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控自查报告

2020-05-31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企业内控的自查报告

企业内控的自查报告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注重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浙江监管局辖区内曾率先引入符合有关条件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四位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为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较早设立了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年能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活动;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机制和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XX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XX年修订),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四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XX年底前基本到位;(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XX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浙证监上市字[XX]172号《关于对杭汽轮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的文件中对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XX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基本能够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的目标。

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推荐第2篇: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企业开展内控制度自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建立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那么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篇1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注重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浙江监管局辖区内曾率先引入符合有关条件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四位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为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较早设立了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年能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活动;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机制和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XX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XX年修订),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四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XX年底前基本到位;(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XX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浙证监上市字172号《关于对杭汽轮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的文件中对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XX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基本能够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的目标。

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企业内控制度自查报告范文篇2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恒泰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引进、劳动合同订立、考勤管理、薪酬结构、绩效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4)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XX年度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7)销售业务

各销售机构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项目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EAS、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0)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截止XX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公司主要通过向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财务工作监督,重大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监管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监控,上述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推荐第3篇:内控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按照总行关于“合规文化和内控达标年”活动的安排,进一步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保证内控评价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展开。我认真做好自己日常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把2016年度内控评价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迅速成立了我行内控评价领导小组。我行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还强化了各部室、网点的责任落实,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支行内控评价有关事项和工作,全行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筹安排和调度各部室、网点的内控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内评文件资料的学习和培训,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评价要点、评价依据及评价方法。认真学习我行内控制度的相关文件。吃透精神,熟练掌握评价方法,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三、加强和完善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基础管理,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内控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促进内控管理制度、措施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将内控评价过程中形成并完善了的各项内控管理行为制度化,真正在各级、各部门日常的管理中自觉执行到位。该行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在充分弥补完善和整改的基础上,对相关日常操作规程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力求结合执行力建设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

四、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根据各部门的状况不同,进行内控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也不相同。为保证支行自评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作为支行牵头的综合岗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在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上级行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其他行的先进经验,在支行部室、网点之间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使各项自评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通过内控评价自评工作,我充分认识到加强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执行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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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方法探讨

(一)目标控制法

目标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指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控制目标,分期对生产、经营销售、财务、成本等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的方法。目标是指所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内部控制目标不仅是管理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所要达到的标准,也是监督、检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依据。 、

实行目标性控制,就是要使一个单位的活动不仅要达到近期目标,而且逐步实现其创建目标。首先要确定目标,并提出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这样更有助于达到预期目的;其次不仅要对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控制,而且对于组织管理活动中的每一道环节都要施以监督,做到层层把关;再次要连续不断地对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测查,将实际同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及时揭示实际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做出客观的评估,并把结论反馈给有关的管理人员,以便修改原定的计划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目标控制的内容很多,以制造业为例,应着重对财务成本、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目标控制。在财务方面的控制目标有目标销售额、目标利润额、流动资金周转计划天数等;成本方面的控制目标有原材料消耗定额、工资定额(或工时定额)、产品计划单位成本、期间费用预算等;在财务成果方面的控制目标有毛利、利润总额、净利等。

总之,为了搞好目标控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确定目标、健全目标体系、保持各种目标的一致性、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建立完善的反馈系统。

(二)组织控制法

机构设置以后,必须要进行职责的划分,并明确规定每一层次、每二..机构的任务和应负的职责,还要规定相互配合与制约的方法,这就是所指的组织控制方法。组织控制法,也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是建立授权控制、实施程序与牵制控制的基础,也是决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关键。

职能实行分离,确保专业、职业和技术的专门化,实现内部管理控制所要求的职能独立,以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只要有可能,单位的业务包括交易的发生在内,工作人员的经营,特别是资财保管与控制以及会计分管等职责均应分离。职责和范围应有明确规定,并为每个职工所知晓,以保证谁都不能包揽一项交易的始终或所有重要环节,以减少差错、浪费或未察觉的不法行为的危险性。如授权、批准和记录交易、资财的签发和接受、款项支付、检查或审计

经营业务等重要责任,应有计划地授予若干部门或个人一,以保证检查和结算的有效进行。内部控制措施应与业务流程融为一体,以保证在不增加费用或设立新的职位或新的经营机构的情况下,在现有的职工中进行职责分配和分离,以提高可靠性,并避免滋长官僚主义。在小单位中,如无法用划分责任来实现完全的控制,则可采取经常进行内部审计等其他措施来加以控制。

在实施组织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分清职责,杜绝一个部门或者个人控制交易的全过程;②每个执行部门都有权采取果断的决策行动来切实履行职责;③明确规定个人职责,防止逃避责任、超越职权、文过饰非和推卸责任的事情发生;④负责分配职责和权力的主管人员,要进行追踪检查,考核下级是否切实执行命令;⑤被授权者应按规定期限经营业务,如无特殊情况,上级一般不予检查,因此要求职工具有识别异常现象的能力;短)每个工作人员应向上级汇报其履行职责和所取得成果的情况;⑦应该确认单位有关授权法规的要求;⑧机构应具有弹性及可塑性,以便适应经营计划、方针和目标的变化,⑨职能、责任和职权的分配,应避免重叠、重复和冲突;⑩应避免职权分工过细,而导致行动迟缓、职务虚设和效率低下,力求精简机构。

(三)授权控法

所谓授权控制法,是指各项业务的办理,必须由被批准和被授权人去执行,也就是说单位的各级人员必须获得批准或授权,才能执行正常的或特殊的业务。授权控制同样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内部控制要求进行交易和经营活动时,要有授权批准制度,以确立完善的工作程序。授权控制的基本技巧:

1.进行授权控制

要求单位内部要有授权环节和明确各环节的授权者。一个组织的根本大权在其领导和其管理班子成员,管理当局应依次将职权授予具体人员或部门。

2.授权级别应与授权者地位相适应

如低层次主管人员只能进行提议、批准和执行日常工作,做较小的经营和交易方面的授权;高层次主管人员可以进行重大的非同寻常的经营业务和交易事项方面的授权。除特别重要的或巨额的交易进行特殊授权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授予下属官员以批准和经营业务的权力。

3.要求被授权人应该是称职的人员.对于不胜任的人不得授权

授权控制其实质是人事控制,更侧重于对职工使用方面的控制。总体要求是:根据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资历、能力、经验分配其适当的工作,不分配给力所不能及的任务,不授予力所不能及的职位或权力。

4.严格要求各级人员按所授的权限办事

不得随意超越权限。如拒不执行应提出适当的理由,上级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越俎代庖,不要统揽下属工作。

5.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授权、批准形式.都应有文件记录。用书面授权为主,方便以后查考。

6.注意“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区别对待

“一般授权”是指对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授权,也即规定处理正常性业务的标准。这种授权是在涉及鉴别一般条件时遇到的,它是一种经常性的、连续性的授权。例如,授权给采购人员可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购买常用材料,如果他超限额采购或采购不常用的材料,他也就逾越了权限,必须得到“特定授权”,否则不得办理。

“特定授权”是指对非正常业务处理的授权。这种授权是给予严格条件与所涉及的特殊个人的授权,是在遇到特殊情况,超过了一般条件才使用。因此,它是无连续性授权或为一次性授权,一旦业务完成,授权也就自行撤销。

例如,某一组织要削价销售不属于一般销售范围的一大批呆滞材料,这就需要组织领导特别批准授权才能进行处理,如严格规定削价幅度、处理对象和数量等。

(四)程序控法(也叫标准化控制)

它是对重复出现的业务,按客观要求,规定其处理的标准化程序作为行动的准则。进行程序控制,有助于单位按规范处理同类业务,有科学的程序、标准可依,避免业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避免职责不清等;有利于及时处理业务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减少差错,有利于暴露或查明差错;有利于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应负责任;有利于及时地处理和解决问题等。

实行程序控制,需要将单位各项业务处理过程,用文字的说明方式或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示出来,以形成制度颁发执行。如制定现金管理制度,材料采购、核算、领用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产品成本计算规程及各种业务操作方法,等等。

程序控制也是典型的事前控制方法,它不仅要求按照牵制的原则进行程序设置,而且要求所有的主要业务活动都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办理程序。任何业务的处理程序都要与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相吻合;任何业务程序都要有助于制约错误和弊端;同时,还要注意程序的经济性与有效性,既不能繁琐与重复,也不能过于简单或存在漏洞。

(五)职务分离控制

程序控制法的关键是实行职务分离控制,是将一些不相容的职务由几个人分别办理的一种控制。例如,在一个组织经营过程中,把经济业务分为不同环节,由业务部门员工签订合同并办理采购或销售业务;财会部门负责收付款项并记录发生的业务;仓储部门负责保管财产物资等。

职务分离控制法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职务实行分管。如审批支付货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出纳,有权审批材料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仓库保管员。

(2)货币资金出纳职务与总分类账记录职务实行分管。出纳员只处理货币资金的收支及保管,记现金出纳备查账,而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以便相互制约,杜绝舞弊,如果出纳人员兼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则总分类账必须由别人登记,并要对日记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3)物资的保管职务与物资的记账职务分管。如仓库的保管人员不能担任材料明细账的工作,否则就会伪造账目、进行贪污舞弊,不能做到“账实相符”。

(4)财物保管职务与财物、账实核对职务实行分管。如财产清查的账实核对工作不能由财产保管者担任,银行存款调节表的核对不能由银行日记账经手人担任。

(5)经济业务的执行者与经济业务的记账职务应实行分管。如会计部门与经济业务部门分别设置,采购员、售货员不能兼任记账工作:

(六)检查控制法

检查控制法是指对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进行韵监督检查方法。

各单位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中,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具体包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写出检查报告;对各方面经济业务中出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对执行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绩效实行奖惩等。其目的是保证内部控制功能的充分发挥,促成既定政策的贯彻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任何组织的领导如果不实行严格的检查监督控制,就会陷入盲目轻信,就会放纵下属玩忽职守或贻误工作。因此,每个组织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自我检查等制度,具体包括:

(1)建立内部检查或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专业检查;

(2)内部检查机构应独立于业务部门之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

(3)内部检查机构应事先制订检查监督计划、工作程序,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4)内部检查机构应严格检查和如实报告检查结果,要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5)内部检查机构应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偏差,建议领导采取纠正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

(七)风险控制法

任何组织生产经营中都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何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组织内部控制的重要方法之一。风险控制法就是在组织内部各种控制活动中认真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研究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避免风险或减少风险的途径或措施;或者在一定风险存在的基础上,如何防范风险并提高经济效益。

风险控制法的要求是: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制度,最终达到抵御风险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八)预算控制法

预算是计划的量化表述形式,即以货币的形式将组织决策目标所涉及的经济资源具体地、系统地反映出来。预算控制法,是指各单位事先确定各经济事项的预算指标,要求单位内部各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最终按照预算指标对照实际完成指标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预算控制的具体要求是:首先,预算控制应包括组织的各项活动。各单位要以组织的总体目标为前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对生产、成本、现金收支等各方面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最终的现金预算表、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等。其次,预算控制应是全过程的控制。在编制全面预算的同时,还应加强各项预算的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九)内部控制法

内部控制方法还有多种分类形式,如经营控制,包括制订计划、编制预算、建立会计和信息系统、制定证明文件、授权、制定政策和程序、建立秩序等控制。人事控制,包括招聘和选择合适的员工、定向培训和发展、监督等控制。定期检查,包括对员工的检查、对经营和项目的内部检查、外部检查和同行业检查等控制,还有设备和设施的控制。

内部控制功能具体体现在积极获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信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偏差积累,即将实际绩效与计划目标加以比较,发现潜在的和现实的错误或问题并进行处理,有利于确保组织实现预计的目标。内部控制的一般模式是:应具体规定和明确阐述应予实现的目标或目的;根据目标或目的规定并阐述计划和程序;将实际绩效与目标计划比较;抽查和分析差异及例外事项;向管理部门反映比较、分析的结果;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或者修订计划目标,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比较结果未发现任何差异,原制度无须加以修订,照常继续执行。任何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既无起点,也无终点,专为监测现存状况,评估“是”与“应该是”之间的区别,必要时进行适当调节。控制目标是控制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是检查和衡量实际工作的依据和尺度。如果没有控制目标,便无法衡量实际工作,控制也就失去了目的性。标准是一种作为规范而建立起来的测量标尺或尺度。控制标准是控制目标的表现形式,是测定实际工作绩效的基础。对照控制标准,管理人员可以对工作绩效好坏做出判断。没有一套完整的控制标准,衡量绩效和纠正偏差就会失去客观的依据。因此,制定控制标准是控制工作的起点。

推荐第5篇:内控自查报告

【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方法探讨

(一)目标控制法

目标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指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控制目标,分期对生产、经营销售、财务、成本等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的方法。目标是指所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内部控制目标不仅是管理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所要达到的标准,也是监督、检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依据。、

实行目标性控制,就是要使一个单位的活动不仅要达到近期目标,而且逐步实现其创建目标。首先要确定目标,并提出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这样更有助于达到预期目的;其次不仅要对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控制,而且对于组织管理活动中的每一道环节都要施以监督,做到层层把关;再次要连续不断地对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测查,将实际同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及时揭示实际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做出客观的评估,并把结论反馈给有关的管理人员,以便修改原定的计划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目标控制的内容很多,以制造业为例,应着重对财务成本、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目标控制。在财务方面的控制目标有目标销售额、目标利润额、流动资金周转计划天数等;成本方面的控制目标有原材料消耗定额、工资定额(或工时定额)、产品计划单位成本、期间费用预算等;在财务成果方面的控制目标有毛利、利润总额、净利等。

总之,为了搞好目标控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确定目标、健全目标体系、保持各种目标的一致性、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建立完善的反馈系统。

(二)组织控制法

机构设置以后,必须要进行职责的划分,并明确规定每一层次、每二..机构的任务和应负的职责,还要规定相互配合与制约的方法,这就是所指的组织控制方法。组织控制法,也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是建立授权控制、实施程序与牵制控制的基础,也是决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关键。

职能实行分离,确保专业、职业和技术的专门化,实现内部管理控制所要求的职能独立,以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只要有可能,单位的业务包括交易的发生在内,工作人员的经营,特别是资财保管与控制以及会计分管等职责均应分离。职责和范围应有明确规定,并为每个职工所知晓,以保证谁都不能包揽一项交易的始终或所有重要环节,以减少差错、浪费或未察觉的不法行为的危险性。如授权、批准和记录交易、资财的签发和接受、款项支付、检查或审计

经营业务等重要责任,应有计划地授予若干部门或个人一,以保证检查和结算的有效进行。内部控制措施应与业务流程融为一体,以保证在不增加费用或设立新的职位或新的经营机构的情况下,在现有的职工中进行职责分配和分离,以提高可靠性,并避免滋长官僚主义。在小单位中,如无法用划分责任来实现完全的控制,则可采取经常进行内部审计等其他措施来加以控制。

在实施组织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分清职责,杜绝一个部门或者个人控制交易的全过程;②每个执行部门都有权采取果断的决策行动来切实履行职责;③明确规定个人职责,防止逃避责任、超越职权、文过饰非和推卸责任的事情发生;④负责分配职责和权力的主管人员,要进行追踪检查,考核下级是否切实执行命令;⑤被授权者应按规定期限经营业务,如无特殊情况,上级一般不予检查,因此要求职工具有识别异常现象的能力;短)每个工作人员应向上级汇报其履行职责和所取得成果的情况;⑦应该确认单位有关授权法规的要求;⑧机构应具有弹性及可塑性,以便适应经营计划、方针和目标的变化,⑨职能、责任和职权的分配,应避免重叠、重复和冲突;⑩应避免职权分工过细,而导致行动迟缓、职务虚设和效率低下,力求精简机构。

(三)授权控法

所谓授权控制法,是指各项业务的办理,必须由被批准和被授权人去执行,也就是说单位的各级人员必须获得批准或授权,才能执行正常的或特殊的业务。授权控制同样是一种事前控制方法。内部控制要求进行交易和经营活动时,要有授权批准制度,以确立完善的工作程序。授权控制的基本技巧:

1.进行授权控制

要求单位内部要有授权环节和明确各环节的授权者。一个组织的根本大权在其领导和其管理班子成员,管理当局应依次将职权授予具体人员或部门。

2.授权级别应与授权者地位相适应

如低层次主管人员只能进行提议、批准和执行日常工作,做较小的经营和交易方面的授权;高层次主管人员可以进行重大的非同寻常的经营业务和交易事项方面的授权。除特别重要的或巨额的交易进行特殊授权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授予下属官员以批准和经营业务的权力。

3.要求被授权人应该是称职的人员.对于不胜任的人不得授权

授权控制其实质是人事控制,更侧重于对职工使用方面的控制。总体要求是:根据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资历、能力、经验分配其适当的工作,不分配给力所不能及的任务,不授予力所不能及的职位或权力。

4.严格要求各级人员按所授的权限办事

不得随意超越权限。如拒不执行应提出适当的理由,上级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越俎代庖,不要统揽下属工作。

5.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授权、批准形式.都应有文件记录。用书面授权为主,方便以后查考。

6.注意“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区别对待

“一般授权”是指对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授权,也即规定处理正常性业务的标准。这种授权是在涉及鉴别一般条件时遇到的,它是一种经常性的、连续性的授权。例如,授权给采购人员可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购买常用材料,如果他超限额采购或采购不常用的材料,他也就逾越了权限,必须得到“特定授权”,否则不得办理。

“特定授权”是指对非正常业务处理的授权。这种授权是给予严格条件与所涉及的特殊个人的授权,是在遇到特殊情况,超过了一般条件才使用。因此,它是无连续性授权或为一次性授权,一旦业务完成,授权也就自行撤销。

例如,某一组织要削价销售不属于一般销售范围的一大批呆滞材料,这就需要组织领导特别批准授权才能进行处理,如严格规定削价幅度、处理对象和数量等。

(四)程序控法(也叫标准化控制)

它是对重复出现的业务,按客观要求,规定其处理的标准化程序作为行动的准则。进行程序控制,有助于单位按规范处理同类业务,有科学的程序、标准可依,避免业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避免职责不清等;有利于及时处理业务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减少差错,有利于暴露或查明差错;有利于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应负责任;有利于及时地处理和解决问题等。

实行程序控制,需要将单位各项业务处理过程,用文字的说明方式或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示出来,以形成制度颁发执行。如制定现金管理制度,材料采购、核算、领用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产品成本计算规程及各种业务操作方法,等等。

程序控制也是典型的事前控制方法,它不仅要求按照牵制的原则进行程序设置,而且要求所有的主要业务活动都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办理程序。任何业务的处理程序都要与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相吻合;任何业务程序都要有助于制约错误和弊端;同时,还要注意程序的经济性与有效性,既不能繁琐与重复,也不能过于简单或存在漏洞。

(五)职务分离控制

程序控制法的关键是实行职务分离控制,是将一些不相容的职务由几个人分别办理的一种控制。例如,在一个组织经营过程中,把经济业务分为不同环节,由业务部门员工签订合同并办理采购或销售业务;财会部门负责收付款项并记录发生的业务;仓储部门负责保管财产物资等。

职务分离控制法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职务实行分管。如审批支付货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出纳,有权审批材料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仓库保管员。

(2)货币资金出纳职务与总分类账记录职务实行分管。出纳员只处理货币资金的收支及保管,记现金出纳备查账,而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以便相互制约,杜绝舞弊,如果出纳人员兼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则总分类账必须由别人登记,并要对日记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3)物资的保管职务与物资的记账职务分管。如仓库的保管人员不能担任材料明细账的工作,否则就会伪造账目、进行贪污舞弊,不能做到“账实相符”。

(4)财物保管职务与财物、账实核对职务实行分管。如财产清查的账实核对工作不能由财产保管者担任,银行存款调节表的核对不能由银行日记账经手人担任。

(5)经济业务的执行者与经济业务的记账职务应实行分管。如会计部门与经济业务部门分别设置,采购员、售货员不能兼任记账工作:

(六)检查控制法

检查控制法是指对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进行韵监督检查方法。

各单位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中,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具体包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写出检查报告;对各方面经济业务中出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对执行内部

控制检查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绩效实行奖惩等。其目的是保证内部控制功能的充分发挥,促成既定政策的贯彻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任何组织的领导如果不实行严格的检查监督控制,就会陷入盲目轻信,就会放纵下属玩忽职守或贻误工作。因此,每个组织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自我检查等制度,具体包括:

(1)建立内部检查或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专业检查;

(2)内部检查机构应独立于业务部门之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

(3)内部检查机构应事先制订检查监督计划、工作程序,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4)内部检查机构应严格检查和如实报告检查结果,要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5)内部检查机构应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偏差,建议领导采取纠正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

(七)风险控制法

任何组织生产经营中都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何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组织内部控制的重要方法之一。风险控制法就是在组织内部各种控制活动中认真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研究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避免风险或减少风险的途径或措施;或者在一定风险存在的基础上,如何防范风险并提高经济效益。

风险控制法的要求是: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制度,最终达到抵御风险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八)预算控制法

预算是计划的量化表述形式,即以货币的形式将组织决策目标所涉及的经济资源具体地、系统地反映出来。预算控制法,是指各单位事先确定各经济事项的预算指标,要求单位内部各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最终按照预算指标对照实际完成指标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预算控制的具体要求是:首先,预算控制应包括组织的各项活动。各单位要以组织的总体目标为前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对生产、成本、现金收支等各方面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最终的现金预算表、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等。其次,预算控制应是全

过程的控制。在编制全面预算的同时,还应加强各项预算的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九)内部控制法

内部控制方法还有多种分类形式,如经营控制,包括制订计划、编制预算、建立会计和信息系统、制定证明文件、授权、制定政策和程序、建立秩序等控制。人事控制,包括招聘和选择合适的员工、定向培训和发展、监督等控制。定期检查,包括对员工的检查、对经营和项目的内部检查、外部检查和同行业检查等控制,还有设备和设施的控制。

内部控制功能具体体现在积极获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信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偏差积累,即将实际绩效与计划目标加以比较,发现潜在的和现实的错误或问题并进行处理,有利于确保组织实现预计的目标。内部控制的一般模式是:应具体规定和明确阐述应予实现的目标或目的;根据目标或目的规定并阐述计划和程序;将实际绩效与目标计划比较;抽查和分析差异及例外事项;向管理部门反映比较、分析的结果;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或者修订计划目标,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比较结果未发现任何差异,原制度无须加以修订,照常继续执行。任何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既无起点,也无终点,专为监测现存状况,评估“是”与“应该是”之间的区别,必要时进行适当调节。控制目标是控制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是检查和衡量实际工作的依据和尺度。如果没有控制目标,便无法衡量实际工作,控制也就失去了目的性。标准是一种作为规范而建立起来的测量标尺或尺度。控制标准是控制目标的表现形式,是测定实际工作绩效的基础。对照控制标准,管理人员可以对工作绩效好坏做出判断。没有一套完整的控制标准,衡量绩效和纠正偏差就会失去客观的依据。因此,制定控制标准是控制工作的起点。

推荐第6篇:内控自查报告

2012年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我公司按照总公司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妥善布置,对照《内控管理手册》进行了认真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内控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内控工作小组开展自查工作,下发内控自查通知,通过访谈内控相关岗位、上报内控自查材料等形式进行了重点自查。

上半年共修改流程5个,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外委工程审批流程、内部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流程、车辆修理管理流程;增加流程2个,包括:内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外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二、自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反舞弊程序与控制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员工对反舞弊问题的认知度不够;目前仅采用办公电话和普通电子邮箱作为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存在工程进度确认不及时的问题。

2、项目转资未明确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

3、发票管理未按规定保管

4、经核查,我公司发现工资表中,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按税法规定属于工资性补贴范畴)没有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额度内。经与总公司财务处沟通,此项补贴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审批的免税文件,应列入个人所得税计税范畴。

(三)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在材料采购验收上还存在问题,如:只对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验收,而零采的没有验收过程,导致部分采购材料不符合要求。究其原因是过去对零采物资重视不够,认为数量少,材料比较杂,验收比较困难。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权利和责任分配上,有些部门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的情况。由于人员变动,分工等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

2、培训方面,有些部门存在流程不清晰,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培训流程进行审批的情况。其中有临时性的培训,时间紧,来不及审批等原因。

3、业绩考核方面,有的部门走过场,考核就是一个形式,没有深入到实际工作中,没有起到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整改措施

(一)反舞弊程序与控制方面

1.加强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宣传力度。组织员工进行舞弊风险和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相关培训,利用专题会、网络、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大力宣传,使员工了解什么是舞弊,发现舞弊行为应向那个部门举报以及举报方式。

2.设置专号可录音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之外采用自动录音接听,以保证24小时畅通。每天及时收听举报信息,保证每一件信访举报都得到有效处置。

3.新建信访专用电子举报邮箱,对电子举报邮箱的权限设置进行调整,加强举报邮件处理情况的监督。

(二) 财务管理方面

1.要求公司工程管理部按及时与甲方确认工程进度,及时入账活化企业资金。

2.为了发票使用安全建议购买保险柜。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对职责不清的部门,修改岗位说明书,做到职责清晰。

2、严格培训的审批流程,对时候审批的部门进行考核扣分,同时加强培训审批流程的宣传。

3、业绩考核方面,让主管的领导深刻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作用和意义,让绩效考核工作成为激励员工的一个工具,从而更好的管理日常的工作。

XX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

推荐第7篇:企业内控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思考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止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获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分析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抓好企业内部控制,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一)协调控制与被控制的矛盾。控制是规范、是约束、是对舞弊的否定、对损失的遏制。军中无法,等于自败,企业无规,等于自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需要内部控制,因为内部控制对企业正常运行的具有重要意义。但控制毕竟是对人而言的,是对人行为的约束,对人权利的限制,矛盾永远存在,协调控制与被控制之间的矛盾事关内部制度的成败。协调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一要把握重点,描准主要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二要善于抓住时机,以事实为先导,力争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要让每个员工都能主动将自己置于受控制的地位,把握自己的行为;四要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内部控制思路,使内部控制与企业经营环境相适应。

(二)确定控制面与控制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能企业对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的控制,而且能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实行重点控制,将控制面与控制点有机结合,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时,要注意找准控制点,通过点的控制带动面的控制。根据笔者长期实践,企业内部控制有三个关键点:一是资金。要对企业资金筹集、调度、使用、分配等环节实行严格控制,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二是成本费用。应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实施严格监管,防止舞弊行为。三是授权。应对企业各经营环节经济活动操作者的权力实施有效监控,防止权力滥用。

(三)协调控制与创新的关系。内部控制本身没有资本增值功能,实施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企业经营健康发展。使企业生产经营产生活力的源泉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企业才能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生产经营才有足够的动力。因此,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还需要完善的创新制度。有活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制度,对企业创新给予充分的支持,在支持中对创新过程实施控制,防止在创新过程中发生舞弊行为,或者打着创新的旗号行舞弊之实。只有把控制和创新两种手段都运用好,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完善的内控制度应该具备三个标准:一是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即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二是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即内控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且操作方便。三是控制程序规范。即要形成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地位,通过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只有达到这三个标准,内部控制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才能得以有效发挥。从目前企业内控的实践看,需采取对策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一)控制授权者的授权度。从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在这里,“量”上的度起决定作用,当量的变化达到极限时,必然引起质的变化。内控制度的量度界定是内部控制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人代表,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量度界定是关键一环。许多企业发生重大经济舞弊案件,基本上都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把握好内部控制授权者的授权度,有利于消除舞弊产生的根源。授权者应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授权,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否则容易滋生舞弊。在具体授权时,应使所有环节都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和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二)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

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的全方位控制。因此,存在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社会实践表明,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是内控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业务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在任何地区、任何行业、任何时候都存在。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指企业的权力操纵者,内部控制制度是对权利操纵者的权利约束,也是对权利操纵者之间的权利制衡,这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笔者认为,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在于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和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三)提升规范控制程度。内控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制度规范管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让管理者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规定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

(四)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内部控制是对人的控制,是对人的行为的矫正,内部控制人员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才能完成好内部控制工作。同时,企业内部控制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因此,也就是对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行为的控制。内部控制人员要真正能担当起企业内部控制的重任,必须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浅谈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是企业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而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内部控制环节还比较薄弱,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建立真正的内部控制系统,这使得企业很难适应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不完善,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法人制度不健全。在管理者任命方式上,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是行政任命产生的。许多管理者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没有转变管理思想和经营方式,没有接受现代内部控制理念和方法,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方式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对企业各项业务不能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督。有些企业仅仅具有现代企业的外表,没有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明确界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者的权限和责任,缺乏应有的内部控制措施,也没有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没有建立任人惟贤的人才竞争机制,这些都在无形中抬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二)风险意识差。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提高,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风险意识并不强,这在企业投资决策中表现得尤其明显。企业缺乏风险意识,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市场竞争中难免遭受失败。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企业在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方面,资产控制和授权控制的漏洞较大。业务流程控制指在必须遵守的标准操作程序。一次完整的经济业务一般分为授权、审批、执行、记录和复核五个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或人员办理,以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制定业务流程,对每项经济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保证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有的企业传统业务流程控制比较健全有效,如货币资金控制、存货控制、债权控制、债务控制、成本费用控制、销售利润控制,但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企业投资的多元化、筹资渠道的多样化的出现,在股本交易控制、投融资方面内部控制方面出现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尽快制定这些方面的控制流程。有的企业单项业务流程比较合理、健全,如货币资金控制、债权控制、债务控制等,但业务流程各环节之间缺乏连贯性,使内部控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此认识不足,没有从企业整体角度考虑内部控制建设,使企业内部控制在控制环境、控制程序、会计系统方面不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内部控制措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内部控制文件形同虚设。

(四)对内部控制重视不足。一是企业管理层重生产轻经营,重开发轻内部管理,甚至将内

部控制仅仅看成是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未将内部控制放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二是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并未认真贯彻执行。三是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重视不足。有的企业没有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有的未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不规范。四是在日常财务管理方面,思想工作不深入,对职工的个人行为和思想状况了解不够,使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发现。

二、对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保证企业经济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保证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增强国家对企业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加强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必须进行人员分工,而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必须有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在工作内容相互需要衔接,完成后一步骤工作需基于对前一步骤工作内容的正确性检

推荐第8篇:医院内控自查报告

医院内控自查报告

一、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执行情况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整理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财务控制情况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自实施内部规范管理以来,我局着重各项业务制度建设,没有将内部制度建设很好地过渡到内部控制建设上来,个别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对系列业务业务流程缺乏牵制、制约关系,个别制度存在牵制、制约关系,却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更新,而且,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体系,缺乏有力的整体监控。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改革的形势下,既要重视业务发展,又要重视依法行政,既要重视规范管理,又要重视责任追究,认真推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依靠流程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加强内部稽核等,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进而完善制度体系,达到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

推荐第9篇:内控执行自查报告

内控制度执行自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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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

内控制度执行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文件要求,我社成立内控制度执行自查领导小组,***为组长,*****为成员。组长为自查第一责任人,各成员相互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理,反洗钱等进行自查;发现库存有连续三天超限额现象。

二、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发现九月份之前有代理开户现象,挂失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三、对授权管理,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分笔授权现象,考勤方面,有员工离开岗位时间过长,我社将进一步进行处罚,若不改正,交予联社处理。

我社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承诺。承诺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合规经营。

四、建议加强学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提高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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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

推荐第10篇:银行内控自查报告

一、特别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直接经营管理公司。如何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履行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董事会成员15人,其中独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

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XX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 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

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

7、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后,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本行、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内地和香港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由于本行今年4月27日刚刚上市,因招股书中披露了本行XX年度相关财务业绩情况而取得了上市地监管机关对本行XX年报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过定期报告。但本行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透明度,保证所有的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同时,本行也将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我行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合规经营理念,并大力倡导和宣传,但个

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

(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董、

监事会决策机制 XX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刘崇明女士

2 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XX年内 合规审计部

3 实施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XX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资源部、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2、本行建立了覆盖全面业务和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内部控制、会计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

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内部控制等。

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本行已制定对高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可否实施,目前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答复。

 

第11篇: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2012年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我公司按照总公司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妥善布置,对照《内控管理手册》进行了认真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内控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内控工作小组开展自查工作,下发内控自查通知,通过访谈内控相关岗位、上报内控自查材料等形式进行了重点自查。

上半年共修改流程5个,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外委工程审批流程、内部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流程、车辆修理管理流程;增加流程2个,包括:内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外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二、自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反舞弊程序与控制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员工对反舞弊问题的认知度不够;目前仅采用办公电话和普通电子邮箱作为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存在工程进度确认不及时的问题。

2、项目转资未明确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

3、发票管理未按规定保管

4、经核查,我公司发现工资表中,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按税法规定属于工资性补贴范畴)没有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额度内。经与总公司财务处沟通,此项补贴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审批的免税文件,应列入个人所得税计税范畴。

(三)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在材料采购验收上还存在问题,如:只对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验收,而零采的没有验收过程,导致部分采购材料不符合要求。究其原因是过去对零采物资重视不够,认为数量少,材料比较杂,验收比较困难。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权利和责任分配上,有些部门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的情况。由于人员变动,分工等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

2、培训方面,有些部门存在流程不清晰,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培训流程进行审批的情况。其中有临时性的培训,时间紧,来不及审批等原因。

3、业绩考核方面,有的部门走过场,考核就是一个形式,没有深入到实际工作中,没有起到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整改措施

(一)反舞弊程序与控制方面 1.加强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宣传力度。组织员工进行舞弊风

险和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相关培训,利用专题会、网络、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大力宣传,使员工了解什么是舞弊,发现舞弊行为应向那个部门举报以及举报方式。 2.设置专号可录音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之外采用自动录音接听,以保证24小时畅通。每天及时收听举报信息,保证每一件信访举报都得到有效处置。 3.新建信访专用电子举报邮箱,对电子举报邮箱的权限设置进行调整,加强举报邮件处理情况的监督。

(二) 财务管理方面

1.要求公司工程管理部按及时与甲方确认工程进度,及时入账活化企业资金。 2.为了发票使用安全建议购买保险柜。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对职责不清的部门,修改岗位说明书,做到职责清晰。

2、严格培训的审批流程,对时候审批的部门进行考核扣分,同时加强培训审批流程的宣传。

3、业绩考核方面,让主管的领导深刻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作用和意义,让绩效考核工作成为激励员工的一个工具,从而更好的管理日常的工作。 xx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篇2:内控执行自查报告

内控制度执行自查整改报告 ******** 2012年**月**日

内控制度执行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文件要求,我社成立内控制度执行自查领导小组,***为组长,*****为成员。组长为自查第一责任人,各成员相互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理,反洗钱等进行自查;发现库存有连续三天超限额现象。

二、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发现九月份之前有代理开户现象,挂失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三、对授权管理,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分笔授权现象,考勤方面,有员工离开岗位时间过长,我社将进一步进行处罚,若不改正,交予联社处理。

我社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承诺。承诺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合规经营。

四、建议加强学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提高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道德素养。 ******* 2012年**月**日篇3:内部管理制度自查自纠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邮电路证券营业部

内部管理制度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我部根据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业诚信建设的通知》(苏证监机构字?2011?662号)的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全面理解了规定内容,并对营业部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我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贵局通报的因从业人员管理的薄弱环节导致的犯罪案例,我部及时对员工管理制度进行了自查。我部将 “诚信”作为公司文化的首要理念,在每一次的员工培训中都要求对此深入理解,警示员工作为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应该诚信从业、诚信服务。以弘扬和培育“规范、诚信、创新、稳健、合作”的行业文化为核心;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道德为基础、法制为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员工的诚信教育。每月定期开展诚信合规教育学习培训,根据监管机构发文和总公司法律合规部每月下发的《合规提醒》、《合规公告》、《经纪业务合规信息分析报告》等内容,结合本营业部的具体情况,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地制订诚信教育的基本目标、进行全员培训学习。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客户回访的作用,及早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对待客户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失信行为。在员工绩效考核中始终坚持诚信合规执业的考核权重,加大对失信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从而杜绝员工欺骗、违纪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

二、我部在日常管理中,能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开展各项业务。在印章管理方面,我部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印章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办法》、《业务印章管理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各类印章均登记造册,建有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并与营业部管理层及各位印章保管人员均一一签订《合规用印承诺书》。指定档案管理员保管业务合同、申请表等重要空白凭证,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领用登记及管理。

在进行日常业务处理时,做到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分离,不相容岗位分离、关键业务的复核与审批制度有效执行。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建立了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做到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留痕。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做到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留痕。

三、经自查:我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客户异常交易的操作监控制度,由公司法律合规部及运营管理部统

一、全程监控客户帐户的交易动态,如有异常及时通知营业部,由营业部与客户进行联系沟通,快速高效的核实异常交易并留痕。收到交易所的异常交易提示函件后,我部都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电子版及复印件,及时上报,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遗漏的情况。

四、我部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权限管理、运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经纪业务、风险监控、法律合规、日常业务培训都通过公司oa系统中的办公流程、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操

作,做到业务留痕、提高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五、我部于2011年4月份接受了总公司对我部负责人的强制离岗审计,通过对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不存在证券从业人员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行为。

特此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邮电路证券营业部

二0一二年二月二二日篇4:内部控制自查报告1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关于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

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今后打算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九日篇5: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

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我行行自接到银党纪办【2010】13号文件《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县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县行党支部立即召开了行务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县行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

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5-10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2人。

(二)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达到5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农发行封丘县支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从谨,并且 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第12篇:单位内控自查报告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了。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内控自查报告(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1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注重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浙江监管局辖区内曾率先引入符合有关条件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四位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为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较早设立了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年能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活动;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机制和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xx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四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

(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xx年底前基本到位;

(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xx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20xx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基本能够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的目标。

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基金管理,我局对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1.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我局内设统筹科、退管科、居保科、工伤生育科、财务审计科(信息科)和办公室,对每个科室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各科室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针对每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办理程序。在工作中,制订了一系列的组织决策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对重大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审批决策或者集体研究。在岗位设置上,会计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实行计划与征收分离。在业务经办中,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目前,上述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2.强化授权管理。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我局对机关管。

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的退付转移等17项业务全部进行了授权管理,明确规定哪些业务由科室人员直接办理,哪些需要业务需要送主要领导审核,哪些业务需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每项业务都有明确的授权。在授权管理中,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3.强化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招录中,根据岗位要求,设置招录人员条件,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考核,严格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

二、业务运行控制

1.完善业务规程。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都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

2.加强参保登记管理。建立了《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补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审批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所办养老保险登记、申报业务,符合《养老保险操作规程》要求。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帐户继承情况等方面都符合规定。

3.严格经办程序,加强基金征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要求,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例如,统筹科定期将企业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等,送财务审计科复核,并根据财务传递的到帐信息及时登记各种台帐,确定专人保管。

强化个人账户管理,按规定利率记息,终止缴费者除建立标识外封存其个人账户。

4.办理退休审核业务时,坚持实行退休人员档案“两审制”,即档案先由业务人员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同时明确了岗位职责,退休审核岗位与待遇计算岗位相分离,计算退休待遇时,坚持专人办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确保退休信息录入数据与退休审核审批资料一致。

5.养老待遇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审批程序健全完善。每月养老待遇的月结算形成的各类支付计划,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离退休人员及两类人员的死亡待遇办理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

6.做好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已完全到位,我局组织了业务培训,将认证工作下伸到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由各社保所进行生存认定,填好表册,报我局处理。

7.在职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包括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转移的个人帐户档案符合要求;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时,能按有关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业务档案资料按规定归档保管。

三、基金财务控制

1.制定基金管理制度。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目标考核制度》、《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2.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资金存入规定银行。养老、工伤、生育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更正会计错误有依有据。

3.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对账工作,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银行、审计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对账行为。指定由出纳负责核对支出户银行账户,由会计负责核对财政专户银行帐户、核对税务征缴数额、核对业务实收实拨及业务计划数,使银行存款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4.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相分离。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出纳负责转账支票的填开、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业务。

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财务人员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别保管,领导印章由办公室保管,杜绝一人保管全部财务印章。

四、信息系统控制

1.已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立了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我局已明确了系统管理员、业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业务人员的权限。

3.我局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的录入、修改、访问、数据维护等都是按照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管理规范进行的。

4.我局已建立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已与外部互联网进行了完全物理隔离。坚持按时备份制度,我们是坚持每天对业务数据加以备份的,市局已建立远程备份机制,对计算机病毒实时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以确保数据安全。

五、内部控制的监管

1.我们根据劳动部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云阳县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已设立了内审稽核部门,并配备了内审稽核人员。

2.内控制度以通知的方式发我局各科室,由财务审计科牵头执行,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内审及内控工作,工作笔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我局对各项业务进行了定期检查,如财务审计科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审,现发问题及时向业务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业务行为,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了养老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但经过自查还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感到技术力量跟不上,人才严重不足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从而推动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3

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20XX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规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成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正视问题,构建金融合规管理体系。

邮政储蓄业务自恢复开办已经二十二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释。

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无数案例表明,当前邮政金融业务中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出现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不强,不按流程办事、不按规定作业,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事件和案件。

三是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前台本身没有很好地执行落实制度和规定,出现差错和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老问题老现象重复发生;业务部门缺乏对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尤其是在对二级支行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的管控上,出现了一些真空现象。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建立条线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各业务线、各网点都要有明晰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揭示以及对应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建立“三条线”的合规防控体系:一条是前、后台业务操作的自我检查、及时整改责任体系;第二条是业务部门对前、后台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帮促整改的体系,第三条是专职稽查检查部门履职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按照银监会提出“赔罚、走人、移送”的原则,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上追两级。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出国留学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充实稽查检查的人员,为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如此,邮政金融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章立制,构建金融合规制度体系。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相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目前省分行建立的83项制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如果不知道或不懂得如何去做,就在83项制度中去寻找答案。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就柜员而言,要从自己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检查,落实检查要求。就网点负责人而言,要按照要求和频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稽查检查。此外,特别要严格检查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线核算、双人复核;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管、章证分管的“五双三分管”制度、三级密码权限制度、大额核保制度、日终互盘制度、缴协款制度、atm机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网点“人离机退、章证入柜上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触犯制度严惩不怠。要在全行员工中灌输制度就是高压线,谁踩了这根线,谁就要受到惩罚。特别是要经常对“十种人”(涉嫌“黄、赌、毒”的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大额资金炒股的人员、个人负债严重的人员、无故经常不上班的人员、交友混乱的人员、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累查累犯的人员、贷款收受回扣的人员、热衷高消费的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和排查,对有章不循的员工,要将其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推行管理问责制,建立对违规违纪事项的举报制度,做到约束和激励并举。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4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今后打算

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单位内控自查报告5

于20xx年7月4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成立了有邢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陈X、张X、王XX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邢XX全面负责,卞XX、张X、陈X分别负责经营真实性及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止6月底,营业部各项存款余额5737万元,较上年底上升786万元。各项贷款9818万元,较上年净投放2845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余额3万元,较上年底下降2万元,呆滞贷款余额851万元,较上年下降22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9%,存贷比例154%,贴现余额1355万元,较上年底增1275万元,股金余额1559万元,较上年净增119万元。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信贷管理方面:上半年新发放的贷款274笔,均坚持集体审批并严格执行了“贷前公开”制度,建立了新增贷款台帐。但存在有以下问题:

①5万元以上的贷款存在有没坚持按月清息现象;

②贷款有超诉讼时效现象。

2、盘活资金方面,截止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854万元,较上年底下降225万元。经查实有129万元贷款应调未调入不良贷款科目。但于7月3日已调入不良贷款科目。

3、股金方面:止6月底股金余额1559万元,较上年底净增119万元。存在提前退股金现象。

4、盈亏方面:止6月底,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盈余62万元。各项费用的开支合理、合规、无擅自提高费用开支标准,无费用挂帐,越权列支现象,各项费用列支均执行了财务公开。

存在的问题:

①业务招待费超比例多列支49472.47元;

②呆帐准备金多提566,086.32元;

③应收利息未按照规定计提,少提184,768.35元,经查实5—6月份,计提的收贷手续费、贴现手续费均采取分笔计提,有逃避市办审批现象。

5、重要空白凭证,经核实帐、实物相符。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没按规定剪贴冠字号粘贴。

6、电脑业务操作方面。故障恢复操作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冲帐补帐业务没进行登记,打印的资料缺动户余额表和分户明细帐。

7、登记簿有内容登记不全现象。

三、形成的原因

贷款形态不实的原因:

①信贷会计执行制度不力,没及时按规调整贷款形态;

②内部领导为完成上半年任务,从主观上纵容指示信贷会计违规操作。

提前退股的原因:

①前期对股民的分红承诺与现实不符,致使个别股民提前退股;

②个别股民对入股政策领会不到位,滥用了过去的入退股习惯。业务招待费超比例支开的原因是联社的招待费在营业部列支所致。呆帐准备金多提566086.32元原因是应计提的呆帐准备金基数合计错所致。少打印的动户余额、分户明细资料是原来没有要求。

四、检查结论

经过自查6月底贷款形态应调未调不良贷款科目129万元。多提呆帐准备金566086.32元,少提应收利息184768.35元,贴现手续费少提1630.23元,超列业务招待费49472.47元,6月底应盈余1423052.17元,比帐面少盈余798696.91元。

以上是营业部20xx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真实性暨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在今后的经营工作中,我部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以规经营,严格经营管理,圆满完成联社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13篇:企业内控制度

青岛青安光电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臵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 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合理;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 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 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 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 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 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 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 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 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 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 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存货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 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仓储部门必须设臵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 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

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 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等单据是否真实、完整,按审核无误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年末根据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分析,对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成本费用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成本费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的流程应当清晰,对成本费用核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公司成本费用的历史数据、人力及物力的状况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运用本量利分析、定量及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成本费用预测应符合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期限来制定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根据公司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费用目标,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

第三十八条 将费用支出根据其属性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1.办公用品的支出由行政管理部控制,行政管理部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经各部门经理审核后的采购申请,由后勤主管根据库存物品情况,提出采购意见及清单,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采购。

2.人工成本由人事部控制,人事部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3.车辆维护修理费的支出由维修部归口管理,维修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修理合同、修理费支出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4.其他费用的责任部门为费用实际支出部门和财务中心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5.费用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生的接待费用、差旅费用、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审批单,提交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出纳复核并办理付款。

第三十九条 财务中心对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报销,根据费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条 公司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七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在准备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流程控制要求明确;

2.财务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第四十三条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当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第四十四条 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与实务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账账相符。

财务人员在审核凭证的过程中,对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或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十五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四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对经讨论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财务报告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发布。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本政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10 年 1月 1 日起执行。

岛青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

第14篇:企业内控测试报告

税收管理企业内控测试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自身职能及架构

1、企业自身情况

2、公司职能部门

该公司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技术部、供销部、生产部、质检部共7个职能部门,其中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内部审核两个科室,以规范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的核算,确保各项会计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规避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各类财务风险事项。

3、企业发展情况

(二)所处的集团、行业及组织结构

(三)经营情况

近三年企业经营盈亏情况、主税种纳税情况和税负情况。

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现状

(一)内控环境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规范要求,整合和梳理了企业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对税收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认同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

该公司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风险管理的要求,由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企业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较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了方便与税务部门沟通,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该公司专门设置了一名税务联络员,在及时了解各类税收政策信息,降低税务风险方面发挥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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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业务

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一项业务流程,公司从领料、投料到生产、质检再到产品入库及废品处理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公司自己制定的一系列生产操作流程进行。整套工作流程较为完善,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可以规避生产各环节中的风险。该企业生产属于“以销定产”的模式,库存相对较少,产成品在库时间不长。企业对产品质量把关较为严格,废品、不合格产品经分类处理后再投入生产的情况较普遍。

3、销售及收款业务

公司制订了《销售流程》制度,目的就在于加强企业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实现销售目标。企业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客户相对固定,尤其是出口部分,基本是年初或上年度就已经与客户签订了合同。收款业务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企业发出货物后由相关销售人员通知购货企业,购货企业直接将货款(包括预付款)汇入企业账户,财务人员确认后开票入账。销售人员只负责催收账款,一般不直接参与收款。

4、资金及资产管理

(1)资金管理。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对公司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管理,对财务人员工作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都有严格规定,防范因人员配置、权责产生舞弊的风险,保证财务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2)资产管理。为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完整,防范资产管理中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原材料及存货盘点工作流程》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对各项有形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通过对原材料、存货、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避免库存帐实不符,原物料、产成品报废及出入库无序等问题,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5、其他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融资管理、产品研发等因为涉及事项单一,且业务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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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方法和步骤:通过对公司一整套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和采购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审核以及企业库存的抽样盘查,确认企业存货成本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在采购过程中应有的请购单、订货单、验收单、入库单、购货合同、购货发票是否齐全;请购单与订购单、订货合同上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订购单、订购合同与购货发票上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存货的领用是否经过适当的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存货是否定期进行盘点,库存实物与库存明细账是否一致。

测试结果:经测试了解,该公司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填制请购单,提出采购申请;经批准交由采购部门依请购单开展采购业务。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编制订货单,除自己留存,再分别交财务部门、仓库保管部门。仓库保管部门凭订货单,提货单接收并安排质检部门验收货物,之后编制填写验收入库单和存货入库登记明细。财务部门凭订货单、订货合同、购货发票、验收入库单办理货款结算,制作会计凭证并登记相关总账和明细账。

(二)对生产管理的测试

测试项目描述:生产管理测试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全过程控制情况的测试,包括原材料领用及投入,产品生产,成品质量检测及入库,废次品的二次投入。企业具体的成本控制(料工费的核算)并不包含。测试的主要目的是检验企业为保证生产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测试方法和步骤: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对公司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踪审核。检测企业生产领用原材料的方式是否保持一致;生产全过程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控制并保有记录;产品产出后合格产品的入库情况;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

测试结果:通过测试知道,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领用计划表,经批准后按计划领取生产原材料,分工序投料。企业按生产工艺分数道工序开展生产,每道工序均有专人负责生产监督控制,既包括对生产进度的控制,也包括对料工费投入的记录(可供财务部门进行生产核算)。企业产品产出后质检部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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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账,不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况。

为了测试企业其他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确认,我们主要查看了企业的产成品、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账户,核实企业是否有未作视同销售的情况。另外,我们还向财政等其他相关部门了解了该企业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有财政性补贴收入等营业外收入项目发生而不计税的情况。

2 对成本核算的测试

该企业原材料消耗控制是以生产计划为依据,而生产计划是由生产部门根据合同具体安排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规定的产量、材料耗比编制材料领用计划表,经核准后从仓库领出。每一道工序均有专人对计划进行核算、监控和分析。月末将相关生产记录交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对在产品及产成品进行盘点,核算材料消耗,进行偏差分析。

该企业生产工人工资核算采用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结合的方式。根据每月的工人考勤打卡记录兑现生产工人基本工资,每日核算工人所在工序当天完成的合格半成品或产品件数作为计件工资的依据。此环节均为人工操作,可能存在偏差。

该企业制造费用是根据年度生产预算按月进行分摊,作为月度考核的标准。各生产车间每月末提供制造费用支出明细表,由财务部门统一进行分析,计算偏差并实行考核。

3、对期间费用列支的测试

对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列支情况的核实,主要是采用抽查的方法,重点核实企业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取得正式的发票,超额部分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调增;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金、福利发放人数和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是否取得正式发票,是否有相关人员审核,超额部分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调增,各类摊销、折旧、计提的费用是否符合会计及税法的要求;财务费用中借款的手续和使用是否符合实际,利息的支付是否合理,如果有汇兑损益,其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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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企业内控管理制度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内部会计控制是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系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完善而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有利于落实单位经营自主权;有利于加强单位经营管理;有利于贯彻单位内部经营责任制;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促进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有利于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和完善。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定的制定,参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管理要求,目前先制定了货币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成本费用控制、存货控制、固定资产控制、担保控制等控制规范,剩余的有关内部控制规范也将随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逐一补充。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办理相关业务。 西安中轻造纸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轻工业西安机械设计研究院 西安造纸机械厂 二0 一一年八月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各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单位财务部门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 单位每项资金使用最终须经法人代表批准,财务总监、负责人等审签,出纳人员方可办理支付业务。

(一) 支付申请: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三) 支付审核:审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第八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第九条 单位财务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条 单位财务部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三条 主管财务的领导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单位开户银行的定期对账单,需经财务负责人核对签字后方可报出。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十七条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预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当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使用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名章和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条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进行相关登记。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单位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若发生外购服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的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单位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都需建立明确的规范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查;

(四)采购与验收;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鉴于单位本部及下属部门目前人员精练的状况,上述岗位事项在相关部门间可交叉监督兼职,但绝对不允许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 单位本部的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不含装备类资产)低值易耗品及零星物品的采购,生产车间、项目部设计室负责产品生产、外协加工件的材料、半成品的采购。 第三章 请购与审批 第七条 采购资金的申请与支付按货币资金规范要求执行。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室按季编报低值易耗品等办公用品采购预算,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送财务部。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也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 第九条 负责采购的部门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有明确的要求,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及所购商品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 负责验收的人员必须对所购商品进行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相关凭据上鉴证,做好相应的账薄登记。 第十一条 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甚至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部门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货币资金等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 第十三条 财务部审核人员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四条 发生预付款项,财会人员应对照合同、协议及时催督经办人,定期与供应商核对账款,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负责分管财务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财务账目及相关商品采购合同、库存余额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处理。 第十六条 采购组织部门对已执行的合同,协议等单据、凭证、文件要妥善保管,严禁未经许可随意销毁。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单位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单位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单位有销售业务的相关部门。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单位建立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本单位的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分别在相关的部门分别设立。

(一) 销售部门(或岗位)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发货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三)财会部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上述岗位不允许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全过程。 第七条 销售部门的销售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其业务在严格的授权批准权限内按相关的程序,责任进行控制。 第八条 财务部门的收款人员(出纳)严格按照货币资金规范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第九条 负责物品销售的审批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十条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或领导报告。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三章 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十一条 销售部门对其业务要有明确的责任制,每一年度应有预算、目标。 第十二条 销售部门对单位商定的销售价格,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应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 销售部门在选择客户时,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第十四条 负责销售和发货业务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销售谈判。销售合同订立前,单位应指定专人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在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同订立。经单位授权的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合同审批。在单位销售合同审批制度规范下,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组织销售。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 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或岗位)下发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送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组织发货。发货部门(或岗位)应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进行货物的发运。 第十五条 销售、发货部门(或岗位)对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四章 收款控制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折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相关部门应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对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对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对应收票据取得和贴现必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书面批准。财务部门对应收票据要指定专人管理,对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薄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单位负责财务和销售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销售与收款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本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对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耗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费用,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要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即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即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所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成本费用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负责成本费用业务的财会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岗位须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办理成本费用核算的财会人员应具有良好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七条 财务部对成本费用核算建有明确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人行使成本费用审批权。经办人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 第三章 成本费用预测、决策与预算控制 第九条 财务部根据本单位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同类型标杆企业的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的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运用量本利分析、投入产出分析、变动成本计算和定量、定性分析、价值链成本比较分析等专门方法,对未来企业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制订科学、合理的成本费用管理目标。 第十条 成本费用预测,本着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明确合理的期限,充分考虑成本费用预测的不确定因素,确定成本费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成本费用预测要服从单位整体战略目标,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二条 财务部根据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单位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 第四章 成本费用执行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采购成本,按照单位制定的内控---采购与付款的规定确定材料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制造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人具体负责成本费用支出审批并授以具体经办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和标准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 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需支出,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对已列入预算但超过开支标准的成本费用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财务部。 第十六条 财务部财会人员在办理费用支出业务时,应根据经批准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五章 成本费用核算 第十七条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办理。成本费用核算应与客观经济事项相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一定期间的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成本费用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成本费用核算方法选择品种法。 第十九条 单位应加强对成本费用监督检查,并组织对成本费用的执行情况予以考核,通过对目标成本节约额,目标成本节约率等指标和方法,综合考核整体成本费用预算或开支标准的执行情况。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及借款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担保,是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担保内控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一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单位担保业务由企划部分管,企划部对担保业务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四)担保业务相关财产保管和担保业务记录。第六条 经办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 第七条 担保业务审批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控制,最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经办人员严控遵守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八条 单位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执行担保业务的部门或经办人,将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担保评估与审批控制 第九条 单位对担保业务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担保政策,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十条 单位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必须要求:

(一) 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二) 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包括:申请人基 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

(三)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第十一条 被担保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的;

(四)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五)与其他企业存在经济纠纷,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第十二条 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单位应当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 第四章 担保执行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有关部门或经办人员应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程序订立担保合同协议。 第十四条 担保合同协议明确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相关资料,并及时报告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 第十五条 负责担保业务的经办人应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单位在担保合同协议到期时,应该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合同协议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第五章 借款 第十七条 单位借款必须纳入财务管理,按借款用途专项使用,坚持适度筹措原则,注意防范财务风险,禁止借款从事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外汇等高风险业务。禁止用短期借款进行固定资产及股权性投资。 第十八条 已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需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需经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法人代表批准,对于单位对外融资而采取的向职工借款方式融资的,需经职工代表会议审议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 单位向银行申请财务部必须40 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借款原因、用途及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来源、担保单位和方式等。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价超过2000 元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本单位固定资产业务岗位按资产分类,设在企划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即:房屋、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装备类资产归企划部管理,车辆、计算机等管理类资产归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建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在办理固定资产业务中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经办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经办人员,在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限,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第八条 审批人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的权限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九条 固定资产业务有明确的业务流程,即: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维护、处置等。 第三章 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第十一条 外购固定资产严格按请购与审批制度,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所授的职责权限内运作。固定资产采购过程必须规范、透明。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应由采购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重大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薄记录备查,避免与本企业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十三条 财务部按照会计准则制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购买或建造成本。 第十四条 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单位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控制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注意维修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分管固定资产核算的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确保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完整,以便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和盘点。 第十六条 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统一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计提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规定。 上述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保养、维修、大修理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应当进行固定资产账薄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将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薄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十九条 发生的盘盈、盘亏要逐笔查明原因,并编制处理意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或授权人,经批准后送财务部调整有关账薄纪录, 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第二十条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封存的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示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存货,是指单位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单位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厂、院、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和下属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存货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存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记录。第六条 存货业务的经办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七条 供销部门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经办人必须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办理存货业务。 第八条 供销部门(含仓储管理人员)管理单位存货,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授权,必要时须经主管领导授权。对于贵重物品、危险品或需保密物品的存货,应有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 第三章 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九条 存货采购参照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供销部门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编制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比例。 第三章 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一条 供销部门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方面按要求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二条 外购存货应经下列验收程序:

(一)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 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二)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

(三)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索赔。

(四) 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存货,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第十三条 拟入库的自制存货,生产部门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方可作为存货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四条 供销部门建有存货保管制度,仓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 仓储管理人员对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十六条 存货采购应按照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第五章 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基建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 存货发出需经供销部门批准,大批产品、贵重物品或危险品的发生应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仓储管理员根据经审批的销售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共销部门和财务部核对。 第六章 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十九条 财务部与供销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时间一般定在9-10 月)时间应该为结合财务决算工作每年11-12 月进行盘点 第二十条 盘点工作,应先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存货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 存货盘点要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情况要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召集的一定会议通过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二条 供销部门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供销部门对残、次、冷、背的存货处置,应当选取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 存货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财务部根据存货的特点及单位内部存货流转的管理方式,确定存货计价方法。严禁人为调节存货计价而影响当期损益。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与供销部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根据批示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相关书面记录材料。

第16篇:养老保险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XXX社会保险局

关于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实施运行情况的

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

根据《XXX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内控制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社险发„2011‟2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实施运行情况迎检领导小组。由社保局局长XXX任组长,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XXX任副组长,综合科、退管科、业务科、统计信息科、个人参保科、居民养老保险科、财务稽核科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XXX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积极编制印发,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 在《XXX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社险发„2009‟1号)的基础上,根据《XXX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0‟83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养老保险实际和近年来一些新形势、新政策的变化,制定印发了包括《县社保局风险评估制度》、《县社保局人事管理制度》等18个制度,明确了 1

科室分工、职能,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促使内控制度得到完善。

三、强调按章办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机构设置合理,授权管理明确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我局设置了综合科、业务科、统计信息科、个人参保科、居民养老科、退管科、财务稽核科等七个科,并明确了每个科的职能职责,做到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其次,我局还印发制定了《XXX社会保险局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坚持决策事项及其决定结果符合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原则;明确了以局长办公会的决策方式。保证了决策程序和决策形式公正、合理。再次我局各项业务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坚持做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最后我局还制定印发了《XXX社会保险局人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XXX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制度》、《XXX社会保险局奖惩制度》等制度,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

(二)完善各项制度,业务运行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XXX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业务经办流程,规范了各项业务的经办流程,明确了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核定、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具体流程;二是完善了参保登记手续,对参保登记、特别是补缴历年的参保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资料不全的人员参保。参保人员注销登记后,及时对参保热暖的账户和待遇支付及时处理并封存其

参保信息和档案资料;三是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和相关政策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并加强了对单位参保的稽核检查,对稽核出现问题的及时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四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计息,对终止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标识并封存其个人账户;五是严格进行待遇初审、复审等工作,做到资料完备、待遇发放准确无误;六是在人手相当紧缺的情况下配备了专门的人员从事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加强对转移接续手续的审批,确保了养老关系转移接续的严肃性;七是在办公场地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通过租赁场地、购置档案柜等手段,严格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规定对档案归类、装盒进行规范管理。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一是制定了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了会计、出纳的岗位职能职责。规定财务科科长为专门的会计负责人,明确了专门的出纳人员,负责记账、符合、稽核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编制年度预算,对预算有调整的及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三是按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支两条线”,在工商银行开设了基金征缴专户、在重庆银行开设了农民工征缴专户、在重庆农商行开设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基金收入按照各自险种分别建账、核算;四是按照会计、出纳等相关规定的安排,坚持每天和银行财政专户进行对账,及时编制了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了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帐表等一致,做到了帐帐、帐表、账单相符。五是强化票据等财务

凭证的管理,及时对财务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六是强化印章和密码管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章分别由综合科和财务科保管,印章的使用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XXX社会保险局印章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了使用规范,用途、范围合理,审批手续完备。

(四)增强设备配置,信息安全建设取得较大进步 一是建立数据安全备份制度。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由财务稽核科日常定期负责,统计信息科负责服务器存储资料的不同存储介质和不同存储地点的备份工作。二是建立数据责任追究制度。数据维护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落实签字登记环节,逐级追查出现问题的环节。三是建立数据质量分析制度。统计信息科负责养老数据质量动态监控与分析,财务稽核科负责财务数据质量动态监控与分析。分析报告分别由统计信息科和财务稽核科提交。四是建立机房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XXX社会保险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由统计信息科负责机房运行管理。每天负责对相关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对于其他科室使用机房设施进行登记。五是具备可靠数据安全恢复措施。采购了UPM时时备份软件,保证数据的时时备份,针对每次办理业务进行毫秒级备份;采购绿盟防火墙一套,保证数据的安全。

(五)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监管得力

根据《XXX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0‟83号)文件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XXX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其中包括:《XXX社会保险局审计稽核制度》、《XXX社会保险局风险评估制度》、《XXX社会保险局信息公开制度》等20个内控制度,我局各科室严格按照内部制度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在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其次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宣传,以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

四、强化监管、积极整改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我局通过制定完善相关的内控细则,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的实施,内控制度在我局运行较好。此外我局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策、法规公布更新不及时,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整改落实,使内控制度在保障我局各科室正常运转发挥更好的效果。

XXX社会保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17篇: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2019年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范文汇编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18篇:银行内控自查报告 (定稿)

一、特别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银行内控自查报告。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直接经营管理公司。如何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履行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董事会成员15人,其中独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 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

7、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后,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本行、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内地和香港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由于本行今年4月27日刚刚上市,因招股书中披露了本行2006年度相关财务业绩情况而取得了上市地监管机关对本行2007年年报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过定期报告。但本行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透明度,保证所有的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同时,本行也将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整改报告《银行内控自查报告》。

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我行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合规经营理念,并大力倡导和宣传,但个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

(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董、

监事会决策机制 2007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刘崇明女士

2 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2007年年内 合规审计部

3 实施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2007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资源部、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2、本行建立了覆盖全面业务和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内部控制、会计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内部控制等。

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5、加大检查、整改和处罚力度,狠抓内控执行。我行通过大规模的检查,狠抓整改率,保证了内控的执行力度。主要开展了会计大检查(覆盖面达100%)、信贷大检查(覆盖面达50%)及安全保卫大检查。通过连续的检查,大量揭示和纠正了会计、信贷业务操作和安全保卫方面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消除了风险隐患。

(二)风险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续采取以下多种创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

1999年,本行进行了公司贷款流程改造,将大部分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集中到总行,并设立了从事不良贷款清收的专职清收人员职位;与麦肯锡公司合作开发了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并在全行推广。

2003年,本行实施了分行信审经理总行委派制,设立了具备识别信用风险知识及经验的产品经理职位以做实授信调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风险。

2004年,本行设立了首席风险主管职位,在国内同业率先实施分行风险主管委派制。分行风险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审批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风险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

2004年末至2005年初,本行调整了授信流程,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全程控制,强化风险管理的独立性:(1)由风险管理部承担审查审批职能的同时,将放款中心和贷后管理职能集中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2)实行信审会集体审批制,取消了总行行长、分行行长的审批权,总行行长、分行行长仅对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行使否决权;(3)设立了专职信审委员职位,推行专业审贷。在授信调查以及贷后管理中执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对授信调查和贷后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2005年以来,本行按照《巴塞尔协议II》的要求,与穆迪KMV公司合作开发了新的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新的评级系统按照客户类别,设计了20个可独立计量违约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个通用的违约概率计量模型,在行业细分和违约概率的计量技术上居于国内同业前列。

2006年,(1)本行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战略,并按行业、产品和客户调整贷款组合结构,主动管理信贷风险;(2)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本行建立了专门从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三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对三大风险的专业、集中管理;并建立了重点行业专家队伍和行外专家库,加强重点行业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业审贷,提高授信决策的专业水平;(3)本行开始在全行范围内推广\"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理念,并通过计算、分配基于监管资本标准的经济资本来对一级分行的业绩进行评价。

本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持续努力,已经并将继续提升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持续改善本行的资产质量,从而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资本回报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内地和香港在监管规则、监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执行标准从严不从宽,内容从多不从少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本行已制定对高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可否实施,目前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答复。

第19篇:内控合规自查报告

内控合规自查报告

一、个人学习《内控达标年学习手册》的情况

自“内控达标年”在XX邮政金融全面开展以来,XX邮政一直在积极落实“内控达标年”活动安排,积极下学习内控达标年学习手册,通过空闲时间不断学习内控方面的知识,贯彻落实该方案。

为了更好地传达学习手册里面的情况,局里开了几次学习总结大会,并根据大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学习,以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以互相谈论心得体会为辅助,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三次。

学习手册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领导内控要求摘要、三个对标、内控管理通报、法律与合规风险汇总、重要内控规章制度,每个部分都是学习的重点对象,尤其是内控监管制度、内部制度要求、内部合规理论与实务等。从领导手中接过内控达标年学习手册以来,通过利用空闲时阅读学习手册,更加了解内控合规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并通过对比日常工作中个人的行为表现,及时纠正了一些错误,业务流程更规范。

二、个人自身业务和三个对标自查情况

因本人的职务是普柜,属于金融方面得业务,在三项对标表及三项请单中,我主要对比以及查看个人金融部的部分。通过一一对比总结发现,主要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不够细心,业务环节不够规范,如在为客户办理活期存折存取一万元以上的业务时,有时会漏掉对凭证进行查验真伪,此外,一个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理财业务管理方面,未取得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办理理财方面的业务。

三、自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存在的问题有:一是代理保险、理财业务管理方面,销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二是在办理个人柜面业务时未对凭证进行真伪验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阅读理财业务方面所需考取的从业资格方面的教材,增加理财业务知识,加深对理财的认识,今早通过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二是办理业务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对客户的凭证进行真伪验视,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先核实客户凭证的真伪再为客户办理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继续学习内部达标年学习手册以及各项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流程,熟悉内控合规的理论与实务,尽早通过基金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等专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规范流程,以及时刻关注团队内控方面的表现,和团队一起进步。

第20篇: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精选3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首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非常值得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精选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1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

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

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

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

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

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

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我行行自接到银党纪办【20xx】13号文件《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县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县行党支部立即召开了行务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县行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

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5-10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2人。

(二)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达到5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

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农发行封丘县支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从谨,并且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内控制度落实自查报告3

四河信用社自接到联社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省联社提出的活动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查找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省联社、银监部门的有关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和审查各项内控和案防制度,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社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业务都能够按流程操作,规避了操作风险。

2、现金出纳业务能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没有违规现象。

3、负债业务都能严格按制度要求操作,特别是大额存款管理、开销户管理、挂失业务等都能够严格按规定操作。

4、岗位轮换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干部任免监督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我社都能按照省社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我社工作的有效开展,稳健运营。

5、安全保卫方面,没有任何违规现象,我社能做到警钟长鸣,对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对任何细小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我社的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通过此次对四河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细微全面的自查,未发现我社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但我社会在今后的工作内控和案防制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将内控和案防制度落实到位。

《企业内控自查报告.doc》
企业内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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