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2020-08-02 来源:工作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

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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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方案

一、调查目的及意义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国内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宗教工作面临的情况日益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尤其是今年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杂音、噪音明显增多,境内外敌对势力变本加厉进行捣乱破坏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局面面临种种挑战。为了掌握林州市宗教工作情况,发现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对全市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找出解决办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调查对象

全市宗教场所,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

三、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向群众发放纸质问卷,收集群众关于宗教活动的建议。

2、走访调查—走访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管理机关及行业代表,获取更丰富、深入信息。

3、资料调查—查阅图书馆资料、网上资料作为参考、借鉴。

四、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宗教活动基本情况

1、宗教场所基本情况;

2、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

3、信教群众人员构成情况;

4、宗教活动形式基本情况;

5、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的建议;

(二)村(社区)宗教活动基本情况

1、村、社区宗教场所情况;

2、信教群众人员构成情况;

3、宗教活动经费运行情况;

4、宗教活动在村(社区)中的影响;

(三)宗教场所组织与管理

1、各宗教机构组织情况;

2、宗教机构日常管理;

3、宗教场所财务运行情况;

4、宗教活动对外交流、发展及影响;

5、宗教活动的积极意义;

6、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

(四)宗教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1、近年来宗教工作政策;

2、林州市宗教政策落实情况;

3、宗教政策在群众中反映情况

五、调查安排

1、时间安排。计划7月20日到9月20日期间,调研全市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

2、经费预算。经费主要包括餐费、交通费、办公费,调研分两组8人,经费预算1万元。

3、资料整理。9月10左右,梳理、分析调研资料、数据,形成调研报告草稿。

4、情况反馈。9月20日,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并送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领导阅,收集、提炼反馈意见,形成正式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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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新时期乡镇宗教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的存在有其历史性、社会性、长期性、复杂性。就**镇而言,仅一个镇区内就有基督教堂、天主教堂两个宗教场所,信教人员近2000人,近年来,**镇党委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断为指针,切实将宗教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维护好宗教领域的稳定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结合我镇的

宗教工作现状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镇宗教场所及信教人员的现状

**镇区内有基督教堂、天主教堂两个主要宗教场所,基督教堂有教职人员5名,信教人员700多人,天主教堂有教职人员4名,信教人员1000多人。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自办教会原则,经县宗教局批准,在镇党委政府协调下,规划建设了**兵房天主堂、兵房基督教堂活动点等宗教场所,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合法的宗教场所,各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多次获得宗教部门授予的文明宗教场所的荣誉。

二、当前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镇宗教工作在县宗教局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进行管理并保持稳定和谐,但与新形势下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认识不够。表现在对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知之甚少,不了解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了解宗教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了解宗教方面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因而在宗教事务管理中,要么就疏于教育和引导,任其发展,人为扩大宗教影响;要么看不到宗教的合理性和多方面的社会功能而视宗教为愚昧和落后,视信教群众为异己力量,处理宗教问题简单而粗暴。

境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非宗教活动的存在。境内外宗教势力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的渗透不断加剧,教派的影响不断扩大,造成我镇部分信徒思想上的迷茫;非法宗教活动在某些村、某一时段的活动频繁;私设聚会点等混乱现象依然存在。

宗教团体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

间、信教群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影响到宗教领域的稳定和大团结。

宗教团体制度建设薄弱,个别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淡薄,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信徒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漠视、轻视而使问题累积,并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要善于把握宗教问题的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工作。

宗教问题主要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宗教问题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既不能用行政的手段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一是要重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从事宗教活动的主要是人民群众,公民有

信仰宗教的自由受宪法的保护,在宗教工作中必须要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政府就要把宗教团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加强引导充分其作用。

二是要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既是以有神论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又是拥有大量信教群众,文化经典,教会组织和活动场所等设施,而且开展集体活动的社会实体。从民族性上来看,强大的民族常把宗教作为推行其扩张政策和侵略弱小民族的一种精神手段,而弱小民族也可以把宗教作为反抗强权和维护民族利益的精神旗帜;从阶级性上来看,统治阶级常借宗教加强其统治,而被压迫阶级为摆脱他们的苦难,常常用宗教作箭牌而进行反抗;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

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及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信教群众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又是敌对势力争夺利用的对象。因此,宗教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宗教工作必须两头兼顾,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又要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

要努力提高基层统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强化宗教工作责任意识

乡镇统战部门要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本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原则,客观地对待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性,努力使宗教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

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民族,宗教

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可见,民族宗教工作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作为一名统战干部,不可消极被动,出了问题才去管,而应该加强学习,熟悉业务,掌握情况,摆上位置,常抓常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党和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凝聚力,吸引力,团结教育引导他们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要通过深入基层、学习调研,掌握了解情况,不断探索、总结、掌握和运用处理好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以民为本做好工作。

要不断深化创新宗教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宗教工作和谐稳定目标

宗教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宗教现象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从乡镇宗教工作来看,不仅要对其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工作思路要清晰,关键环节要把握,处置问题要恰当。

1、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组织,完善镇村宗教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重要工作统一部署,重大活动统一安排,重要信息统一报送。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列入镇对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考核内容,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2、强化教育,着力抓好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思想建设。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注重

实效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育。要建立制度经常抓,结合形式及时抓,集中教育重点抓,开展活动广泛抓,引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这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提高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目标。

3、加强引导,重视发挥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对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宗教界上层人士在信教群众中以及在社会上都有比较重要的影响,他们的布道言论和行为规范对普通信徒影响很大。因此,党和政府要善于团结他们,真诚与他们交朋友,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既要做一个好信徒,更要做一个好公民。要通过举办爱国主义学习班、宗教政策培训班,造就一支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相当宗教学识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成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重要

力量。二是要关心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党和政府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他们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同时做好政治上的安排,为他们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使他们能够紧紧团结在政府的周围。三是要正确引导宗教界上层人士对教规教义作出积极的阐释。特别是对蕴含于宗教经典、教义、教规中的宗教道德方面的积极因素予以倡导和弘扬,通过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宣讲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现世和来世的关系,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道德方面的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广泛开展赈灾救济、捐资助学、修桥筑路、助残敬老、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树立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从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参与基本现代化建设,主动自觉地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4、规范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有序合法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一是要依法办事,落实好各项宗教政策;二是要抓好场所、活动、人员“三要素”的规范工作,使规范化管理符合法制管理的要求;三是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场所,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加强引导,把”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落地实处,建设更多和谐文明的宗教活动场所。

5、要建立有效的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

对本镇渗透和抵御渗透的形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做到工作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掌握主动,制定并落实宗教领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要牢固树立统战观念,争取一切可以团结的的力量,特别是宗教界爱国人士,从而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维

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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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傲乡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密切干群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我村的社会稳定和良好发展环境的大局。近日,我村深入到各个村民小组,通过与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开座谈会,对我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户人,

二、当前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

多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乡尖尼村委会村组干部、党员、群众普遍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更加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开展活动,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当前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做好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黄教群众与信本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有些问题会直接反应到民族宗教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的味道和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扩展,各地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中,流动性大,社会交往增多,一些民族习俗和宗教风俗也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各民族群众在山产经营和社会交往中,因经济往来、风俗习惯、天灾人祸等原因,经常出现民族个体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当,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处理不公,就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发一种民族情绪。对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不改进工作方法。首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知识,增进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坚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各种苗头性问题,预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协调作用,对少数民族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

大。

2、改善民族村寨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烤烟、油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寨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3、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建议在市、县区人大、政协换届中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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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有宗教团体18个,宗教活动场所776处,信教群众2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 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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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你对宗教服饰、民族服饰了解多少?你是否知道宗教服饰的来历?

服饰着装呈现着一个时代的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簇新。7世纪中叶,伊斯兰教开始由阿拉伯传入中国,经过长期的传播、发展和演变而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教。它是中、阿人民间长期经济、文化交流和传统友谊的纽带。历史上,由于伊斯兰教传入各民族地区的时间、途径以及各民族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又分为内地伊斯兰教(汉语系)和新疆地区伊斯兰教(突厥语系)两大系。由于各民族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状况、自然环境的差异,致使各族人民的衣冠服饰各具特色,异彩纷呈。中国语言学院的同学们也分享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A同学说,刚老师说了宗教服饰和民族服饰的区别。我觉得维吾尔民族的民族服饰就是艾特莱斯绸和花帽。宗教服饰就是来自阿拉伯国家的一些服饰。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妇女爱着彩色连衣裙,戴鲜艳或洁白的头巾,喜爱耳环、耳坠、项链、手镯、戒指等装饰物,显得雍容华贵、仪态万方。男性爱穿西服、绣花衬衫或袷袢等。维吾尔族男 1 子还多喜欢在腰间系一条腰带。戴绣花帽几乎是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共同爱好,但又随民族与地区不同而互有差异。

B同学认为,我们的民族服饰只是艾特莱斯绸和花帽。宗教服饰包括头巾还有比较长的衬衣。维族男女都喜欢戴绣工精致的小花帽;哈族姑娘喜戴猫头鹰羽花帽;柯尔克孜族青年妇女则喜欢戴红色丝绒圆顶花帽;塔塔尔族妇女尤喜欢戴镶有彩珠的花帽等。蒙古族男子爱戴呢料大沿礼帽,显得潇洒大方;回族男性则为黑白小圆帽,显得整洁庄重。各兄弟民族男女都喜欢穿长统皮靴。

C同学说,在学校做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许穿宗教服饰,所以我们在学校不要穿宗教服饰。7世纪中叶伊斯兰教开始由阿拉伯传入中国,经过长期的传播、发展和演变而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教。它是中、阿人民间长期经济、文化交流和传统友谊的纽带。15~16世纪,伊斯兰教在新疆地区长足发展,不仅信仰的人数增加和地区扩大,而且成为各民族的主要意识形态。

二、你院对掌握的穿戴宗教服饰及重点学生是如何教育的?效果如何?

对于穿戴宗教服饰及重点学生的教育问题一直作为重点问题,时刻注意学生的生活起居活动,也采取了一下措施:

1、做好正面引导工作。我院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谈心的思想转化、培训班、关于反宗教活动的

2 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专题教育、文艺宣传、党团组织进住公寓关心学生生活、个人自学、课程选修、专家讲座等多种多样的方法;通过知识竞赛、问卷调查、心理辅导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兴趣;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校园网络、期刊杂志、QQ群等与学生保持良好互动。正面介绍宗教知识,增强对宗教的感性认识,消除大学生对宗教认识的神秘感。同时宣传党在新时期的宗教政策,特别是在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方面,应当加大宣传的力度,使学生去掉对宗教认识方面的神秘感,去掉盲目性。使他们对宗教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宗教的认识更加具有理性。自觉地为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做更多的工作。加强对大学生宗教信仰的研究。

2、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青年大学生中培养一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在培养大学生党员时,把我国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党校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学生认清宗教与马克思主义两种信仰的本质。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无神论、唯物辩证法。利用党课、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进行共产主义信仰的教育,在高等学校形成一支骨干队伍,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后继有人。

3 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和谈心,有些同学从根本上明白了民族宗教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不同、民族服饰与宗教服饰的区别,大家清楚地了解了民族宗教的起源、形式、历史发展、民族服饰、宗教信仰的意义等知识。交流会上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感想、态度和心得体会,深刻意识到要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大家团结一心、热爱我们的伟大祖国、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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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旺乡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目前,我乡有宗教团体1个,宗教活动场所2处,信教群众1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乡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

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乡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2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乡先后制止了5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乡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

据初步调查分析,我乡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我乡部分村组分管宗教工作的村干部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

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乡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乡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

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

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推荐第8篇: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臵。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1、宗教工作机构现状。目前,全县主要有佛教、道教两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处(佛教2处、道教1处),管理人员有15人,信教群众6000人,其中2个活动场所和绝大多数信徒都在农村。每月初

一、十五各宗教活动场所有百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会期间可达3000多人,我县有兼职宗教干事一名,与民政局民政股同一间办 公室办公。

2、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县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7月份,县统战部、民政局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县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年初民政局专门对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在培训中对《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还举些实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培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我县组织佛教、道教教职人员、骨干、执事会人员,集中1天时间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普法宣传活动月将《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 印发1200份,发给广大信教群众手中,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县顺利贯彻实施。

3、开展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县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宗教工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县上专门成立了由县分管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和民宗局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妇联、团委、民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在各行政村、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教徒聚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 有几百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千余人,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 为此,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县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协助抓,重点乡镇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06年,我局本着在为宗教场所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同时加强管理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宗教场所提供服务,妥善解决宗教场所修建方面的困难。采取各种措施加快了云台山祖师庙的建设、筹资150万元按照原有的古代建筑风格从新修复了云台山祖师庙,场所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正殿、廂房、戏楼、灵观殿、城隍庙等建筑气势宏伟令人不忍离去。大大改善了佛教活动场所的环境,增强了宗教场所的自养能力,又为东甘沟云台山景区的开发起到了促进作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

二、当前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 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门徒会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宗教活动参与的中学生逐渐增多。

6、执法主体建设滞后,人员编制空白和经费严重不足。当前民族与宗教工作的任务繁重,有的涉及执法问题,有的涉及调研问题,有的涉及争取资金问题,有的涉及调解民族关系问题。这些都需要有人有经费作保证,而我局无专职管理宗教的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也严重不足。

三、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责任制度。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定专职宗教干部职数,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 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推荐第9篇: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主要成效:通过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明显提高了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辨别力。过去有些信教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与合法宗教活动的界限分不清,认为有人这样做了就是对的,缺乏自身的判别力。现在群众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主动性有所增强,看到有人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敢站出来大胆反对,并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起到一定说服教育的作用;二是主动上交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老宗教书刊积极性增强,许多群众主动将家中收藏的一些无出版社书刊或被划为非法的刊物上交。

(二)做法:一是乡驻村督导组成员利用为农民指导农业生产的机会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二是乡广播站在黄金时段对学教内容进行广播; 三是乡学教办利用巴扎天进行宣传,发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应知应会问答题和宣传单; 四是举办非法宗教活动23条图片展和揭发“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图片展;五是乡学教办组织宣讲团深入各村群众中进行循环式宣讲。六是各村都积极利用村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对发放的宣传录音带、问答题、宣传单内容,不间断进行广播宣传。七是各村主要采取以村组为单位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个别村还组织村组群众在大队部进行学教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以及编排文艺节目的方式来活跃和提高群众学习的热情。

二、宗教氛围问题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建议。

(一)表现形式:一是男青年留大胡须;二是妇女穿奇装异服。

(二)原因:一是宗教信仰历史悠久,信教群众将宗教行为与传统习俗混淆;二是受陋习影响,认为留胡须、戴面纱才是纯粹的穆斯林。三是受家族式(祖辈)信教的影响,在家人的要求下留胡须、穿奇装异服;四是个别农民热衷于宗教信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分不清哪些是合法宗教活动,哪些是非法宗教活动,对宗教问题上的是非还缺乏辨别能力。五是民族习俗与宗教活动界限不清。有些人有意无意将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活动混在一起,打着风俗习惯的旗号为自己开脱。

(三)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对留大胡须男青年和穿奇装异服的妇女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走访的方式进行转化教育,对顽固不化者采取定期培训、教育直到思想转变为止。

三、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问题教育转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管控方面:一是采取乡统战民宗办、村委会双方管控的方式,被查出的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人员定期到乡统战民宗办公室报到并汇报思想状况;二是采取不定时入户走访,掌握其活动范围和现实表现。

(二)教育转化方面:一是经常性举办教育培训班,增强其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定期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其认识觉悟。

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情况。

1、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取得的成绩:一是宗教与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两者之间的关系认识有所提高;二是信教群众区分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现象明显降低;四是群众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两项制度”落实的次数多,但质量不高,对宗教人士基本情况、思想状况了解和掌握的不够细致,对清真寺的日常情况了解不深,缺乏经常性掌握新信息、新动态的主动性。二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年轻宗教人士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个别年轻宗教人士在宗教事务上用的精力没老宗教人士多。三是个别年轻的宗教人士对所负责的宗教场所责任心不强,又不愿放弃宗教人士的光环。原因主要是将精力投入在发展生产、做生意上,以提高自家生活质量为首位,对宗教人士应履行的职责承诺的好,落实的不扎实。

2、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1)非法宗教活动的突出表现为:一是个别信教群众在路边或田地就地做乃玛孜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亲朋好友在家中做客时,就地做乃玛孜现象存在。

(2)成因:主要是宗教信仰强烈人群,经过漫长的岁月宗教活动与信教群众的生活习俗融为一起,在信教群众的眼里,有时很难分清哪些是合法宗教活动,哪些是非法宗教活动。群众对宗教难以割舍的朴素的感情,对许多事情见怪不怪,导致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3、部分地方宗教氛围浓厚的原因、整治的措施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原因:一是村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和宣传力度不大,未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二者的辨证关系,虽然对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但是在落实上存在方法陈旧、思路简单。二是治安防控体系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特别是“十户联防”组织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十户联防”组织却不能及时发现,也缺乏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觉悟。三是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缺乏相对明确和有效的政策和法规依据,客观上形成了打击不力的结果,也是造成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二)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定期排查与适时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职责任务,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队进驻重点区域,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三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发展保安、治安联防队、维稳信息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

(三)建议:处理、打击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为支撑,消除后顾之忧,进行严打、严治。

4、抓好今后宗教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做好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把统战民宗工作列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领导和依法治理宗教工作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民宗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以及乡村两级干部按照责任范围,给予支持并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统战民宗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抓好创建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觉悟强的队伍; 五是在广大群众中,特别是在党员和青少年中开展无神论教育。有效预防党员被极端宗教思想所侵蚀,预防宗教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 六是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统战民宗工作管理机构,有效预防宗教极端势力的狂热。

推荐第10篇:宗教渗透调研报告3

抵御极端思想 警惕宗教渗透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接触大量信息需要我们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处理问题,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明确宗教信仰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护和尊重人权的表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并行流传,历史悠久。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一样,对于我国来说都是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许多少数民族几乎全民族信教,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不仅需要正确的民族政策,也需要正确的宗教政策。民族传统文化是经过历史淘汰与演进的。

最近,党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这是很有针对性和十分必要的。

非法宗教活动,是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具体说来,包括性质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或不熟悉、不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而进行的不带有任何政治企图的非法宗教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强迫他人信教,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2)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私办经文班(点),私带塔里甫;(4)利用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司法、公共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活动;(5)未经批准从事跨地区宗教活动;(6)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派阿訇,强收宗教课税;(7)未经批准编制、印刷、销售宗教宣传品;(8)讲经布道散布错误言论;(9)天主教、基督教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自封传道人;(10)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11)外国人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入境,在我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医院,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12)宗教活动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及身心健康。如此等等。这类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

另一种是敌对分子旨在破坏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通过私办经文班(点),向青少年灌输反动思想,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2)攻击、漫骂甚至谋害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领导权;(3)以讲经为名宣传“圣战”,蓄意歪曲经典教义,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编造、传播“圣人显灵”、“真主下凡”等谣言,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安定;(5)利用群众的宗教感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搞打砸抢活动;(6)利用宗教建立反革命组织,制造*和*;(7)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政治渗透,实施“西化”和“分化”的图谋。如此等等,以及其它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均属对抗性、敌我性质的矛盾。

这些非法宗教活动干扰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对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近年来,非法宗教活动已经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直接利用的一个重要阵地。事实告诉我们,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最为影响我区稳定的主要危害之一明确提出来,这是非常正确和很有针对性的。

国际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为什么往往要在宗教问题上做文章,要以宗教作为利用的工具?深究起来,这也是由宗教自身的一些特点决定的。宗教的特点很多,但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主要是抓住宗教的如下几个特点进行加以利用的。

1、神圣性

2、盲目性

3、敏感性和狂热性

4、民族性

5、排他性

6、信仰性

由于宗教的上述特点,加之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划不清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而从事分裂和破坏活动的人常常是故意混淆这种界限,他们利用广大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通过大搞非法宗教活动,激发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民族情绪,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最终达到反党反社会主义、分裂祖国、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要通过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坚决取缔地下经文班(点)、讲经堂、习武所,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依法制裁,对流散在社会上曾在私办经文班(点)学过经的人员,以及从国外学经回来的人员,要逐个登记审查,建立档案,严加监控,对其中的一般人员主要进行批评教育,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严禁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和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等社会事务。严禁宗教活动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绝不允许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任何人在宗教活动场所或在其它地方宣传“圣战”史,散布破坏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坚决反对挑起教派之争。

第11篇: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宗教问题调研报告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而宗教的定义众说纷纭,宗 教问题更是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宗教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如果我国宗教问题处理不妥当,就会直接影响到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和边防的巩固。因此,正确地认识我国当前的宗教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各个领域的改革进程并不平衡。在宗教工作领域中,由于种种原因,改革的进程相对滞后,许多旧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随着社会的转型与全球化的发展,又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就全国而言,宗教信仰者的人数越来越多、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在宗教管理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比例严重失调,宗教方面的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却是不争的事实。宗教内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错综复杂的矛盾与问题经过长期累积,已经演变成了党和国家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挑战。尽管近年来国家一再加大对宗教管理的投入,但现有宗教管理体制低效、僵化、无力应对宗教方面问题的被动状况,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在少数地区,宗教因素往往又与民族问题和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问题交织在一起,使本来就比较复杂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例如2008年的拉萨“314”事件、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尽管主要不是宗教问题,但宗教作为一个因素,在这些事件中无疑起着巨大作用。宗教,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中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一种客观存在,在可预见的未来,其作用只会日趋重要,因此,为了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我们非常需要把宗教作为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从战略上予以考虑,拿出一套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根本解决办法。

处理任何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宗教在我国社会中究竟应该处于何种地位、宗教问题在我国属于何种问题,这是研究宗教与宗教问题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其实是如何看待宗教及其功能、作用的问题。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宗教和宗教组织在中国社会的地位、作用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着密切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如何科学、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如何看待宗教,看待现阶段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功能与作用,并不完全清楚,甚至完全不清楚。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传统解释,宗教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消极因素,宗教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是中性的,当然更不可能是积极的。宗教之所以至今在我国仍然被认为是一个高度“敏感”的、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问题,许多人一提宗教就紧张、就害怕、就联想到“敌情”,原因就在于人们对宗教的基本看法还囿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认识上、观念上没有走出把宗教定性为社会消极因素的误区。

在实践上,现有宗教管理体制是否能很好地适应今天宗教方面面临的复杂形势,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从现实结果看,现有政教关系的模式与宗教管理体制基本上不能适应今天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实际效果与有效性令人失望。究其原因,就在于过于强烈的政治功利。 我国少数民族宗教的特点,首先是宗教形态复杂多样,同时并存。从低级的原始宗教到我国本土自生的源于汉族的道教,直至体系完备的世界性宗教,长期以来同时并存于我国少数民族之中。其次是信教人口比例大,信仰程度比较深。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因而绝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而且十分虔诚。这在信仰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和伊斯兰教的相关民族中尤为突出。第三,原始宗教在一些少数民族中至今还得到较多的保存。我国55个少数民族,约有30个民族仍不同程度地保存着原始宗教的痕迹。我国西部和北部一些少数民族的萨满教信仰活动至今残存。中西南部一些少数民族中残存的原始宗教更为多样。动植物崇拜、天体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态,至今在少数民族中还有着较大的影响。第四,一些民族宗教信仰的民族化特征比较鲜明。最典型的一是藏传佛教对于藏族,二是伊斯兰教对于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第五,一些民族的宗教与政治关系十分密切。藏传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在西藏得到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后,与政治结合更为密切,并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第六,宗教信仰深刻影响到民族的文化、心理和风俗习惯。对同一个民族来说,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强化了民族的认同感。宗教对信仰该宗教民族的语言、艺术、建筑、医学等方面无不产生深刻影响,民族的许多风俗习惯也都具有了浓烈的宗教色彩。

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是尊重少数民族的体现。目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1亿人,各民族信仰宗教的群众也有1亿多人。虽然这两个“1亿人”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并不高,但是绝对数很大。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其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构成了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成为凝聚民族认同、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力量,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与许多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密切交织,构成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部分。因此,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满足广大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合理的宗教生活需要,尊重他们具有宗教色彩的风俗习惯,就是尊重少数民族本身,就是在宗教方面以平等的原则正确处理了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

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密切交织,具有特殊的政治敏感性,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至今绝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如信仰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和伊斯兰教的20多个少数民族,他们信仰虔诚,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受宗教影响更深,由此产生的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难解难分。某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历史上在反抗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斗争中,宗教信仰作为精神纽带,起到的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生存发展根基的作用巨大,因而在其整个民族中具有某种特殊性。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的成员,如果对这些民族宗教信仰的特殊性稍有疏忽和伤害,往往会引起该民族的强烈反应,处理不好就会严重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同时,有的宗教还与政治问题关系密切。例如*集团利用藏传佛教从事的煽动西藏独立、破坏国家统一的反动政治活动;新疆的伊斯兰教极端势力与民族分裂势力从事的鼓吹新疆独立,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的反动政治活动。这种宗教与政治问题密切交织的情况,使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更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处理好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直接关系到边防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我国2.1万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有约1.9万多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沿边境线分布着我国9个省、自治区的135个县、旗、市、市辖区(其中民族自治地区107个),居住着2200多万各族人民,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一半。同时,我国55个少数民族,有30多个民族是跨境而居的民族。这些民族与境外的相同民族,不仅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乃至亲友关系,而且不少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例如云南一些少数民族信仰的南传上座部佛教、基督教、天主教,西北特别是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信仰的伊斯兰教,国际性特点突出,受境外宗教影响大。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新的民族运动浪潮,世界范围的民族宗教问题有所激化,这种状况至今仍时起时伏,对我国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成为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和我国进行反渗透激烈斗争的前沿阵地。因此,为了边防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对少数民族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历程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这条道路也必然影响到对新中国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也不例外。从1957年到1976年期间,特别是“*”十年,党和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所犯的错误集中表现为忽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复杂性,企图在比较短的时间,利用行政手段尽可能削弱宗教甚至消灭宗教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影响,这违背了少数民族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给少数民族宗教工作带来了严重损害。1982年,党中央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号文件)中,强调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全党同志应当深刻认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宗教同民族的关系上,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有不同的情况。„„因此,我们一定要善于具体地分析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的不同情况,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正确地加以处理。一定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来分裂人民、破坏各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其后,党中央多次强调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特别是对宗教与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问题,党中央更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新的时期,对这一曲折发展历程进行系统总结,意义重大。

第12篇:宗教活动调研

XXX区关于宗教工作的调研

XX

2011年12月7日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是关系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大问题。XXX区自始至终重视宗教工作,根据该项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选好配强专门负责干部,构建好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注重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发现和培养,协助基督教会做好财务管理。通过努力,XXX区形成了齐抓共管、和谐健康、有条不紊、发展性强的宗教工作格局。

现将我区宗教工作调研情况做以汇报。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XXX区委、区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高度重视,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协调解决了宗教界房产遗留问题,修复扩建了一些开放的寺观教堂,切实维护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XXX区以“三城联创”为抓手,大力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建设。现有基督教会3个,分别是XX市基督教会、天主教XX教会、XXX区XX基督教会,都有特定的集会和办公场所,平均有工作人员5-7人,全区信教群众约7万人,主要信仰为基督教和天主教。全力支持宗教团体“自办自养”,促进和谐寺观教堂的建设。同时狠抓自身,加强

1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了显著成效。

1、依法规范和管理宗教事务。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按照《条例》规定,基本上建立人员、财务等七项制度。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全区宗教活动场所都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内部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日常管理更加步入正轨。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均由民主推荐产生,全区基督教会、教堂的管理组织普遍得到加强。区政府坚持审批制度,严把政策和财政关,在审批时深入场所了解核实,规范大型宗教活动和场所重建修建。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和谐。

2、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宗教团体建设。目前,区政府办公室密切协调全区宗教团体,增进团体相互间沟通和联系,标志着我区对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迈出了探索的新步伐。我区各宗教团体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积极帮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做好对家庭聚会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检查,制止、打击非法、违法活动、抵御渗透。及时制止了一起参加海外基督教聚会的事件,受到市民宗局和市委统战部的充分肯定。

3、灵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活动生机蓬勃、长久不衰的保证。围绕创和谐促发展作贡献,全区召开由政府办牵头、各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决定开展“促和谐、比贡献、大繁荣”的活动,

2 拓展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内涵。全区宗教场所按照“五个有”(有专门神职人员、有较规范的组织、有切实发挥作用的章程、有恰当充分的经费、有积极妥当的宗教活动)和“四知道”(知道宗教活动的原则、知道国家和省市宗教政策、知道市民宗局和区政府办联系电话、知道各种应急措施)的要求,提升活动品位。开展对贫困信教群众的帮扶工作,热心慈善,积极搞好公益事业。去年全区各宗教场所共募得资金XX万元,为宗教繁荣和社会和谐贡献了力量。

二、存在问题

我们通过全面创新思路、极力协调配合,在宗教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长远看,我们在宗教工作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1、依法管理宗教活动仍需加强。虽然宗教场所的规定和制度已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熟知,但是在执行上有偏差,有的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宗教团体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表上报有欠缺,经济事务运行比较混乱。仍存在外来人员在我区传道讲经的现象,影响正常宗教秩序,容易引起广大信教群众的不满。

2、还存在宗教不稳定因素。基督教内部矛盾日益凸显。教派之间存在隔阂,不同教派的信教群众之间互相攻击,彼此拉山头,同时家庭教会内部管理不规范,这样既不利于信教群众的团结,也极大地损害了基督教形象。城市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城市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有可能会占用教会尤其是家庭聚会点部分

3 土地,相关安置补偿问题时有发生。

3、个别团体自身建设能力薄弱。个别宗教团体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遇事怕麻烦,有矛盾不敢解决,失去了信教群众的信赖,桥梁作用不明显。年龄老化,宗教人才培养落后于宗教事业发展。基督教和天主教对家庭教会缺乏约束和引导,政府也不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家庭教会比较混乱。宗教世俗化、庸俗化日益严重。个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本宗教教义教规不遵守,道风和信德不正现象屡见不鲜,社会影响非常不好。

三、下步打算

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关系到宗教和谐和社会和谐。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借鉴我区其他社会事务方面先进经验,参考其他区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有益探索,今后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保证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和针对性,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坚持“爱国、团结、进步”的办教方针,突出稳定、和谐、发展的主题,做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区属教会、教堂有关人员再次学习《条例》及配套文件,保证信教群众知法懂法。利用节庆日和“五五”普法教育载体,开展文明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营造活泼、向上、喜闻乐见的的舆论氛围。

二是切实依法管理,提高资金效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4 切实加以落实,重点场所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推进财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引导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落实好教堂教会财务对市报送制度,真正把对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纳入正轨。严格审批宗教活动场所重建修建,力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大型宗教活动,保证高效使用资金。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协助教堂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建设。

三是做好接班人培养,巩固发展后劲。建设一支优秀的组织队伍、不断积攒力量、保证浑厚的发展后劲,是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发展绵延不绝的重要支撑。我区为XXX中心城区之一,通过宗教的稳定维护社会的和谐,是我们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职人员的团结、引导工作,使他们拥护共产党领导同时,更好地与党和政府合作共事。大力培养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及时加强锻炼有培养前途的宗教界人士,使宗教界后继有人。千方百计培养一支爱国爱教同时宗教学识高、既有良好政治素质好又有良好品德、能够服众的教职人员队伍。

四是规范宗教活动,保证活动有序。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镇、村、街道、社区宗教工作人员,注重对全区宗教活动动态的掌握和萌芽问题的发现。重视宗教活动场所重大宗教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天主教、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检查,制止、打击非法、违法活动、抵御渗透,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对全区“两乱”情况调查摸排,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加大治理力度,逐个研究,限期整治,

5 坚决在辖区内遏制两乱势头。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防火防暴、电力设施等进行检查。

五是理顺宗派关系,促进全区和谐。通过工作,努力把全区教会教堂团结在区委区政府周围。努力保护好教会和教堂的财产,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维护好信教群众的利益。要热情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贯彻执行好《条例》。 支持宗教团体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抑制消极负面、甚至反面的作用。帮助宗教团体内部加强教规、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宗教团体的领导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反映宗教界人士的要求和呼声。基督教会内部各教派之间要和睦相处,不同信教群众之间要彼此尊重,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要同心协力,为全区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宗教无小事,依法规范管理宗教活动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团体必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科学有力,以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为抓手,努力把全区宗教工作推向新境界。

第13篇:新农村建设中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新农村建设中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目前,我市有宗教团体18个,宗教活动场所776处,信教群众2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

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第14篇: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15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乡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维稳措施,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乡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有四处基督教堂,分别是五龙集教会,负责人樊次恩,活动时间为星期日;孟楼教会,负责人李妮旦,活动时间为星期六;西李黄庄教会,负责人黄国强,活动时间为星期

六、星期日;展庄胡庄教会,负责人刘国栋,活动时间为星期六。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

六、星期日,一般有30-50人参加活动,如有大型活动,经提前通知,有上百人参加,其余活动处所根据信教群众的要求临时安排宗教生活。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法律法规纳入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纳入乡党委党校教学计划,纳入全乡“五五”普法范围。在强效机制之下,建立健

全乡、村、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各村坚持“月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使乡责任落实到村、组,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乡政府始终把宗教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突出民主管理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寻求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切入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一是查漏补缺,全面完善,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活动处所,现场了解情况,与信众走访座谈,详细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积极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双五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界人士)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二是主动深入信教群众,与信教群众及神职人员进行座谈,协助神职人员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与管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热情更加高涨;三是大力开展宗教工作“111”工程(在信教群众中培养务工人员100人,培养致富能手100名,培养种、养、加工大户100户,起带头致富的作用,走致富的路,使富民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四是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县民宗局积极介入,主动对接,从宗教活动场所最急需解决的情况入手,为宗教界人士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措施

1、积极联系协调,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维护权益。

2、与侵地村民联系,出示证据,协商解决。

3、及时报告事态发展状况,与民宗局、当地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4、在宗教场所举行活动时,控制人员数量,避免因人数过多而引发事故。

第16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乡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有四处基督教堂,分别是五龙集教会,负责人樊次恩,活动时间为星期日;孟楼教会,负责人李妮旦,活动时间为星期六;西李黄庄教会,负责人黄国强,活动时间为星期

六、星期日;展庄胡庄教会,负责人刘国栋,活动时间为星期六。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

六、星期日,一般有30-50人参加活动,如有大型活动,经提前通知,有上百人参加,其余活动处所根据信教群众的要求临时安排宗教生活。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法律法规纳入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纳入乡党委党校教学计划,纳入全乡“五五”普法范围。在强效机制之下,建立健

全乡、村、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各村坚持“月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使乡责任落实到村、组,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乡政府始终把宗教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突出民主管理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寻求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切入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一是查漏补缺,全面完善,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活动处所,现场了解情况,与信众走访座谈,详细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积极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双五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界人士)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二是主动深入信教群众,与信教群众及神职人员进行座谈,协助神职人员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与管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热情更加高涨;三是大力开展宗教工作“111”工程(在信教群众中培养务工人员100人,培养致富能手100名,培养种、养、加工大户100户,起带头致富的作用,走致富的路,使富民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四是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县民宗局积极介入,主动对接,从宗教活动场所最急需解决的情况入手,为宗教界人士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措施

1、积极联系协调,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维护权益。

2、与侵地村民联系,出示证据,协商解决。

3、及时报告事态发展状况,与民宗局、当地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4、在宗教场所举行活动时,控制人员数量,避免因人数过多而引发事故。

第17篇: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第18篇:宗教工作

文阁乡宗教点情况汇报

我乡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直宗教工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将我乡宗教点宗教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1、我乡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均无非法传教活动,除糜家丫口教点因地基走移,房屋三面开裂,存在安全隐患,暂停活动外,其于挂靠的几个宗教点宗教活动正常。

2、经过走访、核查,各宗教点没有任何外来资金赞助和煽动非法宗教活动。

3、我乡所辖范围内无非法出版的宗教书刊、光碟、画报及相关各种传媒在宗教活动场所传播。

4、我乡所辖范围不存在露天规规矩矩造像和乱建寺庙等行为。

5、我乡所辖范围内不存在邪教组织,不存在非法宗教活动,更不存在有影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邪教活动。

6、我乡所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无外来人员常住、暂住或传教,进行宗教活动的均是本乡及周边宗教信仰人士。

7、我乡所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自开展以业,没有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冲突,场所内部和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和睦相处。

8、我乡所辖范围内和宗教点无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因素。

9、我乡所辖范围内宗教场所没有发生过火灾,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重大特大抢盗等事件。

2011年8月15日

第19篇:开展整治非法宗教“百日”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开展整治非法宗教“百日”专项工作

计划与措施

玉乡农场小学

2011年12月

开展整治非法宗教“百日”专项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计划:

首先进一步解决好政治立场坚定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始终站在党的根本利益和最终目标的基点上来,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和锻炼。加强全体职工对社会稳定和单位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总结社会上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教训,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严格审视和要求自己,带头反复学习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注重理论学习,加大依法管理宗教的力度,杜绝职工信教,正确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我站的水管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不断进步和发展。

加大对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人生理想的正确教育的力度要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好他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特别的年青人的积极性,将积极分子逐步吸收到党内,成为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核心,带领广大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展“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引进竞争机制,为叶河的水利建设事业多作贡献,为西部大开发贡献一份力量。

二、措施:

1、认真学习江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

全体职工的政治敏锐力、政治签别力,以实际行动维护我站及社会稳定,与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做针锋相对的斗争。做到认识上不含混,态度上不暧昧,行动上不动摇。不给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一点活动的余地。为造就一支良好的领导干部队伍和党员干部队伍而努力奋斗。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确保政令畅通。通过学习,加强和提高领导、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从而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签别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3、保证政治学习不留死角,确保各业务组成员了解党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大事,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提高思想认识。

4、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多向职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表扬民族团结中的好人好事,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第20篇: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关于我县宗教情况的调研报告

民族宗教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县的民族宗教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县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宗教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以堂带点5个。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兰教的清真寺1座、天主教会1处、伊拉哈镇五一村天主教会聚会点1处、基督教活动场所9处,活动点4处。分别是基督大教堂,双山基督教会、科洛基督教会、马铃薯农场基督教会、多宝山(兴化、矿山村、先富、盘龙山)基督教会、前进联合教会、临江三所家庭聚会点、科洛双泉家庭活动点1处。全县信教群众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兰教2200人。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县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4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县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全县13个乡镇和1个种畜场进行了巡回讲座,参加学习的有各乡镇的分管宗教的领导、宣传委员、妇女干部、共青团书记、派出所、司法所的全体干警、及中小学校长和各村的书记村长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参加培训。这次培训对《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还举些实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培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我县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骨干、执事会及宗教上层人士319人,集中3天时间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份,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县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乡镇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村屯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印了1200册,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手中,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县顺利贯彻实施。

三、开展宗教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县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县都成立了由县分管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和民宗局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妇联、团委、民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领

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县民族宗教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佛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几百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县范围信徒,还有周边五个城市广大信徒。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县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对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05年,在土地及其紧张的条件下,为建设寺庙划拨5公顷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资修建寺庙,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解决多年来我县无佛教活动场所的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6月,经县委、县政府协调,本着尊重大量的历史资料,又考虑到现实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兰教墓地的基础上在往北划拨

1、5公顷,财政拿出10万元补偿给农户,积极稳妥地解决了回族群众因墓地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开展宗教以及在处理宗教纠纷中的做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社会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03年11月,桦木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县宗教局和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06年2月,双山教会因路的问题同邻居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矛盾很大,经民宗局与镇党委和政府找当事人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作思想之后,通过多次协商与当事人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很好的解决问题,这一件事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2006年3月,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和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对全县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公开换届选举。全部实行民主管理。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在依法管理过程中加大打击力度,2005年是打击非法宗教关键一年,同时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共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5个,处理非法自封传道人7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五、当前宗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不是中心,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大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学生越来越多。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乡镇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七、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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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县民族宗教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佛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几百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县范围信徒,还有周边五个城市广大信徒。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县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

报,沟通联系,及时。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对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05年,在土地及其紧张的条件下,为建设寺庙划拨5公顷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资修建寺庙,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解决多年来我县无佛教活动场所的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6月,经县委、县政府协调,本着尊重大量的历史资料,又考虑到现实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兰教墓地的基础上在往北划拨

1、5公顷,财政拿出10万元补偿给农户,积极稳妥地解决了回族群众因墓地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开展宗教以及在处理宗教纠纷中的做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社会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03年11月,桦木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县宗教局和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06年2月,双山教会因路的问题同邻居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矛盾很大,经民宗局与镇党委和政府找当事人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作思想之后,通过多次协商与当事人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很好的解决问题,这一件事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2006年3月,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和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对全县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公开换届选举。全部实行民主管理。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在依法管理过程中加大打击力度,2005年是打击非法宗教关键一年,同时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共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5个,处理非法自封传道人7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五、当前宗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不是中心,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大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学生越来越多。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乡镇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七、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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