⑵保健人员参与制定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⑶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前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1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儿童保健手册》、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三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健康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检查一次,1-2岁内幼儿每半年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和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一前后的体检为准。

3、身高、体重: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检查一次,一级园每半年检查一次。

4、五官保健:①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②每年对儿童进行听力筛查③每半年进行一次口腔检查。

5、心理保健:每年筛查一次。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保教工作。

(三)严格执行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那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面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以免除托幼机构责任。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三、饮食卫生管理

(一)饮食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帐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二)饮食卫生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消毒并清洁擦拭,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三)营养膳食管理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帐目与食物储存和制作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帐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盈亏小于3%。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按要求进行膳食调查,保证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对膳食调查结果要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用安全、卫生水提供条件,保证儿童能随时饮水。

四、卫生与消毒制度

1、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

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每两周晒一次,床单、枕套夏季每周、冬季隔周换洗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

(6)3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环境卫生与消毒

(1) 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 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3) 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 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密切接触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

(5) 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6) 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一次。

(7) 各班清洁用具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 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 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

投入使用。

五、预防疾病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

(2) 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

(2) 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

力。

六、儿童常见病管理及体弱儿管理制度

(一)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二)体弱儿管理

1、体弱儿是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四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

5、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6、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七、体格锻炼制度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

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

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夏季不少于3小时,冬季不少

于1.5小时。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作

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作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练,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

停锻炼。

(八)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

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

吃错药。

(九)家长联系制度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

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单纯性肥胖的治疗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簿、书信、家长

会、半日开放。

十、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3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自查报告.doc》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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