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党建工作总结 制度建设

2021-07-14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某单位党建工作总结

某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某单位的党建工作,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某党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促进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组织和思想保证。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合力。某单位党总支坚持把思想理论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履行好中心工作职责的第一需要,坚持和完善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保持勤奋学习、精神振奋、风正劲足的良好状态。我们将处务会与中心组学习会结合起来,坚持每周例会制度,促进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上。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工作的本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在班子内部大力倡导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上相互帮助、工作上相互配合、困难面前相互支持,有效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切实发挥好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建立健全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落实“三会一课”,完善组织生活

某单位党总支高度重视“三会一课”, 把它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摆上日程,狠抓落实。处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均能够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讨论,做到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党总支中心组例会与处务会结合,每周召开一次。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进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2次。

利用“三会一课”,我们重点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处党总支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5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12次,每名党员均完成了不少于20小时的学习任务,撰写学习心得98篇,党员培训率达100%。

在今年的组织发展中,我们严格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和有效地落实了发展党员上级把关制度、新党员预备期转正谈话和公示制度。今年,有1名预备党员转正。

3、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和完善激励机制。我们按照市某局目标考核责任状要求和省某部门考核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了领导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检查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勾形成了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我们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和工作作风,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制度、调研制度,明确要求帮助基层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

(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某单位党总支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于3月某日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使全体党员干部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各项具体工作分解到每周、每天。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为实现某系统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处机关即给各科室下达了调研课题,内容涵盖如何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执法队伍现状及对策、如何应对某政策实施、如何提高女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工作水平等12个方面,主题是围绕如何实现重点突破、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准确分析和切实整改,共形成调研文章10篇。

三是分析整改落到实处。处党总支经过深入调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某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和谐的主要问题,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四是举办专题讲座、巩固学习成果。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授课, 通过深入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意义依据、内涵要点、实践要求等,使大家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科学发展观提出和完善的理论和现实依据等重要问题有了深刻认识。为巩固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我们举办了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某单位党总支全体党员均参加了考试,并评选出4名优胜者。举办“促科学发展、树跨越之志”专题书画、摄影、篆刻比赛,以体现某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的理解,展现某系统践行科学发展的远景展望。

五是鼓励献计献策。在全市某系统广泛开展“我为某发展献一策”活动。5-9月份,共收到献计献策160余条,针对规划、工程投融资体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技术创新、行风建设、行业文明建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金点子”,起到了汇聚群众智慧、促进发展的良好作用。今年度先后举办某、行风监督员、基层职工等三个专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我市某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青年职工围绕如何实现某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开展了一次“头脑风暴”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六是组织社会实践。3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到挂钩扶贫乡开展植树活动,并要求每名为挂钩农户脱贫致富提供1条有价值的建议。目前,已落实今年将在文化、劳务输出、项目引进等方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另外,我们还组织党员干部参加2次义工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和不便。

(三)教育为主注重预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全市范围内大规模的某重点工程建设已告一段落,但仍要承担养护工程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黄河三号桥工程的建设任务。同时,税费改革后某职能迫切需要向加强管理、某养护等方面转变。因此,我们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定为“拒腐防变”和“克服机关病、避免不作为”两个方面。

一是举办“以案说法”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办案专家就近期查处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剖析,使干部职工了解腐败分子的蜕变历程,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后本人和家庭成员在政治、经济、心理上所承受的沉重负担。从而教育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友,树好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二是开展“新时期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在《某晚报》上刊登了调查问卷,面向全市某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排查党员干部身上与表率作用不相适应、与团结奋斗和争先进位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并要求调查对象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和谐引航、服务有道”的某精神,概括出新时期某党员应具备什么样的特质。

三是建立督评机制。每月底,派驻纪检员以文件形式公布每个职能科室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工作协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从而有效调动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总结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我们感到虽然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但仍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是:

1、党总支班子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充实和完善,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基层支部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使其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3、党组织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还应有所创新。

推荐第2篇:基层党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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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制度建设

“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科学”一词,含有完整、系统、准确、规范、合乎规律之意。“科学化”的实质,是对客观规律的自觉把握和运用,基本精神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科学化水平”,体现把握和运用规律的自觉性及其能力和程度。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全面认识、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说到底,就是按照执政党建设的客观规律来建设我们的党,来做好我们的党建工作。

一、以深化认识为起点,注意把握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本原则 在创新实践中如何认识和把握规律,找准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切入点,是实施创新亮点示范工程工作中边学习、边探索、边深化提高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局机关党委把握了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把握方向。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首先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中,并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关键要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令计划同志在中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检验机关党组织工作水平高不高、工作成效大不大,很大程度上要看能不能围绕中央每个时期、每个阶段、每个年度的中心工作发挥优势、多作贡献。从实际工作看,也只有着眼世情国情党情想问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定思路、紧扣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出实招,党的工作才能有声有色,党组织才能有为有位。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就是要根据形势变化、根据党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以开放的视角来审视前进中的问题,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使党的工作在拓展外延中丰富内涵,在开放联动中增添活力。在新的形势下,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既不能脱离实际、搞早已过时的空洞说教,也不能搞那些看起来热热闹闹而没有实际效果的形式主义的花拳秀腿。

四是坚持落实制度、规范有序。科学化的主要特点,就是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应当在认识规律和推进创新中形成科学的制度机制。当前尤其要注意创新齐抓共管的党建领导机制,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育人机制,完善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五是坚持强化队伍、增强本领。党务干部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骨干力量。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关键在于使各级党务干部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做好党的工作。因此,应高度重视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当前,要特别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年青人放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为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后备力量。

二、以创新机制为重点,积极开展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活动

制度和机制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任何一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都需要有科学的制度和机制作保证。重点介绍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作法。

一是坚持集中民智,努力提高局长办公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完善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了确保局长办公会议的科学性,外文局的领导干部非常重视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决定重大问题。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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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起,制定了《关于建立集中民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每年安排部署工作前,局领导都要深入基层调研,召开不同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大家的意见。局工会、局团委以不同形式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使每年部署的工作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同。为拓宽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渠道,局领导每月安排接待日、设立热线电话,在网上设立电子信箱,认真接受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搞好信访工作,专门成立了信访办,安排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接待处理,及时回答和处理上访问题。为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注意发挥党群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座谈会,每年利用元宵节、中秋节召开侨联、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台胞台属的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增进感情。基层党组织坚持向党员通报情况制度,使党员对全局及本单位重要工作做到“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并定期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情况。建立局直属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局团委以青年创新论坛和青年课题小组等活动为载体,组织青年对业务工作和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局领导非常重视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团员青年对全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建立青年形势报告会制度,局领导定期与青年职工面对面交流。局工会连续多年开展征集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先后收集1000多条意见和建议。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对职工提出的重要建议都要进行研究,并反馈给提建议的同志。这一做法,使干部职工深受鼓舞,充分调动了大家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多为群众办实事,把群众满意作为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检验尺度。为应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外文局进行了以“外宣书刊本土化、做大做强出版社、实行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内容的三项改革,根据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局下属7家出版社和国图总公司的转企改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在经费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制定了许多受干部职工普遍欢迎的工作机制。局长办公会议确定,每年至少为职工办十件实事,包括新建职工食堂,提高就餐质量,职工体检由两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改善办公条件,修建立体车库,改善青年公寓环境,改、扩建老干部活动站等等。为帮助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改善生活,全局建立了“困难职工定期访、住院职工随时访、单身青年经常访、职工家中遇有特殊困难及时访”的“四必访”制度,各级党群组织还建立了困难党员、困难职工档案,定期到困难户家里或医院慰问看望,并送去慰问金,从2008年起,又实行了帮助困难家庭大学生上学的“金秋助学”计划。有的职工家中遇到特殊困难,党组织积极组织捐助活动,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为做好“空巢”家庭老人的帮扶工作,局有关部门为老干部办理了服务联系卡,定期组织老年体育比赛,改善老干部活动站的条件。

为做好激励、关怀和帮扶工作,直属机关党委不仅在党员骨干外出培训和工作期间、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建立了关怀、服务的制度,而且建立了围绕中心“送温暖”的工作机制。在党和国家历次重要会议、北京奥运会、抗震救灾、抗击甲型H1N1流感疫情、国庆60周年、法兰克福书展、世博会等重要活动和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中,在外文局承办国际世界语大会、世界翻译大会等重点外宣任务时,都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为搞好上海世博会的对外宣传,全局各级党、工、团组织主动地为上会采访记者和派驻前方工作协调小组的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常务副局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郭晓勇亲自到上海慰问大家,使大家深受感动。为满足群众文体活动的需求,局直属机关党委积极组织读书系列活动,开展赠书、优惠售书活动,为职工办理图书大厦会员卡、电影卡等,建立职工文体协会,经常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同时利用网络优势,建立短信平台,在重要节日、纪念日或开展重要活动时向党群干部和业务骨干发送祝福短信加以慰问。

为做好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我局建立了“五必谈”制度,即在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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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和家庭变故、岗位变动和职务调整、考核评比和待遇变化、不良反映和情绪反常等情况下,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都要与党员、职工谈话、谈心,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激励党员职工有所作为,全局坚持每年评选表彰“十佳”工作者,奖励在书、刊、网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坚持每年表彰优秀外宣作品,激励干部职工推出更多更好的原创作品;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设立组织生活创新奖,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方案;为切实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对先进典型不仅给予精神奖励,而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现在每年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用专项资金资助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攻读研究生,从2004年起,局培训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培训人数2000人左右。营造了一个学习先进,崇尚奉献,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由于建立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用心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使全局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较好地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和-谐环境,广大干部职工对外文局事业发展的信心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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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党建制度建设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指出: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针对淮滨党建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科学推进党的制度建设。

一、在创建制度上体现可操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先前建立的不少制度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其突出表现是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制度类似于宣言和口号,过于笼统,缺乏实施细则;有的制度的条文只有定性的要求,没有定量的规定,解释的弹性和裁量的空间都比较大;部分制度订立得比较粗糙,缺乏必要的程序性规定,执行时易发生推诿和扯皮现象;个别制度没有分清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的界限,有些条文脱离工作实践,形同虚设。在新时期和新形势下,我们要在凸显制度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创建创新一批制度,以此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为增强党的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创建制度上我们应切实把握好以下四点:首先,改进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和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的发展趋势与规律,把工作重点由过去重视制度要素的建设转向着力抓好制度体系的建设、由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转向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建设并重。其次,完善操作程序。今后应更多地建立程序性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特别注意明确操作主体,对于什么机构和什么人来执行制度都应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力促操作指令具体和准确,做什么、怎么做,都应有具体规定。再次,做到详尽具体。尽可能地将制度制定得详尽细致,切实可行,便于把握和操作。尤其要将违反制度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具体化,保证制定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最后,注重协

调配套。坚持党的制度与单位规章相协调,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相配套,制度建设与其他建设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方便实际操作。

二、在健全制度上力求全覆盖

党的领导活动和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要靠健全的制度来维系。为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做好新时期党的各项工作,我们必须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努力使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约束。

一要及时健全基础性和关键性制度。在坚持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放在抓紧健全各项具体制度特别是那些基础性和关键性制度上。淮滨县各级党委在思想建设方面,重点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在组织建设方面,重点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选人用人机制等;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等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

二要充实和完善现有制度。将现有制度逐一进行清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贯彻执行,对实施中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制度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适时予以废止。为此,全县上下注意健全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调整充实党支部议事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日活动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监督制度等。

三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新制度。结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生动实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建立新制度,不断推进党的制度创新。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淮滨县各级党委适应当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城乡人员流动频繁的需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建立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

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地设立党组织的工作制度;适应党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趋势,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

三、在落实制度上增强执行力

开展党建工作重在抓好落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遵守和落实,也是一纸空文。目前,党的制度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并不是制度的匮乏,而是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我们要严格按照胡总书记的要求,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

要努力增强党员遵守制度的意识。一方面将制度创设的过程变成党员广泛参与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过程,使制度最大程度地体现党员意志,确保党员自觉自愿地执行党的制度;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举行知识竞赛等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各项制度,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制度法规意识,努力营造以执行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风气,让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成为每个党员的日常习惯。

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党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建立上下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一套反映灵敏、反馈及时、调控有力、高效运转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此,要注意推行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督查问责力度,对不执行制度的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使制度规范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共淮滨县委书记 吴刚)

推荐第4篇:制度建设和党建

制度是一切发展的基础,没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保驾护航,发展只会沦为空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普陀区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已连续多年对该区的税收贡献率保持在90%以上,就业人员比例占到全区的72%,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非公经济迅速发展的态势,如何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的制度建设,是摆在区委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谈及制度建设的经验,他道出了“三个境界”的观点:不会,不敢,不想。

不会,就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从而在管理制度上杜绝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党务公开、公推直选等举措民主地推选公司管理层,并在管理层决策环节实行内部投票制度。此外,公司的董事会制度保证了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一项决策并不是某一个人能够拍板决定的,项目的各相关负责人会对决策进行公开透明的交流研究,一个项目的合同需要经由包括经办人、法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项目分管副主任、总经理,还有他在内的六人签字,方能生效。严密的制度管理、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为公司的经营把好了第一道关。

不敢,就是让公司的每位员工在现行监管机制下不敢越过红线。公司设立的监事会通过体外监督进一步丰富了监管手段,完善了现有监督机制。通过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想,就是不遗余力地开展思想作风教育,在意识层面把好最后一道关。公司将基层党建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此外,各种各样的党日活动和主题活动,调动了基层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加强了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搭建了一个互相学习的交流平台。为此,公司党组曾特意组织开展党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讨学习活动,并先后派选了多批业务骨干前往优秀企业学习制度建设、党组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深入基层、植根于基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置身于改革开放的浪潮,穿行于机遇与挑战之间,内部管理却始终稳若平湖,没有一个人失足,没有一个人掉队。

推荐第5篇: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总结汇报

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发展为大、发展为先、发展为重”的工作要求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莆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理论武装工作,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2004年,机关各级党组织把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重点,大力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1、精心组织,落实学习任务。年初,党工委制定下发了《2004年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工作意见》,对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开展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中央《通知》下发后,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进行了周密安排和精心组织,保证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市直机关共投入36万多元资金购发各类理论学习书籍,制作墙报、宣传专刊、学习园地共计390多期。11月26日,党工委召开了市直机关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情况汇报会,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把学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用好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普遍采取举办读书班、组织培训、辅导讲座、心得交流、演讲比赛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党工委开通了《莆田机关党建》网站,拓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阵地;举办了4期党支部书记学习十六大精神读书班,420多名党务干部参加轮训;举行党的十六大知识竞赛,市直机关十个系统代表队参赛,并组队参加全市十六大精神知识电视大奖赛,获得一等奖;召开了市直机关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组织5000多人参加全市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书面答题竞赛活动。工商局举行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巡回报告会,地税局组织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巡回宣讲团,莆田移动通信公司进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识考试,仙游师范开展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征文比赛活动等。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市直机关各单位举办各类理论学习培训班(读书班)84期次,参训人员达4730多人次;各级党组织上党课2250多场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亲自上党课710多场次,举办理论学习辅导讲座200多场次,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1840多篇。

3、端正学风,提高学习成效。在理论学习过程中,各级党组织注重引导党员与个人思想相结合,努力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增强了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证和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如市委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讲调研团,围绕莆田发展先后召开近30场座谈会,征求了16类92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市公安局推出《莆田市公安机关首批21项服务经济建设新措施》,《福建税校学刊》出版了教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专辑,市纪委、交通局汇编出版了调研论文集等。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市直机关共撰写调研报告580多篇、论文670多篇,其中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的有210多篇。

二、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004年,各单位继续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坚持重点抓好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深入进行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各级党组织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学习《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党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协调指导党群、宣传等十个系统全部成立了系统党委,进一步理顺了组织关系。下发《关于做好

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督促和指导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换届选举。据统计,市直机关任期届满的6个党委、193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机关党委。二是突出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经贸系统党委、安全局中国演讲网专业代写竞聘演讲稿十余年竞聘辅导经验,一万多件成功案例,服务涉及金融、通讯、保险、教育、制造业、服务业、公务员等各行各业,涵盖了各个职务层级,中国演讲网,当之无愧的竞聘辅导权威!只需说出您的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剩下的一切工作,都交给专家来完成!二十四小时求稿热线:一三二二零五三五零零六王老师,在线扣扣三一六三二七八七六机关党委等通过细化目标内容、完善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三月份,党工委编印下发了《党支部工作规程与操作手册》一书,着力推进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十月份,党工委开展党支部建设情况“回头看”调研活动,对97个党支部落实《支部建设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调研情况通报》中点名批评了一些执行不力的党支部,责令整改。三是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的保障。许多单位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党建活动经费列入行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如市财政局按党工委所辖党员数的每人每年50元核拨党建经费,市第一医院按党员数的每人每年100元核拨党建经费给所属支部,湄洲湾火电运行公司2004年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预算为30万元。同时,党工委也建立了按比例回拨党费的制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员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四是做好党徽党旗的规范使用。对市直机关的党徽党旗规范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纠正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的行为。根据配备不齐的情况,党工委统一购买了党徽24枚、室外党旗24面、室内党旗132面,按需发放到各基层党组织,杜绝了党徽党旗使用不规范现象。

2、广泛开展以“艰苦奋斗尽职守、无私奉献葆先进”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两个务必”专题教育。各级党组织把开展“两个务必”学习教育活动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学习郑培民、谷文昌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关于艰苦奋斗的重要论述和******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抓好整改和提高。活动期间,市直机关举行了弘扬谷文昌精神报告会、组织观看话剧《人民的谷文昌》、谷文昌先进事迹图片展等活动,法院举行了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演讲会,地税局开展了“今天,该怎样做党员”的主题征文比赛,公安局召开了优秀共产党员座谈会。二是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防治非典工作。我国非典疫情发生后,党工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在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级党组织做到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广大党员带头加班加点,带头到一线工作,为有效防治非典在我市的传播流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医疗系统各党支部纷纷向党委上交了请战书,许多非一线的党员请缨到抗击非典的最前线工作。三是开展“办实事、献爱心”活动。七一期间,各级党组织按照部署要求开展了“党员奉献周”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专长开展义诊、法律咨询、家电维修、无偿献血、整治周边环境等活动。深入开展“送温暖、解忧难”活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救助弱势群体。据统计,2004年,党员干部职工先后为助孤行动、春蕾计划、扶助下岗职工等捐款达56万多元。

3、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年初,党工委修订并下发了第三轮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方案和考评标准,组织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申报工作,有67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总结材料,39个单位报送了申报考评材料;5月份,党工委组织2个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和媒体公示等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复查考评。七一前夕,市委命名表彰了市纪委等26个市直机关第三届党建

工作先进单位。7月底,召开了市直机关纪念《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暨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认真回顾总结了五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具体情况和第三轮创建工作的经验与存在的差距,研究部署了新一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有力地推进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是认真组织“一先两优”评选工作。经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组织审核,市直机关共推荐评选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优秀共产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42个、优秀共产党员1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5名。市直各基层党委也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和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推荐第6篇: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2011年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自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招商局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办公室,制定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求全局上下结合“位次后移怎么看,保类进位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围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的主题,再次掀起整顿作风、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高潮。下面把招商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汇报

一、动员学习阶段

(一)成立专门组织。我局于6月20日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办公室,同时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计划安排表》,对整个活动的时间、内容、责任人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广泛宣传发动。向全体职工传达了六安市委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和市委副书记胡铮同志在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组织集中学习。6月20日至25日,我局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等专题,组织全局职工进行集中学习。7月份,又认真学习了市效建办[2011]5号文件和韩先聪书记在六安市“千人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全局职工普遍认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并表示要从我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此次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查摆整改阶段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将领导干部先行自评、职工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同时,加强与在桐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听取他们对招商局的意见和建议,查摆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举措问题、机制问题、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不足,使这次活动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通过查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实现加快发展的有效保证。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前,我们部分职工对此项活动的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思想存在差距。

第二是机关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招商局是今年3月份刚刚成立的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规章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照韩书记在“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要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坚持以规范管理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为目标,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整合机关管理资源,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行方式,切实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使每个岗位都要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严格的工作制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我局的制度建设与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第三是专业知识还不能完全适应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招商引资是一项文化层次高、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涉及领域多的工作,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直接运用,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积累和探索,才能真正适应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由于我们专业知识不精、知识面不广,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出现不能与外商进行有效沟通的现象,从而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全局职工的思想认识。机关效能涉及到管理机制、反映着作风素质。要对我局机关作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作全面分析、深刻剖析,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举措,抓好查摆整改。我局通过对机关效能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学习,要求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这次契机,勇敢地把自己的不足摆出来,把别人的缺点提出来,不许做“老好人”,不准马虎了事。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落实力度。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普遍感受到加强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建立健全制度,是效能建设的根本。为实现单位的规范化管理,7月份,我局正式发文,建立了《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和《内设机构职责》共五项规章制度。同时,设立公开栏,对单位考勤、财务等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并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学习日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其余时间自学。建立学习记录、签到制度,出席人员需在签到册上签名,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要事先请假。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每年要报告一次自身学习情况。坚持做好学习笔记、书写心得体会,开展专题讨论和交流活动,讲求实效,不拘形式,每人每年至少要写出一至三篇学习论文或调研文章。

(三)通过这次查摆活动,我局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转变

一是通过查摆整改,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更新了发展思路。全局职工普遍认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场“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用软环境推动硬发展”的深刻变革,必须把查摆整改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着力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服务流程上找准结合的对接点。从思想观念上对接,充分认识到环境就是形象,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现实的生产力。提高机关效能,必须抓住软环境建设这个“第一要素”,把握时代性,增强创造性,更加自觉地把先进的思想观念体现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上,把全新的机关效能体现在“办事”的全过程之中。

二是通过查摆整改,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招商引资工作必须积累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才能在对外商的交流中少碰钉子、少吃苦头。招商局作为政府招商引资对外窗口单位,不仅要做好对外的交流工作,更需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全局上下普遍感受到由于专业知识的不足,不能十分有效地与外商进行沟通、交流,更不能对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帮助。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制定一整套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学习计划。利用出差机会,在北京、合肥、六安等地购买了《招商引资政策运用指导手册》、《商务礼仪》、《利用外资工作手册》等书籍。通过学习,职工们能够独立处理具体事务,比如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制作重点项目、制定项目报表、接洽外商等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通过查摆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效率是机关形象最直接的反映。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根据桐城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编制《桐城招商引资宣传画册》、《桐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桐城投资指南》、《桐城籍在外人士通讯录》、《招商人员工作手册》总共五本工作用书。这些书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进行筛选,重新组合,工作量相当大。我局克服人员少,设备少的困难,合理分工、有序安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在编制这五本书的攻坚阶段,桐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我局通过扎实开展“一对照五查摆”工作,使全局上下思想更加统一,精神面貌更加改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按质、按量、超前完成任务。我们不仅在正常工作时间,刻苦认真地工作,而且经常加班加点,甚至利用双休日时间,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收集材料、征询意见,反复修改。仅用xxxx多月时间,就完成了5本书、近6xxxx字的编辑工作。目前,《桐城籍在外人士通讯录》和《桐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已经印制完毕,其他三本书待领导审定后翻印。

我局将继续明确“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通过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设置“高压线”,改革“流水线”,加大对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力度和督查力度。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也将长期设立,保证把此项工作长期化、经常化、制度化。

推荐第7篇:“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情况,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为强化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机关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机关治安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做到治安防范社会化,防范机制系统化,防范职能规范化。认真排查本机关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8%以上,调处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干部职工对开展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平安建设各项制度基本完善,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各项规定达到90%以上,干部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加强对联乡单位的治安综治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每年联乡不少于1个月,做到年终有总结。

三、工作要求

把平安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在县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对平安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制定周密的方案和计划,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来信来访工作,做好群众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必须做好记录。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向县委、‘信访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汇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平安创建活动的意义,为建设“平安雷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共同搞好全县平安创建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秘书长袁静同志为组长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平安创建活动实行安全责任“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机关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积极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政协委员积极投身于平安创建活动中,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县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雷波”作出积极的贡献。

县委办发„2007‟101号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

“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委《关于“平安临潭”建设的的实施意见》,按照年初确定的平安建设工作思路,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工作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 “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平安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建立了组织机构

县综治委《关于“平安临潭”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办公室按照要求成立了建设“平安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做到了分工负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今年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明确了责任

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基本规则,也是工作落实的根本保证。为了建设“平安单位”,我们制定了创建“平安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检查制度》,建立了安全检查记录。明确了重点要害部位、任务内容、检查的程序方法、责任目标、预防的措施。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三、加强教育,提高了认识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我们定期组织了学习教育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县综治委《关于“平安临潭”建设的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的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意识,激发了全体人员参与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热情,调动了大家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把握重点,狠抓了落实

(一)坚持了对单位检查登记制度,特别注重了对电线、灯

具、门窗等部位的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把问题处理在平时的预防之中。

(二)坚持了对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养、管理的措施,使灭火器材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三)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地解决了矛盾纠纷。一直保持了安全稳定、无事故的记录。

五、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安全工作虽不是中心,但出了问题就影响中心,它是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只要领导重视了,经常督促检查、讲评、解决问题,就能使单位安全稳定。

(二)平时抓预防是根本。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人人要树立“安全第

一、重在预防”的意识。预防重在平时,功夫要下在坚持经常查、重点抓、反复抓、抓反复、抓落实、重实效的行动上,才能达到预防的效果。

(三)落实制度是保证。制度、规定、方案、措施制定的再好,落实不了等于纸上谈兵。只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依法行事,落实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检查到位、督促到位、整改到位,才能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达到安全无事故的目的。

2007年12月13日

主题词: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总结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2007年12月13日

推荐第8篇:单位制度

工 作 纪 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人员要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文明办公,注意形象。

三、遵守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节约用电、用水,下班后关闭所有电源,不浪费电话费。禁止在上班时间内上网玩游戏。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午禁止饮酒的相关规定。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推诿扯皮。

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禁止任何人擅自行事。

六、自觉遵守组织纪律,讲党性、讲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团结、正派、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规定,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透露发布。

八、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坚持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学习,互相补台,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团结一致,不搞小宗派,小集体等非组织活动。

九、增强集体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

请销假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的请假按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执行,必须经局长同意。

二、科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批准后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

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应向科室负责人、值班领导、办公室报告。

四、病假。凡请病假,应有医院的病历证明和医生开出的病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在病假期限内按病假处理。特殊情况应电话向主要领导请假。

五、请探亲、婚、丧等假,应事先说明情况,并书面请假。由局长审批,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负责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请假人员,假期完毕应及时销假,需要续假,应按请假手续办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严格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固办发[2003]40号)文件精神。

2、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务接待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 后接待”。凡公务接待,事先须填写《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呈批单》,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个人未经同意擅自安排就餐或未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所用烟酒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时严格履行领取手续。每月1-3号进行接待费用结算,凭原始菜单、接待饭店餐饮发票、《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呈批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签批。

3、严格实行对口接待制度,控制陪餐人数。

4、严格执行午餐禁酒令,因工作确需要饮酒的,必须经局长批准,报县纪委备案,否则,不予报销酒水费用,同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理。

文明创建制度

1、保持地面整洁,不得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窗明几净;室内物品及办公桌上的东西摆放整齐有序;使用卫生间要及时冲洗。

2、科室内部卫生每天自行打扫,卫生间、楼层、楼梯、院内、会议室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科室每天下午下班后进行清扫。

3、值日人员及时清扫和收集所倒垃圾,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站。

4、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安排集中大扫除。

5、办公室配合当值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科室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各责任人做好办公楼卫生管理工作。

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1、各科室应主动、及时地通过信息的形式,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反映经济工作动态,工业运行态势,项目投资情况,全民创业开展情况,招商引资动态,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全面,能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深层次的综合信息,积极完成约稿任务。

2、各科室将上报信息交办公室审核,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及固镇政府网上传信息需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报送。

3、精心编发《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简报,原则上每月编发一期。

4、各科室每月提供信息数不得少于4条;

5、奖励措施:报送信息被县委、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采用一条奖励15元;约稿信息被采用奖励100元;被《固镇周报》采用一条奖励20元;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采用一条奖励50元;信息被《蚌埠日报》采用奖励150元,图片采用奖励50元;省及省级以上部门采用一条奖励200元。

学习制度

1、每周三下午为机关学习日,由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请假需经召集人批准。

2、每周五下午为县经信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请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

3、每位同志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4、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围绕学习内容积极开展讨论,撰写出有深度的心得体会。

5、提倡在业余时间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和经济业务学习。

6、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每位同志要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围绕重点工作,确定调研课题。每个科室每年要写出3—5篇调研文章。

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的办理

(一)签收、整理、登记 所有收文实行办公室“一个口子”进,送达文件的签收、文件交换、所收信函均由专人签收。所有收文经签收人整理登记,并附公文处理标签。

(二)拟办、分发

经整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送委领导批办。

(三)批办

文件分发后,无特殊情况,委领导应于一个工作日内签示处理意见。

(四)传送

根据主要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登记批示意见后,分别送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阅文人签字后,及时返还办公室。文件如需留存由办公室复印保留,文件原件需交办公室存档。

(五)承办

承办单位应将所承办文件进行登记,以方便跟踪文件办理进度,并根据领导批示和文件内容要求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六)催办

规定期限办理和回复的,办公室需单独登记,并定期催办。

(七)存档

办理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暂存,每年向县档案局移交一次。

(八)文件的复印、借阅。借阅一般文件应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保密文件应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所有借阅文件应按时归还。秘级文件不得复印。

二、发文管理

业务性文件由相关科室负责拟稿,综合性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拟稿;科室拟稿件需经分管负责人进行核稿,报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后的公文送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发文的审核,对发文对象、字体、字号等按公文发文规范格式进行把关,文件印制后统一缮印,用印后的文件应保留两份随拟稿封面、草稿、清稿、相关附件材料一起由办公室留存,同时保存电子文档。

印章管理制度

一、“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固镇县中小企业发展局”等印章由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严格用印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各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由各直属事业单位确定专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的范围和程序:

(一)以委机关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用印,均需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各类正式文件之外的上报材料,需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上报;

(三)委签发的各类审批文件、证书、奖状等需由主要领导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书、意向书、聘书等,须由委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五)各类常规性部门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六)介绍信、各类证明由分管负责人签字、主要领导同意后用印;

(七)法律文书、承诺函等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用印;

(八)其他未包含及特殊情况,须经有关委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凡涉及事项重大的,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一)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二)未经单位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材料;

(三)与本部门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四)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等;

(五)涉及原企业土地、房产的证明及办证相关材料。

四、签发人不在,并且文件或材料等确需立即用印的,由经办人电话请示征得签发人同意后用印,并在用印记录备注栏注明情况,并由经办人送签发人在事后补签。

五、所有用印材料,均应保留委领导签批的原稿或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实行用章登记制度。所有用印均要登记备查,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用印时间、签发领导、用印数量、经办人签字、备注等。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的购臵、领取、使用、交接、报废和保管均适用于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二、机关办公用品实行计划预审制度。各科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填写购买办公用品计划表,报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购买计划,报主要领导审批后购买。购臵价值超过5000元的大宗办公用品,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采购计划。需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的。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实行登记制度,由使用人到办公室领取并进行登记。办公用品的使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办公用品只限委内工作人员使用,不得供应给其他人使用。不得随意借出或长时间放在家中使用。

六、遇有人事变动,其所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如数清点,由科室负责人见证交接手续。科室负责人变动,所保管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见证,如数清点转交新任科室负责人。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臵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三、办公室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产权界定、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办公室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四、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臵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各科室需要购臵固定资产,先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批程序及权限按照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还需按政府统一采购规定办理。

五、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办公室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等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或使用科室领用和财务报销等手续。

六、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具(如桌、椅、柜、计算器等)、通讯工具应登记到人,并由使用人签字。办公室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有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

七、固定资产的处臵和转移应按规定审批。固定资产变卖和正常报废,由会议研究决定;固定资产出租、借出,由主任审批。办公室根据审批决定,在处臵固定资产时,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八、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会同部门进行鉴定,查明原因,根据鉴定,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九、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使账实、账物保持一致;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注销)手续,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出差管理制度

一、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出差学习、培训、开会、招商、考察、办事等活动,必须报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报销和补助标准管理。出差要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座交通工具,按规定的住宿标准住宿;对未按规定等级乘座交通工具和超过住宿费规定标准的,其超支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助;对超出差旅费报销补助范围和条件的,一律不准报销。

三、严格报销时限管理。出差回单位后,原则规定在三天内报销(节假日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周。对出差超过一天以上的,原则上要求做到一次一报。

五、严格报销原始凭据管理。除出差实际开支的住宿费发票、不带车开支的车船费发票外,其他票据一律不能报销。住宿费发票在开具时要注明住宿的单位、住宿时间、人数和天数等内容;车船票必须与报销的出差起点至终点站以及返回时间、地点相符。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学习和考察的,报销时要提供有关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通知复印件和领导签批意见。

六、严格报销审核。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条款认真审核。

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根据议事需要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出席对象为全体党委成员。列席对象由会议主持人视会议内容而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于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通过。

主要内容: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省、市经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讨论本委以及所属单位机构设臵、干部的培养、考察、提名、推荐、选拔、任免、录用、调配、奖惩等事宜;讨论委内大额资金的使用、分配、投资及大件物品的购买、处臵;考察审批系统内组织建设、发展党员;讨论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互通主要工作情况;研究或通报其他重大事项。 议事程序: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党委成员应事先向党委书记提出,党委书记在会议上安排讨论;需要酝酿的事项,党委会议召开前,由办公室要将讨论事项的时间、地点、有关材料事先告知党委成员。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议事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主持。出席对象为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对象由会议主持人视会议内容而定。

主要内容:通报全委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需相互协调、相互通气、交换工作情况;研究处理各科室、委属单位的请示及需解决的问题;其他需要商量的事宜。

三、委务例会

委务例会是定期召开的通报有关情况、布臵有关具体工作的会议。

主要内容:

1、通报近期需关注、配合协作的有关事宜,交流重要工作情况。

2、传达近期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内容和领导指示精神。

3、委领导根据近期工作任务和要求,布臵有关具体工作。

例会程序:

1、委务例会由委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机关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层干部参加,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委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2、委务例会原则每月召开两次,每月初和15日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8:30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开会时间。

3、会议首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委领导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和科室互相配合协作的有关事宜,然后由委领导传达近期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内容和领导指示精神,最后由委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强调近期工作重点,布臵具体工作。

4、委务例会布臵的具体工作由主办科室牵头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委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承办科室应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分管委领导和委办公室。

四、机关大会

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出席对象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主要内容: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本委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通报本委日常管理情况和安排;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五、会议记录

会议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记录。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一支笔审批制度行,由委主要领导审批。由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县会计局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明确财务人员,重大支出(5000元以上)需报告党委会议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正常经费支出报销凭合法票据,写明支出事由,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委主要领导签批报销。

三、严禁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应经主任批准,返回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手续。

车辆管理制度

一、委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报告派遣制,用车人员须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出车并登记。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采取事前报告制度。车辆的维修、保养前,办公室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安排。凡擅自维修或保养的,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四、车辆实行定点加油。车辆加油凭“一车一卡”的《加油卡》到加油站加油。因公在外加油者,凭办公室出车登记表及加油发票按委经费报销程序报销。

五、机关车辆实行统一保险。车辆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返回安全责任奖全额发给驾驶员。

六、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按委经费报销程序报销。

七、机关车辆按有关规定不准用于婚、丧、嫁、娶等,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八、驾驶人员严禁在执行车辆驾驶任务期间饮酒和在疲劳状态下执行驾驶任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若违反规定,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范围

县经信委各科室、全体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责任追究内容 县经信委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行为者,追究其责任:

(一)不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县经信委有关规章制度的;

(二)对相关单位及行政相对人申报办理的有关工作及责任事项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间予以办理答复,并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群众或基层单位反映或举报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效率不高、不兑现服务承诺和不执行首问负责制的;

(四)造成错误审批、办理的。主要有:

1、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而进行审批审核的;

2、不按规定程序或越权擅自办理报批的;

3、擅自或与报批者伪造材料,用欺骗手段造成错批、错办的;

4、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甚至收受贿赂的;

5、其它应比照追究的。

(五)对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贯彻不力、执行不严,对分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导致发生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的;

(六)对责任制落实不力,致使责任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或对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的;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方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八)对群众反映强烈,并经上级或有关部门明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九)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包庇、纵容违纪违法者的;

(十)不主动接受或消极对待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特邀行政监督员的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十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政建设职责,在廉政建设中有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认定

(一)对失职或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调查,要坚持严格对待,实事求是,有责必究的原则。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一般行政失职或违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的,由市县经信委纪委负责组织调查。

(三)对调查之后,需责任追究的,由调查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党委会研究作出决定,并向当事人或举报人反馈追究结果。

四、责任追究处理

实施责任追究处理,按照加强教育、吸取教训、落实整改的要求,正确划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领导责任与当事人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以下方式追究其责任:

(一)责令检查并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年度考核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四)扣发全年考核奖或年终一次性奖金; (五)诫勉;

(六)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七)调离工作岗位或解聘; (八)免职; (九)责令辞职;

(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五、监督实施

本制度由县经信委党委监督执行,纪委负责组织协调, 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推荐第9篇:单位党建工作制度

单位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学习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内监督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述职述廉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诫勉谈话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党总支任期目标制度

党总支学习考核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民主集中制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 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可以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报告。

八、党总支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要召开党总支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机关党委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局机关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具体的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委员会决定办,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主持人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

七、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总支委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最后一周召开(会议时间应在当月支委会后,4季度可视情况提前),支部全体党员参会(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委应派人列席,如有发展党员的议题必须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干部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季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季度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季度支部党员积分。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季度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研究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二是4季度听取审查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二是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三是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五是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员大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到会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党员大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参会人员:支委会全体成员,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每月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月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月支部党员积分;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二是1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二是讨论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要问题;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领导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五是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是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七是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在支委会前召开,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组织党员学习;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为便于组织,时间上可安排与党员大会一致)。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支部副书记或宣传委员主持。全年党课中应至少有一次单位党员主要领导廉政党课,有一次支部书记党课。每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党课内容应根据工作实际,每次突出一至两个主题,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总支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按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及时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五、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涵调和外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七、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机关党委预审。机关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机关党委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将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批。支部将机关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一)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

(二)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三)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四)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

(一)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集中培训学习会议。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总支委员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原则;三是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是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总支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会要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主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总支的各项工作;

(三)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四)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五)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六)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心连心,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六、每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准备,根据实际确定会议中心议题,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党总支书记会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七、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会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九、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十、召开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促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使基层党组织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切实加强交通系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一律平等。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进行,具体内容还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确定和调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能否坚持理想信念、能否坚持勤奋学习、能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能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能否坚持“两个务必”。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党总支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各支部参照执行,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认真总结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成绩、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及根源,进行自我评价。

(三)党内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然后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在党员个人总结、党内民主评议及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的检查上,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大家的意见,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初步评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对每个党员的正式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评议格次一般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总支委员会和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体现,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其他亲属或党员代为缴纳。

二、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规定交纳党费,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专人负责,一般由总支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各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总支委员会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总支委员会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总支委员会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二、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二是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四是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五是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或者个人合法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帮其协调解决。

四、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一)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二)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五、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六、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一)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二)单位困难职工。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扶贫联系点的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一)党总支委员会部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工作情况评价,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二)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服务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党员按组织部门的要求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总支委员会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接收、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八)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九)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员会审核批准和局党组同意。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应虚心接受,及时整改。

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总支委员会党内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局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七)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二)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三)纪律检查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总支委员会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二)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四)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五)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党总支委员会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三、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四、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六、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七、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八、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九、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十、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交通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 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 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 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 “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的范围:是指用于工程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 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重大决策” 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二条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重要事项安排”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股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四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班子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五条 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党总支任期目标制度

一、强化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完成好各项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1、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系统性学习,阅读相关文章,撰写心得体会,使全体党员干部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强化主题教育,提升思想道德素质。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并结合单位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诚信意识、清廉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夯实基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调,坚强有力。

2、坚持“三会一课”,搞好基础建设。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正常有序地过好组织生活。在保证“三会一课”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创新,通过电化教育、举办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新意、有实效的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

3、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党员联系人制度,严把质量关。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4、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每年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每年一度的年终党员评议工作,着重从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勤政廉政、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绩,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达到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的目的。

5、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个党员按月主动交纳,支部按季上交到党群系统党委。

6、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体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创新载体,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要坚持各项制度,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明显好转。

1、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一次述廉评廉,努力做到无违纪党员、无违纪案件。通过一系列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懂得新形势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道德素养。

2、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围绕巩固成果、拓展内涵、优化服务、实现创建工作提档升位的目标展开,努力提高机关效率和整体形象。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以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不断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决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增强党员无私奉献精神。

四、其它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及时准确向上级党委报送有关报表、报告和资料。

3、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总支学习考核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全体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

2、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召集主持学习活动,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支部书记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及时组织有关学习材料,做好辅导讲座、宣传报道、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

二、学习制度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群通知,明确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使成员早作准备,保证集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学习日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

3、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

4、集中研讨交流制度。围绕本地区、本部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一些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下达调研题目。

三、学习计划

1、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学习步骤和组织领导等。

2、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学习的季、月等阶段性计划。

四、学习记录

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的记录。

五、学习考核

1.坚持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由本人签到,因故不能学习时,由本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缺课时补课,每半年对考情情况通报一次。

2.严格检查学习笔记。机关党组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集中学和自学时都要严格做好学习笔记,每半年由办公室收齐各成员笔记,交党组书记检查并通报一次学习笔记情况。

3.各党员自觉接受检查,个人学习情况和成效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廉政谈话制度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廉政谈话的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渐,注重保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第二条 廉政谈话的原则 廉政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党员干部提任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自下而上的主动约谈等五种形式。

第四条 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 在局班子统一领导下,局长对廉政谈话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谈话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股所级负责人及其他需要谈话人员。

(二)谈话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3、在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节点和关键环节阶段,重点工作推进和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情况;

4、对典型案例、网络反映、社情民意、人民来信(无法核实或初核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进行引导分析,开展警示教育;

5、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

第六条 党员干部提拔廉政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新提拔和交流轮岗的干部。

(二)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如有需要向组织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楚。

第七条 提醒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第八条 诫勉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

3、影响本部门、单位内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第十条 谈话的组织实施

谈话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业,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重要谈话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办公室应将谈话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按主谈人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报送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要严格掌握政策,对不宜向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违反谈话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主谈方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谈话一般应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谈话记录等有关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凡本人违反纪律,不能履行职责,或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经过诫勉谈话二次以上,仍无明显效果者,应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或建议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对自下而上主动约谈的一般职工,各级领导要主动安排时间,认真接待,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加强团结,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杜绝“一言堂”,用集体智慧解决局机关重大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三、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组织落实,任何委员和个人无权改变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应注意依靠集体智慧和经验,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施正确的集中,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四、加强组织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经常通气交心,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增强班子团结。

六、通过上述方式达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党组织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的80%。

4.严格考核运用。局党委将加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对各支部每月活动安排、活动开展、结果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建带群建制度

(一)党组织要竖持党的领导,把掘竖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群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对群团干部的引导,要做到“六带”

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工作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群团干部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群团干部的政治方向,保证群团干部能够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引导群团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每年至少专门本支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妇女干部集中活动一次,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好群团组织“推优”|积结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六)党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群圆的作风建设,教育群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七)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国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推荐第10篇: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茶园冲村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工 作 总 结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村领导班子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村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场(处)的和谐农场和景区建设飞跃发展的奋斗目标,现将我村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在场(处)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村认真贯彻落实场(处)《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村“强责任、转作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营造了风清气正责任心强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茶园冲村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三是对开展制度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增强责任心、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和加大问责等方面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领导小组对我村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和登记,对原有的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结合当前工作的发展形势,从新制定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在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中,涉及到人事、财务、农业建设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党建人才等各方面,本着适用、可行的原则,共建立健全了38项制度。

(三) 切实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场(处)党委指导下,领导小组对38项制度作了立卷归档,便于制度的废、改、立和落实查询。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不足

通过近段时间的工作,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负责人对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是虚的东西,有应付的思想。二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督查、检查、反馈的少。

(二)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继续以彻落实场(处)《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通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各项制度。坚持责任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二是要坚持制度的落实,经常性、阶段性总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熟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茶园冲村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11篇: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2015年度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为全面、系统、深入地做好制度建设管理工作,2013年年初就印发了《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各部门制度建设计划分解表》、《制度宣传学习方案》和《制度执行督查方案》等文件。制定和修订了《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制度动态调整和创新管理办法》、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建设管理制度11项,进一步完善了两级制度体系,推进了制度流程化、表单化和电脑化,促进了制度统一和文化融合,制定制度

45、修订制度103项、编制流程78项、表单化139项,表单电脑化108项,完成了制度汇编的编撰工作。分子公司建立健全了基本管理制度及制度监督考核体系,完善了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强化了制度的宣贯和执行。健全制度宣贯学习和监督考核体系,扎实开展制度的日常考核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大型制度培训14次,并深入基层对制度建设管理和重要制度宣贯培训;对各部门实行月度考核,对分子公司进行季度考核和专项监督检查9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制度整改通知书19份;召开了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工作会议;推进了信息化和流程化管理体系建设;开展了制度调研2次;对172项制度进行了定期评审和年度评审;对2015年制度建设整体情况和制度体系结构进行了评估,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建立

了制度异常管理、动态调整和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了制度动态调整和创新管理办法。

第12篇:党建制度

党建制度汇编

目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组织工作类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三、作风建设类

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四、民主管理类

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5、党内监督制度

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

六、考核评价类

18、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

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难职工帮扶。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市、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接受县委县工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制度

一、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 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

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 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第二条 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第三条 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

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

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

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联系群众的途径: 应及时找其谈心。 第四条 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第五条 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

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题。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咽战汕榫制度。 难职工帮扶。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第三条 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第四条 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五条 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第六条 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第七条 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第八条 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第九条 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第十条 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改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峡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 第三条 机关总支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总支和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按照总支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支部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题。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 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总支反映本支部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六条 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总支和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总支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县直机关工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第七条 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制度。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

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总支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总支应向县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13篇:党建制度

郧西县编办机关党建

2010年5月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支部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未设书记的由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下同)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事先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一般不研究讨论。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党的建设、干部任用、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等。对于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在党内认真讨论。由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

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会前充分调研、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需要表决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发展、党内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委(总支、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

签发。

七、党委(总支、支部)会作出的决定,由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

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五、严格考勤制度,每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都要签到。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机关党组织把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00个小时。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由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

2、党员学习培训内容应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着重抓好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纪党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等培训。

3、党员培训可采取讲座、讨论、观看电教片(远程教育)、外出参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4、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做到有年度计划、有阶段安排、有考勤记载、有学习记录,确保教育时间和效果。

5、党员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季度应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因事外出应做好书面汇报。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2、党员汇报的内容,除汇报自身思想工作情况外,对党组织和就业单位的意见、建议也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向所在支部和业主汇报。

3、支部对党员的汇报做好记录或保管好汇报材料,积极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工作的问题,帮助业主正确对待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党员在向所在支部汇报的同时可以向一级党组织汇报,也可以越级汇报。

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由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书记不能到会时,由副书记代理。

2、党员大会的内容: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布臵的任务,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问题。

3、党员大会的要求: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研究好议题,确出席会议对象,确立会议程序,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生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

4、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5、会议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6、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组织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2、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同年终总结、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权利和义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来进行,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②是否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做贡献;③是否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

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是否得到充分体现;⑦是否积极参加党员教育培训及主题实践活动。

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①组织准备。重点制订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的重点内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②学习教育。结合形势、任务、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和党员队伍实际,在学习的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在学习的方式上要注重灵活性,在学习的效果上要注重实效性,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达到教育目的。③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方向。④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逐个进行评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⑤组织审定。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应召开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党委(党组)会确定。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⑥结果运用。对模范作用突出,评议等优秀等次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处理意见。

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支部坚持积极培养,认真考察,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做好积极分子建档立卡工作,保持二至三人的滚动式的积极分子队伍,做到发展党员有计划。

3、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谈话,支部定期研究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抓紧抓好对其培养教育工作。

4、认真坚持发展党员的程序和履行手续。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支部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审查,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好记录,并如实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1、电教播放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基层电教业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任务,制定好播放计划,积极组织音像教材,对党员开展电化教育活动。

2、电教播放员实行“分级备案”管理,确保电教员队伍稳定,电教播放员在乡镇党委登记备案,更换播放员,必须向乡镇党委说明原因。

3、党员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播放党员教育教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非电教人员操作,音像教材要分类建档,做好教材接收登记工作。

4、电教设备、教材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坚持“谁保管,

谁负责”的原则,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由保管人员赔偿并予以处罚。

5、电教设备、教材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精心维护,按时做好防火、防磁、防潮、防盗、防霉变、防腐蚀工作,提高设备、教材的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6、播放收看要坚持经常化,按照固定的党员电教日,每月集中搞好1次。

7、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课后有实践、定期有反馈”,并建立“三薄一册”,认真做好记录,真正落实播放收看效果。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结对帮扶1-2户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2、党员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①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③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④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向党组织培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看望、电话沟通等。

4、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载体:以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双建双带”活动、结对帮扶活动。

5、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制度

1、党员先进性承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依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主动承诺一项或几项当年能够完成的具体事项,用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

2、党支部在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党员报、群众提、支部审的办法确定每个党员当年展示先进性的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党员个人填好《明白卡》,党支部填好相应的登记册。党支部引导党员重点围绕提高岗位能力、倡导岗位文明、突出岗位贡献,全面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为基层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争先创优方面体现先进性。

3、党员体现先进性的目标任务确定后,要分别采取召开党员会和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公示每个党员实践先进性的内容、目标、对象及落实措施,以实现组织、党员、群众“三个明白”。

4、党支部根据各自工作特色和党员的能力特点,结合生产实际,创建党建活动载体,为党员实践承诺搭建平台。随时了解掌握党员履行承诺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督促承诺落实。

5、党支部每年底对党员承诺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考评。总结考评实行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考评相结合,对照《明白卡》上注明的目标要求,采取投满意票的形式,对每个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秀、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凡得满意票达到85%以上的为“优秀”;得满意票达到75%以上的为“好”;得满意票达到50%以上的为“一般”;得满意票50%以下的为“差”。评议的结果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要充分应用考评结果。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给

予表彰奖励。对评议为“差”的党员,要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等处臵。党员处臵情况要经乡镇(场、区)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在《明白卡》上登记。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纳,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别人代交。

2、党费必须按期交纳,一般按月交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3、党员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自愿多交不限,不能少交。

4、党费必须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及时统计,按月全额上交。

5、党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报告,定期检查。

党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形式和时间。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时间可与村务同时进行,确定为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党务公开日。

2、公开的内容。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支部决策程序和办法,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和结果,党内选举结果的通报,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奖惩情况,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困难党员的救济等情况。

3、公开的程序。收集公开内容、党支部审查、书记签字、按时在公开栏或广播、会议等进行公开、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支部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进一步公开

整改措施和结果、立卷归档。

4、党务公开的监督。成立监督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有困难找干部”便民服务室系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为民、便民、利民、富民”为宗旨,规范服务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处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特制订便民服务室系列工作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群众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

(2)对程序简便、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事项可当场办理,作为即办件承诺直接办理。

(3)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事项,作为承办件,承诺限时办理,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由经办人写服务收条给对方,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4)对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承诺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联合办理。

(5)对不按首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信访接待等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和对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不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打举报监督电话,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2、首问首办责任制

(1)凡群众来便民服务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无论

涉及哪个部门的业务,首次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属于本职工作的事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属于本中心其它部门办理的,应将来人介绍到该部门,并协助办理。对不属于本服务中心服务的事项,应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告之受理部门。

(2)对来中心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要做到当场答复。对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之相关规定和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手续等,必须一次性讲清楚,让群众第二次一次性办成,办不成的,由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3)首问责任人要做好首问记录,认真办理。若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请示领导,并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对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对方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首问首办责任人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

3、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2)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限要求,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办结。没有规定时限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申请人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中心能够当场解决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结。

需上报业务部门审批、办理的,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规定时限的,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4)对当事人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其需补办的全部材料内容,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实地核实。

(5)信函件(包括领导批转件、批评、意见、群众来信等)有明确时限的,按照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意结果。

(7)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的,按《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4、责任追究制度

(1)本中心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致使服务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2)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①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③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④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

⑤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⑥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⑦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⑧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⑨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⑩擅自离岗,又未事先向领导报告,造成岗位无人,群众办事不便的;

⑾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3)责任追究方式按造成责任后果的大小依次为:①责令作出书面检查;②通报批评;③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④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服务费)和年终奖金;⑤ 轮岗或暂停服务资格离岗培训;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取消服务资格;⑦给予党纪和行政纪律处分;⑧触范刑法的,按法律处理。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5、投诉受理制度

(1)来中心办事的群众对中心任何工作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业务技能等方面不满意的,都可提出批评建议或意见。

(2)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来办事的群众可以向管理办公室或书记乡(镇)长投诉、举报。①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③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④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⑤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⑥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⑦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⑧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⑨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⑩找不到服务承办责任人的;⑾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3)中心管理办公室对群众的投诉必须认真对待,慎重受理,在仔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诉的事实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按

照责任追究制追究其责任,作出严肃处理。

6、信访接待制度

(1)拆阅和接待。收到来信,认真阅读,文明热情接待来访人,仔细听取,做好记录。

(2)登记。阅信及接访后,由值班人员或接待人员逐一登记,登记内容为来信、来访群众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来信来访原由、暂处理意见、送领导阅批。

(3)办理。按领导批示意见,落实办理人员,承办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回复。所有来信或来访均由承办人员填写回复单,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

(5)审查。承办人员不得推诿、扯皮。

团支部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1)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委成员、团支部书记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要认真培训团干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团训班,做到有培训有计划,有教材,教育内容正确,教育形式多样,注重教育成果。(3)要认真抓好团课教育,根据形式需要和团员青年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每月保证对全体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团课教育。(4)要认真坚持以自学为主的广泛学习,团干部除规定时间外,自觉抓紧业务学习(包括学习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领导科学等),严格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2、“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基层团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团组

织的推优工作,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同时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积极引导优秀团员向党组织靠拢。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由团支部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对象;(2)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3)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团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相衔接。

3、“三会两制一课”制度。(1)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委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3)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4、团费收缴和管理制度。(1)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委的基础性工作。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每月交纳工资额的0.5%;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额的1%;农民中的团员、学生团员和其他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1元。(2)团支部所收团费应全部上交到基层团委,基层团委可留用所收团费的50%,其余上交上级团委。

5、团日活动制度。(1)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2)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3)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如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

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4)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工会工作制度

1、委员会例会制度。机关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检查总结工作,应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进行研究确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由主席或副主席临时召集会议。

2、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和任期制,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3、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组织、生活、宣传、生产、女工等委员或工作委员会。

4、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主动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5、工作规划制度。每年制定一次工作目标计划,及时作好工作总结。

6、工作台帐制度。建立各类工作台帐,包括各类活动记录本、原始资料,会员花名册和政策、法规、文件资料等。

7、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职工书屋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会员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8、工会经费制度。要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费,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9、会员会籍管理制度。要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的管理,作好会员的入会申请。会籍关系的转移等工作。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6)统一布臵填写的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

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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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党建制度

中共红山窑乡委员会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制 度 汇 编

2012年1月1日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

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第一周召开,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增加开会次数。

二、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

三、例会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确因工作相关,可扩大参会范围。

四、例会准备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乡党政办。

五、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

七、例会由乡党政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八、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行,会前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会前请假,基层组织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指导制度

为了监督和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相关工作,抓好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目标考核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配合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队伍建设。协助配合各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指导“双联”行动、流动党员管理、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和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

3、加强效能建设。督查指导各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党员、群众拥护。

4、推进组织工作创新。指导开展组织工作信息、宣传、调研,探索加强党建工作新途径。

二、工作职责

主要履行组织、指导、督查、协调、调研、反馈等职责,真正做到督查指导在一线,总结经验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创造业绩在一线,以好的作风和形象实行面对面地抓落实,推进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为加强联系,推进工作,建立联系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议,分析研究联系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到各党组织开展督查、指导、调研不少于两次,有关重点工作要形成专题汇报材料。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大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快捷的反映我乡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基层党建信息的报送程序,不断推进全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内容

1、及时反映我乡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思路、措施和实际效果。

2、紧紧围绕围绕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及时反映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情况反映,以及有新意、有推广借鉴价值的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果。

3、及时报道各基层党组织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在各行各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事迹。

4、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探讨交流,挖掘事例鲜活的经验做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5、在农村党建、机关党建、社区党建、非公企业党建、事业单位党建方面一些新的理念、思路和措施。

二、报送要求

1、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报送信息要快速及时,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组织工作重大决策出台后,要在一周内上报基层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重要的信息要随时报送,保证有价值的信息不漏报。

2、要注重信息的真实性。采编信息应注意认真核实,要求内容真实,事实清楚,引用数据准确,反对弄虚作假、主观臆造,不夸大、不缩小。

3、要注重信息的质量。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要选准角度,以新的视角进行分析、提炼,紧扣我乡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上撰写信息,做到标题醒目,特点鲜明,内容详实,事例具体,要素全面,努力提高信息的质量。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度,增强党员群众观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坚持把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贯穿全过程。

二、乡党委要广辟渠道,广开言路,通过开展书记大接访,设立专门信箱(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三、乡党委要增强工作透明度,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阶段,要开展自查自纠,和 “回头看”,查漏补缺。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五、在活动中,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可采取党员群众评议、发放满意度测评表、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党组织及负责同志在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群众代表范围内进行满意度测评;一般在职职工党员在所在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中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群众满意度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党组织和党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必须及时“补课”,直到测评满意为止。

六、各党组织要建立群众有效参与监督评价的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街道党工委要在书记大接访的基础上,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接待来访制度,在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设立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八、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为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自我认岗,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提高党员对设岗定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通报岗位设臵和岗位职责,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资历、特长、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主选择一个岗位,交向支部申报。

2、支部定岗。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党支部本着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有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同时采取组织推选的办法,推选一名无职党员担任每一类岗位的岗长。

3、公示明岗。党支部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引导履岗。党支部指导各岗长期定岗计划,通过开展岗位竞赛、定期督导、考核评岗等方法,对党员履行岗位情况进行评定,引导无职党员落实履岗责任。

二、保障措施

1、建立“设岗定责”领导体系、村党支部成立“设岗定责”制度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支委成员组成,负责管理,监督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的落实,协调个岗位党员的工作分工,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2、实行定期通报制。“设岗定责”制度落实领导小组每季度对“设岗定责”的党员进行督查,将每个党员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对工作出色的党员提出表扬,对工作不积极的党员点名批评。

3、实行组织评议制。党员认岗后,发给“党员上岗证”,上岗党员每半年向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一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上岗党员会议,交流学习,半年初评,年底签定,作为组织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就以下问题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的重要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1、应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3、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参加对象可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不是委员的党员干部。

4、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应记录备案。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村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及外出后与党支部的联系方式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

二、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村党支部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时间在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四、村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点,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支部对党员的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五、流出党员应参加村党支部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

六、流动党员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流入党组织。

七、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入党员。村党支部要建档立卡,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让党员始终在党旗下流动。

八、对外出不向党支部报告,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变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理。

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度

为确保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做到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务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程序、有考核, 保证党组织工作目标实现,党组织必须制定工作计划。

一、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定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要求,上级党委关于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安排。结合全乡工作实际,特别是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保证年度任务目标实现,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

二、党支部党员教育和党组织活动计划,由党支部书记审核修订,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审批。

三、党支部工作计划,要在年终总结的同时制定下一年度计划, 并根据全年计划实行情况,注意发现工作中的难点,结合党员现实 思想状况,有效的开展工作。

四、党支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上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分析, 本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及完成任务目标的具体措施,活动 计划表、责任人等内容。

五、党支部工作计划一经制定下发,要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六、乡党委将对各级党组织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情况,每月检查 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执行好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表扬,对 执行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年终要对计划进行情况认真检查总结并与年终干部考核挂钩。

党支部定期通报情况制度

党支部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 极性。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定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二)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三)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易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的网络。构建党群互助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村党支部每季度定期召开联系和服务群众座谈会。了解掌握党员联系群众的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到联系点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听取群众的呼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排扰解难。

四、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物质帮助,技术指导等方式。

五、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六、党员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围绕本村中心工作,广泛发动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党员结对子帮扶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村党员群众共同致富,村党支部安排和要求每位党员以“结对子”形式从生产、生活和学习各方面帮助一名相对困难的群众。

一、确定帮扶对象。党支部落实好各党员的“结对子”工作,及时收集各村群众情况,党支部积极需要召开讨论大会,由全体党员确定帮扶对象,并决定安排党员进行帮扶工作。

二、核实帮扶对象实际情况。拟定帮扶计划书、党支部安排进行帮扶工作的党员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帮扶任务,一旦确立帮扶关系、党员应先核实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实际情况拟定计划书、并及时向党支部递交,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批准后,党员方可展开帮扶工作。

三、开展帮扶工作。党员应按照帮扶度计划书展开一系列帮扶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如情况有重大改变,党员应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由党员及党支部书记商量作出决策。有帮扶任务的党员应认真负责确实按照帮扶计划关心帮扶对象,也应对帮扶对象提出相应指导和要求促进其发展。

四、党支部考核帮扶情况。党支部委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考核任务。及时跟踪落实党员的帮扶情况,必要时应提出意见和指导。每年末党支部就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及时收集帮扶进度情况,对情况好转的帮扶对象应当审核考虑是否有继续帮扶的需要,对情况未有好转甚至恶化的帮扶对象应讨论和研究帮扶计划,同时评估党员考核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党员给予表扬,并总结其工作经验,供支部党员学习参考,对工作不合格的党员应提出相应的批评和要求,对情况严重者,撤换其帮扶工作。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二、在丰富党员教育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明确具体的教育内容和要求,因人施教、因材施教。

三、结合实际,制定好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四、深入开展“双培双带”工程和“先锋旗臶”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结队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树旗臶、立标杆、当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宣传员、联络员、服务员作用。

五、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网络资源、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金昌党建网络等媒体,拓展党员自主教学的途径。

六、党支部要每2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支部书记每年要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本人的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要将党员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学习测评。

七、支部要积极督促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自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对党员作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

章,提出量化要求。

八、要建立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档案和信息库

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一、党员电化教育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党员素质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

二、村党支部要结合“三极联创”活动、“双培双带”工程和“先锋旗臶”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进一批结合实际、类别多样、内容丰富的电教片,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村实用技术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民主法制观念、科技文化素质和“双带”本领。

三、村电化教育播放点要按照电教工作“五环节”(即:播前准备、播中要求、播后计论、课后实践、信息反馈)的程序要求,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一档二册三簿”(即:党员电化教育档案、电教设备及教材登记册、党员点名册、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和信息反馈簿)制度,健全党员电教工作档案,明确信息反馈的内容、范围、时间、方法和途径,及时掌握播放和收看后的情况,使播放和收看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建立电教播放设备登记台帐,各种设备、器材均按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启用时间等登记入册,做到帐物相符。要确定专人管理、使用,做到“四防”(防盗、防潮、防火、防尘)、“三不准”(不准转借、挪用,不准用于营利性活动,不准用于播放内容不健康或有政治问题的音像制品)。

六、电教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上成熟、技术上精湛,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把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依法守纪、真正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阵地、有资料;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模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靠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产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职责:

(二)事关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等情况: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情况:

(五)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协调落实情况:

(六)察民情、解民忧、扶贫济困等情况。

四、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

五、公开时间和形式: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当年公开,即每年公开一次;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即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即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即每月公开一次,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或政务公开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联播、谈话活动、回复咨询形式进行公开。

六、监督落实: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三会一课”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村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要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等。

二、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主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的意见,讨论提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活动方案。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奖惩等工作。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和其他事项。

三、党小组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若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会议主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检查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要制定好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讲授,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专家教授或先进模范人物讲授,要注意创新党课的形式,充分利用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教学手段,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发展党 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 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要注重发展文化程度较 高、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对党有明确的认识,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发展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议程和内容。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 察。每委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 员。具备党员条件,应按时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 行。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支部书记指定某个 支部委员报告。

三、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 作意见等。

四、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 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 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改进工作。

五、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 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15篇:党建制度

工 业 园 党 建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1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2、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已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较长时间真培养、比较成熟的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首先报党工委备案。民主推荐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备案的积极分子中择优提出的人选中进行,然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5、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时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民主推荐票数较高和民主测评情况较好的对象方可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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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团员中产生;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经团组织推荐。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时,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应附团支部推荐意见表。

7、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8、经民主推荐并经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首先需要报党委备案,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进行培训发展。 发展发展党员公示制

(一)公示对象

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员;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

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奖惩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期限和程序

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的公示,在支部委员会研究之后、上报党委之前进行;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公示,在党支部大会召开前一周进行。

(四)公示范围和方式

3 公示一般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社区或者行政村)。公示方式可采取张榜公告或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布等形式。

(五)公示的组织

由各党工委和党支部共同负责。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公示的发布,党工委负责监督和公示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公示期间,党工委和党支部设立专线电话或专门信箱,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信来访,以便党内外群众及时反映情况,并要做好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六)结果运用

对党员、群众无异议的公示对象,应及时批准;对党员、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如查无实据应及时批准;对党员、群众反映有一般性缺点和错误的公示对象,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延长审批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党员、群众反映经查不符合入党条件或发展程序的公示对象,应不予批准。

(七)公示纪律

加强对公示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公示流于形式。一是举报保密。对举报人和举报问题要严格保密,使举报人不因举报而遭到打击报复。二是举报真实。要求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有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一经发现,严肃批评教育。三是有报必查。对举报的问题,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组织力量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实事求是的处理。未经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予批准发展。

4 开展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一)票决对象

已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票决范围

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

(三)票决方法

参会党员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参会党员在听取发展对象汇报、入党介绍人和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审查及征求情况的报告后,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但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

(四)票决组织

票决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要分别设立计票员和监票员。计票员和监票员由本支部党员中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担任。计票员和监票员名单由大会主持人提名,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

发展党员预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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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过民主测评、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政审、培训等过程,拟提交支部大会研究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预审程序

1、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党工委审查。

2、党工委应在收到上报材料的15天内,认真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上级党委审查意见”栏内,并据实填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培训情况、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报送党工委组织部门预审。

3、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收到上报材料的15天内形成审查意见,签署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内,并及时将有关材料返还给党支部。

4、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是否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三)预审内容

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情况、自传、培训情况、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党支部的考察情况、审查意见等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主要看发展对象是否按规定向相应党支部提出申请,培养考察时间是否符

6 合要求,综合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发展程序是否规范等。

(四)预审方法

1、预审一般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建工作基础较好、党务干部力量较强、发展党员工作比较规范的基层党委,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并授权,可负责预审工作。授权预审要十分慎重、严格掌握,并以正式文件形式确定。如发现授权的基层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党务干部力量跟不上、无法胜任预审工作时,要及时收回授权,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预审单位根据预审内容,视情况采取审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了解、组织考察等办法,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未经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一)基本原则

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二)具体责任

1、对出现下列情形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错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

2、对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责任;

7 3、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

4、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政审不严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及基层党委没有按规定召开党委会研究的,追究基层党委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干事的责任;

5、对没有特殊情况,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致使党员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失职者,由上级党组织及组织部门按责任大小,采取批评教育、谈话诫勉、限期改正、免去党内职务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党纪的,由纪律检查机关给予党纪处分。

8 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学习培训方式:集中学习辅导与自学研读相结合,分散调研与集中交流相结合,学习与宣讲相结合,集中办班轮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导读式、专题式、案例式、菜单式学习培训方式并用。对工学矛盾突出的党员、失业党员,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集中活动采取“小班上课”、“化整为零”、“积零为整”的方式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对流动党员主要采取寄发学习材料、寄回学习笔记或学习体会、网上交流等方式进行;对离退休、年老体弱党员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集中讲学、结对帮学等方式进行。

第二条

学习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国内外时事及其它专业知识等。

第三条

学习安排:年初研究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学习配档表,对党员全年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等作出安排。

第四条

学习培训制度:严格落实有学习培训计划、有讨论记录、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勤登记、有督促检查、有缺席补课、有学习档案等 “八项学习制度”以及党支部书记与其他党员学习体会同台交流,提高党员参与率,确保学习成效。

第五条

学习检查考核:日常督查、本人自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集中检查考核按照述学考学评学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9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

一、述学制度

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学习制度,“以带促学”;

二是建立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指导、引导和辅导, “以导促学”;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 形成定期与 不定期相结合的机制,“以检促学”;

四是对学习认真、学习成效显著的党员干部予以积极的奖励和表彰,“以奖促学”;

五是树立优秀典型示范,“以榜促学 ” 。

二、评学制度

主要采取集中点评、专题讲评、民主测评三种形式。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点评,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讲评,每年组织一次民主测评。 集中点评在学习小组内部进行互评,再由支部书记对全体成员进行点评。民主测评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参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学设立“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档次。

三、考学制度

考学分为理论测试和年终考核。

1、理论测试。理论测试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61~ 84 分为良好,85 分以上为优秀。理论测试不合格,个人当年考学等次视为不合格。

2、年终考核。设立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副科以

10 上干部结合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一并进行,由上级考核。 其余人员结合年终总结、民主评议一并进行,由委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单位考核由上级统一组织实施。考学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年度考学为“较差”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和晋升晋级。

11 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一、年初拟定授课计划,确定党课教员。

二、采取确定讲党课教员,规定讲课地点,统一上课时间,确定党课主题的方式进行。

三、党课教员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分局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四、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讲一次党课或做一次党课学习辅导。

五、坚持四个结合:讲授党课与推进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增强党的战斗力;讲授党课与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相结合,增强党的凝聚力;讲授党课与业务相结合,增强党课实效;讲授党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党的感召力。

12 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

一、谈心谈话主体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象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听取干部群众对工业园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传达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交流思想,倾听干部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增进相互理解;根据干部群众的反映和组织掌握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引导,加强机关建设;其他需要通过谈心谈话活动解决的事项。

三、谈心谈话活动一般不预设主题,也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题目,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干部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谈心交流。

四、谈心活动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集体座谈、个别谈话、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群众的谈心活动。

五、谈心坚持以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的原则。

六、谈心要求:班子主要领导每年要与班子成员、主要领导与一般党员干部、班子成之间、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进行谈心谈话。机关干部群众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书面、当面等形式,预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要广泛开展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

七、谈话谈心突出针对性、及时性,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受到表彰或处罚、遇到困难或挫折、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家庭出现重大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等情况必谈。坚持在谈话谈心中解决问题,重点查找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互相提醒,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要体贴关心谈话对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谈话谈心了解的重要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14 党支部书记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

一、会议形式:支部书记列席形式包括党工委班子会、查验机关联席会、工业园重大事项通报会及民主生活会。

二、会议时间:凡需支部书记列席会议的,由党政办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支部书记按时列席会议。

三、会议由工委书记或书记委托人负责主持。

四、列席会议的知事范围:

1、讨论、通报工业园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组织发展等工作;

2、讨论工业园工作发展思路、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及重大项目建设;

3、重大经济及项目资金的开支;

4、听取党工委有关工作汇报;

5、了解工业园研究需提交党工委决策的事项;

6、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决定对干部职工违纪处理意见;

7、知悉其他讨论事项。

五、列席会议的有关要求。

1、列席会议时需向党工委反映问题的,需在开会前半天用书面形式向党政办提出,党政办汇总意见、议题后报书记审阅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2、凡通知列席的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并不得委托他人列席。

3、对会议研究的所有问题,在党政办未形成文件、书记未审核签发的一律不准外泄,造成泄密的按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15 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大会根据述职人员的不同,要吸收各方面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述职采取每季度一次,原则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工委党建领导小组述职。

二、述职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决定情况;

(二)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情况;

(三)党内民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四)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干部学习进展情况;

(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述职程序:

16

(一)调研分析。述职前党组织书记按照述职内容要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对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情况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三)述职汇报。召开不同层次的述职大会,由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在各自的述职大会上汇报抓党建、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准确反映党建工作的真实情况。

(四)组织测评。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述职结束后,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实际情况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五)评议总结。每次述职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党建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业园党建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工业园党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16篇:党建制度

赵川镇初级中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

四、诫勉谈话制度

五、“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

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

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 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 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 7 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8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 9 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

12 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

13 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臵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18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

19 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臵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

20 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21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22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23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

二、报告内容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 (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

(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

(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

24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

(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 (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

(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情况;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方式

25

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告内容中第

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监督与纪律

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

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26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27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28 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29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

30 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31

2、根据支部布臵,向党员分配、布臵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臵;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2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第17篇:党建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3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优良的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4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建好党员活动室、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和现代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五、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六、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5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七一”前后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三、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详细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6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训教育、民主推荐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党员群众推荐后,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三、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由上级党委委派党务工作者,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7

民主党员评议制度

一、以支部为单位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二、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三、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8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

四、党课:每季度上一次。

9

第18篇:党建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乡党委要求,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村 规 民 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或主要参加人员是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但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是村民代表的,对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决议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一次性3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方案;

11、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必须遵守村民代表会议会场纪律,做到文明用语,先举手后发言,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严禁无理取闹,严禁以个人的恩怨带到会场进行攻击他人。

第六条 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 村民代表具有联系选民,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人议题。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二)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权益。

(三)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其它财产,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公共财务和设施。

(五)发展本村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办理其他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

(六)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及公民道德教育,促进邻里之间、村与村之间、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保持本村稳定。

(八)向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九)办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务公开的方法和程序

1、关于村务议题的提出,要通过召开由村党支部、村代会和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村代会在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后,召开由村党支部、村代会和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村民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正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3、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将形成的决议或决定公开告知全体村民。

4、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决议。执行中如遇影响决议落实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5、村民委员会应将决议实施的过程、结果和财务收支等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报告,并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

三、村政管理制度 对日常村政事务工作,一般由村委会独立决策实施。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要提出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然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则和年度计划;

2、村级财务预决算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3、村政发展规划;

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议事程序和方法,推进永联村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议事的内容

第二条 修桥修路、学校校舍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维修、村民待遇、扶贫济困、需要解决的其它公益事业。

第三章 议事规则基本原则和形式

第三条 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创办的公益事业相关事宜。

第四条 由村民委员会向与会的村民代表和村民详细公布拟办公益事业的项目,说明要讨论的内容。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充分听取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见,并指定人员作详细记录。对村民代表和村民提出的问题要作耐心、细致的解释。

第六条 讨论结束后进行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加人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第七条 参加人员应超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为合法;同意的人数为超过到全村民代表和村民的二分之一为有效。

第八条 召开村民大会,同一户为两口人以上,可以派一人参加, 代表家庭组成的成年人。

第九条 村民应该是长期居住在本村,有长住户口的满十八岁以上公民。

第四章 执行决议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第 十 条 监督。所办各项公益事业必须实行招标,招标要公平、公开、公正,杜绝暗箱操作。村民对招标工作提出疑义的,村民委员会必须作出解释。

第十一条 财务公开。对办公益事业筹集的资金必须实施财务公开,让村民知道钱花的清楚、明白。

第十二条 审计。公益事业项目结束后必须请会计审计所审计合格后方可决算。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通过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选出以党员为核心的五人以上监督小组,对村民委员会实施项目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公益事业项目招标规定,搞暗箱操作或将标底透露给承包方,给集体造成损失者,上级党政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十六条 对接受承包人吃请和接受礼物者,视情节轻重,交公安机关,按《治安条例》给予适当处分;凡接受承包方钱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对办公益事业筹集的资金未实施财务公开,对花销不明,账目不清,工程结束后经审计确有请客送礼者,其钱款由责任人退还;对确有贪污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以暴力手段抗交办公益事业款致使他人伤害的村民,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村委负责解释。

村委会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负责处理全村的日常事务。

2、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3、按照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组织做好救灾、救济、低保、农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组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村干部的任职条件和选任程序

第一节

村支部书记(副书记)

1、党的支部书记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定的用公正的立场、客观的观点、灵活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实际工作中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鄞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善于团结同志,党龄在三年以上的党员,经党员大会选举,或者经支部大会推荐报经上级党委批准,才能担任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

第二节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于村支部的直接领导。

2、坚持实事求事,讲究工作方法,发扬民主作风,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

3、坚决服从村支部的领导,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履行职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带领村民劳动致富。

4、不吃请、不受礼,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执行会议决议,接受群众监督。

6、有基层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并有常住户口的本村村民可成为假候选人。

7、具有以上条件者,经村民大会预选得票一半以上和党员大会测评得票超过一半的,经村民大会正式选举,符合选举法规定,方可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二章

村干部的职责和任务

第三节

村支部书记(副书记)

1、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镇党委及本支部大会的决议,突出党对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

2、组织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直接领导村委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并组织和监督。村级民主选举、决策及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治,民调治保、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节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1、在村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村支部的领导。

2、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持村委会正常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行政、经济、文化等工作任务。

4、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5、负责管理本村集体所有土地、渠道、道路、电力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6、组织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设。

7、做好优待抚恤、救灾救济、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第三章

村组干部的纪律和责任

第五节

村组干部的纪律

1、村干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澡组织的领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2、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服从组织调动与安排,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4、严格执行村组干部十不准。

①不准以公权谋私利或为亲属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

②不准打骂群众或以欠思考的方式方法处理群众纠纷;

③不准以简单粗暴的方法和态度对待上访群众;

④不准私自作主为他人划拨宅基地;

⑤不准巧利名目公款吃喝、外出旅游;

⑥不准未经群众讨论擅自决定上马基建工程项目;

⑦不准用含糊其词的态度回答群众对村政务、财务工作上提出的疑问;

⑧不准超出政策规定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

⑨不准私自作主单方更改群众土地承包合同;

⑩不准超出政策规定乱收移民。 第六节

村组干部的责任

1、政治责任:与党委保持一致,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取缔邪教活动,扫除黄、赌、毒,保一方安定团结。

2、组织责任:不搞班子分裂,不拉帮结派,不当村霸,严格履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3、经济责任:不侵吞、窃取、骗取、贪污公共财物,不收受贿赂和行贿,不偷税漏税,肩负带领群众振兴经济的使命。

4、失职责任:不因失职给集体、村民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不作出错误决策;不因不认真解决问题,使矛盾激发,造成重大事件,影响生产、社会正常秩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5、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买好。

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 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上述八项基本任务,归纳起来,实际上就是三大方面的任务,即政治性的任务、自身建设的任务、群众工作的任务。

二、党支部的政治任务

在党章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中,首要方面的任务即是政治上的任务。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政治领导的集中体现,也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基本准则。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支部的首要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三、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任务

在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中,加强自身建设是最关键的一个方面。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支部”。党支部本着“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原则,抓好了党的自身建设,就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了根本的前提和可靠的保证。党支部在党的自身建设上的任务,具体来说,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党员教育的任务、党员管理的任务、发展党员的任务。

四、党支部的群众工作任务

党支部始终要做好的基础性的群众工作包括: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改革的举措,通过自身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及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促进党组织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支部要特别注重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团结他们一道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妇 代 会 职 责

1、向农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中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发动组织农村妇女发展优质、高效、高产农业和多种经营,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勤劳致富。

3、教育、引导农村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组织、动员她们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

4、教育农村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拐卖妇女儿童、卖淫、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劳动保护。

6、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和拥军优属活动,提倡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邻里、遵纪守法等文明新风。

红白理事会职责

1、大力发扬勤俭持家,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和良好风尚,教育村民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保持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2、负责制定本村红白事的操办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搞好监督,杜绝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

3、把群众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发展经济上来,教育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

4、配合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勤俭持家、文明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5、积极完成党支部、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的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接受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监委会履行监督职责,依照章程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建议,不得干涉村“两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委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过半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

第五条 监委会会议由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主任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任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的工作情况,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情况等。

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第七条 监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章 工作规范

第八条 监委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及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总支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具体执行党务公开监督、村务公开监督、村级事务监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组干部监督。

第九条 经村党总支授权,监委会对本村党务公开进行民主监督,监委会主任可以应邀列席村党组织会议。 监委会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党务公开向群众反馈。

第十条 监委会对本村村务公开工作实行监督,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监委会对村民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向村委会通报,并及时将村委会答复或处理意见反馈村民。 第十一条 监委会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的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执行。对不按照村务管理制度作出的决定或决策可以提出废止建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村务事项有权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监委会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臵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可以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向村民反馈;

第十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对本村下列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一)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参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监督村委会依法科学决策;

(三)按期审查财务账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四)有权否决本村集体组织的不合理开支;

(五)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干部的任中、任期届满和离任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监委会应当参与村干部“述、询、评”活动,向与会各方代表汇报监委会履行职责情况,并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 监委会履行监督可以实施以下程序:

(一)村级制度修订程序:对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村委会自行修改的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制度,监委会有权提出纠正错误的意见,并建议村委会按照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程序修改相关制度规定。

(二)听证建议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监委会可以书面形式建议村“两委”进行听证,并对听证过程实施监督。如村级组织七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作出听证决定或解释,监委会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三)村干部罢免建议程序:根据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意见,监委会有权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罢免建议,村委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对连续两次年终考评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监委会有权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是村党组织成员的,应当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四)资料查询答复程序:如有5人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对某项工作或重大决策质询的,监委会有权组织人员对村级组织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询,作出答复并公布。对查询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当及时报请村党组织或向上级机关反映。

第四章 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 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会议,组织监委会正常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并有权列席村务会议。

第十六条 监委会主任对5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应当及时召集监委会议研究讨论,对重大问题在请示村党组织的基础上,可以建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 监委会主任可以受聘担任街道党风廉政监督员,履行监督员职责,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政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第十八条 对不能履行职责的监委会主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委会成员同意,村党组织可以重新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提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重新选举监委会主任。

第十九条 监委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监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向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经监委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可以审查和复制本村村务管理的相关材料;

(三)根据群众反映,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可以对反映村级组织违反村民自治和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监委会负责交由有关方面处理。

第二十条 监委会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监委会的领导,执行监委会的决定;

(二)保守秘密,遵守监委会各项工作纪律;

(三)参加监委会各项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反映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监委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监委会成员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第二十三条 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总支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监委会委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监委会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以镇纪委和村党组织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镇纪委为指导开展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监委会会议的;

(四)镇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肩负本村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守法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2、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司法所报告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群众对现行法律、政策、纠纷和调解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认真调解和处理本村村民在邻里、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纠纷,把矛盾消除和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安定团结。

4、对刑释、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认真进行帮教,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5、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汇报工作,接受工作任务。

团 支 部 职 责

l、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风尚。

4、教育和带领青年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6、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组织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本村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

3、对重点人口进行帮教和控制,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辖区治安情况。

4、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密切注视群众的思想情绪,及时将掌握的不安定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并采取相应的稳定措施。

5、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9篇:党建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8、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9、切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0、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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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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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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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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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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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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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制度

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三个统一”和“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个统一”:一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二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三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学习领导管理科学统一起来,加强理解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各种新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当前主要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解决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状况学习。

3、建立统一的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

4、书记要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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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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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市建设局党委,请上级党委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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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

13 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建设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或安监站网站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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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党支部书记、支委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三、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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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主体及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4、认真落实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严格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整顿行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认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大案要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严禁有案不查、瞒案 18 不报、执纪不严、违纪不纠行为的发生。

6、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党支部书记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3、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

(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医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把廉政建设纳 19 入科室日常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

2、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廉政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部门负责人要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带领本科室人员共同搞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处分。

(二)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四、责任考核

(一)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汇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三)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对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免除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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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提倡文明行医,说话办事和气,解决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

3、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

4、不得收受红包、回扣、有价证券等。

5、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查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

6、公开廉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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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行风建设实际,制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如下:

一、行风建设责任制

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干部要协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3、建立与行风建设责任制相关的报告、评议、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

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造成后果的。

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办理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的。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

5、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布置的任务不认真执行,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的。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

1、认真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详细内容和标准,并将办事内容、

22 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

3、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4、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收费公开制

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

2、使用规范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

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挪用现象。

五、首问责任制

1、来人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

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明确专人接待来电、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

3、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承办主体,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取信于民;

5、信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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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贯彻落实《荔城区卫生局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制度》,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举报受理制度。卫生院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对举报邮件和电话反映的问题,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重要的举报线索要填写重要电话记录单,及时向领导汇报。举报电话:2999588,门诊设立举报箱。

二、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投诉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如实填写《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举报登记表》,做好笔录,不隐瞒、扣押举报材料,做到有案必报。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后存档,不予处理。对线索清晰、事实具体的重要问题,可先行初步核查后报领导批准后处理。

三、保护举报人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在调查 24 核实过程中不得将举报内容转给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也不得向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案件办理制度。案件由卫生院治贿医疗领域商业领导小组具体办理,每个案件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接到交办案件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取证。是否需要立案或移交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对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商业贿赂举报案件,应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结,特殊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报告处理结果,未能如期报告的要说明理由。

五、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收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动态、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并定期上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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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卫生院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腐败现象,做到不以权谋私。

4、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四有”新人。

5、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制度要求办事。

6、维护卫生院内人员团结,大力弘扬“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新型道德观。

7、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创造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

8、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加强工作环境建设,办公设备、用品摆放整齐,做好保洁工作,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

10、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11、争先创优,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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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预公开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预公开是指我院在作出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决策,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3、预公开形式可采取站网站、政务公开栏、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4、预公开工作的实施,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5、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可通过电子邮箱、投书举报箱、电话、回收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等渠道收集。

6、对预公开的反馈意见,相关科室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7、预公开时间一般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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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示制度

1、为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示制度,就是对职责范围内重要事项的政策、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开。

3、公示的形式可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网络公示等形式。

4、公示包括的内容有:

(1)工作人员的姓名、部门、职务、职责; (2)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3)办事程序、标准;

(4)发布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 (6)其它公示内容。

5、向社会公示的有关材料,应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6、未按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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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1、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除外: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事务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事务信息。

4、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提出申请的时间。

5、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

6、因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适当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理由。

7、申请公开的事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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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3、服从组织,严格遵守纪律。

4、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

5、自我约束,做到廉洁自律。

6、生活俭朴,保持优良传统。

7、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

8、作风深入,密切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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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新度镇卫生院党支部

综 治 工 作 制 度

1、制定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目标任务。

2、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综治工作学习和培训。

3、每季度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局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布置综治工作。

4、按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治安信息、综治工作情况,积极参加上级综治办、创建办组织的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保障医疗安全。

6、做好年终总结,提出下一年综治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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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调 解 制 度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2、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调处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

3、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调解工作原则和纪律,不断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和调解技能。

5、积极做好调解资料的收集、统计报表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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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治安管理法律和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证安全的方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单位安全率达100%。

2、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治安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要害部位、要害场所和贵重物品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的发生。

4、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6、做到单位内部秩序良好,职工违法犯罪率低于万分之五,刑事案件发生率低于千分之一,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7、发生重大案件、事故应积极参加抢救。

8、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

9、按照上级综治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有关事项。

荔城区新度镇卫生院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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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党建制度

党 建 制 度 汇 编

电仪车间党支部 2016年1月

目 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组织工作类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三、作风建设类

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四、民主管理类

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5、党内监督制度

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

六、考核评价类

18、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9、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七、群团组织工作类 20、工会工作制度

21、共青团工作制度

22、妇委会工作制度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主任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③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难职工帮扶,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P}Y餠緰L€錧.^vb,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集团、炼化、厂里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集团、炼化、厂里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厂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集团、炼化、厂里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集团、炼化、厂里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组织服务联系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第二条 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第三条 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

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

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

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联系群众的途径: 应及时找其谈心。 第四条 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第五条 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 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瘛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第三条 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第四条 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五条 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第六条 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第七条 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第八条 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第九条 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一、车间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责任制由总支讨论通过;机关其他同志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由主管领导审定并报总支审核。

二、责任制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目标责任制要与办公室工作总目标相结合,体现本科室、本岗位的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并将工作目标量化、细化。

三、责任制制定、实施、考核、奖惩与年度考核和机关干部创先争优表彰挂钩。

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峡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车间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厂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 第三条 车间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总支和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按照总支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支部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题。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总支反映本支部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工作.二,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围绕行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维护行政的权威和政令的统一,参与行政做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与办公室工作总目标相结合 w 救济等工作.四,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围绕办公室工作中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机关的民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六,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教育,锻炼的同时,增强职工的凝聚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七,严格工会的财产,财务管理,遵守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八,妥善保管工会文件,资料,按公文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会文件,资料的管理,使用及整理,归档等工作.九,完成上级工会,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团员大会:团支部大会每月按期召开一次,传达团县委精神,提出工作安排;讨论接收团员和团纪处分。

支委会:团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互通情况,研究和安排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小组会: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支部大会决议,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内容,解决问题。

团课制度: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并做到学习内容要具体、生动,要有针对性。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团员过两次组织生活,学习文件、报刊、杂志等有关学习资料,或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三、汇报制度

团员每季度要向团小组或团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团小组每月要向团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内容是:支部大会决议和支部部署的任务在本小组执行的情况,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建议要求,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支部书记要经常地、及时地向团县委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反映团员、青年中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其它重要问 题。

四、推优制度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推荐的标准是被推荐对象基本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做好团员中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推优工作的程序:

1、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全面考察。

2、支委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3、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4、推荐对象确定后填写《推荐表》上报同级党组织。

妇委会工作制度

一、在机关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结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等各种争创活动,促进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

三、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宣传贯彻上级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围绕机关工作中心开展妇女工作。

五、向办公室党总支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六、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七、完成机关党组织和分管领导以及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某单位党建工作总结 制度建设.doc》
某单位党建工作总结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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