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自查报告范文

2022-12-13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我父亲在今年正月初八晚上突发心梗堵塞,在邢台市三院做了2个心脏动脉支架手术,花去近7万元,由于我是靠种地为主的农民,7万元也是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去的,现在孩子上学,还要负担父亲做支架后每年一万多元的药费,现在生活非常困难,希望民政部门领导给予我一部分民政救助,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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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3日谢

推荐第2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

2015年12月25日,XX因交通事故死亡。因申请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经济能力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特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以便及时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一、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申请协调殡仪馆赠与1000元以内的骨灰盒及减免火化费用。

二、申请人收到上述民政救助金后,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承诺按照有关民政救助的程序配合办理一切手续。

(二)申请人主动配合殡仪馆在申请人收到民政救助金的当日内对XX的尸体进行火化,火化后申请人领取骨灰5日内进行安葬。如申请人不在自己保证的期限内火化或安葬,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收到民政救助款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各级人民政府及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上访和提出任何要求。如申请人要主张赔偿权利,申请人承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申请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双倍返还所领取的民政救助金。

申请人:

2015年12月 日

推荐第3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一: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敬礼! 附:身份证、户口本、街道证明、收入证明

民政救助申请书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名谢**,家住碾盘村四组,家中现有人口两名,我离婚后随儿子居住,家庭经济困难。鉴于以上情况儿子不得不辍学打工。但由于儿子年幼,外出打工收入很低。加上我又失去劳动能力,一家两人仅靠儿子打工的500多元维持生计,生活极其艰难。房屋还是十几年前自建的,面积不到50平方米。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因患病毒性心肌炎,于四年前在三峡急救中心安装心脏起搏器,且双眼视力较差,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儿子,20XX年出生,现在外地作临时工。

由于我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年幼收入又低,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进医院的大门。而今生活举步维艰,特恳请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们最低生活保障。

推荐第4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4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4年9月17日

推荐第5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马德虎,男,1943年2月5日生,住山西省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元堡村。

请求事项:给予民政救助。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没有收入来源。家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嫁了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工作。二女儿嫁了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有病,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我们连生活最低保障都没有。

我希望各级领导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垦望准予。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低保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叫马德虎,男,汉族。1943年2月5日生。是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园堡村人。家有两口人。老伴武月琴,1949年1月4日生。现有口粮四亩地。两间破烂平房,四个女儿。大女儿嫁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职业。二女儿嫁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没有职业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我们均以年迈,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连农村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都达不到。

我听说党和政府对特别困难家庭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这里我特向民政部门领导提出申请,让自己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热切希望领导能了解实际情况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推荐第6篇:民政救助申请

民政救助申请

尊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常年体弱多病。丈夫唐有业是一名下岗工人。家庭经济全靠两人务农所得。

2010年10月作为一家之主的他被查出患有肺癌中晚期。这对于本来拮据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雪上加霜。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光住院放化疗,花费10余万,不但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负债累累。由于经济拮据,2011年下半年停止了化疗,只能在家靠服药维持。2012年2月由于天气寒冷,变化无常,本来身体极度虚弱的老伴因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疗。短短五天时间花费了近万元,这对于已经一贫如洗的家庭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2012年3月15日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而返。

巨额的医疗费用,沉重的债务,加上老伴的离世,我终日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这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为此,我特向民政局提出救助申请,望贵单位予以救助。我不胜受恩感激。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推荐第7篇:民政救助申请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居委会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人民政府对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推荐第8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灾民救助申请书

店垭镇民政办:

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我叫,现年岁,家住店垭镇村(社区)组,家庭人口人,现有耕地亩,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

申请人“一本通”户名:账号(信用社):受灾种类及损失程度:,请求实地核查解决为盼。

申请人:(本人签章)年月日

村(居)委会意见(签章):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村灾害信息员核查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民政办核查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政府分管领导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民政救助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一、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凡持有崇州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崇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委托书》)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外在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因配偶身故或离异而单身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7、在法定劳动节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审批程序

户主书面申请——村(社区)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比对结束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2人或2人以上)——乡镇(街道)组织村居民小组或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家庭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乡镇(街道)低保评审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通过后返乡镇公示——乡镇发放低保证,民政局通过银行代发低保金。

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

一、救助对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

二、救助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属于本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三、救助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崇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及授权书》并签章,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核对信息系统、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信息核对结果及调查结果反村(社区)公示并反馈本人,比对及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出具收入核对情况告知书。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一、救助范围

凡具有我市户籍,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主要包括:

(一)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二)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四)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人员。

因自然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纳入灾害救助管理。

二、救助标准

(一)因子女上大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标准依照当年“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此标准。

(二)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其一次性临时救助,原则上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30%。

(三)因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由其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其家庭情况评议后提出建议,报市民政局审批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一年内,救助家庭因同一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家庭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

快速救助

一、救助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崇州市户籍人口(含持有崇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因突发性、特殊性等原因造成当前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一年内对需救助家庭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申请、审批、发放和复审程序

(一)申请。申请快速救助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或户主委托他人持《户主委托书》)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困难原因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村(社区)快速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审批及发放。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发放救助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三)议事会复审及公示。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定期对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情况逐一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资金应予追回。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在村(社区)居务公开栏中公示,并要照相留档。

医疗救助

救助范围: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

1、资助参保

救助对象: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低保家庭学生及

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社保缴费标准30%的比例,资助自愿参加大病住院互助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

2、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

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年度包干。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

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住院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后划拨救助金。

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4、补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0.5万以上(含0.5万元)的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入院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对象(在申请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时,60岁以上老人未领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但领取了人社部门发放的7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这部分老人视为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样可以享受慈善会的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

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补充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交由成都市慈善会审核后划拨救助金。

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五保供养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崇州市户籍老年(年满60周岁以上)、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目前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哪些?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3、哪类人员可以入住农村敬老院?

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可以入住敬老院,但患精神病、法定传染病的五保对象除外。

推荐第10篇:民政救助申请书[修改]

民政救助申请

尊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

我叫陈丑,现年25岁,是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石桥村村1组村民。我家原有3 口人,母亲、我和弟弟。由于我和弟弟目前都没有成家,一直以来,我们家都是靠勤劳的母亲操持内外,我和弟弟陈超过早辍学、没有文化,只能常年在外靠打工勉强养活自己。

2014年3月21日,作为一家之主的母亲在参加我们1组合作劳动时不慎摔倒,导致后脑勺摔碎。这对于本来拮据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雪上加霜。受伤后的母亲被紧急送往咸宁市人民医院救治,在医院立即进行了开颅手术,短短五天时间花费了8万余元,这对于原本拮据的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2014年3月25日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而返,于当天就依依不舍地抛开我们兄弟俩撒手人寰。在我几个已出嫁姐姐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又东拼西凑花了近3万元安葬了母亲。

巨额的医疗费用、沉重的债务、加上母亲的离世,我们兄弟俩终日以泪洗面、不知所措。在这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石桥村1组代表全体村民送来了10600元的救助款,令我们兄弟俩感激不已。我几个已出嫁的姐姐也都过得不宽裕,已经为母亲的治疗及安葬负担了5万余元,我们也不好意思再要求她们来承担剩下近4万元的债务了。

在我们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部门。为此,我特大胆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恳请贵单位能积极予以救助,我们将不胜受恩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陈超

2014.4.15

第11篇:民政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开创四方台区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四方台区位于双鸭山市东南部,辖区面积194平方公里,总人口7.3万人,下设四个街道办事处、16个社区、一个乡镇和12个行政村。几年来,四方台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精诚团结,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开创了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全方位落实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城乡低保主渠道救助作用。

四方台区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的老城区,又随着四方台矿的破产、转制,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贫困人口较多,因此,全方位做好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是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我们把健全地方救助制度和落实配套政策作为低保工作的重要保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完善制度,强化领导。近两年来,我们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主要完善了规章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区社会救助中心、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和社区社会救助管理站,规范管理机制。为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成立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由主管民政工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纪检委、监察局、政府办、民政局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成员参加,制定了每月低保例会审批制度,监察局对每月低保动态管理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制定了民政局、办事处、社区周入户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周入户不得少于2次。这样随时随地掌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程度有所提升。

2、严格把关。一是充分把好监督关。为充分发挥低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在社区成立了由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的社区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等人员组成的社会救助协管站,按期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等情况实行审批前会审,并张榜公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民政局低保救助中心对呈报上的低保申请对象再集中会议决定审批,同时区纪检委对全程工作进行监督;在社区、办事处、民政局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举必查、无举抽查。二是严格审批关。在审批过程中,采取社区、办事处、民政局100%入户调查的方式,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的生活和家庭现状,为每一户低保对象建立档案,做到有档案、档案清。实现应保尽保。对申请情况不清楚的、手续不全的、群众有异议的申请对象一律不批。并且社区、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各级经过初审、核实、审批后责任人都要签字,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审批前后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局进行两次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多级监督,确保了低保审批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3、强化动态管理。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低保分类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将全部低保对象分成三类:一类为“三无”人员,每年复查一次;二类为家中有重病或重残的弱势群体,每三月复查一次;三类为家中有劳动能力的,随时有就业机会和临时收入的每月复查一次。我们还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难,满意在民政”活动,制定目标,组织干部深入社区居民家中,走访调查,了解民情,为困难群众解民困,办实事,把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受到贫困百姓家中,同时查找不符合低保救助的家庭,及时剔除。通过开展访民情活动和低保年审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和落实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区以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基本生活方面:我区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保及时保,低保家庭能够及时足额领取保障金,使这些家庭暂时脱离了绝对贫困状态。我区城市低保标准已从170元提高到206元;为了将资金向特困人群倾斜,对低保户中的重病、重残、60岁以上老人、独生子女户等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了10至40元补助。为了缓解物价上涨给贫困户带来的生活压力,从去年8月份开始给低保户加发了副食补贴,目前已经增加到每人每月副食补贴44元,煤、气补贴4元。目前已减免了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

农村低保全面实施:2007年我区农村低保全面建制,农村低保对象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三无”及呆傻等特殊人员享受全额救助,每人每年800元。二类是家中主要劳动力有重病重残家庭享受差额救助,每人每年600员。三类是因灾、因病、子学就学致贫及意外事故致贫家庭享受差额救助,每人每年400元。农村分散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分别从年人均l200元、1500元提高到1600元、2200元。2008年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已确定为在太保镇四合村建一所农村敬老院。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成立了四方台区救助分站,配臵专用车辆,确定了危重病人救治及“三无人员”安臵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2008年按政策共救助受助人员6人、其中护送1人、联系亲属认领1人、“三无”人员安臵福利机构代养4人,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全年无非正常死亡和安全责任事故。

自然灾害救助情况:全年下拨救灾款物18.8万元,共发放920份灾民救助卡,救助灾民2850人。全年危房维修改造20户,全年共投入资金7万元,维修改造20户41人。

三、拓宽救助工作范围,创新救助工作模式

(一)以两保两增工作为基点,拓宽救助工作范围。按照市局创亮点树典型的工作思路,从2008年4月份开始,对低保户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有意向的低保人员经过走访审核后,进行重点扶持25户。通过同我区的养猪大户乔风军多次联系,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他无偿地对养猪户进行养猪技术培训,现在共有8 户低保户走上了养殖行业,6 户初具规模。

(二)在“两保两增”创新工作方面。与我区住宅楼开发商李宝多次联系,由他免费为我们提供面积近100平方米的商服楼,区政府投入1000元购臵办公桌椅和联系电话,制作了服务项目图版,于去年八月成立了广源家政服务公司,免费为全区的低保户提供就业机会。创办了两保两增救助一体化家政服务超市,举办了家政服务培训班3期,近600名无业居民参加了家政服务培训,有近70名低保户通过家政超市已走上家政服务的岗位。现在仍有近百名有就业意向的低保户已在家政超市进行登记。真正实现了全区低保人员就业救助一体化,使低保由输血功能逐步变为造血功能。公司的成立将会使一部分人,逐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集贤办邮政社区的社区志愿者张秋静开办的爱心依托站,成立一年来,为辖区15名孤残人员免费进行看护,成为远进闻名的爱心大使,她用爱心谱写和谐的篇章。

四、健全城乡救助制度,加大专项救助力度

(一)2008年全面实施了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制度。特困群体可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区医院就诊可免收挂号费,如需住院住疗,住院床费减收10%,减免检查费5%。实施了大病救助制度,分别为城市、农村患有大病的38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11.2万元。

(二)全面落实了低保廉租住房政策。区房产局联合为低保户中无房和租房户710户落实廉租房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大学生救助树典型。每年我区都要对低保家庭考入大学的子女给予最低2000--1000元的救助,同时对低保边缘家庭应届本科生、以及低保中考以及特困小学生给予200—2000元不等的救助。仅2007-2008年就筹集资金18.4万元,救助89名贫困大学生,圆贫困学子求学梦。2008年8月在四方台区振兴广场,对近几年来曾受过资助的贫困学生近70余人自发编演了一台近2个小时的回报演出,几千名居民观看了演出,得到了辖区居民的高度赞誉。

回顾过去,尽管我们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了点滴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着差距。“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人民政府的根基。”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经验,查找不足,救助贫困,常怀“民苦我忧、民贫我愧、民富我喜、民乐我乐”之心,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务实进取,为推进四方台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再立新功.

四方台区民政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第12篇: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一:民政救助申请书

xx镇民政办:

我是xx县xx镇xx村委会七组村民xx,男,汉族,现年36岁,因家庭原因现仍然未结婚。家中共有兄弟四人,但已经分家单过很多年,现在只有父亲和母亲与我共同居住。

我父亲今年68周岁,因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一次在家中做农活时不幸摔倒,导致左侧膝盖骨骨折,在县医院住院18天,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年纪过大,还是无法恢复,现在基本生活都无法自理,更别提下地劳动了。我母亲今年71周岁,患心脏病多年,因为心脏病引发心肌梗塞几年间在县医院多次住院,我所在的村民小组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母亲20XX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每年有300元的低保收入。

我家现在有土地四亩,年收入约3000元。有老房两间,都已年久失修。父母亲多年生病在家,兄妹们都分家单过,几乎不管父母亲,为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我一直不能出外打工赚钱。父母亲多次住院,经济上一直都是我个人在负担。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几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7000多元的高额费用。

我母亲因患心脏病的原因,多年来心脏方面的药物从未间断过,单心脏药物的开支一年都要XX多元。今年又因为心肌梗塞前后在xx县医院共住院五次,花费10000多元。其间我一直在医院看护母亲,无法脱出身去打工挣钱。20XX年8月7日我母亲在xx县医院还是因医治无效而死亡。

为安葬母亲我到处借款,20XX年8月9号才把母亲安葬,操办这场丧事前前后后我共支付了1XX元的费用,除去几个兄妹凑的4000元外其余部分全部是借亲戚朋友的钱。

现在我还欠着将近25000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25000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我已经36岁了,早过了说媳妇的年龄,但谈了好几个女朋友都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告吹,我希望xx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二: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128字)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三:民政局医疗及救助申请书>>(455字)

XX县民政局:

我叫XXX,女,汉族,农民,现年47岁,家住XX县XX镇XX村,家庭其他成员4人。

我患子宫粘膜肌瘤多年,在县市医院多次治疗无效, 20XX年5月下旬急性发作,在西安武警医院做子宫粘膜肌瘤手术,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5600多元,亲人陪护住宿、生活花费1000多元,结果手术费用超出农村合疗报销范围,没能报销。

手术后我体弱多病,生活所迫致劳累过度,引发先天性眼球震颤病症,诱发双眼白内障,双眼接近失明,痛苦万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前往西京医院救治。手术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手术是20XX年6月18日,手术费用7500多元;第二次手术是7月3日,手术费用6900多元。

短短三个月就做了三次手术,三次手术花费近25000多元,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报销20XX多元,目前还在不断服药治疗。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极低,生活非常困难,手术医药费用是从亲戚朋友处筹借来的,此次花费犹如雪上加霜,我们家无力承担偿还巨大的的医治费用,因此我不得不向XX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8月16日

第13篇: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

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一:

xxx人民政府民政办:

申请人:xxx,男,壮族,现年55岁,家庭其他成员5人。家住xx镇xx村民委xx小组14号。

本人因患有肺部肿瘤,且引起胸腔大量积液,抽干后又反复发作,先后各在xx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老医院及市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最终在xx州医院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外其开支如下:

首先在xx医院医药费共用去玖佰捌拾元整,合币:980元。

其次在xx县中医药医药费共用去壹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合币:1448。4元。

再次在xx老县医药医药费共用去贰仟叄佰零柒元玖角,合币:2307。9元。

最后在xx州医药费共用去壹万壹千柒佰叁拾伍元整,合币:11735元。

其间亲属为服侍病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共用去叁仟陆百元左右,合币:3600元。

病人医药费用总合币:16471。3元。交通护理费用合币:3600元。两项合币:20071。3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进行保守治疗。现本人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其中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将会开支出更加昂贵的医药费用。

因此,本人特向xx宝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望贵单位给予本人大病的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老小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敬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8月30日

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二: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____,现年___岁,是____镇____村村民。我家有__口人。

我于_____年___月患了严重的_____方面的疾病,先后在______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____多元。目前仍在治疗之中。我还要继续_____,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XX-4-10 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三: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现年x岁,是xx镇xx村第x组村民。

我家有x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xx于xxxx年x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x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第14篇:医疗救助申请书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

医疗救助申请书-民政医疗救助申请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是针对于向民政部门所申请的医疗救助,一般由于各种急病和易耗费医疗费的疾病,所以急需要帮助。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可供大家参考。下面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一

XX县民政局:

我叫XXX,女,汉族,农民,现年47岁,家住XX县XX镇XX村,家庭其他成员4人。医疗救助申请书我患子宫粘膜肌瘤多年,在县市医院多次治疗无效,2016年5月下旬急性发作,在

西安武警医院做子宫粘膜肌瘤手术,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5600多元,亲人陪护住宿、生活花费1000多元,结果手术费用超出农村合疗报销范围,没能报销。

手术后我体弱多病,生活所迫致劳累过度,引发先天性眼球震颤病症,诱发双眼白内障,双眼接近失明,痛苦万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前往西京医院救治。手术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手术是2016年6月18日,手术费用7500多元;第二次手术是7月3日,手术费用6900多元。

短短三个月就做了三次手术,三次手术花费近25000多元,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报销2000多元,目前还在不断服药治疗。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极低,生活非常困难,手术医药费用是从亲戚朋友处筹借来的,此次花费犹如雪上加霜,我们家无力承担偿还巨大的的医治费用,因此我不得不向XX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第一公文网

201x年x月x日

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二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医疗救助申请书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

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6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第一公文网

201x年x月x日

第15篇:肥西县民政救助实施细则

肥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社救字〔2013〕13号)、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合民〔2013〕6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助对象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户;

(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四)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8倍以下)大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因病致贫困难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因病致贫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本年度个人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3万元的其他大病和《肥西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肥政[2012]103号)规定的特殊慢性病。

(三)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1、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

2、镶牙、整容、矫形、配镜;

3、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

4、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伤害;

5、其他由县民政部门认定的不属于医疗救助的情形。

三、救助标准及办法

(一)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

(二)对已参合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结算系统办理救助手续(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药物或放化疗治疗的白血病及慢病患者除外)。具体结算比例为: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三无对象按个人住院治疗自付费用9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不含城镇低保三无对象)按个人住院治疗自付费用25%救助;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救助比例比城乡低保对象(不含城镇低保三无对象)增加10%。

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10000元;农村五保户单次救助额不超过10000元,年度累计救助额不超过30000元。

(三)对已参合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因病致贫困难人员,暂不通过“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起付线为年度累计个人住院自付费用3万元(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药物或放化疗治疗的白血病患者除外),个人年度住院自付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救助5%。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10000元。

(四)将尿毒症、白血病纳入重特大疾病病种。救助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药物或放化疗治疗的白血病患者不通过“一站式”结算,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个人自付费用按90%的救助比例进行手工结算。个人自付费用指经县合作医疗部门核定的全年个人自付费用。申请对象需提供县合作医疗部门出具的全年个人治疗总费用、合作医疗补偿费用及个人自付费用证明。原则上,2013年度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药物或放化疗治疗的白血病患者医疗救助申报时间为2014年元月。确需提前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县合作医疗部门核定的截止申请日当年个人治疗总费用、合作医疗补偿费用及个人自付费用。如提前申请救助的,救助金不满10000元,当年将不可再次申报,且不足部分不予救助。

(五)《肥西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肥政[2012]103号)规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不通过“一站式”结算。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特殊慢性病所产生的个人自付门诊费用按25%救助比例进行手工结算。2013年,申请对象需提供本年度《肥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报补单》。上述对象门诊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下一年度救助核定时限顺延。

城乡低收入家庭特殊慢性病门诊范围内的病种所产生的门诊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计算,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标准救助。

(六)对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患大病及重症慢性病患者,视情实施医前、医中或医后救助;对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一般性门诊费用支出较多,造成生活困难的,还可按季度给予小额门诊医疗救助。

(七)年度医疗救助时限截止当年10月末(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药物或放化疗治疗的白血病患者除外),医疗救助资金结余量超过总量的10%时,县民政部门可制定重点救助方案,进行二次救助。

四、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上述救助对象的每次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金额,由县民政部门及时支付。

(二)申请门诊救助及在非“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住院的困难群众,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有关证件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接到申请后的4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对同意上报待批的申请人,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的审批表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打入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农村医疗救助对象,要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如遇突发性大病患者,应特事特办,及时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五、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

医疗救助资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

(一)县财政每年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不少于上年度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总量的20%。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县财政予以弥补。

(二)县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保专户下设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先行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定期核拨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专户和定点医疗机构资金专户,并将救助对象名单通知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非“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采取社会化方式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对救助对象实施及时救助。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应全部支出。

六、组织实施

(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主管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民政部门应加强医疗救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衔接,稳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办法,统一整合优抚医疗补助与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资源。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年度“一站式”服务救助人次或金额不得低于总救助人次或总救助金额的38%。

(三)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应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四)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倡和鼓励医疗机构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优惠减免活动。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七)医疗救助只对救助对象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原则上不跨年度救助。11月1日至12月底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下年度救助。

七、有关要求

(一)医疗救助工作坚持评议公示制度。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营私舞弊者,或延误救助时限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当地民政部门必须如数追回,并取消其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

(四)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慈善援助。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注释:

一、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未享受“一站式”管理服务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户主或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肥西县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或《肥西县城镇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户口簿

(3)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证有关证件复印件(乡村证明无效);低收入对象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病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5)正式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未享受补偿的,需提供正式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尿毒症、白血病及其他特殊慢病患者门诊费只需出具合管部门盖章的《肥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报补单》或经县合管中心核准的年度自付费用证明,不需复印票据,合管办未核准的正式医疗费用票据仍需提供原件)

(6)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提供《新型合作医疗住院报补单(补偿结算单)》(需加盖经办机构公章);享受过各种医疗保险待遇或在单位部分报销的,还需保险机构或单位出具报销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持有的肥西农业商业银行存折(即粮补存折)首页复印件(有户名、存折号等内容)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对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应在医疗终结(或医保补偿后)3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第16篇:民政大病救助流程

民政大病救助流程

一、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和范围

(一)城镇低保对象,包括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二)持本镇《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含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

(三)农村低保户;

(四)凡在档的城乡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对象均属于救助范围。因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交通事故、工伤等住院者,不属本制度救助范围。

(五)医后病人医疗费用自费超过3000元的。

二、申请、审批程序与结算程序

(一)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1、患者应当向所在地镇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等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

4、医疗收费票据(证件留存单位签字盖章并附结算清单),参合(保)打印报销凭单;

5、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二) 医疗救助按下列程序审批

1、镇民政所在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按规定进行资格认定,按季度审核完毕签字盖章并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2、县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理后按季度将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报送县财政部门。

3、救助资金下拔后,由镇民政所确认并发放。

第17篇:民政相关救助政策

民政相关救助政策解读

(一)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一、认定条件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193元)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均可申请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二、救助标准

2014年甘州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193元。其中:一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205元,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160元,三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90元,四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

三、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政府受理---区经济核对中心核对---镇入户调查(村委会配合)---村社民主评议、公示---镇政府初审、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资金发放

四、村级评议

产生村民主评议人员:1000人以下的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30人组成,1000人以上的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50人组成;成员构成有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社长、党小组长、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计生小组长、退休干部、及低保户代表等人员(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民主评议人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村级民主评议会议由全体村级民主评议人员参加,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参会人数需达到民主评议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议结果有效。对拟保障对象和拟保障类别分别进行评议:评议前,先宣布实施方

1 案中拟保障对象和拟保障类别规定条款、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评议时,将新申请低保户都列入票决票,由村民政信息员对参加评议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介绍,介绍完毕后从民主评议人员中现场产生监票人一人、计票人两人,然后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结束后,由主持人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农村低保对象的得票数现场宣布,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参评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上报镇政府审核同时在所在村或社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一榜公示。

五、各类别保障对象

(一类205元/人 .月;二类160元/人 .月;三类90元/人 .月;四类60元/人 .月)

一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和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二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脏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

2 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疾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5)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家庭;

(6)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三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或肢体轻度残疾,生活仅能自理,丧失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

(4)家庭劳动力缺乏,基本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

(5)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3 (1)家庭成员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为轻度残疾(轻度视力障碍、聋哑等),影响基本生活的;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未成年人或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的;

(3)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家庭留守人员仅为60岁以上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4)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当地宗教管理部门备案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符合当地政府享受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六、低保有效期

按照区民政局要求,低保

一、二类每两年评议一次,低保

三、四类每年评议一次,低保严格实施“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

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以下对象,在本年度因大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民政部门未救助过)造成生活困难的予以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包括: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对象;2.城乡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优抚对象;

5.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及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对象认定条件

救助对象申报的医疗费用必须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经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偿、商业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达到救助标准的。非定点专科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参照执行。

(一)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孤儿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

(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个人自付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

(三)低保对象个人自付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

(四)优抚对象(优抚定补对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个人自付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

(五)“双联”对象个人自付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六)低收入居民个人自付金额达到10000元以上的;

(七)城市企业在职、退休职工个人自付金额达到20000元以上的;

(八)行政、事业、国企单位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金额达到30000元以上的。

救助标准由区民政局根据上级拨付的救助资金数额及申请救助人数、金额等具体情况按照《甘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确定。申请救助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三、2013年度救助比例

(一)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孤儿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

(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个人自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左右的标准给予救助;

(三)低保对象个人自付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30%左右的标准给予救助;

(四)优抚对象(优抚定补对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个人自付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左右的标准给予救助;

(五)“双联”对象个人自付金额达在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30%左右的标准给予救助;

(六)低收入居民个人自付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25%左右的标准救助,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救助;

(七)城市企业在职、退休职工个人自付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30%左右标准给予救助;

(八)行政、事业、国企单位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30%左右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救助。

(三)、临时救助

一、救助对象

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的临时生活救助。包括:

(一)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一般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

6 的家庭;

(二)虽然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三)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应当给予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金额

根据生活困难程度不同给予300-3000元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

(四)、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政策

一、认定条件

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二、五保供养形式

对五保对象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实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

三、申请程序

7 个人申请——镇政府受理——区经济核对中心核对——镇入户调查——村社民主评议、公示——镇政府初审、公示——民政局审批。

四、资金发放

按照甘肃省五保供养条例,确定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资金通过“一折统”按时进行发放。

(五)、孤儿生活补助

一、对象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孤儿生活救助对象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救助金额

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资金通过“一折统”按时进行发放。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补助金额。

三、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监护人代申请)-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核

(六)、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

1、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 (2)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并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

(4)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2、问: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老年生活补助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张三,今年62岁,服义务兵役4年,每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40元。

3、问:服役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服役年限是这样计算的:以12个月为计算单位,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超过12个月的按2年计算,以此类推。例如:李四,1958年12月入伍,1961年12月退伍,服役年限为4年;王五,1958年12月入伍,1961年11月退伍,服役年限为3年。

(七)、甘州区惠民殡葬办法

一、惠民殡葬对象

9 持有我区常住户籍的下列对象,予以免除以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城镇“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义务人的人员);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重点优抚对象;

4.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5.在土葬改革区内自愿实行火化的人员; 6.无名尸(凭公安机关验尸证明)。

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中领取丧葬补助、火化区内死亡后土葬的人员,不在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范围。

二、免除惠民殡葬费用项目

1.市区范围内普通车辆接运遗体费用,250元/具;

2.殡仪馆3日内遗体冷藏存放费用,6元/小时;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用,460元/具;4.3年内的骨灰寄存费用,60元/年,骨灰寄存证工本费:10元/本;

5.200元标准的骨灰盒(超过标准的自负)。

以上费用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为准(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每两年审批一次,随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的调整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殡仪馆按丧事承办人实际选择的免费项目免费。免费对象选择免费项目以外的殡葬服务项目,其费用自行承担。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无名尸由所属乡镇(街道)派遣人员进行遗体接送。

三、惠民殡葬办理程序

10 1.丧事承办人持医院的《死亡证明》(无医院《死亡证明》的,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甘州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火化)费用免费服务申请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区民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残联人相关政策解读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发放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1.具有甘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11 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聋哑人除外);

2.日常行为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

3.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 4.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

5.已享受70岁以上

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发放标准

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每人每月50元(600元/年).

(二)70岁以上

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助

一、发放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残疾人:

1.具有甘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

一、二级的残疾人;

2.必须年满七十周岁; 3.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

二、发放标准

70岁以上

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1200元/年)

(三)、特困残疾人: 一:需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具有沙井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12 2.残疾人本人无稳定收入;

3.残疾人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自然灾害,致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或者享有低保,但生活、上学、医疗、康复等方面仍然特别困难。

二:补贴对象确定程序

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后,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村民无异议后,连同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困难情况证明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四)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一:危房改造对象。

有安全隐患的窑洞、茅草房、简易石板房、土坯房和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又无经济能力改造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

二:改造要求:

参考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条件,建筑面积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翻修或新建。

三:质量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残疾人建房规划应尽可能进行无障碍设计。

四:申请程序:

13 个人申请 → 乡镇残联审核→ 区残联验收

最新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养老保险缴费

(一)、个人缴费分哪些档次?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不同的缴费档次享受的政府补贴

14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区财政对选择100元、200-400元、500-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元、10元、15元、20元和25元的鼓励补贴。

(三)、特殊群体的补贴

对居民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父母(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节育户),区财政代缴30元,个人缴纳70元。

以上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养老保险金是如何享受的?

(一)、基础养老金。自制度实施之日(即2012年7月1日)起,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为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三)、丧葬补助制度。2015年1月起将建立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

15 养老金之和,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三、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死亡后个人缴费部分怎么办? 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已经领取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继承人可以领取或继承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一并清退或继承。

四、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人员待遇领取

按照《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省委办发„2008‟118 号)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可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及相关待遇。

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制度衔接 阶段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参保人本人愿意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办理参保手续(正在享受退休待遇的除外),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政策的,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计发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政策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基

16 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计发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六、高龄补贴并入养老保险发放

2015年1月开始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周岁以上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80—89周岁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筹资标准: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10元,其中中央、省、市、区财政承担320元,个人缴纳90元;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每人再交60元。

2.筹资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以户口簿为依据,以户为单位缴纳参合资金(参合人数不少于户口簿上人员数,但暂未上户的家庭成员可自愿参合,享受新农合待遇);对即将出生的婴儿可提前缴纳参合资金,享

17 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3.基金分配: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风险基金依照规定每年从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已达到当年筹资总额8%的,不再继续提取。新农合筹资总额扣除风险基金后,总额的40%划入门诊统筹基金,60%划入住院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随着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减,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可相互转划使用,但总基金不得透支。

二、2015年补偿方案

(一)门诊

1.普通门诊补偿标准:村卫生室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次均处方值为30元,每人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50元以内,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9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36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次均处方值为40元,每人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80元以内,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8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48元。

2.慢特门诊补偿标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慢特门诊补偿起付线1000元,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1200元以内,补偿比例为60%,年封顶线3万元;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慢特门诊补偿起付线1000元,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1000元以内,补偿比例为60%,年封顶线2万元;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慢特门诊补偿起付线500元,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800元以内,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1万元;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慢特门诊补偿起付线500元,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600元以内,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1万元;其他专科医院慢特门诊

18 补偿起付线500元,当日累计处方值控制在500元以内,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5000元。

门诊家庭账户每人划入100元,门诊家庭账户资金本年剩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用完后,60岁以上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就诊次数超过20次后报销比例减半,不足20次的剩余次数结转下年使用;普通门诊超次均处方值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减半。

(二)住院

1.普通住院补偿标准:市域外转外就医、省、市、区、乡级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3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市中医院1000元)、1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60%、70%、80%(市中医院80%)、100%;封顶线分别为3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市中医院、区人民医院)、5000元(其他专科医院)、2000元。次均住院费用标准为,市域外转外就医15000元、市人民医院9343元、区人民医院3260元、市中医院3260元、其他专科医院280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1050元、乡镇一般卫生院1000元。住院正常分娩,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定额补助650元,乡级定额补助300元。住院病理性分娩和产后并发症的医药费用,执行新农合住院补偿规定。

2.大病补偿标准:对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0-1万元(含1万元)补偿50%,1-2万元(含2万元)补偿55%,2-5万元(含5万元)补偿60%,5万元以上补偿65%。为引导参合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

19 按照市、区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的比例进行补偿。

参合农民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用纯中医治疗方式,应用地产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纳入新农合全额报销;住院费用超过次均住院费用的部分报销比例减半。

参合农民一年内多次门诊、住院治疗,按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给予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补偿,但年内累计补偿不能超过10万元。

(三)商业保险补偿标准

凡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及大病补偿政策外,还可享受重特大疾病补偿、重特大疾病救助优惠政策。

1.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①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因患重特大疾病经新农合慢特门诊补偿后,由区民政部门给予大病救助后,自付费用仍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再给予60%的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补偿,最高限额为5万元。②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救助标准:经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再给予70%的重特大疾病门诊商业保险救助,最高限额10万元。

2.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①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补偿标准:对白血病、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精神病、肾病、肺结核、先天性耳聋、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和特殊病患者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补偿、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后,自付费用仍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商业保险公

20 司再给予60%的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补偿,最高限额为5万元。②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救助标准:经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再给予70%的重特大疾病住院商业保险救助,最高限额10万元。

3.重特大疾病门诊、住院商业保险起付线部分补偿标准:凡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在享受重特大疾病门诊、住院商业保险补偿基础上,起付线部分按照不够重特大疾病区级20%、市级及以上10%的补偿标准补偿。

4.不够重特大疾病门诊、住院商业保险补偿标准:凡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不够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补偿标准的,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剩余医疗费用再给予80%的商业保险补偿;在区级、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不够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补偿标准的,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补偿、大病救助后,分别享受商业保险20%、10%的商业保险补偿。

5.重特大疾病门诊、住院商业保险优惠政策:凡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户,可享受新农合减免起付线、60岁以上老人门诊就诊次数不限(20次以上报销比例减半)、80岁以上老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次均费用以上减半报销)、中医治疗提高报销比例、新生儿随父母报销医疗费用等优惠政策。参加商业保险的五保户,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自付费用由民政部门全额救助,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自付费用由保险公司予以全额补偿。未参加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户,只享受新农合基本

21 医疗及大病补偿。

三、转院审批管理

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在区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合患者,医疗费用降低10个百分点报销;到省级19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由市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到省外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由省级1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凡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补偿。直接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外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患者,不开具转诊转院证明的,年底在当年筹集基金结余的情况下,每跨一级降低10%给予报销。凡在区域外私立医院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补偿。参合患者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原件、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及银行对账单或转账明细。

22

第18篇: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

民政大病救助申请书3篇

篇1:大病救助申请书

大病救助申请

尊敬的崔家乡民政府民政办领导:

您好!

本人:王 丹,女,汉族,现年33岁,家庭其他成员4人。家住崔家乡高泽村委东山自然村。

本人2013年因患直肠癌,在兴安县两江医院住院检查,2014年、2015年在桂林市医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手术,化疗等治疗。具体医疗费用开支如下:

首先,2013年在兴安县两江医院医住院检查药费共用去5000多元。

其次,2014年在桂林市医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手术等医药费共用去60000多元。2014年化疗6次共用去70000多。2015年化疗2次共用去20000多元。

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共计医疗费用170000多元。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40000元左右。自己出资,亲友借资130000多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2014年7月,因本人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进行保守治疗。 现本人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其中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还有第二次手术,也就还有更加多的医药费用支出。

因此,本人特向崔家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请县乡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资助金为盼!本人及全家老小向乡民政组织致谢,感激不尽! 此敬

敬礼 !

申请人:王 丹 2015年8月2日 篇2:大病补助民政局申请书

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是(地址人名)xx县xx乡xx村xx队xxx,家里有x人,自在xxxx医院被诊断为xxxx并在xxx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并于今年x月x号至x月x号在xx医院接受放疗治疗,总费用为xxx元,新农合补助金额为xxxx元,个人自付为xxxx元。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家里农作物不丰收,家里条件非常困难,所以特写此申请补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3:大病救助申请书模板[1] 2 大病救助申请书

方城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申请人张其来,男,汉族,现年55岁,家庭现居住成员4人,家住方城县城关镇北关村二里庄。于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三等功。

本人因患急性脑梗塞、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及多发性动脉狭窄等疾病。先后在方城县中医院、河南大学附属南石医院就医,最终在最终确诊为极高危组。除去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开支如下:

首先在方城县中医院共用去贰仟肆佰叁拾肆元整,合计2436元。

其次在南石医院费用

2013年6月份费用肆仟柒佰陆拾贰元,合计4762元。 2013年12月份费用肆仟贰佰叁拾肆元,合计4234元。 后续治疗每月花费共计1500元,共计13500元

期间为妻子陪护丈夫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共花费伍仟余元,合计5000元。

病人医疗费用总合计:住院费23793元,后续治疗费13500元;陪护费用5000元,合计:42300元。

因本人是自卫反击战参战人员,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力承担本次的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花费以让家庭负债累累,加上后期药物治疗费用。因此本人特向方城县政府民政局申请参展人员大病救助,忘贵局給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9篇:民政自查报告

胭脂镇民政自查报告

2010年我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局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震”的作用,作用,解决弱势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网络,健全工作机制

工作的

年,

了民政低保评议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民政工作职能,使民政工生活问题,为

新安定

建设的

贯彻

市、

民政工作“调压减小康社会

,现将一年来的工

今年是乡镇民政工作站建站后低保条件的个人申请,

村委、村委经低保评议审核评议后,对符合低保

对上报镇民政站,逐级审定;

贫困

各村委设定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另一等情况村上遭受自然灾害及因突发事件济3.xxxx元(到位;

能向工作站反馈信息,使救灾救,截止

共发放救济款细心、,并

的摸清底

聘请镇人大代表组成民政监督春节慰问700xxxx未发),发放衣物28套,在子的情况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救济款物发放工作无怨言。

二、组,对了每个民政,规范化管理 优抚的

县局

干部一身清,

安排,今年4月份,我站工作人员

排查摸底,327xxxx,

系统地老红军

村、低保户、弱势群体、特困户逐户情况。经核实,全镇有

优抚1xxxx,红军失散人员2xxxx,在乡老复员军人4xxxx,伤残军人xxxx,烈属xxxxxxxx,现役军人家属17xxxx,全镇人均纯收入低于62xxxx53xxxx152xxxx,

的农村特困户

系统

现有17xxxx35xxxx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地每个民政的情况,按县局要求,对每个民政

一目清,使最

了信息化管能理,并造册建卡,的救助,感受到

三、职能努力民政工作心里明,民政温暖。民政工作

工作有

,常规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有

1、农村低保,专项专用的

低保资金的管理,

杜绝

财政预算,纳入专项科目,专项管理,关系网和隐瞒收入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了更换档案,规范化管理。 社会化发放的办法,。并对17xxxx35xxxx已保户

2、基层政权建设

第六次村委换届选举。

,组织严密,依法

,操作规范,按程序选举任务,选举

率办事应依法100。了组织。村委换届选举的有2xxxx村,有2xxxx村已了省、市、县三级党委

的换届

,为全县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

了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核算制度,并按季度对各村“烂杆村”扭转了

,呈现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镇村委

了乡镇和村务公开三类制度,全镇2xxxx村级财务委的财务和政务定时、公开,使清水沟、白杨树坪

地、有序、文明、安定的气氛,

四、乡镇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了社会稳定。

对我县瓦窑堡镇和马家砭镇规范化建设的参观学习,在镇党委、下和支持下,

办公场所,为镇民政工作站人员;

配有硬件设施,由县局

基层民政工作密切

主要的

办公室2间和库配备了办公桌,对民政站民政房1间,独立办公;椅、档案柜、电脑等办公设备;四是工作职能、工作人员

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准则,了规范,制定了《民政工作站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管理工作生活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并了民政制作上墙,,县局为民政工作站安装了民政台帐管理软件,

情况

了“一口清”,信息化管理,使工作人员对工作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使民政工作站建设步入规范化。

五、自身建设 以这次教育活动

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民政站现有xxxx理论知识学习,

党性认识和

服务

共产党员,站上

这次教育活动使站属人员的转变。培训,使民政工作,更

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

两培训,

,工作作风

知识地参加县局组织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在理论上和地服务民政

是参加民政部组织的

上都受益非浅,从而能够

同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和向周国知同志

本职工作的荣誉感形象。 先进事迹教育活动,职工争做“为民模范”的意识,激发起职工和责任心,全力塑造了民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公道的

一、调查 的主要问题:

了机构、人员、办公室和

办公经费,但民政工作要经常入村到户,,现经费远远工作需要。

专起来搞

工作,机制有问题。

二、民政站人属双重管理,真正

三、农村低保资金面窄量小。安定镇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62xxxx的家庭有48xxxx173xxxx,而现享受低保的

总之,一年下达的任务,

17xxxx35xxxx,占应保人数的。

完×××局和镇党委、

体现了“以人为

民政站克服经费少、人员

地解决了

的生产、生活问题,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在新的一年里,民政站的职能,从而

我站民政工作再上

将实践“新台阶。

”思想,

第20篇:民政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关于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意见

2012年4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领部分委员对我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部分乡镇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走访了部分低保户享受低保政策情况,进一步了解了我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民政部门的全面汇报,与会委员进行了认真讨论。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明确工作思路,完善服务职能,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构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社会救助资金募集还要多元化发展,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宣传。要借助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好这项工作,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突出抓好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营造良好社会救助氛围。

(二)协调配合,多途径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要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会越来越大。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要继续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体系,建立公众捐 1

赠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三)加强建设,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救助工作装备建设,努力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及时、准确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动态信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流程统

一、救助规范、数据一致,有效增强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整合资源,不断增强救助工作力量。要解决救助工作分散、重复、遗漏、迟缓等问题,增强救助力量,形成社会救助“无缝隙”覆盖,必须协调整合好各方面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劳动、卫生、司法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救助部门全参与、救助内容全覆盖、救助信息全共享,充分发挥各方面救助力量的合力,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五)争先进位,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救助队伍的培训学习,吸取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适当采取一些奖励政策,促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争先进位年”活动的意见》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做到争先进、进位次、转作风、塑形象,使基层社会救助队伍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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