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自查报告

2020-12-23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百分制考核

莱州市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百分制考核标准实行办法 为了实行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保持队伍较高的整体人员素质和严明的纪律作风,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依据对各级保安管理人员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严明奖惩,特制订保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百分制考核标准如下:

1、上岗人员出现着装、仪容不整洁,站立岗或坐岗行为不端正的;出现上岗不着制服,制便服混穿,姿态严重影响形象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2—4分,所属中队长扣1—2分。

2、值班室、集体宿舍的内务卫生及室外卫生区不整洁,没按规定整理的,或出现脏乱不堪,乱堆杂物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2—4分,所属中队长扣1—2分。

3、岗点值班室、集体宿舍容留无关人员,特别是容留异性过夜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2—6分,所属中队长1—3分。

4、上岗人员出现在岗看书、读报、下棋、打牌、玩手机、玩游戏等现象;出现睡岗、脱岗、备岗不在位等现象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2—4分,所属中队长扣1—2分。

5、上岗人员出现在岗上饮酒、酒后上岗、醉酒上岗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2—4分,所属中队长扣1—3分

6、不按时交接班,无故不按时 到岗或无接班人员私自离岗的;出现无故旷工、无故超假超过1天,且联系不上,不及时上报大队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2—4分,所属中队长扣1—2分。

7、上岗人员出现因语言不文明、待人不礼貌、无故与人发生口角,造成纠纷,被客户反映或被人投诉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4—6分,所属中队长扣2—3分。

8、没按规定实行并保持站立岗制度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4—6分,所属中队长扣2——3分。

9、刚点出现因队员工作失职,发生问题,造成损失的,或发生重大问题与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查确属管理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6—20分,给所属中队长扣3—10分。

10、私自动用客户机动车辆。机械、电气设备的,并造成重大事故的,经查确属管理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4—20分,所属中队长扣2—10分。

11、岗点人员发生各类问题、责任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或造成重大损失,没及时逐级上报大队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8—20分,所属中队长扣4—10分。

12、出现服务客户反映保安工作欠缺,达不到保安合同的服务要求,经查岗点人员确实存在所反映的问题,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6—10分,所属中队长扣3—5分。

13、经大队检查某岗点存在同一问题达3次以上的,或经公司督察大队检查存在问题,纠正后仍不改正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10—20分,所属中队长扣5—10分。

14、班内每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且有会议记录的,或交接班、执勤情况、请销假记录不健全、记录不清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4—8分,所属中队长扣2—4分。

15、没按规定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出现无故缺员的;或没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的,视情节给予所属班长扣6—10分,所属中队长扣3—5分。

16、中队没按规定每月召开二次中队会议,且有会议记录,或没按规定每周二次查岗,且有查岗记录并有上岗队员签字的,给予所属中队长扣5分。

17、班、中队所属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发生重大问题与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客户领导对保安工作满意的,根据实际工作给予所属班长加10—20分,所属中队长加5—10分。

18、

班、中队所属人员的业务、军事素质都达标的,或在公司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名次的,给予所属班长加10—20分,所属中队长加5—10分。

19、岗点人员每抓获一名构成治安处罚以上违法分子的,给予所属班长加6分,所属中队长加3分。

20、岗点人员做好人好事或有突出贡献,被公司或客户嘉奖的;收到表扬信、锦旗的,根据实际表现给予所属班长加6—10分,所属中队长加3—5分。

21、出勤率高(含加班多的队员加12分,班长6分,中队长3分。事假多扣队员扣8分,所属班长4分,中队长扣2分)

说明:表上所示上岗人员包括当班人员、备岗人员和替班人员。

以上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百分制考核标准的记分方法,每个保安管理人员分数基数为100分,按本考核标准进行加分或扣分,每季度做为一个记分周期,公司将每季度底考核一次,所得分数将做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于季度内分数低于50分的保安管理人员,将予以免职处理

推荐第2篇:百分制考核

罗夫客运公司安全管理百分制考核细则为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实现年终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全面了解科室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情况,真实反映和准确评价职工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科室实际情况,制定本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1、本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为职工的调资、奖惩、提拔和年终奖金的发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2、由主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科长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本科室的人员进行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定期为考核组每周对全体人员考核2次,不定期以不通知时间的抽查方法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原则:考核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做到一视同仁,如有违反纪律,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行为,可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反映。并向当事人,当面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4、干部、职工人每月核定基分为100分,全年1200分,每分值为5元。其记分结果与经济奖罚挂勾的方式进行。每月25日由安全科长将考核情况通报一次,通报情况作为奖罚依据,落实到个人,当月兑

现。凡在当月督查出现漏项考核,一经查实,顺延到下月考核之中。

5、本办法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附奖励办法及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奖励条款

1、百分制考核以分月考核兑现,年度累计综合评估的形式运作,年终评比根据各人全年累计得分为依据,取得分值的第一名作为年度单位安全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2、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且未出现任何差错的个人。

3、在年度被集团公司评为优秀个人的。

4、在年度工作中向单位提出合理法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或在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5、在突发性事件中,积极主动参与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者的。对各项工作成绩考核优异者,年底奖励1000元。

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1、考核采用百分制方法,每月工资总额的40%为考核工资。

2、考核工资计算办法:月考核工资=本人工资总额×40%×考核百分比。

3、每月考核达到75分的为合格,若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扣除当月考核全工资;95分以上者视同满分。

4、考核组对当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必须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当事人若对考核意见有异议的,必须接到书面考核意见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疑议,报田经理核实。

5、年内工作人员两次被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主管领导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主管领导给予劝退其现有工作岗位。

6、年终对工作人员每月的考核分值进行累加,考核分值最后一名的,将取消其年终奖金的发放。

7、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一次扣10分。

8、请假一天的由科长同意批准,二天由部门主管经理同意批准,三天以上,必须在办理上述手续之后,报田经理审批、同意。凡未办理以上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1天/次,扣当事人10分。

9、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凡在工作场所吵闹一次,扣双方当事人各4分,打架斗殴双方当事人各扣10分,影响极坏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10、擅离工作岗位的,一次扣当事人5分。导致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因此而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扣当事人20—30分。

11、上班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挂牌上岗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在工作中同旅客吵闹、打架着,扣当事人5分。

12、凡利用工作职权或方便向工作对象索、拉、卡、要,影响单位形象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并责令其写出公开检讨。

13、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不按工作要求进行操作实施的,

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分,

14、文件交办或电话通知传达不及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一次扣当事人4分。

15、所有办公场地,经检查或抽查发现其卫生不整洁,一次扣卫生责任人2分。

16、对分管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或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当事人5分。

17、对分管责任车辆管理不到位的,如发现有超员、超速情况不处理、不制止的。一次扣责任人10分。

18、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相关事的。一次扣当事人4分。

19、工作中袖手旁观,出工不出力的。或对集体财物丢失、损坏、刻意破坏,视而不问的。一次扣当事人6分。

20、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见事不问、见事不管的。或工作中事业心不强,没有主观能动性,对事处理不当的。一次扣当事人20分。

21、对自己发现问题,却有不是自己负责的。故做视而不见的,一次扣当事人30分。

注:

1、职工在上班工作期间,单位领导或主管领导不得安排职工,做私事。如有此类事情的发生,职工有权拒绝。

2、所扣的分值,全部用于奖励职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及为企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主管领导和科长不参与奖励,只参与处罚。

推荐第3篇:“百分制”考核物业公司

“百分制”考核物业公司

市房管局出台了“百分制”考核标准:基础分值为40分;项目管理40分(住宅小区或大厦均为40分);居民业主反馈意见占20分。在基础分值中,企业设立情况占10分,这包括了企业资质办理有无虚假、瞒报现象,专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内容,一旦有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便被扣除一定的分值。在企业管理中有一项规定:物业公司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否则,便被扣除2分。在住宅小区的项目管理40个分值中,共分了房屋管理与维护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等六大部分,每一部分又分若干个细小的管理标准。如:在绿化管理中,做到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的公司,可得到1个分值,否则,被扣除1分。正是这些细化、量化的考核标准,使平时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看似鸡毛蒜皮的事,真正有了一个公正的说法。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照办法提取的福利费(A)

2、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公用设备日常运行费(B)

3、绿化管理费(C)

4、清洁卫生费(D)

5、保安费(E)

6、办公费(F)

7、法定税费(G)。

推荐第4篇: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1.通过合理的奖惩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潜能;

2.通过对员工工作纪律及产品质量的考核提升员工自身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3.通过考核规范工作秩序,提高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原则

1.易于操作原则;。扣分、加分由班组长、调剂师傅、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厂长中

的两人商议确定后即可扣、加分。必须不同级进行商议,禁止同级商议;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制度与考核结果对全体员工公开公布;

3.沟通原则。百分制考核关系到每名员工的切身利益且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及综合素

质为目的。因此全体员工应积极沟通,及时解决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百分制扣、加分适用范围。

1.公司规章制度、各部门工作规范,各工序操作规程;

2.食堂管理、澡堂管理、车辆管理、宿舍管理;

3.消防安全、设备保养及维修、卫生管理;

4.员工培训、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年终向公司推荐优秀员工的参考资格;

2.作为员工优先参加公司组织或奖励的依据;

3.通过考核数据分析工厂各生产环节及员工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指导改进;

五、组织管理。

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班组长、调剂师、分条师、车间主任、办公室

其中副组长主持负责百分制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百分制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今年(2011年9月1日-12月30日)基础分为100分/人,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情况。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考核组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考核组在接到申诉后营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随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七、通过百分制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可享受一下的一项或几项奖励:

1.物质奖励(发放物品、聚餐、加餐等);

2.向优秀员工本人奖励现金;

3.向优秀员工配偶、父母或子女,每月发放现金奖励;

4.优秀员工配偶、父母或子女,享有公司旅游奖励;

5.优秀员工本人享有驴友奖励;

6.优秀员工年终奖励;

7.有机会参与公司的技术参股,成为公司股东;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百分制考核细则

百分制考核记录表

推荐第5篇: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

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9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度考核内容(2010年度)》和《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

2.《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2010年度)》

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律师考核通知

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2010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2010年度)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51分)

1、认真实施律师收案风险告知制度。(4分)

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承办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案件(法律事务)材料,依自身的专业知识,如实地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律师事务所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求律师实施该项制度的,扣2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2、建立科学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4分)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采用省司法厅、市律师协会推荐的范本格式,或者律师事务所自行拟订并经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的范本格式。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统一的收结案登记及审批制度。

律师承办业务,未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律师事务所未采用上述范本格式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律师事务所未建立统一的收结案登记及审批制度的,扣2分;收结案未审批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3、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4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如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新的服务收费标准,则从新规定)如减免律师服务收费的,须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批。预收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其他办案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结案后15日内与委托人结算,并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

律师事务所违反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减免律师服务收费未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批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未按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费用的,或不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

4、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2分)

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未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扣2分;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每

查实一起扣1分。

5、加强律师事务所函件管理。(6分)

律师事务所函件必须使用司法部、省司法厅制定的统一格式,公函、会见专用证明、调查函和介绍信等应当统一编号,建立存根或者存档备查一份,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开具和用印。律师事务所开具函件应当填写完整、规范,并注明工作人员的实际职务,不得违反规定为停止执业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开具函件。

律师事务所函件未使用统一格式,未统一编号,未建立存根或者存档备查的,每查实一种(份)扣2分;函件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或者未注明工作人员实际职务的,每查实一份扣1分;违反规定为停止执业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开具函件的,每查实一份扣2分。

6、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备案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聘用和解聘(开除)行政辅助人员,须报市律协秘书处备案,包括顾问、政治协理员、行政主管(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档案管理员、内勤等。

上述人员的聘用和解聘(开除)未报备案的,每查实一人次扣1分。

7、加强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建设。(2分)

有10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组建局域网,并采用“必智”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或者其他的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

律师事务所未组建局域网的,扣1分;未采用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的,扣1分。

8、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15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档案室,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将业务档案管理列入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保证业务档案及时归档。律师业务档案的装订要规范,要素要齐全。(具体要求依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以市局、市律协本年度组织的律师业务档案专项检查评分为准。

9、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为本所及全体律师建立诚信(执业)档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的要素要齐全,并按年度及时更新内容。(具体要求依照市局、市律协于200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每发现少一份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的,扣2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要素不齐全的,每发现一份扣1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档案内容未按年度更新并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报告更新内容的,每发现一份扣1分。

10、严格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专职律师和聘用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聘用的专职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还应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每一人次未办理一项社会保险的,扣1分;每一人次未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扣1分。

11、依法纳税。(1分)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依法纳税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

12、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4分)

合伙律师所合伙人应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合伙人会议或者所务管理会议不少于3次。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听取聘用律师的意见,每年召开所务管理会议不少于3次。律师事务所每年应向全体律师书面公布本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并经全体律师签字确认。

合伙律师所合伙人没有分工或分工没有书面记录的,扣2分;合伙人会议或者所务管理会议每少开一次会议的,扣1分。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不征求聘用律师意见的,每发现

1次扣1分;所务管理会议每少开一次会议的,扣1分。律师事务所财务收支情况未书面公布的,或未经全体律师签字确认的,扣1分。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17分)

13、认真执行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案件指导和报告制度。(3分)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涉黑涉恶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律师事务所应当集体讨论,进行业务指导,并按规定书面向主管司法局及律师协会报告。

律师事务所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没有明确的书面意见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14、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制度。(2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以书面形式记录投诉查处情况。投诉查处结果,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

律师事务所没有建立投诉查处制度的,扣2分;未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的,或未设立专用的投诉查处记录簿的,扣1分;投诉查处结果未书面告知投诉人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15、如实向社会公开所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分)

律师事务所应以上墙或者电子形式向社会公示的内容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务范围,收(办)案程序,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内勤(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等照片及实际职务,市、县两级律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律师事务所有设立办公室门牌、桌牌及工作证的,也应如实标示工作人员的实际职务。

每少公示或者不如实公示一项,扣1分。

16、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开展执业推广活动。(2分)

律师事务所的简介、网站、杂志、简报、广告的所有内容要真实可信,并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广告、律师名片也要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事务所的简介、网站、杂志、简报、广告的内容虚假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律师广告、名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17、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自觉遵守《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6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执业瑕疵的,受到警示谈话或者收到书面整改通知的,每起扣2分;受到行业处分的,每起扣4分;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6分。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16分)

18、建立健全内部学习制度。(4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包括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每季度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律师学习不少于1次。律师事务所没有制定学习计划的,扣2分;律师事务所每少开一次学习会议的,扣2分。

19、认真组织律师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部署的律师队伍教育规范活动。(4分)律师事务所应当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学习心得、活动资料等。

律师事务所每少开展一项活动的,扣2分;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20、加强律师党建工作。(3分)

律师事务所应当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学习心得、活动资料等。

律师事务所每少开展一项活动的,扣2分;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21、鼓励律师撰写业务论文,提高律师业务素质。(2分)

律师事务所要鼓励本所律师钻研业务,撰写高质量的业务论文,认真组织律师完成市律协下达的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

律师事务所没有完成,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市律协下达的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的,扣2分。(律师业务论文撰写任务以市律协文件为准)

22、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捐款)活动。(3分)

律师事务所不参加市局、市律协组织的公益(捐款)活动的,每次扣3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公益(捐款)活动的,每次扣1分。

四、自觉服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11分)

23、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4分)

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律师无故不请假缺席的,每一人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每一人次扣1分。(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24、认真报送各类计划、总结、材料和报表等。(4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扣2分;报送的材料、报表等不真实的,每份扣2分,同时追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25、按时缴纳党费、会费、保险费及其他款项,并开具缴费凭证。(3分)

不按时缴纳各种费(款)的,每次扣2分;缴纳费(款)后15日内不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开具缴费凭证的,每次扣1分。(以市局、市律协通报为准)

五、努力开拓律师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5分)

26、律师事务所业务综合排名有提高。(3分)

律师事务所业务综合排名比上年度每下降3位,扣1分。(业务报表以每年度12月份税务报表为准)

27、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有增长。(2分)

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收费(含法律顾问费)占全部业务收费的比例少于40%的,扣1分;少于20%的,扣2分。

附件2:

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加分项目 (2010年度)

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1分;受到市局、市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1分。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2分;受到省厅、省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2分。

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省级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受到司法部、全国律协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中央省部级单位表彰或嘉奖的,每次加3分。

推荐第6篇:量化百分制考核细则

职工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以100分为基准,奖罚并举,加分无上限扣分扣完为止) 扣分项目: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 2 分:

1.仪容仪表类

1) 头发未做到清洁整齐、发长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的;发型发色怪异的;女员工长发未盘起的。

2) 面容不整洁的;男员工留胡须、留大鬓角;女员工浓妆艳抹的;口腔未保持清洁、有异味的;身体有异味或使用气味强烈的护肤品及香水的。 3) 佩戴除手表、婚戒以外饰物的,留长指甲或使用色泽绚丽的甲油。

4) 未按规定着制服工装、鞋袜及本人工牌的;工装与便装混穿的;工装有褶皱、破损、污渍的;鞋袜不整洁或有异味的。 5) 在公众场合整理仪表,女员工当众补妆的。 6) 其它不符合职工仪容仪表准则的项目。 2.文明服务类

1) 工作期间未使用普通话,面对客人时未做到:面带微笑,礼貌用语,语调亲切,言辞简洁,用词谦恭,恰当使用手势的;各岗位员工不能使用各自专业规范用语的。

2) 未能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特殊人群的合理要求怠慢、置之不理或故意刁难的;面对客人提出异议时,争辩、吵闹、推卸责任的,情节轻微的。 3) 对待客人未能做到公平、公正、诚信。

4) 在提供服务时,接打与服务无关的电话或与同事谈论与服务无关的事。 5) 在公共场合吃东西、搭肩、挽臂、揽腰,或者嬉戏打闹、高声喧哗。

6) 存在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垃圾等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对其他人员(包括游客)有不文明行为不及时劝诫的。 7) 看到烟头、纸屑等垃圾不拾的

8)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有损景区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3.违规违纪类

1) 缺乏团队精神,因个人因素影响整体工作,未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部门之间要扣除部门负责人分数)。

2) 参加集体组织活动或会议时,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影响会场纪律,情节轻微的。

3) 挑拨离间,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有意制造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的矛盾及其它有损于公司、游客或同事利益、声誉的言行,情节轻微的。 4) 不按规定存放个人车辆。

5) 在公司办公场所、公寓宿舍内经检查或抽查发现其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加扣同科室负责人及同宿舍人员分数)。

6) 下班后酗酒,影响第二天正常工作,情节轻微的。

7) 丢失、损坏、浪费、刻意破坏公物,折合金额在50元以下的;对他人(包括游客)行为视而不问的。

8) 对分管内的公司设备设施的损坏或丢失未及时发现、汇报或修理,折合金额在50元以下的。 9) 被公司通报批评的。

10) 违反公司及部门交接班规定,未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扣除交接双方分数)。 11) 工作期间无故联系不上或不接电话,情节轻微的。

12)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违规违纪行为。

4.考勤管理类

1) 每月出勤不满公司规定天数,七天以下的,每少一天扣0.5分;七天以上的,每少一天扣1分。十五天以上的,每少一天扣2分。(婚假、产假、丧假、工伤除外)

2) 请病假7天以内的。

3) 次月5日前不按时上交考勤的(加扣部门负责人2分)。 4) 每日不按时向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的(加扣部门负责人2分)。 5.工作业绩类

1) 由于工作疏忽给部门及景区带来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元以下的。 2) 下班前未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未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 3) 上班时间干与工作不相关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 全局性或科室统一要求学习的知识、理论未及时学习完成的。 5) 对分管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的。

6) 工作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情节轻微的。

7) 对于责任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8) 对别人好的工作方法或建议不主动学习、墨守成规,导致工作效率经常过低的。 9) 通知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及时传达、同事之间沟通协调不力,延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6.其它类

1) 出自善意但因能力不足或方法不当而违纪的,未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2)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扣2分项。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5分

1.文明服务类

1) 未能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特殊人群的合理要求怠慢、置之不理或故意刁难的;面对客人提出异议时,争辩、吵闹、推卸责任的,情节严重的。

2.违规违纪类

1) 缺乏团队精神,因个人因素影响整体工作,导致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的;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部门之间要扣除部门负责人分数)。 2) 参加集体组织活动或会议时,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影响会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3) 挑拨离间,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有意制造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的矛盾及其它有损于公司、游客或同事利益、声誉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4) 下班后酗酒,影响第二天正常工作,导致工作无法进行或发生事故(无论大小),情节严重的。

5) 丢失、损坏、浪费、刻意破坏公物,折合金额在50—500元的。

6) 对分管内的公司设备设施的损坏或丢失未及时发现、汇报或修理,折合金额在50—500元的。

7) 违反公司及部门交接班规定,导致工作发生事故或公司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扣除交接双方分数)。

8) 工作期间无故联系不上或不接电话,情节严重的。 9) 捡拾财物未及时上缴的。

10)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违规违纪行为。

3.考勤管理类

1) 请病假7至15天的。 4.工作业绩类

1) 由于工作疏忽给部门及景区带来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500元的。 2) 下班前未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造成一定经济财产损失的。 3) 上班时间干与工作不相关事,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 4) 工作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情节严重的。

5) 对于责任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由此引发事故或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

6) 通知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及时传达、同事之间沟通协调不力,延误工作,情节严重的。

5.其它类

1) 对以上错误屡犯不改的,每月超过3次以上的。

2)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扣5分项。 3) 发生《职工手册》中规定的一般违纪行为的。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10分:

1.违规违纪类

1) 丢失、损坏、浪费、刻意破坏公物,折合金额在500—2000元的。

2) 对分管内的公司设备设施的损坏或丢失未及时发现、汇报或修理,折合金额在500—2000元的。

3)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违规违纪行为。

2.考勤管理类

1) 请病假15天以上的。 3.工作业绩类

1) 由于工作疏忽给部门及景区带来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2000元的。 2) 下班前未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造成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 4.其它类

1) 对以上错误屡犯不改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的。 2) 发生《职工手册》中规定的较重违纪行为的。

3) 其它经职工纪律监察委员会或“卓越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扣10分项。

加分项目: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1分:

1.工作业绩类

1) 参与一次公司各项大型活动、重大接待。

2) 因工作需要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非值班日加夜班一次。 2.先进事迹类

1) 能主动捡拾烟头等垃圾,及时劝阻游客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的。 2) 拾金不昧,财物折合金额在50以下的。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2分: 1.工作业绩类

1)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50元以下的。

2) 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积极帮助其他同事解决工作难题的。

3) 工作积极,当月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好的。 4) 全月无任何违章违纪并且满勤的。

5) 因工作需要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按每月单位规定的休假天数少休息一天次。 2.先进事迹类 1) 为职工或游客提供方便,乐于助人的。 2) 受到游客电话或书面表扬的。

3) 拾金不昧,上缴财物折合金额在50—200元的。 3.突出贡献类

1)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且提供重要线索的。

2) 对于营私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的。 3)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抗险救灾、其它紧急救助活动或特殊任务的。

4.个人荣誉类

1) 荣获局级荣誉的。

2) 受到上级领导或部门表彰的。

3) 在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及活动中,取得第3—5名的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3分: 1.工作业绩类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50—200元的。 2.先进事迹类

拾金不昧,上缴财物折合金额在200—500元的。

3.个人荣誉类

1) 荣获县级荣誉的。

2) 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

3) 接受县级媒体采访或报道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4分: 1.工作业绩类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200—500元的。 2.先进事迹类

拾金不昧,上缴财物折合金额在500—2000元的。

3.个人荣誉类

1) 荣获市级荣誉的。

2) 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

3) 接受市级媒体采访或报道的。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工作业绩类

1)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500—2000元的。

2) 工作效率高,能超额、提前完成工作目标,业绩突出的或为公司在相关领域提高声誉的。

3) 节约工作用具、用水、用电等成本,成效明显的。

4) 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积极帮助其他同事解决工作难题,成绩显著、事迹特别突出的。 5) 部门内评为优秀职工的。

6) 积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取得与本岗位有关的资格证或学历的;每提高一个等级的。

2.先进事迹类

拾金不昧,上缴财物折合金额在2000—10000元的。

3.突出贡献类

1)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抗险救灾、其它紧急救助活动或特殊任务并且表现特别突出的。

2) 在突发事件中,能主动及时发现并上报情况,并且主动救护和保全他人人身财产或公物不受或少受损害的。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为公司挽回一定经济损失的。 4) 协助有关部门破获重大案件的。 4.个人荣誉类

1) 荣获省级荣誉的。

2) 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

3) 接受省级媒体采访或报道的。

4) 在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及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10分:

1.工作业绩类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2000—10000元的。 2.先进事迹类

拾金不昧,上缴财物折合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

3.突出贡献类

1)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的。 4.个人荣誉类

1) 荣获省级荣誉的。

2) 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 3) 接受省级媒体采访或报道的。

4) 在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及活动中,取得第1名的。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加20分: 1.工作业绩类

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主办工作有技术革新且有经济价值,经采纳并于实践后证明确有所成效的。成本和价值折合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 2.个人荣誉类

1) 荣获国家级荣誉的。

2)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

3) 接受国家级媒体采访或报道的。

推荐第7篇:教学常规考核百分制

瓯海区第二职业学校

教学常规考核百分制

教学常规考核是主要针对教学过程中的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听课、考试、理论学习、校本研修活动等基本环节及“六个一”工程所做的考核。常规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基本分为100分,每月进行考核,学期末汇总考核。

以下细则中A类 +3 分

B类 0 分

C类 —2分

D类 —3分

一、教学常规考核内容

(一)教学计划及校本研修个人心得体会或总结及其他要求上交的材料:

1、不送检:-15分

2、未按时上交或质量很差 C

3、按时、质量一般 B

4、按时、质量高或被评为优秀 A

(二)备课:

1、不送检:-15分

2、无教案授课或备课数量不足 D

3、送检不及时或抄袭、雷同、后补教案、目标不明确、结构不清楚、缺少必要的环节、教案质量较差 C

4、及时,质量一般 B

5、送检及时,质量高 A

(三)作业:

1、不送检:-15分

2、作业送检不及时、次数不足或作业量偏少、作业本数量明显不足、学生书写很不规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或错批明显等,居其中一项即为C类

3、及时送检,作业量足,质量一般 为B类

4、作业量足,精心布置作业,批改认真 为A类

(四)听课:

听课节数要求:见习期间的任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7节; 教龄不满3年的任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5节,教龄不满10年的任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教龄10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3节,教务处正、副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6节。

1、不送检或者节数严重不足:-15分

2、送检不及时、抄袭、节数不足: C

3、送检及时但质量一般 B

4、送检及时、质量高 A

(五)上课:

1、出现私自调课,课堂纪律差、做与本堂教学无关的事、户外课(体育课)组织不力、人数不齐而不明原因等情况每检查到一次减一分,严重者记为C类。

2、因个人原因迟到5分钟以上,在课堂中出现严重知识性错误,每次扣5分;20分钟以上,每次扣除10——20分。

3、因课堂组织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除20——100分,严重者由学校单独研究处理方案。

(六)考试:

1、能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进行每月(单元)的测试,学生成绩记录完整、真实,试卷批阅认真,讲评及时准确。为A类,

2、一个月都没有进行测试的为B类。

(七)校本研修活动:

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能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能承担组内或者学校的公开课,效果好。优秀者为A类,次之为B类,较差为C类,每月的教研活动缺席1/3者即为C类。(根据教研组提供的教研活动记录册和教务处提供的校本研修考勤记录的情况考评)。

(八)辅导:

对本班级学习优秀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各5名)有辅导计划,平时辅导得力,在教务处组织的各项竞赛中或考试中成绩优异或者进步明显为A类。否则为B类。(根据课外活动或辅导记录表进行考评)

对课外兴趣小组进行辅导,有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平时辅导得力,在学校或区级以上的竞赛中成绩优异为A类,否则为B类。(根据课外活动或辅导记录表进行考评)

(九)理论学习

要求每月做学习理论摘记4篇,

1、不送检:-15分

2、未按时上交,各项目没有填写齐全的或质量很差 C

3、按时、质量一般 B

4、按时、质量高或被评为优秀 A

(十)“六个一”

一节多媒体公开课(体育和珠算课不要求是多媒体):要求是本学期上的公开课,上交教案(电子文稿),在教案上注明上课的时间及听课的人数和课件。

一篇评课稿:要求是本学期听了别人的课所写的评课稿,在评课稿中要写明听课的时间及听谁的课,整体书写要规范。

一篇教学反思:要求是针对自己上了一节课后的反思。

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要求教师阅读一本教育专著,书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要求至少3000字以上。上交书面及电子文稿各一份。

一篇教育叙事:上交书面及电子文稿各一份。

一篇论文(案例):可以是教学论文、管理类论文、德育论文或案例。 以上六个一要求在2007年6月1日前上交,早完成者可以早交。

1、每少交一个一,扣5分

2、未按时上交,有抄袭或从网上完全下载或质量很差 C

3、按时、质量一般 B

4、按时、质量高或被评为优秀 A

二、关于教学常规考核的说明

1、有关作业、备课、听课、上课、辅导、考试等教学常规的要求继续执行上个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规定。

2、常规检查分为固定检查和抽查。教学处每月检查所有教案、作业、个人研修记录本(学习摘记和听课记录)、辅导记录表、考试成绩分析表、教研组活动记录册、校本研修考勤表。月中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检、抽测,一并在月末纳入考核。学期末进行综合汇总检查考核。

3、教学常规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评先、评优挂钩,与学期奖金挂钩,与教师评职称时学校方面的教学常规考核成绩挂钩。与招聘教师是否继续聘用挂钩。

本制度从2007年2月份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于瓯海区第二职业学校教务处。

瓯海区第二职业学校教务处

2007年2月2日

推荐第8篇:教务处百分制考核细则

教务处教职工百分制考核及管理细则(暂行)

每位教职工基础分100分,各项不奖不罚得100分

一、师德师风(15分),此项不奖不罚得15分

1、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校内外培训及会议,认真做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无故缺旷会议(学习)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学习时无视会议或学习纪律,讲小话、做私事、接打私人电话或手机铃声影响会议或学习的正常进行的扣1分。

2、以教谋私、索要物品、强行借物等损害学生及学校利益者,发现一起除公开道歉、做检查外,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3、课堂上不能站不正、坐不端、蓬头垢面、吸烟、吐痰、吃零食,如发现视情节轻重扣2—5分。

4、课中不准离开教室改做其他事情。如发现视情节轻重扣1—3分。

5、注重仪表,着正装(按人资处规办)上课。如违反规定酌情扣1—3分。

6、教师在课堂上不以任何借口撵走学生,剥夺学生的听课权利。如发现扣3分。

7、教师要登记学生座次表,及早认识学生,新建制班接收新生后,当天要熟记学生姓名。如抽查发现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8、隐瞒学校在校外受聘或兼职,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9、与校外人员勾结做有害于学校或学生的行为酌情扣5—15分。

10、与学生打闹等不端行为发现一次扣5分,课堂上与学生打闹,一次扣7分,发现异性间打闹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发现一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赌博、酗酒及做其他非有益活动,发现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2、服从学校工作分工和调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临时工作安排,并认真负责者酌情加1—3分,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

13、班级学生流失,该班包班老师扣3—10分。

14、由于任课老师本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扣5—10分。

15、不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留宿他人扣2分。

16、上班或值班期间用电脑或手机看电影、上QQ聊天、上网页等与工作无关的发

现一次扣2—5分。

17、爱护学校公物,维护学校荣誉,有突出贡献的,酌情加2—10分。

18、主动找回流失学生的酌情加2—10分。

19、学生或学校发生突发事件能主动参与并有效化解的酌情加2—10分(包班老师除外)。

20、有创新意识,为学校整体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酌情加3—5分。

21、教师带领学生参加校外专业技能比赛获奖的,除学校现金奖励外,视获奖等级酌情加5—20分;经教务处批准或同意组织学生在校内进行技能比赛,公平、公正、秩序良好且教育效果明显的视情况一次加3—5分。

二、出勤(10分),此项不奖不罚得10分。

1、迟到但及时向人资处说明情况或早退、中途离岗事先向校领导请示,每次扣0.5分。迟到未及时向人资处说明情况或早退、中途离岗未事先向校领导请示,每次扣1分。

2、不刷门禁卡且不按人资规定进入校园扣1分。

3、忘记签到发现一次扣1分。

4、请假:由当事人自行协调好课程,接受课程者必须承担相应课程责任,接受考查。请假者每天扣1分(备注:婚假7天,丧假3天,产假98天在这范围之内不扣分),此项期末考核记入千分制。

5、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借公假(由学校安排外出办事或参加其他集体活动作为公假,视为正常出勤)之名未经许可不上岗的,均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2分,旷职三天扣10分。

6、无特殊情况未参加课间操者,扣1分。

7、发现代人签到者扣1分,同时值班签到人员也扣1分。

8、月全勤且无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现象加3分,此项期末考核记入千分制。

三、教学管理(65分),此项不奖不罚得65分。

1、在讲课过程中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违背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文化,或格调低下、有悖师德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扣10分。

2、上课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备好教材、教案、教室日志、教具等教学用品,如

未提前准备好,扣2分,影响教学的扣4分 。

3、上课迟到、课中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扣2分,10分钟以上的扣4分.。

4、不给学生留作业或一周内未检查学生作业酌情扣2—10分。

5、考试或阅卷作弊酌情扣3—10分。

6、酗酒上课扣5分,接打私人电话扣3分。

7、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或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扣2分。

8、忘记上课一节课扣5分,经批准听课、调课后未按规定补课扣2分。

9、开课时间满两周,未提交本学期授课进度及计划扣5分。

10、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视情节扣3—5分。

11、教案编制严重脱离教学实际扣5分。

12、不按教案授课的扣2-5分

13、组织教学不力,课堂出现学生睡觉、玩弄物品、交头接耳或说笑吵闹等情况,酌情扣2—5分;课堂出现打架斗殴或学生群体性骚动,严重影响教学活动酌情扣5—10分。

14、因处理个别学生,影响教学活动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15、任课教师未及时检查和报修教学仪器设备,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扣5分。

16、每学期开学教务处未制订完成教学计划或安排好课程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处长与教研组长酌情均扣5—8分。

17、由于工作失误,或因排课排考不当致使学生听课或考试改期处长与教研组长酌情均扣5—8分。

18、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执行混乱,造成教学损失或影响学生学习情绪相关人员扣7分。

19、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发出调课通知扣5分。

20、未及时传达、实施学校重要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安排造成严重影响扣7分。

21、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带学生外出影响学生学习视情节严重扣3—7分。

22、教学仪器设备未履行报废手续,擅自处理扣5分。

23、教学实习没有预案和计划或草率应酬扣3—5分。

24、学生顶岗实习前未指导学生写出职业生涯规划酌情扣2—10分。

25、每天打扫办公室卫生,打扫干净彻底加1分,未打扫或打扫卫生差扣1分。

26、月底学生未返校人数超过三人扣包班老师1分,未返校人数超过三人且倒数第一者扣包班老师2分,学生全部返校的加包班老师1分。

27、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第一名加报班老师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成绩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5分。

28、实训实操教师指导不到位,致使学生操作不规范或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及学生人身伤害的,酌情扣5—10分;实操室设备、工具及其他相关物品摆放无序,卫生差,不锁门窗等情况,酌情扣2—5分;如检查发现实操室干净清洁、管理规范且设备、工具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酌情加1分。

29、期中期末考试,学生成绩不及格达三分之一以上扣7分;五分之一以上扣5分;八分之一以上扣3分;及格率在90%以上加5分;及格率在95%以上加10分;及格率在80%—90%间的不奖不罚 。

30、编写与市场对接的适合我校的一门教材,经学校考核通过后共加10—20分。

31、结合校本教材制作出一门课程的题库,经学校考核通过后共加5—15分。

32、所教学生参加工作后实习前三个月有80%的学生达到其他同等院校同企业同岗位实习生平均工资水平的情况下,对其中高于其他同等院校同企业同岗位实习生1.5倍,一名学生对其包班专业课教师加5分,高2倍的加10分。

33、为工作室的建立做出成绩,比如接到企业工程且能很好完成,为学校创收利益,使学生有所收获,酌情加10—20分。

34、在校期间带领学生去企业见习,并取得企业较高赞誉获得企业赠送锦旗的,一次酌情奖励2—5分。

35、通过期中、期末考试(题库抽题)所教授班级的本门课程平均成绩提高10分及以上的,酌情加3—5分。

36、由于学生表现优异,就业实习单位给学校送锦旗,该生包班专业课教师酌情加2—5分,学生家长给老师送锦旗加1分。

37、学生参加技能资格鉴定,参加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90%且合格率在90%及以上的加1分,参加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95%且合格率在95%及以上的加2分,参加人数100%且合格率100%的加3分。

四、值班(10分),此项不奖不罚得10分。

1、未按规定办理调班手续,或私自请人代为值班扣3分。值班期间私自回家扣5分。

2、按人资处规定认真完成值班任务,如出现失误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3、学生晚自习纪律差,或无假条逗留宿舍等情况发现一人扣2分。(值班老师根据特殊情况和班主任沟通后也可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4、晚10点后学生不按时休息(大型活动准备期间,经老师批准后可在教室作业)或赌博、酗酒、放音乐、玩电脑等主负责人及巡查人员不能及时制止的酌情扣1—5分,;晚自习结束后课室不关灯、不关门窗(包括班级相对应楼道门窗)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分;主负责人负责其他门窗,如发现未关,一次扣1分。

5、负责签到人员需每天早上7:40—8:00、下午1:30—2:00到指点地点监督签到,如未按时组织签到或上交签到本,则扣1分。

6、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或上报,酌情扣1—5分,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能及时解决及时上报的,酌情加2—10分。

五、其他

1、严禁打人,发现一起扣100分,唆使、暗示或误导他人打人、自打或互打扣30—50分;产生经济损失的,打人者和唆使、暗示或误导打人者同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产生人身伤害的,打人者和唆使、暗示或误导打人者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学校文化活动,在校刊上被选用一篇稿件加3分,在文化栏、广播站被选用一篇加0.2分,在文体活动中获奖者按名次加分。

3、争做主人翁,积极行使监督权力,主动检举他人违规违纪的酌情加2—5分。

4、在校教职工招生一名,报到并稳定21天后加1分,维护期(次年6月1日)过后未流失再加1分。

5、积极参加学校文化活动,并且活动组织有序,效果明显,且组织者提出申请,领导批准,酌情加1—3分。

6、违规使用电器(取暖设备、私接电源等)扣5分。

7、违背教师“十严禁”,上述未包含的条款内容,酌情扣1—5分。

8、无特别强调任课教师的,处长或副处长同样适用。

9、百分制考核以一学期为单位(本次考核春节前进行完),通过百分制考核结合学校听评课活对课时费分两个等级(7元和9元);绩效工资则分成三个等级(待定)。

10、由于需要督导范围较广,若督导中发现未在百分制考核细则中体现的问题,可报校领导协商解决。

本细则不影响人资制度执行

推荐第9篇:小学教师百分制考核细则

**县**镇中心小学

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百分考核及管理细则

一、师德师风(5分)

1.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会议,认真做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无故缺旷会议(学习)一次扣1分,请假的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会议、学习时无视会议或学习纪律,讲小话、做杂事、备课改作业、坐姿不正或带小孩影响会场(学习)纪律,有一次扣0.5分。

2.乱收费、推销资料、以教谋私、索要物品、强行借物,发现一起除公开道歉、做检查外,扣7分,如造成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3.体罚或变相体罚,校内发现一起扣2-4分,造成社会影响的此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师德认定为“不合格”。

4.赌博、酗酒及其他非有益活动,造成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5.服从学校工作分工和矛盾协调,积极配合学校各项临时工作安排,完成整体工作,并认真负责者酌情加0.1—0.5分(工作日),休息日酌情加0.5—1分。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有创新意识,为学校整体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分别加0.5、1分。

6.县镇督导检查被列为反面典型的,此项不得分。

7.此项设立基本合格分5分,不奖不罚得基本分,奖罚在基本分上加减(扣完5分、加满7分止)。

二、出勤(5分)

一学期每月无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病事假视为满勤,可得满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病事假、均需履行手续并自行协调好课务,否则作为旷职处理,每节课扣0.5分)。

1.未经请假或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20分钟内),中途离岗2次折算旷课一节,每次扣0.5分。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在20分钟之内),每次扣0.2分,累计2次折算为事假一节,

2.病假:要及时办理好请假手续,并以诊断书和药费凭据为依据(长期病假不予考核),每天扣0.5分,否则以事假或旷职论处。

3.事假:由当事人自行协调好课务,接受课务者必须承担课务责任,接受考查。事假者每天扣1分。

4.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借公假之名未经许可不上岗的,均视为旷职,每天扣2分,旷职两天者此项不得分,且不参加当年评优。

5.公假:由学校安排外出办事或参加其他集体活动作为公假,视为正常出出勤。

6.丧假:教职工的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嫡系亲属死亡给假3天。

7.参加函授、自学自学辅导、外出考试,不扣钱不扣分,但不享受满勤奖。

8.婚假、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课时折算(5分)

1.有关职务课时(按周计算):正职校长12课时,副校长7课时,教导主任、后勤总务6课时,教导副主任、大队辅导员5课时,学校会计3课时,学校兴趣小组2课时(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活动),正班主任4课时,副班主任2课时,广播操及眼保健操分别为2课时(无故不正常开展一次扣0.2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各1课时。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每项书面作业为1课时,常识科每项书面作业为0.5课时,任教一六年级的语文和数学老师另加1课时,与学校负责人同班的语文或数学老师另加1课时,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早晚辅导按每周规定课时数计算。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体弱多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每周补1-2课时。

2.课时量折算:按照学校人均课时量为准,教师所属课时在校人均课时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一课时,在此范围内均视为正常课时量(计标准分5分),比正常课时量多一课时加0.3分,少一课时扣0.3分。

四、教学管理(55分)

(一)平时教育教学行为。(8分)

1.上课:

⑴每位教师上课必须带教科书、教案、教具等教学资料进课堂(不准携带与教学无关的有关物品或资料),否则,发现一次扣0.2分。

⑵有一次不按课表上课的(经教导处同意调整课务的除外),经查实不管什么原因,扣任课教师1分,辅导课时间无老师在堂的扣1分。

⑶病事假、公假以及集体事务,未安排好课务(填写好调课申请表)的,扣1分。

⑷课堂教学行为必须规范。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开课堂,否则发现1次扣0.5分;上课接听电话一次扣0.5分,夹带电话的扣0.2分一次。无故缺课的有一次扣1分。在课堂上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坐着上课,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全体教师上课必须讲普通话,未坚持讲普通话的发现一例扣0.5分)

⑸有其他违反课堂教学常规的,视情节轻重扣0.2-1分。

⑹在县以上(含县)教育主管部门督导检查中被评为好课的加3分,被评为差课的扣3分,一般的扣1分。

2.资料上交:不按时上交各种计划、小结、质量分析、录分表、教育教学论文等有关教育教学资料的,有一次扣0.5分。

3.表扬与批评:教学五认真资料被县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表扬的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扣3分。

4.授课任务:一学期结束后,没有按时完成学科授课任务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5.此项不设立基本分,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分,加分在专门加分栏加分。

(二)教学业务资料(10分)

教学业务资料以抽查、周审和月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此项单独计100分,最后按10%折算成本项目的得分(10分)。

1.备课(30分):

严格按照县、镇有关备课要求,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等各项环节必须完整规范,科学合理,发现马虎了事的每次扣1分,有科学性错误每次扣1分。缺备一门学科的扣10分。按教学进度少备1课时的扣0.5分。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平时必须以小论文的形式撰写教学后记或教学随笔,每两周不少于1篇,每学期不少于10篇,否则少1篇的扣2分,没有质量的扣1分。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的备课每课时必须有作业设计,否则少1次的扣1分,有1次不具体的扣0.5分。

2.作业(25分):

作业的次数及质量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按教学进度,作业没有达到规定次数的,少1次扣2分,缺一门作业没做的扣10分。及时批改,课堂作业不过天,作文不过周,发现积压每次扣1分,错批、漏批发现一次扣0.5分。批改不认真的,出现红错的有一例扣2分,批改符号不规范的有1例扣1分。全班作业没有统一要求的,不规范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教师不亲自批改作业,让部分学生代替自己批改学校规定的作业,发现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3.辅导(5分):

课任教师必须按时按表上好辅导课,纪律要求与其它课一样,辅导内容充实,组织认真,否则每次扣0.5分,发现辅导课堂(包括早晚辅导)无教师,按课表扣责任人每次2分。每次检测后不对潜能生进行认真分析的(有具体题型和个别学生情况分析),有一次扣2分(看备课笔记中的试卷质量分析)。

4.考查(10分)

不按时命题或不按进度进行单元测试的,有一例扣命题责任人4分。按教学进度,少1次单元考查的扣2分(看成绩记分簿、备课笔记中的试卷和质量分析)。每次检测试卷在备课笔记中没有粘贴好,有一次扣1分。

5.听课。(15分)

全体教师必须做到经常性听课,并认真书写好听课笔记。一学期按要求没有达到规定的听课节数的(每学期负责人不少于40节,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达30节以上,一般教师不少于20节),少1节扣1分。每周没有听家常课的(学校安排的除外),少1节扣1分。无随堂意见的有1例扣1分,无总体评价的有1例扣1分。页首部分填写不全的,有一例扣0.5分。书写不认真的扣1分。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抄听课笔记的有1次扣2分。(扣分不封顶)。

6.学习(10分):

全体教师必须坚持学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每周各1次,少1次的扣1分。自学的内容每月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摘录不认真的视情节扣1-3分。

7.其它(5分)

⑴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无批改笔录的扣3分,记录不认真的扣1-2分。

⑵工作手册中无家访学生情况记录的(每周不少于1-2人)扣2分,每周少1人次的扣0.5分。⑶班主任无每周班级工作安排的,有1次扣1分。班级没有每周班队会议记录的扣正副班主任各0.5分.

(三)全班教学实绩(25分)

1.关于起点成绩:

秋学期将各班各学科的上一个年级春学期期终成绩的综合分与平行班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作为起点成绩(第一名的差距分为0分,第二名的差距分为第一名的综合分与第二名的综合分的差值的50%,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的差距分测算方法同上)。

春学期将各班各学科的秋学期期终成绩的综合分与平行班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作为起点成绩(第一名的差距分为0分,第二名的差距分为第一名的综合分与第二名的综合分的差值的50%,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的差距分测算方法同上)。

2.教学实绩得分分为学校检测、镇检测和县检测三种类型,每次检测满分为25分,如果每月进行多次检测取平均值。

3.每次检测测算人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三项指标。然后将人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按4∶4∶2比例折合成本次检测的综合分。

4.每次检测教学实绩得分第一名的为25分,第二名的教学实绩分为25分减去与第一名综合分的差距分,再加上起点成绩的分值(与综合分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的分值)。

(四)潜能生教学实绩(12分)

1.每次检测按学科成绩高低取后20%的学生作为潜能生,独立测算这部分学生的成绩。

2.关于起点成绩:

秋学期将各班各学科潜能生的上一个年级春学期期终成绩的综合分与平行班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作为起点成绩(第一名的差距分为0分,第二名的差距分为第一名的综合分与第二名的综合分的差值的50%,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的差距分测算方法同上)。

春学期将各班各学科潜能生的秋学期期终成绩的综合分与平行班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作为起点成绩(第一名的差距分为0分,第二名的差距分为第一名的综合分与第二名的综合分的差值的50%,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的差距分测算方法同上)。

2.潜能生教学实绩得分分为学校检测、镇检测和县检测三种类型,每次检测满分为25分,如果每月进行多次检测取平均值。

3.每次检测测算潜能生的人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三项指标。然后将人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按4∶4∶2比例折合成本次检测的综合分。

4.每次潜能生检测教学实绩得分:第一名的为12分,第二名的教学实绩分为12分减去与第一名综合分的差距分,再加上起点成绩的分值(与综合分第一名的差距分的50%的分值)。

五、教学研究(12分)

1.教师承担校内教研活动的效果好的加1分,镇教研活动、开方日活动和送教活动效果好的每次加1.5分,承担片教研活动的每次加2分,承担县教研活动的每次加3分。

2.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种师生竞赛,每次得1分。(但不和第1条重复计分)。

3.教师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现场竞赛(优质课评比、基本功竞赛等),获省级以上

一、

二、三等奖加8分、6分、4分,市级

一、

二、三等奖加4分、3分、2分,县级

一、

二、三等奖加3分、2分、1分,镇级

一、

二、三等奖加2分、1分、0.5分,非现场折半、非教研部门以非现场标准再折半。(同种竞赛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等级加分)

4.教师的教学论文、教案设计参加竞赛,获国家、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获市、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获镇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种竞赛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等级加分)。教育学会组织的折半计算。

5.教师发表论文(教育刊物上发表的1000字以上)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作者6分、5分、4分,500字以下折半计算,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或书画作品的奖励指导者(以奖励教师标准折半计分)。一学年内没有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或书画作品,没有组织学生参加现场比赛获奖等,将在最后的百分制考评中酌情扣分。

6.师生发表新闻报道(党报、党刊及教育刊物、教育网上信息)在省以上、市、县级报纸刊物上发表新闻报道的分别加作者

6、

4、2分;在省以上、市、县级教育网站上发表新闻报道的分别加作者

3、

2、1分。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均分给各人。每人每学期必须完成2篇报道任务,完成的在月分解任务中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7.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现场比赛,获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指导老师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指导老师4分,3分,2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指导老师3分、2分、1分,获镇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县文娱体育竞赛学生个人获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指导教师3分,2分、1分,团体双倍计,组织参赛无人获奖,扣指导者2分,非现场比赛折半计算,非教研部门以非现场标准再折半计算。

8.教改实验课题在常年内被省、市、县立项的,加课题主持人6分、5分、4分,其它课题组成员加分别加4分、3分、2分(结题同立项),过程管理(含已立项课题)规范,资料齐全的加课题主持人3分,其它人员1分。

9.45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年无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以及指导的学生无一人在县级以上竞赛中获奖或文章发表的,在年终综合积分中扣5分。

10.不按时上报教学研究活动材料的,有一次扣0.5分。

11.学校各种计划文字分工到位,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字迹马虎、潦草、应付了事的,扣相关责

任人0.5分/次,按时完成上级有关计划报表,失误一次扣1分,并责令及时补上,否则加倍扣分。

12.全体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分工,承担教研课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若敷衍了事扣1-2分,不认真听课、评课扣0.5分/次。

13.凡是教师、学生参加的比赛获奖或文章发表的,要将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当月内交到教导处收管,否则不予加分。

14.此项设立基本分7分,奖罚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不减不罚得基本分。

六、班级常规(8分)

班级常规管理由正、副班主任统一协调安排,不得互相推让,月底把班级的常规结算到正、副班主任的百分制考核当中。

1.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因平时教育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分别扣班级1-4分,教师目睹学生违纪及突出事件不予处理(以校内人士反映为准),一次扣0.3分。

2.卫生:值周负责人及校领导在随时检查中,发现卫生区有杂物扣班级(正副班主任)各0.5分。办公(会议)室未打扫整理一次扣直接责任人0.5分,损坏公物1件(除教学中正常耗损外)扣当事人0.2分,并照价赔偿。

3.教师必须开好晨会和班会,班级要有班队会议录,必须认真人记载(每周一次),否则少一次除扣正副班主任0.5分(以了解学生为准)外,加扣班级常规积分1分/次。

4.板报、橱窗:根据学校要求,统一主题,统一出版时间,要求内容充实,主题突出,结构合理。在评比中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正副班主任1.5分、1分、0.5分。

5.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文艺会演、体育活动比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正副班主任3分、2分、1分。

6.班主任工作手册评比获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积1.5、

1、0.5分,没记或少记的不参加评比且视情况扣0.5-1.5分。

7.公物管理:班级公物如实登记,妥善保管,学期结束核对,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正副班主任负责),视情节扣班级积分1-2分。学桌凳如有破损分别扣班主任1分/张,副班主任0.5分/张。

8.学期结束被评为先进班级各加正副班主任2分。

9.此项设立基本合格分5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奖罚,不奖不罚得基本分,且加分扣分不封顶。积分方法是:(8分-常规检查月负积分*0.1+评比、竞赛积分-办公室值周扣分)。

七、住宿生管理(5分)

1.教师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有关住宿生管理工作,工作完成不力者扣1-3分。

2.住宿生请假: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无特殊情况不随意批假,有一次扣批准者1分,手续不全者扣0.5分。

3.辅导:辅导认真负责且效果好,辅导者未按时进堂一次扣0.2分,空堂一节扣1分,秩序混乱一次扣0.5分,辅导内容不实(以学生反映为准)且记载不全扣0.2分,未记载扣0.5分。

八、值周:(5分)

1.值周负责人上下午各提前30分钟到班,每天不定期巡查校园3次以上,平均每天扣分不少于5分.

2.负责对值周老师的值周工作进行督促和积分,有一次失职或敷衍扣0.5分。

3.及时公布所有值周检查情况。如无特殊情况有一次不按时公布的扣0.3分。

4.非值周教师每月只得2分基本分,值周教师的积分是从5分中减去值周中的扣分剩下的即为当月值周积分,扣完3分得到5分为止。

5.值周教师的值周分值是3分,值周教师的六项积分中每项0.5分,即:5天乘以0.1分乘以6项,每天每项工作没到位的不得分。

值周教师上下午各提前20分钟到班,服从负责人分工,每天早、中、晚各巡查一次校园,并有积分记载(每周扣不少于15分)按时上交负责人。值周教师在有事假或迟到早退现象的双倍扣分。

九、其它:

1.负责人在考核中存在舞弊或失误一次扣3分。

2.其它临时任务,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适当补助。

3.有关其它奖惩结合镇相关制度执行。

4.本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期末累计积分,奖总积分前三分之一教师,罚总积分后三分之一教师,并作为评优评先进教师的重要依据,其解释权归校长室。

5.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重新修订后止。

推荐第10篇:财务部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财务部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为激发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财务工作效率和核算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望全体财务人员认真执行。

一、思想品德20分

1.热爱公司、有集体荣誉感得5分

2.服从领导、安心工作、顾大局得10分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卫生整洁得5分

4.有侵占、挪用等舞弊行为扣20分

二、工作能力20分

1.虚心好学、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得5分

2.团结与爱、乐于助人得5分

3.能主动安排并及时完成本职工作得10分

4.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加5分

三、上班考勤20分

1.按时上、下班,全勤得20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3.请假1天扣5分,旷工1天扣20分

4.按要求加班1天加10分,晚上加班1次加5分

四、工作业绩20分

1.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20分

2.各项报表填制、运单审核等每差错1项扣2分

3.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每次扣10分

4.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扣20分

五、服务意识20分

1.能主动为客户服务、讲礼貌、无投诉得20分

2.被客户投诉1次扣5分

3.与客户争吵每次扣10分

4.得到客户表扬加5分

说明:1.考核组成员:陈小依、程祥林、吕香荷

2.部门考核得分参考公司领导及各专线经理的意见算出总的得分。

3.考核奖按月考核,每季发放。

顺天物流公司财务部

2011年3月1日

第11篇: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方案

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方案

一、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工作考勤情况等,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考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计分制。

㈠德(20分)

考核标准:

1、政治表现好,4分;

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分;

3、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5分;

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5分;

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3分。

㈡能(25分)

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业务水平),5分;

2、工作创新能力,5分;

3、处理突发事件能力,5分;

4、组织协调能力,5分;

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分。

㈢勤(10分)

考核标准: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5分;

2、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2分;

3、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3分。㈣绩(25分)

考核标准:

1、包村工作(包括:党建、农村经济、政治思想宣传和“三个文明”建设、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武装、工青妇、计划生育、农牧林业、退耕还林、扶贫、民政、教科文卫以及其他工作),15分;

2、具体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10分。

㈤廉(10分)

考核标准: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4分;

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3分;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3分。

㈥考勤(10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二、加分事项

㈠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㈡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分;95分以上的,加1.5分。

㈢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获

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㈣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案,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表现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㈠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的,按考核得分名次评定“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职工大会上公布。

㈡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的,可定为“称职”。

㈢对勉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表现一般,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可定为“基本称职”。

㈣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可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必须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组织复议。

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上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镇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以上方案执行。镇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严禁循私舞弊,要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八、本方案适用于镇机关干部职工(不含镇领导班子各成员)的考核。

九、本方案从 月 日起执行,参照执行。

下一篇范文: 医院勤绩考核办法

第12篇:教职工百分制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唐河县双河学校

2017.9

双河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政治思想(20分)

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如见义勇为等)酌情奖励3--5分。受到有关部门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如体罚学生、驱赶学生、乱收费、向家长索取财物等),视情节扣2---5分。参与上访的扣5分。

二、工作量(20分)

(一)周工作量每超一节加1分,上不封顶,有报酬的课节不计工作量。

(二)教师周工作量:

1、教师周工作量依省教委(1986)40号文件为依据,各科周课时数应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10节;体、音、美、劳14--16节;政、史、地、生12节。超工作量和不足工作量以上周课时数的下限为基数计算。

2、九年级任课教师加3节工作量,连续任教毕业班每多一年加1分,封顶13分。

3、早、晚自习辅导一节按1节计算,一节内辅导多班者,按一节辅导课计算。其他情况按补助者不计算工作量。

4、学校临时布置任务,按时圆满完成的加2分,推迟完成加1分,完不成0分。

5、标准班额65人,每超1人班主任加0.2分。

6、任班主任1年加3分,连续2年加4分,连续3年加6分,以此类推。

三、考勤(20分)

考勤包括:上课、辅导、各类会议、活动、查岗(非教学人员)。

1、全勤者满分,以上项目依据校领导值班所查日志,每周例会宣布后为准。每缺一次(或节)扣5分,迟到、早退、事假一次扣1分。特别提醒:一学期内缺会3次,请假5次,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严重者,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特殊情况除外)。

2、考试监考(语、数、英每场折1.5节),其他每场折1节。改卷每晌折3节课,请病假一晌扣1分,事假一晌扣1分,缺一晌扣5分。自行安排替代人员并报教导处同意,按时完成任务者不扣分,否则除扣分外,监考一场30元,改卷一次50元,由缺岗人承担。

3、业务进修:如学历进修、考试等,凭通知书或准考证到教导处请假者不扣分(以自行安排课、工作为前提,否则请假无效),若不履行请假手续,按缺勤扣5分。

4、教职工本人婚嫁7天(含双休日),女同志产假为98天(含节假日),办理亲生父母丧事假为4天;办理配偶父母丧事假为3天。以上从请假之日起到规定时间内按时上班者不扣分,否则均按第一条处理。

5、病假手续完备,领导批准在1个月以上者,不参加考核,1个月以下者,按应授课时数,每节扣0.2分(住院手续完备除外,指住院手续、出院结算单等)。

- 1

(二)数量(3分):

1、作业本数按班级人数浮动3——5人。

2、作业次数:作文两周一篇,每期9篇,全批全改。周记每期14篇,每篇写清年、月、日、星期、天气等。英语、数学每周4次,物理、化学每周3次,以上四种作业每次的作业量不低于作业本的二分之一面。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练习册每周批改一次,其他科目练习册要督促学生做完。三年级第二学期后半期复习,要提交试卷,考试并批改、讲评一份试卷抵一周作业。缺一次扣0.5分。

3、批改次数,实批数比应批数每少一次扣0.5分。

(三)质量(10分):

1、有批改日期、批改符号。

2、有批改分数,无漏批现象。

3、错题有更正,更正后有批改。

4、有针对性指导、激励性评语、无红笔错别字。

5、作业格式正确,书写规范工整,干净整洁。

(四)作业批改记录(5分):批改记录详细认真,有问题,有评价,针对性强,有实用价值。以上各项每缺一项扣1分,批改日期间隔长、语言千篇1律者各扣0.5分。每期检查3次,同时不定时抽查,检查结果列榜公布,计入业务档案。

六、教研活动(20分)

1、教师业务水平测试(2分) A(2分)教师达到90分以上。 B(1分)教师达到80分以上。

C(0分)不达标者和不参加测试者。

2、教学反思笔记、心得体会(2分)

A(2分)有针对性和实际价值,与自己教育教学过程相适应,书面干净整齐。 B(1分)符合写教学反思的要求,内容为自己所写,但实用性不强,书写一般。 C(0分)书写潦草,无价值。

3、听课记录(10分)

A(10分)记录完整,内容充实,优缺点评价准确,书写认真,以听课考勤记录为准,满20节,期中考试前不少于15节。

B(8分)记录过程相对完整,有对所听课的评价,书写较认真,听课节数满15节。

C(6分)记录过程相对完整,有对所听课的评价,书写较认真,听课节数满10节。

D(3分)记录不够完整,评价不详,内容不够充实,书写较潦草,听课节数10节以下。

E (0分)听课节数5节以下0分。

4、“自主—合作型”课堂教学模式(6分)

A参加校内优秀课改课1分,评选为校内优秀课改课3分。 B代表学校参赛获同课异构县级优胜奖6分。 C不参加赛课者0分。

七、学生评教(10分)

- 34 -

第13篇:144班级百分制考核细则

144班级百分制考核细则

为使我班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提高教学质量,净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班级,培养学生文明守纪,勤奋学习,助人为乐的好风尚和争优创先的意识,班委会决定在班级开展品德、纪律、卫生、两操、学习量化百分赛活动。

一、具体方法:

1、每生基础分为100分,去掉每天扣分,为该生每月得分。

2、班干部负责记分,逐天上报给班长登记,每周公布一次学生得分情况,月末由班长进行汇总、公布并排出前20名。

3、每月平均在95分以上,且班级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年度先进表彰和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4、班级考核成绩作为对学生德育考核和评优的主要依据。

5、每月根据总分的多少评选前2名为德育标兵,发奖状并可以贴出自己的照片,并写出个性化格言贴在教室墙壁上。有负分的当月不能评选。凡是有负分的在每学期的总成绩中扣分5分。(正负分不能抵消。)

6、量化管理分每扣去10分的时候请家长到学校来一次,同时个人写出800的深刻认识。

7、班干部不以身作则、多次被老师批评教育不改的被免职,同时扣除5分。

二、扣分细则:

(一)纪律方面:

1、违犯校纪,发生突发事件者,(如打架或造成其它伤害等)一次扣5分;

2、勾结校外人员来校闹事者,一次扣5分;

3、不服从管理,对学校教职员工不尊重,发生正面冲突者,一次3分。

4、在校学习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出校门者,一人次扣5分;

5、骑车出入校门或者在校园内骑车者,一次扣1分;(以学校通报为准)

6、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存放或恶意损坏他人自行车,发现一次扣1分。

7、带管制刀具、火机、火柴、弹弓、鞭炮等危险品进校者一次扣1分。

8、欺侮别人、说脏话、骂人者,一人次扣1分;

9、迟到、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节一次扣2分;

10、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扣1分。自习课说话提醒两次扣1分。

11、偷盗公私财物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一次扣2分;

12、在校使用手机、mp

3、mp4等,发现给予没收,个人得分扣5分,罚扫教

室一周。

13、男生留长发、染发、穿拖鞋、背心入校者,女生涂抹口红、戴耳环、戴戒指、化妆、染发怪异发型或学生穿奇装异服及衣装不整者,发现一次扣1分。

14、大型集会如开学典礼、升国旗等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指定地点就位及随便走动说话者,一次扣1分。

15、在校园内,怪叫、追逐打闹、喧哗或攀爬护栏、围墙、翻窗等危险动作者,一次扣2分;(以同学、老师举报为准)

16、在校期间,未穿校服一次扣1分。

17、在法定时间之外,私自(没有监护人陪同)出入网吧者,一次扣10分。

18、上课扰乱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或上报学生处处罚。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扣1分,

(二)卫生方面:卫生打扫按“劳动卫生安排”轮流进行,组员应服从劳动委员、组长的分工安排,认真完成好分配的任务。自觉保护好自己座位及周边的卫生清洁,不准随地乱扔垃圾。每日劳动组长登记,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1、卫生区不打扫或不按时打扫者一次扣1分;(以学校检查和班干部检查为准)

2、不讲卫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杂物或随地吐痰者一次扣1分;

3、在校园内乱涂乱画污染墙面以及损坏花草树木者,一次扣3分。

4、周二大扫除不配合学校统一安排行动迟缓或敷衍应付者扣1分。

5、值日生三次不擦黑板扣一分。

(三)课间操及晨炼方面:

1、动作迟缓,影响班级荣誉的每次扣1分;

2、在队列中打闹,做操不认真,一次扣1分;

3、眼保健操、广播操姿势不规范,不做的,讲话的一次扣1分;

(四)公物管理:

实行班级责任制,损坏公物,如教室墙面、门、窗、黑板、桌、凳、墙裙、,经学校核准价格后,照价赔偿;对无意损坏但拒不承认经学校查出者扣5分,故意损坏但主动承认者扣2分,故意损坏并拒不承认经学校查出者扣5分。

(五)学习方面:

1、作业1次不交扣1分,抄作业一次扣0.5分。

2、上课不认真听讲、讲小话、打瞌睡被老师点名的每次扣1分。

3、考试作弊或提前交卷等违反考试纪律者,一次扣5分。

4、老师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的每少一次扣1分。(含语文的作文)

5、每周举手次数少于10次的扣1分,被老师叫到的次数不得少于3次。(以

学习组长记录为准)

(六)其它方面:

1、学校布置任务执行情况:

学校交办的任务,如板报、广播操比赛、合唱等大型活动不愿参加的扣3分。工作不力,拖延时间,影响班级整体工作计划者扣1分。

2、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

注:学生严重违犯校纪造成一定影响者,除扣分之外,学校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若触犯刑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奖励细则:

1、凡对学生或班级的违纪行为勇于揭发者,(正常汇报不算)一次加1分。

2、集体做好人好事的,一人次加1分,个人好人好事一人次加1分。

3、每日评出的纪律好的小组每人加1分,卫生好的个人加1分,教室卫生表扬的该天值日生每人加1分。

4、每次参加比赛获奖的学生依具体情况酌情加分。(1—5分)

5、每次大考(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相对上次每上升2等加1分。每次考试进步和优秀的同学由班主任视情况给予加分。

6、受老师表扬如上课发言积极、作业完成好、学习上进等,又各科科代表登记,由班委视情况给以加分。

7、对班级有其他方面贡献的,如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被学校表扬或获奖的,视情况给予加分(最多10分)。

第14篇:安全百分制考核细则(优秀)

安全百分制考核细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准确评价考核车间安全管理状况,调动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提供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1.发生较大生产、设备、火灾爆炸、厂内交通和轻伤(含轻伤以上事故),依照《焦化厂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执行。

2.发生一般性伤害事故一起扣15分。

3.发生一起险肇事故扣10分。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现场不按时上报每项扣除10分。

5.发生事故后,不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一项扣除2分。

6.发生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按责任大小进行扣分,次要责任单位按照主要责任单位的50%到80%给予扣分。

7.车间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扣2 分,记录不全者一次扣除1分。

8.车间领导安全讲话、各类安全报表不按时上交或内容不具体者每项扣除1分。

9.不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者,每少一次扣除1分。

10.发生一人次违章指挥扣除5分。

11.未按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一次扣除2分,传达不到位的扣除1分。

12.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损坏或灭火器过期的,每项扣除2分。

13.公司、厂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无故不到扣1 分,考试不及格和考试中作弊的每人每项扣1分。

14、厂布置的安全培训计划,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除2分。

15.不经安全教育上岗者,每查出1人次扣除1分。

16.无特殊工种操作证而操作的每查出一人次扣除5分。

17.职工对本区域的危险源点及其控制方法和应急措施不清楚者,一人次扣除2分。

18.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一人次扣除1分;严重“三违”(各类罚款在200元以上、试岗或下岗人员)一人次扣除5分。

19.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查出一人次扣除1分,特种工加倍,不戴防尘口罩扣1分。

20.班组的检查制度不按时执行,检查记录不全者每项扣除2分。

21.安全优秀班组、安全合格班组被取消,每个班组扣5分。

22.公司安全大检查每查出一项隐患扣3分;厂职能部门每查出一项隐患扣除2分;查出的隐患不按期整改者扣除2分,暂不能整改但没有控制措施者扣除1分,同一岗位、同一类隐患一月中被查出2次以上者扣4分。

22.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牌,查出一处扣除1分。

23.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临钢、新临钢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每查出1次扣除2分。

24.车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各种台帐记录不全,每项扣除2分。

25.各种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一人次扣除2分,迟到早退者扣除1分。

26.各类安全措施制定不详细、上报不及时扣除1分,安全措施不落实扣2分。

27.班组安全活动不认真、活动记录填写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28.没有建立班组奖罚台帐或奖罚情况不真实扣除2分。

29.安全教育台帐不健全扣除2分,教育内容没有针对性扣1分。

30.安全规程抽查不合格者,一人次扣除3分。

31.检修不挂警示牌,扣3分。

32.开班前会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班后总结没有安全内容,缺一次

扣除1分,记录不全扣除0.5分,会议内容空洞、雷同、无针对性扣除0.5分。

33.现场检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人员监护不到位,发现一次扣除2分。

34.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不及时,车间没有组织人员对现场是否留有隐患进行检查确认,发现一次扣除1分;遗留有隐患每处扣除2分。

35.对所属区域的外委工程没有进行现场交底、安全教育,施工中不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出一项扣除2分。

36.除尘设施的完好率达不到96%,有一台次不能正常开启扣除1分。

37.车间包片领导不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查出一人次扣除1分。

38.私自改造、拆除压力容器和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不全或不能使用,查出一项扣除2分。

39.在易燃易爆区,不办理动火证动火,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不落实安全措施的扣除3分。

40.车间、班组不按时发放劳保用品的,每查出一次扣除2分。 说明:

一类考核单位:一炼焦、一化产系数为1.4;

二炼焦、二化产系数为1.35

二类考核单位:运焦、二备煤系数为1.25;

一备煤、机修系数为1.20

三类考核单位:电仪系数为1.10;

化验室系数为1.05

焦 化 厂

2003年元月

第15篇:九五班百分制考核细则

蔡园镇初级中学九五班

班级百分制考核细则

为使我班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提高教学质量,净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班级,培养学生文明守纪,勤奋学习,助人为乐的好风尚和争优创先的意识,班委会决定在班级开展品德、纪律、卫生、两操、学习量化百分赛活动。

一、具体方法:

1、每生每月基础分为100分,去掉每天扣分,为该生每月得分。涉及到学校给予加减分的,班内个人分值相应的乘2进行加减分。

2、班干部负责记分,逐天登记,每周公布一次学生得分情况,月末进行汇总、公布并排出前10名。

3、每月平均在95分以上,且班级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年度先进表彰和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班级考核成绩作为对学生德育考核和评优的主要依据。

4、班干部不以身作则、多次被老师批评教育不改的予以免职,同时扣除5分。

5、量化管理分每扣去10分或有严重违纪事件的请家长到学校来一次,同时个人写出800字以上的深刻认识。

二、扣分细则:

(一)纪律方面:

1、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或自习课说话的扣1分。

2、欺侮别人、说脏话、骂人者,一人次扣1分。

3、骑车出入校门或者在校园内骑车者,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者扣1分。

4、在校有特殊规定期间,未穿校服或集会时(如升国旗等)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指定地点就位及随便走动说话者,一次扣1分。

5、迟到、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节一次扣2分。

6、在校使用携带手机、管制刀具、香烟、火机、火柴、鞭炮等危险品,发现后给予没收,个人得分扣2分。

7、在班内吃零食及在校内吸烟者每次扣2分。

8、男生留长发、染发、穿拖鞋入班者,女生涂抹口红、戴耳环、

戴戒指、化妆、留长指甲、染发、烫发留怪异发型或学生穿奇装异服及衣装不整者,发现一次扣2分。

9、在校园内,怪叫、追逐打闹、喧哗或攀爬护栏、围墙、翻窗等危险动作者,一次扣2分;(以同学、老师举报为准)

10、上课扰乱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扣2-5分。

11、损坏公物,经学校核准价格后,需照价赔偿。损坏后主动承认并照价赔偿的,每次扣2分,对损坏后拒不承认经学校查出者或故意损坏、偷盗公私财物者的每次扣5分。

12、不服从管理,对学校教职员工不尊重,发生正面冲突者,一次5分。

13、在校学习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出校门者,一人次扣5分。

14、故意侮辱、漫骂、讽刺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的,不服从干部管理的,每次扣5分。

15、违犯校纪,发生突发事件者,(如打架或造成其它伤害等)一次扣5分。

16、勾结校外人员来校闹事打架或聚众打架斗殴者,一次扣10分。

(二)卫生方面:

卫生打扫按“九五班值日安排表”轮流进行,组员应服从组长的分工安排,认真完成好分配的任务。自觉保护好自己座位及周边的卫生清洁,不准随地乱扔垃圾。

1、卫生区不打扫或不按时打扫者一次扣1分。(以学校检查和班主任检查为准)

2、不讲卫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杂物或随地吐痰者一次扣1分。

3、值日生每日两次以上不及时擦黑板的扣1分。

4、大扫除不配合学校统一安排行动迟缓或敷衍应付者扣1分。

5、在校园内乱涂乱画污染墙面以及损坏花草树木者,一次扣2分。

(三)课间操及晨炼方面:

1、动作迟缓,影响班级集合速度质量的每次扣1分。

2、在队列中打闹,做操不认真一次扣1分。

3、跑操过程中故意拖延队形不整齐的一次扣1分。

4、出操时无辜不出操的一次扣2分。

(四)学习方面:

1、作业1次不交扣1分(以各科课代表登记为准)。

2、考试作弊或提前交卷等违反考试纪律者,一次扣5分。

3、月考中考试成绩班内名次下滑的给本人相应减分。

(五)其它方面:

有其它影响班内、学校纪律、卫生,有损班集体学校荣誉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相应扣分。

注:学生严重违犯校纪造成一定影响者,除扣分之外,学校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若触犯刑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奖励细则:

1、凡对学生或班级的违纪行为勇于揭发者,(正常汇报、经老师追问的不算)一次加1分。

2、集体做好人好事的,每人每次加1分,个人好人好事一人次加1分。

3、每周评出的值日好的小组每人加1分。

4、每次参加比赛获奖的学生依具体情况酌情加分。(1—5分)

5、每次大考(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相对上次班内名次上升的相应加分。班内前五名一次加分5,4,3,2,1分。

6、班干部每月加5分,班内值日组组长、宿舍长、固定值日生、卫生检查员每月、各科课代表每月加4分。

7、对班级有其他方面贡献的,如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被学校表扬或获奖的,视情况给予加分。

第16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13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与辩护效率。

(一)狠抓质量,严把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实施过程中,我所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说明法理,提高辩护质量。对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祥细阐述,增加透明度和论证力,统一从法理、客观事实的角度进行论证、说理、阐述取舍理由。

三、加强“三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三法”影响。

(一)强化“三法”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我所以确保“三法”正确实施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三法”业务培训,每年我所都会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三法”宣传。我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法”实施相关宣传。

四、“三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今后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传统的观念和办案习惯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三法”的实施;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辩护的尺度标准掌握还不够科学统一;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相关推荐:

教学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大学生药店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自查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铁路客运列车自查

“十要十戒”自查自纠总结

第17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13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18篇:某律师事务所 自查报告

XXXX律师事务所

自查报告

XXXX律师事务所成立于****年,本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本所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本所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通过本次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所坚定党的领导,积极响应和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所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

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本所建立了统一收案制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本所根据***市相关规定,建立了统一收费制度,坚决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或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本所还建立并完善了投诉查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等,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并完善监督体制。

在律师自身建设方面,我所一贯重视律师执业能力和执业素养的培养。我所全体律师执业素质良好,自觉接受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正确引导,依法解决,积极参与和做好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执业诚实守信,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律和委托尽心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合法接案办案,依法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

同时,律师事务所与每位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完善办公区域建设,为律师执业提供条件。

通过此次自查,我所在各方面进行了完善。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自查人: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第19篇:巡防队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

巡防队考核奖惩办法

为提高巡防队员工作积极性,完善管理,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特制定百分制考核奖惩办法,评分标准和方法如下。

一、每人每月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表现、出勤、内务、仪容仪貌、加分项等方面。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表现:主要指工作态度、服从指挥、工作效果、团结协作方面,满分50分,分为30分、35分、40分、45分、50分五个档次,由中队长、分队长、队员共同评议,中队长评20分、分队长评15分、队员互评15分。

(二)出勤:满分30分,迟到、早退扣5分,旷工一天扣15分,请假超过三天多一天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由督查人员记档提供。

(三)内务:满分10分,每周开展1次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5分,由队员进行互评。

(四)仪容仪貌:满分10分,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分。

(五)加分项:代表办事处到港区参加活动1次加5分、获得名次加10分;到郑州参加活动1次加10分、获得名次加20分;到省参加活动1次加20分、获得名次加30分;到国家到参加活动1次加30分、获得名次加50分。好人好事,每件次5分,两件次以上10分,重大贡献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三、考核奖惩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予以排名并公布。每分以人民币2元计,倒数第一名所扣款奖给第一名,倒数第二名所扣款奖给第二名,以此类推。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后三名,予以辞退。(说明:出勤、内务、仪容仪貌分数扣完为止)

四、岗位补贴

中队长(1人)200元,副中队长(2人)每月补贴100元,分队长(6人)、司机(4人)每月补贴50元。

第20篇:城管队员百分制考核版 2

修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城管大队队员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客观公正考核城管执法队员的日常表现,奖优罚懒,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二、考核内容

1、考勤情况

2、遵规守纪

3、仪表风纪

4、工作情况

5、内务管理

6、奖励加分

7、其它情况

三、考核标准

(一)考勤情况(20分)

1、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各大队班子成员和内勤人员实行指纹签到,队员使用城管e通签到,如因技术故障城管e通无法正常签到的必须及时与大队办公室联系。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2、除婚假、产假、丧假(直系亲属)、病假(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特殊情况外,每月请假2天内不扣分,3-4天每天扣3分,超过4天的每天扣10分。全年请假累计超过15天,另加扣100分。

3、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存档,请假结束后需到办公室销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30天

1 作辞退处理。

4、队员请假半天由大队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由大队长批准,超过一天需经分管局领导批准,超过三天须经局长批准;中队长、副中队长向大队长请假,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向局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局长批准。

5、城管队员工作期间非技术故障工作手机关机或者停止运行城管e通软件的,作旷工处理。非工作期间一律保持通信畅通。

6、执法队员每天在责任路段的巡查、管理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小时,每少于一小时扣1分。

7、节假日值班考勤与正常工作日考勤办法相同。

8、每月满勤加10分。

(二)遵规守纪(20分)

1、上班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及从事其它赌博性的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两次以上或情节较重造成极坏影响的,进行停职学习及更严厉的处分。

2、工作时间出现脱岗、串岗、上网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玩手机等现象,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当事人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中队长未及时报告队员旷工的,每次扣中队长2分;队员出现3次以上脱岗情况的,每次扣中队长2分。

3、工作日中餐饮酒,值晚班晚餐饮酒,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值班时间参照执行,临时通知加班除外。

4、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严禁粗暴执法、打人、骂人、乱耍权威,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律辞退。

5、发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截留、私分、挪用扣留罚没物品、款项的,一经查实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6、严禁执法车辆私用、违章停放、违反一次扣带车队长10分,驾驶员10分,违反两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7、严格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事项不报、瞒报、少报,发现一次路段责任人扣20分,中队长、副中队长各扣10分。

8、接到任务指令后,未在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置的,每发生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10、不配合督查人员工作,督查人员通知后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分;阻扰局领导或局执法监察大队督查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11、实施行政强制时,必须按要求制订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违者扣责任人30分。

(三)仪表风纪(15分)

1、全体队员必须着装上岗,按照规定佩带肩章、臂章、胸牌(号)。

2、保持制服干净整洁。制式服装不得混穿,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春、秋、冬服时必须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

3、着制式服装时必须着深色皮鞋,鞋跟高度男性不超过3厘米,女性不超过4厘米,不得着拖鞋、便鞋、赤脚和赤脚穿鞋。

4、着制式服装时,执法证、工作证统一放在上衣右上方口袋

3 内,不得系扎围巾、披肩,不得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太阳帽、袖套等。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发辫(盘发)不得过肩,执法过程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5、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饭店、休闲性娱乐场所。

6、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装徒步执勤或者工作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乘坐执法车辆时,应保持坐姿端正,不得做与城管执法无关的事,如闲聊、吃零食、看报、玩手机等。

7、严禁执法服装外借。

8、季节换装时间由局机关按相关规定统一通知。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每项扣1分。

(四)工作情况(35分)

1、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辆停放,否则给予相应扣分。

(1)严禁占道经营,巡查时发现200米以内3起以上占道经营行为每次扣1分;

(2)未及时发现处置责任区域内乱张乱贴乱挂,散发小广告宣传单的,每次扣1分;

(3)主要街道出现空中吊挂物现象未及时发现查处,每次扣1分;

(4)临街店铺乱倒垃圾,未及时发现查处每次扣1分; (5)违章设置户外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处扣2分;破损

4 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未及时报告、处置的,每起扣2分;

(6)损毁绿化苗木和市政公共设施,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2分;

2、责任区域运输建筑垃圾(余土)出现抛洒、遗漏现象,未及时报告、处置的每次扣1分。

3、责任区域出现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未及时发现报告每次扣1分。

4、责任区域内违章建筑未及时发现报告的每次扣1分。

5、督办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整改回复,不能按规定整改回复的每次扣中队长5分;弄虚作假回复的,一经查实每次扣中队长10分。

6、工作期间未按要求携带执法器材,未保存执法影像记录资料,每次扣责任人5分。

7、队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局监察大队不定期进行检查,每缺一天扣责任人1分。

8、被市民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领导点名批评的,经查属实的,每人次扣10分。

9、执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事实清楚、依法取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违者扣责任人10分。

10、未按时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每次扣2分。

11、副大队长本项考核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所分管的中队平均分计算。

(五)内务管理(10分)

1、办公室内务卫生要保持整洁,办公室要安排卫生值日表。

5 办公室达不到卫生标准的,每次扣罚值日人员2分。

2、各中队执法器材由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按使用规定管理,如有违反每次扣责任人5分,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中队长负责赔偿。

3、各中队要指派专人建立保管行政审批台账、路段违章台账、执法影像资料、各类案卷资料及队员巡查日志等档案材料,检查发现缺失的,扣责任人10分,扣中队长5分。

(六)奖励加分

1、个人岗位当月在督查通报中获通报表扬的,该岗位当月每次加5分。

2、所在中队当月在督查通报中获通报表扬的,该中队所有队员每人加3分。

3、为城市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以文字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并被采纳的,予以加分:局里采纳的加10分,上级部门采纳的加20分。

4、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或日常工作中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局里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分;受到县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0分。

5、参加各类比赛、竞赛及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为我局争得荣誉,受到县级奖励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级奖励的,每次加10分;受到省级奖励的,每次加30分。

6、在工作或执法过程中,遭围攻、谩骂、污辱而受到委屈,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冷静对待、有效化解,坚持严格执

6 法、文明执法的,由各中队上报,局监察大队审核,局务会研究酌情予以嘉奖。

7、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作斗争,或助人为乐,为民办好事,受到市民和社会舆论、媒体表扬的,酌情加20至50分。

8、鼓励执法队员积极踊跃向新闻单位(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市局和省住建厅网站)投稿投件,宣传报道我局行政执法或其他先进工作,被市局网站采用的,每次加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加10分;被省住建厅网站采用的,每次加10分;被市级采用的,每次加20分;被省级采用的,每次加50分。

(七)其他情况

本考核内容中未说明的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组织实施:

1、本办法由各大队大队长组织办公室成立专门考核队伍负责实施,局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审核。日常考核采取加扣分制,每人每月一百分,依据上述考核办法进行加扣分。考核得分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扣一分减绩效工资5元,每加一分奖励5元,每月按加扣分多少进行排名公示。

2、考勤情况由各大队办公室负责,每月将城管e通及指纹签到情况进行汇总。

3、局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各大队值周领导每日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交各大队办公室汇总。

4、局领导和局执法监察大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交各大队办公室汇总。

5、局执法监察大队牵头组织对各中队巡查日志、台账案卷等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交各大队办公室汇总。

6、各大队办公室每月3号前将上一月份考核情况汇总表交局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审核,局执法监察大队每月7号前完成审核。各大队根据考核情况,计算出队员绩效工资,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一月份绩效工资。

7、如单项扣分超出本分值,在总分中续扣。

五、考核应用

1、年度总分在1050分以上(含1050分)为优秀、850—1049分为合格、750—849分为基本合格、720分以下为不合格。(2013年度按实际考核月数计算)

2、队员考核情况均计入个人档案,年终评先评优以百分制考核成绩为依据参考评选,年终奖也依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3、各大队连续两年考核排位倒数三名的实行末位淘汰。

六、考核要求

1、全体队员要自觉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督查,积极配合考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三日内可向局执法监察大队提出书面申诉。严禁借此攻击、谩骂、甚至威胁考核人员,如有此类问题发生,根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2、各级督查考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自查报告.doc》
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自查报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