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自查报告

2020-09-04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信贷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2011年银监局对我市行信贷业务的专项治理工作。我行信贷人员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与总体评价

1、通过自查我行全体信贷人员都能够合规操作、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我行与客户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

2、不计较个人得失,办理信贷业务时恪守原则,不怕吃苦,勇于奉献。

3、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贷人员。

2、恪守规章制度

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我行信贷管理条例,具体办理信贷的相关业务,严格遵守信贷员“八不准”和“十严禁”。 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无违规放贷行为。对于调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也认真分析加以讨论,尽可能规避风险。对于贷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加以关注,防控不良。

二、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学习信贷业务不够深入,因我行为新开办信贷业务网点,信贷员均为新培训上岗员工,实践经验不足,在信贷业务的发展和产品的认知方面不够深入,对客户的风险把控能力不足。

2、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主观。

三、案例分析

1、我行自查为****,自发放贷款以来,客户还款意愿良好且还款正常,贷款确实用于经营,不存在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的情况,信贷员严格按规章制度发放贷款,无违规操作行为。

2、经自查,客户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抵押物变现能力强,有按期偿还我行个商贷款的能力,授信额度保持不变,不存在贷款分类偏差的现象。

3、信贷员整理档案过程中由于马虎粗心,同一抵押物下的合同号书写错误,部分资料未按银监局的规范要求整理。自查出的问题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做到档案的规范、整洁。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此为鉴,认真做好信贷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以后的信贷工作中,我要兢兢业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贷员。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抓信贷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二是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三是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发展贷款业务的同时,防控好贷款的不良和逾期。

新建南路支行

2012年3月28日

推荐第2篇:银行信贷业务自查报告

银行货币信贷股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地区中心支行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银大创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支行及时组织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货币信贷股是我支行青年文明号集体,共有职工三人,平均年龄34岁。近年来,人行xx县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股紧紧围绕上级行金融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他们以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创建一流的队伍、创建一流的工作风貌作为工作标尺,针对县级人民银行工作的特点,以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调查研究、金融统计工作为基点,不断提高基层中央银行贯彻国家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货币信贷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人行xx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股其他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调查研究工作在

20xx-20xx年全区人行系统评比中获得第一名,金融统计工作在20xx-20xx年全区人行系统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货币信贷与统计股的同志也多次受到支行与上级行的表彰。今年十月该股室被哈尔滨中心支行授予20xx-20xx年度黑龙江辖区人民银行系统金融统计先进集体。

1、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我支行货币信贷股是青年文明号集体,该集体人员素质高,三名职工全部为本科学历,两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习氛围浓厚,比、学、赶、帮、超蔚然成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摆在各项学习任务的首要位置,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从不放松对思想政治理论、金融法律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针对性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每周三科内集中学习的时间,集中学习沈阳分行、哈中支和本行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人民银行优秀共产党员张毅刚同志先进事迹等内容。通过科内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开展了四五普法知识、新统计制度、调统工作考评办法以及征信管理知识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使职工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为全面落实分行党委提出的提高思想水平、提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提高办事效率的五项要求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在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中实现自我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并且有效的带动全行职工勤奋学习扎实工作。

2、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各项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货币信贷股认真贯彻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摆正位置,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逐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年初与主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按照支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办公室醒目位置设立了意见簿,及时收集、整理前来办事人员的意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二是股内人员定期学习hjt总书记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人总行九项具体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银行货币信贷股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银行货币信贷股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仅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同时也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3、认真贯彻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支持地方经济。一年来,货币信贷股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窗口指导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力争实现国家货币政策与地方产业政策的有效对接。一是及时转发货币政策的相关文件,把国家货币政策意图及时传递到金融机构、企业、居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二是适时发放支农再贷款,为三农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20xx年,该股根据县农村信用联社的申请,在做好贷前调查的基础上,并经支行支农再贷款审核委员会集体讨论,我支行共三次向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再贷款,累计金额160xxxx元,较好的解决了农信社支农资金不足问题,也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社会基础。为保证支农再贷款的合规使用,真正发挥再贷款的支农作用,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行的有关规定管理再贷款,一方面我们设立了再贷款台帐,及时上报各类监管报表,定期上报再贷款总结报告。另一方面我们强化检查监督。20xx年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共进行了三次检查。在9月上旬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了联社违规使用再贷款问题。根据规定,我们于9月20日提前收回了其违规使用的50xxxx元支农再贷款,严肃了国家金融政策。截止12月20日,今年我支行发放的160xxxx元支农再贷款已全部收回。20xx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70xxxx元,截止目前,已收回再贷款40xxxx元。20xx年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三次检查,第一次检查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情况,第二次检查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第三次检查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及同业拆借、存款准备金情况。三是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发挥窗口指导的导向作用。20xx年,该股室组织金融机构召开了四次金融联席会议,20xx年组织召开三次经济金融联席会议,便于金融机构更加充分地理解中央银行意图,也解决了货币政策在支持地方经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4、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工作。农村信用社改革是我国金融领域的大事,事关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发展的大局。根据上级行部署,20xx年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20xx年末资不抵债数据测算上报工作。银行货币信贷股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5、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研究水平。调查研究工作是中央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支行党组历来十分重视调研工作。行级领导带头搞调研。为把调查研究工作做到实处,年初我们制定了全行调研工作计划,并经支行行务会讨论通过执行。一是根据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地行年度调研工作要点,成立了专项课题组。经过全行职工的共同努力,20xx年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31篇,其中:行级领导完成9篇,被地行采用15篇,其中:行级领导9篇。我行还向全区首届金融理论研讨会议上报研讨文章9篇,有5篇获奖。其中:行级领导3篇。20xx年,我支行共完成调研、理论文章36篇,被地行采用12篇,李英林同志《县级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及对策》,高国华同志的《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化解风险》被人民日报社编写的《新形势下的金融风险管理》采用。20xx年-20xx年10月末,共写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7篇(20xx年4篇,20xx年3篇),按季分析县内经济金融运行状况,通过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发现和研究县域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今年六月根据地区中心支行要求,完成了贷款卡年审任务,20xx年共有xxxx借款企业参加了年审,20xx年共有xxxx企业参加年审,新办贷款卡三户,并将14xxxx办理贷款卡的企业健全了档案。

6、认真贯彻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服务意识。几年来,该股室认真贯彻金融统计制度,高质高效完成日常统计报表,针对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临时变更、统计程序的升级、报表归属的修改,都能按照要求同步进行更新,保证了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一是做好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照上级行的有关时限规定,及时上报各类金融统计数据,月后5日上报金融统计数据分析,定期做好金融统计数据备份。20xx年8月和10月根据地区中心支行要求,对金融机构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农村信用社现金收支月报中归属不正确问题进行了纠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银行货币信贷股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书籍读后感-名著读后感-小说读后感-教师读后感等-中小学生读后感。20xx年10月对我县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报送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做好基础性的监管工作,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按月上报城乡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监测报表、同业拆借报表、城市信用社利率季度监测报表、报告、按季上报城市信用社经营情况报表、报告,防范城市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保证其正常运作。

7、积极响应地区中心支行团委的号召,努力开展青年工作。为了适应新时期青年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支行青年工作,该股室在支行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积极组织和参与文娱、体育活动以及各种业务竞赛,在各种活动中,他们能够发扬团队精神,意志坚强,勇于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坚持不懈的学习,造就了这个集体每位职工过硬的业务本领,成为我支行的业务能手,各项比赛成绩突出,他们以自身的榜样作用带动青年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并从自身做起,带动全行职工开展节约示范行动和社会

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植树、捐赠、扶贫救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群众和舆论的好评。

8、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忘我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金融改革与创新。我支行货币信贷股的职工朝气蓬勃,思想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并积极投身于金融改革,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基层搞调研,根据金融改革的具体形势、重点、难点进行深入分析,撰写金融改革理论文章。

9、扎实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党员的政治性、大局观、责任感有了明显增强。党员普遍认识到保持党员先进性不仅要从思想上保持先进,更要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里来实践和体现先进性,时时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通过认真的自查,我们认为我支行青年文明号-----货币信贷股人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

识,积极投身金融改革,业绩突出,成为全行学习的楷模,有效的带动全行各项工作的开展,达到地区中心支行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篇2:2016银行行长述职报告两篇 2016银行行长述职报告两篇 ##第1篇:银行行长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16年在省分行、市分行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x支行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以xxx行长“两个翻番”为核心目标,以xx银行“二次转型”为中心,认真贯彻市分行经营战略决策,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方针,外拓市场开发与营销,内抓能力建设和管理,促进了xx县支行各项业务的正常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原则;处处率先垂范,廉洁勤政,务实开拓,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现我代表xx县支行领导班子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评议。

一、全力践行客户至上理念,推动业务经营快速发展

2016年,我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攻坚力度,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我支行共完成收入xxxx万元,完成市行下达的年收入目标的xx%,同比增幅xx%。个人业务完成收入xx万元,完成目标的87.14%,公司业务完成收入446.54万元,完成目标的59.53%,信贷业务完成收入xxx万元,完成目标89.48%。

预计2016年xx支行可完成收入3345万元,欠产365万元。具体是:个人业务完成xx万元,欠25万元;公司业务完成xx万元,欠270万;信贷业务完成xxx万元,欠70万元。

预计完成利润1900万元,超计划101万元。

(二)重点业务完成情况

1、储蓄业务:截止12月1日,自营网点储蓄余额50603万元,较年初新增7651万元、增幅17.4%,较全县大口径平均增幅(11.3%)高6.1个百分点,较全市自营网点平均增幅(17.1%)高0.3个百分点。活期占比较年初(45.67%)下降6.79个百分点,高于全县活期占比6.4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邮储银行活期平均比重4.04个百分点。自营网点余额占xx县邮政金融储蓄余额份额的22.11%,较年初所占份额增长1.08个百分点。

2、公司业务:截止12月1日,公司开户336户,余额302万,较年初增长-2456万元。百日大会战增长-2235万元。办理票据业务3笔,金额360万元;现金管理业务开办1户,目前余额60余万元。

3、信贷业务:截止11月30日,贷款结余3150万元,其中小额贷款结余116万元,较年初下降2774万元。消费贷款结余1302万元,较年初增长1295万元。()个人商务贷款结余347万元,较年初增长125万元。小企业贷款结余1562万元,较年初增长861万元。

4、资产保全:截止11月30日,逾期贷款28笔,金额14万元,逾期率1.24%.不良贷款21笔,金额7.28万,不良率0.84%。预计12月可收回9笔不良贷款,金额7.8万元,方可完成市行下达的100万的目标计划。

二、坚定不移狠抓风险管理,确保事故案件零的发生

(一)全面加强内控建设,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开展了“制度执行梳理”、“整改回头看”和层层签订“案防责任书”、定期召开风险管理分析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制度的教育,建立、健全了内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使全行内控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规范了网点在机具定位、操作上定型的要求,杜绝了业务操作中的随意性,切实防范了操作风险。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工作。上半年结合省行、市行及监管机构检查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下半年以省行“合规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自查整改的工作,并较好的使用了违规积分系统,对多次查出的问题得不到整改落实的相关人员按积分管理办法给予积分处罚,使全行合规经营的意识得到了提升。

(三)加强人员排查,严控道德风险。长期以来沙xx支行从未停止人员排查工作,尤其是重要岗位(信贷员)人员的排查,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我们采取的是各网点各部门每月对所辖人员8小时内外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支行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严禁出现违反“八不准”的情况。对不适合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一律调出信贷队伍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搞好资产保全工作。根据省行资产保全工作“四达标”要求今年新增配了资产保全人员,为资产保全人员配齐了各项设备设施和专用车辆,扎扎实实做好了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移交等工作,确保逾期率和不良率在控制范围内。

(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目标和奖惩。按照银行业安全规范标准,积极开展了安全评估自查自评,落实隐患整改,提高人防、物防、技防的能力,确保无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充分开发客户经理潜能

(一)对信贷客户经理实行优胜劣汰,确保信贷队伍的精干和纯洁,确保信贷业务量和质的双丰收。

(二)建立了专业的理财经理队伍,从网点选择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人员担任理财经理,有效的拉拢和稳固大客户。

(三)建立完善了综合客户经理队伍,将人脉关系好、营销能力强的员工推到综合客户经理的岗位上,制定适时的考核办法,合理安排空闲时段的工作,调动他们发展业务的积极性。

四、坚持不懈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提升全员综合素质

(一)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从各业务条线抽调业务知识全面、表达能力较好的人员担任授课老师,将各项业务知识系统全面的反复培训,让全体员工人人懂业务。

(二)加强营销能力的培训,指定参加省行“海师计划”学习的人员按照省行培训内容,定期对全员进行营销能力的培训,让全体员工个个精营销。

(三)组织好员工岗位资格认证的学习,引导督促员工自觉参加岗位资格考试,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今年操作岗位的员工100%的参加了岗位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为60%。

(四)引导员工注重合规制度的学习,让全体干部员工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好了有奖励,做得不好有处罚。

五、不遗余力建设企业文化,尽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在积极促进业务有效发展、努力完成各项业务同时,全面开展了企业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一)将学习列入各项工作之首,通过行务会、周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行员工认真

学习上级行相关文件和制度办法。

(二)开展了干部职工谈心活动,加强了行领导与职工的沟通交流。通过与职工谈心切实解决了一些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了“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绩优”的和谐局面。

(三)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和业务操作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和创造力转化为推动我支行发展的实际行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xx县支行领导班子尽管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业务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计划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学习很不够;

2、面对业务经营出现的矛盾和困难,缺乏足够的耐心和信心,有时工作方法也有所欠佳或欠妥;

3、深入一线调研以及与员工直接谈心的时间相对较少,对员工的思想状况了解得还不够深入。

2016年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战略谋划能力、科学管理能力、组织推动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发展道路,团结和带领全行干部员工,坚持以负债业务为核心,抢占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坚持以资产业务为根本,加强风险控制,求得快速健康发展;坚持从严治行方针,强化改革创新,提高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以企业文化建设为窗口,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队伍战斗力,以全新的姿态迎按2016年的到来。篇3:2016银行支行行长述职报告 2016银行支行行长述职报告 2016银行支行行长述职报告 xxx支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16年在省分行、市分行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x支行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以xxx行长两个翻番为核心目标,以xx银行二次转型为中心,认真贯彻市分行经营战略决策,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方针,外拓市场开发与营销,内抓能力建设和管理,促进了xx县支行各项业务的正常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原则;处处率先垂范,廉洁勤政,务实开拓,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现我代表xx县支行领导班子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评议。

一、全力践行客户至上理念,推动业务经营快速发展

2016年,我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攻坚力度,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我支行共完成收入xxxx万元,完成市行下达的年收入目标的xx%,同比增幅xx%。个人业务完成收入xx万元,完成目标的87.14%,公司业务完成收入446.54万元,完成目标的59.53%,信贷业务完成收入xxx万元,完成目标89.48%。

预计2016年xx支行可完成收入3345万元,欠产365万元。具体是:个人业务完成xx万元,欠25万元;公司业务完成xx万元,欠270万;信贷业务完成xxx万元,欠70万元。

预计完成利润1900万元,超计划101万元。

(二)重点业务完成情况

1、储蓄业务:截止12月1日,自营网点储蓄余额50603万元,较年初新增7651万元、增幅17.4%,较全县大口径平均增幅(11.3%)高6.1个百分点,较全市自营网点平均增幅(17.1%)高0.3个百分点。活期占比较年初(45.67%)下降6.79个百分点,高于全县活期占比6.4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邮储银行活期平均比重4.04个百分点。自营网点余额占xx县邮政金融储蓄余额份额的22.11%,较年初所占份额增长1.08个百分点。

2、公司业务:截止12月1日,公司开户336户,余额302万,较年初增长-2456万元。百日大会战增长-2235万元。办理票据业务3笔,金额360万元;现金管理业务开办1户,目前余额60余万元。

3、信贷业务:截止11月30日,贷款结余3150万元,其中小额贷款结余116万元,较年初下降2774万元。消费贷款结余1302万元,较年初增长1295万元。个人商务贷款结余347万元,较年初增长125万元。小企业贷款结余1562万元,较年初增长861万元。

4、资产保全:截止11月30日,逾期贷款28笔,金额14万元,逾期率1.24%.不良贷款21笔,金额7.28万,不良率0.84%。预计12月可收回9笔不良贷款,金额7.8万元,方可完成市行下达的100万的目标计划。

二、坚定不移狠抓风险管理,确保事故案件零的发生

(一)全面加强内控建设,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开展了制度执行梳理、整改回头看和层层签订案防责任书、定期召开风险管理分析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制度的教育,建立、健全了内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使全行内控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规范了网点在机具定位、操作上定型的要求,杜绝了业务操作中的随意性,切实防范了操作风险。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工作。上半年结合省行、市行及监管机构检查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下半年以省行合规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自查整改的工作,并较好的使用了违规积分系统,对多次查出的问题得不到整改落实的相关人员按积分管理办法给予积分处罚,使全行合规经营的意识得到了提升。

(三)加强人员排查,严控道德风险。()长期以来沙xx支行从未停止人员排查工作,尤其是重要岗位(信贷员)人员的排查,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我们采取的是各网点各部门每月对所辖人员8小时内外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支行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严禁出现违反八不准的情况。对不适合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一律调出信贷队伍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搞好资产保全工作。根据省行资产保全工作四达标要求今年新增配了资产保全人员,为资产保全人员配齐了各项设备设施和专用车辆,扎扎实实做好了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移交等工作,确保逾期率和不良率在控制范围内。

(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目标和奖惩。按照银行业安全规范标准,积极开展了安全评估自查自评,落实隐患整改,提高人防、物防、技防的能力,确保无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充分开发客户经理潜能

(一)对信贷客户经理实行优胜劣汰,确保信贷队伍的精干和纯洁,确保信贷业务量和质的双丰收。

(二)建立了专业的理财经理队伍,从网点选择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人员担任理财经理,有效的拉拢和稳固大客户。

(三)建立完善了综合客户经理队伍,将人脉关系好、营销能力强的员工推到综合客户经理的岗位上,制定适时的考核办法,合理安排空闲时段的工作,调动他们发展业务的积极性。

四、坚持不懈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提升全员综合素质

(一)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从各业务条线抽调业务知识全面、表达能力较好的人员担任授课老师,将各项业务知识系统全面的反复培训,让全体员工人人懂业务。

(二)加强营销能力的培训,指定参加省行海师计划学习的人员按照省行培训内容,定期对全员进行营销能力的培训,让全体员工个个精营销。

(三)组织好员工岗位资格认证的学习,引导督促员工自觉参加岗位资格考试,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今年操作岗位的员工100%的参加了岗位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为60%。

(四)引导员工注重合规制度的学习,让全体干部员工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好了有奖励,做得不好有处罚。

五、不遗余力建设企业文化,尽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在积极促进业务有效发展、努力完成各项业务同时,全面开展了企业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一)将学习列入各项工作之首,通过行务会、周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行相关文件和制度办法。

( 二)开展了干部职工谈心活动,加(转载于:2016年银行信贷业务自查报告)强了行领导与职工的沟通交流。通过与职工谈心切实解决了一些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了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绩优的和谐局面。

(三)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和业务操作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和创造力转化为推动我支行发展的实际行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xx县支行领导班子尽管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业务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计划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学习很不够;

2、面对业务经营出现的矛盾和困难,缺乏足够的耐心和信心,有时工作方法也有所欠佳或欠妥;

3、深入一线调研以及与员工直接谈心的时间相对较少,对员工的思想状况了解得还不够深入。

推荐第3篇:个人信贷业务

一、背景

中国目前处于一个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银行业发展的经营环境在未来也将面临着重大变化。最近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出台,对下一个五年乃至未来20年的经济发展有了一个框架性描述,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点:刺激消费、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这三点和个人信贷三大主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刺激消费与个人消费贷款、产业升级与个人经营贷款、城市化和房贷。因此,在未来可预计的时间内,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也必然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图1:“十二五”规划和个人信贷

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贷款在全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是一个上升趋势(见图2和图3)。利率市场化下,传统高资本消耗的工商企业贷款难以为继,银行纷纷转向个人贷款业务,因为个人贷款具有市场空间大、议价能力强、交叉销售能力强和资本消耗较少等多方面优点。从银行业历史发展轨迹来看,中国银行业也必将经历一轮发展模式的转变。

图2:美国商业银行信贷结构

图2:日本商业银行信贷结构

三、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方向

在未来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个人信贷业务在我国银行发展壮大中大有可为,并将取代工商业贷款成为银行主要利润的来源。因此,未来个贷业务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征:顺应经济发展趋势、抗经济周期性、交叉销售性。我们也将从上述三个角度探讨房贷、消费贷、经营贷等个贷产品。

(一)顺应经济发展趋势

最优金融理论告诉我们金融制度内生于经济结构。通过前面对我国未来经济走势的分析,我们认为个贷业务也应顺应经济发展趋势。房贷业务而言,在十二五\"规划\"中\"城市化\"因素和人口红利引发的刚性需求推动下,仍是个贷业务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但是房贷业务会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并在全部个人贷款中比重会下降;消费贷款,也受上述两大因素影响在个贷中的比重会持续上升。以汽车消费为例,中国在2009年人均汽车保有量只相当于1990年的韩国,1968年的日本及1950年的美国,车贷市场的潜力也十分巨大。

个人经营性贷款同样潜力巨大

据最新统计,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已经突破1000万户,个体工商户3400 万户,并且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年以10%-12%的速度在增长。即使目前领先的民生银行,其商贷通客户也只有11万。小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量很大,但80%以上的融资是通过民间借贷来实现的,通过银行融资的部分尚不足20%,银行可以挖掘的余地相当大。

(二)抗经济周期性

银行经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稳健,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方向也必须稳健,业务抗周期性是稳健经营的一个重要表现。经济出现波动是必然的,如何在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中使个贷业务在快速发展同时保持稳健的增长一直是个难题。我认为必须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协同各项个贷业务,并寻求一个最佳比例,使个贷在总体上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具体的,房贷受经济周期影响最大,消费贷款次之,经营性贷款影响最小,因此,在经济处于下降趋势时,应大力降低房贷比重,调高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比重;在经济处于上升趋势时,应适当调高房贷比重。平衡的业务组合可以分散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如果集中侧重某一业务,其风险可想而知。

(三)交叉销售性

充分发挥个贷业务的\"管道\"作用,提高个贷业务之间、或与其他零售业务,甚至对公业务之间的交叉销售。国际银行的趋势表明,利用基本账户进行交叉销售将为零售业务的深入提供支持,如富国银行在2010年向每户家庭卖5.70个产品。而招商银行个贷客户在所有统计的9个产品中平均只持有2个产品,如果剔除存款(98%个贷客户在招行有存款),剩下的8种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中个贷客户平均只持有1个,因此可挖掘的潜力十分巨大。我们需要认真研究个贷客户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在保证个人贷款正常还款同时通过交叉销售力争提高客户的综合贡献度。例如房贷和优质经营贷业务客户由于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是目前商业银行保险产品力争交叉销售的对象。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货币和以货币为载体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

个人信贷业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A,个人信贷是现代经济体系健康运转不可少的经济行为

B、个人信贷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C,个人信贷是挖掘消费潜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四个方面,一是个人信贷业务可以为个人客户提供资金周转的便利,解决其暂时的资金短缺和应付紧急事件的资金需求,二借款人通过信贷融资,可以提前获得对高档生活用品和奢侈品的消费,改善生活品质,三是为个人的生产经营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这主要是指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经营资金周转的信贷业务,可以帮助个人主体实现创业经营和财富增长,四是个人信贷是个人客户理财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拥有财产的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合理安排利用个人信贷资金进行消费或其他支出,个人信贷既是消费升级、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迫切要求,也是银行调整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资产流动性和金融产品创新的客观需求。D。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弊端,一项面向个人客户的信贷资金发放行为,是一种风险与收益并存的金融产品,必然存在风险防范的漏洞,从而为犯罪分子利用现在手段进行金融诈骗套取非法资金提供了新的机会,二是个人信贷对扩大市场需求、刺激经济方面的作用如果发挥过度,则有可能会引起经济体系的泡沫化增长,引发通货膨胀,起到反面作用

个人信贷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客户发放信贷资金,满足其资金需求,个人客户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信贷行为

个人信贷产品成本分析:A,贷款发放成本,包括从市场营销、客户咨询、客户前来申请到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文件准备和贷款结算的全部费用。B。账户维持和清算成本,个人信贷账户维持和清算成本包括所有与收款有关的费用。C,贷款坏账率,指一定时期个人信贷贷款坏账损失在贷款总额中所占比重。与它们所承担的风险,提供的贷款种类和操作管理方法不同有关,D,资金成本,是个人信贷成本中最重要,也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项成本,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利率,人工费用及其他固定费用等

个人信贷产品价格分析,个人信贷贷款利率是贷款价格的重要组成本分,除此之外还包括贷款的费用结构,这些费用主要有贷款启动费、循环账户的年费、交易费、贷款逾期的罚息等等,A、法律因素B。经济因素C、内部因素D、定价目标

国内个人信贷业务发展展望

1.个人信贷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制约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外部因素:个人征信体系缺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市场体系有待完善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中的问题: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纵向管理链条过长,横向分工不明确。信息技术在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中的应用不够

2.国内个人信贷市场空间逐步扩大,个人信贷业务将在经济运行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个人信贷业务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使得其得到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有力支持 个人信贷业务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内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重要业务:首先,个人信贷业务将成为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其次,个人信贷是个人银行业务必不可少的产品体系,再次,个人信贷正在逐步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运用渠道 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空间,潜力将不断释放 客户群范围扩大,客户需求更趋多样化 市场参与者趋于多样化

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环境将日趋成熟,为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3.发展个人信贷业务的措施建议

良好市场环境的形成与完善:加快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和有效的市场信用环境。完善担保抵押制度,为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化解提供有效的途径。形成良性的同业市场竞争机制,共同抵制失信行为

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形成科学的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体系:1.建立科学的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标准2.规范流程操作,合理职能分工,形成对个人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3.实施个人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4.加大个人信贷业务管理的科技投入,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5.培养建立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为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做好人才储备6.规范管理个人信贷业务合作机构,保证个人信贷业务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7.合理规范评估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的相关程序 工商银行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市场份额一直稳居国内同行业首位。近年来,工行陆续推出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多种产品在内的“幸福贷款”系列个人信贷产品,以“幸福贷款,贷来幸福”为服务宗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同时,工商银行通过搭建先进的科技平台,推进个人信贷业务的科技化进程,实现了全系统、全品种、全流程的计算机操作与管理。依托技术领先、运行高效的个人信贷台账管理系统,建立了“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业务监管模式,实行了前后台分离,在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改进客户服务的同时,实现了个人信贷业务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到2006年底我国个人贷款占贷款总额和GDP的比重仅为10.69%和11.5%,由此可见个人信贷在我国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可望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成为我国银行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的重要动力

http://www.daodoc.com/陈科博客

个人金融信贷市场在中国起步较晚,曾经的内资银行是中国唯一的合法个人信贷机构,但是他们多数从事政策性信贷而没有从百姓需求和市场实际需求出发,导致中国的个人信贷产品单一化、同质化严重。

2008年中国开放了外资法人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和准许了民营信贷公司等,对整体的个人信贷市场加入的强有力的竞争机制,同时也促使市场更加繁荣。我们可以将2008年看成中国个人信贷元年。

2008年以前,中国只有10多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55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在从事个人信贷业务,而业务多是房屋信贷、汽车信贷、助学信贷、助业信贷和留学信贷等大同小异的信贷项目,没有任何一家银行真正的开放无指定个人信贷贷款服务。百姓的需求无法获得满足,如果去银行做个人贷款只能从其划定的目录中进行选择,而要是想申请到个人信用贷款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了,由于内资银行在业务认识、知识、管理和风险控制上都缺乏经验,导致个人信用贷款的门槛较高,即便是满足申请条件的,最终要批下来也不是很容易。曾经甚至一度被戏称为“鸡肋”业务。

2008年以后,花旗银行、渣打银行陆续推出了国际标准化的个人无指定信用贷款服务,同时也启发并激励了内资银行跟进,目前市场上有超过10多家银行开放了这项业务。而更具市场化的就是一些民营的信贷中介公司的成立也促使整个市场繁荣了起来并形成了真正的市场需求化运作。百姓可以去申请到一个固定额度的个人信用贷款,而这笔贷款作何而用银行是不管的,只要贷款人按期缴纳本金和利息即可。

目前中国开展无指定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银行有: 渣打银行“现贷派” 花旗银行“幸福时贷” 宁波银行“白领通” 南京银行“信易贷” 浦发银行 “万用金” 广发银行“财智金” 光大银行 交通银行 江苏银行 工商银行 深发银行

在中国的“鸡肋”业务也是发动国家主要的“拳头”业务

其实从以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为例,有资料显示,美国的花旗银行其个人信贷占贷款总额的60%以上,英国的马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也占其全部收益的60%~90%。而这其中又以个人信用贷款为主要部分。对比国内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在整个个人业务中占比极低的状况,可见这项业务的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外资银行找到了开启中国中高端客户的“金钥匙”

时当内资银行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当作“鸡肋”并从紧的货币政策又总体紧缩贷款之时,外资凭借领先的理念、良好的管理和高效的风险控制能力适时的推出了符合中国目前百姓需求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这使得外资银行的品牌和服务快速获得了认知也取得了打开中国金融市场大门的一把“金钥匙”

2008年个人信用贷款行业

一、外资启动:

超过3家本地外资法人银行开设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从而带动了整个市场的发展。

二、内资跟进:

当内资银行察觉到市场机会的存在并了解的外资的运作模式后快速反映并逐步跟进市场。

三、民营加入:

国家在开放民营信贷公司牌照之后,深圳、江浙、山西等地陆续涌现出多家民营信贷机构并充分的加入市场掠夺内资银行客户。

四、信贷C to C模式搅局: 当上面三种机构相互竞争之时,一些民间的互联网公司也用基于互联网的模式进行信贷业务,他们的存在更加催化市场的活跃。

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特征

涂永红 王宇 布鲁斯.L.雷诺德/文

特征1:增长速度快,规模不断扩张

截至2003年末,中国消费信贷余额已从1998年的172亿元增加至15732.6亿元(见图1),5年间规模增长了90倍,年平均增速达到112%。1998年消费信贷的增长速度高达326%,随着贷款余额的增长,消费信贷的增长速度逐渐放缓,2003年下降到47.5%。

在这样的高速增长支撑下,消费信贷在银行信贷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见图2)。其中,个人消费信贷发展最早的中国建设银行这一比重最高,为17.1%,而消费信贷余额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这一比重为12.2%。目前,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各家银行纷纷将消费信贷业务从原来的信贷业务中独立出来,设立了零售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住房信贷部、银行卡中心等,专门从事和管理各类消费信贷。

特征2:品种丰富,结构体系日趋完善

中国消费信贷初步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体、汽车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多种贷款品种组成的贷款业务体系。中国消费信贷结构的主要特点为:

(1)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信贷占绝对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显示,2003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1779.74亿元,同比增长了42.46%,是1998年的27.64倍。这6年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的比重平均超过75%。由于住房贷款的期限较长,更主要的是个人还款意识普遍高于企业,所以个人住房贷款的坏账率非常低,只有0.5%。

因此, 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中最受重视、同时也是市场竞争最激烈的产品。2003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消费贷款余额总计12.358亿元,其中,住房贷款9.780亿元,占整个消费贷款余额的79.14%。

(2)汽车消费信贷成为仅次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信贷品种。

目前,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中国加入WTO后,在汽车价格下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推进下,汽车消费大幅度攀升,而且贷款购车比例达20%以上,有力地激活了汽车消费市场。2001年,全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为436亿元,到2002年末,已上升到了945亿元。2003年春夏之交肆虐的SARS,极大地刺激了汽车消费信贷,该年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超过1800亿元,几乎比上年增加了1倍。

(3) 信用卡消费信贷金额较小,但是发展势头良好。

银行卡消费信贷功能一直未被中国大多数人接受。例如:银行卡总发卡量从1994年的842.61万张增长到2002年的49651.95万张,同期,总交易额从5204.86亿元增加到115601.85亿元;发卡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66.45%,交易额年均增速高达47.34%。但是与发卡量的快速增长相比,银行卡消费金额却非常小,2002年其消费金额只占总交易额的1.62%,作为消费额一部分的消费透支额所占比例更小。在中国的银行卡中,主要被作为电子货币,行使转账、存取现金功能的借记卡占绝对优势,2003年第3季度末,在总共发行的6.14亿张银行卡中,借记卡有5.8813亿张,占银行卡总数的95.8%,而具有消费信贷功能的信用卡(即贷记卡)仅有0.2587亿张,只占4.2%。

不过,2003年SARS出现后,基于安全考虑,人们更愿使用快速、清洁的银行卡,许多人开始利用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信用卡业务出现了较快增长,全年贷记卡发行量约为480万张,同比增加了325万张,增幅达209%,卡均交易额约为7400元人民币,远远高于借记卡。

(4)助学贷款份额较小,发展缓慢。

1999年至2001年,已累计发放了国家助学贷款14.4亿元,共计扶持了37.9万名学生就学读书。助学贷款余额已达32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13亿元、一般助学贷款余额为19亿元)。截至2004年2月末,助学贷款余额为71.8451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52.0614亿元)。

特征3: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较大

- 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消费信贷政策的规定,中国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贷款主要限于该机构所在地,因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造成消费信贷发展的不平衡。许多全国性商业银行都明确表示,其消费信贷的发展重点应集中在沿海、沿江等发达地区。截至2000年11月底,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福建5省(市)消费信贷余额合计为1921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比重的61%,其它省市仅仅占39%。在消费信贷品种方面,地区差异也很大,西部有些地区至今还没有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当多的学生得不到助学贷款。

- 各金融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

无论是消费信贷规模还是发展速度,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处于领先地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总规模中的比例很小。

截止到2002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合计为8886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之比为85.6%,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所占比例只有14.4%。截至2003年11月,中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已达到1800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总份额的81%,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份额只占19%。中国银行的消费信贷市场份额增幅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首,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9.43亿元,新增消费信贷余额同比增长36%。

- 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多为空白

中国有8亿多农民,消费信贷在农村的广阔发展空间是显而易见的,某市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有70%的农民对消费信贷有迫切需求。但是,目前消费信贷还是主要集中在城市,对中国部分县的调查表明,消费贷款总量中,县城中的消费贷款占90%强,而农村中的消费贷款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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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程建胜、刘向耘 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消费增长 2003.7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市场调查报告

粟勤,汽车信贷市场的问题与出路 汽车工业研究 2004.4

《2004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三大趋势》 载中国银联网站

2003年3季度《中国银联季度产业发展态势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中国消费信贷发展报告 2002.3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计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

推荐第4篇:信贷业务学习心得

信贷业务评级报告学习心得

今天是我们来到济南的第二天,也是我们正式和自己的师傅学习的第一天。从早上一起来我就想着去了以后要和师傅学什么,问什么。结果由于工作两年来都没有接触过信贷业务,只是在分行营业部的培训中了解了一些关于信贷的理论知识,我还是觉得一切从基础学起,稳扎稳打的进行学习,而不是去问太多很专业的、诸如保理,信用证之类的知识。

今天我向师傅请教了信贷业务的准入和评级,由于在网点接触过信贷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所以关键是要师傅给我讲一些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的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我的师傅就针对已满足我行标准的前提下需要怎么通过企业的几个报表分析其偿还贷款能力。同时为了让我们以干代练,还专门拿出了一个刚接收的企业的申请资料和另外一家企业的评级报告,让我模仿这个评级报告模本来给这个刚接收申请资料的企业写一个评级报告,这样如果我遇到了什么问题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来,而不是盲目的去问。在经过了一天的学习后,我看到了自己在对企业的几个报表的分析上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而由于报告中的一些东西还接触到了C3系统,师傅也就让我自己进C3 操作了一下。

今天接触了不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新业务,除了感到些许压力之外,跟多的是刺激到了自己想要把这些都学好的进取心。我希望利用随后休息的两天,好好补充一下自己的不

足,也多和同行的同事们沟通交流,共同成长。

推荐第5篇:信贷业务调查报告

(适用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调查报告

客户名称:

业务品种:

金额:

期限:

担保方式:

调查单位:

声明与保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此报告是按照省联社有关规定,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全面反映了客户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调查经办人签字:

调查主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6篇:信贷业务思路

信贷业务发展思路

我支行今年做为示范性网点,被树立为全市各支行学习的楷模,在各方面都应该以身作则,为同仁树立榜样,就我支行目前的信贷业务发展而言,我们任然任重道远,截止到5月18日,我支行个贷业务余额7731.82万元,位列第1位,小贷余额935.20万元位列第3位,商务贷款余额4296.63万元,位列第2位,其中小贷发展相对滞后,对此,我支行准备以周边市场为突破口,以市场集群客户为着手点,尽快扭转业务发展滞后和缓慢的颓势。

我支行地处XX市西部,周边市场广布,市场开发前景可观。就地域而言,在 路南北两侧分布有蔬菜批发市场、干货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这些市场多数商户都在我支行开有储蓄账户,平时和这些商户更多的业务往来局限于储蓄上,贷款业务只是零零碎碎的对其中商户有过往来,这一块就地理环境而言是我们支行最好公关的一块区域,但是由于该处的市场已农产品销售居多,生意有着明显的淡旺季,并且受政策风险影响相当大,如蔬菜干货市场的旺季是下半年年底到来年年初,蔬菜和水果的价格则随政策扶持的指向变化而波动;加之市场商户以外地人居多,部分在本市无房产居住场所,资产能力有限,不适合发展为我行贷款客户。但是,根据我支行扎根该处3年的经验以及对周边某些客户的走访和交谈,市场内还是不乏符合要求的优质客户,这就要求我们信贷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市场,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和业务公关,了解客户的销售周期,风险,资金需求的多少和时间段,选择合适的客户发展贷款业务。而不能向以往一样拉网式的进行传单的发放。

某支行周边市场类型相对单一,除了坚持开发以外,我们还应该拓宽客户面,寻找更多类型的客户群体。

在某支行沿韶山路往西一公里的地处城郊结合处,该处交通便利,流动人口众多,多年以来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市场,据调查各类市场10来个,以转盘为中心,比较大的有转盘东面的金都大市场,该市场主要以百货销售为主,盘踞 10余年,是XX市最大的百货零售和批发市场;在金都大市场的南面是建材市场,也是有着10来年的老市场,是河西最大的建材类批发零售市场,周边还有若干小市场,如灯饰市场,竹木大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等;金都大市场以北有个XX冻食品批发中心; 转盘西南沿县道014路往南走又有一个市场群比较大的有长城建材市场和槟榔批发市场,再来看看 以西320国道两侧,这边主要聚集着粮油市场,糖酒副食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瓷片大市场及农机大市场,继续往西还有正待开发的义乌小商品市场等新兴市场。这些市场中以建材市场和我支行贷款业务交往较多,其他市场的业务往来相对较少,相对某支行周边市场来说,这一块区域是我支行相对陌生的区域,尚未开发,这也为我支行业务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之后的业务发展上,我支行将着力开发这些陌生市场,为我支行信贷和其他个性啊业务拓宽道路。

我 支行作为分布在XX市最西边的一个链接城郊的网点,在市场辐射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鉴于目前信贷业务发展的相对滞后和缓慢,我支行急需在市场

集群客户这一块打开突破口,为此,我支行拟定

1、将信贷员分组,让其每人深入一个市场,进行详细的调查,采集客户信息,分析市场行情,掌握一手讯息,为发展和累计客户做准备,为控制和防范风险攒经验,

2、每人应该对自己辖区的客户有系统的了解,对客户的联系方式、经营情况、经济能力、负责及资产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成册

3、信贷员每日须对工作进行安排和汇报,配合支行部署和规划整个信贷业务发展的计划和调配人员。

4、以信贷为突破口,同时宣传我行其他业务,带动各项业务横向有效的发展。

我支行力争改变思路,以支行为统筹,要求信贷员为做到一人分管一块市场,了解一块市场。以市场为契机,发展集群客户的小额贷款,争取尽快将小贷业务做大做强。

推荐第7篇:信贷业务审计

信贷(专指贷款)业务审计

(一)信贷业务审计的种类、对象及重点 ·信贷业务审计

信贷业务审计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金融违法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对信用社提供给客户的各类信用,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进行的检查评价和监督。

·信贷业务审计的种类

一般可分为信贷业务合规性审计,信贷业务的质量审计,信贷业务的责任审计,信贷业务风险性审计等。

·信贷业务审计对象

一是发生信贷业务的信用社营业网点;

二是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各环节经办人、主管部门和有权决策人的行为;

三是贷款、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具体的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审计的重点

一是新增、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占比高的机构、网点;

二是新开办的信贷业务;

三是信贷大客户。

(二)信贷程序合规性的审计

·信贷业务程序合规性审计的内容

一是审计信贷业务是否按照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签订合同、提供信用的程序办理信贷业务,有无逆程序操作的问题;

二是审计每个环节是否按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信贷业务受理环节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客户借款申请书内容的完整性。重点审核借款申请书中的借款币种、金额、期限、用途、贷款方式和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内容是否填写清楚完整;

二是审核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有经营网点(或管理社)负责人签署同意进行调查的意见;

三是对已经受理的信贷业务,应认真审查存档资料的齐全和完整性(在审查过程中,应注意区分法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

·信贷业务调查环节合规性审计的内容

一是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及条件是否合规;

二是审查客户提供资料是否全面;

三是审查客户信用状况、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调查是否属实,全面;

四是审查对客户信用等级测算是否准确;

五是审查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客户主体资格及基本条件的调查全面性审计

一是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是审查客户申请信贷业务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2)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网点认可的还款计划;

(3)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用社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授信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5)除2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6)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7)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8)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的客户,需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或规定比例的资产负债率;

(9)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调查情况审计

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应有2名以上的信贷调查人员签名)。

二是调阅客户的信贷调查报告,审核调查中是否查验了下列内容:

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必要时应深入到客户所在地进行核实。

三是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客户信用状况调查的准确性审计

借助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并将查询的结果与调查报告及调查表格中对应内容进行核对。

·客户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调查的真实性审计

一是审核调查报告中是否有对客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查阅,以及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进行分析,对客户的账账、账表、账实的记载进行核对,是否有客户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的记载。

二是调阅客户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调查表及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核对。必要时应深入至借款单位进行分析核实。

·客户信用等级测算的准确性审计

在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认定审计时,应重点检查是否根据本社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的年度信用等级;对借款、保证人经营管理状况变化较大的,是否进行了重新测评,并按新的信用等级掌握。对未参加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是否依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了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其次是将经过审计核实的客户信用等级所需信息数据输入信贷管理系统,由信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客户的信用等级,与调查报告中所认定的信用等级进行核对。

·借款保证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

一是资格审核。保证人是否有不具备保证资格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则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条件审核。看贷款保证人是否符合:信誉良好、无半年以上逾期贷款;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产总额的80%;保证人财产属于本人所有,易变现能保值。其他经济组织作为贷款保证人,应有合法、可支配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审计

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

二是通过客户部门对抵押物真实性核实的记录,看是否有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三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借款用途调查的准确性审计

一是审查借款使用是否属核准登记的范围,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二是审查生产投资项目是否有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三对于中长期借款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批文是否齐全;

四是审查借款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用款。

·信贷业务审查环节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基本要素审查。审查客户及担保人有关资料是否齐备、看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资料是否齐全。

二是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合规,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客户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是信贷政策审查。审查信贷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信贷用途、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是否符合上级管理部门的信贷政策。

四是信贷风险审查。审核信贷管理部门测定的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对客户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进行分析揭示,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审计时,应将上述内容与信贷审查报告和信贷业务审查表进行核对,审核审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明确的审查意见,信贷审查的责任人和主责任人是否在审查报告上同时签名,审查信息资料是否及时输入信贷管理系统。

·贷审会运作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查贷审会成立及人员组成或调整的文件、贷审会议记录、贷审会会议纪要、贷审会审议表是否合规。

二是审查贷审会组织机构的合规性。重点审核贷审会人员是否由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人员数量上是否达到最低起点,审核是否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是否明确。

三是审查贷审会工作程序的合规性。重点审核工作流程是否按照初审→贷审会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受理、审核→提前发送给贷审会委员→贷审会审议→有权人审批→贷审会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反馈审批结果的程序进行。

四是审查出席贷审会委员是否有除主任委员外2/3以上(不含2/3)的委员出席,但包括主任委员最低不得少于5人。

五是审核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记录。看记录是否对会议的次序、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审议事项、报告部门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的审议发言进行了记录,并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六是审核贷审会审批表是否经主任委员签字,主任委员在15天(含)以上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是否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贷审会,签署审批意见,在此期间副主任委员是否参与投票。

七是审核复议的信贷事项是否只限一次。

·审议审批环节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查发生的信贷业务是否按规定通过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议;二是审查主任委员的一票否决权运用是否合规,看有无经贷审会否决的项目,主任委员仍行使了一票赞成权的现象;

三是审查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签批的文件条款中是否明确了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限制性条款及信贷管理措施。

·信贷报备业务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计报备时间的合规性。审核被审计单位权限内审批的信贷业务,是否在有权审批人签字之后执行之前进行报备。

二是审计报备范围的合规性。审核被审计单位权限内办理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客户的首笔信贷业务、中长期项目贷款、A级(含)以下客户的增量信贷业务是否进行了报备。

三是审核有无上级管理部门审查不同意的信贷事项,报备社进入了实施程序的现象。

·信贷业务的法律审查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法律审查是否按程序进行。

二是审核法律审查的内容是否齐全。看是否对客户及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担保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内容、手续、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三是审核是否有明确的法律审查结论意见。

·贷款发放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是否根据贷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是审核借款凭证的有关内容是否与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日期是否在合同生效日期之后,借款凭证金额是否超过相应贷款合同的金额,借款凭证签章是否与贷款合同的签章一致。借款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贷款账务处理科目是否正确。

三是对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或有资产业务签发的合规性比照贷款发放进行审计。

(三)信贷管理合规性审计

·信贷管理合规性审计的主要内容

信贷管理合规性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转授权管理、客户授信管理、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责任管理、档案管理等。

·转授权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转授权是否遵循有限原则,是否大于原授权,是否以书面的方式进行;

二是审核受权机构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行为失当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受权机构发生分立合并时,转授权社是否对其进行了转授权的调整。

·审计客户授信的合规性

一是审计是否坚持“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

二是审计公开统一授信的对象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2)社会形象良好,客户或单位领导集体无不良行为记录; (3)建立或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和AAA级客户。

除实行公开统一授信的客户外,其他客户一律实行内部统一授信。

三是审计其程序是否合规。如系公开统一授信,看是否按照:客户申请→开户社受理与调查→审批联社信贷部门审查→经贷审会审议后由有权人审批→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授信协议的程序进行。如系内部统一授信,则看是否由开户社行进行调查,由有权审批联社信贷部门对开户社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四是审计客户的信用额是否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AA级与AAA级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后,其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

二是审核A级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否超过其提供的抵押物变现值的70%、或质押物的90%、他人100%的保证担保;

三是审核B、C级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否小于年初实际信用余额,是否做到了只收不放;

四是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其授信额是否等于各法人最高综合授信之和; 五是事业法人的授信额度应按下列情况和原则进行审核:

(1)对已有信用余额,且本年度不需新增投入的,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年初信用余额; (2)对本年度需新增信用投入,其授信额度的核定必须同时满足:客户年收支节余×拟申请贷款期限(年) ≤按客户提供的担保核定的授信额度≤事业法人的需要;

六是基本建设贷款项目其授信额度,应审核其是否按项目评估情况核定。

·客户特别授信的合规性审计

客户特别授信是指信用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客户超过最高综合授信的信用需求实行特别授信。重点审核:

一是对效益好的企业是否在保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对效益差的客户是否是从盘活存量的思路出发,对其有保障的业务授予授信支持;

三是审核其是否符合信贷政策和信贷条件;

四是审核其是否属于针对客户某一笔具体业务或具体项目的一次性信用,有无循环使用。

·审计优良客户认定的合规性

对于法人客户,重点审核是否属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总资产报酬率大于8%,现金流量充足,无不良贷款,无欠息的盈利客户。

对于自然人客户,一是审核有无正常、稳定的收入,且收入剔除各项必备开支外,有较好的盈利水平和较强的按季(期)还本付息能力;二是审核与信用社交往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应无拖欠信用社贷款本息现象);三是审核信用社贷款担保是否充足、有效,且担保物变现性能好。

·审计一般客户认定的合规性

对于法人客户,重点审核是否属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资产负债率在85%以下,总资产报酬率在8%以上,贷款逾期率不超过10%,无呆滞、呆账贷款,贷款利息收回率90%以上的盈利客户;

对于自然人客户,应审核其是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有正常、稳定的收入,且收入剔除各项必备开支后,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并具备按季(期)还本付息能力;

二是与信用社交往信誉一般。即:贷款逾期在30天以内。

三是信用社贷款抵押担保充足,抵押变现性能较好,变现值足以清偿贷款本息。

四是按揭贷款或分期付款贷款,必须已履行合同的一半或连续履行十二期以上。

·审计限制客户认定的合规性

对于法人客户,应重点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是否列入了限制客户。一是信用等级为B级;二是生产经营属于国家限制发展、限制调整的行业和产品;三是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低,规模小、缺乏竞争实力、经营效益下降并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85%以上、总资产报酬率8%以下;四是有呆滞、呆账贷款,贷款利息收回率低于90%。

对于自然人客户,审查是否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列入了限制客户:

一是有正常、稳定收入,但必备开支后,不足以完全保证按季(期)还本付息;

二是与信用社交往信用状况不良,即贷款逾期30天以上90天以下(含);

三是信用社贷款抵押值不充足,即抵押物处理后仅能偿还部分贷款本息;

四是开户社认定客户有其他不利因素,而应划为此类的。

·审计淘汰客户认定的合规性

对于法人客户,是否将既符合限制客户条件,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贷客户,列入了淘汰客户。一是信用等级为C级;二是国家产业或产品政策禁止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三是资不抵债;四是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一年以上的;五是逃废银行或信用社债务,且债务尚未落实的;六是到期信用偿付率低于30%。

对于自然人客户,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入了淘汰客户。一是无正常、稳定收入,收入扣除各项必备开支后,根本没有贷款本息清偿能力;二是信用社贷款无担保、担保无法律效力或担保值严重不足;三是与信用社交往信用状态恶劣,有逃废信用社债务现象,贷款逾期90天以上;四是已起诉或正准备起诉。

·贷后检查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检查。首先看信贷业务发生后,经营网点客户部门的首次跟踪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其次看日常检查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

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首次跟踪检查主要是对借款用途和影响到期还本付息的因素进行检查,查清有无未按信贷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和存在影响到期还本付息的因素。日常检查的内容有:客户、担保人的资产和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员人事变动情况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检查;对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还需进行项目资金是否按期到位、项目工程进展是否正常、项目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项目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等情况的检查。

三是调阅《贷后跟踪检查表》、《信贷业务发生后定期检查表》和贷后检查报告,审核上述内容是否在表和报告中得到了体现,对影响贷款正常使用和偿还的因素是否进行了分析,查明了原因,并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经营主责任人是否在检查表上签字。

四是审核客户部门是否在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发出《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

·借新还旧贷款的合规性审计

借新还旧贷款的合规性审计时,主要审核借新还旧贷款业务发生条件的合规性。该项业务的发生除符合新放贷款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属于流动资金贷款,生产经营正常;

二是无不良贷款,无积欠利息;

三是落实了有效担保措施;

四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商品)有市场。

·贷款展期行为的合规性审计

一是审计客户是否在借款到期前规定的时间内填制并向经营网点提交《贷款展期中请书》,原贷款的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是否在《贷款展期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展期”的意见并签章。

二是审计经营网点客户部门是否对贷款展期的原因、金额、期限、还款措施和还款来源进行调查,并有书面调查报告,信贷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审查,经营网点主任审批后是否报原审批管理部门备案。是否与客户、担保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书》并由有权签字人签章,是否及时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账务处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将展期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三是审计展期时间是否符合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的规定。

·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划分的准确性审计

在审计时应分析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比率、担保情况等,结合借款人还款记录,审核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是否分别符合以下标准。 (1)次级类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完全依靠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2)可疑类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3)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符合呆账贷款认定标准。

·审计不良贷款认定程序的合规性

应按申请、审查审批、入账三个环节进行审计。

审计申请环节是否合规:

一是对已经符合呆滞或次级和可疑类贷款标准的贷款是否及时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的事实是否清楚、是否有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及责任事实的资料。

二是提出申请时,是否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包括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的原始资料(复印件);贷后跟踪检查资料(复印件);本单位和本部门检查出问题的纠错情况;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管机构下发的或审计后下发的纠错通知书和对问题的纠正情况;不良贷款清收管理责任及清收盘活措施;造成不良贷款的主、客观原因,主观责任人及责任事实的文字材料等是否齐全。对于呆账或损失类贷款则重点审核经营网点是否由客户部门向同级资产风险监管部门提出,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呆账或损失类贷款条件,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真实。

审计审查审批环节是否合规:审批是否符合分类授权的额度规定,超过权限的是否由本社主任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上一级管理部门资产风险监管部门审查;审批结束后,审批联社是否向申请网点及时下发《不良贷款认定审批通知书》。

审计入账环节是否合规,主要审核申请网点接到《不良贷款认定审批通知书》后,是否据此对不良贷款形态及时进行调整。

·审计抵债资产接收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抵债资产取得是否符合规定。即:借款人、担保人关停倒闭或被宣告破产,经合法清算后,信用社依法取得;通过诉讼或仲裁渠道主张债权,经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取得;抵、质押贷款到期,借款和担保人无法以货币资金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质押物又不能及时变现,经与抵押人或质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抵偿信用社贷款本息取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倒闭,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清偿贷款本息,与借款人或担保人协商,签订以资抵债协议取得。对于依法不得转让的资产和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资产不得接收。

二是审计接收程序是否合规。主要审核抵债资产是否按权限规定报批接收,经营网点接收抵债资产是否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经营网点是否按规定提供上报材料,法院判决接收的抵债资产是否按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抵债资产接收后是否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审计抵债资产管理及处置的合规性

一是审查接收的抵债资产是否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并落实了管理责任制;

二是审查是否对抵债资产分类建立卡片或登记簿并定期进行盘点;

三是审查是否有侵占、出借、赠送抵债资产的现象;

四是接收的抵债资产是否在接收后一年内处置完毕;

五是处置是否由经营网点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六是处置抵债资产不需上报审批的,是否及时将处置结果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七是实在需自用的抵债资产,是否按规定报批;

八是抵债资产管理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和收入是否列营业外收支;

九是抵债资产变现收入冲销相关垫付款后,冲减待处理抵债资产后的差额,列营业外收支是否经有权部门审核。

·审计贷款损失核销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呆账核销申报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呆账贷款是否按破产类、关闭类、灾害事故类、死亡失踪类、国务院专案特批类等10种进行分类取证。

二是审核呆账审查与审批是否符合规定:初审单位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是否按有关规定详细审查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有明确的意见。对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是否及时调查,弄清事实;初审单位审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所列内容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初审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召集有关部门对呆账贷款核销申报材料进行复议,对有异议的和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是否组织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对审议通过的呆账贷款是否签署核销意见;是否根据规定上报审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后,是否及时批转至贷款发放网点,发放网点是否按规定及时入账处理;核销结束后,审查单位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是否将呆账贷款核销所对应的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及核销金额、实际入账核销额等资料及时专户登记、入档,原贷款资料是否由专人专管;核销后是否继续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继续向借款人及保证人追索、收款;对责任人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审计信贷档案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客户档案管理是否遵循档案资料真实、及时、完整和规范;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按贷款操作规程收集整理客户档案的基本原则。

二是审核档案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是否明确,各级网点是否建立各自审批贷款客户的有关档案资料,并指派专人管理,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档案管理员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三是审核客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客户档案资料应包括从客户中请贷款至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过程形成的与该笔贷款有关的资料,既包括从贷款客户获取的资料,也包括信用社内部形成的资料。

四是审核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以村为单位建档,审核大额贷款是否一户一档,按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分别建档、编号和保管。

·审计信用贷款的合规性

信用贷欺的合规性审计,主要是审核客户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分为企业法人客户和事业法人客户应符合的条件。

一是审计对企业法人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AAA级信用客户;

(2)贷款总额不超过客户所有者权益; (3)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

(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 (5)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审计对事业法人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AAA级信用客户; (2)现金净流量大于零;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行业垄断优势或行业资质优良。

三是审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辖区之内;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4)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5)无不良行为记录。

·审计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申请人是否是在承兑信用社开立存款基本账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是审核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是否在AA级(含)以上和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三是审查申请人的产品是否有市场,生产经营是否有效益,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有无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的问题;

四是审查申请人有无欠息、有无呆滞、呆账贷款;

五是审查承兑申请人与承兑信用社有无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备到期履行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六是审查是否具有真实有效合法的商品购销合同;

七是购销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审计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承兑信用社是否收取了不低于票面金额20%的支付保证金,对合同或协议约定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分期按比例存入支付保证金的,应审核其具体执行情况。

二是审核是否对保证金列入专户核算,保证金在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前,是否有挪用或提前支取的现象。

·审计贴现业务的合规性

一是审核贴现申请人是否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是审核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以合法商品交易为基础(看有无商品交易合同、有无增值税发票),其记载的事项是否完备,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背书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对已载明“不得转让”字祥和背书不连续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的问题。

三是审核贴现行是否按规定向承兑信用社查询核实汇票的真实性,是否有自己对自己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

四是审核贴现的期限是否超过6个月,贴现金额每笔是否超过1000万元。

五是审核贴现业务是否纳入贷款总规模,利率是否按规定执行,利息是否全额入账。

六是审核贴现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

·审计银行承兑汇票的垫付

一是审核承兑信用社有关部门是否在汇票到期日前10天通知承兑申请人按承兑票面额将资金存入承兑信用社,如承兑协议中规定了承兑申请人须定期按比例交存票款,则应审核是否认真执行。

二是审核垫付资金是否按规定列入逾期贷款科目进行管理,有无从系统内往来、应收款、联行往来资金中垫付。 三是审核有无在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后,采用新放贷款的方式掩盖垫付。

·审计账外放款

账外放款是指所发放的贷款,不按规定的账务处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如在应收款项中或系统内往来中发放贷款、组织的资金或收回的贷款不入账直接用于发放贷款),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在审计过程中,一是审核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来源及运用是否平衡,进行系统内往来资金核对。二是审核分析应收款项的构成,对不合理的应收款项重点核查。三是核查储蓄方面的重要空白凭证,对对不上号的凭证应查清其去向。四是审核有无月初放款月末收款较为频繁的现象。

·审计收贷收息不入账

审计收贷收息不入账主要看是否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开出了收贷收息凭证,而对收回的贷款本息不入(交)账;

二是出具收款字据给借款户,不开出收贷收息凭证,对收回的贷款本息不交账;

三是出据收款字据给借款户,少开收贷收息凭证金额,并据以入账;

四是开出一式三联的收息凭证,收回应收利息不入账;

五是对一式三联的凭证分开填写,给借款人的多,交信用社的少,差额部分不入账。

在审计中,对第一种情况,可以从核对收贷收息凭证入手,逐份逐号核对收贷收息凭证,看有无对不上号的收贷收息凭证的现象,如有则应要求凭证的领用者说明凭证的去向,并深入到借款户进行核实。对

二、

三、

四、五种情况,则必须深入到借款户去核对,或用其他方式与借款户进行核对。

·审计越权贷款

所谓越权贷款,系指贷款审批的有权人,超越上级管理部门的授权、转授权范围和权限额度审批发放的贷欺。在审计时:

首先调阅上级管理部门的授权、或转授权书,掌握其贷款审批的范围和权限。

其次调阅贷款审批台账,就其审批的贷款是否超权限额度和超范围进行核查。

第三是审计分析是否有化整为零审批贷款以逃避权限管理的现象。

·审计逆程序贷款

贷款业务的逆程序易发于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环节。因此在审计时,应把重点放在上述环节上。在审计时,主要按时间顺序审查。调阅借据、借款合同、放贷凭证、贷审会记录及纪要、调查报告、客户书面申请、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放款的批文,审核其在时间上是否按顺序进行。同时审核各环节的责任人和主责任人是否签字,审核是否存在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查不同意的报备信贷项目上报管理部门进入了实施程序,审核是否存在先放款再授信的现象,审核贷款审批前是否进行相应的法律审查。

·审计中如何发现以贷收息?

在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以贷收息行为时,应重点查阅被审计单位信贷客户的存款账和信贷客户的财务报表,审核分析信贷客户支付利息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常,然后与该信贷客户的贷款账进行对比,看有无季初放款后,贷款一直以存款形式滞留在信贷客户的账上,到收息日收回利息的做法。审核靠近收息日时间段所发生的贷款业务,看有无在信贷客户账上过渡一下,就收利息的做法(前提是信贷客户至收息日止,存款账上无款或有款但与归还利息所需资金差额较大)。

(四)信贷业务中的责任审计

·审计信贷调查经办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一是审核调查人是否按规定对应进行调查核实的内容都进行了调查核实;

二是审核调查人是否按规定对客户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商品交易的必要性、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进行了分析;

三是审核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明确,是否对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欺等提出初步意见;

四是查阅客户的财务报表、还款记录等资料,看明显影响贷款安全性因素是否在调查报告中得到了反映;

五是审查有无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贷款条件,或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情况。

·审计信贷调查主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信贷调查主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就是对信贷业务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在进行这一审计时,应审核调查主责任人是否督促调查人按制度规定进行调查;审核调查主责任人对调查报告和调查分析中漏缺的项目,是否责成调查人重新进行核实调查;有无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贷款条件,有无指使调查责任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调查报告,误导审查、审批的现象。

·审计信贷审查主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一是审计时调查材料明显遗漏和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审查责任人是否审查出来;

二是审计有无不按制度审查,漏审审查项目,误导审批的现象;

三是审核有无不坚持原则、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现象;

四是审核有无与客户串通提供虚假审查报告的现象;

五是对于对客户部门或下级网点移送的信贷资料不全、调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的信贷业务,审核是否要求客户部门或下级网点补充完善;

六是审核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不再提交贷审会审议,将材料退回客户部门或下级网点,并做好记录。

·审计信贷审批主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一是审核有无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

二是审核有无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

三是审核有无轻信、盲从跟风,依据未经加工核实的信息审批信贷业务;

四是审核有无审批没有确定调查、审查、经营主责任人的信贷业务;

五是审核有无向不符合信贷管理制度有关条件的客户授予信用;

六是审核有无审批信贷业务时因应用政策法规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况;

七是审核有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以优于其他借款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情况。

·审计信贷经营主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一是审核有无对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反映的上级管理部门审批项目的风险预警信号,不及时处理的现象; 二是审核有无弄虚作假上报有关信贷数据和信息,误导上级管理部门决策的现象;

三是审核有无对接手的信贷业务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失的现象;

四是审核有无对有权审批管理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展期不报告备案的现象;

五是审核有无对有权审批管理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不按规定配备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和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制度的情况。

·对经营责任人责任移交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一是审计经营主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是否在上一级信贷管理部门主持下,同接手经营主责任人对其负责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填写经营责任移交表进行移交。

二是审计经办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是否在经营主责任人主持和监交下,同接手经办责任人对其负责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填写经营责任移交表进行移交。

推荐第8篇:信贷业务基础知识

信贷业务基础知识

一、贷款的定义

指机构或个人在保留资金或货币所有权的条件下,以不可流通的借款凭证或类似凭证为依据,暂时让渡或接受资金使用权所形成的债权或债务。

二、信贷政策

信贷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

中国目前的信贷政策大致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与货币信贷总量扩张有关,政策措施影响货币乘数和货币流动性。比如,规定汽车和住房消费信贷的首付款比例、证券质押贷款比例等等;二是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信贷资金向国家政策需要鼓励和扶持的地区及行业流动,以扶持这些地区和行业的经济发展;三是限制性的信贷政策。通过“窗口指导”或引导商业银行通过调整授信额度,

推荐第9篇:信贷业务填空题

信贷业务知识题汇总

一、填空题

1、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案:平等、自愿、公平

2、不良贷款包括()、()、()。

答案: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

3、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留置和定金。

答案:保证、抵押、质押

4、担保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案:平等、自愿、公平

5、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移交的动产为()。答案:质权人、质物

6、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答案:公开、公平、公正

7、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

答案:债务人

9、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和处分的权利。

答案:占有、使用、收益

10、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批准。

答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1、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期限、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答案:用途、数额(金额)、利率

12、公司债券可分为()和()。

答案:记名债券、无记名债券

13、企业法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行政处分、罚款

14、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后)自()起执行。

答案:1995年7月1日

15、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和()的原则。答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16、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答案:一年、五年

17、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答案:合法权益

18、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19、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答案:公平竞争

20、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答案:五千万

21、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答案:法人

22、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答案:六个月六个月

23、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案:百分之五

24、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

)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

25、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的制度。

答案: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26、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内予以处分。

答案:二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自()起执行

答案:2004年2月1日

28、()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答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和(

)的原则。

答案:依法、公开、公正、效率

30、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答案:现金流量、财务状况

31、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为核心,把借款人的()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作为次要还款来源。答案:还款能力、正常营业收入、担保

32、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资产()、()、()及国家允许开展的其他处置方式。

答案:转让、租赁、重组

33、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必须坚持“先收 (),后收()的原则”。答案:贷款本金、贷款利息

3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答案:信誉

3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的管理办法。

答案: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36、市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对县联社上报的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贷款投放的()、贷款用途的()、贷款安全的(

)以及贷款项目的()等。

答案:政策性、合理性、保障性、效益性

37、除完全责任性贷款外,对于同一笔贷款,经确认既存在违规违纪操作形成的贷款风险或损失,又存在管理因素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先追究(

)责任,再视情况追究()责任。

答案:违规违纪贷款、贷款管理

38、信用社应对信贷员进行贷款授权,签订《贷款管理授权书》,信贷员在授权范围内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负()、()、()、()责任。答案:发放、管理、清收、包赔

39、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社内部在岗职工授信贷款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或工资卡(折),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同时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

答案:工资收入证明或工资卡(折)

40、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社内部在岗职工授信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需要提供()、()、()。

答案:《委托扣划工资授权书》、《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家庭主要成员偿还承诺书》

41、商业银行以()、()、()为经营原则,实行(),(),(),()。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42、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 )、( )、( )、留置和定金。

答案:保证 抵押 质押

4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 )、(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答案:保证人 债务人 债权人

44、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 )、( )可以作保证人。

答案:法人公民

45、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 )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 )。

答案:约定的保证份额 连带责任

46、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同意。

答案:书面

47、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保证责任。 答案:免除

48、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 )不得做抵押。

答案:使用权

49、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 )其抵押物的价值。

答案:超出

50、抵押合同应当包括抵押物的( )、( )、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 )。 答案:名称 数量 使用权权属

51、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 )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受偿权。

答案:出让金

52、存单质押贷款应当遵循( )、( )、( )的原则。

答案:平等 自愿 诚实信用

53、票据的种类有( )、( )、( )。

答案:汇票 本票 支票

5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答案:从合同

55、《贷款通则》规定的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年,超过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答案:十

5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农村信用社使用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答案:半年 两年

57、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

答案:可能性

58、中国人民银行在()直接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答案:国务院

59、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答案:币值

60、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两年

61、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答案:六

62、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如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应归为()类贷款。

答案:正常

63、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贷款应归为()类贷款。

答案: 关注

64、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的贷款应归为次级类贷款。答案:一定损失

65、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的贷款应归为可疑类贷款。

答案: 较大损失

66、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应归为()类贷款。

答案:损失

67、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天,向贷款信用社提交书面借款展期申请书,并填写制式《展期还款申请书》、《借款展期协议书》。

答案:30

68、市联社授予县联社、县联社授予信用社、信用社授予信贷员的贷款管理权限,均以签发

()的方式确定。

答案:贷款管理授权书

69、办理抵押贷款时可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最长为()年。答案:5年

70、抵押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答案:50

71、借款人首次在信用社申请借款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无论采取何种借款方式(票据帖现除外)都必须报市联社审查批准.

答案:50

72、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答案:一年

73、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 )起生效。

答案:登记之日

推荐第10篇:信贷业务试题

1、某行2013年6月末存款余额为8893.52亿元,则按规定其贷款余额不能高于(),否则就会违规,并存在很大风险?

2、什么业务是银行最基本最主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

3、贷款业务中的参与人有哪些?

4、按担保方式不同,银行贷款业务分为信用信贷业务和担保信贷业务,其中担保信贷业务又分为哪三类。并按风险由大到小排序。

5、信贷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三方面?

6、信贷资产分类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7、在信贷业务组织机构分工中,总行主要的工作有哪些?

8、什么是逾期贷款?逾期多少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成为呆滞贷款?

9、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多少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

按贷款期限不同,按性质用途,按担保方式,按币种不同,按还款方式不同

1、答案:(6670.14亿元)关键词解释:存贷比不超过75%。

2、答案:贷款业务

3、答案:贷款人和借款人。关键词解释:(贷款人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通常为银行。借款人可分为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分别会有不同的贷款需求,所以银行贷款业务也分为对公信贷和个人贷款业务。)

4、答案:保证、抵押和质押。信用信贷、担保信贷、抵押信贷、质押信贷

5、答案:贷后检查

6、答案:信贷资产四级分类、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信贷资产十二级分类

7、答案:制定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业务检查监督。

关键词解释:业务处理主要在二级分行、支行和营业网点。一级分行和总行会进行业务统计分析及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8、答案:(1)发放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半年以上,借款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归还的贷款本金转为逾期贷款。有的银行规定为: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在到期日的次日,该笔(期)贷款转为逾期贷款。

(2)90天。

9、答案:90天。

第11篇:信贷业务交流心得体会

XX学习信贷业务心得体会

5月25日,我行一行27人赴XX学习信贷业务发展的先进经验,经过与XX行领导、销售主管、信贷员等多层次的交流, 感触颇深,收获也较大。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强和工作作风硬。通过和对方销售主管交流,深深感到其业务知识的扎实、工作作风踏实、特别敬业。销售主管业务能力决定着销售团队业务扩张能力。相比之下,我们是重视信贷,但真正学信贷、懂信贷做的不到位,给信贷员技术支撑不到位,经验指导不到位。如何抓营销、谈发展、控风险。XX行商务贷款从去年下半年2000万到目前8640万的规模,是跟他们有个有力的业务指导有直接关系,而我们的业务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次通过率为零,并且审查审批环节存在多次退回的现象,业务办理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我行业务办理效率及发展速度。小额贷款存在同样的问题,如何判断客户的经营能力还款意愿对信贷员来说存在同样的困惑,从我行目前的表面现象来看,是客户源少,常常出现断户现象,但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判断客户不准,往往做法是没户就加大宣传-客户来申请-调查判断不准-否决-被否客户宣传等形成不良循环,管理层在这个环节的指导缺失是造成客户较少的主要原因。另外,管理层的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管理层坚持更多的精力放在信贷业务上,多研究业务,多研究市场,多深入了解业务现状,掌握一手资料,及时解决业务发展存在的困难。这一点也是我们亟待改变的。

二、重视信贷队伍建设,强化信贷管理。XX行在行内广泛树立信贷第一重点业务的优势地位,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信贷队伍,在人员管理上把住准入关,全行上下以干信贷为荣,人人争干信贷,以信贷为重及“比 学 赶 帮 超”发展氛围特别浓厚,在这种氛围下及时推出末位淘汰制、除绩效考核外增加激励措施,这样信贷员自觉学习的能力得到加强,业务能力自然提高较快,市场开拓主动性较高,吃苦精神更一步深化。形成了良好的信贷文化。

三、在业务发展上坚持正确的方向和方法。通过和XX行信贷员交谈,第一感觉信贷员对如何发展业务心里特别有数,他们是真正以客户为中心来开展工作的,如我行信贷员通常反映的产品手续繁琐等,在他们那里让客户感觉不到,因为他们的提前工作做的比较到位,提前已核实到客户的真实情况及软信息,到客户家中的时侯只需验证一下签字等,既提高了效率,又和客户拉近了距离,让客户感觉到是信贷员的真诚、产品的快捷,这样口碑宣传带动了客户的不断增加,客户的熟悉度不断加深,业务规模才得以扩张,管控风险能力得到提升。 有了以上好的发展环境、业务支撑、正确方向引导,信贷员的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业务管理水平逐步增强,业务发展才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这是我体会较深的三个方面。

根据我们认真学习的宝贵经验再结合我行实际情况,我认为要真正改变目前发展不力的状况,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管理层必须以身作则,全身心投入到信贷业务中去。一是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不仅要重视信贷,更要学信贷、懂信贷,要学习信贷业务制度,熟悉监管要求,了解信贷技术,这样才能知道要如何抓营销、抓发展;知道风险控制的要点是什么,抓好风险控制,才能避免不良率过高;以自己好学、专业的形象影响周围人员,尽快在行内形成讨论业务、学习业务的氛围。二是真正与客户、市场连在一起,及时掌握各方信息、行业知识、市场趋向才能有力指导信贷员。三是改变拖拉、只说不做、高高在上等不良工作作风,凡事带头去做,以身作则、脚踏实地,以吃苦在前的态度认真对待工作。四是要真心关心和爱护信贷员,经常关注他们的思想动向,及时调整他们的心态。要保护信贷员做业务的积极性。如不能因为信贷人员没有完成业务发展任务或造成了几笔逾期就横加指责,而应看到信贷人员为了做好信贷业务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帮助信贷员分析及给予更多的鼓励。逾期催收中不能把压力全都放到信贷员身上,身为管理层一定要率先士卒。

二、积极引导信贷员,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搞好团队建设。县行已提供了齐全的硬件设施,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各方面给了较大支持。支行更应该以建好信贷软环境当成首任,引导信贷员正确认识信贷、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控制风险、充分调动信贷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信贷员多关心,了解他们的需求,让信贷员真正把支行当成自己的家。在业务发展上以大力营造“比 学 赶 帮 超”发展氛围为着力点,排除一切不利因素,让信贷员解放思想合规发展。

三、在具体业务上,坚持分组包片区域管理加上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区域化管理已形成共识,下步工作就是在各自区域内深耕细作,挖掘客户需求,以点带面成片开发以扩大市场占有率。重视客户关系维护,考虑问题及业务处理要让客户真切感受到产品优、服务好、品牌硬。管理层深入到每个信贷员的业务,从受理到放款、从细节入手,从每笔业务入手,逐步改善做业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提高信贷员的沟通技巧及驾驭能力。

通过学习交流,找出我们的不足加以改正,他们的经验加以取舍,大家团结一心,思想真正统一,保持较好的执行力,战胜困难,我相信我们的业务定会扭转不利局面 ,业务得以健康发展。

第12篇:交通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目 录

引 言

第一部分 信贷业务基本指引 1 基本要求

1.1 基本目标 1.2 基本责任

1.2.1 审慎合规经营 1.2.2 授信尽职 1.2.3 提高工作效率 1.2.4 保证服务质量 1.2.5 从业规范

1.2.5.1 从业准则 1.2.5.2 回避制度

2 信贷岗位职责

2.1 授信管理部门

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 2.1.2 授信审查岗 2.1.3 授信管理岗 2.1.4 综合岗 2.2 授信经营部门

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 2.2.2 客户经理

2.2.3 综合岗 2.3 风险监控部门

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 2.3.2 风险监控岗 2.3.3 风险经理 2.3.4 综合岗 2.4 资产保全部门

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 2.4.2 资产保全岗 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 2.4.4 综合岗 2.5 放款中心

2.5.1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 2.5.2 档案审查岗 2.5.3 法律审查岗 2.5.4 放款操作岗 2.5.5 复核检查岗 2.5.6 综合管理岗 2.6 授信尽职调查部门

2.6.1 部门主管 2.6.2 授信尽职调查岗

3 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

3.1 授信的基本条件

3.1.1 授信对象

3.1.1.1 一般授信对象 3.1.1.2 集团客户授信对象

3.1.2 授信对象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3.2 授信的基本要素

3.2.1 对象 3.2.2 金额 3.2.3 期限 3.2.4 利率或费率 3.2.5 用途 3.2.6 担保

3.3 授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3.3.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与义务

3.3.1.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 3.3.1.2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义务

3.3.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3.3.2.1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 3.3.2.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义务

3.4 授信担保 3.5 限制授信的事项

3.5.1 限制授信的对象

3.5.2 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 3.5.3 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

3.5.3.1 禁止事项

3.5.3.2 禁止提供授信的业务

4 授信额度

4.1 授信额度的核定对象

4.1.1 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对象 4.1.2 无需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

4.1.2.1 是否具有法律责任的判别 4.1.2.2 不具法律责任的文书的签订

4.1.3 “问题类授信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规定 4.2 授信额度的申报

4.2.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 4.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贷款重组额度的申报

4.2.3 正常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

4.2.4 问题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

4.2.5 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 4.3 授信额度的核定

4.3.1 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

4.3.2 “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额度的综合确定 4.3.3 “问题类授信客户”重组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 4.3.4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的核定 4.3.5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

4.3.5.1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 4.3.5.2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依据 4.3.5.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需核定的种类 4.3.5.4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方式 4.3.5.5 集团客户成员的加入与拆出

4.4 分类额度

4.4.1 分类额度设置的一般原则 4.4.2 单独设立的分类额度 4.4.3 分类额度与授信额度的关系 4.4.4 分类额度的使用方式 4.4.5 特殊分类额度规定

4.4.5.1 帐户透支额度 4.4.5.2 短期组合额度 4.4.5.3 借新还旧额度 4.4.5.4 部分现金保证额度

4.5 授信期限的设置 4.6 授信额度计价币种 4.7 授信额度的管理

4.7.1 授信额度的使用控制

4.7.1.1 授信额度使用的原则

4.7.1.2 授信额度使用的余额控制要求 4.7.1.3 授信额度使用的期限要求

4.7.2 授信额度的增加、减少和注销

4.7.2.1 授信额度的增加 4.7.2.2 授信额度的减少和注销

4.7.3 授信额度的特殊处理

4.7.3.1 授信额度的锁定与解锁 4.7.3.2 授信额度的清零与恢复 4.7.3.3 授信额度的冻结与解冻

4.8 授信安排的调整

4.8.1 授信安排调整的相关规定 4.8.2 分类额度的调整规定

4.8.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调整规定

4.8.3.1 总的分类额度调整与集团成员之间的额度调剂 4.8.3.2 集团客户成员的授信额度调整

5 信贷风险评级

5.1 信贷风险评级体系

5.1.1 种类和适用范围

5.1.2 评级的申报、审批和工具

5.1.2.1 评级的申报流程 5.1.2.2 评级的申报人 5.1.2.3 评级工具

5.1.3 评级的更新和终止

5.1.3.1 定期更新 5.1.3.2 不定期更新 5.1.3.3 终止

5.2 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职责

5.2.1 评级申报人 5.2.2 评级审查人 5.2.3 评级审批人 5.3 信贷风险评级的评估内容 5.4 信贷风险评级的级别 5.5 信贷风险评级的方法

5.5.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

5.5.1.1 第1步:授信对象的财务状况评级(权重70%) 5.5.1.2 第2步:授信对象的非财务状况评级(权重30%) 5.5.1.3 第3步:授信对象的财务报表质量 5.5.1.4 第4步:授信对象的行业与相对地位 5.5.1.5 第5步:信用记录

5.5.1.6 第6步:对照定义调整评级,确定授信对象评级

5.5.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

5.5.2.1 第7步:保证 5.5.2.2 第8步:抵/质押

5.5.2.3 第9步:授信目的/用途/结构 5.5.2.4 第10步:国家风险 5.5.2.5 第11步:逾期状况

5.5.2.6 第12步:对照授信业务评级定义,确定授信业务评级

5.6 集团客户风险评级

5.6.1 集中授信模式 5.6.2 监控模式

6 行业投向指引

6.1 总体要求

6.1.1 总体投向要求

6.1.2 关注汇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 6.2 电信

6.2.1 行业运行情况

6.2.1.1 我国电信业重组的相关背景

6.2.1.2 五大主体基础电信运营商近期运行概况

6.2.2 行业政策

6.2.2.1 总体政策

6.2.2.2 关注电信业的改革重组进程,及时掌握政策,跟进市场

6.2.2.3 重点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 6.2.2.4 谨慎对待3G网络建设的信贷投入 6.2.2.5 根据公司特征区分政策,扩大业务合作

6.3 电力

6.3.1 行业运行情况

6.3.1.1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特征 6.3.1.2 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风险分析

6.3.2 行业政策

6.3.2.1 总体政策

6.3.2.2 加大对电网类企业、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6.3.2.3 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和贷款结构,优化授信组合 6.3.2.4 建立减持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行电力行业信贷资产结构

6.4 石化

6.4.1 行业运行情况

6.4.1.1 总体概况 6.4.1.2 运行特征

6.4.1.3 三大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及资金管理模式分析 6.4.1.4 我国石化工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4.2 行业政策

6.4.2.1 总体政策

6.4.2.2 集中优势资源,加强联合营销,重点支持三大股份公司

6.4.2.3 关注三大集团及国外石化巨头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6.5 公路交通

6.5.1 行业运行情况

6.5.1.1 公路交通行业的基本现状

6.5.1.2 全国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趋势及风险分析

6.5.2 行业政策

6.5.2.1 总体政策

6.5.2.2 优化区域投向,促进公路交通行业授信业务高质量

发展

6.5.2.3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授信组合,增加综合效益

6.6 钢铁

6.6.1 行业运行情况

6.6.1.1 钢铁行业整体运行状况

6.6.1.2 国内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6.6.1.3 宏观调控对钢铁行业发展的影响

6.6.2 行业政策

6.6.2.1 总体政策

6.6.2.2 调整授信业务发展方向,提高授信业务门槛 6.6.2.3 进一步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

6.6.2.4 加强授信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防范集团性风险 6.6.2.5 完善授信产品组合

6.7 轿车

6.7.1 行业运行情况

6.7.1.1 国内轿车行业现状

6.7.1.2 未来轿车行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预测

6.7.2 行业政策

6.7.2.1 总体政策 6.7.2.2 授信选择标准 6.7.2.3 总量控制原则 6.7.2.4 地域投向原则

6.7.2.5 向轿车零部件延伸原则

6.7.2.6 授信组合方案

6.8 批发零售

6.8.1 行业运行特点

6.8.1.1 行业发展状况 6.8.1.2 行业发展前景

6.8.2 行业政策

6.8.2.1 总体政策

6.8.2.2 对细分行业实行差异化的授信策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

6.8.2.3 从严控制零售业贷款,严格准入条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6.8.2.4 加强授信全流程管理,发挥各环节风险防范和预警作用

6.9 纺织

6.9.1 行业运行情况

6.9.1.1 纺织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及特点 6.9.1.2 当前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

6.9.2 行业政策

6.9.2.1 总体政策

6.9.2.2 关注受欧美设限影响企业的授信

6.9.2.3 进一步加强客户结构调整,提高客户选择标准 6.9.2.4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审查,有效实施集团风险监控 6.9.2.5 优化授信品种结构,关注客户情况变化

6.10 住宿餐饮

6.10.1 行业运行情况

6.10.1.1 餐饮业 6.10.1.2 住宿业

6.10.2 行业政策

6.10.2.1 明确减退目标和准入条件 6.10.2.2 加强授信授权管理

6.11 房地产业 6.11.1 行业政策

6.11.1.1 严格房地产贷款投入,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

6.11.1.2 加强总行对分行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管 6.11.1.3 实行严格的新增投放政策,着力调整客户结构 6.11.1.4 严格房地产贷款审查,强化贷后管理 6.11.1.5 强化房地产行业贷款的风险排查 6.11.1.6 进一步落实主动退出机制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港口、物流行业 航空运输业 煤炭采掘业 烟草行业 制药行业 设备制造业

城市公用事业及市政建设 教育业

6.20 6.21 6.22 6.23 建筑施工行业

IT行业中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造船行业 附件

6.23.1 附件1:钢铁行业加大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 6.23.2 附件2:钢铁行业谨慎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 6.23.3 附件3:钢铁行业维持关注类客户建议名单 6.23.4 附件4:钢铁行业减退类客户建议名单 6.23.5 附件5:2004年三大集团的主要轿车成员企业 6.23.6 附件6:“6+3”在中国的主要参股企业 6.23.7 附件7:批发业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

第二部分 信贷业务标准 1 授信业务受理条件

1.1 贷款类授信业务受理条件

1.1.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1.1.1.1 定义 1.1.1.2 授信对象 1.1.1.3 期限和利率 1.1.1.4 受理条件

1.1.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1.1.2.1 定义 1.1.2.2 授信对象 1.1.2.3 期限、利率

1.1.2.4 受理条件

1.1.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1.3.1 定义 1.1.3.2 授信对象 1.1.3.3 期限及利率 1.1.3.4 受理条件

1.1.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1.4.1 定义 1.1.4.2 授信对象 1.1.4.3 期限及利率 1.1.4.4 受理条件

1.1.5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

1.1.5.1 定义 1.1.5.2 授信对象 1.1.5.3 期限、费率 1.1.5.4 受理条件

1.1.6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

1.1.6.1 定义 1.1.6.2 授信对象 1.1.6.3 期限、利率 1.1.6.4 受理条件

1.1.7 打包贷款

1.1.7.1 定义

1.1.7.2 授信对象

1.1.7.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1.7.4 受理条件

1.1.8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1.8.1 定义 1.1.8.2 授信对象 1.1.8.3 期限和利率 1.1.8.4 受理条件

1.1.9 固定资产贷款

1.1.9.1 定义 1.1.9.2 授信对象 1.1.9.3 期限和利率 1.1.9.4 受理条件

1.1.10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1.1.10.1 定义 1.1.10.2 授信对象 1.1.10.3 期限和利率 1.1.10.4 受理条件

1.1.11 应收账款转让

1.1.11.1 定义 1.1.11.2 授信对象 1.1.11.3 期限、价格 1.1.11.4 受理条件

1.2 信用证类业务受理条件

1.2.1 进口信用证

1.2.1.1 定义 1.2.1.2 对象 1.2.1.3 期限、费率 1.2.1.4 条件

1.2.2 国内信用证业务

1.2.2.1 定义 1.2.2.2 授信对象 1.2.2.3 期限和利率 1.2.2.4 受理条件

1.3 承兑类业务受理条件

1.3.1 银行承兑汇票

1.3.1.1 定义 1.3.1.2 授信对象 1.3.1.3 期限、费率 1.3.1.4 受理条件

1.4 担保类业务受理条件

1.4.1 担保

1.4.1.1 定义 1.4.1.2 授信对象 1.4.1.3 期限、手续费 1.4.1.4 条件

1.4.2 信贷证明

1.4.2.1 定义 1.4.2.2 授信对象 1.4.2.3 期限、费率 1.4.2.4 受理条件

1.5 贷款承诺类业务受理条件

1.5.1 贷款承诺

1.5.1.1 定义 1.5.1.2 授信对象 1.5.1.3 期限、费率 1.5.1.4 受理条件

1.6 透支类业务受理条件

1.6.1 法人账户透支

1.6.1.1 定义 1.6.1.2 授信对象

1.6.1.3 期限、利率、费率 1.6.1.4 受理条件

1.7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受理条件

1.7.1 进口押汇

1.7.1.1 定义 1.7.1.2 对象

1.7.1.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1.4 条件

1.7.2 出口押汇

1.7.2.1 定义 1.7.2.2 对象

1.7.2.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2.4 条件

1.7.3 出口托收融资

1.7.3.1 定义 1.7.3.2 对象

1.7.3.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3.4 条件

1.7.4 出口发票融资

1.7.4.1 定义 1.7.4.2 对象

1.7.4.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4.4 条件

1.7.5 进口代收融资

1.7.5.1 定义 1.7.5.2 对象

1.7.5.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5.4 条件

1.7.6 进口汇出款融资

1.7.6.1 定义 1.7.6.2 对象

1.7.6.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6.4 条件

1.7.7 出口保理融资

1.7.7.1 定义 1.7.7.2 对象

1.7.7.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7.7.4 条件

1.7.8 进口保理

1.7.8.1 定义 1.7.8.2 对象 1.7.8.3 条件

1.7.8.4 期限、利率和币种

1.8 完全现金保证业务受理条件

1.8.1 定义 1.8.2 授信对象

1.8.3 期限、利率、费率 1.8.4 受理条件

1.9 其他授信产品或业务受理条件

1..9.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

1.9.1.1 定义 1.9.1.2 授信对象 1.9.1.3 期限、利率 1.9.1.4 受理条件

1..9.2 离岸业务

1.9.2.1 定义 1.9.2.2 授信对象 1.9.2.3 期限、利率 1.9.2.4 受理条件

1.9.3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

1.9.3.1 定义 1.9.3.2 授信对象 1.9.3.3 期限、利率 1.9.3.4 受理条件

1.9.4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

1.9.4.1 定义 1.9.4.2 授信对象

1.9.4.3 期限、利率和币种 1.9.4.4 受理条件

1.9.5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

1.9.5.1 定义 1.9.5.2 授信对象 1.9.5.3 币种、费率 1.9.5.4 受理条件

1.9.6 银团贷款

1.9.6.1 定义 1.9.6.2 授信对象

1.9.6.3 费率 1.9.6.4 受理条件

1.9.7 行内联合贷款

1.9.7.1 定义 1.9.7.2 授信对象 1.9.7.3 期限、利率 1.9.7.4 受理条件:

1.9.8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

1.9.8.1 定义 1.9.8.2 授信对象 1.9.8.3 费率 1.9.8.4 受理条件

1.9.9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

1.9.9.1 定义 1.9.9.2 授信对象 1.9.9.3 费率 1.9.9.4 受理条件

1.9.10 外国政府转贷款

1.9.10.1 定义 1.9.10.2 授信对象 1.9.10.3 期限、利(费)率 1.9.10.4 受理条件

1.9.11 内保外贷业务受理条件

1.9.11.1 定义 1.9.11.2 授信对象 1.9.11.3 期限和币种 1.9.11.4 受理条件

2 授信调查/申报

2.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授信客户受理

2.3.1 客户申请/市场营销 2.3.2 资格审查 2.3.3 客户提交资料 2.3.4 资料初审 2.4 授信调查

2.4.1 基本要求 2.4.2 调查方式

2.4.2.1 实地调查 2.4.2.2 间接调查 2.4.2.3 新客户双人调查

2.4.3 调查内容

2.4.3.1 客户及客户业务情况

2.4.3.2 验证客户资料和抵(质)押物状况 2.4.3.3 审核授信/担保财务状况

2.4.4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调查要求

2.4.4.1 调查方式要求 2.4.4.2 调查内容要求

2.5 授信申报

2.5.1 申报授信

2.5.1.1 申报一般授信

2.5.1.2 申报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2.5.1.3 申报银票贴现额度 2.5.1.4 申报完全现金保证额度 2.5.1.5 申报复议

2.5.2 申报调整授信方案 2.5.3 申报展期 2.6 授信调查/申报主体

2.6.1 职责 2.6.2 权限

2.7 附件:交通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3 授信分析

3.1 目的

3.2 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 3.3 背景情况分析

3.3.1 客户背景分析

3.3.1.1 单个客户 3.3.1.2 集团客户

3.3.2 业务背景分析

3.3.3 项目背景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4 行业风险分析

3.4.1 总体情况 3.4.2 行业成本结构 3.4.3 行业成熟度 3.4.4 行业周期性 3.4.5 行业盈利能力 3.4.6 行业依赖性 3.4.7 行业替代产品 3.4.8 对行业的监管 3.5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3.5.1 总体特征 3.5.2 目标和战略

3.5.2.1 目标分析 3.5.2.2 战略规划

3.5.3 产品-市场匹配 3.5.4 供应分析 3.5.5 生产分析 3.5.6 分销渠道分析 3.5.7 销售分析 3.5.8 管理分析 3.6 财务风险分析

3.6.1 财务报表质量

3.6.2 重要科目及附注分析 3.6.3 销售和盈利能力 3.6.4 偿债和利息保障能力 3.6.5 资产管理效率 3.6.6 流动性

3.6.7 长期偿债能力、再融资能力 3.6.8 现金流量分析 3.6.9 集团客户财务分析 3.6.10 汇率风险分析 3.7 借款原因分析

3.7.1 对客户的借款原因分析

3.7.2 对项目的借款原因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8 财务数据预测

3.8.1 运用财务工具需预测的数据

3.8.2 项目评估需预测的数据(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9 还款能力分析

3.9.1 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分析

3.9.2 对项目的还款能力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9.2.1 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分析 3.9.2.2 不确定性分析

3.10 3.11 担保情况分析 授信方案设计 3.11.1 综合分析

3.11.2 方案设计

4 授信审查审批

4.1 目的

4.2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4.3 审查审批基本要点

4.3.1 授信客户背景状况 4.3.2 授信业务背景状况 4.3.3 行业风险分析 4.3.4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4.3.5 财务风险分析 4.3.6 授信额度确定 4.3.7 担保分析

4.3.8 授信对象评级和授信业务评级 4.3.9 综合结论和授信安排 4.4 贷款类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4.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4.1.2 审查审批要点

4.4.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3 贴现贷款

4.4.3.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4.3.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 4.4.3.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

4.4.3.4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审查审批要点 4.4.3.5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审查审批要点

4.4.4 打包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4.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4.4.2 审查审批要点

4.4.5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5.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4.5.2 审查审批要点

4.4.6 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6.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4.6.2 一般固定资产贷审查审批要点 4.4.6.3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4.6.4 国债项目贷款查审批要点

4.4.7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4.4.8 应收账款转让审查审批要点 4.5 信用证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5.1 进口信用证

4.5.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5.1.2 审查审批要点

4.5.2 国内信用证 4.6 承兑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6.1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要点

4.6.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6.1.2 审查审批要点

4.7 担保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7.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7.2 一般担保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4.7.3 提货担保审查审批要点

4.7.4 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担保审查审批要点 4.7.5 信贷证明审查审批要点 4.8 贷款承诺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8.1 贷款承诺

4.8.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8.1.2 审查审批要点

4.9 透支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9.1 法人账户透支

4.9.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9.1.2 审查审批要点

4.10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10.1 进口押汇

4.10.1.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10.1.2 审查审批要点

4.10.2 出口押汇

4.10.2.1 授信准则和要求 4.10.2.2 审查审批要点

4.10.3 出口托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4.10.4 出口发票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4.10.5 进口代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4.10.6 进口汇出款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4.10.7 出口保理融资审查审批要点 4.10.8 进口保理审查审批要点 4.11 其他特殊客户和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4.11.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4.11.2 集团客户审查审批要点 4.11.3 非盈利单位审查审批要点 4.11.4 离岸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11.4.1 审查的基本内容

4.11.4.2 对申请人的具体审查要求 4.11.4.3 特别审查事项 4.11.4.4 对担保措施的审查 4.11.4.5 授信额度的确定

4.11.5 银团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11.6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审查审批要点 4.11.7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4.11.8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11.9 行内联合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11.10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 4.11.11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 4.11.12 外国政府转贷款

4.11.13 内保外贷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 4.12 授信审查、审批主体 4.12.1 审查主体 4.12.2 审批主体 4.13 授信审查审批中的相关职责 4.13.1 审查环节

4.13.1.1 客户经理

4.13.1.2 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营业部主任) 4.13.1.3 授信审查员 4.13.1.4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 4.13.1.5 贷审会 4.13.1.6 信贷执行官 4.13.1.7 分行行长

4.13.2 审批环节

4.13.2.1 终审人

4.14 授信审查审批权限 4.14.1 审查 4.14.2 审批 4.15 特殊情形的授信审查与审批 4.15.1 特殊情形的审批 4.15.2 复议

4.15.2.1 区域授信审批中心复议 4.15.2.2 分行贷审会复议

5 授信额度使用和归还

5.1 目的

5.2 适用范围及使用原则

5.2.1 适用范围 5.2.2 使用原则 5.3 定义与缩写 5.4 职责与分工

5.5 授信额度的使用规定 5.6 授信额度使用的管理要求

5.6.1 授信额度提用的申报 5.6.2 授信额度提用的审核 5.6.3 授信额度提用后的监控 5.7 授信业务展期的管理要求

5.8 授信额度归还后的恢复、终止及相关要求 5.9 授信额度使用审核的基本材料要求

5.9.1 放款中心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

5.9.1.1 基本资料 5.9.1.2 分类资料

5.9.2 国际业务部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

5.9.2.1 基本资料 5.9.2.2 分类资料

5.10 相关授信产品在授信额度使用时的专项审核内容 5.10.1 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的专项审核内容

5.10.1.1 出口押汇 5.10.1.2 出口托收融资 5.10.1.3 出口保理融资 5.10.1.4 进口保理 5.10.1.5 进口信用证 5.10.1.6 进口押汇 5.10.1.7 提货担保 5.10.1.8 涉外保函 5.10.1.9 打包贷款 5.10.1.10

出口发票融资

5.10.2 人民币授信产品的专项审查内容

5.10.2.1 人民币担保业务 5.10.2.2 信贷证明的开具 5.10.2.3 贷款承诺函 5.10.2.4 公司客户帐户透支

5.11 对公授信法律性文件使用规则 5.11.1 格式合同

5.11.1.1 格式合同类型

5.11.1.2 标准文本及其使用、修改、补充 5.11.1.3 参考文本及其使用、修改

5.11.2 非格式合同

5.11.2.1 非格式合同范围 5.11.2.2 非格式合同使用条件

5.11.2.3 非格式合同使用程序 5.11.2.4 责任追究 5.11.2.5 银团贷款

5.11.3 档案管理

6 贷后监控

6.1 适用范围 6.2 贷后监控的方式

6.2.1 定期监控

6.2.1.1 定期监控的定义

6.2.1.2 定期监控使用的工具及适用流程 6.2.1.3 定期监控“下次审查日”的设定

6.2.2 不定期监控

6.2.3 信贷风险预警和主动退出机制 6.2.4 风险监察名单制

6.2.4.1 风险监察名单的定义 6.2.4.2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特征 6.2.4.3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分类 6.2.4.4 风险监察名单的分类级别调整

6.3 贷后监控的职责划分

6.3.1 授信经营部门的职责 6.3.2 资产保全部门的职责 6.3.3 风险监控部门的职责 6.3.4 授信管理部门的职责

6.3.5 信贷执行官的职责 6.4 贷后监控的实施

6.4.1 非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

6.4.1.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 6.4.1.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

6.4.2 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

6.4.2.1 集团客户贷后监控的基本规定 6.4.2.2 关注大额资金拨付 6.4.2.3 集团客户信息管理 6.4.2.4 集团客户信息报告制度 6.4.2.5 预警信号

6.4.2.6 出现不利事项的处理 6.4.2.7 问题类客户的监控管理

6.4.3 对担保人的贷后监控 6.4.4 授信业务的贷后监控

6.4.4.1 授信业务用途的监控

6.4.4.2 不同授信业务监控时应注意的要点

6.4.5 贷款本息回收的监控

6.4.5.1 贷款催收和扣划 6.4.5.2 利息催收

6.5 贷后监控的强化手段――风险经理监控

6.5.1 风险经理的目标定位 6.5.2 公司信贷风险经理的目的

6.5.3 风险经理与授信经营部门客户经理的关系 6.5.4 风险经理的具体工作职责 6.5.5 风险经理贷后监控的方式 6.5.6 风险经理的报告线路 6.5.7 风险信息汇总

6.5.8 《客户风险检查报告》需要描述的内容 6.6 风险监察名单的监控管理操作要领

6.6.1 风险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

6.6.1.1 实施风险过滤 6.6.1.2 实施监察名单管理

6.6.2 客户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

6.6.2.1 风险监察名单申报 6.6.2.2 实施监察名单管理

6.7 检查考核 7 问题贷款管理

7.1 目的 7.2 范围 7.3 定义与概述

7.3.1 问题贷款 7.3.2 问题类授信客户 7.3.3 问题贷款管理 7.4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管理模式

7.4.1 管理原则

7.4.2 移交标准 7.4.3 非移交模式 7.4.4 移交模式 7.5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调查

7.5.1 介入调查时间 7.5.2 调查内容及方式 7.6 问题贷款的行动策略

7.6.1 行动策略制定的原则 7.6.2 行动方案选择的若干标准

7.6.2.1 贷款重组 7.6.2.2 以物抵债 7.6.2.3 诉讼清收 7.6.2.4 破产

7.7 问题贷款行动计划

7.7.1 行动计划的内容

7.7.1.1 客户关系概要 7.7.1.2 有效资产清单 7.7.1.3 行动分析报告

7.7.2 行动计划的申报 7.7.3 行动计划的审查、审批 7.7.4 行动计划的实施 7.7.5 更新、更改行动计划 7.8 问题贷款的日常监控与管理

7.8.1 对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监控 7.8.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日常管理

7.8.2.1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时效管理 7.8.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评级

7.9 客户关系的移交

7.9.1 内部移交的发起 7.9.2 内部移交的审批 7.9.3 办理移交

7.9.4 移交后的管理职责 7.9.5 内部定价 7.9.6 逆移交 7.10 贷款重组

7.10.1 定义与原则 7.10.2 目标 7.10.3 适用条件 7.10.4 重组模式

7.10.5 申报、审查、审批

7.10.5.1 申报内容 7.10.5.2 审查审批

7.10.6 问题贷款重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7.10.7 观察期及风险评级 7.10.8 风险控制与日常管理

7.10.8.1 风险控制

7.10.8.2 日常管理

8 担保管理

8.1 适用范围 8.2 担保的法律规定

8.2.1 担保范围 8.2.2 担保合同 8.3 担保方式的选择

8.3.1 完全现金担保 8.4 担保审核的基本要求

8.4.1 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8.4.2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 8.4.3 防范集团关联风险 8.5 保证担保的审核

8.5.1 保证人资格

8.5.2 不得接受的单位保证人 8.5.3 不得接受的自然人保证人 8.5.4 保证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8.5.4.1 法人和其他组织

8.5.4.2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8.5.4.3 承包经营企业 8.5.4.4 自然人

8.5.4.5 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外机构

8.5.5 对保证人的调查分析

8.5.6 保证额度 8.5.7 双人核保

8.5.8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 8.5.9 境外公司担保 8.5.10 保证担保的审批 8.5.11 保证担保的实施 8.6 抵押担保的审核

8.6.1 可接受的抵押物 8.6.2 抵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 8.6.3 不得接受的抵押物

8.6.4 抵押担保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8.6.5 对抵押担保的调查分析 8.6.6 抵押物的价值评估 8.6.7 抵押担保额度及抵押率 8.6.8 双人核保 8.6.9 抵押物登记 8.6.10 抵押物保险 8.6.11 抵押担保的实施 8.7 质押担保的审核

8.7.1 可以接受的动产质押 8.7.2 可以接受的权利质押 8.7.3 质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 8.7.4 不得接受的质押物

8.7.5 出质人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8.7.6 对质押人的调查分析 8.7.7 质押物价值评估 8.7.8 质押额度 8.7.9 质押率 8.7.10 双人核保 8.7.11 质押登记 8.7.12 质押担保的保险 8.7.13 质押担保的实施 8.8 担保合同的订立

8.8.1 格式合同 8.8.2 保证合同的订立

8.8.2.1 订立时间与形式 8.8.2.2 合同主要内容 8.8.2.3 特别条款 8.8.2.4 共同与交叉担保

8.8.3 抵押合同的订立

8.8.3.1 订立形式 8.8.3.2 合同主要内容 8.8.3.3 特别条款 8.8.3.4 多重抵押

8.8.4 质押合同的订立

8.8.4.1 动产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8.8.4.2 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8.8.4.3 特别约定 8.8.4.4 质押合同生效日

8.9 担保的管理

8.9.1 担保管理的基本要求 8.9.2 保证担保的管理

8.9.2.1 保证担保的基础管理 8.9.2.2 保证担保的监控 8.9.2.3 保证担保重大事项管理

8.9.3 抵押担保的管理

8.9.3.1 抵押担保的基础管理 8.9.3.2 抵押担保的变更 8.9.3.3 抵押担保的监控 8.9.3.4 抵押担保重大事项管理

8.9.4 质押担保的管理

8.9.4.1 质押担保的基础管理 8.9.4.2 质押担保的监控 8.9.4.3 质押担保重大事项管理

8.10 担保债权的实现

8.10.1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8.10.2 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8.10.3 质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8.11 特殊授信业务担保管理

8.11.1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

8.11.1.1 基本规定 8.11.1.2 应提交资料

8.11.1.3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8.11.1.4 质权的实现

8.11.2 非标准仓单质押

8.11.2.1 定义与原则 8.11.2.2 受理条件 8.11.2.3 审查审批要求 8.11.2.4 授信发放管理要求 8.11.2.5 质押仓储物的出库管理 8.11.2.6 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后管理

8.11.3 专业担保机构

8.11.3.1 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的基本规定 8.11.3.2 对专业担保机构的审查分析 8.11.3.3 担保额度的核定 8.11.3.4 合同订立和监控

8.11.4 小企业授信担保

8.11.4.1 小企业定义

8.11.4.2 可以采用的担保方式

8.11.5 不良贷款重组中的担保管理

9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

9.1 目的和定义

9.1.1 目的 9.1.2 原则 9.1.3 定义 9.2 适用范围

9.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内容

9.3.1 方法

9.3.2 现金流贴现模型 9.3.3 现金流贴现模型公式 9.3.4 预测现金流的标准 9.3.5 现金流的预测方法 9.4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流程

9.4.1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操作分工 9.4.2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操作要点 9.4.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的分析报告制度

9.4.3.1 季度分析报告制度

9.4.3.2 特殊或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

9.5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的相关职责

9.5.1 初步拨备人职责 9.5.2 初审人职责

9.5.3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复审人职责 9.5.4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整体审定人职责

10 授信文档

10.1 适用范围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授信档案的分类

授信文档管理中的相关职责及分工 授信档案管理要求 授信档案的立卷 授信档案编号规则 授信档案的保管 授信档案的移交 授信档案的归档

10.10 授信档案的调阅 10.11 授信档案的检查 10.12 授信档案的清退和销毁 10.13 责任与处罚

11 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和信贷问责

11.1 尽职调查 11.1.1 定义 11.1.2 调查主体 11.1.3 调查范围 11.1.4 调查方式 11.1.5 调查频率 11.1.6 调查要求 11.2 授信尽职问责制 11.2.1 定义 11.2.2 责任类型

11.3 责任认定标准 11.3.1 基础档案管理

11.3.2 贷前调查与审查、审批 11.3.3 放款程序

11.3.4 贷后监控及不良贷款移交和管理 11.3.5 不良贷款的重组 11.3.6 以物抵债 11.3.7 资产损失核销 11.3.8 其他

第三部分 信贷流程 1 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1.1 一般客户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1.1.1 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适用于辖属行及省直分行内部审批) 1.1.1.1 流程图 1.1.1.2 流程说明

1.1.2 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适用于超分行权限审批) 1.1.2.1 流程图 1.1.2.2 流程说明

1.2 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集团客户) 1.2.1 流程图 1.2.2 流程说明

1.2.2.1 基本要点 1.2.2.2 具体流程说明

1.3 特殊品种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1.3.1 流程图 1.3.2 流程说明

2 授信额度使用流程

2.1 一般授信额度使用基本流程

2.1.1 流程图 2.1.2 基本流程说明

3 贷后监控流程

3.1 “正常类授信客户”贷后监控流程

3.1.1 流程图

3.1.1.1 定期监控 3.1.1.2 不定期监控

3.1.2 流程说明

3.1.2.1 “正常类授信客户”定期监控流程说明 3.1.2.2 “正常类授信客户”不定期监控流程说明

3.2 问题类授信客户监控流程

3.2.1 流程图 3.2.2 流程说明

3.3 授信业务评级定期更新流程

3.3.1 流程说明

3.4 监察名单的进入/退出流程

3.4.1 流程图 3.4.2 流程说明

3.4.2.1 进入流程 3.4.2.2 退出流程

4 问题类授信客户管理流程

4.1 行动计划的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4.1.1 流程图 4.1.2 流程说明

4.2 行动计划更改的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4.2.1 流程图 4.2.2 流程说明

4.3 贷款重组申报/审查/审批流程

4.3.1 流程图 4.3.2 流程说明 4.4 客户关系移交流程

4.4.1 流程图 4.4.2 流程说明

5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流程

5.1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流程

5.1.1 流程图 5.1.2 流程说明

6 尽职调查流程

6.1 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流程

6.1.1 流程说明 6.2 授信问责流程

6.2.1 流程说明

第四部分 信贷工具 1 授信申报/审查/审批工具

1.1 授信申请书

1.1.1 授信申请书(一般授信) 1.1.1.1 授信申请书(一般授信)模板 1.1.1.2 授信申请书(一般授信)填写说明

1.1.2 授信申请书(项目贷款) 1.1.2.1 授信申请书(项目贷款)模板 1.1.2.2 授信申请书(项目贷款)填写说明

1.1.3 授信申请书(小额授信) 1.1.3.1 授信申请书(小额授信)模板 1.1.3.2 授信申请书(小额授信)填写说明

1.2 特殊品种授信申请书

1.2.1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申请\\审批书

1.2.1.1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申请\\审批书模板 1.2.1.2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申请\\审批书填写说

1.2.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申报审批书

1.2.2.1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申报审批书模板 1.2.2.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申报审批书填写说明

1.3 授信业务展期申报审查审批书

1.3.1 授信业务展期申报审查审批书模板 1.3.2 授信业务展期申请书使用说明

1.4 授信安排调整申请书

1.4.1 授信安排调整申请书模板 1.4.2 授信安排调整申请书使用说明 1.5 授信业务送审表 1.6 授信尽职确认书

1.7 集团关系授信信息确认单 1.8 授信申请审批通知书

1.9 区域授信审批中心审查审批工具

1.9.1 授信业务审查工作流程单

1.9.2 授信审批中心授信业务审批表

(一) 1.9.3 授信审批中心授信业务审批表

(二) 1.9.4 投票表决书

1.9.5 授信业务审批通知书 1.9.6 备案授信业务审核建议书 1.9.7 授信业务复议审批表

2 授信额度使用审查审批工具

2.1 授信额度使用审查审批表 3 风险评级工具

3.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表

3.1.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表模板 3.1.2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表使用指导

3.1.2.1 第1步:财务状况评级(A) 3.1.2.2 第2步:非财务状况评级(B)

3.1.2.3 第3步:财务报表质量 3.1.2.4 第4步:行业及相对地位 3.1.2.5 第5步:信用记录

3.1.2.6 第6步:对照授信对象评级定义

3.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表

3.2.1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表使用指导

3.2.1.1 第7步:保证 3.2.1.2 第8步:抵/质押

3.2.1.3 第9步:授信目的/用途/结构 3.2.1.4 第10步:国家风险 3.2.1.5 第11步:逾期状况

3.2.1.6 第12步:对照授信业务评级定义

4 财务分析工具

4.1 交通银行财务分析工具

4.1.1 模板(见以下各表) 4.1.2 交通银行财务工具使用说明

4.1.2.1 交通银行财务工具的组成、生成方式和用途 4.1.2.2 财务工具中补充信息和需调整项目的信息来源 4.1.2.3 表1-7 财务指标表的指标说明和分析提示 4.1.2.4 如何选用合适报表进行分析的指导 4.1.2.5 现金流量总结表不平的解决方法指导

4.2 项目评估工具

4.2.1 模板(见以下各表)

第13篇: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防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以上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采取保证方式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

第二章 保证担保 第一节 保证人条件

第五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六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除外)为保证人的,

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政策;

(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接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监督;

(三)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出了各行社认可的偿还或代偿计划;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七条 信用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实缴到位的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

(三)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建立了严格的审保制度、担保评估制度、风险补偿机制,有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按规定提取责任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

(四)应有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并将担保保证金存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专户管理,担保基金或保证金金额一般不低于法人客户融资担保余额的20%。

与本行社签定了业务合作协议的信用担保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第八条 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固定居所;

(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

(四)信用等级在较好以上;

(五)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九条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担保:

(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担保,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

(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四)与信用担保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严禁法人、其他组织超代偿能力相互保证担保,超代偿能力一户多保。

第十一条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证担保:

(一)有逃废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行为,以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四)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五)已为其他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再进行保证已超出自身保证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第十二条 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特殊行业须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

(三)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鉴卡,企业章程;

(四)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依照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有效决议或证明法人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的,应有有权授权人的授权书或有权审批机关的审批证明;

(五)近三年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保证人,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六)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

(七)各行社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保证人固定居所证明;

(三)保证人财产或收入状况证明;

(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并经本人签章(签字加盖章)的书面材料;

(五)各行社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节 保证担保额度核定

第十四条 各行社综合考虑保证人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可用于代偿债务的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保证人的担保额度,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除外)

保证担保额度=N*有效担保净资产-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1.N为保证人信用等级调整系数,其中保证人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为2;AA级为1.5、A级以下的为1;

2.有效担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

(二)信用担保机构

保证担保额度=N *(所有者权益-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N为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5倍,仅为个人生产经营、消费融资提供担保的N不超过10倍;

(三)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以在各行社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四)自然人

保证担保额度=3*(年正常税后收入-年债务性支出-年生活保障支出)-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五)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对保证人对外担保总额有最高额限定,且该限额小于上述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信用担保机构对单个被担保人的保证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

其他法人或组织对单个借款人的保证担保余额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50%时,应从严控制。

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对保证人对外单笔担保金额或单个用信人担保金额有最高额限定,且该限额小于上述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或关联单位之间的担保、其他保证人之间的相互担保或循环担保,应当严格限制。

第四节 保证担保的设定

第十七条 各行社可以与保证人就单个信贷业务合同分别订立与之对应的保证合同,也可以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采用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最长期间不超过2年。保证担保一般只适用于中短期信贷业务。

第十八条 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保证人经营期限;保证人为承包经营企业的,信贷业务到期日不得超过承包到期日前1年。

第十九条 各行社应与保证人明确约定保证期间,该保证期间一般不短于2年。

第五节 保证担保设定后的管理

第二十条 各行社根据贷后管理相关规定,对保证人定期进行检查核保。

第二十一条 各行社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信贷业务合同内容的,应事先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时,各行社除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催收并按约定直接扣收保证人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外,还应及时书面通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并取得回执或其他司法认可有中断诉讼时效效力的证明。诉讼时效为两年,到期后不再有存续期

第二十三条 发生异常情况可能造成保证人担保意愿降低、代偿能力降低或担保责任免除的,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风险防控措施:

(一)确认保证合同的效力和已担保额度,进行风险影响评估;

(二)给予特别关注并跟踪事态发展;

(三)加强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率;

(四)要求保证人停止损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益的行为;

(五)保证人为信用担保机构,或保证担保采取最高额保证担保方式的,调整担保额度或终止担保额度的继续使用;

(六)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补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担保;

(七)宣告信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履行债务;

(八)发律师函,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提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

(九)其他合法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行社应在保证期间或诉讼时效期间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和保证人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司法措施或提请诉讼:

(一)保证人拒绝承认或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有清偿能力但拒不代偿或开始转移、隐匿资产;

(三)保证人对他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或被他人起诉,而足以损害各行社债权的;

(四)通过其它手段已经不能有效保证各行社债权的。

第三章 抵押担保 第一节 抵押物条件

第二十五条 抵押人合法取得、有权处分且易于变现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森林、林木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采矿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存货;

(五)交通运输工具;

(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二十六条 各行社在选择抵押物时,应优先选择现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抵押物;对生产设备、存货及其他不易变现或价值波动较大的动产抵押物应从严掌握。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抵押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将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建筑物作抵押的,拟就抵押后继续投入的新增财产增加抵押的,应就该新增财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后续抵押。

抵押权存续期间,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在建工程竣工的,应督促抵押人及时领取建筑物权属证书,并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第二十九条 以存货抵押的,抵押物应具备易计量、价值相对稳定、不易变质且市场交易活跃等特征。

第三十条 以不动产用益权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一般应要求抵押人按照下列条件办理财产保险:

(一)保险期限不短于信贷业务合同履行期限或承诺到期后续保;

(二)保险金额不小于所担保的金额或抵押物的价值;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一条 不得接受下列财产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的生产设备;

(七)在用信期内将丧失使用价值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二节 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 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比照第十二条第

(一)、

(二)、

(三)、

(四)项的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二)记载抵押物的名称、类型、数量、质量、性状、所在地以及是否已设定抵押等内容的抵押物书面说明;

(三)各行社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三条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三)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四)记载抵押物的名称、类型、数量、质量、性状、所在地以及是否已设定抵押等内容的抵押物书面说明;

(五)各行社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 以共有财产抵押的,还应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以该财产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

第三十五条 以被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取得抵押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各行社认为必要时,应要求抵押人提供同意以出租所得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向商定第三方提存或者以保证金、存单等形式追加担保的书面承诺。

第三十六条 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的,还应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性手续文件。

各行社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抵押人提供工程承包人同意放弃应得未得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书面承诺。

第三节 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确定

第三十七条 抵押设定前应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三十八条 评估可采用内部评估或外部评估方式。鼓励各行社采用内部评估。必要时内部评估应进行公证。采用外部评估的,客户部门必须对评估价值进行审核确认,未经确认,不得直接作为决策依据。

第三十九条 抵押物价值评估或确认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审慎的原则,评估方法执行以下规定:

(一)以公允价值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以取得成本扣除相应折旧后的价值为基础并结合市场价值确定;

(二)自建的建筑物,以自建成本扣除相应折旧后的价值为基础并结合市场价值确定;

(三)生产设备、存货,按照成本、市价孰低原则确定;

(四)在建建筑物、在建船舶(航空器),以抵押人实际投入的成本扣除工程垫资及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

(五)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扣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六)租赁在先的抵押物,应扣除预收的租金;

(七)其他抵押物,应根据抵押物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原则上需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比较确认。

第四十条 抵押物担保额度=抵押物价值*抵押率-已担保的金额。

第四十一条 各行社应综合考虑用信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抵押物新旧程度、功能状况、经济效益、变现难易程度、变现贬值可能、变现费税等因素,逐笔确定抵押率,但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0%,但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住房抵押率执行有关规定;

(二)森林、林木及林地使用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

(三)通用生产设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专用生产设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

(四)存货,原则上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70%;

(五)不在上述范围的其他可抵押财产,抵押率原则上最高

不超过50%;如超过以上规定比例,须向银行上报。

第四节 抵押担保的设定

第四十二条 各行社可以与抵押人就单个信贷业务合同分别订立与之对应的抵押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信贷业务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

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一般不超过抵押合同签订起的3年,存货抵押不超过1年,房地产抵押不超过5年。

债权发生期间届满需签订新的抵押合同时,若登记部门要求对原抵押登记先办理解押手续才能重新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在新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最高额抵押的担保对象包括原最高额抵押项下未全部清偿的债权。

第四十三条 各行社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必须到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抵押登记证明。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可就抵押权实现申请预告登记。

抵押登记办妥后方能办理所担保的信贷业务。

第四十四条 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和保险单证应视同重要凭证保管。

第五节 抵押担保设定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行社按照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抵押物使用、管理和价值变化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下列频率对抵押物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和确认: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其他不动产,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存货,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其他动产,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个人贷款的抵押财产,可在抵押财产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或贷款出现逾期等异常情况下,进行价值重新评估或确认。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增加抵押,或改变担保条件。

第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的,应与抵押人协商将新增建筑物一并抵押。

第四十七条 抵押设立后发生异常情况,造成或将造成抵押权受到侵害、抵押物价值降低的,除比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可采取下列风险防控措施:

(一)要求抵押人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价值;

(二)以抵押物因毁损、灭失、被征用或被转让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转让款等清偿所担保债权;

(三)宣告信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用信人履行债务或与抵押人协议处臵抵押物。

第四十八条 借款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及时与抵押人协

议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抵押物,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抵押物。

第四十九条 依法处臵抵押物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应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五十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已全部清偿,或抵押物已被处臵的,应与抵押人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四章 质押担保 第一节 质物条件

第五十一条 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下列动产可以出质:

(一)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二)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存货

(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流通、转让的其他动产。第五十二条 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单、具有储蓄功能、投资分红型保险等性质的保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非上市企业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五十三条 在选择质押物时,应优先选择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票据等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质物;对存货等价值波动较大、不易估值、不易保管或不易变现的质物应从严掌握;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严格审查,并向银行风险管理部报备。

第五十四条 以金钱出质的,应将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

第五十五条 以保单出质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二)无拖欠保险费;

(三)各行社已与保险公司签订银保合作协议,保险公司负有对质押保单核实现金价值、办理止付手续等义务。

第五十六条 以仓单出质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仓单项下货物易封存、易保管、易计量、不易变质、价值相对稳定且市场交易活跃;

(二)货物仓储公司具备相应的仓储资质;

(三)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十七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及应收账款应符合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的有关条件。

第五十八条 以定期存单质押的,要符合银监会颁布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不得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动产或权利质押:

(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转让;

(二)所有权或处分权有限制或有争议;

(三)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四)已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

(五)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现金”、“质押”字样的票据,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

(六)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质的动产或权利。

第二节 出质人应提交的材料

第六十条 出质人向各行社提交基本资料比照第三章第二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以第三方保管的存货出质的,还应取得:

(一)保管人的资质等级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保管人保管能力的证明;

(二)货物保管合同;

(三)记载存货的品名、数量、质量、保管期限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以及财产保险单。

第三节 质物价值及质押率确定

第六十二条 质物价值评估管理比照抵押物评估要求执行。 第六十三条 质物价值评估方法执行以下规定:

(一)特定化的金钱、汇票、债券、存单、保单等动产或权利,按质物面值或兑现价值扣除兑现费用确定;

(二)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动产或股权、基金份额、债券等权利,以评估前三个月最低市场交易价值确定;

(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按其对应有效净资产的价值确定;

(四)其他质物,应根据质物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

第六十四条 质物担保额度=质物价值*质押率-已担保的金额

第六十五条 应根据用信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质物变现难易程度、变现贬值可能、变现费税等因素,逐笔确定质押率,但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贵金属最高不超过80%;

(二)存货,根据其性质,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70%;

(三)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其他企业债券,原则上不超过50%;

(四)仓单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0%;

(五)债券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0%;其他类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0%;封闭式基金份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

(六)上市公司的股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

(七)不在上述范围的其他可质押的动产或权利,质押率由各行社参照上述性质相似的质物合理确定。

第四节 质押担保的设定

第六十六条 各行社可以与出质人就单个信贷业务合同分别订立与之对应的质押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度内就一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信贷业务订立最高额质押合同。

采用最高额质押担保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一般不超过质押合同签订起的3年(存货质押不超过1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六十七条 以动产及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办理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止付)手续,没有权利凭证的,必须到法定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以其他权利出质的,必须到法定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以上市公司股票设定质押的,须事先取得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质物交付或出质登记手续办妥后方能办理所担保的信贷业务。

第五节 质押担保设定后的管理

第六十八条 各行社按照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对质物的保管、价值变化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下列频率对质物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或确认:

(一)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动产或股权、基金份额、债券,每日监控其价值变化;

(二)无公开交易市场的动产或股权、债券,至少每季进行一次;

(三)其他权利,根据其性质合理确定价值重新评估或确认的频率。

第六十九条 对交付的质物,应妥善保管质物。

第七十条 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金钱在出质期间,金钱的收取、支付应与所担保的每项业务逐一建立对应关系,并专项用于信贷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不得挪用,出质人不得自由使用。

第七十一条 质押设立后发生异常情况造成或将造成质权受到侵害、质物价值降低的,比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用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及时与出质人协议兑现、拍卖、变卖质物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物,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兑现、拍卖、变卖该质物。

第七十三条 依法处臵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应就不足部分继续向用信人追偿。

第七十四条 对交付的质物,用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后,应返还质物;对出质登记的质物,其担保的债权已全部清偿或质物已被处臵的,应与出质人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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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罚则

第七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各行社依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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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信贷业务工作思路最新版

2014年信贷业务工作思路

2014年信贷工作总思路:以合规经营为基础,强化队伍管理,梯次培养和选拔合格人员充实信贷队伍,不断提升发展能力; 以基地建设为支撑,畅通渠道,全面推进和深化“信贷金融中心”运作模式,稳健实现信贷业务发展转型; 以产品创新为目标,精准定位市场客户,找准信贷业务发展路径; 以项目营销为手段,整合资源不断挖掘个人营销、团队营销、综合营销的发展潜能; 以绩效考核为激励,合理定标,调动条线人员发展积极性; 以打造特色支行为亮点,科学选择、合理布局、优势互补,形成市、县、区三位一体的“品字型”发展模式; 以风险控制为宗旨,严肃信贷制度和纪律,确保发展质量和效果。

2014年重点工作

一、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发展能力,打造一支优秀的信贷队伍

(1)严格准入,梯队培养

一是从2014年开始,要积极推进信贷队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至少提前半年做好新入职信贷人员的储备工作,由行领导、人力、零售信贷、风险、授信管理、会计营运等相关负责人组成选拔小组,严格从“品行、能力、作风”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公开选拔一批品行好、能吃苦、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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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专业基础的人员作为信贷业务后备人员,提前进行培养。

二是“以老带新”,加速成长。2014年要将信贷金融中心作为信贷人员的“培养基地”,挑选优秀信贷人员建立“信贷指导员”队伍,所有后备信贷人员必须先到“培养基地”实习3--6个月,由“信贷指导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跟踪评估,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是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根据各支行市场容量,科学配备信贷人员,实行“新老搭配”、“以老带新”,帮助新信贷员尽快融入管片市场。

(2)加强信贷人员的退出管理,定期对信贷从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综合审核机制,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量化、日常表现、违规次数等进行考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规定给予退出处理。

(3)建立专业、专职的信贷检查员队伍。2014年,要按照市行要求,配备专职的信贷业务检查员,按制度要求定期对所有信贷机构和信贷人员的业务按制度标准进行检查,并出具业务检查报告,深入查找基层机构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基层机构合规经营。

(4)全力抓好内训师、产品经理二支队伍能力升级。

一是市行要至少配臵2名专职产品经理,矿区和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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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经理由各支行信贷部经理担任,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

二是加大对基层的调研频率。2014年市行的内训师和产品经理每季度至少到基层支行实践一个星期,要求内训师了解基层信贷人员情况,掌握基层培训需求,提升培训实用性,同时评选出在培训体系制度、人员、课件、实效等优秀的支行;产品经理深入各支行业务市场,加大小额贷款业务市场的调研频率,掌握支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营销需求,协助解决市场问题。

(5)分层培训,提升能力。

一是2014年要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履职要点,从“管理人员、信贷后台、营业机构和信贷人员”四个层面入手持续开展分层培训,着力提升信贷综合能力。

二是坚持推进“三会”(晨夕会、周例会、月总结会)制度,建立培训学习档案,持续监督检查,把其打造成信贷人员自学的平台。

三是坚持信贷人员季度考试制度。人力资源部每季度进行动态考核,同时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核,对于不合格的,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二、基地支撑,畅通渠道,稳健实现信贷业务发展转型 1.全面推进和深化“信贷金融中心”运作模式,有效发挥发展优势。将信贷金融中心打造成我行“信贷工厂”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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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将其作为新产品在市场投放运作的实验基地,明确工厂涉及人员的职责和职能,同时要将取得的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和论证,不断完善“信贷工厂”运作模式。

2.通过信贷工厂横式,畅通渠道,突出中后台服务支撑。

(1)在市行层面成立经营研究委员会,明确成员、机构职责,建立从生产到后台支撑的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基层在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建立“问题反馈台账,坚持问题“有出处、有归口、有落地”的原则,真正意义上形成自下而上的科学论证,自上而下的监督指导。

(2)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三会”制度,由各机构负责人或信贷部经理对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信贷员提出的疑问进行汇总、分析,所在机构能解决的当天给予答复,不能解决的通过问题反馈台账逐级上报解决。

(3)建立条线支撑机制。市行产品经理定期下发市场与产品开发指引,协助解决市场问题;业务检查员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对问题汇总,并给信贷员针对问题进行通报分析,监督整改落实。

(4)建立后台服务监督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当日回复”,对于所有前台咨询问题和上报审批贷款,当日必须反馈意见,每月由前台信贷员对后台履职效率、服务质量打分,增强团队协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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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产品,精准定位信贷业务发展路径

1、2014年要按照试点总结、业务推广、完善制度的发展模式,明确市、县、区的发展重点,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重点做好专业市场、特色行业、农村市场的开发与推广。

(1)发挥市场经营研发委员会支撑职能,领导实施产品创新。市行零售信贷部每季度组织召开产品对接研讨会,为业务发展寻找路径,通过研究论证,满足市场客户需求,并出台系列产品指引,为各级信贷人员直接操作提供依据,做好产品支撑。

(2)各支行组建市场研发团队,指定信贷经理为团队负责人,负责定期收集市场情况、同业情况,及时与市行沟通、上下联动,选择优势产业与行业做好小额贷款产品的区域化调整,量身定做产品,找准产品出口问题,快速解决业务发展瓶颈。

2、摸清市场,精准定位目标客户

2014年1季度市区、矿区要围绕区域商圈、园区、专业市场,县区围绕特色行业、支柱产业、专业村、专业乡镇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客户需求特征,为深化开发存量市场与筛选增量市场提供有力依据。

3、找准产品出口,有效投放

根据调研数据分析市场,将目标客户分类,实施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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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现有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及时组织策划、营销、实施综合开发。现有产品与客户不能有效对接的,对目标市场深入剖析,并制定开发方案,提交市场经营研发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开发方向。

4、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实施产品升级

(1)积极跟进同业开发产品 。市区内由产品经理负责,各支行由研发团队负责,每季度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同业产品进行摸底、整理、分析,根据区域市场,瞄准同业,找准产品核心竞争力进行跟进仿制。为我行产品研发提供最佳捷径,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有效提高我行竞争力。

(2)围绕“准抵押品”入手设计产品。总结近几年增信措施的应用,客户拥有“准抵押品”的情况较为普遍,比如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等,非我行认可抵押品但能够在市场流转变现,以此为切入点准入客户,同时通过机构合作,引入担保公司等方式扩展我行的客户群,促进业务快速发展。

(3)市区围绕专业市场设计产品。以24个专业市场为重点,在1季度确定1-2个专业市场,结合互助基金贷实施优先开发,研发出符合专业市场客户的产品,实现批量开发。

(4)县区围绕项目开发设计产品

一是县区支行主动与当地政府进行接洽,建立政银合作平台,及时掌握政府关于农业项目实施举措,具体涉及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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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示范区、规模养殖、农产品加工、大棚种植、药材种植等项目,对其进行贷款产品的研发,完成相应项目的重点开发,上半年至少成功开发一个项目。

二是县区支行要以农业产业为节点,把握住相应产业涉及的区域成熟企业,通过调研分析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梳理出上下游,通过“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寻找能够批量实施产品创新进行规模开发的农业项目。

(5)矿区围绕商圈、专业村及种养殖园区设计产品。矿区围绕区域商圈、专业市场实施产品研发的同时,对周边乡镇的专业村、种养殖园区进行批量开发。产品要素不能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时,针对不同客户群进行产品要素调整与创新。

5、完善产品创新支撑工具

(1)探索建立符合小额贷款实际的行业分析体系。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行业分析数据库,打破市区、矿区、县区的地理限制,打通小额贷款客户所在行业上下游,实现市区、矿区与县区的信息共享,为业务发展和管理提供持续的行业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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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行业分析对业务操作的指导作用,并以行业分析为基础,积极推进行业类小额贷款产品要素调整和产品创新。

四、项目营销,整合资源挖掘发展潜能

1、搭建多元化业务发展平台,完善建立与维护机制,实施精细化市场开发。

(1)2014年应根据区位特点、各贷种产品属性、客户分布特征,分类搭建各类营销平台,利用平台优势,联合开展宣传营销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一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市区由市行零售信贷部成立相应合作平台项目实施小组,和专业市场进行沟通,实现批量开发。矿区和县区范围由支行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合作平台建设攻关小组,直接与当地的专业市场、工商局、畜牧局、农机局等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对接,通过联合召开推介会等方式,批量获取客户信息;同时持续开展“信用村”建设,与各级地方政府结合,通过召开推介会,主动收集融资需求信息,集中评定“信用户”,实现整村推进,批量开发。

二是在消费贷款方面,市区及矿区由机构负责人牵头,对汽车4S店、单位、开发商、房管局,中介机构等进行逐一对接,争取宣传营销支持,帮助信贷人员找到市场开发的抓手,实现汽车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一手房、二手房、综合消费贷款的全面发展;县区范围由各县支行长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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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管局、土地局、开发商等对接,加快一手房、信用消费及二手房业务的发展。

三是在再就业担保贷款方面,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主动上门与财政部门接洽,争取在再就业担保贷款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与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将再就业小额贷款业务辐射至县支行。

(2)建立业务发展平台维护机制。对业务发展平台的合作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低效平台进行淘汰管理,对于正常平台、高效平台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2、以产品为抓手,实施项目营销 小额贷款方面:

1、信贷员对待结清和已结清的客户进行再次营销,收集上下游客户信息,了解贷款需求,并建立台账,对其上门一对一深度营销。对于发现客户密集度较高的行业、产业,区域市场及时上报产品研发团队进行研究开发,同时对金融服务需求多的客户集群,由市场经验研发委员会研讨后,组建专业团队实施综合营销。

2、市区及矿区要细分市场、批量开发、稳步开展集群客户开发。于2014年1月底前制定明确的拟重点开发细分市场的总体规划。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逐一调研细分市场,详细了解细分市场客户群特征,找准营销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管理与推进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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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区重点营销项目应是农村合作社、种养殖园区,同时要以信用村建设为抓手,各支行要在做好存量信用村的维护的基础上,再扩大信用村镇的建设范围,持续深入做好评选活动,开发农村市场。

市区消费贷款方面:

1.突出住房类贷款核心地位,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市内所有二级支行采取项目分包制,认购制,营销辖区内在建一手房项目,全力推动一手房发展速度。市内消费贷款团队将主要针对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楼盘地理位臵优的再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分管行长带头,进行逐一营销,特别是恒大绿洲、富力城、御河九号加快报备速度,扩大一手房合作面。

2.在二手房业务发展上,目前正在与大同市两家规模较大的二手房中介机构,分别为麟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大同元亨利有限公司进行合作,2014年分阶段与两家公司联合营销,提升我二手房业务发展量。

3.继续加强与汽车4S店的沟通,在维护好现有4S店的基础上,争取再开发5家4S店,同时与4S店共同组织开展营销宣传活动,提高我行品牌影响力。另外在做好现有汽车消费贷款的同时加强综消及信用消费的力度,提高综合营销能力,提高存量客户新产品附加率。

4.确定专业的消费贷款团队明确每人具体职责。消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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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部负责人、产品经理收集项目信息,进行项目更新,开发督导;消费贷款团队为营销主体,分层对接、分管行长对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消费贷款负责人对接财务部门、销售部门,信贷员对接销售人员、目标客户,确保运行顺畅,提高成功率。

县区消费贷款方面:

1.县域支行要对当地

三、四级开发商进行摸底,了解各县域地区一手房在建项目情况,筛选出经营稳定,楼盘位臵较好的开发商,由市行零售信贷部进行帮扶,消费贷款产品经理下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争取今年在县域的一手房按揭贷款上有所突破。

2.县域支行、矿区支行以综合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开发,及时组织辖内企事业单位召开产品对接会。

五、合规定标,科学考核,调动条线发展积极性

1.明确各种贷款产品激励标准,调动人员积极性。通过核算往年各贷款产品收益率情况,细划并确立2014年各贷款品种奖励政策,坚持“高收益、高奖励,持续收益、持续奖励”的原则,围绕推荐营销、自主营销、笔数、金额、存量、增量、资产质量等几个方面细划出对应奖励金额与奖励积分,充分调动营销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积极性。

2.平衡前、中、后台激励标准,持续提升信贷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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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积极性。

2014年要合理配臵前、中、后台的绩效份额,定期对正在运行的绩效办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防止过度激励而出现信贷员过分追求高收入的优越感,形成业务的盲目扩张,而忽略内部风险控制,甚至当面临业务发展瓶颈或困境时,对应得不到以往较高的绩效,队伍中间滋生出强烈的受挫情绪,士气不振导致的抗打击能力差,不具备长期作战的能力;同时也要防止谨慎激励而导致不能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设立项目奖励基金,及时配发,推进项目快速落地

(1)针对所立项目,合理预算项目从启动到落地的资金预算,细划出实施项目过程中各环节的预支金额(包括营销、公关、产品立项、维护管理等),汇同各相关部门核算,保证项目的稳步推进。

(2)建立项目跟踪、运行评估管理办法,及时配发项目启动基金,跟踪项目落地、评估项目取得效益,对项目发起人、负责人、团队及时奖励;

4.增加产品经理、内训师激励奖励,激发对应人员岗位职能

(1)增设信贷产品经理的奖励,调动产品经理的积极性;

(2)新增内训师奖励,按照培训次数、课时、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评价的等方面进行奖励,调动内训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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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理布局,优势互补,打造特色支行发展模式

各机构信贷经理积极开展区域市场调研,结合各自区域的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2014年1季度明确区域市场的发展规划,权衡业务收入比例,调整业务发展结构,主推2--3个信贷业务创收产品,打造特色支行,保证收入的最大化。

七、风险控制,保证发展质量,提高收益水平

1、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

在2013年制定的《邮储银行大同市分行零售贷款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三位一体”风险管理框架,围绕零售信贷业务全流程,更新业务流程中涉及到市场、信用、道德、操作等风险点,确立专委会联系上下层级的合规管理机制;

2.围绕信贷业务主要风险进行防控,降低业务风险事件发生。

(1)市场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按月关注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经济周期最新走向;按季对区域要开发或已开发的市场或实体商圈进行调研,对于突发性风险或事件及时以飞信方式下发风险提示信息;

二是在贷款审查审批过程中,按月汇总行业风险分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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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和支行上报的行业、区域市场风险,结合宏观政策风险,认真分析后,形成月度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并下发各机构进行风险提示;

三是按月收集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结合现状,形成行业风险分析报告,结合我行现有信贷产品投放区域、行业集中度,按行业分析“两率”和动态逾期率,对动态逾期率较高的行业要重点揭示存在的风险,发挥预警作用;

(2)信用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围绕贷后环节按月分析各支行“三率”变动趋势,对波动较大的区域或支行重点分析原因,揭示区域市场和重点客户信用风险;

二是各级业务检查员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逾期或不良客户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关注重点客户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及流向,分析客户还款意愿,揭示客户潜在的信用风险;

三是市行业务检查员要按照客户的五级分类标准实时关注整体资产质量风险变动趋势,按季度分析“两率”和动态逾期率,剔除行业影响,分析“两率”和动态逾期率较高的支行,说明信用状况变动情况并揭示风险;

四是各机构业务检查员按季统计各局部区域的平均逾期率和不良率变动情况,通过分析揭示区域信用风险变动趋势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对于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市行零售信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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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业务检查员汇总贷前调查环节、贷中审查审批环节和贷后检查环节发现的问题,定期对信贷条线各岗位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实际案例来讨论分析,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各岗位的信贷专业能力;

二是审查审批人员按季度以列席的方式对各支行审贷会召开模式及相关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检查审贷会各岗位的履职情况;同时推进审查审批人员前移制度,对于大额贷款、新开发的行业、前后台存在异议的贷款等,要求审查审批人员必须深入市场,参与调查,帮助信贷人员科学制定授信方案,明确风控标准。

三是市行业务检查员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定期下发检查通报,并落实整改情况;建立信贷员违规行为登记台账,按季汇总信贷员违规次数和程度,为信贷员退出提供事实支撑;按季对各级负有检查职责的岗位进行履职检查;

四是通过审计模型,及时发现信贷违规操作风险,督促零售信贷部对审计模型提示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和整改,对于审计模型多次提示的支行,会同相关部门对该支行进行专项检查。

(4)道德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按季对条线信贷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排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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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率较高、波动较大或放款量急增的信贷员,尤其关注生活较为奢侈的信贷人员,必要时可对其全部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信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将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融入信贷管理工作;

二是根据人员退出管理办法、《十个严禁》,对全行信贷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管理,按月、季对各级信贷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特别是对于在放贷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触碰职业道德底线,涉嫌造假、外通客户骗贷给我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坚决动用法律手段,实行“零容忍”,严格惩处力度,发挥惩处在防范道德风险中的震慑作用。

3.建立并完善风险预警、处臵机制

(1)通过建立人员、机构违规评价体系与资产评估考核办法,科学、精准地对机构与个人实时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与个人及时提出预警,加强和改进内控力度;

(2)风险管理委员会按月对达到预警的人员与机构进行研究,确定重点问题进行彻底排查、整改、指导、处理,对触碰到风险警戒线的人员、机构及时叫停,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时成立对应风险处理应急工作组,采取风险处理预案,并后续跟进及时调整处理办法,在短时间内化解或降低风险,逐步解决重复发生、屡查屡犯的顽疾;

4.常态化实施“三梳理”工作,严肃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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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将制度梳理、岗位梳理、机构层级梳理工作常态化,通过不断梳理使得制度清晰化、岗位职责的明确化,厘清机构层级职责;

(2)强化人员岗位履职,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自查部门+督查部门对每月、每季度的业务检查结果,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确实起到监控业务风险的作用。

5.及时完成不良资产移交,保证不良资产快速化解

(1)按月将必须移交的不良资产,按照移交标准及时移交给风险管理部,同时做好相应的结交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配合资产保全部做好不良资产核销工作,完善对应不良资产档案内容,确保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顺利核销、存档。

第15篇:信贷业务工作计划安排

为加强我社信贷管理,提高信贷工作质量,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做到职责分明,有序地开展信贷工作,促进我社信贷工作规范、稳健地发展,全面地完成信贷工作任务目标,现对公司业务部20xx年工作作出以下计划: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新的一年里,从“以内控防范优先,加强制度落实”的角度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20xx年,着重抓好一线信贷人员的培训,计划在第一季度以金融法规、各项制度、经营理念和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程序及要求等内容为重点进行普及培训,在较短时间内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品质优良、业务素质高、能适应改革步伐的员工队伍。定期组织学习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对贷款五级分类等新业务进行专项培训。二是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在确保新增贷款质量上,一是加强对各社及信贷员贷款权限的管理,严禁各社及信贷人员发放超权限贷款。二是加大对跨区贷款、人情贷款、垒大户贷款等违章贷款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三是认真开展贷前调查,准确预测贷户收益,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四是严格执行大额贷款管理制度。五是严把贷款审批关,严格审查贷款投向是否合法、期限是否合理、利率是否正确、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抵押物是否真实、合法,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实力、贷款档案是否齐全等,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信贷资产质量逐年提高。六是全面进行信贷档案统一模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行专柜归档、专人保管,并建立调用登记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人员调离或换片,贷款档案应办理移交手续,由交出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共同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促进全辖信用社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加大金融新产品的营销力度近年来,我社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贷款品种不断增加,信贷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在贷款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的确定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省联社于20xx年11月14日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分期还款暂行办法》。为满足贷款客户的不同需求,缓解集中还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公司业务部将于20xx年在信贷管理中引入贷款分期还款,以完善信贷服务功能的需要,杜绝部分客户对信贷资金长期占用,风险持续积累、暴露滞后,加大信贷风险的后果。四是加大信贷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首先要落实“三查”制度,坚持做到防范贷款风险在先,发放贷款在后,每笔贷款都坚持按“三查”的内容、要求、程序认真进行调查、审查和检查,并填写“三查”记录簿,严格考核。报联社审批的贷款都必须有信贷人员的调查报告和信用社的会办记录,都必须换人审查。其次要落实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各基层信用社贷款必须经审贷小组集体会办审批,大额贷款报联社审贷委员会会办审批,并且规定基层信用社发放贷款不论金额大小,每笔贷款都必须经主持工作的主任审查、登记、签字后才能发放,坚决杜绝信贷员“一手清”放贷。第三要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对因违纪违规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实行在岗清收、下岗清收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由责任人承担贷款赔偿责任。五是明确信贷投放重点,不断优化信贷结构20xx年我部将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信贷投向。一是提高抵押和质押贷款比重,降低风险资产。城区社在发放贷款时,应多办理抵押、质押贷款,少发放保证担保贷款,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风险资产,要大力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提高抵押贷款占比。要合理调整贷款担保方式,对新增城区居民、个体户贷款,要最大限度地办理门市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城区社原则上不办理联户联保贷款,坚决杜绝垒大户贷款和顶冒名贷款。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基地、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对产权明晰、信誉度高、行业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发展前景看好的中小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六是持续做好五级分类,确保分类结果准确无误20xx年以来,我社全面推行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基本达到了科学计量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加强信贷管理的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社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风险分类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人员素质不匹配,距离准确运用风险分类的方式方法识别、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风险分类基础性工作不牢固,风险分类制度不健全,分类程序和认定组织欠规范;四是风险管理能力不强,未能紧密结合信贷资产不同的风险类别及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措施等。对于上述问题,20xx年我部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将风险分类作为强化信贷管理、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16篇: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操作风险,使每笔信贷业务从调查、审批、发放到最终收回程序清楚、手续完备、权责明确,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操作的规范化,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及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 建立信贷关系

第一条 受理客户申请

客户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或原信贷客户变更名称时,应首先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或重新建立信贷关系,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核发且已年审的营业执照,有特殊规定的行业还应提供有权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

客户为自然人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及当地常住户口簿;

(二)已通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七)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八)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发且已年审的贷款卡。第二条 资格审查

支行(含营业部,下同)接到客户申请及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安排信贷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要求及我行《贷款管理办法》、《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第三条 贷款户审批

(一)莱芜辖区/分行辖内,经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后,对符合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由调查人员填写《银行贷款户审批表》,经支行行长签字同意后,连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调查报告,报总行/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异地直属支行贷款户的开立由本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批。若该客户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支行已开户,总行/分行将不予审批。对不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调查人员应对客户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资料;

(二)各经营机构之间转移信贷客户,转出行必须将已审批的《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附转出原因说明书,对转出信贷客户情况的说明应实事求是,客观详细,不得隐瞒实情。转入行另行准备相关资料审批开户。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个人及其参与经营的单位,严禁与之建立信贷关系。第四条 客户变更名称

(一)借款人变更名称,必须将原名称下的贷款及利息予以清偿,清偿方式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归还或以新名称贷款还原名称贷款。

(二)承兑申请人更换名称,对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新单位出具承诺书承担原有债务,并要求承兑担保人出具继续担保的承诺书,或追加我行认可的新担保。

(三)客户使用新名称办理信贷业务,必须将原贷款户《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提供新名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有关资料重新开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信贷业务。

第二章 信贷业务申请

第五条 客户申请

客户到支行申请信贷业务应首先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基本经营状况、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交易合同内容)、借款期限、还款来源及担保人情况。

第六条 提交资料

客户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借款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当地常住户口簿及结婚证;

(三)借款人及保证人上年度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借款人是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的决议书;

(五)保证人(或出质人、抵押人)是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

(六)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七)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贷款卡;

(八)借款人及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九)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交易合同或发票;

(十)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提供的非原件资料应在右上角加盖公章,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确认。 第七条 资料审查

(一)接到借款申请后,信贷调查人员首先要审查是否已建立信贷关系,借款申请是否符合申请贷款的要求,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齐全。

(二)审查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合法有效。

(三)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是否具有担保能力。抵押(质)物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真实有效。

(四)对已发生过业务的申请人,还应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

第三章 信贷调查

第八条 信贷调查方式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入信贷调查程序。调查方式分为:现场调查、非现场调查、向第三人调查等方式。信贷调查应以现场调查为主,几种方式可综合运用。

第九条 信贷调查内容

(一)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前景、产品销路以及竞争能力。

(二)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资产及负债情况;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及工作状况。

(三)借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分析客户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其真实性,必要时应对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五)调查、核实客户提供的抵押物是否与有关资料一致,是否重复抵押,是否被冻结,是否符合抵押规定。

(六)调查、核实客户提供的权利质押是否真实,是否能够取得质押登记,确认质押权利的变现能力。

(七)调查客户的销售收入以及在我行存款情况。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核实其家庭月均收入情况。

(八)调查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保证意向、保证能力和资信情况。

(九)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十)交易合同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合同中产品销售模式、支付方式。

(十一)交易合同中涉及的产成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十二)借款人的历史还款纪录。

(十三)借款人资产拥有者及经营者的品德、社会信誉、社会评价等。第十条 客户资信查询

信贷调查人员应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查询功能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人、保证人及其关联人贷款卡状态查询;

(二)借款人及其关联人、保证人及其关联人负债查询:

1、负债综合查询;

2、不良负债查询:首先要进行不良负债汇总查询,然后进行明细查询;

3、当前负债查询:如经查询,当前负债余额与财务报表中的借款余额不符,则进行核实确认;

4、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如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与财务报表中的应付票据余额不符,则进行核实确认;

5、承兑敞口查询。

(三)借款人及其关联人、保证人及其关联人对外担保查询;

(四)借款人为自然人的,查询个人及其配偶的信用信息报告。所有查询信息必须进行打印并随审批资料报送。 第十一条 撰写信贷调查报告

信贷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后,要撰写客观、详细的贷前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金融机构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客户发展前景预测;

(二)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担保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

(三)贷款用途和贷款期限分析;

(四)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或承兑保证金比例的建议;

(五)调查人在报告上署名确认。

信贷调查人员将撰写的调查报告及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送交审查人员审查。

第四章 信贷审查和签批

第十二条 支行信贷审查岗初审

信贷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信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项,是否真实有效;

(二)根据贷款“三性”原则和贷款政策,对资料进行审核、评价和复测贷款风险度;

(三)对借款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

(四)用于签发承兑汇票的交易合同的真实性。第十三条 上报支行信贷审查小组

信贷审查人员资料审查完毕,填写《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一)》,并签署意见报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

第十四条 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

(一)支行信贷审查小组成员应在三人以上,支行行长及调查人员不得成为审查小组成员,但可列席会议。

(二)支行信贷审查小组根据国家金融法规、货币政策和我行经营方针,按照支行信贷审查小组议事规则(可参照《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小组成员独立发表审查意见,并在《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一)》上签署意见,超过三分之二(含)小组成员“同意”的,报支行行长签批。

(三)每次信贷审查小组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作为重要的信贷资料归档管理。第十五条 支行行长签批

支行行长对信贷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贷款,在《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一)》上签署意见。同意的且在支行授权(含)以内的由经办人员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超过支行授权或须经分行/总行审批的按照权限报分行/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行长具有否决权,但信贷审查小组否决的贷款行长不得签批。授信客户在统一授信额度以内的贷款由支行自行审批。

第十六条 上报分行/总行

单户信贷项目累计敞口超过支行授权的贷款应按照我行授权管理的规定逐级上报分行或总行审批。

上报前填写《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二)》,并附《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一)》、客户贷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借款人及保证人财务报表、信贷查询资料等。

超分行权限的业务还要填写《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三)》,并附《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一)》、《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二)》及其他相关资料报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

第十七条 分行相关部门/总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复审

分行相关部门/总行公司业务部作为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支行上报资料的复审,贷审会的安排、记录、统计和最终审批资料的整理下发工作。上报总行的个人贷款资料的复审及整理由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

复审人员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资料不全、数据不准确、调查报告存在明显问题、盖章不全、审查审批表填写有误或内容不完整的予以退回;对符合审批标准的贷款,在《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二)》上签署复审意见,填制《银行信贷业务审查清单》并附所有审批资料报分行/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

第十八条 分行/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查

(一)贷审会由信贷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根据申报信贷业务情况,主任委员可以建议临时召集和取消会议。

(二)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信贷业务审查范围:

1、新开贷款户;

2、支行单户信贷项目累计敞口余额超过授权范围的;

3、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等抵押的;

4、支行认为有必要提请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5、重大信贷决策、信贷政策的调整等事项。

(三) 会议程序

1、报审支行行长向委员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贷款情况、支行审查意见,回答质询问题,支行行长在尽职陈述报告签名确认;

2、报审支行行长向委员介绍新开户客户基本情况,核实有无关联或在其他支行有无开户;

3、委员提出质询,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4、委员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或“复议”决定。

(四)审查结论

经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同意”即为通过,委员在《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分行相关部门/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汇总意见并形成会 4

议纪要。

第十九条 总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或行长签批

经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贷款,公司业务部依照授权将审批资料分别报总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或行长签批。行长对经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贷款可行使否决权。

第二十条

审批结果反馈 贷审会后,分行相关部门/总行公司业务部将信贷审批及贷款户审批情况通知各支行,经审批通过的贷款,支行取回应入档的《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二)》或《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

(三)》,由信贷调查人员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其他

(一)经分行/总行审查被否决的贷款,若无特别重大变化,不得重新报审。

(二)经分行/总行审查批准的贷款,应在30天以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审批手续自行作废。

第五章 贷款利率审批

第二十二条 基本要求

贷款利率的确定以《贷款利率执行实施细则》为准,以我行存单质押的贷款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其他质押贷款根据质物价值、变现能力等确定利率;

莱芜辖内支行贷款利率高于总行核定利率的由各支行自行审批,低于总行核定利率的由总行利率管理委员会审批;分行及异地直属支行的贷款利率自行审批。

总行核定利率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章 信贷备案

第二十三条 借新还旧贷款

借新还旧贷款按照正常贷款审查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支行填写《银行贷款借新还旧备案表》报总行备案,经备案以后方可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 展期贷款

展期贷款按照正常贷款审查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支行填写《银行贷款展期备案表》报总行备案,经备案以后方可办理业务。

第七章 贷款发放

第二十五条 保证贷款

(一) 核保

1、由支行二名信贷人员实地进行核保,进一步核实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及担保意愿,防止出现不合法担保或假担保;

2、填写《银行核保书(贷款)》并由担保人及核保人签字、盖章确认;

(二) 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1、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多个保证人的应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份额为全额;

2、合同的签订地点一般应在贷款行,特殊情况可在借款人及保证人处签订;

3、合同必须使用兰、黑墨水填写,字体应规范,严禁涂改;

4、合同内容的填写必须规范,不得漏填、少填或多填,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

5、自然人贷款的,“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中的保证人,为其配偶;其他贷款的 “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中的保证人,应为主要关联人;

6、需要办理公证和登记的,应依法办理公证和登记手续; 5

7、复核人员应对合同填写内容、签名及盖章逐一核对,避免出现操作风险。

(三) 贷款发放和支付

1、借款及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支行根据合同规定条款办理贷款发放。首先借款人填写《银行借款凭证》一式五联,并签名或盖章,信贷人员对借款凭证进行审核,确认与借款合同内容相符,审核无误后由信贷员、支行行长签署意见并签名,连同放款通知书送交会计部门做帐务处理。

2、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本行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支付方式的选择按本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3、各支行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4、采用本行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逐笔提交能够反映所提款项用途的详细证明材料,如交易合同、货物单据、付款文件等;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应至少提交用款计划或清单。

5、各支行信贷人员负责受理客户提款申请并对客户的提款申请进行初审。

6、采用本行受托支付的,信贷人员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初审同意后,信贷人员应出具初审意见并提交放款负责人审批,同时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各支行放款负责人根据借款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负责借款人提款申请的审批。

7、各支行会计主办定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岗。信贷部门持放款负责人签字的“放款通知书”到会计部门进行贷款发放,由会计主办审核放款凭证后,进行贷款记账,然后在“放款通知书”上批注“放款人:XXX”,签字并注明日期后,交由信贷部门存档。

采用本行受托支付的,信贷人员将“委托支付通知书”,连同支付凭证(支票、汇票、电汇委托书等)送会计主办,由会计主办审核支付凭证的有效性后完成支付,并在“委托支付通知书”上批注“已按委托指令完成支付。支付人:XXX”,签字并注明日期后,连同支付凭证复印件,归档保管。放款操作人员负责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8、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于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10日内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向我行提供相应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

9、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各支行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六条 抵押贷款

(一) 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 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 抵押规定

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3、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4、以国有企业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具有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5、以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 代表 )大会通过,并经财产所有者批准;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以共有财产抵押的,须经全体共有人签字认可;公民个人财产凭证未载明共有人的,夫妻为共有人。

6、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并确认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7、以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8、乡 ( 镇 )、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9、抵押房地产均需投保,保额应剔除土地价款部分,保险期间应包含抵押合同期。由于某种需要,抵押房地产不办理投保手续的,须经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同意。保险单上应载明在抵押期间我行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已购买保险的抵押物应由抵押人向保险机构办理受益人过户变更手续, 使我行成为第一受益人。

(四)抵押物登记部门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抵押率

以土地、房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以通用设备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以专用设备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25%。设备抵押的抵押物评估价值须按使用年限剔除折旧。对评估价值存在异议的可适当降低抵押率。

(六)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1、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

2、抵押合同中“抵押物清单”应填写真实、完整;

3、合同其他填写要求与“保证贷款”合同要求相同。

(七) 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发放手续要求与“保证贷款”要求相同。 第二十七条 权利质押贷款

(一)可以质押的权利范围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质物的登记和止付

1、以本行存单质押的,需由止付经办人员在质物止付通知单上加盖止付机构及经办人员章;以他行存款单质押的需取得己加盖该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员名章的止付通知单回执。

2、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需取得签发行的查复函并审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3、以汇票出质的,出质人应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4、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7、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应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质物的移交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我行。

(四) 质押率

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质押权利金额的90%。

(五)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1、与借款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2、合同中“质押凭证清单”内容应真实、完整;

3、合同其他填写要求与“保证贷款”合同填写要求相同。

(六)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发放手续要求与“保证贷款”要求相同。

第八章 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八条 业务审批

签发授信内的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全额保证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全额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各支行自行审批。

第二十九条

核保

(一)由支行二名信贷人员实地进行核保,进一步核实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担保意愿,防止出现不合法担保或假担保。

(二)填写《银行核保书(承兑)》并由担保人及核保人签字、盖章确认。第三十条 转存保证金

按照审批通过的保证金比例将保证金由承兑申请人的结算账户转入保证金账户。 第三十一条 签订协议(合同)

(一)与承兑申请人填写《承兑协议》,与保证人填写《承兑保证合同》(全额保证金的不填此合同),以上协议及合同按照我行授权管理的规定分别由分行或总行签订;

(二)以银行承兑汇票全额质押的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协议》,所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登记留存票据;

(三)合同填写其他要求与“保证贷款”合同填写要求相同;

(四)填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内部审核表》,经办人员及支行行长签名确认;

(五)支行持协议及合同文本、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内部审核表》、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到分行业务部或总行公司业务部进行最后审核;

(六)分行业务部或总行公司业务部审核无误后,盖章签订《承兑协议》及《承兑保证合同》。第三十二条 签发及承兑票据

(一)《承兑协议》及《承兑保证合同》签订后,承兑申请人领取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分行营业部或总行清算中心根据相关资料审核票据内容,办理承兑手续。

(二)支行将《承兑协议》、《承兑保证合同》、交易合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内部审核表》、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承兑汇票复印件留存分行或总行一份。

第九章 信贷业务登记

第三十三条 信贷台帐登记

贷款发放完毕后,信贷人员应于当日及时登记贷款台帐。

第十章 贷款展期

第三十四条 展期申请

贷款到期前,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人经过努力仍不能按期归还确需展期的,必须在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向我行提出展期申请,同时,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材料、上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第三十五条 企业调查

信贷调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借款人经营状况,核实展期原因是否属实,同时对保证人是否愿意继续担保进行核实,提出是否给予借款人展期意见,撰写调查报告。

第三十六条 展期审批

支行授权以内的,填写《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展期一)》,按照正常贷款审查审批程序,由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及行长审查、签批。

超过支行授权的,支行审查审批后还应填写《银行信贷审查审批表(展期二)》,附调查报告、展期申请书、贷款卡查询资料、借款人及保证人财务报表等资料,按照我行授权管理的规定报分行或总行审查审批。

第三十七条 展期期限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八条 展期利率

贷款展期后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十九条 签订展期协议

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签字、盖章确认。签订协议的要求与 “保证合同”要求相同。

第四十条

办理展期手续 填写《贷款展期通知书》,由经办人员、信贷主办和支行行长签名后,连同出账通知书交会计部门作展期处理,同时登记“贷款台帐”。

第十一章 贷后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贷后管理职责

(一)信贷调查人员职责

1、负责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和本息催收;

2、收集借款人各种经营信息,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变化情况;

3、按要求撰写借款人贷后检查报告。

(二)信贷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督促、组织本部门贷后管理工作,对贷后检查结果进行认定;

2、逐户研究制定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具体措施,并监督落实;

3、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贷款大户的检查情况及时向行长汇报。第四十二条 贷后检查的内容

(一)借款人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按申请用途使用贷款;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以及信用变化情况;

(三)借款人的原料市场、生产技术、组织管理及产品销售市场的变化情况;

(四)借款人货币资金归行情况;

(五)借款人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

(六)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情况,管理层的人员组成、经营策略及其与银行合作态度的变化情况;

(七)借款人的改革、改制、改组及贷款债权的落实情况;

(八)借款人从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九)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变化情况;

(十)贷款抵押物、质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第四十三条 贷后检查的要求

贷后检查应实地查看,如实记录。贷后检查的间隔一般按照借款人的经营及信用状况、贷款额度大小来确定,最长不得超过90天。检查后一周以内写出贷后检查报告,提出意见,报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核。对检查中发现危及贷款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向行长汇报,并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十四条 贷后资料收集

(一)每年定期收集借款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每月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十二章 贷款到期的归还

第四十五条 通知客户

信贷调查人员应在贷款到期前,用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借款人及时筹措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四十六条 扣划还款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合同(协议)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可根据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四十七条 抵押物、质物处理

(一)借款人按期还清贷款,应将质物退还出质人,或者向抵押人出具借款合同履行完结的证明,抵押人凭此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合同(协议)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可根据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以抵押(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质)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我行债务。

第四十八条 还款登记

借款人贷款本息还清后,及时登记贷款台帐。 第四十九条 逾期处理

(一)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未及时归还,又未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的,做贷款逾期处理,并按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二)信贷调查人员应及时深入企业,分析贷款逾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按照规定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催收通知书。

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的管理

第五十条 不良贷款的认定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良贷款的认定报总行进行审批。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第五十一条 不良贷款的管理

(一)对不良贷款的监测工作。

1、对不良贷款风险度的监测。通过按月复测,掌握贷款真实形态,为贷款风险管理和贷款投向的调整提供依据。

2、对借款人信用等级的监测。通过对企业信用等级及贷款质量的动态分布监测,掌握贷款资产风险的结构状况。

3、对贷款方式的监测。贷款方式与企业信用等级在防范贷款风险上存在互补性。对企业信用等级低并采用高风险贷款方式发放的贷款,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二)执行担保及抵、质押物

1、对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上扣收的,执行扣款;

2、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及时处理抵押物、质物;

(三)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清收和化解

1、可将无实力的保证贷款风险转移给有实力的保证人,降低我行承担的风险;

2、办理有效的抵押、质押贷款,贷款发生风险时,可从抵押物或质物的变现值中得到补偿;

3、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可将贷款损失的风险通过保险理赔得到补偿。

(四)寄送催收通知

对已逾期贷款,每季度要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并留回执及其他往来信函等书面催收依据。催收通知书的发送方法有:调查人员直接送达并收取回执,寄送催收函、律师函等。

(五)提起诉讼

对故意拖欠或恶意逃废我行债务的借款人及保证人,要注意不能中断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有效期内及时提起诉讼。

(六)呆账核销

对已形成呆账或虽未形成呆账但实际上已收回无望的不良贷款,要及时整理有关文件和资料,做好债权保全和呆账核销准备工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程由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三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7篇:???支行信贷业务经验交流

***支行信贷业务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2011年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信贷业务运营的第四年,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信贷业务指标,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注重信贷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企业和谐进步,推动邮储银行又好又快发展,经过全体信贷人员一年的努力拼搏,信贷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迈出了改革发展坚实的又一步,作为经验交流我就我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一、大力发展

2011年***支行信贷部以带好队伍为先导,以业务发展为中心,以强化管理为保证,全体信贷人员精诚团结,克服困难,拓展市场,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信贷工作任务和计划指标。其中小额贷款发放***笔,金额***万元,增长率为***%,净增***万元,贷款结余***万元;商务贷款发放***笔,金额***万元,增长率为***%,净增***万元,贷款结余***万元;二手房发放***笔,金额***万元,净增***万元,贷款结余***万元;小企业贷款推荐***笔,授信金额***万元。信贷收入完成***万元,完成计划的***%,不良贷款***万元,不良贷款率***%,发放量、贷款结余、增长率、逾期控制和完成计划比等方面均全省名列前茅,资产保全工作多次受到省行表扬。

二、强化管理

2011年信贷部把学习培训信贷业务、企业文化相结合。利用每周一早晨召开信贷部全体人员例会集中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并制定周工作计划,要求信贷员要做学习笔记并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做好业务发展目标,宣传工作,并加大催收力度,要求受理人员认真受理好每一笔客户和潜在客户,后台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及时的做好审批工作,确保不积压一笔业务,保障信贷员的工作有一个绿色通道,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日常检查和贷后催收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我们认真排查整改,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把安全工作做到第一位。

三、提升服务

信贷部全体人员对全年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每位人员必须达到规范化服务,所以我们把服务工作做为全年的中心。为了给客户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环意,我们在服务中不断地检讨和整改自己,督使每个信贷员都能规范地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微笑迎接每一位用户。我行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加强信贷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搞好管理的同时,我行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树立“邮储”形象,以服务留住贷户、以热情吸引贷户,始终以客户就是上帝的理念精神,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我行的对外形象,并以优质的服务促进业务的发展。

四、持续营销

一年来信贷部进一步提高对信贷营销的认识,不断召开推介会,银企对接会,最大限度地抢占市场份额,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加大对个私经济、居民个人的营销力度,选择信用好、还贷能力强的个体户和城镇居民做为我行信贷营销的对象,把信贷营销与绿色文明信用生态工程相结合,通过一系列的信用村镇建设、项目营销、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打造我行独特的信贷营销品牌。不仅如此,2011年信贷部把组合营销提到日常工作中来,把客户积极的引导到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公司结算账户、网上银行、理财产品、办理POS机和信用卡等业务,使客户更好的享受到我行金融产品带来的服务。

五、制定规划

首先加大催收力度,针对每一笔逾期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催收措施,按照“一户一策”,尽一切催收方式和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尽可能的收回不良贷款,做到早计划,心中有数,对于逾期客户要及早分析、制订工作计划,不打无准备之仗,改变过去的到月底、年底才急于催收的不良习惯。通过勤走访、多用心,与贷户建立密切关系,让贷户引起足够重视和有充裕的时间计划如约归还贷款本息,确保我行资产收益最大化;

其次大力宣传加快发展步伐,在2012年信贷部要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利用多种媒介(推介会、车体广告和电视宣传等)宣传我行的信贷产品,并且加快提高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人员的素质。我们要做好信贷各项业务的安排和落实,做好大客户回访工作,加强贷款企业的资金回笼统计工作。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全面

开展信贷营销工作,业务开拓范围还需要进一步的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要更广、更深,以更好地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发展,坚持以项目促发展的有效做法,实施项目管理,加强市场调查,掌握市场需求,制定落实项目营销计划,要不断深化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拓展合作范围,开拓发展领域,争取在2012年把信贷发展的步伐迈大、做强、做好。

做好本职工作,就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感谢领导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经验交流的平台,让我能学习到其他同事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和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同时我自豪地认为:自己的岗位也很重要,我把个人命运与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热爱自己的单位、自己的岗位和自己的事业。我常常提醒自己“常存进取之心,常怀感恩之情”,面对困难和问题,自强不息,永不言败,为邮储的美好未来而不懈追求。

第18篇:玉山支行信贷业务

齐心协力谋发展,众志成城创辉煌

——记玉山县支行首季信贷业务净增全市第一

截止2013年3月31日,邮储银行玉山县支行首季信贷业务累计发放贷款7106万元,季净增4492万元,分别完成市分行首季净增计划、目标的166%和145%,均位列全市第一,玉山县支行信贷业务之所以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源自以下扎实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玉山县支行行领导本着信贷业务“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早投放”的工作思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在2012年年末召开信贷发展专项会议,制定了2013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计划,对2013年信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信贷业务首季开门红。在首季期间,行领导始终密切关注业务发展动态,多次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时时展开督导,为信贷业务发展打足了气,鼓足了劲。

二、抢夺先机,主动营销。在风险合规的基础上,玉山县支行信贷业务发展始终立足一个“快”字,从未有过坐等客户上门的消极心态,而是积极主动营销,全行上下集体行动突破发展信贷业务。一方面行领导把握好再就业贷款政策和时机,积极与再就业局洽谈,进一步加强与再就业局合作,在首季再就业贷款额度实行配额制度之前加班加点发放贷款2000余万,抢夺了发展先机;另一方面,信贷部成立了两个营销小组,一组营销消费贷款,一组营销商务贷款,分别对学校及单位、新开发市场进行重点宣传,并在县政府门口摆设宣传点,取得了显著效果,首季玉山县支行商务贷款净增1609万元,消费贷款净增995万元均位列前茅。

三、优化流程,赢得口碑。客户的良好口碑是玉山县支行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助推剂,为切实提高个贷业务的办理效率,玉山县支行在深入分析客户情况、信贷部门人员分工的基础上,按照“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原则,将贷款资料从受理上报到办理抵押、贷款发放一系列业务流程进行合理分工安排,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每笔贷款能够在最短的工作日内发放到位,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畅通了业务处理渠道,赢得了客户的好评与信赖。

玉山县支行在全行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坚定信心,敢于突破,齐心协力谋发展,众志成城创辉煌,为2013年玉山县支行信贷业务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信贷业务部:林超

第19篇: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案例1 案例名称:黄海公司贷款违规审批和转贷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的内部管理 案例来源:根据B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案例内容

黄海公司于1997年元月以流动资金短缺为由向B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商品房作抵押。该公司实力较弱,不符合B银行贷款条件,且信贷员经调查出具了否定性意见,但B银行个别领导考虑到各方面关系,直接同意贷款,并在没有信贷员签字的情况下,最终向该公司发放了500万元贷款,期限10个月,由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鉴于抵押房产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故以其购买房产的契约抵押。贷款到期后,公司因经营滑波,无法归还贷款,提出转贷申请,B银行在企业不欠息,并压缩规模的情况下,对贷款数次转贷。之后该笔贷款余额压缩至300万元,于2001年4月11日到期后逾期,最终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一、相关背景材料

黄海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2日,是重庆某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黄海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黄海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总公司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法人代表周某,女,50岁,高中学历。公司下属十余名员工,均为在当地招聘的临时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黄海公司成立初期,正值我国物资流通市场旺盛时期,公司依靠与总公司的业务关系,与多家大型企业在大型货车、钢材等物资营销领域建立了业务关系,形成了自己的营销网络。当时公司总资产达864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8368万元,而应付账款就达8512万元,公司净资产很少,基本上是空架子.随着我国市场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物资流通领域逐渐不景气,对企业经营状况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企业经营日益困难。

黄海公司申请贷款用途是弥补企业经营中的流动资金不足,并承诺以其公司的经营收人偿还银行贷款,并以在当地的三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这三处房产系黄海公司于1996年从某城镇开发公司购买,三处房产共计买价788万元。房屋使用功能为营业用房,在B银行贷款的抵押率为67%。但经信贷人员调查发现,由于黄海公司尚欠开发商部分房款,开发商没有给其开具发票,故无法办理产权证,B银行被迫以其购房契约为该笔贷款抵押。

二、事件过程

黄海公司是在经营不善、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经信贷员调查发现,该笔贷款实际用途为所购房屋的装潢及开办娱乐美食中心,不符合B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规定。该公司1996年在B银行开户以来没有任何资金和业务往来。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由于尚欠开发商部分尾款,开发商没有给其开具售房发票,使其无法办理产权证明。此笔贷款经双人调查后,形成如下六点意见:

(1)该公司实力较弱,总资产虽达8644万,但所有者权益合计只有66万,公司净资产很少,基本是空架子。

(2)该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管理费5万元,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经营状况较差。

(3)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原为总公司职工,素质不高。

(4)公私产权不明,抵押房产原系个人购买,不能说明买房款确切来源,据称为遗产1000多万元,值得怀疑。

(5)公司在B银行开户以来,没有任何资金往来,也无较大的结算量。

(6)据称该笔贷款将用于所购房屋的装潢及开办娱乐美食中心,不符合贷款用途,还款无保障。

由此调查人员得出结论,此笔贷款不能给B银行带来收益,却蕴藏着较大的信贷风险,故不同意贷款。但在个别领导的坚持下,该贷款仍被提交分行审批。分行贷审委仔细研究了信贷员的意见,并审查了贷款资料,提出如下意见:

(1)企业经营不理想,企业的规模看样子很大,实际上权益很小,仅有60余万元,财务指标不理想。

(2)表面上看此笔贷款是以房产抵押,实际上,抵押的手续是不健全的,因抵押单位仅提供房产买卖协议,而协议并非产权,只有付了税之后,才能取得产权。因此以房屋买卖协议作抵押是缺乏物质基础的,风险亦较大。

(3)该公司是分公司,虽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企业为私人承包性质,故不同意贷款。 综上所述,贷审委否定了该笔贷款。但最终某位行长考虑到企业是用房产契约作为抵押,且考虑到各方面的关系及争取结算户的因素,否定了信贷人员意见和贷审会的意见,同意贷款500万元,期限10个月。

该笔贷款到期时,由于公司经营业绩滑波,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B银行贷款,遂申请转贷,B银行当时考虑到是抵押贷款,相对风险不大,企业又能按期付息,同意给予转贷。

贷款转贷后,虽然公司负责人表现出较强的还款意愿,但无奈应收账款较多,虽经四处奔走催讨,努力处理积压存货,但收效甚微,最后只收回200万元欠款来偿还银行部分贷款。B银行不得不同意给予黄海公司转贷300万元,期限一年,继续以公司三处房产契约作为抵押。经过三年的转贷及催收,该企业经营已经完全停顿。而根据当地政府最新房产抵押规定,房产契约不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因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理不清的债务关系而无法办理产权证,抵押手续也无法完善,最终该笔贷款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案例评析

I.在本案例中,造成B银行这500万贷款损失的原因

(1)该笔贷款从一开始就严重违反了B银行的信贷操作程序和信贷管理规定,即上一级不得批准下一级否定的贷款。本案例中信贷人员在贷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六点风险隐患,并出具了不同意贷款的意见;贷审会也提出了明确意见,否决了该贷款项目。但个别行领导却置信贷人员意见于不顾,无视贷审会纪律,以长官意志否决集体决议,强令发放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资产风险。信贷审批上的严重违规操作是本案例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

(2)借款人不符合银行市场准入条件。根据当时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公司资产规模虽然较大,但净资产只有66万元,且资产质量很低,流动性极差,大量应收账款中多为无法收回的呆坏账,加之公司财务管理}昆乱,资产界定不清,公司业务经营已趋萎缩,经营活动难以形成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归还B银行贷款。借款人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和没有可靠的还款来源是贷款风险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3)借款人挪用贷款,短贷长用造成风险。B银行发放的是流动资金贷款,但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将贷款挪用到娱乐城投资项目,使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被长期占压。随后由于娱乐业不景气,造成该企业投资失败,增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4)担保方式存在重大缺陷。该笔贷款名义上是用房产抵押,但抵押人没有取得抵押房产的合法产权,B银行无法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实际上是不生效合同,银行不能依法享有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使银行的资产保全工作面临更大困难。

2.本案例也带给我们许多教训和启示

(1)要坚决杜绝人情贷款。发放人情贷款是导致该笔贷款风险的根本原因。B银行是一家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成立初期,由于人手少、任务重、发展压力大,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的思想,忽视银行的长远利益和风险控制。该笔贷款就存在着某行领导为了种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为了拉一些客户,忽略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违反银行信贷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强令发放贷款,给银行资产安全造成重大风险。

(2)要建立严格的信贷审批制度。发放每一笔贷款均要严格按照《贷款通则》和银行信贷操作规程办理,不能跨越程序,更不能逆程序操作。银行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都必须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该笔贷款风险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改革完善并坚决执行信贷审批制度,提高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预防道德风险,用科学规范的审批制度控制好市场准人关口,将风险拒之门外。

(3)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企业的主要情况,如产权结构、经营管理、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发展规划、财务安排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不仅要在贷前综合考察企业,在贷后也要密切注意其发展变化,对企业的调查必须细致人微,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

案例2 案例名称:北郊香料厂挪用信用证打包贷款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信贷的调查与检查监督 案例来源:根据C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案例内容

北郊香料厂1998年8月在C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结算往来一直正常,此前曾两次办理打包贷款,能够正常还本付息,与C银行建立了正常的业务合作关系。此间企业经营良好,所生产的香料油出口一直呈上升态势,并于1998年6月被外经贸部批准为自营进出121企业。

1999年2月3日,香料厂第三次向c银行申请150万元信用证打包贷款,期限二个月,用途为购买出口原料。c银行按信用证打包贷款程序于1999年3月12日发放贷款。但香料厂获取贷款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而是挪作他用,导致银行贷款逾期。香料厂自1999年5月份就关门停产,此后虽经c银行多次催收,终因其所欠债务多、数额大、背景复杂,短期内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其风险等级也降为次级。

一、相关背景资料

北郊香料厂于1987年开始建设,该公司注册资本金132万元。1999年以前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所生产的天然香料油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曾经是当地香料油的出口骨干企业,因企业产品外销良好而被国家外经贸部授予自营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经营业绩在几年里均保持良好记录。根据借款人提供的1998年年末财务报表反映:企业总资产935万元,总负债892万元,流动资产8ll万元,流动负债793万元,资产负债率95.4%,流动比1.02,速动比0.77。

当时香料厂申请借款用途是出口产品的原料采购,还款来源为出口结汇收入。该笔贷款是用香港汇丰银行开具的即期信用证做质押,借款人未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或保证担保。信用证因其故有的特殊性,本身不是产权证明,而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开证银行的付款承诺,因此用其作为单独的质押物是不成立的。如果借款企业真正将贷款用于出口产品的原料采购,按期履行信用证条款,银行资金是能按期收回的。但由于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企业未能按期交单,致使信用证过期失效,还款来源落空。

二、事件过程

借款人向c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后,国际业务部门的业务人员按操作程序,对相关的信用证开立银行作了调查。开证行是香港汇丰银行,有着较高的信誉度和支付能力。信用证贸易背景真实可靠,所列条款清晰无误,没有发现软条款。根据以往业务惯例,贷款调查人只根据国际业务部门的信用证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未对借款人其他的债务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对不履行信用证的后果估计不足,没有提出相应的抵质押担保要求,也未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只是按格式化的贷款调查报告内容填写了调查报告,最终结论是:“此笔贷款符合总行、分行信用证打包贷款规定,借款人具有较高的银行信誉,同意贷款”。

该笔打包贷款的审批程序是:经办行信贷员向审贷小组提供相关资料和信贷调查报告,经办行各级领导审批后上报分行信贷处,信贷处审查后上报审贷委审批。最终审批意见是同意发放该笔贷款。但信贷档案资料显示,该笔贷款信贷资料收集不全,在审查时未深入分析,对明显存在的风险隐患未提出具体意见。

1999年3月12日,经办行发放了该笔贷款。香料厂在获取贷款后未执行信用证条款,没有将贷款用于出口产品所需原料采购,也没有生产信用证规定的出口产品,而是将贷款挪作他用,致使信用证到期后一再延期,并进而作废,没有实现预期的出口销售。而c银行信贷部门与国际业务部门工作脱节,没有按信用证打包贷款的要求进行严格的封闭操作,没有进行贷后检查,没有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导致贷款发放后就处于失控状态。

案例评析

1.造成案例中所提到的这笔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

(1)贷前调查存在严重缺陷。信用证打包贷款是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产品,由于期限较短,信贷人员往往只注重了解信用证的贸易背景,而忽视对借款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等全面情况的调查。银行贷前只对开证银行的资信状况进行了简单了解,而对借款人生产经营、资产结构、负债水平等重要内容均未调查,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深入分析,对企业执行信用证的能力也未进行评估。从1998年末财务报表可以看出,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95.4%,而净资产只有43万元,资产流动性也严重不足,实际上已处于倒闭边缘,根本不具备c银行贷款条件,但经办行却发放了150万元贷款,出现风险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同时银行对贸易背景调查也存在缺陷,该笔贷款期限只有两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借款人是否有足够能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出口产品生产并装箱出运取得合法提单,是贷款风险的又一隐患。从借款人的资产规模看,其能力是值得怀疑的。但信贷人员对以上问题均未调查分析,只是简单地认为企业会履行合同,按期交单,为信贷风险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国际结算经验匮乏,对信用证认识不足。信用证相当于开证银行出具的有条件付款承诺,而条件就是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由于该业务发生在经办银行建行初期,信贷人员缺乏国际结算业务经验,对信用证的真正价值认识不足,以为有信用证质押就可以控制信贷风险。

(3)未设置其他担保形式。由于信用证本身非财产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而经办行在办理贷款时未设置其他担保形式,致使借款人违约时银行无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加大了信贷风险。

(4)该笔贷款属贸易融资贷款,贷款应用于专项贸易业务,银行应监督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保障贸易业务能切实履行。但c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对贷款使用无任何监督和管理,对企业挪用贷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银行信贷人员与柜台人员业务脱节,借款人在全部划走贷款时未及时与信贷员联系,企业在没有经办行认可的情况下将贷款全部划入其他银行账户,致使银行贷款被悬空。

2.本案例的教训和启示

(1)必须重视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前调查。贸易融资业务具有金额小、笔数多、期限短等特点,企业申请时要求时间很急,银行为争揽国际结算业务,容易忽略或简化对企业的贷前调查。本案例告诉我们,不重视贷前调查就容易酿成风险。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在对客户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授予企业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并纳人对企业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这样,对额度内的贸易融资业务,只须调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企业的履约能力,这样,既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

(2)对贸易融资业务,应按照银行信贷担保管理规定设置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其他担保形式,为信贷安全增加一道防线。 (3)信贷人员应懂得基本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知识,为应对加入WTO的挑战,银行应大力发展国际业务、本外币一体化经营、实施国际化改造,以创造人才条件。

案例3 案例名称:大成商场的信贷退出不及时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保全与信贷退出 案例来源:根据D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案例内容

大成商场是当地国有商业系统五大综合性零售企业,成立于1956年,注册资本178万元,地处市繁华商业街,地理位置优越,购物环境典雅。商场法 人代表陈某,从事经商近20年,有着丰富的商业经验,曾取得不菲的经营业 绩,在当地被称为商界女强人。但在1999年以后,商业竞争愈演愈烈,商场经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销售持续滑坡。面对困难状况,当地市政府下令企 业于2000年7月份改制,进行资产剥离,把良性资产转移到了新成立的超市有限公司和购物中心,而把银行2亿元的贷款全部留在原商场,造成商场财务状况极差,实际已资不抵债,名存实亡。截至2001年4月份,企业资产总额20636万元,流动资产33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992万元,流动负债3290万元,长期负债23620万元,净资产一6274万元。

大成商场于1997年与D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997年10月,根据大成商场的贷款申请,D银行对其发放了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六个月。1998年5月,D银行再次对其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八个月。1999年1 1月,在企业偿还以前贷款后,D银行又对其发放1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2000年11月贷款到期后予以转贷,期限缩短为三个月。2001年3月,在贷款已经逾期的情况下,经与借款人反复磋商,在大成商场偿还250万元的逾期贷款和所有贷款利息后,D银行对剩余的1050万元逾期贷款予以转期。此后,1050万元贷款又以“借新还旧”方式几经转期,最终到期日为2001年10月30日。由于大成商场借改制之机已将良性资产转移到新成立的公司,只留下几乎为空壳的老公司承担着2亿元的债务,D银行的1050万元逾期贷款面临着严重威胁,风险等级降为可疑。

1997年大成商场因流动资金不足向D银行申请贷款,D银行对商场的调查是认真细致的,结论是肯定了商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2000年10月大成商场向D银行提出转贷时,经办行行长亲自带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发现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长期偿债能力不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不高,反映企业的资产运营能力较弱;销售利润率不高,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D银行了解到借款企业经过改制后,名存实亡,已不具备应有的资信水平。但由于D银行与其合作时问较长,合作关系较好,借款人只对D银行一家能做到按期付息。为了盘活资产,D银行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从资产保全的角度来落实D银行债权,并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情况下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严密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向和用途,把贷后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实施注资挽救计划来保全D银行资产。经办支行在经深入调查并与企业反复磋商后,最终同意在落实债权、办理抵押手续后,适当增加贷款规模,化解此笔贷款风险。

对该企业的贷款操作,均执行了D银行贷款操作流程和审贷分离制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首先由经办支行贷审会对资料合法性、完整性和调查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与核实,综合分析了企业的贷款条件、担保条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偿还能力。分行贷款审查处签署审查意见后报贷审委审批,并经行长签署意见后办理。

在该企业贷款过程中,D银行除对贷款的直接用途进行跟踪检查外,还定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运用信贷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经检查发现,该企业能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在D银行的结算也比较正常,基本履行了贷前约定。

2000年10月D银行贷款到期前,由于借款单位有意拖欠银行利息,试图逃废银行债务,已被人民银行金融工会联合制裁。此时大成商场资产所剩无几,倘若法律诉讼,几无资产可以执行。D银行选择了与企业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效果很不理想,企业债务重组方案一直未能确定落实。

案例评析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一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千方百计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大量信贷资产悬而不落,落而不实。一方面,一些企业借改制之名“脱壳经营”,将债务负担转嫁给银行;另一方面,银行对企业改制行动反应滞后,在企业经营出现风险后,不能及时将信贷资金退出,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1.本案例中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

(1)企业过度举债,资产负债率高,偿债能力低,造成信贷风险。大成商场借款总额约有2.4亿元,其中1.8亿元为长期技改贷款,财政贷款约有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约有2000万元,企业经营靠外部资金维持,一旦发生资金断链,企业经营难以为继,银行贷款就形成风险。

(2)地方政府缺乏信用和法制观念。地方政府从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地方利益出发,认为企业是地方的,而银行是国家的,对银行贷款采取能拖则拖、能挂则挂、能废则废的态度,寄希望于形成呆账后予以核销,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给予默许、包庇甚至纵容,客观上起到了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保护伞的作用,使银行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银行债权非常困难。

(3)D银行的信贷管理适应不了风险控制的需要,对企业经营变化和改制行为反应迟缓,不能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信贷政策,使信贷资金良性退出,而是被动地被企业牵着走,贷款一再转期,失去了保全资产的最佳时机,也使D银行的信贷风险逐渐加大。

2.本案例带给我们教训和启示是:防范信贷风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标本兼治

(1)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对增量贷款要严格管理,防止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对具有潜力、有希望盘活的贷款,要根据借款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挽救计划,在保证新增贷款安全的情况下用银行手段注资施救,盘活原有存量。对不适用注资施救的借款人,要积极采取资产保全措施,补办资产抵押担保手续,降低并逐步化解信贷风险。

(2)政府、银行、企业应共同努力化解不良贷款。政府要为银行化解不良贷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承担部分不良贷款的转化责任,在税收方面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减轻转制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的还贷资金来源。

(3)银行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严防债权流失。首先,银行要制定明确的信贷政策,防止企业借机逃避银行债务。对确实经营不善、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要促使其依法破产,严防企业以“假破产,真逃债”方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权。其次,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过程。一是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直接介入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二是建立改制企业信贷档案,对其经济活动如资本构成、产值产量、资金运用、成本利润等定期展开分析,从经营管理上帮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后,商业银行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贷后管理,严密关注贷款企业的生产经济活动,建立和完善信贷质量监测系统,动态监控信贷资产的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和应对措施,使信贷资产能够良性退出。

第20篇:信贷业务办理操作程序

信贷业务办理操作程序

一、对外办理的主要业务内容

金融机构再贴现管理;流动性再贷款的管理;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对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二、办理程序

(一)对金融机构再贴现的管理程序

根据再贴现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再贴现实行限额管理。宿州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再贴现业务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增加限额,经合肥中心支行批准后,在下达的限额范围内发放再贴现。县支行只具备再贴现业务的初审权,对符合条件的应逐笔报中心支行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具体的再贴现手续。对办理再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商业汇票,需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辖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等向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递交再贴现申请表,并提交商业汇票、贴现凭证及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复印件。

2.审查:对市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再贴现申请,由宿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负责审查;对县辖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再贴现申请,县支行要及时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要签署意见并将再贴现申请表,连同商业汇票、贴现凭证、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复印件,报宿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审查。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经办人对照再贴现有关规定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审。

3.审批: 货币信贷部门审查后,报分管行长(行长)审批。

4.发放: 经领导审批同意的,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再贴现限额。对县级金融机构的货币信贷部门向县支行下达再贴现额度通知书,县支行货币信贷部门凭此通知书办理再贴现发放手续,在“再贴现凭证”上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后,交会计营业部门向申请行执行划款。对直接受理的再贴现,货币信贷部门凭再贴现申请表,在“再贴现凭证”上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后,交由营业部向申请行执行划款。

5.收回:再贴现到期前中心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匡算邮程及时向承兑行办理委托收款。如遇到拒付或退票的,会计营业部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从申请行的存款帐户收取票款。对以回购形式办理再贴现的,在回购到期时,由会计营业部门及时收回再贴现资金。

6.核对:按旬将再贴现台帐与营业部门进行核对。

(二)流动性再贷款的管理程序

1.头寸贷款管理程序。根据短期再贷款头寸贷款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逐笔审查、逐笔申请限额管理。宿州市中心支行对申请行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限额,在限额范围内发放短期再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出现临时头寸不足,原则上通过向上级行申请调资金解决,临时解决不了的可向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递交申请,宿州市中心支行审查同意后,贷币信贷部门及时上报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增加短期再贷款限额。

(2)审查和审批:接到商业银行申请头寸资金的报告后,货币信贷部门经办人按照人民银行短期再贷款办法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审查意见,上

报分管行长(行长)审核。经分管行长(行长)同意后,上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申请增加短期再贷款限额。

(3)发放:经合肥中心支行审批同意后,宿州市中心支行与借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加盖本行业务公章,并填写贷款凭证,货币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贷款凭证上签字,加盖科室业务公章,交会计营业部门向申请执行行划款。接到合肥中心支行寄达的贷款额度通知书后,登记相应台账。

(4)收回:贷款到期,由会计营业部门收回。对逾期头寸贷款,由会计营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核对:按旬将短期再贷款台帐与营业部门进行核对。

2、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的管理程序。根据支农再贷款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支农再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宿州市中心支行在合肥中心支行授权范围内,对各县支行支农再贷款实行限额再授权管理。将不低于80%的支农再贷款限额下达到县支行,县支行负责支农再贷款的日常业务管理,市中心支行直接办理市区业务。各县支行在限额范围内审查、审批、发放支农再贷款,限额不足必须向宿州市中心支行申请增加,严禁超限额发放支农再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各县支行受理所辖借款人的再贷款申请,市中心支行受理市区农村信用联社的再贷款申请。

(2)审查和审批:人民银行受理借款人的再贷款申请后,应尽快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报告、申请表和有关资料进行调查了解,并对照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审查。

各县支行由货币信贷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再贷款审贷小组审查、审批。借款人因票据清算临时头寸不足申请再贷款的,经县支行再贷款审贷小组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经中心支行审批

后,才能办理有关再贷款的具体手续。

中心支行受理市区农村信用联社的再贷款申请后,由货币信贷部门依据实施细则有关条款提出初步意见,报行长或分管行长审批。

用于临时头寸的再贷款余额不超过辖内再贷款限额的5%,市中心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审查、审批头寸再贷款。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授权的,市中心支行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

(3)发放:对审查批准的再贷款,人民银行应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借据》,经货币信贷部门签署意见,报经行长或分管行长审批加盖印鉴,交会计营业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划账手续;发放质押贷款的,还应依法签定《质押担保合同》。

(4)收回: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再贷款本息。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再贷款本息的,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从借款人准备金存款账户扣收再贷款本息,并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质押再贷款发生逾期,可依法处置作为再贷款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用于偿还再贷款本息。

(5)核对:按旬将支农再贷款再贷款台帐与会计营业部门进行核对。

(三)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程序。

1.紧急贷款的管理程序。根据总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限额范围内审查、审批、发放紧急贷款,业务流程如下:

(1)申请:符合申请紧急贷款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当

地人民银行书面提出紧急贷款申请,详细说明发生或可能发生支付危机的原因、目前状况、已采取的缓解支付压力的各项措施及效果、有关支付情况的发展趋势及可能出现的后果等情况,填制《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申请书》,加盖借款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提交足以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书面文件和资料。

(2)审查和审批:经银监部门初审提出意见,送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紧急贷款条件和提交的有关资料,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行长(行长)审查通过,人行宿州中支以行文上报合肥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收文之后,会金融稳定处审查有关情况报人总行。

(3)发放:经总行批准下达紧急贷款限额后,货币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具体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持借款凭证到营业部申请划款。

(4)收回:贷款到期,由营业部负责收回。到期归还确有困难可申请展期一次,需由担保人出具表示同意的书面证明由人行宿州中支以行文形式报合肥中心支行,再由合肥中支报总行批准同意后才能展期。贷款逾期,由营业部按有关规定罚息。

(5)核对:按旬将紧急贷款台帐与营业部进行核对。

(四)对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管理程序。

根据总行有关文件规定,宿州市中心支行对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的农村信用社必须上报合肥中心支行批准。业务流程如下:

(1)申请:县辖农村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需社先向当地人行县支行申请;市区农村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需向宿州市中心支行递交申请。申请中应包含: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申请报

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增存压贷及补缴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计划。

(2)审查和审批:县人行对照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后,连同有关资料报宿州市中心支行,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对县人行上报的申请和市区农村信用社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办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行长(行长)同意后,拟文报上级行审批。

(3)动用:经审批同意动用后,办理动用存款准备金有关手续。

(4)收回:经批准动用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要按期补足存款准备金。否则,会计营业部门要按欠缴存款准备金计收罚息。到期确不能补足可视具体情况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

(5)核对:按旬将动用存款准备金台帐与营业部门进行核对。

《信贷业务自查报告.doc》
信贷业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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