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2020-09-18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

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

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xx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

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

规范发展。

推荐第2篇: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 110更新时间:2011-11-24 11:48:39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0*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07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 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推荐第3篇: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理财业务自查报告**支行:根据支行关于开展理财业务自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实际,组织网点负责人对今年1月至6月所有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对资料收集、销售宣传、业务操作等环节按照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三个网点在资料收集较为齐全,协议书,个人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相关协议要素填写完备,经办人员签章,使用总行统一制作宣传销售文本,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相关资料专夹保管,三个网点分别存在下列问题:

1、三星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5笔,金额383万元。其中:无客户身份证复印件3笔,分别是陈桂秀1笔,严红梅2笔,已于检查日通知客户补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1笔,于检查日通知客户完善,理财协议书上无经办人名章3笔。于检查日上盖。

2、棕榈湖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1笔,金额716万元。其中:风险揭示书中,客户漏填风险承受能力类型1笔;大多数个人客户风险揭示书中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字体一致,有代签之嫌。

3、盐井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9笔,金额98万元,其中: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5笔,于检查之日通知客户完善。通过自查,发现三个网点在办理理财业务存在一些问题,如柜员漏收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漏对客户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该客户填写的地方未填写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改进完善的,加强理财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理财业务操作合规有效,减少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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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10 更新时间:2011-11-24 11:48:39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0*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07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 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篇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

根据支行关于开展理财业务自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实际,组织网点负责人对今年1月至6月所有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对资料收集、销售宣传、业务操作等环节按照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三个网点在资料收集较为齐全,协议书,个人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相关协议要素填写完备,经办人员签章,使用总行统一制作宣传销售文本,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相关资料专夹保管,三个网点分别存在下列问题:

1、三星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5笔,金额383万元。其中:无客户身份证复印件3笔,分别是陈桂秀1笔,严红梅2笔,已于检查日通知客户补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1笔,于检查日通知客户完善,理财协议书上无经办人名章3笔。于检查日上盖。

2、棕榈湖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1笔,金额716万元。其中:风险揭示书中,客户漏填风险承受能力类型1笔;大多数个人客户风险揭示书中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字体一致,有代签之嫌。

3、盐井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9笔,金额98万元,其中: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5笔,于检查之日通知客户完善。

通过自查,发现三个网点在办理理财业务存在一些问题,如柜员漏收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漏对客户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该客户填写的地方未填写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改进完善的,加强理财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理财业务操作合规有效,减少操作风险。 **农商银行**三星分理处

二0一三年八月四日 《理财业务自查报告》篇三:理财自查报告

理财业务自查评估报告

自查内容:

1、机构与人员准入是否合规;包括授权,工作场所,岗

位设置,人员素质及培训等是否合规。

2、经办个人理财业务是否合规。

(1) 理财类交易账户处理流程。

(2) 是否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进行告知风险存在性,

在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签署相关产品说明书等配套协议是否亲笔签名确认。

(3) 客户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的风险调查问卷是否随理财

产品档案永久保存,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是否相同。

(4) 留存客户资料档案中有无漏打《个人理财业务交易

表》和《个人理财业务确认表》现象。

(5) 理财档案资料中客户必填写的风险评估表有无描写

风险评估语句,协议书和产品说明书中填写是否规范。

(6) 网点是否及时张贴产品新资类公告。 整改措施:

1、在经办个人理财业务时,没有对客户进行充分告知

理财产品的风险存在性,且没有向客户详细介绍理

财产品这项业务,原因:理财经理对理财产品了解不够透彻。

2、理财档案资料中无产品说明书,培训员工对今后客

户购买的理财产品需附加说明书,使理财产品档案资料合规齐全。

3、理财档案资料中客户必填写的风险评估表,只对客

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测评。没有描写风险评估语句,联系客户并要求客户补写风险评估语句。

4、网点未做到及时张贴产品说明书,宣传不到位,今

后加强宣传力度,做好理财销售工作,使我行理财产品业务有所突破。篇四: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xx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 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篇五:投资与理财专业的自查报告

投资与理财专业的自查报告

一、人才需求情况

图-1:2008—2010年金融业网上发布职位数走势图 (注:2010年12月的金融业数据未统计)

图-1 据网络统计数据显示,与2009年相比,金融行业的人才需求数有明显上涨。其中会计/审计业的月均人才需求涨幅最大,达到85%;其次是金融/投资/证券业,比例为50%;再者是银行业的涨幅,为23%;保险业的月均人才需求涨幅最低,为10%(见图-2)。

图-2:2009—2010年四大金融行业月均发布职位数对比图

图 -2 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广东省金融业不降反升。据省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08年广东省主要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发展指标均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成为金融危机下广东经济发展最大的亮点之一。2009年,全省金融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再度提高。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完成524.21亿元,同比增长1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4.2%,与2008年底相比,分别提高了0.9和0.4个百分点。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提出了用5年时间将金融产业发展成为广东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目前金融产业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而作为广东的省会,广州金融业不只是广东经济的支柱,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在未来,广州金融行业将需要大量具有实操性强的金融专业知识人才,四大金融行业也将提供大量的职位。由此可见,未来广州金融专业教育市场的需求将会非常大。

二、专业建设情况

(一)、专业教学团队

本专业金融老师具有多年的金融的工作经验并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训教学经验。本专业金融老师现有5名,其中两名教师为外聘教师,他们具有多年的金融的工作经验并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训教学经验。

(二)、丰富的校园活动

为了普及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对金融工具的广泛认识、增强资金增值和风险意识,本专业每个学期都会举办各种有意义的投资理财活动,比如华夏学院炒股模拟大赛,银行技能操作大赛,期货投资大赛,全国高校金融投资模拟大赛等。让学生感受金融的魅力,并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

(三)、优越的教学设施 拥有多媒体教学设施,先进的金融实验室。根据学院的安排,实训楼20

3、40

8、502为金融实训课的模拟实训室。

三、基本办学条件 1.专业教学团队

(1)、师资力量

理论上要引进“双师型”教师,并且应达到教师总数的50%以上。这样才能尽可能将最新的市场资讯与行业经验分享给学生。理论上教学要和实践相结合、走出和引进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所有专业教师必须从事一门以上专业实训课的教学,加强对其实践技能的锻炼;聘请社会上有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以加强对专职金融教师的指导;鼓励教师参加证券分析师资格考试与理财规划师考试。 (2)、师资结构

建立、健全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制度与激励机制,科学制定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考核标准,强化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的品质。

首先,培养1名基础理论扎实、人文素养厚实、实践教学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每年培养青年教师2名;通过到考察交流、企业实践等措施,使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培训、科研及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成为引领专业发展方向的领军人物。

其次,培养4名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材修订、教学示范等工作,形成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力量,带动专业整体发展。

最后,培养2名爱岗敬业,谦虚好学,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青年教学能手。 2.教学设施

拥有多媒体教学设施,并建立的实验实训室。实训室应该有以下的特色:

(1)、实训内容综合化。建设成功后的金融综合实训室教学应包含多媒体教学系统,金融投资模拟实训教学系统、银行柜台实务教学系统、期货投资实训教学系统、黄金外汇教学系统等等各个方面,综合性强,为学生今后走向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2)、实训环境仿真化。在对环境设计和各个实验流程设计时,要为学生提供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比较强的实践环境,给实验者一个置身于企业实际环境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使学生自觉调整状态,促使学生主动思考、规划其实验过程和实验步骤,主动加入群体活动中去完成实验。

(3)、实训岗位企业化。直到现在,许多院校的模拟实训就是让每个学生以企业实际业

务流程为线索,针对某个特定系统的业务,由学生模拟企业不同部门、不同的工作岗位,独立完成业务处理。例如:“证券投资分析”的实验,首先让学生扮演证券公司的证券分析师角色,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做出对标的证券的实操方案。因此,金融综合实训室要实现实验岗位企业化,就是让实验者模拟真实企业中的不同岗位,让每个学生都找到自己的“职业角色”。 3.教材及图书、数字化(网络)资料等学习资源

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主要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充分利用类似“考试大”等资源网站进行模拟考试,积极做好职业资格考试的准备。 4.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建议

“以学生为主导”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如说投资的实操课程,引导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验证投资理论并分享经验的形式,让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此外,鼓励实施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各专业特点,除了在第六学期安排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半年,在第四学期、第五学期均可以安排学生下企业见习,让学生学习更有目的性。 5.教学管理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领域,都未把教学管理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大多数的《教育学》、《教育原理》书上讲“教育制度”、“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而不提教学制度,甚至在《学校管理学》著作里也很少有专章论及“教学管理制度”。实践上以“教学常规”论之。但教学管理制度确实存在,它具体表现为一种教学组织结构,比如班级授课制;一套关于教学程序与教学行为的规范体系,比如教学常规;同时它还是一套分类系统与激励机制,如教师的职称晋升等。教学管理制度是教学系统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教学系统是由有形的教学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时空等物质和无形的课程理念、教学思想等意识组成。正是通过教学管理制度,如同计算机程序一样,把教学系统的各种因素连接成一个整体,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规范、高效地运行。一方面,课程理念、教学思想总是借助一定的制度才能转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变成现实;另一方面,人员设施等又总要不得借助于制度才得以合理地开发与利用。

四、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 投资与理财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是以《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2003.8.26)为基本依据,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制定学院高职高专各专业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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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支行:

根据支行关于开展理财业务自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实际,组织网点负责人对今年1月至6月所有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对资料收集、销售宣传、业务操作等环节按照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三个网点在资料收集较为齐全,协议书,个人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相关协议要素填写完备,经办人员签章,使用总行统一制作宣传销售文本,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相关资料专夹保管,三个网点分别存在下列问题:

1、三星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5笔,金额383万元。其中:无客户身份证复印件3笔,分别是陈桂秀1笔,严红梅2笔,已于检查日通知客户补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1笔,于检查日通知客户完善,理财协议书上无经办人名章3笔。于检查日上盖。

2、棕榈湖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31笔,金额716万元。其中:风险揭示书中,客户漏填风险承受能力类型1笔;大多数个人客户风险揭示书中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字体一致,有代签之嫌。

3、盐井分理处1-6月共办理理财业务9笔,金额98万元,其中:无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5笔,于检查之日通知客户完善。

通过自查,发现三个网点在办理理财业务存在一些问题,如柜员漏收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漏对客户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该客户填写的地方未填写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改进完善的,加强理财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理财业务操作合规有效,减少操作风险。

**农商银行**三星分理处

二0一三年八月四日

推荐第6篇: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分析,指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硬件环境、服务质量、理财顾问、产品品质、整体形象和理财实力六个方面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加,稳定的高收入富裕人群已经形成,理财客户已不满足传统的存款低收益,为了使个人资产能够更加有效的保值增值,就要转向资本市场来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尽管许多个人投资者有理财意识,但却缺乏经验,迫切需要得到专业指导。作为最主要的理财服务提供商,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健全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体系,设立各种理财中心,并不断推出新型的理财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促进自身发展。

一、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在国外,个人理财业务也被称为财富管理。众多金融机构为了占领高端市场,提高盈利水平,都争相为优质客户提供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服务。而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规模小。中间业务收入包括个人理财业务在内,在商业银行总收入中所占据的比重仅为8%。

2.服务层次比较低。国外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信托、证券、保险等综合性理财服务,让客户的资产增值保值。而我国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目前还停留在银行转账、代收代付、通存通兑等这些基础业务。

3.产品同质化。国外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品牌特色,个性化服务较为重视。而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推出了不同名称类型的理财产品,但内容却很相似,没有特殊优势。

4.跟踪服务缺失。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理财业务来看,在客户收益的分析评估和动态跟踪上,还很不足。银行未能定期根据客户的理财收益来对其投资策略和投资工具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的市场。

5.专业人才短缺。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理财中心后,虽然配备了理财经理来为客户服务,但是目前这些理财经理的专业性较弱,能够熟练掌握证券、保险、投资等综合性知识的人才较少。

二、客户满意度

关于客户满意度的概念,菲利普.科特勒和Barky认为,客户满意是客户在使用产品或服务后感知的效果与其之前的预期进行比较的结果。如果感知的效果低于期望,客户就会不满,感知的效果达到期望,客户就会满意,感知的效果高于期望,客户就会非常满意。客户感知价值与客户预期的差距决定了客户满意程度。客户满意—般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产品满意、服务满意、视听满意(企业可视性和可听性的外在形象的满足状态)、行为满意(客户对企业运行状态的满足状态)、理念满意(客户对企业经营理念的满足状态)。

只有客户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满足了自己的需要,才会对其满意,也才会积极主动地与之保持持久合作关系,并可能传播对银行有利的信息,增强口碑效应,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提升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的几点建议

(一)硬件环境

如何能够较为便捷、迅速、方便地接受理财服务也已成为这部分人群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因素。商业银行在设置个人理财网点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居住人群的理财需求情况,针对经济条件较好、富裕人群密集的社区,配套安排理财网点,就近吸取更多的有效理财客户。理财客户对网点内部环境也有着一定层次的要求,舒适、惬意的理财环境能在感官上给客户带来愉悦的感受。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理财渠道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将理财等中间业务拓展到这些新型渠道上。一方面,银行开展新型信息渠道,可以有效简化服务的繁琐程序,减轻营业网点的柜面压力;另一方面,银行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服务路径选择,使客户能够足不出户实时管理自己的理财资产,为客户提供了方便。

(二)服务质量

效率低,排队时间过长现象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措施是银行应当真正以客户为本,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对银行网点现有的弊病进行改正。银行理财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与银行之间会不断产生信息交流。客户对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业务办理会有一定的反馈意见。从客户角度来看,对理财服务的看法意见希望能够顺利传达给银行,并且,银行能够对其反馈意见予以重视。对于银行来说,客户的意见反馈表达了客户对银行服务的真实感受。倾听并采纳这部分客户意见,有利于银行自身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因而,针对银行理财业务,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渠道,使客户的意见迅速得以传达,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可以增加客户对银行理财服务的认同,提高满意度。

(三)理财顾问

普通客户在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都较为缺乏,对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一知半解,需要专业人士能对其投资理财做出建议与指导。从银行角度来讲,应该加强对理财顾问的业务培训,使其对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能够充分了解。此外,在投资知识上进行定期教育培训,提高理财顾问在专业知识上的储备。在对理财顾问的选拔和配置上,应该多考量其在投资理财上的专业素养,是否具备专业理财资质。

(四)产品品质

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按照风险和收益分类,在向客户营销产品时,要着重考虑客户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率的期望情况。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应面向资金量大、风险承受力强的客户,合适的产品应该卖给合适的客户,不建议风险承受力低的客户来购买。与基金理财不同,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应该以中低风险为主,恪守银行理财的本质,维持资产保值增值的初衷。银行推出的投资理财产品应该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多样性需求,丰富理财产品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理财产品投资起点的设置也应考虑到目标投资群体的收入状况,保障潜在客户能够接受理财产品的起始投资额,更大程度地吸引到更多优质客户。理财产品费率问题也是投资者纳入考虑的范围,合理收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客户的满意情况。

(五)整体形象

银行为客户提供存贷款、缴费、理财等多种金融服务,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客户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都能切身感受到银行的服务环境、质量、业务水平以及整体实力。银行所传达出的形象会直接影响客户对其的印象观感,从而对客户的理财机构选择产生影响。

对于银行而言,珍惜自身的信誉,营造亲和、以客户至上、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会在广大客户群中赢得美誉。另外,在业务开办方面,应多为客户考虑,提供更多便捷服务,从而提高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为银行理财业务吸引更多潜在客户。

(六)理财实力

客户在选择理财银行时,首要考虑的便是该行的理财实力,在整个行业内以及广大金融投资者中的口碑。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应针对客户对于风险与收益偏好的不同需求,设计并提供集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资源于一身的创新型理财产品和整合多种产品的解决方案,集合一支强大的投资研发团队来做后台支撑,为客户设计提供适合的理财产品,保障其产品收益的同时,拓展全方位财富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1]李鹏.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质量的评价[J].金融论坛.2007(8):47-51.[2]卢海燕.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研究[J].学术论丛.2008(44):31-33.

[3]仲伟俊、李桂琴.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57-64.

[4]周赵宏、熊曙初.我国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6):98-101.

推荐第7篇: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理财业务

XX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我行向客户提供非存款类综合理财服务时所涉及的各类理财计划,如我行的“财富宝”系列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同类理财产品。

第二章 主要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中涉及以下主要定义: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 1 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指上述为客户提供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以及其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不符合转移标准而不能进行表外核算的理财产品。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指上述为客户提供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以及其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符合转移标准而可以进行表外核算的理财产品。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办法所称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我行的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与我行理财计划相关第三方的情形。

2 第三章 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 理财产品的会计科目设置

为单独专项核算我行因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建议在“吸收存款”项下单设“保本理财产品存款”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我行发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同时在“代理业务负债”科目项下设置“委托投资存款”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设“非保本理财产品存款”、“委托客户的收益”等三级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我行发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本金及其尚未支付的相关损益。

为单独核算我行发行理财产品资金运用产生的资产,区别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运作。

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运作,对于不担险理财产品,在“代理业务资产”项下设置“委托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对于保本等担险理财产品,则通过“应收投资款项——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科目进行核算;

若理财资金由我行相关部门自行进行运作,则根据资金投向在相关对应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为保证理财资金的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管理,可以在此类资产科目下增加“保本理财资产”或“自营资产”等字段信息予以反映。

3 为了准确核算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后续损益情况,在“应付利息”科目下增设“应付保本理财存款利息”,在“利息支出”科目下增设“保本理财存款利息支出”。

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下增设“代客理财手续费收入”。

另外在表外设置代客理财业务明细科目,如代客理财投资和代客理财存款。

第五条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由于我行对客户提供本金或收益保证,客户不会出现负收益,最低可收回本金,而亏损部分则由银行承担,属于我行的担险类理财产品,应该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因募集理财资金形成的负债,运用理财资金形成的资产以及后续持有期间相应的收入、支出。

第六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初始确认

1、理财资金负债:客户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形成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银行的现时义务,因此以负债形式(保本理财存款),确认客户的理财存款;

2、理财资金资产:银行吸收客户的理财存款,对外(国内同业、保险或其他国外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应的金融工具,由此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在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银行时,应该确认相关的投资,具体包括:

国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预期收益稳定且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债及各种票据,拆放同业/买入返售款项,信托贷款,贴现等。

3、该客户理财资产/理财存款的成本或价值能可靠计量。 第七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初始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

1、确认理财资金负债:

借: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贷:吸收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2、确认理财资金资产:

(1)若属于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运作:

借:应收投资款项——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2)若由我行相关部门自行进行资金运作:

借:理财资金运用相关资产科目(保本理财资产)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八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后续计量

1、理财资金资产和负债对应的损益能够可靠计量;

2、理财资金负债的后续计量,通过存款利息支出科目确认;

3、理财资金资产的后续计量,按对应的资产类型分别纳入相应资产会计科目进行后续计量,确认的资产收益全部在银行损益表内核算,其确认原则和方法可参见相关资产核算办法。

4、保本理财产品的手续费收入一般并入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 客户提前还款时交付的手续费;

5  合约中明确订明,客户所交付的手续费,不管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都需要支付的。

上述两种情况作为手续费收入按照合约相关规定予以一次或分期确认。

第九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后续计量的具体账务处理

1、若可以合理估算理财资金负债应付利息,应分期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利息支出:

借:利息支出-保本理财存款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应付保本理财存款利息

2、若可以合理估算理财资金资产的运用收益,应分期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益

借:应收利息/其他相关科目

贷:投资收益/其他相关科目

3、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分配收益,冲转原已计提的应付保本理财存款利息,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借:应付利息-应付保本理财存款利息(已计提部分)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分配部分)

借/贷:利息支出――保本理财存款利息支出(差额部分)

第十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终止确认

理财产品到期时,银行必须支付客户相应的本金和收益,完全清偿对 客户的负债,意味着预期客户理财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银行的现时义务消失,则此时可以终止确认理财资金负债,若此时对应的理财资金资产尚未 6 到期,则需要将对应资产科目的字段信息从“保本理财资产”转至“自营资产”。

第十一条 保本型理财产品终止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

1、理财产品与理财资金同时到期时:

借:吸收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应收投资款项——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 理财资金运用相关资产科目(保本理财资产)

2、理财产品已到期,但相对应的理财资金资产尚未到期时:

借:吸收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借:理财资金运用相关资产科目(自营资产)

贷:应收投资款项——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 理财资金运用相关资产科目(保本理财资产)

第十二条 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中的要求判断是否满足表外核算的条件。鉴于我行目前理财产品形式较为简单,所以暂按照如下简化原则进行判断,即当理财产品亏损全由客户自行承担,我行不提供本金或收益保证,且不在产品存续期间为该产品提供现金流动性支持时,意味着我行对该类理财产品不承担风险,可以应该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相关规定进行表外核 7 算。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一条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规定进行表内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初始确认

1、客户购买银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我行只作为中介机构代表客户 进行理财投资,对理财产品本身形成的预期经济利益等,我行都不承担义务, 因此不以负债形式确认理财存款, 只在表外进行记录登记。

2、银行吸收客户的非保本理财存款,代客户购买金融工具或委托第 三方进行投资,相关金融工具或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都已转移给投资人,因此银行无需将该部分代客户购买的金融工具或投资确认为资产,也只在表外进行记录登记。

3、一般而言,在理财资金的募集期,作为委托投资存款,将理财资 金先在资产负债表内暂时确认为我行负债,待募集期结束并将理财资金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后,将由此形成的委托投资资产和委托投资存款进行对冲,并在表外对应科目补记一笔分录,使其实现脱表核算。 第十四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初始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

1、募集非保本理财资金时:

借: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本金)

贷:委托投资存款-非保本理财产品存款(本金)

2、代客运作理财资金时:

借:委托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

3、对冲委托投资存款和委托投资,并转表外核算

借:委托投资存款-非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贷:委托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

收:表外代客理财投资科目 付:表外代客理财存款科目

第十五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后续计量

1、银行作为中介机构,负责将非保本理财投资收益的收款分配给投资客户,银行不对理财产品相关的金融工具计提收益,也无需对客户理财存款计提支出。

2、在客户投资期内,收到的理财资产的收益,在未到向客户结算的 时间,暂存于表内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科目下核算。

3、若银行作为中介机构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可以 可靠计量,则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进行分期计提或摊销。

第十六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后续计量的具体账务处理

1、实际取得收益但未向客户分派: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2、分期计提银行手续费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理财产品手续费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客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

9

3、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分配或结算收益:

借:非保本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贷:委托投资存款(委托客户的收益)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理财产品手续费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客理财手续费收入(差额部分)

4、将归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划转至客户账下

借:委托投资存款(委托客户的收益)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第十七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终止确认

1、在非保本的情形下,理财产品相关资产的投资期限一般应与理财存款到期日相匹配,当理财存款到期后,终止确认表外代客理财存款和表外代客理财投资。

2、当非保本理财存款到期时,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金融工具仍未到期,则视为银行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向客户购入该等金融工具,购入款项作为偿付理财存款的本息和手续费收益,向客户分配。同时终止确认表外的代客理财资产和负债,并计算银行实际的手续费收益,清理应收手续费余额。

3、当理财投资先于理财存款到期时,需区别理财委托投资本金、应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以及银行所享有的收益,将收回投资的本金以及归属于客户的收益部分,通过代理业务负债项下委托投资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10 并结转原先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应收手续费余额,若有差异,则进入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终止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

1、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终止确认: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收:表外代客理财存款 付:表外代客理财投资

2、遇到到期收回资金小于理财本金的情形,赔本部分做以下处理:

收:表外代客理财存款(红字) 付:表外代客理财投资(红字)

3、遇到理财投资先于理财存款到期,做以下处理:

(1)收回理财投资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委托投资存款(非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贷:委托投资存款(委托客户的收益)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理财产品手续费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客理财手续费收入(归属于银行部分收益大于原已计提应收手续费余额)

(2)理财存款到期后偿还:

借:委托投资存款(非保本理财产品存款) 借:委托投资存款(委托客户的收益)

贷:活期储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人结算账户 收:表外代客理财存款

付:表外代客理财投资

第十九条 对于我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若不能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表外核算的规定,则需要比照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第四章 资产转让及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我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可能涉及我行已持有金融资产的转移,对于该部分金融资产转移,应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核算,若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终止确认:

  我行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经终止的; 我行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出;

12  我行没有保留对资产的控制权。

否则,必须继续确认该资产或就我行继续涉入部分确认有关资产。 第二十一条 金融资产转让的具体核算办法可参照《XX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核算办法》、《XX银行回购业务核算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行应按以下原则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

对于我行承担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核算和披露。

对于我行不承担风险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需要在财务报告“代客交易”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内容主要包括:我行代客理财业务的主要定义,理财资金运用资产涉及的范围,与理财产品相关的风险情况,我行从该业务中获取的收入情况及该收入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理财业务募集资金和投资是否在我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报告期内理财募集资金和投资相关数据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个人理财业务在财务报告中信息披露的相关数据搜集工作由我行理财中心牵头,协调总行机关各相关部室进行采集、汇总、信息披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XX银行会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第8篇: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恒丰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我营业室在各项收费业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反收费状况。营业室员工在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2、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收费业务(电汇,购买重要凭证,挂失、补办等)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

3、保持成果,不断完善。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但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

4、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推荐第9篇:银行统计业务自查报告

金乡县支行统计业务自查报告

市分行: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号)及2010年《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号)的要求,充分结合我行的具体实际情况,我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人行和各上级行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行的统计工作进行了重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根据总行提出的检查重点,我们对2010年至2011年一季度有关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结合本次检查方案进行自查,对于重点自查的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委托贷款应与我行ABIS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群(C3系统)和业务台账进行一致性核查。每次报表数据一致无误。

2、房地产开发贷款,对人民币经营明细指标统计月报表(GE0907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指标进行自查,我行未有房地产开发贷款,只有购房贷款,所以不存在上报有误的问题。

3、涉农贷款,涉农各项贷款统计表(GE0916表)是根据C3系统操作人员提取出的相关业务数据并与ABIS相关数据核对后上报,数据准确。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我行统计机构设在财会运营部,统计岗位也设在财会部,配备一名统计人员,对本岗位统计业务比较熟练,并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统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统计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指标、填报途经等情况的变化,熟知各类系统对报表的影响,加强数据审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这次自查,使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

2011年*月*日

推荐第10篇: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恒丰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我营业室在各项收费业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反收费状况。营业室员工在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2、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收费业务(电汇,购买重要凭证,挂失、补办等)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

3、保持成果,不断完善。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但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

4、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银行收费业务自查报告》

第11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自查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自查报告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联社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抽调了业务部、稽核部、财务部有关人员,成立了票据业务自查工作小组,对联社年 6 月底以前所办理的贴现及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票据业务的基本情况 联社从今年 3 月份开办了贴现业务,至今累计办理贴现业务 765笔,金额

49079 万元,其中今年办理 263 笔,金额 15965 万元;年办理 502 笔,金额 33114 万元。在办理过程中,从未发生过一笔到期未收回现象,止年 6 月末贴现余额为 21920 万元,经核查账实相符。年 4 月份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至 6 月末累计办理承兑汇票 6 笔,金额 380 万元,全部为全额质押,不存在任何风险。

二、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一)管理制度方面 在开办贴现业务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前,联社依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业务操作流程》 《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内控制度》、、《农村信用社贴现操作细则》《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岗位职责》等制度,也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和《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二)授权授信方面 联社已建立了承兑、贴现业务各层次、各环节的授权体系,并将承兑、贴现纳入了统一授信范围,实施授权管理,并核定了承兑的最高限额。

(三)业务流程方面 在业务流程方面,联社按内控要求明确了承兑、贴现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了风险管理、信贷管理、会计结算等票据业务操作程序和业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制度能较全面的覆盖业务环节和业务岗位。

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方面,联社执行的较好,票据业务岗位设置做到了前中后台分离,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每笔业务都经 “印、押、证”贷审会和有权审批人审批;严格落实了授信审批条件;三分管制度和岗位分离、相互牵制制度落实到位;专用印章管理、使用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登记等环节符合制度要求;承兑汇票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办理承兑的相关质押单证和抵押物、贴现票据能按规定登记、保管,不存在虚假票据的问题及抵(质)押品随意变更及丢失的问题;档案管理符合要求,资料完整。

四、存在问题

(一)承兑汇票业务存在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发现所办理的承兑汇票中有一笔签发人为陕西海燕焦化集团公司未在信用社开立存款基本帐户,但签发的该笔承兑汇票是全额质押保证,故不存在风险隐患。

(二)贴现业务存在问题 在所办理的贴现业务中,有个别户贴现资料中没有企业财务报表,不便于分析该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纠改措施

(一)承兑汇票业务方面 联社要求在今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要严格按照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办理好此业务,并继续实行全额质押保证,努力降低承兑汇票的风险度,稽核部门将加大对承兑汇票办理的稽核力度,促使该业务合规、稳定发展。

(二)贴现业务方面 联社要求票据中心在以后办理贴现业务过程中,将相关的各类材料整理齐全,确保贴现资料的完整性,将每一笔贴现业务合规、合理、合法的办好。 附件:

1、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票据业务自查情况统计表

2、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违规情况统计表

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贴现业务违规情况统计表

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票据业务检查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统计表年月日

第12篇:银行国际业务自查报告

国际业务自查报告

为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以“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为主题的违法违规资金专项检查,同时也加强国际业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国际业务安全、稳定、持续运行,根据要求对支行XXXX年度的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整个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相关内容

我支行检查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对支行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发生的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等三大类外汇业务,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国际收支交易以及跨境资金流入等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其中:

1. 出口收汇业务:出口收汇XXX笔,全部为贸易项下的款项,无转口贸易和非贸易等服务贸易项下款项,所有出口收汇款项全部入待核查账户核查,我支行已按规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XXX笔,客户签收手续齐全。

2. 结售汇业务:结汇业务XXX笔,售汇业务XX笔,结汇业务全部是贸易项下出口收汇结汇,无其他项下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外管及我行外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办理,手续齐全。 3. 资本金业务:我支行开立一户资本金账户,且已销户。在操作中严格按照资本金账户管理办法,及时在直投系统中进行了业务反馈,无资本金收汇及结汇业务发生。

4. 境外汇款业务:境外汇款XX笔,其中预付货款XX笔全部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付货款付汇登记,严格按照《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的指引进行审核,货到付款X笔按照我行业务操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5. 境内汇款业务:境内汇款X笔提供的资料完整,柜员按要求保管装订。

6. 个人外汇业务:我支行受理个人外币现钞结汇业务XX笔,售付汇业务XX笔,均按照外管及我行操作规程要求办理,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应档案,无超权限、超限额等现象。

7.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业务:对外付款XX笔,都为信用证项下付款,款项根据分行要求申报,申报内容正确手续齐全。

8. 人民币跨境交易发生一笔,款项性质为服务项下收款客户已提供相应合同及发票,均按照外管及我行操作规程要求办理入帐。

二、落实整改情况

本次自查,总体情况良好,今后,我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政策的梳理和培训,规范各项业务的操作和制度执行,以保证我支行外汇业务健康、合规、有序的发展。

第13篇:银行银行卡业务自查报告

*****银行

“制度执行年”中关于银行卡自查的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朔州市银监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朔州银行业“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开展制度执行年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以及行内对“制度执行年”内部控制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部门联合营业部、事后监督岗针对银行卡方面进行了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我部门针对银行卡业务自查的计划方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工作,通过对银行卡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办理操作流程的梳理,2014年至今银行卡业务办理情况,自助机具银行卡使用情况,检查监督情况等方面的自查自纠,明确分工和职责,细化自查内容,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自查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的梳理情况

因我行使用晋城银行前台业务系统,所以我部门在晋城银行总行下发的《银行卡管理办法》及银行卡业务操作流程基础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加以修改,认真梳理了《*****银行银行卡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卡业务操作流程》《*****银行取款机业务处理流程》、《*****银行存取款机业务处理流程》、《*****银行自助机具吞卡处理操作流程》《*****银行自助发卡机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及办法规范和约束发卡操作,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到业务拓展,制度先行,保证管理有依据,操作有规范,风险能控制。

三、银行卡业务办理的自查情况

至2015年3月,我行发行“**卡”**张。(1)针对银行卡的开销户、挂失、冲销、补卡等风险类交易,严格按照《*****银行银行卡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风险检查,通过检查挂失登记台账、客户办卡留存账户资料,发卡机发卡后留存回单,发现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基本按照我行规定进行办理,还存在部分身份证件不清晰,客户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情况均已进行记录并要求整改。(2)针对银行卡片保管,我行**卡由晋城银行统一印制,我行前台操作人员在领卡、发放、销卡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入出境库登记手续,严格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废卡专人保管、登记,统一销毁。(3)自助机具自查。在我行布放的自助机具醒目位置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客户的安全用卡。(4)持卡人合法权益方面,在营业前台、自助网点张贴风险提示,提醒客户不要将密码泄露,不要设置太简单的密码,提醒客户妥善保管银行卡等。要求客户在办理前阅读开卡协议书,如实填写开卡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确认。(5)银行办理的自查。我行业务系统不支持同一客户超过3张银行卡。因我行规定**卡一律不得代办,特殊情况需由会计主管审批,所以前台柜员按照此规定落实实名制、本人办理制度。(6)银行卡收单检查。在受理收单业务时严格按照本地化管理、确保机构的真实性,并通过对现有收单业务的商户进行一一核查和抽查账户流水等途径,加强交易监测,发现两户经常使用信用卡刷卡并很快支取的现象,对该商户进行资料的完善并将机具收回。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经自查,我行还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柜员防范意识不强,对银行卡犯罪认识不足;(2)业务素质有待提高;(3)加大自助设备的安全风险检查力度。

改进建议:今后工作中,不间断对员工进行银行卡进行培训、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对违法犯罪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实现银行卡业务推广和管理协调发展。

*****银行

2015年3月

第14篇:银行理财资金池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管理,促进本行理财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规章以及《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等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池,指多个类型资产(如债券、票据、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项目、存款等)所组成的集合性的资产包。本办法所称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通过滚动发售理财产品持续募集资金,统一投资于资产池,并进行动态管理的理财产品。资产池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

滚动发售是指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集合运作是指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原则上同一资产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

期限错配是指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或长于资金运用方。 分离定价是指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到期收益率分拆定价。

第三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运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运作原则。资产池理财产品原则上由总行统一研发设计和投资运作。未经总行授权,一级分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资产池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投资运作。

(二)稳健经营原则。资产池理财产品应规范运作,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池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类资产池的投资范围、准入级别、业务流程等符合相关规定,重点做好资产负债摆布和流动性管理。

(三)风险可控原则。资产池理财产品的运作管理应遵循本行相关授权和授信管理规定,制定并遵守流动性限额、市场限额等各项风险限额指标,风险控制部门应对理财产品的各种风险实施同步监测。

(四)单独核算原则。资产池理财产品的帐务核算应遵守本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同类资产池理财产品应独立运作,对同一资产池产品应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项目,是指符合一定标准的新

发放信托融资,以存量信贷资产为支持的信托计划,及其他经认定的具有信贷资产特点的项目。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备选池,是指按照本行自营贷款的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评定信用等级和核定授信额度,并符合资产池准入标准的信贷资产项目的集合。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机构类客户,是指列入本行政府机构名录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省级(含副省级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属职能部门以及大型中央企业。

第七条 本规程适用于**银行总行和经授权的境内分支机构开展的各类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作为全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协调部门,牵头制定资产池理财产品相关制度办法;牵头就资产池理财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报备或报批;牵头全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和报告。

第九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作为产品研发运作部门,负责资产池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投资运作工作,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产品方案设计、产品定价、投资标的物选择和行内报批、与合作机构签订相关法律文件、产品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培训、宣传、信息披露和客户服务等。

第十条 总行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电子银行部等理财业务销售推广部门负责组织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销售及相关培训、营销和宣传活动,根据产品部门信息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客户理财咨询和投诉等。总行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和房地产信贷部负责营销、组织营销和推荐信贷资产项目等入池资产,其中总行公司业务部还负责对信贷资产项目的准入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总行托管业务部负责为资产池理财产品提供账户开立、资金托管、会计核算、投资监督、托管报告等资产托管服务。 第十二条 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期间的资金划转,清算结算,负责根据本行相关会计制度开展帐务记录及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十三条 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超分行权限的信贷资产项目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标准和业务流程进行审查并报有权审批人审批;负责指导分行做好信贷资产项目审查审批工作。

第十四条 总行授信执行部负责信贷资产项目的贷后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风险政策及风险限额指标;负责对资产池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程监控、检查、评估等。

第十六条 总行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中国**银行理财

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一级分行(或总行客户直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营销和向总行推荐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项目;

(二)负责资产池理财产品的营销推广、客户维护和相关业务操作。

一级分行(或总行客户直管部门)是信贷资产项目管理行的,其职责还包括:

(一)负责组织信贷资产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传递及保管;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经办行完成信贷资产项目在信贷管理系统(CMS)信息录入和维护、帐户监管和贷后管理等工作,经总行同意与符合准入标准的信托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文本;

(三)负责监督信托理财专户开立、资金归集、投资收益分配和本息返还;

(四)负责跟踪资产运作情况、借款人信用额度占用情况和风险变化情况,并及时向总行相关部门反馈;

(五)在信贷资产项目出现风险时,采取必要的风险处臵措施;

(六)总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 投资范围、准入标准及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基本投资范围包括:

(一)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等债券品种及其他银行间市场债券类交易工具;

(二)拆借、回购等货币资金市场工具;

(三)纳入本行项目备选池内的信贷资产项目;

(四)银行承兑汇票;

(五)同业存款;

(六)根据资产池分类不同,满足该类资产池产品特性、经批准的其他投资工具。

第十九条 纳入本行项目备选池内的信贷资产项目,除符合**银行信贷政策和准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融资人原则上为优势行业重点客户、重点项目、总行或一级分行直接管理客户或符合本行内部评级AA+级(含)以上的优质客户;

(二)融资人具有稳定充足的偿债资金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

(三)融资期限或距融资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含),属于政府机构类客户的,不超过5年(含);

(四)单个融资项目规模原则上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五)符合理财产品风险策略及产品设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本行发行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本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投资第三方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应采取买断方式,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同时还须符合如下规

定:

(一)信贷五级分类为正常类,贷款档案完备,信息记录完整、准确;

(二)信贷资产出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限制债权转让的情形,或已获相关当事人书面同意,并要求出售行在出售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相关当事人资产转让事宜;

(三)所购买的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的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或加盖出售行有效印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应由出售行在出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移交给信托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办理担保物权的重新确认和让渡,防止原有的担保物权落空;

(四)票据资产应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背书转让。

(五)符合理财产品设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 新发放信托融资或购买存量信贷资产的,应申请入池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项目备选池。

第二十二条 研发理财产品时,如投资范围涉及信贷资产项目的,应优先从项目备选池中选取。总行金融市场部根据理财产品审批权限确定审批流程,在部门权限内的,报部门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部门权限的,采取会签或直接报批的方式,报行内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三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市场债券类交易

工具、货币资金市场工具以及其他获批准的投资工具,应按照符合产品运作需要及风险可控原则进行。按照我行信贷制度规定和其他风险管理规定,在授信范围、风险限额和授权权限内的,由总行金融市场部自主决定投资,否则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报批。

第四章 产品研发和投资运作

第二十四条 研发设计资产池理财产品应包含产品设计结构、定价分析、可行性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应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清楚揭示产品的保本特性和投资范围。对于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资产的,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投资于信贷资产项目的,要充分披露信贷资产的风险收益特性及五级分类状况。

第二十六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研发审批应遵守行内授权管理。总行金融市场部权限内的,由金融市场部自行审批研发;超出部门权限的,报送上一级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遵循分散化原则,控制不同投资品种的配臵比例。 第二十八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遵照流动性管理要求,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资产占比,严格匡算产品现金流,确保产品流动性。

第二十九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应做好资产负债摆布,控制资产池与产品的期限错配比例,确保交易投资与产品

发售间的平衡运作。

第三十条 不同类资产池之间的交易一般应遵循公允价格原则。

第三十一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作为产品的投资运作责任人,负责理财产品相关投资交易的发起、审批、指令发送以及理财产品台账的建立和管理。

第五章 产品到期及收益分配

第三十二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到期后,通过滚动续发产品、变现资产、以及其他经批准的融资方式,获取资金兑付到期产品。

第三十三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严格测算产品到期收益及兑付金额,并经总行托管业务部复核确认后,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总行运营管理部完成资金清算。

第三十四条 资产池运作收益指资产池所投资资产获得的收益扣除托管费、信托费等第三方费用后的盈余。

第三十五条 资产池运作收益的分配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客户收益、固定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以及浮动管理费。其中,客户收益指本行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支付的收益,客户收益在产品到期或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时间下划客户账户;固定管理费是指根据约定比率,向销售理财产品的分行或总行客户直管部门支付的费用,固定管理费在产品到期或根据约定下划;项目管理费是指根据约定比率,向信贷资产项目的管理行支付的费用,

项目管理费率根据信贷资产项目逐期确定,按照约定频率下划;浮动管理费是指资产池运作收益扣除客户收益、营销管理费、项目管理费外的剩余收益,浮动管理费根据销售理财产品的分行或总行客户直管部门对业务的贡献,定期下划。

第三十六条 在遇到市场环境极度恶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时,资产池理财产品需要提前终止滚动发售的,总行金融市场部应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各有关部门按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责,做好相应处臵工作。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资产池理财产品投资运作中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第三十八条 信用风险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关联信用体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导致理财产品发生损失的风险。其管理主要遵循如下要求:

(一)资产池内相关信用资产纳入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其中对于信贷资产项目,须按照自营贷款的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评定信用等级和核定授信额度,并由相关一级分行(或总行客户直管部门)履行或组织贷后管理工作。具体操作要求按照我行相关制度办法执行。信贷资产项目管理行应负责或组织经办行在本行信贷管理系统(CMS)中维护客户基本信息、授信记录,并添加信贷资产项目标识。在信贷管理系统(CMS)暂时不支持信贷资产项目标识和贷后管理操作的情况下,应建立信贷资产项目手工台账,记录客户授信、用信情况。 信贷资产项目管理行应至少每季撰写分析报告,向总行反馈客户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将分析报告报送总行公司业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执行部和金融市场部等部门。

(二)资产池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须按照我行风险政策具体要求严格控制以下信用风险相关指标:

1、信用类资产占比,此处信用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项目、信用类债券、以信用类债券作质押的逆回购等;

2、信用类资产行业分布集中度,即投资于单一行业的信用类资产占资产池总资产的比例。

3、单个信用主体相关资产占比;

4、根据我行经济资本确定的风险权重为零的相关资产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资产池理财产品投资运作中,对于对外平盘的交易,其交易对手准入比照自营业务标准。

第三十九条 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负债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使资产池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资产池市场风险主要源自于资产负债久期的错配、利率敏感性缺口。其管理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一) 资产池理财产品应遵循科学合理定价的原则,重点结合

资产池内资产风险收益特点、波动特点、市场同期限产品定价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 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须按照风险政策具体要求严格控制以下市场风险相关指标:

1、资产池加权平均久期,即以资产池内资产占比为权重对各资产久期进行加权平均;

2、理财产品加权平均久期,即以理财产品占比为权重对各期理财产品久期进行加权平均;

3、资产负债久期错配比例,即资产池加权平均久期与理财产品加权平均久期的比例;

4、利率敏感性缺口,即将资产池的所有生息资产和付息理财产品按照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内,将利率敏感性资产减去利率敏感性负债,即该时间段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

第四十条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池运作过程中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理财产品支付的风险。其管理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一)在确定资产池资产负债结构时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二)制定明确的资产、负债分散化政策,确保资金运用及来源结构向多元化发展,提升资产池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三)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须按照风险政策具体要求严格控

制以下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

1、理财资金来源集中度,重点关注前五大对公理财客户所提供资金占比;2、流动性资产占比,此处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外部评级为AAA级的信用债以及一个月以内到期的回购、信贷资产、银行存款、其他债券等;

3、流动性比率,即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之比,此处流动性负债指一个月以内到期的理财产品;

4、现金流错配净额,即将资产池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按照一定方法分别计入特定期间(如一个月以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以现金流入减现金流出得到现金流期限错配净额。

第四十一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应根据资产池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特征以及本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制定资产池理财产品风险策略和风险限额,对上述风险管理具体指标限额进行明确界定。

第四十二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应建立前中台分离的业务运作体系,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岗位,负责根据既定风险政策,实时监控资产池运作风险状况,并进行及时、充分的风险揭示和报告,必要时采取风险缓释和控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针对资产池理财产品巨额赎回等紧急情况,总行金融市场部应制订并定期更新流动性应急管理方案,详细说明资产方流动性管理策略(如变现流动性资产)和负债方流动性管

理策略(如融资)。

第四十四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应定期组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采用各种风险计量方法对一般市场情况下资产池所承受的风险以及极端不利情况对其造成的潜在损失进行估算,充分揭示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并评估各类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的合理性。

第七章 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我行应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对资产池理财产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职责。

第四十六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将产品成立公告、产品到期公告、产品重大事项公告、产品提前终止公告等公告信息提交给理财产品销售推广部门,由理财产品销售推广部门根据总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对外进行披露。

第四十七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根据总行运营管理部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制定产品估值、产品运作报告等产品运作信息,并经托管业务部复核后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推广部门,由理财产品销售推广部门根据总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对外进行披露。

第四十八条 总行金融市场部应作好资产池理财产品相关文档资料保管工作。资产池理财产品相关文档资料包括:

(一)产品相关文档。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发售审批单、产品募集额度确认单、产品信息披露审批单、产品到期兑付审批

单以及其他产品相关单据。

(二)项目相关文档。包括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协议、信贷资产转让协议、信托融资业务服务协议、资金保管协议等。

(三)运作交易单据。包括债券交易单、债券交易审批单、信托投资审批单等。

(四)资产池相关审批文件。包括产品研发签报、产品报备文件等。

(五)资产池理财产品定期评估报告。

(六)相关托管协议等。

第四十九条 信贷资产项目管理行应妥善保管好资产池理财产品相关的原始凭证、重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记账凭证、交易记录、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

第15篇:研究业银行理财业务论文

摘要:2007年,国家加快推进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进程,利率、汇率以及债券市场改革也将加快,上市银行将面临多种发展机遇。随着商业银行向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领域的渗透,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人民币理财、债券投资等创新产品将会加速推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银行竞争的焦点,而细分客户对于理财业务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文章从主成分析和系统聚类两方面来研究客户细分的方法。

关键词:客户细分;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

一、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股改上市之后都已开始逐步走向综合经营的模式,各商业银行都将新的利润增长点放到了中间业务上,而其中的个人理财业务自2003年开始以来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例如,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个人理财中心”,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建设银行的“乐当家”、农业银行的“金钥匙”、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B计划”、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等产品相继面世,市场上已有20多个品牌、几百种理财产品;2006年年初,凭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温,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批与股指、黄金价格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并且,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也将其在国外的理财业务移植到我国市场,积极开展外汇理财业务。然而,热情的投入并不见得能得到所期望的效果——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并不理想。出现了如下的主要问题:

将理财作为竞争手段。2005年前期,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1]。

分业经营模式大大制约可理财业务的发展,使得理财业务只能停留在表面。目前的理财业务主要还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不能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操作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将存贷款产品进行简单结合,或者只提供较初级的咨询服务,并不涉及房地产、债券、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投资咨询只是传统储蓄业务介绍,而所谓的网上银行其实是将传统银行业务照搬到互联网上,而在线投资品种仍然缺乏。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理财业务可涉足证券、保险、资产投资管理等业务,形成多个利润增长点。

客户细分不够,造成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向。如:中国银行的个人客户,现在仅仅是根据其综合金融资产余额来进行划分,如 50 万人民币为总行级客户,20 万人民币为省行级客户,20万以下为一般客户,划分为粗线条式,没有对相当级别的高端客户进行区分和一对一贴身服务,也没有对客户的职业、年龄、性格、金融产品需求等拥有详尽的资料并进行划分(1)。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也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财务策划在技术、人才支持上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

然而,从目前全球金融业的现状看,混业经营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与竞争力是分业制经营模式所难以匹敌的。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既是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也是国内市场形势的需要。我国金融界实现混业经营必是大势所趋。而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7年4月末,我国居民户存款为17.37万亿。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银行的理财业务有着丰厚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此时商业银行要发展好理财业务占据这块“大蛋糕”除了依赖我国金融市场和制度这些外部条件的逐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自身的完善,既改善商行由于客户细分所造成的理财业务发展不健康。而做好客户细分对目前的商业银行的来说其利不仅仅只限于理财业务,也有利于商行其他的零售业务的发展。

因此,本文试图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来设计一种客户细分的方法。按照众多的客户个性特征将客户分类,使得商行可以以此为基础设计相应的理财服务和投资组合来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广度与深度。

二、研究方法

本文所使用的方法特殊之处在于先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理财客户众多的个性特征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原因在于理财客户个性特征变量众多,一方面为了避免遗漏重要的信息,研究时尽量选取多的变量,而另一方面随着考虑变量的增多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各变量是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不可变面的造成信大量重叠,既存在相关性,而主成分分析正是通过原来变量的少数几个线性组合来解释原来变量绝大多数信息的一种良好的方法。

此后,用所得到的主成分对所有客户进行系统聚类分析,从而将客户细分,再利用sp软件的描述统计分析和频率分析对客户的个性特征、理财产品与服务需求、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进行差异性分析。

三、应用分析的具体步骤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预处理

1、为了使客户分割成为可行的策略,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准则,它们一般包括可识别性、实质性、可接近性、稳定性、响应性和可行动性等。

2、利用定性阶梯法进行深度访谈,筛选出重要的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客户忠诚以及客户个性特征的情况,并了解受访者表达这些项目时所用的语言[3]。

3、效度,衡量工具是否真正能够测出所想测量事物的程度(黄俊英,1996)。经由定性的访谈结果,发展成量性问卷,利用量表形态进行大量样本的问卷测试[3]。问卷在被使用之前都询问过业内一些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力求符合效度。

(二)、主成分分析

1、数据的预处理

假设某家银行有n个理财客户的交易记录,并将他们经过数据处理成了n个样本数据,用 来代表每一条客户数据样本( ),描述这家银行的理财客户个性特征的变量有m个,用 来代表第 个变量( ),则 代表第 个客户在第 个变量上的取值。则可构成如下原始数据矩阵:

可知此为一个 的矩阵

由于原始记录的各变量的数量级和量纲不同,造成数值差别悬殊,为使各种评价指标具有可比性,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其中, 和 分别是第 个指标的样本均值和样本方差。

则以前的原始数据矩阵 变成了标准化的

2、计算相关系数矩阵及它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在标准化的 基础上计算相关系数矩阵 ,这个矩阵中的每个元素 ,表示第 个变量和第 个变量的相关系数。

对相关系数矩阵作Jacobi的正交变换得到对角矩阵:即存在正交矩阵Q使得相关系数矩阵R使得:

其中的 为R的m个特征值,他们所对的标准特征正交向量为:

在主因在分析中他们之间的关系是: >我们不妨假设m个特征值: ,而 为主因子 的方差,方差越大对总变异的贡献越大。而主成分 则可表示为:

3、进行主成分分析就为了减少变量个数,所以在选取出主成分时个数一定是少于m个的,通常以所取得个数 使得累计贡献率达到85%以上为宜,即:

在这其中 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它叫做因子负荷量,反映的是主成分和每个原始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而 则表示一个主成分中所有指标对该主成分的依赖作用,这个值越大则说明我们的主成分分析越成功。

4、将所有客户的数据调出,计算他们在我们所选出的 个主成分上的得分。在计算过程中当然是用标准化了的数据,把他们带入:

(三)、聚类分析

用我们所得到的主成分( 作为理财客户的个性特征维度,用客户在这些主成分上的得分作为聚类变量,进行系统聚类分析。

它的原理是在预先不知道目标数据库到底有多少类的情况下,希望将所有的样本组成不同的类或者说“聚类”,并且使得在这种分类情况下,以某种度量为标准的相异度,在同一聚类之间最小化,而在不同聚类之间最大化。

其具体的步骤[4]如下:

1、规定样本之间的距离 和类与类之间的距离 ,则由欧氏距离公式计算 和类平均法计算 ,即 (1)

(2)

式(1)中的 和 是样本序号, 是主成分的序号。而(2)中的 和 分别是类 和 的样本个数。类平均法较好地利用了所有样本之间的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它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好的系统聚类方法。

2、在计算类与类之间的距离D:开始时,每个客户的样本都各成一类,组成n类: 。故在开始时 ,类与类之间的距离与样本之间的距离相同,即

3、进行系统聚类,将D中最小元素对应的类合并,然后按照公式(2)重新计算新类与相邻类的距离。如果全部的类都已成一类,则过程终止,否则回到步骤3。

4、根据需要确定阈值,将各调查客户(即各样本)划分为s个类。

5、计算每个客户的综合得分 ,其中 是方差贡献率。

6、计算每个客户类别的综合得分 ,其中 (i=1,2,……,s)是第i类中所有客户综合得分的平均值。

根据每个客户类别的综合得分情况我们可以对这些类别客户进行等级划分,并且有新客户加入时根据其客户的综合得分就知道将该客户归入哪一类别,从而实现对客户的科学分类。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所采取的方法避免了传统的用人口特征对客户进行细分的盲目性,也避免了在选择特征变量时的人为性和相关性。从而大大提高了客户细分的科学性。客户细分后根据每类客户的个性特征变量的取值总结他们的特点,商业银行就可对不同的客户实行差异化营销战略,即为不同的理财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

参考文献:

[1]羊英.《中国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探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杜宽旗,蒙肖莲,蔡淑琴,杨毓.《一种商业银行客户分割的多维方法—基于客户期望收益和态度的分割模型》.商业研究.2006 总第345期.

[3]李江,魏敏.《基于理财客户个性特征的市场细分与差异性分析》.广西金融研究.2006年第10期.

[4]王建民,王传旭.《基于主成分—聚类分析方法的客户分类研究》.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第16篇:如何防范银行理财业务风险

如何防范银行理财业务操作风险

作者:卜祥瑞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2-18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理财,已经是当前最热门的词汇之一。纷繁复杂的理财业务不仅给银行带来了巨额的中间业务收入,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一系列风险。本文仅就银行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如何防范进行探讨。

理财操作风险——银行无法回避的现实

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行《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以下统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首次对银行操作风险进行定义,并明确了操作风险资本的计量方法,将操作风险纳入银行监管的统一框架,要求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这是第一次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相提并论。

操作风险是与银行业相伴而生的最古老风险之一,它从银行产生的那天起就在不停的演进,以至于近些年来愈演愈烈,如 2008年1月24日,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员杰洛米?科维尔在套利操作过程中因违规豪赌股指期货,造成该行税前损失4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10亿元)的巨额损失事件。这成为世界银行业迄今因一名员工理财违规操作而蒙受的单笔最大金额损失案件。在国内,某商业银行自2005年以来,因代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担当理财顾问等引发被诉案件高达700多件,银行败诉率95%以上。

借鉴国际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理念,探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操作风险中防范迫在眉睫。

银行理财业务的五大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操作风险”中提出操作风险概念,它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在上述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

理财主体风险。理财主体的风险既包括理财机构,也包括理财参与人,换言之既有法人也有自然人。理财主体风险主要是理财参与人适格性。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符合理财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作为理财业务参与人包括银行从事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和客户。银行理财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理财业务的资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

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仅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完善理财业务人员的处罚和退出机制,尚未强制推行理财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与国外、境外相对成熟的银行理财监管机制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香港监管机构对无财富管理牌照银行业人员擅自代客理财则进行则较重的经济处罚。目前,取得国际理财师资格的银行从业人员还很少,国内理财师资格的数量也远远不能适应日趋火热的银行理财市场需要。

商业银行在营销理财产品时,必须按照“了解你的客户”要求对客户进行评估,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确定客户的产品适合度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面签,否则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应当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经销理财产品应当合规,商业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

在理财主体方面,银行从业人员还必须正确面对第三方理财问题。第三方理财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它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却能够独立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投资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有近万家,但第三方理财在管理资金的安全性、品牌性、市场资格准人、法律风险、道德风险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银行与之合作应采取审慎态度,银行从业人员也不宜向客户推荐第三方理财。

理财流程风险。理财流程的不完善或存在问题极易引发风险事件。从各商业银行理财实践活动看,客户在理财过程投诉乃至诉讼最多的是开放式基金、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个人账户外汇买卖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理财流程问题。

一是理财产品设计风险。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得包含只赚不赔、无风险等误导性宣传,理财产品的设计应当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并遵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指引》有关保证收益、研发流程、成本与收益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实现客户分层、目标分群。如某银行设计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竟然低于同期外币存款利率,引发客户广泛投诉,最终无法销售,无疾而终。二是营销风险。营销是理财产品与客户投资联系起来的关键环节,也是理财产品流程风险最突出的环节。其风险集中表现为客户评估流于形式、理财顾问协议权利义务不对等、格式合同涉及客户责任条款缺乏解释、不利的投资情形和后果等风险揭示不全面、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告知义务等等;营销人员违反银监会规定,任意夸大理财产品收益;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和方式的理财产品,在有关材料中不得标明预期收益率或者最高收益率;简单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客户风险评估或理财产品销售等。

三是信息披露风险。充分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保障客户的知情权。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主要表现为理财产品属性不透明、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完备、不按时提供理财产品对账单据、市场行情报告、收益情况报告,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信息披露方式,仅在自己的网站上披露有关信息属于仍然属于信息披露不当行为。银行还

应与客户明确约定联络和信息传递方式。

四是售后服务风险。理财产品营销需要服务,服务也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产品。售后服务风险集中体现在客户投诉上。实践标明,大量客户投诉一旦处理不当,极易演化为法律诉讼,甚至是集团诉讼。银行缺少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不仅影响客户利益,也会严重地损害商业银行信誉。

理财系统风险。早在198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计算机和系统中的风险》,专门对商业银行系统操作风险进行提示。理财系统操作风险是指系统中断及系统失灵,包括硬件、软件、电信、设备故障或中断而引发客户财产、收益损失,还包括与第三方交易不能损失、交通费用损失、误工损失等等,广义理财系统包括自助设备维护、管理后果。如果商业银行未能够有效维护和管理自助设备,客户因此产生损害,依法有权要求商业银行赔偿。理财系统风险还必然涉及系统供应方的法律责任纠纷等问题。

理财外部事件风险。外部事件引发商业银行理财操作风险事件屡见不鲜,金融危机、外部欺诈犯罪、自然灾害以及政府行为、交通事故、外部销售商和供应商违约等都会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重大风险。其中尤以金融危机、外部欺诈犯罪、自然灾害为重。如2006年11月,招行发行“金葵花”——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表现联动理财计划,该产品与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挂钩但招行将保证此理财计划项下的本金安全,并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计算和兑付收益,随着雷曼公司的破产,不排除收益泡汤的可能。2007年9月,北京银行发行0770号和0771号两款信用挂钩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购买美林、雷曼兄弟等信用主体的债券,原本预计于2008年9月17日到期。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的行为已经构成“信用违约事件”,理财目标无法实现。可以说,金融危机事件的发生对与之相关的理财产品而言是灾难性的风险。

理财法律风险。银行在创新开展理财业务时,可能会因法律制度不完善引发理财行为合规性风险,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商业银行超越经营范围经销理财产品进行处罚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处于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法律环境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操作性法律风险当属高发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理财业务法律等风险仍是当务之急。

防范风险的四大对策

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具有多样性,涉及法律关系具有复杂性,防范理财业务操作风险必须从多维度入手。

其一,规范理财人员资质,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操作风险的控制离不开人,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推行,人的因素更是关键,无论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还是不完全合同导致法律风险都离不开人的作用,建立高素质的理财专业队伍是防范理财业务操作风险的根本。全面推行理财业务从业资格制度,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行为,能够有效地防范理财售前、售中、售后风险。加强理财从业人员风险文化尤其是法律风险意识的培育,抓好法律制度、

风险文化和理财队伍三个关键要素,通过多种路径,克服商业银行在理财人员管理上用人失察、违法违规处罚不力等因素,依法促进理财业务规范、稳健发展。

其二,严格市场准入手续,防范理财产品设计风险。

规范理财业务的主体资格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这不仅是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需要,也是保护广大客户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对商业银行开展理财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准许制度,对商业银行经营理财产品实施必要的核准、备案制度,加大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对外文件合规性监管,有效监督商业银行防范理财产品设计风险,进一步完善理财业务的监管法律制度。同时,监管部门应尽快改变理财监管滞后局面,将第三方理财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其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

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合同关系,全面履行理财合同约定义务是银行的法律责任,也是客户依据合同规定依法享有的权利,商业银行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履行理财义务。同时,银行还应依据《合同法》等规定履行告知、通知等附随义务,逐步建立健全理财客户档案资料,实施全过程跟踪理财服务,把售后服务作为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来抓。

其四,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依法保护客户权益。

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是保障客户利益的重要环节,客户投诉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具有较好地促进作用。构建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包括处理客户投诉流程、回复安排、投诉调查以及客户投诉的补偿、赔偿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升银行理财产品品牌价值,更有利于提升银行声誉。银行应高度重视客户对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投诉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投诉一站式服务,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程序、时限,减少因投诉法律诉讼转化几率,建立高素质客户投诉专员队伍,化解理财客户投诉风险。

防范银行理财操作风险必须和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孤立地按部门和业务线条认识和处理操作风险,徒加成本并抑制累积效果。应该把操作风险管理做法嵌入直接进入损益表的长期战略和日常经营决策,依法合规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稳健发展。

作者单位 工行南宁分行

第17篇:理财业务

一、理财业务

我行销售理财产品类型主要为低风险的货币市场产品及信托类产品。

(一)兴业银行发行产品类型

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品牌为“万利宝”系列和特别理财计划,“万利宝”系列里有“天天万利宝理财产品”和“万利宝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品牌为"万汇通"。

天天万利宝

“天天万利宝”为我行无风险或低风险产品系列,采用每月不间断滚动发行的模式。其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国债、央票、金融债,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利率汇率掉期等货币市场工具,符合本行风险政策规定的信用类债券,符合本行授权授信要求并对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追索权的商业汇票,以及符合本行风险管理政策的低风险信托计划等基础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在承受较低风险情况下获得较稳定的投资回报。一般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天天万汇通

“天天万汇通”也为每月不间断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外币理财本金投资于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我国政策允许的,符合本行授信要求的,由中国或他国政府、企业发行的外币债券、票据及外币拆借、存放同业、低风险信托计划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或者包括以锁定远期换汇汇率为目的的汇率交易和境内人民币低风险基础资产(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国债、央票、金融债,同业拆借、类同业存放、符合本行行授权授信要求的信用类债券、低风险信托计划,以及符合本行授权授信要求并对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追索权的商业汇票等基础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的组合,在承受较低风险情况下获得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万利宝理财产品

“万利宝”一般为中长期信托贷款项目,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产品主要投资于信托公司的信托贷款投资项目,根据每期投资项目的不同制定风险类别,一般为中等风险或中高风险。该产品类型必须通过前台经过风险测试后方可购买。

特别理财计划

我行目前发行的“特别理财计划”系列理财产品投向为中长期信托贷款资产信托受益权投资,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他与"万利宝"的区别在于他的投向为信托公司的信托贷款资产项目的组合收益,不是一个单独的项目。

(二)我行产品的风险体系设置及理财管理

兴业银行十分重视理财业务的风险防控,唐山分行没有产品创设权,所以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均为总行统一规定。

1、销售人员资格认定及培训

我行十分重视理财销售人员的培训与培养,理财销售人员必须具备总行的理财资格或是AFP、CFP持证人方可上岗。我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培训分为理财人员自学与统一培训两种。理财人员自学是指理财人员通过学习产品销售部门下发的产品销售与培训材料,了解产品性质与业务办理流程,具备基本的产品销售能力。统一培训是指理财人员参加零售业务部统一组织的培训,通过接受培训了解产品性质与业务办理流程,掌握产品营销技巧。产品销售部门一般通过视频、现场等方式组织理财人员参与培训。

产品销售流程

2、我们行制定了严谨、细致的理财产品销售制度。每一款理财产品在销售前都有一套由总行下发的发行通知、宣传材料、风险评估、产品说明书。总行要求理财产品销售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而非产品导向销售。在对客户介绍产品过程中必须真实客观的讲述产品情况。理财人员在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对产品的风险做充分的披露,向客户揭示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客户咨询时可看每一期总行下发的宣传材料,材料详细的说明了产品情况;客户购买时需要本人通过风险测评,每一期产品都有自己的风险评估书;理财人员应根据产品发行通知的要求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测试。客户填写一式两份风险评估测试问卷后,理财人员将有关风险评估意见告知客户。若经过风险评估测试,认为客户不适宜购买某一理财产品(包括客户风险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无投资经验客户要求购买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销售的产品等情况),但客户坚持要求购买的,相关人员应要求客户进行风险确认,并在风险评估测试问卷中列明本行意见、客户风险确认和其他必要说明事项后由客户签字确认。风险评估测试问卷由本行与客户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一份交与客户,一份由本行存档保管。本行严格禁止理财人员将理财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或者将理财产品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禁止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虚报或夸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情况;严肃处理利用有意隐瞒或歪曲理财产品重要风险信息等欺骗手段销售理财产品的理财人员。

3、销售监督与管理

我行理财人员要对客户资料的私密性负责,不允许泄漏客户资料用于非本行业务之外的其他商业目的,一旦发现将对相关机构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我行产品销售部门定期对辖属范围内的理财产品销售、理财人员的操守与胜任能力、销售行为的合规性与规范性、服务水平等进行内部检查和监督。我们的内部检查监督,采用多样化的方式对理财产品销售的质量进行调查,内部检查监督人员可亲自或委托适当的人员,以客户的身份进行调查。

4、理财产品报备

在每一期产品发行的五天内,我行都及时将理财产品的备案报告上交银监局河北监管局办公室,天天万利宝系列由于为全年不间断发售,故为年初一次性报备。

2011年我行将重点针对小区居民进行理财产品宣传,加大媒体广告宣传来促进理财业务的开展。针对资产量大中高端客户,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进行全行营销,在维护老客户的同时吸引更多的新客户。

二、黄金业务

我行十分重视贵金属业务的发展,2005年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2006年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我行为黄金交易资金清算银行,并批准我行在国内推广个人实物黄金产品。我行向客户推出的黄金投资产品包括三类: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产品和保证金产品和代理实物黄金销售业务。

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产品指本行作为具备代理资格的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为客户提供交易所信息行情、开通交易通道、实物交割、清算等服务,客户通过我行代理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我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模式。

保证金产品指客户在我行开户,我行预先为客户设定保证金比例,向客户提供报价,客户通过银行柜台、网络银行或者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贵金属交易的业务模式。保证金产品可做多,也可卖空。

代理实物黄金销售业务是指总行零售银行管理总部或资金营运中心与选定精炼厂或黄金企业(以下简称“协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协议,本行分支机构为协议企业销售黄金产品,收取代理销售手续费。

我行已经具备推出黄金投资产品的各项条件

(一)合格的营业场所和办公设备

我分行已为黄金业务设立了业务柜台,在后台有专职人员管理黄金系统。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营业设备已备置齐全,保安措施严密,已满足开办黄金业务的需要。随着黄金业务的开展,我分行还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设备方面的投入。

(二)高素质的黄金业务人员

人员已到位。目前,我分行配备了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柜台操作人员及业务咨询人员。已基本形成了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富有效率的团队,胜任黄金投资产品的推广、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任务。

(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我行已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为推出黄金投资产品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推出黄金投资产品有章可循、风险可控,总行先后制定了《兴业银行代理机构客户黄金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兴业银行代理机构客户黄金买卖业务操作规程》、《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从部门职责分工、授权授信管理、交易流程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交易操作、应急处理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我行推出黄金投资产品进行了全方位规范。

(四)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独立的风险报告制度形成了严密的业务风险

监督体系,确保各项业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健康快速发展。

为严格控制业务风险,我行设定量化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对业务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控并定期对投资风险进行披露。对业务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都包括银行端和客户端的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其中银行端风险管理主要包括系统监控和未平仓头寸监控,客户端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评估客户的风险容忍度、投资者教育和客户风险提示。

总行设计了较完善的黄金业务管理系统,有详细的客户登记制度,以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风险容忍度。总行制订了明确的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规定,确保客户在进入交易以前得到必要的风险提示、了解交易的风险所在。为了确保正确教育投资者,在客户进入黄金投资产品之前,必须填写我行的个人黄金业务风险评估表,向客户充分揭示黄金交易风险特性,避免误导客户,保障业务有序、稳定的开展。

对于贵金属业务的开展我行今后主要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活动来宣传我行的贵金属,提高沙龙室的利用,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讲座来吸引客户。另外,依托唐山本地矿主较多的特点,努力在唐山大力推广贵金属业务。

三、基金业务

我行的基金产品发展战略是“抓核心、聚精品、养黑马”,由于我行开业时间不长,基金业务还未开展,我分行目前可开展的基金业务有“随薪投”——基金定投和“银联通”基金超市

“随薪投”——基金定投

2011年总部将继续重视并积极推进基金定投业务,各分行全年计划任务目标详见附件一。总部将继续联手业内一线主流基金公司开展“随薪投”基金定投专项营销活动,并通过举行分、支行营销竞赛等方式带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达到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银联通”基金超市

2011年总部将进一步加强银联通基金超市宣传,重点培育新增客户,拟于年内举行银联通基金定投销量大比拼、新老客户“手牵手”开户有礼活动等营销活动来促进基金业务的开展。

四、发展中间业务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提高认识应贯穿于中间业务的整个过程。端正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问题,改变为吸收存款而开展中间业务的出发点,真正把中间业务作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实力的支柱性业务,将中间业务

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同时还要坚定超常规发展中间业务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最终在措施和行动上推动中间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资源激励要到位

中间业务要发展,长期靠产品,短期靠激励。目前,我行行对中间业务激励力度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激励费用所占比例逐年上升。激励方式上,由整体激励细化到产品,实行现买单制度,对中间业务产品激励实行了统一的“明码标价”,按业务量或收入分别配置不同的人力费用和营销费用激励标准,直接对现到基础机构和前台人员,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全行尤其是基层人员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为银行中间业务超常规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做好品牌整合和宜传

企业的竞争最直接的就是品牌的竞争。产品是一时的,品牌的长期的。中间业务代表银行发展的未来,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品牌的创造和树立。根据“满足客户需要,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建立可以覆盖客户多方面需要的产品线,创建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实现客户满意与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借助网点、客户经理以及内外部各种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介银行的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使银行的产品广为人知,让更多的客户了解本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功能和优势,积极培育新的客户群体。

(四)解建立产品与服务创新的机制

在巩固并做大传统中间业务产品的同时,着重于服务功能和价值创造功能的拓展和深化,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银行成立的团队多方面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采购客户的需求往往比采购客户更加重要,营销一个客户可能只增加一份受益,而采购了客户的需求变化并加以研究,从中寻找突破和产品的创新。要按照六西格玛方法建立科学的产品研发创新机制和流程,形成完善的产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跨部门协调共商制度,以各业务部门为主导,中后台部门过程参与和专业支持,建立鼓励创新、推动创新、积极应用创新成果的创新文化。

第18篇:银行理财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房主):_

姓名: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姓名: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以上需承租人本人填写)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路新华南路小学家属院1单元501房间租给乙方自住使用。该房屋为两室一厅户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目前屋内家用电器、家具和设施有海尔电热水器1台、三环太阳能热水器1台、海信空调1台、TCL29寸电视1台、万利达 VCD1台、老板抽油烟机1个、蓝鸟沙发一套(包括1个三人、2个单人、一个钢化玻璃茶几)、电视视听柜一组、厨柜一组(包括两个吊柜、3个低柜)、两个木质柜。

二、租期时间为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期内的水、电、暖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承租的房屋只能用于自住,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2 -

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3 - 即日生效

第19篇:银行理财

一、工商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的背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含义及发展意义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通过明确个人客户的理财目标,分析客户的生活状况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的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既包括投资、融资服务等一系列传统业务,也包括个人生涯规划、理财策划、理财方案设计与实施、理财咨询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多种创新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之下,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从发达国家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看,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而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贴身的个人理财服务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

反观国内,随着经济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住房制度等的改革与发展,原来由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就业、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住房等保障,已经相继转变为由居民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风险及费用。“投资理财”也就成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需要人们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理财投资,从而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如何理好财,用好自己的钱,使其能够不断保值、增值,发挥更大的作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国人所关注的共同话题。大多数居民对银行的理财咨询和理财方案设计很感兴趣,认为未经专家指导的理财方案存在很大的风险,希望能与银行的专业理财人士建立稳定的业务联系。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与机遇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目前工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内容上,实际上都处于个人理财业务的初级阶段,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如何抓住优质客户,占领客户市场,获取更大利润,对于提高工商银行建设现代化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20篇:影子银行相关业务自查报告

XX支行影子银行相关业务自查工作报告

近日,我行开展了担保公司相关业务自查工作。因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虽有部分银行功能,但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所以,风险防范更不能松懈。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有效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隐患,我行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及相关小企业贷款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针对以上文件要求,我行积极组织实施自查工作。认真的学习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小企业贷款风险排查的相关文件。了解我行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排查的内容及方法等。各个客户经理依照分管客户的名单对相应的担保公司及小企业进行逐一风险排查。

本次自查主要涉及以下两部分: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情况

我行目前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XXXX。该企业是XXXX共同发起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本次自查,我行查询了XX的申报材料。

在申报材料中,我行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状况、风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资本金到位情况、经营状况、与他行业务合作情况、资信情况等。在合作的过程中,XX均能及时存入相应的保证金,

对担保方式进行了分类。针对由担保公司担保的授信业务,我行客户经理查询档案,对所涉的客户基本信息、担保方式、贷款支付、贸易背景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信贷准入政策是否得到执行、信用评级是否准确、授信条件是否严格落实、信贷资金监管是否到位等方面。其三,客户经理对相关信贷客户进行贷后回访,了解企业真实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及方式,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情况。同时,走访担保公司,了解担保公司资格的合规性、担保能力的充足性、不良情况等,确保风险的充分揭示。其四,客户经理查询客户银行流水及凭证,了解客户的还款来源。严密监视客户还贷来源是否涉及小贷公司、典当行、高利贷等。一旦发生融资还贷行为将立即采取措施,对偶尔发生且经营运转正常的客户将给予风险警示,对频繁融资还贷的客户采取压降授信额度、缩减贷款甚至保全退出等措施,避免信贷资金受损。

本次自查主要涉及以下两部分:

一、与非银行融资机构的业务往来 从担保公司

我行主办的担保机构共XX户,为XX。XX是经XX市政府批准,由XX共同发起成立的担保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出资XX万元,占股XX%。依据通知要求,我行对XX担保公司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1)担保人信息真实,担保机构准入规范,评级为XX,真实反映客户情况,等级评定准确,资本金也已全部到位。

(2)在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前,与xx银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其中涵盖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对象、担保的业务范围、担保的额度、担保风险保证金及其管理、相关业务操作程序等相关约定。

(3)XX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未超过最高担保放大倍数,符合规定。 (4)XX担保公司的保证限额为XX亿,担保余额为XX万元;其担保的xx银行债权本息未超过保证限额。我行按季对担保机构代偿率进行监测。

(5)XX担保公司在我行开立了保证金账户并签署了《保证金质押合同》,缴存了相应的风险保证金。单笔业务保证金缴存比例未低于10%的要求。

从对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角度分析,我行非银行融资机构的授信业务仅包含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无信贷客户与非银行融资机构的资金往来的现象发生。截至XX月XX日,我行由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共涉及XX户,占比XX ,XX笔,金额总额为XX万元,其中XX担保公司共担保XX户,XX笔,其他均由其他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业务总体风险状况为正常。

通过自查,我行暂未发现任何不合规之处,以后我行将继续对按季对影子银行相关业务进行监测,坚持“隔离风险”、“疏堵结合”,切实防控风险。

《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doc》
银行理财业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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