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党建工作总结

2020-07-19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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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近年来银川发展最困难、最特殊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依靠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化危为机,力促发展,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奋力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经济指标大幅提升。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14.3%;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92.53亿元,增长43.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4.02亿元,增长2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2.1亿元,增长3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48亿元,增长19%。呈现出危机中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特色品位更加彰显,城市化率达65%,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城市通过验收。被评为“2009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

—开放合作成果显著。成功举办2009中国市长论坛、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第二次年会等重大活动,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幅提升;招商引资实现新跨越,到位资金超过350亿元,增长52%,连续六年领跑全区,华润集团、苏宁电器等8家中国500强企业落户银川。

—全民创业蓬勃开展。培养小老板和创业者1390人,创办小企业1003家,创造就业岗位9850多个,涌现出一批创业明星、创业之星,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

—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为民办10件实事圆满完成,筹资3.6亿元解决了历年征地拆迁补偿、失地农民安置等遗留问题,有效解决城市供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市本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5910元和5410元,均增长10%。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保增长,经济发展回升向好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政府工作首要任务,迅速果断行动,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强力拉动经济增长。抢抓中央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和国家部委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利时机,争取中央新增投资项目184个,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近44亿元,市本级投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7.8亿元,实施了一批事关全局、事关民生、事关长远的重大项目,带动了民间投资,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企稳回升。

坚持把保工业增长作为重中之重,市财政投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企业力度,减免、缓交社会保险费5300多万元,税务部门落实各项政策,共为企业减免退税22.6亿元,帮助企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银政银企合作,出台《关于搞活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4500万元,为企业落实担保贷款2.24亿元、贴息500余万元,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开拓市场、渡过难关。狠抓项目带动,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60个,完成投资220亿元,增长21%,有力遏制了工业增速大幅下滑态势,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超过240,打赢了工业保增长攻坚战,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认真落实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完成重点商贸项目投资35亿元,命名27家商贸“小巨人企业”。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建改造农资、日用品配送中心7个,农家店280家。深入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程,销售额6100万元;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拉动农民消费近1亿元,全年农村消费增长67.6%,比城市高55.8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成投资99.6亿元,增长26.7%;商品房销售面积509万平方米,增长67.8%。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培育消费热点,组织承办银川国际汽车博览会、房车生活文化节等大型展会15场次,拉动消费近30亿元,汽车零售额增长达60%,城乡消费需求得到有效释放,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化危为机强内功,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工业实力加速壮大。充分利用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快推进“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深入开展企业成长管理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45户“小巨人企业”在保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宁东基地煤炭、电力、煤化工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中电投27万吨电解铝等项目建成投产。机械装备制造业配套能力显著提升,建成铸造、热处理、模具等配套中心7个。伊品集团8万吨赖氨酸等项目投产,伊顺集团清真牛羊肉等项目顺利实施,羊绒产业实现了优化升级,新材料产业产值增长50%。风电、光伏发电及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快速推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实施重点技改项目34个,新增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各2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重型铸钢件、镁合金等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强五优”产业在应对危机中不断壮大。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完成农业增加值33亿元,增长7.5%。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农业直补资金8537万元,增长14%。“两强多优”产业快速发展,新建设施园艺4.2万亩,举办了中国西部设施园艺节、首届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沉着应对“三聚氰胺”事件,实施奶产业“铸龙工程”,奶产业发展稳步回升;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达93.7万吨、增长5.8%;葡萄、长红枣、花卉和“适水产业”稳步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农业机械化水平,新增自治区级龙头企业17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7家,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5.26万亩,增长69%。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3个,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87个。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发展小额贷款公司14家,村级资金互助组织37家。

服务业迅速发展。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259亿元,增长11.5%。空港物流中心、银川物流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陆港一期工程、宝丰能源物流中心投入运营,兴庆区物流市场带改造提升步伐加快,开工建设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积极引进中铁物流等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传统货运企业转型升级,现代综合物流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银川)西部总部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中盐集团等68家企业总部落户银川。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开发银行、建行等银行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引进了石嘴山银行等金融机构,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金融生态示范城市。软件、动漫产业加快发展,央视动漫制作基地落户银川。启动建设运动休闲城市,新建、改建运动场所25处,向社会开放近40所学校体育场馆,成功举办首届端午龙舟赛等大型体育活动,我市代表队进军法国“城市之间”国际版总决赛,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西北风情旅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实现旅游收入29亿元,增长30%,荣获2009国民休闲特别贡献城市、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积极推进城镇化,城乡建设迈上新台阶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快编制金凤区南部、西夏区北部、贺兰山东麓等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城市规划设计不断提升。实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21个,“黄河金岸”堤防、北京路地下通道、南郊公交场站等工程竣工,火车站改扩建、职教中心及教育园区基础设施、贺兰山体育场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启动贺兰山水厂建设,新建、续建城市道路28条,改造小街巷15条,建成先锋墙、当代名人雕塑和建城2121年纪念碑。加大旧城改造和拆迁整治力度,拆迁面积近210万平方米。实施了正源街、湖滨街、清和街、长城路等特色街区改造,城市特色和品位进一步彰显。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出台《关于促进农民进城稳定就业并安家落户的意见(试行)》,兴庆区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特色小城镇及中心村建设深入推进,新建“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14个,改造农村危房5642户,建设农村公路182公里,解决了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黄河金岸”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包兰线两侧生态及生产力提升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45万亩,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狠抓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有力推进

加强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实施贺兰山路等16条林带、新月广场等15处景观提升工程,新增改造城市绿化面积500公顷,人工造林15.22万亩。建成城市东南部水系扩整连通工程,海宝公园、黄河湿地公园完成年度建设计划,新增湿地面积5000亩,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黄沙古渡被评为国家湿地公园,中山公园被列为国家重点公园。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节能改造项目25个,年节约标准煤45万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9%以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3.6%、2.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0%,跻身全国节能减排20佳城市行列。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中水回用,启动绿色回收网点建设,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50万只,有力推动了社会节能。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对31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开工建设第五污水处理厂,实施了二排沟、四二干沟、银新干沟清淤集污工程,拆除小锅炉151台,制药企业空气污染、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5天,居西北地区省会城市首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运处理,宁东镇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

(五)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市、县(区)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调整界定部门职能209项,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大力推行《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行政机关效能和执行力不断提高。城投公司融资能力明显增强,发行企业债券工作进入国家发改委审批阶段。铸龙投资公司组建运行,阅海集团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自来水、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供热价格实现了动态调整。园林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平稳运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行。主动参与沿黄城市同城化发展,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合作深入推进,与连云港等城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区域合作交流不断深化。重点围绕香港经贸旅游文化周、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大力开展项目推介,落实招商引资项目239个,在麦地那、圣彼得堡等城市,开设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超市和展厅,对外经贸合作成绩喜人。

(六)大力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关于促进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开展了首届“全民创业月”活动,扶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3个,创业示范园区10个,实施创业培训1.4万人,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849万元,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创业就业见习,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转移农村劳动力13.7万人次。面对危机,绝大多数企业做到了不裁员、不减薪,为维护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着力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投资11亿元,新建改造中小学校33所,三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设立了二中国际部、九中中德班和六中创意班,特色教育加快发展。创新型银川建设深入推进,安排重点科技项目127项,专利申请量增加15%。全面启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进一步扩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力有效。承办了首届食品安全论坛,整合监管职能,加强专项整治,成立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部分中小学推广营养早餐,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取得明显进展。培育新型人口婚育文化,实施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系统干预,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15‰。积极构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53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30套,改造市区危房13万平方米,将8569户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力度加大,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4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成效明显,移民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31元,增长16%。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冲刺攻坚阶段,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力量纠正不文明行为,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隆重举行银川建城2121年庆祝活动,“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得到广泛认同,市徽、市歌、市树、市花和市鸟正式确立。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月上贺兰》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被评为全国特色品牌活动,《黄河文学》入选全国“农家书屋”重点推荐书目,公共文化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不断加强,双拥共建活动深入开展。统计、仲裁、档案、慈善、地方志、红十字、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6件、建议56件,政协委员提案373件,办复率均达到100%。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请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出台政府规章5件,“五五”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治银川建设有力推进。启动新一轮平安银川创建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解决了一批社会治安和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上访事件下降2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取得的成绩极其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鼎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向关心支持银川建设发展的驻银部队、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还十分紧迫,外贸进出口总额下降幅度较大,统筹城乡发展任务艰巨,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执行力有待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我们巩固应对危机成果,夯实经济回升基础,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今年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科技和人才工作创新、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重点,乘势而上,奋力突破,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着力加强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银川建设;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新局面。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7%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以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以上。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确定以上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充分考虑了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现实需要,兼顾了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兼顾了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重中之重,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把继续做好应对危机各项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机制建设,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务求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壮大“一强五优”产业,增强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大力提升产业层次。深入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扎实推进企业成长管理咨询服务计划,着力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强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加快宁东基地建设,推动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延伸煤化工下游产业链。继续推进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支持模具、精加工等配套中心投产达效,提高区域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启动实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铸龙”工程,加快提升羊绒产业技术层次,壮大发酵及生物制药产业实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80个,重点抓好银星能源500兆瓦太阳能发电装置、伊品生物45万吨玉米深加工等3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力促发电集团2000吨多晶硅、鄂尔多斯荣昌绒业100万件羊绒衫等项目建成投产,推进丰友化工热电联产等35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工业投入280亿元,增长27%。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夏区、永宁县“宁东工业园区”建设,抓好宁东基地临河C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规划论证石油化工园区。整合现有工业园区,明确产业定位,严格执行投资强度等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增强园区承载能力。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光伏、光热产业和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鼓励宁东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支持开发区建设西北地区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坚持用工业化、城镇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力促“两强多优”产业聚集升级,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增加值增长6%。

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瞄准向城市供应主渠道,坚持农副产品提质、扩量、增效并重,支持节能温棚改造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设施园艺标准化、可控化和工厂化生产规模,新增设施园艺4万亩。加大奶产业“铸龙”工程实施力度,推进奶牛“出户入园”和品种改良,新增奶牛2万头。加速粮食生产现代化进程,建设千亩以上粮食高产示范区12个、有机粮食基地10个,优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抓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实施“适水产业”铸龙工程,加快建设育种基地,扶持建设6个“适水产业”示范区。做强做大清真牛羊肉产业,推动花卉、长红枣、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一区一品、连片发展、规模经营。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发展体验参与、旅游度假、会展观光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办好第二届园艺博览会及特色农业展示洽谈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振兴工程,新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15家、农村专业合作社25家。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完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销售体系,建成宁夏农产品物流中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抓好农技推广示范县(市)区建设,创建5-10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打造灵武长红枣等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绿色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奶牛、设施园艺投保率分别达到50%和30%以上。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三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性质划分,做好住房、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的衔接,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突破口,做好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抓好兴庆区、金凤区统筹城乡试点,新建“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10个,改造农村危房2500户。创新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引导企业到小城镇开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发展小城镇支柱产业,建设小城镇加工商贸园区。继续实施“黄河金岸”沿线、包兰铁路两侧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生产力提升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新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三)注重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把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强力推进“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建设,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7%。

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完善促进消费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农资、日用品配送中心6个、农家店150家。实施社区“双进工程”,加快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网点设置,新增连锁、便利网点50个。大力培育商贸“小巨人企业”,抓好万达商业广场、华润万家等15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力争引进沃尔玛、麦当劳等国际知名商企。积极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会展中心运营机制和配套服务体系,办好第四届中国银川清真美食文化节、第三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等系列展会,积极培育品牌、扩大影响。加快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抓好金凤区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鼓励动漫软件、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发展,扩建宁夏软件园,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积极发展供应链业务外包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培育一批骨干服务外包企业。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空港等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宁东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物流联动。开工建设公铁联运场站,加强与青岛、连云港等港口的合作,争取开通银川至连云港集装箱“五定班列”、银川至天津集装箱专列。建成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中国穆斯林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

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加快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带、黄河长城旅游区和沿爱伊河休闲旅游带开发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自驾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延长产业链条。加快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接待服务层次,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推进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办好全国登山大会、钓鱼大赛等大型休闲主题活动,完善体育设施布局,推广“人人运动计划”,组织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积极备战第七届全国城运会、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办好第九届银川国际汽车摩托车旅游节,全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均增长20%以上。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销售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做好公有住房房改和康居住房办证工作,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盘活住房租赁市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引导居民理性购房。

(四)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把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创新型银川,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争取建成新瑞长城、小巨人机床等8家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力争建立1-2个优势特色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搭建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织实施100项重点科技项目和50项科技创业项目,启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逐步取消政府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培育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争创1-2个中国名牌产品、10-15个宁夏名牌产品。

加强人才工作。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养创新人才团队,建立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信息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项目招标形式引进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面向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招聘一批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硕士学位以上的紧缺人才。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制定分层次的人才培训计划,抓好党政人才公共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商管理及科技人才专业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继续深造,努力构建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执行落后产能限期淘汰制度。抓好伊品生物公司氨氮处理等节能改造项目,大力推行能源审计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启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节能建材示范工程,推行12层以下新建住宅太阳能热水一体化应用系统。加快建筑节能和分户供热计量改造,分户计量达到25%以上。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政府采购和公用设施一律采用节能产品。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节水、节电和节材。加大源头治污力度,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抓好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耕地和水源地保护,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五)着力彰显品位,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努力把城市做精、做美、做出品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编制《银川市城市近期规划(2011-2015年)》和兴庆区东北部、金凤区西北部等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整合黄河以东区域发展规划,加快编制燃气、供热等专项规划,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0个,实施兵沟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城市南北中轴线和六盘山路、宝湖路、长城路公铁立交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黄河金岸”柏油路面及兴庆区段连接线、火车站站前广场、贺兰山体育场、黄河书院、黄河小镇建设工程,推进银川至宁东轻轨项目前期工作。改造小街巷20条,进一步完善市区路网体系。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整治力度,改造市区危旧房屋10万平方米。抓好上海路、文化街、民族街等特色街区改造工程,实施城市雕塑三期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实施银西10万亩生态防护林、职教基地周边绿化等工程,提升德馨公园、爱伊河两侧绿化档次,抓好城市景观林、道路配套绿化和节点改造,扩大市树、市花种植,新增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积极申办第九届中国园博会。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大山沙区及贺兰山东麓生态治理力度,完成人工造林11.8万亩。加快实施城市西北环水系连通、阅海西侧防洪排水沟道整治、西南部防洪排水等工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完善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大力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年”活动。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完善“重心下移”管理机制,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推进旧小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供暖遗留问题,扩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施占道摊区规范和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开通银川至宁东、灵武城际公交,加快公交向镇村延伸,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加强现代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装备的应用,优化市区交通组织管理,有效解决上下班高峰期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问题。

(六)加强政策引导,增强全民创业实效

完善创业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加大政策扶持。安排创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完善和落实全民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创办或领办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创业,引导农民围绕市场和产业基地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青年、妇女等各类创业主体。建立创业型城市评价和创业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部门推动创业职能,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优化创业环境。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建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10个,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创新培训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审、经营管理、市场分析等全方位服务,全年培养小老板1000名,培育小企业1000家,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

弘扬创业精神。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月”活动,办好创意创业展和创业项目推介会。积极培养、树立创业典型,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创业银川”品牌。

(七)推进改革开放,开创内陆开放型经济新局面

着力破解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夯实政府信用融资平台,扩大开发性金融合作规模,充分发挥城投公司和铸龙公司作用,积极推进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10个,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和社会投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持。完成自来水总公司和污水处理公司改制,完善公交公司市场化经营和财政补贴机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努力扩大开放。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办好首届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承办第三届中国回商大会及穆斯林企业家峰会,争取承办中阿经贸论坛,积极申请在我市设立中国回商商会、中国国际商会穆斯林分会。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紧盯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突出产业链招商,加大对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力度,继续实施世界银行“投资促进试点”项目,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亿元。引导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积极推进与马来西亚、泰国互设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展销厅,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有较大增长。

(八)坚持民生优先,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积极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拉动就业增长机制,用三年时间解决政府历年欠企业工程款问题。开工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援助力度,切实帮助城镇无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800个,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抓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实施就业、创业培训5万人,培养新型农民2000人,转移就业达到80%以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三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为三区达到参保条件的8万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为60周岁以上农民发放养老金,切实抓好两县一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村干部、市级劳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大低收入群众帮扶力度,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抓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和产业扶贫工作,加大移民地区种、养殖业扶持力度,确保移民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开工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和外来创业者公寓。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和市场调控,保持物价平稳运行。

切实为民办好10件实事:

1、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2、新建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租赁住房500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限价商品房800套;

3、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方式解决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

4、改造完善市区10处路口和10条主干道交通管理设施;

5、新建和改扩建城市公厕50座;

6、解决14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7、资助1500名高龄老人居家养老,建立完善60个养老服务站;

8、为5000名城乡困难家庭孕期妇女免费进行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

9、为10个社区和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康复器材;

10、新建改造100个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

(九)繁荣社会事业,全力构建和谐银川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培训模式,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实施一批中小学改扩建工程,完成第一幼儿园迁建,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国际班、创意班等特色教育。推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全面建成职教中心。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支持民办教育、民族教育发展。

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行市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治疗。加快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大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检测力度,全面推行营养午餐进校园,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计生服务体系,推进人口素质提高工程。

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数字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成农家书屋建设。加快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打造“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贺兰山岩画艺术节等活动品牌。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加快市属文化单位改革,抓好专业院团创作生产和《月上贺兰》巡回展演,支持文化城、回乡文化园等文化实体健康快速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建立重大群体事件问责制。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生产安全。改善基层自治组织办公条件,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加大“诚信银川”建设力度,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大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把编制“十二五”规划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发展大势,紧扣银川实际,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把体现特色和发挥优势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科学合理地确定“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和重大项目,明确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新任务、新目标,为银川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绘制更加美好的蓝图。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法治政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扁平化”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注重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强化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政府门户网站、“12345”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灾害性天气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认真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家咨询、民主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公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抓好全民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法治银川建设。

(三)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出台《银川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全面实行政务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弘扬和践行“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强化实干和责任意识,奋发有为,激情干事,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强有力地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电子考勤管理,强化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四)加强政府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人财物管理,加大关键岗位的监督,强化规划、土地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个别部门和公务人员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勤俭办事、干净干事,以良好的政府形象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回首2009,我们在困难中奋进,耕耘收获;展望2010,我们在希望中前行,激情跨越。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乘势而上,奋力突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开创银川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推荐第2篇:银川市永宁县

银川市—永宁县

永宁县隶属银川市,地处宁夏银川平原引黄灌区中部,东临黄河、西靠贺兰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郊县,位于银川市区以南。永宁境内有纳家户清真寺、明代长城、李俊塔等古迹,是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永宁县是国家确定的商品粮基地县和500个重点扶持的粮棉大县之一。全县粮食总产达22万吨,用全区2.03%的耕地生产了全区9%的粮食,农业生产能力居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位。永宁县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着力打造城市品牌。改造旧城、建设新区、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一批各具特色,环境幽雅的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城乡一体化进程步伐加快,城市化率达到25%。 其科技、教育、卫生协调发展,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近几年,正在着力打造“礼仪永宁、文化永宁、诚信永宁、魅力永宁”。全县涌现出国家级、自治区和银川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一大批献身经济建设的先进人物。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充分展现出永宁人民昂首向上的精神风貌。

永宁县旅游资源丰富。纳家户清真寺、明代长城、李俊塔等古迹是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华回乡文化园民族特色浓郁,鹤泉湖天然自成、风光秀丽;三沙生态旅游园融大漠风光、自然景观为一体,是休闲、娱乐的绝好去处,还有古代建筑遗址;古人赞誉的“宁夏八景”中的“观桥柳色”、“汉渠春涨”等景点。

鹤泉湖

位于宁夏永宁县城东北2公里,距银川市18公里。湖区面积3000余亩。相鹤泉湖波光粼粼,周围芦苇环绕,景色秀丽。环境幽雅,数十类禽鸟戏游湖面,鱼虾畅翔水中,湖汊、芦荡数十处。

李俊塔 李俊多宝塔位于李俊镇政府南侧,距永宁县城24公里。多宝塔始建于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是一座八角形楼阁式青砖砌成重檐塔。塔身13层,连同塔顶刹与塔顶共15层,高31.52米。被认定为佛教寿塔。塔顶刹呈八角形,每面正中开一佛龛,龛内供佛像一尊,刹座上承托宝珠式样刹身,其上为巨大的桃形攒尖塔顶。

中华回乡文化园

中华回乡文化园坐落于回族最具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回乡名镇纳家户村,和纳家户古老的回族社区清真大寺交相辉映,成为我国唯一的以回族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景区。 文化园紧临京藏高速公路永宁出,依托古老的纳家户清真大寺和回族风情浓郁的纳家户村所建,以展示伊斯兰建筑文化、礼俗文化、饮食文化、宗教文化、农耕与商贸文化为特色。

永宁四棵树

四棵树在宁夏永宁县李俊镇郭家湾子村北,有四棵粗细基本相同的古老银白杨,树高约21米,直径为1米,四棵树呈正方形布局,树与树之间相距8米,树冠遮地面积约1亩左右。按古树的年轮推算,约有320年或370年历史。

四棵树虽经风雨300余年,仍然苍劲挺拔,古树新枝,繁茂异常,枝头上栖息着已经少见的珍禽“苍鹭”,其鸣声闻于数里之外,当地流传着种种关于四棵树的传说,更使古树增添了一种神秘的色彩。

推荐第3篇:银川市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银文明委发[2010]26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2010年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银川市2010年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2010年工作,总结经验,推动我市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附:《银川市2010年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银川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2月10日

银川市2010年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近两年来,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四德”建设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先后有570人获得自治区“道德之星”和道德模范称号,去年我市又评选表彰了市级道德模范968名,“美德少年”1329名,在全市掀起一个崇尚、学习、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今年,为了配合全区“道德模范宣传年”活动,我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软硬并举、狠抓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道德模范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项资金予以经费保证。市文明委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银川市道德模范宣传学习计划》,特别对建设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自治区〃银川市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建设方案》并获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确定了以大团结广场、人民广场等为重点分布区域,分别设立大型LED电子宣传屏、建设英雄模范人物墙和在主要街道设立英雄模范人物宣传公益广告,在社区、单位建立英雄模范人物宣传专栏和橱窗的总体建设规划。3月上旬,市文明委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狠抓落实,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版,使道德模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消息通讯、言论评论、专家点评、访谈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层次、多角度宣传,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兴庆区在《今日兴庆》开设“思想道德建设专栏”,灵武市在电视台开办了“每周一星”栏目,定期播出自治区“道德之星”、灵武市“好女婿”专题片,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 二是开展社会宣传。在全市广场公园、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公共场所广泛利用文艺演出、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灯箱广告、标语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了集中展示道德模范风采,我们精心选取我市近年来涌现的有一定影响力的道德模范40人,专门在兴庆区步行街设计制作成道德模范灯箱广告,建成了银川市道德模范宣传一条街(步行街),在区党委、区人大及银川行政中心周边制作安装道德模范灯箱广告42个,产生良好效果。此外,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建成了一批道德长廊和道德广场。兴庆区在富宁街自强巷建成了总长度约150米,宣传面积近100平方米,有22个宣传栏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长廊1个,在掌政镇杨家寨村村部建成了孝贤文化墙1个;金凤区在辖区各镇、街道设立道德模范宣传公益广告牌近2000余块,两镇还在10个村建成了道德文化墙近20000

米;西夏区在辖区各镇(村)、街道(社区)建立了道德模范墙近10000米;永宁县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先进模范人物橱窗、宣传栏30多块,在杨和街道建成道德模范广场1个;贺兰县在欣兰广场集中制作安装了有16块道德模范宣传栏组成的道德模范宣传长廊1个。灵武市在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一批“道德模范墙”。截至目前,已经在市区建成了一座“道德模范墙”和“道德模范一条街”,在中北村建起了“五好文明家庭墙”。

三是做好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工作。去年以来,银川市高度重视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工作,通过召开专家会议充分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并研究确定雕塑、LED屏和电子屏的具体布点位置,制定了《自治区〃银川市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建设方案》,并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目前,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的选址工作已经结束,确定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在银川市人民广场东侧落户,建筑设计图案已经出炉,正在进行报批阶段,近期将开工建设。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规划建设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如永宁县在仁存渡口将建设以展示永宁党史、优秀党员、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历史人物及事件为主要内容,以“解放银川仁存渡江“为主题的红色广场和在珍珠湖广场实施建设名人雕塑、先进模范人物浮雕墙两大工程。贺兰县将在月亮湖畔建设一批当代名人、英雄人物、先进模范人物雕塑。

四是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市上及各县(市)区通过开展道德宣讲团、社区大讲堂、道德引导站、周末大舞台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兴庆区2009年5月份在农村开展了“孝德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创(创建孝贤文化墙)、演(办孝德文化节)、组(组织孝德模范宣讲团巡回宣讲)、送(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行(践行八个一活动)、评(评孝亲爱老模范和孝贤村)”等形式,宣传实践孝德孝行。去年至今在各街道开展了“社区大讲堂”和以“五情”(“婆媳体贴情”“兄弟手足情”“父母养育情”“夫妻恩爱情”和“邻里互助情”)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模范巡回宣讲活动。金凤区通过举办“周末大舞台”、道德点评台、道德引导站活动,集中展示身边道德模范风采。灵武市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了“百名好女婿”、“60年来为灵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杰出人物”、“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以评促创,推进了全市思想道德建设。

三、积极行动,形成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合力

去年以来,我市各部门、各县(市)区千方百计关心关爱道德模范。2010年和2011年,市文明办连续两年为道德模范免费赠送《银川晚报》各300份,并积极组织对身患疾病的道德模范王晓花开展募捐活动,看望慰问家庭遭受变故或生活困难的周淑云等道德模范进行慰问;市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了

“百名孝德之星看银川”活动;兴庆区向“道德之星”免费赠送2009年《银川晚报》461份,同时各乡镇、街道在元旦、春节之际,对辖区内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了慰问,为道德模范送去了慰问金、米面粮油等生活日用品。

四、今后需加强的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道德模范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银川文明网开辟“道德模范宣传”专栏,对全市道德模范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二是加快英雄模范人物标志性建筑建设进度,确保今年10月份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组织全市道德模范巡讲团,深入各县市区及各系统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四是在街道、社区和村继续加大道德长廊、道德广场、思想道德文化宣传墙等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社会效应,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4篇:银川市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一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

病媒生物性疾病是由病媒生物传播引起的一类疾病,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丝虫病、登革热、西尼罗河病、黄热病、东方马脑炎、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造成一定影响。按照银川市创卫工作总体要求及《银川市2011年卫生工作的要点》,围绕“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结合我中心实际,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了201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防灭结合的科学防制原则,较好地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不断巩固我市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列入年度卫生工作管理目标,并与各县区疾控中心签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年终考核挂勾,从而有效地推进病媒生物工作的全面开展。由于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全面落实了责任,从而有效地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规定范围之内,使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

二、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5月6日、11月28日举办两期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培训班。通过举办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班的形式,对各区县病媒生物防制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做到科学监测、规范用药、操作正确、防护合理。4月14日在月牙湖乡政府举办疫源地卫生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同时利用月牙湖乡集市人员集中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病媒生物和鼠疫防治知识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490份(张)。4月15日在兴庆区月牙湖乡生态移民安置点开展了主题为“生态移民 利国利民 防治鼠疫 从我做起”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生态移民建设工作人员讲解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利用“3.24”结核病防治日,“4.7”世界卫生日,“4.25”计划免疫宣传日,“10.8”高血压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大规模的卫生科普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发放宣传单页1550份。通过培训与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病媒生物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群众性病媒生物防制运动的蓬勃开展。

为提高我中心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的防治技术水平,增强专业人员基本职业技能,2011年3月4日至5日、8月8-12日,中心选派5人次参加中华预防医学会在厦门和青岛举办的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通过学习后与交流,了解当前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形势,看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基础知识和操作技术,掌握技能,在除害防病工作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与密度监测工作

1、进行病媒生物孳生地的调查与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以病媒生物生态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手段,开展了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与治理工作。各县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河滩、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防洪渠、垃圾站、废品收购站、三不管地段、居民区、火车站、医院、特殊行业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配合爱卫办进行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彻底铲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

2、开展常见重要病媒生物的监测,为科学防治提供科学依 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的方法,参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中“病媒生物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方法,制定《银川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在全市统一方法、统一调查工具、专人、定点、定时进行调查监测工作。各区县能按时上报各自辖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资料和报表。坚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汇总,每月各区县专业机构结合季节特点,把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做为每月工作重点,及时反馈监测结果,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的评估分析。我中心对区县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保证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资料的完整性。

通过合理选择监测点,认真组织监测,详实记录监测数据,掌握全市重要病媒生物种群结构、季节消长变化规律,为制定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蚊虫监测 采用人工小时法。按照银川市蚊虫活动规律,监测从5月份开始,在三区两县一市,分别设立了城区、城郊结合部两类调查点,按照要求每月上旬、下旬各监测1次,日落后20min开始,每类场所诱捕1小时。全年调查捕获蚊虫695只,其中淡色库蚊429只,为银川市优势蚊种,占61.73%;三带喙库蚊136只、占19.56%,中华按蚊94只、占13.53%。在两类生态环境中,蚊密度年平均为4.34只/h,城郊结合部蚊虫密度最高,达6.07只/h,城市蚊密度较低,为5.15只/h。

(2)蝇类监测 采用笼诱法。按照银川市蝇类活动规律,蝇类密度监测从5月份进行,各监测点选择农贸市场1处、餐饮外环境2处、绿化带1处、居民区1处,每月中旬监测一次。布蝇笼180个,捕获蝇虫1415只,年平均蝇密度0.76只/笼〃天。其中家蝇472只、占33.33 %、市蝇451只、占31.89 %,丝光绿蝇110只、占7.78%。家蝇、市蝇为优势蝇种。农贸市场蝇类密度最高平均达1.32只/笼〃天。

(3)蟑螂密度监测:采用粘捕法,蟑螂密度监测为常年监测,各监测点选择农贸市场1处、宾馆1处、餐饮业2处、医院1处、居民区1处,每月中旬监测一次。布粘蟑纸4320个,捕获蟑螂3种1415只,年平均密度0.76只/张〃夜。其中德国小蠊472只、占33.33 %、美洲大蠊451只、占31.89 %,日本大蠊110只、占7.78%。德国小蠊为优势蝇种。农贸市场蟑螂类密度最高,平均达1.32只/张〃夜。

(4)鼠类监测 鼠密度全年监测,采用夹夜法,三区两县一市个设1个监测点,选择居民区、特殊行业两类场所,每月监测一次,全年布放鼠铗25200只,有效铗数23860只,捕鼠241只,年平均鼠密度1.01%。其中城镇居民区鼠密度为0.89%,特殊行业为0.91%,农村鼠密度最高为1.28%。褐家鼠和小家鼠为优势鼠种。

四、加强鼠传播疾病监测

(一)鼠疫疫源地踏查与监测

鼠类是多种自然疫原性疾病的贮存宿主,目前已确切证实的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野兔热、恙虫病、森林脑炎、蜱传性回归热地方性斑疹伤寒等。我市近年来相继出现鼠间鼠疫疫情和人间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因此,鼠传播疾病监测也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1、鼠类监测 2011年在兴庆区月牙湖固定监测点和通贵乡流动监测点进行样地鼠密度、夜行鼠等监测,共捕获鼠9种995只,其中样地鼠密度调查获鼠9种441只,小型啮齿动物种类调查获鼠7种371只,逐日捕鼠172只,家栖鼠调查获鼠11只。主要宿主长爪沙鼠捕获145只,次要宿主子午沙鼠捕获626只。在踏查过程中未搜检到自毙动物。

2、蚤类监测 检蚤室梳检鼠995只,染蚤鼠442只,鼠体染蚤率42.41%;获蚤513组2823匹,蚤指数2.84。其中同型客蚤指名亚种2520匹、角尖眼蚤指名亚种103匹、秃病蚤指名亚种28匹、迟钝中蚤41匹、叶状切唇蚤45只,方形黄鼠蚤8匹,阿巴盖新蚤29只,吻短纤蚤3只。共挖窝巢29个,带蚤窝巢1个,获蚤1匹,窝巢带蚤率为3.45%。

3、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 (1) 病原学监测:

实验室剖检鼠995只,培养995份,结果均为阴性;蚤培养513组2823匹,未分离出鼠疫杆菌。

(2)血清学监测: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微量法)10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4、开展贺兰山鼠系分布调查。10月14-19日, 自贺兰山三关口至北寺双塔之间区域进行鼠系分布调查,共布夹1420余夹次,捕获鼠3种8只,蚤2种6匹。

(二)流行性出血热疫点踏查与监测

3月25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防专家与我中心病媒生物防制科工作人员来到玉泉营农场,先后对该地区农田、居民区的鼠密度进行踏查,进一步了解鼠类数量及活动情况,对患者进行随访,患者自述已经康复,且家里尚未发现有老鼠活动。同时,告知患者及周围群众,发现家里有老鼠时及时灭鼠,若发现老鼠活动频繁时,报告当地卫生院,由防疫专干及时与疾控机构联系,适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地区的安全。

五、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体系逐步完善

各级疾控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除害防病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大对除害防治人员的管理,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根据全市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制定除害工作制度,完善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网络体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相关突发事件。

六、依法监督,严格考核

今年是我是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年,我中心对各县区疾控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查,对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暗访,一抓到底;对成绩优良的部门、单位予以表扬,差的予以批评;加强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病媒生物危害问题的督促整改。

七、存在问题。

1、个别县区疾控部门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够重视,人员、经费、设备投入不足,工作主动性差;

2、宣传力度不够,市民的讲卫生、保护环境的意识较差;

3、病媒生物防制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防制措施落实不到位。

八、工作建议。

1、加大对病媒生物监测经费投入,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病媒生物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及方法,树立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护环境,改造环境,增进健康的健康意识。

3、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人员对媒介传染病形势严峻的认识、教育和提高,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技能;

3、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网络,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客观完整收集各项工作资料。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推荐第5篇:银川市环境噪声条例

所属类别 } 环保能源

{ 发布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03-07-18 { 生效日期 } 2003-08-20 { 效力状况 } 有效

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03年7月18日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市、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九条 在工业生产或商业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固定设备、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现场检查。

工业生产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提前10日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保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提前5日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停用抢修的,应在事故或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中央、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银川市管辖的单位、外地驻银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县(市)管辖的单位,由所在地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本条(一)、(二)、(三)项规定之外的单位,按管辖权限,由所在地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市、县(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权限内,可以授权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型的企业、事业单位直接作出限期治理决定。

第十二条 在城市范围内需进行爆破作业等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三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四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和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等情况。

第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提前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确因抢修、抢险连续作业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在高、中考期间和考前15日内,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1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四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在城市禁鸣区和其他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

第十八条 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

第十九条 用于广告宣传的飞艇等航空器在城市市区低空飞行,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须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条 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把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污染作为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教育训练内容之一。审验机动车辆时,应当审验机动车辆的行车噪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噪声标准,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不予办理审验合格证。

第五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限制其营业时间。

第二十二条 居民住宅楼内不得开设歌厅、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及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加工网点。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六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和居民住宅楼100米范围内的营业场所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单位在22时到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于高、中考期间和考前15日内在学校、居民住宅楼1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等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三)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或者违反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给予警告,可处5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给予警告,可处5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8月20日起施行。

推荐第6篇:银川市扶持政策

银川市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的操作办法

2010-07-08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创业就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踊跃创业

大中专(含技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工商局及辖区分局

2、工作程序 提出申请大中专(含技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向注册辖区工商局提交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书面申请。资格认定辖区工商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对大中专(含技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身份和首次创业情况进行认 定。 费用免收 受理的辖区工商局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根据管理权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办理。

二、鼓励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

(一)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局、劳动就业局。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

1 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劳动就业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格认定 受理申请的辖区劳动就业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初始创业情况进行认定。补贴发放 辖区劳动就业局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创业时间确认后,一次性发放2000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县 (市)区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

(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后申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50%的社会保险补贴。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劳动就业局。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缴费收据和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劳动就业局提交社会保险补贴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辖区劳动就业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条件进行认定。 补贴发放 辖区劳动就业局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年50%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市)区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合伙就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创业。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劳动就业局。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金发放手册》和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劳动就业局提交领取失业保险金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

2 申请的辖区劳动就业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条件进行认定。 补贴发放 辖区劳动就业局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剩余部分。所需资金从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支出。

(四)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残联。

2、工作程序 提出申请 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提交创业补助书面申请。资格认定 受理申请的辖区残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条件进行认定。补贴发放 辖区残联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五)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创业办。

2、工作程序 提出申请 农村就业困难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或乡(镇)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创业办提出创业补贴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辖区创业办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申请条件和创业时间进行认定。 补贴发放 辖区创业办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1000元。资金从县(市)区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对于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者,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各县(市)社保局。

2、工作程序 提出申请 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者凭本人《身份证》向市、各县(市)社保局提出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身份认定和办理 受理申请的辖区社保局根据本人申请,身份认定后,按当地城镇工商户参保政策给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以上创业扶持政策每人只享受一次。

三、鼓励复退军人再创新业。

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首次创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局、民政局,市工商局及辖区分局、市地税局及辖区分局,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1)补贴申请,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随军家属,凭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或《转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生活补贴书面申请。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证明。(2)免费申请,城镇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和《城镇退役

4 士兵自谋职业证》,向户口所在辖区工商局提交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书面申请。资格认定 辖区税务局、工商局、民政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对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身份、首次创业情况、从事行业等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免交收费辖区工商局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根据登记管理权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补贴发放辖区民政局对申请人的条件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逐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补贴资金三区由市财政安排解决,两县一市由当地财政安排解决。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办理。

四、鼓励农民致富创业。

(一)本市农民投资兴办企业,新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元以上,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占企业就业人数50%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扶持。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局、创业办

2、工作程序 提出申请每年10月份,本市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固定资产证明、用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创业办提出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辖区创业办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企业现场核实了解企业的工商登记、固定资产投入、吸纳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资格认定。资金发放辖区创业办对申请人的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发放扶持资金。资金从县(市)区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鼓励本市农民投资创办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凡进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网络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本市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货物配送证明,向连锁超市、便利店所在县(市)财政局、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资格认定 受理申请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店铺现场核实法人代表身份、工商登记等相关证照,进行资格认定。补助发放 辖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按自治区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扶持政策标准和办理程序给予补助。

(三)对本市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工商局及辖区工商分局

2、工作程序 本市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经辖区工商局或所核准认定,免工商登记。

五、鼓励失地农民勤劳创业。

(一)失地农民参加创业培训享受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失地农民到创业街、创业市场自主创业;失地农民享受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同样的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市创业办、劳动就业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劳动就业局、创业办。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培训和进入创业园申请,失地农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辖区创

6 业办提出创业培训和进园申请;贷款申请,失地农民凭《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贷款项目证明,向户口所在辖区劳动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辖区创业办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创业情况进行认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按照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要求审定贷款申请。 创业培训 辖区创业办依据申请人要求和实际情况,编入“SIYB”四个模块的任一培训班进行培训,按照自治区统一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失地农民进行补贴。 进入创业园、创业街和创业市场辖区创业办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创业情况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优先在各级政府投资兴建、购买的街道社区门店和创业市场安置失地农民,并给予租金10%的优惠。贷款发放 辖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申请人条件确认后,按照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审定、发放贷款。

(二)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对失地农民新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给予扶持。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局、创业办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每年10月份,本市失地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固定资产证明,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创业办提出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辖区创业办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企业现场核实法人代表身份、工商登记、固定资产投入、产业情况,进行资格认定。资金发放辖区创业办对申请人的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发放扶持资金。资金从县(市)区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此款同前

7 款鼓励农民致富创业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的5%的扶持政策每人只享受一次。

六、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

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全面启动“SIYB”四个模块的培训工作。

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市创业办,各县(市)区创业办。

2、工作程序培训对象 主要是各类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复退军人、科技人员、辞职创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微小企业、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有意愿参加创业培训的各类人员,凭《身份证》到各县(市)区创业办,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学校报名。开展培训 各县(市)区创业办、专业培训学校在市创业办的监督管理下,根据报名情况、学员构成,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编排四个模块培训班,凡报名参加培训的各类人员,自愿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管理与要求。培训补贴对创业引导性培训实施免费。对SIYB培训由财政对培训机构、单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补贴标准为依据,除去规定应由培训学员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余由财政补贴,补贴资金从全市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后续服务完成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其创业计划书经过专家服务组织论证,并

8 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所在地小额担保贷款机构申请,优先贷款并适当扩大贷款额度;对培训后开办企业的学员,由创业培训机构组成专家服务组对其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开业指导、经营管理、诊断分析等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服务。

七、扶持中小企业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创业。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产业集聚、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建设一批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以及标准厂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新入住园区创业的,3年内减半收取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

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发改委、财政局、创业办、各园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创业办。

2、工作程序提出申请 有意愿入住或新入住创业孵化基地的中小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经营收入证明,向各县(市)区创业办和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管委会提出减半收取租金的书面申请。资格认定受理申请的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对企业的入住和减租金条件进行资格认定,重点扶持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减收租金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的资格审定后,符合条件的,优先在各级政府投资兴建、购买的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中安排,并给予3年内减半收取企业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的优惠。此款政策,每个企业只享受一套标准厂房租金减半。

八、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9 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扩大贷款扶持范围,放宽贷款条件,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手续,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与银行联合办公,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实行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次办结。降低担保门槛,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免予提供反担保。

操作程序

1、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创业办,各县(市)区财政局,劳动就业局、创业办。

2、工作程序贷款对象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大中专毕业生;

4、就地就近创业的农民和失地农民;

5、由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小企业;

6、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7、取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创业培训结业证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

提出申请

申请贷款人或小企业凭《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户口所在辖区劳动就业局(5万元以下)或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5万元以上)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表格和材料。

贷前审查

受理申请的辖区劳动就业局或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会同经办银行共同对贷款人或企业进行贷前调查,确定申请人贷款条件。

贷款发放

辖区劳动就业局对5万元以下的贷款审定后,确认可以放贷的,将申请人相关材料、贷前调查意见及时送达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由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次办结;市小

10 额担保贷款中心与经办银行联合办公,负责对5万元以上的贷款审定,确认可以放贷的,一次审批,一次办结。注: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类创业主体,按规定程序到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推荐第7篇: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4年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4年1月15日在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银川市市长 马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我们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推进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大力实施“2258”工作思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务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本届政府的良好开局。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73.49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

一、

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8%、11.8%和8.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6亿元,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49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06亿元,增长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9036元,增长12%。推动银川科学跨越发展取得新成就。

——项目带动成效显著。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深入开展“准备之冬”、“建设之春”、“发展之夏”和“收获之秋”系列活动,实施重点项目582个,完成投资867.3亿元,助推产业升级。

工业经济回升向好。积极应对年初工业经济低速增长的不利局面,加强运行调控和协调服务,及时出台《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累计投入各类工业发展扶持资金3亿多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施重点工业项目240个,神华宁煤400万吨煤制油、宝丰260万吨焦化二期、中石油宁夏石化“45/80”大化肥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工业增速逐月回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92.16亿元、增长12.4%。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iBi育成中心一期建成投用,入驻企业达到120家,高新技术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被评为“全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园区”。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一园两区”建设加快推进,贺兰园区引进山东如意集团投资74亿元建设如意科技时尚产业城,建设厂房、仓库68.2万平方米;灵武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工,建设厂房60万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级羊绒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银川科技园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引进中科院建设西北唯一的科技创新与产业育成中心,宝塔石化、永成生物等企业研发中心入园建设。全年实施节能技改重点项目34个,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神华宁煤、隆基宁光通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验收。恒源万福、天人和等13家中小企业在天交所成功挂牌上市。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好转。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三精”农业加快发展,完成农业总产值103.95亿元、增长4%。新建、改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基地)30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7%,贺兰县成为全国21个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之一。设施园艺总量达到33万亩,奶牛存栏16.2万头,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有机水稻、酿酒葡萄、供外蔬菜、万亩生态牧场等特色种养基地规模扩大、效益提高。国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9家,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6个,培育家庭农场101家,流转土地10万亩,带动农户10.15万户。建设高标准农田8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84万亩。完成“三品一标”认证认定429个,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服务业提速升级。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双十工程”进展迅速,新华联广场、永泰城、大阅城等商业综合体陆续开工,亘元万豪等星级酒店主体封顶,万达嘉华、悦海新天地、奥特莱斯名品折扣城开业运营;“大物流”格局初步形成,海尔(银川)虚实网服务园落户国际公铁物流中心,润恒农产品物流园、陆港物流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全年实现社会物流总额2431亿元,增长10%;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淘宝网特色中国宁夏馆建成运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获批。金融服务业加快发展,引进中信、浦发等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1%和16.5%。会展经济初具规模,成功举办大型展会17场,参展人数超过100万人次。东西两条文化旅游带功能不断完善,华夏河图、世界穆斯林城、韩美林艺术馆等项目加快推进,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开园运营,成功举办首届西北风情自驾游等大型活动,全年接待游客70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0亿元、增长20%。

——开放步伐全面加快。滨河新区建设迅速起步。确立“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产业城”定位,编制完成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收储土地12万亩。重点项目“百日大会战”成效突出,滨河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趋于完善,横城小镇一期、滨河中学等8个项目完工,国际医疗城、滨河生态文化园等25个重点项目全面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0多亿元,新区产业集聚、生态效应逐步显现。银川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创造了在全国审批速度最快、建设速度最快的记录。引进领鲜·普诺斯保税仓储中心、中银绒业保税仓库、西部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等21个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临港经济区等配套园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初具雏形。“三园一轴”基础设施建成投用,银川国际交流中心全面启用,引进中石油宁夏分公司等总部项目39个。开放合作成效显著。对阿、对东北亚、对台开放不断拓展,成功承办举办首届中阿博览会及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中国(宁夏)韩国友好交流周、全国台企联银川行等重大活动,中俄韩医疗合作结出硕果,银川卡瓦心脏中心正式运营。开通银川至香港、台北、曼谷等客运航线,与法国博朗斯市、德国奥尔登堡市等4个城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全年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90个,引进海尔、中铝等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5家,实际到位资金412.6亿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4亿美元、增长76.4%,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迈出了新步伐。

——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坚持精品建设、精美打造、精细管理,“美丽银川”系列行动取得丰硕成果,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确立“全域银川”理念,启动城市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以道路畅通为重点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累计拆迁改造1661.86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区34个、737.95万平方米,实现了和谐拆迁、群众受益。打通新建新华西街、湖滨西街、庆丰街等道路39条,改造小街巷13条,开工建设滨河、永宁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快速公交一号线稳定运营,公交分担率提高到26.8%。全力推进主干道大整治大绿化、滨河新区大环境绿化、唐徕公园六期整治、七子连湖扩整、西部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立法保护滨河新区黄河两侧、爱伊河沿线湿地,完成绿化面积6102公顷,湿地面积达到5.31万公顷,获得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蓝天工程”启动实施,药企污染、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初见成效,高标准完成永二干沟综合整治及徕龙公园建设,使昔日的“龙须沟”成为城市景观公园。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2天,PM2.5达标率81%。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细节行动,建立“大城管”体制,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环境和食品药品公安分局及城管流动速裁法庭。“数字城管”建成运行,建立城市综合管理考核长效机制,机械化清扫保洁、渣土车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等专项治理卓有成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德胜、望远片区纳入主城区统一规划,掌政镇、良田镇等6个特色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永宁八渠、贺兰兰光等中心村建设快速推进,新建21个幸福村庄示范点,完成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10个,建成农村公路269公里,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民生事业有力推进。为民办10件实事全面完成,民生社会事业投入达17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0%以上。出台支持青年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优惠政策,建成全区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5个,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调整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8111套,改造城市棚户区3458套,4952户困难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成为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着力平抑物价,新建标准化菜市场10个、社区蔬菜直销店33个,加大肉、菜等食品价格调控力度,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控制在3.5%以内。生态移民、扶贫攻坚扎实推进,新建移民住房14817套,搬迁移民9361户、40590人,探索工厂建在村头等产业扶贫新模式,全力打造闽宁协作移民扶贫示范镇,生态移民地区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同比增长30%左右。优质教育扩面提升工程启动实施,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组建五大教育发展共同体,与北方民族大学共建附属中学,贺兰县、灵武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验收,成功创建2所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33所,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成功创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圆满举办亚洲首届IBHF世界杯马术绕桶赛、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银川赛段等高规格赛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银川信息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进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行列。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征地拆迁等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荣获“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国防动员、双拥工作稳步推进,防灾减灾、气象、统计、仲裁、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政府效能不断提高。以“三减两提高”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年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减少审批程序61项,减少审批时限808个工作日,取消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在全区率先建成四级政务服务网络,成为西北地区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的城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均达到100%,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6件,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6件,修订出台《政府工作规则》及《常务会议规则》。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若干规定,大幅精减节庆论坛展会,撤销检查评比表彰活动54项,“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全面完成市及县(市)区两级政府性债务审计,加大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完善问责系列制度,加强勤政警示教育,在全区率先推出电视问政,督促解决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1100多个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机关和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拼搏奋进,攻坚克难,共同创造了银川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建设,以及道路畅通、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人才科技大厦封顶、银川舰回家等多个“银川速度”,丰富了“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展现了银川人“敢想敢干、敢试敢闯”的时代风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可喜成绩。奋斗凝聚汗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奋战在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向驻银部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银川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总量不大、发展不足仍是我们最大的市情,银川改革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撑作用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节能降耗形势严峻。二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物价上涨压力较大;三是城镇化建设投融资瓶颈亟待破解,城市规划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政府职能要进一步转变,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把政府工作做好,让人民满意。

二、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在新形势、新起点上推进银川改革发展,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的奋斗目标。特别是,自治区提出银川要在建设“四个宁夏”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发挥好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对银川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全面分析、部署了今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要抓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新型城镇化“三大机遇”,认清面临的加快发展与转型升级、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推进城镇化建设与控制债务风险等重大挑战,处理好GDP增长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等重大关系,落实好“2258”工作思路等“七个坚定不移”,全面推动银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突出质量;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突出招才引智;坚持银川速度与银川效率并重,突出银川效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银川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开放内涵式发展,抢抓“两区”建设、“两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2258”工作思路,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加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加快民生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城市品位,着力增强社会活力,着力增强群众幸福感,全面建设开放银川、富裕银川、和谐银川、美丽银川,努力开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4%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产业转型,打造银川经济升级版。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做优做强工业,做特做精农业,做活做大服务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入实施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的工业振兴工程,实施重点工业项目320个,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做大园区经济。放大园区带动和集聚效应,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产业集群。把宁东基地作为全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加快延伸能源化工产业链条,抓好宝丰煤制烯烃、宝塔石化120万吨PTA等重大项目。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引领产业转型的龙头,加快建设银川iBi育成中心,培育发展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2.5产业”等新经济业态。把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引领轻工业发展的载体,完善园区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培育羊绒纺织产业集群,打造中国羊绒纺织之都和国家级生态纺织产业基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西夏区实施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以西轴高端轴承产业园、巨能机器人等项目为抓手,提高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西安隆基硅、佳晶蓝宝石等项目为重点,打造亚洲最大的新材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纺织产业,力促如意集团年产30万吨如意纺高档纱线、中银绒业500万件羊绒衫等项目建成投产,建设灵武羊绒电子交易中心,推进骨干企业品牌、技术、资本国际化。大力发展高端葡萄酒及酒庄产业,加快张裕、中粮、德龙等优质葡萄示范基地及葡萄酒项目建设,打造葡萄种植、加工、展示交易、工业旅游全产业链。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大数据的开发与应用,抓好西部工业云谷、3D打印技术等前瞻性项目,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加快技术进步,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企业成长梯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实施重点技改项目80个,改造提升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发酵及生物制药等传统产业。健全重点用能企业监测管理和预警调控机制,推行企业能耗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坚决淘汰铁合金、水泥等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突出生态、安全、优质、高效,大力发展“三精”农业,加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总产值增长5%以上。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建改造3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壮大设施园艺、奶产业、有机大米、适水产业、清真牛羊肉等优势特色产业,新增蔬菜种植面积2万亩、有机水稻1万亩,奶牛存栏达到17万头。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流通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收益。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成1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认定,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力争更多的农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严守耕地红线,集中连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创建高标准农田6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示范园区10万亩。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技骨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职业农民。建设一批农业机械化示范园,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91%。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抓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打造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推动商贸服务业升级。抓好亘元万豪、永泰城、大阅城等十大五星级酒店、十大商业综合体建设,放大万达广场、奥特莱斯名品折扣城品牌效益。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和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快递等业态,培育新兴消费,打造教育、医疗、购物、旅游在银川品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提档升级,加快公铁物流中心、润恒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国际农机汽车城等物流园区建设运营,建设银川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培育壮大物流骨干企业,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会展经济。实施银川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建设,办好中国西部(银川)房车博览会、国际羊绒暨服饰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培育引进专业会展公司,提高会展配套服务能力。实施“金融强市”战略。争取成立金融工作局,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培育银行、证券和保险等现代金融业态,着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结算中心。创建西部(银川)担保集团,完善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储备,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入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推进“诚信银川”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镇北堡影城、水洞沟、回乡文化园等景区功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滨河新区全域5A级景区建设,推进兵沟自驾车基地、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军事文化博览园二期、永宁国际综合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抓好西夏陵申遗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旅游带建设。开发精品线路,打响旅游品牌,全年接待游客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8亿元。

(二)突出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努力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创新取得新进展。

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规范市及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市与辖区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模式,整合专项资金,设立产业转型基金,引入竞争性申请项目资金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每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亿元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引导非公企业和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投资回报补偿机制。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把本地名优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创新投融资模式。盘活政府经营性资产和事业单位资产,做实滨河新区、综保区、城投等投资公司,组建住房、体育、文化旅游等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20亿元,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投融资能力,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推进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信托试点,探索农村资产资本化、证券化路径,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型银川建设。发挥银川科技园科技研发、产业创新的平台作用,加快研发大楼、人才公寓、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建设,加强与国家大院大所合作,抓好中科院科技创新与产业育成中心、宁东科技园等“园中园”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0个。突出企业主体,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比重达到30%以上。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人才特区”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突出“招才引智”,加大柔性引才力度,着力引进高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外经外贸人才等高层次紧缺人才,注重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加强与国内、区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在银创新创业。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打造西部人才高地。加快“智慧银川”建设,抓好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引入中兴集团,大力推进公共信息平台、智慧政务、智慧民生等重点工程。

(三)突出开放带动,加快建设试验区核心区。要围绕“引领全区、辐射西北、融入世界”的定位,按照自治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的部署,大力推进“两区”建设,打造试验区核心区,开创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构建开放战略载体。力促滨河新区出形象。坚持“四城”战略定位,突出国际化、现代化、高端化,打造“生态田园城”。高标准完成新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加强与临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河东国际机场区域一体化联动发展,推进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跨区域合作。加快推进203省道辅线、兵沟等3座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和机场三期等重大工程,加快实施国际医疗城、科教城、养生新城、信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成污水处理厂、滨河生态文化园、黄河外滩公园景观栈道等项目,促成绿地空港城、天山海世界等大项目落地,力争新区在管理运营、基础设施、生态绿化、高端产业培育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力促综合保税区快见效。坚持建设、运营、见效并举,逐步启动二期建设,推进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研发检测中心和生活配套区建设。抓好一期入园、注册企业(项目)建设运营,重点引进培育轻纺、葡萄酒、通用航空、清真食品、融资租赁等主导产业和项目。用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机遇,争取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落户,建设线上线下全方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探索建立“一区多园”模式,加快自由贸易园区申报步伐。力争年内外贸进出口额突破13亿美元,再造一个银川外贸,实现运营见效全国最快的目标。力促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早成型。坚持建设、招商、运营并重,优化商务区规划和城市设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稳步推进阅海湾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绿地“双子塔”、新华联广场等32个重点项目,抓好中阿博览会永久性会址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高端商务,争取韩国、阿拉伯国家在银设立领事机构,建成国际化、现代化示范区。

扩大开放合作。构建开放通道。利用第五航权开放,开辟银川至中亚、中东、东南亚等国际航线,推进银川至首尔等国际航班常态化运行,争取“落地签”、“过境签”和外国人居住证等促进出入境便利化的政策。完善银川陆港口岸功能,发展公铁联运、铁海联运,加强与内蒙古策克、新疆霍尔果斯等口岸及天津、连云港等港口的合作,加快形成向西出境、向东出海的便捷通道。拓展开放平台。依托中阿博览会、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等国际平台,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东北亚乃至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重点做好面向阿拉伯国家的金融、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推进与天津、杭州等发达地区和毗邻地区的经济合作,深化与潮商、台商的务实合作,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链条延伸。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制定促进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吸引国外资金和国内民营资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外投资,设立特色产品销售中心,拓展中亚、北非等新兴市场。完善选商引资机制,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实效,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430亿元。

(四)突出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抓住宁夏沿黄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列入国家城镇化规划的战略机遇,按照自治区打造“大银川都市区”的要求,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争创联合国人居奖。

完善规划体系。坚持“全域银川、城乡统筹”理念,完成城市发展战略策划、产城一体化规划、生态规划编制,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优化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设计,严格控制老城区建筑(住宅)高度,突出城市“三大特色”,保持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永宁、贺兰与市区“同城化”发展水平,加快灵武市重心北扩,构建城乡融合、多级支撑、组团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争取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在两县一市设立规划分局,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优化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和沿黄城市带核心城市带动作用,着力在功能完善、品位提升、形象塑造上做好示范和引领。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安置区,回迁安置群众1.7万户、183万平方米,改造城市棚户区2.7万套。大力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新建、改造道路18条,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和慢行交通工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公交线网向新建小区和农村延伸,推进公交场站、换乘枢纽建设,提高公交运营服务水平,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完善智能交通系统,优化交通组织和路口渠化、信号灯配时,大力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地下管网设计功能,实施建成区老旧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改造供水管网41公里、燃气管网69公里,改造集中供热面积77.66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推行热计量收费100万平方米。推进污水处理扩容升级,新建第

七、第九污水处理厂,实施贺兰山路等城市防洪排水工程,全面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精细管理城市。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城市管理规划,提高管理标准,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渣土车”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稳步推进环卫作业专业化、市场化,逐步实行作业和管理分离,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完善“大城管”体制机制,提高“数字城管”运行效率,实现全方位、精细化、实时有效管理。深化文明细节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塑造“美丽心灵”,提升市民素质,培育城市人文精神。

建设“美丽乡村”。建好镇北堡、通贵等6个重点小城镇,促进城镇功能与产业定位的有机融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抓好绿色中心村试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建设人口集中、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农业现代化的新农村。完善农民变市民的政策措施,统筹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突出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做好“绿化、水系、空气”三篇文章,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新名片,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提升生态品位。坚持扩大绿量,提升档次,打造精品,新建完善园林绿化面积500公顷,造林5700公顷。继续推进大整治大绿化工程,抓好滨河新区大环境绿化、唐徕公园六期整治和“绿博园”建设,实施友爱中心路、正源街等主要道路景观林带及配套绿化工程,加强银西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构建高密度、大绿量、多色彩的城市“绿网”。完善城市水系,实施绕城水系连通、爱伊河景观提升、阅海环湖湿地改造等工程,加强湖泊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和利用。新建10个小微公园,做好街头绿地、小游园的精品化改造,打造“一街一品,一街一景”,让市民亲水近绿、亲近自然。

强化环境保护。加快生态保护立法,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绿线”控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环境保护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机制,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制定全市沟渠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二排沟、四二干沟城市段综合治理,加强贺兰山东麓等水源地保护,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和联防联控,抓好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施工扬尘等污染源专项整治,打造空气质量西部最优“金字招牌”。

(六)突出民生改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要坚持民生导向、富民优先,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让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进一步提高。

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办好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继续为民办10件重点实事。建立健全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实施创业就业培训1万人以上,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实施殡葬惠民政策,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行公租房与廉租房“合二为一”,新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9000套,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优化土地、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建设蔬菜生产基地3~6个,推行蔬菜订单直销模式,升级改造社区蔬菜直销店50个,减少流通环节,加大商业储备投放,增强物价调控能力。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坚持扶贫与扶“志”(志气、智力、素质)相结合,突出抓好生态移民安置、主导产业培育、创业就业培训、劳动密集型企业引进等工作,高标准推进闽宁镇及“一城两园”建设,力争移民地区人均纯收入突破8000元、增长20%以上。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新建续建中小学、幼儿园30所。推进公建民办、民办公助,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优质教育扩面提升工程,组建银川六中、九中等学校发展共同体,促进城乡、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完成宁夏幼儿师范学校升格。创新职业教育办学和公共实训机制,启动建设滨河新区教育园区,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抓好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梯级”名师培养工程,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破解择校难题,让教育公平惠及更多家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财政补贴机制。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建设和发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推进中俄韩医疗合作,启动中航公司造血干细胞库、细胞治疗中心项目,让群众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实施“健康银川”行动,加强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适时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深入开展“书香银川·银川书香”活动,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事业繁荣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快建设运动休闲城市,推广“人人运动计划”,承办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办好世界穆斯林马术大会等国际性赛事,提高贺兰山体育场等文体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服务治理体系建设,扩大网格化、智能化社区试点。抓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服务。培育扶持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深化平安创建,推进“六五”普法教育,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让群众吃得放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地下管网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建设,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倍加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七)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我们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顺应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新期待,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环境、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让社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转变政府职能。完成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试行权力清单制度,厘清政府与市场以及社会的边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制定购买目录,在学前教育、基层医疗卫生、城乡社区服务等领域扩大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实行“三个一律”、“三个50%”,大力推进“三减两提高”。启用新建市民大厅,审批服务“一门受理、多证联办”,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打造“两优”环境示范区。

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评估等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推动电视、网络问政向电视、网络施政转变,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

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改进文风会风,文件和会议数量再压缩20%以上,严控各类庆典表彰和评比达标活动。从政府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完善重点工作公开承诺、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机制。开展“正风提效促跨越实现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提升”活动,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行政问责,着力整治公务人员庸懒散慢等不良现象,提高政府效能和执行力。

做到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标准,严控公务出国(境),“三公”经费再压缩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抓好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政风行风问题,以政府勤政廉政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美好前景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全面建设开放银川、富裕银川、和谐银川、美丽银川,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原题目:2014年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来源:银川广播电视网)

推荐第8篇:银川市地税系统

银川市地税系统

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实施意见(修改2)

基层局所是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税务机关的根基,是税收管理的源泉。加强基层局所建设是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自治区地税局“三基工程”建设纲要》、《银川市地税局“十二五”发展规划》、《银川市地税局“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银川地税发展的新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以建设“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基层局所为主题,以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考评标准化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用硬化考核评价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内容、细化考核指标责任等措施,整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青年文明号”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局所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七项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基层局所的征收管理服务水平;

1 进一步提高、强化基层局所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将基层局所建设成为设施完备、环境一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各界满意的基层单位;进一步将基层局所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基层局所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六个标准化”,打造“六型银川地税品牌”,力争达到“五化”的目标。

“六个标准化”:

——干部队伍标准化,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工作制度标准化: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制度;

——业务流程标准化:打造程序严谨、覆盖全程、风险、无缝衔接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

——文化建设标准化:营造团结向上、和谐干事、创新进取、公平民主的工作氛围;

——行业形象标准化,树立诚信服务、廉洁高效、开拓创新、勤政爱民的行业形象;

——办公环境标准化:建设整齐划

一、设施完备、标识清晰、洁净优美的办公环境;

“六型银川地税品牌”:

2 ——打造一个职能型、法治型、人文型、和谐型、效能型、平安型的一流银川地税品牌。

达到“五化”目标:

——干部素质现代化,行政管理规范化,依法治税标准化,服务工作优质化,环境建设人性化。

三、方法原则

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两个观念”,做到“三个结合”,坚持“五个原则”,用“三年时间”。

——围绕一个中心:必须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围绕中心搞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征管、促增收。

——强化两个观念:

——强化依法治税观念。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生命线。

——强化优质服务观念。必须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将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始于纳税人的需求,基于纳税人的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

——做好三个结合:

——与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相结合。 ——与创建地税系统文明行业(单位)相结合。 ——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加强政风建设相结合。 ——坚持五个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税务干部

3 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潜能,发挥才干,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投入到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中去,促进每名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

——坚持鼓励创新的原则。针对新时期地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大胆实践新举措,认真总结新经验,不断解决新问题,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坚持抓点带面的原则。对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基层局所进行重点指导,树立典型,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分析和对待城乡之间基层局所存在的差异,采取不同措施分类实施。

——坚持追求卓越的原则。“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推进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是一项永无止境、永不自满的事业,需要持续改进,不断进取。

——用“三年时间”

从2011年开始,通过制定和完善标准化局所考评标准,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用三年时间,广泛开展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即到2013年,所有基层基层局所基本达到标准化基层局所标准。其中2011年为试点启动年,市局确定2至3个局所进行试点,2012年全面推开,全市地税系统力争50%的基层局所达标,2013年力争100%达标。

四、主要内容

(一)干部队伍建设

1、继续以“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抓好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基层基层局所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提升领导的管理水平和带好队伍的能力。

2、继续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苦练基本功”为抓手,着力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结对子”“AB岗”“小讲台”等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

3、大力开展地税文化建设。从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方面规范、提升基层局所的文化建设的品位,引导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营造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二)征管业务建设

1、对现有的机构、岗责、流程、制度、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规范,力争实现统

一、优化、简并的税收标准化管理。

2、规范、简并各种业务流程。规范各种业务的流转方向和办理要求,通过优化机构设置,使一类业务向单一或最少部门流转,对内业务则尽量以综合征管软件为桥梁,实现系统内流转,对纸质文书资料,则采取授权核准方式处理。

3、制定标准化手册。根据功能重组,业务流转需要,将各业务按业务流转环节,对各环节职责进行细化,从应接受资料、操作事项、操作时限、传递关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

5 定,使各工作流程更具有操作性。

(三)规章制度建设

1、明确岗位职责。对局基层所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和强调,进一步统一基层所干部思想,明确各自分工,做到工作中即有分工,又有协作,协同运转。

2、修订和完善《基层局所服务规范》。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3、规范业务流程。认真梳理发票发售、税务登记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务求简便、快捷、高效地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修订和完善局所规章制度。从文明礼仪、行为规范、设备安全、办公环境、工作纪律及个人内务等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制定符合本局所实际的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四)信息化建设

1、认真执行《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信息化管理办法》和《税收信息标准管理制度》。

2、提高税务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自治区地税局新征管软件应用水平,做好税源信息比对、信息采集、数据修正、税源监控、纳税评估、资料管理等工作。

3、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实现无纸化办公。

(五)地税文化建设

1、更新观念,优化服务。把地税文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重塑形象。

2、以人为本,提升素质。要将以人文本的理念贯穿于地税文化建设的全过程,要运用各种文化手段,通过各种渠道来教育、引导、鼓励和熏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培养有利于税收事业不断发展的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激发干部职工振奋精神,调动广大干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不断创新,丰富内涵。要把尊重和激发干部的首创精神,把创新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不竭动力。要不断创新学习机制,深化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建立开放式组织学习系统,实现工作、学习、生活一体化;要不断创新业务培训方式,充分利用银川市地税局网络学院,搭建共享与互动的学习的平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实战练兵,提高执法水平; 要不断创新干部管理机制,建立用人选才的竞争、考核、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模式,量化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奖惩标准,严格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干部任用制度,为每一位干部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和主动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创造丰富的源动力;要不断创新文体活动方式,经常性的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娱乐等健康有益的群众活动,利用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琴棋书画、摄影写作、娱乐健身等多种形式,让地税干部的业余特长得到尽情发挥,让每个个体都感受到自己是组织链条中

7 重要的一环,感受到自身价值只有通过团队才能实现,培养干部职工的归属感、责任感、成就感和团队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地税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地税文化氛围。借助各种宣传媒介的力量,以文化立税,创造好的文化精神,使这种精神感召人、激励人。在全体地税干职中营造出积极向上、团结有序的文化氛围,激发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参与意识,赢得全体地税人员的真心投入,赢得广大纳税人的认可。

(六)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推动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三是认真开展政风行风、查找“风险点”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

(七)基础设施建设

有计划地改善办公、生活条件,营造栓心留人、安居乐业、建功立业的良好环境。从政策、制度、机制、经费、设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基层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环境;积极创造条件为部分基层局、所改善办税硬环境,完善办税软环境 ;支持建设基层局所职工小食堂、文化活动室、图书资料室等工作、学习、生活设施;逐步解决基层业务用房紧张问题,因地制宜地净化、美化、绿

8 化、优化环境,不断改善基层地税人员的工作、生活、文化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

副组长:王玉忠、徐保虎、王正强、韩轶伟 成

员:各科室、各基层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轶伟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赵晓楠、闫 锋、王晓明、罗光辉、赵学军、卢振桓、张树新、张玉晓、张建宁、贾

斌为工作人员。

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全市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工作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基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规划,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作为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责任,市局建立创建联系点制度,分片包干基层单位,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基层局要根据市局实施意见和考评内容,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明晰工作职责,强化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防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既要认真贯彻市局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针对活动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自己的创建特色,力争人无我有,人有我新,抓出特色,突出实效。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市地税局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来考虑、推进,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安排、展开,既要统筹兼顾,也要在结合上做文章;既要保证创建进度和质量,又要保证各项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五)强化督查,促进落实。在创建过程中,各基层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创建办将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10 重点督查的方式,做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被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广开各种监督渠道,通过明查暗访或面上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七、实施步骤

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达成上述目标,要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当前,着眼长远,注重方法,分步实施,逐年达标。全市地税系统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分?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探索阶段(2011年1月至9月)。认真落实区、市局“三基”工程动员大会精神,按照抓基础、强基层、苦练基本功的要求,在全市地税系统掀起“三基”工程建设高潮,对在“三基”工程建设中,工作推进速度快,基础工作扎实,办税软硬环境相对完善的基层局所,先确定为试点单位,先行一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归纳总结,持续改进,形成创建模板,组织召开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二)评估指导阶段(2011年10月中旬前)。对前期确定的试点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估指导,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局所,确定为样板单位,市局进行重点指导、帮扶。

(三)样板观摩阶段(2011年10月底)。市局邀请自治

11 区地税局领导莅临样板单位鉴定、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全面推广,争取更多的支持。

(四)创建推广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11月)。各基层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考评标准的要求,结合各局、各创建所实际,开展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市局将于2012年7月组织各基层局行政监察科科长组成检查组,对各基层局开展标准化基层局所情况进行交互检查。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市局组织各相关责任科室对标准化基层局所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结果汇总,报市局党组审定、命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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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环保局认真学习2011年

全国“两会”精神

近日,银川市环保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银川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晶主持了学习会,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30余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围绕人民日报社论《万众一心开展科学发展新局面》和文汇报社论《一切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以及网络总结的两会“关键词”等信息,学习和交流了“两会”重点关注的“民生”、“发展”、“稳定”等问题。干部职工结合“两会”中提到的“转变发展方式”等重要工作专题交流了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的认识与体会。

会上,刘治全局长对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切实落实到环保中心工作中,努力开拓银川环保“十二五”时期发展新局面;二是要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开拓环保事业发展的新思路,立足“十二五”时期环保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加快”上不断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要与贯彻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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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1995年11月30日银川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6年6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01年6月29日银川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2001年9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采 第三章 采矿权转让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资源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是指依法取得矿业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探矿权、采矿权可以通过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

开采矿产资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和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破坏生态环境谁治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 银川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水利、环保、公安、经贸、工商、电力、林业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环境治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采

第七条 对矿产资源实行规划开采、合理开采,并加强对砂、石等矿产资源基地的建设。

第八条 矿产资源的开采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之外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三)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第十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自治区和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之外的,可供开采的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 (二)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县(区)未设机构的,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申请采矿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矿区范围;

(二)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力量; (三)有具备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基本知识的管理人员,有储量管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采矿权申请人应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根据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或者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第十三条 矿区范围划定后一年为矿区范围预留期;在预留期内,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已划定矿区范围区域内的其他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立项手续以及领取采矿许可证所需要的其他资料,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申请人逾期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已划定的矿区范围,矿区范围不予保留。

第十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持下列资料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一)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二)经批准的矿山勘查储量报告或者相应地质资料; (三)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及文字材料;

(四)经批准的矿山开采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五)安全生产措施及方案;

(六)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采矿后破坏的生态环境的治理方案;

(七)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凭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划定通知书到工商、税务、土地、林业、电力、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采矿权人应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约范围、时限和矿种进行开采。

严禁无采矿许可证或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外开采矿产资源。 第十七条 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小型矿山为5年以下;零星分散矿山为3年以下。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开采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续开采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继续开采的,按无证采矿处理。

第十八条 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六个月内,无故不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采矿权人停止矿山建设或开采的,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采矿许可证手续;采矿权人临时歇业的应及时办理歇业手续。

第十九条 采矿权人应向原发证机关预交闭坑保证金,其闭坑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闭坑保证金及利息予以返还。

第三章 采矿权转让

第二十条 采矿权的转让按照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人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经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已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可以以出租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

承租人不得再转租。

第二十三条 采矿权出租后,由采矿权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

租赁关系终止后的20日内,采矿权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出租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网络的建设,在采矿集中的地区配备专职人员,对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矿产储量核减单应作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凭证。

采矿权人应持采矿许可证到地质矿产部门领取矿产储量核减单,方可拉运矿产品。

第二十六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进入流通领域的矿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禁止收购由国家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

禁止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矿产品。 第二十七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和拒保。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需要保密的资料,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予以保密。

第二十八条 探矿权人应持勘查许可证到勘查项目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书面报告施工设计,每半年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勘查工作进度。

探矿权人变更、延续勘查项目或完成勘查项目任务的,应及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由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向开采项目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书面报送开采设计方案,按季度报告开采工作进度。

第三十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补尝费征收工作,采矿权人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按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采矿或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二)采矿许可证己到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仍继续采矿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采矿权或承租人转租采矿权的;(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虚报、瞒报和拒报有关材料的; (五)不按规定闭坑的;

(六)逾期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第三十二条 转让采矿权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采矿权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无矿产储量核减单拉运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由国家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或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

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2008年4月17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批准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业主以外的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四条

银川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受银川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和支持物业管理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城市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及委员会

第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并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50%以上,或首次交付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30%以上时,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应当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首次业主大会的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承担。 第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上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所委托的权限。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但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业主、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不应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业主资格终止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业主委员会应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增补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推荐或自荐产生。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10日内,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交接工作。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届内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由其保管的文件资料及财物。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可以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 (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由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签字同意。 第十五条 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的权利;(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

(五)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监督权;(六)物业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的交纳、使用、监管;

(七)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及通过适当途径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的义务;

(八)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规约修订后,应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或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在物业管理职责范围内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费用的筹集方式、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津贴或薪酬标准等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第二十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与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一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二)收取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酬金;

(三)选择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专项经营服务业务;

(四)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五)享有经营自主权,按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二)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五)接受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的用途。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业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建设单位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招投标具体管理办法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临时管理规约应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并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起始时间及计费方式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三十条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物业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约定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建设单位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的交付使用,是指物业通过竣工验收,住宅物业符合《银川市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30日后。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房、值班房、非机动车车库(棚)、监控室等共用设施设备机房,以及其他为物业管理区域服务的公共用房;

(二)共用的架空层、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间以及屋面、外墙的附属空间;(三)物业管理区域内除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除城镇公共绿地或者依法属于个人以外的其他绿地,非经营性的共用文体设施;

(四)建设单位以物业买卖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五)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买卖合同中对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约定,未约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进行查验,查验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查验中发现问题的,交接各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部分或者全体业主责任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份额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上述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后30日内,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一)住宅总规划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4‰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按150平方米提供;

(二)住宅总规划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的,5万平方米部分按总建筑面积4‰提供,超过部分按不低于2‰提供。

物业管理用房一般应当为地面以上首层房屋,具备基本装修和水电功能,可直接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坐落位置、面积等相关资料。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坐落位置和面积等同时进行登记。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

(三)物业服务等级或服务质量;(四)服务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公共物业及利用公共物业所得收益的分配;(七)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八)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 (九)合同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合同(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交还给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特约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可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三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依照本条例设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并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可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期间的物业保修责任。 保修期满后,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第四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期限届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除或者续聘事宜,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期限届满九十日前,就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合同续签事宜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双方商定续签合同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还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损失的,全体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二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公共利益或维修物业,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恢复协议。 第五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立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备;

(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

(四)放置、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有害物质或者制造噪声;(五)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六)占用公共场地,损毁绿化、建筑小品、文体设施等; (七)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八)违章搭建、改建或以其他方式改变物业共用部位,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九)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违规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规划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物业用途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使用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 第五十六条 利用住宅小区内道路、空地等共用部位停车以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进行其它活动或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场(库),应当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第五十八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因责任人维修养护不及时,造成公共或他人物业损坏、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九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外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参照上款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条例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十一条

有下例行为之一的,由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二)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不移交有关资料或逾期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四)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五)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七)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八)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九)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十)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十一)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用房是指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等。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按照规划部门批准且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水箱、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暖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地下室、停车场、车库、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

第12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呈报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及2011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市委办公厅:

现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呈送,请审阅。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第13篇:5银川市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总结

银川市2010年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总结

2009年度,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肿瘤随访登记报告项目》,宁夏是项目省份之一。2010年国家将我市新增为肿瘤发病登记项目工作点,我市根据国家《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和《宁夏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我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开展了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2010年辖区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在银川市卫生局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三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基本完成了肿瘤随访登记的工作任务,现将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章立制,及时启动并开展项目工作。

为顺利开展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促进我市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根据国家《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宁夏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为组长,三区卫生局局长、三区疾控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银川市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银川市的肿瘤登记处,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各区的肿瘤登记点;组织制定了《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和《银川市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流程》,制订了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制度,及时启动了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

二、适时开展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培训,为银川市肿瘤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顺利开展我市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根据国家《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和《宁夏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银川市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实施方案》,我中心于2010年5月26日—27日举办了“银川市2010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培训班暨银川市新增肿瘤登记点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启动会”,对三区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肿瘤随访登记知识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共培训了144人;要求三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银川市2010年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开展辖区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为及时启动并顺利开展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按照银川市卫生局印发的《2010年度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均制定印发了辖区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管理机构,制定了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肿瘤登记随访项目管理工作,并将本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及时开展了辖区肿瘤登记随访工作。相继于6月份组织举办了辖区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培训班,其中,兴庆区疾控中心于6月2日举办了“兴庆区2010年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培训班”,共培训53人;金凤区疾控中心于6月1日举办了“金凤区2010年新增肿瘤登记点启动会暨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培训班”,共培训40余人;西夏区疾控中心于6月11日举办了“西夏区2010年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培训班”,共培训29人。2010年12月3日,我中心疾控科张嫣平科长应自治区人民医院邀请为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2010年6月、10月和12月,我中心对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和金凤区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和讲解,指导如何开展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报告卡的填报、肿瘤病例的随访,以及CanReg4软件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工作基础。

为了促进我市2010年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进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央补助宁夏慢病有关项目工作中期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宁卫疾控【2010】242号)精神,2010年7月自治区疾控中心和我中心联合对我市三区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三区肿瘤登记点均按照《2010年度银川市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方案、举办了培训班;同时对我市辖区的5所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除自治区人民医院外三区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开展了此项工作。2010年10月11日,针对自治区人民医院仍未开展登记报告工作,我中心组织人员再次对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进行了督导,与自治区人民医院陈家华副院长沟通、协调,责令立即在全院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并要求2010年12月20日前将2010年度肿瘤报告卡收集上报西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导结束后,根据我市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将督导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到三区肿瘤登记点,同时抄报自治区疾控中心。

四、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1至12月份,银川市肿瘤登记处共报告肿瘤病例报告卡2976例,经银川市肿瘤登记处和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肿瘤登记点通过筛查、剔重外市县区、2010年之前发病的报告卡,其中属我市辖区恶性肿瘤病例1720例(包括发病卡和死亡卡),及时将数据库上报自治区疾控中心。2010年我市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量的48.18%。其中,兴庆区共收到报告卡1195张,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6.95%;西夏区共收到报告卡112张,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0.46%;金凤区共收到报告卡413张,完成全年任务量的57.84%。

六、存在问题

1、自治区人民医院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人员培训不到位,至今尚未开展肿瘤病例登记随访报告工作。

2、个别医疗机构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卡片填写质量差,如病 理学类型填写不准确、诊断依据填写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家庭住址不详细等。

3、多数医疗机构肿瘤登记随访业务知识培训不到位,临床医生对报告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导致肿瘤登记随访报告质量较低。

4、三区均未开展肿瘤病例生存随访工作。

七、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制度。三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和责任报告医院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配合,各尽其责使项目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各肿瘤登记点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督促各级肿瘤责任报告单位制定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自查制度、奖惩制度,及时开展肿瘤病例登记随访报告工作,减少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漏报,逐步提高肿瘤病例登记随访报告工作质量。

2、业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报告质量。

三区肿瘤登记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肿瘤登记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告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其规范填写报告卡,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收集肿瘤发病卡和死亡卡。

3、抓好补报工作,减少漏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各肿瘤登记点要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查找肿瘤新发病例,减少漏报,并通过全人群《死因监测系统》填补肿瘤死亡病例,以及做好死亡补发病工作。建议各级医疗机构将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列入医疗卫生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以保证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三区肿瘤登记点应及时将肿瘤登记信息分类下发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开展肿瘤新发病例的随访工作。

在市卫生局、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银川市肿瘤登记处、三区肿瘤登记点和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银川市2010年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我们仍不能放松,要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全市肿瘤登记随访工作管理力度,争取更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第14篇:银川市文化艺术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银川市文化艺术馆2018年度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馆岁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2018年1月起,由馆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全馆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医馆对火灾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馆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整治领导组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全馆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根据实际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制定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综合治理

抓好馆内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做到每周例行巡检一次。在春节前后分别于1月20日、2月11日及2月22日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1处并及时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召开部署会,利用中层例会等形式,发动各科室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严查消防通道出口。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楼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锁闭的,现场督促整改。二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消防设施进行专门的检测及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了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三是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利用晨会、查房等各类会议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严查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了供氧设施,氧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及存放情况,。重点检查门诊、板房、机房、食堂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重点查找发现电源、电气及其线路、燃气线路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 23 -

第15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第16篇:党建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抓党建

齐心协力求发展

——额敏一中党建设工作汇报

额敏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62年,是一所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完全中学,学校现在教学班80个,学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党员83人。多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目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地区德育达标学校、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地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地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县“五好党支部”等50多项荣誉。

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一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坚持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职工每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政治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自学、记笔记、开讨论会、写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了学习。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内容。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活动,让其对党的有关知识早知晓、早行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今年,申请入党的人员达25人。

二、用创新举措推进实践,在循序渐进中提高教育教学等工作水平

只有创新才能加快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抓安全,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思路,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创新务实,学校常规工作稳步发展。

在抓安全方面,专门成立了综治办、学生综合管理办、护校队等机构,形成了从学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到综治办主任、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校园安全。近年来,学校边疆三次被评为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在抓教育教学方面,狠抓师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参加自治区和地区教研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2名教师到英国学习;今年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学习,组织教师外出考察100余人次,参加教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组织名师开展百家讲坛;坚持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行老教师带新教师的“蓝青工程”、“一帮一”结对帮扶工程,相互传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践。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充实德育工作力量,新成立了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挥联动效应,学生管理工作得到大大加强,校风学风明显好转,促进了教学向纵深推进。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与部门、教师、班级争先创优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学校先后受到县上和地区的表扬。

在抓学校基础建设方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为学校献计出力,勤俭节约办事,学校的运动架等都是教师动手制作,操场平整等都是组织师生利用节假日干出来的。特别是在东校区搬迁、校园整治工作中,组织师生义务劳动4000多人次,累计为学校节约资金40多万元。今年自筹资金90万元新建了东校区篮球场、乒乓球场、开水房,硬化了校园。

三、用团结和谐扭转抓好班子,在凝心聚力中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把班子团结和谐作为推进工作的龙头,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勤沟通、常商量,做到观点一致、意见统一,从而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开避孕药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权、监督权。在知司长权方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支部乃至学校的相应问题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公示,使党员知情,规范的党务工作,公开的党内事务,让广大党员有了被尊重、被依赖的感受,为支部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参与权方面,党支部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党员当先锋”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都无不践行、贯彻着党员的参与权;在监督权方面,按照教育局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把支部计划、总结、决议、打算、评优选先的条件、得标情况等都及时、主动的臵于相应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的特色,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方法载体上有新的变革,开创了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我校2010年中考有41名学生进入全县前50名,并包揽前5名,82名学生进入全县前一百名;全国普通高考中500分以上的学生有32人,比去年增加13人。超过重点大学本科线的学生有100人,占12.4%,比去年高出5.3年百分点,比全疆重本上线率(12%)高出0.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人数366人,占47.1%,与去年持平;专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占93%,比去年高出2.3%。

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之首,也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工作。我校党建工作也存在创新力度不够、名方面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今后,我校党支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第17篇: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大力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组织,逐一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内容,狠抓落实,强化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增强了服务本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党组对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通过换届改选了局支委成员,支部书记,亲自部署过问、督促检查党建工作,支委组织委员,负责日常党务具体工作的落实。经常召开党组和支委会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揉合在一起,安排专人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全年党建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报告,圆满完成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计划周密,学习扎实。

年初,我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一是开展了支委学习制度,全年学习不少于5次,二是开展了全体党员学习,组织领导上党课2次,组织其他内容的学习不少于6次;三是强抓了党组学习,党组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做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内容,有成效。四是组织党员参加“讲谈”学习;参加社区组织的党课学习;参加区委组织部安排的专

题培训学习,培训学习达 12人次。通过各项形式的学习,大大提高了我局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丰富了党务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一是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局党支部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领导组,定期组织学习和“比、学、赶、超”等活动,全体党员及支部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在业务工作、社区义务岗奉献、居住小区服务等方面全面开展承诺,并认真履诺。

二是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各项学习活动,听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学先进等活动,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并由支部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我局支部与社区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一同上党课,组织党员参加“3。8”节女子竞走活动,一起开展社区居民安全教育;捐赠社区工作经费;全体党员承诺社区义务岗活动。同时,我局支部还与镇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与村委会一起开展了农民培训活动,对茶农进行了茶叶生产加工有关标准知识培训。同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支部书记驻村蹲点,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并开展了农户走访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文章。

四是开展了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建党纪念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永远跟党走徒步行”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了送温暖帮扶活动。同时开展了“建党90周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全局党员认真对待,撰写了发言稿,发民主生活会上谈对党的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组织党员参加了“红歌大家唱”广场献唱活动。

五是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我局制定了“大走访”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走访企业不少于4家,支部书记还配合区委统一安排,走访了帮扶乡镇的部分企业和村民;同时走访活动期间,我局还组织全区40多家企业召开了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服务方式。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促进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工作。我局全体党员均做到按期交纳党费,支部及时上交区委组织部,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执行一会三课制度。局党组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年开展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

三是严格党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全面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局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内容目录,2011年开展党务公开事项达6次以上。

四是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领导。今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庆三

八、走古道”体验活动;组织妇女参加了社区庆三八竞走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及文明创建清扫活动等。通过各种活动的组织,增强了党的凝聚力。

五是我局今年共报送各类信息50多条,其中有关党务工作的信息有10多条,均及时报送给了区两办及区直机关工委。同时我局还组织人员撰写了“创先争优”论文,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创先争优”演讲活动。

第18篇:党建工作总结

***镇基层党建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省、市、区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镇位于**市南45公里处,镇域面积1,324平方公里,耕地10万亩,全镇辖10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00人。党委下辖18个支部,其中镇直8个支部,农村10个支部,现全镇党员322名,其中农村党员226名。其中男性党员201名,占88.9%;女性党员25名,占11.1%。35岁以下党员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1名,占31.4%。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结合‚三创工作‛,镇党委始终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工作思路,把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实施文化兴镇、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民生事业‚五大工程‛贯穿活动始终,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施组织堡垒工程,在明职责、促帮带、夯实党建基础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建基础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增添动力。扎实开展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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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真正做到创建活动‚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投入资金2万元,设立了创建活动奖励基金,制定了千分制考核细则,根据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兑现奖惩,实施综合考核‚双向排位‛。对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能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健全帮带机制——凝聚合力。充分利用‚三个代表‛责任区、‚党建‘6+1’工程‛、‚争当五大员,努力做先锋工程‛等有效载体,建立了以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党员包组的层级抓管体系,通过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后进党组织结对、优秀党员与一般党员结对抓帮扶,老党员与新党员‚一帮一‛抓带动,中间党员‚手拉手‛抓共进,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抓指导,以及党员‚双带‛、乡村共建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带作用,从而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完善点评机制——增加约束力。建立了‚一述一评一改‛领导点评机制,定期地及时地开展党委书记点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的点评活动,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导力度。

二、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在当先锋、做表率、激发党员活力上实施创建

党员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镇党委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强化制度促学。镇党委下发了《***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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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级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规定每周五为职工集体学习时间。通过制度规范学习行为,确保学习活动抓得着、不变样。二是调研交流互学。结合自身工作,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工作。2011年召开了调研工作交流座谈会,交流调研文章28篇。全镇干部职工分别就各自的调研报告作了发言,并将调研成果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三是专家给力帮学。镇党委积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本着‚党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在外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我乡讲授新农村建设、传统文化教育、新农保等各方面知识。同时,针对广大农民群众所需,我们采取‚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的方式聘请了水稻、玉米种植、养殖、浆果等多方面的省市区专家为农民零距离讲课,受到农民的欢迎。四是参观取经广学。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借鉴他山之石,我镇党委、政府先后派出乡干部、村‚老三位‛二十余人次前往发达地区参观学习,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出去学习一次。为了充分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年初由镇长带队,先后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到安达、肇东、宾县等地,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

三、实施文化兴镇工程,在强建设、提品味、打造生态***镇上实施创建

我镇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以挖掘和打造‚生态***‛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美化绿化工作。一是实施‚三项服务措施‛——强化建设。首先建立了行业服务联系卡。以‚提供优质服务、搭建沟通桥梁‛为服务宗旨,制作了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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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五种行业服务联系卡,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具体的工作性质、服务内容等信息汇集制成卡片,发到群众手中,和群众搭建起了沟通桥梁。并积极推行‚零距离‛的服务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为群众想实事、办实事、干好事。其次是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一帮一‛扶贫解困、‚民情恳谈‛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组建了一帮一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爱国卫生志愿服务队,一个服务队服务一类人群,定期深入到村屯及各单位,帮助困难党员开展党内生活,提供就业及致富信息;帮助弱势群体,寻找致富渠道,解决实际困难。2011年共对55户老党员、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出27袋面粉,27袋大米,慰问金16,100元钱。第三成立文艺宣传服务队。我镇目前已成立了**村和**村两支文艺宣传服务队,并为演员购置各种演出服装,购买所需乐器。文艺宣传服务队以传统节日为契机,依托文化大院,充分发挥我镇农村文艺人才优势,采取三句半、快板、诗朗诵等群众喜闻乐道的方式,自编自导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科普知识、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2011年两个文艺服务队分别成功举办三八节文艺演出、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春节联欢会等大小活动11场。活动开展以来,形成党员带头宣传创先进,群众积极参与创先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红色旅游”上做文章——提高知名度。积极打造红色旅游产业,开发‚**要塞‛旅游项目,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发**水电站和**水库旅游资源,合资建设自然风光旅游区。逐步形成**市区、**大峡谷、**古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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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要塞、电站景区的红色旅游品牌。三是在“生态***”上下功夫——提升品位。发挥***镇交通便利的地缘优势和物产丰富的资源优势,从实现自然与人文的有机融合入手,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依托中俄林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村产经济 与市种苗中心合作发展浆果黑五类(蓝靛果、蓝莓、山葡萄、黑加仑、黑樱桃)培育及深加工产业。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狠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保洁公司,聘请保洁工人5名,每日对镇内垃圾进行清扫,共清理垃圾1000余吨,清运镇内垃圾750余吨。四是提升‚硬件措施‛——改善环境。投入248万元,铺设镇内主街两侧3.5米宽、1000米长的彩砖路面人行道,更换路缘石1300米,安装路灯44盏;投入资金30万元修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健身休闲广场,并在广场区域内安装健身器材和体育器械;申请资金160余万元,完成地下排水工程。抓住我省三年绿化的有利契机,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植树绿化工程,在镇内和**、**、**、***、***、**等村内进行四旁绿化,全镇累计植树超过5万余株。去年我镇和**村先后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省级生态文明村。

四、实施产业优化工程,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民增收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政府立足镇情,围绕农民增收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使全镇的农业生产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是科技引领助推种植业——筑牢根基。坚持科技兴农战略,突出‚特色农业种植培育、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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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普及‛三个重点,推进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大豆、玉米和水稻作为主导作物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90.1%提高到95.4%,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2个发展到4个。五年来,我们以‚三高‛农业为目标,以调整农业结构为突破口,以先进适用技术为依托,建设具有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示范园区6470亩,其中高产大豆示范区4635亩,玉米种植示范区1155亩,水稻种植示范区620亩,白瓜子园区60亩,园区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的模式,形成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科技示范园区。旱改水示范田6630亩,推行‚公司+农户+基地‛的生产模式,稳步向订单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三代‛工作,促进场区共建跨区作业,将**村和**村确定为‚三代‛村,组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借助**农场先进机械力量,全力完成秋整地工作,有效解决秋收后农作物‚站杆‛现象。二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拓宽财源。先后完成改扩建**屯肉牛育肥场和**屯肉牛育肥场标准化肉牛养殖项目。加大对**村马鹿、**村林蛙养殖的帮扶力度,着重配套技术服务,从资金借贷、品种引进、防疫、育肥指导、市场调研等方面给予帮扶。目前全镇奶牛存栏1519头,肉牛存栏1723头,山绵羊存栏7545只,生猪存栏1679头,大鹅存栏15263只,同比2009年分别增长6.4%、17.5%、61.8%、205.2%和3804.3%。2011年畜产品产量达400吨,畜牧产值达到1735万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0.5%。

五、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在惠民生、解难题、发展社会事业上实施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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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村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饮水、农田路、排涝沟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一是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帮助**村和**村打深水井3眼,完成**、**村自来水安装和**村自来水升级改造工程,解决了当地居民多年来吃水难问题,使老百姓吃上了放心水。二是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累计修整农田路50公里,挖排涝沟32公里,修复水毁工程7处,修复病险堤坝500延长米,完成对石匠河消险加固,加固梁集屯堤坝。累计完成水土保持工程量6800立方米,新增改善效益除涝900亩,水田灌溉720亩,水田保持效益2075亩。三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交通枢纽优势,进一步加强村村道路建设,全镇已完成10个村屯村村通公路建设,增铺水泥路面14.3公里。四是实施公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六位一体‛建设工作力度,为3个村新建办公室和综合活动室,改建办公室2个。加强农村文化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乡村书屋工程,目前已完成**村、**村和**村的乡村书屋建设,藏书均过万册。完成对10个村屯远程教育设备的安装,便捷了广大农户查阅和搜集农业知识信息,同时也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培训、学习的平台。不断推进文化体育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筹措资金,新建**村文化活动广场和**村文体活动广场,极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年龄老化问题严重。目前我镇35岁以下年轻党员只有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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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青年大多数在外地上学、打工,培养、发展党员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党建经费不足。各村屯经济积累不足,在开展党建和‚三创‛工作中影响或者限制活动效果。

三是村干部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部分年轻、有能力、有水平的村干部由于不是村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公开招考公务员,建议条件放宽,让更多年轻优秀的村干部参与进来。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今后主要从农村农技员,计生专干、后备干部、素质较高的能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和多元化的培养方式,充实壮大基层党组织。

二是深入调研,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办法、新机制,探索可行性措施,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全局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通过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党员把精力都集中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贡献一份力量上来,努力营造比、学、赶的氛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通过中心组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送理论下乡、远程教育、专题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全面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围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同时,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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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解决部分村干部心态浮燥和少数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2012年,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省市区工作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绩效工程,深入开展利民行动,切实抓好‚五个一‛活动,集中精力抓发展、保增长、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19篇:党建工作总结

达县石桥镇列宁街小学 2011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010年,列宁街小学党支部在市教育局党委、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局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为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工作

我们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会、思想大讨论以及视频录像等形式,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学习活动。在每周坚持自主学习两小时的基础上,集中学习了12次,同时,副校长段玉奎同志做了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辅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在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文献、建国60周年辉煌历程文献、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事迹、尤其是教师先进人物事迹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营造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

2、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们通过“用爱擦亮师德”系列化活动,以对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落脚点,努力构建教书育人,为师德守护高尚,诲人不倦,让学生微笑成长的师德建设氛围。通过学习英模事迹,树立身边典型、召开事迹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举行师德演讲、师德征文、教师家访、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等载体,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准,教师们努力用自己爱的音符在学生生命成长中奏起了爱的交响曲。

3、以党员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

我们通过捐赠生活物质、学习用品和现金等形式,与3户社区的贫困家庭和10户校内贫困学生家庭建立了帮扶对子。一年来,我校党员教师先后6次走访这些家庭,以各种形式的帮扶为贫困家庭捐赠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现金折合人民币500元。不仅为贫困家庭送去了一片真情,更使党员教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提高了党性修养。期间,涌现出的许多感人故事,如买肉,再次敲响亲人的门;远方的阿姨来串门;用轮椅撑起生活的希望;10个鹅蛋的故事;送你亲手缝制的鞋垫,激励着每一位教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怎样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位党员教师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及党员作了一次汇报;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今年选出了2位镇优秀党员;四是坚持定期讲座制度,学校党总支成员围绕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的难点、热点、疑点等问题,举行专题讲座,宣讲党的基本知识,介绍先进的教改思想,今年共举办了五次这样的讲座活动。五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每位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必须听课一到二节,为教师作出榜样。我们三位校级领导今年共听课150节,含盖了所有的任课教师。

2、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党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七一重温誓词活动、观看《2011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录像活动、进万家活动、“颂祖国”演讲活动、“迎国庆”教师书法大赛活动、“四个一“活动(上一节优质课、帮扶一名问题或特困学生、为学校提一条合理化建设,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引领青年教师的政治信仰

我们以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分层次地在非党教师中开展党章党课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对非党同志的培养考核和工作,适时将入党申请人、非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调整,形成良好的动态管理。现在,我校5名非党教师都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

一年来,我们以生态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即: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2.心系群众,服务人民;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5.顾全大局,令行禁止;6.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秉公用权,廉洁从教;8.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树立快乐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敬业、精业、乐业、创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激励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今年重点抓了下以几项工作。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青少年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活动和三乱的治理工作。

3、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利用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集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和生态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整理,共征集有价值的建议65条。

4、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积极落实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工作,学校的各项工作如师资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福利、财务开支等情况,均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经常听取教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大增强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5、做好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学校对工、青、队、妇、及退体工作都有专人分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且开展得有声有色。如: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工会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健康体检;平时做好对生病的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每逢重大节日,组织教师开展一系列活动。再如组织校大队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

总之,一年来,学校党总支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团结激励和引领全体教职员工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建功立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和引领全校教职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2011年11月30日

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周家小学党建工作总结

在本学年,我校党建工作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学习建设、活动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三纠三促”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7人,其中党员5人。支部集中了全体党员的智慧,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本学年,我校按照《礼县教育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永坪镇周家小学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在会上,各位教师就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会议上,我们经常学习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更是把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政治学习笔记的拉入日常工作及考核。

二、工作思路

1、抓制度,构建学习型教师组织。

我们坚持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增值评价体系建设。我们结合学校教师实际,进一步细化教师考核标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模糊性评价和指标性评价结合起来。定期发放调查问卷、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手册,通过这一系列的做法来增强群众的监督、突出学生的评价、提升教师的水平。

2、抓班子,全面提高团队凝聚力。

抓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团队凝聚力。领导班子坚强与否是决定党组织领导力、凝聚力的关键,学校党支部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们不断强化党员的带头作用,让党员在老师们面前就是一面旗帜,就是一个好的榜样。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3、抓组织,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制度文件、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内容真实详实。学校党支部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小组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教职工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促进全体教师树立正确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职业的光荣感、历史的使命感和社会的责任感。

4、抓队伍,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

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断强化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首先,把它与学期奖励、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树先结合起来,把它与“优质课评比”“优秀论文评比”“教学能手评比”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其次,适时表彰学校的优秀党员,同时进行一次全校的经验交流活动,让老师们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

5、抓协调,发挥工会团队委作用。

党建工作抓协调,一项工作多项成果,我们把党建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主题研究性学习相结合、与校本课程开发相结合、与绿色学校创建相结合。

建立教师业务成长档案袋。引导教师制定切合实际的个人发展计划,填写《教师成长记录册》,记录成长的足迹,促进教师自我发展。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教育教学金点子案例、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以活动促进教师的成长。

引导撰写个人发展规划。要求教师紧密联系自己的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发展规划,规划的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分析、个人年度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个人年度规划又包括:学习(政治、业务)、公民养成教育、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参与评比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撰写个人发展规划,通过明确努力方向,促进教师的个人发展。

我们周家小学党支部努力在继承中求发展,发展中求创新,创新中寻出路,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打造精品学校。

礼县永坪镇周家小学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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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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