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工作总结

2020-04-19 来源:财务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荒田村财务工作总结

荒田村2010年财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完善我村财务规范管理,防止我村集体资产流失,保证我村组织运转的制度化、公开化和科学化,我村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在2010年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我村成立了以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由书记、分管副主任、联村总会计等为成员,并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确定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召集村民代表通过了各项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制度等,总计14项制度。同时我们在管理工作中经常与乡经管站保持沟通,对拟定的工作方案、汇编资料、征询意见建议 ,使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自开展管理工作以来,在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保管,坚持收支两条线,收支不坐支,库存现金实行限额控制不超过10000元,备用金限额为1500元。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具体预算标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预算内2000元以内开支,由村负责人实行“一支笔”审批,预算外和预算内2000-50000元的开支,由村委两名以上负责人审批;50000元以上开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由村民委员会集体决策审批。各项开支的单据,由经手人、经办人签字,经村负责人审批后属于真实、合法、准确的凭证才能报销。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得到了有力推进。

二、财务收支情况

荒田村委会资金现已上划乡财务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代管,严格按照有 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大开支会议讨论决定,小开支村两委班子及村理财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现将荒田村第三届村委会换届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共收到各种资金122351.44元。

(二)支出情况

1、支付道路维修费、工程款、各种运费49858元;

2、支付换届选举经费10900.70元;

4、支付订各种报刊杂志、上网费、购买纸张费4165.30元;

7、支付各种会议经费、各种活动费、接待费、慰问金、出差费57427.44元。

总收入122351.44元,总支出122253.24元,结余98.20元。

通过对财务收支的公开和我村财务人员的严格管理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加之群众有力的监督,2010年我村的财务使用合理、恰当,保证了我村的每一分资金都用在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

荒田村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推荐第2篇:村集体财务工作总结

村集体财务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财务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为更好地加强农村财务及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按上级政府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合格要求,回顾前一段工作,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1、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修订补充,完善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村帐镇代理制度,集体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监管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电算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规章制度宣传、学习,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广大农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掌握,熟识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3、检查督促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

处力度,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财务管理方面

1、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当业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会计审核并登记现金,日记账,月末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经镇农经部门审核,交代理记账员记账。

2、规范帐务处理,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用途清楚前提下,账务处理达到规范,明细、清晰,同时全面实行电算化操作管理。

三、健全民主理财机制

1、民主理财有效。对重大的村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和五件实事的实施等,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民代表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做好理财工作,对理财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时向经办人提出,并在活动记载簿中详细记载每次的理财过程。

2、村务公开规范。依法实行村务公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符合“三个化、三个

一、五规范”的要求,同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专项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我村公开栏面积达10平方米

四、有效管理债权债务公开方面

1、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我村严格执行新增债务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借贷举债,控制债务规模。目前,全村无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能保持在零债务的水平。

2、规范票据管理,村级组织在收款时统一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实行票据领用,使用登记,核销制度,杜绝了收款不入帐现象,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有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推荐第3篇:小牛村小学财务工作总结

小牛村小学2012年财务工作总结

在新乐市教育局和邯邰学区的指导下,我校2012年在财务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下面作以总结。

一、脚踏实地,做好财务经常性工作

成立了财务以校长陈进凯为组长的公开领导小组和财务监督领导小组,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做好份内工作,不当摆设。

开学前,提前准备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广泛宣传最新的收费标准,严格按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的要求规范收费。

要按时记收入支出流水帐,随时与新乐市教育集中支付中对帐,经费收支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定期对学校帐目进行抽查或展评,接受教师的监督。积极为学校服务,开学后尽快收齐发票,尽快报帐,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每月将学校收入支出结存等情况打印公布,便于教师核对。

二、摸清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本年,我们依据财政局、教育局的要求,全面核查、清理,对固定资产做了全面的登记,摸清了家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增强了我校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使固定资产的管理进入了正常化管理的轨道。以后再增加的固定资产,随时登记,并刻了固定资产管理章,让校长在发票上签字,增强责任心。

三、量入为出,增强收支按预算管理的意识 根据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对未来一学期的收入,作详细的预算对日常办公、教学业务、设备购置、校舍维修等几块支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作出最贴近实际的支出计划,逐级上报批准,并按预算执行。

四、财务公开,加大对财务的监督力度

我校要“四上墙”,一是财务公开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要上墙,二是收费标准要上墙,三是贫困生减免名单要上墙,四是每月收支情况要上墙。让财务工作公开、透明,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

五、腿勤手勤,发挥核算和服务的职能

报帐员每月按时将报表交给校长,使校长对我校的财务状况心中有数。同时,不怕麻烦,不怕多跑腿,争取让学校有票就能报销。

六、自我充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经常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业务学习,关注最新的财经制度的变化,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学习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进行自我充电,工作中才不至于出现偏差。

一年来,我校财务工作成绩不少,但更看重的是不足之处。下一年,我要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财务公开等方面做好工作。

小牛村小学 2012年12月

2011 财

工小

2011.12

年务 作 结

推荐第4篇:社区(村)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社区会计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政府和社区领导的正确指导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下,荷花社区认真完成所有财务收支工作,对2010年的社区财务收支也进行了基本核算,每月能及时编制各种报表,处理帐务。现对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财务

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人员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强化了财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

二、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职责。从填写会计凭证、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社区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财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社区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对社区各项的收入和各项经营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社区完成现行总产值912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010万元增长113万元;增加值完成2636万元,比去年同期2603万元增长33万元;营业收入完成8771万元,比去年同期8662万元增长109万元;利润总额达835万元,比去年同期825万元增长10万元;另外社区工业、第三产业上缴税金428万元,比去年同期423万元增长5万元。

社区10年各项收支情况如下:

1、其他收入5.5万元(含非常规资金5万元);

2、本级门面出租收入12万元。管理费支出8万多元,其中工作人员福利、工资等7万多元。此外,社区付往来款7.6万多元。

2011年,财务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

2、做好年终财务总结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收入及时到位,对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以求得到及时解决。并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更好地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3、继续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系统的规范性

推荐第5篇:村财务自查报告

××村财务自纠自查报告

观云村辖6个村民小组,1589户,共5109人左右,两委班子成员共12名。

根据来宾镇政府的安排,观云村村财务经组织村两委自纠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个人方面

作为一名农村最基层的会计工作者,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村会计,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还主动学习其他多种知识及技能。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

二、财务状况:

(一)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村委员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民主理财监督管理制度。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村民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四)做好村级财务结报工作。我能够立足岗位,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村财务总是村民关注的焦点,我对村务公开一直很重视,每次民主理财结束后,我都将各项收支整理好,让村民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任职及工作的种种制度,使我村财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经此次自纠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第

一、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第二,及时报账,做到与镇政府财政所及时、有效对接;第三,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勤奋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发扬我村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克服缺点和不足,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我村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镇××村委会

×××

2013年2月7日

推荐第6篇:村财务自查报告

卢沟村财务自查报告

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卢沟村财务经村两委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沟村共8个生产小组,510户,共2100人左右,两委班子成员共8名。村里无村办集体企业。

二、财务状况:

根据镇政府具体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村两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按照“4+2+1”工作法进行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2、民主理财监督管理情况: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了监督作用。村理财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3、各项收入、支出清查结果:就村委员会2011年的收入、

支出进行统计清查。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是镇政府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我村支出大于收入,主要的支出项目是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

四、对策: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村两委对财务管理都很重视,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上都能坚持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在财务决策上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但是我们所做的与镇党委政府要求的还很远,经此次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1、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及时报账,做到与镇政府财政所及时、有效对接。

3、建立征用地台帐,及时登记耕地变动情况,理顺往来关系。

4、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推荐第7篇:村财务管理制度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会计任免或调换必须征求乡财政、农经意见,乡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村级财务应当实行帐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三、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齐全,以带税章的票据为准,财会人员要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并退回,严禁白条顶库,严禁村干部用打白条的手段挪用公款。

四、审批权限:正常情况下的工作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批,5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100元以下的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审批,200元以上由村委会班子集体研究,5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审批。

五、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

1、村集体所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属固定资产,由村会计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涉及产权变更及时办理手续。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凡不符合出入库手续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

3、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转让、抵押以及投资入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村集体提出意见,经乡农经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六、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班子成员汇报一次,全村范围内公示一次。

推荐第8篇:村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行经济核算及公开监督

1、居委会的收支要日清月结,坚持做到账证、账物、账款、账账、账表五相符,逐月由监督小组审核,并列榜上墙公布;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应通过“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2、对渎职、失职或违反财经制度,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现金管理及审批权限

1、财务开支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一切收支由支书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下,超过限额的由班子会议审定。重大项目开支,由居委会“两委”干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向支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公布。所有开支凭证都要注明开支原因,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印齐”,如违反审批权限及程序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款限。

2、严格执行现金借支手续。任何人不准以集体名义代为私人或其他单位担保贷款;集体资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

3、居委会的征地补偿款和接受捐赠举办公益事业的款物,先报送镇村财乡理中心。

三、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居民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居委会报帐员到镇村财乡理服务中心记帐。

四、财产管理

集体所有财产要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时保养和维修,逐年按规定合理计提折旧。

推荐第9篇:村财务管理制度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民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财政所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镇财政所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镇财政所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两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八不准”原则,即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垫支;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实行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即由村委负责人审审批。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1000元(含)以下由村委会负责人审批;支出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由村两委审批;支出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由两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讨论研究通过,授权村委负责人审批;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100000元以上,必须在村两委会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委负责人审批,不准未批先付。

2、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填制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名、证明人签字证明,村委负责人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成员3-7名,每届随村委会同步,任期三年。

2、开展民主监督,根据新《会计制度》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先审核后入账。报账前由村会计整理好原始凭证,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交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委会提出,村委会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主理财小组,经再审核通过后报镇财政所入账。镇财政所会计记账后将报表(公开)及时返还给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备案。

3、民主监督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尽可能做到每月审核一次。

4、村财务开支情况每季公开一次。重大开支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广大村民关注的开支,应专项向村民公布。

5、财务公开由镇财政所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在村固定公开栏中进行张榜公布,并上报一份给镇财政所存档。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统一使用《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据》,严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据。

2、收据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并建立收据领用登记制度,包括领用时间、数量、收据号码、领用人签名以及收回核销等内容。

3、村按票据领用的先后顺序开具收据,并将开具完毕的票据及时交镇财政所登记核销。

六、收支结报制度

1、村会计每季至少到镇财政所报账一次。

2、村财务收支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名后,上报镇财政所审核。

3、非出纳人员代收各种款项时,应在收款后七天内向村会计结清。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民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一日

推荐第10篇:村财务规范

2018年**村财务规范

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规范化工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柯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强化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村经济合作社

1、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各项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工作。搞好集体“三资”管理,对资源、资产、资金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凭证记录;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要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内容合理,结算及时。

2、村财务人员(文书、报账员),做好村本级的会计核算业务和财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银行存款,现金收付的登记和村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自然村、村民小组的会计财务。

3、村主职干部不得兼任财务(文书、报账员)工作。村主职干部的父、子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不得担任本村财务(文书、报账员)工作。

1 / 9

4、村财务人员(文书、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都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调换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由街道派人员监交。

三、财会人员职责

1、村级财务人员(文书、报账员)职责:

(1)参与制订经济计划,签订各项经济承包合同。

(2)及时、准确地做好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生产情况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

(3)正确使用收款收据,编制付款凭证,做到付款票据规范化,及时结清收付款业务,如实反映财务情况。

(4)保管财务专用章、印签、支票,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有关台账资料,管好各种有价证券,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规定限额,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坐支、不得白条子抵库。

(5)通过每月一次的民主理财活动,将当月的收支票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村务监管委员会公章后,报镇财务管理中心,并与代理会计核对余额及往来款项的明细账。

(6)整理、保管镇财务管理中心返回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村经济合同等档案资料。

(7)协助指导做好自然村、组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中心代理会计的责任:

2 / 9

(1)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制订的《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搞好会计核算与分析。

(2)按照各级制定的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有关费用报销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加强财务监督;制止不规范票据,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票据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及经济合同等档案资料。

(4)定期与村财会人员(报账员)结账、对账,记好会计总账、明细分类账,并经常进行库存盘查。依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会计科目运用准确。

(5)按照村财务公开要求,做好每月的财务公开报表,准确、及时地完成财务数据统计,认真编制村财务公开内容。将编制好的公开表送交村监委审核盖章,存档保管,并督促村及时张榜公布。

(6)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收款收据的领用登记,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所辖村的财务、财力要严守保密。

(8)使用电脑和财务软件,要严格按程序操作,防止病毒破坏财务数据信息。

(9)保证村集体资金安全,管好印签。对连续两个月不报账的村,有权控制银行账户不盖支票印签,并向分管领导反映,做到及时督促村按时报结账。

四、财务收支管理

3 / 9

1、村经济合作社各项收入应及时全额入账,不得设立小金库或帐外结算,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村经济合作社各项支出应严格审批制度。付出钱、财、物,必须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先审核,再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再行支付。

3、村经济合作社财务支出实行规范化管理。一切付出钱、财、物的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印签,财务管理中心才能入账,否则,不得入账。必须具备的印签是: (1)收款单位或收款人; (2)经手人; (3)证明人;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

(5)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长审批之后,付出应付钱、财、物;(6)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盖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报镇财务管理中心,入账核算。

4、村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票据规范化管理制度。付款时要对原始票据进行严格审查,缺少1-5项印签之一的,不得支付钱、财、物。否则,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时,不予通过,对缺少印签的付出钱、财、物的原始票据所付出的金额数,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负责追回,追不回的负责赔偿,以此作为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的经济责任处罚。

五、规范非生产性开支

4 / 9

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村级招待、会务、学习考察,村干部报酬、通讯、交通、差旅和各种赞助、捐助、贺礼等各项费用。

1、村级公务实行零额招待。村内部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安排吃喝宴请;各村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赠送礼品等公款消费活动。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因招商引资等,可以适当招待,但必须按次结算,发票上应注明商务事项、招待人数并附有菜单。一次性招待费超壹仟元的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并签字,再报镇纪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支付。

2、外出学习考察,上级机关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按通知规定报销费用。村自行组织学习考察,必须先申请,经镇领导审核批准才能报销支付。

3、规范会务开支,上级机关、领导在各村召开的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等产生的会务费不得转嫁村集体经济承担,村级召开党员会,代表会等,不得产生招待费用。其它确需召开的座谈会等,所需经费要报镇纪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支付。

4、差旅费。因公外出发生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标准按机关规定执行,凭统一收款发票报销,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账完毕。

5、各种捐助、赞助、贺礼费。村集体经济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捐钱、财、物;确需捐赠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镇纪委审核同意。

6、村干部报酬。村党支部书记(社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由镇领导审核确定,上级财政统一发放,不得

5 / 9 到村再领取误工工资。两委成员及其他干部报酬由各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可采取固定工资计发,或实误实记加补贴的方式计发误工工资。采取固定工资计发的村两委成员享受待遇可参照村主职干部的60%;(文书、报账员、统计员)一身兼任的村会计,享受村主职干部的80%;享受固定工资计发的人员不得再领取误工工资。其他村民参加村劳务及会议的以实误实记的方式支付误工工资,标准由各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财务备案。误工须建立误工登记簿,确定专人登记,按月结算一次。

对重大工程及临时突击性征地实地丈量工作、享受固定工资人员可按误工标准给予计发误工补贴。

7、通讯费、交通费。根据街道辖区内征迁工作任务繁重、村主职干部(书记、主任)因公外出、联系工作较多的实际情况,村主职干部手机话费补贴100元每月;交通费补贴260元每月。其他村干部通讯费、交通费标准由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纪委备案。享受定额补贴的村干部,不得再报销通讯费、交通费。

六、现金、存款管理

1、村经济合作社实行现金、存款账户分开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存入银行结算账户之后才能使用,不得坐支。

2、村经济合作社要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印签应分别管理。协助村管好银行账户结算,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

6 / 9

3、村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保管的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提取大额现金(超过备用金最高限额),要凭付款的明细清单,填写领款单,经村监委主任审核,一次性支出贰万元以上的款项,须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

4、因公务借款,在公务结束后7天内结算完毕,否则,按挪用、贪污公款论处。非财会人员因公务经手收取现金,必须在当天交送财会人员入库,特殊情况可延长7天,否则,按挪用、贪污公款论处。

5、集体公款不得私存,不准公款私款混放,不准白条子抵库。集体公款不得私借,任何人不得以土地征收款、房屋拆迁款预付或其他形式公款私借;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借用集体资金,谁批准借出谁负责追回。落实责任制限期内追不回的,由批准人负责偿还本金。财务人员擅自出借公款的,一经查实,取消任职资格,并按挪用、贪污公款论处。

6、村集体“三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供担保。

七、票证管理

村经济合作社收付款票据,由区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统一印制。村经济合作社不得私自印刷、伪造、变造收款收据或向市场购买。

1、村经济合作社收款收据,由村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统一向街道财务中心领用。初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再次领用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办理换领手续。

2、镇财务管理中心建立票证登记、领用保管制度,并定期对村经济合作社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 / 9

3、村经济合作社填写和使用收款收据应当规范、合法,不得转让、买卖、转借、代开,不得擅自撕毁、丢失收款票据。

4、村经济合作社收款收据一律由财会人员开具,开出收款收据,收取现金的应及时送到银行,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和收款收据记账联一起登记入账,不得坐支现金。突击性工作,面广量大,财会人员一时忙不过来,可以由财会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事后必须及时结算。

5、收款收据印章一律使用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其他印章无效。财务专用章由财会人员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保管和借用。

八、民主理财与监督

1、村经济合作社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

2、村经济合作社民主理财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委)组织实施,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视经济合作规模大小,由3-5人组成(可聘请懂财会业务人员参加)。被聘请人员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3、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开展民主理财日活动,每月十号前,代表社员群众审查收支凭据,核查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账。

(2)督促村财务管理人员及时结清账目,并对财务公开表进行复核、签字、盖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盘查核实库存现金、存款余额,监督财会人员切实履行职责。

(4)对财务管理,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 / 9

(5)核查村民反映、举报或上级督查的财务问题,并直接向村民公布或向上级汇报反映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4、民主理财小组对各种收付收款票据要进行审查核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凭证,督促补办必要的凭证和手续,确认无误的盖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由报账员送交街道财务中心审核入账。未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的,镇财务中心代理会计不予受理。不可入账的票据,由审批人负责追回经济损失;追不回的,由审批人员负责赔偿。没有经过审批不可入账的票据,由财会人员(文书、报账员)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按挪用、贪污公款论处。

5、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出的收付款票据有异议,村级无力协调处理的,由镇纪委、财务中心审核裁定。

6、镇财务管理中心,按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的要求,受理和审核各村上报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凭证,财务中心代理会计应予以退回,并督促补办必要的凭证和手续;对不符合制度不能报销入账的凭证应当予以退还。

7、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误工报酬,采用实误实记的方式支付。

泸县****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9 / 9

第11篇: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

荣县**镇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总结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我镇按照县委办[2005]50号文件精神,于今年7月对我镇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以村社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为主的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现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村社财务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纪委有关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新建立**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具体业务由***、***二同志负责。

二、认真搞好调研

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等基层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村社干部和群众对实行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实行村社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领会了村社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统一了思想。为实施方案的制定及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制定实施意见和委托代理制度

领导小组拟定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 1

施意见》(荣双镇府发[2006]17号文件)和《双古镇村社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操作规程》,对相关村社财务委托代理制工作签订了委托书,如资产清理、档案移交、明确相关人员、镇委托代管中心建帐办法、代管中心会计及村报帐员岗位职责等制度的建立,确保了这项工作在全镇顺利开展。

四、配置办公设施

对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村社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配置了办公场所,购置了专用帐务软件、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柜等设备,改善了代理中心办公条件。

五、规范化财务管理的具体做法

(一) 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实行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建立财务制度。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每个季度未村移交一次收支票据,核对一次帐,村级帐务一个季度公开一次,社级帐务半年公开一次。

(三) 备用金:各村社所有的资金往来实行备用金度,各村的备用金限额为500元,组级200元,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坐支。

(四) 支出的审批及程序:村级资金的审批由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审批;社级由社长审批,村级所有收支票据必须经村支两委三人(支书、村主任、文书)以上签字。

(五)建立村社财务理财小组,村社理财小组成员不少于

3人。

(六) 及时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帐户,镇统一在双古信用社开设一个帐户,村社除备用金以外的资金、镇政府各单位和部门对村的结算必须通过此专户进行。我镇推行村社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政府各部门共同配合、注重调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这项工作开展十分顺利,经过近几个月的运行,干部群众十分满意,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施村社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后各村设立报帐员一名,取消原各村级、社级的会计、出纳,减轻农民和村社集体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水平。

(七)统一了村社财务公开的方式,时间和程序,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开支审批、集中办公、财务公开等六统一。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镇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基本达到了上级要求。

第12篇:村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村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农经发[2006]1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善政办发[2006]63号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依法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省、市、县对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我村召开班子会议,就及时部署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成立了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为组长的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班子,明确日常具体工作由财务经办人负责,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的情况下,到目前为止已基本达到上级验收标准的各项要求,现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们充分认识到村级财务是广大村民最关注的热点,村级财务是否能规范运作,将直接关系到村级经济是否能壮大发展、农村社会的公益事业能否发展、农村社会能否和谐的大事,只有搞好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建设才能使农村社会得到稳定,才能解除广大农民的种种过虑,才能使广大村干部能振作精神,大胆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多做好事,虽然我们村2002年起就成立了镇会计服务所代理记帐,也建立了一些制度,开展了民主理财和村级财务公开。但对照善农[2006]58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还是存在许多薄弱点。例如:我村有出纳会计一个人同时保管印签和票据,并使用存款户。虽然村有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但均是事后操作,在书记审计、出纳付款后再进行盖章监督。针对以上问题,镇、村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村级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对照上级要求,于7月25日召开了二委班子会议及财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村干部的思想上存在着顾虑,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会捆住他们的手脚,会给发展村级经济带来许多制约,可能会引起一些新的矛盾。于是我们在八月初建立有关制度和调整有关操作顺序,并对村干部进行解释沟通,在基本理解支持的基础上,根据惠政

37、

38、39号三个文件精神,使全体班子人员统一思想,提高对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全村迅速拉开了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序幕。

二、强化培训、吃透精神、提高水平

要使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全面组织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平时工作中的操作水平。并对村财会人员的进行了业务培训,再由他们作出宣传辅导,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大,要求较高的工作,我们根据各阶段不同的任务要求和实际操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先后参加镇组织的2次会计培训辅导。在进行对土地征用资金和债权债务、货币资金、收款收据及经济合同的清理摸底,我村财务人员认真对照上级要求,逐项指标进行清理,在清理摸底的基础上,我镇组织对村财务人员进行建立各种台帐的业务辅导,在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15项新制度出台后,我村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再次又请县农经局的主管部门的专业专家来对我镇各村的全体财务人员的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辅导培训,使大家对新制度得到理解认识,并能及时适应在具体工作中规范操作,镇领导还经常到我村检查指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碰到难点随时跟上级联系,工作人员做到政策掌握、精神吃透、业务精通,使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能严格按上级规定的规范顺序操作。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建设工作中,我村坚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解决村现有村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村经济合作社仍在使用存折户并且票据和印鉴只由村出纳会计一个人保管的情况。镇经营管理部门首先跟信用社取得联系,从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角度和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货币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得到了信用部门的热忱支持,于9月初,将原来使用的存折户改为支票户,然后将银行开户情况一下子全部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并新配置保险箱,一是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二是村出纳会计工作所必不可少的工具,从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和保管资金票据安全的角度得到了有效保障配置。我村原来的票据审批都在理财小组监督前,即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票据的审核监督都是在书记审批后并由出纳付款后进行的,造成事后监督的许多弊病,对一些有质疑的票据如果不盖章通过,那么在书记面前讲不过去,再说出纳的钱已付出叫谁去收回,如果收不回来应由谁负责,都是一些很难处理的事。根据新制度对财务审批关系的纠正,将书记的审批顺序放在民主理财的监督之后,真正起到事前监督。尽管这样做刚开始可能会给大家的操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大家最后都认识到这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的需要,理顺这个关系是势在必行。村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后,我村组织了一次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和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请县农经局的业务专家上课,从十月份起全村统一按新的审批制度所规定的顺序操作。

四、全面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收获 在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村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统一思想认识,有部署措施、有组织安排,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先后召开村班子会议及财务人员会议,并参加了镇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在搞好债权债务、经济合同、收款收据、货币资金和银行帐务的五项清理摸底中,建立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土地征用、工程项目的五项目台帐,逐笔核销2005年以来已使用完毕的农村统一收款收据,同时,把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全部集中到镇会计服务所统一保管,建立和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县委、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镇农经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村二委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决心认真贯彻学习《会计法》,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的验收标准,继续努力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使我村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3篇:村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入账核算,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由镇几下直接拨入村账乡镇代管中心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4、村账乡镇代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所有支出标准必须按临湘市农村经营管理局、临湘市财政局《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临农经发[2008]4号文件执行。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大额开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每月到乡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报账。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策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①财务预算;②各项收入;③各项支出;④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⑤债权债务;⑥收益分配;⑦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⑧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村账乡镇代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收付,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

2、报账员必须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逐月与记账员核对现金余额,并相互在对方余额栏签名盖章。

3、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业务量大或路程较远的村不得超过2000元,余下现金一律存入经管站在银信部门开设的专户。

4、因公外出借支现金,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批,并在办完公务后10日内结清账目。

民主理财制度

1、各行政村必须建立相应的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必须吸收党员(在职村干部除外)、群众和专业人员代表参加,成员一经确定,须报经管站备案,并不得随意变动。

2、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财活动,审核财务收支,核定现金,并参与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年终参与财务清理,定期督促检查财务公开的落实。

3、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对审核合格的加盖专用审核章。

4、行政村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内容清楚、手续完整,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原始凭证方可入账。

5、严禁私盖、滥盖财务审核章,一经发现,则提请村民代表大会罢免“责任人”理财小组成员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票据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对外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发票管理条例使用和取得规范票据,向农户和所属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使用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票据,其它有关业务的账、表、凭证,必须由市经管局统一监制,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禁止使用不规范的账、表、凭证。如发现使用其他收据,按收取金额的20%-30%对经办人进行处罚。

2、农户及干部领款、借支、报销差旅费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监制的规范单据。

3、收款票证由经管站统一购买,指定专人管理票证,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村级领用,一次不得超过2本,用完后及时办理销号手续,再购领新票。作废号应三联同在。

4、支票和收款票证由报账员保管。

5、盘点现金时一并盘点空白凭证。

6、重要空白票据遗失,应立即登记声明作废,并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保管员作出处罚。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严禁出现新的债务,积极倾角旧债务,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农村经管部门批准,严禁举债搞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债权债务管理台账,及时核对一次总账款和短期投资、应收款、内部往来,长期投资、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等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

3、按季公开债权、债务账目,接受群众监督。

4、民主理财小组要及时认真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审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建立债权债务报告制度,村账乡镇代管中心每半年应当向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村级债权、债务运行处置和增减变化情况。

6、呆账、死账的处理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讨论决定,报市农村经营管理局批准。

民主理财小组规章 根据《湖南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各村必须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为了明确其职责,按章办事,依法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一年的群众自治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在任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辞职,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换其成员。

第二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在乡经管站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村定编干部原则上不得参加,各村理财小组成员待定后报乡镇经管站备案。

第三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是有较高业务水平,为人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在群众中有厨房、信得过的村民,其成员结婚中必须有党员、群众、老干部参加。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村级财务计划,各项财务制度的制订,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清理公共财务,搞好村务公开。 第五条 理财小组成员有接受专业培训的权利。

第六条 理财小组对村委会不合理或不合民意的财务决议有批评和建议修改权,同时对在村账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的人和事,有检举揭发的责任。

第七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是村级财务的监督员,同时也是干群关系的纽带,对村级财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有责任向群众作好解释,协同村干部当好家,理好财,反有限的资产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在理财中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

第九条 对村级财务所有收支条据,必须按财务制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和账外账的发生,同时督促村会计及时结账、记账、清理公共财务,统一保管、督促村委会有时收缴农户往来。 第十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偏听偏信,不打击报复村干部,上对村干部负责,下对群众负责;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具体问题坚持与村干部协商解决,最难以调和的矛盾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求上级裁定,不得组织群众攻击村干部,不得掏村委会会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第十一条 在审核村级务务收支条据时,必须监督村委会实行专款专用,以利增收节支,杜绝新增不良债务。同时不得滥用权利拒绝审批合理条据,或随意审批不合理票据,对于难以判定入账的票据及时报请村委会或乡镇经管站,由镇经管站会同村委会予以裁定。

第十二条 在参与一年一度的财务计划审核时,对共同生产费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方案,要依法审核,监督村委会按程序办事,并在执行过程中,监督村委会用专款专用,禁止村级财务负债运行,以减轻农民负担,督促村委会为民办实事。 第十三条 协同村委会搞好一年一度的财务清理,并将全年财务收支善及清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委会报请乡镇经管站批准,可免除其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资格。

一、不学习业务,无原则的审批票据,造成较坏影响的;

二、拉帮结派刁难村委会,造成村委会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的;

三、参与非法组织,故意与党和政府相抗衡的;

四、滥用权力,要挟村委会,捞取私利的。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2003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经管局业务股负责解释。

第14篇:板桥村财务管理制度

板桥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村级每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预算方案。

2、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农经站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

3、村级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计划外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账。村年终必须搞好决算方案,向村民公布决算结果。

二、结账报账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现金收入一般由村会计收取,如确需其他村干部上门收款的,必须在三日内与村会计结清现金,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村级的现金收入一般必须在五日之内解缴村有镇代管专户,不准坐支,不准私存。

2、村级费用支出每月与村会计结清,不得跨月结账,村会计要对结账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认真审核。对没有经手人、证明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等手续的票据一律拒收。

3、每月26-30日为报帐日,报账时必须报清库存票据,决不允许白条抵库。村会计与镇代理记账人员结报会计凭证时,要办理凭证交接手续。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村会计必须做好备用金的保管工作,备用金严格控制在3000元以内。

2、对各种有价证券除了纳入账内核算外,还要建立登记簿,有价证券必须解缴镇会计中心集中保管,村会计不得私自存放。

3、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村各项支出票据必须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实行双签字审批制度,审批人要对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对超过5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经村集体研究同意实行集中审批,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的开支,审批人要拒绝审批。

四、费用限额管理制度

1、村干部报酬:由镇综合考核审批后再量化兑现到人,不得记入往来。

2、报刊费:核定为每村2000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的订阅。

3、招待费:村级一律取消行政性招待费。

4、差旅费:严格控制使用。

五、票据管理制度

1、收取农民负担的“一事一议”资金使用《贵州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收取村集体统一经营项目的各项收入使用《贵州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村级不得使用其它收据收款。

2、《贵州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和《贵州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统一由村会计向农经站申领、保管、缴销。专用票据的领用,实行按需领取,明确专人使用,做到先缴销存根,后结算资金,再领下本,由村会计负责开票,其他村干部不得借用。

六、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办法,严控举借新债,逐步化解老债务。要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发生,并认真清收集体债权。

2、村集体在债务偿还未结束前,原则上不再兴办公益事业,更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确因群众急需,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也必须根据当年财务收支盈余状况,在落实偿债责任人和偿债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农经站审查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不按照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得进入账内核算。严格按照先还民间借款再还集体债务的原则,积极化解村集体债务,民间借贷利率,一律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率标准,实行先还本后付息。村级一般往来债务不得计算利息.

七、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村级资源性资产(沟塘、河道、水面等)发包、经营性资产的租赁必须统一使用镇农经站制订的合同文本,签订经济合同,严禁口头契约。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由镇农经站鉴证。

2、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总量台账、资源性资产台账和集体资产收益台账,资产变动时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对集体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八、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制度

1、规范建立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和民主理财组织,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在监督小组中产生民主理财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数把握在5—7人,村干部及其家属、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理财小组成员要接受镇农经站的业务培训,并领取《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证》,实行持证理财。村民主理财小组原则上按月理财,业务量较少时可以按季理财,每次理财时必须规范使用《民主理财及村务公开活动记载簿》,理财结束后,要填制《民主理财活动记载报告单》,作为记账附件,并列入村务公开栏公布。

3、按照“三个化”即:公开内容通俗化、重点问题专项化、检查监督经常化;“三个一”即:有一本理财记录簿、一个公开栏、一只意见箱;“五规范”即:公开的阵地、时间、程序、内容和档案规范的要求,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之内搞好财务公开。

4、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即时公开。

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1、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民主议事、议批结合、专款(工)专用、张榜公布”的办法。年初,由村委会提出当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审批后实施。严禁不议事向农民筹资筹劳。

2、一事一议筹资以村为单位,人均筹集标准不得超过20元,可按全员劳力或折实劳力计算到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可以采取人田结合或劳田结合的方式负担。每个农村劳动力当年承担一事一议筹劳最多不得超过8个工日,负担对象为男18—55周岁、女18—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同意以资代劳的,必须与村委会办理自愿以资代劳协议,工价不超过10元。严禁将一事一议筹劳按承包面积负担。

3、一事一议资金主要用于当年村内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也可适当偿还过去因兴办公益事业所欠集体债务,但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在村辖区内,凡经民主议事程序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投入兴办的生产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或部分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超过5000元的项目都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施之前,填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批表》和《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计划表》,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农经主管部门负责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立项审批,业务指导、跟踪监管和把关验收。

4、对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单设账户、专项核算,收取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记入“一事一议资金”明细账户。一事一议资金支出,必须取得正规原始票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出,要有合同、验收证明等附件。村级自制原始凭证要符合政策要求。出工完成筹劳任务的,要分户搞好出工登记,并及时搞好核对。

十、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各种经济合同或协议、民主理财及村务公开登记簿等。

2、村账镇代理前的会计档案资料以村建立会计档案室,管理会计档案。村账镇管后的档案资料集中保管在镇农经站。

3、年度终结,村会计应配合镇代理记账员将会计资料分类、整理,按规定格式立卷,卷背贴上标签,编制保管清单,归档管理。

一、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村主办会计为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财务操作程序。

2、村主办会计主要负责村级现金出纳、票据结报、农民负担方案的分解、内部往来台账和长(短)期借款台账的登记、有关报表的统计及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村主办会计造成财务混乱,报帐不及时,负主要责任,发现私设小金库及贪污挪用现象,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村主办会计必须接受上级农经部门的培训和考核,领取“会计上岗证”,实行凭证上岗。

十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1、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先审计、后离职。

2、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任职期间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有无突出工作实绩或工作失误、有无经济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

3、离任审计工作由镇农经站负责,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开,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4、审计报告及审计出的问题处理情况等、,除镇农经站归档外,还应向镇纪检、组织部门各上报1份备案。

第15篇:村财务审计情况汇报

清水镇经管站

关于村财务审计的情况汇报

镇村级财务审计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根据镇政府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安排,结合两委换届任期审计,对村的财务进行了登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的范围:

2008年8月——2010年10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的重点:

1.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情况,收入是否入账,支出是否合理;2.债权债务是否清楚;3.财务人员是否有挪用公款、短款等问题;4.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审计的情况:

1.审计收入金额共计元,支出金额共计元(其中:2009年8月——2010年10月总收入元,总支出元,收支结算元。收支明细附后。)

2.债权债务:

(1)债权元(明细附后),其中:应收款元;内部往来元。

(2)债务元,其中:短期借款元,

长期借款元,应付款元。(明细附后)

3.资产情况:总资产元,其中:固定资产元,债务元;净资产元。

4.现金和存款清查:库存现金元,其中:白条顶库条据张,金额元(明细附后);银行存款元,与银行存款相符,经清查出纳长款元,短款元,无短款问题。

5.2008——2009年制种经营收入共计元,其中:2009年制种经营收入元,经营接待费元。

6.征地款收支情况:收入共计元,其中:集

体收入元,农户收入元;支出共计元,其中:支付农户元,集体支出元。

7.遗留事项:

8.存在的问题:

9.意见及建议:

2010年11月日

第16篇:村财务培训总结

××乡财税所

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

培训工作的总结

区财政局:

根据××发[2010]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同时也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农村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我所于5月14日至16日举办了农村财务会计培训班,并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问题。为保障农村财会业务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针对我乡村级财务人员,知识面窄,专业性不强的实际情况,我们和乡经管站人员一同编制出了结合我乡村级财会人员培训学习计划。

二、培训方式

以《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简明教程》为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为实务重点。

三、培训内容

1、财政支农政策宣讲;

2、财政支农政策解读;

3、会计职业道德与财经法规;

4、财会基础知识与技能;

5、甘肃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6、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意见;

四、主要成效

1、通过培训,强化了学员对财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学员贯彻落实财会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规范了会计核算特别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方式方法,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进程。

2、通过考试,增强了村级会计业务能力,锻炼了村级会计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进行有机的结合,进一步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通过办班,拓展了农村最基层的财会人员与乡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助于错误的纠正和工作方法的改进,不断夯实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基础。

4、通过培训,提高了对惠农资金政策的认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程序,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使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2010年5月17日

第17篇: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要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分室核算。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

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3.出纳员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余额于每月月底与会计人员核对;每月底系统库存药品和账面库存要进行核对,不一致找出差额和原因。

4.出纳员要及时整理、汇总所报销的处方和登记表,月底据实填制门诊结报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后报给乡镇卫生院。

三.监督与检查

村卫生室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补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进行检查。财务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村卫生室应暂缓门诊统筹定点,已经定点的应暂停或取消。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1.通过篡改票据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不按规定开据农合专用收据;

3.不按时、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有关款项或者做假账、设置账外账;

4.不及时发放、故意扣留合作医疗就诊卡;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以上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对违纪或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按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村村级财务审计报告

***村村级财务审计报告

自 2011年8月19日至 2011 年8月22日,我们审计组对***村委会2006年3月至 2011年 3月村财务账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会计资料反映,2006年3月至 2011年 3月村集体财务收入1810470 元,其中:上级补助474296元,经营收入167125元,其他收入378195元;累计支出 1810109 元,其中:工程建设支出 942918 元,村干部报酬支出 181741元,招待费135993元; 2006年3月现金、银行存款余额231元, 2011年3 月加未入账收入90900元、减未入账支出126607元,本期现金余额593.84 元。

村两委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因地制宜,加大对本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群众发展山区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村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但在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支出凭证的票据不规范,白条子入账多,经手人、证明人用途、审批人签字不规范。

2、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明细科目,专款专用把关不严。3、村级收入,各项支出占用了专项建设资金现象严重,建议今后从严把关,尽力增加村收入,使专项建设资金能专款专用。

***审计组

2011年9月26日

第19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

乐府发„2012‟ 号

关于印发《乐山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村(居):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乐山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 乐山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财乡代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会计机构设置

一、村(居)实行“村财乡代理”,由镇财政所负责对村(居)的财务及国家或集体投入农民理事会管理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二、实行“村财乡代理”后,村(居)不再单独设立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报帐业务和指标登记、凭证结算、对账、备用金领取、财产物资登记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账户管理

三、实行“村财乡代理”后,村(居)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由县财政局统一开设规范的“村级资金专户”。

四、“村级资金专户”使用财政所财务专用章和财政所长、专户核算员、出纳的印鉴、并实行印鉴分人管理。

第三部分 现金管理

五、现金使用范围

村(居)与各单位、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在下列范围使用现金:

(一)、出差人员借用的差旅费;

(二)、应支付的个人误工补贴;

(三)、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四)、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备用金管理

(一)、为保证村(居)级正常工作运转,由镇政府根据各村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确定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

(二)、财政所负责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将相关支出凭证处理入账,否则不予办理新的备用金领取业务。

七、现金收付管理

(一)、村(居)以现金方式取得的收入必须缴入“村级资金专户”,严禁以个人和单位名义开户存储;

(二)、村(居)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应从本单位备用金中支付,严禁从本单位的收入现金中直接坐收坐支。

八、现金的核算

(一)、报账员应设臵“现金日记账”,按现金收支业务实行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如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二)、报账员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否则,财政所予以退回。收支审核无误后,在报销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作为入账的依据;

(三)、报账员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四部分 收入管理

九、村(居)所有资金都必须纳入村(居)财务管理,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和集体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和上级部门拨款;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一切资金。除有关规定明确奖励给特定个人外,村(居)集体获得的各种奖励和业务提成、手续费等都要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不按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造成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规范收款手续,实行票款分离制度。村(居)取得收入由报账员收取,非报账员不得保管现金。取得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现金收入必须在当日缴入“村级资金专户”,1000元以下的在3日内缴入专户,并凭银行盖章收讫的进账单到财政所开具收入票据。否则,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村(居)的集体资产出让和出租、农村集体林场发包等资源出让、闲臵资产处臵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未按照产权政策法规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而取得的收入,财政所则拒绝入账。

十二、上级各单位补助给村级的各项收入统一拨付到“村级资金专户”。

第五部分 支出管理

3 十

三、编制财务预决算。各村(居)年初要编制全年预算收支计划,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送财政所和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执行。年终要进行财务决算和分析,分别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镇政府报告。

十四、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0.5万元以上的村级社会公益、公共安全事业、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及上级下拨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装潢项目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十五、规范重要设备、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采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集体资金采购重要设备、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及各类服务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服务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采购。

十六、规范拨款程序。经村两委研究后,由村(居)级报账员填写拨款申请加盖公章,村委会主任签名送财政所审核指标,镇长审批后,资金拨付至村级账户。

十七、规范支出发票。支出项目要与年初细化预算计划相符;所有商业性开支必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附详单方可报销;工程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附工程预决算书和工程验收单方可报销;涉及公益性捐赠支出送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报镇政府领导同意方可报帐。

十八、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单项开支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村支书审核,村主任审批(村支书、村主任一人兼任的另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签批)。单项费用开支1000元以上的需经村(居)集体会议研究。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同时要有证明人签字,交审核人审核并签字后(含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由审批人签批后生效。

十九、合理使用集体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收入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开支;村集体经营收入、捐赠收入(指定捐赠受益人或专项用途的应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只能用于公益事业支出或适当弥补村级公用支出。

十、合法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和专项管理,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资料;较大额的专项资金需建好对应项目档案和备查账。

二十一、规范村民小组资金使用。村民小组资金实行“镇管、村批、组用”,并只能用于该组的公益事业,不得平均摊分给农户。

4 二十

二、规范村干部报酬。依照相关规定,村干部工资应结合各村经济状况由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统一下发批文,并实行“一卡通”发放,各村不得另行设立项目发放各种补贴。

二十三、规范村(居)招待费开支,村(居)应实行农户搭膳,有条件的可自办食堂。严禁在宾馆、饭店来客招待,严禁发放整包以上的烟给个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示镇驻村领导并在报账时予以说明。

二十四、严格执行非生产性支出限额管理。村(居)招待费、车辆支出等非生产性支出必须控制在镇政府经研究后下达的指标内,如有超额,财政所不予入账。

二十五、严格实行“月清月结”报账制度。村(居)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在当月底到村报账员处汇总,村报账员分类整理好各项支出并填写报销单,经村委会主任确认盖章签字后,登记备查账,然后到财政所审核报账,最迟不得超过次月五号,否则财政所不予入账。

第六部分 债权债务管理

二十六、锁定旧债。要以2011年镇财务审计组认定的数字为准,认真清理核实村(居)历史的债权债务,明晰和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和主体,逐笔登记造册报镇纪委、农林水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备案。

二十七、严禁借款。对国家干部职工和村(居)干部借款要及时归还,否则在村工资中扣还;以后任何村、组干部不准到村(居)借款;本村村民确因生活困难需借款的,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有村(居)干部担保方可借款,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村(居)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二十八、建立举债报告制度,严禁新增不良债务。村(居)原则上不得发生新的债务,特殊情况确需举债的,必须将资金来源、支出用途和还款渠道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告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借款。否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执行。

二十九、化解债务。采取“核销减债、清欠还债、降息减债、以资抵债、抵充销债、节支还债、依法冲债、划转”等化债方式,由各村(居)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审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部分 财产管理

5 三

十、建立和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村(居)要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盘查,并与帐面核对,核对不一致的,要查明盘盈、盘亏原因报镇政府批准后调整帐面,做到帐实相符。经核实后的财产物资要确定专人管理、责任追究,重新建立台账。

三十

一、严格规范公共资源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让和出租,农村集体林场发包等资源出让,闲臵资产处臵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该按照产权政策法规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

第八部分 民主理财

三十

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到5人组成。村(居)民主理财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居)干部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三十

三、村(居)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对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级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

三十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第九部分 财务公开

三十

五、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每年初公布村年度财务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每季初7日前公布上季财务收支情况;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公开内容必须保留15天以上。

三十

六、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民主理财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财务公开内容经村支书、村主任、村民主理财小组长、村报账员签名后,及时向村民宣布。

三十

七、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共场所设臵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三十

八、财务公开的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形式及时间进行监督;各村设臵财务公开意见箱,或村民用手机提出对村民委员会财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由民主理财小组整理后,提交村民委员会在15日内作出答复;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监督。

第十部分 财务审计

三十

九、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由农业局负责。每年由农业局牵头,联合监察局、财政局组成审计小组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两年一轮的审计。

十、镇成立由纪检、财政、农林水综合服务站人员组成的村级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并进行年度检查审计。

四十

一、认真做好村级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工作。

第十一部分 违纪处理

四十

二、对违反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规定》(国务院第427号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十

三、对违反现金管理有关规定的,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十

四、对取得收入不出具任何票据或开具非省财政厅监制的票据和不按照规定缴入“村级资金专户”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十

五、对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或缩小村级集体经济债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十

六、对违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按《广丰县违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对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部分 附则

四十

七、本制度自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账务管理制度

村(居)

通知 乐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印发

第20篇:++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南中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市、区、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镇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镇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镇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村财务工作总结.doc》
村财务工作总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银行工作总结医院工作总结安全生产总结财务工作总结酒店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工会工作总结社区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