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预防接种门诊
关于疫苗、疫苗冷链管理的自查报告
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根据县卫计委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门诊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XX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监测、管理等工作。
2、XX预防接种门诊有X个疫苗冰箱,冷藏包X个,冰排X个,在疫苗储存和管理方面,均保证了疫苗的质量,并且每天有2次测温度记录,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保证了疫苗质量安全;疫苗管理出入库手续规范,苗账相符。
3、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是疾控中心用冷藏车运送至XX预防接种门诊,冷链记录完成,从未从其他渠道和个人处进取过一类和二类疫苗。
4、通过自查未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批号问题疫苗。
5、我门诊有专人负责预检登记工作,登记资料齐全,询问详细,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书面记录。电脑有专人负责,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齐,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时严格按照规范接种;接种二类苗时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签名,以严格遵守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
XX预防接种门诊
2016年3月24日
通许县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 关于疫苗、疫苗冷链管理的自查报告
2018年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2018年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7月23日,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
针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根据通许县县卫计委及县疾控中心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26日对本单位正在使用的长春长生生产的水痘疫苗进行暂停使用并封存(批号:201710065 数量126支) 同时安排专人对我门诊正在用的的全部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监测、管理等工作。
2、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有3个疫苗冰箱,冰柜2台(一台未启用)小冰箱3个,冰排40块,冷藏包30个,设备运转正常,状态良好,在疫苗储存和管理方面,均保证了疫苗的质量。每台冰箱均配备带MC标志合格温度计并且每天有2次测温度记录,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保证了疫苗质量安全;疫苗管理出入库手续规范,苗账相符,接种门诊建立有开封市统一的疫苗使用台账,登记当天每种疫苗及注射器的使用量、剩余量、损耗量,做到苗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竖岗镇门诊使用的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是通许县疾控中心用冷藏车运送至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冷链记录完成,部分疫苗是由竖岗镇卫生院携带冷藏包在县疾控中心领取,冷链记录真实完整,竖岗镇预防接种门诊从未从其他渠道和个人处进取过一类和二类疫苗。
4、通过自查竖岗镇预防接种未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批号问题疫苗。
5、我门诊有专人负责预检登记工作,登记资料齐全,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书面记录询问核实接种对象基本信息。向其说明疫苗接种的目的,告知本次接种疫苗及针次、预防作用及其注意事项。电脑有专人负责,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比对预防接种证、底册、信息系统接种信息,核实接种对象基本信息及接种信息。对漏登、漏录信息进行补登补录,错误、变更信息及时订正,确保接种证、底册、信息系统、预检登记上的信息相一致,备注缓种、禁忌接种等特殊信息; 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接种,认真做好儿童的“三查七对”工作,严防差错事件发生。做到人,证,苗核对,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齐,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完毕后,告知受种者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接种二类苗时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签名,以严格遵守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
法人代表签字:
门诊负责人签字:
竖岗镇卫生院
2018年8月2日
新洲区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 关于疫苗、疫苗冷链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针对山东长春长生、武汉生物疫苗事件,引起省市区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区疫苗冷链管理进行检查,我院为了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疫苗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以下报告:
1.我院预防接种门诊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疫苗管理及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检测,管理等工作。2.预防接种门诊有2个疫苗冰箱,冷藏包1个,冰排10块。在疫苗储存和管理方面均保证疫苗的质量,并每天有2次测温度记录,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保证了疫苗质量安全,疫苗管理出入库手续规范,苗帐相符。
3.一类疫苗、二类疫苗均是由区疾控中心统一购进和配送,所有疫苗均有运输单和温度记录等,接种设备和管理是关系到接种质量的关键,设专人负责,完善各种相关记录,本院从未从其他渠道购进过一类和二类疫苗。
4.通过自查未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批号问题疫苗(长春长生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百白破批号为201607050—2) 5.我院门诊有专人负责登记工作,资料齐全,询问详细,并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记录,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到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接种,二类疫苗征求家长同意并签名,遵守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
武汉市新洲区妇幼保健院
2018.8.23
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自查报告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工作现状及房屋规划:
1、日接种量平均60人次/日,周一至周五上午为本院接种时间。
2、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为179㎡。
分别为:接种观察室17㎡,办公室17㎡,儿保门诊(预检)27㎡,登记室16㎡,接种室47㎡,候诊区45㎡。且各区域划分合理,流程顺畅。
3、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叫号机)。
5、基础知识考核达到区卫生局要求。
二、实施条件部分:
1、房屋配置:卫生状况良好,且预防接种门诊独立楼层,电梯直达,醒目地点设立接种引导牌。缺陷:地面未做防滑处理,台面未做防撞处理。
2、功能区设置:房屋设置规划合理,流程顺畅,疫苗相关公示内容完善,相关区域座椅充足。
3、冷链设备:现有疫苗专用冰箱1台,专用低温冷藏柜1台,小容量日接种冰箱3台,能满足工作需要。冷藏包充足,冰排充足,且冷链设备有专档,温度计充足。
4、接种设备与器材: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
5、消毒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配置,且日常记录完整。
6、信息化管理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且运行良好。
二、服务能力部分:
1、人员资质与素质:现有免疫规划人员7人,本科4人,专科3人,相对稳定,分工明确,均接受上级部门定期培训。缺陷:2人未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资格证》。
2、接种实践技能: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无接种差错事故发生,人员操作技能熟练。
3、接种服务质量: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儿童管理完善,建卡、建册及时,及时记录儿童变更情况,每月进行辖区流动儿童主动搜索,疫苗各种接种率达到上级要求。在2008年与2010年津南区麻疹疫苗强化工作上取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4、冷链管理:专人负责冷链管理,制度完善,定期除霜,所有冷链设备运行正常。
5、生物制品管理: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工作,制度完善,使用合理。
6、安全注射: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制度完善,监测及时,未出现预防接种差错事故。
7、流动儿童管理:每月进行主动搜索,保证辖区流动儿童接种及时,接种率达标,定期核对大册,及时发现迁出儿童。
8、报表:按时上报各种免疫规划报表,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100%。
9、档案管理:完全按照区CDC要求进行整理与装订、保存,统一整洁,查找方便。
结合以上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自查工作内容,达到“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考核指标,故我院向局申请“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资格。
望局领导给予批示。
八里台镇卫生院
2011-06-18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
申 请 书
郧西县卫计局、疾控中心:
我院儿保科预防接种门诊在县卫计局的大力支持和疾控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精心策划,积极筹建,规范运转,主要负责我县儿童一类、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门诊的布局、设备、人员等均严格按照《湖北省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进行建设。室内环境优美,布置了儿童喜爱的图片,为儿童营造温馨舒适的接种环境。流程设置合理,保证了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预防接种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以及相邻县市,年接种人次为_________余人,深受广大群众的拥护与信赖。
门诊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医生6人,均有相关执业资质,护士4人且均持有卫生局统一发放接种上岗证。接种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接种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严格执行预检登记、家长签字、“三查七对”,安全注射、规范操作,并要求接种疫苗后留观15—30分钟,杜绝了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为给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预防接种服务,现申报规范化接种门诊,望审查后批准。
- 12 -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4、留观室:供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和休息。设置要求:①设置“留观室”标识,内外布局应温馨、童趣;②适量儿童及家长休息座椅;③健康宣教设备1台;④预防接种反应与事故处理等相关制度制作上墙。
5、处置室:用于处置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的场所,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一张抢救床,抢救流程图上墙。
6、冷链室:用于放置冷链设备及疫苗的房间。设置要求:①设置“冷链室”标识;②配置足够储存疫苗的计划免疫专用普通冰箱和低温冰箱;冰箱冷藏和冷冻室各放置一个温度计,严禁存放除疫苗以外的其他物品;③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④冷链室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分2次记录冰箱温度。
7、工作人员办公室:供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办公的内部工作区域。
三、接种流程
接种流程合理,接种场所按取号、候种、核实、预检、
登记、(收费)、接种、记录、告知(预约)、留观流程进行,尽量做到不交叉。
(一)候种室
1、接种前等候;
2、健康教育与咨询;
3、维持现场秩序,安排儿童和监护人有序进行登记、接种。
(二)预检/登记室
1、预检:
(1)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症等情况,进行常规儿童体检;
(2)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接种对象预防接种证、接种预约单、接种卡(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有关接种信息,核对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和本次应种疫苗;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所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2、登记
(1)为第一次接种疫苗的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发 放宣传册,为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2)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记录本次所接种疫苗的名称、针次、正确记录年月日和接种门诊、人员及疫苗信息等;
(3)与儿童家长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种类、时间,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做好记录; (4)根据预约记录,向前来接种的儿童家长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并签名,同时发放疫苗接种通知单。
3、收费:接种一类疫苗者凭疫苗接种通知单直接到接种室免费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者按规定收费并在相应“知情同意书”盖上收款章。
(三)接种室
1、接种前准备:接种器材准备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门诊开始接种前10分钟,将专用普通冰箱疫苗取出放入冷藏包,各疫苗有明显标识。
2、接种时工作
(1)确认:确认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知情同意书和本次接种疫苗的通知单; (2)核对:接种前从冷藏包取出疫苗,核对疫苗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批号、效期。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3)皮肤消毒: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3、接种: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启开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4、登记: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批号等信息,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签名或盖章。
5、宣传告知:告知家长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和相关注意事项。
(四)留观室:接种对象进入留观室观察15-30分钟,观察有无反应,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处置室:对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目标儿童进行应急处置。
(六)接种结束后工作
1、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消毒后备用;
2、核对接种儿童数与使用疫苗数量,如实记录疫苗使用情况,按月做好疫苗耗损分析;
3、未使用的疫苗放回专用冰箱保存。
2013年计划免疫工作总结
一年来,接种门诊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门诊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预防接种门诊是我院对外服务的窗口,为了树立我院接种门诊的良好形象,更好的为接种对象服务,加强了日常工作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责任。严格履行预防接种程序,做到接种前告知、检查、登记、签名、接种后留观等。同时,我们树立了“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理念,努力做到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竭尽全力做好门诊接种工作。一年来,没有发生过与服务对象因服务态度而产生的纠纷。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
为了接种更为及时、安全、规范,我们立足本职,不断加强学习,重点学习了新的接种程序、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通过学习,我们加深了按工作规范接种的重要性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认识,提高了传染病应急和接种异常反应处置能力。我们认真的按照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操作,使接种工作安全、规范。我们按照新的接种程序告诉接种儿童家长接种的时间程序,使他们能及时接种相应的疫苗。
三、加强门诊信息化管理,规范门诊信息化管理制度。
开通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辖区内接种儿童的疫苗信息、日常接种、预约记录和疫苗出入库进行全方位数据化管理,通过该系统,家长可预知孩子下次接种时间,实时掌握逾期未种记录,告别了以往手算的历史,避免漏种、迟种、重种等人为疏忽的出现。
四、做好防疫报表上报及各项记录的填写。
每月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如常规疫苗接种报表,二类疫苗接种报表等。报表上报做到了及时、准确。疫苗的各项记录包括疫苗和注射器的领取使用记录、每月疫苗和注射器的计划领取记录、接种室消毒记录、冷链运转记录、疫苗针对相关传染病监测记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记录、安全注射相关记录都做到了填写详细认真均无漏项。
五、预防接种工作成效
(一) 常规接种
2013年以来,门诊为新生儿建卡、建证64人次,乙肝疫苗接种157剂次,糖丸340剂次,麻风减毒疫苗8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303剂次,A+C流脑疫苗217剂次。A群流脑疫苗151剂次,白破疫苗113剂次,麻腮风减毒疫苗72剂次,乙脑减毒疫苗169剂次,甲肝减毒疫苗81剂次。单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取得了这样的成效主要是我们强化了服务意识,通过我们真诚地服务态度融洽了与广大群众的关系,加强了门诊管理,提高了门诊接种工作效率;加强了门诊接种宣传,使接种对象加深了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二)查漏补种
1.麻疹查漏补种活动
根据黑疾控发(2012)号《关于下发黑龙江省2012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于2013年3月开展了0-6周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至3月23日前完成了人员培训、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等工作,在本次活动中未发现我镇存在麻疹漏种儿童。
2.脊灰查漏补种活动
为维持无脊灰成果,稳固人群免疫屏障,防治脊灰野病毒的输入与传播,我院根据大同区卫生局制的《大同区201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于2013年11月3日-2013年12月5日分别开展了两轮脊灰查漏补种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我镇均无一例漏种儿童。
(三)计划免疫专项活动
1.腮腺炎免费接种活动
针对我区腮腺炎的疫情形势和儿童免疫状况,为加强腮腺炎的防控工作,对学龄前及2-5岁儿童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腮腺炎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免疫屏障,有效控制我区腮腺炎的发病,我院根据去疾控中心的文件精神要求,于2012年7月-2013年6月30日和2013年7月至今共开展了两次腮腺炎疫苗免费接种活动。此次活动共接种腮腺炎疫苗223人次。
2.卡介苗(PPD)接种免疫效果监测工作
为了保证卡介苗接种质量,做好卡介苗接种免疫效果监测工作,我院根据区疾控的相关要求,于2012年7月至今开展了PPD试验工作,并每月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3.麻疹疫苗重点人群 免费接种活动
为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在全镇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或流动人口聚集地对15-45岁重点人群开展了麻疹类疫苗接种。本次活动共接种麻疹类疫苗30人次。
六.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
2013年9月,对全乡9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查验结果:共查验188名儿童。无卡无证7名,均为外乡儿童,有卡有证181名。补证补种情况:应补种33人次,实补种33人次,应补证人数7人,实补证人数7人,应补种55剂次,实补种55剂次。
七.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计划免疫知晓率,利用4月25日计划免疫宣传日到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地点进行计免工作的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至好评,接种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八.存在的问题
接种率调查工作进展缓慢,自查不够彻底,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大自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再接再厉,力争优秀,为我院的计划免疫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奋斗。
太阳升镇卫生院
2013年12月30日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总结
踏进2012年12月里,回顾一年来接种门诊工作,虽然任务繁重,检查频多,但接种门诊人员依然勇敢而坚毅地接受这一挑战,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蓦然回首,昔日点点滴滴,浮现眼前。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刚迈进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攻坚战就已经打响,我镇接种率全县排名一般,领导压力巨大,安排我们在短时间内再次将八个月龄至六岁的儿童普种一遍。我接种门诊面对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考虑省检查工作的标准是儿童系统里数据分析的接种率,特制定了本镇的工作方案。我镇的麻疹预防强化免疫工作其实做得相当扎实,每次麻疹疫苗群体性接种工作都切实执行。只是儿童免疫系统起步较晚,以前工作的数据没有录入,造成了实际工作与统计数据不协调,不同步。于是我们找出以前的接种资料,将原资料逐项录入,把一些确实漏种的儿童统计出来,通知到个人,前来接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达标
为了使本接种门诊规范化,标准化,我们积极筹备迎接“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达标验收工作。此次准备工作量浩大,要将以前所有工作纸质化,归档,以供查阅。此次工作最困难的是电脑资料与登记簿资料和儿童接种证地校对,我镇0至6岁登记在册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共计5065人,且每位儿童接种记录有几十条,我们科室人员每天端坐于电脑前,逐一校对,谨防差错。每天累得头昏眼花,但时间紧凑,又不得不不计报酬挑灯夜战昼夜加班。由于准备充分,
检查时沉着应对,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此次准备检查,也让我们收获良多,知道了如何在平时工作中做到“痕迹化”管理,每条工作制度都认真学习梳理了一遍,无形中促进了我们服务水平。
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2012年1月至11月份,本预防接种门诊共计接种16199人次,其中免费疫苗卡介苗193人次,乙肝疫苗1340人次,脊灰3379人次,百白破2684 人次,A群流脑1174人次,麻疹465人次,麻风286人次,麻腮78人次,麻腮风 594人次,乙脑 1787人次,甲肝1161人次,白破435人次,流脑A+C 1254 人次,平时工作当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如何均衡科学地发展,考验着我们接种人员的服务水平。我们严格地坚守国家“禁用自费疫苗取代免费疫苗”的原则,将国家的利民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及时地沐浴党的恩泽,提升幸福指数。新增加一种自费疫苗,必须得相应地让儿童计划免疫外新增加一种传染病的抵御能力。日常工作时,我们多加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儿童健康投资的意识,传授“防优于治”的观念,积极地解答人民群众的疑惑,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接受自费疫苗接种。
工作中,也有些纰漏之处,比如我们安全接种工作做得不到位,接种后观察30分钟没有很好地执行,接种前自愿接种通知单没有落实到位。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没有做到位。
本以上是本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总结,不免挂一漏万,不足之处,多包涵。2012年即将过去,我们预防接种门诊人员既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也不会对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无动于衷。展望新的一年,
我们将紧扣医院年度工作方案,结合本科室的实际,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要求,阔步前进。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山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山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郓城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建证。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防疫站和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郓城县社区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郓城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
郓城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6、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7、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等有关规定。
2、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规定处理。
3、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4、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5、无菌干棉球和棉签使用前须经高温、高压消毒,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75%乙醇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75%乙醇,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7、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液体bO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内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8、接种现场应备有足够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9、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要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要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资料的种类、内容、规格及使用方法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2、免疫规划资料应包括:
(1)综合管理资料:人口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接种单位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培训情况等。
(2)预防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预防接种登记簿、补充免疫接种情况报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报表等。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4)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等资料:疫苗运输记录、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出入库登记、冷链设备档案、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环境消毒记录、高压消毒记录、注射器使用和处理记录等。
(5)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资料。
(6)文字资料:上级来文、会议和培训资料、督导资料、宣传资料、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各类资料应保存至规定期限。需要更新的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变动后15日内完成更新;需要上报的资料应按照上级要求时限报告。
4、各类资料应实行档案化管理,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常规资料至少每季度整理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资料的装订存档;阶段性工作资料在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料装订存档。
疫苗管理制度
1、制订、上报疫苗计划。接种单位应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第
一、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报告县级疾控机构。
2、接收疫苗要索取证明文件。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接收进口疫苗时,还应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收疫苗要索要运输温度记录。在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配送方本次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4、要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疫苗要实行专人管理,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以上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要经常核对疫苗出入库情况,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应通过客户端生物制品管理系统进行疫苗出入库记录。
5、疫苗的储存与运输。应根据免疫程序、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和运输温度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6、疫苗的报废。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不少于5年。
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的验收和安装。冷链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房间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2、冷链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冷链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冷链设备要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冷链设备应专用,不能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物品,更不得挪作它用。
3、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要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进行更新报告。
4、冷链温度记录。接种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必须启用系统报警功能,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必要处置,以确保设备及存放疫苗安全。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4、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便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预防接种点,增加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1、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或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3、实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直报。有网络直报条件的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级疾控机构代报。
4、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
5、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AEFI病例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6、省、市和县级疾控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AEFI病例进行诊断,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通道县一人民医院预防接种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8镇3(撤乡并镇前为21乡镇),246个行政村,总人口235101人,出生率9.44%,其中0—7周岁儿童数24996人,0—14岁儿童数47528人。我院是二级乙等医院,我院产科每年的新生儿出生数有1800多,为落实湖南省卫生厅疾控处关于>,我医院派出产科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通道县卫生局开展的免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现在使用>的产院接种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院产科出生新生儿的乙肝疫苗、卡介苗的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执行免费接种。
二、二类疫苗购销基本情况
我院无二类疫苗购进情况。 三 、自查结果
1、县疾控中心下拨我院普通冰箱一台,冷藏箱一个,冰排4个,在正常使用。疾控中心备案可查。
产科报一类疫苗需求计划后,由县疾控中心统一调拨。所有疫苗均扫码出库。并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存档备查。
2、调拨时,疫苗均用带冰冷藏箱运送,有疫苗调拨运输记录表,签字存档备查,县CDC每年督导4-5次。所有疫苗均在湖南省免疫规划平台扫码入库,并在专柜2-8℃下载调拨单后,才能在产院平台扫码出库使用,使用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疫苗出入库登记本,分类登记,每天查对冰箱的疫苗出库数和库存数。
3、每天查对冰箱温度,并使用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冷链测温记录本,每天登记冰箱温度。
4、预防接种使用疾控中心统一配送的一次性注射器,并有出入库登记表,每月登记出库数和库存数。
5、从事预防接种人员均执证上岗。
6、未出现疫苗接种事故及较严重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7、杜绝采购二类疫苗。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光匆匆,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自查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1
为能使我镇免疫规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我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开展实际,现将迤那镇卫生院xx年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在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和要求上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免疫规划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
我院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专门制定我镇xx年度免疫规划工作计划;成立了院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我院切实履行职责,年初在我院全院职工大会上及时学习传达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我院开展传染病管理工作会议2次,为扎实开展我镇免疫规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工作督导,对各村卫生室贯彻落实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了免疫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为加强我镇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一是我院指定专人进行疫苗管理、分发,免疫规划资料整理,疾控中心组织的免疫规划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知识面和业务技能;提高卫生人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知识,xx年对村卫生人员进行免疫规划工作共培训4次。此外,并对村卫生室量化考核2次;预防接种由于自然村寨较为分散,接种方式采取以定点为主,入户为辅,即定点与入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遵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的原则,每次开展预防接种时,要求接种医生严格按接种规范执行,接种疫苗时不得出现操作错误,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处理规范,处理到位,xx年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四、自查问题
(一)我镇人口较多公共卫生科人少事多,既要参与镇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又要安排好全镇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处理、培训,免疫规划的疫苗运转、督导检查,慢性非传染病的管理、督导等工作,工作量较大。
我院专职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仅2人,工作量压力较大。
(二)儿童流动性大,难以完成全程合格接种。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人口流动频繁,部分儿童在外地出生后才随父母返回或是儿童刚出生即随父母外出打工,待村医将其作为新增目标进行管理时,该儿童年龄已超过疫苗合格接种的时间,特别是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的时间,导致疫苗全程接种率不高,特别是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不高;另外,有的儿童父母在外打工时,将到接种加强针剂的儿童接往外地上学,导致加强接种率不高。
(三)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方面由于前面的工作滞后,儿童信息没有完全录入,加班加点的录导致录入准确率、及时录入率较差。
(四)门诊、住院医生不太重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所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填写不全。
(五)入学查验接种方面学校配合不好,接种证收不全,入学接种率较低。
五、下步工作建议及整改
(一)增加免疫规划工作人员。
(二)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免疫规划工作是一个多部门合作的社会效益性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合作和全社会参与,需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督导,确保传染病防治的职能落实到位,确保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形成长效,共同开展好免疫规划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免疫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我院免疫规划管理等相关体系。逐步提高业务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疫情监测、院感控制和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和感染率。
(四)加强儿童信息系统和各种传染病的`管理。
在近段时间我镇卫生院对免疫规划综合资料按照贵州省xx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规范要求,逐条疏理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补充、分类及归档保存,提高资料质量。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2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我街道计划免疫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安全接种。2月8日下午,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督查指导,情况如下:
一、指导情况。
1、冷链系统管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每天2次有测温记录,以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2、接种场所管理:各类急救药品有配备,均未过期,上墙资料更新及时,有接种标记,接种处有明显的温馨提示语;接种场所以及接种器材定期进行消毒并记录;但未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
3、接种现场管理:接种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全部佩带胸牌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疫苗发放登记规范,确保疫苗不离冰,存放正确。电脑专人专用加密,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及时、规范接种;接种二类疫苗,有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落款签字,以严格遵行知情自愿的原则。
流动儿童管理:调查摸底资料齐全,卡册规范整齐。
4、预检情况:有专人负责预检工作,登记资料整齐,询问详细,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书面记录。
5、接种操作:各接种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均正确,并在接种后留观30分钟,现场记录完整,做到一人一卡入卡入册及时,均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三证齐全。
6、异常反应:一旦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及时处理。
二、不足之处:
由于本中心场所不够宽敞,未创建规范化接种门诊,故没有电化教育室,未开展电化教育。
三、整改措施
1、接种门诊和留观场所不够宽敞,需要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创造条件,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2、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工安全接种意识;
3、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教育,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素质。
4、立即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并尽快开展电化教育工作。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3
一.基本情况
卫生室位于老城乡北部,距离卫生院9公里,服务面积15平方公里,8个自然村,人口0.14万。接种室位于卫生室一楼一间,面积为23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为独立接种室。设备主要有:接种台一个,候诊椅两条,冷藏柜,冷冻柜各一台,紫外线消毒灯管1盏,办公桌1张,方凳、椅子,方盘、酒精缸,垃圾桶,酒精、棉签、汤勺,冷藏包一个,冰排10个,用于确保全乡12次疫苗运转所需疫苗保存,接种室设有明显标示(计划免疫相关政策,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须知,安全注射接种流程),严格按照接种操作规程操作。及时对室内物品、设备、医用废弃物进行消毒毁型并记录。接种室每年运转12次,每月8日为统一接种日,现有防疫员2人,均为中专学历,均获得乡村医生资格,并经县疾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预防接种证。
工作中卫生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接种日保持两名工作人员,严格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并按相关规定销毁。接种过程保持操作台面及各类用品整洁并有序摆放。接种人员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接种前做到详细核实卡证,并开展接种前告知。
接种前严格进行三查七对,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接种操作。接种完毕后接种医生认真签名,告知家长留观30分钟,并及时预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院,并进行记录,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调查。
严格使用全省统一配送疫苗。注射器,认真登记各类台账,做到苗帐相符,要素登记齐全。按时乡卫生院上报下月各类疫苗需要量及库存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二类疫苗。疫苗储存做到按照预防接种规范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储运。做到优先使用近效期疫苗,领取疫苗全程使用冷藏包,保持冷藏包内外清洁干燥。
及时为出生一个月,寄居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证,按现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周岁儿童管理率达到97%;按季度及时核查录入整理儿童信息,做到卡证书写工整;妥善分类保管各类疫苗接种资料,宣传活动资料。按上级要求按时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报表。
三.评分情况
根据“省基层合格预防接种点考核标准”相关标准自评分92分。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4
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根据县卫计委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门诊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XX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监测、管理等工作。
2、XX预防接种门诊有X个疫苗冰箱,冷藏包X个,冰排X个,在疫苗储存和管理方面,均保证了疫苗的质量,并且每天有2次测温度记录,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保证了疫苗质量安全;疫苗管理出入库手续规范,苗账相符。
3、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是疾控中心用冷藏车运送至XX预防接种门诊,冷链记录完成,从未从其他渠道和个人处进取过一类和二类疫苗。
4、通过自查未使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批号问题疫苗。
5、我门诊有专人负责预检登记工作,登记资料齐全,询问详细,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问书面记录。电脑有专人负责,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齐,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时严格按照规范接种;接种二类苗时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签名,以严格遵守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
预防接种自查报告5
根据临安市卫生局在xx年12月31日召开的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和安全接种会议的接种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的规范化操作,确保各项免疫接种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安全的开展,杜绝由于人为因素的不规范操作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会议上领导的工作要求和常规接种的业务培训内容,结合我院在具体的接种门诊开展情况自查分析总结。
一、目前预防接种基本情况
1、接种门诊基本条件:接种门诊设立登记室、预诊室、接种室1、接种室2(卡介苗室)、留观室,共计面积60余㎡。登记室里配备电脑,183升美菱冰箱一台,冷藏包3只。接种室1分4小间,每桌2苗或3苗,室内装有空调。接种室2为卡介苗专室。候种室设在走廊,配有20只坐椅。接种流程合理,各室有明显标志牌及告示材料,接种器材充足,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装有紫外线灯。
2、接种人员:现有接种人员4名,1人负责预检登记,3人负责疫苗接种,4人均经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免培训,持有上岗证。
3、接种门诊按月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分类存放,统一回收。
二、主要存在问题
1、183升美菱冰箱冷藏空间过小,疫苗存放时比较拥挤。
2、接种场地过小,接种时人员拥挤。
3、外地儿童多且流动性大,流动儿童接种登记系统难以齐全。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县级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计划免疫培训制度
1、为使村级疾控人员能正确掌握计免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部位,剂量、方法和禁忌症,掌握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制订本制度。
2、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每批疫苗分发时应召开一次辖区疾控医生例会,进行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实行以会代培训。
3、凡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疾控医生例会,接受计免专业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职责。
4、计免培训的内容有:疫情报告管理、疫苗及其使用管理、预防接种证(卡册)的使用管理、预防接种的组织和实施计免资料的管理与统计报告、冷链运转管理、安全接种与异常反应的处理,计免的考核评价。
5、县疾控中心每年将抽调部分参训人员进行考核,新参加预防接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6、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免知识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
计免卡、证建立使用与管理制度
1、按国家规定,实行0—7岁儿童接种建卡、建证制,包括外来居住3个月以上儿童,规定每2个月对卡、证使用规范检查一次,8岁儿童进行消卡。
2、儿童出生后,城市在1个月内,农村在2个月内建卡(证)。
3、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实行一岁一卡登记制度,一岁装订,由防保站保管,当年出生儿童一律发放接种证,由家长保管,凭证接种。
4、村级疾控人员建立、使用填写卡证,严格按照儿童免疫程序时间规定进行。要求书写工整,项目齐全,以公历日期为准,不准填空农历日期。
5、村级疾控人员固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计免接种卡、证的查漏、补种、资料整理工作,检查时以人对卡。
6、接种时计免卡册随同疫苗下村登记填写,不得涂改,建卡率达100%,卡册填写使用符合率达98%以上。
计免安全接种和考核制度
1、承担计免预防接种的单位要有接种组或专人具体负责接种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职责明确。
2、参加计免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计免专业培训,能正确掌握接种对象,接种部位,疫苗性质,剂量,接种方和禁忌症,掌握接种反应判断、处理方法及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实行持证上岗。
3、严格按程序进行无菌操作,实行“三查”(查对象、查接种、疫苗品种)和“八对”(对儿童、程序、苗种、批号、苗质量、剂量、方法)制,预防接种反应,事故的发生。注射疫苗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及时毁形。
4、接种疫苗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5、安瓶启开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6、接种现场应备有合格种量药械,准备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自毁型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及污物筒等。
7、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每次接种后一周内抽查考核1-2个行政村,每村10名应种儿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导改进。
8、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各种原因未能如期接种的儿童,应采取各种方式补种。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生物制口管理规定》、《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县卫生局对全县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疫苗的统一计划订购和分发,未经批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疫苗)。
2、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为疫苗计划编制的基层单位,每年3月底向县疾控中心上报下一年度的疫苗需用计划,县疾控中心4月25日前向市疾控中心上报下一年的疫苗需用计划。
3、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和基层接种点要有专人负责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档案(包括各种疫苗入库和出库时间、品名、生产厂家、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以及疫苗库存情况等),并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
4、疫苗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贮存、运输,并按品名、批号分别存放。
5、疫苗的领取和分发应建立审批和登记手续、使用、分发疫苗应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6、分发疫苗要以支、粒为单位,以减少浪费。
计免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能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冷链设备运输要捆扎牢固,轻搬轻放,摆放整齐,避免剧烈颠簸,电冰箱搬动时倾斜不得超过45度。
4、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
5、冷链设备全年至少运转六次,运转期间要定期对其运转情况及其温度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保证疫苗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质量。
6、冷链设备到货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型号、产地、收货时间、验收情况。
7、疫苗贮存:包括OVP、MV均应贮存冷藏室内,若已配备了低温电冰箱,则OPV、MV可贮存低温电冰箱,低温冰箱应储备一定数量冰排。
8、电冰箱内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求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9、高温季节和停电时应尽量减少开启冰箱门的次数,贮存疫苗的电冰箱中部放一支温度计,每天上、下班前记录温度,停电时要记录原因和持续时间。
10、冷藏箱和冷藏包要定期保养,使用后要及时回收,擦尽水迹和污迹,冷藏包的作用单位要固定,每次领交时要有检查和记录,冷藏包要专用。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儿童出生1个月内,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案。
2、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3、.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应在每次接种前对接种儿童的既往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每周对所有管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对有疑问的录入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发现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于已经建立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但未将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需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5、接种单位应在每次上传数据之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删除错误的重复记录。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上报的个案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上传信息及时率、上传完整率等。督促接种单位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和上报的质量,扩大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
7、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长期保管。
9、接种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接种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10、接种单位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后,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能及时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安装有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做好免疫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侯种室、接种室、留观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浸润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含碘消毒剂进行皮肤消毒。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毒液湿拖地面。
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按日(周)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入托、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应当具备职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室内清洁,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接种操作前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接种卡与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人员经“三查七对”核实无误后,方可对符合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作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微机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无接种证 有接种证
预防接种流程 观察15-30分钟, 方可离开 接种医生记录 接种疫苗
登记、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领取接种证 家长出示接种证
登记和预约并告知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医生核实接种对象,家长主动告知儿童健康状况和禁忌症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预防接种门诊应备有接种反应相应药品,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九、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保持安静、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为0.33(1/3支)ml,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十、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疫苗及注射器,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台账,经常核对疫苗和注射器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季度盘查1次,做到账苗相符。3.疫苗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使用,减少因过期失效而造成疫苗和注射器报废。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温度要求进行。
4、认真做好过期、失效疫苗及注射器的销毁处理及记录
5、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6、每台冰箱冰柜必须配备温度计,对储存的温度进行检测。温度计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和冷冻室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7、冷链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8、所有预防接种冷链设备专用于贮存疫苗,不得挪作它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冰柜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或过期疫苗。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接种单位要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计生部门、派出所、管辖社区收集接新生儿资料,使儿童及时建卡建证。
二、接种单位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或流动儿童登记卡后,要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属其他接种单位管辖的,及时退卡给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卡建证,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三、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在其出生一个月内及时登记,建卡建证。并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四、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卡证、补种。
五、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责任区域内儿童资料,及时建立接种登记。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原则补种疫苗。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
一、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2.
二、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预防接种的权利,接种单位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流动儿童的接种要求。3.
三、凡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必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的应补发预防接种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4.
四、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每月定期到派出所、社区收集居住3月以上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每年统计上报两次,并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
5.
五、工作人员主动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通知其接受预防接种。
6.
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积极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建立联系,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托幼机构、学校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按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7.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8.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家长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或流动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第二类疫苗为有价疫苗,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疫苗,您自主决定是否接种。
每次接种必须携带接种证,凭证登记接种,并妥善保管。
接种前,您应当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禁忌症等也请主动告知医生。
接种后,请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接种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多为一过性的,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禁忌症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本疫苗有明确过敏史; 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有严重心、肝、肾脏器的器质性病变(脊灰疫苗除外);
神经系统实质性病变禁止接种乙脑、流脑和百白破疫苗;
具体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暂缓接种对象
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儿童;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
严重营养不良;或近期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
具体应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和其它身体不适的儿童,家长应在接种登记时事先告诉医生,以便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3、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4、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向接种单位报告。
5、预防接种虽可以保护绝大多数人避免发病,但保护率并非100%;因个体差异,少数人免疫失败仍可发病,但一般病情轻、病程短。
6、预防接种后除出现本告知书中列出的接种反应外,可能还会出现其它难以预料的、严重的、罕见的接种反应,请在出现后注意以下几点:① 立即到医院,及时治疗;② 及时与接种单位的医生联系;③ 如有疑问,可咨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类疫苗接种方法及作用 (政府出资 免费接种) 疫 苗 名 称 接 种 部 位
乙肝疫苗 上臂三角肌中部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卡介苗
下处
脊灰疫苗 _
无细胞百百破疫上臂外侧三角肌
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白破二联疫苗
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麻疹疫苗
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麻风疫苗
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麻腮疫苗
缘附着处
接 种 途
径
肌内注射 皮内注射
口服
肌内注
射
肌内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预 防 的 疾 病
乙型肝炎
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 脊髓灰质炎(小儿
麻痹症)
百日咳、白喉、破
伤风
白喉、破伤风 麻疹
麻疹、风疹 麻疹、流行性腮腺
炎
麻疹、流行性腮腺上臂外侧三角肌下麻腮风疫苗
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乙脑减毒活疫苗 缘附着处 A群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A+C流脑疫苗 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甲肝减毒活疫苗 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炎
风疹
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甲型肝炎
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 疫 苗 名 称
麻腮疫苗
卡介年龄 苗 出生1剂 时 1月龄
2月龄
3月龄
4月龄
5月龄
6月龄
8月龄
麻风疫乙肝 脊灰 无细胞
白破 甲肝减乙脑减苗(麻(麻腮风疫
A群流 A+C流脑百白破毒活疫毒活疫疫苗 疫苗
疫苗 疹疫苗或 苗 苗
脑疫苗 疫苗
疫苗苗) 麻疹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1剂
第2剂 第1剂
第3剂 第2剂
第3剂
第3剂
接种
21剂
第1剂
剂次,第
1、2剂18月 龄
第4剂
1剂
1剂
次间隔 3个月
第2剂
2周岁
3周岁
4周岁
6周岁
第4剂
1剂
第1剂 第2剂
《贵州省预防接种门诊验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省免疫规划工作,依法实施预防接种,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减少接种副反应和接种事故的发生,使预防接种门诊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贵州省预防接种门诊验收标准如下,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遵照执行: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设施、人员配置
(一)乡镇预防接种门诊
农村地区在乡级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以乡为单位实行按周(旬或月)集中进行预防接种;没有条件的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可作为定点接种的一个点开展接种。
1、房屋
(1)预防接种门诊分设预检(登记、查体、观察)、接种、冷链和资料管理三室或明确的功能分区,有副反应处置的场所及设施。环境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与医疗门诊、病房、放射科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疫苗接种应分区或分桌,分类摆放,并有醒目的标志;卡介苗应设专台(桌)接种。 (3)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
2、设备
(1)接种室配齐桌椅。接种室内配置污物桶,操作台(桌)上依次摆设疫苗冷藏包(保温瓶)、接种盘、接种器材以及醒目的疫苗名称标牌等。
(2)预防接种门诊至少配备冰箱1台,冰箱装配脚架和专用插座,置于干燥通风的房间,有温度记录。预防接种室配置8个以上的冷藏包(保温瓶),保证一种类型疫苗一包(卡介苗、乙肝、甲肝、脊灰糖丸、百白破类、麻疹类疫苗、流脑类疫苗、乙脑疫苗),冰排按照每只冷藏包所需数量的2倍配备
(3)配备足够的接种器材(主要包括一次性(自毁)注射器、脱脂干棉球、75%酒精棉球、汤匙、镊子)和急救包(体温表、压舌板、血压器、50ml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针剂、葡萄糖生理盐水等)。接种疫苗全部采用一次性(自毁)注射器,一次性(自毁)注射器配备量为一次接种人次数的1.1倍。 (4)接种室有降温和保温设备。
(5)接种室内采用消毒剂或固定的紫外灯定期消毒。 (6)有处理一次性用品的地方和设备。
3、人员
(1)预防接种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医生为主(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村医参与),职业道德良好,责任心强,受过专业培训,持有效预防接种上岗证。 (2)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卡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3)熟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掌握预防接种的途径、部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以及一般反应的处理方法。
(4)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持证上岗。
4、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工作
(二)城区预防接种门诊
各市(州、地)政府所在地、各县(市、区)城关镇的接种单位,应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服务人群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城区预防接种门诊。
城区预防接种门诊除达到上述乡镇预防接种门诊的所有标准外,还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不低于45m2。
2、预防接种门诊分设预检(登记、查体)、接种、观察、冷链和资料管理四室或明确的功能分区。
3、实行按日(周或旬)进行预防接种
4、需要设一部电话,便于接种预约和联系。
(三)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
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基础上创建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作为其他单位学习的典范。
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在达到城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不低于80m2。
2、预防接种门诊分设预检(登记、查体)、接种、观察、冷链、资料管理、副反应处置六室或明确的功能分区。
3、候诊或观察室内配备电化教育设备(彩电、VCD)开展免疫规划科普知识宣传,设立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取阅架,有儿童游乐活动的专区和设施。
4、负责接种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接种日必须做到1名工作人员负责预检,4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接种工作。
5、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所有7岁以下儿童建立电子卡片并能熟练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未种通知单”、“报表统计”等功能模块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6、实行按日/周接种。
7、辖区当年无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
8、有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及措施,辖区内目标儿童接种率达到国家及省标准。
9、设立电子显示屏显示相关预防接种信息。
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
(一)各级预防接种门诊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张贴或悬挂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接种流程、疫苗免疫程序、免疫接种常见副反应、接种禁忌症等。
(二)按要求定期开展对辖区儿童的摸底调查,主动掌握目标儿童并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薄)。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由其居住地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办理预防接种证、卡(薄)。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暂住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暂住地接种单位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卡(薄),暂住当地时间在3个月以下,建立暂住儿童预防接种卡(薄),无接种证者需补办并及时按免疫程序接种或补种。儿童迁移时,原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接种卡(册)由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档案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三)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定期参加县级疾控机构的例会和接受培训。
(四)预防接种门诊有固定的免疫服务时间,逐步增加免疫服务频次。城区在现有接种周期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按日接种,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在保证每月至少1次运转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按旬、按周接种。
(五)预防接种门诊提供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所有疫苗免疫服务,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年龄组。
(六)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贵州省城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做好接种通知、接种前的准备、接种现场宣传组织、接种及报表上报等工作。
(七)预防接种门诊发生异常反应或接种事故时,应及时进行诊治和现场处理,并立即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做好个案调查、采样和随访等工作。
(八)根据《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一类疫苗的接收、登记、储存、使用管理,二类疫苗按照《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采购及使用。
(九)严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措施,做好一次性(自毁)注射器材的使用及销毁登记,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材定期集中销毁处理(定点接种点的注射器集中到乡级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十)按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开展免疫规划相关工作。
三、预防接种门诊的考核验收
预防接种门诊实行逐级申报及分级考核验收程序,乡镇预防接种门诊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验收,城区预防接种门诊由市(州、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验收,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由卫生厅考核验收。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每三年由卫生厅进行抽查复审,对复审不合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或摘牌。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预防接种服务周期,按照每个接种日接种儿童数不得超过50人(应急接种除外)的基本原则,设立预防接种日,并在预防接种门诊醒目处公告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吉林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和业务咨询。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变迁手续。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五、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主动搜索,了解辖区常住和流动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每季度对责任区内儿童预防接种卡(簿)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另行妥善保管;预防接种卡(簿)保存至儿童满6周岁后15年。
六、接种门诊应配备专用冰箱,建立冰箱温度监测记录。每天早晚记录冰箱温度各一次。接种门诊冰箱供存放疫苗专用,其它物品不能在门诊冰箱存放。
七、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做好消毒并做好记录。在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种时注意做到“三查七对”,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苗”制度,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接种结束后应在5天内及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上并将接种情况逐级上报至疾控机构。
八、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九、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一、参加参加接种的医务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无菌操作,熟悉和掌握《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免疫程序、性质、接种方法、途径、部位、禁忌症、异常反应及处理方法,确保工作质量。
二、专人管理生物制品和接种器材、冷链设备抢救器械,作好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各类生物制品按温度要求储存、保管并做好温度记录。
三、接种门诊医务人员,应行为举止端正,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接种时戴口罩)、挂牌上岗,语气和蔼、微笑服务,视服务对象为亲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接种实施
1、接种前,应准备好消毒接种器材和抢救药品及器械工作。
2、家长带儿童接种证交登记台,登记人员要询问有无接种禁忌症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儿童按上次预约接种生物制品时间进行登记接种花名册上卡上证,预约下次接种制品及时间,家长持证和公共卫生服务费到相应的接种科室接种,接种医生核对公共卫生服务费和接种制品时间无误时,取出相应接种制品实施接种,接种后接种医生和家长在证上签字,并嘱咐观察10——15分钟后离开。
五、接种完毕
1、清点接种器材,处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
2、打扫室内外清洁卫生。
3、开启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半小时。
4、每月做好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规。
二、按照《重庆市儿童免疫程序》及有关规定,认真、合理制定每季度疫苗计划。
三、掌握辖区儿童出生及流动儿童情况,对常住及外来居住超过3个月以上的儿童及时建卡建证。
四、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储存、运输疫苗,疫苗专人保管,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簿和注射器出入库登记簿。冷库、冰箱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午测试记录温度。
五、建立健全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培训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
六、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七种制品相应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和预防接种效果及制品质量监督。
七、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实施安全注射。
八、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九、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各村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做好统计、总结工作。
免疫规划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实行凭证接种和凭证入托、入学制度。
二、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口所在地的基层防保机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六岁及以下儿童寄居本地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应由寄居地的基层防保机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卡册按村(居委会)分年度装订,流动儿童另建一个卡册。
三、预防接种证、卡应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项目
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填写要以公历为准。
四、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办,预防接种卡由接种部门保管。
五、儿童迁移时,由接种门诊将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接种门诊要主动向迁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卡,无预防接种证、卡者要及时补建。
六、每季度要对所有的证、卡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卡片另行妥善保管,每月10日上报上月辖区内儿童的出生、建证、建卡数。
免疫规划接种登记制度
一、儿童建卡、建证:婴儿出生后医院填发接种证并发放“忠县公共卫生服务卷”,婴儿满月后持接种证和“忠县公共卫生服务卷”到当地医院接种门诊建卡,并将出生信息登记到儿童出生登记部上。出生日期以阳历为准。凡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要建证、建卡,纳入免疫规划管理,将有关的内容填写清楚。农村儿童住址填写到乡、村、组、门牌号,城镇儿童住址填写到居委、路、门牌号、栋、单元、室号。有一至二个联系电话。
二、接种登记:接种的疫苗(
一、二类疫苗)均应登记到接种花名册上。一种疫苗建立一个登记册。严格按程序要求接种和填写,登记要完整、书写工整,妥善保存。
三、上卡、上证:接种后及时上卡、上证,接种者和儿童家长均要在接种证上签字。
四、忠县公共卫生服务卷:每针次的服务卷要分别保存,每半年统计后上报县疾控中心。
疫苗冷链运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在有经费保障情况下每年进行6次全县冷链运转工作。其余时间乡镇需要疫苗由乡镇带冷藏包到县疾控中心领取,不带冷藏包县疾控中心拒绝发苗。
二、县疾控中心的低温冷库储存脊灰疫苗、冻干麻疹疫苗,普通冷藏库储存卡介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白破二联、乙肝疫苗、麻腮、麻风、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和二类疫苗等制品。低温冰箱用于冻制冰排。
三、各种接种门诊的普通冰箱的冷冻室储存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冷藏室的上层存放冻干制品,下层存放水剂制品,各种稀释液放在箱门内。
四、疫苗要摆放整齐,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存放,疫苗的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厘米间隙。
五、在运转时将冻结的冰排整齐地摆放在冷藏库的四周和底部,中间摆放疫苗,上面覆盖冰排。根据气温、运输时间调整冰排数量,疫苗安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安瓶冻结破碎。
六、冷藏箱要锁紧扣牢,装车时摆平放稳,运输途中避免阳光直射、碰撞和剧烈颠簸。
七、疫苗冷链运转各级做好收发、交接签字工作,留底备查。
八、县、乡应按规定时间按时送接疫苗。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冷库、冰排速冻器、电冰箱
1、必须由专人管理、专用。
2、按照说明书使用、保养。
3、随时保持内外清洁。
4、除存放生物制品外,不得存放其它制品。
5、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不得强行使用、擅自处理。
6、每天必须做好温度记录两次。
二、冷藏箱、冷藏包、冰排
1、必须专人保管使用。
2、不得擅作它用。
3、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损坏和遗失。
一类疫苗管理制度
一、一类疫苗实行逐级下发。
二、疫苗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入库和出库登记簿,帐物相符。领发疫苗做好名称、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领取日期的登记。领取、分发人签字。
三、一类疫苗要做到计划准确,需用疫苗应先提出疫苗计划。
四、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储存、运输。冻干卡介苗、百白破混合制品、乙脑疫苗、白破二联:在4——8°C储存运输,脊灰疫苗、冻干麻诊疫苗:储藏在三个月以内,在—20—8°C条件下储存运输,储藏在三个月以上,在—20°C条件下运输。
五、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长短分别存放。
六、发现疫苗也说明书不符合时,一律停止使用并做好登记逐级上报。
七、不准使用过期失效的生物制品。
八、不准私拿疫苗。
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外省、外地区、外县、外乡)居住连续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儿童。我县各乡(镇)的流动儿童一般以经商、寄养、超生为主,由于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居无定所,常常不能及时得到免疫接种,已成为影响接种率的主要因素。为消灭免疫空白人群,使流动儿童及时得到免疫接种,特制定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调查,城区尤其是要抓住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新建居民区、拆迁户等重点地区的儿童为重点对象,乡(镇)要以超生儿、弃婴和外地留、寄居儿童等为重点对象,弄清流动儿童的底数和类型。
二、广泛进行宣传,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报告制度,行政村的医生每一个月应向乡(镇)卫生院报告流动儿童人口数,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向县疾控中心报告本乡(镇)流动儿童人口数,以保证流动儿童去向信息畅通。
四、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应定期主动搜索,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及时建卡、建证补种。
五、动员流动儿童居住地的群众发挥监督作用,主动向当地卫生医疗单位报告。
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制度
一、按时参加县疾控中心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
二、充分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强化免疫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接种人员要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
三、接种门诊应张贴免疫规划宣传资料。
四、每月办一期免疫规划知识宣传专栏,并留底备查。
五、接种门诊应有电视机、VCD和免疫规划的宣传光碟并时时开展宣传。
免疫规划档案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要求收集、整理以下计划免疫资料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儿童数、各年龄组人口构成、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自然增长率、流动人口情况等。
2、疫情资料:各种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年龄、性别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发病率、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暴发调查资料,传染病漏报率的调查,发病与免疫接种的关系,疫情预测资料和毗邻地区的发病情况。
3、免疫接种资料:免疫接种人数包括基础免疫人数、加强免疫人数、强化免疫人数、零剂次儿童数、接种率、接种质量分析、未接种原因分析、接种率抽样调查、检查考核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
4、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统计资料。
5、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二、按照档案整理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料分类装订归档。
三、档案资料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四、查阅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人员调离时,应将个人所管资料移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处理制度
一、接种人员要监测接种反应及事故,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
二、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除应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外,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病例的诊断,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确定。
四、对于发生的预防接种偶合症,应及时向儿童家长说明,取得病人家属的理解,并积极治疗。
五、对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倒,应立即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应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予以处理。
六、病人家属对异常反应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一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诊断。
七、为避免和减少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时应对儿童进行咨询、测体温,严格掌握疫苗的禁忌症,嘱家长观察15——30分钟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询诊登记簿,家长或监护人要在预防接种询诊登记簿上签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湖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 1 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症。
(十)认真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臵、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
(十一)建立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日志,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2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3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供应渠道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主渠道。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八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疫苗需求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六)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经常擦拭保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七)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八)所有预防接种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处臵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和减少疫苗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疾病预防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二、区疾控中心所进一类疫苗均由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由其用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乡镇一类疫苗由区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臵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乡镇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臵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臵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村级接种点领苗必须使用冷藏包和足量冰排。
三、二类疫苗在接收或者购进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区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减少疫苗浪费。
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 5 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臵。
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十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一)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二)对冷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三)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臵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臵,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臵。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四)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十
二、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6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一、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拆、举报人反馈。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各预防接种门诊(点)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二)公示接种程序流程图、接种门诊平面示意图、预防接种须知、儿童免疫程序、疫苗接种价格等。
(三)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接种单位工作制度、安全注射制度、疫苗管理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接种副反应及事故处理监测报告制度等。
7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候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种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注射器放入专用的安全盒,或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放入专用收集袋,集中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安全接种制度
(一)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四)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设臵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
(六)接种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接种对象的接种证、册,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七)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目前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八)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名称、批号、效期等。检查疫苗外观质量, 9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九)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厘米,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接种。
(十一)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十二)接种后及时在接种证、册或计算机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告知家长受种者接种后须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接种反应,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十三)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十四)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10 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是为接种门诊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而统一配臵的专用设备,必须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计算机禁止安装与免疫预防工作无关的程序。
二、接种门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保养和系统维护、数据传输、联系故障处理等工作。
三、《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设定、日常接种管理、接种监测管理、计划免疫年报管理、异常反应管理、报表统计、基本资料和系统维护等八大功能模块,由省、市、县疾控中心统一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四、网络连接属性设臵后,禁止擅自更改。
五、接种门诊每天下午5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并将数据上传。
六、接种门诊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监测软件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禁止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
七、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杀毒。
八、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1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接种单位在适龄儿童接受首次预防接种服务时,或儿童出生1个月内(外地儿童流入超过3个月及以上),为其建立预防接种个案记录(预防接种卡或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及预防接种证,并详记录儿童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预防接种卡或信息系统记录、接种证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三、使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预防接种证,由接种单位免费发放,统一编号;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四、预防接种证由实施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规范、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以公历为准;卡(或信息)由信息操作人员录入。
五、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接种卡由接种服务单位保管。卡片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六、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单位,计算机数据应定期备份,可不再使用预防接种卡,但需使用和保存预防接种登记底册。
七、接种单位至少半年一次对预防接种卡片进行整理和核查,对迁入、外来和漏卡的儿童要及时转卡和补卡;对重卡、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卡片童要剔卡,接种单位要另行妥善保管。
八、发现卡片有接种日期录错误者,应及时纠正,发现漏种者及时通知或上门核实补种,保证卡、证一致。
九、及时将儿童接种情况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库中的儿童信息与接种底册、接种证一致。
12 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辖区内的卫生员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卫生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人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 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人保及接种有关疫苗。如二个月未带小孩接种,应及时进行随访。
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
13 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
一、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和各接种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和归档保存管理工作。
二、有计划、有组织地收集、掌握本辖区组织机构、人口资料、疫情资料、接种资料、疫苗领发记录、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使用管理资料、各类宣传资料、各级文件、培训及工作计划、督导、考核、总结等资料;大事记、卫生统计年鉴;经费资料等。
三、接种记录、疫苗领发记录、冷链温度记录、使用注射器材记录等各类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正确填写,疫苗购进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预防接种卡(簿)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四、根据资料信息报告周期,按旬、月、年及时收集、填写、汇总上报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表、针对传染病和基本工作情况统计报表、个案调查表、以及临时增加的其他报表。
五、统计报告的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报出。
六、各级文字资料需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实行档案化管理;各类数据库资料需随时备份保存。
七、县、乡级单位根据资料数量,每半年整理1次,年底分类装订成册,建档立卷,登记编号。在本单位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八、凡需要存档的免疫规划资料,一律不得用彩笔、铅笔、圆珠笔书写。
九、查阅免疫规划资料时,资料管理人员必须认真作好登记。外单位查阅免疫规划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中心领导批准。
十、查阅资料的人员不得将免疫规划资料拆散抽页、弄脏和在原始记录上划记号,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管理人员提供资料查阅时不能离开资料室,同时只能提供所需要查阅的有关部分。特殊情况需要资料借出档案室,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限在3天内归还
十二、资料室由专人管理,非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室内。资料室必须备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高温及消毒等基本设施。对资料室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14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成立免疫规划针对疾病诊断小组;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时,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报告本单位计免疾病诊断小组并在6小时(农村12小事)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上级疾控部门开展个案调查,由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六、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ml,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mg;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15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市、区)或无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的6周岁及以下儿童。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相同的接种服务。
二、预防接种单位要定期对辖区内流入的适龄儿童进行排查登记,主动索取、查看接种信息,补卡、补证,开展查漏补种。
三、预防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一次到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开展入户调查,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四、预防接种单位应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接种情况,及时转卡、登记;利用春节等民俗节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要针对流动人口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访谈交流、举办知识宣传讲座等,以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知晓水平和预防接种意识。
六、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接种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并将其免疫接种情况实行独立报表上报。
16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规定,污染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消毒毁形后统一回收处理,不得原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二、一次性输液器必须剪断针头(在进入人体的针头端约20厘米处剪断),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捞出放臵,待收。
三、一次性注射器:将针头拔下、剪断乳头,泡入消毒液中,针管内吸入消毒液后浸泡30分钟以上捞出放臵,待收。
四、注射器及输液器的针头毁形后,必须单独放入专门的容器中,避免回收运送时被锐器刺伤。
五、消毒液必须每日更换,要保证正确的浓度。
六、一次性注射器、棉签等均应统一回收处理,不得进入生活垃圾中。
七、建立使用、销毁记录,登记完整。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示范和规范接种门诊按周运转,合格门诊按月运转。统一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实施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如患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四、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底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运转前做好准备工作,利用信息系统筛选预约应种儿童,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的准备。
六、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运转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每月4日前将上月接种情况汇总至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并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八、及时上报预防接种有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8
预防接种单位公示内容
一、接种疫苗须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和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申请办理接种证。儿童每次接受预防接种时,须出示预防接种证并办理登记入册手续。预防接种证要妥善保管,以备入托、入园、入学时验证。
三、接种前儿童家长应将儿童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接种工作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不能接种或暂缓接种疫苗:
※免疫功能异常:患免疫缺陷病、恶性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等)以及应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发热或急性疾病:对发热者或急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需要连续接种的疫苗(如百白破),如果前1次接种后出现严重反应(如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脑炎/脑病或惊厥等),则不应继续接种。
※神经系统疾病或脑病:对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患癫痫、婴儿痉挛和进行性脑病,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乙型脑炎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
19 ※对有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血液系统疾患、重症慢性疾患、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应暂缓接种。
※医生认为不宜接种的其他情况。
四、儿童服食糖丸疫苗前后半小时不要进食热的食物和喂奶,糖丸疫苗须在医生指导下当场服食,切忌带回家喂服,发现小孩吐出糖丸要及时告知医生补服。
五、接种疫苗后,需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六、个别儿童在预防接种后有时会出现一过性的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可自行缓解。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七、预防接种流程:健康咨询→登记→接种→接种后观察15~30分钟→离开。
八、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属于第一类疫苗,接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按自愿的原则自费接种。
九、本门诊接种服务咨询电话:5292182
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镇)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 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接种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
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填发接种通知单。
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
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
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
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40.30cm的空间。
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
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7、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
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接种物械保管制度
一、接种门诊各项器材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二、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物械一本帐,每季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三、一次性注射器材等易耗品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
四、做好各种物械尤其是冷链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冰箱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定期化霜和除霜;冷藏包和冰排要分开并专架清洁存放。
留观提示标语
各位儿童家长: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后,需在留察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谢谢合作!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预防接种门诊卫生保洁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配备痰盂、扫帚、拖把、毛巾、面盆等卫生洁具。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上班前进行室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污渍、痰迹、杂物、纸屑等。
三、接种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衣冠整齐、清洁地进入工作场所。
四、接种门诊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儿童不得随地大小便。
五、每日接种结束后,及时清理接种现场的接种器材、冷链器材、废弃安瓿、棉球、一次性注射器材等物品,打扫卫生,并对接种室进行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地面、物品用消毒剂喷洒、擦拭)。
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质量,根据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经所长批准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做好疫苗领发记录,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及领发人签名。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
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疫苗质量。
4、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5、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6、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
7、使用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县疾控中心统计上报,随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反映效果和剩余数量,严防积压浪费。疫苗过期或失效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并妥善处理。
8、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对象、剂量、接种方法、时间要求进行接种,杜绝错种、漏种、误种及接种事故的发生。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