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2020-06-02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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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

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

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

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日

推荐第2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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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

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

推荐第3篇:安置帮教、法律服务自查报告1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衔接工作规范,衔接率达到100%(2分)。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当地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托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安置帮教档案齐全(2分)。建立“七个一”管理模式,即“每人一卷宗档案、每人一帮教小组、每人一帮教协议、每月一谈话、每季一鉴定、半年一回访、每年一考评”。

3、运用刑释解教信息化管理软件按时进行信息录入、上报,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核查率不低于90%(3分)。我区司法局在按照中办发【2010】5号、司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为确保该系统在全区能够及时全面启用,我局高度重视,为各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4、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总安置率达到95%以上(2分)。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2分)。截止目前我区共有93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

5、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基地(3分)。我区在xxx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

6、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有效落实(3分)。每年财政拨款5万元列入安置帮教经费。

7、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3分)。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乡镇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规范文书及相应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0分)

1、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4分)。根据市局文件通知,我区积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按时上报年审注册材料。今年我区共年审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年内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行为发生(4分)。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今年我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考核和集中学习培训,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发生,考核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3、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禁止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所名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对12个乡镇办司法所进行检查,目前都做到两所分离。

推荐第4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已于近期开展了2011年度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安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通过全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帮教目的。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今年来,我们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一是落实制度。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

1 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现在,我所登记在册的全乡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计()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人,建档率达到1();严格按照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月见面谈话,帮教率达到()。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全乡现已建立健全帮教组织()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实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乡接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我们要求安置帮教组织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回归人员回家后,

2 各村委会帮教工作小组要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组织根据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归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对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底数。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年初我们就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机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我们要求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

3 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数,严防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为零。

四、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全乡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的时间,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五、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两劳回归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各级安置帮教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人都正确认识和对待回归人员,并转变对回归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态度。通过宣传,让人们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4 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在两劳人员回归时就及时告知其国家的安置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公布用工信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有部分

5 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

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偏见,不利于其安置就业。

三、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落实好司法所专职人员,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刑释解教人员正面形象,消除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私营企业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

。。。司法所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帮教安置

耳口乡2009年帮教安置工作总结

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而要实现社会的稳定,保障人民的安全,除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就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及安置。当今社会上一些人因法制观念淡薄、或因一时糊涂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一定时期的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他们又重新回归社会,重新获得公民的身份。然而,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获得自由身之际,却面临着诸多的困难。此时,如果没有人伸出手来帮他们一把,他们极易重新滑向犯罪的泥潭,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目前我乡有刑释解教人员人,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不能歧视,更不能放任,而应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安其身、稳其心,让他们真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近年来,我乡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法委、司法局的指导下,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目标,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坚持以“安其身、稳其心、育其人”的原则,强化帮教安置工作,始终把帮教安置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发挥村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优势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

路,不断探索帮教方式,采取社会帮教安置与鼓励个人自主寻求劳动致富门路相结合、安置帮教工作与思想教育亲情感化相结合等措施,注重帮教时机的选择,突出帮教效果,以热心、真情的态度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一、从健全组织上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帮教安置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动态性的管理工作,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的前提是不断加强帮教安置组织网络的建设。帮教安置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地区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地区的重新犯罪率等问题。所以我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坚决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综治办、民警组成的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形成了从上到下有力的帮教组织网络;签订责任书、制定帮教方案和工作措施,从领导、组织、人员、制度的落实上确保了帮教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从思想上彻底改造帮教安置对象

主要是采取上门谈心、开座谈会、上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开思想疙瘩、放下包袱,引导他们走正道。

三、用真情感召刑释解教人员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向社会后,因有劣迹会遭到亲人的远离,群众的冷漠,单位的歧视。工作难找,生活困难。针对

这种情况,党委、政府主动靠上去,募集资金和生活用品,解决他们暂时的生活难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四、多方协调,从安置就业上做好帮教工作

前帮教安置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帮教安置对象的安置就业问题,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要想从根本上使刑释解教人员不再走回头路,关键是要帮助他们解决好就业安置问题,让他们有谋生之道。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一技之长要找一份稳定的收入是很难的,何况是有前科的人。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积极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一方面司法所积极联合乡民政部门对回归社会且无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对符合低保的,主动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办理低保,解决他们暂时的生活困难,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抓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齐抓共管,集智聚力,不断开拓进取,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耳口乡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15日

推荐第6篇: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

一、内容知识

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3、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第二、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第三、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劳动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第四、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二、工作要求

1、统计并制作本社区(村)辖区内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总的统计表

2、每一季度调查一次本社区(村)辖区内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人员的情况(包括生活情况、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并填写刑满释放人员详细情况表。

社区矫正工作

一、内容知识

1、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2、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适用的范围: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

二、工作要求

1、统计并制作本社区(村)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制作统计表(具体情况与司法所进行对接)

2、每月上报一次社区矫正人员电话汇报的情况内容(汇报内容记录在一个专门的本子上)至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没有按时汇报的,记录下来

3、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料要严格的保密,不能外泄。

推荐第7篇: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1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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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3

对照《贵州省201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1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推荐第8篇: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1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1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3

对照《贵州省201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1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推荐第9篇:安置帮教制度

安 置 帮 教 制 度

一、安置帮教小组负责学校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五种罪犯(缓刑、管制、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暂预监外执行)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对两劳释放人员实行二帮一的方法,每季回访一次,并做好回访记录。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尽力做好安置工作。

三、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的监控和管理工作,落实一名帮教人员实施帮教。

四、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法制教育,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次。

五、要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发现新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向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总结情况。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推荐第10篇:安置帮教帮教协议书

安置帮教帮教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劳动就业、接受教育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为他们重走新生之路提供条件和机会,巩固监狱、劳教所改造教养成果,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过基层司法所、社区干部、帮教对象亲属、帮教对象“四方”共同协商,在自愿互信的原则下,特签订此帮教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

一、基层所应做到:

1、坚持文明、耐心教育,促进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2、坚持每季度上门帮教,并做好记录。

3、经常了解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协同村(居)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做好工作。

二、村(居)帮教人员应做到: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帮教,用政策、法律、情理进行教育引导。

2、主动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尽力协调、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3、及时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帮其稳定情绪,安心生活。

三、帮教对象的亲属应做到:

1、坚持从精神上鼓励其奋发进取,增强其自尊、自爱、自信。

2、坚持从生活上热情关心和照顾,尽力帮助克服困难。

3、当发现其产生邪念,应及时规劝,全力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并及时报告社区。

四、帮教对象应做到:

1、自强自立、认真工作、依法经营、勤劳致富。

2、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虚心接受帮教小组成员的教育,可以主动向帮教人员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

4、不参与有害社会的各种帮派、团伙,积极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基层司法所、村(居)委会、帮教对象亲属和帮教对象各一份,报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一份。

司法所所长(签字):

帮教对象亲属(签字):

村(居)委会(签字):

帮教对象(签字):

第11篇:安置帮教措施

齐家镇安置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综治办的领导下,在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围绕 “构建和谐”主线,把好关口,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一条主线”,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创建“和谐街道”这条工作主线,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落实。通过“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一是机构落实。办事处党委政府加大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体系,使这项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二是责任落实。办事处领导加强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镇综治办专门发文,要求镇安教帮教小组每季度汇报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司法所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每月目标管理范围,对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镇综治办和安置帮教组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确保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三是政策落实。把刑释解教人员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由于各级相关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有的成了致富能手,有的成了企业家。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安定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社会、家庭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为此,街道安置帮教组织把衔接和安置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把好接茬关、安置关,做到安其身、稳其心、促其改。

(一)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二是及时家访。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要安其心,首先要安其身。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原单位安置。二是回社区安置。三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如果政府和社会放任不管,他们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有鉴于此,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这类回归人员找到了工作。四是鼓励自谋职业。使他们有了生活的基本来源和保障。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一是落实目标管理。根据政府目标和综治目标的要求,镇司法所和有关部门坚持年初定要点,层层签目标,季季搞讲评,半年一抽查,年终严考核,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建立帮教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单位,全力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统一实行了档案管理制度、定时排查制度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信息月报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行、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回归前犯罪性质恶劣、回归后生活困难特别是“三无”人员,以及人户分离、有重犯倾向的释解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按照二比一或三比一的比例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帮扶监控,掌握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努力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同时还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落实“四条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要注重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送法送温暖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现身说法、法律咨询与服务等方式,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好好改造。

二是做好就业指导和培训。联合工商、劳动等部门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指导他们找对路、找准路。

三是提供临时救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均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临时救济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性补助。

第12篇:安置帮教论文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司法行政部门一线单位基层司法所,更是责无旁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帮教得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帮教不好,重蹈覆辙,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使他们走上新生之路,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维护社会稳定、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实现的迫切需要,对提高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司法所的改造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的增多,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也为他们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增大,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了更多困难与挑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应坚持“党政齐抓,社会参与,严管重教,妥善安置,重树新人”的原则,贯穿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理念,力求在领导体制、管理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实现新突破;要注意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

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一般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结合,遵循“组织工作网络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教服务社会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思路,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做好新时期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意义重大。本文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积极探索一条适应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衔接管理不规范,释解人员底数难掌握。

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刑释解教人员原籍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如《通知书》填写不准确,导致基层落实帮教难。

(一)、由于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而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有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从而导致了见档不见人的情况发生;

(二)、由于有的刑释解教人员虚报姓名、地址、身份,而监狱没有及时核实,导致了虚假信息的情况发生,

(三)、有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填写《通知书》时,地址只填写到乡镇,这给衔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造成了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漏管失控。部分释解人员不回原籍,导致漏管失控。有部分释

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二)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三) 刑释解教人员自我控制力差。

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家庭变故,经济纠纷或在日常生活中受到社会歧视时就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或他人进行报复;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试图努力创业重新做人,但由于缺乏生产资料或信息、技术和资金的扶持,遭受失败后就产生悲观情结,破罐子破摔;也有

的错误思想根源还没有根本矫正,在金钱的利诱和出人头地心理支配下,走“快捷致富”之路,最终重蹈覆辙。 (四)存在模糊认识,工作格局难形成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安置帮教的

工作内容包括很多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的统一领导下,在综治部门的协调指导下,上下沟通、相互配合,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样,安置帮教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然而目前,社会上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还存在误区,在有的部门和有的人看来,安置帮教工作只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之一,工作的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无关,和社会无关;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也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配合不力,从而导致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孤军奋战的工作局面。未能形成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致使安置帮教工作难于落到实处。

二、构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难的根源分析 一是衔接工作没到位。刑释解教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不报到、不落户或人户分离,甚至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刑释解教人

员的基本情况,照成脱管、漏管、失控的问题出现,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二是引导教育没到位。当前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比较紧张,而刑释解教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又缺少工作技能,在就业问题上为弱势群体。现实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对出狱后的困难认识不足,此时引导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跟踪、服务没到位。“跟踪”是以合适的途径、方式了解帮教对象的个人表现、家庭、工作情况,督促他们做到遵纪守法。“服务”是指经常开展帮教活动,在释解人员最困难时侯拉一把,帮他们解决困难。

三、做好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创新教育改造模式,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1、主动因应市场经济变化,拓宽教育改造工作思路。要改变过去社会参与面小、信息摄入量少、与社会实际脱节的教育改造模式。可建立社会帮教志愿者进监所帮教,罪犯和劳教人员释解前三个月集中教育培训等制度;在“大墙内”开展各类技能比赛,鼓励罪犯和劳教人员开展发明创造,让服刑人员重树生活信心。

2、立足实际,让即将释放人员学会1-2门实用技术。市场经济要求公民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有自谋生路、自主创业、

自我发展的本领。因此,监所在矫治服刑人员时,也应结合劳务市场需求,创造条件,让服刑人员在出监前就能有一技之长、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这样,不仅能有效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我谋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还能有效提高监所的教育改造成果。

3、让服刑人员提前到劳动力市场“热身”。监所在对服刑人员实施就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可定期邀请劳动、工商等部门为即将出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讲解劳动就业形势及政策;与人才市场、企业联合建立人才信息资料库;邀请企业、职业介绍中心到“大墙内”召开现场招工会、释解人员就业推介会,签定聘用意向书,允许已取得技术培训合格证的服刑人员参加地方人才交流会等,让服刑人员在出监前就能感知社会、正确定位自我。

二是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在“队伍建设”上谋发展。

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是整个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基层司法所承担着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素质,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健全镇、村帮教机制,是当前我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采取以

会代训、专项培训、经验交流、观摩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的教育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安置帮教工作队伍;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专职专用。这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三是组织协调,健全帮教网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既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基层司法所要在区、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理顺各方关系,特别是综治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首先,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乡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建立健全综治各成员单位专项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帮工作的有关问题。基层司法所要站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落实安帮的各项措施。第二,要认真组织落实安帮工作队伍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支、村两委干部、离退休人员、关协成员、积极上进的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部分表现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代表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村、组帮教组织和帮教信息员队伍。对重点对象,要指定专人或多人负责,建立包帮教、包转化、包致富的三包责任制。

四是抓住重点环节,开展爱心援助,提高帮教效果

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帮教解困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帮教工作中,注重抓住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帮教解困工作。一方面发挥工会、青年团、妇联、政协等社会团体在帮教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提倡和鼓励多方位、多角度组建社会帮教团体,关心、支持和帮助回归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和参与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步入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帮教能更好地促使释解人员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一是要确保帮教对象知法、学法、守法。对那些刑满释放人员、监外服刑人员等每个需要帮教的对象都送法上门,开展“ 一帮一 ”活动,促使他们遵纪守法。提高广大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为宗旨的“市民大课堂”活动, 对那些刑满释放人员、监外服刑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开展送法上门、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律师上门服务等形式,使法制教育贯穿在帮教的始终,对他们进行感化教育,经常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调解邻里关系,使他们不受歧视,真正融入社会大家庭的怀抱。

二是要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帮教对象实现就业。帮教是前提,安置是关键,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安置和教育,帮助他们摒弃过去,从新做人。我所一直把安置就业作为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推进就业市场化。一方面

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寻求就业空间。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刑释解教人员自我经营,鼓励走自我发展之路,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他们自我发展创造条件,按政策规定尽可能简化办理证照程序,减免有关税费的征收,使他们有生活之路,成为自食其力之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确保帮教对象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得到解决。对刑事解教人员在抓好“教”的同时,在“帮”上也大做文章。针对那些无家可归,居无定所的释解人员,帮教措施从帮助他们解决住房、联系发放低保金等解决实际困难入手。通过一系列的爱心活动让释解人员真正鼓起生活的勇气,坚定生活的信心和决心,使濒临破裂的家庭摆脱危机,走向新生。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进行动态度管理。

摸清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掌握其基本情况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条件。针对刑释人员外出务工、流动和人户分离,帮教管控难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安置帮信息管理系统。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流动走向和就业、生活、思想状况,并及时更新数据和资料。要逐步在法院、监所、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建立互动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在省、市、区、县纵向及政法各部门横向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强化刑

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控工作。

总之,做好基层司法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做好基层司法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仅需要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上下一致、凝心聚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才能够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大服务。

第13篇: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站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一周内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2)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4)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到原籍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5)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登记为重点帮教对象。

(6)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7)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站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站。

(2)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同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三、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汇报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作用发挥和相互配合情况;二是总结通报安置帮教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四是对重点区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防范措施。

四、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安置帮教站每半年要与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批语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五、跟踪考察制度

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帮教小组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六、检查考核制度

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对社区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

(1)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 (2)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档”;

(4)与公安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 (5)安置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七、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安置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

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八、帮教安置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安置,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置率达到90%。 (3)通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安置帮教工作站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三帮一”、“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也可以选择一些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与表现差的结成对子进行现身帮教。

九、统计报告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在7月(半年报)、12月(全年报)内容要求,分别上报本单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2)安置帮教工作站按照上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具体要求逐级上报。

(3)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十、家访回访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对于重点人员随时进行家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一、帮教管理制度

(1)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

(2)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3)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4)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教中帮,帮中教,为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十二、帮教管理要求

镇、村两级安置帮教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安置帮教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到

1、“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2、“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

3、“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处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4“四知道”:知姓名、知住所、知罪错、知工作单位;“五熟悉”:熟悉家庭成员、熟悉社会关系、熟悉现实表现、熟悉从事职业。

5、对外出务工人员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做到底数清、动向明、不脱管、不漏管。

第14篇:安置帮教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

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对每一个安臵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效果、安臵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根据安臵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臵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臵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臵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制度。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臵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臵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臵帮教工作;

二、安臵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臵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臵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

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臵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

八、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九、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十、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臵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一、每月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必须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局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

衔接工作制度

1、区司法局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办事处安臵帮教工作站。

2、安臵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4、安臵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到原籍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书。

5、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登记为重点帮教对象。

6、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7、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1、区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臵帮教工作站。

2、安臵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同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区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议。镇、乡、街道办事处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汇报安臵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作用发挥和相互配合情况;二是总结通报安臵帮教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四是对重点区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防范措施

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臵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安臵帮教站每半年要与安臵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臵帮教工作。

跟踪考察制度

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帮教小组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检查考核制度

区对镇、乡、街道办事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乡、镇对村(居)委会、社区及辖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

1、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

2、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档”;

4、与公安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

5、安臵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安臵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主席“八荣八耻”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臵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

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帮教安臵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改好率达到95%。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安臵,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臵率达到90%。

3、通过做好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

4、安臵帮教工作站(组)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三帮一”、“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也可以选择一些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与表现差的结成对子进行现身帮教。

统计报告制度

1、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在6月10日(半年报)、12月10日(全年报)前按照司法部5号表内容要求,分别上报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2、安臵帮教工作站按照上级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要求逐级上报。

3、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家访回访制度

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安臵帮教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对于重点人员随时进行家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帮教管理制度

1、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

2、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3、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4、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教中帮,帮中教,为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帮教管理要求

各级安臵帮教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安臵帮教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到:

1、“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2、“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

3、“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处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4、“四知道”:知姓名、知住所、知罪错、知工作单位;“五熟悉”:熟悉家庭成员、熟悉社会关系、熟悉现实表现、熟悉从事职业。

5、对外出务工人员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做到底数清、动向明、不脱管、不漏管。

撤销帮教制度

1、属于刑满释放的归正人员,帮教期限为五年,属于解除劳教的归正人员,帮教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除外。

2、帮教期限届满前,帮教责任人应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提出撤销帮教或延长帮教的初步意见,报镇(乡、街道)安臵帮教工作站审核,办理批准手续。

3、重点帮教对象帮教期限届满,需办理撤销帮教手续的,由镇(乡、街道)安臵帮教工作站进行考察,提出初步意见,报区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15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06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管理好刑释解教人员,使其不再重新犯罪是我们安帮站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蒋家桥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成立安帮领导小组,落实安帮工作政策。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是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长效机制。

我镇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001年—2006年)共28人,假释、监外执行6人,共计34人。他们分别在本省、沿海城市、云南等地刑满释放回家,分布在我镇23个行政村。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镇成立了以管政法的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负责人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民政、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班子,跟踪促转化。首先在技术上扶持。除优先让他们参加乡镇科技培训班外,帮教站还每半年为他们举办一期科技培训班,给他们赠送科技书籍,发科技小报,并就近为他们落实1—2家科技户,进行“手拉手,学科技”活动。其次在生产上扶持。我镇安帮站先后为21名刑释解教人员协调生产资金3.4万元,使这些人及时上了致富项目,其一技之长得到了发挥。再次,在项目上扶持。对有经商、务工特长的刑释人员,我站大胆地鼓励其外出闯市场,为他们办理外出务工所需一切手续,月收入都在800—2000元,还解决了部分家属外出务工的问题。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好了,不再想那些非法谋利的短期效应了,通过自身的劳动为社会创造

价值,获得回报的占安帮工作的98%以上。

二、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教育,化解消极因素。

跟踪教育,既是巩固监所改造成果的需要,也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标本兼治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初见成效。

1、针对性的谈心活动。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到家后,帮教站的同志都找其谈心,主要是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给予精神鼓励。村安帮小组配合帮教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劝其尽快放下思想包袱,真正轻装上阵。对曾有过“二进宫”劣迹的刑释人员,我们坚持一回乡就谈,一有苗头就谈,一作出成绩就谈,努力引导他们走正道。

2、举行“赠法律书籍”活动。对每一个谈过心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站都负责为其赠送法律书籍,近2年,我站共为新老刑释解教人员免费赠书21套,近98册。

3、举办学习、转化班活动。办班期间,镇分管领导与参加学习人员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帮教站还从县内发生的案件中筛选部分案例组织大家讨论,同时让转化好的人登台现身说法。

4、定期搞好帮教例会活动。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已形成镇、村、组三级网络。镇安帮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会上除交流经验外,还对帮教对象进行排查、疏理。对被列为重点帮教对象的,我们坚持每周一见面,每年向所在帮教小组征询一次意见,每月进行一次鉴定,每季度通报一次转化效果。

三、对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宽松环境。

刑释解教人员,重回社会之初,其思想适应能力、经济承受能力以

及发展生产能力均很缺乏,有的甚至两手空空。针对这种情况,我镇为他们排除“四忧”,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宽松环境。

一排思想上的忧愁。我镇复新街李金兵服刑回家后,一直在家深藏不露,怕见熟人。我们帮教站的周良元村书记,曾三次上门与其谈心,并多次找镇领导汇报,找有关单位协调,使李金兵回到了单位工作,如今他已成为该单位主要技术骨干之一。

二排环境上的忧愁。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前,我们就做好超前工作,在村组落实帮教责任人,健全帮教措施,由帮教责任人做好四邻工作,使大家都能以热情的面孔对待他们。同时,还注重宣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都能伸出温暖的手。

三是排除生活上的忧虑。这几年农村变化日新月异,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回乡后的 我镇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卡,每半年进行一次台帐清理。根据市场经济的特点,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两条线管理。一方面对在镇的15人按帮教单位逐人确定帮教人员,一帮到底。另一方面对外出务工的19人,站逐个与他们签订合同,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他们每季度向帮教站汇报一次思想动态,半年寄回一份小结,通函调,回访我镇在外务工的19名刑释人员,至今无一有违法行为。

五、总结经验。

刑释解教安帮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的工作,要靠我们认真总结吸取成功经验,走出一条新路子,需要我们工作的热心和耐心,随着帮教政策的不断改革,我们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做得更好。

蒋家桥镇综治办

2006年10月10日

第16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14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安置工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

切实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与监所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制度,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以释放人员信息。做好与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前的对接工作,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及时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

依托基层党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家庭“四帮一”的帮扶模式,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实行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定期考核,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防止重新犯罪。

三、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救助工作。

积极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向刑满释放人员宣讲国际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安置意愿和安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八、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镇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九、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全部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存和高危人群信息库。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抓手,着力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第17篇:安置帮教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安臵帮教工作的对象是刑满释放

年内、解除社区矫正

年内的回归社会人员( B )

A、3年、5年;

B、5年、3年; C、3年、3年;

D、5年、5年。

2、根据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分析汇报制度的要求,街镇安臵帮教组织(司法所)要

分析一次。( C ) A、每周;

B、每半月;

C、每月;

D、每季度。

3、苏办发„2011‟52号文件提出了安臵帮教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首要标准”,以( A )为重点,着力加强…… A、强化管理、完善服务

B、完善机制、教育帮扶 C、深化创新、服务大局

D、科学帮教,多元安臵

4、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需于( C )完成,对于核实成功人员应将帮教方案、责任人和志愿者录入系统,反馈给监所。

A、三天内

B、十五天内 C、一个月内

D、三个月内

5、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对于属于上级机关辖区但不属于本辖区的人员,要(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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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直接退回上级

B、注明原因和可能去向后退回上级 C、核实失败

D、核实成功

6、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一种( B )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A、强制性

B、非强制性 C、服务性

D、改造性

7、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应达( C)。 A、80%

B、85%

C、90%

D、100%

8、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指导协调、

部门为主,相关成员单位齐抓共管,

广泛参与、社会舆论普遍支持的安臵帮教工作格局。( A )

A.司法行政、社会力量

B.公安部门、社会力量 C.司法行政、企事业单位

D.公安部门、企事业单位

9、监狱、劳教所对服刑在教人员中未成年子女失学、家庭婚姻关系出现危机、长期无人探视等情况,每( C )进行一次排查,并通过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安帮办。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半年

D、一年

10、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监所要将其监所内表现、综合评估意见、帮教建议等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所负责查看、下载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名单,于( A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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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回执,向监所反馈。

A、三

B、五

C、十

D、十五

11、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即将刑释解教的服刑在教人员,司法所应( B )。 A、逐一建档,制定管控方案

B、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告知接回的时间、商定见面地点,并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

C、立即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报告,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派人将其接回

D、主动联系监所,做好与监所送回的衔接准备工作

12、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对( B )罪犯,在其刑满释放前一个月,监管部门将其改造等有关情况通报原侦查机关和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居住地公安机关要为此类刑满释放人员专门建档,列为重点监控人员,必要时通知原侦查机关,共同落实教育管控措施。

A、有重大危害可能性

B、危害国家安全 C、剥夺政治权利

D、累犯

13、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对一般帮教对象,刑释解教时,应( B )。 A、由司法所负责接回

B、由司法所负责动员其家庭成员或所在村(社区)代表将其接回 C、立即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报告,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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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派人将其接回

D、由司法所配合公安机关将其接回

1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财税[2010]84号),对招录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单位,每年最高可补贴

元,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每年最高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税费。( C )

A、4000、8000

B、4800、10000

C、4800、8000

D、4000、10000

15、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刑释解教人员接回补助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中,从本省辖市范围内监管场所接回1名刑释解教人员最高补助( B )。

A、200元

B、400元

C、600元

D、1200元

16、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刑释解教人员接回补助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中,从本省其它省辖市范围内监管场所接回1名刑释解教人员最高补助( C )。

A、200元

B、400元

C、600元

D、1200元

17、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刑释解教人员接回补助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中,从省外监管场所接回1名刑释解教人员最高补助( D )。

A、200元

B、400元

C、600元

D、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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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根据《南京市安臵帮教临时救助金管理办法》,市级安臵帮教组织负责筹集落实临时救助金不少于5万元,区(县)不少于

万元。( C )

A、

4 B、

3C、

2D、1

19、根据《南京市安臵帮教临时救助金管理办法》,街(镇)安臵帮教组织负责筹集落实临时救助金不少于

万元。( D ) A、

4 B、

2C、

1D、0.5 20、根据《南京市安臵帮教临时救助金管理办法》,一般每次临时救助标准为

元,特别困难情况下最高不得超过

元。(B) A、400、600

B、400、800

C、500、800 D、500、1000

21、基层安臵帮教组织除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外,对初次评估为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人员,(A)进行一次新的评估。

A、每月

B、每两个月

C、每季度

D、每半年

22、基层安臵帮教组织除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外,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低人员,(C )进行一次新的评估,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帮教管控措施。 A、每月

B、每两月

C、每季度

D、每半年

23、县级以上安臵帮教组织要指导司法所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定期开展教育活动,特别是在节假日、政治敏感期、举办国内外重要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和多种因素可能导致地区不稳定的时期,要有针对性地加强(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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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思想政治教育

B、文化教育

C、法治教育

D、道德教育

24、按照苏办发„2011‟52号和宁委办发„2012‟75号文件要求,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应控制在

以下。( C ) A、3%

B、2%

C、1.5%

D、1%

25、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要实现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

就业。( A )

A、100%

B、98%

C、95%

D、90%

26、按照宁委办发„2012‟75号文件要求,全市各街镇至少应建立 个以上小型过渡性安臵基地。( C )

A、

4B、

3 C、

2D、1

27、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由

负责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后续帮教措施。( C )

A、区司法局

B、区社区矫正局

C、司法所

D、所在社区(村)

28、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B )相互通报一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新违法犯罪风险比较高人员的情况,对各自登记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漏登漏报的要及时增补,并落实好帮教措施。 A、每周

B、每月

C、每季度

D、每年

29、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按照每(C)名刑释解教人员配备1名帮教社会工作者的标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帮教社会工作者队伍。

A、20

B、30

C、50

D、100 30、按照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服刑在教人员心理健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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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比例要达到(D)。

A、80%

B、90%

C、95%

D、100%

二、多项选择题

31、苏办发„2011‟52号文件提出的安臵帮教工作基本原则是(ABC)

A、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B、党政主导,社会参与 C、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D、科学帮教,多元安臵

32、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通过3至5年努力,实现(ABCDE ) A、衔接无缝化

B、帮教科学化

C、安臵多元化

D、管理信息化

E、工作规范化

33、下列哪些刑释解教人员属于重点帮教对象:( ABCD ) A、等级测评大于61分的;

B、“三无”、“三假”人员; C、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

D、涉毒、涉黑、涉恶、未成年、有重大疾病等情形。

34、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是指。( BCD ) A、无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 B、无家可归的刑释解教人员; C、无亲可投的刑释解教人员; D、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

3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我市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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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必须上报的内容。( ABCD ) A、安臵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B、安臵帮教对象具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迹象的情况;

C、安臵帮教对象有严重生活困难和产生思想情绪变化的情况; D、安臵帮教工作的新举措、成功做法和突出事迹。

36、利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本辖区非预释放解教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对于核实成功人员应( AD )并录入系统。 A、制定配合监管改造的帮教方案

B、制定回归后的帮教方案 C、录入回执信息

D、确定帮教责任人和志愿者

37、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建立专业心理矫治队伍,可以采取(

ABCD )等方式。

A、监所培养

B、社会招聘 C、与医疗、教育机构合作

D、与科研机构合作

38、监所、司法所、村(社区)组织可以利用( AB )等方式,积极为亲人探视、志愿者实施帮教创造便利条件,增进服刑在教人员与家庭成员及社会的联系。

A、网络视频

B、亲情电话

C、微博

D、网络跟帖留言

39、公安派出所在接到有明显违法犯罪倾向的即将释解的人员信息后,应该如何处理( ABCD )

A、将此类人员列为重点人口

B、逐一建档

C、制定管控方案

D、接回后的第一时间与其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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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监所对其在监所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重点帮教对象包括(

ABC

A、经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 B、刑释解教前仍没有核实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人员 C、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 D、刑期较长,所犯罪错严重的人员

41、监所于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将其监所内表现、综合评估意见、帮教建议等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所查看、下载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并录入回执。回执内容包括( AB

) A、衔接人员

B、衔接日期

C、帮教人员

D、联系电话

42、对于监所评估为一般帮教对象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时,当地安臵帮教组织要( ABCD )

A、确定帮扶责任人

B、签订帮教协议书 C、落实帮教措施

D、发放临时救助金

43、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规定,以市县为单位,至少建立一个集何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过渡性安臵基地。( ABC ) A、食宿

B、教育

C、培训

D、劳动

44、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规定,对“三无人员”,司法所要( BC )。 A、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告知接回的时间、商定见面地点,并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

B、立即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报告,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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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派人将其接回

C、进行安臵,并帮助其实现就业 D、交由民政部门解决

45、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享受(

ABCDEF

)等就业援助政策。

A、税费减免

B、贷款贴息

C、社会保险补贴

D、岗位补贴

E、公益岗位优先安臵 F、重点帮助

46、苏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安臵帮教工作经费,包括(

ABCD

)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A、安臵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

B、司法所安臵帮教工作经费

C、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 D、社会工作者经费

47、各级党委政府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或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需对下列哪些人员实行责任倒查。(ABCDEF) A、帮教责任人

B、司法所工作人员

C、公安派出所帮教责任民警

D、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E、乡镇(街道)党政领导

F、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

48、根据宁委办发„2012‟75号文件要求,要综合考虑刑释解教人员的哪些因素,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风险性评估和分类帮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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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分类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 ABCDE )

A、在监所的改造表现

B、所犯罪错

C、家庭状况 D、就业能力

E、身体状况

49、安臵帮教工作服务中心主要为下列哪些人员提供相关服务。(ABCD)

A、刑释解教人员

B、服刑在教人员亲属 C、安臵帮教工作人员

D、志愿者提供服务

50、刑释解教人员在下列哪些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BCD)

A、出国定居

B、就业

C、就学

D、社会保障

三、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51、当地安臵帮教组织要配合社区矫正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可以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安臵帮教政策提前用于社区服刑人员。( √ )

52、县级安帮办建立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实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每年将更新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特别是重点人员安臵帮教信息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安帮办,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帮助。(错)

是每月

53、自己联系外出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要保持与其本人及家属的联系。户籍所在地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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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根据新修订的危险性测评及分等级帮教管理办法,评估分值小于40分的且不属于特殊情形的刑释解教人员,定为一般帮教对象(×)。是宽松

55、到2013年年底,各省辖市创建的政府投入为主的县(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臵基地要达到30%。(错)

今年是60%

56、根据新修订的危险性测评及分等级帮教管理办法,重点帮教对象应每月组织测评一次,其它等级每3个月测评一次。(对)

57、根据新修订的危险性测评及分等级帮教管理办法,同属于其他特殊人群范畴,如涉艾、涉毒、未成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应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对)

58、对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应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无法有效救济的刑释解教人员,各级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应协调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家庭和亲属以及有关监所,给予必要的救助。(√ )

59、“三无人员”,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援助。(√)

60、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的工作档案均应存放在司法所,非重点帮教对象工作记录在社区(村)的,应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至司法所存档。(√)

61、临时救助金是在其它救助方法无法保障或保障不足的情形下,由临时性救助金给予一次性救助。在已取得其它社会救助保障的情况下,一般不再获得临时救济金救济。(√)

62、对于服刑劳教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各地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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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安臵和帮扶。( √ )

63、村(社、区)党组织和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责任制,把安臵帮教工作成效与村(社区)负责人和民警工作实绩考核、晋级晋职和奖励挂钩。( √ )

64、临时救助金救助对象为安臵帮教期间的南京籍刑释解教人员或其家庭。(√)

65、各级安帮办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安臵、帮教情况,重新违法犯罪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情况列为综治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各部门。( √ )

66、要认真总结推广安臵帮教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运用新闻媒体树立和宣传刑释解教人员中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从多方面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共同参与安臵帮教工作,努力为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7、各级党委政府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或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对帮教责任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帮教责任民警,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入的责任,符合综治一票否决制规定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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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考题

68、作为司法所长应该如何组织开展好安臵帮教工作。

1、认真学习,掌握政策;

2、明确专人,落实要求;

3、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社区、志愿者、社会企业

4、加强协调,解决问题;

5、培训指导,督促检查。

69、蒋某是一个即将释放的服刑人员,从司法部信息平台了解到,蒋某在监所服刑12年,无配偶子女,由于身患高血压,在监狱服刑期间脑溢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司法所长,应如何对蒋某开展安臵帮教工作。

1、主动联系监所,了解实际情况;

2、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安臵帮教部门汇报;

3、由地方党委政府召开相关协调会,落实帮教措施;

4、根据其实际情况,由街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接回,如有亲属愿意接纳,落实相关救济措施,如无亲属愿意接纳,将蒋某安臵在养老院。70、如何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好安臵帮教工作?

1、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实现安臵帮教工作责任制;

2、多渠道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基地

3、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安臵帮教事业;

4、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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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本文作者:卜范慧 好范文原创投稿

一、基本情况

六家子镇位于库伦旗西部,塔敏查干沙漠南缘。东接库伦镇,南与扣河子镇为邻,北靠茫汗苏木,西与奈曼旗新镇接壤,库大线穿境而过,交通较为便利。总土地面积6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7.9万亩,林地面积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全镇共辖16个机关单位,2处集贸市场

,24个嘎查村,56个自然屯,共4550户,20280人口,其中农业人口17874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和帮助教育,是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工项重要政策,是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措施,对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加强对刑释教人员的街接管控,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减少监管失控,司法所协同各村委会,对辖区内17名刑解人员进行回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19篇:安置帮教志

安置帮教志

安置帮教工作是国务院在新一 轮机构改革中赋予司法

行政部门一项新的职能,1998年初,县建立刑释解教领导小组,司法局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各村委会、和大型企业单位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全县建立起一支以公安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2005年3月,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组长由政法委书记郭富山担任,成员由公安、司法、民政、劳人、工商、工会、财政、经委、城建、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领导组成,办公室挂靠司法局基层科。全县7个乡(镇)都相应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并进行规范化建设,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依托司法所、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帮教小组,形成社 会化的帮教体系,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参与。1998年—2010年,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526名,各镇(乡)安置帮教工作站做到刑 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思想动态清、生活来源清、去向情况清、现实表现清,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2007年6月,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利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对2004年—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专项调查摸底,共排查出刑释解教人员276名,(刑释251人,解教25人)全部进行调查核实,信息

补录,信息录入率达到100%,衔接率达到98%。

2010年11月份,又一次对1996年——2010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摸底统计活动,共排查出刑释解教人员117名,其中刑释100名,解教17名,并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档案进行逐一整理归档,制定全年安置帮教衔接管理的计划及措施,召开安置 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建立安置工作的台账,组织开展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走访活动,做到每季度回访,举办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及就业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1 %以下,没有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20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XXX司法局2012年上半年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XXX实际,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总结和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经验、新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各项责任。

年初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求县(区)及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我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X人;其中:农村户籍地X人,城镇户籍地X人。衔接率衔、帮教率达X,安置率达X。对X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了低保对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二、贯彻两个办法,多方齐抓共管。

一是积极贯彻落落实文件精神。市上领导高度重视, - 1 -

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赵玉甫多次和相关部门协调,最终达成协议,到年底由市财政按照接送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人数,报销不足费用,从而财政方面保证了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县(区)及时、认真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接送工作。二是认真做好2012年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三、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一是开展了“百日会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为了进一步掌握、了解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人员的动向,切实落实好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年初我局对全市做了具体安排,从2月到5月间,对全市2008年至2012年5月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五年内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人,其中:本地就业xx人,外地打工xx人,务农xx人。

四、相互配合,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一是为了保证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有人帮、有人管,特别是一部分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人员暂时的生活问题,在全市建立了七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为本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提供了一条较理想的就业渠道,保证了“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问题的妥善安置。对刑释解教人员回来一时因种种原因不能就业的,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了低保,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二是认真开展刑释在教、解教人员的帮扶工作。基层帮教组织通过服刑在教人员家属探监走访,释放后与家人团聚座谈,增强他们之间的亲情和家庭、社会责任感,从情感上实现无缝对

接。同时还通过在监狱、劳教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对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法律、道德和文化教育。减少和消除他们对社会的对抗心理,从思想上实现无缝对接。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教工作。除有传统的帮教小组之外,还与工、青、妇以及社区帮教志愿者开展经常性的帮教活动,建立了一对

一、一帮一的志愿者帮教对子,成立了由家庭、社区和法律工作者(治保、调解人员等)组织的帮教小组,做到刑释解教人员回到社会后思想教育有人帮、生活困难有人管,为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五、强化信息衔接,降低脱管漏管几率。

为了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了对信息平台的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平台管理制度,保证了信息平台管理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专网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录入下传及时,督办落实到位。在搞好上下对接的同时,还及时做好本地区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之后,转为帮教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保证了上下对接、自身转接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分类管理,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监管。为了避免脱漏管,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在日常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操作,保证工作的每个环节的衔接,做到不脱节,不扯皮,责任到人。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实时跟踪监管。为了便于查询资料,实行有效帮教和监控,在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按不同情况分成重点帮教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困难帮教人员三类进行

管理,与公安派出所一道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和管控。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门之间协调不力。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特色不明显。

《安置帮教自查报告.doc》
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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