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处理专员工作总结

2021-01-06 来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生产异常处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加规范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并能通过相关人员确认、分析、及时解决,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定。 2 范围:适用公司生产中心下辖所有生产线上发生的异常现象。 3 权责:

3.1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提出异常,并确认异常是否属实;

3.2 工程部:负责生产线上异常分析,找出异常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3 品质部:负责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确认,对来料进行管控。 3.4 总经办:负责项目、结构、工程异常过程的异常解决、处理稽核。 3.5 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方面的异常处理。

4 异常处理作业流程:

4.1 生产单位按公司生产计划统一发放的BOM套件及领料单领取的物料安排生产。 4.2 生产线在生产中发现产品与样品不符,生产出的成品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来料无法使用等现象时,及时上报PE、生产组长、品质部等相关人员确认。

4.3 PE、生产组长、品质部确认异常可接受,通知生产线继续生产,如确认异常则交公司工程部分析同时开出生产《异常报告单》。

4.4 经工程部分析,给出初步分析结果,结果分为工艺问题、设计问题、来料问题。 4.5 由公司工程部分析为工艺问题,由工程部辅导生产线纠正生产工艺,品质部负责监督确认,生产线恢复正常生产。

4.6 经工程部分析异常属于设计问题,在能力范围能解决的自行处理,但需要将解决办法知会相关人员,若无法解决的则以《异常报告》形式书面知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主导请相关部门分析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解决办法,经品质部确认合格恢复生产,对于后期的改善方案由责任部门主导协调出台。

4.7 由生产单位或品质跟单员确认异常是来料问题,第一时间电话、寄样通知品质部同时开出《异常报告单》,并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来料问题给予回复处理意见(临时解决办法),生产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同时品质部应该联系采购部协商解决分析。 4.8 如果物料来料不良比例较高,生产线应该提报生产异常报告单和提报预估损耗比例,让跟单或生管物控现场确认,后续以此作为退料依据。 4.9 生产异常时生产线处理规则

4.9.1当生产线单项不良超过公司合理损耗范围,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处理,并立即安排停产,低于合理损耗规定时经跟单员或产线管理人员与相关部门协商,生产线同时开出《异常报告单》,跟单或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损耗及物料损耗明细,让相关部门汇签确认! 4.9.2生产过程中造成某种物料≤公司合理损耗范围内,并连续达到此状况应立即停产分析。

4.9.3生产过程中造成某种物料≥公司合理损耗范围内,应立即暂停生产线待分析处理。4.9.4生产现场异常发生时必须由跟单员或生产管理员及时确认,并马上反馈给相关人员给予指示,如超出正常损耗还须继续生产,生产单位必须将超过正常损耗的归属确认。

4.10生产线异常发生时,相关部门须在半个工作人内给出短期措施,一个工作日内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生产单位在七日之内还未收到处理措施,将所有相关物料退回公司仓库。4.11异常物料的处理

4.11.1经跟单员或生产管理人员判断归属物料不良的由品质确认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开退料单到仓库进行退料。

4.11.2由于结构设计或物料不良找出其他物料不良的,按照《异常报告单》签核的物料损耗评估进行退料。

5.生产线异常报告要求

5.1报告内容:款号、物料编码、颜色,时间、异常描述、原因分析。

5.2异常描述要求:要描述详细的不良现象、总生产数量、不良数量、不良比率、不良确认人、有条件最后附带不良图片。

5.3原因分析及确认:由现场跟单员或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的原因分析必须是准确、客观、详细的。

5.4改善措施:由跟单员或生产管理人员经和相关部门商讨临时的改善措施,以保证生产,若商讨结果需要生产单位协助挑选,并在异常单上批注清楚,明确工时费用及物料损耗!

6、附件

6.1《异常报告单》

推荐第2篇: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范围

为确保我司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办法围绕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考评,并对考核对象、范围、扣分条件、责任连带条件、奖励方面等都进行明确,以确定对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比重。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情况对所有单位调查、处理和考核。 2 职责

2.1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所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异常问题进行反馈上报。2.2 质控部

2.2.1负责对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及恶性批量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处理。

2.2.2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小批试生产)和售后反馈的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和考核。

2.2.3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跟踪和通报,确保形成闭环控制。

2.3研究院、制造部、质控部负责对出现的质量异常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

2.4质量异常问题的责任单位负责制订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对其按时实施以及实施效果负责。

2.5绩效管理部负责监督责任单位判定或考核尺度有异议时进行裁决,同时督促各种纠正及预防行动的有效落实。3 引用标准(无) 4 名词解释

4.1 A类缺陷:涉及电气安全、产品可靠性的重大问题。如综合五项性能泄露、耐压等未通过;性能测试出现漏水、批量噪音振动、不停机、不制冷等问题;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重要零部件问题;批量性的泄漏等对售后有重大质量隐患的问题。

4.2 B类缺陷:对产品性能、外观等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如较严重的外观问题,结构类问题(除涉及电气安全的),认证类,较小质量隐患的客户化问题,工艺执行力等对质量、生产等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4.3 C类缺陷: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小的轻微缺陷问题。如轻微的外观缺陷、周转过程物料摆放不合理、物料损坏等一般性质量问题。

4.4 批质量事故:同批产品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视为批质量事故:

1) A类缺陷比例达到0.5%(含)以上; 2) B类缺陷比例达到1%(含)以上; 3) C类缺陷比例达到5%(含)以上;

4) 除以上条件外,经质控部判断影响严重的其他质量异常情况。

5 流程图或步骤(无) 6 管理程序

6.1质量异常的调查反馈流程

在出现质量异常问题后,由质控部发出《附表1:质量问题反馈表》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接到《质量问题反馈表》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落实责任人(特殊情况需向质控部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可延长至2个工作日),并在《质量问题反馈表》上注明意见及签名后交发出单位相关人员,发出单位相关人员负责跟进。 6.2质量异常的考核分类

根据质量异常的发生原因将质量异常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一般工作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见6.2.1);第二类是因管理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见6.2.2)。根据造成质量异常的原因,依据以下不同的标准进行考核。 6.2.1一般工作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 6.2.1.1 Ⅰ类质量异常

1) 明知设备不合格仍强行生产的;

2) 当仪器设备等出现故障时,强行使用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3) 新模运行前未得到有效评估和试行,直接正常投入运行; 4) 明知物料不合格仍对物料进行转运配送至生产线使用;

5)

对物料进行收货、理货、分拣、配送等环节的交接过程中未进行自、互检或自、互检不规范等导致物料状态异常;

6)

对物资转运时,违反搬运、装卸作业行为和违反堆放、转运要求; 7)

对外协物料或生产余料进行接收、退料时未按要求操作对生产造成影响的; 8) 对物资或成品转运过程中未做防护措施或所做防护措施(如防雨、防晒)不到位; 9) 物料配送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物料缺陷或批量返修未报废的,且未主动上报质控部; 10) 发现因物料配送原因导致返修或报废而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11) 私自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物料用于生产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12) 因信息来源判断错误、交接错误导致备料错误或直接导致其他质量问题; 13) 知道有质量问题,不及时停线反而继续组织增加生产产量; 14) 对已要求作停产整改的生产线,违反规定擅自开线生产;

15) 试生产过程中,对技术工艺文件的临时更改或实物与文件不符而继续试生产; 16) 成品入库后被私自拆包或成品搬运损坏私自更换包装; 17) 对需维修产品私自更换条形码而使产品流入仓库的; 18) 其它严重违规操作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6.2.1.2 Ⅱ类质量异常

1) 试用物料未按要求填写物料试用记录单或填写错误; 2) 发料时未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而造成物料库存时间过长; 3) 物料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存放、隔离导致的质量事故;

4) 物料需求单位对已接收物料的存储、使用不规范(如物料未按定置要求放置、物料未粘贴标识或正确的标识);

5) 在新产品正式生产前,未对其工艺、技术文件是否齐备进行检查核实,或检查后对异常情况未及时上报处理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6) 备料、配送工序未严格按照计划和订单备料、发料、转运,但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 7) 物料配送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物料批量报废,且主动上报质控部; 8) 在检验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盖章、记录及标识;

9) 破损的物流管理转运工装、容器等未及时修复仍投入使用导致较严重的质量事故; 10) 后工序对物料进行转运或分拣前,未主动通知对应前工序人员来进行现场交接;导致物料流入后工序,或影响物资的正常流通;

11) 由于检验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操作员工质量意识不强,造成经检验物料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质量问题或致命缺陷、明显的外观缺陷;

12)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处理不当而造成返包、返工或其它影响;

13) 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10分钟内未上报上级领导,延误信息传递导致质量异常;

14) 擅自更改仪器设备所设定的技术参数或擅自拆卸仪器设备而影响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15) 擅自更改技术工艺文件、图纸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16) 技术工艺等文件更改后一个工作日内未通知或未发放到相关部门造成的质量异常; 17) 下发新文件后未及时更改原有相应文件、未及时回收旧版文件,继续使用旧文件而导致的质量异常;

18) 由于工艺安排不合理出现质量事故;

19) BOM表(包括系统中下发BOM表或通知邮件)错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20) 质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首检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1) 最终确定为外协外购件质量问题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而导致的质量问题;

22) 因检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质量事故; 23) 被检验员发现属分厂责任造成的批量事故,且未打包入库的;

24) 被检验员或后工序发现批量物料配套错误的质量事故,且未打包入库的; 25) 在各类返包过程中发现其它质量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

26) 成品抽测或后工序发现的质量问题,情节严重或已造成质量事故的;

27) 分厂班组长在产品批量生产前未按规定要求参与首检(配套分厂非关键工序的首检可以由主机手参与,若出错,班组长必须承担同等责任),或在首检过程中未拿相关工艺图文及与BOM表相关的资料、重要参数表等进行首检者; 28) 出现混料现象的;

29) 新员工或从事新岗位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仍安排上岗。 6.2.1.3 Ⅲ类质量异常

1) 因未做好防尘、防护措施,物料摆放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的;

2) 在物料周转或运输过程中,属人为因素导致物料缺陷或零部件出现质量缺陷的; 3) 物料配送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物料批量返修未报废的,且主动上报质控部; 4) 试制过程中未能发现关键性的质量问题、装配问题及一些质量隐患,但在批量生产中发现有以上质量问题;

5) 对在测试和试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后,10分钟内没有上报的、通知相关人员后20分钟内未到场处理、问题处理不当而引发质量问题的; 6) 在各类返包过程中发现其它质量问题,且情节较为轻微;

7) 后工序或售后反馈未达到批量,但为严重、低级的“零缺陷”考核项目以外的质量缺陷; 8) 因弄错图纸、工艺标准而错误生产、备料;

9) 纯粹属于个人行为违反工艺、质量要求(未造成批质量问题)的、不属于零缺陷考核项目、且情节较为轻微。

违反以上规定Ⅰ类质量异常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单位0.2~0.5分,责任单位领导考核100~500元;Ⅱ类质量异常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单位0.1~0.2分,责任单位领导考核100~200元;Ⅲ类质量异常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单位0.05~0.1分,责任单位领导考核50~100元。 6.2.2因管理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 6.2.2.1 Ⅰ类质量异常

1) 外协外购零部件未经技术确认或检验强行组织生产或采购的;

2) 外协外购零部件经技术确认或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代用申请,也未与相关单位及领导协调同意而强行组织生产或采购的;

3) 未通过评审或已通知不能生产的产品强行生产的;试生产后未得到技术确认而强行组织生产;

4) 未做首检或首检不合格以及首检产品与技术要求等不符者(包括技术文件有明显问题)而生产单位安排生产的;

5) 相关人员对技术工艺要求不明确,在无工艺员现场指导时或无技术工艺文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6) 生产和质量出现分歧时,在未请示有关领导的情况下,强行进行生产而导致产品返包或出现质量事故;

7) 由于相关人员对售后反映的质量问题未足够重视,导致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解决造成事件被扩大的;

8) 自作主张对未解封产品擅自发货。 6.2.2.2 Ⅱ类质量异常

1) 下发文件内容不准确或有歧义而引发的质量异常事故;

2) 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没有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分析原因、整改;

3) 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对员工上报的质量问题,班长、质管员未及时处理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4) 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没有到场处理解决,也未及时拿出解决措施而引发的质量事故; 5) 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未执行、执行不到位的造成质量问题重复发生;

6) 不按实验室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测试数据严重偏差,而错误指导生产导致批质量事故;

7) 试用物料或代用物料不合格未反馈仍继续使用、装配而导致质量事故; 8) 在生产中不按工艺要求操作、私自返修蒸发器等物料;

9) 对于需停线整改的未及时停线整改或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而擅自恢复生产的; 10) 未加区分封存物料与非封存物料,试用物料与非试用物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11) 因成品或物料管理不善导致封存产品或物料被误发,造成质量问题扩大的。 违反以上规定Ⅰ类质量异常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单位0.2~0.5分,责任单位领导考核200~500元;Ⅱ类质量异常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单位0.1~0.3分,责任单位领导考核100~200元。

6.3 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6.3.1个别质量缺陷处理方式

6.3.1.1对于产品存在A类问题的,质控部可根据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判定是否要求停止生产。

6.3.1.2对于产品存在B类问题的,允许本批产品使用临时过渡方案继续生产,后续落实彻底有效的预防措施。

6.3.1.2对于产品存在C类问题的,允许继续生产,后续必须落实限期改进。

6.3.1.3出现质量异常后,质控部组织生产分厂、研究院及相关责任部门立即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各单位间不得互相推诿责任或超过三天没有处理方案。对于A类缺陷必须通知相关单位的部长/厂长到场分析和解决问题。

6.3.1.4对某些已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成品(或半成品)采取封存措施,在没有解封前,所有封存产品不得发货直至解封为止。相关责任单位要分析原因,制定返工返修方案,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按照要求处理完毕后方可解封。 6.4 质量异常导致成品封存事故考核细则

6.4.1 事故发生后,质控部需在3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封存返包分析会议,查找事故产生产的主要原因,确定相关责任单位责任。

6.4.2相关责任单位事后需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在1个工作日内向质控部提交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质控部负责跟进责任单位提交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6.4.3质控部负责监督封存返包事故的跟进处理情况,并组织抽查相关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严格按照制定措施实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处理。

6.4.4对于整机封存事故,质控部负责根据问题的责任判定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考核处理。封存事故的考核金额标准根据事故封存产品的数量而定。

6.4.5质控部执行考核规定时应综合考虑事故责任性质、事故实际影响程度、责任单位事后采取措施有效性等因素,确定最终的考核意见,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合理性。6.5 成品摔机考核细则

6.5.1物流管理部在运输、装卸和存贮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造成成品机损坏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知情不报而私自处理的,将对物流管理部按照100元/台的标准进行考核。6.5.2物流管理部在运输、装卸和存贮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造成成品机损坏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报质控部、制造部,制造部组织安排返包;每月初5号前,物流管理部将上月成品摔机情况发质控部备案。

6.5.3对于由于外包单位人员造成的成品摔机由物流管理部负责调查、处理,将结果报质控部。

推荐第3篇:异常案件处理办法

文 山 金 文 山 丰 产 林 有 限 公 司

W E N S H A N G O L D E N W E N S H A N F O R E S T C O .,LTD.

异常案件处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指引金光纸业在文山丰产林项目公司(简称公司,下同)异常案件的处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及时、合法、合理、高效处理异常案件,营造有利于林浆纸项目发展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 二异常案件含义及主要案件分类界定

本办法所称异常案件系指妨碍林班有效经营管理以及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森林火灾、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盗伐、盗窃、滥伐、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放牧砍柴、滥垦、征地占地、临时占用、非法占地、移动损坏标志、偷采矿产、其他案件(水土流失、病虫害、冻害、水涝、旱灾、风灾、偷采野生植物、偷猎、非法经营木材业等)。

处理异常案件,除提请案件处理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外,应当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循相关渠道取得当地政府、林浆纸(业)部门等党政部门的支援或协助。 1 森林火灾

(1)森林火灾系指因各种自然、人为(故意或过失)以及因暂时无法判断之状况发生的林地火灾,云南省一般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戒严期。 (2)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新造林地内,严禁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烤蜂、烧山狩猎和使用火药抢狩猎、烤火、烘烤食品和野炊;

(二)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三)使用火把照明、吸烟;

(四)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3)森林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村民委员会(相当于村小组)同意,报村公所(相当于村委会)、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批准。经批准进行的生产性用火,必须落实防火措施,有专人负责。

炼山造林、烧牧场,必须提前10天报县(市、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发给用火许可证。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必须落实消防措施,按批准的时间、范围,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进行,由批准机关指定专人监督实施。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引起森林火灾案件的责任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赔偿公司损失和追究刑事责任),并先由当地林业局或授权的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无森林公安机关的,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下同)或乡镇林业站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盗伐

1 (1)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法律责任

(一)构成行政处罚的规定:不足0.5 M3或幼树不足20株,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0.5 M3以上或幼树20株以上,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2—5M3或幼树100—200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20—50 M3或幼树1000—2000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100—200 M3或幼树5000—10000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盗伐案件首先由当地林业局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乡镇林业站管辖。3.滥伐

(1)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2)法律责任

(一)构成行政处罚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M3或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2 M3以上或幼树50株以上,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10—20M3或幼树500—1000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50—100 M3或幼树2500—5000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盗伐案件首先由当地林业局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乡镇林业站管辖。4.权属纠纷

(1)权属纠纷系指因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的争议。 (2)法律规定:

(一)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二)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3)林班责任人应当随时掌握并报告权属纠纷发生情况,发生权属纠纷(特别是公司给付承包费、已经发包造林的林地)时,采取初步处臵措施后,应当毫无迟延地向公司提报;因权属纠纷引起的各种异常案件均与该案合并提报。

林地权属纠纷发生后,积极协调争议方协商处理,签订协议,协商未成的,为排除对现场作业的干扰因素,建议争议各方先行搁臵争议,交政府部门确权处理,并不得影响我方正常作业。涉及争议地的所得部分提存有关部门或留存我方,待争议处理后,按权属比例或我方原合同约定原则再行给付,根据处理结果对合同作相应变更或补签合同。 5.征地占地

(1)征地(包括征收和征用)占地系指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占用(相对于国有土地)或征收征用(相对于集体土地)公司林地的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补偿的合法活动。 (2)上述工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含补偿协议书),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征收征用或占用土地的,公司有权依法获得补偿;征地占地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5)占用公司林地,占用土地人持有征地占地审批文件,未与公司洽商处理或虽有洽商处理但未达成意见的,应取得乡镇人民政府、县林浆纸、县人民政府等部门支持,向乡镇林业站、土地管理部门或县级林业局林政资源部门详细反映、了解情况,提报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6.临时占用

(1)临时占用林地系指临时占用人基于一定需要占用公司林地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依法给予公司补偿的活动,一般不超过

3 两年。

(2)临时占用各类林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临时占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面积不满二公顷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公顷以上不满十公顷的,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十公顷以上不满三十五公顷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十五公顷以上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不满十公顷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十公顷以上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临时占用其他林地面积不满十公顷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十公顷以上不满三十公顷的,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十公顷以上不满七十公顷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七十公顷以上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使用期满后负责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应当对林地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进行补偿。 (3)办理程序

(一)临时占用单位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送有关材料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等。

(二)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用地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书。

(三)按规定支付补偿费。

(四)经批准并交纳费用后,到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4)占用公司林地,占用土地人持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未与公司洽商处理或虽有洽商处理但未达成意见的,提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处理。 7.非法占地

(1)非法占用林地系指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公司林地的行为。

(2)占用公司林地,未与公司洽商处理或虽有洽商处理但未达成意见,初步了解没有发现占用人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的,按非法占用案件处理,应取得乡镇人民政府、县林浆纸、县人民政府等部门支持,向乡镇林业站、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或县级林业局林政资源部门详细反映、了解情况,提报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8.破坏生产经营

(1)破坏生产经营系指由于泄愤报复(包括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或其他个人原因,采用拔苗、破坏林木、损坏林道、集材道、运材道、培育生产种子苗木、贮存种子苗木木材、汽车等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等方法破坏公司生产经营的行为。 等行为。

(2)法律责任:除赔偿公司损失外,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发生该案的,当地乡镇无森林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应当按照就近原则,努力取得当地乡镇政府支持向当地乡镇地方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提

4 报调查、采取措施,同时以《异常案件报告表》的形式提报公司处理,当地乡镇设有森林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应直接提报查处。 9.放牧砍柴

(1)砍柴放牧系指违反林业法规,在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内 放牧砍柴,致使公司林地受到毁坏的行为;因泄愤报复或权属纠纷等原因,放牧致使公司林地受到毁坏的,按放牧砍柴、权属纠纷与破坏生产经营案件并案处理。

(2)法律责任: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3)发生该案的,视情况提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乡镇林业站查处。 10.滥垦

(1)滥垦系指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沙、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 (2)法律责任:,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该案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乡镇林业站处理。 11.偷采矿藏

(1)偷采矿产系指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采矿的行为。

(2)法律责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偷采矿产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理,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该案无论是否取得采矿许可,只要采矿威胁、侵占、毁坏公司林地,未与公司洽商处理或虽有洽商处理但未达成实质意见的,按偷采矿产和非法占地案件并案提报处理。 12.移动损坏标志

(1)移动损坏标志系指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行为。

(2)法律责任: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3)该案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乡镇林业站处理。 三 依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四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常案件的处理。 五 处理部门及其职责

1.公司实行林政部门主导异常案件制度,林政部门的配臵可以在林务部设立,也可以逐级设立,总体负责异常案件的管理、跟踪和督办以及处理机制的拓展;根据案件的性质,法务部门对林政部门和林场处理异常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5 2.林场、林政及法务部门都是处理异常案件的部门,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密切配合。

(1)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不大或涉案标的2000元(含)以下的异常案件一般由林场处理; (2)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或涉案标的2000元以上的异常案件一般由林政部门处理;

(3)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或牵连诉讼和刑事案件的一般由法务部门处理,对牵连法律问题的生产技术性异常案件仅提供法律建议; (4)经公司总(副)经理特别指示交办的案件可不受上述金额、标准限制。

影响是否重大应当从案件是否对林班的有效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案件的危害程度或持续负面影响、侵权人(次)数、侵害(动机、工具、手段、面积等)、社会关注度等方面综合判定。

3.处理部门必须坚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切实、高效地处理异常案件,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或结果反馈至上级部门或主管,上级主管都负有对异常案件处理进行及时组织、领导、协调和支援之责任。六 处理程序及方法

(一)报告

对事后发现或对正在发生的异常案件经林场现场尽职处理后,林场应在发现后48小时内填写《异常案件报告表》(附件1)(情况紧急的立即提报,事后补办),根据《异常案件报告表》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告案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由相关部门签署案件处理意见,最后由总经理综合多方意见,形成决策。

《异常案件报告表》中案件发生详细情况栏根据案件性质说明定植时间、平均树高、平均胸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过程、现场尽职采取了何种措施等,案发时开始,现场责任人应毫无迟延地进行线索摸查,保存有关证据材料,为案件进一步处理提供便利条件。

请求事项可包含对案件合理合法化处理的意见或建议,应尽可能详尽,林场得根据案件性质和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合理提供具体处理方案和处理部门,以供权责主管参考。

(二)报案

案件承办部门或人员根据立案标准及公司领导决策进行具体事项的操办,对需向政府主管机关报案处理的,应具以书面形式,包括案件发现者、当事人、时间、地点、证人证言、损失情况及对案件的处理请求等基本内容。报案书由林政部门拟制,经法务审核;情况紧急的由林场先口头报案。

1、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报主管机关查处及追究刑事责任。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公司案件承办人员可代表公司与对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和解,也可在追究刑事责任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我司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以达成追偿经济损失或持续维护林浆纸基地建设之利益。

2、尚未构成刑事案件的异常案件经总经理批准,依法报政府主管机关查处,同时通报相关单位如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当事人因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如限期恢复原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同时因该行为而造成我方物质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处理现场:

1.现场人员对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在表明身份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可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以制止不法侵害继续发生和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并及时电话报告上级;在事态难以控制或情况紧急时,应毫无迟延请求当地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制止、扣留作案工具及扣押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及时请当地村委会、林业站、乡镇政府、森林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处理;相关部门怠于处理的,应毫无迟延地报告相关主管处臵。

6 2.收集有关证据,对现场拍照留存,照片应一底两片,交政府主管机关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3.现场被政府主管机关确认并请示公司后再进行清理,现场遗留有财产的,在清理前应有人员看守。

(四)跟踪案件处理情况

主要由案件承办人员或指派人员在职权或授权范围内跟踪督促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案情进展情况或请示处理办法。

(五)追偿损失

1.确定损失:以给我方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为准。如有评估机构作出的损失评估报告则依之,如没有,则按我方制订的相关规定评估。如因侵权行为造成林地永久流失的,则将我方承包期限内的预计可得利益计入损失范围。

2.追偿时间:从损失确定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员就可代表公司对当事人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每次索赔时应保存有关证据,一般要求有书证,并注意时效性,一般是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追偿损失可先由林场或林政部门与当事人协商,法务部门、财务、总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若不能及时取得赔偿或补偿,经公司总经理核准以诉讼方式索赔的,由法务部门处理。

(六)结案

1、经主管机关处理过的侵权人已经得到处理、我方损失得到全额赔偿或持续维护林浆纸基地之利益已达成的案件或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他长期积压无法处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部门或人员制作《结案报告表》(附件2),并依报批程序逐级呈报到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结案。

2、结案后应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对原有事实及现场状况需做变更的,由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同时通知林场执行处理结果。

3、结案后,整个案件材料应完整归档,作为该林班档案的组成部分,交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七 各异常案件承办部门应定期将待办案件(纯粹技术性的异常案件除外,如病虫害、风害等)汇总报法务部门,法务部门根据案件的性质、进度及难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推进案件的解决进度。对于需要诉讼或即将超过诉讼期限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或采取有效措施,使诉讼时效得以顺延。

八 公司逐步设立异常案件奖惩办法,以促进异常案件及时有效处理。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异常案件负有提报、处理、配合、组织、领导、协调、支援等责任的责任人怠于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依法追究。

九 本办法经权责主管签署生效。

事业区负责人 总(副)经理 审核 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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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订单处理办法

为了确保订单能保期、保质、保量地达成并出货,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促其找出延期或者原因,防范同样的错误或者疏漏重复发生,减少损失,特做如下公告:

1、每个订单的绩效分值为1.5分或以上:如一个订单无法如期完成,则致使订单无法完成的主要责任部门均扣去1分,连带责任部门扣除0.5分,原则上有其它部门负同样责任的,可累计扣分,同理类推;如确属情节严重者,可依损失,扩大处罚力度;

2、涉及到供应商责任部分,由运营部每周汇总核实后,经总经理批准,发至采购部在2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达成协议或者知悉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后发至财务部,由财务对供应商进行扣款处理,对供应商扣款金额以采购合同上所定范围为准,凡属供应商处问题的---采购部应负连带责任,如还有质量体系和产品技术、品质控制的原因---品质部和采购工程也应同时负连带责任;

3、由PMC部门对订单延期的判定,会同相关部门及责任部门进行分析、检讨,并判定责任部门及个人,PMC有权指令其它相关部门(品质、技术等)作为专业配合部门作出分析和判定;

4、由运营部对PMC判定的结果进行核实,每周对未完成订单做一次汇总,核实汇总后的结果报总经理核准;

5、由运营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将责任部门的扣分记录交与财务,财务在其当月工资中进行相应工资扣除;同时由运营在每次的系统例会上进行公布;

6、如相关部门对PMC与运营部的判定有疑义,在2个工作日内,向运营部提交书面申述报告,交总经办与总经理审核判定;判定申述有效,则取消扣分处罚;判定申述无效,则执行扣分处罚。

7、以上运营部有最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推荐第5篇:如何处理产线异常

如何处理产线异常

FROM :倪秀钦

大家都知道,目前的冠捷是在不断扩大中,随着产量的剧增,自然给各

部门都会带平很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同时也会给各单位造成或多或少的过失。而我们是属于制造单位,也是直接生产现场的管理者。不但要克服本身造成的各种异常还要具备相当强的过滤能力。在现实生产中每天异常状况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包装线要想做得好,不是先靠运气,更不是侥幸。关键在于我们平时如何去认识、防范、掌控,对待并能得到有效的处理方式,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我们生产中大部份的工作都是由员工们同心协力来完成,而管

理者的责任就是要训练手下的员工具有更强的工作能力与临危不惧的责任感在这晨让我们共同分析产线异常的种类及对策方法,或许是我个人之见,以供各位做参考之。

1、人员的异常:请假、辞职、增加站别等造成人力不足

A备有异常单也就是QC推行的上岗证,每人学会三站进行调度

B线上平时要重视培训,利用工作之余跟本段同仁培训岗位知识

C早会点名报备出勤状况,以利主管人员调度安排

D碰到危机时无法开线,立即上报上级领导

2、物料的异常:缺料、遗失等造成材料供应不足而堵线、停线。

A先通知责任单位,并打出停线告单给 W/H、ML、PR。同时要知会

PD生管,后安排紧急应对措施,让生产线畅通。(如 P线后段缺 IBM的保丽龙,先找加温车,把机器抱起来,区分隔离等待线外补。

B线上的领班两段不可同时离开线体,而使整条线群龙无首,应一方面分工去追料,方面进行现场指挥,让线体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C成效让每个站别

动作最有效,以免浪费,挡掉产量。

D要求各线做好 5S(各段材料 LIST )特别下回流

3、设备的异常:故障不好用等造成堵线、停线。

A、平时要注意安全宣导,教导员工掌握分寸能自己疏通才能自己做,

否则一定要通知设备维修部维修

B、线上立即增调人员用人为克服(如某段马达坏)推集电板生产,让

损失降到最低。

C、停线时间用停线预告单会鉴设备部核准(如有摔机造成机器报废一

并附报废单)

4、突发性异常:工伤事故重大品质异常等非有信号预告的突发性问题

造成停线或挡产。

A 先紧急停线拔掉电源开关伤员立即抢救

B 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领导

C品质异常:先接受事实,以冷静的心态稳定生产现场,请相关单位到现场电气PE、机构 (GAP)IE、一边开出异常单,一边寻找对策,如P1线10/29生产S569NKWATA 功率测试>5W不良25%,原因分析为Q911点位,把不良优先挡掉,抱到线外维修及更换,这样就不会浪费所有人员工作时间,直接提升产量。

D做最坏打算。(现场管理者要以开朗心情开导员工,别让员工泄气,并跟技术部门共同寻找最佳改善方法,制定 SAMPLE等)

E跟踪验证改善措施的效果。并做好数据记录,以利后续参考

5、其它品质小异常,造成产线挡产

A各调整站要详细收集数据

B寻找QA拟定SAMPLE做好依据,能使产线正常生产

C利用数据报表做统计以报告式发文的方式层请上级裁示

6、处理异常状况应有的观念:

A处理问题时要有时间性、完整性、重要性、积极性、责任性。

B管理者应重视每时的产量、救量、如救火。

C在上班过程要求管理者做语言广告以激励员工士气达到趁热打铁的境界。

考试题

有生产线量产S569NKWATA 机种时,有以下几个异常使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 请分别写出各案例处理流程

1、功率测试不良大于5W

2、喇叭无声

3、聚焦不良

4、缺底盘

5、纸箱封箱不良

推荐第6篇:SMT工艺异常处理流程

SMT工艺异常处理流程

目的

为了有效追踪工艺异常问题的根本原因,明确各关联部门的权责,提高异常事故处理效率,减少投诉;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龙旗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主板项目;

定义

SMT(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

SMT工艺异常:因SMT设备(程序)参数的技术性缺失、原材料(主料、辅料)不良、设计错误等因素影响,导致工艺控制失效使得生产效率无法达到预定目标,使产品品质超出IPC允收标准的所有事件均称之为SMT工艺异常;

职责

工程部:分析工艺异常原因,判定异常事故的性质,提供改善建议; 研发事业部:解释设计原则,修正设计方案;

质量保证部:提供质量数据报告,反馈投诉处理意见,划分责任归属;

质量策划部:跟踪各阶段问题的及时关闭和阶段控制,对于工艺问题,结合工程分析和风险评估,协助推动研发改善;

售后服务部:反馈客户信息,调查、追踪客户端产品状态;

项目管理部:总体协调和督促项目组成员推动问题点的解决,保障项目进度; 内容

1.可制造性设计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流程

1.1.如发现可制造性设计导致的工艺异常,由外协厂汇总问题点并输出试产报告,由驻厂NPI将试产报告发给项目组。针对《试产报告》中反馈的可制造性设计问题,由工程确认是否改版并提供分析评估意见给研发;

1.1.1.若研发对工程的分析意见无异议,则由研发执行改版,质量策划跟踪改版进度,工程负责改版确认;

1.1.2.若工程的分析意见与研发设计要求有争议,则由项目经理和质量策划评估、解决;

2.生产过程中工艺异常处理流程

2.1.当生产中发现工艺异常时,需龙旗驻厂NPI及时进行产线状态确认,驻厂PQE及时提供《外协厂异常问题反馈单》,工程根据《外协厂异常问题反馈单》负责判断、确认并提供改善建议,PQE根据异常风险等级决定是否维持生产或停线;

2.2.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异常分类及处理

2.2.1.来料不良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1.1.来料不良信息反馈

2.2.1.1.1.来料不良导致的工艺异常事故,由龙旗驻厂PQE负责来料异常的信息反馈,并通知SQE联系供应商至产线配合改善;

2.2.1.2.来料不良原因分析

2.2.1.2.1.驻厂PQE主导外协厂、供应商至产线分析,并提供分析结果;

2.2.1.2.1.1.若外协厂与供应商意见一致,确认了双方认可的分析结果,再由工程根据双方的分析结果给出风险评估意见,并提供给PQE参考,由PQE决定是否换料或克服生产;

2.2.1.2.1.2.若外协厂与供应商意见分歧,未达成双方认可的分析结果,则由工程根据异常反馈信息作出判断分析,并将分析意见提供给PQE参考,由PQE协调SQE解决;

2.2.2.加工技术资料缺失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2.1.Gerber资料内容缺失的处理

2.2.2.1.1.驻厂NPI以邮件形式通知项目组,SMT工艺工程师进行确认,若情况属实,由研发负责文件升级并给到外协厂,NPI负责跟踪直至问题关闭;

2.2.2.2.《工艺控制事项》内容缺失的处理

2.2.2.2.1.由上海NPI负责文件升级并给到外协厂,驻厂NPI督导外协厂根据升级文件调整工艺维持生产;

2.2.3.SMT设备(程序)问题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3.1.设备性能衰减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3.1.1.当外协厂SMT设备在固定周期内未进行充分的保养、升级换代等原因使性能衰减,导致工艺异常事故,则需工程介入对设备性能进行评估,并责成外协厂按照设备出厂的固有参数进行改造,再进行设备性能指标(CPK)确认,以满足龙旗产品的工艺能力为前提条件;

2.2.3.2.设备突发性故障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3.2.1.生产过程中设备突发性故障造成的工艺异常,由外协厂内部控制;

2.2.3.3.贴片程序错误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3.3.1.贴片文件缺失、错误导致的问题,由龙旗研发负责贴片文件更改、升级;

2.2.3.3.2.程序编辑错误,由驻厂NPI、质量督促外协厂进行检讨并修正;

2.2.4.钢网开孔方式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

2.2.4.1.龙旗外发的贴片文件中SOLDER MASK、PASTE MASK、STENCIAL为钢网加工文 件,是外协厂开钢网的原始参考资料,用于开钢网时作位置参考和焊盘形状参考,具体的钢 网开孔方式(尺寸、形状)由外协厂自决处理;

2.2.4.2.当钢网开孔方式导致工艺异常时,需驻厂NPI知会外协厂给予解释,同时以邮件的形式反馈给SMT工艺工程师进行评估;

2.2.4.2.1.如果是贴片文件错误导致钢网开错,则由研发负责文件更改、升级,驻厂NPI负责督促外协厂根据升级文件重新开钢网;

2.2.4.2.2.如果是外协厂因技术失误导致钢网开错,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由PQE负责处理;

2.2.5.辅助治具导致工艺异常的处理(载具\\点胶\\夹具)

2.2.5.1.外协厂负责辅助治具的打样、调校,龙旗工程负责输出具体需求和评估意见,PQE负责处理导致的质量问题;

3.工艺异常投诉的处理流程

3.1.针对工艺异常投诉事件,需质量、工程、研发协调处理;

3.1.1.工程、研发负责工艺异常的原因分析及状态确认;

3.1.2.质量策划负责工艺异常投诉的协调、跟踪、直至异常原因的明确定性;

3.1.3.PQE根据研发和工程的分析结论,责成外协厂提供改善措施,并跟踪后续生产、直至问题关闭;若需进行外埠第三方验证,则由PQE负责协调外协厂处理,并提供分析报告;

3.2.工艺异常内部投诉的处理流程

3.2.1研发调试阶段投诉工艺异常的处理

3.2.1.1.先由研发进行功能、信号方面的定性分析,并预留不良样品(未做过任何维修)和填写《PCBA焊接异常问题联络单》提交给质量策划,再由质量策划联络工程分析判断;

3.2.2.后段整机装配阶段投诉工艺异常的处理

3.2.2.1.由售后负责收集后段信息,PQE负责汇总外协厂生产数据,工程进行分析判断;

3.3.工艺异常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3.3.1异常信息收集与反馈

3.3.1.1.售后负责收集、反馈客户信息,在《客户投诉处理单》中需详细描述客户操作流程(如PCBA状态、包装运输方式、作业方式等),并附上清晰图片及说明文字;

3.3.1.2.PQE负责汇总外协厂生产数据,并提供不良样品(未做过任何维修),联络工程和研发进行分析;

3.3.2异常原因分析及处理

3.3.2.1.PQE组织会议,判定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

3.3.2.1.1.如果投诉理由成立,明显表现为工艺异常导致的客户投诉问题,由PQE负责督促外协厂检讨并提交后续改善方案,工程负责改善方案的确认;

3.3.2.1.2.如果投诉理由不充分,异常原因比较模糊,需由质量策划知会研发先进行功能、信号方面的定性分析,并填写《PCBA焊接异常问题联络单》;工程根据《PCBA焊接异常问题联络单》再进行分析并给出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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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异常事故以及处理方案

一、脐橙货车挡道以及处理方案

3月5日,因车主拒绝缴费,一台运送脐橙的货车在京沈高速沈阳西收费站停留了15小时,影响600余台车辆正常通行。

“就是这台车堵塞收费口长达12个多小时!”5日10时30分,在京沈高速沈阳西收费站,袁副站长指着一辆蓝色的货车说。

货车吉A54333的车主刘先生则满腹委屈地表示:“在这停留这么久,就是想要一个合理说法,要不我现在都到牡丹江了。”

刘先生3月3日中午,从湖北拉了一车脐橙,日夜兼程,计划运往牡丹江。途经京沈高速沈阳西收费站时发生了意外。“车内运送的是„绿色通道‟规定的产品,途经京珠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时,都是免费通过,4日21时,通过京沈高速沈阳西收费站时,却被窗口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限不能免费。”刘先生表示不理解,拒绝交费。

货车就一直停在收费口的车道上,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5日上午9时,经过交警的协调,车辆才移开。”高速沈阳西收费站的袁副站长说。

事故解决方案:按规定补费用

“按规定,该辆货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0吨,但是该车实际载重33.8吨,超限3.8吨。按规定,运输“绿色”产品的车辆超限超载就不享受

免费政策。”袁副站长介绍,工作人员向车主解释有关政策,但车主以没见到有关文件为由,拒绝缴费,并给记者打了电话。

5日,在记者的协调下,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员向车主出示了文件,并且对政策再度进行详细解释。刘先生主动表示将补缴高速公路的615元通行费用。11时20分,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刘先生顺利办完补交手续,踏上前往牡丹江的道路。

二、高速公路车辆碰撞收费亭事故处理方案

1、事件描述

10月17日中午12时2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M22202的大型货车由宜州向金城江方向驶入金宜一级公路德胜收费站第3收费车道时,由于车速过快,制动失效,径直撞上一辆正在交费的小轿车后,该货车又冲上安全岛,直接撞击收费岗亭,导致收费站收费岗亭防护栏、框架严重损坏变形,收费亭内的电脑、空调、桌椅等设备设施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所幸的是,事故发生时,收费站工作人员沉着应对,及时闪避未造成人员伤害,但猛烈的碰撞使大货车上两名司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2、处理措施

当车辆碰撞票亭等征费设施时,监控人员应立即调整云台进行跟踪,并向所领导报告;班长和稽查员要保护好现场,稽查中队长开启备用车道疏通、指挥车辆,防止出现堵车现象。如有人员受伤要先拨打“120”求救。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办公室主

任用照相机拍摄现场情况;稽查中队长和驾驶员协商征费设施损坏的赔偿协议,驾驶员将车辆驶离车道,恢复正常征费秩序。 突发事件有它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我们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管理突发事件反应系统,不断提高应对收费管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保障服务能力,确保收费站各项工作平安、和谐、稳定!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反而会使险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等伤亡事故。因此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非常艰巨和危险的工作。一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包装、使用的人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这类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方法。只有做到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才能在扑救各类危险中百战不殆。要成功地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必须事先进行计划,并且对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泄漏事故控制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扑灭任何明火及任何其它形式的热源和火源,以降低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

3.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4.应从上风、上坡处接近现场,严禁盲目进入。

泄漏源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这可通过以下方法:

1.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2.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泄漏物处置:

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有以下方法:

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

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

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大型液体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推荐第8篇:生产异常处理流程1

1 目的: 为更加规范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并能通过相关人员确认、分析、及时解决,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定。 2 范围:适用公司生产中心下辖所有生产线上发生的异常现象。 3 权责:

3.1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提出异常,并确认异常是否属实,协助相关人员处理异常;

3.2 工程部:负责生产线上异常分析,找出异常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3 品质部:负责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确认,对来料进行管控,并对此类异常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4 总经办:负责生产过程中重大异常的方案决策、处理稽核。 3.5 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商务方面的异常处理。

3.6 计划部:负责异常发生时的总体计划的协调和异常发生产生的工时和物料的核实,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分析、处理异常。

4 异常处理作业流程:

4.1生产部按生产排期表提前到仓库领料并安排做首件并量产。

4.2生产部在生产中发现产品、物料与样品不符,生产出的成品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来料无法使用等现象时,及时上报生产领班、品质部等相关人员确认。

4.3生产领班、品质部确认异常可接受,通知生产线继续生产,如确认异常不能接收则由生产领班或IPQC在异常发生的10分钟内开出《制程异常报告》,所有的《制程异常报告》由车间的IPQC拿到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最后由品质文员将单据发出,

4.4经技术部分析,给出初步分析结果,结果分为工艺问题、设计问题、来料问题。

4.5由PE分析是来料问题、制程问题还是设计问题,并将分析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记录在《制程异常报告》表上,并写给到工程部主管签名确认,如果需要返工或改变工艺则由工程部PE做出两块样品给到品质部确认,品质判定方案可行后,PE要在现场跟进生产部员工的作业方法、品质是否与样品一致。PE必须要等到生产员工做出2件合格品后方可离开现场,整个过程品质部要跟踪监控确认。

4.6如果确认是来料问题,《制程异常报告》采购部也要确认签字,并按照解决方案的意见与供应商沟通退货、换货、或由我司加工挑选扣除供应商相

1 应费用。并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来料问题给予回复处理意见(临时解决办法),生产部要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同时品质检部应该协助采购部协商解决分析。

4.7如果由于异常原因造成的待工、返工工时,生产线应记录在当天的《生产日报表上》,计划部统一汇总。

5 出现异常时生产线处理规则及注意事项

5.1.1当生产线不良超过20%,品质部要立即开出《停线报告》要求生产停线,《停线报告》同时要给到计划部一份,以便于计划部调整计划。不良率超过10%则由生产或品质开出《制程异常单》,处理方法同4.1-4.7项。低于不良品率低于标准时,由生产、品质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5.1.2生产现场异常发生时必须由PE或生产管理人员及时确认,并马上反馈给相关人员给予指示,如果生产管理人员将异常反馈给相关人员后在1小时内没给出指示,生产有权停线、待工。

5.1.3生产线异常发生时,PE须在2小时内给出短期解决措施,如需要更改工艺或做工装、夹具的须在4个小时内给出解决措施,如果出现重大异常,PE不能很完善的解决问题,由PE反馈给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通知计划部,再由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开会商讨解决。

5.1.4 PE分析异常原因必须要正确,专业,给出的解决方案必须要具有可操作性,还要能通过相关部门签字同意方可有效。如果有一个部门不同意观点,PE需要重新分析。最终结果要达到相关部门都没有意见的效果。

5.1.5 PE给出解决方案前要自行或找生产协助PE先做两个样品确认方案是否可行,并将样品交给相关部门确认。相关部门同意后,生产部就按照样品作业,生产在作业时PE要现场跟进前两个产品的作业方法是否与样品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5.1.6出现异常后如果需要更改工艺或返工,生产、品质有权要求PE作出指导文件,PE要在4个小时内做出简易的作业指导书或返工流程给相关部门确认,生产按照PE的指导文件作业,品质部现场跟进、监督生产作业。 5.1.7当出现异常时各个部门对解决方案有意见的时候,工程部要知会计划部,由计划部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商讨,意见统一后由计划部分配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完成。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计划部提出,由计划部协调处理。如果该异常各个部门无法达到统一意见,计划部有权将该异常交给某个部门或某个人主导负责,其它相关部门必须服从听取他的安排,配合执行各项任务。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主导部门负责人汇报。主导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给予解决。

2 5.1.8以上整个过程品质部要监督跟进,有任何问题要及时汇报。 5.2异常物料的处理

5.2.1经品质部或PE判断归属物料不良的由生产部在在一个工作日内开退料单到仓库进行退换料。

5.2.2由于设计或工艺造成的物料不良,按照《制程异常报告单》签核的物料损耗评估进行退换料。5.制程异常报告要求

5.1报告内容:型号、单号、工序,时间、异常描述。

5.2异常描述要求:要描述详细的不良现象、总生产数量、不良数量、不良比率、不良确认人、有条件最后。

5.3原因分析及确认:PE提供的原因分析必须是准确、客观、详细的。5.4改善措施:PE决策的解决方案必须要经过生产部、品质部、计划部的认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签字确认,PE可提出临时的改善措施,以保证生产,若商讨结果需要生产部门协助挑选,计划部要在异常单上批注清楚,明确工时费用及物料损耗。 6.设备异常处理流程

6.1设备出现异常,整个过程由设备工程师主导跟进处理,如在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汇报给工程部经理主导解决,所有处理过程参照设备异常处理流程图。其它事项参照异常处理规则及注意事项

7、附件

7.1《制程异常报告单》

8、流程图

发现异常10分钟内IPQC/生产领班开出异常单5分钟内PE分析异常原因,及异常解决方案30分钟内来料不良设计不良制程不良NG品质负责人确工程/研发负责人确认OK由品质主导并跟进异常处理过程认OKNG生产负责人确认OK由PE指导生产执行解决生产部按照异常解决方案处理异常,并记录返工、待工工时计划部汇总异常工时品质部跟时处理结果是否可行NGOK要求责任部门给予出长期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结果验证NG结案

OK4

设备出现异常10分钟内生产领班反馈给设备工程师5分钟内设备工程师到现场解决OK30分钟内30分钟内没解决生产领班开出设备异常单,并反馈到上级,计划部PIE主管解决2小时内2小时内没解决,由PIE主管反馈给工程部经理1小时内工程部经理1小时内没解决,组织相关人员开会商讨解决OK解决OK生产部统计异常计划部修改生工程部未完成的原工时,给相关人产计划因反馈到总经理确认,并汇总给计划部工程部负责给出处理方案及跟进处理结果结果验证NG结案OK

推荐第9篇: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推荐)

炳燊精密模具实业有限公司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公开文件,共4页)

一、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来料质量及生产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来料、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

三、定义: 3.1 来料品质异常:

a、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b、合格物料制程中发现重点物料不合格时;

c、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2 制程品质异常:

a、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b、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c、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要求; d、机械发生故障或精度磨损; e、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3.3 出货品质异常:

a、客户投诉或抱怨;

四、职责 4.1 来料品质异常:

品质:a.负责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异常描述”部分;

b.负责将《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联络单》发送于采购,抄送工程、生产; c负责品质异常改善结果确认。 采购:负责将《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联络单》发送给供应商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跟踪供应商及时回复“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将结果回复品质部.4.2 制程品质异常: 品质部: a,负责品质异常之最终判定; b,负责确认品质异常责任部门;

c,负责主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

d,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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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责任单位:

a负责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 生产部:

a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其它相关单位:

a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4.3 出货品质异常: 品质部:

a负责将品质异常通知各部门及确定责任部门; b负责异常改善后的跟踪确认; c负责处理客户抱怨 异常责任单位:

a负责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 生产部:

a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营业部:

a负责将客户抱怨反馈给相关部门。 其它相关单位:

a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 5.1 进料品质异常: 5.1.1

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1.2 异常成立4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 5.1.3 采购接《品质异常联络单》后4小时内转责任供应商。 5.1.4 供应商需于1个工作日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4小时与品质相关人员确认清楚。 5.1.5 供应商必须在《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的期限前(如无明确要求,默认为《品质异常联络单》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整的改善方案。 5.1.6

品质部对供应商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供应商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5.1.7执行。 5.1.7

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连续追踪3批中途发现不良现象仍存在,则重复5.1.2-5.1.7。 5.1.8 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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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发起两次品质异常,验证结果无明显改善,则需采购部组织召开供应商评审,决定是否需要取消供应商资格。 5.2

制程品质异常: 5.2.1 发现制程产品不良,应立刻停止加工。 5.2.2 如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发现,需立即找品质部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可接收依5.2.3执行。 5.2.3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检测不良记录表》。 5.2.4 将不合格内容标识在工件上,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2.4.1 不良品如以进行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则由品质部发出《不良返修报告书》,生产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品质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出货区,品质回收报告书,统计返修用时,交返修者签名。 5.2.4.2 判定重做时,生产1小时内填写补料单,交工程确认后,同《异常分析报告》一起交采购,采购1小时内下加急采购单,生产跟进材料,所有工序加急处理(如内部制程超出负荷,可申请外协)。如影响出货交期,营业客户客户交期。 5.2.5 当异常问题严重,品质部又不能明确判定时,则由品质、工程、生产、营业共同会签,品质部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责任部门分析原因、改善措施后,发送至营业部,最终由营业转发给客户,营业部负责跟踪客户回复处理结果,并将客户处理结果发给各部门。 5.2.6

生产部按客户处理意见返工或重做(必须要有补料单),营业部1小时内回复客户最终送货时间。当处理意见为让步接收时,品质部将工件转入出货区,并附上《品质异常联络单》和客户回复的处理意见,出货时此工件不贴合格标签。 5.2.7 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 5.2.7.1 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品质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5.2.7.2 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良时,品质应开出《检测不良记录表》待工程、品质、制造担当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5.2.7.3 当产品制造不良时,品质应立即召集工程、品质等单位对问题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对策,等问题点解决后,方可再生产。相关不合格品的控制见《不合格处理流程》。 5.2.7.4 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检测不良记录表》,通知生产单位整改。 5.2.8 所有制程中《检测不良记录表》需生产部、工程部进行会签,生产、工程接到品质异常 3 / 4 炳燊精密模具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后半小时内需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5.2.9 责任单位需于《品质异常联络单》或《检测不良记录表》要求期限前,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5.2.10

品质部对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品质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5.2.11执行。 5.2.11 返工OK产品需重新送品质检验,重新检验合格转入出货区,检验不合格依《不合格处理流程》要求执行。 5.2.12 针对异常改善后产品,品质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5.2.13 如异常发生后连续2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5.3 出货品质异常: 5.3.1

客户投诉或抱怨,由营业将投诉或抱怨内容0.5小时内发给品质部,抄送到生产、工程。 5.3.2 如客户退货返修,依5.2.4.1执行。 5.3.2.1

如客户判定重做时,依5.2.4.2执行。 5.3.3 品质部24小时内分析外流原因及预防措施,并回复给营业部,抄送到生产、工程。 5.3.4 营业部1小时内将品质回复内容确认,并回复给客户。 5.3.5 异常单回复后,由文员统一归档整理/追踪。 5.3.6 改善对策执行后,品质部依对策内容进行追踪确认,连续1个月内无同样异常外流再发,则予以结案。 5.3.7 追踪期内再发则重新开立《检测不良记录表》,依5.3.4-5.3.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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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机制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病例定义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 zation,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控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AEFI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报告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1.3.2.1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乡级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 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级疾控机构代报

1.3.2.2县级疾控机构接到上述报告后,将属于本辖区预防接种后发生的AEFI 立即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属于本辖区预防接种后发 生的AEFI,应将AEFI个案报告卡立即转报至其预防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 由预防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1.3.3各级疾控机构应当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AEFI报告信

271.3.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死亡或群体性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家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2调查诊断 2.1核实报告

县级疾控机构接到AEFI报告后,应核实AEFI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人数 主要临床表现、初步临床诊断、疫苗预防接种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查 的准备工作 2.2组织调查

221除一般反应(如单纯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结等)外的AFI均需调在 2.2.2县级疾控机构对需要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开展 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在调查开始后3目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附件 表5-3)的填写,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23对于不属于本辖区预防接种后发生的AEFI,也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填写 AEFI个案调查表,并及时转报至受种者预防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出预 防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22.4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 响的AEFI,市级或省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 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

225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死亡或群体性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报告。 2.3资料收集

2.3.1临床资料:了解病人的预防接种史、既往健康状况(如有无基础疾病等

家族史、过敏史,掌握病人的主要症状和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已采取 的治疗措施和效果等资料。必要时对病人进行访视和临床检查。对于死因不明需 要进行尸体解剖检查的病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检。

2.3.2预防接种资料:疫苗供应渠道、供应单位的资质证明、疫苗批签发报告和 购销记录:疫苗运输条件和过程、疫苗储存条件和冰箱温度记录;疫苗的种类、生产

企业、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来源(包括分发、

取目期等:预防接种服务组织形式、预防接种现场情况、预防接种时间和地点 供应或销售单位

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知情或告知相关资料;预防接种实施情况、接 种部位、途径、剂次和剂量、打开的疫苗存放时间;安全注射情况、注射器材来 源、注射操作情况;预防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员的反应情况、当地相关疾病发 病情况等 2.4病例诊断

2.4.1省、市和县级疾控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 专家组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药学等专家组成,负责对AEFI调查诊断。 2.4.2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 受种者预防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 进行调查诊断

2.4.3发生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受

种者预防接种所在地的市级或省级疾控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 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2.4.4AEFI的调查诊断结论应当在调查结束后30天内尽早作出。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调査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査诊断结论,出具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附件三表5-4)。

2.4.5调查诊断怀疑引起AEFI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提交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2.4.6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市、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 诊断进行技术指导

2.4.7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作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2.5调查报告

2.5.1对发生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疾

控机构应当在调查开始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及时将调查报告向同级卫生 计生行政部门、上一级疾控机构报告,并向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通报 2.5.2县级疾控机构应当及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报调查报告。 2.5.3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对AEFI的描述、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疫 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发生AEFI后所采取的措施、原因分析;对AEFI 29

的初步判定及依据;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有

2.6分类

AEFI经过调查诊断分析,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5种类型

2.6.1不良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 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2.6.1.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

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 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5 2.6.1.2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预防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预防接 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的

2.6.2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预防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

官、功能损害

2.6.3预防接种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 5 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5 2.6.4偶合症: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预防 天, 接种后巧合发病 达

2.6.5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预防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

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5 数据审核与分析利用 乏

3.1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AEFI监测模块由各级疾控机构维护管理。3.2县级疾控机构应当根据AEFI调查诊断进展和结果,随时对AE个案报告信 息和调查报告内容进行订正和补充。

3.3各级疾控机构对AEFI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中国疾烟 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控机构至少每月进行1次分析报告,市、县级疾控机构至 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报告 处置原则

4.1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依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2当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 30

有争议时,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3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健康损害的,以及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 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健康损害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4.4建立媒体沟通机制,积极、主动、及时、客观回应媒体和公众对预防接种异 常反应的关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与受种者或其监护 人的沟通,增进公众对疫苗安全性的信任 5常见反应的处置

接种人员对较为轻微的全身性一般反应和接种局部的一般反应,可给予一般 的处理指导;对接种后现场留观期间出现的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等,应立即组织紧 急抢救。对于其他较为严重的AEFI,应建议及时到规范的医疗机构就诊。 5.1全身性一般反应 5.1.1临床表现

5.1.1.1少数受种者接种灭活疫苗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一般持续1~2 天,很少超过3天;个别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2~4小时即有发热,6~12小时 达高峰;接种减毒活疫苗后,出现发热的时间比接种灭活疫苗稍晚,如接种麻疹 疫苗后6~10天可能会出现发热,个别受种者可伴有轻型麻疹样症状。

5.1.1.2少数受种者接种疫苗后,除出现发热症状外,还可能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全身不适等情况,一般持续1~2天。个别受种者可出现恶心、呕吐、腹 泻等胃肠道症状,一般以接种当天多见,很少超过2~3天。 5.1.2处置原则

5.1.2.1受种者发热在≤37.5℃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 其他疾病。

5.1.2.2受种者发热>37.5℃或≤37.5℃并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 况,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5.2局部一般反应 5.2.1临床表现

5.2.1.1少数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数小时至24小时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伴 疼痛。红肿范围一般不大,仅有少数人红肿直径>30mm,一般在24~48小时逐 步消退。

5.2.1.2接种卡介苗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 大多在8~12周后结痂(卡疤),一般不需处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洁,防止继发 感染。

5.2.1.3部分受种者接种含吸附剂的疫苗,会出现因注射部位吸附剂未完全吸 收,刺激结缔组织增生,而形成硬结。 5.2.2处置原则

5.2.2.1红肿直径和硬结

5.2.2.2红肿直径和硬结在15~30mm的局部反应,可用干净的毛巾先冷敷,出 现硬结者可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

5.2.2.3红肿和硬结直径≥30mm的局部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5.2.2.4接种卡介苗出现的局部红肿,不能热敷

第11篇:生产异常处理作业程序

1、目的:为建立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异常的责任制度,以减少效率损失,特制定本程序。为产线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方法提供指导,包括异常发生与解决、内部检讨、原因调查、预防与围堵措施安排实施及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以确保

2、使用范围: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常发生时。

3、职责:

工艺部:负责对异常的分析,现场处理,临时改善对策提供、改善过程跟进以及改善标准文件的提供。

质管部:负责异常反馈、确认、分析、组织改善、原因分析讨论与对策汇总,改善措施的制订、改善对策执行跟进,改善效果验证以及整个流程运作的监督跟进等。

生产部:负责异常反馈、改善;异常对策的执行。

4、定义:

重大问题:

质管部连续3批抽检不合格(且同一故障、同一订单、同一班次)属性能不良问题; 生产发生批量质量异常:单项不良率超过10%(生产数大于300pcs);

品质缺陷(致命质量隐患,如产品爆炸等)

生产要素不满足,如服务器故障、工装设备故障、缺料等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造成停线1小时以上。

5、异常问题反馈处理流程:

5.1 对严重问题处理

处理时限:严重问题处理时限为1小时,1小时无解决办法或无法改善至正常生产状态的,升级到相关部门经理处理并知会计划主管。

5.2 流程:

当发生严重问题时,发生单位生产主管或质量主管立即发出《停线预警报告》,发生单位工艺主管5分钟内到现场,对问题初步分析。

5.2.1 生产厂长必须立即升级到工程部经理直接处理,30分钟无法解决的立即升级到总厂厂长处理,并发出《停线报告》给责任单位,总厂厂长直接协调责任部门经理处理《停线报告》。

5.2.2责任部门经理受理60分钟内如仍不能解决的,责任部门经理须立即牵头召集销售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商谈解决措施,并将书面处理结论措施下达到各相关执行部门。

5.2.3 当质管连续3批检查不合格,QA主管必须向品质经理报告,当品质发出停线通知单后,如故障排除后恢复生产,必须经品质经理同意。

5.2.4 当故障问题不能及时排除并影响出货时,总厂厂长必须向上一级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公司采取相应对策。

一般问题处理时限:

一般问题处理时限为2小时,2小时内无解决办法或无法改善至正常生产状态的,需升级到责任部门总经理处理并指挥计划主管。

处理流程:

当一般问题出现时,发生单位当班班长或巡检员立即通知工艺技术员处理,同时发出《质量信息反馈卡》,工艺员5分钟内到现场进行分析确认,工艺员初步分析为:

人为制造不良问题:工艺员需给出预防措施或向产线员工进行操作培训,并验证措施有效方可关闭;

来料问题:立即通知(电话/邮件)质管部SQE,SQE 1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确属来料问题,按《不合格物料MRB处理流程》处理。物料的挑选/加工处理由SQE牵头负责。

设计问题:需通知(电话+邮件)工程部PE处理,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升级到其部门主管,如仍不能解决的升级至。。。

设备/工装夹具故障,服务器故障,立即通知。。。。。工程师10分钟内到场处理;

一般问题发生30分钟得不到有效解决时,产线必须上报到车间主任,1小时不能解决的(电话)上报到生产厂长,由生产部经理积极推进问题的处理,跟进处理进度,当2小时内责任部门仍无有效对策的,生产部经理必须向生产总监汇报情况。

验证:所有问题的解决措施验证由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验证数量不少于10pcs,确认问题得到解决的才能交生产批量生产验证,质管部工程师、巡检员跟踪对策在批量生产实施效果并及时反馈情况。

PE接收产线异常单后,5分钟内对异常问题是否属实,异常类别,严重程度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结果召集相关责任人在20分钟内分析处理。

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分析处理,PE在30分钟内制订处理临时的解决方案,以满足生产的需求。如无法在30分钟内给出对应措施或无法找到异常原因,品质部要求生产立即停线处理,并召集计划。各部门主管到现场解决。如在4小时内无解决方案,品质部QE工程师立即通知经理进行裁决。

在工艺部给出临时措施后,QE要对临时措施有效性进行确认,如对策无效,由工艺部在30分钟内重新制定新的临时对策。

对执行临时对策造成异常公式的,由生产部统计并上报异常工时,由IE进行核算。 QE上质量信息单跟踪责任单位永久措施

第12篇:卖场异常事件处理办法

卖场异常事件处理办法

百货商场培训教程

目录

(一)

1.顾客之间的冲突如何处理?

2.员工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3.员工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4.商户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5.顾客损坏商场设施或专柜商品时如何处理?

6.商场内突然停电时怎么办?

7.商场内小孩儿走失时(找不到家长)怎么办?

8.员工/顾客突然晕倒时怎么办?

9.商场内发生扒窃时怎么办?

10.顾客商品丢失时怎么办?

11.遇到竞争对手工作人员抄价格怎么办?

12.商场电梯突然停止工作时怎么办?

目录

(二)

13.当卖场内突然发生漏水时怎么办?

14.当卖场发生抢劫事件时怎么办?

15.政府职能部门来访或检查工作时如何处理?

16.天然气发生泄漏怎么办?

17.卖场防火卷帘突然下落时怎么办?

18.卖场有人发生触电时怎么办?

19.卖场发生火灾时如何处理?

20.各类突发事件在商场区域内发生,而导致媒体记者到场采访时如何处理?

1.顾客之间的冲突如何处理?

一般性争吵

目击员工或楼层管理人员要立即上前询问原因

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作出灵活处理,合理劝解顾客

发生动手事件时

目击员工应第一时间通知楼层管理人员,不可袖手旁观。

把冲突双方劝开,在此过程中,不可评论孰是孰非,不可偏袒。

注意自身安全,两名以上同事一起上前劝阻,尽可能将双方分开,并疏散围观顾客。 尽量留住双方顾客,平息怒气,尤其当有一方受伤时,更不能让另一方顾客离开。 保安到场进行处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双方带至最近的办公室)

2.员工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员工之间有矛盾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应找楼层主管来协助调解,不可在卖场大声理论争吵。 临柜员工如发现上述情况时,应主动上前劝解,让双方分开,冷静下来再来处理。如劝解无效,应立即通知主管前来处理。

主管如发现有员工在卖场吵架或动手打架,应立即上前制止,将双方带至四楼办公室处理。

3.员工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1)?

一般性争吵

目击员工或管理层应立即上前,无论哪一方有错,本着“顾客永远是对的”服务原则,向顾客致以歉意,然后询问原因。

倾听顾客诉说,分析判断。

一般情况下,将此员工带到一边,了解情况。

合理劝解顾客,必要时请顾客到办公室解决。

3.员工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2)?

发生动手事件

目击员工立即将冲突双方拉开,不应袖手旁观,不可偏袒我方同事,不应指责顾客 第一时间通知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赶至现场,由管理人员根据当时情况作出灵活处理。如一方或双方受伤,要首先紧急处理,并由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就医。

如现场事态不好控制,主管应及时通知经理并拨打110报警。

4.商户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现场员工应立即劝解商户,不管谁对谁错,不加评论

如效果不佳应立即请主管到场处理,主管到场后应先把双方带离卖场,到就近办公室或四楼办公室

如双方已发生肢体冲突,劝解双方有困难时,应立即通知经理和保安部到场协助处理,事态严重时可直接拨打110

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疏散围观顾客和员工,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5.顾客损坏商场设施或专柜商品时如何处理?

顾客不小心损坏商场公共设施或专柜商品或道具时:

如顾客不小心碰倒模特或试衣服时把衣服弄坏了,员工应尽量安抚顾客,此时尽量避免说话方式或态度转变让顾客抓住把柄,从而将事情弄僵

让顾客先坐一下,然后和商户或主管联系一下,尽量让顾客承担成本费用即可,不管是否能和顾客谈妥,都要非常礼貌的对待,如顾客不接受我们的处理意见,可带顾客到咨询台主管处处理,在此过程中,千万不可恶语伤人,更不可伸手拉扯拽顾客衣服包之类,如顾客不讲道理,执意要走,拒不赔偿,可电话联系主管经理或保安协助处理或请临柜员工通知主管、保安等来协助处理

顾客故意破坏商场公共设施或专柜商品或道具时:

立即通知主管、保安到现场处理,主管/保安将肇事顾客带离卖场,可到就近办公室或保安室处理

6.商场内突然停电时怎么办?

卖场如遇到无预见性的停电,主管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

对手表,珠宝等贵重商品请求保安协助看管。

并查看卖场内的应急灯是否打开,安全通道指示是否有照明。

要求营业员停下手头的工作,站在商铺的看管货品的最佳位置来看守商品。礼貌阻止顾客选购商品并防止顾客将商品藏在身上或包里。

营业员不可惊恐,慌乱,更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同时要向顾客作好解释和安抚。如请大家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和衣物,商场马上就会来电。

处理这类突发事件,要确保卖场的秩序及安全。

7.商场内小孩儿走失时(找不到家长)怎么办?

现场目击员工应第一时间上前稳定孩子情绪,告诉孩子“不要哭,阿姨帮你找妈妈好不好?”

待孩子稍稍稳定情绪后,再慢慢问孩子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是和妈妈还是爸爸一起来这的,知不知道爸爸或妈妈或家里的电话号码,待了解了基本情况后立即联系主管/经理,由主管带孩子到咨询台或服务台,由服务台立即通过店内广播寻找孩子的家长。

如孩子不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名字或电话,也应先把孩子交由主管或协助主管通过总服务台来广播寻找孩子家长或亲属。

8.员工/顾客突然晕倒时怎么办?

如遇到情况不明的顾客和营业员突然晕倒应视情况进行处理。

顾客神智清醒身体未造成损伤可请求保安协助,将晕倒的顾客或营业员搀扶到通风良好的安静处;

对晕倒后神智不清无力讲话和不能自理的病人,应迅速送医院救治。

对因为卖场环境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也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如人员不能动或神智不清,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不可擅自对晕倒人员进行救治和移动),以免因延误而造成更严重的后面。

如顾客在购物意外受伤,营业员针对受伤情况及时作出反应,在通知主管的同时做好包扎安慰工作。如情况严重,应及时通知上司并与120联系及时抢救。

9.商场内发生扒窃时怎么办?

1.在人群较多的销售高峰或节假日期间可通过广播提醒顾客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

2.要求营业员及时提醒顾客在选购商品和试穿鞋子和服装时看管好个人物品;

3.在卖场发现行踪可疑,既无购物目的又非目标顾客的特殊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或保安人员跟踪;

4.当顾客或商户遭到扒窃发生后,主管应第一时间报告保安部门和部门经理。

10.顾客商品丢失时怎么办(1)?

顾客当时发现财物被偷窃,且清楚记得偷窃之人

最近的员工应及时上前询问清楚偷窃者的详细特征

根据顾客的描述,带顾客到出入口找保安员。协助顾客在出口处拦截可疑之人

管理人员根据当时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拦截到可疑人,有顾客指正,应立即报警;否则应到服务台登记,并到派出所报案

顾客不知何时丢失财物

员工可安抚、询问“物品放在何处,有无留意到周围有可疑之人”

带失窃顾客到服务台登记

服务台用广播告知顾客和员工,帮助该顾客寻找失物

如有员工在商场内发现无人认领的包或物品,应立即送到服务台,不得单独翻看。 如有必要根据顾客要求协助其到派出所报案

顾客索要赔偿,商场员工不可做出任何赔偿承诺,遇有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商场管理人员

10.顾客商品丢失时怎么办(2)?

目击小偷偷窃顾客财物(此项仅供参考)

第一时间告诉受害者,以挽回损失。

协助抓小偷并注意自身安全,抓小偷时应大声制止,争取周围员工和顾客的帮助和支持。 处理同时,通知保安部/主管/商场管理层。

抓住小偷后一定要留住顾客作为证人,否则我们会很被动。如果顾客不愿作证,我们将不必采取行动。

证据充分,把小偷送往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

我们应表现出积极协助的态度

如有金额索赔,及时报告商场管理层

如顾客的物品被小偷拿去利用可造成更大的损失,应提醒顾客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信用卡和身份证、汽车钥匙和行驶证、住宅钥匙等。

对于广场上自行车、汽车丢失,也适用以上程序。

11.遇到竞争对手工作人员抄价格怎么办?

当看到有人抄价格时,员工应立即通知商场管理人员。

商场管理人员应上前礼貌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如属不知情的顾客,则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并提供帮助。

如属竞争对手,则礼貌告知并继续观察。

如对方态度强硬,继续抄写,可通知保安人员给予协助。

注意事项

无论哪种情况,均应用三米微笑原则及礼貌语言,避免投诉,尤其不能身体接触顾客或没收他的东西。

12.商场电梯突然停止工作时怎么办?

卖场电梯遇到故障时,应首先通知工程部和保安部,保安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疏散客流 如果是小故障,短时间(30分钟内)可维修好,可由楼管/保安等人工疏导顾客从其他通道如消防步梯、员工通道等上下楼

如果维修时间超过30分钟,工程部应及时设立“电梯故障,停止使用”的告示牌及通道指引牌,以告知顾客改道行走的路线

工程部及时对电梯故障进行处理。

13.当卖场内突然发生漏水时怎么办?

由于商场管道都隐藏在天花内,如巡视中发现有漏水现象,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商品道具等移开,避免商品道具等受损,然后通知工程部门并告知部门经理和当日总值星,做到现场处理有条不紊。

如有紧急大量出水,在通知工程部门的同时还要通知保洁,保安,不但做好检修工作还要保证货品安全。

14.当卖场发生抢劫事件时怎么办?

抢劫发生时的处置:以确保顾客,营业员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在歹徒手持凶器的情况下,不做无谓的抵抗,双手处于歹徒的视线范围之内,以免歹徒误解而造成伤害;记住歹徒的特征,可乘歹徒不备,员工可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遇抢后的处置:待遇离去后,迅速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向110报警;立即将记忆中的歹徒特征记录下来;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便公安机关取证;待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负责人勘察现场完毕后方可点验损失情况。

15.政府职能部门来访或检查工作时如何处理?

商场应工作需要经常会有政府职能部门来访,如: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卫生稽查等职能部门到访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上司及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对于公司邀请的相关商场总经理或其他企业领导或相关重要来访者应马上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注意事项:除公司指定负责人外,其他人一律不允许在政府职能部门所有文书调查笔录等上面签字,一律礼貌婉拒。

16.天然气发生泄漏怎么办?

1.所有工程部人员应清楚知道设施采用何种气体燃料及气体的总阀门,管道等正确位置。

2.当任何人察觉异味时,第一时间向当班主管和工程部报告。

3.当工程部接获泄漏气体报告时,应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同时关闭气体供应阀门。

4.当到达现场,切勿按动门钟或触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爆炸,只能开启所有窗门,以便疏导气体。

5.如发觉泄漏的气体未能受控制或气体扩散面积广泛,应立即报警及通知燃气公司。

6.封锁现场, 禁止任何人企图进入,同时通知其它人员离开。

7.如有需要,照顾伤者,等待救援。

8.记录相关资料。

17.卖场防火卷帘突然下落时怎么办?

1.如果是一扇门突然下落,且没有声光报警信号,则有可能是顾客误按所致,此时的处理办法为:首先疏散卷帘门下的顾客,然后立即上前找到卷帘门两侧的开关按钮,按中间的“停止键”,再按“上行键”即可。

注:(这个按钮上的标志有的是文字,有的是上下箭头标志,培训时应现场教会员工识别。)

2.如果几扇门同时下落,且伴有声光报警信号,此时的处理办法为:首先疏散卷帘门下及其附近顾客,迅速清理卷帘门下商品或杂物,以免被压坏或损坏卷帘门,然后立即通知附近的保安或工程人员到场展开下一步工作。

3.当工程部接到报告时,应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及时展开检验及维修工作。

18.卖场发现有人触电时怎么办(1)?

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要及时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当班主管和总值星报告。

2.触电解脱方法:

① 切断电源。

② 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③ 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④ 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18.卖场发现有人触电时怎么办(2)?

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① 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② 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③ 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 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④ 触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应急小组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4.记录相关资料。

19.卖场发生火灾时如何处理?

1.设施内任何人发现焦糊味、烟火、不正常发热等火情,都必须及时在第一时间向当班主管/经理和保安部报告。

2.保持镇定,严禁高声喊叫及无目的奔跑。

3.报告时讲清:火灾发生具体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身份(姓名、所在部门)。

4.如火情属初起火灾,确信自己能在很短时间内扑灭,应立即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或采取有效手段扑救后,再打电话通知保安部,并将消防器材放于身边,保护好现场等待保安工程人员到来。

5.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应立即按下或打碎手动报警器玻璃实施报警。

6.疏散、引导顾客及同事迅速离开危险区域。

7.严禁使用电梯而应走消防通道。

8.防灾中心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联络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所有人员疏散。

9.在初起火点现场的人员,要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灭火自救。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20.各类突发事件在商场区域内发生,而导致媒体记者到场采访时如何处理?

为避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商场的员工(包括专柜营业员、促销员、理货员、主管、经理等)在未经批准前不准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一旦在商场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已导致媒体采访或可能导致媒体报导时,应由当事人第一时间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办,确定应对方案。有总经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危机化解,必要时设专人对外发言和接受采访,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件进展情况。

一旦发生媒体报道失实或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升级,给商场的正常经营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时,应由总经办及时向董事长汇报,确定应对措施或寻求法律的援助与支持。

不简单与不容易

什么叫做不简单?能够把简单的事情天天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做不容易?大家公认的、非常容易的事情。非常认真地做好它,就是不容易。

第13篇: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

第四部分 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40题)

1、何谓电力系统事故,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所谓电力系统事故,是指电力系统设备故障或人员工作失误,影响电能供应数量或质量并超过规定范围的事件。

引起电力系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灾害、设备缺陷、管理维护不当、检修质量不好、外力破坏、运行方式不合理、继电保护误动作和人员工作失误等等。

2、从事故范围角度出发,电力系统事故可分几类?各类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答:电力系统事故依据事故范围大小可分为两大类,即局部事故和系统事故。 局部事故是指系统中个别元件发生故障,使局部地区电压发生变化,用户用电受到影响的事件。

系统事故是指系统内主干联络线跳闸或失去大电源,引起全系统频率、电压急剧变化,造成供电电能数量或质量超过规定范围,甚至造成系统瓦解或大面积停电的事件。

3、常见的电力系统事故有哪些?

答:(1)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如由于绝缘损坏造成发电机、变压器烧毁事故。严重时将扩大为系统失去稳定及大面积停电事故。

(2)电气误操作,如带负荷拉闸刀、带电合接地线、带地线合闸等恶性事故。

(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

(4)自然灾害,包括大雾、暴风、大雪、冰雹、雷电等恶劣天气引起线路倒杆、断线、引线放电等事故。

(5)绝缘子或绝缘套管损坏引起事故。

(6)高压开关、闸刀机构问题引起高压开关柜及闸刀带负荷自分。 (7)系统失稳,大面积停电。

(8)现场不能正确汇报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

4、电力系统事故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1)编制合理的系统运行方式(如电源平衡和结线方式)。 (2)创造条件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系统的薄弱环节。

(3)利用状态估计、DTS、静态安全分析等高级应用软件,加强培训,提高调度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4)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提高电网调度系统技术装备水平。

(6)加强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提高事故处理应变能力。

5、调度部门的哪些过失会造成事故? 答:(1)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 (2)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不足或分配不当。 (3)设备检修方式安排不当。

(4)继电保护及系统安全自动装置与系统运行方式不协调,包括定值误整定(误使用),系统安全自动装置使用不当。

(5)调度员指挥系统操作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不清或者违反规章制度而误操作。

(6)调度员处理事故时,判断错误,采用错误的处理方法而扩大事故。 (7)各级运行人员工作不协调,拖延事故处理时间而扩大事故。 (8)事故时通讯失灵,调度员无发指挥,至使事故扩大。

(9)事故时远动设备遥信、遥测信号不正确,计算机监控系统失灵至使事故扩大。

6、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各单位的运行人员在上级值班调度员的指挥下处理事故,并做到如下几点:

(1)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尽一切可能保护设备的连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连续供电,特别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周波,保证厂用电安全运行,对于正常运行的系统,也要特别注意周波、电压的变化,以保证正常系统安全运行;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特别是重要用户保安电源恢复供电;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7、系统发生事故时,要求事故及有关单位运行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系统发生异常或事故情况时,有关单位值班员应尽速正确地向有关调度做如下内容的汇报:

(1)异常现象,异常设备及其他有关情况; (2)事故跳闸的开关名称、编号和跳闸时间;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4)出力、电压、频率及主干线潮流变化情况; (5)人身安全及设备损坏情况; (6)故障录波器的有关记录。

8、事故单位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先处理后报告的事故有哪些?

答:(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者,按现场规程立即采取措施; (2)确认无来电的可能时,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发电机组由于误碰跳闸,应立即恢复并列;

(4)线路开关由于误碰跳闸,应立即对联络开关鉴定同期后并列或合环; (5)对末端无电源线路或变压器开关应立即恢复供电; (6)调度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下令自行处理者。

9、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调度值班人员应做些什么工作?

答: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调度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情况,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上级调度。对于线路故障跳闸(无论重合成功与否)处理完后,应通知维护管理部门查线。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和处理过程,并于72小时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10、何为频率异常?华东电网频率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答:电力系统事故的频率大幅度变化的动态过程称为频率异常。它不同于正常运行中的频率波动,主要表现在变化幅度、速度快。当功率严重缺额时,往往会造成频率崩溃。

华东电网频率超出50±0.2赫兹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的允许持续时间为:超出50±0.2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当安徽电力系统与华东电力系统解列运行时,解列地区容量不超过300万千瓦时,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1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1、电网监视控制点电压超出什么范围、超出多少为电压异常(障碍)?超出什么范围、超出多少为事故?

答:(1)超出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数值的±5%,且延续时间超过1小时,或超出规定数值的±10%,且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为电压异常; (2)超出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数值的±5%,并且延续时间超过2小时,或超出规定数值的±10%,并且延续时间超过1小时为电压事故。

12、电网监视控制点电压降低超过规定范围时,值班调度员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 (2)投无功补偿电容器;

(3)设法改变系统无功潮流分布;

(4)条件允许降低发电机有功出力,增加无功出力; (5)必要时启动备用机组调压; (6)切除并联电抗器;

(7)确无调压能力时拉闸限电。

13、造成母线失压的原因有哪些? 答:造成母线失压的原因主要有:

(1)母线设备(包括压变、避雷器、刀闸、支持瓷瓶、引线、开关母线侧套管等)本身故障或母线保护误动作;

(2)出线线路故障(包括主变)开关拒动,失灵保护动作引起越级跳闸; (3)单电源变电所的受电线路或电源故障;

(4)发电厂内部事故,使联络线跳闸,引起全厂停电。或者由于系统联络线故障,引起全厂停电。

14、变电所母线停电,一般根据什么判断是否母线故障?应注意什么? 答:判别母线失压的依据是应同时出现下列现象: (1)该母线的电压表示指示消失; (2)该母线的各出线及变压器电流消失; (3)该母线所供厂用电或所用失去(无备投)。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切不可只凭所用电源全停或照明全停而误认为是变电所全停电。

15、母线故障或失压,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值班人员的汇报后应做哪些工作?

答:(1)应立即了解失压母线开关是否已全部跳开。若未跳开,则应立即令其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开关,发现故障点立即隔离,并对

一、二次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2)立即判断故障范围,首先处理系统失稳、解列、过负荷及对重要用户恢复送电问题,防止事故扩大;

(3)了解现场详细情况,确定处理方案,进行恢复操作。

16、当母线停电,并伴随因故障引起的爆炸、火光等异常现象时,应如何处理?

答:当母线停电,并伴随由于故障引起的爆炸、火光等异常现象时,现场应拉开故障母线上的所有开关,找到故障点并迅速隔离,请示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对停电线母线送电。

17、线路跳闸后一般处理原则有哪些?

答:(1)系统联络线或环网线路(包括双回和多回线路)中,某一回线开关跳闸时,调度员和有关单位值班员首先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稳定破坏、系统解列、元件过负荷等异常状态,然后再对跳闸线路进行事故处理。 (2)当线路开关跳闸后,为加速事故处理,各级调度运行人员可以不待查明原因,按规定对故障跳闸的线路进行强送电。 (3)各类线路开关跳闸后,经过强送电不成或已确认有明显故障时,则可认为线路是永久性故障。值班调度员应下令将故障线路各端开关、闸刀拉开后并三相短路接地,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事故抢修。通知时应说明保护动作情况,线路是否带电;若线路无电,也应说明是否做好安全措施,找到故障点后,是否可以不经联系即开始进行检修工作。调度员应尽可能根据继电保护提供的故障录波器测距情况供查线单位参考。

(4)各类线路瞬时故障、开关跳闸后自动重合闸动作成功或强送成功者,线路虽在带电运行,但值班调度员仍需通知线路所属单位对该线路进行带电查线,并告之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故障测距,经带电查线发现故障点应立即汇报调度员,未查出故障点也应报告调度。

18、线路跳闸,哪些情况不宜强送? 答:下列情况线路跳闸后,不宜强送电: (1)空充电线路; (2)试运行线路;

(3)线路跳闸后,经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已将负荷转移到其它线路上,不影响供电;

(4)电缆线路;

(5)有带电作业工作并申明不能强送电的线路; (6)线路变压器组开关跳闸,重合不成功; (7)运行人员已发现明显故障现象时; (8)线路开关有缺陷或遮断容量不足的线路;

(9)已掌握有严重缺陷的线路(水淹、杆塔严重倾斜、导线严重断股等)。

19、变压器事故过负荷时,应采取哪些措施消除过负荷? 答: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投入备用变压器; (2)指令有关调度转移负荷; (3)改变系统结线方式; (4)按有关规定进行拉闸限电。 20、变压器事故跳闸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1)检查相关设备有无过负荷问题;

(2)若主保护(瓦斯、差动等)动作,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3)如只是过流保护(或低压过流)动作,检查主变无问题可以送电。 (4)装有重合闸的变压器,跳闸后重合不成功,应检查设备后再考虑送电; (5)有备用变压器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的变电站,当运行变压器跳闸时应先起用备用变压器或备用电源,然后再检查跳闸的变压器;

(6)如因线路故障,保护越级动作引起变压器跳闸,则故障线路开关断开后,可立即恢复变压器运行。

21、变压器出现哪些情况时应立即停电处理?

答: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 (1)内部音响很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2)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且不断上升; (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4)漏油致使油面下降,低于油位指示计的指示限度; (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 (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7)其他现场规程规定者。

22、高压开关本身常见的故障有哪些?

答:高压开关本身常见的故障有:拒绝合闸、拒绝跳闸、假合闸、假跳闸、三相不同期(触头不同时闭合或断开)、操作机构损坏或压力降低、切断能力不够造成的喷油或爆炸以及具有分相操作能力的开关不按指令的相别动作等等。

23、开关机构泄压,一般指哪几种情况?有何危害?

答:开关机构泄压一般指开关机构的液压,气压、油位等发生异常,导致开关闭锁分、合闸,直接威胁电网安全运行。

24、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分合闸时应立即采取什么措施? 答:应尽快将闭锁开关从运行中隔离出来,可根据以下不同方情况采取措施: (1)凡有专用旁路开关或母联兼旁路开关的变电站,需采用代路方式使故障开关脱离电网(注意停用并联开关的直流操作电源);

(2)用母联开关串带故障开关,然后拉开对侧电源开关,使故障开关停电(需转移负荷后);

(3)对“π”型接线,合上线路外桥闸刀使“π”接改成“T”接,停用故障开关;

(4)对于母联开关可将某一元件两条母线闸刀同时合上,再断开母联开关的两侧闸刀;

(5)对于双电源且无旁路开关的变电站线路开关泄压,必要时可将该变电站改成一条电源线路供电的终端变的方式处理泄压开关的操作机构。

(6)对于3/2接线母线的故障开关可用其两侧闸刀隔离。

25、开关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如何处理?

答:根据开关发生不同的非全相运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开关单相自动掉闸,造成两相运行时,如断相保护启动的重合闸没动作,可立即指令现场手动合闸一次,合闸不成功则应切开其余二相开关。

(2)如果开关是两相断开,应立即将开关拉开;

(3)如果非全相开关采取以上措施无法拉开或合入时,则马上将线路对侧开关拉开,然后到开关机构箱就地断开开关;

(4)也可以用旁路开关与非全相开关并联,用闸刀解开非全相开关或用母联开关串联非全相开关切断非全相电流;

(5)如果发电机出口开关非全相运行,应迅速降低该发电机有功、无功出力至零,然后进行处理;

(6)母联开关非全相运行时,应立即调整降低母联开关电流,倒为单母线方式运行,必要时应将一条母线停电。

26、遇到非全相运行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时,应采取什么方法处理? 答:(1)用旁路开关与非全相开关并联,将旁路开关操作直流停用后,用刀闸解环,使非全相开关停电。 (2)用母联开关与非全相开关串联,对侧拉开线路开关,用母联开关断开负荷电流,线路及非全相开关停电,再拉开非全相开关的两侧闸刀,使非全相运行开关停电。

(3)如果非全相开关所带元件(线路、变压器等)有条件停电,则可先将对端开关拉开,再按上述方法将非全相运行开关停电。

(4)非全相开关所带元件为发电机时,应迅速降低该发电机有功和无功出力至零,再按本条“1”、“2”项处理。

27、闸刀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怎样处理? 答:应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对于闸刀过热,应立即设法减少负荷;

(2)闸刀发热严重时,应以适当的开关,利用倒母线或以备用开关倒旁路母线等方式,转移负荷,使其退出运行。

(3)如停用发热闸刀,可能引起停电并造成损失较大时,应采取带电作业进行抢修。此时如仍未消除发热,可以使用接短路线的方法,临时将闸刀短接。 (4)瓷瓶不严重的放电痕迹,表面龟裂掉釉等,可暂不停电,经过正式申请停电手续,再行处理。

(5)与母线连接的闸刀瓷瓶损伤,应尽可能停止使用。

(6)瓷瓶外伤严重,瓷瓶掉盖,对地击穿,瓷瓶爆炸,刀口熔焊等,应立即采取停电或带电作业处理。

28、操作中发生带负荷拉、合闸刀时如何处理?

答:(1)带负荷合闸刀时,即使发现合错,也不准将闸刀再拉开。因为带负荷拉闸刀,将造成三相孤光短路事故。

(2)带负荷错拉闸刀时,在刀片刚离开固定触头时,便发生电弧,这时应立即合上,可以消除电弧,避免事故。但如闸刀已全部拉开,则不许将误拉的闸刀再合上。

29、变电站全停电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变电站全停事故,变电站与调度间能保持通讯联系时,则有由值班调度员下令处理事故恢复供电。变电站在全站停电后运行值班人员按照规程规定可自行将高压母线母联开关断开并操作至每一条高压母线上保留一电源线路断路器,其他电源线路开关全部切断。 当变电站全停而又与调度失去联系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将各电源线路轮流接入有电压互感器的母线上,检测是否来电。调度员在判明该变电站处于全停状态时,可分别用一个或几个电源向该变电站送电。变电站发现来电后即可按规程规定送出负荷。

30、二次设备常见的异常和事故有哪些? 答:主要有:

(1)直流系统异常、故障; (2)二次接线异常、故障; (3)CT、PT等异常、故障;

(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异常、故障。

31、运行中的CT二次侧为什么不容许开路?PT二次侧为什么不容许短路?如果发生开路或短路分别应如何处理?

答:CT开路将造成二次感应出过电压(峰值几千伏),威胁人身安全、仪表、保护装置运行,造成二次绝缘击穿,并使CT磁路过饱和,铁芯发热,烧坏CT。处理时,可将二次负荷减小为零,停用有关保护和自动装置。

PT二次侧如果短路将造成PT电流急剧增大过负荷而损坏,并且绝缘击穿使高压串至二次侧来,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处理时,应先将二次负荷尽快切除和隔离。

32、二次系统的直流正、负极接地对运行有什么危害?

答:二次系统的直流正极接地有造成保护误动的可能,因为一般跳闸线圈(如保护出口中间继电器线圈和跳合闸线圈等)均接负极电源,若这些回路再发生接地或绝缘不良就会引起保护误动作。直流负极接地与正极接地同一道理,如回路中再有一点接地就可能造成保护拒绝动作(越级扩大事故)。因为两点接地将跳闸或合闸回路短路,这时还可能烧坏继电器接点。

33、查找二次系统的直流接地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根据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气候影响进行判断可能接地的处所,采取拉路分段寻找处理的方法,以先信号和照明部分后操作部分,先室外部分后室内部分为原则。在切断各专用直流回路时,切断时间应尽量短,不论回路接地与否均应合上。当发现某一专用直流回路有接地时,应及时找出接地点,尽快消除。

注意事项:

(1)当直流发生接地时禁止在二次回路上工作。 (2)处理时不得造成直流短路和另一点接地。

(3)拉合直流电源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直流失电可能引起保护、自动装置误动。

34、交流回路断线主要影响哪些保护?

答:凡是接入交流回路的保护均受影响,主要有:距离保护,相差高频保护,方向高频保护,高频闭锁保护,母差保护,变压器低阻抗保护,失磁保护,失灵保护,零序保护,电流速断,过流保护,发电机,变压器纵差保护,零序横差保护等。

35、遇有哪几种情况应同时退出线路两侧的高频保护? 答: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用线路两侧高频保护: (1)高频保护装置故障; (2)通道检修或故障。

36、哪几种情况应停用线路重合闸装置?

答:遇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用有关线路重合闸装置: (1)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

(2)不能满足重合闸要求的检查测量条件时; (3)可能造成非同期合闸时; (4)长期对线路充电时;

(5)开关遮断容量不允许重合时; (6)线路上有带电作业要求时; (7)系统有稳定要求时; (8)超过开关跳合闸次数时。

37、与电压回路有关的安全自动装置主要有哪几类?遇什么情况应停用此类自动装置?

答:与电压回路有关的安全自动装置主要有如下几类:振荡解列、高低频解列、高低压解列、低压切负荷等。 遇有下列情况可能失去电压时应及时停用与电压回路有关的安全自动装置: (1)电压互感器退出运行; (2)交流电压回路断线; (3)交流电流回路上有工作; (4)装置直流电源故障。

38、当发生事故后发电厂、变电站与调度机构通讯中断时应按什么原则处理?

答:发电厂、变电站运行人员在系统发生故障又与各级调度通讯中断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允许发电厂按调度曲线自行调整出力,但应注意频率、电压变化及联络线潮流情况;

(2)一切已批准但未执行的检修计划及临时操作应暂停执行;

(3)调度指令已下发,正在进行的操作应暂停,待通讯恢复后再继续操作; (4)应加强频率监视,发生低频事故时,待频率上升至49.80HZ以上时,视频率情况逐步送出低频减载所切线路。

(5)联络线路跳闸,具有“检定线路无压重合闸”的一侧确认线路无压后,可强送电一次,有“检定同期重合闸的一侧确认线路有电压后,可以自行同期并列。

(6)通讯恢复后,有关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通讯中断期间的处理情况。

39、电力系统振荡和短路的区别是什么? 答:电力系统振荡和短路的区别是:

振荡时系统各点电压和电流值均作往复性摆动,而短路时电流、电压值是突变的。此时,振荡时电流、电压值的变化速度较慢,而短路时的电流、电压值突然变化量很大。

振荡时系统任何一点电流与电压之间的相位都随功角的变化而改变而短路时,电流和电压之间的角度是基本不变的。

40、什么叫电网黑启动? 答:所谓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后,不依赖于别的网络的帮助,通过系统中具备自启动能力机组的启动,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机组。逐渐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黑启动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第14篇:异常反应应急处理方案

2017年xxx乡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

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发现、判定和妥善处理疫苗预防按种工作中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效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学调查,指导并督促相关机构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预防、减少和平息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保证免疫规划正常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药品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世界卫生组织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发生的原因,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分为疫苗反应、实施差错、注射反应、偶合症及不明原因等五类。疫苗反应是由疫苗固有性质引起,在正确接种时诱发的反应;实施差错是由疫苗储运、准备或接种实施过程中失误导致的事故;注射反应可因受种者对注射的恐惧和疼痛而非疫苗引起的生理或心理反应;偶合 1 症是因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不明原因是指发生原因可能难以确定的反应或事件。

最常见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包括接种疫苗后感染、接种事故和群发性心因性反应三种类型。

接种疫苗后感染。接种疫苗后感染多是由于一次性注射器或针头重复使用、注射器或针头消毒不当、疫苗或稀释液被污染、稀释后疫苗搁臵时间过长等原因所致,可引起注射部位局部化脓、脓肿、蜂窝组织炎,全身性感染、脓毒病、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感染乙型肝炎等血液传播性疾病等。

接种事故。接种事故除因疫苗质量问题外,大多是因为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接种途径错误、接种剂量过大或误将卡介苗作为其他疫苗和药物使用等所致。可引起接种局部红肿、溃疡、淋巴结肿大和溃烂,少数人可伴有体温升高、乏力、烦躁不安、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

群发性心因性反应。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群体中,由于接受了同一种“刺激因子”,如接种同一种疫苗,服用同一种预防性药物,由于个别人出现躯体异常不适反应,而导致一批人同时或先后发生类似的连锁反应,是一种心理因素造成的接种反应。不是器质性疾病,其特点是各种检查均查不出疾病,症状与体征不符。其诊断依据是:(1)有一个异乎寻常而严重的应激事件作为诱因;(2)精神症状的发生与应激事件在时间上有紧密联系;(3)主要表现为精神症状、不出现意识障碍,并可伴有强烈的情绪变化及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4)症状与体征不符,持续时间不长,预后良好。

2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在实施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应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有关处理规定和程序进行。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接到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后,应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尽快判定事件性质,评估其危害程度,做到反应迅速、准确定性、救治为先、减少危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发生后,应加强对当地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监测工作,对当地人群和医院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指定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监测医院(并按疫情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臵)。各监测医院要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

事件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接到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根据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关联性,在初步核实后,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报告,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调查判定。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判定的原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本部门的诊断小组,对接种单位、受种者家庭成员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接种资料、疫苗相关材料、接种实施情况、临床资料、健康史、家族史或变态反应史等相关证据,对所接种同批次疫苗者进行取样,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判定。必要时可对所用同批次疫苗进行封存。

(1)确定是否是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在接到报告后,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可按图1(见附件1)的步骤进行调查。

(2)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可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3)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因果关系的判定。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调查后,应判定与接种疫苗的因果关系。

临床治疗。在开展全面调查的同时,卫生应急处理技术小组应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诊断,并指定医疗机构收治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者,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早救治,减少危害。

接种疫苗后感染

接种疫苗后感染多发生在同一接种地点、由同一原因所引起的多人感染。可分为局部感染和全身感染两种。

4 (1)局部感染治疗:常见的局部感染有局部脓肿、脓疱病、蜂窝组织炎、丹毒等。①初起时,可用热毛巾、4%硼酸液或5%硫酸镁作局部湿热敷,3-5次/日,每次15-20分钟;②外敷鱼石脂软膏、消炎止痛膏;③脓肿形成后,可用较大针头反复抽脓,并注入青霉素于局部脓腔,每天或隔天1次,至痊愈为止。如全身症状明显则切开排脓;④应用抗菌药物,以青霉素为首选。

(2)全身感染治疗:①应早期、足量选用敏感抗菌药物治疗,一般可先选青霉素钠静脉点滴,剂量应加倍。以后可根据情况更换抗菌药物;②早期彻底处理局部感染病灶,切开引流,保持通畅;③必要时补液,严重贫血可酌情输血及其他支持疗法。

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培训、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接种前仔细阅读并遵守使用说明或规程,正确掌握禁忌症,认真做好安全注射,控制并降低接种事故的发生。目前接种事故的发生多见于卡介苗接种,其治疗原则如下:

(1)全身治疗:①口服异烟肼,如同上加服利福平,则效果更好;②反应较重者可肌内注射链霉素;③适当补充营养和维生素。

(2)局部治疗:

①立即用链霉素作局部封闭,越快越好,可使局部不发生溃疡或淋巴结肿大等异常反应;

5 ②溃疡面较严重者,在用异烟肼液冲洗后,可撒异烟肼粉或利福平粉于溃疡面上。

③淋巴结肿大或破溃者的治疗:

干酪型:局部热敷,同时口服异烟肼,直至淋巴结缩小稳定为止。 脓肿型:用无菌注射器将脓液抽出,并用5%异烟肼溶液冲洗,同时注入链霉素10-20mg,必要时隔7-10日重复抽脓冲洗。

窦道型:用20%对氨基水杨酸软膏或5%异烟肼软膏局部涂敷,通常1-3个月可痊愈。

④在治疗局部溃疡或淋巴结脓疡时,肉芽组织增生会影响创面愈合,可用枯矾少许撒于创面上包好,创面即成清洁的较浅溃疡,再以1%金霉素软膏外敷,创面渐平,且肉芽组织不再增生而收口,也可用硝酸银棒腐蚀或剪除,在创面撒5%异烟肼粉。

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治疗处理,应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理首发病例。(2)妥善处臵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治疗,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理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3)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4)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

6 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5)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

(六)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对受种者在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死亡,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事件,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收集相关证据,且必须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检查,查明死亡原因。

宣传与沟通。应急处理小组和技术小组在处理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要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配合,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与事件有关人员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工作。

分析、评估与鉴定。根据调查和收集的资料,分析出现的群体性异常接种异常反应与预防接种在时间上的关联性、接种疫苗至出现异常反应平均间隔时间及趋势、判断异常反应是否与预防接种有关;如不能确定或冲突不能消除,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诊断鉴定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及时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法维护事件当事者双方权益。事件当事者对鉴定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上一级鉴定。

信息发布与通报。卫生部门和新闻媒体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事件处理完毕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事件报告记录,技术小组成员名单,调查处理方案,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专家诊断鉴定材料,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等。

负责事件处理的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发生、发展、现场调查、患者救治、所采取的措施、鉴定、处理效果和社会心理等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提高以后处理类似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组织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防治体系建设,成立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技术指导小组,增强应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能力。省医学会要按规定建立鉴定专家库。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发生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人员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技术处理组,并提供相关工作支持。要组织对各级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技能等的培训和演练,使其熟练掌握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技术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技术处理方案,并加强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好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卫生应急处理的技术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应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所有疫苗预防接种点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阿托品、5%~10%葡萄糖水等抢救物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省卫生厅等制定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物资的储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xxx卫生院

2017年1月10日

第15篇: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及品质规格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6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7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8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标示,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4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3.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20元/(人.小时)

如供方需要在需方内部全检水电费、场地费每次10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暂扣并暂停检验,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2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4 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5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

3.6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1个工作天内回复短期处理方案,7个工作日回复有效的改进预防措施,延期或未回复依品质考核协议处理。

3.7 如发现无法返工的产品需要有权要求供方以先补货再处理不良品,如双方商讨的确产品无法返工需要报废的情况下,由供方在需方QC共同确认的情况下,处理后再退回供方,如不良再次混入则依3.5执行。

4.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5.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盖公章):

供方公司名称(盖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品质部代表:

采购部代表:

品质部代表:

采购部代表:

期:

期:

第16篇:生产异常工作总结

生产异常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编制2015年生产异常管控策划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生产异常处理流程,制定考核标准,并按标准进行考核。

2、保管员每天按时登记收、发、存报表,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对,监督产品交付及发出过程。

3、每月按采购评价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供应商。

4、生产部配合技术部完善公司生产异常信息系统,每月将异常件数量、原因等上报技术部,由技术部对信息系统进行补录和完善。

5、每月底对本月缺件及异常进行统计,并按异常原因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整改,并在每月生产例会上进行汇报。

6、对造成装配线装车异常的生产异常,生产部第一时间调查出原因,找出责任人,并按损失的20%进行问责。

二、存在问题:

根据上半年统计,商用车公司的生产异常较为突出,缺件数量较高,造成缺件的原因主要为:主机厂实际装车临时更改、现场损坏件、生产现场管路缺失、BOM配置明细不准等。其中主机厂实际装车临时更改和现场损坏件主要是主机厂原因,我部门无法控制,BOM配置明细原因造成的缺件已及时通知技术部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目前此原因造成的缺件已减少,现场管路缺失造成的缺件现无法进行有效控制。

三、下一步打算:

重点关注现场管路缺失件造成的生产异常,减少此项原因造成的缺件数量,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现场服务人员管理,要求服务人员查找出我公司管路现场缺失的原因。

2、加强备货人员管理,动态检查备货人员备货数量,避免因漏备、错备造成缺失件。

3、每月继续对缺件数量及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动态更改整改措施,完善生产异常管理流程。

4、生产调度接收到异常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避免对主机厂装车造成影响。

第17篇:如何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

www.daodoc.com 如何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

课程描述:

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品管部门接二连三地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异常分析并立即整改,但同样的质量异常还是层出不穷、屡见不鲜。那么如何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异常问题?

本课程将重点阐述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的方法与流程,让学员能从容面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异常问题。

解决方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然各个公司对于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的方法与流程有所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最后我们从实战经验中给大家总结出一套比较系统的方法与流程,以便大家更好地借鉴!

如果我们在生产环节中发现了质量异常,那么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之前,需要经过哪些处理流程与步骤呢?

1.首先,当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一定不能逃避或回避问题,须选定提报的内容,同时,将这些提报的内容中的质量问题描述清楚,最好能将问题量化,并及时向上级反映。这是第一个阶段,问题提报。

2.当出现了质量异常问题,在没有找到真正原因之前,需要采取临时纠正措施,防止质量异常问题扩大或持续恶化,比如返工、返修、

www.daodoc.com 报废处理、清库存等。这就是处理质量异常问题的第二个阶段,确认和实施临时性纠正措施阶段。

3.实施临时性的纠正措施,并不能促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所以需要找出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即质量异常的原因分析,这里需要各部门参与,共同分析和探讨问题的症结所在。

4.分析原因之后,需要选定和确认长期改善措施。这些措施需要有效且能长期地避免问题再次发生,而且不至于引起其他的质量问题。这是第四个阶段,即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5.之后,实施措施。按照既定的措施及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记录,比如测试数据、计量数据、工艺参数等,以此作为措施实施的依据。

6.在措施实施以后,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过程并没有结束,需要对措施做进一步的验证,即措施的跟踪确认。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最终长期有效的解决这样的质量异常问题,提报者或质量部门需要进行跟踪验证。如果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将其文件标准固定下来。

这就是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的六个步骤。

或许文字的话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思维导图,能让你更加形象的理解和明白该如何处理生产过程中质量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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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全员质量管理 有效降低质量成本方法 如何开发和评定新原材料 如何做好产品日常质量管理 如何合理控制质量鉴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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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品质异常处理控制程序B(精)

目 录

1.………3 2.…3 3.…3 4.…3 5.…3 6.3 7.

目的……………………………………………………………………

范围……………………………………………………………………

定义……………………………………………………………………

文件……………………………………………………………………

分工……………………………………………………………………

程图 ……………………………………………………………………

说明 …………………………………………………………………3

7.1 ………3 7.

2停

报警 ……………………………………………………………………

标准 ………………………………………………………………3 7.

3让

权限 ……………………………………………………………6 7.4……6 8……9 9………10

1.目的

完善质量反馈信息流程,使每个问题的反馈都能得到有效改善,便于异常质量信息的分析、整改,做好纠正预防措施,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3.用语定义 无

质量存档 ……………………………………………………………………

. 流程KPI……………………………………………………………………

. 附录 ……………………………………………………………………

4.参考文件:

《质量异常报警流程》、《停产\\恢复流程》、《让步申请流程》 5.职责分工

5.1 质量部:负责质量信息的跟进和相关责任部门回复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进; 5.2 生产部:

负责开立影响生产现场正常进行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并负责追踪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措施回复;

负责其他部门开立的有关生产《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进行措施回复,并要跟进行措施的验证;

还要负责保存本部门开立的且相关责任部门回复合格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及相关质量记录; 5.3 品质处:

IPQC负责对产品的过程进行监控; QA 负责对产品的出货进行质量检验控制;

5.4 质量督办负责统计现场、出货及工序前5位问题,由现场PE牵头组织处理,并制定改善行动措施;

5.5开发、质管、工艺:等职能部门负责确认不良问题点,分析不良的根本原因,出具纠正/预防的控制措施,如出现意见冲突,上诉一级申辩,或由事业部长定裁;

6.业务流程图: 后附

7.业务流程说明: 7.1报警:

7.1.1 质量体系中出现不符合问题时由TCE&Q或发现部门下达《体系纠偏单》并由质量革新部负责跟踪验证,并保存《体系纠偏单》及相关质量记录; 7.1.2 IQC检验经理对来料进行检验过程中发现物料不良后,应及时在检测平台中下达《纠偏单》并负责对下单的《纠偏单》进行追踪要求厂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回复,由IQE对物料厂家回复《纠偏单》中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验收、关闭;

7.1.3 电脑板类似功能及外观不良问题连续出现3台,累计不良出现5台或发现严重异常问题点(如批量、重复问题)等,订单执行经理应立即停线并及时下达《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 转相应的IPQC审核后反馈现场的PE,由现场PE分析原因\\判定责任部门,并由责任部门制定改善、处理措施,下单部门及IPQC对回复的信息进行监控关闭,最终由相应的订单执行经理保存回复合格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

7.1.4 IPQC在每日巡检时,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问题点记录在《**工段稽核检查记录表》的日报表中,及时录入到《海尔智能电子质量管理查询平台》中;相应的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对IPQC录入系统中的问题点进行措施回复;IPQC对于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回复的整改措施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IPQC将在系统中直接给予判不合格打回;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将重新在系统中回复有效的整改措施。IPQC在制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重复发生的问题,IPQC将对责任生产线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要求责任部门进行停线整改,整改完毕后IPQC去验收,合格后由相应的IPQC下达《质量恢复生产通知单》并通知生产线可以正常生产;

7.1.5 QA检验经理发现技术条件不符等问题时下达《信息反馈单》,由客户经理牵头反馈解决,品质处根据处理结果确定产品是否出货并保存《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质量记录,并在出货前将《信息反馈单》随同产品一起给到事业部的质量部;

7.1.6 出货检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由QA检验经理下达《质量整改单》给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原因分析及措施回复,品质处对分公司回复的措施进行跟踪确认,无问题后将《质量整改单》与相应质量记录存档备案;

7.1.7在《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回复后判定产品存在质量隐患需要返修或返工的产品,PE/IE下发作业指导书经IPQC会签、工艺处长签字批准后,应从生产线返修品投入口重新下线,同时有IPQC现场跟踪确认,对于批量改制或批量返修的产品需要客户经理召集工艺处、质管处、质改室、品质处及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会议讨论评估,最终返修工艺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制订,IPQC在会签此类返修工艺时无相应会议记录禁止开线;

7.1.8 下单部门及IPQC根据《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措施的到位时间进行跟踪验证,并将措施的验证情况写在相应的报警单中,对于验证无问题的交由品质处负责人进行审核,质量部长批准后由下单部门将报警单予以存档备案; 注解:

1.《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下达给上工序责任人,由接单人负责签收、追踪;2.《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紧急措施应在两小时内回复,不能及时出具时,应由第一责任人

召开会议,研究紧急措施;对于报警单的回复情况,IPQC会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排查,下单部门将对不能及时回复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汇总并对接单人进行通报处理;

3.《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根治措施应在48小时内回复,回复不及时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处理;

4.《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以下单月份统一编号,如:2006年5月第一份即:06050001,依次类推,公司编号为:青岛(QD)做编号前缀,如QD06050001;5.对已关闭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由相应的下单部门督办按照编号顺序进行存档,以月为单位累计交文控存档; 7.2 停产(恢复)标准及流程: 7.2.1停产标准:

出现异常质量信息(含报警流程中内容)报警后,两小时内未有任何反馈,对责任生产线进行停线、整顿,客户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处理;

现场出现不按规定操作、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复问题(一周内重复发生三次)没有根治措施,品质处IPQC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内/外审核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经体系审核员、公司经理人、品质处共同研究需停线整顿时,由品质处IPQC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产品事业部出现不良比率≥1%(10000PPM),由质改经理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7.2.2 恢复标准:

整改措施有效,经第三方(TCE&Q、质量部)验收合格,下达《质量恢复生产通知单》方可试产,试生产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经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线继续停线整顿,直至质量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注解:

1.停产通知单IPQC下发即可生效,分公司有异议可反馈品质处长、质量部长、事业部长,逐级上诉,反馈期间不可继续生产;

2.停产期间分公司经理与订单执行经理根据出现的问题组织全员对标准进行学习,并写出整改报告及质量承诺;

3.恢复生产前需将恢复生产请示单及整改措施提交品质处备案;7.3 让步申请及签字权限:

7.3.1 原则上不做让步,当定单紧急时由PE工程师或质量部长评估不会引起客户质量投诉的前提下方可让步;

7.3.2 让步申请人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判断可行性并在《让步申请单》中会签意见;

7.3.3 权限部门意见栏必须由相应负责人评估后方可执行;

7.3.4 质量部长出具最终意见,品质处按意见控制闸口;

(注:1.当签字权限人不在公司内的情况下,需事业部长的签字方可执行;) 7.4 质量存档:

7.4.1 本平台中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年; 注解:

本文件一经批准立即实施,如违反规定对责任人处理时,有不符意见可申诉或由事业部长仲裁。

8.流程KPI

9.附录(见附表

附表A 表号:CX-ZLB-17-F01 《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

附表B 表号: CX-ZLB-17-F02 《异常质量信息报警单台帐》

附表C 表号:CX-ZLB-17-F03 《让步申请单》

附表D 表号:CX-ZLB-17-F04 《让步单汇总表》

附表E 表号:CX-ZLB-17-F05 《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 附表F 表号:CX-ZLB-17-F06 《质量恢复生产通知单》

附表G 表号:CX-ZLB-17-F07 《停产恢复台账》 (附表H 事业部信息反馈单格式)

第19篇: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

关于公司产品突发质量异常的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突发异常的处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在质量异常处理时的职责与权限,以确保在出现突发质量异常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质量水平、服务意识和竞争力,特规定如下: 1.所有不合格品品检人员一经发现应及时做好不合格品标示,标示上应注明不合格原因类型、建议处理措施等全面信息;

2.品检人员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长进行协调处理,无法处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其他职能部门人员协助处理,同时及时上报部门主管。3.各工序车间自行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主动进行处理,自身无法处理的、严重的质量异常必须及时通知品检、品管及工艺部门协调处理。

4.公司产品一切质量活动的确认均以品管部的判定为准,未经品管部确认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库,擅自安排出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不符合发货条件又确需发货的,须由品管部开出让步放行单、经销售主管、生产经理或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发货;

5.品管或生产人员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异常处理而相关部门人员拒不执行的,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责任部门或人员承担,情况严重的可追加行政处罚,同时出现类似情况品管主管有权对相关责任人提请处理意见并报生产经理、总经理批准。6.品检人员发现严重不合格产品时,除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外,另外应开具《质量异常反馈单》给相关责任部门要求其填写整改措施,相关部门接到反馈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完成整改措施 将反馈单返回品检人员,品检人员收到反馈单后应监督整改过程并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7.所有质量异常处理完结后均由质检人员再次进行抽检确认,经过质检确认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库;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更改,本流程试行3个月,3个月后如无需更改则直接转为正式文件,无需重新下发。

第20篇: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精)(推荐)

供应商来料异常管理流程 1.目的:

规范来料产品的异常处理流程控制,提高来料合格率。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外购零部件及外包加工件。 3.职责与权限:

3.1生技部:负责检测治具的制作。

3.2质量中心:负责来料异常的提出、分析、处理。3.3生产部:负责来料异常协助处理。

3.4研发部:负责来料异常的分析、处理。

3.5生管部:负责确认来料品上线使用时间。

3.6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与供应商的纠通取得异常的处理。4.名词定义:

4.1不合格:未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

4.2 A类: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4.3 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4.4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5、异常处理流程控制

5.1 IQC依据检验指导书、封样、评估报告等资料检验,发现来料品不满足质量要求。

5.2 IQC将自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工程师、部门主管核对确实为不合格品。 5.3 IQC 立即填写《供应商异常矫正单》进行处理。

5.4 质量中心主管主导组织针对异常讨论,参与人员:采购、PIE、质量中心经理、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厂部厂长及其相关人员。

6、异常分类:

6.1 外观不良:表面有划痕、水印、字体不清、表面气泡、砂眼、黑点、缺料、油污、毛刺、变形、色差、氧化及电镀层脱落、标识规格错误、无料号贴纸、无出厂检验报告等。

6.2性能不良:尺寸与图纸不符、适配过大,过小、色温,波长,亮度不符、电压,电流不符等。

7、异常处理方式

7.1将不良品返回供应商进行返工、返修、报废等。

7.2将不良品需进行特采使用才能满足产品的质量。

8、特采分类

8.1需进行挑选使用时。

8.2需增加零部件才能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8.3需增加工艺进行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 8.4降低产品的质量要求,特采条件接收使用时。 8.5需要机加工才能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

9、扣款规定

9.1特采使用需扣除工时费用20元/H。

9.2除扣除特采使用的工时费外,同一供应商连续两次发生异常时,需作相应的惩罚处理,扣除总额的相对应比例,如下表: A类不良

连续二次发生 扣款比率 3% 5% 10% 合格率 90%-95% 80%-89% 79%以下 B类不良

连续二次发生 扣款比率 2% 3% 6% 合格率 90%-95% 80%-89% 79%以下 C类不良 连续二次发生 扣款比率 1%

2% 4% 合格率

90%-95% 80%-89% 79%以下

10、包装要求

10.1、所有灯体、支架等(同一产品有两家供应商以上)每产品需贴上产品〈合格标签〉,其它产品按最大数100PCS/件进行包装。

10.2、标签标贴位置:不要贴于产品外表面,如压铸件和铝挤型产品贴在产品内侧或反面。10.3 QC PASS标签尺寸φ10mm。 10.

3、每包装箱或包装袋上需贴上我司的料号贴。10.4、所有产品每批来料均附带产品出货检验报告。

11、参考资料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1.目的:

为了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使重大品质异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改善,防止相同的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品质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范围:制成控制、出货检验

3.定义:重大品质异常是指品质问题严重有必要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并由品质进行特别跟进的质量事件

3.1 制程外观不良达10%时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

3.2 制程中发生具有(或潜在具有)电池安全隐患异常时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

3.3 制程无作业指导书、无标准或制程条件不能满足工艺需求而导致停线。 3.4 制程连续3天重复出现品质问题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

4.运作流程:

4.1在生产过程中,当检验员发现产品出现品质异常时(作业员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及检验员)第一时间通知现场QC主管予以确认,经确认无误由检验员开《品质异常联络单》,若制造与品质意见分歧时则立即报告品质上级主管予以确认、属实则品检员继续开《品质异常联络单》,品检员必须清楚地写明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批量数、批号、异常数量、不良率、异常状况的描述及异常原因的初步分析。

4.2由检验员将《品质异常联络单》送QC主管审核后,由QC主管将《品质异常联络单》统一编号后转送责任部门并在《品质异常联络单》上签收,相关人员接到联络单后在24小时内回复短期对策,48小时内回复长期对策。

4.3相关责任部门主管针对生产现状制定短期对策(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由责任部门主管将短期对策填入《品质异常联络单》相应栏内,并在24小时内回复。

4.4责任部门主管对品质异常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并将其填写在《品质异常联络单》对应的原因分析栏中。并在48小时内对异常原因做出长期对策,并填写在《品质异常联络单》长期对策栏内。 4.5品质工程师负责确认、追踪。

4.5.1 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有效的短期对策和长期对策。 4.5.2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对策。

4.5.3 涉及部门相关人员是否积极配合改进措施的实施。 5 奖惩制度:

品质部对异常问题责任人在品质异常问题的分析和改善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后交到人力资源作为季度绩效考核的考核项。 6.相关表单:

6.1 《品质异常联络单》 附: 实施细则

1.品质开立异常联络单,需要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保存,另外两份发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分别在24小时之内回复短期对策,48小时内回复长期对策,必要时可添加报告附件。

2.品质需建立品质异常联络单处理进度表电子档案,统计,公布处理进度。3.责任单位需要由课级(含以上)主管或其指定主管为接单人,接单人回复对策前需要经课级(或以上)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回复品质。

4.针对异常品处理的短期对策,需要采用规范的书面文件指导作业员执行短期对策,避免与量产品混淆。(例如 重工作业指导书)

5.责任部门定义为执行短期对策及长期对策的相关部门。例外,此流程中的责任单位均指适合解决问题的单位,并非与导致问题发生的部门相对应。另外,个人倾向于在异常发生后,各部门应致力于解决问题,而不是追究谁去承担责任。 6.权责部门

6.1问题提出部门:一般为制造或者品质。导致影响产量,或者导致停线的异常一般由制造提出。导致最终产品性能异常影响顾客利益,一般由品质提出。 6.2问题分析部门:异常的初步分析由品质主导,并指定短期及长期对策部门。由导致问题产生的直接单位(例如:导致漏装电池直接单位为制造,原材料异常

处理的直接单位为采购。也可以把这样的单位理解为“对应窗口”)主导进行根本原因分析。

6.3对策部门实行改善:由对策部门负责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施改善改善,各对策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对策的执行进度及效果确认。

6.4问题的验证部门:由品质工程师负责最终效果确认。为保证实际效果,品质工程师全程参与,

确认改善过程及最终效果。

《异常处理专员工作总结.doc》
异常处理专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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