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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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篇: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

2012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计划

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1月16日

2012年,城关区司法局党支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机关工委

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创建“和谐领导班子”, 强化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副

职、中层干部至少每季度谈心谈话一次,分管副职与分管科室干部每月谈心谈话一次。围绕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笔记。

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承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

照“六个好”的要求,就各自分管工作、主要职责、年度目标等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履职承诺。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团结,班子“一把手”

要做到统揽不包揽、善断不武断、信任不放任、大度不失度;班子副职要做到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情况通报、问题反馈等形式,及时告知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四是认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今年我局至少要组织召开2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具体要求,深刻开展剖析与自我剖析,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提高了局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着力抓好党建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目标

(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实现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二)坚持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要与区直机关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支部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自评,年末有考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月工作汇报和月工作提示制度。建立健全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十项基本制度及《在职党员服务岗位认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认真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审核入库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党团活动。针对机关青年团员的特点,主动与团区委联系,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到团活动中。今年要组织“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青年演讲比赛,保护母亲河植树活动,青年文艺汇演、登山活动、团中央青少年与网络座谈、团中央未成年人保护、庆祝建党91周年等系列活动。

(四)积极推行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全区18个法律服务所的

70余名法律工作者免费担任所在街道及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定期在辖区为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聘请全区83名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街道社区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协助街道主动调解各类纠纷。要在酒泉路街道(中街子社区)建立联系点,为基层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帮助。要在白银路司法所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民情直通车”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抓党建促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一)召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积极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理论研究,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拓展思路,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实践基础、理论基础、社会基础。

(二)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夯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三)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坎,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加强与工、青、妇、老、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的作用,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

工作格局。

(四)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注重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根源,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帮教效果。

(五)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环境,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为促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城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20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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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范文

一、我局的党建工作必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强化服务意识和发挥服务职能是决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是要在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利益和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司法局党支部要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其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要切实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各种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理论学习的渠道,增强学习效果;要认真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以身作则树正气,端正服务思想,树立服务意识,练好服务本

领,搞好服务工作,使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真正做到思想统一,同心协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私奉献,在全县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要在勤政廉政中找准结合点。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而勤政廉洁不仅关系全党工作大局,且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司法局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勤政廉洁、反腐败与职能发挥结合起来,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定,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在司法行政机关滋生。党支部必须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自身的反腐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在政治上做个坚定的人,经济上做个清白的人,作风上做个正派的人,工作上做个能干的人,用自己的榜样作用、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是要在司法局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找准结合点。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发挥支部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支部各项活动,把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 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坚强,业务上过硬,思想上求真,作风上务实,政治敏锐性强的战斗集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障作用;要注意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要培养和壮大非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新时期“十六字”方针,积极发展新党员,把发展的重点放在那些政治上进步,思想素质好,业务上是骨干,纪律上严要求的积极分子身上。

五是要在各项公益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上找准结合点。党支部要以机关党建工作为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有利于经济发展、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益活动,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多中形式的扶贫帮困、爱心助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使党员和积极分子受到教育,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发挥工会和妇委会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倡导和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用高尚的理想鼓舞人,用正确的舆论激励人,用丰富的知识教育人,引导和动员广大干警全面、正确、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三、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建立运行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党建工作,从根本上要靠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来保证。建立健全党建制度,是党组织保持生机和活力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套好的制度并得到认真执行的党组织,也不可能是一个坚强、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战斗堡垒。依靠完善的制度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是多年党建工作实践中的一条经验。因此,制度建设要做好“三抓”:

第一、要抓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

第二、要抓党员的教育管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放松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就会从信仰上产生动摇、就会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迷失方向。在新形势下,要求我们的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一定要”的要求,以在工作岗位上的勤恳劳作、无私奉献来不断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

第三、要抓制度的监督与落实。不断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只是做好党建工作的一个方面,要保持和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关键还要看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要通过平时的考核、学习笔记的检查、年底的综合考评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更要通过长效机制来保证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定时召开,保证学习的质量,保证谈话、戒勉制度的开展,保证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等,从而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充分利用活动载体,提高司法局党建工作水平

党建工作必须依托于载体建设。以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这是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抓好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

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并把争创活动贯穿于具体的党建工作中,充分调动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员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要及时加以培养和宣传,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从而进一步带动其他干警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争创环境,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三是要开展充满生机、新鲜有效的党内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如党组织给每个党员赠送入党纪念日贺卡、书籍、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月亮起来》广场舞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更加有效的吸引党员参加到党组织的活动中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最终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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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党支部现有党员XX名。我局党支部始终能坚持发挥堡垒作用,加强班子全面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活动,有效地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履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区释解人员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和集中排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法律援助中心,发挥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维护全区社会安定稳定工作赶到了重要的作用。区司法局党建工作,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得到全面提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规范制度,增强了党建工作的活力,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党的建设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创先争优活动的落实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同时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广泛动员,精心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次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前,局党支部做到有方案、有领导小组、有学习活动安排,制定了创先争优学习阶段计划安排表,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和市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

4、全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党支部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以及局机关党员公开承诺书,以公开栏方式向群众公布,创先目标、任务、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二)抓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1、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改进干部作风的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

2、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扎实开展廉政知识学习。同时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形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1)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认真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3)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4)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成果,加强整改,完善制度;(5)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督;未经批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领导干部不得出席。(6)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公车专项治理,对酒后驾驶公务用车,从严从重处理。同时,继续开展公务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清理,防止权力异化为资本;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主要领导在学习基础上结合实际,给本局党员干部上一次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通过边

学习、边对照、边整改,培养了廉政价值观念与廉洁从政观念,做到学用结合、知与行相统一,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起到了廉洁从政表率。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开展警示教育纳入教育的内容,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教育活动和深入开展“三纪”教育,把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符合政法队伍必须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忠于”要求。

4、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整体合力。我局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理论学习、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

5、强化规章制度落实,加强队伍管理建设。从健全机制、用制度管人入手,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特别是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抓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四要四不得”,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和四项规定以及局机关各项制度规定,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6、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省厅关于“力量往基层走、工作往实处干”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严把司法所人员的“入口关”和“质量关”,已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司法助理员,用好新增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尽快把人员补充到位,使司法所人员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力争年内司法所助理员编制使用率达到80%以上,副科级所长配备比例力争达到90%。要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六化司法所”为载体,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抓龙头,增强班子建设

局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贯彻者、执行者,又是组织者、领导者。”所以我们党支部能坚持按“五个好”“四个有”的目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健

全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抓队伍,增强素质建设

党支部坚持以“五个好”、“四个有”为目标,牢牢抓住加强党员队伍素质建设这个环节,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履行职责,职能的工作水平,特别是在加强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上下功夫,要求党员干部首先做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打折扣;其次是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正确认识和解决好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好表率,树好标杆。

(五)、抓制度,加强整体活力

党的建设的活力,首先体现在干部队伍的活力上。我们坚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坚持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干部、评先评优的制度来抓落实,努力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党建氛围,消除了以往在评先评优的不正之风,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队伍的整体活力,促进了各项职能工作的落实。

二、以创新党员干部教育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一)、抓教育,提高政治责任感

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局党支部 以开展“争先创优”为契机,把抓好“灌输”式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结合起来,班子主要成员能适时针对党员的个体特点,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谈心制度、谈话诫勉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帮助每位党员干部在具体岗位上弄清“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努力把党员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二)、抓重点,提高“六种”意识

抓党员干部是抓党建创建工作的重点,党支部始终重视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集中学习“必读”、“精读”文章为

主线,着重从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上抓提高,,党支部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六种意识”,即:一是宗旨意识,坚持面向农村为民办实事;二是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是中心意识,突出抓好当前工作重点;是创新意识,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五是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六是形象意识,深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三)、抓管理,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按照“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要求,局党支部重视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扎实推进局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特别是注重从机关作风整顿和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上抓突破口,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不讲奉献,只求索取,工作效率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通过“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的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适时制作了加强党建工作提示、监督台、效能建设公示等警示栏,加强了机关党组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新方式,充分体现了局机关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按照“争先创优”要求,切实加大反腐败力度

(一)、严于律已,加强党性修养

局党支部开展 “争先创优”,坚持做到严于律已,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践党风廉政服务承诺,坚持各项经费开支集体研究,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带头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局支部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工作计划每周安排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一次党员会议。每两周安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月一次政务公示制度。特别重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主要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增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积极开展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施教,警钟长鸣。局机关还建立了有效约束权力运作的监督制度,局主要责任人与各部门党员干部签订了责任状,有效地促进

了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学习贯彻中央、省、是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指示,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到XX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

(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副局长给大家讲廉政党课等系列活动,读书思廉营造廉政建设工作氛围,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系列活动,培养了机关干部艰苦奋斗、廉政奉公的高尚道德情操,增强了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抓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落实

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背向,关系到党的生命,局党支部紧紧抓住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这个事关大局的严肃问题,进行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努力克服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立足现状,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做好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尤其是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实现我区经济发展和能否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需要;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以德治国的需要。从而从开展严格依法行政,开展“148”优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送法进万家;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基层维护社

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减少重新犯罪;开展依法实施公证、法律业务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有序运转,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存在问题

(一)、个别党员干部党建理论的学习还不够深入。

(二)、个别党员干部在加强党的思想道德建设认识还不够深刻。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切实增强党建活力,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

(三)、按照创建党建工作目标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当公仆、办实事”为根本目的,切实改进党的思想作风。

(四)、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第一位,党的作风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抓住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抓住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就抓住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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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2007-02-06 09:56:

41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2004年我局党建工作在市直工委、市政法委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工作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生活,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

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使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永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今年,我们主要进行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开展了学习任长霞、曹发贵先进事迹专题教育和“文明执法树形象”专题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采取领导授课,各科室讲课的方法,系统学习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队伍、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执法为民大讨论等活动。党组、支部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在制定学习计划时,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学习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中坚持不走过场,触及思想,触动灵魂,注重效果。经常举办学习交流,进

行大会发言。全局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学习体会文章、论文等120多篇。党(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组被市直工委评为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通过抓理论学习,促进了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激发全体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观看反腐教育图片展,观看现代京剧《张太昌》,修订了《加强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局主要领导与各职能科室、清流监狱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来人接待、车辆管理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切实做到按规矩办事。在全市范围内挑选聘请了12名司法行政系统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职责、重点和范围,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把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来落实,局党组先后对系统内新提拔的2名副处、3名正科、13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

全体党员自觉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规范自己的言行,从思想上筑牢了反腐防线,增强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能力,全年党员干部没有一起违法违纪现象(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的发生。

二、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党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召力。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建工作中,坚持与进俱进,以改革的意识和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改变以往以学习和会议为主的党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各种主题的组织活动,采取各种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使党组织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解决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到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行政业务工作的难点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点上,使党的工作始终体现在最关键的地方和环节上,与司法行政的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一是积极探索开展电子党务工作。我们

从去年初开始利用网络建立电子党务,我们对机关党员和律师公证队伍中的党员建立了个人电子信箱,将每月党员学习内容、方法要求,输入党员电子信箱,党员的学习体会文章利用网络发表,总支专门负责在网上对体会文章进行批改和讲评,对好的体会文章直接下载或转发,调动了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及时改进网站,丰富网站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的各项制度,党员发展的条件和程序,各地党建工作的经验,部分党员违法乱纪的教训,均一目了然,增强了网站的吸引力,起到了教育引导、潜移默化的作用。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献爱心活动,捐助三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在六一儿童节到孤儿院送奶粉等食品和生活用品;五月初,我们组织党员送法进军营,并学习部队政治思想工作经验;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到农村贫困地区(村头镇)与该村全体党员座谈,结帮扶对子;八月份组织全体党员

到扬州司法局参观学习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九月份以来先后三次组织党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结对单位省女劳教所、省戒毒所、市清流监狱上法制课,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还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到监狱进行讲法、授法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国五十周年摄影书画展,获优秀组织奖。今年“

12、4”法制宣传日,我们组织全局党员到人民广场宣讲法律,为群众咨询答疑。在开展党组织活动中,我们注意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思想优势,结合本职工作。党员兴趣浓,热情高,既丰富了组织生活内容,又达到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目的。

三、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严格党内生活,严肃组织纪律,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

议党员制度,开展积极向上的思想政治斗争,保持党的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根据人员变化和形势需要,及时调整组织设置。为规范律师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律师党员的管理,更好的发挥律师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律师队伍中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公证改制后,又及时在公证处中单独成立了党支部,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在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同时。我们及时对支部人员进行补选,保证党组织工作落实。局机关党总支加强对新成立的律师、公证支部的指导,从第一次支部大会的召开,到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制度的建立,党总支都到位指导,并经常督促检查,使支部工作开展顺利、组织生活规范。今年,司

法局党组织发展有党总支1个,机关支部2个,老干部支部1个,律师支部2个,公证支部1个。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制度抓落实,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使党组织的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年初党总支制定下发了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每月组织生活活动的内容。党组成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组成员每月上党课一次,七名党组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已上党课十二次。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两次,一次为年初党组成员交心会,一次为党风廉政评议会。结合评选优秀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小组每月活动二次,改变“党日活动老一套,党员教育读读报,思想汇报一个调”的习惯作法,提高了党课质量,保证了党日时间,落实了思想汇报,使每名党员始终在支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总支

委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党建工作。注意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严格按组织程序发展党员,确定的一名考察发展对象表现优秀。为了做好机关的党建工作,特别是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我们在倪局长带领下分别到上海5个律师事务所和长丰县司法局考察,学习他们用制度抓党建工作的做法。现在局机关党员学习考勤制度、党费交纳制度,党员学习体会上墙制度都持之以恒的坚持,同时党建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也趋于健全,形成规范。

2005年,我局党建工作要在市直工委、市政法委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科学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把党建工作做

实做好,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荐第5篇: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

200x年景宁县司法局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三四八”战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党的先进性教育;抓好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证。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

1、建立政治学习上的长效机制,提高干部政治学习质量和效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室集中学习制度及党支部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引导干部学习讨论,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xxxx”教育,理解《景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引导干部以党的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建立机关规范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牢固树立“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思想,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发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逐步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干部的工作责任,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规范干部的公务行为。

3、建立民主集中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条例》,实施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等制度。

4、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服务进民企”等活动。

5、抓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打造中国畲乡这两大主题,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规范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局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

7、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条例执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遵守纪律。

8、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司法部的部署,省厅关于XX ~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XX 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参加岗前培训、职务培训、专题培训。

9、做好老干部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干部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政治待遇,确保“两费”落实,充分调动老干部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10、努力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创新教育载体,深化教育内容,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对照检查,努力以党纪条规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推荐第6篇:临泉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

临泉县司法局201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创新学习理念,完善学习方法,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搞好党建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带动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按照学习好、宣传够、研究透、转化快的要求,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市、区“两会”精神。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内容的教育,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深化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完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注重组织引导党组织与党员在推进重点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常态化。

2.探索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党建的常态工作,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梳理,认真围绕组织领导、计划制订、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点评考核、评比表彰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为创先争优活动经常性、富有成效地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大力营造为党旗增辉的浓厚氛围

1.学习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广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纪念活动。通过组织演唱红色经典歌曲,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纪念征文,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专题报告会、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等多种形式,营造庆祝建党90周年的浓厚氛围,强化党员意识,激发爱党真情。

3.做好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不断完善结对帮困工作,开展好“民情大走访”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各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关心和帮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元旦、春节和“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干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工作的落实。规范各项党内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检查落实。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深化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党员对所在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健全党内选举制度、表决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内重要事务票决制。加强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注重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五、扎实推进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会议和区委反腐倡廉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弘扬敬廉崇廉的道德风尚,扩大廉政教育影响,并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途径。

2.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从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议事,以制约人,规范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3.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职务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廉情预警机制,整合预警信息,增强预警措施的实效性。

推荐第7篇:班玛县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班玛县司法局2010年党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重点,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个契机,全面推进司法统计支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司法统计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抓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我支部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四月十日,支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支部与每位党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从而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了党组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科学设定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逐项兑现。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经过调整,我支部现有党员16人,预备党员1人。为及时吸收新党员加入共产党的队伍,年底我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将两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

党员。在此次会议上支部全体党员表决选出今年我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两名。分别是:工作中,按照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将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与“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借行评契机,努力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抓扎实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今年我支部党的建设的重点工作。我们把学习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党组抓党建工作之中,五月份以来,按照上级党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贯彻县委有关创先争优工作精神,我局给予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文件指示精神以后,我局组织全体干警,及时召开会议,就我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经研究,我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局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要把好学习关,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达到领会精神、抓住实质、全面筹划的目的;二是把好方案关,在学习上级文件要求下,我局组织有全体党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分析影响我局创先争优的不利因素,为制定实施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把好活动关。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关键在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活动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做出让全体干部摸得着、看得见、学得会的实际行动,为再创司法行政的辉煌业绩做出党员干部应有的贡献。四是把好借鉴关。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创先争优工作,还要积极向友好单位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做法,体现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真正意义。

(二)、扎扎实实开展好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5月22日,我局按县委要求,组织全体成员学习相关文件,确定我局工作思路,谋划我局工作方案。

5月23日,我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我局召开党员座谈会、的相关事宜,为剖析我局存在的影响创先争优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5月24日,我局将征集上来的影响创先争优的不利因素进行汇总,再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酝酿我局工作方案。5月25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学习党的有关理论和相关知识。大会讨论通过了我局的工作方案。全面调动起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制定了相关的制度

为保证创先争优工作有效推进,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包括《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制度》、《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党员帮扶活动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勤制度》《公示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使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规范、更加健全。

(四)、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创先争优为把创先争优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将围绕“五个好”、“五个模范”的要求,具体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各项工作评比活动。活动时间拟定为六月至十二月。具体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每位党员更加努力的做好自己手中的工作,到年底由支部领导检查每项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评出单位优秀工作者。

2、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做优秀“三八红旗手”活动。此项活动,将在全体女党员中开展,活动目的在于树立女党员的威信,实现一点带一面、一面带一片的目的,促成全体女干部爱岗、敬业。奉献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女干部“半边天”作用。

3、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帮扶活动”

党员帮扶活动,主要围绕两个大方面开展。一是按上级要求,开展党员对经济困难户的帮扶活动,给他们以经济上、知识上、情感上的帮扶;二是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对“后进生”的帮扶活动。开展这项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其他

党员都要积极参与,从而促成我局“人人帮后进、后进有所进”的良好局面。

4、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志愿者活动。搞了上街捡垃圾 、植树、给敬老院的老人义务劳动等。

5、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岗位奉献活动。我局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紧紧抓住省、州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党员岗位奉献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就应该做一流司法工作者、出一流成绩、有一流品质。

总之,我局已经全面组织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正奋战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为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做着应有的贡献。我们相信,司法统计支部一定会成为先进党支部,司法统计支部的共产党员也一定会成为优秀共产党员,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也一定会再上一层楼。

三、抓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

首先,我们进一步引深“五好党支部”和“无违纪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有效发挥。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党员访谈制度,开展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活动,结成对子,搞好帮扶,沟通思想,加深感情,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第三是在党员入党纪念日,开展送暖和活动,送上一束鲜花、一声问候、一片期望,使党员有一种“我

是党员我自豪”的荣誉感,感受到组织的暖和,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了具有亲和力、向心力和信任感、归属感的党员之家。第四是在七一党的生日之际,召开了党员大会,缅怀党的丰功伟绩。

四、抓制度完善,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要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支部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建工作中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三是要进一步搞好党建调研和信息,共出党建简报八期。

半年来,尽管我们在党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还不到位;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围绕党组中心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夯实思想能力基础;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工程,

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作风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开创司法统计支部党建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班玛县司法统计支部

二OO九年七月五日

推荐第8篇:襄阳市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襄阳市司法局201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作者:马永武

2010年度,市司法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襄阳市司法局201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以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

(一)强化领导,确保 “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加强对“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将“五个基本”建设内容在党务公开栏和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营造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氛围。局直属机关党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建”有目标、“建”有措施、“建”有行动、“建”有成效。

(二)选准方向,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局党组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突破口,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一是科学设置,健全基本组织。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做到了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务干部队伍健强。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改选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在抓好局机关组织建设的同时,及时指导市劳教所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市律协党委抓好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和党务工作程序。二是严格要求,建强基本队伍。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是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局党组坚持把基本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及时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发展新党员。特别注重从优秀律师队伍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诚信度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律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建立发展党员推荐制、考察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举办报告会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培训。三是拓展载体,开展基本活动。坚持把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表彰纪念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次。同时,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找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先后组织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群众献爱心”捐赠活动,“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政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乒乓球比赛、登山比赛、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慰问困难党员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与王府口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与谷城县石花镇彭家岭村“结对共建”活动,特别是在活动场所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利用机关党建工作优势,对驻点村从经费到制度等方面进行帮扶。四是规范管理,完善基本制度。在认真落实《襄阳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度》规定的19项制度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按照“精简效能、简便易行、实在管用”的原则,整合形成了党内选举、目标责任、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等6大类十几项基本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市司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述学、评学、查学、考学制度》、《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市司法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局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克服困难,落实基本保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需要。为保障这次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通过挤压其他办公经费,筹措资金8000多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并对局机关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等。11月份,一次性通过市委检查组考核验收。

(三)抓党建带队伍,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襄阳市司法局201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规定,收看反腐影视教育片,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襄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阳市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市司法局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腐败风险和廉政承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加强财务监管审计,定期公开相关情况,实行政务事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二、提高素质,创先争优,以党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局党组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和文明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机关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市局党组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原则,及时制定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以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采取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集中辅导与自学、专 家教授授课与媒体教学、写心得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反思学习方法、研究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学习成果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增强学习效果,我们在“硬件”建设上很下功夫,投资10万多元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乒乓球室、健身房以及党员活动中心,丰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局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树为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二)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简报,指导基层党组织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水平,先后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7篇,受到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敖大焕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有效的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党建,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市局党组在抓党建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提高质量,注重服务,以党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市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载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154件,调解成功26843件,调解成功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109件,制止和避免集体上访375 起,有效地维护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忠于职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控制降低重新犯罪率。深化劳教管理工作,围绕“四无”目标和劳教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5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劳教所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增加新的工作职能,市劳教所党委不等不靠,工作积极主动,克服困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取得戒毒康复初步成效。劳教所连续6年实现了“四无”目标。今年10月,市劳教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帮教责任人,加强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深化发展,推进公证廉洁执法,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考核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认真落实“法治襄阳”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安排各地各部门针对影响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襄阳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以党建促发展,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直通车”式法律服务,组建襄阳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127家非公企业提供不限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参与信访,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上访问题。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签字制度,定期开展办证质量自查互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证质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保障民生。截止到11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707起,办理其它非讼法律援助事项27226件,受援对象达3.8万人次,免收各类费用468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300件法律援助任务。

一年来,经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学矛盾普遍比较突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够,重实干轻宣扬。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里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抓好2011年度的党建工作,加快机关党建“走前头”,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9篇:司法局党建工作情况

司法局党建工作情况

我局党建工作在县委、县政法委、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加强制度建设。我局现设一个党总支,下设机关党支部、律师党支部以及七个党小组。共有党员93人,其中机关党支部71人,律师党支部22人。并不断注入新的血液,现有积极分子6名,今年律师党支部新发展一名预备党员。

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年初由党总支制定下发了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每月组织生活活动的内容。党组成员每半年上党课一次,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党小组每月活动一次,党员每星期集中学习一次,提高了党课质量,保证了党日的时间,落实了思想汇报, 党员始终在支部的教育和监督之下。党总支每季度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考察培养发展对象,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发展党员。为了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局长带领党员骨干分别到山东淄博等地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

注重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经验:抓示范、树典型、促质量,注重搞好民主政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巩固了党建成果,促进了发展。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对重大决策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听取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研究再决定,使决策更加正确、科学,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三、健全社会评价和干部述职制度。问题和不足

二、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不够。机关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来说处于薄弱环节。在机关的议事日程中,缺乏应有的高度和指导力度。在研究工作时考虑较少,布置工作时任务不明,开展工作时力度不够,检查工作时多看表面文章。党务工作人员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普遍存在被动应付现象,能动作用发挥不够。

(二)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理论学习气氛不浓或流于形式,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力,进行积极正确的思想交流比较少。

(三)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开展几次活动,对自身工作要求不高;在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上不能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多数党务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缺乏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责权不挂钩,缺乏实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二是经费短缺,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全额上缴,开展活动经费难以保证,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缺乏活力和吸引力。

(五)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从当前机关党务干部现状看,普遍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认为搞党建工作虚、空、难、没有实惠、不被理解,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不实,工作视野偏窄,缺少新思路。

(六)党的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单

一、形式少、方法陈旧,仅满足于一般的政治说教、催交党费等,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开展机关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教育管理效果不好,党组织

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明显。

三、积极探索加强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从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方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

(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

一要从组织上把自身素质高、既懂业务、会管理,又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基层党支部领导岗位上,使其真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二要注重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如举办支部书记党建理论和现代管理知识等学习班,组织党务工作者探讨和交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三是各级领导要多关心和支持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增强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建工作的自信心,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工作。

(二)转变观念,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

在甘孜州“加快发展、扩大开放、和谐稳定”的进程中,随着事业的发展,各项改革势必要不断推进。因此,党支部班子成员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好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党支部首先应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增强“参与”意识,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把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具体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务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使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只有这样,机关党务工作者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从根本上解决“两张皮”问题;其次要强化“中心”意识,把具体业务和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三是要以主动姿态服务、服从于州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一条主线、两个一切、三个加强、富民安康”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三)改进方法,拓宽工作思路

一是要有工作内容上的保证,以适应新机制的健康运行。甘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多,党员素质参差不齐,这就要求党支部的工作内容要有较高的层次拓展。要突出以人为本,实施教育、引导、激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针。教育,就是在实行新的机制中,坚持并加强对党员的爱党、爱祖国、爱单位、爱本职工作的教育。引导,就是要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引导人,确立正确的竞争观念、效率观念、创新观念和价值观念。激励,就是要通过抓先进典型、树风气,把严格管理与日常的分配制度相结合,把加强思想工作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来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有力的利益激励机制。培养,就是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培养一批道德素质好、专业精、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专门人才。

二是要继续深化党支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把党建工作指标一并纳入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在布置具体业务的同时,要同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检查、考核具体业务效果的同时,也要检查考核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抓思想,从具体业务出发;抓具体业务,从思想入手”,使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三是要力求“实、活、新”。所谓“实”,就是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活”就是教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管理模式要自主、多样、有效,坚持“三少三多”,即少一点指令性,多一点指导性,少一点统一模式,多一点主观能动性,开展活动多注重实效,少讲究形式。“新”,就是要敢于创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律,以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是要正确处理机关党支部与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工作,改进工作;要把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遇事多同行政领导商量解决,取得行政领导的支持、关心和必要的帮助。行政领导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要多关心、多支持、多帮助、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充分重视和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加强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来讲,行政领导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主

要表现为:(1)行政领导在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兼顾,保证党支部有必要的时间及开展支部活动的必要经费;(2)指导机关党支部围绕本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行政业务工作中去。(3)要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之内,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

是提高思想认识,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以迎接十七大的召开和学习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掀起学习理论的新高潮,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各级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保障监督者,担负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各级机关的党组织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应该发挥其政治优势,努力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凝聚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来,切实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必须提高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行动上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机关的目标管理之中,定期考核党务工作的实绩,认真促进机关党的建设。

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构建和谐的机关党建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促进和谐党委、支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党建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的内容上、方法上、机制上、手段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突出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以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契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和公平诉求,灵活运用各种柔性方式处理思想问题和复杂矛盾;关心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促进机关形成团结向上、文明和谐、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机关特点,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目前党的机关工作现状看,应该重点解决好以下几项制度建设:一是学习培训制度,使机关党员的学习与培训在时间上、制度上得以保证。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使每一个党员在党的组织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政绩制度,使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在民主监督之下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与自身建设。四是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避免出现特殊党员。五是定期向上级党员组织汇报工作制度,以此促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使每个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做到强化“三种监督”,即强化上级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对下级领导干部要常扯“衣袖”,多揪“耳朵”,做到“常下毛毛雨,多打预防针”;硬化同级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互相监督作为一种政治任务,严肃认真而不是敷衍马虎地履行好监督义务;活化下级监督:要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走访座谈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监督质量。

五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用科学发展观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机关党务工作干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针对机关党的工作干部素质偏低的问题,应该通过利用会议以会代训、利用党校办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党建理论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加深他们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程度。二是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与作风建设的内容和方法。三是培训他们开展机关党的组织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的方法。四是培训他们开展党内监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措施。通过上述培训,使机关党务工作干部真

正成为懂行、能干的党务工作专家。五是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搞好政工职称的评定和政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是强化统筹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统筹意识,将机关党建工作的计划、目标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规划。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应兼顾并重,做到“计划一起制定,责任一起落实,工作一起检查,成果一起考核”。同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一岗双责”。不仅要对行政业务工作负责,而且应对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把管事与管人、管工作与管思想统一起来,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同抓起来。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努力解决好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设一支特别联系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机关党建工作队伍,使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扬,我们党的事业就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推荐第10篇: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

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庄浪县司法局党组

二○一八年三月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中心组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组织工作类

5、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费收缴制度

三、民主管理类

9、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0、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类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2、党内监督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局党组会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局党组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会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局党组会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党组会报告。

八、局党组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市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市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市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中心组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市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市的要求,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中心组组长的要求,由学习秘书组负责通知。中心组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中心组成员依时参加中心组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组长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秘书组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学习秘书组每年年终要对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组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中心组接受随州市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检查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11篇:司法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1年1月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创新,敢于挑战,大力提高为大局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突破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1、切实规范司法所建设,稳步落实“xx五”规划。制订《乐清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xx五”规划》,明确了我市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以乡镇综治中心为依托的基本思路,以“四三二一”计划为主线,于2012年—2012年期间,按照40、30、20、10的比例,逐年实现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175㎡、其他办公设施及装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目标。9月24日,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队伍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要求,确定了乡镇司法所的地位和工作任务,改变了以往乡镇司法所地位不明、待遇不清、任务不定的状况,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建设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所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走在温州乃至全省的前列。下派6名局机关干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去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初现,柳市镇司法所、北白象镇司法所、大荆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示范司法所。今年,大荆镇等13个司法所达到省、市规划标准,等待验收。到2012年,全市乡镇司法所基本形成功能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装备配置精良,全部达到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

2、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1)实行人民调解计件奖励机制、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6月份,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由市司法局、市综治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由市两办转发,在温州地区率先实行人民调解计件奖励机制、设立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8月底,通过乡镇招聘,经市综治办和市司法局审核,全市共4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乡镇至少1名、重点乡镇至少2名的)全部到位,并于9月初由市司法局对其进行上岗培训。12月上旬,对全市人民调解案件进行统计,并发放奖金至各乡镇司法所。上述两项制度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加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今年,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获得荣获省人民调解先进县(市、区)称号,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大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付方军、虹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林章听获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2)继续发挥全市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作用。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中心和4个片区流动调解庭开展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巡查工作,改“报上来”为“走下去”,主动深入基层为农村服务;不断加强乡镇、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步伐,将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基层社会纠纷上来,使之与“平安千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从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入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尽可能地减少纠纷的发生。8月中旬,虹桥镇成立6个办事处调解委员会,方便群众上门寻求调解,有效缓解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压力。

(3)建立矛盾纠纷三级预警机制工作制度。将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三排查”,在开展每月定期和重大、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了矛盾纠纷三级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紧急轻重程度,划分不同的责任主体,使矛盾纠纷能通过最快最有效的途径得以化解。突出重点,积极调处土地征用、城镇拆迁、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防范和减少群体性纠纷的发生。柳市镇司法所帮助落实英雄姚仁全死亡补偿金事宜,慰藉了英雄在天之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12月份,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5786件,调解成功5501件,成功率为95.1,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63起,轻伤害案件50件,乡镇调委会受理纠纷791件,成功调处767件,成功率97。二)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调研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筹备工作有序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稳步推进。

(1)开展调研。乐清市被确定为温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县(市)之一。

1月份开始,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象排摸等工作,至10月20日,确定586名社区矫正对象。

(2)建立机构。8月9日,建立乐清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经市编办批复,我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

(3)确定工作方案。8月,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成员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乐清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并以市两办名义转发。市矫正委员会还制定了《乐清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建立工作队伍。10月,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了15名人员,作为司法协理员队伍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试点辅助工作。筹备工作的顺利完成,为12月份试点工作的正式开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12月28日,在柳市镇举行全市社区矫正交接仪式现场会,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2、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1)进一步推进墙内帮教工作。分别与省南湖监狱、省乔司监狱签定联合帮教协议书。9月,给省内6所监狱的乐清籍服刑人员订阅2012年度《乐清报》。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多次组织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开通可视电话。

(2)探索和拓宽归正人员安置新途径。11月,带领我市3家企业参加省六监召开的预刑释人员招聘会,20多名即将刑释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提早帮助解决归正人员就业问题,促使其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在柳市镇新建了一个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基地。

(3)加强归正人员的日常管理。继续做好归正人员的建档、动态管理和定向检测调查工作,做好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开展归正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全市归正人员作法律知识讲座、送上普法书籍等。加强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点区域的归正人员定期排查和上门帮教工作,发挥帮教安置工作人道主义作用,针对不同重点对象,采取有差别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脱管、漏管和失控。1-12月份,共接收归正人员1593人,其中解教1087名,刑释506名,重新犯罪率2.1。

(三)以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法治乐清”水平。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第二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和“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法治乐清”建设,着眼于“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创新特色、强化队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1、完善“五五”普法工作机制。制定《乐清市二○○九年普法工作意见》,为全市开展“五五”普法明确目标。调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讲师团与信息联络员队伍,各部门、各乡镇通过制定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来落实责任,形成各行各业各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2、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市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出台了《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普及,分层实施,学用结合,重在实效”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和新乐清人这六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举办两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做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辅导教材人手一套。11月,分别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市青少年文化宫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展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空间和领域。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对全市193所中小学校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的全面验收,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400余次,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8以上;抓好农民的法制教育,把开展“法律社区行”和“和谐专列进农村”活动、在重点乡镇建立“普法宣传一条街”作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载体,开展一系列农村法制宣传活动,强化农村普法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引导他们树立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开展“法律援助,情暖人心”——法律援助志愿团服务“新乐清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联合白石镇司法所、妇联、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以“普法情系新农村,法律服务新乐清人”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受教育的“新乐清人”达5万人,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提高“新乐清人”的法律意识。

3、开创全民学法新局面。通过在《乐清日报》开设每周一期的“雁荡法治”专栏、完善雁荡法治网站建设、在市图书馆建立法律文献中心、发送法制短信等手段,为市民提供便利学法机会。精心策划了“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举行大型广场主题宣传活动、百场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逻、有奖法律知识竞答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4、加大民主法治村创建力度。以健全落实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为抓手,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民主法治村的九条标准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民主法治基础和保障。举办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全市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今年,虹桥镇一村、黎明村,柳市镇张瞿村、长虹村,七里港镇码道头村,大荆镇西一村,淡溪镇龙川村,乐成镇民丰社区、东城社区9个村居(社区),被温州市司法局、民政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柳市镇蟾东村被命名为浙江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全市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达标面达70,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达60。

(四)以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为基点,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由于各法律服务主体情况、素质等各有不同,我局、温州市律师协会乐清分会和乐清市基层法律服务者协会立足乐清实际,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行业协会主导”为基准,引导全市法律服务主体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工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作制度,并通过阳光政务信息平台公布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和公证业务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乐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在行政许可方面,制定完善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理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启用司法部制定的行政许可规范文书,健全行政许可收件与受理制度。

2、在行业管理方面,出台律师所和律师诚信执业及办案质量情况季度检查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健全监督卡制度,发挥行风监督员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和社会监督。市公证处聘请第二届行风监督员,并听取监督员意见进行整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构建和谐乐清建设。积极参与《温州律师志》编纂工作,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征文活动,努力加强宣传工作,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律师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20多位律师和公证员召开率先实现“第三次跨越”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对队伍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积极整改,为构建和谐乐清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开展“律师送法进百村、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律师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和公证宣传个十百千活动。全市律师与我市160个村结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开展赠送书籍、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举办村级换届选举法律讲座等。发挥现有律师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优势,积极参政议政。以新一届市政府换届为契机,组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联合法院行政庭召开律师业务恳谈会,进一步提高律师办案水平。

4、在内部管理方面,实行律师所百分制考核制度,明确律师所管理的评价体系,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开展律师业务档案、公证办证质量季度评查和基层法律服务者财务档案检查活动,对上述单位的收费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进行检查。推广应用律师所办公自动化系统,指导律师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

5、在法律服务队伍党建方面,继续开展“做诚信律师,树先锋形象”主题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律师党员广场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律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1月至12月,全市律师所共办理刑事案件495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255件,经济案件214件,行政案件74件,非诉案件98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业务收费与去年同比增长26;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853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4661件,国内经济类公证626件,涉外类公证2281件,收费2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案件737件,担任法律顾问51家。

(五)以不断扩大援助覆盖面为亮点,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1、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核、指派、监督、归档等各环节进行梳理,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体系。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力度,在“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加大听庭力度,及时回访受援人,征询承办法官意见。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设立党员服务示范岗,设岗定责,公开承诺为群众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第一批已建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基础上,在723个村居(社区)设立了第二批法律援助联系点,至此,我市乡镇、社区法律援助网络已全部建成,村居法律援助点已超80,法律援助触角进一步延伸。建立顾问介入机制和固定联络机制,加大与各法律援助站、点的沟通协调。为更好地运用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率,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的基础上,又专门设立一个调解室,并上墙公布调解室的纪律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便调解法律援助申请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3、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一报一台一网站”和“114”阳光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布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相关材料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申请。在全市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共装挂了572个“法律援助请拨‘12348’”便民牌,将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到居民家门口。开展“法律援助,情暖人心——法律援助志愿团服务新农村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乐成镇“综治治理月”等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近3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增长迅速,年均受理200件以上。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案件415件,其中刑事案件289件,民事案件126件;来电1931件,来访1810件。

(六)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紧抓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在全司法行政经济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广大党员干部,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建立领导班子联片基层工作制度,部署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将乐清市“148”法律援助中心和乐清市公证处纳入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继续开展“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和“四好科室”达标创建活动,在局机关组织开展“学礼仪、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文化素养。开展“我为作风建设献一计”活动,并设置干部八小时外情况反映箱,净化干部生活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阳光投诉”行动中,我局为零投诉单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机关党支部“四个好”目标管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了以“迎七

一、树新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局机关党支部与清江麻车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制订“结对共建”三年规划。开展大合唱表演、举办登山活动、参加浙江省“共建和谐家园”人口资源环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丰富干部精神生活。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机制,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勤俭节约办事的风气进一步形成,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志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融洽,切实加强了局机关自身建设,对构建和谐机关步伐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12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0年,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的作用,继续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

五普法的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活动已接近尾声,但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素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七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普法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创造性地推进“法律七进”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学法需求,使“法律七进”成为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争取做好五五普法活动的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工作,努力做到人员编制到位

目前,部分司法所由于人员的临时性、不确定性导致有些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严重影响了司法所各项职能的发挥,因此,我们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司法所职能、编制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各项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争取司法所办公设施到位

一要积极争取司法所配套设施项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成以后,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办公桌、椅、微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项目,彻底改变我县司法所办公条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要积极争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我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均在统办楼一楼和司法局合署办公,当事人进出影响着统办楼门口的正常管理,有时当事人吵吵闹闹,影响着统办楼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已将会宁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希望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建设会宁县法律服务中心,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到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有效解决办公用房紧缺、维护统办楼正常工作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积极争取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度性安置企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第13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12年,某某某县司法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力促法制宣传有创新、法律服务见实效、基层工作上台阶、机关效能得提高,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具体任务是:紧扣“一个中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抓住“两条主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强化“三项重点”——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 提高“四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司法行政办公楼用房项目资金引进力度,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办公楼建设任务。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动普法纵深开展。坚持以抓好“法律六进”来推

进全社会普法,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坚持以抓好青少年学法来实施“明天工程”,坚持以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坚持以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流动宣传媒体和固定宣传媒体,全方位开辟电视说法、县报专刊、普法一条街、普法夜校、普法广场等阵地,推进普法教育向经常化、立体化、多样化发展,促进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三是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功能。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自觉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于民生保障,整体上形成工作互补、通力协作的“大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律师所特有的专业优势,积极鼓励律师通过担当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和合同把关、参与信访接待、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处等方式,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认真强化公证服务大局意识。认真构筑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全面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全力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和鉴定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社会公信力。四是强化基层“维稳”建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

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并紧紧围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易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的环节和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有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做到不脱管失控。同时想方设法创建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切实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问题,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抓社区矫正机构组建到位;二抓计划安排到位;三抓编制经费保障到位。四抓监督检查到位。五抓重大节日探望慰问到位。开创出一片社区矫正工作新天地。六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目标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人员执政能力;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能;进一步强化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

某某某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14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0年,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六个“新”:

(一)争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继续开展“四三二一”计划,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争取南岳镇、天成乡等9个司法所建设达到省、市规划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对司法助理员力量配置、经费装备等进行督查落实,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建设的社会环境;继续定期对乡镇司法助理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争取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经验。进一步完善村(居)调解、信访、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三级预警机制。按人员专职化、工作专业化、待遇薪金化的三化要求,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基层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实行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发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中心和4个片区流动调解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适时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三)争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新进展。指导全市各乡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组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对归正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通过引导和扶持

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形式和渠道,促进归正人员自食其力、早日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率。

(四)争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紧紧围绕“法治乐清”建设、提升软实力、构建一体化战略及法治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各普法工作成员单位的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周、月活动。加快“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步伐,到2010年底,全市“民主法治村”的达标面要达到8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的达标面要达到70%以上。

(五)争取法律援助工作有新发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2010年在全市900多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各法律援助站设专人负责。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争取使90的城镇居民、50的农村居民知晓法律援助制度。继续促进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全程跟踪涉法信访案件的办理。不断加强与已有援助站、点的联

系,巩固网络建设的成果。

(六)争取法律服务业务有新拓展。继续深化“律师送法进百村”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和自律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借助网络、媒体等途径,加大对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宣传力度,努力拓宽业务领域,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第15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4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总基调,立足职责,整合资源,积极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一、着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搞好服务

一是在服务重点发展战略实施上有新进展。围绕打造蓝黄两区发展新亮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搭建平台,发挥好“蓝”“黄”律师服务团的作用,为加快推进港口、空港、地铁等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围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推动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搞好服务。

二是在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上有新作为。指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前对接,靠上服务,抢抓机遇,拓展发展空间。深化推广“法律体检”活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发展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二、扎实做好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

二是切实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弘扬和传播,建好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水平。

三、积极参与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着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律师参与纠纷化解和信访处置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二是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程序、扩大受援面,努力建设一批设施齐全、运行规范的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查处和考评监督机制,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监狱劳教单位监区大队建设。完善新型警务执勤模式,减少管理层级,精简机关科室,确保75%以上的警力配备到教育改造管理一线。加强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和运转,深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领导责任“五项机制”,实现监管、生产、生活、资产、队伍“五个安全”。

二是全面加强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深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强化服刑劳教人员的日常行为养成,注重个体教育转化,推广服刑劳教人员个案矫正计划,严格落实个体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办法,完善刑罚执行标准和程序,加强刑罚执行信息化建设。

五、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人格调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建立完善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制度,根据回归地矫正机构出具的接收评估报告决定是否进行假释。建立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移动监控平台,开展24小时动态收集跟踪定位和监督管控,实现管理全覆盖、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多渠道安置模式,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管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心扶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制定针对性帮扶对策。

六、着力加强司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各种活动载体,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

二是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三支队伍的特点,分类推进基层党建和各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第16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0年1月15日司法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会议。会上杨建和局长作动员讲话并对下年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经考核各项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绩,在总结上年取得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后,对下年工作提出了七点具体工作实施意见。

1、是司法局2010年的工作目标要始终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认真做好

司法所基本建设工作,认真完成省、州司法局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为基层司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是以突出人民调解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矛盾激化。人民调解工要围绕“建立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来开展。

3、是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人道化的发展,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抓实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提高改造教育效(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果,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健康回归社会,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法,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拉近距离走近进群众。不能只停留在发宣传单、广播宣传、黑板报的简单形式上,宣传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方法。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大培训教育干部的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务业水平。

6、是在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0年继续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力度,县局将成立督促检查组对各基层司法所、县局各股、室进行行政效能的督促检查。

7、近一步规范各基层司法所财务管理办法,促进基层司法所健康发展

第17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

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

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

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

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

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

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

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第18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2011工作计划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工作。

我县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州的考核验收,全县人民法制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意识增强,要吸取“五五”普法的经验,查找不足,在“六五”普法中更好的开展普法教育,使全县法制水平更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二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工作,学校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法制教育师资、计划、教材、课时“四落实”,要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我与家长同学法” 和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继续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制度。三要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提高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应对复杂市场情况的法律水平。四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法工作,重点宣传调解、诉讼、信访、新城区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使用、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三农”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干部学法要做到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活动。农村普法力争村村做到建好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一本法律知识读本;五是重点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要把新颁布《人民调解法》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防线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法律服务管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是认真搞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实施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六是要加强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法律尊严,防止和杜绝乱收费、重复收费现象发生。

(三)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一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在全县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三要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四要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五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六要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七要切实履行好公证工作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八要加强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使其尽快

融入社会。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我们要在继续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把“软件”建设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针对司法所建设资金资金的严重缺口,我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司法所资金,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我们将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认真规范和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执业行为,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轮岗交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治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奋力推进宁南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年”工作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开展“送智到乡、助力到村、服务到户(企业)”人才服务年活动方案》(凉委办〔2010〕45号)文件要求,全力抓好司法局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结对普法”活动,深入排查农村普法工作的盲点、死角,与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开展“结对普法”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实行督查考核;二是充分发挥“以案示法”的警示教育作用。选择涉农典型案件,深入乡镇、村寨,以公开庭审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为村民说法释疑,以案普法,教育群众;三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四是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针对农村当前比较突出或带有共性的问题,深入乡镇行政村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采取巡回的方式,到各行政村开展法律咨询;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等备项制度,使农村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六是积极疏通农村法律服务渠道,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社会和谐度。

第19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在2010年的工作中,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司法局2010年工作计划范文。

一、继续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找准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中国教育文摘wwW.EduZhAi.neT。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律师参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由公律科着手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形式使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工作计划范文《司法局2010年工作计划范文》。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和载体,壮大宣传队伍,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普法新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和社区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共同构建“大普法”格局,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广度推进,向深入拓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公交车等的信息化平台,更有效地扩大普法的知晓率。探索普法工作机构从“前台”转换到“后台”的角色,从全局衡量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到底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以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调解”工作监督和指导。区“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全区“大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纳税人身上。通过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从维稳的高度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继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制度和矫正安帮对象心理矫治工作。

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指导基层开展好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和挖掘典型,以典型创经验,促规范。以“湖景模式”为样板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基地建设逐步推开,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街道、社区延伸。

第20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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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二六三”的工作方针,即着力抓好法治城市创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两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六项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所达标考核、文化育警、党风廉政三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区“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两大重点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XX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

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二、服务城乡统筹,认真做好六项业务工作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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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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