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公务员工作总结

2020-04-19 来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招录公务员工作纪实

招录公务员工作纪实

昨天,来自八方的革命者曾经在这片红土征战;今天,怀抱理想的人才竞逐又在这里上演。科学完备的招录机制,阳光公正的选贤程序,为有志青年搭建了放飞的平台,巴中迎来了人才的大会聚。优化的队伍结构,优良的人才环境,为加快发展增添了后劲。

热点关注 招录考验公正

机关人员结构老化,县乡人才出现断档,部门空编亟待补员。近年来,我市陆续加公务员招考力度,由此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选,既反映了广大青年对公务员职位的向往,但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共招录各类公务员982名,报名应考者达15300人,竞争职位比例为1:15.5,仅2008年全市招录348名公务员的公告点击量就突破4.5万次。而2009年招录巴州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2)5名职位,报考者912人,比例高达1:183,成为建市以来公招报考比例之最。

报考公务员热,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更考验着招录机关的公正度和社会公信力。然而,招录工作量大,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协同等诸多事宜,稍有不周就会出现问题。2007年,在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因体检部门把关不严致考生张某身高不达标被录取,经群众举报查实后,穿了半年警服的她还是取消了录用。为此,招录机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防微杜渐思考对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袁闻聪在招录公务员联席会上慷慨陈词:巴中贫困落后,人才匮乏,选好用好党政人才资源,是加快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招录工作做不实,失去的不仅是招贤纳才的机会,中伤的更是莘莘学子的情感,损害的必是党和政府的声誉,必须大刀阔斧改革不合适宜的机制办法,确保考生公正竞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机制创新 方法科学高效

机制不良、方法落后是制约公考公正性的根源,而面试和体检环节最容易发生违规行为。出奇招,克顽疾,新机制、新举措随之应运而生。

2007年9月,出台《xx市人事考试诚信记录与管理办法》和《xx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举措,为人事考试公正安全构筑了“防腐墙”;

2007年10月,常年聘请12名社会各界人事工作监督员,以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为人事考试公平公正铺设了“监控网”;

2008年11月,确定两家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把20名副主任以上医师纳入专家库管理并随机确定,避免“独家经营”,为人事体检的科学客观安装了“保险箱”;

2009年9月,再次培训面试考官55名,将面试考官数量扩大到200人,范围延伸到市、县(区)部门行业,为人事考试面试的公正评判设置了“天平称”;

2009年11月,全市公招190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当日,现场差额考官20%随机抽选主考、评委和计分、计时、监督考务组别。机制无情,一些资深评委当即“下课”,而7名新评委当选主考。同时,采用程式化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序号,事半功倍;

2010年3月,在招录2009年度公务员面试工作中,取消事先确定引领人员的做法,在落选的评委中随机再抽选引领员,全面堵塞了漏洞,令在场人员称奇。

努力打造“阳光考务”,依托互联网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了招考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招录程序及录用结果等信息的快捷传递,提高了服务效率。针对广大考生十分关注面试成绩和职位总排名的发布情况,及时开发出统计计分平台,依照面试计分规则与方法,设计了输入原始数据(评分)后自动计算的一系列程序,面试结束即可当场公布考生成绩,当天网络发布考生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公告,达到了计算精确,公开及时,高度透明,避免疑虑的效果。

阳光运行 赢得广泛共鸣

从摒弃传统的评判方式到建立科学的管理办法;从落实岗位责任到完善监督机制,阳光运行,为考生打开了翱翔的天空,一大批外地人才落户巴中,为加快老区发展注入了活力。

来自广东xx,毕业于xx师范大学,曾供职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的潘剑委,可谓少年得志,但他不满足于优越的工作生活,立志从警,时值去年招录人民警察,他通过媒体了解到巴中独特的人文风情,毅然报名应考并以优异成绩录取到巴州分局。他说:“公考圆梦了我的理想,也将夙愿我的爱情”。在新警培训期间,他发挥文艺特长,承办板报,创作诗歌,编排节目,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2008年公考到xx市规划和建设局从事文秘工作的殷初阳,以其优良的自身素质和超凡的组织才能,曾担任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班长,他力戒浮躁,全身心钻研本职业务,先后完成了《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城市发展的高度》、《领导干部要有群众意识》等多个课题研究,建树明显,好评有嘉。可塑之材,自当培养。去年9月,他又公考到市委组织部工作,谈起公务员招录他感激道:“公招给我实现就业的机会,岗位给我施展才华的舞台,我的信念是奉献巴中发展。”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随便失去一个人才,更不让一名考生因操作不当而心存怨念是招录机关的工作底线。2010年4月,报考2009年度森林警察的考生刘易,先后两次对测量身高指标提出异议,鉴于考生品学兼优,人事部门会同市纪委,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林业局到指定医院对其进行了第三次复查,当会检医生和监督人员一致认定其为合格时,考生一家人噙满了感激的泪花。而日前,拟录用警察身份的毛某和石某由于向招录机关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经公示查实后迅即取消了录用资格,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对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春深情地说:“这两年,人事部门创新招录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社会反映公招方面的问题少了,应该总结,大力宣传!”

(张学金)

推荐第2篇:淄博市公务员招录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现将2012年淄博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市劳教所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二)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劳教医疗技术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市劳教所公务员(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只能报考省和设区的市级机关的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淄博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dzb.hr.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即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淄博市公务员招考职位中所列的定向考录职位,仅限我省及我市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报。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报考市劳教所各职位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大学专科报考者)、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以及《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后四项从附件十二下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地点: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张店区金晶大道东一街4号,市交通银行北邻)。目测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其中,3月5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参加现场目测者不得由他人代办。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负责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如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淄博市范围内的其它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3月1日-3月5日到淄博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淄博市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324房间)现场办理确认减免费用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淄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和区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3月1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市级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淄博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与省同步进行。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淄博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招考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由单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淄博市各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秩序等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791828

监督电话:0533-3182064 附件:

1、2012年淄博市市直机关招考职位表

2、2012年淄博市区县、乡镇机关招考职位表

3、2012年淄博市劳教所招考职位表

4、2012年淄博市参照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

5、2012年淄博市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

6、2012年淄博市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7、2012年淄博市法院系统招考职位表

8、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9、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职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10、2012年淄博市考录公务员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11、淄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2、2012年报考淄博市公务员所需材料下载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3篇:河北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5年河北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5-03-09 09:35:22 字号:小 | 中 | 大 推荐资料 河北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

友情提示: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建议考生可参考河北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备考。

河北省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

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省、市、县、乡机关联合招考录用4857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的范围、对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的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各级机关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截止到2015年3月10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另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部分职位的特殊招录条件和相关说明

1、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者,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10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者,以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除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比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别提示: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参加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组织的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

2、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条件: 参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执行。

3、关于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有关证书要求: 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中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可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4、关于招录职位中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5、关于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5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三、招录的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3月10日前,在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本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其使用的网址分别为:

河北党建网(http://www.daodoc.com)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aodoc.com)。

特别提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于3月10日至11日在网上进行“体能测评报名”并打印《体能测评表》,11日晚12:00后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不再审核,并将冻结至全省体能测评结束,请考生注意提交时间。3月12日在本设区市(省直管市)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公告》,按照《体能测评公告》规定的地点和具体时间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于3月14日进行,考生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4:00集合。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须持《体能测评表》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合格的,须重新提交,进行二次审核,没有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可填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通过“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操作指南》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及定州、辛集市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名咨询。报名咨询电话附后。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2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省直部门(含垂管系统)及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4、证件审核。证件审核。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证明户籍(生源地)的材料,必要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荣誉证书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考生须根据以下时间安排,在所报考职位考生面试首日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可能延长面试日期,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时间总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5月16日--18日,报考省直部门(除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外)和定州、辛集市及其乡镇的考生。

第二批:5月23日--25日,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第三批:5月30日--6月1日,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的考生;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考生。

第四批:6月6日--8日,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的考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剩余考生。

第五批:6月13日--15日,省地税局系统剩余考生。

2、面试考生分组(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场)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场),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场),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场)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场)分配的招录计划。

3、面试地点。报考省直各部门(含垂直系统)及定州、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市面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考生在各设区市面试。

(五)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公布相关事项

1、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场的按面试组场)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职位综合名次、是否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等相关事宜等。其中,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系统)和定州、辛集市及其乡镇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含县、市、区、乡镇)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网站查询。

(六)体检

1、体检的时间。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系统)的考生以及报考定州、辛集市及其乡镇的考生,在每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按照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公布的时间执行。

2、体检的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依据的文件主要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以上文件附后。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与公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素质能力要求和招录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含系统)和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在本部门、本市网站公示;省直机关没有网站的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示,报考各设区市及其县(市、区)、乡镇的在本设区市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审批录用、通知报到、部分职位最低服务年限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并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及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到。

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录秩序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推荐第4篇:招录公务员转正考核

2010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转正考核

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下半年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3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分别负责相关人员的考核(详见附表1)。

(二)考核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

(三)转正考核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2010年下半年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核程序

一是述职。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全体干部参加,被考核对象本人进行述职。

二是民主测评。由考核小组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个别谈话。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机关干部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撰写主要表现材料。主要表现材料要真实地反映被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由考核人签名确认。

五是审核。考核组要认真审核《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转正审批表》或《海南省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转正审批表》填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是审批。考核小组向市委组织部领导报告审核情况,部务会议讨论,做出审批决定。

三、有关要求

1、被考核人提供个人总结。

2、所在单位提供对其作出的试用期间主要表现鉴定。主要对被考核对象一年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鉴定。要求500字以内,标题为2号宋体加粗,正文为3号仿宋体,16K纸打印。

3、《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转正审批表》或《海南省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转正审批表》一式三份,宋体,小四;打印纸张规格为16K打印。

附件6:

转正考核民主测评表

考核单位:

说明:

1、请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相对应的等次栏里打“√”;

2、每个项目只评一个等次,所有项目均不打“√”的视为弃权;

3、总体评价为优秀或称职的视为合格,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视为不合格。

推荐第5篇:烟台市公务员考试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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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市公务员考试招录简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部署安排,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地税系统)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同时从在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除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我市定向考录职位。

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公考选卓博 轻松就通过1统一咨询热线400-0120-020

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录用的初任法官、检察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公安(森林公安)、监狱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有关招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 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 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16日-3月20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烟台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第27条)。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市其他职位。 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面向社会招考的相同。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本人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详见附件3第31条)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进行现场目测和身体初检。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目测和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目测和身体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和放弃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有关问题见附件3第

16、17条)。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3月15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3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hj.yantai.gov.cn)上公布。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9:00-10:30),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详见有关招考简章)。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

3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市直机关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县乡机关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凡相同类型的招考职位合并招录的,在面试结束后采取按总成绩“高分先选”的办法确定各职位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由审批机关核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被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1、2。

七、其他

报考公安、监狱系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有关招考简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

4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考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本简章有关问题解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0535-678508367851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群:12392914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2群:129096712

山东卓博教育201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报班咨询热线:0531-88026601 88026609 13256779006(24小时)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推荐第6篇:山东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018年度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及相当职级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关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详见本公告的附件《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名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

咨询招录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名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

有关招录政策的详细说明,详见《报考指南》,或拨打本次招录的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报名期间,进入语音提示后,按“*”号键;报名结束后,进入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

有关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aodoc.com)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9:00—3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录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18年3月2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机关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8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8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名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招录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录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daodoc.com)“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录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等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单独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差额职位详见招录职位表)如同一个招录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指定网站(详见招录职位表)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录用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对部分职位,实行差额考察、定量考察,采取岗位工作实践、技术操作、专家评审、简历筛选等考察方式。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考察结果,并通知考察对象。在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后,对考察对象有反映或举报的,考察组织实施机关负责调查核实,可重新确定考察结果。

对暂缓做出考察结论的,自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提出,考察组织实施机关应当在15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一般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因组织程序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八、录用审批

对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暂缓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九、招录职位

各招录职位的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

详细职位表可以进入湖南华图官网查询。

推荐第7篇:辽宁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8辽宁乡镇公务员招录3606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等,下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解决乡镇机关缺员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面向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下同)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省乡镇机关共计划招录360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2018年6月8日(辽委办发(2018) 70号文件下发之日)前在编在岗的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4.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 或曾获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直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 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报考年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3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 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个别综合素质好、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本次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是2011年4月8日前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进入的,2011 年4月9日后通过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的,以及2011 年4月9日后交流进入但按政策 规定取得事业身份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试用期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单位乡镇机关填写《全省面向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用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应在30- - 100kb之间。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8月25日8时至8月27日16时到所在单位的乡镇机关,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范围、资格条件不符的,经查实, 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 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各乡镇机关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审查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各乡镇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终审。终审后将本市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报考人员照片电子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本次考录要把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资格审查的重点是报考人员范围、进入现事业单位方式、报名资格条件和“三龄两历一 身份”。要严格审查档案材料,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考。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或取消录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1日8时至9月13日16时到现事业单位所在乡镇机关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是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侧重考查报考人员把握“三农”政策、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30《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

考生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50% +面试成绩X50%。

原标题:关于全省面向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推荐第8篇: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招录方案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招录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等材料,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www.daodoc.com) 4.江西人才人事网(www.daodoc.com)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对照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4月12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分别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

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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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面试时间为6月份,具体日期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体检人员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624246

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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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某市乡镇公务员招录材料

关于XX市乡镇公务员招录有关情况汇报

一、我市乡镇公务员招考工作体制

我市乡镇公务员的考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录计划的申报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布置各乡镇提出招考计划数并设置职位条件,汇总后以县(区)组织人保编制三家名义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共同审核后上报省公务员局;笔试工作,是由市人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乡镇职位按职责分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承办具体面试考务工作和体检有关协调工作;考察工作委托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县(区)人保局汇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

二、我市2008年以来乡镇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乡镇公务员编制总量空缺1000名左右。2008年全市招录乡镇公务员149人;2009年全市招录乡镇公务员142人;2010年全市招录乡镇公务员177人(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20人);2011年全市招录乡镇公务员176人。这些人员中有25%左右属全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人员。

三、乡镇公务员招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从实施公务员“凡进必考”以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考录到乡镇机关工作,给乡镇机关带来了新的气象。但是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往往在乡镇工作的时间不长,这是因为,目前各县(区)直机关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在乡镇工作了几十年的科级领导干部要求进城,造成县(区)直单位人员冗余,而做事的人反而不多。这种情况下,各县(区)直机关往往抽调和借用乡镇新录用的公务员到县(区)直单位工作。另外,由于乡镇公务员待遇和生活条件等因素,有很多乡镇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继续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招录考试,考离了乡镇机关,造成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时间不长。

四、做好乡镇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鉴于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时间不长的问题,建议省里出台政策,设置新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最低工作年限,另外,适当提高乡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保证年轻公务员安心的在乡镇工作。

推荐第10篇:日照市公务员简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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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市公务员简招录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发〔2013〕5号),现将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公考选卓博 轻松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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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全市各级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www.daodoc.com(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3月15日9:00-3月21日16:00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aodo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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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公考选卓博 轻松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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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招考职位有专项测试(如外语等)要求的,要按规定进行专项测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单位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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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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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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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海关招录公务员面试题目

2010年招录公务员面试题目

一、近期,有关“低碳经济”话题频繁见诸媒体,更因为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召开再度升温,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如何发展低碳经济?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要素] 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

[出题思路] 发展“低碳经济”要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入手,再生能源,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创新能力,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产业,取代传统低端制造业。

二、有人说:“一个人追求目标越高,他的能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结合自身实际谈看法。

[要素] 自我认知与职业匹配性

[出题思路] 目标的正确与否(是否有利与国家和人民)。考生参考答案要点:

1、追求高的目标,可以作为人生努力、奋斗的压力和动力,但设定目标要量力而为,要符合自己的实际;

2、追求目标要看起出发点是否正确,如果追求的目标是为国家、人民的利益,那么对社会就有益(举例:雷峰),相反,如果追求的目标是为了个人或者其他目的,那么,越是很高的能力,对社会造成的损害越大(举例:希特勒)。

三、下跳棋是很多人喜欢的游戏,下棋时,如果只想拆别人的路,会延误了自己而难以获胜,但总是替别人搭桥铺路也会落后于人,只有那些既会给自己铺路也会替别人搭桥的人才会成为最终胜利者。请结合实际分析道理。

[要素] 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

[出题思路] 只讲合作放弃竞争会导致失败,只讲竞争忽视合作也同样导致失败,团队间的竞争和合作是相互关联的统一体,学会合作,才能达到双赢,才能取得成功。

四、有些决策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标准会渐渐降低,越到后面,离原定标准越远,甚至完全走样,这就是现代管理中的“离心力现象”。请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谈谈对今后工作的启示。

[要素] 执行意识和能力

[出题思路] 执行力是工作的生命力。有利则干、无利则推,导致政策在执行中走样、失真。考生参考瘩案要点:这种“离心力现象”客观存在,执行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工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职业病防治所却诊断为“肺结核”,为寻求真相,他坚持“开胸验肺”,用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谈谈看法。

[要素] 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

[出题思路] 保障劳动者生命的监督机构显得软弱无力,政府某些管理机构在管理中陷入有违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误区,建立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发展经济,通过环保、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生产力、创造力,为子孙后代造福。

二、有人道:“诗到淡时才有味,人须短处去求长”,请谈谈理解。

[要素] 自我认知与职业匹配性

[出题思路]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要正确看待人的过失,一分为二看问题。

三、美国著名的词典编撰人说:“一群人在一起可以做出单独一个人所不能做出的事业”,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要素] 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 [出题思路]

四、有人认为:“犹豫不决可以免去一些做错事的机会,但同时也会失去成功的机遇”。请结合实际谈认识。

[要素] 执行意识和能力

[出题思路] 寡断和武断有可能使事情由好变坏,果断可能将危机转化为安。

一、上海一私家车主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用“钓鱼式执法”的方式罚款1万元,在网上引起热议。谈看法。

[要素] 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

[出题思路] 腐蚀道德,损害了执法者形象,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对法律和道德具有很强的危害性。要加强干部教育,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对违法执法的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有人说:“人生不在于掌握一手好牌,而在于把比掌握的牌打好”,谈理解。

[要素] 自我认知与职业匹配性

[出题思路] 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背景不能成为前进的包袱,不管好坏,要把握当下拥有的,因势利导,方能成功。

三、有人说:“‘对牛弹琴’是用来讽刺听者的”,请谈谈看法。[要素] 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

[出题思路] 不仅是讽刺听者不懂,也讽刺说话人不看对象,是失败的沟通。成功的沟通,要求信息的传递分析对方的认知区域及界限,选择对方能明白的内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达成双方共识。

四、领导向你交代一项任务,如何确保自己明确了他的意图并能正确的执行?

[要素] 执行意识和能力

[出题思路] 认真听,记录重点内容,复述重点,执行中及时反馈,让领导掌握进程,及时汇报,进行验收,总结成功经验,汲取失败教训。

一、媒体报道,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将用有信息服务功能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代替暂住证,这一新闻引发网友热议,请谈谈你的看法。

[要素] 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

[出题思路] 随着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增加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和待遇的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怀民生的执法理念,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社会的进步。

二、网上流行这样一句话:“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请谈谈理解。

[要素] 自我认知与职业匹配性

[出题思路] 对人才进行科学的鉴别与选择,根据特点安排合适岗位,才能释放出最大能量,体现人才真正价值。

三、孔子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谈启示。[要素] 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

[出题思路] 仅靠闭门读书,学习的东西是有限而狭隘的。通过沟通和合作,获得信息的内容更为广泛、渠道更直接,速度更快。

四、墨菲定律是说:“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有多少,它总会发生”,谈理解。

[要素] 执行意识和能力

[出题思路] 容易犯错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不论科技多发达,事故都可能发生。事前尽可能周到、全面,如果发生不幸,要勇于面对,关键去总结错误,而不是企图掩盖。

一、《三字经》说: “昔孟母,择邻处”,而“今孟母”催热了“学区房”,围着学校搬家的趋势日益,请谈谈看法。

[要素] 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

[出题思路] 家长过于追求名校、名师。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要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

计分平衡表项目:

1、分析、综合与判断能力(权重22);

2、自我认知与职业匹配性(权重18);

3、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权重16);

4、执行意识和能力(权重16);

5、言语表达能力(权重14);

6、举止仪表(权重14)

第12篇:宁夏公务员考试招录970人公告

2018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招录9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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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8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招录970人公告可以了解到,今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至3月30日,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距离考试开始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一鼓作气!宁夏中公教育整理了2018宁夏公务员考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还有2018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帮助大家系统复习!成功上岸!您还可以选择网课,线上学习哦!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及《职位表》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地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生源地”是指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3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4)报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因自愿放弃,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5.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另行发布)笔试同时进行。报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能兼报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职位。凡被确定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拟录用人员者,不得放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录用资格而选择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中所列的招录机关电话联系。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aodoc.com)。

(三)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3月2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者数据后,于3月26日10:00重新开启,3月3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7.组织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其中报考法院系统人民警察、监狱和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和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体能测评或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职位。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18年4月1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兼报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需在公务员报名系统中缴费。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3月30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

9.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定向招考职位、法院系统职位、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公安机关法医、监狱狱医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内容。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值各150分。报考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报考者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时间地点。笔试于2018年4月21日、22日统一进行: 4月21日 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

4月22日 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四)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5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在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不进行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各职位特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

(四)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监狱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四)公安机关法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民警察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执行。因涉嫌

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天。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由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凡面向“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服务协议存入个人档案。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考生自行放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

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区内直接拨打12333) 0951-509900

5、5099143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2日

宁夏中公教育专家提醒您,备考有计划,才能在公考大战中拔得头筹!只有登上山顶,才能看到那边的风光,加油!

第13篇:新疆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报考说明

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一、在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七、有过吸毒史的;

八、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十、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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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新招录公务员座谈会发言稿件

各位领导、同志:

下午好,我是来自******,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给予我们这么一个美好的平台,与大家相互认识、学习和交流,、谢谢他们对我们新录用公务员的关心和支持。听了前面同志的发言,我也感同深受,我觉得自己不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工作行动上较以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报考前更多的是抱着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当时是比较迷茫的,但自从看了相关的公务员书的时候,发现当一名公务员真的会让自己更好的服务于我们身边的人,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觉得这是我报考的最主要的动力。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进入公务员岗位后的感受:

一是要分清主次,大局为重。我觉得在工作生活中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比如我现在所负责的文件管理工作,在众多文件中,我们需要按轻重缓急来处理,不能按序就班,否则就有可能耽误了一些重要的文件的办理。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要提高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增长自己学识与见识,不懂的要积极的向前辈请教,不断的丰富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是做事要上心、细心、耐心。做事情要注重办事的细节,前期做好准备,过程要细致、冷静的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并且办一件事情的成功并不是你成功的做完了这一件事情就可以,而是完成的同时不会产生其他负面影响,这才是真正的成功。

进入公务员的队伍以后,就像进入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老同志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使我能够很快的融入到集体中去,在这样的氛围下,我能做的就是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尽快适应工作要求。以上的这些都是我报考公务员以来的总结和感受,有考虑不到的地方还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15篇: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4 20:35:07

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报考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位!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符合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要求的,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报考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参加了上述某个项目,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时写上考核的时间。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请于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职位的需要,2012年度公务员招录中,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除上述第一条等特殊情况外,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应在2012年1月1日至招考单位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2年8月31日左右)之间。

三、国家税务局系统各职位条件中,除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之外,其他所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已经具备。

四、报考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的考生,请直接拨打国

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的省级国家税务局电话进行咨询,以便得到更加详细的答复。

祝您成功!

第16篇:河北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

2012河北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12-07-13 09:01:38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点击:18 加入收 藏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hb.offcn.com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河北省公安厅

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公 告

为加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000名,其中:特技类职位100名,治安类职位600名,专业类职位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对其中的特殊技能类职位采取特殊的测试方法。

二、招录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各地在狙击、排爆、搏击、攀登、突击等五个方面具有突出技能的符合条件人员。

(二)河北省生源或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户籍以2012年7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录范围。

三、招录的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至1994年7月16日出生)。“特技类”职位考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见职位条件)的,年龄上限放宽到27周岁(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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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特殊技能等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符合公安人民警察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

(五)被录用后在录用职位工作不少于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

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8、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四、招录使用的网站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考生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公布证件审核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考生网上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发布重要通知等,使用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daodoc.com/)。

(二)各设区市公布证件审核地点,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安排,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按照考生报考职位所属市,分别使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daodoc.com/) 沧州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2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6:00。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填报信息,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于7月22日8:30-17:30,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笔试、证件审核

1、8月1日后,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统一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8月4日上午进行笔试。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可参考《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8月15日,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地点(证件审核地点同时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的比例是:

“特技类”、“治安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3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专业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5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5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4、证件审核。8月17日、18日8:00-12:00,13:30-17:30,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特殊技能有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进入以下程序的测试。

特别提示:“特技类”“专业类”“治安类”三类考生在证件审核后,在以下将要进行的测评、测试的程序、方法和地点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按照自己所报考的职位类别参加。

(三)对“特技类”职位考生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特殊技能测试 8月20日早7点30分,“特技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省公安厅机关(中山西路469号)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在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对体能测评合格的随即进行特殊技能测试,特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方法附后)。

(四)对“专业类”职位考生在所报考市进行体能测评

8月20日早7点30分,“专业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所报考市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证件审核时告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分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本职位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对“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在所报考市进行面试

“专业类”、“治安类”考生于8月29日后,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9月1日、2日,“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在各市进行面试。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对考生各项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特技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20%+特殊技能测试成绩×80% “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分职位(蛇形分组的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革命烈士的子女或配偶,曾受县团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队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中共党员,“特技类”职位特殊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体检

9月4日,考生在所报考市网站查询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以及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有关要求等。体检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的体检标准掌握(有关文件附后)。

(八)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审批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各市网站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通知新录用人员报到。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评、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种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班。

附件:

1、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2、体能测评文件.doc

3、特殊技能测试办法.doc

4、体检有关文件.doc

5、各市公务员局、公安局地址和咨询电话.doc

6、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第17篇:浙江海事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01 | 文章来源:人教处 | 浏览次数:

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以下简称“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选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含调剂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时间

1、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2月22日-2月24日之间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2年2月21日—2月25日进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的日程安排参见附件2)。

2、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前一天的14:30-17:00。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准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海事大厦

交通线路:公交151/K1

51、K10

1、12/K12(区间)、801/K80

1、K

516、K3

48、333/K3

33、K76等至湖墅路沈塘桥站下车。(具体公交线路及地图见附件3)。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该公告发布后,立即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的形式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或邮寄至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 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100

邮编:310005 传真:0571-88372698 电子邮件:zjmsarjc@sina.com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海事大厦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3,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1)考察联系表(具体见附件4),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前发送至zjmsarjc@sina.com。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2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5、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发E-mail到zjmsarjc@sina.com,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6、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daodoc.com。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相关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日程安排

3、面试地点具体公交线路图和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二〇一二年元月三十一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xls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日程安排.xls 附件3:面试地点具体公交线路图和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doc 附件4:考察联系表.xls

第18篇:广西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推荐)

2018广西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17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809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渔政)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8年3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九)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18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3月12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daodoc.com)、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daodoc.com)“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天上午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21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免交笔试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2018年4月13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3月13日8:30—3月22日17:30。

(四)职位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职位可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2.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8年3月27日8:3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18年3月27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其中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还须打印《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9日8:30—6月24日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市级以上的职位和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以下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详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A/B卷)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30—16: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者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者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5月上旬。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8年5月15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8年5月14日8:30—6月24日8:30。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因无人报考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以下简称“二次报名”)。

原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A类职位;原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B类职位。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递补规则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8年5月21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8:30—5月22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3日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8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8年5月25日8:30—6月24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1—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的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下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按规定实施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8年7月中旬前。

六、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合并职位中属通过“二次报名”进入岗位选择的考生,须在第一次报名入围的考生选择完岗位后,再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18年7月底前。

录用审批时间:2018年8月底前。

八、人民警察录用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2018年5月28日前。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6月5日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退役士兵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鼓励招录机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或者报考合并职位并在选择岗位后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rar

附件2: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3:2018年广西公务员招考咨询电话及发布网站.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2日

第19篇: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5143人公告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5143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全省省市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5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的范围、对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7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7年3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

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的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2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3月22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2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职位的年龄要求。

2017河北公务员考试15群 299711557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印发)要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上述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具体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

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殊标准。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体检标准执行。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以上体检、体能测评标准附后)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部分职位招录条件的说明

1、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7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应征地为河北省的2014年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部分职位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3、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

(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有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同上。

三、招录信息的发布与查询

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招录公告》,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报名、考试的安排、考试大纲等;省、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招录各程序使用的主要网站为: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daodoc.com)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的,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

特别提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要进行两次报名。首先请认真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进行以下程序:(1)3月22日至23日(截止时间为23日24时),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经网上审核合格后,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2)3月24日,报考者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分别在职位所属的市人社局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3)3月26日,报考者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

《体能测评表》到“体能测评安排”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4)体能测评合格的,正式进行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网上报名。其中,条件审核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可报考其他职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省直考区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各设区市考区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

(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附件《招录咨询电话

一览表》与省直各招录部门、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五、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附件《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附件《河北省2017年度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笔试总成绩合成方法。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满分为2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满分为200分。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2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4月23日,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考生分别在1个省直考区和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1、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地税局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戒毒所)的考生,在省直考区参加笔试(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2、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3、报考省地税局系统(不含辛集市地税局、定州市地税局)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4、报考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报考定州市地税局、辛集市地税局的考生,在石家庄市考区参加笔试。

5、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戒毒所的考生笔试考区安排如下: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唐山考区: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太行监狱、冀中监狱、省保定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沧州考区:沧州监狱;衡水考区:深州监狱;邢台考区:邢台监狱、隆尧监狱、沙河监狱。

五)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六)5月1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地点。

(七)证件审核。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设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本次“四级联考”的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即:此后一年内如有新增的招录计划,可发布招录公告,本次“四级联考”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录用的、符合新增职位条件的考生可公开报名,按照本次招录规定办法和程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政法体制改革招录干警除外)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安排为:

第一批:5月26日至5月28日,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

第二批:6月2日至6月4日,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以下机关。

第三批:6月9日至6月11日,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剩余考生。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二)面试通知。考生须根据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参加面试批次首日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

(四)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五)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进入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

七、体检

(一)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集合地点在考生在查询笔试成绩时公布。

(二)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由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八、调剂补录

体检结束后,对出现空缺的招录职位进行调剂补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新闻媒体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参加本次考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再次进行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本次招录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确定面试考生人选,进行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九、考察与公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素质能力要求和招录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对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心理素质测评安排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公示。其中,省直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省地税局在省地税局网站公示;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在省司法厅网站公示,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在本市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录用、通知报到、部分职位最低服务年限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并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及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按要求报到。

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7年3月

第20篇: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政策三大变化

2月2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公布了考试公告、大纲及职位表,标准着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的全面启动。对比往年招录,今年招录出现了一些明显变化,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变动最多,如取消了身高限制、年龄要求有调整、体能测评内容也有较大变化。

变化一:警察职位招考年龄有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2012年江苏省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年龄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省级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按照现行公务员规定执行;地市及以下公安、监狱、劳教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今年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变化二:部分职位需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据江苏省公务员局副局长李刚介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今年江苏省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除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执行特殊标准,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变化三:警察岗位体能测评内容有变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今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体能测评取消了立定跳远等测评项目,增加了纵跳摸高。其他测评标准的年龄段分界线也由25岁改为30岁。

体能测评的范围除公安机关外还包括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

江苏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调研员刘德宁介绍,出现这个变化主要是因为人民警察岗位取消了对身高的限制。

刘德宁说,“以往人民警察岗位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但是不是身高少一厘米会对执行任务产生多大的影响呢?所以今年取消了对身高的要求。但是岗位对体能有要求是必要的。纵跳摸高考察考生的弹跳能力、爆发力等等,按照规定,男性要求摸高达到2米65,女性要求2米35。除此之外,司法人民警察等原本不需要体能测评的岗位,按照新标准,也要进行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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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公务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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