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部个人工作总结

2021-03-14 来源:其他个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证券公司合规部工作总结

2015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完成工作

(一) 每日实时监控

1、异常交易监控包括:大单拉涨停、高买低卖、同一营业部对倒,尾市拉升、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等,对有重点监控账户参与的要求营业部提示客户参与操作风险。

2、新股交易监控包括:两交所重新修订了监管要求,根据要求设定出具体阀值,对新股实时进行监控。新股上市10日内对参与封涨停、开盘集合竞价、连续申报竞价、累计买入等大额实时监控,对预警账户要求营业部提示客户参与炒新风险。

3、监察员工(含经纪人)是否有持仓股票。

4、员工用机和手机委托实时监控:本年度共监控392笔涉及44家营业部,总共发放异常情况反馈表169份,合规问责通知单22份。

5、根据每日监控情况编制经纪业务监控日志共225份。

6、港股通异常交易监控:自11月开通以来,交易量不活跃,我部主要对账户透支,新开户不足50万等进行监控。

7、对营业部员工合规展业加强监控,今年对1-8月交易较频繁佣金较高、相同地址、有相同客户经理的账户进行筛选,共筛选出421笔,涉及31家营业部的275个账户和146名员工,要求相关营业部对客户回访,并将情况反馈我部留存,经营业部反馈未发现员工代客理财情况。

8、融资融券备岗等。

(二)每月工作

1、定期编制经纪业务监控月报,发送至各营业部及总部部门总经理。

2、每月对全部相同手机委托,人工筛查出有共同客户经理的账户,进行客户回访,6月-11月总共对59个手机进行回访,将回访情况通知到营业部,再由营业部落实后,做书面情况说明,由总经理签字后反馈我部留存。经回访有员工代理嫌疑的3个电话,都要求营业部落实员工后整改。

(三)其他工作

1、配合沪、深两交易所协助监控并督查重点帐户,对账户进行重点跟踪监控,严防出现参与股票炒作的行为。

2、做好风控档案的整理。年初将上一年度的风险监控日志、异常情况反馈表、合规问责通知单等装订成册归档,并将电子版刻录保存留档,保证风控工作的完整性。

3、兼职部门内勤和第七党支部的部分工作。

主要做好上下级信息交流的中转站,及时传达公司下发指示精 神做到了不让领导安排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办理的事项在自己手里积压,培养服务意识,为部门每一位同事做好服。

积极参与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代表我部门和第七党支部向公 司投稿和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3份。

二、工作计划

经纪业务监控工作,主要是针对客户异常交易和员工合规展业的监控。今年根据业务需要,陆续增加了监控项目(员工手机、相同MAC地址等)加强对员工合规的监控。今年年底股市异常火爆,开户数量猛增,为了防止员工为了开户而不合规展业,请信息技术部支持增加了员工见证开户数量的监控。风控岗作为公司后台支持部门,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创新,我个人会认真学习新业务,跟上公司发展步伐,努力做好新业务开展的风险监控,更好的把监控工作做好。

推荐第2篇: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

一.前言

目前,全球金融业合规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其主要标志是:200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监管准则,同年,美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合规的作用》。2006年,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发布《市场中介组织合规职责问题的最终报告》。在2008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标志着合规管理成为中国证券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本文就合规的意义、合规与内控、合规与业务发展、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进行论述,力图浅描一幅企业基业常青的“航海图”。

二、合规的意义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是管理层履行受托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防范公司管理层道德风险的制度保证。实证证明,经营失败的证券公司基本都是违规经营,如南方证券等标本。

从企业的社会责任角度看,证券公司是一个面对大量个体投资人的企业,安全稳健运行是其经营的生命线,因此,合规经营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三、合规与内控

合规是内控的基石,内控是合规的环境。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于今年7月起首先在上市企业中实施。《规范》中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目标。内部控制涵盖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其基本框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合规经营,防止舞弊的环境和程序保障。因此,合规管理离不开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能使合规管理更有效率和效果。

四、合规与业务发展

在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合规经营与追求经济效益同等重要,不能把合规管理视为业务发展的障碍。在合规与业务发展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合规优先。

1我们无论是在制定业务操作和管理规章制度时,还是在开发新产品、新业务,以及营销市场、服务客户时,都必须要首先按照内部控制的流程对其评估、测量合规风险。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环境、信用环境还不够完善,而券商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会诱使员工迫于压力而不惜付出违规代价去追逐利润。以违规违法争业务谋近利,只能是得利一时,贻害无穷。一些营业部在这方面都有过深刻的教训,足以为戒。不能以服务客户的需要作为可以不合规的理由,合规是发展业务的重要前提,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违规操作来暂时性地留住客户或者获取盈利机会。

五、合规与全面风险管理

合规管理是金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金融领域中决定一家金融机构竞争力高低、决定其经营能力高低的关键和核心,就是看其能否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能否积极主动地承担风险、管理风险、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以良好的风险定价策略获得利润。因此,对于一个金融机构而言,全面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已上升到金融机构发展战略的高度,它是金融风险控制的更高阶段,是动态的、全程的、计量的、立体的风险控制。

全面风险管理概括的说就是要对整个业务流程中各种类型的风险实施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流程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它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地找到每种业务所暴露的风险点,通过风险计量模型以及测量系统加以度量,然后根据已经量化了的风险大小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设置风险限额,分配资产、配置资本等。

因此,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合规能够帮助企业规避各种风险,避免触犯法律法规,降低因遭受监管处罚和法律诉讼而导致财务损失的可能性。

六、基本结论

合规就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合规管理不追求经营活动的变通和弹性,它更强调“立规矩,定方圆”。合规经营是证券公司的立身之本,也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监管部门的常规监管要求,和内部审计一样,合规的

前提在于“独立性”的保证。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可持续经营乃至于做大做强的的三种制度安排和保障。同时,在合规与业务发展发生矛盾时,合规优先于业务发展必须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方针。

七、有关建议

1.有效监督是落实合规管理关键

合规管理必须强调效率和效果。同时,合规监督必须保持独立性,按风险级别确定监督重点,并持续进行合规风险识别和评估。

首先,独立性是合规监督的灵魂,虽然目前各部门内部均有监督机制,但不能替代外部监督,只有独立性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

其次,按风险点为基础的合规监督更有效率,按风险高低、发生概率大小进行分类合规监督,可以更有效的公司配置人财物资源。

再次,风险识别和评估要持续进行,因为风险点会随着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应持续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点,不断调整监督措施。

2.有效执行是合规管理成败的关键

合规管理必须强调高效的执行。因此,合规管理可以和企业的内部绩效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可与个人绩效分配,职业发展相挂钩。合规管理的的最高境界是公司形成一种自觉、自发的合规文化,但任何一种文化的形成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靠实践中做出来,因此,高效的执行力关乎合规的成败。

3.以IT信息化为平台,为合规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IT应用的逐步深入,公司的日常运营越来越依赖于IT系统的支撑。IT系统已经成为整个企业业务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对企业活动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目前,公司已有了财务数据大集中的信息化平台,实践证明,利用IT信息化的平台,可以提高对风险的识别的效率,提前对风险进行预警。因此,可以建立一个企业资源运用平台(ERP),把合规管理平台融入其中,按照信息融合、全员参与、业务渗透、过程控制的原则,可以解决不同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与流程对接问题,最大限度利用了现有信息技术资源,提高合规监督的时效性和可执行性。

推荐第3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简介

合规风险

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

指定本公司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

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合规总监已经依有关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

A、B、C、D

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

A、B、C、D

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合规总监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合规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

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合规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错误 第二套

推荐第4篇:风险合规部工作总结

XX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风险合规部在行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面贯彻年初全行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提高员工合规意识。由于我行成立时间短,业务基础相对薄弱,如何在保障业务发展的同时,推动我行合规文化建设,确保全行合规、稳健经营,不出现重大违规事情,将是风险合规部下一步的工作要点。

一、2014年工作总结

1、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整章建制一直是我行持续重视的工作。今年以来,在行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部门制定了《XX村镇银行房地产抵押自行协商估价管理办法》、《XX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与出台,有利于提升我行房地产抵押与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同时,我行结合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的实际情况,先后修订了《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操作规程》、《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起草了《》、《》等制度的讨论稿,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

2、严格贷款审核,提升审批效率。2014年,我部门以《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操作规程》等信贷制度为理论依据,严格贷款发放、授信用信等各项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工作。截至

1 2014年12月,我部共审各类业务 笔,组织召开信贷管理委员会 次,累计审核贷款 万元。为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我部设立了贷款审批登记薄,对各营业网点上报审批的贷款进行登记与管理;同时,我部门加强与各营业网点的联系与沟通,在确保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客户签字频率,优化审批流程。

3、强化合规检查,有效防范风险。2014年,我部门按季度组织人员对各营业网点进行合规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看监控录像、查阅信贷档案、谈话了解等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客户经理对风险点的认识未能有效提高,对贷款贷前、贷后调查不够深入等情况,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贷前调查表》、《风险预警表》等,引导员工深入开展贷前调查,按月对存量贷款进行风险排查与预警,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

4、强化员工风险培训与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2014年,风险合规部在培训与学习方面一是组织全行客户经理开展了多次不同形式的合规培训与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调查的方式、步骤以及注意事项、贷款风险案例的讲解与分析、贷款发放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等。二是通过OA下发各类合规风险文件、法律风险文件以及信贷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有效帮助客户经理提升对风险点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工作。2014年以来,我部门一方面加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利用司法部门进行信贷逾期

2 客户的催收。另一方面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引导,要求客户经理在贷款调查过重加强对客户资产的调查了解,为贷款逾期后的资产保全工作提供线索。在银行内部,风险合规部加大了贷款风险的排查力度,要求客户经理每月对存量贷款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现风险隐患的贷款要及时书面上报,提前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

1、风险合规部在宏观上对全行信贷政策的把控与分析还不够,尚未结合我行经营情况、市场份额以及行业分析等因素,提出应对策略,作为制定、修改我行信贷政策的基本依据。

2、由于受到人力资源因素的影响,目前风险合规部包括事后监督人员仅有3人,导致风险合规部的岗位职责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够深入等问题。

3、检查制度虽已建立,但频率仍然较低,特别是未开展风险针对性较强的专项检查,如对贷款用途的跟踪调查、贷后检查的落实情况等,客户经理对风险点的认识未能有效提高,对贷款贷后调查仍流于形式。

4、风险合规部与各营业网点的沟通交流还有待加强。

3

推荐第5篇:证券公司合规考试题模拟3

2010年证券公司合规考试题模拟题--合规理论与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对自身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B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的评价,其结果将成为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C中国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仅指对合规总监以及合规部门工作的评价

D作为合规管理的重要制度,《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已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答案:C

2、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要保障合规总监的独立性、知情权和调查权,为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设立或者指定合规部门并为其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B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C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经理层审议通过后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

D证券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答案:C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有多种渊源,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发布的基本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等。因此,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仅仅包括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不诚实守信等道德行为的准则。

B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和传达合规政策,确保该合规政策得以遵守,并向董事会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管理。

C如果合规部门职员的薪酬与其履行合规职责的业务线的盈亏状况相挂钩,他们的独立性也有可能被削弱。但是,将合规部门职员的薪酬与整个银行的盈亏状况相挂钩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D合规职责未必都由“合规部”或“合规处”承担。合规职责可能由不同部门的职员履行。 答案:A

4、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分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总部也可再经营或者再授权其他分公司经营该业务。

B分公司可以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

C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不必中国证监会批准,但是应当备案。

D申请设立分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受到立案调查的情形等条件 答案:D

5、《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

A、基金

B、权证

C、债券

D、股票 答案:D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票发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B、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C、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D、股票只能采用纸面形式。 答案:D

7、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的服务为()。

A、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

B、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C、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D、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答案:C

8、《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5

B、10

C、15

D、20 答案:D

9、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B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C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D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的资产应当是现金、国债或者上市证券 答案:A

10、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一些事项作出决议,以下不属于股东大会需要做出的决议的是:()

A、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

B、新股发行需聘请的承销机构;

C、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D、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合规管理的一些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B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基层做起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C证券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对其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D证券公司要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答案:ACD

2、下列关于合规总监在一些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合规总监。

B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C合规总监应当组织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管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等。

D合规总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内部相关机构报告;其中重大在,应同时向当地证监局报告。

答案:AD

3、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应当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纳入高管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B证券公司应当对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

c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D证券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答案:ABCD

4、根据相关规定,合规总监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A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B督导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C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D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等。 答案:ABCD

5、下列关于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新设营业部的,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

B申请在全国范围内新设营业部的,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以及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以上(含B类)。

C在证券公司收购营业部方面,《营业网点规定》要求应当具备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具备区域内设点条件的证券公司,只能收购所在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

D对历史遗留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证券营业网点,相关证券公司应当在2010年8月底前予以清理并关闭。 答案:ABCD

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旦出现合规总监支持、纵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合理理由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制止、报告职责的,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B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履行职责。

C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

D在任职资格方面,除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外,合规总监还需要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者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 答案:ABC

7、下列关于合规部门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合规部门应考虑各种量化合规风险的方法(例如,应用评价指标等),并运用这些计量方法加强合规风险的评估。评价指标可借助技术工具,通过收集或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

B合规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广度应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定期复查。

C无论采取何种组织架构组建合规部门,公司必须在书面文件中清楚界定合规部门的报告路径和职能,包括区分合规部门的职能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以及区分合规部门和其他控制部门的职能。

D对于合规部门人员同时担任法律顾问职务的公司而言,界定和保持适当的职能尤其重要。承担合规职能的律师在执行法律顾问职务提供法律咨询的时候,必须向其他员工表明其角色。

答案:ABCD

8、《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

B、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C、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兼任

D、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答案:ABCD

9、《证券法》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的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包括()

A、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B、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C、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D、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答案:ABCD

10、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B、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C、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D、证券公司不得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答案:ABCD

三、判断(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1、根据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合规总监对公司事务在介入应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宜对所有事宜进行审查;合规总监应当主要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A)

2、证券公司建立违规举报制度,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报告。(A)

3、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待遇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A)

4、证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A)

5、证券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A)

6、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A)

7、证券公司信息技术人员可以兼职,但不得从事交易及清算等工作。(B)

8、依照相关规定证券经纪人最多可接受两家证券公司的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B)

9、《证券法》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但允许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B)

10、证券公司应当有2名以上在证券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3年的高级管理人员。(B)

11、营业部不得受理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个人以法人名义开立帐户。(A)

12、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A)

13、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担保、中介服务或者其他便利,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三方监管业务。(B)

14、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属于操纵证券市场。(A)

15、任何人在成为证券从业人员之前原已持有的股票,可以继续持有,不受买卖限制。(B)

16、证券公司变更章程中的条款,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

17、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未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离任人员不得在其他证券公司任职。(B)

18、证券公司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或者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依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A)

19、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自营证券总值与公司净资本的比例、持有一种证券的价值与公司净资本的比例、持有一种证券的数量与该证券发行总量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A)

20、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A)

21、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前,客户的参与资金只能存入资产托管机构,不得动用。(A)

22、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

23、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应当集中在固定席位上进行,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案。(A)

24、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A)

25、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或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

推荐第6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30号

现公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自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合规总监缺位的,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聘请符合本规定 咨询。接受咨询的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证券公司应当对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待遇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

推荐第7篇: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工作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确保持续规范经营,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设在辖区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按本指引要求,设立合规监察员。 第三条 合规监察员是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派出人员或接受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按照合规管理部门的授权和有关要求,对所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并就其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 合规监察员开展工作,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专业诚信、勤勉尽责。 第五条 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合规监察员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合规监察员任职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合规检查员:

(一)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三) 自被证券监管部门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四) 自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

(五)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本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 熟悉业务,熟悉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胜任合规管理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 从事证券、金融、会计或法律工作3年以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五) 通过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组织的资质测试;

(六) 本局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八条

担任合规监察员,应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事先将下列资料报备本局无异议后,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一) 公司的拟任职决定;

(二) 拟任合规监察员的履历表;

(三) 拟任合规监察员的学历、学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 本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合规监察员职责

第九条 合规监察员根据合规管理部门的授权和有关要求,做好所在分支机构的合规工作。原则上,其履行职责的范围,应当涵盖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环节。 第十条 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一) 所在分支机构运作是否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融资、账外经营、侵害客户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 所在分支机构是否遵守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等相关规定,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三) 所在分支机构办理账户开立、变更、转户业务以及市场营销行为是否符合规定,金融产品销售是否满足适当性原则;

(四) 所在分支机构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客户资料和交易数据是否做到备份和有效保存,是否出现延时交易、交易通道不畅、数据遗失等情况;

(五) 所在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投资者教育、消防与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六) 员工是否严格有效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七) 其他损害所在分支机构安全运营的行为。

合规监察员发现所在分支机构运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司合规管理部门。重大问题应当报告证券监管部门。

第十一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关注所在分支机构和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的养成,组织合规培训,为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合规咨询。

第十二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按规定对所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就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出建议,协助公司处理涉及所在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三条

合规监察员享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合规监察员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所在分支机构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要求相关人员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

合规监察员发现所在分支机构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之所在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报告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所在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合规监察员应及时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保持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

第十六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工作报告。

第十七条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规监察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一) 所在分支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 所在分支机构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

(三) 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或合规监察员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对上述情形,合规监察员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合规监察员应对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规执行情况,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提供评估或考核意见。

第十九条

合规监察员应将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合规检查工作底稿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出记录。存档资料、工作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五年。 第四章

合规监察员执业素质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应当保持独立性,对所在分支机构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合规监察员不受任何压力或者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不当影响,对于违法违规的指令或者授意应当予以拒绝;必要时,可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合规监察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对与合规监察员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职业敏感和专业素养,及时发现并关注所在分支机构运作中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

第二十四条

合规监察员履行合规监察职责时,应当认真负责,保留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出具的报告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建议合理。 第二十五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向其他机构、人员泄漏非公开信息,或者利用非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合规监察员应当加强学习,熟悉与所在分支机构开展的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以及财税等相关政策,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合规监察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离职守,无顾不履行职责;

(二) 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责;

(三) 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活动;

(四) 对所在分支机构运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作出虚假报告;

(五) 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 滥用职权,干预所在分支机构的正常经营;

(七) 其他损害投资者或者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合规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合规监察员的任职条件、提名方式、任期、聘任及解聘程序、权利义务等。

第二十九条

合规监察员由合规管理部门提名,经合规总监同意,由公司聘任。公司选聘合规监察员,应当将拟任人选是否胜任工作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其工作背景、遵规守法情况、诚信记录、从业资格、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等,确保其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明确合规监察员了解所在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安排工作的程序以及合规监察员的报告路径。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合规监察员的报告。

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的职责和程序,越过合规管理部门直接向合规监察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合规监察员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合规监察员考核制度。对合规监察员的考核,应当以所在分支机构的合规运作情况为主要标准,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合规监察员认为考核结果明显有失公允的,可以向公司管理层或证券监管部门申诉。

合规监察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待遇应当高于公司或分支机构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制定相应制度,为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合规监察员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保证合规监察员工作的独立性,不得要求合规监察员从事与其履行职责相冲突的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各负责人、各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监察员的工作,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理由限制、阻挠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规监察员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1各月向公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合规监察员在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职。在辞职申请获得批准之前,合规监察员不得自行停止履行职责。

公司拟免除合规监察员职务的,应当尽快确定拟任人选。公司批准免除合规监察员职务时,应当同时确定拟任人选或者代行职责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三十六条 合规监察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免除合规监察员的职务。

公司在合规监察员任期届满前拟免除其职务的,应当在免职决定前10个工作日将解聘理由及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证券监管部门支持合规监察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及分支机构限制、阻挠合规监察员正常开展工作的,将视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

证券监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合规监察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记入公司及合规监察员监管档案。

合规监察员连续两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建议公司免除其职务。 第三十九条

证券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合规监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对于合规监察员不能胜任履行职责要求,或者受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当影响等丧失独立性情况,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的,证券监管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监管措施。 第四十条

合规监察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注册地设在辖区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合规监察员。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所在部门的合规监察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兼职合规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执业规范和监督管理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证券公司合规法律法规目录1

证券公司合规法律法规汇编

2014年12月

目录

一、综合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4.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522号)

5.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523号)

6.证券公司检查办法

(2000年12月12日;证监机构字[2000]281号)

二、组织管理

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

(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修订)

2.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

(2008年10月30日;证监会公告[2008]42号) 3.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2009年5月26日公布实施 2010年5月14日根据证监会公告[2010]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2009年5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09]12号;2010年5月14日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17号)

5.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

(2011年10月27日;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1]553号)

6.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

(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公告[2013]17号)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中资证券类机构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9月7日;证监机字[1998]19号)

8.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2002年6月1日证监会令第8号公布,根据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修订)

三、公司治理与合规风控 1.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2012年12月11日;证监会[2012]41号)

2.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2003年12月15日;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

(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2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4.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

(2012年11月16日;证监会公告[2012]37号)

5.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2008年7月14日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30号)

6.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2010年12月29日;中证协发[2010]203号)

7.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

(2011年3月23日;中证协发[2011]46号)

8.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2012年2月12日;中证协发[2012]027号)

四、人员管理与资格管理

1.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2006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2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2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决定》修订) 2.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002年12月16日;证监会令第14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各派出机构审核证券公司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证监机构字[2007]344号)

4.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2006年6月7日;证监会令第33号)

5.对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在证券公司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人员进行资格年检的公告

(2008年1月29日;证监会公告[2008]3号)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督察员指导意见

(2008年10月17日;证监会公告[2008]40号)

7.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3月13日;证监会公告[2009]2号)

8.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2014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

五、业务管理

(一) 证券经纪

1.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2010年4月1日;证监会公告[2010]11号)

2.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

(2013年3月15日;中证协发[2013]38号)

3.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2014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

(2011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

(2013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2002年4月4日;证监发[2002]21号)

7.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年9月30日;中证协发[2010]157号)

(二) 证券自营 1.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

(2005年11月11日;证监机构字[2005]126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2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三) 固定收益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1993年8月2日国务院第121号发布施行;*注:(1)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8日)修改;(2)本篇法规中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年度计划审核”的行政审批项目已被: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0月9日,实施日期:2007年10月9日)取消)

2.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

(2006年7月4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

3.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1999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9]288号)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2000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

5.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2008年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年1月18日;银发[2008]18号)

7.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操作规程

(2008年6月13日;中汇交发[2008]182号)

(四) 资产管理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2.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告〔2012〕29号公布,根据2013年6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28号《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3.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告[2012]30号)

4.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2013年2月18日;证监会公告[2013]10号)

5.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

(2012年10月19日;中证协发[2012]206号)

6.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7月19日;中证协发[2013]124号)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4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

8.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2014年11月26日;上证发[2014]80号)

9.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中证协发[2013]36号)

(五) 融资融券

1.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1号《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公布)

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2号《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修订并发布)

3.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011年10月26日;证监会令第75号。*注:本篇法规中的多个行政审批项目已被: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实施日期:2014年10月23日)取消。包括:证券金融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转融通互保基金管理办法审批;转融通业务规则审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监控规则审批)

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

(201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六) 回购业务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2013年5月24日;上证会字[2013]55号。*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整相关业务申报时间和修改相关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8日)修改)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2013年5月24日;深证会[2013]44号)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2012年12月10日;上证会字[2012]252号。*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整相关业务申报时间和修改相关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8日)修改)

4.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2012年12月10日;深证会[2012]146号)

5.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2013年3月28日;上证交字[2013]25号。*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整相关业务申报时间和修改相关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8日)修改)

6.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2013年3月29日;深证会[2013]35号)

(七) 代销金融产品(含基金销售)

1.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2012年11月12日;证监会公告[2012]34号)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令第91号)

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2007年10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7]278号)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2007年10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7]277号)

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公告[2013]18号)

6.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公告[2013]26号)

(八) 投资咨询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2.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2012年12月5日;证监会公告[2012]40号)

3.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2010年10月12日;证监会公告[2010]27号) 4.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

(2010年10月12日;证监会公告[2010]28号) 5.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2012年6月19日;中证协发[2012]138号)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出版署、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7年12月12日;证监[1997]17号)

7.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0年12月17日;新出联[2010]17号)

(九) 金融期货(含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1.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2007年4月20日;证监发[2007]56号)

2.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2013年8月21日;证监发[2013]34号)

(十) 直接投资 1.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

(2012年11月2日;中证协发[2012]213号)

(十一) 柜台交易与金融衍生品

1.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

(2012年12月21日;中证协发[2012]244号)

2.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

(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

3.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

(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

4.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指引

(2008年10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8]第10号)

(十二) QFII/RQFII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6号)

2.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2012年7月27日;证监会公告[2012]17号) 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2013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90号)

(十三) 投资银行 (1) 新股发行改革 1.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令第79号)

2.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3年11月30日;国发[2013]46号)

3.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2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告[2012]10号)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0年10月11日;证监会公告[2010]26号)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公告[2009]13号)

(2) IPO(主板及创业板)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令第32号)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

(2007年11月25日;证监法律字[2007]15号)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2008年5月19日;证监会公告[2008]22号)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

(2008年5月12日;证监会公告[2008]19号)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的通知

(2012年10月18日;证监办发[2012]89号)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2014年5月14日;证监会令第99号) 7.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4年6月11日;证监会公告[2014]28号)

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

(2014年6月11日;证监会公告[2014]29号)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

(2013年12月6日;证监会公告[2013] 45号)

1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

(2013年12月6日;证监会公告[2013]46号)

(3)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6年4月26日;证监会令第30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16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

(2009年7月13日;证监会公告[2009]16号)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07年9月17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发布)

(4)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1.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

(2012年3月15日;证监会公告[2012]4号)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08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3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9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2009年3月27日;证监会公告[2009]5号)

4.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2006年5月29日;证监发行字[2006]15号)

5.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09年3月27日;证监会公告[2009]9号)

(5) 证券发行与承销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修订)

(2013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修订)

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的通知

(2014年5月9日;中证协发[2014]77号)

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的行业公约

(2000年3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

5.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

(2014年5月9日;上证发〔2014〕29号)

6.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 (2014年5月9日;上证发[2014]30号)

7.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6月13日;上证发[2014]37号)

8.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2014年5月9日;深证上[2014]158号)

9.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4年5月9日;深证上[2014]158号)

10.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

(2013年12月13日;深证会[2013]142号)

(6) 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

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

(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公告[2012]45号)

2.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2009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公告[2009]29号)

(7) 公司债券发行 1.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2007年8月14日;证监会令第49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年8月14日;证监发[2007]112号)

3.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2008年10月17日;证监会公告[2008]41号)

4.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年10月20日;证监会公告[2011]29号)

(8) 上市公司收购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2.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2006年1月30日商务部、证监会、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令2005年第28号)

(9) 并购重组

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2008年6月3日;证监会令第54号)

2.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

(2010年11月18日;证监会公告[2010]31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14年4月20日; 证监会公告[2014]15号) 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9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5.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9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6.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及开展2013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3年9月6日;中证协发[2013]158号)

(10) 重大资产重组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23日;证监会令第109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年4月16日;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

(2013年11月30日;证监发[2013]61号)

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

(2014年5月28日;证监会公告[2014]27号) (11) 新三板

1.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3年12月13日;国发[2013]49号)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月31日;证监会令第89号)

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2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4.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49号)

5.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

(2013年1月4日;证监会公告[2013]1号)

6.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

(2013年1月4日;证监会公告[2013]2号)

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2013年1月4日;证监会公告[2013]3号)

8.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54号)

9.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50号)

10.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51号) 1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3年12月26日; 证监会公告[2013]52号) 1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

(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3]53号)

1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2014年6月23日;证监会公告[2014]34号)

1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2014年6月23日; 证监会公告[2014]35号) 15.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4年9月19日; 证监会公告[2014]44号) 16.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2014年9月19日; 证监会公告[2014]45号) 1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2013年2月8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公告[2013]40号 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 1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涉及新修订《公司法》相关条文适用和挂牌准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4月14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13号) 1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2014年6月5日;股转系统公告[2014]48号)

(1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1.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公告

(2012年8月23日;证监会公告[2012]20号) 2.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

(2013年2月7日;中证协发[2013]17号)

(13) 中小企业私募债

1.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

(2012年5月23日;中证协发[2012]120号)

2.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2013年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 (14) 沪港通

1.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通知

(2014年9月26日;上证发[2014]60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10月10日;证监会)

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启动沪港通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11月10日;上证发〔2014〕69号)

六、财务

1.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0年6月4日;证监会公告[2010]18号)

2.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4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

3.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日;银发[2004]256号) 4.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2012年12月27日;证监会公告[2012]51号)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办法

(2014年10月20日;中证协发[2014]184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04年12月21日;财税[2004]203号)

七、托管与结算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6日;证监会令第3号。*注:本篇法规中多个行政审批项目已先后被: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5月19日,实施日期:2004年5月19日)取消或调整)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1年10月8日;证监发[2001]121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通知 (2004年10月12日;证监机构字[2004]131号)

4.关于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0年2月23日;证监会公告[2010]6号)

5.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2006年4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09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八、协助查询、冻结、扣划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2005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1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11月9日;法[2004]239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月10日;法发[2008]4号)

九、IT治理

1.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2012年9月24日;证监会令第82号)

2.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

(2012年12月24日;证监会公告[2012]46号)

3.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2013年7月18日;证监会公告[2013]30号)

4.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2012年12月3日;中证协发[2012]228号)

十、信息披露与报告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7月25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

2.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2013年11月20日;证监会公告[2013]41号)

十一、反洗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2010年9月1日;证监会令第68号)

3.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2006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2007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

十二、投资者保护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2013年12月25日;国办发[2013]110号)

2.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6月30日;证监会公告[2013]35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 (2010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3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的决定》修订)

4.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2009年7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09年7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年5月11日;证监发[2007]194号)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年5月23日;机构部部函[2007]194号)

8.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2007年5月23日;中证协发[2007]58号)

9.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业务规范

(2009年3月24日;中证协发[2009]50号)

10.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2005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7号)

1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06年3月7日;证监发[2006]20号)

12.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2007年3月28日;证监会公告[2013]35号)

13.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2013年4月2日;证监会公告[2013]22号)

十三、纠纷解决与法律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月2日;证监发[2008]1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3年1月9日;司法解释[2003]2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2月27日;司法解释[2012]6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2004年11月18日;司法解释[2005]1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

(2007年6月20日;法[2007]177号)

推荐第9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年报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年报

分支机构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意见和理由。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证券经纪业务合规情况(未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公司报备其他业务的合规情况)。

(三)合规风险的发现、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四)我局印发的《宁波辖区证券营业部合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甬证监发〔2012〕58号)第九条所列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推荐第10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全员合规。合规是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从管理层做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督功能,确保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三)合规创造价值。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为机构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四)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证券公司应当提升合规管理重视程度,坚持合规经营,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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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臵及其职责、履职保障、合规考核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证券公司应当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指导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的具体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管理。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引导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合规执业意识和道德行为规范,确保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依法合规。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四条 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行业公认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专业敬业、公平竞争、客户利益至上、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自觉维护行业良好声誉和秩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

第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在涉及到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涉及到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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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与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并在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和执业行为过程中充分识别相关的合规风险,并主动防范、应对和报告。

第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二)主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主动落实合规管理要求;

(三)充分重视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发现存在问题时要求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改进;

(四)督导、提醒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分管领域中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落实合规管理要求;

(五)支持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工作,督促下属各单位为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有效保障;

(六)支持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向董事会、监管部门报告合规风险事项;

(七)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的合规意见;

(八)督促公司下属各单位就合规风险事项开展自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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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司调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合规问责,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证券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领域的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在其分管领域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制定其分管领域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二)在其分管领域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

(三)充分重视其分管领域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发现存在问题时要求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改进;

(四)提醒、督导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落实合规管理要求;

(五)支持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为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有效保障;

(六)支持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及其合规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向公司及合规部门报告合规风险事项;

(七)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听取公司合规部门及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见,并给予充分关注;

(八)督促分管领域下属各单位就合规风险事项开展自查或配合公司进行调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合规问责,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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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证券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在本单位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二)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将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要求嵌入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中;

(三)在本单位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

(四)积极配合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的工作,认真听取并落实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提出的合规管理意见;

(五)为本单位配备合格合规管理人员,避免分配与其履行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工作;

(六)支持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为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提供履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单位重要会议、查阅本单位各类业务与管理文档、充分尊重其独立发表合规专业意见的权利等;

(七)在业务开展前应当充分论证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充分听取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审查意见,有效评估业务的合规风险,主动避免开展存在合规风险的业务;

(八)发现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合规风险事项时,及时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对自身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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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所有业务事项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主动了解、掌握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

(二)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合规培训和合规宣导活动;

(三)根据公司要求,签署并信守相关合规承诺;

(四)在执业过程中充分关注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主动识别和防范业务合规风险;

(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

(七)出现合规风险事项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并接受公司问责,落实整改要求。

第十二条 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有业务职能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分管业务部门及具有业务职能的分支机构,不得在下属子公司兼任具有业务经营性质的职务。

证券公司不得向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及其他合规管理人员分配或施加业务考核指标与任务。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新产品、新业务评估与决策机制,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应当对新产品、新业务发表合规审查意见,证券公司在进行相关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和采纳合规审查意见。

新产品、新业务是指公司首次开展,需就业务合规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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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论证的产品、业务以及展业方式等。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要求、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管理需要,对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合规检查包括下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合规检查,也包括合规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组织实施的合规检查。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开展合规检查,应当遵循客观、谨慎、高效原则,并可与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活动共同开展。

合规检查分为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专项检查:

(一)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合规风险隐患的;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认为必要的;

(三)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配合监管和稽查办案不力的;

(四)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要求的;

(五)其他有必要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形。

证券公司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的,应当增加合规检查频次。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管理和执业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和准则适用与理解的问题时,可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进行咨询,合规总监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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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应当基于专业分析和判断为其提供合规咨询意见。

重要事项的合规咨询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回复。

对于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不明确、规定有冲突或规定缺失的咨询事项,合规部门应当进行合规分析与论证,出具尽可能准确、客观和完整的合规咨询意见,并就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适用的理解予以说明。

合规咨询不能取代合规审查和合规检查。合规咨询意见作为提出咨询的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决策或业务管理活动时的参考意见,不能取代合规审查意见或合规检查结论。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宣导与培训,制定行为守则、合规手册等文件,帮助工作人员及时知晓、正确理解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合规部门负责对证券公司各部门合规宣导与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反洗钱、信息隔离墙管理、工作人员职务通讯行为、工作人员的证券投资行为等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合规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合规监测可由合规部门或其他部门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也可以在公司总部指导下由下属各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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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在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要求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合规性专项考核占绩效考核结果的比例不得低于15%;对于重大合规事项,可制定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问责机制,对在经营管理及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合规问责,并与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相挂钩。

因合规问责所导致的绩效考核扣分不受上述合规性专项考核比例的限制。

合规总监对合规问责有建议权、知情权和检查权。公司下属各单位应当向合规总监反馈合规问责的最终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编制年度合规报告,应当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下属各单位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情况;

(二)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处罚及整改情况;

(四)合规人员配臵情况、合规性专项考核情况、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保障落实情况;

(五)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证券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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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统一纳入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可能存在合规管理缺失、遗漏或薄弱的环节,全面、客观反映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揭示合规风险。

对于通过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发现的问题,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问题的整改落实与跟踪,将整改情况纳入公司的合规考核与问责范围。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管理咨询公司等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第三章 合规管理保障机制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免除合规总监职务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通知合规总监本人。合规总监认为免除其职务理由不充分的,有权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相关通知、决定和申诉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存档备查。

合规总监的申诉被证券公司董事会驳回的,合规总监除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提出申诉外,也可以提请协会进行调解。

第二十五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公司代行职责人员在代行职责期间不得直接分管与合规总监管理职责相冲突的业务部门。

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合规部门与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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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内部控制部门以及其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前中后台部门的职责分工。

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在履行合规审查职责过程中,涉及到需以财务、信息技术等专业事项评估结论为合规审查的前提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先行出具准确、客观和完整的评估意见。

证券公司合规部门不得承担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且不得少于5人。

上述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从事法务、稽核、内部审计及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人员。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合规部门人员编制的合理预算,并允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风险情况,定期或及时调整相关预算。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合规团队负责人或合规专员等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合规团队负责人或合规专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一定职级以上人员担任,并具有履职胜任能力。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投资银行、债券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异地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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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应当由合规总监提名。证券公司任免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合规团队负责人、合规专员或选派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等子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充分听取合规总监意见。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纳入统一合规管理体系。母子公司要注重实施统一的合规管理标准,保证合规文化的一致性,同时关注不同司法管辖区和行业的特殊合规管理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子公司应当每年向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提交合规报告,合规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合规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各项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职情况、各项业务合规运行情况、合规风险事项的发现及整改情况、下一年度合规工作计划等;

(二)子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重大合规隐患、子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事件等;

(三)证券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基本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子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制度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合规问责,并应当要求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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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合规问责;

(五)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子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证券公司应当督促境外子公司满足其所在地的监管要求。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合规总监有权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范围,并于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通知合规总监参加。合规总监有权出席或列席以下会议:

(一)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

(四)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会议;

(五)经营管理层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六)各类经营管理专题会议;

(七)有助于合规总监充分履职的其他会议。第三十二条 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基于履职需要,有权要求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说明、提供资料、接受检查、向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等,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加以干涉或阻扰,并应当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公司调整组织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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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听取合规总监意见。

第三十三条 《办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年度薪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全口径收入。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为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履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业咨询机构、信息系统服务商等协助开展合规检查、调查、咨询和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 自律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协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执业检查,证券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对于合规制度不健全、合规管理执行不到位的证券公司及未按照本指引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协会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证券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移交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查处。

第三十七条 证券公司频繁出现违规事件或重大恶性事件的,对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从重从严实施自律惩戒措施;对于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或与业务部门合谋、指导业务部门规避监管的工作人员,从重从严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第三十八条 协会在实施自律惩戒时,将区分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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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责任。证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主动开展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的,协会依照本指引对证券公司及严格按照合规制度履职的工作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于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法律、法规或准则对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工作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本指引所用名词术语和概念与《办法》相同。 本指引所称工作人员职务通讯,是指对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公司信息系统或配发设备形成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通话信息和其他通讯信息。

第四十一条 本指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自2017年10月1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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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培训试题

证券公司合规培训试题

(2012年度合规培训)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4分)。

1、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客户须知》用来向客户介绍其应当了解的内容,下列不属于其内容的是(

A 投资品种的选择

B合法的证券公司 C委托买卖方式的选择

D 全权委托投资

2、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年。

A、

B、7

C、10 D、20

3、下列哪个表述是错误的(

)。

A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证券是否充足进行审查。

B证券经纪人可以同时接受两家证券公司的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C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费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D证券经纪人不得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

4、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

) A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B 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C 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D公司与其他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5、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时,严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下列说法中,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的是(

A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B内幕人员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买卖 C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D自营业务研究人员,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的信息,预测上市公司业绩将大增,建议自营部门买进该股票

6、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

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

。(

A 6;10%

B 1;10%

C 3;5%

D 1; 5%

7、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

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A 2个

B 5个

C 7个

D10个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0分)

1、证券经纪业务中的禁止行为包括(

) A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B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时间的全权委托;

C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D不得借职务之便利用或泄漏内幕信息。

2、下列关于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对上市公司而言,所有未经披露的信息都属于内幕信息

B对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的所有员工或多或少的知道公司的一些信息,因此,上市公司的员工买卖本公司的证券都属于内幕交易 C无论自己是否内幕人员,只要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都属于内幕交易

D内幕交易只可能发生在内幕人员身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 A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 B没收违法所得,

C并处以所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D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证券经纪人(

)且情节严重的,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等值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证券从业资格。

A 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B 从事业务未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

C 同时接受多家证券公司的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D 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

5、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

) A直接持有、买卖股票

B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C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D买卖基金

6、根据刑法修正案

(七)的规定,下列符合“老鼠仓”行为特征的是(

) A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严重

B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情节严重

C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 D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

7、证券公司对客户适当性管理包括:(

A证券公司应当事先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风险特征及告知情况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B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 C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的,可以直接变更客户类别,为其提供证券公司认为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 D在对客户适当性管理的过程中,证券公司的提示和客户的选择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8、证券公司主要依据下列哪些情况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A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

B客户所掌握的证券专业知识; C客户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D客户年龄。

9、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为了有效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必须将(

)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A证券经纪 B证券承销 C证券自营

D证券资产管理

10、根据《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要求,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证券公司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根据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客户账户资料及相关交易情况说明。

B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时,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确认、留存证据;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资产,并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

C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

D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查询或者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保证客户至少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等信息。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21分)。请在每题后的括号中填写×或√。

1、为方便客户,证券经纪人经公司同意,可以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其违法行为,应当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4、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每五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6、证券公司应当切实防范公司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当公司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重大冲突时,公司应当优先考虑客户的合法权益;当公司不同客户之间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审慎处理。对于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公司应当及时向客户披露有关信息和风险。(

7、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 )

四、简答:请列出《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中规定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15分)

第12篇:合规部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本人于XXXX年XX月正式加入XX银行内审合规部,开始了我的内审合规工作生涯,在近两个月的工作中,由于自己比较欠缺此岗位的工作经验,对柜台的操作流程没能做到很深入的了解,检查时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信贷业务的检查,流程方面掌握较好,但对于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未能做到准确、全面的分析,同时对现行制度掌握不全面,具体细节部分仍未能做到细致的检查和判断。

一、目前状态

本行合规部正式成立于XXXXX年XX月,目前人员配置为,虽然任职人员的银行从业经验比较长,均为 XX年以上,但对于此方面的工作仍尚缺部分经验。我部在X月中旬至X月上旬对柜台业务、信贷业务进行了全面初检。对柜面的基本业务和服务规范采取了现场及非现场检查的方式,由于经验不足,较为重要的部分未能做到详细查看;信贷业务方面,抽取了部分时间段的信贷档案,进行了百分百的检查,也采取了“回头看”的方式进行了二次复查,并在第一次营业部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对信贷业务检查报告进行了修改,按照发起行的报告格式进行了重新整理,进而得到有效改进。

二、2013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个人在业务流程和制度上的学习,争取短时间掌握所有的行内制度以及业务部门及营业网点的操作流程,必要时可向XX行合规部进行学习交流。

2、加强对各营业网点及业务管理部门的检查力度,做好检查时间计划表及检查的注意事项。

3、加强对新建的XXXXX站的管理,建立好检查机制。

4、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推动和执行我行的合规政策和措施,参与各业务部门流程梳理,为各部门提供政策法规支持。

5、正确处理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合规方案和合规工作要求,每季度对风险合规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合规风险评估报告,以确保被认定的合规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6、全年持续性推行合规文化的倡导,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7、主动对各部室及支行违规事项或存在合规风险的相关事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非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合规风险或合规问题对被检查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和提交相关处理意见。

8、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在员工中树起依法合规经营和控制合规风险的意识,为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有效的举报保密和激励机制。

9、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借鉴学习他行先进经验,结合我行实际,建立健全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

10、对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规则、监管意见和风险提示等监管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有效执行这些文件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11、持续不间断梳理补充行内各项规章制度。

12、按照行领导的要求,安排好全行人员的制度学习,做好学习的时间安排,尽快提高行内所有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13篇:合规部职责

合规部职责:

1、协助领导构建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制订、修订公司的合规手册和其他合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2、起草年度合规管理计划;

3、主动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合规风险;

4、负责各项具体合规工作方案的拟定,使合规工作顺利展开;

5、起草合规报告;

6、参与新产品的开发,识别、评估合规风险,提供合规支持;

7、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起草违规处理决定;

8、梳理公司内控流程,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9、审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程,提供合规改进建议;

10、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

11、组织合规培训并向公司员工提供合规咨询;

12、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动、发展,并根据其有关要求提出制订或者修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议。

13、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及其他相关辅助

西门子CFO说:我们大大强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建立了一套严明的合规体系。整个体系由四个模块组成,调查、补救、培训以及内部和外部交流。

外国在美上市公司可能遇到的SOX合规性问题

1) 公司层面控制和反欺诈控制

2) IT控制环境

3) 财务报表结算流程

4) 遵循SEC,GAAP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

5) 所得税

6) 职责分离(尤其是小型公司)

7) 与外部审计师协调

8) 资源限制

9) 低估所需的投入

第14篇:合规部岗位职责

合规部岗位职责:

1:在发展中心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相关区域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并网工作,并主持并网日常管理工作。 1.1:经理职责与工作任务:

1.1.1负责区域内新能源项目的并网工作,收集区域相关项目并网信息,及时过滤、归纳、整理。组织进行项目并网、布局、考察,与政府部门沟通工作,负责并网项目前期调查及并网情况评估,撰写分析报告,配合各项目完成并网手续相关支持性文件。

1.1.2组织项目并网计划制定项目并网实施方案,负责并跟进并网项目的谈判以达成意向,组织编制起草项目并网协议、意向、合同等文件,组织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约并参与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1.1.3负责项目并网核准文件的行政报批工作,组织人员对决策机构批准的项目进行立项,办理立项所需手续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等项目核准文件的委托、编制工作,跟踪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进展,直至获得项目并网核准批文。

1.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合规专员职责与工作任务:

1.2.1 在部门领导下,负责相关区域光伏项目、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并网工作的实施。

1.2.2.协助上级参与区域内新能源项目的并网工作,收集区域相关项目并网信息。与项目区域内相关政府部分洽谈获得项目并网权,参与项目并网项目现场踏勘,协助部门经理,指导,出来协调项目并网所出现的问题,参与编制项目并网计划。

1.2.3协助上级参与项目并网计划实施,协助组织跟进并网项目的谈判以达成合作意向。协助组织编制起草项目并网协议、意向、合同等文件,协助组织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约并参与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助负责项目并网核准文件的行政报批工作,协助组织人员对决策机构批准的项目进行立项,办理立项所需手续,协助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等项目核准文件的委托、编制工作。协助跟踪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进展,直至获得项目并网核准批文。

1.2.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前工作分配:张鹏鹏负责盐城项目并网手续资料整理工作,叶江南协助配合张鹏鹏完成,并完成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下达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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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吴川市农信社合规部工作总结

吴川市农信社合规部2012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合规部在上级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及银监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紧紧围绕省联社“抓好立规,强化循规,全面合规”的工作思路,以风险防范为本,建立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为我市农信社合规守法经营和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合规性审查工作。合规部积极参与各项业务合规性的审查工作,如柜面交易权限修改、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授权的合规合法性审查,抵债资产拍卖现场见证等。

2、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督察。针对辖内个别员工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合规部把合规管理定为2012年工作的重点。在监稽、安全保卫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制度执行力督察小组在辖内共进行30多次督察检查活动,通过现场检查、翻看监控录像和谈话了解等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违规操作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今年一共经济处罚49人次,罚款4650元。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员工明白“违规就要付出代价”的道理,通过制度执行力的督察活动,有力地提高了员工的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业务操作行为,在辖内营造出一种浓厚的 1

合规合法经营氛围。

3、注重合规文化宣传,提高员工的合规文化意识。今年第一季度,我社在辖内32个营业网点悬挂“主动合规,从我做起”的宣传横幅,目的旨在提高员工的主动合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做到规范操作,合规经营。

4、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反洗钱工作。

(1)、规范反洗钱工作,明确责任。为了规范我社反洗钱工作,落实反洗责任,将反洗钱工作纳入业务经营考核,做到责任到社到人。今年联社与各信用社、机关部室签订了《反洗钱目标管理责任书》,信用社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反洗钱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使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2)第二季度起实行反洗钱绩效季度考核。在季度考核100分制中实行最高5分的倒扣分制。绩效考核的开展,把员工的收入与反洗钱工作业绩有机结合起来,大大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

(3)努力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随着数据大集中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的操作规程也不断更新。我部反洗钱专员积极协助基层社信息报告员进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对基层信用社出现漏报、错报、迟报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提醒和督促,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数据报送的质量。今年6月份我部组织在辖内开展了一次反洗

钱工作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尽职调查客户身份、漏登记大额交易或大额登记不完善、迟报、错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现象进行了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能力。

(4)、整章建制,搭建反洗钱工作制度,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立健全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体系,规范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管理工作,切实反洗钱工作职责,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我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联社的有关制度,4月份制定了《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后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应用机构信用代码辅助开展客户身份识别通知》的要求,6月份对《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制订了《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指导辖内各基层社有条不紊地开展反洗钱工作。

(5)、加强反洗钱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工作能力。在今年6月份我部举办了一期时间半天的反洗钱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辖内信用社的主办会计、分社负责人、综合柜员总共80多人,培训内容为: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大额交易和可疑及涉嫌恐怖融资交易报告、人民币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等内容。2012年9月5日,我部将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局7月27日电视电话培训内容刻录成光盘分发到辖内10个信用社,

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本次参加反洗钱培训人员278人次,取得积极效果,员工的反洗钱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防范洗钱的风险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6)加强反洗钱宣传。今年11月是反洗钱宣传月,我部积极响应人民银行的号召,在信用社门前挂各种反洗钱宣传横幅和在市区信用社电子屏幕上进行滚动式反洗钱宣传,积极参加了由湛江人行组织的特呈岛骑单车环岛反洗钱宣传和由吴川人行组织的黄坡镇设摊反洗钱宣传,有效地使反洗钱意识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5、对存款内控制度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堵塞合规风险。2012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我部牵头在辖内开展一期存款业务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化解措施,限期整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6、开展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活动。

为规范我市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根据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的精神,由我部牵头,组织稽核部和基层信用社的业务骨干在2月份开展对基层社(营业部)进行不规范经营的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统一张贴了我市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服务收费标准和业务经营“七不准”。通过开展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提高了我市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提升了

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声誉,最终实现我市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7、创优争先,开展“双百竞赛”活动。

在6月份,根据上级银监部门的要求,由我部牵头在辖内开展“双百竞赛”活动。我部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该活动的开展。“双百竞赛”活动目的是为提升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创先争优,有效发挥我市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支持作用,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全面的合规教育培训未能系统开展,合规教育未能在各业务条线细化铺开,有针对性的合规教育开展不够。

(二)员工的反洗钱知识掌握不够,还存在不尽职调查客户身份、漏登记大额交易或大额登记不完善、迟报、错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现象。

(三)合规部岗位配置不合理。由于受到人力资源因素的影响,合规部仅3人,尚未能按照上级联社的要求配备综合管理岗、反洗钱岗、法律援助岗、资料管理等岗位,严重束缚合规部的工作安排和实施。

三、明年的工作计划

(一)举行二期的反洗钱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反洗钱理

论知识、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反洗钱业务技能等,努力提高员工的反洗钱能力。

(二)继续加强员工执行力督察工作。我部继续联合稽核、保卫部门在辖内进行突击检查,对屡查屡犯的违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使“违规要付出代价,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员工的制度执行力。

(三)加强反洗钱工作绩效考核的现场评价。计划在明年不定期对辖内信社进行反洗钱工作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正,指导基层社如何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举办二期合规管理教育培训。通过合规教育,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树立全员合规管理的观念,培养良好合规文化。培训的内容包括:合规管理实施背景与基本概念、合规建设的重要性、员工在合规管理中的作用、合规管理对员工的要求、剖析违规案例、违规成本等。

(五)继续加强各项业务的合规审查,确保各项业务在事前、事中能够合规操作。

(六)继续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第16篇:风险合规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风险合规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1、与全省相比,人员最少,经常加班加点,较快的进入了工作状态,完成了风险口大量繁杂的工作。

2、对风险合规口的工作装订专夹,实行分门别类管理,加强了“留痕”工作。

3、所有风险提示通过OA进行了下发学习。针对邮政金融问题屡查屡犯、积重难返的情况,专门下发风险提示,旗帜鲜明地要求市邮政局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市邮政局将风险提示的内容落实到市县镇全部邮政金融网点。市分行总体加强了对邮政的风险提示,邀请市银监局为第三方见证人。

4、上报标数,新反洗钱系统顺利上线。

5、开展了信贷风险分类自查,进行了风险条线的第一次风险分类,29笔贷款下调了风险级别。

6、进行了贵金属业务下发授权。

7、进行了签署合规办理业务承诺书活动。

8、创刊金昌《风险合规简报》。

9、审查合同3份,为其他条线提供法律咨询5次。

10、资产保全起诉借款案件,全部胜诉,

11、进行了协助司法查扣冻,扣划1次。

12、升级了银监局违约客户申报系统,新上违约客户申报核对系统,保证了违约客户信息的按月上报。

13、更新了人行反洗钱大额报文申报系统,保证了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按月上报。

14、形成了风险委员会会议纪要,收集了邮政、网点、部室上报的原始资料等留痕活动踪迹。

15、按月上报了机构信用风险监测、违约客户信息、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报文或报表。

16、按季度上报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统计表、诉讼查冻扣数据统计表、法务工作总结、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全面风险报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

17、加强了风险主管工作。

18、加强了台账管理工作。

19、进行了重大风险排查。

第17篇:内控合规部工作总结[材料]

内控合规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有关监管部门和我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内控合规部结合我行实际,紧密围绕“加强合规建设,提升管控能力”这一目标,坚持“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在案防安保、完善制度、事后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保障我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促进了全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认识,重视案防安保工作

鉴于我行员工都没有银行工作经验,案件安保防控思想、认识、观念、意识不深刻、不到位的问题,内控合规部把案防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是把案防工作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杜绝案防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层层签订案防安保目标责任书;三是定期组织全行员工学习监管部门下发的案件情况通报、案件风险提示和案例通报;四是对重点机构、重点风险类型、重点人员进行风险排查;五是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同时,加强案防案保工作有效性、连续性和规范性等方面的考核,促进了案防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促进合规文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面对我行成立不到一年,各方面工作都没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要坚持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责任落实到人,职责分工明确,形成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稽核队伍从实际出发,每个部门派驻风险管控员,坚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创建合规风险防范环境,强化员工合规意识培养。紧密联系实际,从基本岗位职责入手,由员工自己定制度,自已查风险,让员工把合规文化作为一种提升自己能力的服务措施,让每一位员工真正了解合规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的锻炼,实现真正的合规。

(三)创新方法,加强事后监督

重点监督特殊业务,对于事后监督人员,认真监督基层网点的每一笔业务,围绕上级及银监局风险排查方案等精神。一是对重要空白凭证、大额授权、挂失、冲账、抹账等方面,加大力度监督,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事后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认真按照领导要求,监督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及时处理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差错,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保证网点工作的正常运 行。

(四)内外结合,完善财务审计

我行刚刚成立,内控合规部针对财务制度不完善,组织合规部对各项财务进行审计。一是组织对去年财务进行全面审计,针对审计出的疑问,交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说明。二是外聘专业审计人员对我行××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专业审计,保证我行财务工作的合法、公正。三是对存在风险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相关存档文件、资料等,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案防基础簿弱,力量不足

我行员工对案防工作从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对案防工作只是开会听听,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对案防工作不够重视,促使案防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一是除内控合规部驻各部门风控员,各部(室)没有案防专职人员,对案防工作开展不到位。二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整改手段。各部(室)平时对案防工作开展不多,员工对案防工作不能深刻认识,促使问题隐患难于发现和根治。

(二)事后监督不够专业,需进一步完善制度

一是作为新银行、新员工,没有工作经验, 在一些工作的处理和业务的操作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二是存在事后监督制度不完善,工作要求不明确,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

(三)合规意识不强,需加强学习

一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外部监管部门要求做的事情,在推进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在合规文化建设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情况;二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上级部门的事情,上下传导不畅;三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合规部门(岗位)的事情,合规理念和合规意识未能渗透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三、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各部门尽快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完善,从而使我行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二是积极进行案防文件的教育学习,提高员工自身对案防风险的认识,逐步将风险观念植根于每个员工心里,争取做到零风险。

××年×月×日

第18篇:19月份合规部工作总结1

合规部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1-9月份,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合规部立足本职,加强服务与管理,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1-9月份主要工作情况及四季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情况

1、抓早字、争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存款组织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了“首季业务开门红”考核活动,按月公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督导活动开展。截止2008年一季度末,各项存款余额为***万元,较年初增长****万元,完成***分配全年任务的**.**%。二是分段、分档考核,既体现考核办法的独立性又体现考核办法的连续性,在不影响“首季业务开门红”考核的前提下,制定了全年业务考核和薪酬办法,办法之间既相互补充又互不影响,增强了考核的有效性,促进了业务的发展。2008年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万元,较年初增长*****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各项存款日均余额较年初增长*****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2、抓营销,促贷款发放,强措施,保总量增长。今年以来,为提高资金运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我行加大了贷款营销力度和考核措施。一是结合“首季业务开门红”活动,下达了小额贷款发放任务和贷款总量任务,及时对贷款营销情况进行调度,狠抓营销,贷款发放效果较好。一季度末,各项贷款余额******万元, 1

比年初增长*****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二是调整充实了客户经理队伍,加大对全年贷款增量和日均增长额的考核力度,促进了贷款的快速增长。截止2008年9月末,剔除贴现累计发放各项贷款****万元,贷款余额达到*****万元,较年初增长****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各项贷款日均增长额*****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3、加强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严格按照**局和***关于贷款五级分类的要求,加强对贷款五级分类的管理与指导,一是针对*****局今年上半年对我行2007年度五级分类偏离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我行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修改完善了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强化了责任落实和考核奖惩,要求严格规范分类标准,提高分类质量,保证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二是做到了堵源头防风险,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我行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程度,并通过每月召开的信贷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的通知》,信贷资产管理和五级分类质量有所提高,截止2008年9月末,我行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较年初下降***万元和***万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和***%。

4、认真做好全辖统计业务报表的汇总、编制、分析与上报工作,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并严格按照上级行办下发的临时性调研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调研、调查报表、分析报告等资料,保质保量地完成了1-9月份各项统计工作。

5、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增强风险管理理念,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风险管控水平。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合规部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职责要求对总行各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把关,防止规章制度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二是与*****局“****”工程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在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做好初步的合规风险文化建设,树立员工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创造风险防范的良好氛围,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三是对提报审贷委员会的大额贷款进行严格审核,对贷款资料的合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认真、仔细审查、分析,提高了上报贷款资料的质量,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

二、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合规文化建设和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做得不到位,合规风险管理知识和经验不足,不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对本专业的知识没有很好地加以掌握、运用,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还较肤浅。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放松了对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使深层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被动应付多,主动创新少。

三是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导的力度不足,缺乏执行力。虽然认识到了制度执行的必要性、迫切性和现实性,但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要求多、监督少,一味追求自我约束而疏忽了监督约束和强化落实的效果,制度落实力度不足。

三、第四季度工作思路

一是以存、贷款业务总量膨胀为主线,以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和加强风险管控重点,以大力开展合规教育活动和建立风险管理文化为动力,不断加大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检查监督力度,促进各项制度落实和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研究、分析我行前三个季度完成***分配的全年任务情况,针对未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开展吸收存款、清收不良贷款和应收利息专项活动,细化任务,制定有效的考核办法,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营指标。

二是继续抓好贷款营销,把贷款营销作为长期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客户经理队伍的管理,抓好营销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营销队伍素质,强化落实贷款与效益挂钩办法,切实调动客户经理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严把新增贷款的发放关,确保新增贷款质量,控制信贷风险。明确各分支机构及客户经理贷款管理权限,严格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系统资料录入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杜绝化整为零、顶冒名、垒大户及超权限贷款的发放。严把贷款审查、审批关,确保信贷资料合规合法,促进我行信贷资产质量逐年提高。

四是根据**局对我行贷款五级分类偏离度检查的实际情况,继续对有关制度、办法进行梳理,强化对五级分类责任的落实和分类资料的规范、保管等工作,主要在资料规范、保管和明确责任方面下功夫。

第19篇:合规工作总结

201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2013年面对经济环境形势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着力于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行日常合规监控、检查与督促并重,逐步推动合规管理工作走向正轨。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操作流程,做实内控基础 今年,一方面着力于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性和日常业务的合规率,并认真剖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存在问题;另一方面,认真分析和总结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发现内控盲点,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管控的覆盖面,如流动性管理、相关应急方案的补充和完善。新增了《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量化了贷后检查频率以及明确了商业承兑票据贴现业务需申报的资料等业务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严格执行贷前、贷中、贷后检查制度,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现又制定了*********等三项制度,这些制度将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风险管控管理标准日趋合理和完善。

二、细化合规履职范围,提高合规覆盖面

今年,重点实施全面合规管控体系,努力实现合规管理的全覆盖,把合规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业务的全过程。合规管理通过积极参与公司信贷业务、票据结算、财务会计结算、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实时合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改进、整改措施,提高风险的事中、事前控制能力,做到合规管理与日常业务有机地结合,促进我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合规、稳健开展。

三、完善合规管控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效果

今年,将合规功能从稽核审计部移入综合管理部,使事中合规监督与事后监督检查分离,强化“两道”风险防控的不同功能,进一步完善有效的合规管控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合规管理职责和职能,强化合规管理的功能。

四、着力培训宣导,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深入开展内控合规文化宣导,不断丰富培训层级和形式,提高合规宣导深度和广度。

一是基本健全合规培训体系。分层次、分需求,基本建立起了面向管理者、各职能部门和合规条线的多维度合规培训体系。首先,是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和文件传阅等多种形式,学习和贯彻执行新政策、新制度和新办法,强化管理层合规管理意识;其次,是对广大员工,分公司继续开展*****岗前前合规培训和新员工入司合规培训;公司会结合各部门各岗位履职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合规承诺等方式,培育全员合规意识,引导各级干部员工夯实内控合规的思想基础;再次,是对合规人员,以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合规条线专业知识。只有精通业务,熟悉管理,才能将合规工作真正做好做实。

二是丰富合规宣导内容。以监管部门通报的金融领域各类案件、典型违规案例以及金融宣传知识为重点,与日常的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监管政策结合起来,与合规知识技能的普及培训结合起来,与先进合规经验的交流结合起来,与合规绩效的考核评价结合起来,既注重软性影响,又强化刚性约束。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防范案件发生,全面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

五、是加大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公司在2012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对反洗钱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待确认可疑交易处理等反洗钱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

工作中存在问题

1、合规管理技能急待进一步提高。对错综复杂各类风险的识别、防范以及应急应对的能力不是很强,合规管理的措施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尤其技术和手段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2、公司合规条线人手不足、力量不强、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等情况普遍突出,还不能全面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合规保障的需求

3、合规管理工作的深度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对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等方面还不够,对涉及各业务、管理各部门的合规管理提出规范建议还不多,全体员工对合规工作的认知度还不是很强。

4、合规意识不强

2014年合规管理工作思路及设想:

1、以流程控制优化为突破口,合规、风险、稽核审计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公司合规、规范经营

要以流程和控制为重点,同时与稽核审计共密切合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重点突出各项信贷业务、票据贴现、资金结算、综合管理等方面合规检查,尤其是对外合同、协议、新业务规范操作防范违规风险。

2、以建立内控合规评价体系为切入点,推动内控管理机制的完善

2014年要逐步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内控评价工作,推动*****内控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内控制度建设。2014年要强化内部控制流程、关键控制点优化,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要充分利用非现场手段,扩大评价工作的覆盖面。

3、组织好反洗钱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的培训,落实好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加强对可以交易的正别,提高反洗钱的能力。

4、加强合规队伍建设,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素质

首先,鼓励和引导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各项专业知识学习,既要注重合规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重视国家政策、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以及行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审计水平。其次,通过引进外部有经验人才,吸收和培养本公司优秀人才,调整、充实、提高合规人员队伍,使公司合规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公司合规管理需求;再次,加强合规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建立合规管理人员学习和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保持合规管理人员清正和廉洁,提高合规人员职业素质。 。

第20篇:合规工作总结

合规工作总结

年光似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送走了辉煌而难忘的 08年,迎来了充满希冀和憧憬的09年。2008年是我行全面实现战略转型重要的一年,XX分行在省分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分行党委提出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发展思路和“实事求是、规范经营”的指导思想,以市分行党委提出“守正出奇、追求卓越”为经营理念,紧紧抓住发展这一主题,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使XX分行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全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收入、综合盈利能力等位居全省前列。一年来,合规工作紧紧围绕全行中心任务、结合XX分行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工作,坚持了标本兼治、风险关口前移,确保了全市分行全年“零案件、零责任事故、零违规事件”,为我行各项业务持续、有序、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提高风险监控能力,确保合规工作有章可循。为使合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防范经营风险,XX分行于08年年初就建立了各项制度,以保证合规条线工作有序进行。主要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XX分行内部检查实施细则》、《XX分行整改考评办法》、《XX分行内部检查备案制度》。

1

2、全面梳理风险点,建立问题库,抓好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部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来源、业务类别、部位、环节、风险级别、整改状态、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问题数量的增减变化、整改率、复发率进行动态分析。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库,按照“三定一挂钩”方式(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与整改责任人绩效挂钩),落实整改。主要工作方法:一是市分行党委高度重视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行长徐智勇亲自抓全局,纪检书记刘建南抓具体落实,其它分管行长抓条线整改,使整改工作能顺利完成好;二是注重于整改工作的追踪回访。各部门、各支行每次上报整改问题后,我行十分注重整改的真实性,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回访,看是否真实整改。08年由监察保卫部人员对所辖机构进行了三次追踪回访;三是结合开展案件及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市分行党委十分重视案件及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稳健经营、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抓好问题整改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重点围绕“零案件、零责任事故、零违规事件”来开展工作。(1)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2)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与风险隐患,下大力气进行整改;(3)是深入开展员工经济行为专项排查,排查面为100%。对20个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排查,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4)完善内控

2 制度建设,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提高风险监控能力。市分行专门下发了《基层机构风险点》,提示重点排查44个主要风险点,并按要求对照检查;制定下发了《XX分行安全运营考核办法》、《XX分行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员工行为排查实施细则》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整改的时效性。特别是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注重实时整改,大大提高了整改率。2008年审计共对我行进行了5项审计,主要涉及到08年部分中间业务审计、二级分行07年内控审计、对公信贷谁入与退出审计、年金业务审计、财务管理业务审计内容,共发现问题111个,到12月29日止,我行己整改108个,整改率为97.30%;只有三个问题正在整改;省分行组织的合规大检查发现问题41个,己全部整改,整改率为100%。

3、根据市分行全年工作总体布局及2008年度监察保卫部工作安排,由我部牵头开展了2008年度上半年“合规综合大检查”,前后20天。此次检查对全区开展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支持保障业务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本级各部门、本级各网点、支行,检查面为100%。共发现问题122个,其中信贷方面的问题8个,占比6.56%;会计、个金、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82个,占比67.21%;安全保卫29个,占比23.77%;合规综合方面的问题3个,占比2.46%;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积分处理,共有33人次积分,共计50分。

4、加强了对网点监控录像的重点检查。我行对24个网点的监控录相的完整性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1)营业网点运钞车停靠区域、款箱(包)交接过程及出入营业场所人员;营业网点大厅、理财区、附行式自助设备区域客户活动情况;柜员操作活动情况以及放置重要空白凭证及重要物品的保险箱;附行式自助设备现金业务,装、卸钞,存款清点,钞箱检查等相关情况;(2)监控录像是否按规定时间双人开、关机,是否设置密码,是否显示录像时间;(3)录像开启时间是否先于运钞车到达时间,是否有不正常中断、关机现象,录像关闭时间是否晚于运钞车离开时间;(4)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是否按要求进行监控录像检查;(5)重要部位是否存在监控死角。

4、督促业务部门开展每季度业务检查,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计、个金、运营部门每季组织的会计业务大检查、风险部每季组织信贷大检查,我部都积极督促并配合。如会计部主要采取了现场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的方法,查找会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为有效实施检查,会计部结合会计工作新动向,加大了对金库和尾箱的全面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会计检查 6次。其中金库、尾箱专项检查2次;业务专项检查4次,检查频率达到并超过上级行规定。对每一次检查,通过归纳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通报全行。前台业务部

4 门(个金部)主要从授权、碰库、单证和印章管理、代客服务、岗位交流轮换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检查;风险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三个职能组,即:审批组、平行作业组、监管检查组。由监管检查组每季对各行13个关键风险点进行监控检查。

5、配合XX总审计室对我行实施5个专项审计,即07年内控审计、对公信贷谁入与退出审计、年金业务审计、财务管理业务审计。五项审计工作时间前后80多天,共发现问题111个。在审计工作期间,由我部人员全程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审计部门的认同。

6、责任认定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及时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以起到警示作用。08年共对5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责任认追究。对7人进行了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700元;有5人受到了积分处罚,共积分6分。对省分行合规大检查项目也进行责任认定,对4人进行积分,共积8分。

7、加大了业务培训工作。08年共组织了三次业务培训,即二次反洗钱和一次关联交易培训。受培训人员达到105人次。

8、尝试新的合规管理办法,注重实效。2008年我行对内外部检查整改工作除正常抓整改外,主要还做了以下二项工作:一是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08年共下发了4份整改通知书,也取得好的成效。例对公信贷谁入与退出审计发现我

5 行问题33个,未下发整改书之前,我行仍有10个问题未整改,整改率为70%;面对这个严峻问题,我部及时向分管领导建议下以整改通知书,并到问题发行进行督办,到2008年12月29日止,己整改了30个,整改率达到了91%;二是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职联系会,分析原因,并以案件防控工作简报形式下发到全行,起到了警示作用,全年共下发了二期。

二、当前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认为合规管理是上级管理部门的事,基层行只是被动地完成上级指定的工作,把合规管理和业务经营看作互不相干的两件事;二是认为合规是前台操作人员、合规部门的事,没有从根本上认清合规管理的真实内涵。其实,合规管理应从各个管理层做起,从部门负责人、高管人员做起,他们肩负着合规政策的制定和传达,并对合规风险的管理状况、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2、对于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部门之间仍存在职责不清的现象。

在目前,我行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尚还存在一定弊端,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还有待于加强,风险问题难以充分反映,发生问题后在整改时也容易造成职责不清。这种情况在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时常常出现,由此造成许多问题屡查屡犯。

三、09年主要工作打算

1、深刻领会案件防控要求,培育合规文化理念

(1)开展合规案例教育学习。每个季度在企业网上挂一遍合规文化案例。

(2)计划在8月份组织一次内外部检查整改培训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X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规程》和总行、省行下发的新的整改状态的界定、确认;同时,结合整改工作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实例,对疑点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2、继续全面提高合规经营的执行力,确保内外部检查有效整改。总体目标:确保98%以上的整改率,力争100%。

3、做好合规基础工作,确保不错不乱。

(1)计划于4月份组织一次反洗钱自查工作,全面掌握全行反洗线工作动态,迎接银监会、人民分行检查。

(2)计划在9月份开展一次“合规综合大检查”。

X行XX分行 2008年12月28日

《证券公司合规部个人工作总结.doc》
证券公司合规部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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