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规范化自查报告

2020-10-19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XX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紧紧围绕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全镇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组织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司法、信访、公安、社保、民政、村镇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为组员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深入

1 开展处臵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工作,不断强化司法所在化解、预防、减少和处臵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的能力。近年来,我镇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人员和年龄结构、专业及学历构成都得到了明显优化和改善,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目前,我所工作人员有6人,其中人是大专学历,人是本科学历。我所人员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结合我镇实际,认真透彻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XX”、“法治XX”。

二、司法所业务建设

(一)、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1-7月份司法所参与处理突发事件5起,全镇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24件,受理124件,其中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协议19件。总体来看镇矛盾纠纷主要方面是建房造房、土地流转等,集中表现在有一定的群体性。针对各种各样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全面加强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与配合,努力探讨新形势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

2 进一步探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动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在推动调解工作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特别是要强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无民间纠纷引起的械斗、民转刑、自杀和群体上访”为工作目标,坚持完善矛盾纠纷中排查调处制度,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初始状态,化解在一线,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加强宣传,推广典型。大力宣传和培养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尤其在要总结推广特色人民调解工作上下功夫,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

1、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

3 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2、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3、建立释解人员安臵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臵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臵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法制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五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我们司法所按照镇“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订的教育计划,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完成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为建立

4 法律统治社会创造条件。

三、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我镇司法所具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设有6间办公室,面积约320平方米。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司法警车,为开展基层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司法所行政徽、标牌全部悬挂,业务配套的各种制度上墙公示。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我镇各村司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第二,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近几年来,我们司法所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上级的要求,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镇司法所

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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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细则》要求,结合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组织建设

XX司法所为XX司法局派出机构,由XX机构编制部门正式行文批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由XX司法局主要管理,XX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自查得分:15分。

二、基础建设

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时间为2009年12月,拥有独立办公用房,面积为127.8m。功能分区明显,接待大厅、调解室、档案管理室科学布局,方便办事。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符合《四川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的要求,门头、标牌、标识醒目规范。办公设备齐全,能满足各项工作的办公需求。司法所信息化进程迅速,现已接通司法专网,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使用顺畅。

自查得分:30分。

三、队伍建设

司法所负责人的任免调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司法所现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政法专编1人,辅助人员1人,兼职人员1名。司法所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在岗率为100%,无擅离职守情形发生。坚持学习,加强

2教育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年自学法律知识不低于48学时,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累计超过90学时。

自查得分:30分。

四、业务建设

所内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坚持所务公开,在醒目位置设置了锁屋公开栏,工作人员照片、联系方式、去向、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均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工作档案记录完善,可追溯,可查证,坚持做到一案一档。熟练使用办案系统,资料信息录入完整,网上办理流程通畅便捷。

自查得分:25分。

推荐第3篇:规范化司法所

规范化司法所

XX司法所位于XX政府院内,有办公用房4间,下设调解室、办公室和档案室。现有3名工作人员,派驻所长1名。3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XX位于XX县的中北部,距离县城20公里,辖区面积为324平方公里。全镇有18个行政村,81个村民小组,86个自然庄,有民调委员会19个,调解员总数达82人,其中有5位女调解员,法制宣传员86人。近年来,XX司法所人员为了切实加强全省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职能,努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同时也为XX镇的平安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XX司法所投资国债资金6.9万元,现有办公用房4间,分别有人民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所里配有办公桌2张,沙发2套(一大一小),档案柜2个,调节桌椅6套,面包车2辆,各种版面制度齐全。

二、人民调解工作

指导各村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网络;指导辖区内的各类民调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对全镇的调解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每月各村调委会要向所里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报表;我们所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的民间调

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化解纠纷的“三步”工作法。

三、安置帮教

对于本辖区内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司法所全面掌握人员情况,建立帮教责任制,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以情感人,开展每月一次的座谈会,积极帮助解决被帮教人员的生活困难。对每一个被帮教人员我们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有制度、有措施、有档案。通过这些措施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四、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落实了“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对各村的法制宣传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土地法》、《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多部法律的宣传;另外我所以法律知识讲座为模式去学校、乡村、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从总的方面来看,XX司法所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有了不小的进步,在人民群众心中有了它存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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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我县3月6日召开的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动员大会精神做了如下对我所自我自查自评。

一、组织机构建设

1、永燊司法所属编委下文设立。标分1分, 自评1分。

2、永燊司法所是县司法局、乡党委、乡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标分1分, 自评1分。

3、编制没有被挤占、挪用、借用,政法专编、公益岗位人员全部到位。标分5分, 自评5分。

4、司法所实行负责人制,人事任免、调动由县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干部队伍建设

1、司法所负责人是法律体育本科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标分2分, 自评2分。

2、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撰写机关公文和起草常用法律文书能力(1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1分),具有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为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政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以及协调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3、司法所对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标分2分, 自评2分。

4、司法所工作人员无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各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热情服务,年度考评在称职以上(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5、司法所有1名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标分1分, 自评1分,。

三、业务建设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100%,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名册齐全,达到“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的标准。标分3分, 自评3分。

2、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经费落实到位。标分1分, 自评1分。

3、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以上培训。标分2分, 自评2分。

4、建立并落实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参与讼讼外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标分1分, 自评1分。

5、按时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报表。标分1分, 自评1分。

6、辖区内年度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标分1分, 自评1分。

7、调解原则、程序、内容规范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范详细,使用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文书格式,登记齐备。标分1分, 自评1分。

8、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9、防止矛盾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及时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辖区内无法律服务机构)。标分5分, 自评5分。

三、)安置帮教工作

1、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在帮教期内的开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全。标分2分, 自评2分。

2、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刑释解教衔接工作,衔接率达100%。标分2分, 自评2分。

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解教工作。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准备确及时。标分1分, 自评1分。

4、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安置率80%以上。年内无一人重新犯罪。标分3分, 自评1分。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协助基层党政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标分1分, 自评1分。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年为群众(含学校)上法制宣传课2次以上(1分)。标分2分, 自评2分。

3、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每年办法制宣传栏4期以上。标分2分, 自评2分。

4、每年在县级以上(含县)报刊杂志或电视上有相关宣传报道1次以上,或者信息简报上级有关部门采用1次以上。标分1分, 自0分。

(五)、社区矫正

1、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并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标分2分, 自评2分。

2、年内无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标分3分, 自评3分。

3、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标分1分, 自评1分。

4、按照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法规范执行。标分2分, 自评2分。

(六)、法律援助工作

1、统一悬挂法律助标识(盾牌形牵手图)、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上墙。标分1分, 自评0分。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标分1分, 自评1分。

3、指导、帮助有法律援助需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对案件进行初审。标分1分, 自评0分。

4、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事项和指派的案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七)、依法治理工作

1、1年内为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出法律建议并被采纳1件以上(含1件)。标分1分, 自评0分。

2、协助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纠纷或村(社区)解决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标分2分, 自评2分。

3、积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乡政府交办的维护稳定有关工作,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满意。标分1分, 自评1分。

四、所务管理建设

(一)、所务管理

1、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程流、工作规则、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去向,均要公开上墙。标分2分, 自评2分。

2、按照双重管理原则,坚持考勤制度,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考勤由乡乡(街道)领导签字后上交县司法局。标分2分, 自评0分。

3、有请示汇报、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执法监督与过错责任追究、考评奖罚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人民调解、社矫、安帮、信息报送等各类工作制度。标分2分, 自评2分。

4、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司法所名义办案或提供法律服务不能收取费用,要恪守诚信、廉洁执业、文明执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标分2分, 自查2分。

5、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无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现象。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标分2分, 自评2分。

6、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基本情况登记册和各种工作台帐。标分1分, 自评1分。

7、档案管理、按司法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准确、齐全、分门别类;填写封面、目标、备注和编页码;文件材料字迹工整、规范、规格统一。使用统一的卷皮,分类归档,

并确定保管期。档案柜齐备整洁。标分2分, 自评2分。

8、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应依托我省司法行政专网、联网或其它政法系统网络运行,并按照统一使用司法行政相关软件或其它政法工作相关软件,及时进行信息的传送和接收工作。标分1分, 自评1分。

9、建立并落实信息采集化应用、管理、操作和安全保密规定。标分2分, 自评2分。

10、明确并落实信息采集、编写、传送数量质量,每月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1篇以上工作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

1、司法所应包含“三室一庭”,即: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室、调解庭,各功能房应有明显标识,办理了产权划分、产权明细的法律文件。标分5分, 自评5分。

2、无租、出让和转借。标分5分, 自评5分。

3、司法所外墙要按《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要求,除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外,不得悬挂其它任何标牌、标识。司法所挂牌规范,内容为兴义市司法局永燊司法所”。 标分2分, 自评2分。

4、按照《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配备业务装备。没有摄像器材,没有交通工具,工作经费不足。标分3分, 自评0分。

5、乡司法所建立业务装备台账,账目清楚。标分2分, 自查2分。

经过自查自评,结果为87分,望检查组领导给予查验。在不足之处给予批评建议。

黔西县司法局永燊司法所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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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自查报告

某某镇下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社会矛盾激发点多,从而决定了我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尤其是加强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我镇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总结前期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镇党委、政府多举措对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保障,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问题,抽调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效运转。二是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投入,促进硬件建设。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保证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达到 “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办公面积近平方米,办公室、调解室一应俱全,并配备了电话、电脑、饮水机及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施。三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领导。为促进司法所规范工作,我镇加强了对司法所工作领导和考评,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团结协调,作风扎实,工作规范,特别是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司法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规范化建设,我镇克服困难,始终抓住既定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创造条件,从长计议协商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多渠道筹资4.8万余元,解决司法所的办公用房2间,建筑面积达平方米,所容所貌焕然一新,软硬件建设都很规范化,使司法所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镇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得镇司法所实现

1 了“四个到位”、“四个统一”,即办公用房建设到位、办公设施添臵到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转换到位,标识标牌统

一、职责制度统

一、文书台帐统

一、业务档案统一,与此同时,我们还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审前社会调查的各类文书,为镇司所配备了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摩托车,有效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使得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和制度建设、文档资料等软件建设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三、司法业务开展情况

镇司法业务主要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情况,参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档案。今年1至6月,全镇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件,为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条,防止群体性械斗 件,开展法律宣传及义务咨询活动 场次,普法受教育人数达到 人次。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司法所注重档案资料的整理保存,做到各类业务簿册齐全,记录清楚,相关法律文书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部署明确,措施得当。针对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力、监管帮教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镇司法所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司法职能发挥情况

为充分发挥镇司法职能作用,我们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对照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强化管理,找差补缺,逐步提高。目前镇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资料规范,上级配备的电脑、传真机、摩托车等得以正常使用和妥善维护,干警业务精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六进”活动得到了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镇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各村委会、包村干部配合司法所采取深入到村、走访到户、逐人对照的工作方式,深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共同做好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

2 跟踪帮教工作。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了镇村三级普法网络,积极培训普法骨干,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利用综治宣传月、反邪教法制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营法制宣传氛围,近两年来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我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软件档案建设情况

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既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需要,更是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从完善司法所业务台账档案管理入手,采取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镇司法所共制作调解文书“一案一档” 卷、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 卷,全镇30个村调委会全面完成“四簿一册”登记。全所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团结一起,对司法所的内部制度进行了完善、资料台帐进行了完备整理,通过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容所貌发生了很大改变,全所干警将全力以赴,积极争取,大力加强对软件档案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通过软件档案规范化建设,确定将民调档案作为软件规范化建设重点,一年来,搜集整理民间纠纷 多卷,调解率100%以上,成功率92%以上,件件立案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六、群众评价及存在问题

镇司法所高度重视来自群众的呼声,主要通过做好三项项工作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一是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司法工作。二是通过群众的外部监督及内部的自察自纠,查找问题出来之后我们改正作风的建设。三是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推动我们三项工作的落实。虽然如此,镇司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当前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不开局面、

3 处于被动的问题,主要是对自身性质、职能与作用的宣传工作做得相当不到位。二是由于司法所本身行政执法能力弱,加之各项职能工作机制建设不完整,衔接有障碍,司法所发挥职能的作用和解决群众具体问题难度大,与群众寻求服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司法所承担的职能多,人员少的矛盾造成了我们工作重点不突出,疲于应付现象导致使干部群众对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满意度偏低。三是司法所现在开展的几项主要工作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的部分工作具有雷同之处,且各项职能工作都遇到了政策性的诸多问题,致使工作停滞不前,造成司法所未能依法高效地履行各项职能。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某某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大安臵帮教工作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全力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完善各项司法举措,进一步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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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一、组织机构建设

1、泥凼司法所属市编委下文设立。标分1分, 自评1分。

2、泥凼司法所是市司法局、镇党委、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标分1分, 自评1分。

3、编制没有被挤占、挪用、借用,政法专编、公益岗位人员全部到位。标分5分, 自评5分。

4、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人事任免、调动由市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干部队伍建设

1、司法所所长是法律大专毕业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标分2分, 自评2分。

2、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法律文化程度,具备撰写机关公文和起草常用法律文书能力(1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1分),具有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为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政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以及协调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1

3、司法所对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标分2分, 自评2分。

4、司法所工作人员无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各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热情服务,年度考评在称职以上(1分)。标分3分, 自评3分。

5、司法所有1名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标分1分, 自评1分,。

三、业务建设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100%,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名册齐全,达到“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的标准。标分3分, 自评3分。

2、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经费落实到位。标分1分, 自评1分。

3、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以上培训。标分2分, 自评2分。

4、建立并落实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参与讼讼外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标分1分, 自评1分。

2

5、按时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报表。标分1分, 自评1分。

6、辖区内年度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标分1分, 自评1分。

7、调解原则、程序、内容规范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范详细,使用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文书格式,登记齐备。标分1分, 自评1分。

8、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9、防止矛盾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及时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二)、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辖区内无法律服务机构)。标分5分, 自评5分。

三、)帮教安置工作

1、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明、底数清,在帮教期内的开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全。标分2分, 自评2分。

2、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刑释解教衔接工作,衔接率达100%。标分2分, 自评2分。

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解教工作。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准备确及时。标分1分, 自评1分。

4、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协助有关部 3

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安置率80%以上。年内无一人重新犯罪。标分3分, 自评3分。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协助基层党政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标分1分, 自评1分。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年为群众(含学校)上法制宣传课2次以上(1分)。标分2分, 自评2分。

3、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每年办法制宣传栏4期以上。标分2分, 自评2分。

4、每年在县级以上(含县)报刊杂志或电视上有相关宣传报道1次以上,或者信息简报上级有关部门采用1次以上。标分1分, 自0分。

(五)、社区矫正

1、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并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标分2分, 自评2分。

2、年内无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标分3分,

自评3分。

3、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团体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 4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标分1分, 自评1分。

4、按照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法规范执行。标分2分, 自评2分。

(六)、法律援助工作

1、统一悬挂法律助标识(盾牌形牵手图)、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上墙。标分1分, 自评1分。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标分1分, 自评1分。

3、指导、帮助有法律援助需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对案件进行初审。标分1分, 自评1分。

4、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事项和指派的案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七)、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1年内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出法律建议并被采纳1件以上(含1件)。标分1分, 自评1分。

(八)、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1、协助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纠纷或村(社区)解决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标分2分, 自评2分。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司法所职能做好相关综治工作。标分1分, 自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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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成上级和当地政府交办工作

1、积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稳定有关工作,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满意。标分1分,

自评1分。

四、所务管理建设

(一)、所务管理

1、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程流、工作规则、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去向,均要公开上墙。标分2分, 自评2分。

(二)、人员管理

1、按照双重管理原则,坚持考勤制度,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考勤由乡镇(街道)领导签字后上交县司法局。标分2分, 自评2分。

(三)、工作制度

1、有请示汇报、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执法监督与过错责任追究、考评奖罚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人民调解、社矫、安帮、信息报送等各类工作制度。标分2分, 自评2分。

(四)、廉政所务

1、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司法所名义办案或提供法律服务不能收取费用,要恪守诚信、廉洁执业、文明执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标分2分, 自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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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计台账规范

1、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无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现象。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标分2分, 自评2分。

2、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基本情况登记册和各种工作台帐。标分1分, 自评1分。

(六)、档案管理、按司法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准确、齐全、分门别类;填写封面、目标、备注和编页码;文件材料字迹工整、规范、规格统一。使用统一的卷皮,分类归档,并确定保管期。档案柜齐备整洁。标分2分, 自评2分。

(七)、信息化应用

1、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应依托我省司法行政专网、联网或其它政法系统网络运行,并按照统一使用司法行政相关软件或其它政法工作相关软件,及时进行信息的传送和接收工作。标分1分, 自评1分。

2、建立并落实信息采集化应用、管理、操作和安全保密规定。标分2分, 自评2分。

(八)信息报送

1、明确并落实信息采集、编写、传送数量质量,每月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1篇以上工作信息。标分1分, 自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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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础设施建设

(一)、业务用房

1、司法所应包含“三室一庭”,即: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室、调解庭,各功能房应有明显标识,办理了产权划分、产权明细的法律文件。标分5分, 自评5分。

2、无租、出让和转借。标分5分, 自评5分。

六、装备保障

1、司法所外墙要按《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要求,除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外,不得悬挂其它任何标牌、标识。司法所挂牌规范,内容为兴义市司法局泥凼司法所”。 标分2分, 自评2分。

2、按照《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配备业务装备。没有摄像器材,没有交通工具,工作经费不足。标分3分, 自评0分。

3、乡镇司法所建立业务装备台账,账目清楚。标分2分, 自查2分。

经过自查自评,结果为96分,望检查组领导给予查验。

兴义市司法局泥凼司法所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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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广西司法所成为平安建设生力军

3年建设1230个司法所

2年调解纠纷41.5万余件

本网记者 莫小松

广西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建成1230个司法所,其中94.6%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两年来,司法所指导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5376万件,调解成功39.4608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5.8%,回访率90%以上,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如今司法所队伍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的生力军。

由于经济相对滞后,2003年以前广西基层司法所机构不明确、人员不稳定、办公设施简陋、业务开展困难。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自治区司法厅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3年自治区政府投入资金370万元,首先在东兰、巴马、凤山三县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各级政府把司法所建设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投入专项和配套资金。自治区司法厅分别与14个市司法局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状。

2004年至2007年国家先后下达广西三期共863个司法所国债项目,计划建筑总面积9万多平方米,预算内投资6千多万元。目前,第一期218个司法所项目按统一的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期451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今年下达的第三期194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正在抓紧施工,部分已建设完工。

广西制定了《2006-2010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规划》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对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硬件设施建

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司法所划分为一级、二级、达标三个创建等级。并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

目前,全区1230个司法所有94.6%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其中有630个司法所建成了独立庭院,有18个司法所评为“五好”司法所。

去年11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下文规定,基层司法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同时也落实了司法所的编制问题。

2007年,自治区政府再次拨出资金418万元,对大石山区的隆安、天等、马山、都安、大化五个国家级贫困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将2007年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加强年”,把司法所建设上升为党委、政府直接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使司法所建设又跃上了新的台阶。

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中,自治区司法厅十分注重司法所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录和考核选调,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进取心强、吃苦耐劳、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长岗位,使全区司法所干部进一步专业化、年轻化。同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分期分批培训司法所长,强化和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介绍,各司法所都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把规范调解与民间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社情、民意和调处结果相一致,既体现德法、情理,又反映当事人意愿,达到双方皆服,息事宁人,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蒙平友说,“要想后院不起火,必须建好司法所”、“再穷也不能穷司法”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有纠纷找司法”也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司法所已

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又一支生力军,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荐第8篇:规范化司法所申报材料

通渭县陇阳司法所规范化考评报告

陇阳乡共辖14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 3340户,总人口为16967人,耕地面积为7.8万亩,我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乡镇,促进和谐社会这个主题,进一步提升陇阳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巩固、提高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司法所应有的社会形象。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关于《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陇阳司法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际,决定申报“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

一、定岗定编,垂直管理,实行组织机构规范化

1、2004年12月份,通渭县人民政府编制部门以通机编发(2004)09号文件建立陇阳司法所,并按照司法局垂直管理的要求,核定编制人员3名。

2、李店司法所为通渭县司法局在陇阳乡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直接管理。

3、规范司法所名称,即:通渭县司法局陇阳司法所,并且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司法标牌,悬挂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徽。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司法队伍整体素质,实行队伍建设规范化

1、陇阳司法所有三名工作人员,均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司法所长为专职副科级干部。全所干警实行所长负责制。

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广泛开展了以“双争”为载体的“行风建设”活动。

3、抓好两个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教育,使干警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明的职业道德,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而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

4、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我所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例会、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所组织集中学习16次,集中、自学笔记字数均达2000余字,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照梳理,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彻底得到改善,使司法队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建立综合配套运转协调工作机制,实行业务工作规范化

(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我所进一步抓住机遇,整合资源,继续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防线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平台。目前我乡共有乡村调委会14个,调解小组76个,有调解人员184人,配备信息员20人。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排查、预防、处理,由司法所具体实施,如阻碍施工、集访等事件,则直接通知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现场处置。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年初,我所结合今年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村、社信息联络员排查工作网络,建立信息排查工作报告制度。三是建立与信访部门、派出所的联动机制,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实践证明,采取上述联动方法,有效地优化了资源配置,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处理的渠道。截至目前,全乡共调解民间纠纷72起,其中乡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18起,口头协议10起,书面协议8起,调解成功率100%,村级调解76起,调解成功71起,调解成功率93.4%,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我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以“设岗定责”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村活动 我所实施“设岗定责”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积极争做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服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村党支部采取支部定岗、自主择岗、择优配岗、以岗定责等方式,设置普法宣传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村务财务监督岗、文明新风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环卫环保监督岗、民事纠纷调解岗8个类型的工作岗位,并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作了统一规定。其具体设置为:一是普法宣传岗。负责协助村民小组、党支部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了解监督村组决策是否符合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积极当好“两委”班子的法律参谋。二是社会治安维护岗。负责协助村“两委”监督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每年开展1-2次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宣传教育。三是村务财务监督岗,采取与村、组干部交谈、列席村委会议等形式,每年对村班子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党委、政府要求,村组预算是否合理,进行调查了解,并实施有效监督。四是文明新风岗。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反对邪教、迷信、赌博,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办理婚丧事。五是计划生育监督岗。负责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生工作,特别对外出务工的计划生育对象户进行计划生育法律宣传、监督和联系。六是土地管理监督岗。负责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工作,监督村组按照政策法规合理规划使用土地,管好土地资源。七是是环卫环保监督岗。负责村内巷道、绿化保洁监督工作。八是民事纠纷调解岗。负责协助村“两委”开展纠纷排查、解决邻里纠纷、调解家庭内部矛盾等工作。另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司法所为“两委”换届选举出谋划策,加强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由于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直接牵扯到各村村民之间、干部之间、群众与干部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成上升趋势。为此我所加大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播放光盘36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并组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各类民事矛盾进行了排查、调处。为选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村两委的选举中,我们严格依法办事。引导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现了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使选举后没有出现因选举工作上访的情况。同时为了配合村里开展普法工作,乡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村,担任1-2个村的法制副村长,负责反馈群众所需法律,实施“点法下乡”,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要。

2、以“我与父母同学法”为载体,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针对我乡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我们建立学校、家长、社会三方互动的教育网络。3月1日,利用学校开学的有利契机,我所与派出所联合对学校师生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6月1日,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与派出所联合开展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明显。

3、以“学习法律依法行政”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为了保证机关干部能够依法行政,乡里制定了每双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并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同时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确保了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今年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3次,受教育人数达200多人次,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2次,副科级领导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

4、以“我是群众依法增收服务员”为载体,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半年来,我所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共开展各种法律培训班3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全乡各单位干部深入村、屯,向群众宣传各种维护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2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并为群众送去致富技术和经验,为群众合法发展

二、三产业保驾护航。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所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5次,承办法律服务案件1件。通过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我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5次,同时,我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半年来,承办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案件4件,全部调处成功,其中化解了一起延续5年的家庭纠纷。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我所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2006—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和我所掌握的人员情况,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登记造册,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2006年-2007年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1人,其中落实帮教措施的11人,户在人不在的5人,没有重新犯罪。今年上半年我乡共有回归人员1人,经查找,此人不在我乡居住,已转交派出所协助查找。

四、建立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机制,提高司法所内管理水平,实行制度建设规范化

我所围绕今年县局下发的《关于司法所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目标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改进基层工作作风,实现所务管理制度化。李店司法所出台了强有力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司法所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则》,细化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学习例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排查调处制度、业务登记制度等项管理制度,用规范化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实现制度建所,制度管所,从严制所。一是各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出“普法依法治村”年度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制度。二是规划细化,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任务,使各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分解、有量化,将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将每个岗位上的目标任务量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化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机制,并按责任化目标管理进行推进、检查和绩效考评,从而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全所人员能在目标管理体系的框架内开展工作。

五、综合配套,改善办公设施条件,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

陇阳司法所购置了崭新的办公用房5间,120平方米,所容所貌整洁美观。在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购置办公桌椅2套,沙发3套,基础设施加强,办公条件大为改观,工作环境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总之,通过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工作的带动,基层软件硬件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达到了“五有”标准:即一套独立的办公用房,有一套先进的办公设施,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一套规范的文书档案,有一支优秀的工作队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跃有力,阵地稳固,工作职能得到较好的发挥,为陇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9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我局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理顺体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和筹备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

2012年4月期间,由我局局长蒋艳平带队,对司法所特别是创建一个国家级模范司法所和三个精品司法所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搞好规范化工作打牢基础,在21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规范司法所建设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切实尊重和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协调政府各部门共同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经费投入。就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取得最大支持。

二、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基层法制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按照市司法局布置的全面建设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协调区内各个部门,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现已向区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拟建立区工业园区司法所。我局投入近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中各项制度展板、外观标识、吊牌的制作、安装,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此外,我局也对辖区14个司法所进行了新所长的任命,并且新所长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今年4月,我局新录用2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司法所。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我局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分别为每个司法所划拨3000元添置办公用品。目前按遂委办[2013]29号文件的要求,更新三个精品司法所的陈旧办公座椅、文件橱柜、上墙制度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九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

四、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我区司法助理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存在问题:一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造成个别司法所未按标准和要求建设。二是个别司法所办公场所外观、标识陈旧,配套办公设施及装备不统一。本着规范、实用、独立办公、符合司法工作性质要求的原则,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大力度完成整改和规范。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推荐第10篇: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

沙司„2012‟号

沙 县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的通知‣(闽司办„2012‟4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现将•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19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9‟64号),制定本标准。

一、队伍建设正规化

1、司法所由5名以上工作人员(含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组成,法律大专文化程度的占一半以上。

2、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全部使用到位,专编专用。

3、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

4、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按所在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数量,15人以下的,必须至少配备1名;15人以上的,按照不低于15:1比例配备。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按所在乡镇(街道)的安置帮教对象数量, 30人以下的,必须至少配备1名;30人以上的,按照不低于30:1比例配备。专职调解员配备,一类乡镇和街道不少于2名;

二、三类乡镇不少于1名。

5、司法所长每年由设区市司法局集中培训一次;司法所其

他工作人员每年由县(市、区)司法局集中培训1次。新录用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岗前培训。

6、司法所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中共党员,建立党支

部;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明确党员组织关系,并参加党的活动。

二、科技管理信息化

7、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手配备电脑。按要求分别内外网专用。

8、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业务工作软件运作。

9、司法所全面运用司法部和省厅的各项信息管理平台。各项业务工作全部纳入计算机软件管理。实时录入辖区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数据和信息。

10、业务数据信息要真实、及时、准确、全面。

三、业务工作规范化

11、司法所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管理制度科学、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流程管理、联动协作配合制度,以及司法所业务档案台账、业务数据统计和信息反馈制度得到全面建立健全。

12、实行所务公开。司法所的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的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工作去向等,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13、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人民调解有组织、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人民调解工作有安排、有指导、有培训、有排查、有调解,调解程序内容合法,调解协议书格式规范。

14、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成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工作档案、执行人民法院的禁止令、落实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

矫正宣告、分类管理以及请假、居住地变更以及日常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辅导,严格考核奖惩措施。

15、加强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人员衔接、委托管理、分类帮教、档案文书制度,理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管控各环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落实各项安置优惠政策,规范运作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16、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运用以案释法、法制文艺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基层普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7、指导法律援助站开展本辖区范围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硬件设施标准化

18、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80平方米,街道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

19、按照•福建省司法所建设标准‣规定,在大门上方悬挂司法行政微和“中国司法”标牌。司法所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司法局XX(司法所机构所在地地名)司法所”。在会议室正面居中悬挂司法行政微,在人民调解室正面居中悬挂人民调解标识。

20、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功能设置规范,设置所长办公室、司法助理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人民调解室、安置帮教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功能室、法律援助室、法制宣传室、法律服务室等,并在门上居中或门框上悬挂职能标识牌。

21、司法所内务制度公示规范,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

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务制度公示的通知执行。

22、装备设施在实现“五个一”(即电脑、1台打印机、1部电话、1部数码相机、1辆摩托车)的初级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改善,配备较为完善的交通、通讯和办公设施。

23、司法所内外环境容貌整洁,绿化美化。

五、经费保障制度化

24、按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落实到位,并按规定用于司法所。

25、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用于司法所开展相应工作。

26、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27、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及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机制。

28、按照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衔接工作经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经费、社会工作者工作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六、服务大局优质化

29、司法所服务所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30、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建立和完善村(居)社区调解组织,辖区内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四无”村居(社区)达到70%以上。

31、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脱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

3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到位。管理措施有力,重点对象监控落实。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3、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镇(街道)设立法制辅导站、村居(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学校;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法制宣传教育面达到95%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80%以上。

3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充分履行依托在司法所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司法所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以上。

第11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

司法所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市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和省委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要求,真正把司法所建设成为“第一道防线”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促进司法所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职能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扣建设和谐山西这条主线,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为维护人民权益、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全面加强我省司法所建设,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 组织机构规范化。

司法所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乡镇(街道)设一个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各地应尽快按现有编制配齐人员,已经下达的用于配备司法助理员的政法专项编制被挪作他用的,应尽快收回,确保专编专用,并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以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二) 队伍建设规范化。

1、司法所应当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设所长1人,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长应为国家公务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司法所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后提名,会同有关部门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具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层工作经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凡有3名以上中共党员的司法所应建立党支部,并大力开展司法助理员的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

2 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明确党员隶属关系。

3、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制度。要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改善基层队伍的知识结构,尽快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司法所所长,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轮训一遍,。

4、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司法所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任命司法所所长,要严格按照用人标准、考录程序和审核、审批、任免权限等有关规定运作;其他人员的录用,也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建立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今后,新录用人员必须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试用合格并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方可正式上岗。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制度,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对司法所人员进行考核,并征求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对不称职人员,及时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整;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维护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 基础设施建设及财政保障规范化。

全省司法所办公用房和装备设施建设要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出发,立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现状,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党委、

3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财力、物力及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支持,逐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条件,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1、司法所建筑面积达到120平米。建筑布局应包括办公室、调解庭、资料档案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司法所应具备统一的调解庭布局。

司法所应具备电话、电脑、照相机、资料柜、工作人员办公桌椅、人民调解庭办公桌椅、摩托车等基本办公设施和交通设施,有条件的司法所可配备汽车。

2、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工资统一由县级财政负担。其他福利补贴或单项奖金均与乡镇(街道)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由乡镇(街道)解决。

(四) 业务建设规范化。司法所主要承担如下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3、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要把本职工作和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为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司法所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体系,树立统

一、规范的整体形象。

(五) 制度建设规范化。

司法所应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一套职责清晰、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形成激励机制;建立一套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一套工作失误、执法过错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所、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1、司法所应正确制作并悬挂统一的室内版面,包括司法所职责、分工示意图表、工作纪律、廉政制度、工作人员照片等内

5 容。

2、司法所应当建立统一的登记、统计制度,分门别类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登记和统计。

3、司法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项业务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立卷,及时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4、司法所应当建立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要求,定期考核评比。

5、司法所应当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6、司法所应当建立廉政建设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司法所应当建立法制宣传工作制度。组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工作。

8、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是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切实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省厅成立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领导组,并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总、工作协调、检

6 查指导、考核评定等工作。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严格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入实际,精心组织。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创建方案,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管理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及时发现、分析、解决目前司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编制、人事、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加大对司法所规范建设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努力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总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通过扎实开展创

7 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开发区、大型农场、林场以及各地自行设立的街道司法所可以遵照本意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

附:山西省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组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

抄报: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 抄送:各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 发: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

8

第12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情况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情况

单独设立、双重管理。经市编委正式发文单独设立行政机构,作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司法局与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编制X人,所长XX,副科级国家公务员,大专学历,XXXX年参加工作,从事司法工作XXX年,工作人员两名,XXX,女,XX岁,XXX,女,XX岁,均为事业编制,大专学历。

队伍齐整、胜任本职。注重自身队伍建设,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能够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作风纪律教育和自查自纠,多年来全所同志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为提高全所同志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市局以上各种培训人均在80小时。

制度健全,奖惩分明。所长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落实,登记、统计、排查、报表及各项所务工作,遵上规范,薄册有序,遇重大事件有及时记录措施和报告制度;案卷归档成册,专人保管,主要业务上墙图式化。年度有书面目标责任书,全员定岗、定责、定目标、定奖惩;

工作规范、作风扎实。作为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辖区内设立的镇调解中心和XX个村居及社内调解组织,有义务调解员XX人,队伍整齐,工作扎实,制度健全,报酬落实。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负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法律服务所管理到位,指导得力,能够围绕当地改革和经济建设中心展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满意。努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落实各种安置帮教措施,几年来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xx人,衔接帮教率92%,安置率73%,年内重新违法犯罪率已控在6%以下。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辖区内普法单位达到了100%,普法对象受教育面在95%以上,定期教育活动多样化,有固定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具体组织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本级政府和企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xx家,协助本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和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辖区内依法治理单位达70%以上。以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协助本级政府定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协助本级政府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使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配合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设施统配、财政保障。

司法所为纳入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的落实单位,有独立办公的X间北京平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达到了司法部 “分设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和调解室” 统一要求。所外正门前悬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制作的标牌,室内工作人员每人一桌一椅一柜,调解厅内悬挂司法部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标志,并配备专门桌椅X张、XX位和桌牌,档案室配备了专用档案柜。有制式服装,有电脑、电话、照相录音等办公设备。机动车辆已纳入预算年内配备一台(辆)。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已纳入当地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良好。

第13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结

紧抓世博契机 大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2010年是上海世博年,上级对司法所各项工作提出了相对以往更高的要求。同时,这一年,也是我们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们有意地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和世博年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紧抓世博契机,大力提升我所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现将我所本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坚定世博年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决心 一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必然以积极的思想态度为前提。在今年年初,我所所长王月芳同志就组织全所上下召开了一个思想动员会,在会上对全年工作提出两个要求,一是在世博年要全力以赴,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世博会的圆满成功做出自身职责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将做好本职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要力争在今年度顺利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这样,全所上下就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扎实推进坚持用世博工作标准来提升各条线工作水平

今年是世博年,上级对司法所的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今年也是我们xx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依照《上海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不断推动司法所的整体前进。

1.依托现有资源 完善司法所硬件建设

今年,我所积极争取相关领导支持,努力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在办公室、电脑、通讯、交通、桌椅、文印等工作设施设备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补充,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了比较良好的工作环境。

2.围绕世博中心 提升司法所工作能力

今年,我所各条线的业务工作,对照《上海市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严格依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各条线工作质量得到了很好的完善提高。“三不”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和世博安保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

3.组织专项培训 强化司法所队伍素质

今年,我们组织了多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了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更新、工作经验总结和世博工作要求等各个方面。培训人员除司法所工作人员外,还包括社工、村居委调解干部和安帮志愿者。通过系统培训,司法所队伍的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

三、总结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这几个月的不懈努力,截止八月底,我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机构日趋完善 管理体制较为合理

目前,我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较为完备。全所在岗在编公务员四人,社工两人,镇人民调解员一人。各条线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我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教育学习。全所上下,坚持工作为民、服务群众,坚持政治政策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态度积极端正、热情高涨。

3.物质保障日渐丰富 硬件配置较为充足

通过努力争取,司法所硬件建设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办公用房、交通、通讯、电脑、文印等设备基本能够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室、档案室和谈心室等工作场所也得以建立落实。

4.制度建设有效完善 工作效率逐渐加强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业务指导制度。工作效率得到切实提高。

5.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工作质量得到完善

在人民调解方面,镇、村两级调解组织人员充沛,纠纷排查和化解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法律援助、110司法联动和司法信访接待工作开展顺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范、运转良好。法制宣传工作效果明显,全镇法制氛围深厚。

总之,2010年度,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在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所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全所司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了《上海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相关要求。

xx司法所

2010年8月30日

第14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结

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

为推动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司法所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为基础,全面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为司法所配置各类办公设施。截止2008年底,我市前4批67个国债司法所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86%,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此基础上,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新所建成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在几年的时间里,为司法所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条件好的县(市、区)还为司法所配备了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现在我市78个司法所拥有汽车20辆,摩托车28辆,电脑80余台,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全力打造司法所新形象。司法所标识直接关系司法所的外在形象,从一定程度反映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业务开展。我们将司法所标识工作作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下发了《关于司法所标识统一规范使用有关情况的通知》,确保工作开展有标准、有督导、有落实。同时,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限期进行了整改,目前我市78个司法所全部悬挂了新的标识、标牌,对树立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提升社会认知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以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为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2004年,在我们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少于2-3人,司法所所长要享受副科级待遇,这对我市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起到的极大的促进作用。截止目前,我市78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145 人。其中,11名司法所长享受了副科级待遇。

二是大力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市司法局每年举办一期针对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和思想道德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录用司法所工作人员,并坚持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在全市已经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未出现违法违纪案事件。

三、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建设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今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后,各司法所在街头、集市等人员集中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内容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方便、快捷、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法,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传活动中共设立咨询台9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展出版面350余块,散发宣传资料19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为贯彻落实《xx市开展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四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整合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Xx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联动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意见》,在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基础上,大力实施“四调联动”,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Xx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四调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在xx、xx、xx等乡镇开展四调联动试点,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搭建了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新平台。卢氏县司法局启动了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检察院委托调解、派出所委托的治安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调解、乡镇政府交办的各类纠纷调解等形式,强化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确保社会大局安全 一是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安置帮教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司法所来完成,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以来,我们始终把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每年坚持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目前,我市各司法所均建立了服刑在教人员员信息数据库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今年司法所共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2932人。

二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在“重点帮教对象”出监所时,严格按要求实行“必接必送”。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将其列为重点人员管理,逐一建档,制定管控方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129人,其中监所送回16人、由司法所接回104人、公安机关落实管控6人。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我市各司法所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生活等政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技能介绍。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等优惠措施。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为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积极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等问题,促进他们尽快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大局安全。

第15篇: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总结

冷 水 司 法 所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总结

我所在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乡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的指导与帮助下,在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中心,反复学习和对照创建标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使各项齐头并进,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上下同心,建设文明环境。

我所在市司法局、县司法局领导下,一直坚持把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抓,每年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通过创建活动营造一个奋发向上的团队。在创建的过程中,司法所努力搞好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司法所结合本身实际,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营造民主文明环境。切实履行好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遵纪守法。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在评先评奖、大项经费开支等敏感工作上,严格按有关规定,把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交所务会充分讨论,接受群众监督。在业务工作上,将办事程序、流程、收费项目、办事人员上墙公布,通过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强化干警的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好所务民主生活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了干警同心同德、分工合作、团结廉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全所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干警无严重违法违纪及刑事案件,无“黄毒赌”等丑恶现象,没有人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

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工作,使基层工作更加活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实现了司法所人员由县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协管为辅的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调解室项目建设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办公室、会议室、调解室,档案柜、调解桌椅等办公设施齐全,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对司法所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强化了规范化管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司法所承担了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任务,使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保障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司法所直接调处民间纠纷和指导村级调委会调处民间纠纷多件,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司法所继续指导各村委会健全调解组织,对辖区内的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承担了综治办的日常事务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为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力度,全面加强和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村级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调委会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争取在完善各级调解组织,配备调解人员,提高调解水平等方面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上档次,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刑释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刑释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实行安置帮教协议书制度,落实帮教扶持措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三、健全制度,落实创建目标。

为了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司法所各项活动的质量和层次,司法所把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目标层层分解到人。通过认真总结以往的管理经验和教训,对管理方式进行了改进,本着“简明、好记、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工作、会议等制度,在所内部层层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制,全干警人人参与创建活动。这些制度和措施基本涵盖了各项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和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围绕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6+1惠民工程”和“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层次的普法工作有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周、日这一载体,扩大宣传教育面。加强制度建设,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村民自治进程,在辖区农村开展了“送法进乡村”的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依法治企、依法治校等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平时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进了依法治县工作健康发展。

四、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不断加大对司法干警道德和纪律的教育力度,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工作激励机制,拓宽了服务领域,提高了办证质量和数量,工作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扎根基层、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建立起了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整合了内部资源,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康开展,维护了公平和正义,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充分发挥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的作用。

五、积极落实完善“三调联动”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的成因也日趋复杂,呈现出主体多样化、涉及范围复杂化等新特点,单一的调解方式已远远适应不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们需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调解工作,用创新的方法,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三种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协作联动”。 推进“三调联动”既要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强调三种调解手段的衔接配合,又要保证依法独立发挥职能作用。我所从深化平安创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三调联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三者有机地整合,使调解真正具有便捷、经济和权威的优势。

六、全面提高我所干警的整体素质。

我所在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中,十分重视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和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人员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要求人员在培训时做好培训,以确保学习培训的质量。针对随着我国民主法制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对司法行政工作所带来的变化更快、要求更高、工作更多、任务更重,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健全等实际,我所着眼于长远发展,积极鼓励各位同志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全所干警的理论、业务水平,全所上下比学习、比能力、比业绩、比奉献的风气更加浓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我所人员,激发干警的积极性。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开展文体活动,文化生活有声有色。

七、抓服务,树形象,体现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效。按照“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把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和“送法下乡”活动。印制并发放便民手册、便民卡和法制宣传资料,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搞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实实在在为当事人服务。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三是实行“阳光政务”工程。充分利用所内、外网络平台,建立了所务公示栏。

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使我所精神风貌、服务水平、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所务面貌整齐洁净,干警精神饱满,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工作学习紧张有序,干警比工作、比干劲、比贡献蔚然成风,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全所人员的自觉追求。

尽管我们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司法局、县司法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把所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冷 水 司 法 所 2011年6月15日

第16篇: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2009.3.27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

1、经编制部门下文建立司法所,机构规格副科级,有3名以上政法专项编、地方行政编或地方全额拨款事业编的工作人员。

2、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3、司法所设所长1人,四人以上大所可设副所长,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二、干部队伍专业化

4、新任司法所长必须具备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5、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70%,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1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

6、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长每年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7、司法所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知识及工作技能。

三、工作业绩高效化

8、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到位,调委会主任年度培训不少于5天,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不少于3天;化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调解程序、内容规范合法,文书格式统一;标准化调委会达90%以上;防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民转刑案件。

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均应成立基层法律服务所;成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尽最大努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和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实现“零”投诉;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10、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成效明显。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台帐规范齐备;帮教安置网络健全,衔接工作到位;帮教安置措施落实,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管控得

住,不发生严重有影响的重新犯罪案件,帮教率不低于95%,安置率不低于85%,重新犯罪率低于3%。

11、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成效明显。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每年培训普法骨干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制定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出建议;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12、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规章制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1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在综治委、办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一方和谐平安作出贡献。

四、所务管理制度化

14、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考评、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

15、学习例会制度:每周开展一次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研究措施,交流经验,交办任务,督办落实;依照党(团)章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充满活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16、请示汇报总结制度:每月至少向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出现重大情况按有关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业务统计表。

17、行政效能制度:坚持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督查反馈制、一次告知制、效绩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18、接访工作制度:做到有访必接、变上访为下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包括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的查询、投诉,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

19、廉政建设制度: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实行阳光作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与民争利等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五、基础设施标准化

20、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乡镇司法所、街道司法所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20m

2、80 m2。设置所长办公室、人民调解庭(乡镇不少于30 m

2、街道不少于20 m2)、帮教安置(社区

矫正)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办公室、资料档案室等。

21、有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和录音机、照相机,计算机联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地点(处)有规范制式的宣传栏(橱窗)。

六、经费保障长效化

22、司法所的工作经费按《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人不得低于8000元至10000元。

2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所不少于5000元。

24、人民调解经费按《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落实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25、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司法所,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6、司法所工作人员享受与综治工作人员同等津贴。

第17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礼元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尊敬的省市县领导:

礼元镇地处运城市最北端,素有“运城市北大门”之称,距离闻喜县城22公里,全镇人口30624,国土面积80.6平方公里。这里自然风光优美,背靠紫金山,面临董泽湖,留下仙女降雨,董父豢龙的美丽传说;人文资源丰富,花木兰当时镇守的铁栅关,尉迟敬德戍边的营寨遗迹尚存,著名的“中华宰相村”——裴氏故里裴柏村就坐落于此。2009年,我们礼元镇司法所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礼元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所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为司法行政职能面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下面就礼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实现组织机构正规化

自开展规范化建设以来,我们礼元司法所人员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礼元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名,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系县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实行所长负责制。并且每年都按时参加市、县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各项业务精通、工作

熟练,能够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常用的法律文书,特别是在调解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及时有效地化解和调处矛盾,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好评。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

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礼元司法所在年初就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每年接受10天以上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具备了善于做群众工作、调处疑难纠纷、撰写常用公文、制作和指导制作高质量的调解协议、起草常用法律文书的能力。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法庭及辖区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礼元镇现辖32个村,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3人,调解信息员56人。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当月工作,每季度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今年1—5月,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26起以上,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特别是征地大型工程建设,由于涉及到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以及继承方面的纠纷非常

多,而且有些问题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但由于基层调解信息反映快速,工作抓得早、抓得及时,这些矛盾都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如东赵、西赵两村的土地权属纠纷,当时东赵村已组织了近百人要和西赵村20多人准备械斗,接到消息后,司法所立刻组织两名同志配合镇协调小组,连夜进行调查调解,找出矛盾的关键,经过两天一夜的多方工作,终于使这起群体性矛盾得到了圆满解决。今年1-5月份,我所成功地调解重大疑难纠纷达3起,调解其它类纠纷6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在司法所的指导、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2005年以后28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回访制度,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都在不同的岗位找到了事做,无一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工作已列入我所的日常工作,无论处理何事,相关法律法规必讲无疑。另外,我所还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针对普法对象和普法骨干分别就

《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宣传和培训。二是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三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各中小学校免费提供法律素材,并就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认真开展法制讲座。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的业务中,要求每位法律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准违规办案,并将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工作职责、执业纪律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我镇现在矛盾较多的特点,我所对难以调解的纠纷,都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诉讼,目的是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今年1-5月份,共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非诉讼案件5件,免费代书16件,担任法律顾问3家。

5、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镇自2009年4月份开展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人,现已解矫3人,现有服刑人员10人,都能按照社区矫正机关规定按时报到汇报思想,遵守外出,会客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无重新犯罪。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作为综治成员单位,司法所一直在群防群治、矛盾排查调处、信访案件处理、法制宣传等方面作为主力军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开展。三是认真配合综治办做好综治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处理综治办的日常事务。

7、积极参与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直接参与大西高铁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二是积极配合镇政府协调和化解了各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使其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所务管理制度化

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司法所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

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等十项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十项行政效能制度,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五、基础设施建设已逐渐标准化

为了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给司法所提供符合业务要求的办公场所,本着规范、实用、独立办公、符合司法工作性质要求的原则,2008年在镇政府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司法局和镇政府积

极协调解决,用于司法所。同时县司法局利用国债项目配置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截止到目前,司法所已具备了高标准的办公用房和先进的办公设备,从而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礼元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距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为礼元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一流的办公环境和一流的办公设备,干出一流的工作成绩,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关爱。努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实现依法治镇、创建和谐、平安礼元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18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现场会议讲话稿

—司法所建设交流发言材料

攻坚克难固本强基

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XX市司法局局长

尊敬的省司法厅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XX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一直以来给予司法所建设关心和支持的各位领导和市委、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指示,积极落实全国、省、州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司法所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和落实司法所建设领导责任制,着力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项目争取、地块落实、建设资金 “三大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司法所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成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建设和谐XX的一支主要力量,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

一、强化职能争重视

多年来,司法所建设由于受工作职能较弱、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的困扰,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困难,我局没有退缩,更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紧紧抓住了司法所收编垂直管理的东风,从理顺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学习例会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行政效能制度、接访工作制度、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使司法所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所长工作例会,并适时组织乡镇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此来提高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请回来学、沉下去练”的动静结合的学习实践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工作技巧,有效提高了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适时发函或电话到乡镇党委、政府征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乡镇开展工作的各方面情况,并组织督查组对乡镇司法所采取不定时、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对乡镇司法所进行突击检查,查看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了解和走访群众 ,实地查看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影响日渐扩大,社会地位日益提升,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局还积极将近几年来我市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待解决的问题和

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有关要求,多次向市委、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构建“平安和谐XX”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臵帮教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抢抓机遇强基础

司法所是乡镇人民政府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加强司法所建设,对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全面活跃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关于加强中西部“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在司法所建设用地上给予免费提供;积极与市属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司法所建设行政事业收费上给予减免。在建设资金上,按照中央和省上安排一点、州上争取一点、市级财政争取一点的办法,先后争取到财政资金459.4万元。2007年5月,我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安排,按照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启动了第一批5个司法所(开化、古木、马塘、柳井、秉烈)建设。除开化司法分局因建设用地难以落实采取购买外,其余四个司法所均采取独立建设的方式解决了办公用房,马塘司法所因建设地点限制面积为315㎡,其余四个司法所使用面积均为400㎡,内有12个室,即: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臵帮教室、法制宣传室、

法律援助室、所长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档案室、厨房及3个宿舍。2008年5月,通过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提前7个月完成了第一批司法所建设任务,得到了市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8年12月,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领导到我局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对我局在第一批基层司法所建设中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主动提请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第二批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协调会,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并明示我局第二批司法所建设在机遇合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启动第二批司法所建设任务,充分体现了省厅领导对我局的高度信任和支持。通过多方协调,我局于2009年5月提前启动了第二批10个司法所(东山、追栗街、平坝、小街、新街、喜古、坝心、德厚、红甸、薄竹)建设任务。10个司法所均按照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采取新建的方式,采用同一套图纸,每所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平方米,10个司法所做到了外观、面积、内部设臵“三统一”。截止2011年2月,10个司法所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同时,我局于2009年8月从紧张的公务经费中挤出22余万元为6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业务用车,利用2009年政法装备经费为其余8个司法所配备了业务用车和更换了部分办公设备,还从今年的公务经费中拿出了25万元为第二批10个司法所按照统一标准购臵了办公设备。至此,我市1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业务用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司法所工作和生活

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热情日益高涨、工作信心倍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三、健全机制促规范

随着司法所办公用房的落实和办公条件的不断改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我局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契机,从工作机制规范化入手,采取思想发动、措施调动、领导带动等方法,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了全局上下一心抓制度建设的良好局面。结合《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XX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根据《XX市司法局依法治局管理规定》和《XX市司法所管理办法》,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司法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了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八项规章制度,并统一制作成版面上墙公示。实现了靠制度建所,靠制度管所、靠制度管人的目标,保障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15个司法所全部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实现了“六落实六统一”,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场所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报酬落实,标牌、标志、印章、程序、制度、文书档案统一,司法所各项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局还将队伍建设作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中的基础性工

作来抓,采取学历教育、以会代训、轮岗学习等措施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下去会讲、回来能写、坐下能调和腿勤、手勤、嘴勤的“三勤”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通过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司法所软硬件得到进一步加强,理顺了管理机制,健全了规章制度,提高了队伍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能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回顾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效,我们深深体会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推动司法所建设的根本保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全面活跃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部门的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振奋精神,趁势而上,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着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第19篇: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总结

我们南市司法所紧紧围绕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和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司法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业务能力,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的领导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奋进,扎实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积极参与和谐兴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立足基层,服务人民,为南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抓基层基础建设,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XX年,我们利用国债项目投资,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南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了基础设施标准,业务工作规范,干部队伍专业,组织机构健全,所务管理正规的建所目标。一是积极协调争取镇党委的支持,将镇政府院内最好的办公用房以划转的方式,划拨给司法所,使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超过126平方米,同时投资3万余元对划拨的房屋进行了改造,规划建成了30平方米的调解庭一间,宿办合一的所长办公室和司法所办公室各一间,设立了法律服务所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和档案室。铺设地砖120平方米,更换门窗5件,制作了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各项制度牌,并上墙悬挂,改造了室内电路,配备了办公桌椅、调解桌等,使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二是抓干部素质,提高业务水平。高标准的司法所要靠高质量的业务服务来支撑,业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所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业务工作开展的怎么样,取决于司法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此,我们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利用培训、自学、所务学习等形式,充实自身理论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义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工作的能力。目前,我所人员都能独立承办民事案件,代理诉讼,参与调解,并能熟练的操作计算机。三是抓制度建设,司法所制定了学习制度,所务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并督促全所人员遵照执行,按章办事,保障了司法所规范有序良性发展。

二、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搞好民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长期以来,我们坚持着力加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和村级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1年,村级纠纷调处工作站、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163件,司法所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8件,避免上访事件8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大量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镇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司法所牵头、派出所、法庭、民政办和土地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18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负责,调委会、治保会、中心户长参与的纠纷调处工作站。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始终把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镇司法所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村级调委会主任、纠纷调处工作站成员会议,集中组织学习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形式以会代训,发放学习资料,组织业务交流进行业务培训。所里每周一召开一次干警例会,分析案情,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指导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突破口,调防结合,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专门印制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发放到村,坚持每月排查一次,认真核实登记上报。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职能权限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调解并通报调处结果。对调解不能或复合型矛盾纠纷,与法庭协同诉讼解决。在调处纠纷方面,我们实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不强行调解,不压制当事人的民主权利,做到以理服人,依法调解,效果明显。

三、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能。我们按照“

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第一是认真抓好镇干部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给每名干部建立了学法用法档案,按照各自学法用法的程度,结合平时的绩效考核和法律知识考试,民主评议,记入本人学法用法档案,作为镇党委推荐任用干部队依据。第二是着力抓好村干部的普法教育工作。我们利用市、乡两级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集中在村干部中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普及讲解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 》等法律法规。利用镇上整顿清理庄基的时机,开展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第三是着力抓好青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我们指派各村驻村辅警员担任各小学的法制辅导员,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完善了考核考评及奖惩措施,全镇18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都能认真开展工作,切实负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帮教工作总体要求,提高帮教质量和安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一是摸清底子,责任到人,对辖区18个村逐村进行走访,对23名帮教对象逐一进行排查摸底,弄清其住所地和居住条件,当前从事的工作,是否外出,有无重新违法犯罪迹象,以及经常接触的社会关系等。另外与所在村两委会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严密衔接管控,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我们协同镇派出所对全镇126名重点人口登记造册,定期摸底排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走自主择业、劳动致富的路子。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参与和谐兴平建设。

我们始终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始终,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大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全所干警中开展文明服务、规范执法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还积极投身到平安创建、依法治理和和谐兴平建设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建立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预防矛盾纠纷激化。

总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勤勤恳恳,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第20篇: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名单

全省2010年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名单

哈尔滨市(42个)

1、宾县司法局民和司法所

2、宾县司法局经建司法所

3、宾县司法局糖坊司法所

4、五常市司法局兴盛司法所

5、五常市司法局常堡司法所

6、五常市司法局民意司法所

7、依兰县司法局江湾司法所

8、依兰县司法局依兰司法所

9、木兰县司法局大贵司法所

10、木兰县司法局建国司法所

11、方正县司法局会发司法所

12、方正县司法局德善司法所

13、双城市司法局水泉司法所

14、双城市司法局万龙司法所

15、双城市司法局双城司法所

16、延寿县司法局安山司法所

17、延寿县司法局玉河司法所

18、尚志市司法局老街基司法所

19、尚志市司法局帽儿山司法所 20、巴彦县司法局万发司法所

21、巴彦县司法局龙庙司法所

22、巴彦县司法局丰乐司法所

23、通河县司法局凤山司法所

24、通河县司法局富林司法所

25、道里区司法局抚顺司法所

26、南岗区司法局和兴路司法所

27、南岗区司法局花园司法所

28、南岗区司法局芦家司法所

29、阿城区司法局金城司法所 30、阿城区司法局蜚克图司法所

31、阿城区司法局松峰山司法所

32、阿城区司法局新利司法所

33、道外区司法局太古司法所

34、道外区司法局崇俭司法所

35、道外区司法局三棵司法所

36、香坊区司法局大庆司法所

37、香坊区司法局文政司法所

38、松北区司法局乐业司法所

39、平房区司法局兴建司法所 40、呼兰区司法局莲花司法所

41、呼兰区司法局腰堡司法所

42、呼兰区司法局长岭司法所 齐齐哈尔市(23个)

43、龙沙区司法局南航司法所

44、建华区司法局西大桥司法所

45、铁锋区司法局龙华司法所

46、铁锋区司法局东湖司法所

47、富拉尔基区司法局红宝石司法所

48、梅里斯区司法局达呼店司法所

49、昂昂溪区司法局水师司法所 50、龙江县司法局华民司法所

51、龙江县司法局白山司法所

52、依安县司法局双阳司法所

53、依安县司法局解放司法所

54、克山县司法局西联司法所

55、克东县司法局昌盛司法所

56、拜泉县司法局兴农司法所

57、拜泉县司法局国富司法所

58、泰来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

59、泰来县司法局平洋司法所 60、富裕县司法局富路司法所 6

1、富裕县司法局友谊司法所 6

2、富裕县司法局忠厚司法所 6

3、甘南县司法局平阳司法所 6

4、讷河市司法局同义司法所 6

5、讷河市司法局同心司法所 牡丹江市(11个)

66、宁安市司法局兰岗司法所 6

7、宁安市司法局城区司法所 6

8、海林市司法局三道司法所 6

9、林口县司法局奎山司法所 70、林口县司法局青山司法所 7

1、林口县司法局三道通司法所 7

2、东安区司法局五星司法所 7

3、阳明区司法局新兴司法所 7

4、爱民区司法局铁北司法所 7

5、西安区司法局火炬司法所 7

6、西安区司法局立新司法所

佳木斯市(11个) 7

7、东风区司法局晓云司法所 7

8、郊区司法局群胜司法所 7

9、同江市司法局三村司法所 80、抚远县司法局抚远司法所 8

1、抚远县司法局浓江司法所 8

2、抚远县司法局通江司法所 8

3、抚远县司法局别拉洪司法所 8

4、抚远县司法局鸭南司法所 8

5、汤原县司法局胜利司法所 8

6、汤原县司法局竹帘司法所 8

7、桦川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 大庆市(13个)

88、肇源县司法局头台司法所 8

9、肇源县司法局二站司法所 90、肇源县司法局古恰司法所 9

1、肇源县司法局薄荷台司法所 9

2、肇州县司法局二井子司法所 9

3、肇州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 9

4、肇州县司法局榆树司法所 9

5、林甸县司法局红旗司法所 9

6、杜蒙县司法局他拉哈司法所 9

7、杜蒙县司法局白音诺勒司法所 9

8、大同区司法局太阳升司法所 9

9、萨尔图区司法局拥军司法所 100、龙凤区司法局兴化司法所 鸡西市(12个)

10

1、麻山区司法局麻山司法所 10

2、滴道区司法局东兴司法所 10

3、滴道区司法局大通沟司法所 10

4、密山市司法局富源司法所 10

5、密山市司法局兴凯湖司法所 10

6、密山市司法局太平司法所 10

7、虎林市司法局迎春司法所 10

8、虎林市司法局伟光司法所 10

9、鸡东县司法局明德司法所

110、鸡东县司法局鸡林司法所 1

11、鸡东县司法局兴农司法所 1

12、鸡东县司法局哈达司法所 双鸭山市(8个)

1

13、集贤县司法局升昌司法所 1

14、友谊县司法局兴盛司法所 1

15、友谊县司法局成富司法所 1

16、宝清县司法局七星河司法所 1

17、宝清县司法局青原司法所 1

18、饶河县司法局饶河司法所 1

19、饶河县司法局四排司法所 120、尖山区司法局第三司法所 伊春市(6个)

1

21、嘉阴县司法局常胜司法所 1

22、伊春区司法局红升司法所 1

23、友好区司法局铁林司法所 1

24、翠峦区司法局向阳司法所 1

25、南岔区司法局东升司法所 1

26、金山屯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 鹤岗市(10个)

1

27、绥滨县司法局绥东司法所 1

28、绥滨县司法局新富司法所 1

29、绥滨县司法局连升司法所 130、萝北县司法局鹤北司法所 1

31、东山区司法局东方红司法所 1

32、工农区司法局第二司法所 1

33、工农区司法局第三司法所 1

34、南山区司法局第一司法所 1

35、向阳区司法局第二司法所 1

36、兴山区司法局第二司法所 黑河市(12个)

1

37、爱辉区司法局二站司法所 1

38、爱辉区司法局上马场司法所 1

39、爱辉区司法局花园街司法所 140、北安市司法局石泉司法所 1

41、北安市司法局兆麟司法所 1

42、嫩江县司法局海江司法所 1

43、嫩江县司法局联兴司法所 1

44、嫩江县司法局科洛司法所 1

45、孙吴县司法局红旗司法所 1

46、孙吴县司法局奋斗司法所 1

47、五大连池市司法局兴隆司法所 1

48、五大连池市司法局和平司法所 绥化市(37个)

1

49、绥棱县司法局靠山司法所 150、绥棱县司法局泥尔河司法所 1

51、望奎县司法局卫星司法所 1

52、望奎县司法局先锋司法所 1

53、望奎县司法局灵山司法所 1

54、兰西县司法局奋斗司法所 1

55、兰西县司法局长江司法所 1

56、兰西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 1

57、兰西县司法局平山司法所 1

58、青冈县司法局昌盛司法所 1

59、青冈县司法局迎春司法所 160、青冈县司法局柞岗司法所 16

1、肇东市司法局安民司法所 16

2、肇东市司法局海城司法所 16

3、肇东市司法局明久司法所 16

4、肇东市司法局江河司法所 16

5、肇东市司法局姜家司法所 16

6、肇东市司法局跃进司法所 16

7、庆安县司法局发展司法所 16

8、庆安县司法局勤劳司法所 16

9、庆安县司法局同乐司法所 170、明水县司法局育林司法所 17

1、明水县司法局永兴司法所 17

2、明水县司法局明水司法所 17

3、海伦市司法局百祥司法所 17

4、海伦市司法局东林司法所 17

5、海伦市司法局共荣司法所 17

6、海伦市司法局光华司法所 17

7、海伦市司法局双录司法所 17

8、海伦市司法局向荣司法所 17

9、北林区司法局绥胜司法所 180、北林区司法局兴福司法所 18

1、北林区司法局津河司法所 18

2、北林区司法局新华司法所 18

3、安达市司法局中本司法所 18

4、安达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 18

5、安达市司法局吉星岗司法所 大兴安岭(2个)

18

6、呼中区司法局呼源司法所 18

7、呼玛县司法局呼玛司法所 省农垦总局(11个)

18

8、建三江农垦司法局青龙山司法分局 18

9、建三江农垦司法局红卫司法分局 190、建三江农垦司法局农江司法分局 19

1、建三江农垦司法局八五九司法分局 19

2、北安农垦司法局红色边疆司法分局 19

3、北安农垦司法局二龙山司法分局 19

4、北安农垦司法局龙门司法分局 19

5、哈尔滨农垦司法局岔林河司法所 19

6、红兴隆农垦司法局局直司法分局

19

7、红兴隆农垦司法局局直司法分局第二司法所 19

8、宝泉岭农垦司法局江滨司法分局

《司法所规范化自查报告.doc》
司法所规范化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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