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2020-07-20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节能工作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站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项目监督员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2、落实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站制定了《临洮县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宣传节能法规,严格按规定监督检查,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的设计图纸,一律不允许使用,

不给予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则不能通过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专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4、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站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

5、认真开展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我站及时转发省市县建筑节能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首先对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对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筑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建筑的设计、施工未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范标准。

2、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尚没有充分体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动力,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业人员的努力,社会认知度仍有待

进一步提高。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和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强建筑节能宣传,组织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县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推荐第2篇: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篇一: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节能工作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站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项目监督员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2、落实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站制定了《临洮县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宣传节能法规,严格按规定监督检查,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的设计图纸,一律不允许使用,

不给予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则不能通过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专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4、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站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

5、认真开展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我站及时转发省市县建筑节能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首先对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对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筑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建筑的设计、施工未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范标准。

2、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尚没有充分体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动力,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业人员的努力,社会认知度仍有待

进一步提高。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和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强建筑节能宣传,组织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县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篇二: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改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水平,我局遵照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是2004年底启动的,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有关部门思想统一,认识提高,目标明确,职责到位。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局面。

(一)各方重视、积极稳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十分重视,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2006年市政府印发了《xx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措施、处罚规定以及建筑节能项目优惠政策,明确了先关部门的监管职能。我区建筑节能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改善居住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建筑物整体质量为目标,以推进建筑节能与新型建材和住宅产业化、现代化相结合为原则,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示范引路,分布实施,稳妥推进,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跨越式发展。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建筑节能50%)、牢牢抓住二个中心(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全面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的建筑节约工作。

(二)、严格要求,全面落实建筑节能目标。

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目标。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建筑节能审查这一关。建设局、工信委要求各建筑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资料,按市局规划、建设 、设监理等单位要求做好建筑节能的工作。

(三)、以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xx市2010年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加强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市局和市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范围、申报程序、监管责任和奖励措施。

二、下一步建筑节能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区高能耗的建筑向低能耗的节能建筑转化,配套完善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制度。

2、积极推进区建筑节能工作,强制性推行新建建筑节能施工、竣工验收。

3、针对建筑节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开展研究,在省厅和市局指导和帮助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4、加快节能产品开发和推广工作,寻求适宜我区建筑市场的建筑节能产品。大力推广可再生节能的应用,积极开发绿色建筑,提高节能水平。

5、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地施工达到节能设计的要求,从而保证我区新建建筑达到节能的标准。

总之,开展建筑节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可开拓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使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篇三: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二00七年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二00七年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在区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墙材节能办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借助“三新”突破年快发展的东风,遵照国家提出的“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方针政策,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大力宣传为助推,促进了墙材节能工作的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我区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建设局下达给我办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一是依法执行国家新型墙材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全面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完成目标值100%。三是负责墙材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执行基金的各项规定,做好新材应用的验收工作,规范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做好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推广使用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信息采编,市建委3条、区委2条、区政府2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一是全面执行国家、省、市新型墙材政策的相关规定,以政策为先导,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全部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严格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都进行了节能设计与施

工,完成值100%。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对工程新型墙材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同时规范简化了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到工地现场对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的应用进行指导、服务工作,平时加强宣传,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咨询,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报送信息6条,市建委采用3条、区委采用2条、区政府采用2条.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今年,我区迎来了建设发展高峰期,对墙材节能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墙材节能办落实措施,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

1、以政策法规为先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墙材节能政策,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抓住机遇,快速发展,一手抓落实,一手抓服务,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建筑节能施工,是建筑节能工作的落脚点,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工程项目办理报建时,将建筑节能列入专项审查范围,严格查验其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和节能设计图,不达标准,不予以办理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

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出具《成都市龙泉驿区民用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予以综合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要求各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保温企业资质,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图纸和建筑节能标准搞好工程监理,做好监理日志,切实把好材料准入关,把建筑节能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办共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81份,面积282.32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程项目54个,验收面积74.58万㎡。

3、依法办事,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我办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我们的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备案登记而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资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对检查到不规范的工程,我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方及时按规范进行整改。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0 份。

4、严格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控,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服务。

一是经常到施工工地对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二是把好保温系统工程质量关。施工方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三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先自行整改,这样,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节能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5、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宣贯、实施工作。

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我办一是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省、市的培训;二是在10月1日以后的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范》组织验收。

(二)、转变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1、加强对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我区粘土砖厂已全部关闭,墙材革新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新型墙材的技术创新上。我区作为成都市重要的页岩砖生产基地,共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46家,年产量达16亿标块左右,我办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新型墙材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新型墙材行业发展,另

一方面,按照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保温隔热性能好、轻质、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技改力度,调整和优化新型墙材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做大做强。

2、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落实工作。

加强对新型墙材使用情况的核实、验收工作。在工程的基础和主体未进行隐蔽处理前,我办都要到现场核实新型墙材的使用情况并签署意见,完工后,建设方到墙材节能办办理《龙泉驿区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认定表》,此表作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之一。全年,我办共进行墙材验收30项,验收面积69.55万平方米,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

3、以产品认证为措施,促进新材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产品的质量好坏,关键在于市场运用。为认真贯彻产业政策,加强质量管理,凡未取得成都市墙材节能办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或已到期限的,其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与使用,建设工程不予返退墙材专项基金。我办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初审办理市墙材节能办发放的“成都市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以保证新型墙材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同时,我办还不定期地到生产企业现场察看,了解企业的现场管理和产品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整改。通过系列措施,促使新材企业抓质量,抓管理,抓售后服务,促进新 篇四: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

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宜昌市住建委: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专项检查与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由分管领导何晓东带队,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

《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从工作总体目标、宣传培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程示范、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方面,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总体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作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建节能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由县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站负责对建筑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另一方面,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我局在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将建筑节能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为迎接省厅检查,抽调建

工股、质量监督站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从5月下旬至10月,对城区在建工程开展了执法检查、消防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看资料、查实体的方式对城区内五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20份《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实施处罚。

(三)加快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备案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应用质量安全。墙体自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等一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我县建筑工程中得到应用,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初步形成了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建筑节能施工监督检查制度、节能产品和新型墙材备案管理制度、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各参建主体建筑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较好,大部分设计文件都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计算书和施工图审查专项意见,并经过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节能标准执行率达50%,节能设计意识和设计质量有较大提高。

三、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能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监理,按规定程序进行节能设计变更,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进场基本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和报验,施工过程中每道程序按要求进行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目前,全县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建筑节能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2014年,洋坪镇完成了禁实验收。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住建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了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售房部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印发了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求开发企业按规定予以载明建筑节能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这次自查,也发现建筑节能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主要领导未把建筑节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筑节能工作缺乏人力和财力保障,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及机关办公及大型公共建筑监测项目等相关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个别业主、施工单位从经济利益出发,轻视建筑节能实施,从设计审验等程序应付过关,办理相关

手续,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按施工图施工。

(二)施工环节管理不到位。一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有些施工单位不编制节能施工技术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十分粗糙,缺乏针对性,甚至直接从其它地方摘抄,不够严谨;二是节能施工单位大多没有专业节能施工资质,施工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节点部位的处理没有按图施工。三是许多工地的进场复验把关不严。节能材料未进行复验就进行使用,为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四是监理单位把关不严。部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且缺乏责任心,没有针对节能要求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懂得节能工程的监理要点,监理内容没有覆盖到建筑节能的所有要求,不能督 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三)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有等提高。不严格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的现场仍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如有的擅自改变窗框材质、中空玻璃厚度,有的擅自改变保温材料品种,且未按规定重新审图;门窗不符合设计选用要求、保温厚度不够及冷、热部位节能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在检查中也有发现。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不够。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建设单位没有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和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督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整改,各工程项目应按照检查中指出的不足,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认真实施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建管股,县住建局将组织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参建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筑节能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加强建筑节能施工技能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通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图文

件组织建筑节能施工。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执法力度,对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不按图纸组织施工、采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复验,并做好进场材料的验收记录;编写的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包括编写依据、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措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控制措施等;施工时应做好各道工序的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要求公示节能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之前,应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工程参建主体单位、建筑节能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将资料报节能办备案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篇五: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我局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建筑业管理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组成。

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在建筑领域中,现行的国家、省节能标准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根据国家标准、法规,特别是《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部令第76号),于2000年10月1日施行。今年2月份我局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建筑节能专题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主要是质监站工作人员、区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科科长以及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 目前,凡是我区辖区内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已竣工的干览镇西码头国际贸易城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开工在建的,如干

三、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按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建筑节能要求的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展开: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督、检查、检测尤为必要,但因刚起步,有关建筑节能材料性能检测设备、机构尚未完善,如中空玻璃露点性能检测。

2、对建筑、监理、施工等各方面主体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尚不够。

3、对建造绿色建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根据我区实际未充分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较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贯力度。

2、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拓宽渠道,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村住房和既有建筑的日照特点,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规定,推广安装于阳台线直立墙面的分体式太阳能技术。

3、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部分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推荐第3篇: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

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宜昌市住建委: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与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由分管领导何晓东带队,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从工作总体目标、宣传培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程示范、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方面,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总体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作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建节能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建筑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另一方面,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我局在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将建筑节能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为迎接省厅检查,抽调建工股、质量监督站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从5月下旬至10月,对城区在建工程开展了执法检查、消防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看资料、查实体的方式对城区内五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20份《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实施处罚。

(三)加快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备案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应用质量安全。墙体自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等一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我县建筑工程中得到应用,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初步形成了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建筑节能施工监督检查制度、节能产品和新型墙材备案管理制度、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各参建主体建筑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较好,大部分设计文件都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计算书和施工图审查专项意见,并经过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节能标准执行率达50%,节能设计意识和设计质量有较大提高。

三、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能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监理,按规定程序进行节能设计变更,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进场基本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和报验,施工过程中每道程序按要求进行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目前,全县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建筑节能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2014年,洋坪镇完成了禁实验收。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住建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了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售房部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印发了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求开发企业按规定予以载明建筑节能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这次自查,也发现建筑节能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主要领导未把建筑节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筑节能工作缺乏人力和财力保障,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及机关办公及大型公共建筑监测项目等相关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个别业主、施工单位从经济利益出发,轻视建筑节能实施,从设计审验等程序应付过关,办理相关手续,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按施工图施工。

(二)施工环节管理不到位。一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有些施工单位不编制节能施工技术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十分粗糙,缺乏针对性,甚至直接从其它地方摘抄,不够严谨;二是节能施工单位大多没有专业节能施工资质,施工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节点部位的处理没有按图施工。三是许多工地的进场复验把关不严。节能材料未进行复验就进行使用,为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四是监理单位把关不严。部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且缺乏责任心,没有针对节能要求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懂得节能工程的监理要点,监理内容没有覆盖到建筑节能的所有要求,不能督 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三)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有等提高。不严格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的现场仍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如有的擅自改变窗框材质、中空玻璃厚度,有的擅自改变保温材料品种,且未按规定重新审图;门窗不符合设计选用要求、保温厚度不够及冷、热部位节能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在检查中也有发现。

(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不够。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建设单位没有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和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督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整改,各工程项目应按照检查中指出的不足,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认真实施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建管股,县住建局将组织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参建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筑节能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加强建筑节能施工技能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通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图文件组织建筑节能施工。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执法力度,对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不按图纸组织施工、采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复验,并做好进场材料的验收记录;编写的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包括编写依据、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措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控制措施等;施工时应做好各道工序的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要求公示节能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之前,应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工程参建主体单位、建筑节能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将资料报节能办备案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针对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等专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培训学习,切实掌握规范要求。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推荐第4篇:阆中市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阆中市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阆中市规划和建设局

建筑节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有关规定,从2006年9月起,我市就要求一切新建工程必须按国家规范实施建筑节能,4年来,共有近200万平方米建筑实施了建筑节能。目前,经我局节能达标督促检查,建筑节能设计率均达到了100%,建筑节能施工率达到了95%以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狠抓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建筑节能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专门工作力量,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阆中市墙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2010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深入建设工地和施工现场,从设计节能标准到施工节能达标逐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我局还采取召开会议、发放文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施工技术的掌握有了显著提高。

(二)严格把关,强化建设节能管理

严把设计审查关,对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不达标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严把竣工验收关,对没有按节能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严把监督关,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各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从严监理,全面强化各项节能设计内容的落实。

(三)强化执法,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我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建筑节能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不按建筑节能进行设计,施工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我局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罚。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业主、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持观望和不积极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表现敷衍塞责,搞瞒天过海之术,进行了节能设计,但实际中并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情况大有存在。

(二)由于建筑节能需要增加部分工程造价,少数业主单位吝惜工程投入,给建筑节能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部分业主和施工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要做好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尚需要我们更加努力的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增强节能意识。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住宅和产品,让群众了解建筑节能带给社会和个人的直接利益,使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民心,从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二)强化举措,落实建筑节能新规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实心页岩砖,淘汰落后建筑材料,严禁新办实心页岩砖生产企业,大力推广节能新产品。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指导、扶持发展节地、节材、节能、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对建设过程中按标要求使用新型节能材料的,加大墙改基金征收力度。

(三)严格管理,确保节能目标实现。一是严格实施《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把好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建筑节能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按照经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监督报告,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二是从2011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节能技术指标和措施;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销售和使用。三是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工作。

(四)严格执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标准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要求进行施工的、对违反建筑节能规定的行为和不履行或职责不到位的、节能措施不落实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推荐第5篇: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选修课试题

本试题算16学时

1、夏季室内热量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2、建筑室内外热交换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3、分析影响建筑能耗的几个因素?怎样控制它们以提高建筑的整体节能效能?

4、详细说明外墙外保温体系的质量要求有哪几项?

5、与外墙内保温相比,外墙外保温有哪些优势?

6、自然通风有哪几种形式?他们的作用原理是什么?

7、天然采光的设计原则是什么?

8、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整体设计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9、空气热泵的优点和缺点有哪些?

10、CRCP系统的优点是什么?

11、选择建筑朝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2、一外墙从室外到室内分别为20mm外抹面层,150mm加气混凝土(500kg/m2),

180mm钢筋混凝土,20mm内抹面层,求此外墙的传热阻(R0)和传热系数,以及当

其面积为10m2,室内外温度分别为16C和5C时,在单位时间内的传热量?已知:各材料的导热系数为:钢筋混凝土1.74W/(m2K)加气混凝土(500kg/m2)0.19W/(mK)抹面层(石灰、水泥复合砂浆)0.87W/(mK) 22

推荐第6篇: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经济技术开发区XX年建筑节能工作总

建筑节能工作是保护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是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建筑、改善人民居住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个必须依靠设计、施工、建设、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共同合作的系统工程。

临汾开发区建设规划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负责区内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现将我区XX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积极引导,狠抓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发放文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我区建设系统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工作有了长足的认识,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施工技术的掌握有了显著提高,充分保障了我区建筑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全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临汾市建设局举办的建筑节能系列标准宣传贯彻活动等教育培训,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充分领会、切实掌握了其精神实质,在全区建设系统形成了学标准、用标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2、严格把关,认真搞好建筑节能施工建设

建筑节能施工,是建筑节能工作的落脚点,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工程项目办理报建、招标投标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前,严格查验其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达标准,坚决不予以办理报建、招标投标,不予以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以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要求各监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施工监理方案,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图纸和建筑节能标准搞好工程监理,切实把好材料准入关,把建筑节能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区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如北孝综合楼等,均进行了节能设计且严格按节能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依法办事,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建筑节能监管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鉴于我区的实行情况,我们的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备案登记取得《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资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确保建筑节能目标圆满实现,我们提出以下工作打算,以将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引向深入:

1、加大检查力度。检查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及强化管理情况等。

2、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建筑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宣传培训重点为勘察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等。

3、狠抓监督管理工作。对新建建筑工程不符合50%节能标准和没有实行分户计量、分户控制的,不予审批和验收。

4、创建建筑节能示范样板工程。在我区创建一个建筑节能示范样板工程,工程采用新型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分户供暖、分户计量,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等新型材料与技术,使节能建筑的宣传工作具体化、形象化。

建筑节能工作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在我区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为建设节能型和谐社会做贡献。

推荐第7篇: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关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宣传活动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宣贯活动的通知》(郑建[2009]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扎实实地搞好《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管理规定》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学习宣贯工作 12月21日,建设局迅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管理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并向分管区领导作了专题汇报。12月22日上午,召开全局人员大会,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了《管理规定》和市建委通知要求,明确提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管理规定》,要吃透《管理规定》精神,要积极谋划、善加引导,扎扎实实做好舆论和信息工作,打一场舆论宣传主动仗、引导仗,提出要从加强针对性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等方式为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学习培训,正确把握《管理规定》的精神实质

1 一是强化骨干培训,把握宣传原则。12月29日,建设局负责节能工作的综合科人员专门就《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管理规定》的立法宗旨、核心内容,增强了贯彻好执行好《管理规定》的紧迫感。为确保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知晓《管理规定》,加深对《管理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我们及时复印了40余份《管理规定》下发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份。通过学习,基本上做到全局系统人人知晓《管理规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今后建筑节能工作依法有力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以点带面,提升宣传质量。在2009年元月,由建设局牵头,召集各镇、办对口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了《管理规定》。在会上,建设局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对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精心组织,全区齐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一是印刷《管理规定》及相关内容的小册子,及时发到区属建筑企业及广大镇、办执法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日前,建设局共计向企业及镇、办编印发放近1万册。不少镇、办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监督、督促区属建筑企业严格依法建设,基层镇、办及建筑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与区法制局联合制作《管理规定》普法宣传挂图,借助在每个行政村的普法宣传栏,直接将《管理规定》以通俗易

2 懂的内容宣传到每个村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管理规定》,了解建筑节能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工程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利用1月16日全天时间在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区政府领导对此次活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参加了宣传活动作了精彩发言,他号召区直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的行列中。此外,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发改、环保、市政及各镇、办等相关单位也积极行动起来,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区直各部门围绕主题,集中宣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等;各镇、办围绕推广节能知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成果,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还利用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筑节能、节水、节电等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倡导节约新风尚。据统计,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设立宣传点24个,参加宣传职工人数达到138人,出动宣传车辆46辆,悬挂条幅32条,宣传版面26个,张贴主题宣传画22张,制作和购买宣传用品203件,散发宣传资料3182份,现场接受《管理规定》政策法规及节能知识咨询的群众人数约为200多人。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区直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工作人员的努力 3 下,此次宣传活动出现了热烈、求实且深入人心的局面,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促进《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通过宣传《管理规定》,加快了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全局上下都能认真履行《管理规定》所赋予的监管职能。建设局按照上级部门着力“提高三个意识”即争取政府支持、提高政府负总责意识,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意识的指导思想,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职能,有步骤地有组织地开展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为规范执行《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我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规定》更加正确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

推荐第8篇: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二00七年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二00七年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在区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墙材节能办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借助“三新”突破年快发展的东风,遵照国家提出的“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方针政策,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大力宣传为助推,促进了墙材节能工作的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我区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建设局下达给我办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一是依法执行国家新型墙材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全面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完成目标值100%。三是负责墙材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执行基金的各项规定,做好新材应用的验收工作,规范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做好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推广使用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信息采编,市建委3条、区委2条、区政府2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一是全面执行国家、省、市新型墙材政策的相关规定,以政策为先导,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全部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材,完成目标值100%。二是严格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都进行了节能设计与施 1 工,完成值100%。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对工程新型墙材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同时规范简化了墙材基金的返退程序,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到工地现场对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的应用进行指导、服务工作,平时加强宣传,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咨询,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宣传面达95%以上。五是报送信息6条,市建委采用3条、区委采用2条、区政府采用2条.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今年,我区迎来了建设发展高峰期,对墙材节能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墙材节能办落实措施,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

1、以政策法规为先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墙材节能政策,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抓住机遇,快速发展,一手抓落实,一手抓服务,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建筑节能施工,是建筑节能工作的落脚点,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工程项目办理报建时,将建筑节能列入专项审查范围,严格查验其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和节能设计图,不达标准,不予以办理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

2 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出具《成都市龙泉驿区民用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予以综合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认真搞好建筑节能建设和施工;要求各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保温企业资质,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图纸和建筑节能标准搞好工程监理,做好监理日志,切实把好材料准入关,把建筑节能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办共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81份,面积282.32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程项目54个,验收面积74.58万㎡。

3、依法办事,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我办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我们的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备案登记而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资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对检查到不规范的工程,我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方及时按规范进行整改。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0 份。

4、严格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控,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服务。

一是经常到施工工地对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二是把好保温系统工程质量关。施工方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三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先自行整改,这样,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节能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5、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宣贯、实施工作。

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我办一是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省、市的培训;二是在10月1日以后的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范》组织验收。

(二)、转变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1、加强对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我区粘土砖厂已全部关闭,墙材革新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新型墙材的技术创新上。我区作为成都市重要的页岩砖生产基地,共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46家,年产量达16亿标块左右,我办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新型墙材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新型墙材行业发展,另

4 一方面,按照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保温隔热性能好、轻质、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技改力度,调整和优化新型墙材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做大做强。

2、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落实工作。

加强对新型墙材使用情况的核实、验收工作。在工程的基础和主体未进行隐蔽处理前,我办都要到现场核实新型墙材的使用情况并签署意见,完工后,建设方到墙材节能办办理《龙泉驿区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认定表》,此表作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之一。全年,我办共进行墙材验收30项,验收面积69.55万平方米,工程都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

3、以产品认证为措施,促进新材企业健康发展。企业产品的质量好坏,关键在于市场运用。为认真贯彻产业政策,加强质量管理,凡未取得成都市墙材节能办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或已到期限的,其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与使用,建设工程不予返退墙材专项基金。我办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初审办理市墙材节能办发放的“成都市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以保证新型墙材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同时,我办还不定期地到生产企业现场察看,了解企业的现场管理和产品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整改。通过系列措施,促使新材企业抓质量,抓管理,抓售后服务,促进新

5 型墙材企业良性发展。

(三)、做好对墙材专项基金的征、管、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经济杠杆作用。

1、大力宣传政策,使开发企业真正理解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2、在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返退专项基金工作中做到及时、快捷,此举极大的调动了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材的积极性,建设单位的墙材革新意识得到了加强。

3、严格执行《关于转发的通知》(龙府发[2004]10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加强了对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做到使用合理化、管理规范化。全年共办理墙材节能手续66项,收取专项基金924.73万元,在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也是关系到大家居住环境改善和节约用能的身边事,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墙材节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组织信息稿件6篇,区级刊物采用4篇,市级刊物采用3篇,给相关领导送去杂志、文件等50份,发送

6 建筑节能宣传资料200份,在区建材协会刊务上刊登墙材节能政策及工作动态,提高了大众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知度。

(五)、抓队伍建设,提升墙材节能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提升墙材节能队伍的形象,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的同时也注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便民、廉洁、高效”的工作宗旨,以建设单位、企业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在政治建设方面,开展严格自律、秉公执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学习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增强每个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把墙改工作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们今年参加四川省建筑科研院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正是由于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夯实管理基础,使我们墙材节能工作得以不断创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树立了墙材节能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温企业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普遍。低价中标单位寻求替代材料时,会出现以次充好,或者为节约成本,简化构造,简化施工环节,出现系统性能下降,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高层建筑外保温粘面砖缺乏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层建筑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在没有经过试验,系统评估或论证,缺乏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情况下,进行全面施工,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三)、施工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建筑节能工程很多都是非专业队伍施工,施工组织不规范,没有专门的资质要求,“专业施工人员”并不掌握外保温技术,加上监理环节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无法保证外墙外保温技术系统的现场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也就无法保证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工程质量。

(四)、设计、施工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设计、施工单位对保温隔热技术缺乏了解,靠照搬厂家或标准图集了事,对相关技术产品标准缺乏培训,出现保温隔热工程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低下等问题。

(五)、材料复检报告不够及时。

进场材料的复检报告及时性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也存在一定问题,进场材料质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明年工作计划:

2008年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大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建筑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

(一)、继续加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能源节约宣传活动,普及建筑领域的“四节”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开发商和广大居民的建筑节能认识。大力宣传我国能源资源现状及建筑节能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示范项目,广泛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贯工作。

建筑节能标准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技术依据和基本准则,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是现阶段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发布实施,不仅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也为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段,对强化建筑节能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实现建筑节能的目标和要求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要把《规范》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进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严格建筑节能全过程管理。

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验收规范的

9 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监督程序,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管,严格把关,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

一是要加强建筑节能市场管理,规范建筑节能市场秩序。二是要加大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和技术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熟练运用节能标准,节能技术的能力。

三是要加强节能施工专业队伍的资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节能效果。

四是要加大对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建筑工程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筑节能施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五是要建立建筑节能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和义务。

六是要建立建筑节能工作通报制度。

(四)、继续做好安居工程建筑节能的服务指导工作。安居工程是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程,是保障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的政治工程,为确保安居工程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防止豆腐渣工程,要积极主动地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沟通,加强与质监站的配合,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咨询、指导、跟踪服务,把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关。

(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示范应用工作。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的通知”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示范工作,在做好示范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

(六)、积极引导新型建筑材料企业的发展。要积极引导建筑材料企业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发展利废及建筑垃圾再生墙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坚持节约土地,节约资源、能源方针,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利用工业废渣、废弃物、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可再生资源的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保温隔热产品,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要全力协助、指导新型墙材生产企业,保温材料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行业进步,加大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市场竟争力,为企业做大做强服务好。

成都市龙泉驿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2007年11月14日

推荐第9篇: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我局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建筑业管理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组成。

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在建筑领域中,现行的国家、省节能标准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根据国家标准、法规,特别是《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部令第76号),于2000年10月1日施行。今年2月份我局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建筑节能专题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主要是质监站工作人员、区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科科长以及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

目前,凡是我区辖区内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已竣工的干览镇西码头国际贸易城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开工在建的,如干

1 览镇西码头阳光海湾住宅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金塘中学(公共建筑)、教学楼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位于盐仓街道的海运大厦(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等以上民用建筑对屋面工程、门窗、墙体均有建筑节能设计具体要求和内容。

三、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按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建筑节能要求的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展开: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督、检查、检测尤为必要,但因刚起步,有关建筑节能材料性能检测设备、机构尚未完善,如中空玻璃露点性能检测。

2、对建筑、监理、施工等各方面主体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尚不够。

3、对建造绿色建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根据我区实际未充分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较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贯力度。

2、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拓宽渠道,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村住房和既有建筑的日照特点,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规定,推广安装于阳台线直立墙面的分体式太阳能技术。

3、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部分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推荐第10篇:修武县建委建筑节能上半年工作总结

修武县建委建筑节能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上半年以来,我单位依照主要工作目标,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特成立修武县建筑节能领导小组。邹仲春为组长,臧振田、范庆华、李全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承运任办公室主任.

一、总体情况

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和省《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半年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65%标准,公共建筑50%标准.加强了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监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了基本建筑程序和施工许可制度,认真落实了竣工和备案制度,保证了新建居住建筑建筑节能65%的标准,公共建筑50%的标准.目前,我县所有在建工程设计均有建筑节能,达国家标准。

县重点工程文化城、云台商业广场均按设计施工.居住建筑部分采用建筑节能:窗户采用中空玻璃和屋面保温,外保温仍属薄弱部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建筑节能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培训

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一大批熟悉节能规定、标准

1 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上半年我县累计共组织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和设计、施工、监督、监理、房地产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约20多人参加了省建设厅举办的建筑节能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在省建设厅的支持下,我县还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从事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就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达30多人。通过培训和学习班,我县大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能够把握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熟悉建筑节能的技术知识,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狠抓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执行 加强监督管理是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重要保证。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增设节能专项审查,把建筑节能审查作为图审的一个重点,凡是未按节能设计或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图审一律不准通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二是加强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严格执行节能验收规范要求,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外墙保温技术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对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技术要求,不按施工工艺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的责令整改。三是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理力度,坚持旁站监理,明确

2 监理单位责任,保证监理效果。四是加强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管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各方必须签署节能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后,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15天内进行备案,建筑节能资料不齐全不予备案。五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对不严格执行有关要求,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记入不良档案,并给予一定处罚。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要求整改的方式工,让企业不断提高开展建筑节能的的自觉性。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各项民用建筑工程都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有关规范标准。

(三)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为建筑节能提供材料保障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具体由县建委组织实施。近年来,按照资源情况、建筑结构的变化和建筑功能的要求,全县重点发展了以煤矸石、蒸压粉煤灰砖等固体废料为原料的新型墙材料,使建筑墙改节能工作走出了一条就地取村、综合利用的节能之路。具体措施有:一是征订了《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杂志,免费赠送有关领导、各部门和各企业,让大家了解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对墙改的认识,并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加强了与省市及其他地区间的交流和学习班。三是努力创造条件,为企业推介新型墙体材料搭建平台。积极帮助企业推广节能新产品,将我县企业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资料到有关会议上进行宣传推介。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煜华建材厂等16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年产新型樯材

3 2.3亿块标准砖,占全县墙体材料总量的90%。

(四)积极应用建筑节能相关新技术,为建筑节能提供技术支持

施工新技术的应用是建筑节能的有效途径。根据建设部和省厅的有关技术公告我县通过自检自查,积极开展了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的清理工作,开展了新技术、新产品的引导培训和应用工作。一是要求以清理禁止使用技术、产品为突破口,彻底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例如:框厚50mm以下的单腔结构型的塑料平开窗,32系列实腹钢窗,

25、35系列空腹钢窗,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等已全部禁用。二是要求施工图审查、检查内容,严格把关。三是要求行政部门对仍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禁止技术产品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五)搞好节能宣传工作,带头开展机关节能,发挥表率作用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4月1日公布以后,我单位对修武县辖区的所有改建、新建、扩建工程进行建筑节能宣传,业主、设计、施工、监理都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让他们知道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建委机关改造积极响应国家提倡的塑钢中空玻璃窗户,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及省市有关文件政策精神,下半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成产建筑节能工作

4 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开展现有建筑普查,编制建筑节能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以政府办公共建筑和较大公共建筑节能为突破口,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筹考虑抗震加固、房屋大修和节能发行的时序安排,减少施工扰民。

二是加强对新建建筑完全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对建筑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重要环节提出建筑节能审查的要点.严格监管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把建筑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研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征收墙改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生产和应用。

三是加大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开展建筑节能效果的认证和评价工作。制定建筑节能认证和标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强制认证和节能建筑性能测评,将建筑按等级进行认证和标识,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熟识建筑能消耗指标,从而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效果的评价。

实施建筑节能,是国民经济实现要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实现意义。我们决心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复杂问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构

5 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修武县建设委员会

2008年7月

第11篇: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和工作重点

“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重点

宁波市建委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推进科技进步,落实节能标准,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自2004年7月开始在全市城镇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的标准,2005年12月市政府相继发出了《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和推广建筑节能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2006年6月市政府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作为主抓这项工作的政府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历经几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普通市民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主动将建筑节能纳入选购商品房的重要参考因素,支持和配合政府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地方性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和节能构造体系已基本形成,已出台的建筑节能配套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构造详图等有20多个,确保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规范、有序发展。三是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不断强化,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扩初会审、施工图审查、现场监督、工程验收等各环节以及在科技攻关、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试点示范工程推进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工作机制,全市市区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率达到了100%,竣工验收合格率也达到了100%。四是建筑节能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45个,建筑面积达430余万平方米;“二一五”期间全市5250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节能50%设计标准要求。五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突破,宁波市于2009年10月获批省内首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全市地源热泵为主的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达到86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光热应用面积达923万平方米,在建国家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500KW。六是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节能中得到充分运用。截止去年,全市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了64.9 %,比上年同期提高 9.4个百分点,并逐渐向农村延伸。七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突破,现已完成474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建筑的能耗统计和30栋的能源审计,为18栋建筑安装了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二、工作成效

(一)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确保节能降耗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我市于2006年6月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组长任领导,建设、发改、经委、科技、财政、规划、国土、文广、质监、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同时,我们建委系统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委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真正做到有领导负责、有科室分管,有具体人承办。此外,全市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狠抓各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市县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墙体改革和建筑节能的协同配合。我市的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关系虽然分属两个不同部门,但墙体材料革新与应用是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着“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的统筹协调,把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淘汰和限制实心粘土砖及粘土制品、发展以工业废渣等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作为我市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促进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筑业技术进步的一大举措。

(二)加强建筑节能法规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建筑节能法制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为认真做好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我们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文件,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对《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

二是努力建立健全地方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地方相关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政策精神,使贯彻执行更具可操作性,我市颁发了《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三是立足长远制定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促进资源的节约和住宅产业化,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我们对“宁波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项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09-2011年)》、《宁波市建筑节能技术策略体系》、《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策略》。2010年又将宁波市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作为重要的课题研究之一,现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实施了建筑节能专项审查与验收制度、建筑节能重点监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确保了节能标准全面执行。

二是积极出台地方细则。出台了《宁波市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宁波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4部配套标准、规程和图集。印发了《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的通知》、《关于转发浙江省建设领域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的通知》。

三是积极扶持科研机构,强化科研攻关。2010年5月浙江大学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中心、宁波大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发中心挂牌成立;10月宁波爱握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研究、示范、应用基地。设立《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评估体系研究》、《中高层建筑自保温结构体系系统研究》等建筑节能专项研究5项,安排科研资助经费60多万。此外,完成两项市级课题研究,一是市委科学发展观课题“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发展问题的研究”;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宁波市低碳建筑发展课题研究报告”,为我市建筑节能发展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四是采取切实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我们按照已出台的《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800万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予以项目补助。今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0〕225号),对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配套能力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补助资金总额约15050万元,由中央财政、市本级财政、县(市)区财政共同筹措。

(四)强化建筑节能监督与政府引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并着力做好“五个抓”:一是抓扩初,“十一五”期间共组织参加了300多个项目的扩初会审,保证了项目方案阶段实现建筑节能、主动节能;二是抓设计,全市新建筑建筑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标率为100%;三是抓审图,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召开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例会,对审图质量进行明确;四是抓督查,2010年7月,在本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抽查项目36个,发出整改意见书53份,提出整改意见184条;五是抓验收,对达不到节能专项验收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令相关单位按规定要求落实整改。

二是抓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我市坚持以点带面,以试点示范工程带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重点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措施数量和质量上、科研先进性上、推广可行性上下功夫。2010年2月,我们组织完成了江北区湾头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国内首个绿色建筑拆迁安置房的设计方案评审。

三是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09年我市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切实做好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带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已对首批申报的2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予以立项,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102万平方米;第二批立项项目30个,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25万平方米;第三批申报立项59个,已组织专家评审。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建设,市政府颁发了《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市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评审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

另外,我市共有日升500KW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等2个项目成功申报了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项目规模达1.5MW,获得国家补贴1300多万,使我市的太阳能建筑光伏并网发电走在了省内前列。

(五)积极推动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努力降低高耗能建筑用能

一是开展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通过连续两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宁波市城区范围内474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以及30栋的能耗审计工作,有效掌握了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摸清了我市13类建筑的数量和各自的基本能耗水平。

二是构建能耗监测系统。加强建筑节能监测试点示范,稳步推进能耗监测项目的实施。一是注重科学论证,委托专业的能源服务机构如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大学、宁波市工程学院等单位,对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等作科学论证;二是注重试点示范,我们抓住建委培训中心节能改造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开展能耗监测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六)全方位做好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全民建筑节能意识

一是开展建筑节能培训教育。为加强建筑节能从业人员的技术与应用水平,2010年7月,市建委与市人事局联合举办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级研修班”,我市各县(市)、区分管科长、技术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研修班。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2010年8月在宁波广播电台的阳光热线节目中对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行了专项宣传和咨询;在中国建设报、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上刊登了宁波市建筑节能工作专版;向市民发放了《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宣传小册;摄制了宁波市建筑节能工作宣传专题片。

三是全力抓好建筑节能成果展。2010年10月底第十五届中国宁波国际住宅产品博览会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由市建委主办的“低碳建筑•宜居宁波——宁波市建筑节能成果展”在会展中心1号馆展出。

三、2011年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二)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机制,确保节能标准实施

严格规划、开发、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抓好工程设计图纸质量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的抽查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建筑节能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工作。

(三)抓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国家指标任务

抓好抓实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0〕225号)要求,到2011年底,全市新增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680万平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

(四)积极推进绿色建筑低碳建筑示范,提升建筑节能深度

重点做好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项目以及按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的万科金色水岸三期的绿色建筑实施工作;指导慈溪南部新城的低碳生活示范区建设和象山大目湾低碳生态小城镇建设。

(五)认真贯彻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8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和市政府对节能降耗的工作意见,2011年市建设部门做好相应的节能评估工作。

(六)加强建筑能耗监测,提高全民的建筑节能意识

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与分析,通过能耗统计结果分析各类型建筑主要耗能特点、合理耗能水平,为寻找节能途径发挥节能潜力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推进建筑运营节能

2011年继续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对策研究,加大改造示范力度,总结改造示范经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八)发挥高等、科研院所作用,构建科技保障体系

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力量,构建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保障体系,针对我市气候特征,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基础研究工作;建立全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登记制度;培育具有专业资质的建筑节能检测和评估机构。

(九)颁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宁波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研究已经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后,报市政府同意后颁发执行。

(十)组织做好第二届中国(宁波)低碳建筑国际研讨会,推行低碳建筑新理念

2011年11月市建委、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宁波)低碳建筑国际研讨会,本届研讨会将为政府管理部门、建筑相关研究人员与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平台,共同研究、交流低碳建筑的研究成果、示范推广和今后发展趋势。

第12篇:建筑节能分析

广义上的建筑能耗包括建筑运行使用能耗和建材生产与建筑建造过程的能耗,节能的重点和技术措施也有不同。

我国的建筑能耗现状与趋势

我国建筑总能耗约占社会终端能耗的20.7%。其中,北方城镇建筑采暖和农村生活用煤约为1.6亿吨标煤/年,占我国2004年煤产量的11.4%;建筑用电和其它类型的建筑用能(炊事、照明、家电、生活热水等)折合为电力,总计约为5500亿度/年,占全国社会终端电耗的27%~29%。

1、北方城镇采暖能耗

我国北方城镇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36%,为建筑能源消耗的最大组成部分。单位面积采暖平均能耗折合标准煤为20kg/㎡·年,为北欧等同纬度条件下建筑采暖能耗的2~4倍。能耗高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围护结构保温不良。二是供热系统效率不高,各输配环节热量损失严重。三是热源效率不高。由于大量小型燃煤锅炉效率低下,热源目前的平均节能潜力在15%~20%。

2、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目前我国有5亿㎡左右的大型公共建筑。耗电量为70~300kwh/㎡·年,为住宅的10~20倍,是建筑能源消耗的高密度领域。调查结果表明,这类建筑能源浪费现象仍较严重,有很大的节能潜力。

3、住宅与一般公共建筑的非采暖能耗

我国城镇的住宅总面积约为100亿㎡。除采暖外的住宅能耗包括照明、炊事、生活热水、家电、空调等,折合用电量为10~30kwh/㎡·年,用电总量约占我国全年供电量的10%。一般公共建筑总面积约55亿㎡。用电总量约占我国全年供电量的8%。

目前这两类建筑的能耗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主要是由于建筑提供的服务水平不高。由于我国能源费用相对于居民收入偏高,绝大部分城镇住宅的用电水平较低,生活热水用量远小于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和一般公共建筑内用户提出了更高的建筑服务水平要求。此外,近年来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一批高档豪华住宅,户均用电水平几倍甚至几十倍于普通住宅,此类高能耗住宅有大幅增长的趋势。对于能耗原本较低的一般办公建筑进行二次装修和加装中央空调系统,盲目提高建筑内部的\"豪华性\",也会造成此类建筑能耗的成倍增长。

4、农村生活能耗

我国农村建筑面积约为240亿㎡,总耗电约900亿度/年,生活用标准煤0.3亿吨/年。

目前我国农村的煤炭、电力等商品能源消耗量很低。根据调查,目前农村建筑使用初级生物质能源的能源利用效率很低,并在陆续被燃煤等常规商品能源所替代。如果这类非商品能源完全被常规商品能源所替代,则我国建筑能耗将增加一倍。

5、长江流域采暖需求

我国长江流域以往的建筑设计都没有考虑采暖。目前夏季空调已广泛普及,而建设采暖系统、改善冬季室内热环境的要求也日趋增长。

预计到2020年,长江地区将有50亿㎡左右的建筑面积需要采暖。

预计每年将新增采暖煤1亿吨标煤左右,接近目前我国北方建筑每年的采暖能耗总和。

我国建筑能耗发展趋势

我国能源供给和经济发展必须考虑新增建筑所需的能源供给问题。按照目前的建筑能耗状况,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将比2004年增加2.5亿吨/年标煤和新增耗电5800~6300亿度/年,总计折合电力约1.3万亿度,新增量相当于目前建筑总能耗的1.3倍。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城市发展,建筑将超越工业、交通等其它行业而最终居于社会能源消耗的首位,达到33%左右。我国城市化进程如果按照发达国家发展模式,使人均建筑能耗接近发达国家的人均水平,需要消耗全球目前消耗的能源总量的1/4来满足中国建筑的用能要求。因此,必须探索一条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的节能途径,大幅度降低建筑能耗,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建筑节能的重要问题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我们认为,要研究建筑节能的突破点,优化配置有限资源,进而推动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1、走出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改革的困境

改变供热计量按面积收费的方式,实行\"分户计量,按热量收费\"的目的一是促进建筑保温,二是鼓励行为节能。但分户计量不易操作。

采用分楼计量可以使计量改革工作走出困境。如果对每座建筑的用热总量进行计量并据其收费,楼内各户按面积分摊,计量工作可大大简化,可操作性强,分户墙传热等各种问题也可迎刃而解。按整座建筑供热量计量收费同样可激励新建建筑采用保温措施和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为了减少楼内局部空间过热的问题,可推行\"供水温度分楼可调\"新技术,采用混水或换热的方式调节每座建筑入口的供水温度,在建筑内实行\"大流量、小温差、低水温\"供热方式,在室外管网实行\"小流量、大温差\"的循环方式。可大幅度降低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损失,从而显著降低北方地区集中供热能耗。

2、长江流域不宜发展大规模集中供热或热电冷三联供

目前在长江流域建设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热电冷三联供项目,无论是以燃煤还是以燃气为动力,都存在很多的能耗不合理问题。长江流域地区冬季短夏季长,而夏季使用发电余热制冷时的制冷效率仅为电制冷效率的20%左右。采用集中供冷要依靠大型循环管网输送冷水,这直接导致循环水泵电耗增加。

长江流域的特点是:冬季短,室外温度多在0℃左右;夏季长,普遍需要空调;梅雨期需要除湿;地表水资源丰富。对于这种气候与自然条件,应该发展各种热泵方式,系统解决采暖和空调需求。

3、科学规划南方地区建筑节能工作

我国南方地区建筑节能重点在于改善围护结构的保温。针对南方的气候条件,应推广各种屋顶遮阳、外墙遮阳、窗户外遮阳等措施,以减少太阳辐射;加强各种自然通风手段,通过自然通风缩短空调运行时间;开发和推广主动或被动式除湿装置,降低室内湿度,适当提高室内空调温度等,都可以产生更大的节能效果。

4、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消耗模式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相对充足,建筑容积率低;秸秆、薪柴、粪便等生物质能源丰富,生物质能源的生成物可被充分利用。

农村的能源供应方式应以可再生能源为主,按照循环经济方式,发展沼气、生物质的高温热解制气、太阳能光热和光电应用以及风力发电。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商品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操作性也远高于城市。

5、发展和推广低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技术

我国大型公共建筑不足城镇建筑总面积的4%,但能耗却占我国城镇建筑总能耗的20%以上。发展出一套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低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技术,可大大缓解由于目前城市建设中大型公共建筑比例的增长将造成的城市电力供应紧张状况。

6、建立我国的建筑能耗统计平台

有效的建筑能耗统计平台可以给出我国的建筑物所消耗终端能源的具体数据,定量描述我国建筑能耗的具体特点(如发展变化的特点、不同功能建筑耗能的特点、不同地域建筑耗能、建筑内不同终端用能特点等),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

目前,智能建筑的能源管理主要是由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S系统)来实现的。BAS系统可以根据预先编排的时间程序对电力、照明、空调等设备进行最优化的管理,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在工程中,通常采用如下节能措施:

1)定时法:根据大楼工作作息时间按时启停控制设备,如风机、照明等。

2)温度-时间延滞法:根据大楼内温度保持的延滞时间,提前关闭空调主机或锅炉达到节能之目的。

3)调节供水温度:根据室内外实际温度调节空调系统的供水温度,设定合适的供水温度减少系统主机的过度运行,实现节能。

4)经济运行法:在室外温度达到13℃时,可直接将室外新风作为回风;在室外温度达到24℃时,可直接将室外新风送入室内。在这样的情况下,系统可节约对送回风系统进行处理的能源。

5)设备等寿命运行:对楼内冷热源主机、泵机、风机等设备进行等时间交替运行,延长设备的运行寿命,节省维护费用。

根据国外工程经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S系统)可为新的办公大楼节能20%左右。然而据统计,国内智能建筑中真正达到节能目标的还不到10%,80%以上的智能建筑内BAS系统仅仅作为设备状态监视和自动控制使用,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

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源在于,我国迄今为止尚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的测试方法,而BAS系统属于工程性产品并非成套设备,需要BAS系统工程师在现场做二次

编程才能实现控制功能,系统性能受现场工程师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大,在加上很多智能建筑建设方和管理方、使用方分离,造成很少有用户真正关心到底节了多少能,用户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投入产出比是多少。事实上,由于缺乏建筑物地能源使用模型和完善的计量手段,即使有用户提出上述问题,也无法得到准确的数据。

因此,需要在智能建筑中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对建筑物地设备能效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并建立建筑物的能耗模型,才能真正实现节能的目的。

第13篇: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2010年02月28日 16:25 人民网 【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近年来,我国建筑规模迅速扩大,现在一年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比所有发达国家一年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还要多。本世纪头20年内,建筑业仍将迅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底,全国房屋建筑面积将达686亿平方米,其中城市为261亿平方米。如此巨大的建筑规模,在世界上是空前的。在我国历史上,近几十年是房屋建设的高潮期,这段高潮过后,很可能不会再度出现。

房屋在约100年左右的使用期间内,需要不断消耗大量的能源,主要用于采暖、空调、通风、热水供应、照明、炊事、家用电器等方面。如果浪费能源的房屋建得越多,遗留下来的能源消耗的负担就越发沉重。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编制了一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和唐山、武汉等地已大批建造节能建筑。但是,从总量上来看,到目前为止,不仅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城乡建筑中的99%为高耗能建筑,新建的数量巨大的房屋建筑中,95%以上还是高能耗建筑。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高达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左右。

发达国家从1973年能源危机时就开始关注建筑节能,之后由于减排温室气体、缓解地球变暖的需要,更加重视建筑节能。在生活舒适性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已减少到原来的1/3—1/5,对既有建筑也早已组织了大规模的节能改造,而我国建筑节能工作总体上却行动迟缓,至今城镇建成的节能建筑仅占城镇建筑总面积的2%。

今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必然较快增长,人们对建筑热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冬天室温由12摄氏度提高到20摄氏度;热天的室温由32摄氏度降低至24摄氏度。此外,采暖区大大向南扩展。现在空调制冷范围已从公共建筑扩展到居住建筑,从南方扩展到北方。随着某些村镇的渐趋富裕,空调和采暖将在许多村镇逐步得到发展。使用采暖和空调的时间也在延长。

随着空调的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中国制冷电力高峰负荷将会翻两番,即达到约相当于10个三峡电站的满负荷出力。由此可见,如果单纯采取增建电力设施的做法,随着空调的不断增加,电力工业的峰谷差必然更加扩大,致使高峰用电问题愈益严重。只是为了保证高峰期间用电,许多昂贵的电力设施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闲置状态,这是极其浪费的,其成本的摊销又会使电价抬高。建设每千瓦的电站和电网设施,平均约需8000元投资,为了满足2020年短时间空调制冷的高峰负荷,其电力建设总投资共约需1.4万亿元,数字十分惊人。采暖也只是用在冬天一段时间内。而开展建筑节能,可从源头上“釜底抽薪”,把建筑空调、采暖和家电能耗大大降低下来,是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只要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改善采暖、空调和家电设备的效率,就可以用少得多的资金,达到节约能源、削减高峰负荷,提高建筑热舒适性的目标。

第14篇:建筑节能备案

根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符合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建设单位需向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申请备案,市管工程向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区管工程向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目录:

1、黄冈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一式五份,装订一份,原件);

2、

3、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原件)

4、

5、

6、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黄冈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 黄冈市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

7、外墙外(内)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屋面、楼地面保温材料现场抽检报告

8、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现场抽检报告

9、砌体材料现场抽检报告

10、外墙、屋面、楼地面保温材料部分产品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部分产品备案证,墙体材料部分产品备案证

11、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2、保温工程监理现场批次检验记录

13、居住建筑节能公式(售楼部、施工现场)及售房合同、使用说明书节能载入信息情况说明

14、保温材料供应(施工)合同

15、其他应补充的资料

第15篇:建筑节能汇报

临沭县建筑节能工作汇报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改善建筑功能为目标,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政策和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建筑节能检查执法力度,禁实和建筑节能工作得到扎实开展。目前,全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已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建工程按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的达到100%,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工程全部按照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节能施工,全县“禁实”和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形势良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节能宣传

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两型社会的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要求,推进我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出发点,认真抓好了“禁实”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专门印发了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宣传材料,利用宣传车和节能宣传周活动,对“禁实” - 1 -

和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提高了大家对当前“禁实”和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大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禁实工作

为建立“禁实”长效工作机制,防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现象反弹,县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县清理整顿粘土砖厂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的粘土砖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在全县12家粘土砖厂已全部拆除完毕,从源头上杜绝了实心粘土砖的使用。我们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对工地进行检查,同时严格墙体验收程序,对基础和主体分别进验收,坚决禁止使用粘土砖。

三、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一)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为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任务,我局专门下发了文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内部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覆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节能建筑认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闭合监管体系,从而确保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把好关口,严格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我县一系列的贯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设(开发)单位在项目报建时,必须提供建筑节能审查登记备案表,经过图审单位审查合格后的节能设计图纸,

确保项目设计图纸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凡是未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或节能设计不符合国家规范规程的,一律不予备案,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三)加强监管,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施工,我们针对我县节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节能施工专项要求,在进行墙体材料验收时进行节能施工要求交底,明确要求,规范施工,同时加大对全县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对全县的在建工程进行了2次建筑节能工作综合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工程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

(四)完善程序,实行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所有工程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节能专项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后,才能申请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四、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开展新型能源建设

工作中,我们除了扎实开展好“禁实”和建筑节能等工作以外,积极开展新型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进程,要求12层及以下的住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否则不进行工程节能验收。市里按排我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

体化设计与施工面积6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面积7万平方米。

五、实施示范带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是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我们完成了全县既有建筑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能耗指标进行了调查统计。同时积极探索节能改造机制,制定了《临沭县推进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进行了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积极做工作想办法,选择金明寓小区作为改造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县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今年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任务4.5万平方米,我们确定改造项目4.6万平方米,现在改造工作已全面开工,外墙保温施工已完工过半,保证能顺利完成今年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16篇:建筑节能自查报告

海勃湾区建设局

关于2009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按照市建委《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张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建科[2009]37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今年10月15开始对我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进行检查。在建的2项居住建筑工程(乌海市海勃湾区温馨家园C区-长城建安公司、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建廉租住房-蒙西建设集团)建筑面积为30453平方米、7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汉普住宅楼、邮电楼、贵族楼、万禾家园、狮城北小区、人大楼、蒙西五一小区)建筑面积为73764.6平方米的建筑节能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监理单位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但监理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及时,不能随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查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未在建筑工程中安装和使用,严格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方案编制,进场验收、复验、核查,墙体节能工程,门窗工程、屋面节能工程等各相关责任主体方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

进行检查

虽然我区的建设工程都全面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及标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工程已开工,但施工合同尚未签订。

2、施工现场无办公场地、资料不齐全。

3、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

4、外墙外保温,墙面基层处理不到位,网格布上翻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正在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第17篇:建筑节能规定

沪建安质监[2008]第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监管的若干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本市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建筑节能50%的标准,现将有关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监管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规范主体行为,强化责任落实。

(一)建设单位必须承担建筑节能现场推进责任。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交底、建筑节能开工条件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以及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审图业务的委托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检测业务和能效评估业务的委托工作。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民用建筑进行节能专项设计。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影响节能效果的变更要求应进行重新计算后,出具设计变更修改图,并建立设计变更档案,设计变更仍应满足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出具设计合格证明文件并签署验收意见。

(三)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以及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规范规定对节能材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节能材料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节能材料(系统)质量负责,按规定办理节能材料备案手续,向施工现场提供节能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防伪核验单,并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提供节能材料合格确认证明,确认提供节能材料的数量、规格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五)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实施监理。对于首件样板、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施工以及材料现场取样、实体现场检测过程应进行旁站,并留有影像资料。负责将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通知书和整改情况按月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负责出具建筑节能专项监理评估报告。

(六)审图机构应按建筑节能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对节能设计修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建立节能设计和变更审查档案,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出具审查复核证明。

二、完善节能材料(系统)备案管理。

(一)用于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的节能材料(系统)应经备案后方可使用。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对备案的节能材料(系统)予以公示。

(二)墙体节能材料(系统)供应企业内部试验室应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能力评估,评估结果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备案后,作为墙体节能材料(系统)备案的条件。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相关单位,对领取《备案证明》的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对经备案的节能材料(系统)实行一年1~2次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施工方案编制质量控制,强化施工事先策划。

(一)工程开工前编制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建筑节能施工内容。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和具体技术措施、样板间或样板件制作计划、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材料进场检验复试计划、现场实体检验计划等。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按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原则上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但一个检验批面积不得大于3000M2。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在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实行建筑节能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制度。

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建筑节能施工单位、节能系统材料供应商及节能工程检测单位进行建筑节能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应监督开工条件验收,节能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应形成书面资料,经各方签字盖章,受监监督机构备案,并留存监督档案。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

1、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过审查机构审查,并进行专项设计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和节能专项检测方案通过审批;

3、建筑节能施工企业资质通过监理审查;

4、外墙保温系统及其部品件具备备案证明防伪核验单,且与工程设计文件相符,首批节能材料现场复试合格。

5、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有书面记录。

6、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有书面确认证明;

7、工程现场具备其他应具备的节能施工条件。

五、加强检测管理,落实检测责任。

(一)落实建筑节能检测业务建设单位委托制度。建筑节能方面有关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经评估认可的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应签订书面合同,检测合同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二)落实建筑节能专项检测方案编制和审批制度。节能检测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检测方案。检测项目和批次按国家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上海地区建筑工程特点作如下规定: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6000M2的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墙体节能材料按每个单位工程复试不少于1次。外门窗气密性现场检验按同一施工许可证、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安装施工单位、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开启方式抽查不少于1组(3樘)。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m2~12000m2的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墙体节能材料按每个单位工程复试不少于2次。

3、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2000m2~20000 m2的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墙体节能材料按每个单位工程复试不少于3次。

4、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增加10000m2,增加不少于1次复试。

5、对于小别墅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500m2且在同一小区同时施工时,同一施工许可证、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墙体节能材料按保温面积小于4000m2时,至少复试1次,超过4000m2时,每增加4000 m2,增加不少于1次复试。

6、对于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较大、建筑外围护以幕墙为主、墙体保温面积相对较小的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墙体节能材料可以按保温面积小于4000m2时,至少复试1次,超过4000m2时,每增加3000 m2,增加不少于1次复试。

建筑节能专项检测方案由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最终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建设单位应将审批通过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测方案在检测实施前告知施工单位,并报受监质监站备案。

(三)落实检测单位现场抽样取样制度。在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后使用前,由节能检测机构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下抽样取样,并共同对样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应确保用于工程的建筑节能材料与经抽样的材料一致。

(四)落实检测报告确认制度。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之前,检测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节能检测报告确认证明。

(五)落实不合格检测速报速处制度。节能检测机构应将建筑节能检测不合格信息在24小时内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建设单位收到检测不合格信息,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格设计变更重新审图制度。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对节能设计变更进行审查时,应建立设计变更审查档案。

(二)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核证明,其内容应包括设计变更重审情况、设计变更质量状况以及图纸与现场一致性情况等。

七、强化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检测、审图等单位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除应满足规定的验收条件和内容外,还应包括:

1、审图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审查复核证明;

2、材料供应商对其供应的节能材料(系统)数量和质量合格确认证明;

3、检测单位对检测报告的确认证明。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形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书,经各方签字盖章。

八、推行建筑节能竣工检测制度。

(一)按有关规定对纳入能效测评范围的民用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经认定的检测评估机构实施建筑节能竣工检测。

(二)竣工检测评估结果达不到50%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三)竣工检测评估结果应在《使用说明书》中予以明示。

(四)竣工检测评估作为能效测评的组成部分。

九、实行监督机构建筑节能专项监督制度。

(一)质量监督机构应监督建筑节能开工条件验收,就工程建筑节能方面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参建各方作专项告知,专项告知书应归存监督档案。

(二)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节能工程进度情况,对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关键施工环节进行抽查。将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的整改单开具和整改情况及时整理,按季度上报总站。

(三)质量监督机构应监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在工程监督报告中,应单列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情况。

十、建立节能工程交付使用维护机制。

经竣工验收备案的节能工程,在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将建筑节能措施、节能效果以及建筑节能使用保护要求告知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物业部门应委托有能力的建筑节能维护保养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十一、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审图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建设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第18篇:建筑节能总结

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市建设局从2005年起,就开始了新建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五年来,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以舆论引导、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工作思路为指导,在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宣传培训,以及加强建筑节能执行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且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的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筑节能涉及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推行建筑节能是一场对传统思想观念和建设方式的革命。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座谈研讨、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将建筑节能工作自觉地落实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去。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重点对建筑节能的管理、设计、审查、施工、监理、检测人员以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系统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地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不断提升全市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先后组织50多人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座谈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省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培训班,共计240多人次。集中力量,强化建筑节能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

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形成买房要买节能房、住房要住节能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督查

我们建立健全各级建筑节能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建筑节能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建筑节能任务层层分解,强化目标责任制。严格建筑节能的准入机制,认真贯彻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鼓励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将建筑节能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管理环节。凡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设计审查通过,不予施工许可,不予验收备案,不予销售核准。

完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巡查制度,坚决查处各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行为。先后开展8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60多次建筑节能专项巡查,签发局部停工通知11份,整改通知书56份。重点查处违规颁发颁发施工许可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等行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全市认真《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要求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不准施工、不准验收备案、不准

销售和投入使用的规定;对新建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监、监理、竣工验收、销售许可、物业管理等环节的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标准的执行监督工作。

二、五年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节能建筑的比例不断提高。2005年,我市民用建筑52万平米,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了建筑节能标准27万平米,2006年至2009年,我局坚持把建筑节能措施执行作为工程监督验收的重点,将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界定为重大设计变更,要求必须由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促进了各项建筑节能措施的落实。全市民用建筑工程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全部执行了建筑节能标准。同时,我市建筑节能检测工作得到发展,我市检测中心已能开展大部分建筑节能中基本参数的检测、建筑材料导热性能的检测、建筑构件热工性能的检测、建筑物实体的节能检测等。

施工操作基本规范。目前我市工程中所采用的外墙保温技术基本上都是建设部、建设厅推广应用的技术体系,一些新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工程上不断得到推广应用。如EPS板薄抹灰系统、胶粉聚苯颗粒浆料、断桥铝合金三玻双中空窗、智能化水表分户计量、双立管分户控制等。我市积极组织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质监、监理单位多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区建筑节能培训。质监单位将建筑节能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严要求,从严把关。监理单位按要求对节能施工技术、进场材料、隐蔽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严格

监理。技术依托单位派人现场指导,试验示范,对施工工人进行培训。有的项目选择了有外墙外保温专业分包资质的施工队伍来施工,并与建设单位签定质量保证书。

三、目前我市建筑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筑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建筑的设计、施工未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范标准。具体表现在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采用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如非断热铝合金窗等,施工单位不制定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保温材料不先试后用等违反强制性条文。监理单位总监不对节能节能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签认,不在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确认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等。普遍没有外遮阳设施,住宅进户门及天窗安装质量不符合验收规定等。

2、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尚没有充分体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动力,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业人员的努力,社会认知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和技术。

四、今后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打算。

1、加快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建筑节能配套措施和相关优惠激励政策,包括对建筑节能给予扶持,激励和优惠。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及配套政策。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开展全员的节能培训工作,深入普及建筑节能知识,转变人们的节能意识,从目前“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3、强化行业监管。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质量验收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杜绝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投入使用,确保交付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规定。

4、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整体水平。做好“小高层住宅共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科研项目,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措施,提升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水平;开展“页岩(煤矸石)烧结保温砌块施工成套技术工艺”研究,修订完善相关的规定和构造图集,不断提升新墙材生产应用水平;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扩大地源热泵、建筑围护结构节能保温、沼气及空气能利用、太阳能光电技术等其它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

5、开展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今后几年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考虑65%节能的实施时机。并切实按规划要求予以实施。

第19篇:建筑节能目录

建筑节能资料目录

1、建筑节能图纸审查

2、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3、节能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墙体节能、幕墙节

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与控制节能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5、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6、建筑节能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表

7、节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8、建筑节能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9、建筑节能自评报告

10、建筑节能评估报告

第20篇:建筑节能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

(一) 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装订A4册)

1、西安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2份;

2、施工许可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收据;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意见书、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施工图;建筑设计总说明;如有节能部分变更,则须提供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意见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相关资料:

(1) 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包含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实施内容

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2) 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 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报告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砌体、地辐热、门窗、屋面、轻质隔墙)、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建筑节能隐蔽验收记录;

6、工程项目使用材料或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7、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节能产品、节水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登记证书(备案登记证书);

8、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施工供销合同证明;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转置、室内温度检测与控制设施、用电分项计量装置购销合同及购置发票证明;

9、建筑节能公示牌公示图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10、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意见单及整改报告

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出具相应报告。

2、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备案检查并提交相关资料。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验收备案资料和重点对现场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和供热采暖或制冷系统进行检查(抽查)、评分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中未发现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备案手续,并出具《西安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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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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