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党建工作总结

2020-06-15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廊坊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2月9日在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廊坊市市长 冯韶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廊坊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奋力打造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境治理任务艰巨的困难形势,多措并举保运行,千方百计稳增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943.1亿元,同比增长9.1%;全部财政收入349.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5.4亿元,分别增长13.9%和1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77.8亿元,增长2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06.6亿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4亿元,增长13.4%。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全部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达到58.8%,分别提高0.9和2.7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到87.1%,提高2.4个百分点。

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坚持把项目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抓手,集中攻坚,持续加力,取得显着成效。全市建设亿元以上项目882项,同比增加37项,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38项,同比增加19项。争列省管重点项目14项、市管省考核项目48项,均居全省前列,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完成率实现或超过100%,为历年最高。润泽国际信息港一期、美国JM新型管材、中建机械二期、香江全球家居CBD、达利食品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投产,航天科技产业园、联通华北基地等一批项目加快推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坚持“无中生有、有中生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新兴产业不断壮大。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53亿元,产业规模、增速保持全省领先,廊坊开发区成为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加快聚集,中轻造纸装备二期、新奥光伏示范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金融、物流、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强势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8%。现代农业蓬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6.5%,居全省领先。传统产业加快转型。设立5000万元工业技改专项资金,实施技改项目570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3家,国家级金属玻璃家具质检中心落户胜芳。科技创新成效明显。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累计达到25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4.4%。争列国家级科技项目43项,5项列入国家863计划。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主体工程通过验收,龙河园区被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厂农业园区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我市连续第六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重点区域发展步伐加快。全力推动重点区域、园区率先突破,努力打造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引爆点。临空经济区启动建设。首都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机场布局、征迁补偿、交通体系对接等更多体现廊坊利益诉求。临空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京冀共同编制总体规划,我市区域概念规划和产业规划基本完成。北三县统筹发展破题开局。围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城乡统筹试验区,组建专门推进机构,积极推进北三县统筹发展的产业和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布局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等全面展开。园区建设得到加强。实施精品园区发展战略,制定精品园区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促进园区上档升级。推进区中园建设,谋划建设电梯产业园、管道产业园、环保产业园等专业园区。省级以上园区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到全市的88%和78.6%,园区承载力、带动力进一步提升。

城乡建设水平显着提高。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城镇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总规修编基本完成,县级城乡总规和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全面展开。重大城建工程顺利推进,生态文化艺术新区成为中美低碳生态城市试点,高铁站南广场投入使用,金光道地下通道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艺术大道东延等6条主次干道建设全部完工。开展城市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五大工程,城市精细化管理得到加强。全面实施县城建设“五个一”工程,县城综合承载力明显增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京台高速、密涿高速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廊涿干渠、天津干渠具备通水条件,保沧干渠建设顺利实施,8个地表水厂启动建设,国电廊坊热电厂项目开工建设,中电投热电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农村面貌持续改善。深化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庄“四清”任务基本完成,133个省级重点村全面落实道路硬化、饮水安全等15件实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环境治理力度空前。围绕改善空气质量,铁腕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打响燃煤、扬尘、尾气、烟气和工业污染五大治理攻坚战。全市拆除燃煤锅炉437台、脱硫除尘改造102台,钢铁企业全部实现脱硫除尘改造和在线监测。实施城中村散烧煤专项治理,建筑工地强力落实“六个100%”,城市环卫基本实现湿扫。全市淘汰黄标车62729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关停取缔拆除重污染企业367家,三河拆除全部169座马蹄窑、关停所有采石企业,文安关停整改胶合板、钢铁、塑料企业520家,大城停产整改岩棉企业150家,霸州、永清彻底取缔非法小电镀企业。强化环境执法和监测,市县两级成立公安环保支队,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文安率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压减炼铁88万吨、平板玻璃70万标准重量箱。超额完成省下达节能减排任务,实施188项减排工程,新建8个污水处理厂,尹家沟、鲍邱河水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全市造林20.2万亩,市区新增绿化面积57.6万平方米。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下半年pM2.5日均值浓度比上半年下降19.7%,达标天数比上半年增加28天。

改革开放有序推进。把改革开放作为破解难题、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大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65项。财政预算形成链条化审核机制,在全国地级市率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顺利推进“营改增”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审批,5家国企完成改制,5家企业在天交所和石交所挂牌上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38家二级以上医院、所有乡镇卫生院和67%的政府办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8家县级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例达到14.9%。对接京津进入新阶段。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契机,更加积极地承接京津产业外溢和功能疏解,开展赴京津系列招商活动,在首都教育、科技、医疗、会展、市场转移和交通对接等方面,达成一批合作协议。招商引资成效显着。廊坊经洽会、“9·26”农交会圆满成功,签约项目位居全省前列,举办各类专业展会49个。组织开展小团组招商、点对点招商、产业链招商和园区招商等专题招商活动,实际利用外资6.85亿美元,增长10.5%。金融支撑得到增强。浦发银行、张家口商业银行入驻我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15家。农村信用社改制、村镇银行组建加快推进,金融网点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强对小额贷款及担保机构的监管,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

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24.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24元,分居全省第

一、第二位。新增就业5.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全省最低。市第三人民医院正式接诊,廊坊一中迁建和市中心医院建设完成立项、设计、拆迁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市城区新改扩建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全市创建152所标准化学校。投资30.8亿元,完成576所学校改造,校安工程圆满收官。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五保集中供养率全省第一,企业退休养老金增长12.3%,职工住院费起付标准大幅降低,居民门诊大病报销范围和支付限额进一步扩大。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1万套、竣工1.33万套,8648户群众喜迁新居。改造提升32个无物业老旧小区,8000多户居民直接受益。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11.3亿元、发放贷款55.5亿元。投资1.36亿元,完成22座农村集中供水水厂主体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举办“百名画家画廊坊、百名摄影家拍廊坊”、京津廊戏曲大奖赛等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平安建设深入实施,开展“京畿亮剑”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香河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双拥共建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妇女儿童、防灾减灾、外事侨务、气象、档案、人防、旅游、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涌现出全国公安二级英模陈彩凤、霸州“侯振国爱心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和谐稳定局面得到巩固,社会正能量进一步凝聚。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作风转变,政府效能和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处置“吃空饷”人员、违规公务用车和超标办公用房,市级“三公”经费下降6%,“四风”问题得到遏制。深入推进效能廊坊和廉洁廊坊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厉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行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得到提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重要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市长专线受理答复群众来电53625件,及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9件、政协提案376件,办复率均为100%。

各位代表!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局面,特别是面对骤然增加的大气污染治理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压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弥足珍贵。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拼搏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驻廊解放军、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和中省直驻廊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廊坊发展的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尽管去年大多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但仍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传统产业档次低转型慢、新兴产业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日益凸显,园区档次、城镇功能、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依然明显,大气和水污染以及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淘汰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干部队伍中小进即满意识滋长,消极腐败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一定正视问题,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二、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纵观今年面临的形势,发展压力超越以往,从宏观环境看,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我省已进入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相叠加的特殊阶段。从我市来说,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前所未有,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困难更为突出。发展要求超越以往,省委、省政府对廊坊发展寄予厚望,明确要求我们要打造好临空经济区和北三县统筹发展两大引爆点,建设好拱卫首都环境护城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做示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当先锋,自觉担当起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重任。发展机遇超越以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环渤海地区加速崛起,更加凸显了我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廊坊更好融入京津、借势京津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首都经济圈规划加快编制并上升为国家战略,首都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启动建设,首都产业、功能加快向外转移,都为廊坊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我们必须把压力变为动力,把期望化为担当,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廊坊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牢牢把握环渤海加速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牢牢把握“绿色、高端、率先、和谐”的发展定位,更加突出保护生态环境,更加突出发展实体经济,更加突出改善民生,勇于担当,强势推进,狠抓落实,加快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5%以上和9%左右,节能减排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pM2.5浓度下降5%以上。提出这样的指标,综合考虑了我市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并与“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既不盲目追求高增长,也避免因为“换挡”造成“失速”,更加突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治理创造条件、留出空间。

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建设平原森林城市、环保产业城市、文化体验城市、幸福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全力实施十项集中行动为重点,着力在“重改革、调结构、优生态、强支撑、统城乡、惠民生”上下功夫。重改革就是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促转型。调结构就是坚持“无中生有、有中生新”,突出发展实体经济和新兴产业,扎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打造环保型产业体系。优生态就是坚定不移走绿色崛起之路,全面治理环境污染,更加注重生态建设,使绿色成为廊坊最鲜明的城市特征,重塑廊坊环境优势。强支撑就是准确把握对接京津的共振点、结合点,加快形成新的引爆点、突破点,在重点区域和园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统城乡就是立足廊坊特殊区位和有利条件,加大城乡协同发展力度,按照省委“十要十不要”的要求,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惠民生就是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严守民生底线,多办实事好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以改革增动力、强活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上来。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落实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应取消的坚决取消,应下放和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到位。积极配合做好省向县、县向乡镇直接放权的试点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县“一办两中心”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完善机制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定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没有进入目录的一律停止审批。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网上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少受累。加强行政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扎实开展政府机关标准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实施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实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全面整合各类民生服务热线电话,更好受理群众诉求。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大力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新增债务审批程序和风险等级控制,有序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域内外金融合作,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和村镇银行发展。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及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监管力度,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鼓励更多企业上市,努力实现县县有上市企业。二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大力推进国企改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与其它性质资本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集约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民开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事业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有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推进市城区水务一体化改革,加快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五是努力推进基层管理改革。城区重点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和社工队伍建设,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农村积极推行“四个全覆盖”,构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

(三)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坚持民营与国有平等发展的导向,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实行非禁即准、非限即许,放开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和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注册零收费,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市场主体注册资本、住所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大力度推进全民创业,大幅度增加市场主体。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服务民企集中行动,实施促进民企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由市县两级领导干部重点联系,积极宣传、全面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上加大支持力度,打造“民企航母”。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融资平台和创业辅导基地功能,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促进“个转企、小升规”。力争全年新增规上企业180家,新增注册民营企业2000家。

(四)深化对接京津。找准合作结合点、共振点,推进规划衔接、产业对接、功能承接、交通联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抢占先机。围绕北京功能疏解及要素外溢的需求,大力宣传廊坊的城市、产业、园区、环境,提升廊坊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顺应北京向外转移社会资源的趋势,加大对科技、教育、医疗、会展、专业市场等功能性资源的承接力度,积极吸引京津人才资源,推进北京优质医疗资源、重要会展设施、专业批发市场、研发孵化机构落地我市。重点实施央企、外企和民企总部招商,针对北京准备外迁的千余家企业,精心确立目标,逐个实施攻关,坚决避免层次低、有污染的项目进入我市。积极推进高速、地铁、轻轨等重大交通设施对接,力促京台高速北京段、潮白河大桥等交通对接工程尽快开工。

四、不遗余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瞄准绿色高端产业,突出实体经济项目,以项目带动、创新驱动为引擎,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环保型产业体系。

(一)全力实施产业升级“四个五十”工程。结合省“三个一百”工程,在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分别筛选50家经营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设立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做大做强。一是以改造提升50家传统产业企业为带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实施100项技改项目,拉动企业投资50亿元,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达到10个。二是以培育壮大5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带动,下大力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领军企业。三是以大力扶持50家现代服务业企业为带动,促进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服务、云计算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物流和金融后台园区建设,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商贸、旅游、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培育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大力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四是以做大做强50家现代农业企业为带动,大力发展蔬菜、粮油、畜牧、果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集约化、科技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格局,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在首都市场的占有率,建设100个千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力争农业产业化经营收入达到330亿元。

(二)力推项目建设上台阶。坚持以项目育产业、促调整、优结构,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争列10个以上省级重点项目,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扎实推进100个市级重点项目和1000个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合力攻坚。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5个10亿元项目、1个50亿元项目,全市建设3-5个百亿元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围绕高端实体经济、重大产业聚集、京津冀战略合作,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力促一批在谈重大项目尽快签约,推动中汽零产业基地、中海油研发基地、三河公务机场等一批已签约项目尽快开工,推进航天科技产业园、联通华北基地、精雕数控机床等一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达效。三是全力打好项目建设组合拳。强化领导推动,对重点项目实行市县党政领导分包,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实施月调度季拉练,集中观摩,强力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围绕项目建设必需的土地、资金等问题,研究制定项目供地评价体系和金融支持体系,全面评估项目的技术水平、投资强度及贡献,对产出高、效益好的实体项目优先解决土地和融资困难。强化考核奖惩,把项目建设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排出位次,公开晾晒,落实奖惩。

(三)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集中行动,以环保型产业为基本方向,以京津地区为招商重点,有的放矢推进招商工作。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坚持各级干部一起上,各行各业一起上,央企外企民企一起上,建立企业库、项目库,制定招商路线图,掀起新一轮招商热潮。二是创新招商方式,统筹各园区专业力量,实施产业链招商和专业招商;以廊坊经洽会、“9·26”农交会、香港投洽会、厦门投洽会为平台,实施会展招商;以世界500强、国企百强、民企百强为重点,拉出单子、列出名录,实施点对点精准招商;充分发挥廊坊本地名企名人的作用,实施以商招商;以百家环保企业进廊坊、百家中关村企业进廊坊为重点,邀请万名客商来廊考察洽谈。三是增强招商实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仅亲自研究部署,还要亲自洽谈跑办,更要亲自协调督查,亲力亲为,一线指挥,千方百计争取一批立市立县项目落地。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充分利用京津科技优势,着力建设四大创新平台。一是重大科技合作平台。支持燕郊和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积极推动清华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落户我市,加快河北航天遥感应用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北三县、固安与中关村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基地,更好发挥清华研究院、科技谷、驻廊高校院所作用。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培育扶持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创新孵化平台。加快廊坊市创新创业科技园、固安肽谷生命科学园、龙河高新区科技成果孵化园等平台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创业发展。三是企业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大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政策及融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四是领军人才平台。完善促进创新、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创业、居住、医疗、教育等优越条件,以优良的综合环境聚集高端人才。

五、攻坚克难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把生态建设摆上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措施,重拳治理污染,扎实推进全域性生态修复,全力打造平原森林城市,建设首都环境护城河。

(一)强力治理大气和水污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综合施策治理雾霾,在全省率先稳定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行列。一是严控污染源头。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全部完成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脱硫除尘任务,强力淘汰市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燃煤茶浴炉和供暖小锅炉,市区城中村更换节能炉具和清洁型煤;加快国电廊坊热电厂建设,推动中电投热电厂尽快立项并开工建设。深化扬尘治理,提升城市环卫水平,高标准实施建筑施工“七个100%”,加强市区裸露土地的绿化硬化,减少二次扬尘。深化烟气治理,规模饭店全部安装油烟处理装置,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市主城区限时限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取缔露天烧烤。深化尾气治理,提前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加油站、油气库及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27项治污减排工程,对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实施排污总量控制,上半年全部安装排污总量控制系统IC卡。二是强化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和专家会商研判机制,做到准确预警、科学应对。三是推进联防联治。实时发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指数,加强与京津的协调联动。继续实施“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强力执法,严格问责,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不法行为。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全面构建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四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市主城区水系治理总体方案并分期实施。启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污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暗管偷排和恶意倾倒废酸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渗坑排查和综合整治。坚决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对湿地的保护,支持香河等县(市)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河流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

(二)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到2017年,我市要压减412万吨铁、170万吨钢、450万吨煤、156万标准重量箱平板玻璃,环首都县(市)所有水泥产能全部退出,任务十分艰巨。要制定过剩产能化解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定计划、定指标,定时间表、定监督检查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今年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淘汰水泥企业29家、产能1960万吨。加强钢铁行业整合重组,强化排放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全面开展对岩棉、胶合板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关停,对污染严重的设备实施拆除。到年底,所有企业都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坚决淘汰。

(三)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增绿工程。着眼建设平原森林城市,启动“两年攻坚战、造林一百万”专项行动。今年重点实施六大增绿工程,完成50万亩造林任务。重点建设京津廊交界生态森林景观带和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两侧高标准生态廊道,在永定河故道、文安洼地等区域成片建设生态林和经济林。在全市确定1000个村庄开展集中绿化,村庄绿化率达到45%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千亩以上骨干苗圃,全市新建苗圃1.5万亩。

六、奋发有为打造区域发展新引擎

紧紧围绕打造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着力激活全局关键点,挖掘经济增长点,点燃发展引爆点,构建经济发展新高地。

(一)推进临空经济区建设。按照高端化、国际化、高效化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发展,全力推进首都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一是全力做好首都新机场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农民安置和配套迁改工作,加快推进土地组卷和回迁区规划建设,落实好农民搬迁扶持政策。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编制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争取更多体现廊坊利益诉求,适时修订我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和空间规划,先期启动起步区详规编制,组建领导机构,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做好前期工作。三是积极围绕临空经济区产业定位,超前储备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全力做好招商工作。

(二)推进北三县统筹发展。以“生态环境更好、商务成本更低、生活品质更优”为建设目标,加快北三县一体化发展步伐。一是规划统筹。按照交通是基础、生态是关键、产业是重点、城市是保障的规划思路,完成北三县统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北三县统筹发展在高水平规划指导下稳步实施。二是交通统筹。积极构建北三县高效互联的交通体系,重点打造以潮白河为中心轴,以“两横一纵”高速公路为主框架,以“三横两纵”干线公路为主动脉的路网系统,尽快打通跨县市的断头路,加强与京津的交通对接。三是环境统筹。以打造环京津最优的生态宜居环境为目标,加强植树造林和生态水系建设,实施北运河、潮白河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今年完成造林15万亩以上。四是产业统筹。以产业规划为引领,加快传统产业上层级、现代服务业上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上规模,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建设沿潮白河中央商务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

(三)建设廊南生态走廊和新型制造业基地。立足廊坊南部文安洼和霸州、大城部分地区的林业和湿地资源,谋划建设华北平原地区最大的生态走廊,形成京畿新的重要生态屏障,大力发展林产品生产加工和生态旅游,培育衍生新的富民兴县产业。立足南三县现有产业基础,以畅通交通为切入,主动接受空港、海港辐射,做大做强机械装备制造、家具生产、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制造业,不断增强南部县(市)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强化园区载体功能。坚持把园区作为支撑发展的基础平台,大力整合提升,促进项目和产业聚集。一是推进园区升级。以开发区和高新区为方向,整合提升各类园区。强化对后进园区的引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破解规划档次低、承载功能弱、招商能力差的问题,支持各县集中力量打造1个精品园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迅速做大做强。二是创新园区管理模式。深入研究园区异地托管新思路,推动廊坊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抢抓省支持环京津地区重点开发区和中外合作园区发展的有利时机,立足我市园区优势,积极推进环保产业园、管道产业园、电梯产业园等区中园发展,推动中外合作园区建设,力争年内新增1-2家中外合作园区。三是开展清理园区土地集中行动。对现有各类园区用地情况、开发强度、效益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对所有项目供地逐宗调查清理,坚决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提高开发强度和综合效益。

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立足廊坊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力争在城乡统筹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廊坊市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各县城、建制镇的落户限制。稳步推进城镇住房、就业、医疗、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进城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着力优化城镇布局。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完善城镇规划,逐步由扩张性规划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规划,坚持城市组团发展方向。建立城乡统筹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积极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推进环京津城镇群建设,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中部以廊坊市区为核心,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北部以推进北三县统筹发展为重点,打造首都同城发展圈;南部以霸州为中心,建设天津都市功能协作区,构筑层级合理、各具特色、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镇发展格局。注重城镇特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挖掘,提升城镇内涵品位,让城镇有特色、有个性,历史文脉得以延续弘扬。

(三)提升中心城市承载力。强化城市功能,优化公共服务,彰显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一是完善城市规划,加快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启动近期建设规划、新一轮控详规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以推进交通枢纽中心、苏宁广场等城建工程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功能设施,以梦廊坊文化产业园、尖塔改造等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文化艺术新区建设。三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着眼促进信息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整合各类数字化平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拓展数字城管功能,推进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规划、交警、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应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四是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深入开展城区面貌整治集中行动,以治脏、增绿、有序为重点,打造整洁宜居的生态环境。

(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以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新一轮县城规划,全面完成各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加紧完成控详规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在县城重点区域、重点节点,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地标性建筑和特色街区;完善集中供热、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快建设图书馆、博物馆、规划馆等公共设施,谋划建设城市综合体项目。以县城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坚持产城互动融合,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主导产业、精品园区和龙头企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五)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面貌,促进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完善组织服务、金融助农、科技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构建环绕北京的现代农业园区体系。推进三河国家级农业园区和安次、大厂省级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借鉴境外先进农业技术的中外、冀台合作农业园区发展,实施10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力争年内建成5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环首都经济圈绿色蔬菜基地建设,抓好7个蔬菜产业示范县、40个省级蔬菜示范区建设,发展10个千亩以上现代蔬菜产业园,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7%。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年内新建、改造公路120公里,大力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高效节水农业,三年发展高效节水设施农业50万亩,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9%。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四清四化”成果,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护机制。以建设428个省级重点村和20个精品村为抓手,全面推进环境治理、村庄绿化等六大工程,高标准实施道路硬化、垃圾处理、饮水安全等15件实事,打造廊坊新农村的升级版。

八、持续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一定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坚持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优先安排民生项目、优先解决民生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一)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增加财政对“三农”的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年内城镇新增就业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5%以上。推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完成农民培训20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万人。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保扩面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扩展到各县(市),扩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范围,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多元增加养老投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农民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22元提高到532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32元提高到292元。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3500元提高到57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3384元提高到5000元。加大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低保对象医疗报销最高比例由60%提高到80%,医疗救助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市殡仪馆规划建设。

(四)加快改善就学就医条件。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加快市城区教育扩容提质,廊坊一中迁建工程开工建设,改扩建3所小学,新建3所中小学和5所幼儿园。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县域投资10.2亿元实施63个学校建设项目,全市建设标准化学校140所,力争40%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标准化。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立足特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域内省属和市属高校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工建设市中心医院,加快卫生信息平台和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区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县域公立试点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援职能,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

(五)优化群众居住环境。加大住房保障和旧城改造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1.7万套,完成2475户农村危房改造,主城区实施管道小区、华阳里等20个旧小区、棚户区、无物业小区改造。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新开通5条公交线路,推进市区停车场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小游园、小停车场、小街巷改造以及便民市场等项目建设,让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实施自然公园和文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出口和迎宾线绿化提升工程、永定河绿廊工程以及广阳道、爱民道等重点干道绿化亮化工程,大力营造宜人的城市景观。进一步强化城乡供水保障,南水北调保沧干渠达到通水条件,市县8座地表水厂9月前建成投用,积极谋划南水北调北三县供水工程。启动市区新水源地迁建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水厂管网建设,严格保障饮水安全,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六)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着力提升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市群艺馆、美术馆建设,组织好幸福廊坊文化艺术节及城市广场文化活动,扶持基层文化社团发展,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着力推进市体育公园、市区绿道健身工程建设,健身设施覆盖全市75%社区和50%村街,积极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第八届残运会。

(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集中行动,90%以上积案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切实强化平安廊坊建设,实施“四个治理”,搞好社会治安防控,积极开展身边小案集中破解行动,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加大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力度,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筑牢信用之城。切实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拥军工作,搞好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做好工会、物价、审计、人防、气象、援疆、妇女儿童、民族宗教、防灾减灾等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共同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克服“四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我们一定坚持勤政为民,着力建设服务政府。政府所有工作都必须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评判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做雪中送炭、排忧解难的好事实事,用勤勉的敬业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实在的发展成果取信于民。我们一定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建设实干政府。力戒空谈,崇尚实干,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腾出时间精力,多蹲点调研,多下访解难,多上门服务,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坚持多做少说、只做不说,努力营造让群众和投资者放心、安心、舒心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一定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使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我们一定坚持廉洁从政,着力建设廉洁政府。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各级政府会议费压减10%,培训费和“三公”经费压减5%以上,把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政府自觉过“紧日子”中,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各位代表,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任,政府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将把人民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受人民所托,忠人民之事,办人民所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人民谋福祉。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肩负的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夺取2014年各项工作的新胜利,谱写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推荐第2篇:廊坊市行政单位

廊坊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会计工作系列(69名)

刘静侠(女)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装备财务处副处长

李庆昆 廊坊市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

贾体良 廊坊市文化局财务科会计

郝文华(女) 廊坊市商业明珠大厦财务部长

高洪岩(女) 廊坊市科森电器有限公司财经部长

逄建梅(女)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会计

孙建国 廊坊市职业技术学院主管会计

征 廊坊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主管会计

伟(女)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财务科副科长

李咏梅(女)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

刘久霞(女) 廊坊市水务局财务科长

信宝达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财务副科长

李文生 亚新科美联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军 廊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

刘艳茹(女) 廊坊市统计局办公室会计

芸(女)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计

李春健(女) 廊坊市交通局财务科科员

毕国然(女) 廊坊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赵志存 天保商贸有限公司副经理

崔雪莲(女)广阳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沈博淑(女) 广阳区财政局文行社保科科长

超(女) 广阳区财政局会计科科员

温素艳(女) 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装备科科长

董春仙 广阳区交通局会计

边贵娥(女) 廊坊市华龙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志刚 广阳区南尖塔镇财政所会计

炜 广阳区教育局支付分中心副主任

赵淑华(女) 安次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尹义涛 安次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李朝海 安次区调河头镇财政所所长

田春梅(女) 安次区水务局会计

尹洪义 香河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成亚新 香河县钳屯乡人民政府财经办主任

刘学文 香河县中医院财务科科长

刘冬梅(女) 大厂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郭晓娟(女) 永清县广播电视局会计

李建波 永清县教育局教育集中核算中心主任

张培胜 固安县教育局财务股核算中心总会计

李志军 固安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

刘亚芬(女) 固安县财政局科员

吴国静(女) 霸州市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

杨景红(女) 霸州市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杜建良 霸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

刘伟涛 霸州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强 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

红(女) 霸州市供电局计财科副科长

杨志芳(女) 霸州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会计

张艺花(女) 文安县文安镇财政所会计

李健龙 文安县水务局财务股股长

井红梅(女) 文安县教育局会计

温东海 文安县财政局科员

郭巧红(女) 大城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

王梦花(女) 大城县地方税务局计会股股长

琨(女) 大城县教育局教育支付分中心总会计

范淑君(女) 大城县城乡规划局财务股股长

邢宝侠(女) 廊坊开发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科员

田宝玲(女) 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财务科科长

晋燕生 三河市财政局

蔡国宏 三河市工商局财务科科长

杰(女) 三河市公路管理站主管会计

陈俊华(女) 三河市燕郊河北地勘局探矿研究院财务科科长

魏作朋 三河市燕郊防灾科技学院财务科副科长

李晓燕(女) 三河燕郊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财务主管会计

张夏明(女) 三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计会科科长

刘利君 三河市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

迎(女) 三河市卫生局财务审计股副股长

曹东霞(女) 三河市高楼镇政府财税办副主任

李立红(女) 三河市公安局主管会计

张秀红(女) 三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管会计

总会计师系列(15名)

袁庆辉 廊坊市明珠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罗宏瑞 中油管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韩宝清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杜秀敏(女) 廊坊师范学院财务处处长

磊 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淑美(女) 廊坊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人 安次区交通局计财科科长

史德安 廊坊益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贾子生 大厂县福喜公司财务主任

张建利 香河正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隋亚静(女) 固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田二平(女) 文安县民政局计财股股长

刘书芳 大城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连生 霸州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于会民 开发区威卢克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2名)

蔡福涛 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书伟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会计科研与教育系列(2名)

朱连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金融系主任

陈 温 廊坊市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系主任

会计管理工作系列(22名)

付翠霞(女) 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主任科员

杨广志 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主任

倪立芹(女) 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

孔立国 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立波 廊坊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

琨 廊坊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

李俊花(女) 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经理

齐金城 廊坊市卫生局计财科科长

李德全 廊坊市农业局计财科科长

张平义 广阳区地税局会计科长

邢丽娟(女) 广阳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红玲(女) 广阳区财政局会计事务科科长

荣宝锁 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科员

刘长青 三河市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

窦学荣(女) 安次区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郭丽丽(女) 永清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袁艳萍(女) 大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杨晓芳(女) 大厂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李一民 香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 薇(女) 固安县财政局会事股股长

高 燕(女) 文安县财政局会计股副股长

王荣三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推荐第3篇:廊坊市产业发展规划

廊坊市产业发展规划

采编:廊坊 添加时间:2010年7月1日 来源:廊坊政府网

廊坊市产业发展规划

2007-06-12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 文章作者: 点击: 目前阅读26332人次

第四章产业发展目标

一、产业发展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省七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奋斗目标,按照“突出好、追求快,好中求快”的发展理念,以园区建设为载体、项目引进为重点、环境优化为保障、人才聚集为支撑、技术创新为动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率先发展,力争在重大项目建设、自主研发创新、重点产业培育、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到2010年,六大主导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基本形成。

二、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确保五年翻一番,“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14%以上,到2010年达到1300亿元。

全部工业增加值。全部工业增加值确保四年翻一番,“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20%以上,到2010年实现工业增加值800亿元。

主导产业增加值。“十一五”期间,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六大主导产业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到2010年六大主导产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其中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与制造五大制造业实现增加值达到56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

新兴产业增加值。“十一五”期间,生物医药、新材料、太阳能光伏、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新兴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26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

三、主导产业发展目标

1.电子信息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100%以上,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280亿元以上,占工业增加值的35%,成为河北省第四大支撑产业。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初步形成5大企业

为龙头,100家以上中小企业为配套的产业集群。

产业布局目标。在廊坊、燕郊、固安、香河、霸州等开发区建立信息产业园,逐步打造成信息产业基地。

2.汽车零部件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30%左右,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6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8%。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培育各类汽车零部件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廊坊、燕郊、固安、香河、大城等开发区布局发展,建成专业化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成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主要聚集地。

3.金属制品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20%以上,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4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5%。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根据该行业投资少、准入门槛低的特点,重点发展中小企业,到2010年,全市金属制品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按照与建筑、汽车、食品、家具等产业相配套的要求,重点在香河、三河、霸州等地发展。

4.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30%左右,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80亿元以上,占工业增加值的10%。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到2010年,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20家以上。香河家具城、胜芳家具城、左各庄胶合板市场的销售额分别达到100亿元、50亿元和30亿元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香河、霸州、文安、大城等地布局,成为北方最大的木材家具、金属玻璃家具、仿古家具和板材家具生产加工基地、销售集散基地。

5.食品加工与制造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30%左右,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100亿元以上,占工业增加值的13%。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紧密结合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在做大做强现有企业的同时,发展建立一批新的食品加工企业,到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2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廊坊、燕郊、霸州、大厂和大城发展,努力打造成京津市场绿色食品的生产供应基地,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转化基地。

6.会展旅游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总收入年均递增20%以上,到2010年,会展旅游实现总收入80亿元以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发展品牌展会10个以上,建成5星级酒店1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廊坊、燕郊、固安、香河、霸州等地布局,发展成为京津冀地区的会展基地、休闲基地。

四、新兴产业发展目标

1.生物医药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50%以上,到2010年,行业销售收入实现50亿元以上。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到2010年,生物医药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廊坊、燕郊、固安、永清等开发区(园区)布局。

2.新材料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40%以上,到2010年,行业销售收入实现100亿元以上。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培育各类新材料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廊坊开发区、燕郊开发区、固安工业园区布局。

3.太阳能光伏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50%以上,到2010年,行业销售收入实现30亿元以上。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亿元,到2010年,力争引进培育5家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燕郊开发区、廊坊开发区、霸州发展。

4.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产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80%以上,到2010年,行业销售收入实现50亿元以上。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力争引进具有国内外先进技术的企业1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重点在大城、文安、永清、廊坊开发区布局。

5.新兴服务业

产业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年均递增20%左右,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180亿元以上,占第三产业的50%以上,服务外包行业实现突破性发展,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现代物流体系基本完善。

产业结构目标。“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到2010年,力争引进服务外包企业10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0家以上,引进域外金融机构10家,培育大型物流企业20家以上。

产业布局目标。服务外包重点在廊坊、燕郊开发区发展,金融业重点在廊坊、三河、霸州发展,现代物流重点在廊坊开发区、香河、永清、霸州、文安发展。

推荐第4篇:廊坊市投资优惠政策

廊坊市投资优惠政策

http://信息来源: 新廊坊 2006-7-10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速我市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客商投资,提高廊坊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市外投资者兴办国内独资企业、联营企业(对方投资不低于40)以及高新技术产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高新技术是指:以高新科学成就为基础的、知识高度密集的、具有高经济效益和高社会效益的技术,如生物工程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含高效节能)技术、新材料技术、环境保护技术、海洋工程技术、辐射技术和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等国家认可的高科技领域。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事高新科技研究、开发、转让、服务、次咨询和高科技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的企业。

第五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据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

[1991]101号文件中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高新技术领域。第二章优惠政策

第六条凡来我市创办生产型企业的,在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自由选择地点,减半征收土地开发费和城市配套费,免收五年土地使用金。现有企业扩建生产及配套设施,减半征收城市配套费。

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上述优惠条件外,土地出让金可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优惠25,对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可优惠50。对属于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引进高新技术进行农业开发的项目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项目,经批准可免交土地开发费和城市配套费,农业项目也可采取租地的办法。

第七条廊坊的投资者以自有房地产作价,与内外商联合、合资、合作的生产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时,经廊坊投资者申请,市财政局批准,所征收的房产契税全部返还。

第八条凡在我市新建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国内独企业或联营企业,从投产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全部返还(属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实行征后返还)。

对投资能源、农业田水利、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和总投资1000万美元或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新型建材、电子行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及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全部返还(属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企业的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实行征后返还);第六至第十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50。

第九条鼓励内、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属工农业生产项目的投资者,对原有企业增加投资和注册资本的,在增资部分实际投入后,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核准,其增资部分所产生的利润,享受第八条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对新引进的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按年销售额实行增值税返还。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50返还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在同级财政返还50的基础上,年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返还比例享受递增3的优惠,三年内由同级财政返还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五年内由同级财政按80返还企业。

第十一条凡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年度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按50的比例返

还。

第十二条 对

十、十一条规定的返还增值税优惠不得重复计算。企业同时符合两项返还条件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

第十三条以技术成果作为股本作价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省科委以上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其出资比例可以扩大到占注册资本的35。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的3提取技术开发费用。

第十五条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实行征后全额返还。已实际分红或退股经营的,按分红或退股的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自行研制的高新技术成果,其技术转让及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

第十七条高新技术成果拥有者愿带项来我市工作的,其项目完成后,除项目转达让费外,再由政府给予重奖,奖金由财政部门从返还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中扣除。项目年利税达到500-8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年利税达到800-1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年利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第十八条引进生产型企业的,由当地政府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奖励中介人。奖金分两次支付,在项目单位付给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支付应付出金额的50,其余部分待项目完工之日付清;减收土地出让金的项目,按投资规模的1奖励给中介人,待项目动工之日,由当地政府一次性付清。引进技术和资金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按资金到位额的8‰奖励中介人,资金来源由财政部门从返还企业的所得税或营业额的10一次性奖励中介人。

第十九条凡应聘到我市内、外资企业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管理人才,工作业绩突出,满二年以上的,由有关部门解决落户问题,免收城市增容费,其家属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两名农转非(配偶及一名子女)。子女是非农业户口在廊坊就读的,免收借读费。

第二十条对廊坊产业升级有带动作用的重点立市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宽松政策。

推荐第5篇:廊坊市第十八小学

廊坊市第十八小学开展“向雷锋学习,做美德少年”

网上签名寄语活动总结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下发的精神,5月20日在学校举行了“向雷锋学习,做美德少年”的网上签名寄语启动仪式,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上传达了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 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的通知》精神,学生代表发出了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倡仪书,付校长做了讲话。仪式结束后,在学校电脑教学室,数百名同学进行了现场签名寄语。这次签名寄语活动从5月16日开始,月结束。全校共有150多名学生参加了这项活动。为搞好这项活动,学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十八小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 网上签名寄语活动方案,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号召全校的学生进行网上签名;各班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向全体少先队员发出倡议,班主任利用晨会课再次对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全班学生登陆中国文明网,积极投入到“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中去;同时利用校园网、学校红领巾广播站,依托“六一”儿童节、主题班队会、班级心愿墙等宣传阵地,对活动的目的、要求、意义进行了宣传。

2、突出工作重点,践行雷锋精神。学校结合网上签名寄语,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在行动”道德实践、学雷锋主题教育、日行一善以及文明小博客等活动,大力推进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引导未成年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把学雷锋活动落实到学习生活之中,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谦恭待人。

学校开展了“我是小雷锋”活动,开展了“小手牵大手,共走雷锋路”活动。

3、学生踊跃上网,参与意识强

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开展网上寄语活动,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绿色网络公益教室进行。或者由家长带领在家里电脑上网进行签名,表达自己的如何向雷锋学习,怎样做美德少年;学生家里没上网的由班主任把学生的留言替学生提交到网上。学生们争先恐后的抒写崇尚和争当美德少年、弘扬雷锋精神的心得体会。

4、举办“向雷锋学习做美德少年”班会 各班利用班会课,在班级开展一次“向雷锋学习做美德少年”的主题班会。交流自己的签名寄语,收集的雷锋事迹,然后用手抄报的形式进行展览。让每位学生都能学习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提高自身素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5、激发了学生的争当美德少年的热情 让学生网上签名寄语,学生受到了一次很好的品德教育,学生的感言寄语文字质朴、感情真挚、令人鼓舞,充分展示了学生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价值追求,增强了道德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学生们纷纷在网上寄语中表示要永远向雷锋学习,做一个新世纪的美德少年。通过签名寄语活动,引导少年儿童认真学习美德少年事迹,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把学雷锋活动落实到学习生活之中。本次活动对未成年人强化道德实践、增强道德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争做有道德的人起到了促进作用。

廊坊市第十八小

2013.6.3

推荐第6篇:廊坊市固安县政府工作报告

廊坊市固安县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河北政府工作报告 2010-06-20 19:53:49 阅读375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2009年,是固安发展史上创新突破的一年。我县高扬科学发展的主旋律,紧紧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一重大机遇,坚持以推进科学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为主线,深入实施工业立县、项目壮县、园区强县、环境兴县四大战略,解放思想、再造优势、放大机遇、合力攻坚,全县经济社会不仅保持了企稳向好、蓬勃上扬的发展态势,而且取得了令人振奋、好于预期的阶段成果,在建设科学发展强县的新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体现在经济发展上,综合实力更加雄厚。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54.9亿元,增长13.5%,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提前五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当年完成4.5亿元,增长5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亿元,增长55.5%,两项指标增速均居全市第一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5亿元,增长39.1%,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6亿元,增长40.5%,两项指标连续四年保持40%左右的高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8.7亿元,增长18.1%,增速连续四年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年争列省重点建设项目25个,数量连续三年居全市首位。固安工业区成功扩区,规划面积由4平方公里扩大到24平方公里,扩区面积居全省同类开发区首位。先后被权威机构授予“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十强省级开发区”、全国唯一“2009年最佳通信产业基地”等荣誉称号。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纳入省级园区管理正式获批。各乡镇产业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进,承接项目转移、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共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046万元,新增建成面积1.7平方公里,累计入区项目182个,完成投资30.6亿元。全年改建固安镇奥科等全民创业辅导基地3家,新建渠沟乡顺隆创业辅导基地1家,柳泉镇协创创业辅导基地被评定为“全省中小企业创业示范辅导基地”。新增注册商标150件,申报知名商标8件、著名商标1件,有4家民营企业获市级“知名字号”荣誉。当年新增民营企业205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306家,完成营业收入82.5亿元,实现增加值23.1亿元,分别增长33%和27.3%。农业产业化经营率预计达到51.6%。总投资8500万元的10万亩“双节双高”示范区全面开工,粮食等五大传统主导产业品质、效益双提升,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获全省最高奖项“海河杯”竞赛一等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深入扎实,被农业部、国土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二)体现在城乡统筹上,一体化更加协调。城乡规划全面启动。组建了规划评审委员会,成立了城乡规划局。全年投资600多万元,与多家国内外知名机构合作,编制了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城区、牛驼镇、马庄镇等控制性详细规划、22个村庄规划、城市总体设计,以及街道环境、景观风貌、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抗震防灾、供电、人防、通讯、环卫、医疗卫生等19项专项规划,基本实现了城乡规划层次、内容上的全覆盖。县城形象明显改观,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性突破。全年共完成拆迁面积45.3万平方米、建设面积36.3万平方米,分别增长了78.1%和46.1%。全年总投资12.89亿元,实施了30项重点城建项目,投资额相当于上一年的三倍。当年改造城区路网20.3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2%,

城市化率连续三年跻身全省30强。市政设施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城区亮化率、生活垃圾清运率均保持100%,获得2009年全省唯一的“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农村面貌有效改善。林城万人小镇、京南国际新城、大龙堂、马公庄、屈家营等一批新民居建设扎实推进。东高公路建设顺利启动,投资7000多万元,完成东湾互通连接线13公里、南石匣等农村公路改造66.2公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路网。全县当年造林绿化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同时,大力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四位一体”沼气池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三)体现在民生发展上,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实事工程取得新进展,年初既定的18件实事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同时,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实施了一批新的民生工程。社保能力得到新加强,全县新增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参保人员3060人,征缴社保基金突破1亿元。城乡低保面和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超过90%,五保对象、低保户参合率达到100%,全年报销医药费3125.1万元,受益群众93821人。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力推进,“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多人次。2009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0.6亿元,同比增加2.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587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6096元,分别增长13.7%和12%,两项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体现在协调进步上,社会事业更加和谐。教科文卫全面发展。全年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3个,建设县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家。制定了《固安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高中阶段教育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86.9%,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体系“三基两化”工作顺利推进,考核居全市第一位。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有效阻止了甲流等流行病的扩散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成功申报3项省级、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投资300万元的屈家营音乐会堂续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发现固安”系列丛书正式编印出版。《固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东湖庄、屈家营两个文化旅游村建设正式启动。社会环境持续稳定。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年”等各项活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了重大事故的“零发生”。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妥善化解各类信访隐患。稳步推进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资310万元,成立了特警巡逻大队,增加了城区技防设施,有效巩固了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力做好物价、统计、审计、质监、防震减灾、人民武装等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气象、地方志等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五)体现在保障基础上,发展支撑更加坚强。环保事业再上台阶。2009年,全县万元GDP能耗降低9%,完成COD削减283.21吨,SO2削减406.67吨,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被评为全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服务能力逐步优化。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修订了《项目投资服务手册》,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和项目服务邮箱,进一步拓展

了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建成了固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11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办理,有效缩短了审批流程。全年共削减行政事业性收费58项、行政权力21项,行政审批170项。组建固安县新源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全年组织各类银企对接活动20多次,累计投放贷款26.5亿元,存贷比提高了

2.74个百分点。工行固安支行被省行评定为“2009年县域支行市场竞争力十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修订了《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和《政府工作规则》,围绕推进科学发展重点工作,实施并进一步完善了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每周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政府形象。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强县的奋斗目标和京南“卫星城”的发展定位,坚持工业立县、项目壮县、园区强县、环境兴县,倾力构建现代产业、现代城乡、现代交通、社会保障四大体系,努力推动固安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1.1%(按可比口径增长4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万元GDP能耗降低5%;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今年政府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力谋求项目突破。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按照“重点发展二产、稳步发展一产、放手发展三产”的思路,倾力实施“大项目突破年”。一是抓好大项目引进。借助京津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不断发展扩大已有优势,重点瞄准国家部委、科研院所、大型国企及重点民企、外资等,大力引进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休闲商务、现代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龙头项目。全年计划引进亿元以上项目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至5个,开工率力争达到60%。二是强化园区承载力。固安工业区积极用足、用好成功扩区的机遇,着力在区域管理、项目建设、环境建设、经济总量四个方面实现新实破。同时,完成道路、景观、重要节点、水电热气配套、新农村建设等方面38项重点工程,全力提升园区建设水平、产业水平和服务水平。迅速启动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乡镇产业功能区扶优汰劣,科学整合,使其特色更鲜明、平台更坚实、产业更发达。同时,着眼首都新机场即将选址建设,提前做好临空产业发展研究及空港经济区的谋划。三是扩大传统优势。深入挖掘和利用传统产业优势,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全力改善城镇面貌。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部署,聚焦京南“卫星城”的发展定位,大力推动“城市建设攻坚年”。一是健全规划体系。围绕对接北京、融入廊坊的发展需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重点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启动新昌街城市设计,努力实现规划的全面覆盖和与京廊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快建设步伐。全面启动总投资39亿元

的45项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廊涿公路城区段拆迁改造,倾力打造永定路高标准“迎宾大道”和“城市客厅”,打造京南宜居之城。三是强化有效监管。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省级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形象和管理水平。四是推进沿路治理。进一步树立城镇建设一盘棋的大局观,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我县的对外形象。五是完善路网格局。重点谋划推进固雄、知高公路建设,加快东高公路建设进度,积极配合推进固安至廊坊市区快速路、固安至永清快速路、牛驼至廊霸路连接线。同时,实施新昌东街东延、农兴路西段、大广高速至廊涿路连接线、大广高速至106国道连接线、城区东外环等重点工程。

(三)全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一是构筑新支撑。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机直补、家电下乡等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培育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构筑资金支撑,强化设施支撑,强化服务支撑。二是建设新民居。着力抓好“三区两线”的布局推进,重点在县城区、固安工业区、牛驼及温泉产业园片区打造3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2010年,投资20亿元,启动43个村街的新民居建设。三是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四是促进新发展。依托资源壮产业,加速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全力壮大无公害蔬菜、生态林果花木、优质粮油、健康畜牧养殖四大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4%。

(四)全力抓好民生事业。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核心和载体,大力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发展水平。一是坚持推进重点工程。重点实施投资3282万元的3所小学新改建、投资1亿元的农村电网建设及改造工程、投资960万元的农村公路改造、县妇幼保健站迁址新建,以及一中迁址新建、中医院迁址新建、县医院病房楼改造等一批重点工作。二是着力解决热点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卫设施、背街里巷、便民市场、出行不便等一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逐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是持续完善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持续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专项活动。

(五)全力维护发展底线。在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坚持维护好各项发展保障。一是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二是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三是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四是有效促进社会稳定。

(六)全力促进社会进步。谋划、编制好《固安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提升审计、统计、供销、质监、人民武装、防震减灾、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人防等各项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七)全力加强自身建设。面对今年冲刺跨越、全面争先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四种意识”,持续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水平。

推荐第7篇:廊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 〔2010〕 第5号

《廊坊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廊坊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廊坊市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地下场所。

(一) 按照场地性质和使用对象划分,分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为社会公众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地。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场地。 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场地。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的行车道、非机动车道、沿街单位门前场地上设置的泊位。

(二)按照经营性质划分,包括为车辆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实行有偿收费的经营性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以及无偿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停车场综合协调机构,市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管理、价格、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市区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国土资源、建设、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需求状况,编制市区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在车行道、沿街单位门前区域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指导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停车场设施。

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停车场建设规划要求,建设、维护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的实施,查处违反停车场建设规划的违法行为。

价格、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规划、建设和管理停车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建设、严格管理、规范服务的原则。 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六条 鼓励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节假日或者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

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公众提供经营性服务。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同时满足实际停车需要,提倡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场,有效利用城市空间。

第八条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停车场专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计划、旧城(棚户区)改造和安排新开发项目时,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要求,合理安排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九条 下列建筑、场所应当配建、增建公共停车场或者专用停车场,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已经建成的建筑、场所没有配建停车场的,应当根据规划逐步补建:

(一)火车站、城市公交客运站、客货运输的交通枢纽;

(二)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会展场所;

(三)新建、改建、扩建的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大型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超市、商业街、仓库和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四)较大规模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者经营场所;

(五)规划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

第十条 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有关单位在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一)停车场内地坪平整、无障碍;

(二)场地相对独立、封闭,设置出口、入口和各类标志、标识,施划进场、出场导向标线和停车线;

(三)配备必要的照明、通风、消防和通讯指挥设施;

(四)室内(含地下)停车场设置监控设施、弯道安全照视镜、减速垄和坡道防滑线;

(五)停车场出口、入口的设置位置和行车方向,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

(六)推广使用先进的电子控制、防盗、防损技术设施。

第十二条 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改变使用性质、用途,或者缩减停车面积和泊位。

第十三条 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在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机动车通行,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行车道(含非机动车道和沿街单位门前区域)一侧,提出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意见或者方案,书面征求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意见后,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的行车道(含非机动车道和沿街单位门前区域)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第十五条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或者公共停车场泊位不足,停车需求较大的路段;

(二)宽度大于5米的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经过路面改造且设置泊位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剩余宽度不小于3米的路段;

(三)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后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设施及各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设施正常使用的路段;

(四)有明显的停车标识设施;

(五)根据场地情况,规定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使用时间;

(六)征求场地周边利益关联人的意见,在设置前向社会公告设置方案,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域或者路段,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一)城市交通核心区主干道的机动车道(实行单向通行的机动车道除外)和城市快速路的机动车道(辅道除外);

(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设置停车泊位后宽度小于2.5米的非机动车道;

(三)妨碍市政公用设施、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和盲道正常使用;

(四)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的道路;

(五)在满足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已配建停车场的建筑、场所的周边300米范围内;

(六)道路交叉路口、学校出入口、公交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

(七)可能影响机动车、行人通行或者严重影响沿街店铺经营的路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道路宽度不足15米,不得双向设置停车泊位。

第十七条 在不影响行人、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具备停车条件的,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事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自建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应当积极予以扩建。扩建专用停车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

(二)不得占用公共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紧急抢险通道;

(四)符合停车场设置标准与设计规范。

第二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部门定期对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增减、取消或者重新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或者迁移道路停车泊位:

(一)道路停车泊位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经能够满足停车需要;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严重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通行。

第二十一条 道路停车泊位撤销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属于国有资产,可以采取政府授权、委托、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管理人。招标、拍卖管理费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由产权单位确定经营管理人。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谁投资谁受益。

第二十三条 停车场建成并经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专职人员维护停车场的公共秩序。

第二十四条 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推行公司化、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第二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应当在停车场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20日内向社会开放运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本地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具体地点、泊位数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依法对停车场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停车场因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等原因临时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应当提前5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该区域交通安全畅通。

经营性停车场变更经营管理人的,应当在变更前15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结合具体停车区域和交通状况,分别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示。

停车频率高、停车时间短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可以实行计时、计次收费。

第二十八条 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使用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不得使用过期发票、自制收据或者白条,不得一票多用或者收费不给发票。

第二十九条 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救险车、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在经营性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免收停车费。

由行政执法派生的停车收费,费用由行政执法部门承担。

第三十条 停车场不按标准收费或者不使用专用票据的,停车人有权拒绝支付停车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税务部门举报。 第三十一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设置一定数量的免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免费停车标志。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设施;

(二)在停车场内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道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安排佩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机动车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场内机动车停放和行驶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

(五)机动车驶入停车场时,向驾驶人出具有效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机动车,停车凭证应当包括停车场印章、统一编号、停放机动车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

(六)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严禁乱收费,并对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机动车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七)使用电子仪表等非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应当在相关设施、设备的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设施收费的使用说明;

(八)定时清点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发现可疑机动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停放的经营活动;

(十)不得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员交纳停车费用;

(十一)做好停车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发生火警、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专用停车场由其所有人或者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

专用停车场为本单位、本居住区或者其他特定人群提供非经营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八项、第十项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放机动车;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不得乱扔垃圾;

(三)不得在停车场内试车;

(四)在限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不得超时停车;

(五)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在指定停车场停放。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性专用停车场的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且拒绝立即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及时反馈投诉举报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处理或者互相推诿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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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15号

《廊坊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代 市 长 聂瑞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廊坊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以及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第四条 市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流管办)负责组织推动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流管办负责居住证的核准、签发、审验及相关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流管办下设的流管站具体承办居住证的受理、发放、核查工作。

第五条 各级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 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

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辖区流管站申报居住登记。《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未满16周岁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第八条 已满16周岁、未满65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根据申领人的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超过3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辖区流管站办理延期手续

第九条 对不满16周岁、拟居住时间不满30日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领居住证:

(一)就医、旅游、出差、探亲、访友;

(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

(三)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第十条 居住证的基本信息包括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籍、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暂住地址、有效期、签发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凭居住证可以享受居住地政府相关政策待遇;

(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暂住地变动情况以及其他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未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的流动人口的,应当督促、协助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并自招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报告当地流管站;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流管站。

第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基本情况报告当地流管站,并督促、协助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流管站。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用人单位、被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报告当地流管站。

第十五条 申领居住证时,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居住登记证明、婚育证明外,还应当根

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申领人携带该居民的户口簿到辖区流管站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由单位或者雇主统一将流动人口登记造册,到辖区流管站申领居住证;

(三)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本人携带租赁合同到辖区流管站申领居住证。

第十六条 流管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受理,同时将有关材料移送上级流管办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领人补齐所需材料。

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流管办应当自流管站出具受理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证件签发工作。

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经各县(市、区)流管办签发后,由流管站发给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流管站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

第十八条 居住证基本信息由流管站负责登记,并向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反馈。

第十九条 发放、补发、换发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办理单位不收取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 居住证使用及服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居住管理等纳入居住登记制度,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

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下列权益:

(一)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法律服务和接受法律援助;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传染病防治和儿童免疫规划保健服务;

(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七)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

第二十四条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有就业愿望的居住证持有人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和法律咨询、职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登记等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人单位维护《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卫生部门应当在居住证持有人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传染病防治和预防接种服务,并对居住证持有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门应当将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安排就学,确保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保障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向居住证持有人中的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并向其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计划生育服务。

已婚居住证持有人拟在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并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条件的,提交证件、证明相关资料,可以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第二十八条 司法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居住证持有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章 居住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验居住证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查验的流动人口应当予以配合。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流管站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可以要求居住证持有人出示居住证。

第三十条 居住证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持有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辖区流管站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辖区流管站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用人单位、被聘用的流动人口的信息报告辖区流管站。

第三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房屋出租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向辖区流管站报告,并督促、协助其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其离开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辖区流管站。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流管办(站)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各自职责,为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关待遇等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未报告人数每人100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告招用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信息的;

(三)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报告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

(四)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用人单位、被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的。

第三十六条 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或者申请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不及时、不按规定办理或者收取费用的;

(二)对流动人口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被处罚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户口簿、户籍证明、护照等。

第四十条 已经办理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尚未办理居住证的,其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一条 市流管办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廊坊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廊政〔2005〕56号,根据2011年5月2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修正)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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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北省中考满分作文及点评

[作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文章。(50分)

孔子的学生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地反省自己。

一位智者说:如果每个人都能把反省提前几十年,便有50%的人可能让自己成为一名了不起的人。

他们的话都道出了反省对于成长的意义。请你以“反省”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满分作文一]

“反省”帖子A、B、C

亲爱的各位网友、博客:我是周周,我今天正参加中考,今年的作文题目是以“反省”为话题作文。我一时找不到有关“反省”的材料,你们马上给我发几篇有关这方面的材料帖子。悬赏分:50。快告诉我,急!!!

发帖者:初三毕业生:

网址:www.com.zhouzhou

回复帖子一:

夏朝时候,一个背叛的诸侯有扈氏率兵入侵,夏禹派他的儿子伯启抵抗,结果伯启打败了。他的部下很不服气,要求继续进攻,但是伯启说:“不必了,我的兵比他多,地也比他大,却被他打败了,这一定是我的德行不如他,带兵方法不如他的缘故。从今天起,我一定要努力改正过来才是。”从此以后,伯启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粗茶淡饭,照顾百姓,任用有才干的人,尊敬有品德的人。过了一年,有扈氏知道了,不但不敢再来侵犯,反而自动投降了。

博客评论:遇到失败或挫折,假如能像伯启这样,肯虚心地检讨自己,马上改正有缺失的地方,那么最后的成功,一定是属于你的。

回复帖子二:

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洪战辉,他在上学期间,为了凑集学费,经常在学校门口卖一些文具,由于他的文具物美价廉,所以人们大都愿意买他的东西,因此,门口其他的小店的主人都很嫉妒他。在一天夜里,他遭到了毒打。洪战辉挨打后非常气愤,第二天就开始练两节棍,决心要报仇。后来他不断反省此事,觉得报仇这种做法不可取,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把练棍定位在防身上,而不是伤害别人。

博客评论:正是洪战辉的及时反省,他成了时代的强人,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回复帖子三:

从2002年的4月开始,日本的中小学校开始实施完全周五日制,与此相应,课程的时间和内容都被削减,以实现“宽松的教育”,防止跟不上课程进度的“落后生”出现,让所有的孩子都能理解所学的内容。此外,也要求老师每天最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

老师,以下几点你做到了吗?

1.是不是做到对每个学生都一视同仁?

2.课堂上叫学生发言时有没有偏袒某些学生?

3.是否注意让每个学生一天都有一次发言的机会?

4.有没有积极听取孩子们的意见?

5.和学生谈话是否商量多于命令?

6.是否注意随时随地表扬肯定孩子的优点?

7.是否对不应该的事果断地给予批评?

8.班级的规定有没有和学生一起制定?

博客评论:暂缺。

[亮点揭密]这是一篇蕴涵时代气息,充满情趣和悟性的满分作文。其亮点有二:

一是结构形式独特。本文采用新鲜而别致的“博客”发贴的形式来演绎“反省”这一话题。结构形式别出心裁,独具一格,蕴涵时代色彩,值得称颂。二是作者积累功夫深厚。读罢全文,给人的感觉:文章是作者知识积累的瞬间爆发,文中援引的那些典型事例都缘于作者的“厚积薄发”。这就昭示考生平时要做个“有心人”,多读书、多看报,作文时方可取胜。

[满分作文二]

听“上帝”讲故事

西方的苏格拉底说:“没有经过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人生。”——题记

春光明媚,鸟语花香„„

人们说着笑着去踏青,捉蝴蝶,放风筝,好惬意啊!而我独自一个人在乡间的小路上徘徊。手捧着那张几乎都是错勾的试卷,看着那可怜兮兮的分数,我的心一阵比一阵凉,眼前的风光恰似萧索的深秋,苍凉悲怆„„

“小妹妹,看你的样子,你好象正在反省吗?”

听到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副慈祥的面容浮现在我的面前。噢,mg god!这不正是童话中说的上帝吗?我的神情有些恍惚,显出害怕的样子。

“你不要害怕,我是来帮你反省的。你这次考试失败了,不必这样悲伤,这只是暂时的。一个具备反省能力的人是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人。因为,反省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心智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人心灵不断升华的过程,在不断失败和挫折的过程中,你会逐渐明白哪些地方需要不断纠正,需要不断改善„„光讲这些理论是没有用的,我还是给你讲个故事听听吧。”

就说画家达芬奇吧。他画了几年画后,认为自己的画差不多了,就拿到市场上去卖。几天过去了,连一张都卖不出去,连糊口的钱都挣不上。接下来的几天,他没有去接着卖,也没有接着画,而是坐在屋子里反省。他一连反省了好多天后才悟出卖不出去的原因,后来,他就这样从悟中画,画中悟,终于成了举世闻名的大画家。

他看我听得很入迷,就接着问我:“你知道达芬奇为什么能够成功吗?”“因为他懂得反省。”我似乎若有所悟。

“不要相信世上有救世主,没有一个人能帮助你摆脱痛苦、忧伤、困难,真

正能帮助你的是佛家常说的“悟性”,也就是所说的反省。”他接着又说道:“可怜又懂事的孩子,祝贺你,你已经是一位学会自我反省的孩子,你已经掌握了自我完善和健康成长的秘方。你现在不必悲伤了,和孩子们一同去放风筝吧!”

没等我说句感谢的话,上帝已消失了„„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鸟语花香的日子,还是我一个人在这条小路上独行,但不同的是,我手中捧的不是不及格的卷子,而是一张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

[亮点揭密]

这是一篇很有创意的满分作文,其亮点有三:

一是选材新颖。小作者避开人们常用的材料,以独特的视角审视生活,创造性地选取了“上帝”给“凡人”讲故事的鲜活题材,材料新颖生动,妙趣横生。二是本文的故事虽属虚构,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情景交融。景物的渲染,浑然交融,真情的对话与心灵的触动感人心怀,富有哲理的语言与凄美的意境让人难忘。

三是锻造了一个亮丽的标题。“听上帝讲故事”创意新颖,富有深意,能愉悦读者的眼睛,点燃读者阅读的热情。

[满分作文三]

让反省之花开满心房

轻轻打开一扇窗,静静啜饮一口茶,让窗外栀子花香与茶中馥香一道,伴我沉思,伴我品味反省的味道。——题记让反省之花开满心房,让生命之树永远茁壮。

叹——花落无言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演绎了人间的悲欢情愁,“玉带枕中撞”林黛玉,柔情中透露着一丝倔强,智慧中不乏一丝高傲。命中注定你的悲剧,含泪葬花是你凄婉的结局。

黛玉,你何不反省一下,倘若自己多一丝旷达,少一份忧郁;倘若自己多一丝宽容,少一分小气,也许可以续写人生的喜剧。

赏——真情无语

“素月寄孤舟,只影随水流,家国破,一盏残酒,酒淡怎敌晚风爽,梧桐雨点点愁。”李清照你才华横溢,文采飞扬,曾与丈夫对酒当歌,欢畅淋漓,然而你也是不幸的,中年之后,独自悲秋,与你相伴的唯有愁。

清照,你何不反省一下,人生无常,寂寞常有,倘若你放开心胸,笑对人生,又怎会落得肠断无人诉,人比黄花瘦。

品——壮志无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独处汨罗江畔,看滔滔江水,诉说自己的爱国亲情,诉说自己的报国壮志,你纵身一跃,构成了最美的弧线。屈原,你何不反省一下,既然皇帝昏庸,君王无能,你何必留恋,何必担忧。胸怀大志,也许这才是你人生的追求让反省之花开满心房,叹黛玉花落,赏清照真情,品屈原壮志,反省之花如影随形。

漫漫青青大道,我若有所思,反省是一朵娇艳美丽的花,反省,让我学会旷达,让我学会乐观,让我拥有豪情,反省,装点我们的人生,滋味无穷!

让反省之花开满心房,路上春色正好,天天太阳心情,青春的路上,反省伴我行。

推荐第10篇:廊坊市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廊坊市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通过近期对廊坊市场的调查,现结论如下:

一、廊坊旅游市场的近况:

各地旅游局和政府都很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廊坊也不例外。廊坊的旅行社越来越多,现在共有家,但是秩序比较混乱。如何再这么一个大环境下脱颖而出,永远处于不败之地呢?所有的同行都在思考这同一个问题。然而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相信一年以后优胜烈汰就会出现。

现在可以说是一个旅游的旺季,比去年同期要火得多,原因之一是人们越来越喜欢旅游,而且廊坊的生活水平相对同省其它城市来说比较高,大家都希望有个机会出去休闲放松一下;原因之二是非典影响了五一出游,各方面来说这也是对五一的一个弥补。

二、管理方面:

旅游局刘局长刚刚上任,关于他的实施方案我们还不太了解。但是可以看到廊坊处处都挂着“建设旅游城市”的条幅标语,是不是说打算开发廊坊的旅游资源做地接,还不能确定,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难度也太大了。五环旅行社的孟经理就有这样的想法,但一直没有实施,可能是觉得时机还不成熟。金帆倒是作过一次尝试,不营利的尝试,结论是的确不容易。

旅行社经营管理方面,内部员工都是导游兼业务,保底加提成。这方面金帆旅行社则是分组责任制,好象稍胜一筹。

三、业务运做方面:

许多旅行社都与某些机关事业单位合作,如:春光与交通局、金帆与邮电局、五环与体育局等。这样保证了一些固定的团队客源,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散客方面,家庭游、朋友游越来越流行,也越来越受重视,尤其近期各个旅行社在一周之内组一个二三十人的散客汽车团很正常。如果要旅行社有一个好的门帘和招牌,对拉近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距离和吸收散客

是很有帮助的,如金光居然打出了“康辉”牌子。

关于宣传工作方面,一般的方式是发单子、登报纸。发单子比较经济实惠,旅行社较多采用;登报费用比较高,而且要想起到效果还必须连登几期,不太经济(这时侯就显示出了广闻旅行社的优势)。做网站更不实惠,但这是实力的象征和体现,目前好象只有金光旅行社有。

四、说说质量与价格的问题。金光的报价从不比别家低,但是出团率却很高,原因之一就在于服务质量好:餐好、车好、旅馆好、导游服务好、景点安排好!游客玩得好,一般也就不计较多出一点钱了。有的旅行社报价报价比较低,这样各方面的质量就会下降或者利润下降。很多旅行社推出“自助游”对降低报价吸引散客有一定帮助。

五、说说旅游纪念品问题。

各个旅行社的旅游纪念品一般都是旅行包和旅游帽,游客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兴趣不大。东华旅行社赠送游客一枚纪念牌,成本不多却很有新意。

六、淡季怎么办:

寰通旅行社的柴利萍说:“淡季只是相对来说,只要你努力去做,就没有绝对的淡季。”这是一种比较积极的看法。方舟旅行社曾在淡季推出有针对性的‘夕阳红’老年团,效果也不错。

七、导游水平方面:

在廊坊高水平的导游教少,多数是“勉强不砸团”。人们对金光旅行社导游的评价比教好。

根据以上市场调查,制定工作计划如下(与其说是计划不如说是设想更合适,因为我的工作经验毕竟有限,在我看来是合理的想法不一定准确,需要韩经理多指正,也需要实践来证明。):

一、管理方面:实施分组责任制,建议有个过度期;定期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市场方面:维持好与老客户的联系和关系;设立门市部,做好散客业务,同时这也是对公司的一种宣传;开拓县级市场,考虑到交通费比较贵,开始时可以先利用电话联系业务(这方面金世纪旅行社做得比较好);开拓高校市场,可以在各高校中推出经济实惠的线路,并在学生中寻找合适的兼职业务员。

三、淡季的时候可以推出特色线路专业团队,北京的旅行社常采取这样的措施。我们是否考虑与他们合作,负责廊坊这方面?

四、关于旅游纪念品方面,可以号召全体员工集思广义不断开发新产品。我建议咱们的旅游帽做得质量好一些,并且不要把旅行社的名字写在外面,而是写在帽檐下面,这样游客可能会更高兴。

五、做好导游培训工作。许多人都打算推出廊坊一日游、两日游,更有者设想过做北京的地接,如果没有优秀的导游员都是空话。

六、各个方面一定要保证质量,什么事都要想在别人的前面,更好的打出我们的品牌形象。

第11篇:廊坊市 社会管理创新

香河突出民生、社保、平安创建关键节点 创

新社会管理

发表时间:2011-06-2

2 来源:香河县文明办

近年来,我县在依托良好区位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同时,牢牢抓住民生事业、社会保障、平安创建三个关键节点,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和百姓安居乐业,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立足于打破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均衡现状,香河县结合实际,对症改革,不断加快各项事业发展。在教育上不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一巩固、一倾斜、一提高”,积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在卫生事业上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投资近2亿元对三家县级医院进行升级改造,全部达到县级三甲医院水平;投资2600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投资1300万元,在全县300个村街统筹规划建设了245个标准化卫生室,确保群众就近就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0.8%以下,努力实现强县富民。针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积极开发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卫生保洁、环境绿化、保安后勤等公益性岗位。去年以来,先后安排500余名城乡困难居民就业,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就业问题。

在发展过程中,香河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着力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发展成果普惠群众。努力提高基本保障能力,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目前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累计达到15925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72家20311人;全县有6211户11826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1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500元,覆盖面及保障水平均居于全市、全省前列。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投资2.3亿元,新建经济适用房425套、廉租房196套。连续三年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累计投资726万元,对704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加强弱势群体救助,将1.1万名困难群众由财政出资纳入城乡医保范畴,并建立定点医院,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方便。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站等,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5%。

香河县还以构筑“大防控”格局、完善大调解体系为主线,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大发展中实现大稳定。全面加强社会面控制,围绕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格局,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形势,适时组织各种严打行动;连续开展侦破命案、“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高压态势。注重矛盾纠纷中排查化解,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着力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立体排调网络。创新社会管控机制方法。从县直相关部门中抽调49名精干力量组建流管办,在各镇区、街道办设立流管站;按照流动人口“一人、一证、一表”和出租房屋“一宗、一证、一表”要求,全面采集、掌握暂住人口相关信息,并录入微机电子信息系统。投资180万元,研发居民信息分布软件,将全县31万居民和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制作了调节电子档案,涵盖矛盾纠纷、常住人口、重点部位等信息,成为各类社会管理工作的“数据库”,决策指挥的“参谋部”和维护稳定的“作战图”,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张洎 焦为)

优化社会管理格局 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CCTV.com

2011年10月10日 15:2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廊坊日报

[内容速览]

从关系群众利益的“小处”着眼,从关心群众冷暖的“小事”做起,从造成群众不满的“小节”改起;“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廊坊市倾力打造京畿平安“护城河”

从关系群众利益的“小处”着眼,从关心群众冷暖的“小事”做起,从造成群众不满的“小节”改起;“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近年来,我市把加强和创新“三小三大”社会管理工作作为战略任务,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市“十二五”规划,在全市普遍实行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各项任务逐一分解细化,采取项目化管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成效显著。

近日,在市第五次党代会上,市委书记赵世洪在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加强以社会公共治理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打造京津冀城市群社会治安环境最优、信访工作最好、群众安全感最强的和谐之城。

优化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关键是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我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发挥村民和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调解志愿者协会等群众组织,搭建依靠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平台。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有社会组织411个,其中社团26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2家。各县(市、区)还把发展各类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点,从数量上看,行业协会占社团总数的47%。这些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的社会组织体系。

完善维稳防控体系。我市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排调组织作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广阳区法院大胆创新,推出周六集体接访新举措,已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70人次,截至8月底,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大幅降低,中院转办、交办信访件较去年同期下降近五成,大多数问题就地解决,并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赢得了群众满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提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反恐处突队伍建设和实战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围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这一重点,变上访为下访,理旧案、清重案、防新案,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县两级党委成立群众工作部,加强对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领导。提升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和联合接访中心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乡镇、村街群众工作站、室,为群众提供高质量一站式服务。做好团结、教育、宣传、发动群众各项工作,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解决好信访难题。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等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严防产生新的积案。

廊坊市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2011-07-27

廊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蔚生

民政承担着重要的、基础性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建设社会组织,加强基层自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管理社会事务方面担负多项基础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保定考察期间的讲话精神为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构筑普惠型民生“安全网”。

一、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在解决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与服务,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解决民生是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因此,民政所承担的民生保障任务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和内涵高度统一。

(一)在保障机制建设上求“新”。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加大了政策理论研究力度,起草了《廊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重新修订了《廊坊市孤儿救助办法》、《廊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率先在全省研究出台了《廊坊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廊坊市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廊坊市关于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了民生保障的新机制,形成了新举措。

(二)在社会救助标准上求“高”。今年以来,根据物价波动情况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适时调整提高了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了302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180元提高到了1420元;孤儿救助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了600元,孤残儿童达到1000元;五保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800元提高到了3600元;医疗救助标准由次均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

(三)在救助覆盖范围上求“全”。随着救助范围的不断拓展,民政基层服务对象逐步扩展到了孤老、孤残、孤儿、低保、五保、贫困生、灾贫户、患病困难群体、低保边缘群体、临时困难群体,流浪型困难群体。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3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户6.62万户、14.34万人;供养和托管五保对象及城乡老年人6125人;救助孤残儿童827名;实施医疗救助3271人次,资助12.1万名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100%,城镇低保对象免费参加了新居民医保;保障各类困难优抚对象2400多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0人次,基本涵盖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救助制度覆盖城乡,实现了城乡衔接,应保尽保,应救必救。

(四)在服务设施建设上求“实”。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是为基层民众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在设施建设上,从满足社会需求实际出发,本着实际、实用、适用的原则,全面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止到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村敬老院及民政事业服务中心48所、建成老年公寓17所、总服务床位1.06万张;建成市级社会福利院1所、市级救助管理中心1所、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所;有规范化达标婚姻登记处11个;殡仪馆11个;光荣院10所、孤儿爱心家园10所,各服务设施全部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部分服务设施达到了国家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在维护民权上取得新突破 社会管理的重心在基层,城乡社区是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的最基本载体,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着力加强城乡社会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努力破解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破解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今年以来,将社区基础用房建设纳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新民居改造、村改居工程,继续加大社区基础工作用房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廊坊市区84个社区中,共有50个社区工作用房达到300平米以上标准,其中1000平米以上2个,500平米以上13个,300-500平米35个;地处老城区,条件简陋的老旧社区,分别采取租赁、借用等方式,全部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标准,基本满足居委会日常办公需要,在建设上均达到了设计、规划、标识的“三统一”标准。

(二)破解工作队伍建设的瓶颈。为了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居委会力量,研究出台了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了“一宽二严三高”的社区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模式。同时,加大了人才培训力度。目前,市辖区社区工作人员达到360多名,平均年龄37岁,大专以上学历205人,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保障经费全部纳入了各级财政预算,实现了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学历化、年轻化,确保了队伍的稳定性。

(三)破解社区管理的瓶颈。大量的社会管理目标要通过社区管理来实现。为了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一方面,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文化、卫生、环保、法律、平安、健康等112项服务进社区实行准入制度,并形成了严格规范的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另一方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市有三星级社区16个、二星级社区30个、一星级社区39个。

(四)破解社区服务的瓶颈。今年以来,开展了社区服务水平大提升活动,目前,市辖区已建成养老服务中心2个,养老服务站22个,加盟社区服务企业500余家,12349社区一键通呼叫服务系统已经全部开通,入网老年人达到1.4万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到34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1家,服务全市约14万户居民,50余万人口,基本满足居民在15分钟内步行就医要求;各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活动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活动室达到58个,其中棋牌室12个,图书室17个,老年日间照料站21个,社区市民学校8个,建有体育健身小广场90余个,社区活动室和社区体育广场广泛开展了书画、棋类、球类、跳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营造了和谐的社区氛围。

(五)破解组织体系建设的瓶颈。2010年至今,持续两年开展了“社区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民主决策体系、居委会下属组织体系、以楼院长(居民小组长)为重点的延伸管理体系、志愿者服务体系和民间组织管理体系为内容的五大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各社区普遍建立了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体系,民主选举产生楼院长、单元长、小区负责人1940人;社区民间组织达到300余家,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达到170余个,志愿者达1.5万人,全面提升了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实现了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在保障民利上取得新突破

民政承担着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等专署社会事务管理,这些工作直接服务百姓,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

(一)全面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协助力量,社会组织依法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目前,我市各级社会组织已经发展到730多家,涵盖了文化、体育、经济、金融、科教、卫生、农业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开展了“三争创,一夺取”活动,即“争创河北省先进社会组织”、“争创河北省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争创河北省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夺取百面优胜红旗、争做百名模范之星”活动,全面加强了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党建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有10家市直社会组织受到省级表彰。同时,开展了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出台了《廊坊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保证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全面规范地名工作管理。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市辖区33条主、次干路的街路标志改造工作,安装街路标志牌912块。县政府驻地和市辖区设标完成率100%。开展了地名标志规范专项清理活动,清理违规标志171处,补设丢失、破损的地名标志2.62万块。实施小街小巷地名标志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200余条胡同、里弄、小街小巷的地名标志、门牌号码设置进行了“拉网式”清查,补登门牌号码4000余个,清理违规标志45处,设置道路指引牌38个。同时,在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下,基本完成了廊坊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了地名数据库建设,已登统地名信息2000余条。

(三)全面规范殡葬工作管理。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启动了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各乡镇、村街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丧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等新风俗。开展了殡葬服务质量专项提升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明示收费标准,加大了对各级公墓的清理整顿力度,建立了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各项殡葬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四)全面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实施了重要节庆日预约服务和无假日便民服务,对全市76名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并颁发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启动了婚姻登记全省联网工作,全市12个婚姻登记处全部顺利实现了专网在线登记,有效避免了骗婚、重婚等违法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4209对,离婚登记3386对,补发婚姻证3912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587份,登记合格率保持100%。

第12篇:廊坊市继续教育考试(推荐)

廊坊市2016年度继续教育考试

试卷成绩:84分 总成绩:84分

一、判断题(每小题4分,10小题,共40分)

1.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2.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有自己的经营机构,以经营机构为增值税纳税人。(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5.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补缴增值税。(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A 解析 6.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税务机关认证。(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7.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特殊情况下,纳税人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仍可享受减免税。(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解析 8.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预缴申报享受某项税收优惠存在疑点的,应当进行风险提示。但不可以要求企业提前履行备案手续或者进行核查。(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解析 9.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发现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停止享受优惠,但无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解析 10.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二、单选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的时间是( )。

A .2015年1月1日

B .2014年1月1日

C .2015年7月1日 D .2014年7月1日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解析 2.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应按照( )缴纳增值税。

A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B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C .不动产融资性租赁

D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解析 3.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应按( )计算缴纳增值税。

A .经营性租赁

B .融资性租赁

C .金融服务

D .有形动产租赁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解析 4.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应按( )计算缴纳增值税。

A .经营性租赁

B .融资性租赁 C .交通运输服务

D .其他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解析 5.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该( )。

A .从低适用税率

B .适用平均税率

C .从高适用税率

D .适用加权平均税率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解析 6.下列项目中,不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 .古旧图书

B .将产品赠与他人

C .以物易物

D .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解析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A .30 B .60 C .90 D .180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C 解析 8.税务机关应对享受减免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 )检查。

A .事前监督

B .事后监督

C .事中监督

D .不进行监督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解析 9.定期减免税优惠事项备案后有效年度内,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仍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但备案内容需要变更的,企业在变化之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A .7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解析 1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 .10% B .12%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解析

三、多选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综合收益包括( )。

A .其他综合收益

B .综合收益净额

C .综合收益总额

D .权益综合收益 正确答案:AC 我的答案:AC 解析 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A .单位向红十字会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B .单位将无形资产与下属单位换取一批货物,作为原材料

C .单位向自己的集团公司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D .单位向某国企无偿转让不动产 正确答案:CD 我的答案:ABCD 解析 3.一般纳税人发生下面的应税行为中,按11%缴纳增值税的有( )。

A .交通运输服务

B .基础电信

C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 .销售不动产 正确答案:ABD 我的答案:ABD 解析 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

A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B .市场上的平均价格确定

C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D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正确答案:ACD 我的答案:ACD 解析 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A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B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C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D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正确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CD 解析 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 )。

A .轮客渡

B .公交客运

C .轨道交通

D .出租车 正确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CD 解析 7.纳税人随纳税申报表提交附送材料或报备材料进行备案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报送( )资料。

A .减免税的项目

B .减免税的依据

C .减免税的范围

D .减免税的期限 正确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CD 解析 8.税务机关应当结合税收风险管理,将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纳入风险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A .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B .纳税人是否存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骗取减免税的行为; C .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

D .减免税有规定减免期限的,是否到期停止享受税收减免; 正确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CD 解析 9.企业所提供的备案资料包括( )。

A .合同(协议)

B .备案表

C .证书

D .文件 正确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C 解析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的规定,企业购置用于( )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A .环境保护

B .节能节水

C .安全生产

D .特种工艺 正确答案:ABC 我的答案:AC 解析

第13篇:廊坊市集中供热热计量管理办法

廊坊市集中供热热计量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加强集中供热计量管理,规范热计量收费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系统节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热计量收费的供热单位与热用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热计量收费,指城市供热单位按两部制收费办法对热用户收取热费。

第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供热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条 为推动热计量收费工作进程,城市规划、建设、物价、环保、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热计量工作。

第六条 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积极探索对集中供热用户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供热系统的节能效果,各相关部门、供热单位及热用户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实施热计量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完备的热计量设施和达标的节能建筑是实施热计量收费的基本条件。集中供热系统中使用的热计量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热计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

第八条 室外供热系统的热源、热力站、管网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

市区范围内既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原单管串联式与控制阀在室内的供热系统,改造为单户循环、户外控制,并具备安装热计量条件的供热系统,各用热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分户供热计量改造。既有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加装热计量表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承担,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分别由政府、供热企业、用户共同承担”。经测算,每改造一户(约80平方米)需要资金5500元,其中:分户改造材料、人工费2700元,热计量装置2800元。政府给予每平方米18元资金支持,其余由企业和用户承担。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必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规定,达到二步节能标准。其采暖系统应按相关规定达到可调控、变流量调节和分户热计量的技术要求,安装楼前热计量总表、户用热量表、水力平衡、恒温控制、通讯控制、通讯线路等装置。

第十条 既有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完成供热采暖系统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后,方可实施热计量收费。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单位应积极探索对既有建筑实行热分配式等其它热计量收费方式。

第三章 热计量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城市供热计量收费价格应依据国家《供热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成本、收支平衡、合理盈利的原则,由城市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热计量收费价格实行分类价格,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热价和非居民热价两类。

第十二条 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构成,基本热费占总热费的30-60%。

1、热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费=按当年建筑面积收费热价×建筑面积×基本热费折算比例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耗热量×热量调整系数

2、热量调整系数用于修正用户在整栋建筑中所处位置不同而导致的耗热量差异,以体现热计量收费的相对公平性。具体热量调整系数由物价部门和城市供热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考虑到低保户的承受能力,按热计量收费的低保户暂按廊价管〔2008〕151号文件核算基本热费,如今后出台新的低保户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核算。

第十四条 实施热计量收费的范围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确定,供热单位应与热用户签订热计量收费合同,合同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热用户先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全额按时交纳热费,待采暖期结束后以热计量收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于4月15日前将上一个采暖期的热计量读数以书面形式通知热用户。供热单位如发现热计量表损坏应在15日内通知热用户。

第四章 热计量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七条 楼前热计量总表以外的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热计量总表及其以内的用热设施由房屋产权人、房管、物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协议进行维护。公有住房出售后,用热设施的维护管理按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房屋产权人、房管、物业单位均可将其负责维护的全部用热设施或热计量设施有偿委托供热单位或经供热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能源管理公司维护管理,代维费用额度由委托与被委托方协商议定。

第十九条 供热设施中使用的热计量器具应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热用户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产生异议,可提出申请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热用户垫付。经检定,计量器具质量合格,则检定费由热用户承担,热费按当前耗热量进行结算。若热计量表的准确性确有问题,则检定费由计量器具生产厂家承担,供热单位以修正后的热计量表数值为准重新核算热费,按规定实行多退少补。热计量表发生故障时,故障之前的计量热费按热表读数收取,发生故障期间的热费暂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计量表修复后继续按热计量读数计费。热计量表系人为损坏的,本采暖期热用户按建筑面积标准进行缴费。

第二十条 供热管理人员在对供用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室温检测等工作时,应当出示证件,热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热计量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须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相关费用由要求改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其它集中供热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市热计量管理办法。

第14篇:廊坊市国家税务局文件[优秀]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廊国税发„2009‟90号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九日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加强机关服务型建设,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纳税服务环境,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是税务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融洽税收征纳关系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的迫切需要。

二、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优化流程为导向,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以科技服务、个性服务、规范服务为重点,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手段,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和层次,促进征纳双- 2务信息体系;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税收管理科学精细,纳税服务科学高效,业务流程规范简便,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征纳成本有效降低,社会各界满意度持续提高,征纳双方和谐发展具有廊坊特色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机制,统一纳税服务规范。今年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纳税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组织协调。纳税服务工作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纳税服务工作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市级、各县级局征收管理部门要设定专职人员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形成一套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征管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纳税服务管理机制,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制度。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标准的纳税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纳税服务真正融合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细化、- 4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评价考核力度,实现用制度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用机制去激励纳税服务人员,保障纳税服务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4)建立激励和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围绕纳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种评先选优活动,充分调动国税干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法定服务不作为行为和侵害纳税人权益的执法过错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在维护税法公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办税服务厅服务模式,巩固和创新纳税服务手段

1、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在全面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意见》的文件精神基础上,市局要求各县级局对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硬件环境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按照文件要求统一和规范办税服务厅标识和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合理设置和布局办税区、各功能分区,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办税服务厅的计算机、办公设施进行升级换代、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整体视觉效果。

2、拓展办税服务厅功能。在现在办税服务厅功能基础上,在各县级局办税服务厅中,有选择的建立咨询服务区和自助服务区,在咨询服务区,研发多媒体纳税服务咨询系统,方便纳税人自助涉税咨询;在自助服务区,引入纳税人自助办税终端ARM机和互联网,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理申报纳税、认证、抄报税、门户网站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设施,开辟24小时全天候纳税服务渠道。

- 6建设,市局将根据标杆服务厅的标准,确定2个办税服务厅标杆作为全市办税服务厅的样板。

(三)落实“两个减负”,切实减少征纳双方工作负担

1、简化办税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要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内部的工作流程,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涉税事项,予以“一次性”办结。对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予以即时办结;对不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按照“办税事项在前台集中,服务在外部延伸,业务在内部流转,质量在后台监控”要求,把税收服务事项拓展到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所有涉税事项,实现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申报纳税系统和发票、会计、统计、纳税评估系统等6个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真正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享受“一站式”服务。

2、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提高工作效率 下半年将适时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服务模式。在市区范围内,选择1-2个有条件的单位作为试点,试点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服务模式,通过国地税联合办证,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深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双方成本,提升税务部门的综合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优化“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及一般纳税人管理相关业务流程”

- 8登记、网上年检、网上申报、网上退税预审、网上认证、网上下载表证单书、网上送税法等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强化应用短信服务系统,促进信息传递互动

税务机关要加强短信服务系统的应用,利用短信形式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开展涉税提醒、催报催缴和涉税事项告知等贴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实用、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快速传递与反馈,提高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3、制定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方案,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

实现从现行的廊坊市财税库银横联系统批量扣款和现金支票缴税方式向省局推行的全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的平滑过渡,确保推行工作全面成功,高质量地完成省局的推行工作部署。

逐步实现把“银联”引入办税服务厅,支持划卡缴税;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网上申报计算机,安装纳税人自助网上报税系统等多种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纳税服务。

(五)不断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1、拓展税法宣传渠道。

要进一步发挥好国税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税法公告等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和应用好国税系统的现有资源,做好对廊坊国税门户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增强网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健全网络系统功能,广泛开展多元化的税收宣传。

2、加强税企联系,加强领导联系户制度。

不定期地邀请纳税人进行座谈,坚持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主动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领导联系户制度,深入联系户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征求企业纳税服务需求,为企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搞好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3、加强新办业户培训。定期对新注册登记的纳税人进行培训,使纳税人尽快掌握基本的办税知识和办税技能。此外,要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直接对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提供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的纳税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把纳税服务提高到全局工作的位置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局、各县级国税机关要建立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市、县级国税征管科负责纳税服务具体工作,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做好纳税服务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组织保障、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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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

〔2012〕第3号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8月20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聂瑞平2012年8月28日

—1—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住房管理,逐步改善城市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廊坊市规划区内公共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住房是指市政府投资建设,或者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实行有偿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具体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类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的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的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45万元以下的家庭。

第五条 公共住房保障采取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和公共住房租赁补贴两种方式。

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住房实物房源并按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家庭数量,按保障对象申请先后次序实行轮

—2— 候制,轮候期限不超过5年。

公共住房租赁补贴,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在市场自行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应保尽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核算补贴发放金额,提交市财政部门核准后直接发放到户。

第六条 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实行租补分离、分级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统一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缴纳房屋租金,然后由市政府按照保障对象收入类别分梯度进行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60平方米。 公共住房保障级别为:

(一)对最低收入家庭,给予实物配租或者租赁补贴保障。申请实物配租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按照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100%给予补贴;申请租赁补贴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按照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60%发放补贴。

(二)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实物配租或者租赁补贴保障,在保障面积标准内按市场平均租金的40%给予补贴。

(三)对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给予实物配租保障,在保障面积标准内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20%给予补贴。

对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超出保障面积标准的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缴纳房屋租金。公共住房保障补贴标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 发展公共住房应当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公开公平、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八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称市住房保障部门)是全市公共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住房建设(配建)管理、房源运营维修管理、准入配租管理、复核退出管理、住房查档、住房保障档案及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住房保障业务机构承担。

市监察机关负责公共住房建设、申请、分配、退出等监督检查工作。

—3—

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相关政策规定筹集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建设资金,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公共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公共住房立项审批、申请上级新建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公共住房项目用地征转及土地供应工作,协助做好公共住房配建相关工作。

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公共住房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公共住房配建相关工作。

市建设部门负责公共住房项目建设审批、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工作。

市物价部门负责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和公共住房具体租金标准制定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区民政部门进行低保家庭认定、核查婚姻状况、根据申请家庭提供资料审查测算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部分申请家庭社会保险缴纳、退休金发放进行核查等工作。

市卫生部门负责申请家庭大病审查认定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户籍审查认定工作。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家庭车辆购置审查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对部分申请家庭银行存款等进行核查。

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公共住房项目税收减免、对部分申请家庭相关缴税证明进行核查等工作。

市统计部门负责公共住房建设数据统计报表、市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审查认定工作。

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申请家庭残疾等级审查认定工作。

广阳区、安次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住房保障

—4— 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申请家庭资格审查、组织入户抽查、公共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到户、协助组织住房分配、清退、年度复核等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及房源筹集

第九条 市政府组织市住房保障、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城市总体规划、住房保障规划等,编制公共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公共住房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制度,每年10月底前,根据公共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已完成收储的建设用地供应给公共住房建设单位,作为下一年度建设用地。

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也可以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第十一条 公共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但是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也不得空置。

第十二条 对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园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住房,优先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租住。有剩余房源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调剂安置本地其他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租住。

第十三条 需要建设公共住房的单位,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和建设方案,按程序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同时接受全程监管。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和搭配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应当搭配建设公共住房,

—5— 并在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和项目批准等文件中标明建设套数、套型面积等内容,房屋建成后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或由政府以约定价格回购。具体配建比例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对集中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按一定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基础设施,具体建设比例、产权归属、租售政策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集中新建的公共住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对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础条件的要求。

第十五条 新建公共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公共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户型合理,节能环保,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住房,应当严格遵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公共住房应当做到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在交付使用前进行简单装修,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具体装修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共住房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住房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住房;

(二)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住房;

(三)其他社会组织投资新建、改建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住房;

(四)退出或者闲置的廉租住房以及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五)闲置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公有住房;

(六)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社会存量住房;

(七)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公共住房条件的房源。

—6—

第三章 资金筹集和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市政府筹集公共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5%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五)公共住房建设的融资;

(六)出售保障性住房所得的收益;

(七)社会捐赠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九条 公共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补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市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等支出,但不得用于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

第二十条 公共住房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省相关税费政策执行。公共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执行。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住房,按照公共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享受政策优惠。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住房贷款,以及公共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二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鼓励担保机构为公共住房建设项目提供担保。

第二十三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住房。对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住房的,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或者出让方式优先供应,对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住房需要土地变性的,在不违反区域整

—7— 体规划的前提下,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办理相关手续;对贷款建设公共住房的,市财政部门按企业贷款额度的2%给予贴息补助;对所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项目,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住房保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保、人防等相关部门应当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加快各项手续办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二十四条 申请公共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家庭),在市区实际居住。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学生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期间不计入常住户口时间)。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者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26周岁的单身家庭。

(二)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收入和资产条件。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家庭成员工资(含退休金)、奖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家庭总资产是指家庭成员或者个人名下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房产、车辆、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三)申请家庭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四)无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或者已转让过私有住房、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满5年,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无房户。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以上年限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8— 第二十五条 对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的市级及以上劳模、65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孤老、患重大疾病人员、残疾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按照规定优先给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对城市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纳入保障范围。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收入标准、资产限额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对已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保障,正在进行轮候的家庭,可以申请转为公共住房保障,同时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或省限价商品房保障资格;对已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全部转为公共住房,按公共住房政策和标准进行保障。上述家庭需按公共住房申请条件和程序重新进行申请审核,对继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保障。

第五章 申请资料及申请程序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住房保障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一式2份;

(二)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申请家庭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结婚证、单身(丧偶)证明、离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现单身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申请家庭的收入证明及资产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其中,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的市级及以上劳模、65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孤老、患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和定义的25种疾病)人员、残疾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还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2份复

—9— 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

(二)由市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劳模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孤老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由市区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经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见义勇为事迹的相关证明。

第三十条 公共住房申请审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领表。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申领《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

(二)承诺。申请人填表时,应当一并填写承诺书,具体包括:如实填报家庭收入、住房、车辆、资产等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家庭收入、住房、车辆和银行存款等进行查询;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后,应当补缴租金或者退回公共住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部门审核公示程序中,对填写资料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家庭,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本次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同时录入廊坊市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准备材料及申请。申请人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申请条件,每个申请人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申请人申领《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后,填写表格并准备材料,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资料。申请人持填写完整清晰的《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向居(村)民委员会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时限履行各项手续。

在填写表格时,对有住房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格评估;对有汽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按表

—10— 格所载计算公式测算车辆现值。对有车有房的家庭、有房的家庭、有车无房且车辆现值超过15万元的家庭,由中国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依法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

(四)初审。居(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审查申请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表格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一定比例,通过入户、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入户抽查,填写《入户核查登记表》。重点核查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与初审情况差异较大的家庭。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居(村)民委员会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五)复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收到辖区居(村)民委员会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公告栏或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日。公示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人口、住房、车辆、收入级别等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所属区住房保障部门。

(六)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转交同级民政部门。

(七)收入及资产核查。区民政部门根据申请家庭填报的收入、住房、车辆、资产等信息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对其收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查测算,按照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分出申请家庭收入级别,同时测算出资产总额。对收入、资产总额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

—11— 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八)房产查档。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查档,对查档信息与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一致的,由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所。

(九)车辆核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所对申请家庭成员车辆情况进行查档,对查档信息与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一致的,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十)终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终审,并组织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和 “廊坊市房地产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十一)建档发证。对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建档,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申请租赁补贴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测算列表提交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补贴;申请实物配租的,参加公共住房统一配租摇号。

第三十一条 对审核过程中不合格的申请资料应当逐级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第三十二条 单位投资的公共住房,优先向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供应,具体申请、审核、配租政策,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第六章 配租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简约环保的原则进行统一装修,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对需要进行装修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装修公司、监理公司。装修公司应当按相关施工规范,组织装修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理公司按规定对装修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装修,参照执行。

—12— 成立市区公共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市区公共住房验收交房、维修管理、租金收缴、物业公司选定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最低收入及孤老病残劳模见义勇为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公共住房保障。

第三十五条 对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房源不足时按申请先后次序进行轮候,其中对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轮候期间在保障面积标准内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或者40%发放补贴,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轮候期间不予租金补贴。

第三十六条 公共住房实物配租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进行,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每次摇号的房源数量、房源位置、申请户数、申请家庭情况(家庭人口、保障级别、承租意向、单位位置或者租住位置等)等进行综合考虑,制定公开摇号配租方案。

第三十七条 对中号的配租对象,由其与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廊坊市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和《廊坊市区公共住房补贴协议》,办理费用缴交和入住手续。对中号后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的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分别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和40%发放补贴;对中号后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予租金补贴。

对已参加公共住房摇号但未中号的家庭,在下次摇号时优先摇号;对参加公共住房摇号但中号放弃的家庭,与下批次申请对象同时摇号,不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八条 《廊坊市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产权归属,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二)房屋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物业管理费、水暖电费、电梯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维修责任;

—13—

(七)停止公共住房保障的情形;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约定。

第三十九条 公共住房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合同时统一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预交下一年租金,同时根据保障对象类别按梯度给予补贴。合同期满后需继续承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续签合同。

第四十条 公共住房产权归投资单位所有,承租家庭对配租住房只享有使用权。

第四十一条 对社会力量投资的公共住房,由公共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参照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配租程序进行配租,并将配租结果及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有剩余房源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调剂安置本地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并由产权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收益归单位所有。

第七章 使用维修及退出管理

第四十二条 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由市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共同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每3年调整一次。确定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和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两类租金标准。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作为租赁补贴核发测算依据,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作为配租住房租金缴纳测算依据。分散配建的公共住房,按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测算缴纳租金。企事业单位提供的用于本单位职工租住的公共住房,可以参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自行确定,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用于向社会保障对象出租的,按市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第四十三条 公共住房只限承租人租住,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出借、转租或者闲置,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及内部结构,也不得用于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

—14— 者违法活动,不得损坏、破坏房屋和配套设施。损坏、破坏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应当负责维修或者照价赔偿。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市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的维修,自用部分由承租家庭自行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主要通过公共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维修资金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因承租对象家庭人数发生变化或者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者地点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如有可调配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变更家庭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直接将调整房源配租到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配租房屋退回。如无房源,可以进行轮候。

第四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及时缴纳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住房:

(一)已购置住房或者资产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的;

(二)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住房的;

(三)转租、出借公共住房的;

(四)改变公共住房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五)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六)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的;

(七)在公共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住房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公共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每次配租房源和保障家庭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年度复核期间,用

—15— 人单位及负责公共住房保障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各负其责,确保复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十八条 对合同期满不再符合条件或者经年度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当按公共住房退出政策规定程序主动退出承租住房;暂不能退出的,给予3个月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对搬迁期满承租人不退出公共住房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须限期退出承租住房。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承租住房、又不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交纳租金的,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退出或者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承租人相应处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退出的家庭,计入住房保障诚信黑名单,终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同时录入廊坊市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对已经承租公共住房的保障家庭,在连续承租公共住房一定年限、正常缴纳各项费用且无违规违法记录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家庭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出资购买现承租住房,具体购买价格和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及利用等工作,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准确,并根据申请家庭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公共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政府对各县(市)政府履行公共住房保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公共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

第五十二条 市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1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公共住房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接受承租人委托为其代理转租公共住房。违反规定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中号的配租对象,应当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和“廊坊市房地产业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廊坊市规划区包括廊坊市中心区、廊坊开发区、万庄区、龙河高新区、北史家务、北旺、尖塔、杨税务等行政辖区。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7—

第16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第17篇:党建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抓党建

齐心协力求发展

——额敏一中党建设工作汇报

额敏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62年,是一所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完全中学,学校现在教学班80个,学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党员83人。多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目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地区德育达标学校、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地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地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县“五好党支部”等50多项荣誉。

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一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坚持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职工每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政治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自学、记笔记、开讨论会、写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了学习。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内容。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活动,让其对党的有关知识早知晓、早行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今年,申请入党的人员达25人。

二、用创新举措推进实践,在循序渐进中提高教育教学等工作水平

只有创新才能加快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抓安全,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思路,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创新务实,学校常规工作稳步发展。

在抓安全方面,专门成立了综治办、学生综合管理办、护校队等机构,形成了从学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到综治办主任、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校园安全。近年来,学校边疆三次被评为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在抓教育教学方面,狠抓师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参加自治区和地区教研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2名教师到英国学习;今年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学习,组织教师外出考察100余人次,参加教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组织名师开展百家讲坛;坚持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行老教师带新教师的“蓝青工程”、“一帮一”结对帮扶工程,相互传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践。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充实德育工作力量,新成立了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挥联动效应,学生管理工作得到大大加强,校风学风明显好转,促进了教学向纵深推进。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与部门、教师、班级争先创优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学校先后受到县上和地区的表扬。

在抓学校基础建设方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为学校献计出力,勤俭节约办事,学校的运动架等都是教师动手制作,操场平整等都是组织师生利用节假日干出来的。特别是在东校区搬迁、校园整治工作中,组织师生义务劳动4000多人次,累计为学校节约资金40多万元。今年自筹资金90万元新建了东校区篮球场、乒乓球场、开水房,硬化了校园。

三、用团结和谐扭转抓好班子,在凝心聚力中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把班子团结和谐作为推进工作的龙头,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勤沟通、常商量,做到观点一致、意见统一,从而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开避孕药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权、监督权。在知司长权方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支部乃至学校的相应问题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公示,使党员知情,规范的党务工作,公开的党内事务,让广大党员有了被尊重、被依赖的感受,为支部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参与权方面,党支部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党员当先锋”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都无不践行、贯彻着党员的参与权;在监督权方面,按照教育局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把支部计划、总结、决议、打算、评优选先的条件、得标情况等都及时、主动的臵于相应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的特色,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方法载体上有新的变革,开创了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我校2010年中考有41名学生进入全县前50名,并包揽前5名,82名学生进入全县前一百名;全国普通高考中500分以上的学生有32人,比去年增加13人。超过重点大学本科线的学生有100人,占12.4%,比去年高出5.3年百分点,比全疆重本上线率(12%)高出0.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人数366人,占47.1%,与去年持平;专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占93%,比去年高出2.3%。

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之首,也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工作。我校党建工作也存在创新力度不够、名方面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今后,我校党支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第18篇: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大力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组织,逐一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内容,狠抓落实,强化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增强了服务本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党组对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通过换届改选了局支委成员,支部书记,亲自部署过问、督促检查党建工作,支委组织委员,负责日常党务具体工作的落实。经常召开党组和支委会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揉合在一起,安排专人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全年党建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报告,圆满完成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计划周密,学习扎实。

年初,我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一是开展了支委学习制度,全年学习不少于5次,二是开展了全体党员学习,组织领导上党课2次,组织其他内容的学习不少于6次;三是强抓了党组学习,党组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做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内容,有成效。四是组织党员参加“讲谈”学习;参加社区组织的党课学习;参加区委组织部安排的专

题培训学习,培训学习达 12人次。通过各项形式的学习,大大提高了我局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丰富了党务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一是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局党支部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领导组,定期组织学习和“比、学、赶、超”等活动,全体党员及支部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在业务工作、社区义务岗奉献、居住小区服务等方面全面开展承诺,并认真履诺。

二是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各项学习活动,听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学先进等活动,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并由支部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我局支部与社区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一同上党课,组织党员参加“3。8”节女子竞走活动,一起开展社区居民安全教育;捐赠社区工作经费;全体党员承诺社区义务岗活动。同时,我局支部还与镇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与村委会一起开展了农民培训活动,对茶农进行了茶叶生产加工有关标准知识培训。同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支部书记驻村蹲点,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并开展了农户走访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文章。

四是开展了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建党纪念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永远跟党走徒步行”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了送温暖帮扶活动。同时开展了“建党90周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全局党员认真对待,撰写了发言稿,发民主生活会上谈对党的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组织党员参加了“红歌大家唱”广场献唱活动。

五是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我局制定了“大走访”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走访企业不少于4家,支部书记还配合区委统一安排,走访了帮扶乡镇的部分企业和村民;同时走访活动期间,我局还组织全区40多家企业召开了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服务方式。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促进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工作。我局全体党员均做到按期交纳党费,支部及时上交区委组织部,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执行一会三课制度。局党组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年开展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

三是严格党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全面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局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内容目录,2011年开展党务公开事项达6次以上。

四是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领导。今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庆三

八、走古道”体验活动;组织妇女参加了社区庆三八竞走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及文明创建清扫活动等。通过各种活动的组织,增强了党的凝聚力。

五是我局今年共报送各类信息50多条,其中有关党务工作的信息有10多条,均及时报送给了区两办及区直机关工委。同时我局还组织人员撰写了“创先争优”论文,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创先争优”演讲活动。

第19篇:党建工作总结

***镇基层党建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省、市、区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镇位于**市南45公里处,镇域面积1,324平方公里,耕地10万亩,全镇辖10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00人。党委下辖18个支部,其中镇直8个支部,农村10个支部,现全镇党员322名,其中农村党员226名。其中男性党员201名,占88.9%;女性党员25名,占11.1%。35岁以下党员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1名,占31.4%。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结合‚三创工作‛,镇党委始终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工作思路,把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实施文化兴镇、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民生事业‚五大工程‛贯穿活动始终,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施组织堡垒工程,在明职责、促帮带、夯实党建基础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建基础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增添动力。扎实开展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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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真正做到创建活动‚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投入资金2万元,设立了创建活动奖励基金,制定了千分制考核细则,根据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兑现奖惩,实施综合考核‚双向排位‛。对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能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健全帮带机制——凝聚合力。充分利用‚三个代表‛责任区、‚党建‘6+1’工程‛、‚争当五大员,努力做先锋工程‛等有效载体,建立了以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党员包组的层级抓管体系,通过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后进党组织结对、优秀党员与一般党员结对抓帮扶,老党员与新党员‚一帮一‛抓带动,中间党员‚手拉手‛抓共进,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抓指导,以及党员‚双带‛、乡村共建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带作用,从而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完善点评机制——增加约束力。建立了‚一述一评一改‛领导点评机制,定期地及时地开展党委书记点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的点评活动,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导力度。

二、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在当先锋、做表率、激发党员活力上实施创建

党员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镇党委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强化制度促学。镇党委下发了《***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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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级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规定每周五为职工集体学习时间。通过制度规范学习行为,确保学习活动抓得着、不变样。二是调研交流互学。结合自身工作,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工作。2011年召开了调研工作交流座谈会,交流调研文章28篇。全镇干部职工分别就各自的调研报告作了发言,并将调研成果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三是专家给力帮学。镇党委积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本着‚党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在外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我乡讲授新农村建设、传统文化教育、新农保等各方面知识。同时,针对广大农民群众所需,我们采取‚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的方式聘请了水稻、玉米种植、养殖、浆果等多方面的省市区专家为农民零距离讲课,受到农民的欢迎。四是参观取经广学。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借鉴他山之石,我镇党委、政府先后派出乡干部、村‚老三位‛二十余人次前往发达地区参观学习,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出去学习一次。为了充分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年初由镇长带队,先后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到安达、肇东、宾县等地,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

三、实施文化兴镇工程,在强建设、提品味、打造生态***镇上实施创建

我镇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以挖掘和打造‚生态***‛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美化绿化工作。一是实施‚三项服务措施‛——强化建设。首先建立了行业服务联系卡。以‚提供优质服务、搭建沟通桥梁‛为服务宗旨,制作了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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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五种行业服务联系卡,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具体的工作性质、服务内容等信息汇集制成卡片,发到群众手中,和群众搭建起了沟通桥梁。并积极推行‚零距离‛的服务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为群众想实事、办实事、干好事。其次是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一帮一‛扶贫解困、‚民情恳谈‛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组建了一帮一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爱国卫生志愿服务队,一个服务队服务一类人群,定期深入到村屯及各单位,帮助困难党员开展党内生活,提供就业及致富信息;帮助弱势群体,寻找致富渠道,解决实际困难。2011年共对55户老党员、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出27袋面粉,27袋大米,慰问金16,100元钱。第三成立文艺宣传服务队。我镇目前已成立了**村和**村两支文艺宣传服务队,并为演员购置各种演出服装,购买所需乐器。文艺宣传服务队以传统节日为契机,依托文化大院,充分发挥我镇农村文艺人才优势,采取三句半、快板、诗朗诵等群众喜闻乐道的方式,自编自导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科普知识、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2011年两个文艺服务队分别成功举办三八节文艺演出、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春节联欢会等大小活动11场。活动开展以来,形成党员带头宣传创先进,群众积极参与创先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红色旅游”上做文章——提高知名度。积极打造红色旅游产业,开发‚**要塞‛旅游项目,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发**水电站和**水库旅游资源,合资建设自然风光旅游区。逐步形成**市区、**大峡谷、**古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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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要塞、电站景区的红色旅游品牌。三是在“生态***”上下功夫——提升品位。发挥***镇交通便利的地缘优势和物产丰富的资源优势,从实现自然与人文的有机融合入手,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依托中俄林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村产经济 与市种苗中心合作发展浆果黑五类(蓝靛果、蓝莓、山葡萄、黑加仑、黑樱桃)培育及深加工产业。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狠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保洁公司,聘请保洁工人5名,每日对镇内垃圾进行清扫,共清理垃圾1000余吨,清运镇内垃圾750余吨。四是提升‚硬件措施‛——改善环境。投入248万元,铺设镇内主街两侧3.5米宽、1000米长的彩砖路面人行道,更换路缘石1300米,安装路灯44盏;投入资金30万元修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健身休闲广场,并在广场区域内安装健身器材和体育器械;申请资金160余万元,完成地下排水工程。抓住我省三年绿化的有利契机,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植树绿化工程,在镇内和**、**、**、***、***、**等村内进行四旁绿化,全镇累计植树超过5万余株。去年我镇和**村先后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省级生态文明村。

四、实施产业优化工程,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民增收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政府立足镇情,围绕农民增收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使全镇的农业生产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是科技引领助推种植业——筑牢根基。坚持科技兴农战略,突出‚特色农业种植培育、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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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普及‛三个重点,推进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大豆、玉米和水稻作为主导作物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90.1%提高到95.4%,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2个发展到4个。五年来,我们以‚三高‛农业为目标,以调整农业结构为突破口,以先进适用技术为依托,建设具有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示范园区6470亩,其中高产大豆示范区4635亩,玉米种植示范区1155亩,水稻种植示范区620亩,白瓜子园区60亩,园区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的模式,形成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科技示范园区。旱改水示范田6630亩,推行‚公司+农户+基地‛的生产模式,稳步向订单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三代‛工作,促进场区共建跨区作业,将**村和**村确定为‚三代‛村,组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借助**农场先进机械力量,全力完成秋整地工作,有效解决秋收后农作物‚站杆‛现象。二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拓宽财源。先后完成改扩建**屯肉牛育肥场和**屯肉牛育肥场标准化肉牛养殖项目。加大对**村马鹿、**村林蛙养殖的帮扶力度,着重配套技术服务,从资金借贷、品种引进、防疫、育肥指导、市场调研等方面给予帮扶。目前全镇奶牛存栏1519头,肉牛存栏1723头,山绵羊存栏7545只,生猪存栏1679头,大鹅存栏15263只,同比2009年分别增长6.4%、17.5%、61.8%、205.2%和3804.3%。2011年畜产品产量达400吨,畜牧产值达到1735万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0.5%。

五、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在惠民生、解难题、发展社会事业上实施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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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村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饮水、农田路、排涝沟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一是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帮助**村和**村打深水井3眼,完成**、**村自来水安装和**村自来水升级改造工程,解决了当地居民多年来吃水难问题,使老百姓吃上了放心水。二是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累计修整农田路50公里,挖排涝沟32公里,修复水毁工程7处,修复病险堤坝500延长米,完成对石匠河消险加固,加固梁集屯堤坝。累计完成水土保持工程量6800立方米,新增改善效益除涝900亩,水田灌溉720亩,水田保持效益2075亩。三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交通枢纽优势,进一步加强村村道路建设,全镇已完成10个村屯村村通公路建设,增铺水泥路面14.3公里。四是实施公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六位一体‛建设工作力度,为3个村新建办公室和综合活动室,改建办公室2个。加强农村文化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乡村书屋工程,目前已完成**村、**村和**村的乡村书屋建设,藏书均过万册。完成对10个村屯远程教育设备的安装,便捷了广大农户查阅和搜集农业知识信息,同时也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培训、学习的平台。不断推进文化体育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筹措资金,新建**村文化活动广场和**村文体活动广场,极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年龄老化问题严重。目前我镇35岁以下年轻党员只有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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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青年大多数在外地上学、打工,培养、发展党员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党建经费不足。各村屯经济积累不足,在开展党建和‚三创‛工作中影响或者限制活动效果。

三是村干部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部分年轻、有能力、有水平的村干部由于不是村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公开招考公务员,建议条件放宽,让更多年轻优秀的村干部参与进来。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今后主要从农村农技员,计生专干、后备干部、素质较高的能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和多元化的培养方式,充实壮大基层党组织。

二是深入调研,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办法、新机制,探索可行性措施,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全局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通过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党员把精力都集中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贡献一份力量上来,努力营造比、学、赶的氛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通过中心组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送理论下乡、远程教育、专题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全面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围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同时,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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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解决部分村干部心态浮燥和少数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2012年,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省市区工作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绩效工程,深入开展利民行动,切实抓好‚五个一‛活动,集中精力抓发展、保增长、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达县石桥镇列宁街小学 2011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010年,列宁街小学党支部在市教育局党委、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局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为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工作

我们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会、思想大讨论以及视频录像等形式,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学习活动。在每周坚持自主学习两小时的基础上,集中学习了12次,同时,副校长段玉奎同志做了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辅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在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文献、建国60周年辉煌历程文献、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事迹、尤其是教师先进人物事迹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营造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

2、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们通过“用爱擦亮师德”系列化活动,以对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落脚点,努力构建教书育人,为师德守护高尚,诲人不倦,让学生微笑成长的师德建设氛围。通过学习英模事迹,树立身边典型、召开事迹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举行师德演讲、师德征文、教师家访、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等载体,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准,教师们努力用自己爱的音符在学生生命成长中奏起了爱的交响曲。

3、以党员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

我们通过捐赠生活物质、学习用品和现金等形式,与3户社区的贫困家庭和10户校内贫困学生家庭建立了帮扶对子。一年来,我校党员教师先后6次走访这些家庭,以各种形式的帮扶为贫困家庭捐赠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现金折合人民币500元。不仅为贫困家庭送去了一片真情,更使党员教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提高了党性修养。期间,涌现出的许多感人故事,如买肉,再次敲响亲人的门;远方的阿姨来串门;用轮椅撑起生活的希望;10个鹅蛋的故事;送你亲手缝制的鞋垫,激励着每一位教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怎样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位党员教师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及党员作了一次汇报;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今年选出了2位镇优秀党员;四是坚持定期讲座制度,学校党总支成员围绕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的难点、热点、疑点等问题,举行专题讲座,宣讲党的基本知识,介绍先进的教改思想,今年共举办了五次这样的讲座活动。五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每位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必须听课一到二节,为教师作出榜样。我们三位校级领导今年共听课150节,含盖了所有的任课教师。

2、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党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七一重温誓词活动、观看《2011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录像活动、进万家活动、“颂祖国”演讲活动、“迎国庆”教师书法大赛活动、“四个一“活动(上一节优质课、帮扶一名问题或特困学生、为学校提一条合理化建设,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引领青年教师的政治信仰

我们以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分层次地在非党教师中开展党章党课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对非党同志的培养考核和工作,适时将入党申请人、非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调整,形成良好的动态管理。现在,我校5名非党教师都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

一年来,我们以生态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即: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2.心系群众,服务人民;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5.顾全大局,令行禁止;6.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秉公用权,廉洁从教;8.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树立快乐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敬业、精业、乐业、创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激励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今年重点抓了下以几项工作。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青少年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活动和三乱的治理工作。

3、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利用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集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和生态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整理,共征集有价值的建议65条。

4、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积极落实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工作,学校的各项工作如师资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福利、财务开支等情况,均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经常听取教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大增强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5、做好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学校对工、青、队、妇、及退体工作都有专人分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且开展得有声有色。如: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工会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健康体检;平时做好对生病的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每逢重大节日,组织教师开展一系列活动。再如组织校大队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

总之,一年来,学校党总支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团结激励和引领全体教职员工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建功立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和引领全校教职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2011年11月30日

《廊坊市 党建工作总结.doc》
廊坊市 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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