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 自查报告

2020-06-19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一)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5号)《关于认真做好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 **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

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

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二)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三)

为贯彻落实利财[**]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自查内容。主要对我乡**年-**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的方式和方法。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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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

报 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11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12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11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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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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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自 查 报 告

为了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做好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查处惩戒力度,根据?的文件精神,制订了《**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20

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分二步开展,从2015年4月28日开始实施,并成立由卫生局陈军民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卫生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规财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首先,由各医疗单位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将自查情况上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组织财政局相关科室及局财务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到各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到位。

二、检查范围

20

13、2014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体系建设、一般诊疗费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的申报、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分析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认真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

我局将组织监察室、规财科、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所属二级机构进行全面自查。

三、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1、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结合督导检查的情况,发现医疗机构在使用新农合资金中有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收费现象。通过对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抽查病历档案,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无菌手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②抗生素使用疗程过长;③出入院两头计算,多收住院诊查费、床位费;④无医嘱收费;⑤个别村所分解处方。

2、处理意见:

(1)对产生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责令及时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2)因过度医疗产生的不合理补偿费用15万元已及时返回新农合基金专户,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批评。

(3)强化对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力度,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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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农工办[20××]1号《中共大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涉农资金情况。

(一)扶贫资金。

1.到村县级报账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05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70万元;到村县级报账水利扶贫专项资金共计40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0万元;到村县级报账市农委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0万元。

2.到户县级报账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8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4.8万元。

3.到村镇级报账帮扶部门帮扶资金242.2万元,实际到帐资金182.2万元,已完成镇级报账56.87万元。

(二)村公资金。

镇级报账村公资金到帐577万元,已完成镇级报账550万元。

(三)其他资金。

1.退耕还林资金。

县级报账资金共计35.92万元,已完成县级拨付报账35.92万元。

2.小麦“一喷三防”资金。

县级报账资金共计10元,已完成县级拨付报账10元。

二、项目落实情况。

1.已完成县级报账的项目:①审计价格为39.8万元的雷山村2、4、5社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②审计价格为64.87万元的虎岗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已完成县级报账。

2.已验收合格且正在报账的项目:①招标价格为104万元xxx镇宝珠村贫困户安置房建设项目。②招标价格为22.83万元xxx镇雷山村黄柏、核桃、茶叶和魔芋产业发展项目。③招标价格为30万元xxx镇虎岗村红梅种植产业扶贫项目。

3.已完成建设等待验收的项目:①招标价格为39.8万元大邑县xxx镇雷山村20××年水利扶贫专项资金项目。②招标价格为42.94万元大邑县xxx镇宝珠村20××年水利扶贫专项资金项目。③招标价格为14.74万元大邑县xxx镇宝珠村贫困户建房安置点修建堡坎化粪池和场地硬化项目。

4.正在建设的项目:招标价格为18.71万元雷山村5社道路堡坎加固工程项目。

三、审计监督开展情况和查处问题情况。

20××年我镇对涉农资金开展了2次审计检查,审计监督检查的项目资金为131.67万元,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投向、贪污和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四、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加大查处、决不姑息。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居)的项目申报。

3.总结整改、建章立制。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xxx镇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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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环境保护局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农[XX]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XX—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XX—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五、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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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2〕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09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10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10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10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10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2010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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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阳光学校

关于涉农资金的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六枝阳光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情况开展了认真全面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六枝阳光学校有1-9年级10个班共360人,其中全部学生享受营养午餐,每人6-7元标准(其中政府补助3元);今年农村贫困寄宿生有54人享受每学期补助。其中初中生34人,每人每学期补助625元,小学生20人,每人每学期补助500元。

我校财务室专账、专户进行管理,所有金额全部如实使用于学生,所有资金的使用定期公示。

二、加强健全的管理和制度

在营养餐与贫困补助方面我校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资金进行监督,不断加强对资金安全的管理避免造成国家资金的违规使用。

对资金使用做到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学生不得克扣和用其它方式来抵扣学生的补助资金。

经自查,学校食堂无盈利现象,无占用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无挪用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现象,资料准确。六枝阳光学校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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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地乡2012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10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

2010年收入154.8380万元,2011年收入208.5013万元,2012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10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11年支出208.5013万元,2012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10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10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12年第二季度低

保金使用(预计2012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10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

(其中2010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11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12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10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11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12年县拨第一季度低 1

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10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

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乡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发放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乡 2

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乡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3

推荐第9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__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

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

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推荐第10篇:大梨树小学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碧痕小学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文件精神,为规范涉农经费的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提高涉农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对2009—2012学年度的涉农经费使用情况及今年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2009--2012年的涉农资金分发情况及2012年春季营养午餐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一)涉农资金分发情况:

国家于2011年秋季补助了我校8名特困学生,每生200.00元,此款作为8名特困生过冬购买服装及床上用品款。我校采取了由学校领导班子(三人)带领学生到商店购买的形式,将每生200.00元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实,给每个学生购买了过冬用的鞋、袜、保暖内衣裤等物品。学校未挪用和占用学生补助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营养午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午餐购物:我校中午为学生准备的营养午餐形式多样化,主要以米粉、鸡蛋,面条、面包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实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资金。

碧痕镇大梨树小学

2012年4月12日

第11篇:涉农资金补贴

平顶山市市郊农信联社高度重视代发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从“认真”上下足功夫,有效保证了辖内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联社积极按照“提前兑现补贴,确保抗旱稳收”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做好三个“认真”。

认真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召开动员会,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有步骤有计划稳步进展;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农户资金正常使用;加班加点,对补贴资金逐笔核对,认真做好农户补贴存款账户的导入和补贴金额的录入。

认真服务。充分利用网点多,分布广的有利条件,充实粮食补贴发放人员,设置专门窗口,有效避免农户资金支取排长队、秩序乱现象,保证支取有序进行。

截至3月5日,该联社全辖24704户、570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已按要求全部顺利发放完毕。(

第12篇:涉农资金监管

晴隆四举措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晴隆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为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县把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学习教育。该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农网“一折通”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县财政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13篇:巴江乡专项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巴江乡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

自查的报告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我乡将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将问题解决方案和所涉部门及人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分管负责人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巴江乡采取年初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巴江乡纪委

2012年7月19日

第14篇: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12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12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12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12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12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12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15篇:涉农资金三项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制度。

凡上级下达给我乡的涉农项目、资金、文件,各涉农部门须在15日内抄报乡纪检监察室和备案;在项目资金下达后15日内报送乡纪检监察室,并接受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乡纪委也须备案。涉农专项资金各主管部门必须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凡上级下达的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由乡涉农专项资金部门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信息。将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特别是在项目实施乡域要采用公开栏、项目牌、群众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对享受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农户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做到登记造册,公开发放,张榜公布,确保农户得到实惠;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资金监管,是保证资金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措施。全乡各涉农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主动配合乡纪检监察室、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要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项目单位要按照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由财政所进行核算的,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二要严禁滞留、截留涉农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及时足额下达和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三要严禁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所有的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四要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对涉农项目所需的物资、仪器设备等要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等程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涉农项目物资采购公开、透明和产品质量。

五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

六要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乡纪检监察室和各涉农部门要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乡纪委也要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涉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未将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公开的、不报纪检监察室备案的,以及乡纪委工作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各单位要全力配合乡纪检监察室、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在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16篇:涉农资金追缴通知书

危房改造资金追缴通知书

你户于 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户因 原因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条件,现依据危改政策要求,依法对你危改资金 万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危改资金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低保、特困资金追缴通知书

你于 年开始享受(低保/特困)政策,且(低保/特困)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享受(低保/特困)条件,现依据民政政策要求,依法对你(低保/特困)资金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低保/特困)资金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生态护林员工资追缴通知书

你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且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现依据林业政策要求,依法对你生态护林员工资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生态护林员工资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未交回的按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处理。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生态护林员工资追缴通知书

存根

你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且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现依据林业政策要求,依法对你生态护林员工资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生态护林员工资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未交回的按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处理。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被追缴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7篇: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逐年大幅增长,全面开展涉农资金审计是社会各界的期望。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对民生资金审计实现全覆盖,针对这一命题,本文拟从涉农审计全覆盖入手,就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难点、实现途径等进行了一些肤浅的探讨。

关键词:涉农资金 审计 全覆盖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扶持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此类资金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监管难度大,如何落实好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目前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

所谓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审计范围来看,是指审计机关以涉农资金为主线,以涉农资金对应项目或用途为载体,按照资金流向,横向实现涉农资金所有类型的全覆盖,纵向延伸到资金流向的最末梢,即覆盖到所有项目及被审计单位,不留死角。从审计内容上拉看,审计除了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之外,更要关注其效率性和效果性,从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治国方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并在20xx年至2013年连续十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审计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促进中央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建立健全服务“三农”的长效审计监督机制。

二是真实反映基层实际情况,解决当前“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农业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低、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审计机关,应当高度关注涉农资金在区域统筹、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合理使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客观需要。涉农资金点多面广,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链条粗而长,涉农单位众多,不仅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而且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复杂。各级政府部门在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何保障政府各种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加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涉农资金审计。通过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分析、反映、揭示不同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促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难点

涉农资金范围广、层次多、政策性强,直接涉及农民利益。从横向看,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林业、扶贫开发等多个部门;从纵向看,资金分配链条长,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从资金最终流向看,受众面广,不但包括涉农机构、龙头企业、合作化组织,而且还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另外每项农业专项资金都有其政策背景、目标、实施重点方向及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政策意图明显。上述特性就决定了要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存在以下难点。

(一)涉农项目点多面广而审计人手严重不足,难以把握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我国涉农专项资金多种多样,并且项目众多,存在“小而散”的特点。涉农资金由财政等主管部门从中央、省市层层拨付到县、乡,中间层次、环节较多,容易产生滞留挪用等现象。审计要发现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环节的问题,必须紧紧围绕资金流向,一查到底。而大多数涉农资金在项目设置和资金分配上存

在“撒胡椒面”的客观情况,这就造成一项资金在一个省内往往涉及数十个项目县市,甚至在一个县市内又涉及多个乡镇、村组或农民个人。审计部门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 通常是以资金量大小开展抽样式审计,无法满足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进行详细的审计监督, 有的环节、有的领域、有的审计对象难以审查到位,更难审深审透。

(二)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低下,难以防范审计风险。由于涉农资金涉及的项目技术含量不高,施工难度不大,质量要求标准不一,因而参与具体施工队伍和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造成问题多发。受审计力量和时间的限制,审计人员在审计涉农资金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时,由于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者或补助对象大多为县以下基层单位或农民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能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发生具体业务时也不能出具规范、有效的书面凭证,因此审计人员难以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只能通过观察、问询等手段收集可靠性相对较低的证据,审计风险较高。

(三)审计手段和技术方法落后。多数农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的账表式审计模式之中,也就是查帐,调查核实,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的计算机审计模式的运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涉农项目大多在最基层的农村,受到当地实际环境的制约,基层不仅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缺乏相关财务等资料的电子数据,具体到项目现场的时候,无法开展计算机审计。

三、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

如何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审计重点,就必须探索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可以按照项目的用途,将涉农资金分为三大类:农民个人权利类、农业建设类和农村环境类。每一大类下,再细分出小类,例如农民个人权利大类下细分农村医疗、农村养老、农村低保及各项农补等,农业建设大类下细分种粮养殖等生产补贴、水利灌溉工程及生产工具补贴等,农村环境大类下细分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等。建立项目信息库后,涉农资金审计项目都可以被囊括在其中,每一小类项目的审计流程和分段注意点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模式,新的审计项目开始时可以按照固定的模式从源头开始监管。重要的是,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审计部门只需派驻极少数人员在现场或者安排基层审计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便可,甚至可以做到一个人负责同一区域内的数个审计项目的现场信息采集,上级审计部门根据信息评测风险从而选取部分项目复核或者决定是否需要专业队伍入驻现场。这样,即可以极大的解决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兼顾基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足的问题。

(二)建立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制度

项目库建立后,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滚动项目计划,规定在一定周期内(如5年)必须将项目库内的待审项目轮审一遍。制定轮审计划前应加强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以增强计划科学性和宏观指导性。而对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重大民生等项目,则要求每年或每两年必审一次。将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后,既能避免发生重复审计,也能做避免遗漏,从而在审计面上做到全覆盖。

(三)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大兵团作战模式,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充分发挥审计资源的“层级合力”和协同作战优势,对涉农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要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有效整合特派办、派出局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特派办、派出局与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实施过程中尽量避免行业、地域、时间上的重复交叉,地方审计机关侧重于微观审计“跟进”,特派办、派出局侧重于宏观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资源共享,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作为特派办、派出局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重点,同时特派办、派出局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可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关注的核心。

(四)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一是提高涉农资金审计信息化水平,做到“人机结合”,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各项功能,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部分涉农资金尤其是惠农补贴类资金是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保障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占,涉农资金审计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必然从传统的财务报表或其它管理方面的“有形”信息扩大到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其内部控制等无形的技术领域,审计人员还可通过查询、分析金融机构后台数据,发现疑点,并以此为线索进行延伸审计,调阅资料,走访农户,核实情况。

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建立以政策为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效益为目标并结合专题调研的绩效审计工作方法。在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住项目立项和管理、资金投入和拨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对政府涉农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审计监督各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积极探索涉农资金跟踪审计,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覆盖

将审计向两头延伸,包括设计预算、计划报批、审核拨付、规范使用、社会效益等,做到全过程覆盖。要充分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地方审计机关对所辖地域内的总体情况相对容易把握,审计干部对当地情况相对较熟悉,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实现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的全程审计监督,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部门或资金项目的连续跟踪审计,了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变化和农民的诉求,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重点剖析,为宏观政策服务。

(六)完善审后回访制度,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

审后回访,就是对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摸底,对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执行力以及效果进行考察,以便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涉农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结构复杂,审计结束后关于所发现的种种问题,主管部门的整改措施在实行过程中经常会打折扣或者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涉农资金审计更要注重加强审计回访,督促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成果服务转型发展的作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在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予以审计和揭示,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服务政府决策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希祥、陈其清:《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整合建议》,农村财政与财务,20xx(5)。

[2]宋常、王睿、赵懿清:《国家审计在走向善治的国家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审计与经济研究,20xx(1)。

[3]皮晓玲:《浅议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湖北省审计厅网站,20xx。

[4]魏佳:《以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为中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现代审计,20xx(2)。

[5]景赫:《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20xx。)

第18篇:涉农资金发放办法

涉农资金发放办法

一、下达各乡(镇、区)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通过区财政在区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涉农资金专户统一拨付,直接兑现到农户。

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采取“一折通”的办法兑现,由各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编制各所辖乡(镇、区)到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现明细花名册,由各乡(镇、区)所在地信用社以存折存款形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三、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相互不能调剂使用,可一并发放,但必须单独核算,并注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分配依据和数额,在向种粮农民兑付时必须在存折上分栏显示,同时应向农民印发补贴通知,并分项列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四、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和滞留农户补贴资金,不得由村组集体代领补贴;切实做好张榜公示、向农户印发补贴通知,做到补贴兑现工作家喻户晓、公开透明。承办兑付业务的各乡镇信用社必须保证农民随时支取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不得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对违规、违纪、违犯直补资金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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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涉农资金管理必须加强

涉农资金管理亟待加强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又是推进“三农”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现在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对“三农”方面的投入,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额大。其中: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投入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道路建设改造资金、农村改水资金等等;用于促进农业发展的投入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复垦资金、世界银行专项农业贷款以及各项农业事业发展资金等等;用于促进农民增收和生产生活水平提高的投入主要有:农村草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移民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粮食生产补贴资金以及由农民自己筹集起来的一事一议资金等等。本文试对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及其成因进行粗浅的剖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一、现状

近年来,通过各地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总体情况是一年好于一年,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项目用款单位对管好用好涉农资金越来越重视,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普遍提高。但是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影响,检查发现,各地仍然程度不同的存在项目立项不尽规范,有随意调整现象;项目实施不到位,有短斤少两现象;项目资金不足,有虚假配套现象;项目完工计划不能按期实现,有尾工现象;项目验收不严格,有偷梁换柱现象;项目工程决算未审核,有虚假报账现象;项目资金拨付监督不严,有被挤占挪用现象等等。由此可见,涉农资金管理现状令人堪忧。在党中央近年来三令五申强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有关政策法规明文严令禁止涉农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审计风暴、诸多媒体以及地方检查机关曝光查处出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这不能不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且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值得沉思。

二、成因

剖析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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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位。不少地方基层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以财政困难为借口,以“逼上梁山”为由,就“名正言顺”地克扣、截留、挪用涉农资金,客观造成涉农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按规定用途拨付到位。另一方面总认为只要不将涉农资金贪污挪用到自己个人口袋里,其他什么地方都可以用,这种“一心为公”的认识偏差,就主观导致各项专项资金使用错位。正是因为这些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重要性,没有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缺乏群众观念和政策观念,执法执纪意识不强,才产生涉农的各项专项资金挪位、错位、不到位。这是涉农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最根本原因和思想根源。

二是制度没有健全完善到位。出现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大部分是发生在经济欠发达、财政运转困难、财力十分拮据的地区,在此情况下,如果这些地区资金管理部门还是按照原有的财政结算方式、拨款形式和管理模式,不将涉农各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拨款、专人管理”的封闭运行管理机制,那么就难以保证县乡两级财政将涉农各项专款及时安排、拨付、使用到位。正是因为这些地区财政制度上没有因地制宜地加以健全完善,从而给有关县、镇、村领导和部门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带来可乘之机。

三是政务没有全面公开到位。按照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有关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上级下达专款情况,各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其政策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公示,接受包括广大群众在内的各方面监督。然而,目前在不少地方正是因为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到位,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等行为,才给有关镇、村和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涉农各项专项资金留下隐患。

四是管理没有规范到位。一方面,上级财政出台有关涉农投入政策“一刀切”,不能因地制宜,不顾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实际,一律要求各地财政进行相应配套。事实上,这些困难地区财政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都难以为继,又怎么能拿出相应财力予以配套呢?在此情况下,各地为了争取上级财政投入的相关资金,同时又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只好采取“变通”措施,实施假配套,结果势必造成有关涉农资金使用不能及时足额实施到位。另一方面,因各级财政动不动就采取财政硬性扣款,致使有关专款分配指标虽已下达,但无资金款项拨付,这种只下指标不拨付款

项的做法,使得下级财政无法调度资金,保证有关专款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到位。再一个方面,就是有关部门对涉农资金专款分配、支付和具体操作程序不规范,不少地方采取用救灾款、农业税灾免款直接抵冲农民欠缴的农业税费款项,既不向群众解释宣传,又不出具办理有关清欠收税收据手续;既不做到“桥归桥、路归路”,也不适时做好协调工作,必然造成群众产生误解,形成农民对基层干部不信任、不支持,干群矛盾加剧,农民信访投诉事件不断增多。

五是监督没有全过程跟踪到位。目前各地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大多实行事后审计监督方式,而且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让有关资金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面检查,这种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被动事后监督方式,治标不治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涉农专款被挤占挪用现象。有鉴于此,对涉农资金监督必须关口前移,实行由资金管理部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监结合,坚决克服资金管理部门一拨了之、管钱不管事的弊端。

六是责任没有追究查处到位。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情况下,现在为什么还会时常出现有关涉农侵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关键就是责任没有明确和查处到部门、到个人头上,基本存在一查了之,没有举一反三地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广泛地宣传教育;没有实行双向查处制度,只查事不查人,只查处违纪的当事部门,而不追究相关的资金管理部门有否失职,有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没有真正从源头上、机制上、责任上去追究原因,进而势必形成了在涉农资金管理上责职不清,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无法追究,这些都是造成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主要因素,必须一一制定对策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对策

如何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呢?笔者认为,应严格把好以下三关,即:

一是组织管理关。涉农资金是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专门安排的,用于促进三农工作的专项资金,管好用好此项资金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各地不仅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而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坚持三个到位:首先是涉农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应落实到位,做到项目和资金均有人管;并且要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措施。其次是涉农资金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到位,

做到权责分工清楚;硬化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双向责任追究制。第三是涉农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到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新闻、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全方位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项目管理关。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项目错位、挪位、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与项目管理不严有相当大的关系。对此,在项目管理方面应把好三个程序。首先是项目的立项。要科学论证,建立项目库,克服项目计划编制的随意性,尽可能减少和避免项目计划的变动调整;上收项目计划调整审批权,严防地方化大为小,随意调整搞人情项目。建立项目计划台账,绘制项目定位图,坚决杜绝重复立项骗取资金行为。其次是项目的实施。一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强化招投标管理工作,严防招投标流于形式走过场。二要严格按项目设计要求实施,既要保证达到设计质量,又要保证达到计划规定的时间要求,严防出现“豆腐渣”、“马拉松”工程。三要严格监管。项目管理部门要努力实施全过程监督,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责任,建立严格地项目监理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搞好事前、事中监督,严防“马后炮”现象。第三是项目的验收。要严格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实行双签证制度,即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独立验收签证制度和涉农资金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签证制度,凡是工程未达标的,决不签证。要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凡项目未获得双签证的,项目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要全部扣留质量保证金,限期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资金管理关。一个涉农项目计划未实施或部分实施,最后在财务上却能全部报账,这个问题理应不会发生,但事实就存在,说明在涉农资金拨付使用、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方面确实存有漏洞,所以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十分重要。资金管理部门必须紧紧抓住三个环节:第一是资金筹集拨付环节。一要按照项目计划投资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筹集到位,配套到位,严禁搞虚假配套,保证项目按期、按计划实施;二要严格按项目计划、按工程施工进度、按工程预算拨款,无计划、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拨款;三要完善拨款手续,实行项目监理人签证和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资金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再予拨款,无依据、无签证的不得拨款,不得以拨作支。第二是跟踪监督问效环节。资金管理部门要强化拨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跟踪监督问效制度,坚决克服一拨了之现象,严防项目资金被挪作它用,确保

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第三是报账环节。要严格规范涉农资金报账制度,强化对各种报账发票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检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要坚持“先审计、后报账”和“先审计、后验收”的原则,对涉农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工程决算,并经过有权机构审计后,资金管理部门方可报账,严防项目用款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坚决纠正项目验收就等同财务审计的错误观点,纠正“先验收、后审计”事后监督的不良做法,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矛盾,争取管理工作主动权,确保涉农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第20篇:龙江财政涉农资金

龙江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实现稳步脱贫。

(二)工作目标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努力实现全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观,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导,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二是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保证效益发挥。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加快拨付进度。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中央和省级层面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整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遵从统筹使用的原则,优

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合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各自专项脱贫规划,将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全县扶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和上级行业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及县内整合资金规模,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9491万元,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2、财政部门直管资金(含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3、农业部门项目资金;

4、水利部门项目资金;

5、住建部门项目资金;

6、国土部门项目资金;

7、畜牧部门项目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949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扶贫产业,光伏发电,农村饮水,危房改造,两牛一猪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及小额贷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小额保险项目。

1、光伏发电

整合资金9702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建光伏电站34座,造价约每瓦7.5元,总装机容量13兆瓦。

2、扶贫产业

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用于发展木耳产业73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1700万元。

3、农村饮水

整合资金7843.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64处,涉及全县17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10.2万人。

4、危房改造

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改造800户,共需建设资金33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20万元;群众自筹13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5、两牛一猪养殖

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两牛一猪养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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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级基础设施

整合资金1200万元,用于27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和其它基础设施薄弱村屯内道路35公里,及农机库房1座。

7、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

整合资金265.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其中:

(一)小额贷款贴息199万元,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扶贫小额贷款,已发放贷款678万元,贷款贴息12万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带资入企扶贫,发放贷款4985万元,贷款贴息187万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和小额保险66.4万元。

三、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

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各实施主体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

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效益发挥不佳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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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 自查报告.doc》
涉农资金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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