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总结

2020-04-18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年一度认真总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一定会带来莫大的收获,据此,以下以三个标题总结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当否请批评指正。

一、以法律、法规为武器,用安全生产知识武装员工头脑。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必须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学会用法律、法规为武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务必会受到不可估量的收获,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的做法是:

1、利用安全月活动,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35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通过该条款学习,使企业老板首先意识到抓企业生产必须抓安全生产,从而增强了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该条例中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的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通过该条款的学习、宣传,使大家懂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轻则罚款,重则坐班房,加深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利用年度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告诫职工我厂主要职业病危害是“甲醇中毒”和“乙醇导致皮炎”。引导职工作业时,戴好口罩,防止病从口入;穿好工作服。防止料液喷射至皮肤上,造成皮肤感染;戴好防毒面具,防止料液射向眼内,致使眼睛受伤或致残;不穿化纤衣服,不在车间接打手机,是防止产生静电反应;不穿带铁钉的鞋,是防止摩擦起火;这些更主要的是防止导致火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从而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3、通过《消防法》常识教育,带领职工进行预案演练活动,使大家认识到《消防法》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宝之一,指导职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消防工具,通过演练活动,使职工体会消防的意义、救援的重要,以致增长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在于基础建设。加强基础建设是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环,具体地说我们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1、安装自控装臵,加强自动化管理水平,早在去年初,我厂曾拟定了自控计划措施,今年在九月初正式开始实施,先后在罐区、仓库、生产车间等重要场所,安装了液位、气体泄漏报警系统,今年10月顺利通过了自动化控制报警系统的验收。

2、定期对锅炉及其安全阀、压力表、等检测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检定和拆换,做到设备不带病工作,不超期检测、检定和使用,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转。

3、经常检查灭火器材,不断更新灭火器材,对需要换药使用的灭火器材6台及时换药,需要增添的罐区灭火器材,及时增加灭火器材两台。

4、每月坚持排查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三十多条,其中专家排查三条,厂自查的二十六条,安监排查的六条,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做到简易的及时整改,一般的派专人限期整改。稍复杂的安全管理人员研究方案后整改,做到整改及时,不留死角。

5、坚持专家检查,一年不少于两次,虚心接受专家意见,并及时整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

6、坚持对职工定期培训,雷打不动摇,一年来由专职安全员李宏宝同志培训并考试达10次之多,合格的照计报酬,不合格的扣出勤天数,从而保证学以会用,考以合格。

7、集合各种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企业除利用“安全生产月”、“五一”、“安全生产百日赛”、“十一”、“ 元旦”大节日等安全文化宣传外,在罐区、车间、场面等重要生产场所设臵安全文化宣传栏,有利于职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和操作规程,从而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供了方便。

8、企业老板定期向安监部门履职报告。

9、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进、出厂必须配有阻火器,无危险化学品车辆资质的一律不予运输,资质不全者,坚决杜绝,故一年来在运输方面从未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

10、坚持作业规程,动火作业证,做到先开证后动火,不开证不动火,无监火人不动火,无动火批准人不动火。

三、巩固安全生产成果,推进安全生产向标准化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打算在巩固安全生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化工生产企业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完善软件资料和硬件要求,用改革创新的观念去打造一流的标准化企业。我们的措施是:

1、重新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准备好安全生产软件资料。

2、切实加强基础性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改造和保养,以及对特种设备的补充、检定、检测、拆除等工作。

3、继续加强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坚决杜绝无证操作和无证上岗,达到上岗率100%。

4、强化对罐区、仓库、生产车间的管理,配足、配齐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灭火机、应急救援器材等。

5、结合年终总结,年底前对全厂管道生产设备、电源、消防器材、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确保来年正常生产和安全生产。

6、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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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县安监局)

2012年度,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局的指导下,全县危化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行政许可有序高效运行,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安全状况保持良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大有改观,全年未出现任何大小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摸底,突出重点

安全监管应该全方位覆盖,不可留有死角,同时,又要抓住重点,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为此,我们下到乡镇,深入基层,对全县危化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企业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家,其中:生产企业×家(包括2家陶瓷企业生产厂),经营企业××家(包括化学品经营企业5家,中石油加油站6家、中石化加油站3家、中石化油库1家、社会加油站9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家、经营许可证的24家,另有2家在办。

二、依法行政,严格许可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实行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杜绝两门受理和体外循环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我们始终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放到首位。一是指导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我们首先给予指导,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要办理的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和手续。对当事人手续和材料齐全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并指导当事人补充完善。二是严把条件审批关。对所需材料等形式要件,必须齐备;对现场安全条件等实质要件,要对照行业标准严格审查。坚持不降低标准办证,不另设门槛办事,不提高门槛审核。三是坚持限时办结制度。根据职责范围,对涉及许可项目要限时办理。对手续完备、材料齐、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事项,现时办理;在办理申请事项中,需延长下班时间办结的,主动延时服务;对资料和条件不合规定要求的,向当事人说明原因,指导其补充和完善。总之,危化行政许可工作,未出现违规违纪许可现象。

三、督促了危化生产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我局把此工作做为全年工作重点之一,把它做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市局××专题工作会议后,更进一步加大了督促力度,由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薄弱,整改任务重,本局做了大量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全县5家生产企业中,有2家生产企业通过聘请专家指导,企业自评和整改,安监审查和审批,现已公告发证,达到了三级标准化企业。2家生产企业已与按市局总体要求,与怀化全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已进行了

专家初评,另有1家生产企业正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正在整改隐患,完善条件之中。

四、督促了陶瓷企业整改,申报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于我县××陶瓷企业园区内,陶瓷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差,需要业主聘请有质资的专家进行补充设计和评价,同时,有些陶瓷企业因产生煤气的装置规模小、无压力,认识程度不高,因此,办证积极性不高,整改难度较大。根据省市局关于陶瓷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做针对业主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书面向纪委优化办备案了资料,专门召开了企业业主、技术专家、镇分管领导会议,并衔接在市局备案的评价、设计服务机构,到企业现场逐厂检查、指导,技术人员初步提出了各企业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企业也正在整改。多次现场指导业主,并两次牵头中介机构与业主见面沟通,业主从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目前,此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已有2家较大企业率先完成了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力争年内能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认真组织,狠抓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各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全县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布置了任务,进行了宣传发动,制

定了高标准的固定宣传标语2幅,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隐患台账和城内涉危企业台账;协助县技术监督局对存在特种设备隐患的企业进行了整改销号;组织××镇、县××局对中石油××加油站场内停放报废车辆进行了整改销号。

六、加强监督,注重服务

抓好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多检查,多指导,善于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对企业先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再进行复查督促,对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全年对所有危化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31份,责令整改隐患100余条,责令当场停产整顿1家,行政处罚1家,同时抓好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初审和上报工作,全年新办3家、续办3家、变更1家。

总之,全县危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着重做好企业标准化创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和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更好地完成市局和县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县危化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一二年十一月

推荐第3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云安区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

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先后转发了省、市、区的文件并制定了我局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专项依法监管工作。2017年7月以来,我区未发生一例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现将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我局先后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专项督查、汛期特别检查等活动加强对危化品以及烟花爆竹的监管,其重点检查内容有:1.储存场所是否取得合法合规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的;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是否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 3.库房内是否违反规定混存、混放其他物品; 4.泄漏物料是否及时处置,现场是否有“跑、冒、滴、漏 ”等现象; 5.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6.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等。7.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8.生产经营单位有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开展检查的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26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共检查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共56家次,发现问题或一般隐患40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56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份,其中检查危化企业27家次,发现问题或一般隐患41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7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目前,存在隐患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特殊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特殊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已超过有限期。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部分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相关的安全检查记录台账或者台账过于形式化,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

(三)安全生产意识较差。一些经营企业内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距离不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不完善,缺少相应的急救援物资和器材以及应急演练计划。

(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作业现场缺少警示标志标识不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上墙、未组织员工培训、体检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排查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目的,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要严格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从业单位要依法给予打击。同时,对安全隐患经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特别是要加强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专项检查,预防发生事故。

(二)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创建,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对重大危险源联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不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装超载;同时,要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建立市场准入,提高门槛,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在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实完善以及日常检查资料台账,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实地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推荐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考试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考试题

(纯贸易企业)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A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

C.重大、特大事故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A )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技术人员

C.从业人员

3.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C)。

A.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C )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A.安全量

B.危险量

C.临界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C )。

A.每月一次检查

B.每季度一次检查

C.经常性检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 )。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

( C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C )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 安全技术

C 安全生产知识 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 C )的罚款,并在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B.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 B )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职工

B.个人

C.管理人员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由( A )处15日以下拘留。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C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失业保险

B.养老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A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 A )日以下拘留。

A.15 B.20 C.10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 B )。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C )危险化学品和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

A.生产、包装、经营、储存、运输

B.经营、进口、储存、运输、使用

C.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18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 ( B ) 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A.专用仓库

专用场所

B.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

C.专用库区

专用场地

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C )制度。 A.审批

B.审查

C.资质认定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 B )。

A.交通运输许可证

B.公路运输通行证

C.安全运输通行证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C ) 的罚款。

A.1倍以上3倍以下

B.1倍以上4倍以下

C.1倍以上5倍以下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A )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法人

C.安全负责人

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臵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

C )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A.参照

B.不参照

C.依照

D.不依照

24.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 C )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A、1月31日B、2月31日C、3月31日

2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C )

A、1年

B、2年

C、3年

2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B )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3人以上

B.3人以下

C.5人以下

2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B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24小时 B、1小时 C、2小时

2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如果情况紧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企业生产主管部门

B.公安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迟报或者漏报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B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0% B、40%至80% C、200% 3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A )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5年

B.3年

C.1年

二、多选

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ABCD )

A.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D.促进经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采取的处理措施( ABD )

A.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B.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组织继续生产

D.按照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 AB ),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车间班组长

D.特种作业人员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 ABCD )部门。 A.安监

B.公安

C.环保

D.质检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 ABC )行为:

A.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B.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C.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D.销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托运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危化品的( ABCD ) A.品名

B.数量

C.危害

D.应急措施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哪些情况,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ACD )

A.被盗

B.运输车辆发生故障

C.流散

D.泄漏

8.生产安全事故通常分四个等级,这四个等级是( ABCD )

A、特别重大事故

B、重大事故

C、较大事故

D、一般事故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哪些行为( CD ), 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A、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B、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C、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D、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 ABC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或者瞒报

A、及时

B、准确

C、完整

D、公平

三、判断题

1.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

3.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 ) 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5.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

6.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 )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 )

8.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企业利益,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

9.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无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

10.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 )

四、简述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推荐第5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

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班前\"或\"班后\"会,车辆等相关事务营运前或后,安全科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生产调度会,每天下午5:00~5:30召开,调度室主任主持。安全科讲评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3、周生产例会,周六下午5:30~6:30召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结合车辆营运等相关事务生产,针对性地对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4、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3日下午5:30~6:30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加强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安全与效益、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与家庭幸福的辩正关系,逐步纠正各种错误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搞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主要包括应掌握的业务知

识和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

3、做好典型事故教育。运用一些事故案例,结合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进行教育,使从业人员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对重要安全生产文件要在各种会上反复强调,大力宣传,使从业人员真正理解和掌握。

5、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坚持\"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弄清事故原因、责任人和群众受到教育、防范措施),追究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等级事故的原因、责任,给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6、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选择、有目标,突出重点,体现效果。

7、注重教育形式,通过宣传栏、知识竞赛、观看录像、会议等形式,使安全教育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积极开展诸如\"百日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文明优质服务劳动竞赛\"、\"安全月\"、\"安全周\"等形式的安全活动。

推荐第6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二十九日通过,并以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对于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以国务院以344号令的形式颁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意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8月26日以国务院第44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于2002年5月12日以国务院352号令的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于2003年3月11日以国务院第37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特种设备的生产、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几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2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以国务院第49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于2006年3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于2006年9月2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8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于2007年12月22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6号令形式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于2009年4月1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7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于2009年6月1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21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于2009年7月1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以第2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适用于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经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9月8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27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22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第1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于2007年11月30日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于2006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AQ301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该标准代替了《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推荐第7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承诺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承诺单位:

承诺时间:

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1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我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2、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待遇。

3、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并具有处理本岗位一般事故的能力,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4、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为全部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5、依法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6、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持续达到标准化要求。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8、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的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9、企业消防制度健全,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并加强职工消防技术培训,做到人人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

10、按要求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1、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12、保证本企业在承诺期内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及其他严重的安全事故。

13、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企业及负责人愿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实际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乡安委办备案存档1份。签订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加油、加气等危化产品经营单位。

推荐第8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8、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二、使用煤气安全操作规则

1、煤气灯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煤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2、检查煤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3、点煤气灯时,必须先闭气门,擦燃火柴后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依次进行不能颠倒。

4、使用煤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更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5、因发生事故或在停用煤气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6、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煤气灯(炉)。

7、点燃的煤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 巾、油脂等)。

8、连接煤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和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三、使用毒品安全操作规程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糟。

6、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7、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煽动嗅之。

8、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9、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1)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2)装水银的溶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遇时 , 不许在表面上复盖 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 , 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 玻璃管;

(4)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镜酸锦溶液灌泡;

(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 10% 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 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10.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氨的氯酸盐;络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四、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1)装运器具的强度 ;

(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2)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0.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酸溶液 ;氢氰酸;五氧化二磷 ;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五、使用易燃品安全操作规程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使用在蒸溜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溜装置下面 , 应有一金属浅盘,( 边高 80-100 公厘);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 , 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纳、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 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当加热、蒸溜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纳;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馆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 ,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 应有防火措施。

六、使用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 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1)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

(3)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纳、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份。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5、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6、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7、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8.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酸是否存在:取 10 毫升乙醚在试管中,加入新制之 10% 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 , 则不能用此乙醚。

七、危险化学品一般操作规程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 ( 棒 ) 时,须用钢铿在折断处铿一小槽, 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园滑。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人进行。绀锅口不得对着人, 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 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 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需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甘肃绿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6日修订

推荐第9篇:阎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阎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区上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姚伟任组长,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和各镇街、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整治内容

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范围为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攻坚行动主要内容为:

(一)全面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3号)以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摸底调查的通知》(陕工信发〔2017〕411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进一步摸清全区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明确承载化工园区,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分类分批科学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牵头,区安监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专项治理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月底前,组织我区企业开展自查并完成调查摸底;7月底前,指导企业制定出改造方案;10月底前,督导企业完成改造攻坚任务;11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配合落实)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检查力度,发现一处关闭取缔一处,对已经关闭的小化工死灰复燃擅自复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或依法取缔关闭。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落实管控责任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

按照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8〕14号)和《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18〕21号)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和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措施,建立完善高后果区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地企联动工作机制。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要督促管道企业对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评估,并建立高后果区台账,落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提高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性,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制止危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4月底前完成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调查摸底;10月底前完成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控办法措施。(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六)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风险管控,11月底前,全区安全风险D级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初步建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安全风险与社会责任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及时督促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确保主要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积极推行特殊作业可视化监视系统应用,积极参加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可视化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整治安排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区政府组织督查,“条块结合”的方式,按职责分工实施,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检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要求对照攻坚行动范围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登记,以备检查督查。对每一项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及时统计上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按照攻坚行动范围内容,逐个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底数摸的清、问题查的准、措施定的实、整改落实的好。

(三)攻坚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按要求认真梳理汇总检查出来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认真统计汇总企业自查和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所发现的问题,逐个企业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督导企业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1日) 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区级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对各自负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中要逐条对照,逐个销号,确保工作任务和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随时做好市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区阶段性工作的督查、抽查的准备。

(五)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 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查遗补缺,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12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攻坚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于2018年4月28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排查,不留死角

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不遗漏一家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务必把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区级相关部门要把各自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全部查到;各镇街、开发区要把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全部查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职工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标开展自查排查整改,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执法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督办。要认真执行“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即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标本兼治,消除隐患

对此次专项行动查出的各项隐患,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分级挂牌督办的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导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逐级做好挂牌督办,确保有效整治;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各镇街、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以这次攻坚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研究建立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导,取得实效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镇街、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攻坚任务。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要于每月底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联系人:付光明

86201373)。

推荐第10篇:阎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阎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区上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姚伟任组长,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和各镇街、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整治内容

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范围为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攻坚行动主要内容为:

(一)全面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3号)以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摸底调查的通知》(陕工信发〔2017〕411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进一步摸清全区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明确承载化工园区,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分类分批科学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牵头,区安监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专项治理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月底前,组织我区企业开展自查并完成调查摸底;7月底前,指导企业制定出改造方案;10月底前,督导企业完成改造攻坚任务;11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配合落实)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检查力度,发现一处关闭取缔一处,对已经关闭的小化工死灰复燃擅自复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或依法取缔关闭。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落实管控责任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

按照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8〕14号)和《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18〕21号)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和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措施,建立完善高后果区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地企联动工作机制。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要督促管道企业对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评估,并建立高后果区台账,落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提高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性,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制止危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4月底前完成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调查摸底;10月底前完成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控办法措施。(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六)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风险管控,11月底前,全区安全风险D级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初步建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安全风险与社会责任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及时督促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确保主要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积极推行特殊作业可视化监视系统应用,积极参加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可视化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整治安排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区政府组织督查,“条块结合”的方式,按职责分工实施,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检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要求对照攻坚行动范围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登记,以备检查督查。对每一项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及时统计上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按照攻坚行动范围内容,逐个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底数摸的清、问题查的准、措施定的实、整改落实的好。

(三)攻坚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按要求认真梳理汇总检查出来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认真统计汇总企业自查和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所发现的问题,逐个企业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督导企业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1日) 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区级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对各自负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中要逐条对照,逐个销号,确保工作任务和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随时做好市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区阶段性工作的督查、抽查的准备。

(五)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 各镇街、开发区和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查遗补缺,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12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攻坚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于2018年4月28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排查,不留死角

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不遗漏一家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务必把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区级相关部门要把各自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全部查到;各镇街、开发区要把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全部查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职工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标开展自查排查整改,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执法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督办。要认真执行“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即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标本兼治,消除隐患

对此次专项行动查出的各项隐患,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分级挂牌督办的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导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逐级做好挂牌督办,确保有效整治;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各镇街、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以这次攻坚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研究建立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导,取得实效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镇街、开发区和相关行业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攻坚任务。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要于每月底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各镇街、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联系人:付光明

86201373)。

第11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危化品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监〔2012〕92号)精神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开展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各地区前期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情况汇总,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苏安监〔2012〕92号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了锡安监〔2012〕63号文,针对所有企业专门制定了自查自纠表,要求企业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分别组织召开了由各地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各直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内容。

各地、各直管企业能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所辖各企业,严格按苏安监〔2012〕92号文的要求,认真组织,迅速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二、强化督导,认真排查。在各级安监部门的督导组织下,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了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直管企业共排查隐患198项,已完成整改180项,完成率90.9%,发现重大隐患一项,投入整改资金约587.5万元;其他各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排查隐患2093项,已完成整改1971项,完成率94.2%,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投入资金843.47万元;涉及危险工艺企业自动控制系统,应改造267家,已完成255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自动控制系统,应改造131家,已完成89家;安全仪表检测365家,检测合格率达到97.7%;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涉及企业152家,其中,一级企业37家,二级企业10家,三级企业54家,四级企业51家;穿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总长度为15379米,输送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二甲苯、氮气。

在检查中,各区安监局由领导带队,并聘请了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随行检查,重点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零申报企业。

三、协调配合,保持高压。

今后,我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一是要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要继续保持对危险化学品的高压安全监管态势,督促企业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建立更加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要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2年5月30日

第12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xxx和xx市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按照国家、xxx、xx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制订了《xx县200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抓好关闭、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按照国家、xxx、xx市安监局的文件要求(2005年12月31日前未向xxx安监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经检查核实中石化xxxxxx华联加油站等7家加油站和xxxx糖业有限公司酒精车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自治区安监局提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县安监局依照有关规定责令了该8家单位停产、停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目前,xx县人民政府已下文关闭了xxxx糖业有限公司酒精车间和中石化xxxx华联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其余2家加油站县政府正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关闭。

三、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今年,我县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办证条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借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安全评价,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硬件”和“软件”改造、完善和提高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改造。目前,全县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今年,我县积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作,纠正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互救、自救的意识,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我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自救方案和支援救援方案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其中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建立了应急救援班,设专用办公室,配置有办公桌椅,制订了岗位职责,配备了专用服装、防毒面具、担架、灭火器、应急救援药品、输氧装置、通讯设备等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今年,县安委办还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情况的预防性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

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今年,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重大危险源普查培训,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64家加油站和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了进行普查登记,加强对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基础工作。

五、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今年,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按要求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其中7家生产企业每年均委托县安全培训中心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进一步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由县安监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成品油、农药、酒精、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了4次安全大检查,共出动车辆82台/次,出动256人/次,对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23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累计检查652间(次),查出安全隐患517处、提出整改意见517条、责令整改386处,停产整顿经营单位4家。对查出安全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整顿工作。根据上级安监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安监局加大了对成品油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执法文书。在这次清理整顿活动中,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停业整顿4家,进行现场处罚2家,约见警示2家。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加油站各项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加油站经营行为。

七、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今年以来,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另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一律在全县予以通报。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生产经营,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第13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xxx和xx市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按照国家、xxx、xx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制订了《xx县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抓好关闭、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按照国家、xxx、xx市安监局的文件要求(XX年12月31日前未向xxx安监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经检查核实中石化xxxxxx华联加油站等7家加油站和xxxx糖业有限公司酒精车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自治区安监局提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县安监局依照有关规定责令了该8家单位停产、停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目前,xx县人民政府已下文关闭了xxxx糖业有限公司酒精车间和中石化xxxx华联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其余2家加油站县政府正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关闭。

三、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今年,我县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办证条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借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安全评价,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硬件”和“软件”改造、完善和提高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改造。目前,全县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今年,我县积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工作,纠正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互救、自救的意识,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我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自救方案和支援救援方案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其中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建立了应急救援班,设专用办公室,配置有办公桌椅,制订了岗位职责,配备了专用服装、防毒面具、担架、灭火器、应急救援药品、输氧装置、通讯设备等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今年,县安委办还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情况的预防性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

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今年,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重大危险源普查培训,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64家加油站和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了进行普查登记,加强对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基础工作。

五、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今年,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按要求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其中7家生产企业每年均委托县安全培训中心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进一步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由县安监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成品油、农药、酒精、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了4次安全大检查,共出动车辆82台/次,出动256人/次,对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23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累计检查652间(次),查出安全隐患517处、提出整改意见517条、责令整改386处,停产整顿经营单位4家。对查出安全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整顿工作。根据上级安监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安监局加大了对成品油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执法文书。在这次清理整顿活动中,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停业整顿4家,进行现场处罚2家,约见警示2家。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加油站各项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加油站经营行为。

七、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今年以来,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另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一律在全县予以通报。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生产经营,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第1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1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第15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黄各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发[2010]23号、冀办发[2010]30号和唐办发[2010]33号文件精神,黄各庄镇政府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联锁报警,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继续保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

1、焦化企业:焦炉地下室、冷鼓工段、洗脱苯工段、煤气储柜、煤压机房;

2、煤化工企业:焦油储罐、洗油储罐、工业萘包装、顺酐生产储存、甲醇生产储存等。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通过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证照,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投入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按《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考试合格,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对重点部位危险源实施监测监控。

(八)依法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九)对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达标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十)制定符合编制导则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物资。

(十二)生产装置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3、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4、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

5、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

6、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符合规定要求。

(十三)储运设施

1、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符合要求。

2、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的要求。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 (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5)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应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应符合规定要求;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甲、乙类液体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5、硫酸、硝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

(十四)电气及防雷防静电设施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应防爆,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应符合规定要求。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按规定达到防爆要求。

3、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并符合要求。

4、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等设施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

(十五)消防设施

1、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

2、按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

3、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4、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应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水(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5、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应符合规定。

6、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十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还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十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或使用。

(十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使用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包括用作运输工具的槽罐)必须是定点企业方可生产,非定点企业不允许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

2、危险化学品生产、分装企业和单位必须使用定点企业生产并经国家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和容器,不得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四、整治方式

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镇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由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本通知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督导检查。镇政府组织力量,对镇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根据本镇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主管领导任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实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顿,务求实效。结合针对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监管推动安全标准化,以排查督导安全标准化,提高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唐山宝铁煤化工有限公司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全镇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三)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黄各庄镇政府 2011年3月30日

第16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一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 检 查 单 位 名 称:所在市(区、开发区):

一、综合检查部分

二、现场检查部分

检查人员签字:单位:单位:

单位:

被查企业签字:职务:

检 查 时 间:年月日

第17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将组织开展四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检查时间为2011年3月、5月、10月、12月。

二、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打击取缔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整改及台帐、档案管理情况;

五、是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及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措施落实情况;

七、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距离和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加油工是否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八、涉及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自动化控制、中央控制和自动连锁控制的情况,以及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九、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情况,以及防盗、防丢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规划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三、检查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企业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自查,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阶段检查总结。

(二)县区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市局组织执法督查。督查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在认真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县区局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本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问题的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三)认真检查,确保成效。市局全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检查四次,对成品油加油站全年检查抽查率要达到10%(16座)工业气体经营单位要检查1次(12家),油漆农药经营门店抽查率2%(20户),使用企业全部检查1次,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两次。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频次,并将检查阶段总结及时报市局监管科。

第18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将组织开展四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检查时间为2011年3月、5月、10月、12月。

二、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打击取缔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整改及台帐、档案管理情况;

五、是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及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措施落实情况;

七、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距离和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加油工是否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八、涉及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自动化控制、中央控制和自动连锁控制的情况,以及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九、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情况,以及防盗、防丢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企业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自查,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阶段检查总结。

(二)县区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市局组织执法督查。督查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在认真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县区局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本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问题的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三)认真检查,确保成效。市局全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检查四次,对成品油加油站全年检查抽查率要达到10%(16座)工业气体经营单位要检查1次(12家),油漆农药经营门店抽查率2%(20户),使用企业全部检查1次,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两次。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频次,并将检查阶段总结及时报市局监管科。

第19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因此,我作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50%班组安全建设。

4、承诺本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网上录入填报季报、年报工作。(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该项进行承诺)

5、承诺于年月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的自动化改造,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装备监控系统;新建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和大型化工装置全部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存在危险化工工艺装置、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及大型化工装置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6、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对企业内部服役时间较长(十五年以上)的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存在服役期较长设备设施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7、承诺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承诺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督执行单位:(盖章)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第一联报送省安监局存档)

此承诺书一式三联,省安监局、市(州)安监局、企业各执一联。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因此,我作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50%班组安全建设。

4、承诺本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网上录入填报季报、年报工作。(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该项进行承诺)

5、承诺于年月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的自动化改造,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装备监控系统;新建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和大型化工装置全部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存在危险化工工艺装置、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及大型化工装置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6、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对企业内部服役时间较长(十五年以上)的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存在服役期较长设备设施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7、承诺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承诺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督执行单位:(盖章)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第二联市州安监局存档)

此承诺书一式三联,省安监局、市(州)安监局、企业各执一联。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因此,我作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50%班组安全建设。

4、承诺本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网上录入填报季报、年报工作。(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该项进行承诺)

5、承诺于年月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的自动化改造,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装备监控系统;新建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和大型化工装置全部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存在危险化工工艺装置、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及大型化工装置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6、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对企业内部服役时间较长(十五年以上)的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存在服役期较长设备设施的企业对该项做出承诺,最终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31日)

7、承诺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承诺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督执行单位:(盖章)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第三联企业自存)

此承诺书一式三联,省安监局、市(州)安监局、企业各执一联。

第20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安全教育的目的、作用

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物的不安全状况、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于物的不安全状况,深究其根本原因,有不少都可追溯到人为的失误(比如设备的缺陷是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从事故统计中看到,7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主要发生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的生产第一线工人身上,直接危及他们的安全与健康。而这又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经营思想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有直接关系。由此可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统称生产者)的安全素质,对防止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生产者的安全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思想素质是指生产者的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价值观念;技术素质是指对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对安全管理知识的把握与运用。素质的提高首先要依靠教育。通过安全教育,一方面使生产者熟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能正确贯彻执行,对安全生产有较强的责任感,对法规的贯彻和制度的较高的自觉性,能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正确理解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凡事首先考虑安全,确保安全才进行生产,从而树立较强的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自觉地遵章守法、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使生产工人掌握职业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及操场作技能,能够识别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并掌握相应的防护措施,从而提高其预防事故、处理故障和事故应变的能力,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伞牛产:管理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从而提高他们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决策的能力。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生产者具备良好的安全素质并得到不断的提高。当生产者的安全素质得到普遍的提高,人人在思想上都重视安全生产,又懂得如何安全地进行生产,就可辟免由于对安全的忽视或无知而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这就是安全教育所起到的作用。

安全教育的内容

不同的教育对象和教育目的,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但大体上可分为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两大类。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以提高安全思想素质为目标的,主要是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生产者了解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熟悉

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清楚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克服重生产轻安全、麻痹大意、侥幸冒险等错误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改建、扩建的申报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生产条件及安全防护,危险化学品登记、包装、储存、装卸、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规定。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和与本企业、本岗位生产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通过学习相关的知识使生产工人了解生产中存在和可能产生哪些危险有害因素,以及防止这些危险有害因素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正确处置生产中的危险有害物料、正确操作生产设备和处理故障,以及发生事故时能正确应变,从而防止自己受伤害、防止受他人伤害和防止伤害他人。使从事生产管理的人员熟悉安全管理的方法,在各自业务工作范围内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

在安全教育中应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案例教育是最具体、最形象、最生动和最有说服力,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安全教育的形式

根据教育的内容、对象和具体的教育目的,有多种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1.新工人人厂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人厂后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领导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

(3)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章守纪的必要性。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

尘防毒、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与中毒现场急救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合格后分配到班组上岗前还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办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4)危险化学品泄漏、外溢、着火、爆炸时的具体应变措施,包括报警、防止事故扩大、灾害扑救、伤员现场救护处理以及逃生自救等。

厂级教育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进行通用的安全知识教育,车间、班组教育侧重危害因素与危险部位的认知,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和事故报警及应急救援的程序与方法,同时清楚讲解岗位的安全职责。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教育的重点。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上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个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不掌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所以上岗前还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变动生产条件时的安全教育

变动生产条件是指工艺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物料、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新的生产条件会有新的危害因素,相应有新的防护措施、新的安全操作要求。而这些是工人原来不懂的,就必须针对生产条件改变而带来的新的安全问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以上三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都是属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工人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从事电工、焊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制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所从事的作业是危险性比较大的,而且——旦作业失误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劳动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于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还需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所以还要定期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不安全因素多,对在这种危险性大的环境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求他们有更高的安全素质,就更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

5.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他们的安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所以他们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工作是由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方能任职。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教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

6.企业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直接管理生产中的技术工:作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有关事故案例。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7.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包括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的安全教育。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这些人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1)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有关制度。

(2)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他物理、化学性质、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所提供的信息的含义。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储存、搬运、操作处置、运输和废弃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正确识别安全标志。

(5)危险化学品进人人体的途径及对人体的危害,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正确使用方法及维护保管。

(6)危急情况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措施与程序,伤员现场救护处理。

8.经常性安全教育

人对知识有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对技能掌握也有一个不断熟练的过程,随着生产的发展变化会有新的安全问题产生。所以安全教育是需要长期地、经常地进行。经常性教育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班前会布置安全、班后会讲评安全、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观看安全录相及展览等。

安全教育的方法

安全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三大类。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这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墙报、广播、标语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以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一种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张挂警示性标志和标语可以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这是通过组织各种生动活泼、吸引力强的安全活动,比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消防体育运动会、安全文艺晚会、班组或车间之间的安全竞赛等,将安全教育寓于文娱体育活动中,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这些活动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这是通过课堂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指导学员进行实际操作训练,使学员较为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总结.doc》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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