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2021-02-02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2012年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12年度《**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

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2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教财[2008]37号和鄂价费[2008]214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08]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06]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12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18-7621298 0718-7621150,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市**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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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 原 中 心 校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接到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通知后,立即积极行动,对我校 “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自查,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校委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查工作,并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成立了由校长李锋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王喜明任副组长、分管各校、园校(园)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减负自查工作。

二、自纠自查,结果明晰

(一) “两免一补”, 落到实处。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从未发现各校(园)有任何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违规收费及向村集体、学生家长及学生摊派行为;没有收取勤工俭学费和强行入保险问题;没有订购教辅材料问题,并对于全校“两免一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学期建立完善“核定表”“确认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拨付资金及时准确的拨付至各个校(园)。

(二)杜绝乱收费,实行责任制。一直以来,学校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存在。把责任分解到各校(园),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每学期与各校(园)签订了责任状,并坚持对各校(园)收费情况进行严格检

查,几年来,各校园从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科学规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的维修及办公等日常开支。

(三)设立基金,奖优济贫。我校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定了《陵原中心校奖优济贫基金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门筹集资金,对在学业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扶,保证学生在校能够正常学习。每年的 “六一”儿童节、学期末均会给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帮扶捐助,帮扶救助资金多达几万元。

自查结果表明,几年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每学期还能拿出大量资金进行奖优济贫,切实做好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陵原中心校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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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都中心完小

关于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

黄都镇人民政府:

黄都中心完小按照黄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工作的安排,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中心完小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2年级8元,三——六年级10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5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各学校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各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按照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全部发放到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增加农民负担情况

1、学前及幼儿教育收费。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政府没有给我镇所有学校配备专任教师,各学校另外聘请老师上课,需要支付教师工资和购置教材等费用,全镇各学校附设学前班和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100元至250元学费。

2、各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征求学生家长的同意,学生自愿自已购买语文、数学单元测试卷等教辅资料,每生每学期10元左右。

3、各学校在举行大型文艺体育活动时,有部分要求学生统一服装,每生在30至50元左右,学生自已选择购买。

中心完小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不准许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黄都中心完小

2010.5.24

推荐第4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2017年,我乡镇在市县农监办的正确指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乡镇成立了以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专抓此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一是强化培训,注重宣传落实。我乡镇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培训作为乡镇、村干部的必修课,每周五组织乡镇村干部进行涉农政策学习,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社会和群众对财政部门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二是积极宣传,确保整体覆盖。将惠农政策及办理程序等内容通过信息平台、宣传资料、宣传车、条幅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对群众的咨询、提问、电话举报等,做到有问必答、有报必查、有信必复。三是公开接访,做好政策 1 服务。在坚持做好乡镇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基础上,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着实化解了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落实政策

2017年,我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教育、财政、土地、电业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种补贴全部落实到位,我乡镇发放“三项补贴”共1.5万亩, 元,村级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实行了分村设户管理,无平调、挤占、挪用、克扣现象;村级组织能够正常运转,不存在向农民收费现象。同时全乡镇所有补贴实行“一卡通”,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杜绝了截留、抵扣等现象。

四、强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村均设置了涉农收费公示栏;按要求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向村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属于政府承担的资金政府承担,没有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额征订报刊等现象,在执行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农民外出务工、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用水用电等项目中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开展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工作,村级组织不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没有用押金、罚款、违约金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情况;能够严格落 2 实“约法三章、两项制度”,制止新债务的发生;不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格按照规范执法收费,无违法强征强收现象;

全乡镇无将乡镇村债务转嫁给农民的现象。

五、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我乡镇“一事一议”领导组织和机构健全,各种职责明确;按要求履行了议事、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酬劳筹资严格按要求进行,不存在借“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民乱集资现象;民主理财小组能够在“一事一议”中充分发挥作用,全乡镇“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六、实行民主,执行制度

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报送农民负担各项报表及整改报告;工作方法得当、思路清晰并不断创新;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农监部门开展工作。

七、完善机制,落实制度

认真落实了涉农负担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纸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规范,并且100%按时发放到户;无村级招待费用;向 3 农民收取的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开具票据;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培训。

八、严格把关,杜绝隐患

我乡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全乡镇没有因农民负担重访、赴京、赴省、赴市上访现象;未发生涉农负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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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旗乡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社会安定。按照市、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08年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总结如下:

一、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所有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在收费场所或行政村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向社会公开。

二、2008年农村小学义务教育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没有其它任何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各种形式行为。

三、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报刊限额制的有关规定。报刊费贫困村每年不超过600元,一般村不超过800元至1000元,农村小学不超过600元。

四、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我乡各类案(事)件没有发生过一起。

五、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没有不履行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行为,没有超过最高限额进行筹资筹劳的行为;也没有不发

1 放负担监督卡向农民收费不开具有专用收据的行为。

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没有截留、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钱粮等补助资金;没有挪用、克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对村级的补助资金;也没有截留、挪用克扣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退耕还林补助款、粮食直补22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七、涉农收费管理情况:没有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小学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没有违法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没有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也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提供经营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光收费不服务、乱加价的行为。

妥否,请指正。

中共白旗乡委员会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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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2012年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盘县2012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负字[2012]1号)文件精神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盘县北部,距县城红果88公里,东邻保基,南通羊场,西连鸡场坪、松河,北依普古。全乡总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95亩,人均耕地1亩。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4个村民小组,9085户28446人,居住着彝、白、汉、苗、布依等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彝族占61%,是盘县境内彝族最集中地区。今年上半年,实现财政税收1.2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达到4776元。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

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部门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乡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对减负进行重点强调和全面部署,定期深入村和农户家中,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有效化解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

(三)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农民负担各项直补落实到位。其中,上半年粮食直补,每100公斤补助1.02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64092.06元,受益农户6574户;农资综合直补,每100公斤补助22.95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1442065.63元;今年上半年全乡第一批小麦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50000元,受益农户2192户;第一批杂交玉米良种补贴15100亩,共计151000元,受益农户5925户;第一批杂交水稻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75000元,受益农户1906户。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退耕补贴712348.67元。三是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补助补偿落实到位。落实门诊补偿 140985083元,受益1802人次,住院补偿1377732.43元,受益1015人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禁乱收费的行为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

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乡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三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制度,制止农村乱收费和乱罚款,加强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乡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全乡中小学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全乡中小学共计2821人,共发放寄宿生补助109800元。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六)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乡政府严格执行《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乡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

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乡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七)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

今年来,我乡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和覆盖面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多,农民反映主要是通过电视及相互之间传播等途径了解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但对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不完全清楚。二是农民对良种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满意。三是村务公开不及时,个别村没有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村财务收支、农业和农机购置补

贴以及中央、地方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公开,村的公开栏基本闲置。四是监督不力,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XX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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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

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象达乡中心学校2012年3月15日

推荐第8篇:农民负担情况自查报告(推荐)

丰李镇农民负担情况自查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后,丰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迅速在全镇开展农民负担情况自查和排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县、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涉农收费部门的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负担逐渐减轻,现将我镇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粮食直补按上级政策18.8元/亩,共发放资金431824.38元,综合直补78.39元/亩,发放资金1800575.43元;认真推行家电购置补贴,2011年1-11月已发出补贴资金841423.90元。以上资金全部存入农户固定补贴存款账户。

2、村级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全镇16个行政村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没有发生向村民收费问题。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专项治理工作由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实行

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都能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2、全镇16个行政村全部设置涉农收费公示栏,并按要求定期公布涉农收费项目。

3、排查中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情况。

4、主要涉农收费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面免除杂费,课本费,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实行补助,取消各项代收费和热水、存车等服务性收费。

(2)户籍管理。派出所在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户口簿时只收取4元工本(证)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证收取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证收取40元,临时身份证收取10元,没有超标准收费现象。

(3)计划生育。免费发放《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受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镇发放独生子女户奖励金50580 元,有效地保障了计生户的合法权益。

(4)其他。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强制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农电部门严格按照0.56元/度的国家规定向农村用电户收取费用,在接线等服务过程中没有出现额外收费现象;民政部门没有借殡葬改革收取费用。

5、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执罚的情况。

6、镇村都按照上级规定订阅《人民日报》、《河南日报》、《洛阳日报》等党报党刊,没有额外订阅其他刊物,加重村级负担现象。

三、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全镇16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能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按时公布村级账目,各村的建设项目按照财力而定,没有向农民筹资情况。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丰李对宜洛南北两条大渠进行清淤,都是在积极引导下,群众自愿投资投劳的,并且大部分行政村采取了机械上马或人口承包形式,没有向群众收取费用情况,并对清淤难度大的村采取了以奖代补的形式。

四、村级组织收费及乡村债务管理情况

全镇16个行政村没有用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的,镇政府没有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现象,按规定取消村级招待费,全镇16个行政村没有任何新债发生。在此基础上,镇政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等方法,积极化解各村原有的债务。

为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抽调3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监督涉农收费公示情况,督促、检查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情况,处理涉农收费信访问题,目前我镇农民负担监督卡已全面发放到位,共发出10400余份。

总之,丰李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尽有的贡献。

丰李镇人民政府2011年12月6日

推荐第9篇: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我局在县减轻农民负担迎查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市委、市政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迎会查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312元;城镇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城镇中学每生每年330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县纪委、县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学区和县直各学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解到11个包乡、包校科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认真执行市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我县112所中小学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纠风办(*****)、教育局(*****)和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wmjy.net,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内热点中、小学、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验中学和筹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中学三类学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深入自查,效果明显。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各学校“阳光收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215812.17元,现已全部发放到97所学校的11402位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自查结果表明,我县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推荐第10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高村乡二0一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查报告

按照县农监办[2010]5号文件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我乡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乡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乡的农民负担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大力宣传涉农政策,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涉农精神,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创办合作社,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重在精心组织

我乡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农经、财政、纪检三大部门成员任小组成员,村级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此项工作,每次农民负担检查都要求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从中发现并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警示

和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观念,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杜绝涉及农民负担的一切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不定期的举办村支书、村委主任参加的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减少工作失误。

二是深刻自查重在突出重点

要求各乡直站所及行政村对本单位、部门在收费方面进行深刻查摆,明确乡党委成员专人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自查不走形式,整改不落俗套。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收取;已经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已有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取。并用文字形成行政制约,用反馈促进行政规范,尤其是对学校、农村宅基地、修建村组道路及计划生育等方面加大自查力度,严禁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学生转移,严禁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严格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管理。

1、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 “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

2、村级经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村,无截留、挪用、克扣村级经费现象,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

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殡葬改革、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方面也都严格治理,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发生。

3、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全乡共发放农民负担卡12000份,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4、种粮补贴、综合直补、家电补贴、汽车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都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现象。今年,我乡的粮食直补标准为19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66.72元/亩,两项合计总补贴为598.9万元,全部以各户存折形式兑现到户。

5、我乡无“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高村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11篇:镇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2005]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罗川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张纯文、人大主席张安华、副镇长刘静文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静文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2005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2004年度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罗川、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

2、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

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

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

4、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

2005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

罗川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从2003年10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2005年度,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 (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 ,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

四、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

在农业生产中,除镇水管站每年收取10.00元的小春水亩费,20.00元的大春水亩费外,没有收取任何生产性费用,农业机耕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收取价格由农户和机手协商。目前,农村建房收取土地证公本费一项,标准是:精装本20.00元/本,简装本5.00元/本。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实行亮证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农民进城务工需要有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暂住证、“三证”,就业证办理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没有开展此业务,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由计生办办理,每本收取5.00元的公本费,此标准由县级计生部门制定,暂住证到务工地办理。

五、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的涉农收费情况

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收取:

1、申请书费10.00元/份。

2、诉状费20.00元/份。

3、离婚调解150.00元/件。

4、民事调解50.00元/件。老人的赡养调解不收费。

六、其它方面

2005年1月至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涉农负担来信来访;农业税及其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没有超标准的现象;没有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摊派、收费;

对取消的:

1、国内植物检疫费中的检疫证书费;

2、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中的兽医卫生条件考核、发证和定期技术监测收费;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中的寄住证工本费。都没有在收取。

对农民免收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镇涉及到:

1、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2、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

3、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都没有再收取。

对于降低收费标准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畜禽及畜产品检疫费已降低30%;

2、农机监理费没有收取;

3、渔业船舶检验费;

4、海事调解费;两项不涉及。

七、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建议:

1、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

2、监督部门对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

3、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基层。

第12篇: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 [201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 [201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本局各部门,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二、涉农收费情况

为认真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2010年以来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1 征收依据:云财综[2005]84 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3611.49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征收依据:财综[2006]48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0元/㎡ 征收金额:402.56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3、耕地开垦费

征收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综合[2011]18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旱地9,000元/亩,水田10,500元/亩 征收金额:92.41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4、土地登记费

征收依据:云计价格 [2001]716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20元/宗 征收金额:3.8万元

2 使用规定:用于购买土地使用证书

5、征地管理费

征收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597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5%-4%)的70% 征收金额:34.48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6、罚款

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二条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59.83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7、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费 征收依据:云政发[1993]56号 征收对象: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0.1元/㎡ 征收金额:5.98万元 使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经过检查,我局各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执行,并无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2、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国土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4、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法规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5、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

4 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13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自纠的总结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湛江市农业局、湛江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湛农[2011]9号 文件》和《雷州市农业局、雷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雷农[2011]5号 文件》精神要求,我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和标准办法,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黄凰同志任组长,符荣奇同志、邓青同志任副组长,蔡卢盛同志、李恒羽同志、黄小生同志、谭利亚同志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所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经常加强对各所员的政策培训,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活动,达到了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责任的学习效果。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公路“三乱”。在农村客运道路运输工作中,做到“保公路安全、保运输畅通”。做到强化管理,勤政清廉,树立交通良好形象。力求在全所形成勤学习、求团结、要勤政、保廉洁的良好风气。

三、规范执罚收费行为,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我所做到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违法强征强收,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明确涉农负担案件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案(事)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电话畅通。积极邀请农民对本所收费的监控,恳请他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积极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优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来,我所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推进我所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雷州市纪家交通管理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14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古固寨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新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监[2011]38号文件》和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农[2011]8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镇党委书记李书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曹坤栋同志任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镇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11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2005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五、培植三大产业园区,完善劳务保障机制,为农民就业提供平台。我镇规划建设有产业集聚区、商贸服务区和高效农业示范区三大产业园区,全镇劳动力可到产业园区就业或到经商,截至目前,集聚区已有28家企业入驻。实现年产值8.7亿元,从业人员4500人。在商贸服务区,目前已有固定商户560户,固定摊位1600多个,从业人员3200余人。目前,全镇从事

二、三产业的农民有16449人,占全镇从业人员的78%。此外,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0日

第15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镇抽调19名人员,对辖区12个行政村进行调查走访。

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上级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我镇从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涉农收费领域展开调查,未发现有乱收费的现象发生。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各村限每年1500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杜绝了各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事项的发生。

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未发现有挪用、摊派、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和行业性乱收费及搭车收费问题的现象发生。

第16篇: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接到上级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镇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

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其中,全镇购买小麦免耕播种机28台,每台补贴4000元,购买秸秆还田机4台,每台补助1200元。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涉及农业开发园区的9个村。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05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

2005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是省国债项目重点卫生院建设单位,2005年上级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我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我镇卫生院利用该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30kv发电机组、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实施“饮水解困”工程,确保群众饮水质量,保证群众身体健康

我镇处于我县西部岗区,部分村水位较底,水源条件较差,群众饮水较为困难,近两年来,累计投资200万元,大力实施人畜吃水解困工程,聘请专业施工队,科学寻找清洁水源,合理规划管线,并根据系统运行费用制定收费标准,派专人负责,解决了郭店、岗王等13个村的近2万群众的吃水难题。

五、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

全镇共有劳动力3.2万人,转移劳动力2.6万人,经过培训人员3000人,享受政府补贴2880人。目前,在本镇从事

二、三产业1.5万人,外出务工1.1万人。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15名,选派了2名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我镇共印发《务工指南》1万多份,结合我镇传统支柱产业举办档发加工、拖把笤帚加工、戏具制作等劳动技能培训班8期,培训技术骨干140多人,建立劳务基地5个,累计输出劳务人员15010人次,农民依靠劳务经济人均增收5000余元。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经过摸底排查,我镇共有五保户405户,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其中,院外377人,院内28人。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

,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多方筹资30余万元新建了一个敬老院,极大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17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材料)

***镇2012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2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15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14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4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

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14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大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第18篇: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

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 “一票否决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19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3)

松坪乡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县减负办:

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现将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松坪傈僳族乡辖松坪、米厘、永红、撒坝子、树底、岩头、上啦嘛、下啦嘛8个村民委员会50个村民小组,杂居着傈僳、纳西、彝、普米、白、壮等七种少数民族,农业人口2240户8145人。全乡共有耕地面积10950亩,其中水田583亩,旱地10367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1.42亩。

2010年全乡人均有粮487公斤。农民经济收入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2010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040元。全乡由于贫困程度深,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与市、县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属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山区贫困乡。

二、取得成效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严格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2011年,我乡有 1个村立项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工程1个,总投资 31.12 万元,其中:群众村民自筹8217元,社会捐赠8983元,投工折资11.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8万元。

(二)强农惠农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位。2011年发放发放综合补贴资金674929.32元;发放粮食补贴资金77555.50

元;发放良种补贴(水稻、玉米)资金113600.55元,发放良种补贴(小麦)33642.00元,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65户,发放补贴资金94728.40元,这些资金的发放涉及全乡50个村民小组、2154户农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入千家万户。发放2010年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重建补助资金10万元,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重建补助资金20万元,农村房屋加固工程1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200元,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新农合补助2.015万元。全乡8个村均通过惠农一折通的方式将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按标准计算后如数打入农户存折。没有发生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的违纪违规事(案)件。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今年共发放救济资金 1032479 元,其中五保老人184人,发放五保经费1-6月88320元;城市低保290人,发放低保资金383139元;农村低保674人,发放资金359440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6人,发放资金97900元;城乡医疗救助11人,发放资金45600元;优抚对象44人,发放资金58080元。加大对各类优抚对象的帮扶力度,解决退役军人的后顾之忧,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定抚、定补经费。

(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林产业方面,兑现退耕还林补助共计35.6万元;兑现200

9、2010年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65万元。

农业方面,实施了2011年松坪乡地膜玉米核心示范项目,示范面积1100亩,每亩补助5公斤地膜,总计5500公斤,每公斤14元,合每亩70元,合计77000元,涉及6个

村委会627户农户;实施201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物化补助项目,经费3000元,涉及20户农户,平均每户补助价值150元的化肥;实施2011年生物创新魔芋套种项目,示范面积2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合计4000公斤,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10000元,涉及132户农户;实施2011年生物创新魔芋种植大户扶持项目,涉及20户农户,共计面积125亩,每亩补助16公斤复合肥,合计2000公斤,公斤2.5元,合每亩40元,合计5000元;实施2011年早春地膜洋芋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1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20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5000元,涉及35户农户;实施2011年林下中药材间套各示范项目,示范面积1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20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5000元,涉及24户农户;实施2011年玉米魔芋间套各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200亩,每亩补助16公斤复合肥,总计32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40元,合计8000元,涉及122户农户;实施2011年测土配方施肥魔芋核心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1000亩,每亩补助8公斤复合肥,总计80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20元,合计20000元,涉及390户农户;实施2011年测土配方施肥魔芋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4000元,培训农民204人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大面积推广17000亩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种植面积17000亩,经费6000元;2011年中药材规范化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4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8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

合计2000元,涉及17户农户;实施2011年魔芋规范化种植和种芋繁育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4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8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2000元,涉及33户农户;实施2011年间套种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1000元,培训农民67人次;实施2011年地膜玉米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1500元,培训农民132人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项目,经费1250元,发放施肥建议卡2500份,实施2011年生态水果产业项目,经费2000元,新植照水梅300亩。

(五)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全乡各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以来,我乡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切实达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从年初开始,由乡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乡纪委、农技站、财政所等有关站所负责人,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措施,增强各项政策的透明度。同时层层召以开各类会议,利用村广播、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制定了奖惩措施,明确了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亲

自抓、负总责。组织抽调8名包村干部,作为减负工作直接责任人,深入到村,了解信息,体察民情,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设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农技站合署办公,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涉农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经常性的开展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完善制度,切实把减负“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财政所、纪委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 “全面、及时、合法、准确”。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政策,坚决制止农牧村教育乱收费行为。2011年,我乡义务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实行免费入学,并且还给贫困学生和住校生发放生活补贴。

(三)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每半年对农民负担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乡党委政府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全乡2011年以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入户调查、走访单位的方法进行,先后深入8个村的200多户农户及乡属各站所。从检查情况看,全乡各村、有关涉农收费站所都能严格执行减负和惠农的各项政

策,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村群众居住分散,召集会议困难,影响了村务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各项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

五、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切实达到公开透明的目的。

二是加大强农惠民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松坪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12年1月5日

第20篇: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

各项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

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

万元,其中,粮食直补

万元,良种补贴

万元,地膜补贴

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

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 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 万元,补助农户 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

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

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

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doc》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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