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引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20-04-19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民间纠纷的化解是保稳定、促和谐的最重要、最基础性工作,人民调解员扮演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正发挥着定纷止争、构建和谐的重要作用。然而,从近几年人民法院收案情况来看,案件数却逐年飙升,人民法院正面临着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而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许多又是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的。这就说明,有的案件并不一定要以裁判的方式结案,调解同样可以定纷止争,而效果往往又还比裁判的效果好得多。那么,人民调解员如果才能充分发挥好定纷止争的作用,如何才能将纠纷尽可能调解好,这就是各调解委员会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有人也提出过疑问,同样一起纠纷,有的调解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是没能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的调解员却毫不费力就将案件调解成功,这实际上就是反映出调解技能高低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就提到人民调解员要“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为此,我想就人民调解工作技能提出一些见解,供人民调解员参考。一是要做到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纠纷就要控制纠纷向深度发展,避免矛盾激化。无论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设立的调解委员会,还是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调解委员会,亦或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有就近了解纠纷苗头的便利,当我们得到这些信息,就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不致于

并告知双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有的人平时就不太讲理,生性好强,不太听组织的话,不热心公益事业,人际关系处理得差。对于这些人参与的纠纷,我们不能因此而不管不问,而应该主动上门做思想工作,让他体味到组织的关心。如果我们放任不管,而恰恰这些人大多又性格孤僻,行为粗鲁,就很容易闹出大问题来。民转刑案件大多也是在无人制止纠纷、化解纠纷或放任矛盾激化而导致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纠纷我们调解员都应及时主动介入,而是要视纠纷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在干旱季节争水,那必须要及时主动介入调处;如果是双方发生斗殴,一方或双方住进了医院,虽然治愈出院究竟需要多少医疗费用还不得而知,当事人一方也还不知道该向对方提出赔偿多少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才算合理,对方也还不知道自己该赔偿多少损失才算公平,调解员当然更无从把握,这段时间做调解工作就不太合适。但是,我们不能等到一方或双方出院时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而是在做好双方的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双方家庭成员甚至亲友的工作,让双方面的人的情绪先稳定下来,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冲突。当然,人身损害纠纷暂时不能调解,我们就得去考虑引发纠纷的根源,要设法将根本问题解决,消除隐患;如果是夫妻之间发生的纠纷,如发生口角或相互扭打造成轻微皮肉损伤,或者一方因其他原因生气而回了娘家,这时,我们的调解员即使有调解意向,也不能以调解员的身份出面,更不能摆出一幅认真的调解架势介入,只能以无意的姿态去促成你有意的效果产生。比如暗示一方向另一方认错,动员一方提些礼物去另一方娘家接人,这样一来,往往生气的一方能够消气,夫妻之间也能尽释前嫌。如果我们的调解员不分纠纷性质和矛盾大小而事事介入调解,一些本来不大的矛盾反而还会变得难以解决,因为有些人会顺势而得理不

饶人。这类纠纷大多包括婚姻、赡养、抚养、扶养等问题。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小矛盾和所有的家事纠纷我们都采用这种旁敲侧击的方法去解决,而是要把握纠纷的性质和对纠纷是否会引发新矛盾要进行前瞻性把握,进而决定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纠纷。

二是要善于选择调解场所和营造调解氛围。《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根据需要可以在便于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这就是说,调解的场所由调解员进行选择。一般而言,如果是相邻纠纷,最好到双方都信赖或德高望重的人家里进行调解,因为谁都不想让人说自已小肚鸡肠;如果是因田间地角界线或用水发生纠纷,那调解地点最好选择在现场,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纸上谈兵;如果遇到夫妻不睦而一方回了娘家长时间不回来的情况时,最好到其娘家进行调解,这样一方便于借坡下驴向对方及其父母认错,对方家人也争了面子,双方和好的可能性也将大大增加。

调解氛围之所以说可以营造和有必要营造,这主要是因为民间纠纷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又往往是纠纷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一个能让双方心情能平静的地方坐下来,各自进行陈述和辩解,再由调解员进行评判。试想,如果将调解场所选择在纠纷双方的一方家里,一旦发生事实方面的争论,对方就极有可能拍屁股走人,因为他认为在别人家里他占不了优势。为什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没能营造出让人没有压抑感的氛围,如果再出现这家的主人给其他人都敬烟献茶而唯独没给这一方当事人敬烟献茶这类情况,那氛围就还会更差,调解协议就更难达成。试着反过来想一想,如果这家主人同样给一方当事人敬烟献茶,并且态度谦恭,语言和顺,我想这纠纷不调解成功都难。但这么大度的人又不是很多。

调解氛围能营造吗?回答是肯定的。比如一方向纠纷对方或其亲友敬支烟、抽把椅子、倒杯水,都是一种营造氛围的方法,这些方法对于化解纠纷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十分管用。作为人民调解员,有时我们应当暗示或明确告诉纠纷一方要营造这种氛围,对明显无理的一方更应该提醒,因为这样既显示了自己的大度,又能取得他人的谅解,调解工作也必将事半功倍。

其实,营造调解氛围的方法很多,比如邀请纠纷双方的一位朋友或双方都尊重的人参与调解,在调解场所选择性地播放一场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夫妻相爱等相关题材的电视剧,亦或一句温暖的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时也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要善于运用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我一向不主张人民调解员不分纠纷性质和当事人的脾性而一味学法官庭审案件的做法进行调解。这主要原因是法官审理案件要严格依照诉讼程序法规定进行,庭审案件主要就是为了质证和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十非。调解员调解纠纷既没有程序性的规定,实际上也不必要件件纠纷都必须查清事实,比如家事纠纷的事实就属于不必要彻底查明或由双方彻底辩明的一类,只要掌握了引发纠纷的原因即可。掌握了双方引发纠纷的原因,调解员便可以开始做调解工作。实际上法官主持的庭前调解也是在没有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方陈述后,对方认可的事实,也就是法官掌握的基本事实,人民调解员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纠纷,也可以采用这种调解方式进行,这也是面对面进行调解的优势所在。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有的纠纷不适合采用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而采用了,不仅调解难以达成协议,还极有可能在调解现场引发更大的冲突而难以收拾。这就要求调解员不但要有智慧,而且还要有调解现场的驾驭能力,当然在调解前还要对调解现场秩序要进行基本的评估。如果估计调解时一方来的家人及亲友人数比较多,亦或其中有脾气十分火暴的人,那最好不进行面对面调解,避免矛盾升级。如果我们对双方参加的人员数量和脾性估计不足而双方又已经到了调解现场,这时我们仍要开展调解工作。但是,调解员就必须想法营造现场氛围,力求不让双方剑拔驽张,比如调解员的开场白可以这么说:“今天在这里对某某与某某发生的什么纠纷进行调解,我注意到双方的一些亲友都来了,说明大家对解决这起纠纷都十分关注,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更希望大家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让双方达成一个既体现互谅互让,又基本上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让双方尽早摆脱因纠纷所产生的沉重的思想负担。”你这么一说,再不晓事理的人都知道,人一旦遇到纠纷,无论是哪一方,都会背上沉重的思想负担,作为亲人和朋友,难道不为愿纠纷化解吗?难道不希望亲人或朋友尽快放下思想包袱吗?难道想让自己在调解现场的一次起哄而让亲人或朋友丧失有可能达成协议的机会吗?理智的人肯定是希望双方能达成一个协议而将矛盾彻底化解。这么一来,人们的情绪将逐步趋于平稳,接着将把握调解工作进程。当然,我们也不要对这种自己营造的氛围过于自信,因为社会生活中各种脾性的人都有,往往是一句话不合意,火暴脾气就上来了,搅得双方情绪激动,调解现场失控。这时,调解员就得把握火喉,绝不能给双方容易引起冲突的机会和时间,如果确实出现调解现场失控的情况,应果断宣布择期调解,先将双方劝返。择期调解时就不要再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了,应该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这样的调解方式或许会收到你预想不到的效果。

大多数的纠纷应当是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的,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究竟适用于哪类纠纷,还需要人民调解员根据具体纠纷去把握,不能生搬硬套。

第四,人民调解员要善于借助他人的力量做好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往往是演独角戏,对于普通纠纷的调解是可以的,但一旦遇到棘手的纠纷仍采用单打独斗的这套方法,显然是不行的。比如一些新类型纠纷,如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让调解员一人去调解,肯定束手无策。遇到这类纠纷时,调解员就必须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的人参加,如国土管理员、农业技术员、退休的法官、退休的检察官及调解过类似纠纷的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参加,也可邀请与双方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德高望重的人参加,这对于做好调解工作都十分有益。

作为一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遇到阻力时,不能简单地认为这起纠纷不可能调解成功即放弃调解或放弃第二次调解,而应该去想用什么方法、采用什么方式再一次去尝试化解这一矛盾纠纷。

第四,尊重当事人是对人民调解员最本质的要求。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要让他们能体会得到他们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的人格是受到尊重的。特别是在对纠纷进行面对面调解时,人民调解员千万不能出现对一方热情、对另一方却冷淡的语言或行为,对双方应一视同仁,避免不经意间的言行失范而让另一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比如,在双方当事人到了调解现场还未正式进行调解之前,一方当事人向调解员敬支烟,如果调解员不抽烟、不接烟则罢,如果你本身就抽烟,你接了这支烟,对方当事人心里肯定会产生那

么一点说不出的滋味,遇到这种情况时,调解员最好不接烟,而是反过来给对方敬烟,并同时也向另一方当事人敬烟,即使你知道他平时不抽烟,你动作一定要做到位,避免一方或双方对你产生误会。再比如,我们在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进行调解时,最好不要当着双方的面公开你的调查材料和你收集到的其他信息,这种对事实确认先入为主的方式不利于调解。那么我们了解到的事实何时公开最恰当呢?我想应该是在单独给一方做工作或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时公开最恰当。公开并不是要你将你取得的所有材料给他过目,而是要将他在这起纠纷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对在什么地方、错在哪些方面、对引发纠纷起了什么作用讲清楚、说明白即可。背对背做调解工作时,你指出他的错误他不但不会生多大的气,而且还会认为有的话你没当着对方的面说,就是尊重他,就是给他留了面子。又由于其本身对引发纠纷存在一定的过错,他也知道了调解员掌握到了关键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尊重当事人双方应体现在调解工作的始终。比如调解员不能对年龄比自己大得多的人特别是老年人直呼其名,这与法官庭审案件有区别,更不能直接叫他人带有戏谑性的绰号。即使在发生纠纷过程中确实出现过侮辱人格的语言和行为,调解员也要隐讳,点到为止即可。第五,要善于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对于调解工作而言,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没有目标,那就成了盲人骑瞎马,你对调解工作所做的一切努力将毫无意义。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调解员该如何操作呢?我认为调解员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数” 应该包括纠纷的基本事实、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还包括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和当地的民风民俗。把握了这个“数”,我们先不要提出协议框架,这个框架要在听取了双方对权利的要求和对义务的承担的表态之后,再看差距有多大,针对性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有时可以提出不显失公平的协议框架,但要看时机,如果时机不成熟而提出了协议框架,一方服从在你提出的框架内协商,而另一方却不同意,调解工作就可能会陷入被动。

引导和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也是调解员工作能力和调解技能强弱的体现。一些资深法官对于调解民事纠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到的调解技能,即使十分复杂的纠纷,他们也会在短时间内,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因此,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但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调解技能,还要善于向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如资深法官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调解工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这就有待于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和积累,只要是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好经验,只要是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好方法、好经验,都値得借鉴和推崇。

推荐第2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9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20XX年,江东区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拓展、提升\"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区调解组织认真学习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江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东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出所工作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厘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有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并严格人民调解工作记录和案卷管理工作,确保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完成了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并轨。

三是整肃队伍促规范。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根据社区和业市场组织变更情况,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全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解员持全市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社区调解员持区自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各街道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迎接各级领导视察、接受媒体采访或参与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时,调解员均配戴挂调解员胸牌,展示了规范专业的工作形象。

二、拓展网络,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落实上级推进\"警调对接\"的工作要求,推广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由各街道增聘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服务,组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全区7个街道已分别在8个派出所(含新城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工作室,全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共配置专职调解员15名,驻所律师70余人。在工作运行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引入律师驻所参与矛盾化解,并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形成了的\"治安管控、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化解模式,实现了\"情、理、法\"三种调解方法的有效结合。5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刘琦在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工作室视察工作时,对警调对接的\"江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有效提升全区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妇联共同组建了\"江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三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职能是指导、培训、督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商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方案、并提供专家力量支持,指导委员会已出台了《江东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区\"5.15\"\"纪念国际家庭日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挖掘民间力量壮大人民调解队伍,畅通民间调解力量融入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渠道,在区老娘舅服务团的基础上,整合101名群众基础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成立了\"江东区老娘舅协会\".协会通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会等多种活动,搭建全区调解员交流帮带、凝心聚力的新平台。协会成立至今,已协调安排潘明杰在市局和其它县市区司法局讲课6次,江东的调解能手和调解经验得到了全市调解队伍的肯定和赞誉,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东柳街道在协会的支持帮助下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将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金牌调解员参加华政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4月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街道驻派出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活动,为各工作室的规范运转奠定了基础。7月份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街道和行业性调委会骨干调解员、各社区和企业调委会主任、区老娘舅协会等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内容将更紧贴基层工作需求,并将网络调解新理纳入培训内容,还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了各类赔偿计算标准。同时,组织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协助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任人民调解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区调解工作程序依法有序、台帐规范达标。

二是专家指导育骨干。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到老潘联调工作室学习活动,使潘明杰人民调解的\"335\"工作理念,和社会矛盾化解\"三步八法\"得以在全区深入推广,并通过潘明杰的\"传、帮、带\",为各街道培养调解能手。学员由通过街道推荐产生,每两人一组,每周到老潘联调室学习两天,学时两个月。学员将通过老潘的言传身教,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和流程、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寻求案件突破口的关键和策略等,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学习班于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每周有4名调解员学习,学员学时已安排到明年6月份。

三是探索创新促提升。大力扶植\"小娘舅握握团\"建设,为小娘舅团队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并举行区级层面的授牌仪式,多渠道宣传推广其特色优势。指导\"小娘舅\"团队创新出私人定制的\"调解企划\"、方便快捷的\"网络调解\"、优质高效的\"智囊云团\"等全新的服务理念,率先利用微信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甬城首家专业\"网络调解\"网站\"小娘舅云在线\",推出\"小娘舅法律在线\"微信普法宣传窗口。同时,将\"小娘舅\"吸纳入区老娘舅协会和老娘舅服务团,使\"小娘舅\"年轻、专业优势与\"老娘舅\"的经验、技巧充分融合,使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连网线,下接地气,适应时代新需求。

四、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为推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多次到各街道调委会和派出所协商、指导工作。组织各街道调委会负责人到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学习取经、确保各工作室运作规范有序。结合全区平安市场建设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核查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市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以司法所星级创建为契机,强化对福明、东柳两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梳理和完善工作台帐,细化和优化工作制度,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质量自查活动,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队伍、制度、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席调解员\"评定机制,由各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实绩,聘任本街道本年度\"首席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宣传、奖励,通过每年度的评定和表彰,提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成就感和工作荣誉感,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争先竞位的热情。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推荐第3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2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给职工群众创造了稳定团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集进行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单位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学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连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了一套

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

1、基层单位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就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

2、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连队职工群众知法用法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连队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职工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连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推荐第4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XX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XX乡乡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我乡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行政村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村委对属于本辖区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

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乡、村、组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

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5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北二十家子镇人民调解进万家

工 作 总 结

今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乡镇”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镇、村、调解员三级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13个调委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自然村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在县局的监督和要求下调解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共发放调解证220个,同时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6人,其中高中文化以上1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

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非凡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这就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充分利用普法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其次提高各级干部在新形势下所需要掌握的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北二十家子镇司法所

推荐第6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江东区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拓展、提升”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区调解组织认真学习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江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东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出所工作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厘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有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并严格人民调解工作记录和案卷管理工作,确保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完成了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并轨。

二是引领提升促规范。组织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大会暨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推进会,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各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等100余人参会。大会对近6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了32个人民调解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深化和提升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参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白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通过会调解大会的组织、表彰和展望,争取到区主要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动了基层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投入人力支持和财力保障的积极性,实现了市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为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整肃队伍促规范。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根据社区和业市场组织变更情况,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全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解员持全市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社区调解员持区自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各街道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迎接各级领导视察、接受媒体采访或参与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时,调解员均配戴挂调解员胸牌,展示了规范专业的工作形象。

二、拓展网络,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落实上级推进“警调对接”的工作要求,推广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由各街道增聘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服务,组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全区7个街道已分别在8个派出所(含新城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工作室,全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共配置专职调解员15名,驻所律师70余人。在工作运行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引入律师驻所参与矛盾化解,并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形成了的“治安管控、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化解模式,实现了“情、理、法”三种调解方法的有效结合。5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刘琦在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工作室视察工作时,对警调对接的“江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有效提升全区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妇联共同组建了“江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三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职能是指导、培训、督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商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方案、并提供专家力量支持,指导委员会已出台了《江东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区“5.15”“纪念国际家庭日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挖掘民间力量壮大人民调解队伍,畅通民间调解力量融入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渠道,在区老娘舅服务团的基础上,整合101名群众基础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成立了“江东区老娘舅协会”。协会通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会等多种活动,搭建全区调解员交流帮带、凝心聚力的新平台。协会成立至今,已协调安排潘明杰在市局和其它县市区司法局讲课6次,江东的调解能手和调解经验得到了全市调解队伍的肯定和赞誉,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东柳街道在协会的支持帮助下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将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金牌调解员参加华政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4月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街道驻派出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活动,为各工作室的规范运转奠定了基础。7月份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街道和行业性调委会骨干调解员、各社区和企业调委会主任、区老娘舅协会等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内容将更紧贴基层工作需求,并将网络调解新理纳入培训内容,还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了各类赔偿计算标准。同时,组织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协助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任人民调解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区调解工作程序依法有序、台帐规范达标。

二是专家指导育骨干。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到老潘联调工作室学习活动,使潘明杰人民调解的“335”工作理念,和社会矛盾化解“三步八法”得以在全区深入推广,并通过潘明杰的“传、帮、带”,为各街道培养调解能手。学员由通过街道推荐产生,每两人一组,每周到老潘联调室学习两天,学时两个月。学员将通过老潘的言传身教,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和流程、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寻求案件突破口的关键和策略等,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学习班于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每周有4名调解员学习,学员学时已安排到明年6月份。

四、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为推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多次到各街道调委会和派出所协商、指导工作。组织各街道调委会负责人到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学习取经、确保各工作室运作规范有序。结合全区平安市场建设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核查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市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以司法所星级创建为契机,强化对福明、东柳两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梳理和完善工作台帐,细化和优化工作制度,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质量自查活动,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队伍、制度、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席调解员”评定机制,由各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实绩,聘任本街道本年度“首席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宣传、奖励,通过每年度的评定和表彰,提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成就感和工作荣誉感,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争先竞位的热情。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带领社区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春节、两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全区性的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重点时期重点工作扫清障碍隐患。今年1-10月份,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561件,调解成功6438件,调解成功率为98.1%,涉案金额19211.22万元,其中复杂疑难纠纷75起,涉及人数15349人,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它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

推荐第7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XX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XX乡乡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我乡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行政村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村委对属于本辖区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乡、村、组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

推荐第8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

总 结

2015年,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村两委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区、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自觉把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村的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广泛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组织开展了“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全年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三级网络体系

根据今年的特殊性,村两委一班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其视为维稳工作首道防线,在村两委换届后,进一步充实了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村两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村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从而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量。此外,增加了各村民组的调解小组的人数,把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吸收到小组中,注意开展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矛盾纠纷隐患的摸排、及时进行安保信息的上报、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隐患信息的上报,协助乡、村调委会开展纠纷调解等。我村完善的网络体系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狠抓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落实 我村坚持将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切入点,牢牢把握人民调解工作主动权。工作中,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开展调处工作,做到预测先于预防,预防先于调解,调解在矛盾激化前。因此,我们始终坚持每周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稳定隐患,制定预案,在上报的同时,做好稳控工作。既及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又预防了矛盾的激化,消除了诸多隐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今年来,我村通过摸排,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8条,调处成功11条,7条报乡信访办和司法所,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三、充分发挥调委会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了人民内部矛盾

近年来,我村始终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树立了“大调解”、“大稳定”意识和宗旨意识,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与职责范围内,公平、公正、妥善地调处了一系列的民事纠纷,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今年来,共调解纠纷21起,调成20起,成功率为95%。其中,土地纠纷6件,婚姻纠纷3件,土地征迁5件,邻里纠纷4件,家庭内部纠纷3件,履行率100%。 今年,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我村组织开展了“进万村大服务”专项活动。在乡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了方案,抽调了专门的人员,对我村一些久调未解的矛盾纠纷展开了攻坚战,期间,调处纠纷8起,调成8起,履行8起,取得了显著战果。

今年,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我们将不断创新,努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内容,为维护我村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推荐第9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永安社区2010年度

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紧紧围绕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半年以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起,已调处矛盾纠纷1 3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

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0年7月5日

永安社区2010年度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一年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创建,辖区内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3起,已调处矛盾纠纷21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

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2010年度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0年12月2日

推荐第10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调解委员会在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调解工作,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和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减少纠纷的发生。

一、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增长村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使广大村民树立了为村内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愿望。

(二)、几年来坚持以维护大局为出发点,从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村内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的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村庄而努力奋斗。

2015年的工作思路

加强调解,素质提高,调解排责,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调解技能,以活动解忧民,以活动促稳定,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给居民一个环境优美良好的态势。

辛口镇第六埠村

张义来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辛口镇第六埠村调解委员会在市、区、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5起,其中邻里纠纷8起,婚姻4起,赡养3起,调解率达到98%,防止矛盾激化98%,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解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村面积1万6千平方米,常住居民4500人,1500户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众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

(二)、组织网络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清除村内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规划化轨道。

辛口镇第六埠村

张义新

2014年12月31日

第11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急待解决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三十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1) 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

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到纠纷妥善解决。今年5月,镇社区发生一起因年青人谈恋爱引起的纠纷,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发生跳楼事件,引发其宗族起众势,扬言要报复,我们接到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和事佬,在调委会的努力下,纠纷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

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铸到定期排查与

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年初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社区、村扩展到各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局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形势,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3) 强化联合调处制度。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

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4) 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

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第12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浦北县司法局北通司法所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北通司法所

今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乡镇”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镇、村、调解员三级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13个调委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自然村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在县局的监督和要求下调解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共发放调解证220个,同时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6人,其中高中文化以上1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今年,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调处纠纷矛盾30件,防止和避免集体到省赴京上访4次。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在调处工作中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转化为自杀案件或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特别是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得到了有力邂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

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们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镇主要主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半月、镇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

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二十家子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二十家子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社区)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有个别调委会工作达不到规范化标准,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翻建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三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围绕招商引资新进项目开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经常会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

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臵、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非凡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这就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充分利用普法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其次提高各级干部在新形势下所需要掌握的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

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要预防和解决新时期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北二十家子镇司法所

第13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北二十家子镇人民调解

工 作 总 结

今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乡镇”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镇、村、调解员三级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13个调委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自然村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在县局的监督和要求下调解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共发放调解证220个,同时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6人,其中高中文化以上1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今年,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调处纠纷矛盾30件,防止和避免集体到省赴京上访4次。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在调处工作中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转化为自杀案件或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特别是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得到了有力邂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

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们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镇主要主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半月、镇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二十家子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二十家子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社区)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有个别调委会工作达不到规范化标准,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翻建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三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围绕招商引资新进项目开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经常会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

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臵、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非凡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这就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充分利用普法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其次提高各级干部在

新形势下所需要掌握的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要预防和解决新时期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北二十家子镇司法所

第14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09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09年,柘城县梁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乡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8起,调解成功9起,调解率达1 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控制和防止群众性集体上访1起,使3名辍学的学生重返了校园,使2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为我乡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网络。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乡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各村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19个村级人民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目前,全乡已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化,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确保了全

县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我乡各级类民组织共接收各类调解案件18起,全部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为全乡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全乡19个村级调委会都配齐了调解工作人员。积极吸纳退休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调解员队伍。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利用以会代训和专业培训形式,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不断提感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2009年3月份,我乡组织了基层民调骨干培训班,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分期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社会治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人民调解案例汇编》、《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演讲集萃》等,经过培训全体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调解能力明显增强。

(二)严格调解工作流程,实现人民调解规范化。

为了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曩差人昊调解工作的通知》,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四规范”: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明确了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的人民调解 工作职责和范围范围。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制订细化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的岗位责任制度、重大纠纷讨论制度、回访制度,对民间纠纷的调解

准备、受理调查、调解步骤、回访记录、卷综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三是规范人民调解行为。出台了人民调解员奖惩办法和仪表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纪律,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防止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四是规范人民调解吝书格式。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全乡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文书,下发到了各司法所,并进行了培训,对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和卷宗归档等人民调解文书进行讲解,实现了案卷规范化。

(三)狠抓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各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情况明了,信息畅通。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调委会主任例会,听取纠纷调解情况,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不工作。对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调解预案,及时进行调解。三是实行包案调解制度。将每起纠纷的调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解、包跟踪、包反馈。四是调解回访制度。对排查、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回访,保证调解协议的按时履行。

(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大胆引入“听证”方式,针对疑难、复杂和缠访的矛盾纠纷,我们尝试开听证会的方式,让群众参与旁听,知道真相,加大舆论监督作用,使当事人双方在众乡亲面前都如实的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和意见,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五)狠抓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涉及企业与村民政府与村民间的矛盾日趋明显和增多,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补偿、利益分配等方面。面对新情况,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普法工作,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15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阆中市司法局

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建平安阆中的必备条件。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职能,回顾一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局就制定了2010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和各司法所签定了相关内容的目标协议书。同时对全市58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充实,并登记造册,全面达到“六有”“四落实”要求。5月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而调整充实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接着又根据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大调解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殊作用。

二、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努力站在综治工作第一线

矛盾纠纷“大调解”,人民调解是基础,是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具体实施化解矛盾纠纷最基础性的一项工作。我局根据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纵向覆盖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站在了综合治理的最前线,及时化解了各种纠纷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深入开展,大力排查,努力打造了一方平安

从今年1月到今年10月期间,我局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949件,调处6945件,调解成功6813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阆中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16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度三灶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三灶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金湾区司法局、三灶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三灶司法所通过健全人民调解网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三灶镇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强化人员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绩显著。 首先,三灶司法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2010年初,三灶司法所对全镇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各调委会及调解室充实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到调解队伍中来,并且落实了工作责任。目前,全镇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个,其中村民调委会4个、居民调委会3个、镇调委会1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92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人,基本形成完善的调解网络。

其次,充分发挥镇调处中心在调解纠纷中的龙头作用,提高调解人员服务意识。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确保国庆、中秋双节社会和谐稳定,三灶司法所实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国庆值班制度。国庆期间及时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43起,为三灶镇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双节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由镇调处中心带头,在调解工作中做到“有受必有理、有理必有果”,全镇调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再次,在全镇调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调解工作成绩显著。2010年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41宗,(比2009年同期上升36.62%,比2008年同期上升87.85%),调处率100%,成功调处530起,成功率高达97.97%。其中,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调处纠纷460件(与去年同比上升49.35%),成功调处457件,成功率达99.3%,涉及人数达2153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93万元人民币,为创建平安和谐三灶做了大量工作;村居兼职调解员共调处81宗,成功73宗,成功率为90.12%。截止今日,参与解决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35宗涉及人数5000多人,防止自杀3宗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宗涉及人数150多人。纵观全镇1至12月纠纷分类情况,赔偿类纠纷(主要是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居首共232件,占纠纷总数的42.88%;其次是其它类纠纷(主要是感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共100件占纠纷总数的18.48%;第三是劳动类纠纷(主要是劳务纠纷和劳资纠纷等)共53件占纠纷总数的9.8%。

二、坚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矛盾排查与人民调解接轨,加强部门间联系。

司法所在2010年五月份开始,重点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实行专职调解员包干负责,每人承担一个村居的排查责任,落实每月一排查一上报,重大活动期间及主要节日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2010年7月,司法所起草了《三灶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意见》,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并以党委的名义下发了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活动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专门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且坚持排查出的矛盾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以最快的速度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室进驻镇内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公安派出所,实行了公调对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全镇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三不”工作目标。2010年共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1起(涉案人数12人),化解了6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2起因村居管理、人身伤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劝止群体性上访3起(涉案人数16人)。

三、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三灶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2010年10——12月,为确保“珠海航展”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全镇社会稳定,针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专项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我镇重点管控对象5人,去向不明7人,为镇有关部门制定温控方案提供有力的依据。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化联动“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劳动、民政、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4、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珠海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所全体政法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广大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个别问题。一是部分调解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矛盾发展的需要;二是人民调解的效力和社会公信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还十分有限,没有将它纳入视线,纳入日常处理矛盾纠纷的主要渠道,百姓还没有掌握正确选择化解矛盾纠纷渠道的技巧;人民调解的服务水平与质量还跟不上工作发展的要求,尤其在依法调解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到调解的效力和权威性。

第17篇:30连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30连2012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二O一二年,30连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团党委和121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 综治部门的领导 关怀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30连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连队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居民小组、连调委会、预警网络。连队人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团综治办。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连队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单位对属于本辖区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户、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连、疑难纠纷不出团。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干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相关责任人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连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12年3月30日,是全连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连队党支部书记亲自参加。借此机会,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连大力推行“流

动庭式调解”; “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连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30连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30连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连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连队”做出新的贡献。

第18篇:党建引领 规划先行

党建引领,规划先行

—玉山县城乡规划局党支部2017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17年,县城乡规划局党支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规划,一心一意谋发展,党支部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升。现将局党支部一年来抓党建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

2017年以来,县城乡规划局党支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党建引领“规划”,用“规划”促进党建”的工作思路,使党建工作与城乡规划齐驾并驱,亮点纷呈,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路新、力度大,基层党建“柳暗花明”。首先,端正了“就党建抓党建”的工作态度。针对以往党建工作抓一阵松一阵,就党建抓党建的弊端,局党支部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抓党建就是把方向,把方向必须抓党建的重要性,提高了“抓好党建就称职,抓不好党建就失职”的思想认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职责,定期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4次,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8件,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党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其次,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始终把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3月28日,召开了全局“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大会,对全局学习教育进行了深入动员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安排表》,分别由局党支部成员组织机关党员学习,重点学习《党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局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学了廉政准则以及股室业务知识等;按要求进行了“我为什么入党、我为党做什么、我给党留什么”和“政治合格”专题学习讨论。讨论会上,机关党员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踊跃发言,谈体会,谈悟性,谈提高,进一步增进了感情,提升了服务群众意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教育,深入包扶村讲党课、听意见、谈体会。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将“两学一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引导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注重党员干部后备力量的选拔培养,及时组织2名预备党员参加培训,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入党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制订了党员发展目标责任制。坚持“走出去学习,请进来培训”的形式,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将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工作考评的主要目标;第三,坚持业务工作与当前的精准扶贫、村庄整治、秀美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推进。特别是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组织党员业务骨干,采取”5+

2、白+黑”的工作法,在机构还没有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就受理核

发了全县1230户的农民建房规划许可,为全县加强乡村规划、规范农民建房赢得了主动权。

(二)亮身份、明职责,廉政建设“风清气正”。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规划部门廉政建设处在风口浪尖。如何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局党支部认真研究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实行“统一领导、党政齐抓、风险管理、重心前移”的工作机制,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一是制定了《玉山县城乡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二是出台了《岗位廉能风险责任制》,对各股室风险岗位进行廉能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微信平台”和“道德大讲坛”等多种途径,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观看《榜样》专题教育片,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见贤思齐,激浊扬清;四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五是开展廉政约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约谈3次,倾听基层声音,掌握思想动态,加强廉政教育。

(三)把方向、守纪律,意识形态“渐入佳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打铁须得自身硬”。局党支部从长计宜,精心谋划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工作中。特别是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切实把“四个带头”落实到行动里。做到带头抓意识形

态工作,带头批判错误倾向和错误观点,带头弘扬主旋律、正能量,带头把握舆论导向;三是切实把“四项制度”落实到岗位上。局党支部靠前指挥,重心下移,每年至少2次以上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签字背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回避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书记既不越俎代庖,又不隔靴搔痒,使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常新、渐入佳境。

(四)搭平台、育新人,人才工作“未雨绸缪”。要主动适应城乡规划工作要求高、理念新、专业性强的特点和规律,就必须坚持“人才第一”的观念,才能把县委提出的“开创新时代玉山高质量发展新未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因此,局党支部坚持“三抓”,努力实现规划人才“后继有人”。一抓引进。创新形式和思路,通过外派学习和微信平台的交流,不断吸纳先进发达地区城乡规划的新理念、新思路,局党支部2017年共派出 10批人次党员骨干,先后到浙江、江苏、上海等考察调研,跟班学习;二是抓交流。局里的技术人员统筹在规划方案审核、重大规划方案讨论上打乱原股室界限,通过交流、讨论的形式促进业务水平的提升;三抓岗位练兵。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倡导“我是党员我带头”,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过去的一年,县城乡规划局在党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主业意识还不够强。主动谋党建、主业抓党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离“聚精会神抓党建”、“从严治党”

有一定差距,还没有真正抓到位上、严到份上;二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签字背书”还不够及时有力,自认为同事都会照章办事,自觉执行,没有必要弄得面红耳赤;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思路和力度,停留在会议布置上,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四是人才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岗位练兵机制不够完善等等。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绩观仍有偏差。偏重于抓城市规划的主业思维仍然存在。面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仍习惯于凭经验、老套路,主动思考、主动创新不够,成果较少,特色亮点不多;在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党员发挥作用平台、丰富活动载体等方面创新不够,效果不明显,投入到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仍有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放松了自己对廉政理论的学习,“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意识不高,对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班子成员掌握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不及时、不全面,从机制上思考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督查问责不够,没有从根本上形成有效的层层抓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党员或干部较少“动真格”;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仍有偏差。没有花一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落实;四是人才工作投入仍有偏差。导致专业“高、精、尖”人才相对匮乏。

三、整改承诺和下步打算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了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创新时代玉山高质量发展新未来”的奋斗目标,县城乡规划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为动力,牢牢牵住“规划”牛鼻子,咬住“高质量发展”不放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高擎党建引领,确保我县城乡规划各项目标举措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把党建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积极探索“周检、月查、季评”目标化管理新办法,完善《城乡规划局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把党建工作与规划业务工作指标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每月深入一次党建工作联系点,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努力把党建工作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和组织生活记录管理,注重优秀党员典型的挖掘和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全局考核督办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作为年度考核和党支部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内生活健康开展。

二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职责,全面履行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防“四风”反弹;以“清风护航”活动为载体,主动对表对标,把“最多跑一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三要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多花时间和精力,多调研走访,多谋划创新,从根本上扭转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实、不力的被动局面。

四要强化抓好人才工作。规划好新时代玉山高质量发展新蓝图,城乡规划局任重而道远。今后,要多途径、多形式培育优秀专业人才;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玉山发展添砖加瓦,献计出力。

第19篇: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本溪钢铁集团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发展目标,从企业内部需求出发,求实重效,开辟了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尽管钢铁企业目前面临生存困境,机电安装公司仍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效益排在同行业前列,职工队伍士气高涨。

抓好队伍,夯实基础。一是抓好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公司党委针对党务工作者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及时破除“三种观念”。首先在党支部书记认识上破除“党支部书记是安置岗”的观念。在党支部书记配备上,公司党委坚持把懂生产、能力强、威信高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年轻同志安排到党支部书记岗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引导党支部书记正确树立当好班长和党员群众领路人的观念。其次在中层管理人员中破除“企业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的观念。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赴外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出课题,开展工作研讨,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树立做党务工作的自豪感。第三是在党务工作者中破除“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好做、不愿做”的观念。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激励党务工作者学习先进经验、工作方法、管理知识,确立工作互补、多重角色的观念。二是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管理纳入党支部目标化管理之中,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工作条例》等,规范工作流程,掌握党员信息,实现全方位组织覆盖。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把优秀党员推荐到基层管理层,将一批中坚力量培养成业务骨干、科技带头人等,让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唱主角。

对标管理,增强活力。公司党委在开展企业党组织活动中,以保持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对标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有效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企业党建的活力。一是在“建”字上用心,规范活动阵地功能。公司党委下发了《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要提升党建创新含量,规范党建活动内容,确保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妥推进。着重突出服务功能,将党建工作尽可能量化,与生产经营目标融会贯通,同时考核与奖励。二是在“融”字上聚心,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把职工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手段。狠抓基层文化的培育和建设,着力提升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成效。整合企业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品牌,构筑起以“标准化班组”“精品工程”为主题的文化体系。三是在“带”字上凝心,体现示范引领作用。在党支部实施“示范工程”。通过建设标准化党支部,树立基层党支部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创促建,以点促面,使基层党组织建有标准,学有样板。在党员中实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开展以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抓重点,创特色,求实效。实施“素质工程”,提升职工技能素质。通过寻找身边模范,开展评“星级”职工、技术带头人、管理标兵、模范党员等活动,搭建起成长成才平台,促进大批优秀职工脱颖而出,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健全机制,提高保障。公司党委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保障新机制,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根据工作需求不断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形成党委负总责,党支部书记带头抓、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使党建工作服务好企业中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双评”制度,形成科学的党员管理模式,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和群众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员承诺和党员目标管理中,广泛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降本增效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群众机制。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创新“党组织服务示范点”和“党员服务示范岗”,通过“结对共建”“党员互助”“送温暖”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激励机制。树立党员学习教育的新理念,把学习目标和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和人才的快速成长。引入富于时代精神的教育内容,播放形象直观的影视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手段,增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本溪钢铁集团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20篇:党建引领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

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

(草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号文件精神,在街道基层党组织中实施“党建引领工程”。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工程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先后开展了创先争优、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建、社区党组织“双评晋级、科学发展”等活动,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当前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个别支部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数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部分村发展党员不规范,党组织活动不正常;社区基础设施薄弱,工作水准不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不高、党的工作覆盖不够等。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就是要通过在农村党组织抓落实、促规范,社区党组织强基础、促提升,非公企业抓组建、扩覆盖,机关党组织争示范、创一流,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实现基层党组织普遍晋位升级,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为街道建设“经济强镇、生态美镇、旅游名镇、宜居新镇”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村级党组织要以“升级晋档、科学发展”为载体,重点加强 - 1 -

“三项建设”,切实发挥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引领作用。

各村党(总)支部要根据“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要求,组织实施村级各项工作,街道将根据各村验收评定结果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结果,按照巩固先进、提升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每年创建示范村和一类村党组织分别不低于村总数的5%和15%,

二、三类村普遍实现升级晋档;每年按照倒排10%的比例,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建。

1、加强“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街道将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长发【2010】18号),采取培训、调整、选派等方式,选优训强村党组织书记。对各村下派党员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特别对矛盾突出、工作薄弱的村,将下派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各村党(总)支部要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街道将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党(总)支部要每月至少两次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先进工作经验、实用技术等;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各村党(总)支部要根据《****街道2012-2016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不能随意降低标准,绝不能另立标准或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防止和纠正只看业务能力而忽视政治素质的倾向,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杜绝降格以求、突击发展、简化程序、把关不严以及搞平衡、排名次等不坚持原则的做法。。

2、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各村党(总)支部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双述双评”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民主决策、管理、监

督和评议,规范村级领导班子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落实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和年度目标承诺制,把“一定三有”落到实处。

3、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未完成活动场所建设的党支部要抓紧完成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各村党(总)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村级活动场所的综合利用率,做到“六个一”:村级活动场所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村干部坐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村两委会班子碰头会;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远程教育学习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群众咨询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和党员群众(代表)评议会。

(二)社区党组织要以“双评晋级、科学发展”为载体,突出“三个提升”,切实发挥服务群众、弘扬文明风尚的引领作用。

社区支部要根据“双评晋级、科学发展”活动验收评定结果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结果,将社区打造成群众的和谐家园。

1、提升“三有一化”水平。社区支部要按照示范社区的要求,进一步完成“三有一化”建设,逐步推行“大工委制”和“兼职委员制”,不断强化区域化党建工作。

2、提升工作标准。社区支部要按照“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所”的要求,进一步改善社区办公条件,争创先进示范社区。要依托“在职党员认领社区岗位”和“入党积极分子社区活动积分制”等活动,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创建社区党建品牌。

3、提升服务能力。社区支部要突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转变居民生活方式,构建家庭和睦、邻里融洽的社会关系。要整合区域内现有资源,鼓励和支持驻地单位参与服务活动,推行“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不断增强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

(三)非公企业党组织要以“抓组建、增活力”为载体,重点推进“两个覆盖”,切实发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引领作用。

街道将积极探索“四有两促进”工作机制,力争年底前成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思想觉悟,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加大组织覆盖力度。将根据街道实际,对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单独组建的,以现有非公企业支部为单位,按照片区对街道非公企业进行划分,成立联合支部。

2、加大工作覆盖力度。对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街道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明年底,实现街道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机关党组织要以创建“五星级党组织”为载体,深化“三项活动”,切实发挥“创一流、争奉献”的引领作用。

街道机关支部要按照开展“五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标准,从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五个方面,制定考评标准,实行定期考评,动态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确保达到“五星级党组织”。

1、落实好党组织“五个建设”活动。机关党支部要按照“五个建设”活动要求,从队伍建设、活动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评价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2、深入推进“进村组、驻农户、听民声、办实事”活动。机关党支

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包抓村驻村蹲点,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要结合“结对帮扶、升级晋档”工作,在帮扶村开展以“建制度,规范支部生活”、“找差距,共同进步提高”、“强技能,扩大增收途径”等活动,实现以城带乡、组织共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深化“我承诺、我规范、我争先”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在街道机关党支部深入推行“我承诺、我规范、我争先”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倡导党员“亮身份”,争创党员示范岗,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学示范、立足岗位争奉献”的热潮,推动街道机关支部各项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将“党建引领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到责任、时限、措施、任务和目标“五明确”。各党(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深入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注重培育和发现典型,大力宣传、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要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将资料上报街道,街道将联系新闻媒体予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制度。各党(总)支部每月要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报告。街道经根据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汇总排名,上报区委组织部。街道每月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通报。街道将把“党建引领工程”开展情况作为各党(总)支部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年***月***日

《党建工作引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doc》
党建工作引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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