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2021-01-24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铜都街道社区办: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11]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11]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09]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 1 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11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 2 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 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 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 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 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 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碧云社区居委会

2011年7月20日

推荐第2篇:社会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 “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特此报告

推荐第3篇:社会救助

社区救助

保障(B)

1社区养老保险、优抚、扶贫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报材料、管理名册,登记表,统计报表等2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名册、劳动技能情况登记表

3社区开展再就业培训及安置就业情况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

4社区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材料等

5 社区残疾人登记表、办证登记表、人员状况登记表、各类统计表、调查表等材料 6社区老年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统计报表等

7 其它各种统计表

8上述内容形成的有关音像、实物档案

推荐第4篇: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提标重大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2012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开展专题询问,强力推进全州低保等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 “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9.7万人,比上年减少29.2%;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17.35%和30.47%;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305.24元、135.6元,分别增长15.5%、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三无”人员、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在校学生、计生家庭和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施保”。在享受补差确定的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0%—30%的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20%的补助金。目前,低保对象中享受增发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9.34万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取得成效

1、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库建设工作,基本摸清了困难群体底数,基本建立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2、及时出台特困人员政府供养政策。及时拟制并报请州政府出台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59号)文件,全省首家对“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供养政策、供养责任、监管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各县市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加强供养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供养政策、强化供养责任,有效保障了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州供养特困人员(五保、三无、孤儿)1007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35人,集中供养率达39%,集中供养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26%。

3、加大敬老院设施和机构建设力度。2015年我州建设敬老院20所(省补助7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13所),投资规模、建设床位数量都是历年没有的。今年,州局与州编办共同出台了支持敬老院政策,明确了敬老院性质、编制。全州投入使用43所敬老院32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法人登记率达74%,有编制人员74个、管理服务人员302人。今年全州获得五星级敬老院4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分别是上年的400%、100%、75%。

4、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州集中供养对象提高到3500元/年、分散供养提高到2200元/人,分别是上年的159.1%、122.2%。

(三)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取得新进展

1、抓好受灾人员救助。针对今年以来洪涝灾害等各自然灾害频发实际,切实抓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因灾毁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生活。全州共投入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9.22万人。同时,全面开展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政策性农房保险79万户,实现农房灾害保险全覆盖;己理赔农房609户,兑付保险金215万元。

2、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1040万元,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方式,资助36.7万人参加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743.5万元,对困难群众8600余人次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通过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3、开展“救急难”。共支出800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000余人次。各级救助机构排查、甄别求助人员12000人(次),对自愿受助者实施救助7500人(次)。

4、发展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活力。目前,全州有慈善组织117个、志愿服务组织60余个,有党员、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队伍1400余支,注册人员13万余人。这些志愿组织、慈善组织,通过在社区(村)开展“点亮微心愿、情暖千万家”和“德润黔南·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慈善情䁔万家”等慈善活动,社区(村)困难群众的问题、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四)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充分利用镇(乡、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厅普遍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通过政策上墙、发放明白卡、编写惠民手册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同时,明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分办流程及办理时限。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截至目前,全州共求助事项4399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各县市基本建立了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出台了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细化政策。

二、较好完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审议和专题询问

一是加大了低保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上半年,州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了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成效调研、走访,认真听取州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意见、建议,结合联系县市民政工作开展的调研、检查,以及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检查,深化了对全州低保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把握。二是配合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三是按照州政府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完成了州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评议和专题询问。

三、正确分析和看待当前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等与全年工作要求有差距;目前五保集中供养率最低的县才22%,床位利用率最低的50%,有3个县(市)未落实敬老院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二是部分县(市、区)低保减量过快、过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省级下达我州今年减量的建议数是1.4万人,但最后减下来,全州减了11.3万人,是省建议数的10倍,全州13个县(市、区),有8个县(市、区)的保障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数比例已低于省部署规划的到2020年占比6.5%这个点,把省州部署规划6年的减量计划在一年全部减完,最低的县占比只有2.18%。三是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完善不够,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四是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救助能力还需增强;五是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大救助工作格局尚需建立。

四、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与全年工作差距,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解决好低保减量过快、过猛问题。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府网站、民政网站等宣传低保为重点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学习、宣传,深入排查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认真受理困难群众低保申请,确保应保尽保。

三是抓好州人大审议提出、民生监督检查等发现的低保突出问题整改,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落实好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主体责任,确保县级民政部门对审批对象不低于30%抽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乡(镇、街道)对低保申请对象100%入户收入核查责任落实到位。要借鉴贵定等地低保对象公开等做法,按政策抓好低保对象公开、公示、举报受理工作,严肃纪律、规矩意识,对“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现象,对因化解征地拆迁、维稳等矛盾而未经入户调查和家庭收入核查将某个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而骗取低保待遇的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查处。要开展跨部门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

五、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必须深化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社会救助安排是对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的政府救助安排。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工作目标及牵头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各层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三是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共同构成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我州贫困面大、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托底线、救急难任务重。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职能部门和牵头部门,必须深化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落实;要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落实。

(二)加强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创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我州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返贫、多种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问题突出。同时,我州贫困面大,有54万贫困人口;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有留守儿童7.6万人、留守老人4.3万人、留守妇女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上万人。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必须排查好、动态管理服务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对象,必须善于学习借鉴、敢于积极探索,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创制,统筹好政策的有效衔接,细化好对象范围、工作程序、政策标准等政策内容,才能避免政策执行的随意性,源头上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1、抓好救助设施建设,解决好有场地开展救助服务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适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适度超前,在谋划民政建设项目中统筹好救助设施建设。按照县(市、区)建齐救灾仓库、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精神病医院(优抚医院)等统筹谋划好建设项目。按照乡(镇、街道)建齐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被撤乡镇己建社区服务中心应统筹考虑)和村、社区建齐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谋划好建设项目。

2、抓好救助机构建设。要清醒认识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市场服务的边界,适应新变化、新要求,适应兜底线、救急难、保障基本生活政府救助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做到有机构履行职责问题。当前,特别要根据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困难人员社会救助需要,按照决不能再出问题的要求,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级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救助机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困难群众赡养、监护、抚养、扶养、照料评估,探索政府机构评估和社会组织评估中机构建设的有效实现途径,切实解决有机构履行社会救助评估职责问题。

3、抓好救助队伍建设。要按要求落实各类救助机构(救助局、救助站、福利院、乡镇社会事务办、敬老院等)编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各类救助人员救助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低保干部培训,强化“三支队伍”(基层低保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建设,切实增强救助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加强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

民政部门要承担起社会救助的主体职责和牵头职责,加快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良好工作格局。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意识,强化乡(镇、街道)受理、核查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村(居)属地责任、配合责任。围绕社会救助对象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等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充分整合各项救助政策,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推荐第5篇:社会救助

李子言事件——社会救助

相信大家看到李子言事件心情都会比较沉重,这个比我们小一点点的孩子本来应该像许多同龄人那样在大学里学习,但是他接下来的生命却要在监狱中度过。更让我们难受的是他认为生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在监狱也许比在社会中生活更好。显然,导致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家庭,还有我们的社会保障。

在他成长过程中,我认为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抚养费支付监管问题

父母离婚后,李子言的父亲仅仅支付了4个月的抚养费,就不再支付。对于李子言和他妈妈而言,每个月150元也是一笔重要的生活保障金,如果他父亲能坚持支付这笔钱,也许他妈妈就不会因为经济压力过大而离开,有了母爱的温暖,也许不会发生今天这个事件。

因此,我们看到,抚养费的支付是一个问题。资料显示,对于不按期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是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保证支付,如一次性支付,以物品来替代义务等。这样,至少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2、未成年社会救助

李子言在北京市未成年救助中心一直待到小学毕业。然后成了流浪儿童,开始了漂泊的生活。如果他能继续得到社会救助,至少保证他在未成年之前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社会救助相当重要,目前,我们国家针对流浪儿童也建立许多救助站,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我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现在救助站主要采取主动报名的方式,我认为应该加大救助站的宣传力度和主动性,很多孩子病不知道这些机构存在。其次,在流浪儿童密集的地方建立流动的救助站,便于发现和救助。再次,民众应该参与到救助的活动中来,看到流浪儿童,应该主动帮助,帮他们联系救助站,找到容身之所。

帮助流浪儿童,是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援手,给他们温暖,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谢谢大家!

推荐第6篇:社会救助

所谓的社会救助,个人认为是指主要由国家及其他社会救助组织对于失去劳动能力或者过低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水平给予物质或精神支持,以维持其自身的基本生活水平,以此调整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救助是居民生存的基本保障,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社会救助是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所以就2014年国务院颁布自5月1 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秉持宪法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活。我就所颁布的几项与自身切实相关的条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医疗救助。我国还没有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贫困人口之中,因病致贫的大约占1/3甚至更多,其中有家庭成员长期患病者、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的,均会使医疗支出大增、家庭实际支配收入大减,从而造成贫困。另外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比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要高得多,这样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共同富裕的发展。而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规定申请医疗救助的,需经有关部门层层审核、公示,才能获得,加强了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性。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这样又能让急需社会救助的人员快速切实地获得救助保障。另外,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虽然制度现在并不是非常全面,暂时还不能对各个地区实行疾病应急救助。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依旧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所以建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患者的急救问题,坚持了以人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不过仍需各地区政府明确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维护到人民的医疗保障,公众和舆论要加强监督,保障医疗救助进行能够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让每一个公民收益。

二. 教育救助。我国,对义务教育阶层,基本上在物质和精神上实行了较为全面的救助。一个国家要发展,归根结底需要高素质的国民,所以必须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从1995年6月8日,国家教委与财政部联合举行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开始,国务院一直关注相对贫困地区和贫闲学生的教育公平问题。努力让他们有学可上,学有保障。旨在通过教育提升文化技能 ,增强国民素质,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使城市与乡村的下一代逐步消除体制造成的文化隔阂,我觉得这不仅仅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而且还能促进城乡之间,群众和社会之间的融合,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平稳定发展。 三. 就业援助。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进行了救助。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救助之间的衔接,并对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就业扶持政策。既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 社会力量参与。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并对参与社会救助的社会力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懂得利用社会公众力量,促进了社会融入的作用,帮助社会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增强助人自助能力,帮助其更好地适应、融入社会环境。也发挥资源的联接功能,让社会工作者既可以帮助救助对象了解和衔接各项社会救助资源,也可以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帮助有关部门做好资源衔接工作。可见国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力为人民共同谋福利,让人民了解助人自助。

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社会救助可持续、救急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需要人民和政府共同支持其推行。构建全面严密的社会保障网络。

刘贝茜

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班

学号201340420114

推荐第7篇:社会救助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

为推动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活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二、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对全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严肃查处“人情保”。00000000000000000000000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民政部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有效遏制“错保”。以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鼓励各地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切实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群众满意认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政策体系。

4.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县一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4.协同解决群众突出困难。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县一级,通过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6月12日至6月底)。

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针对本地区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包括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情况、救助程序的执行情况、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二是开展低保重点核查。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低保重点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级民政部门在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的重点任务,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地方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民政部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级民政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专项整治暨完善机制工作总结,省级民政部门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和单位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将结合部领导定点联系指导、业务司局分类指导等工作安排,针对各地在教育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解决好“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层”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是确保民政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组织领导,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救助司具体负责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检查和总结。各省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特别要注重加强上下统筹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定期向民政部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每月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民政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定期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推荐第8篇: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05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05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 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信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 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 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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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难题多

季天宇

社工0901 090303109 【摘要】: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体制中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集中供养作为在当今社会三者中最为优越的供养方式,却难以在整个国家广泛得推行开来,分散供养是将来的发展趋势该如何支持和引导。本文从现实、历史、国情等角度,致力于研究怎样因地制宜,合理鼓励和引导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关键词】:五保供养 集中供养 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是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安全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五保”主要是指对农村的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于2006 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的供养方式可以分为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三种。自养,顾名思义,就是依靠自身劳动力,亲友扶持,邻里救助和以前的积蓄维持简单的生活。这些老人在现在社会占很大的比例。在中国城市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靠工作自养,而在农村地区,老年人自养的比例高达80%。①这些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的范围之内,是生活最艰难的群体。分散供养是指被纳入五保范围的老人却采取自行居家养老的方式。而集中供养是指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老人在敬老院、五保村等集中场地养老,这部分老人是目前五保老人中生活质量最高的群体,但是数量甚少。在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人与集中供养的老人比例平均在3:5左右。以四川市自贡市为例,2007年全市集中供养率达43.14%,已名列全省前茅。③

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比较低, 2000年为39.19% , 2004年为23.8%。而位于江苏中部的扬州, 2004年的集中供养率为42%。另外,徐州市的分散供养大多存在“保而不全”、“保而不足”的现象。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6年全省的集中供养率要达到50%,到目前看来,基本实现的也只是苏南地区比较富裕的几个城市。为什么集中供养在一些地区难以实现?其中最根本的还是经济基础问题,与此相伴随的还有政治制度、民风民俗的问题。

首先,经济困难成为首要问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些基层政府由于财政收入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政府较低,所以在五保供养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支出相对而言较少。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分散供养相对于集中供养政府花费的经费少许多,以安徽芜湖为例,2009年年平均分散供养为1850元,集中供养2600元。在这明显可以推断出地方的财政水平往往可以决定一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水准。④

其次,供养机构设置不到位。以五保对象为供养对象的服务机构一般为敬老院。1997年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这对于一些落后的闭塞的村落相对是存在困难的。而且现在敬老院的服务人员配置上存在欠缺。再加上有部分镇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在敬老院,工作却在镇政府,存在着吃敬老院的空缺现象。在敬老院工作的管理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再次,老年人心里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着一些老年人的抉择。一方面,一些敬老院还存在一定的付费项目,另一方面,口耳相传中得出的对敬老院生活不自由受虐待的固定印象使部分老人宁愿呆在自家的危房里面,也不愿接受进入敬老院养老的选择。

那么,该如何让“五保”老人真正颐养天年,选择适合他们的供养方式。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一、鼓励多元投入,加大对养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首先是政府部门,各级政府应该适当向敬老院等服务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对于不同地方农村经济情况不同,适当地给予一定支持。其次,各级政府应继续完善鼓励性政策,运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企业、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会知名人士和爱心人士等慷慨解囊, 为养老机构建设奉献爱心, 捐款捐物。另外,《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从这方面来讲,敬老院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经营生产活动,所得资金可以运用于机构的设施改善中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在建立服务机构和筹集资金加大投资方方面都有相应的方案,值得借鉴。

二、加大对敬老院等五保户供养服务机构的整顿。这主要从人员和制度两方面来考虑。从人员方面来讲,要从政府角度出发,增加和扩大服务机构人员队伍,争取做到定职定岗。可以考虑在地方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烹饪与营养、社会管理等为老人服务的实用专业和适销对路的菜单课程,如同会计证一样实行准入制。⑤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度,使其从事老年工作更具技术性。财政上加大对服务人员工资的投入,提高其工资水准。从制度出发,农村兴办的敬老院要规范程序,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责任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要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估制度。组织老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定期对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居住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评估, 查找服务中的问题进行改进,使示范性农村敬老院脱颖而出, 真正起到引领带动的作用。

三、改变老年人传统观念,对于一些孤寡的老人,在将其列入“五保”供养对象的同时,也要鼓励其加入集中供养。从这个层面上,就需要农村的村委会积极宣传敬老院的优势与利益所在。将敬老院发生的典型好人好事、真人真事进行广泛宣传,消除部分老人心中对于敬老院的不良印象,也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务设施及服务人员的配置,这在上面已经陈述。总之,在当今社会,集中供养作为较为优越的供养方式,需要在“五保”户中广泛宣传,提高覆盖率。

随着时代的进步,居家养老事业的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 如何创新居家供养的新课题。尽管敬老院整合将提供更多更好的集中供养的条件,但仍会有相当数量的五保对象选择分散供养。做好分散供养的工作,是未来社会需要考虑的。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要提高分散供养的效率和水平,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出发。一是改革创新分散供养机制。可以考虑建设一批位于村庄、靠近群众,规模可大可小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集中居住点,保证每户分散供养对象拥有一间达到当地一般居住条件的住房,并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⑥这样既可以满足一部分“五保”对象的需求,又可以实实在在得提供统一的管理,维护弱者的权益。二是从居家代养方面来讲。《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从此规定政府可以考虑在亲友供养、义务供养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上升到规范化层面, 创新居家代养的一种新型的分散供养模式。政府可以鼓励社会各方面, 关注五保对象, 做有责任的社会成员, 参与到五保对象居家代养的事业中去。可以采用一对一的帮扶模式,一个家庭可以支持一个“五保”对象。政府在这其中要加强鼓励引导宣传,并采用政府买单的形式,给以帮扶家庭以一定的物质帮助。

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各种需求都在提高。如农村“五保”供养而言,我国集中供养率偏低,考虑到这是最有利于“五保”户的供养方式,得到广泛的推行。但是其中也不乏“五保”对象和亲人分离产生孤独感的弊端。分散供养虽然水平较集中供养低,但是从一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方面来讲,是今后社会需要推行的一种供养方式。就中国大陆而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推行的力度还是要考虑实际。解决两种供养方式中的症结才是需要加以仔细考虑的。 参考书目:

1、http://www.daodoc.com/

5、王宝库《关于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趋势及敬老院整合建设的思考》 中国民政

6、祁恒王君, 文婕英, 寇凤梅《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甘肃省为例》 陇东学院学报 2010.07

推荐第10篇: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04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04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信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

第11篇: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 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信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 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

第12篇:申请社会救助

申请《社会救助》

浠水县人民政府浠水县民政局

清泉镇人民政府清泉镇金宝山村村委会

我叫张三毛,家住清泉镇金宝山村十组,是个忠厚老实的村民,在大集体时,抢工分,做水利、搞队长,在责任田时,积极完成国家和集体的各项任务,是个任劳任怨的好同志。时光荏苒,病魔接踵而至,接连四年四次大病

一、2010年老婆郑海莲因胸部血管破裂在同济医院、深圳宝安医院住院共花费16万多元。

二、2011年老婆郑海莲因子宫肿瘤,在同济医院住院共花费3万多元。

三、2012年老婆郑海莲因患糖尿病而引起的白内障,在广州二医院治眼睛结膜切换手术共花费2万多元。

四、2013年张三毛因患恶性喷门癌肿瘤,在同济医院共花费10万多元,还在治疗之中,以上资料,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有据可查。

四年四次大病,夫妻二人因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借债10多万元,因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因此特申请《社会救助》或农村低保,恳请上级领导批准。

申请人:张三毛

2014年3月10日

第13篇:农村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集体对农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因病、灾、缺少劳动能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对象,采取物质帮助、扶持生产等多种形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开展社会互助互济和扶持生产自救、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救助路子。

一、国家救济与集体补助相结合

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较多,全国有85.2%的贫困对象分布在农村,农村社会救济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国家的财务有限,单纯依靠国家救济难以全部保障农村贫困对象的生活。因此,随着集体经济的产生和发展,采取国家救济与集体补助相结合,改变了单纯依靠国家救济的状况,形成了农村救济依靠国家和集体\"两条腿走路\"的新局面,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的社会保障能力。农村社会救济坚持贯彻依靠集体,辅之以国家救济的原则,立足于集体,以集体补助为主,国家救济给予必要的补充,二者紧密结合,成为农村社会救济的主体力量。

二、国家救济与社会互助互济相结合

社会互助互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农村社会救济的重要方式。各级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城市支持农村,非贫困地区支援贫困地区,广泛开展村邻互帮、邻里互助,形成社会、集体、个人相结合,多层次、多种形式互助的新局面。

通过开展社会互助互济,不仅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对象的生活困难,也减轻了国家和集体的压力,而且还扩大了社会的参与和影响,取得了社会广泛的关心和支持,确立了互助友爱、扶弱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救济与扶持生产相结合

扶持贫困对象生产自救是救济工作的发展和延伸,它使救济的主体与对象密切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救济效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无偿扶持与有偿扶持相结合,对有偿还能力的贫困对象实行扶持生产资金有偿使用,收回的资金作为扶贫周转金滚动使用,使扶持贫困对象生产自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四、救济与以工代赈相结合

以工代赈是中国传统的救济方式之一。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以工代赈,使贫困对象通过参加国家的工程建设解决生活困难,是进行社会救济的一种有效方式。

责任编辑:张毅

社会救助的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急难、灾害救助。这是暂时的、应急的,被救助者并非都是低收入者。如果接受救助后,被救助者仍面临困难无法解决,就将被当地部门依法纳入低收入贫困群体,接受长期救助。二是一般性的救助,它包括家庭补助、收容安置、伤残病疗补助、失业救助等,通常又分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救助。

各国社会救助的标准有较大的差异。这主要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水平。一般说来,接受社会救助的社会成员大部分属于社会贫困群体。现在,国际社会基本上都能接受了贫困是指国民个人的收入无法满足该国居民所能接受的最低标准生活需求的概念。按照国际惯例,衡量贫困状况的标志是贫困线,

或称为“最低生活保障线”。贫困有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分,绝对贫困是指低于当地居民必需的最低标准的生活状态。一般缺乏维持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条件,即衣食主行等基本物质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人多数是老、伤、病、残、孤、寡、独以及长期无工可做的失业者。相对贫困指对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言存在较大差距的贫困。即一个人、一个家庭或一个群体的生活水平比其他所在社区的中等生活水平低,并且经常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或服务设施。其主要表现是贫困者的生活属于最低水平,即勉强度日,不能享受所谓“象样”的生活和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基本要求。一般说来,衡量公民是否贫困,多数国家是以绝对贫困线为标准的,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一定时期内社会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线,由政府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其他调查基础上加以确定和颁布。或者以当地居民生存必需的最低生活开支来表示,或者用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的一定来表示。 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的条件

按一般的规定,享受社会救助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由申请者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部门对申请者财产和收入进行调查,对合乎条件的确定救助标准,付给救助费。对申请者的调查一般称之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这是进行社会救助的必要前提。西方国家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收入水平、市场物价、购买力的动向、就业状况、消费构成等指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确定一定时期社会最低生活水平标准,为社会救助标准提供参考资料;二是确定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对于前者,通常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样,定期或不定期地系统搜集、整理和分析所调查的资料。后者除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外,还着重调查申请人家庭收入、收入来源及贫困程度等,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社会救助的标准。 社会救助的含义和特征

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因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个人生理、心理等原因导致陷入生存危机导致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资金接助和扶助,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社会救助的对象包括三种:一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不接受紧急救助就无法维持生活的人;二是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因素失去劳动能力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三是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因素导致失业、收入中断或减少,而且无法获得社会保险给付的人。

在西方,社会救助被称为社会援助或社会救济。英国1601年颁发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是西方最早以法律形式确定的社会救助保障。在历史上,社会救助通过各种形式的慈善事业而开展,表现为救济者的施舍和恩赐,使受惠者受到人格和尊严的损害。在现代社会中,享受社会救助是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的应尽职责和义务,两者都通过法律制度加以确定和规范。社会救助已构成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

与其他的社会保障制度相比较,社会救助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1)义务的单项性。社会救助只强调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社会成员享受社会救助是他的权利,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社会救助资金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社会成员不用缴纳任何费用。(2)对象的限制性。即社会救助对象由法律加以规定,只有符合条件且真正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享受救助。

(3)社会救助目标的低层次性。即社会救助的目标是应付灾害和克服贫困,而非改善或提高福利及生活质量,社会救助处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或最基本层次。(4)社会救助手段的多样性。社会救助既可采用实物救助也可采用现金救助;既有临时应急救助又有长期固定救助,既有官方救助又有民间救助,社会救助手段

的多样性是使社会成员得到救助的关键。

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

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

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是指因大病、重残、缺少劳动能力陷于长年生活困难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现金、实物与服务方面进行定期、定量、帮助的制度。按照我国现行救助政策,尚不具备建立农村低保条件的地区,继续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建立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第14篇:完善社会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关键在制度建设

现在,我国城镇公民基本上得到了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权利,贫者、病者、老者皆有所保。但是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还存在种种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村社会救助地区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五保供养难;农村社会救助无法律体系;司法救助不完善;有些地方缺乏教育救助;救助水平低,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社会救助项目单一等。

之所以发生以上种种问题,主要是制度缺失造成的。做好立法、完善制度条例、加强监管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救助的专门法律。目前我国农村的公民对于宪法所规定的种种物质保障的权利部分不能得到,病者无医疗社会救助,失业无失业社会救助,贫者(灾者)所得到的定期社会救济和临时社会救济并非是“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50%的贫困者。可见我国社会救助尚处于一种无法律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正因为这样,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竟然还有些农村孩子买不起笔、本子、橡皮,上不起学;有些灾民拿不到临时社会救济款等。这时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定在哪些领域哪些人可以拿到社会救助款,分别拿到多少救助款,如:医疗救助体系、教育救助体系等。

其次,完善各类工作条例。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水平偏低,与经济增长不同步。一些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救助经费增长更是微乎其微。截至2006年3月,我国各地农村沿用的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新形势、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存在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如人均所得水平低等。由此可见,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刻不容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完善条例,使之切实可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而不是只起到道义上象征性的支持作用。

最后,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管。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提出申请,他们的要求就能得到满足,因此都申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申请社会救助。而办事人员针对公民的申请,只是向村级民政联络员了解情况,“情况属实”就下发救济金。这样使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社会救助,失去了社会救助的意义。因此要注意发放救助金的方式方法,党申请人提出申请,办事人员可组织人去调查,看情况是否属实;调查过程中不可忽视村民的意见,可依向村民了解情况,看情况是否属实。这样才能达到社会救助金保障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使救助群众免于饥饿、免于死亡的目的。

可见,加强制度建设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建立专门法律、完善工作条例、加强监管,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更好地解决困难者的难题。

第15篇: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第16篇:社会救助文档

1、低保对象可不可养狗:

一、何为低保对象,划分的标准应是此人的家庭实际收入,而不是此人是否养狗,以养不养狗作为划分低保对象的标准是错误的。

二、既然以家庭实际收入作为划分低保对象的标准,在该家庭被确定为低保对象后,该家庭就有权独立支配自己已得的各种收入,而不需要其他人去说三道四,其他人无权、也没有必要去说三道四,不要管得太宽!

三、人的生活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的,另一是精神的,二者缺一不可,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是如此。养狗不一定都是富人的专利,许多穷人也有这样的爱好,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以养不养狗作为划分穷富的标准,是否显得有些可笑和无知!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养狗还是不养狗,这都是个人的兴趣和爱好,都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富人养宠物可能会花费不少钱,但穷人养狗却不一定开支太大,而这二者给当事人在精神上带来的愉悦和满足都是一样的。珠海市民政局专家表示,宠物是指采用特殊饲养方式喂养的动物,养宠物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行为,在城市主要为饲养宠物狗、宠物猫,“在对低保户的审核中,家庭成员的隐性收入往往无法核实,这就需要看其家庭的生活状况,包括有没有养宠物,每个月用多少电话费等等。”尽管有钱人的遛狗捧猫之风完全模仿西方贵妇人,而且猫狗随地方便污染城市环境是肯定的,但不能就此认为这些宠物“不产生任何自然作用”。居住在城市的穷人,心灵孤寂养养宠物又有什么不可以?现在许多城市老年人由于和子女欠缺交流而造成感情和精神上贫瘠,养宠物可以使他们感到慰藉。我们都知道“狗不嫌主人贫”这句俗话,同样是宠物,穷人有穷人的养法,富人有富人的养法,富人有专门的猫食狗食,穷人则可以让宠物吃残羹剩菜和他们亲密相处。事实上,城市低收入人群中,很多人坚持打工也不领低保,原因很简单,领取低保并不像戴着红花上台领奖那样很有面子的事。当低保户已难为情,再限制他们养宠物,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他们的情感的一种“伤害”。

2、低保对象是否有义务参加公益劳动 ①参加公益劳动是甄别低保对象的有效手段。让有劳动能力不在岗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是一种管理手段。②参加公益劳动可以帮助低保对象承担义务,提升人格。③参加公益劳动市是劳有所得的一种方式,自食其力更加光荣。民政工作者认为,现行政策太优惠,没有制约措施,滋生了不劳而获期望。找到工作还不如吃低保。所以必须有一种机制来达到平衡,有劳动能力不在岗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是劳有所得的一种方式。 ④参加公益劳动可以使冒领者自动放弃申请念头,从而大幅度减少了关于低保资格认定的冲突。 ⑤参加公益劳动有利于降低有劳动能力者的再就业成本,平衡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利益所得,从而减少社会不公平感,促进社会融合。 赞成者的观点 参加公益劳动政策的支持者从社会公正、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他们的观点。①参加公益劳动有利于维持社会的比较公平②参加公益劳动体现了劳动的无尚价值③参加公益劳动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④参加社会劳动是社会救助机制的普遍选择。⑤参加公益劳动已经得到包括宪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和条例的明文规定

3、对策:分类救助、规范公益劳动运作综上所述,应当总体上肯定有劳动能力不在岗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抛开政策执行在公益劳动和享受低保救助之间建立的表面链接,去审视社会救助制度在公正、合理和效率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既然要求有劳动能力不在岗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已经成为民政部门应对低保制度困境的普遍选择,那么进一步完善低保救助制度,规范公益劳动运作成为必要的政策措施。实行以工代赈,促使公益性劳动向公益性就业岗位转化,对公益性劳动任务进行归类开发,形成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给低保群体,胜任岗位者获得岗位津贴或工资,可以促使参加公益劳动向在公益性就业岗位上岗转化,从而从形式上有效化解有关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争论。分类管理,促使有劳动能力者就业加强引导,合理组织公益劳动 加强救助立法,规范低保运作

3、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我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缺乏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的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这不仅仅是一个沟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感情问题,是我们是否坚持医疗服务的宗旨问题。医患沟通不充分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因素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二)媒体因素,对医患关系的紧张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患方因素,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过高。

(四)医方因素,多种原因直接影响医务人员的心态。

4、医疗费用贵的原因是什么:医院分为赢利医院和非赢利医院。基本上,上二甲以上医院都是赢利医院。赢利医院就意味着,原本是公益性质的医院变为商业化医院。医院名誉上是事业单位,但事业单位中除了医院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他基本都是财政全额拨款。医院从财政获得非常少的支持,为了医护人员基本工资和医院未来发展,不可避免的提高许多价格,不然所有医院都要关门。国家统计数据表明,国家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只占到医院支出7%。93%的支出需要医院自己去赚。医院往往每年都提高各个科室的经济指标,这样更进一步加剧各个科室的乱收费,不然没办法完成指标。而完成指标给医院领导和卫生局就很长面子。卫生局又从医院强行拿走医院大部分收入。卫生系统还是有后门和背景的官员安排其子女、亲属的理想场所。还有,许多领导干部门诊就诊、住院不要钱。医院拖欠的太多了。正是由于卫生体制的畸形发展,一个市长看感冒花费4000根本不足奇怪,天价费用更是常见不过了。一个感冒4000,是怎么来得?市长大人感冒就得住院,而市长大人住院就是高干病房。高干病房,每天床位费用就几百,住个星期,就是几千。不奇怪。实际药费、检查费很少。主要是床位费。正因为这样,目前许多医院建立起高干、贵宾病房。(最近报道说某医院建1000元/天的高干/贵宾病房)。当建起1000元/天的高干/贵宾病房后,老百姓感冒住院,就是万儿八千的也抗不住!奇怪吗?不奇怪。药品从生产到患者手里,要经过国家18个部门,请问药厂不给主管部门送礼能正常生产吗?不给发改委送礼能进入流通吗?不给药监局送礼能获得批准文号吗?不给物价局送礼送礼能获得较好的定价吗?不给业务主管院长和药械科长送礼能进入医院吗?。。。。。。

五、国际卫生组织统计:中国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仅占1%,却要确保占世界人口1/5的人民享受“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真是异想天开! 卫生部统计:站全国人口20%的城市人口享受80%的医疗卫生资源,而80%的乡镇、农村人口近占有20%的医疗卫生资源,这就是症结所在!中国卫生资源公平性评估为世界倒数第三!

5、小额贷款模式是什么:小额贷款是指通过非正式途径向微型和小型企业、贫困者或贫困者家庭提供融资服务,以扩大这些群体的选择范围,提高其生产性投资,从而增加这些群体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的金融活动。这种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融资。 (一)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程序简单,贷款按照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核实抵押情况、担保情况、贷款委员会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本息收回等管理。一般在贷款受理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毕,比在银行贷款方便,也比较快捷,相比民间借贷,利息要低很多。(二)还款方式灵活。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分两次还本付息等多种灵活的还款付息方式。(三)贷款范围较广。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 (四)营销模式灵活。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可控下实行不评级、不授信的营销形式,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具有方式简便、高效快捷的特点,有利于中小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短期融资困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之间的不足。(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贷出资金几乎全部是股东的自有资金,所以对贷款项目的审查就更为谨慎;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私人经营,主要在当地放款,对借款人及用途能充分的了解,所以对风险控制有一定好处。 (六)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小额贷款公司不非法集资、不放高利贷、不用社会闲散人员收贷。其集资、放贷、收贷都有自己的执行办法,而且只贷不存,不涉及公众存款问题,社会风险小。

6、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建立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廉租房保障制度。廉租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就是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以廉租房的形式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研究表明,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国内的房价飞涨,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有着直接关系。 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以租金补贴为主,实施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改变过去只是实物配租的单一做法。政府应根据各城市房价和物价水平,重新核定各地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扩大廉租房政策的覆盖面。由此可见建立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廉租房保障制度是政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条可行性较强的思路。 第二,建立系统完善的三大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建立资金保障体系: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建廉租房。二是建立土地保障:廉租房和经适房建设用地由行政划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是建立领导保障体系: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困纳入政绩考核。第三,建立系统完善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一要通过救助方式改善最贫困家庭的住房困境;二要通过以租金补贴和低租金的租赁房屋的方式解决流动人口住房困难;三是通过提供低于市场租金的租赁住房给买不起房的包括大量的城镇“夹心层”的中低收入家庭;四是通过提供贴息贷款的方式资助欲购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五是通过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方式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这样,住房保障的供应体系应该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配套商品房、经济租赁房或可支付租赁住房

7、如何培养自己和国民的防灾、自救意识?我觉得最好的救助就是培养国民的自我救助意识和自救的知识。因为在灾难降临时,人们是最先承受者,所以在灾难还未降临时,就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而怎样去做才能增加自己或者说是国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呢?我认为我们必须要了解我们身边有哪些灾害。针对不同的灾害,做不同的思考,必须做到防范于未然。了解当灾害降临时,该怎么去做,或什么不该做。还有就是我们必须要学会运用各种防灾设备,自我救助是最关键的。在平常的时候,我们要时不时学习一下关于防灾和自救的知识,这样的话,当遇到时,就能及时的自救或组织救援。因为不可能有专门的老师来教我们如何防灾、自救,这些就只能靠我们平时的自我积累。我认为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是最好的培养方法。还有的就是,当遇到有人组织防灾演习的时候,尽可能的参加,因为这是一份宝贵的经验。我们在生活中必须要保持一份危机的意识,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不要认为它不会发生,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培养自己的防灾、自救意识是必须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刚刚提到的只是个人的。但是如何增强国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呢?我想到得第一个就是宣传。用电视和海报的形式,将各种灾害和防灾、自救的知识宣传出去,教给广大的市民。第二就有关部门每年都要组织人们防灾演习。汶川地震,也“震”出来了我们的不足。很多的人在地震发生时,完全不知道怎么做;人群多的地方,发生地震时,全是一片混乱,各顾各的,完全无组织,导致悲剧的变大。我记得有个学校,因为他们学校有组织过地震逃灾演习,所以学校的同学在地震中很少受伤。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因为他们有防灾的意识,知道如何自救。我认为培养国民的防灾、自救意识最好的方法是宣传,相关部门组织演习。例如学校,校长就有必要培养学生们的防灾、自救意识,将各种资料发给同学们看,在组织防灾演习。不仅学校这样,公司、企业、国家都要这样。这样才是最有效的。

8、如何正确应对自然灾害: 洪水突来如何应对——冷静观察 迅速转移1)冷静观察水势和地势,然后迅速向附近的高地、楼房转移。(2)就近无高地楼房可避,可抓住有浮力的物品如木盆、木椅等。必要时爬上高树也可暂避。(3)切记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顶,这些房屋浸水后容易倒塌。防冰雹如何避险——防雹勿忘防雷电(1)关好门窗,妥善安置好室外物品。(2)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3)如在户外,不要在高楼屋檐下,烟囱、电线杆或大树底下躲避冰雹。(4)在防冰雹的同时,也要做好防雷电的准备。台风来了怎么避——尽量避免河边走(1)不要在建筑物旁避风躲雨,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 (2)尽量避免在河边和桥上行走,行人在路上、桥上、水边容易被吹倒或吹落水中,摔死摔伤或溺水。地震来临——送你防震自救口诀(1)高层楼撤下,电梯不可搭。2)平房避震有讲究,是跑是留两可求,因地制宜做决断,错过时机诸事休。(3)次生灾害危害大,需要尽量预防它,电源燃气是隐患,震时及时关上闸。(4)强震颠簸站立难,就近躲避最明见,床下桌下小开间,伏而待定保安全(5)震时火灾易发生,伏在地上要镇静,沾湿毛巾口鼻捂,弯腰匍匐逆风行。火灾如何逃生——浸湿衣物披裹身体(1)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撤离。(2)逃生时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必须穿过火区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3)火灾发生后威胁最大的往往是浓烟,想办法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一路关闭所有背后的门,它能降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4)身上着火,千万别奔跑,可就地打滚,将身上的火苗压灭,或跳入就近的水池、水缸、小河等。(5)身处楼上,寻找逃生路一般向下不向上。进入楼梯间后,确定楼下未着火时再向下逃生。(6)楼梯或门口被大火封堵,楼层不高时,可利用布匹、床单、地毯、窗帘等制成绳索,通过窗口、阳台、下水管等滑下逃生。(7)楼层高,其他出路被封堵,应退到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有条件的用湿布料、毛巾等封堵着火区方向的门窗,并用水不断地浇湿,同时靠近没有火的一方的门窗呼救。晚上可用手电筒、白布摆动发出求救信号,决不可乘坐电梯,也不可贸然跳楼。避免雷击灾害——远离天线、电线杆、避雷针(1)远离建筑物的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2)远离各种天线、电线杆、高塔、烟囱、旗杆,如有条件,应进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船只,但帆布的篷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在雷雨发生时是比较危险的,应尽快远离。(3)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池塘边,尽量离开孤立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立建筑物,铁围栏、铁丝网、金属晒衣绳边也很危险。(4)外出时应穿塑料材质等不浸水的雨衣,不要骑在牲畜上或自行车上;不要用金属杆的雨伞,不要把铁锹、锄头扛在肩上。(5)人在遭受雷击前,会突然有头发竖起或皮肤颤动的感觉。这时应立刻躺倒在地,或选择低洼处蹲下,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降低自身位势、缩小暴露面。(6)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把电视机室外天线在雷雨天与电视机脱离,而与接地线连接;尽量停止使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不要打电话和手机;不要靠近室内金属设备,不要靠近潮湿的墙壁。 自然灾害发生的实践告诉我们,“大灾之后要防大疫”。为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大家要注意饮用水安全,不要喝生水;要加强食品卫生,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生食品,不吃凉拌菜,不吃死亡的家禽家畜;要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居住地及周围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粪便、动物尸体,做好防虫和灭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要讲究个人卫生。

9、什么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亦称“公共财货”、“公共物品”。西方经济学用语。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消费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费存在困难的产品。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

一是非竞争性。二是非排他性。 因此,为了保证最优化的公共产品的供应量,就只能由政府来供应公共产品。

第17篇:社会临时救助

社会临时救助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

上述会议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目前中国有1.2亿贫困人口,其中有4000多万人并未纳入低保。在目前低保资格限制过严、低保人数少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比较系统、大量的投入来做社会救助。

上述会议强调,要坚持应救尽救,加大资金投入,将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和家庭自救有机结合,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让人民群众心中有底、敢于创业,缓解后顾之忧。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上述会议指出,建立该制度,对于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唐钧指出,临时救助制度就是想弥补社会救助方面的缺漏,但是临时救助是“托底线、救急难”,这也是中央高层今年以来一直强调的。 而由于需救助的情况差别较大,临时救助的标准如何确定、资金如何监管将是临时救助制度实施需要克服的问题。唐钧认为,这需要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道用了多少钱,用在了哪里。

此前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指出,临时救助一般分2种情况,意识支出型贫困,指因为家庭有重病人、孩子上学支出的数额较大等情况而陷入贫困;另一种则是急难性贫困,指因为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出现的暂时性、阶段性的贫困。

窦玉沛表示,由于临时救助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救助,救助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临时救助将实行地方责任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给予适当补助。

王振耀认为, 中国的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是由地方政府负责,资金列入地方预算的体系。“但在过去实际救助中,中央财政占比是大头。所以,在临时救助问题上,中央的投入应该也不会少。”

而在地方责任主要指两方面,一方面地方政府要负责核实,另一方面是拿出一部分财政预算资金。

中央投入也可能会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有学者指出,目前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的救助资金大约70%来自中央的转移支付。

除了财政支出外,社会力量也将参与临时救助中。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组织等设立公益基金,发挥好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王振耀认为,下一步需要解决慈善免税在体制上的障碍问题。他表示,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免税资格需要审批,并且并不能持续,需要年年办理,“手续办得非常慢,客观上等于没有免税”。

唐钧认为,在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免税的详细规定,将会让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后的免税比较好操作。

第18篇:社会帮扶救助

构建帮扶救助体系完善扶贫助困机制 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XX镇帮扶救助工作汇报

XX镇民政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我们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善于趋利避害,积极化危为机。关注民生,帮助困难群众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重要议事日程。我镇历来重视对于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帮扶救助体系,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坚持标准有别,分类施救,本着“大困难大照顾,小困难小照顾”的原则重点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其家庭成员因各种困难造成生活水平远低于低保标准的“低保边缘户”问题,达到不让困难群众因为贫困而无法生活的目标。我镇具体在以下六个方面,积极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全面打造和谐百丈。

第一,建立健全社会帮扶三级“救助圈”。

根据余政发[2005]173号文件精神,我镇从困难群众的切实需求入手,建立了XX镇帮扶救助网络,在XX镇每个村和社区都设立帮扶救助联络员一名,定期召开帮扶救助工作会议,实时掌握困难家庭和群众的情况。每当困难群众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的帮扶救助联络员,向他们提

出救助申请,向他们述说心中的苦闷。我们的帮扶救助联络员根据困难群众的申请,再经过入户走访调查,确定困难级别,然后再经过评议,确定救助级别,分别为村级救助、镇级救助和区级救助,各联络员主要掌握和解决村级救助困难人员,对于确定为镇级救助和区级救助的困难人员,分别要填写《XX区乡镇困难临时救助申请表》和《XX区区级困难临时救助申请表》,报送我镇民政办审核,我镇民政办主要对于提出乡镇困难救助申请的要求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实施救助,对于区级困难救助申请撰写情况调查报告,进行现场、电话及书面形式的调查核实,并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我镇完善的三级帮扶救助圈机制,很好的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将困难群众一个不漏的进行救助,得到了我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第二,阳光救助,公开帮扶。

帮扶救助时一项光荣而且神圣的事业,是一项民心所向,群众所想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是由于各种方面的不利因素,在帮扶救助的工作中也出现一些不和谐之音,例如在帮扶救助工作中帮人唯亲,将一些本不该进行救助的人员进行救助,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利用帮扶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帮扶救助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了净化帮扶救助环境,进一步理顺帮扶救助关系,XX镇近些年着力打造“阳光救助、公开帮扶”的工作形态。

对于要求进行帮扶救助的人员,在申请救助请求时,全程进行监督管理。首先,对于帮扶救助的人员进行事前听证,对于所有的被救助人,在申请提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村干部、组长、老干部和党员代表进行听证,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其次,在听证结束后,将听证结果进行公布,对于通过听证符合救助要求的人员,在村、镇两级的事务公开栏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后,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村报送镇民政办,经镇民政办审核盖章,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每道程序都曝光于人民群众的视线之下,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多方努力,近3年来,无

第三,党员带头,干部表率。

第四,慈善联动,企业参与。

第五,全面覆盖,部门协同。

第六,把握时机,雪中送碳。

第19篇: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新丰社区2010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民政局和街社会救助服务站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现将工作情况体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1、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14户,保障人口25人,三无对象1户, 一般对象13户,月享受金额4673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新增2户,下半年新增低保户1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变更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一切低保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均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低保户定期进行低保等有关政策学习,全年定期组织低保户学习3次,并组织低保户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9人次。

3、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正常有序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发挥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作用,基本做到无错保、漏保、人情低保的现象的发生。对A、B、C卡人员及时分类上户调查,及时掌握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同时还通过邻居或栋组长侧面了解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居民群众,并做好信访记录。对前来咨询低保的群众,仔细讲解低保政策和申报程序以及所须的申报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走访调查,给予答复,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的姓名保密。全年接待来访10余次。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工作

1、积极宣传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居民进行有关政策的学习。我社区医疗救助5人,救助金额18080元。社区低保户谢英身患尿毒症、肾衰竭,每星期2次往返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家庭生活困难。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探望慰问,送上了慰问金,同时也积极为她办理大病医疗救助,为其解决实际问题。

2、对社区低保户和特困居民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实施救助。

3、按工作程序正常有序地开展救助工作。尤其与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深入的交流,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及时对救助的对象采用正确的救助方式进行救助。

第20篇: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西坝河中里社区2010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今年社会救助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出发,对辖区中的困难群体熟悉掌握情况,凡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真正使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特定如下计划:

一、社区低保的申请与管理

低保工作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工作,历年来也是社区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申请受理低保的过程中,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有效的做到符合国家各项要求。对于已经享受低保的人员,社区将做好复审工作,超过标准的将及时予以撤销。监督低保人员进行公益劳动,使他们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二、社区生活困难的边缘家庭

低保的申请与办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但是有些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确实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困难,需要得到救助。社区将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将边缘家庭的情况了解清楚,及时将街道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给他们。

三、社区医疗救助家庭

医疗救助是政府对患病家庭的一种救助措施,,为了能能够使需要帮助的家庭得到及时的救助。社区将及时了解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社区将依照规定为其家庭办理医疗救助事务。

四、社区临时救助与教育救助

临时救助措施是街道对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采取的一种救助措施。社区将会积极落实、核查实际情况,符合标准

的予以办理,在困难期度过之后予以撤销。教育救助也是社区的重要工作,对于为学费而发愁的家庭,社区将做好基础工作的调查,及时办理好相关事务,使困难家庭都可以顺利就学。

此外,社区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使困难群体得以更大限度的保障:

(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市政府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对辖区内符合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家庭,积极予以办理。

(三)对来访、咨询的居民热情服务,不厌其烦的解答,严格把关,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达到救助者满意,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四)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并解释工作对不符合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做耐心的解释工作。

(五)正在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就业岗位,使他们通过劳动脱贫致富,并组织他们参加社区的公益劳动。

(六)坚持入户走访制度。每月走访社会救助人员不少于4户,掌握第一手材料,对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家庭,予以撤销。

(七)对因患重病的困难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为他们申请办理临时医疗救助,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西坝河中里社区2009年12月10日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doc》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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