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总结

2020-09-01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辐射防护与安全基本知识上岗培训试题答案

云南省辐射安全

基本知识上岗培训试题答案

1、A

2、C

3、D

4、AC

5、D

6、A

7、ABCDE

8、ABCDE

9、A

10、BCDE

11、B

12、C

13、D

14、ABCD

15、D

16、C

17、C

推荐第2篇:辐射安全承诺书

天津市核技术利用单位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我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制,防止放射性污染,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辐射工作的要求。

(单位名称)承诺:

一、我单位法人(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辐射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我单位确定: (处、科、室)负责我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指定: (姓名)同志为我单位专职辐射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我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三、我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承担责任。

四、我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抓好落实,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人员误照射事故时,立即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减轻事故损失。并立即向在地环境保护、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报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消除污染的工作。

五、我单位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六、我单位每年1月31日前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报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七、建立完整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资料档案,进行登记、检查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八、保证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安全联锁等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并确保这些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

九、织本单位辐射工作和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做到持证上岗。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我单位承诺履行上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单位辐射项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备注: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一份。

二、责任单位名称、法人发生变化,重新签署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并报市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推荐第3篇:辐射防护服务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发展与协调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辐射防护服务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第 1 条

本办法依游离辐射防护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辐射防护服务相关业务,系指:

一辐射防护侦测业务。

二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

三辐射防护训练业务。

第 3 条

本办法所称辐射防护侦测业务内容如下:

一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放射性物质及其工作场所之辐射防护侦测。

二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及放射性物质之工作场所辐射安全评估。

三放射性物质运送有关之辐射防护及侦测。

四钢铁业辐射侦检作业之辅导与稽核。

五建筑物辐射侦测。

六钢铁建材辐射侦测。

七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者。

第 4 条

前条第一款业务,系指下列之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放射性物质及其工作场所之辐射防护侦测:

一医用X光机。

二医用直线加速器。

三医用密封放射性物质。

四医用钴六十远隔治疗机。

五医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六非医用柜型X光机。

七非医用移动型X光机。

八动物用X光机。

九非医用直线加速器。

一○非医用密封放射性物质。

一一非医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一二高强度辐射设施。

一三放射性物质生产设施。

一四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制造设施。

一五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者。

第 5 条

第三条 第三款之放射性物质运送有关之辐射防护及侦测,系指:

一盛装供运送放射性物质所用包装、包件之辐射防护及侦测。

二载运放射性物质所用运送工具之辐射防护及侦测。

三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者。

第 6 条

本办法所称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内容如下:

一、辐射防护人员之辐射防护训练。

二、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操作人员之辐射防护训练。

三、钢铁建材辐射侦检人员 (以下简称辐射侦检人员) 之辐射侦检训练。

四、本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之教育训练。

五、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者。

第 7 条

下列机关 (构) 得向主管机关申请从事本办法之各项业务认可:

一政府机关 (构) 。

二大专校院或学术研究机构。

三法人、团体。

第 8 条

申请从事第三条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认可者,应依下列规定置专职人员执行侦测业务:

一、第一款至第三款业务,应置辐射防护师及辐射防护员至少各一人。

二、第四款业务,应置辐射防护师至少一人及辐射防护员或领有辐射安全证书者至少一人。

三、第五款或第六款业务,应置辐射防护人员及领有辐射安全证书者至少各一人。

本办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认可者,于该认可有效期限届满前,其专职人员之设置,适用修正前前项之规定。

第 9 条

申请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之认可者,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认可证:

一、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登记或设立相关证明影本。政府机关 (构) 免附。

二、负责人身分证或护照影本。政府机关 (构) 免附。

三、辐射防护人员认可证书或辐射安全证书影本及在职证明。

四、辐射防护计划。

五、作业程序。

六、侦测仪器之型录、校正合格文件。

七、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文件。

第 10 条

申请从事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之认可者,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认可证:

一、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登记或设立相关证明影本。政府机关 (构) 免附。

二、负责人身分证或护照影本。政府机关 (构) 免附。

三、合格操作人员证明影本。

四、辐射防护计划。

五、作业程序。

六、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文件。

申请从事放射性物质销售服务业务者,应另检附运送计划、专职辐射防护人员证书影本及在职证明。

申请从事医疗器材及放射性药品之销售服务业务者,应另检附卫生主管机关核发之药商许可证明影本。

第 11 条

申请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之认可者,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认可证:

一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登记或设立相关证明影本。政府机关 (构) 免。

二负责人及班主任身分证明影本。

三训练计划:内容应包括宗旨、组织编制、班主任之学经历证件影本及同意出任书、拟聘师资名册、师资学经历证明影本、同意出任书及担任之课程、训练教材及相关实习课程、辐射侦检仪器、测试用辐射源、辐射防护器材、测验方式、成绩评定方法及及格标准等教学用具及

内容。

四训练场所符合消防安全之证明影本。

五营运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收费标准、受训人员到课及考评方法等。

六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文件。

办理第六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其班主任并应具有辐射防护师资格。

第 12 条

办理辐射防护训练或侦测训练之训练课程、时数、师资资格、学员资格,应依附表一至附表三之规定。

第 13 条

本办法核发之认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期限届满前六十日至三十日,申请人得填具申请书,向主管机关申请换发认可证,经主管机关审查合格后,发给认可证。

第 14 条

认可证于有效期限内遗失、毁损或记载事项变更者,申请人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具申请书,向主管机关申请补发或换发认可证。

前项补发或换发认可证之有效期限与原证相同。

第一项记载事项变更系增加认可业务内容者,应依业务内容另检附下列文件:

一、申请增加辐射防护侦测业务或销售服务业务内容者,应检附辐射防护计划及作业程序。

二、申请增加辐射防护训练业务内容者,应检附训练计划及营运管理计划。

第 15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或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者,其辐射防护计划及作业程序应制作成册备查。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其训练计划及营运管理计划应制作成册备查。

第 16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或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者,其辐射防护计划及作业程序内容变更时,应于发生日起三十日内检附修订之计划送主管机关核备。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业者,其训练计划或营运管理计划内容变更时,应于发生日起三十日内检附修订之计划送主管机关核备。

第 17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者,接受委讬执行业务发现异常辐射时,应立即电话通报主管机关,并于七日内提报书面报告,必要时并协助委讬人采取适当之防护措施。

第 18 条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应妥善保存训练学员名册,期间至少十年。学员名册应注明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证字号、受训日期、班次、测验成绩及结训证明字号等。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应于每一梯次训练开始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开班日期及地点;并于每一梯次训练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及格学员名册送主管机关备查。

第 19 条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办理各项训练业务,其缺课时数超过全部授课时数五分之一之学员,不得参与该次训练结业测验。

测验成绩不合格者,得于下一期训练时向原训练机构申请参加补测验,补测验以一次为限。

第 20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者,应设置之专职人员离职,应暂停认可业务。

从事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者,应设置之专职人员离职,应即补足。无其他适当人选,得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后,由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者报备之辐射防护人员兼任,以一年为限。

前项兼职期间届满,应暂停认可业务。

专职人员异动时,应于异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具申请书及检附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向主管机关申报。

第 21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或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者,使用之辐射侦测仪器,应每年送实验室认证体系认证合格机构校正一次,校正纪录应保存三年。

前项未在实验室认证体系认证范围之仪器,其校正方法应报经主管机关审查。

第 22 条

从事辐射防护侦测业务者,应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间内,向主管机关申报上一年业务统计表。

从事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销售服务业务者,应于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五日及次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间内,向主管机关申报前半年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与x光管之销售及库存纪录。

从事辐射防护训练业务者,应于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五日及次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间内,向主管机关申报营运报表。

前项营运报表应含前半年开班次数、开班日期、各班参训人数、及格人数与百分比、师资异动情形及未来半年开班规划。

第 23 条

经主管机关认可之业者,应同意主管机关于必要时派员检查,并得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业者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

第 24 条

从事辐射防护相关业务者,永久停止认可业务时,应于停止业务后三十日内,向主管机关缴销认可证。

第 25 条

申请认可文件或其他申报文件有虚伪不实之情形者,应撤销其认可。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废止其认可:

一、从事业务违法或不当,造成人员或环境之辐射危害,经主管机关认定情节重大者。

二、有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或第二款情事,一年内达两次者。

三、有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或第二款情事,一年内达三次者。

四、有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八款情事,一年内达四次者。

五、出具不实之辐射防护侦测或训练证明文件者。

六、未经核准擅自转让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者。

第 26 条

认可经撤销或废止,自撤销或废止之日起,同一机构或负责人一年内不得再行申请同类认可。

第 27 条

本办法所订书表文件格式,由主管机关另定之。

第 28 条

本办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办法修正条文自发布日施行。

推荐第4篇:计算机安全与防护

计算机安全与防护

1网络安全的含义

网络安全包括组成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在网络上传输信息的安全性,使其不致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攻击遭到破坏,网络安全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两方面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2目前网络中存在的主要安全威胁种类

(1) 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进而影响计算机使用的一组可复制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它具有寄生性、传染性、破坏性、潜伏性和可触发性等特点。 (2) 特洛伊木马

利用计算机程序漏洞侵入后窃取文件的程序被称为木马。它是一种具有隐藏性的、自发性的可被用来进行恶意行为的程序,多不会直接对电脑产生危害,而是以控制为主。 (3) 逻辑炸弹

逻辑炸弹引发时的症状与某些病毒的作用结果相似,并会对社会引发连带性的灾难。与病毒相比,它强调破坏作用本身,而实施破坏的程序不具有传染性。 (4) 软件漏洞

操作系统和各类软件都是人为编写和调试的,其自身的设计和结构不完善,存在缺陷或者无漏洞,而这些漏洞会被计算机病毒和恶意程序所利用,这就使计算机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3计算机网络中的安全缺陷及产生的原因

网络安全缺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第一,TCP/IP的脆弱性。互联网基石是TCP/IP协议。但该协议对于网络的安全性考虑得并不多。第二,网络结构的不安全性。因特网是由无数个局域网所连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当人们用一台主机和另一局域网的主机进行通信时,通常情况下它们之间互相传送的数据流要经过很多机器重重转发,如果攻击者利用一台处于用户的数据流传输路径上的主机,他就可以劫持用户的数据包。第三,易被窃听。由于因特网上大多数数据流都没有加密,因此人们很容易对网上的电子邮件、口令和传输的文件进行窃听。第四,缺乏安全意识。虽然网络中设置了许多安全保护屏障,但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意识,从而使这些保护措施形同虚设。

4网络攻击和入侵的主要途径

网络入侵是指网络攻击者通过非法的手段(如破译口令、电子欺骗等)获得非法的权限,并通过使用这些非法的权限使网络攻击者能对被攻击的主机进行非授权的操作。网络入侵的主要途径有:破译口令、IP欺骗和DNS欺骗。

口令是计算机系统抵御入侵者的一种重要手段,口令入侵是指使用某些合法用户的账号和口令登录到目的主机,然后再实施攻击活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必须先得到该主机上的某个合法用户的账号,然后再进行合法用户口令的破译。

IP欺骗是指攻击者伪造别人的IP地址,让一台计算机假冒另一台计算机以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入侵者可以假冒被入侵主机的信任主机与被入侵主机进行连接,并对被入侵主机所信任的主机发起淹没攻击,使被信任的主机处于瘫痪状态。

域名系统(DNS)是一种用于TCP/IP应用程序的分布式数据库,它提供主机名字和IP地址之间的转换信息。DNS协议可以对对称转换或信息性的更新进行身份认证,这使得该协议被人恶意利用。当攻击者危害DNS服务器并明确地更改主机名—IP地址映射表时,DNS欺骗就会发生。

5网络信息与网络安全的防护对策

尽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但是采取恰当的防护措施也能有效的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本文总结了以下几种方法并加以说明以确保在策略上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

技术层面上的安全防护对策 (1) 升级操作系统补丁

操作系统因为自身的复杂性和对网络需求的适应性,需要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除服务器、工作站等需要操作系统升级外,各种网络设备均需要及时升级并打上最新的系统补丁,严防恶意网络工具和黑客利用漏洞进行入侵。 (2) 安装杀毒软件

按照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通过Internet更新病毒库;强制局域网中已开机的终端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3) 安装网络防火墙和硬件防火墙

安装防火墙,允许局域网用户访问Internet资源,但是严格限制Internet用户对局域网资源的访问。

(4) 数据保密与安装动态口令认证系统

信息安全的核心是数据保密,一般就是我们所说的密码技术,随着计算机网络不断渗透到各个领域,密码学的应用也随之扩大。数字签名、身份鉴别等都是由密码学派生出来新技术和应用。 管理体制上的安全防护策略

一是要修订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以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二是要加强网络监管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特别是要消除那些影响计算机网络通信安全的主观因素;三是要进行信息备份,为了防止核心服务器崩溃导致网络应用瘫痪,应根据网络情况确定完全和增量备份的时间点,定期给网络信息进行备份;四是要开发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系统,有效遏制病毒和黑客入侵。

推荐第5篇:关於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13号

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提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水平,现就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抢,确保核技术利用设施运行安全。

(二)加强放射源暂存场所及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存有可移动Ⅰ、Ⅱ、Ⅲ类放射源的库房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或监控。放射性同位素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双人双锁,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措施。

(三)严格履行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和转让审批手续。加强放射性同位素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抢等辐射事故。

(四)及时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减少安全隐患。在放射源闲置废弃后3个月内,应将废旧放射源进行包装整备,送交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或放射源生产单位,或返回原出口国。

(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习,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辐射事故能够立即响应,事故报告渠道通畅,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二、要按照《条例》的规定,抓紧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一)凡依照已废止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规定取得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许可证,自2009年1月1日起,一律作废。

(二)凡依照已废止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规定取得的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有关许可证,自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作废。

(三)所有辐射工作单位应在其许可证有效期终止前依据《条例》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许可证,逾期不申请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1、凡从事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活动的单位,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手续。

2、凡从事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活动的单位,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手续。

3、我部委托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安徽、宁夏、新疆、山东、河南、江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负责审批颁发辖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上辖区内凡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本通知二

(三)

1、2两条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提出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手续。

(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2)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4、销售、使用以上三款以外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请按

(三)

1、2两条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提出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手续。

请各单位迅速落实上述措施,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辐射 安全 防护 通知

抄送:公安部,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推荐第6篇:辐射安全培训承诺书

关于我院自愿接受辐射安全培训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辐射安全监管和防护能力,规范我院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我院辐射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意识,避免人员和环境遭受不必要的辐射危险,保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换)发工作按计划完成,结合我院现状,我院自愿参加由周口环保部门的组织的关于电离辐射相关法规与标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目的与原则;电离辐射防护实践知识;放射事故的预防与应对;辐射环境监测技术等相关知识内容的培训。

项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3-03-23

推荐第7篇:安全防护期工作总结

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公司《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处于受控状态。现将项目部开展“特别防护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上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带头开展检查工作,把检查工作做深做细,一切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各部室、各工区管理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并要求各工区每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落实整改工作。此外,各部室、各工区均有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按“三定”原则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在基坑开挖、起重吊装作业时,安全员坚持旁站施工,做好旁站记录,确保基坑开挖以及起重吊装的作业过程中无“三违”作业行为发生。

三、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和计划安排,每月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辨析、分析重大安全隐患,明确管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推动有效治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高、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记录特别防护期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时制定隐患清单并上报上级单位。及时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动态复查、分析。

四、做好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及时做好新进场员工的安全三级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并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等。监督班组长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张贴安全宣传横幅、安全操作规程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总之,项目部在特别防护期期间,经过项目部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各工区的积极协调,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推荐第8篇:EJ3801989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规范.

F 70 EJ 380-1989 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 辐射防护设计规范 1989-03-24发布 1989-10-01实施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安防环保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维奇、范深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以下简称开放型实验室)设计中的辐射防护要求,目的在于从设计上保障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及保护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及应用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也可供已建成单位在扩建和改建中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厂和铀矿冶金系统实验室的辐射防护设计。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EJJ 6 加工处理裂度材料临界安全规定 3 术语

3.1 开放型实验室

指由一个或多个处理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的实验室,实验室内设有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和通风柜等设备,还有为实验室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开放性放射性工作

指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即在箱室或工作台上正常操作工作中,有可能引起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污染的工作。 3.3 开放型实验室分区

为控制污染,在设计上把实验室内分成数个区域,不同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同。 3.4 白区(一区)

该区为实验室内不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区域,一般情况下,该区无放射性污染。白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冷”工作间(如试剂、药品间),“冷”实验室等。

3.5 绿区(二区)

实验室内从事隔离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区,事故时可能出现污染,但能及时发现和清除。绿区包括: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的操作房间或存有密封容器的房间。

3.6 橙区(三区)

实验室内工作人员不经常停留的区域,只有在进行去污、检修和取样等工作时才进入。该区在正常运行时也会出现污染,污染一般能清除。橙区包括: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的检修区、放射性污染物暂存间和去污间等。 3.7 红区(四区)

实验室内放射性物质所在的区域,操作时外照射很强,空气污染严重。红区包括: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的内部及辐照室等。 4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

4.1 在设计开放型实验室设施时,必须遵循保证在设施建筑物内部工作的人员、设施建筑物外部工作人员、相邻区域内的人员及公众所接受的辐射剂量均不超过为他们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这一原则,力求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把工作人员受的照射控制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4.2 外照射的防护设计,主要靠屏蔽层、增加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限制照射持续时间或综合这些措施来实现。

4.3 内照射的防护设计,主要采用合理的布局、密封、负压技术、配备良好的个人防护用品、去污手段、通风、空气净化系统、妥善地处理放射性废物等措施或综合采用这些措施来实现。

4.4 开放型实验室的设计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设计审批制度。在各设计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写出相应的安全分析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4.5 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开放型实验室的设计,需由主管部门授权的设计单位承担。

辐射防护和三废处理设施与主实验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同时验收。

4.6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中,要有预防事故措施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除注重那些几率小、后果严重的事故外,还应注意那些后果虽不严重,但易出现的事故。

4.7 辐射防护设计人员应参与工艺方案、设备布置、三废处理、去污检修等方案的论证,使辐射安全措施在方案中得以落实。

4.8 开放型实验室设计中辐射防护设计的主要任务。 4.8.1 辐射屏蔽设计。

4.8.2 辐射监测系统的设计。

4.8.3 根据设计进展,编写设计各阶段的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

4.8.4 配合工艺合理地布局及分区;配合各工种制定有关保证辐射安全的措施和设计标准;会审各工种设计的与辐射防护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4.8.5 从辐射防护角度出发,对实验室的发展提出建议。

4.9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中应考虑到实验室未来的退役,为未来退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5 剂量限值和辐射照射控制原则 5.1 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5.1.1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限值见GB 8703,该值是指一年内所受外照射剂量当量与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之和,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5.1.2 在一般情况下,连续三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要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一半。

5.1.3 放射工作人员一年中允许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及工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导出浓度见GB 4792表B1或GB 8703附录E。

5.1.4 存在内外混合照射的情况下,按照GB 8703第2.4.3条中给出的公式进行计算。

5.2 公众中个人的剂量限值

公众中个人受到的年剂量当量限值见GB 8703第2.4.2条。 5.3 放射性物质污染表面的导出限值

5.3.1 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的体表、衣物及工作场所的设备、墙壁、地面等表面污染水平,应控制在GB 8703表2所列值以下。某些特定情况下,表2中的值可适当提高,有关细节见该表附注。

5.3.2 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标准见GB 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6 开放型实验室的分类及工作场所的划分

6.1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导出浓度和相应的比活度,将放射性核素分为极毒、高毒、中毒和低毒四个毒性组(见GB 4792附录C),各组的毒性组别系数分别为10,1,0.1和0.01。

6.2 根据实验室使用放射性核素的等效年用量(实验室所用各种放射性核素的年用量乘以各自毒性组别

系数乘积之和),将实验室分为三类,各类实验室等效年用量见GB 4792表4。 6.3 按实验室所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最大等效日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为各种放射性核素的实际最大日操作量与该核素毒性组别系数之积除以操作性质的修正系数(见GB 8703附录F)所得的商之和〕,将实验室分为三级,最大等效日操作量见GB 8703表1。

7 开放型实验室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7.1

一、二类实验室不得设于市区(经有关领导部门会同放射卫生防护及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者例外),第三类实验室及属二类的医疗单位可设于市区。

7.2 一类实验室的工作场所、二类实验室从事干式发尘操作的工作场所应设在单独的建筑物内。

二、三类实验室的工作场所可设在一般建筑物内,但应集中在建筑物的同一层或一端,与非放射性工作场所隔开。

7.3 根据实验室的性质、规模和当地的环境条件,应在实验室周围划定适当大小的非居住区及限制区。

7.4 实验室选址时,必须调查研究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实验室可能产生的污染源项及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废物的贮存与运输等因素,进行最优化分析,对预选点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

7.5 实验室所选地址,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实验室设计。 7.6 实验室在总平面布置时,一般应将实验室区域分成控制区与非控制区,所有可能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实验室和房间都应设在控制区内。

7.7 实验室一般应按当地最小或较小频率的风向布置在居民区的上风侧,控制区位于非控制区的上风侧。

7.8 实验室室外路线设计应合理布置人流和车辆道路,保障射放性工作人员只能按指定路线进入实验室,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避免交叉污染。

7.9 从事开放性放射性工作的各实验室布置上应相对集中,联系密切的实验室可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设通道连接,并设总卫生出入口。单独的实验室自设卫生出入口。

7.10 经常运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废物的实验室区域,应该设置专用道路。 7.11 较高等级的实验室可用于操作较低等级实验室所对应的放射性活度,但在较低等级实验室中操作较高等级实验室所对应的放射性活度时,必须对该实验室进行改建或扩建,使该实验室的各项辐射防护条件符合相应的较高等级实验室的各项要求。

8 开放型实验室的分区与房间布置 8.1 甲级实验室按四区原则布置 8.1.1 白区(一区)

8.1.1.1 正常操作情况下,持续停留在该区的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年剂量当量值不大于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限值的十分之一。

8.1.1.2 不存在任何空气污染的危险时,最敏感的器官可能受到的外照射剂量当量不超过每年5mSv(0.5rem)。

8.1.1.3 不存在任何外照危险时,空气污染年平均浓度低于放射工作人员导出浓度值的十分之一。 8.1.2 绿区(二区)

8.1.2.1 正常操作情况下,持续停留在该区的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年剂量当量值一般不超过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限值的十分之三。个别情况下可能超过十分之三,但不应该超过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限值,并保证能够充分控制向白区(一区)或实验室外部扩散的污染。

8.1.2.2 不存在任何空气污染的危险时,最敏感的器官可能受到的外照射剂量当量一般不超过15mSv(1.5rem)。

8.1.2.3 不存在任何外照射危险时,空气污染年平均浓度低于放射工作人员导出浓度值的十分之三。 8.1.3 橙区(三区)

8.1.3.1 正常操作情况下,工作人员在该区停留的时间也受到限制。持续停留在该区的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年剂量当量值可能会超过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限值。

8.1.3.2 不存在任何空气污染危险时,最敏感的器官可能受到的外照射剂量当量可能会超过每年50mSv(5rem)。

8.1.3.3 不存在任何外照射危险时,空气污染季平均浓度可能超过放射工作人员的导出浓度值。

8.1.4 红区(四区)

正常操作情况下,必须严禁工作人员进入,设计上要控制该区对其它区域或外部造成污染,对外照射要进行屏蔽。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大修),经全面去污后,在剂量人员的严密监测下工作人员才能进入该区。

8.2 各区的布置,原则上污染严重的区域应依次被污染较轻的区域包围起来。如果白区靠近橙区或红区,则应有一个隔离区,使得不能直接地、不受控制地从白区进入橙区和红区。

8.3 当红区仅仅靠墙壁或屋顶同外界分开时,不论是在正常操作还是在事故情况下,屏蔽体厚度和密封性均应足以屏蔽外照射和防止污染扩散。

8.4 为避免交叉污染,对位于同一个区域内,形成不同污染形式的操作,应分设在单独的房间;可能产生放射性气体污染的房间应该隔离布置,以防止污染的扩散。

8.5 a污染严重的区域容易导致空气中a放射性气溶胶浓度的升高,因此在房间布置上和辐射安全设计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8.6 设计上各区应按规定的颜色区分开并设区级标志。

8.7 甲级实验室应设在独立的建筑物内或设在隔离的建筑物侧翼,放射性工作必须在专用房间内进行。

8.8 甲级实验室白、绿区之间应设卫生出入口,卫生出入口应有淋浴和存放专用工作服及个人衣物的地方,并配有剂量监测仪表;绿、橙区之间应设卫生闸门(或气闸),备有检修用品、剂量仪表及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可能污染情况,设气衣冲洗间。

8.9 乙级实验室工作场所按三区布置,可不设检修区。

8.10 乙级实验室可设在建筑物的侧翼或单独的区域,在其房间组成中,必须设有卫生出入口。

8.11 甲、乙级实验室在选取表面材料时,要求材料表面光滑、对污染的吸附性差、且易清除污染的放射性物质。此外材料应有良好的耐酸碱性、耐火性和耐辐照性。

8.12 甲、乙级实验室操作间地面应采用塑料覆面,特别要注意塑料接缝处焊接的平整,对与设备、套管及墙壁的连接处要做成圆角,并有一定高度。甲级实验室操作间墙壁和天棚涂以油漆,乙级实验室操作间墙壁的油漆涂至墙裙高度。 8.13 甲、乙级实验室的管线,最好采用暗设,穿墙套管应保证密封。

8.14 甲、乙级实验室应设置去污间(或去污小室),位置靠近红区,以便于从红区拆出的设备部件的去污。

8.15 甲、乙级实验室的门和窗应便于清洗和去污,绿区和橙区的门、窗设计应有较高的密封性能,橙区的窗必须是固定的不能开启的,绿区的窗一般也不应开启。

8.16 甲、乙级实验室根据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服受污染的程度,可设计专用洗衣房或在实验室内部设置洗涤间,其下水排入实验室低放下水系统。

8.17 丙级实验室一般设白区、绿区二个区或只设一个区进行布置,其设计同一般标准化学实验室。房间布局不要太挤,要有良好的通风。地面采用水磨石,局部地方加活动塑料覆面。

9 开放型实验室人员活动和物料流动 9.1 开放型实验室人员活动

9.1.1 开放型实验室各区之间人员的活动,在进入时,通行路线只能是从白区至橙区,出来时则相反。

9.1.2 设计上应该保证工作人员在不同区域间的通行,必须通过卫生出入口或卫生闸门。

9.1.3 若实验室设事故出口,其位置及类型的设计,应保证对放射性污染保持可靠的控制,事故出口门的开关应灵活方便。

9.1.4 红区严禁设卫生设施,橙区原则上不应设卫生设施。设在白区、绿区的卫生设施,设计中应考虑尽可能减少被污染和污染扩散的危险。

9.1.5 绿区可以设饮用水间,但应选在不易污染、人流集中的地方,采用脚踏式或肘式开关。

9.2 放射性物料的流动

9.2.1 为使污染扩散的危险减到最低程度,放射性物质和样品的运送通道应尽可能短捷且与工作人员的通道分开。

9.2.2 放射性管道不允许通过白区、绿区。放射性固体废物应从橙区运出。废物的运输路线应避免通过白区和绿区,运输路线应尽量短,以便将照射的可能性和阻塞的可能性减至最小。

9.2.3 放射性物质必须在封闭的容器内运输,容器的设计应保证事故时不易泄漏及具有屏蔽能力。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保障运输容器在运输中的稳定性。 10 开放型实验室放射性物质的密封和通风

10.1 从事开放性放射性物质工作的各类设备和装置,设计上应采用密封技术。根据其工作特性分别提出密封要求,防止放射性液体泄漏和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逸出。

10.2 操作易挥发的高毒、极毒放射性物质及产生大量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的工作,应尽可能把污染源局限于较小的工作容积内并高度密封,限制可能被污染的体积和表面。

10.3 实验室的气流流向应是从放射性污染可能性小的方向流向污染可能性大的方向(从白区流向红区),各区之间维持一定的压差(一般白区负压为零毫米水柱;绿区负压为3~5mm水柱;橙区负压为10~15mm水柱;红区负压为20~30mm水柱)。

10.4 为保障操作放射性物质的箱、室的负压,设计上可采用负压自动调节阀。 10.5 设计上应保障每个房间有足够的换气次数,白区换气次数一般在2~5次/h或自然通风;绿区换气次数为5~10次/h;橙区换气次数为10~20次/h;红区的换气次数视小室的大小可以20次/h~30次/h。

10.6 甲、乙级实验室工作场所的进风应当经过粗过滤器过滤,并且防止吸进来自实验室其它部位排出的气体。

10.7 甲、乙级实验室的排风应经过过滤,红区的排风一般应经二级过滤,为使排风系统可能受到的污染减至最小,应把过滤器直接安装在手套箱、工作箱和热室的顶壁上。过滤器前后应留取样口,以确定过滤效果。

10.8 丙级实验室进、排风不需过滤,但在设计上应考虑以后安装过滤器的可能性。

10.9 风机能力的设计,应留有一定余量。若实验室内有二个或多个排风系统时,这些排风系统的开启和关闭应设计成程序控制。

10.10 需要建立烟囱的实验室,烟囱高度经计算确定,实验室屋顶的废气排出口,须超过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屋脊3m以上。

10.11 在排气烟囱内应设有气体取样口,取样口的设计必须使所取样品有代表性、容易实现取样和取样时无危险。 11 开放型实验室设备及上下水的设计 11.1 开放型实验室设备设计

11.1.1 实验室所用放射性设备的设计,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性能可靠、经久耐用、操作灵活、拆卸方便,应尽量使放射性设备的各个部位都能清洗去污。 11.1.2 所有可能进行检修的放射性设备,要求能将物料排空,以便于清洗、去污,尽量减少检修人员所受剂量。

11.1.3 对有可能进行取样的放射性设备,均应设计取样管头,取样线路应尽可能的短。

11.1.4 放射性设备部件的设计必须考虑到运行和维修时,使工作人员所受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11.1.5 阀门和管道的连接应设计成尽可能少的死区以及易去污、检修和更换,并避免杂质集聚。 11.1.6 放射性废液贮罐的设计必须设有排气设施,以防贮罐产生超压或真空状态。

11.1.7 甲级实验室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应在热室、屏蔽工作箱或手套箱内进行,乙级实验室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应在屏蔽工作箱或手套箱内进行;丙级实验室放射性物质的操作一般在手套箱、通风柜或工作台上进行。 11.2 开放型实验室上下水设计

11.2.1 甲、乙级实验室凡有污染风险的操作间,在其出口附近应该设置洗手池,并选用脚踏式或肘式开关。

11.2.2 甲、乙级实验室操作间地面发生污染时,应采用干式去污,故房间地漏下水可接工业废水下水系统。

11.2.3 甲、乙级实验室白区和绿区间卫生出入口的淋浴水可接到工业废水下水系统,绿区和橙区间卫生闸门处的气衣冲洗水应接入低放下水系统。

11.2.4 饲养动物的实验室,进行放射性实验前的动物房冲洗水排入一般生活下水,含有放射性物质后的动物房冲洗水应排入低放下水。

11.2.5 甲、乙级实验室操作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设备室内,应设低放下水系统。

11.2.6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低放下水,原则上不允许通过生活下水道、雨水下水道和工业废水下水道排放。特殊情况下,设计时应经实验室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11.2.7 在可能出现放射性污染因去污而需要大量水的场合,应设计有足够排污能力的低放下水系统。 11.2.8 当实验室室外的上水管道与放射性废液管道平行敷设时,它们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3m,其标高应高于放射性废液管道。当交叉敷设时,应设在放射性废液管道的上方,距离至少大于1m,且交叉处应避开放射性废液管道的焊缝并给废液管道加套管隔离。 12 开放型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处理 12.1 开放型实验室放射性气体的处理

12.1.1 实验室工艺设计中,应力求减少放射性气体的产生量,使外排的放射性物质尽可能的少。

12.1.2 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在排入大气之前,应采取衰变、过滤等措施,并经烟囱排放。对所排气体应进行取样和监测,使排出的气体及气溶胶在不同地区空气中产生的污染不超过相应地区空气中的限值,并做到合理可行尽量低。 12.2 开放型实验室放射性废液的处理

12.2.1 实验室工艺设计中,应力求减少放射性液体的产生量,尽量采取复用手段。设计上应采用净化、浓缩及固化等处理措施,减少废液量和限制放射性物质排放量。

12.2.2 当采用贮罐贮存甲、乙级实验室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时,设计上应提供备用贮罐,供事故情况下倒罐用。

12.2.3 放射性废液贮罐应设有液面测量信号装置,以防废液溢出。中、高放废液贮罐所在设备室应有检漏设施,并有足够的屏蔽和防渗漏措施。

12.2.4 若甲、乙级实验室采用管道输送放射性废液时,管线的敷设应便于正常维修,并应有防水、检漏、倒空和去污等措施。依照管道内液体放射性浓度的高低,对管沟提出如下要求:

a.输送高放废液,应设单独管沟,管沟内敷设不锈钢覆面。 b.输送中放废液的管沟设碳钢涂漆托盘。

c.输送低放废液的管道可敷设在混凝土管沟内。

12.2.5 室内外所有明设的低放射性管道,都应加以标记,以免这些管道遭受破坏。

12.3 开放型实验室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

12.3.1 各类放射性实验室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脚踏式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桶。

12.3.2 各类放射性实验室都应设有废物暂存设施。规模较大的甲级实验室应设计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库,用以收集实验室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废物库内可设打包、减容设备,废物库的设计应能容纳预定时间内产生的废物体积,并适当留有余量;规模小的甲级和乙级实验室,应设有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当积存一定量后,送当地放射性固体废物库贮存。 13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屏蔽设计 13.1 辐射屏蔽设计原则

13.1.1 任何可能对工作人员产生外照射危害的辐射源均应考虑屏蔽,经屏蔽后的剂量率应符合设计规定值。

13.1.2 设计屏蔽层时,应按设备可能操作的最大放射性活度、最危险的距离和可能工作的最长时间进行计算。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未来的发展。 13.1.3 计算墙壁、地板及天棚的屏蔽层时,除应考虑屏蔽室所在地区的辐射源外,还要考虑到相邻地区存在的辐射源的影响以及因散射辐射带来的照射。 13.1.4 原则上不允许在屏蔽层中存在着人与放射源相对的直通缝隙,由于穿管、物料通道等原因在屏蔽层内开孔,造成屏蔽效果的减弱,设计上应进行屏蔽补偿。

13.1.5 当操作同时存在α、β和含强中子辐射的放射性物质时,除考虑该种射线自身的屏蔽外,设计上还应考虑(α、n)反应、轫致辐射及活化作用产生的辐射的屏蔽。

13.2 辐射屏蔽设计标准

13.2.1 设计屏蔽层时,放射性工作人员正常的工作时间按每年50周,每周40h计算。

13.2.2 屏蔽层设计时采用的外照射剂量当量率计算限值如下: 白区不超过0.25×10-2mSv/h(0.25mrem/h); 绿区不超过0.75×10-2mSv/h(0.75mrem/h); 橙区不超过2.5×10-2mSv/h(2.5mrem/h);

红区热室、工作箱和手套箱间的隔墙,在墙、室内的放射源不撤出情况下,在相邻箱、室内产生的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100)×10-2mSv/h(25~100mrem/h)。

13.2.3 屏蔽层局部漏束产生的剂量当量率,可根据操作特性适当放宽。

13.2.4 实验室内放射性物质转运容器,其计算剂量当量率在距容器表面20cm处为(2.5~25)×10-2mSv/h(2.5~25mrem/h);实验室内放射性检修设备,其计算剂量当量率在距设备表面20cm处为(2.5~100)×10-2mSv/h(2.5~100mrem/h)。

13.3 某些屏蔽设计参数的选取

13.3.1 直接连接在放射性溶液设备上的排气管道,屏蔽计算时,按管道充满液体考虑,其放射性浓度值按设备内溶液放射性浓度值降一个量级计算。

13.3.2 连接在放射性设备上的非放管道,断流阀及阀后连接到放射性设备上的部分,按放射性管道处理。

13.3.3 由于操作失误或在发生事故时,可能吸进放射性溶液的非放管道,按放射性管道处理。

13.3.4 在屏蔽计算时,所有放射性溶液设备、管道和阀门,都要考虑放射性物质在器壁上的吸附效应。放射性设备及管道,吸附备用系数值从1~3,对放射性阀门其值从1~5。 13.4 屏蔽材料

13.4.1 常用辐射屏蔽材料见附录A(补充件)。

13.4.2 设计上应对屏蔽材料性能提出要求,屏蔽层中不能出现空洞,此外还应注意材料的耐热性、耐火性、耐辐照性及经济性。

13.4.3 设计上要考虑材料的多用性,如所选材料既能屏蔽γ又能屏蔽中子,还可做为结构材料。

13.4.4 用铅做屏蔽材料时,要注意铅本身重量可能带来的蠕动,应保证其不发生形变,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13.4.5 用水做屏蔽时,设计上须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失水事故。 13.4.6 在某些特定辐射情况下,必须考虑所用材料产生感生放射性的影响。 14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监测设计

14.1 开放型实验室辐射监测设计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场所的监测、周围环境监测及剂量监测系统的设计等。

14.1.1 设计个人剂量监测时,应根据放射性辐射特性、剂量仪表特性及环境特性,选择相适应的监测手段。

14.1.2 工作场所的监测,主要指β、γ及中子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的浓度和组分、表面污染水平及污染范围、检修及处理事故时的监测设计。 14.1.3 周围环境的监测,主要包括排入环境的放射性废水、废气的量和组分,附近居民区内的空气、水、土壤,有代表性的动植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量与组分,以及地面的β、γ辐射水平等的监测设计。 14.1.4 规模大的开放型实验室辐射监测中心实验室的设计。

14.1.5 实验室辐射监测用房及剂量监测系统的设计。

14.2 甲、乙级实验室内,凡经常有人活动的放射性工作场所,γ和中子剂量率有可能超过该处设计值时,可设固定式仪表远距离监测。固定式仪表的探头一般布置在可能出现异常照射的地点,安装高度以距地面1~1.5m为宜,仪表应能给出声、光信号。

14.3 甲、乙级实验室内,凡放射性气体或气溶胶浓度可能超过该区域规定的空气浓度值的放射性工作场

所,可设固定式取样系统。取样点要考虑污染来源和气流方向,设在最易发现空气污染的地方。 14.4 甲级实验室操作大量α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及烟囱排出口处应设α放射性气溶胶连续监测仪。 14.5 甲、乙级实验室卫生出入口及区域间的卫生闸门处应设表面污染检查仪表,对工作人员的体表、衣服及携带的工具等进行监测以了解污染水平、范围,防止污染的转移和扩散。

14.6 甲、乙级实验室辐射监测系统控制间及样品测量室布置上,必须考虑外照射、放射性气溶胶、温度、湿度等因素对仪表测量值的影响。

14.7 丙级实验室一般采用便携式仪表和取样器进行放射性监测和取样。 15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5.1 存在临界安全问题的开放型实验室,其临界安全设计应严格执行EJJ6的有关规定。

15.2 注意一般工业安全,应采取措施防止因为一般工业安全事故导致放射性事故的发生(如防火、防爆、防水等)。

15.3 重要系统(如通风系统)及维持安全必不可少的设备应提供的备用电源。 15.4 放射性物质贮存场所应严加看管,设计上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放射源的丢失(如加高废物贮存库的窗高、双道门等)。 附 录 A 辐射屏蔽材料特性

(补充件)

A1 常用辐射屏蔽材料的特性见表A1。 表A1 材料名称 石蜡(D30H62)聚氯乙烯(CH2)x 水

有机玻璃(C5H3O2) 碳化硼(B4C) 普通混凝土 重混凝土 铸 铁 钢 板 铅 铅玻璃型号/ZF1 ZF6 ZF7 密 度(g/cm3) 0.920.96 1.0 1.18 1.8 2.2~2.4 3.1;3.6 7.2 7.8 11.34 3.86 4.77 5.2 量级为1022 — — — — — — 含 氢 数原子/cm3 8.18×1032 8.27×1022 6.69×1022 5.70×1022 — 配方不同,有所差异量级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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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安全防护

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管理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杜绝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群死群伤等恶性事件,全面提高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本措施适用于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二条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特点及建筑行业五大伤害类型,以下几项为易发生群死群伤工程和部位的范围:

(一) 脚手架工程

1.附着式脚手架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2.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架体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

(二) 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五米(包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五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三) 模板工程及支持体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在5米以上,搭设跨度在10米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m2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的工程 1.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2.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第三条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施工活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一览表。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作业环境的变化将重大危险源的名称、部位、作业时间、措施、责任人等内容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告知。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施工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

第五条 项目部必须按要求配置专项安全员:

(一)1万m2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

(二)1--5 万m2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名安全员;

(三)5 万m2以上的工程(含5 万m2 ),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第六条

项目部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目验收检查标准。在向外租赁设备时必须履行设备租赁单位、现场监理、项目部三方签字手续。

第七条 施工电梯操作人员、信号工、架子工、塔吊操作人

员、塔吊安装拆卸人员爬架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并在项目部进行备案。

第八条 施工电梯、塔吊、附着式脚手架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一) 施工电梯、塔吊具备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生产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二) 附着式脚手架具备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安全许可证;

3.建设部签发的生产使用证;4.产品鉴定或验收证书; 5.产品就进场前的自检记录; 6.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

第九条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架体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深基坑工程、起重

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编写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架体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举行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和塔吊租赁单位,施工电梯租赁单位,附着式脚手架租赁单位,悬挑式、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保证措施:

(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等作业前,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装、升降拆卸等作业时,应派专人进行监督。

(四)临街搭设时,外侧应有防护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五)安装拆除时,在外围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

(六)附着式脚手架结构构造尺寸规定:

1.架体高度不得大于4层楼高;

2.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3.直线布置的架体跨度不得大于7米,折 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 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米。

4.架体的水平悬挂长度不得大于2米,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5.架体的全高和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2.

(七) 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

1.当荷载超过设计的15%时,自动停机;

2.当水平行家两段间距

时,自动停机;

(八)竖向主框架覆盖的每个楼层处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整体不少于三道。

(九)附墙支座上设有防

导向的结构装置。

(十)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不应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不得小于10mm*10mm*10mm。

(十一) 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十二)

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首次安装完毕;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十三)附着式脚手架停用超过三个月,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的,应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一)悬挑式脚手架和2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有总共审批和验收手续。

(二)脚手架应按照相关规定搭设,采用外径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三)落地式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搭设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需搭设在底座(托)或通长垫板上。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设置必须压二挑一,用钢丝绳进行防滑固定,悬挑梁材质使用工字钢。悬挑手脚手架悬挑高度不得超过4层楼或15米。

(四)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禁止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进行更换。

(五)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间距(横杆)不得大于1.5米,中间加一道腰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

(六)

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袭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层应设一道防护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

(七)脚手架施工层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必须在下方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内侧与结构外墙间无法防护时可铺脚手板。

(八)整个架体应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九)脚手架必须用连墙件与结构进行连接,连墙件设置符合两步三跨或三步三跨的要求,连墙件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结必须使用刚性材料。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夹

角为45-60度,由底向上连续搭设。20米以上高大脚手架应有卸荷措施。

(十)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十一) 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并按临边防护要求经行防护。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十二)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十三)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十四)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第十四条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保证措施:

(一)基坑支护前编制支护施工方案,施工方要有针对性以指导施工。支护方案未经上级审批前禁止施工。

(二)基坑支护施工须具有临边防护措施,按照措施要求设置临边及其他防护。

(三)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当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四)基坑开挖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和防止邻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控制措施。

(五)积土和料具堆放距坑边距离不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坑边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当必须靠近施工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六)人员上下设置专用通道,通道尺寸及照明等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七)经验收后施工机械方准进场进行挖土作业,按照规定程序开挖土方。土方开挖分层进行,及时支撑严禁掏底作业。

(八)按照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观测,建立开挖测量记录档案,发现变形过大应立刻停止相关工程的施工,分析隐患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九)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

(十)设置足够照明保证光线充足,在紧急出口等处设置断电应急灯。

第十五条

塔吊安装拆除安全保证措施:

(一)拆装前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35标准要求,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小于1/1000.

(二)塔吊拆装作业必须白天进行,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安装、拆卸、加节或降节作业时,塔吊的最大安装处的风俗

不应大于13m/s.(三) 如以下部位存在问题应进行更换或修复: 1.目视可见的结构件裂纹及焊缝裂纹 2.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 3.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

4.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空塑性变形。

(四)塔吊的安装、拆除程序

安装程序是:固定基础——底架——安装塔身基础节和两个标准节——安装斜撑杆——放置压重——安装顶升套架和液压顶升装置——组品安装转台、回转支承装置——承座及过渡节——安装塔帽和驾驭室——安装平衡臂和变幅小车,穿绕钢丝绳——顶升接高标准节到需要高度。

塔吊拆卸程序是安装的逆过程。

(五)在拆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塔吊的平衡,严禁只拆除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六)在塔吊安装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起。

(七)顶升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风力在五级以上不得进行作业。

(八)顶升作业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平衡状态,并将会转部分制动住

(九)安装和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预紧力紧固,并进行检查。

(十)施工现场装有两台以上塔吊时,两台塔吊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第十六条

根据建设部2009年87号文件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报告制度,自工程进场一星期内报建总安全监督部,以便实施及时监督,消除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伤事故的发生。

推荐第10篇: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临时设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

①杜绝一切工伤事故;

②无中毒、火灾、火警事故;

③杜绝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违章率低于10%,新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岗位教育率达100%;

④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件上岗率达100%;

⑤按安全“一标三规范”检查综合评分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①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放,确保其功能正常发挥,并为现场职工(包括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使安全生产建立的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防护设施的基础上。

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把安全当作第一位工作来抓,下大力气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规》,以及安全检查和安全奖罚制度。坚决实行安全生产否决权。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切实行使安全监察职能。项目经理部配备一位有安全工作经历,且熟悉施工工作的同志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安全;各作业队同时也设安全主任、安全监督检查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使安全工作随时有人抓、有人管,处于受控状态中。

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技术交底,特殊工程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

⑤认真实行标准化作业,严格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切实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⑥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队每周检查一次,坚持每星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⑦加强现场施工生产防护,对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路口防护、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施工机具等严格按《安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⑧进一步编制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与交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派专人负责配合交警疏通车辆、行人。管线施工时,槽壁上方设立围护,对所有的坑、井、洞口等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并用木板加以覆盖或围护。临时道路靠施工区域的一侧,采用七合板进行分隔维护。积极配合业主加强对原有的地下管线的保护。施工前联系各有关部门,明确旧管线的位置,并按设计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⑨油漆及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设置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本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量较大且多为机械施工,对沿线周围的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制定环境保护措施非常必要。一旦中标后,我公司将认真组织、细致工作,确保施工沿线居民的生活、工作正常进行,并努力使沿线环境的免受破坏。

(三)文明施工

1、施工场地内的淤泥、弃土和其他废弃物等及时清除运输至指定地点,做到施工期间现场整洁。运土车辆的车斗采用蓬布加以覆盖,防止泥土撒落,进出工地时,进行冲洗,保持道路等干净、整洁。施工任务完成退场时,彻底清除必须拆除的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

2、认真搞好施工现场规划,场内布置整齐,紧凑有序。机械设备归类并整齐停放;材料物资等分门别类及时入库或存放在指定位置等。

3、工地排放的污水、废油等经过处理符合标准后排入附近的沟槽内,严禁有害物质污染土地和周围环境。场地排水系统畅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4、噪音的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加装吸间减振设施,减少噪音并使噪音控制在70分贝以下。在机械选型上要尽可能选择对环境污染小的机械。

5、优化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努力保护周围环境不受污染;对于噪音大的工序,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以减少夜间对附近居民的噪音干扰。

6、施工便道作好管理养护工作,路面保持平整,两侧排水良好,雨季无沆积水;旱季适当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影响。

7、施工场地设置必要的临时围栏,平交路口,大门口等设置明显的标志,使施工场地尽可能自成一体,以减少和外界的相互干扰。

8、做好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工作,厕所设化粪池,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废水排放入沟槽内,使其不遍地乱流,保持生活区的卫生和整洁。

(四)环境保护及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是工地安全管理的基础,是保证施工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重要一环。本工程规模较大,加强文明施工是施工可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施工区域文明施工措施

①工地临时用水及排水设施全面规划,使设施不妨碍交通和工地周围环境。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设有详细的布置图,工地四周采用高1.8m的七合板进行围护,入口显眼位置布置“五牌一图”。

③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坚实平坦,保持畅通。频繁交叉处设有明显的交通标志或临时的交通指挥。

④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随时清理收回,并且将钉子拔掉再分类集中堆放。 ⑤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构件、施工设施构件、机电设备等)都按施工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并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进货验收日期及用途分类标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⑥施工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宣传标语牌,基坑、沟槽等危险处设置危险标志牌,夜间挂红灯警示。安全设施按规范标准设置,保证不随意乱动。

⑦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关系,保持与周边居民关系融洽,友好相处,争取有关单位和群众的谅解及支持,控制施工噪音,尽量做到施工不扰民。

⑧言谈、举止文明,待人礼貌,充分尊重业主和监理代表。

二、生活区域文明管理

1、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或分离。

2、生活临设井然有序,办公室、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库房、堆场等严格按总平面营建;空地绿化,专人护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处理;食堂设置纱门窗,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3、生活区域门头、围墙统一CI形象,标明公司规范简称和徽记,入口路侧树生活区总平面布置图牌,临设墙壁统一规划,书写标语、宣传画、规章制度等。

4、设立报刊栏、黑板报、宣传窗,配置乒乓球桌、羽毛球网拍、电视机等文体设施,丰富工人生活。

5、办公室各级人员岗位责任牌清晰,要求管理人员形象整洁,精干高效、热情细致、准时上下班,形成良好工作作风;室内摆放植物、盆景,每日清理,每周大扫除。

6、工人宿舍统一双层铁架订,统一蚊帐、被褥、凉席,配置电扇、桌椅等,严禁赌博和室内抽烟,严禁使用小电器,实行半军事化作息管理。宿舍悬挂值口牌,每天打扫。每周检查评比,实行奖罚制度。

7、生活区域实行连续围护,围护采用高1.8m的七合板进行。实行封闭管理,设专职保安员,出入凭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登记,防止闲杂人员入内。

8、生活区域每隔10—15米配置灭火器材,积极开展灭“四害”,每周进行卫生检查评比、防火检查、绿化检查等,奖先进、罚落后。

9、设立建议箱,公开收集意见及建议,改进施工、技术、行政、财务、后勤、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由项目部经理每日开箱处理。

三、临时设施措施 用电措施

A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器设备、临电线路进行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B电工持证上岗,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私接线路、动用电器。 C配电系统采用分级配电、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配电箱内保证电器可靠完好,其线形、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标明用途,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满足防雨、防水、防尘的要求,统一编号,外涂明显色标,停用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禁止使用塑胶软线,严禁成束架空或沿地敷设。

D各种电器设备及其电力施工机械与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

E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插座保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开挖的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F220V照明电源按规定布设,装设灯具,并加装漏电保护器,照明电源电压小于36V,灯体与手柄连接牢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胶套电线,禁止用塑胶线,行灯有防潮、防雨设施。

G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外壳作接零或接地保护,焊线保证双线到位,无破损。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H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在施工设备送电前,通知有关人员。

I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与安全用电有关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J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非专业电器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K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L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采取的防护措施:在施工前做详尽的调查和实地物探,摸清底下管线的走向及埋深,并在其正上方由测量打点,每隔5米打一木桩,每隔10米在桩顶插上小红旗,并注明“地下管线,施工危险”的字样。时刻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

事故紧急救援:一旦出现危险,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根据相应管线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11篇: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与防护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与防护

在工作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和存放食物及使用化妆品。实验室里应保持整洁,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工作台每天至少用消毒剂清洁一次,在溢渗传染物后要立即消毒、清洗;

进入无菌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在各种操作进程中均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气溶胶产生。实验工作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尤其要严禁儿童进入。工作人员在处理传染性物质或动物之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时要洗手。

凡发生溢漏事故或接触传染性物质后,

均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监督员或实验室主任,

并做

好书面记录及采取相应措施。结核杆菌的培养及标本涂片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操作。

9.

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如结核杆菌培养、感染性组织等。

10.

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前,应在专用的更衣室(或缓冲间)穿着背开式工作

服或其它防护服。工作完毕后必须脱下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可再次使用

的工作服必须先消毒后清洗。

11.

工作时必须戴手套(两副为宜)。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

12.

在实验室中必须配备有效的消毒剂、眼部清洗剂或生理盐水,且易于取用。可配备

应急药品。

水质检测中心规章制度

一、检测中心系化验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参观。

二、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练业务知识,态度认真。

三、检测中心的工作应程序化、规范化,严格按检验程序操作,并详细做好原始记录,及时上报化验结果,化验结果要真实、准确。检验结果记录及报告每月汇总并装订成册。

四、检测中心的工作间禁止饮食和吸烟,不许嘻笑和大声喧哗。

五、检测中心物品陈列要整齐有序,室内外要清洁卫生,不许乱放杂物及私人物品。

六、检测中心所有药品应分类存放,所配试剂必须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等。使用过程中严禁浪费。

七、检验工作中,一些废弃物必须经过无害处理方可丢弃。

八、对化验仪器要备加爱护,细心操作,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及玻璃器皿要及时整理,清洗复位。

九、检测中心必须确保安全,下班前必须检查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闭。要防火、防盗、防毒、危险物品及仪器严禁外人乱*用。

第12篇:安全防护与急救处理

宁波大学答题纸

(20 —20 学年第

学期)

课号:

课程名称:

改卷教师:

学号:

名:

分:

校园急救处理

摘 要:学校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惜生命,保护生命,教会学生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在灾难面前从容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挽救他人。通过急救培训进学校进课堂,不但能够在意外发生现场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减少伤残和死亡,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而且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树立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使之为建设安全、和谐校园作贡献。笔者从普及急救知识的现状、学校培训的必要性、培训的内容、方式等方面,阐述学校在普及急救知识方面的任务。

关键词:第一目击者;心肺复苏急救术;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约有

350万人死于事故、日常生活中意外或暴力行为,而受伤需要治疗的人数约为上述人数的100倍~500倍,其中约有200万名受害者因各种原因留下了永久性的残疾。我国每年因意外伤害死亡的患者约70万人,是居民死亡原因的第四位或第五位,也是1-34岁人群死亡的首要原因。许多突发急、危、重症或意外伤害事故往往发生在校园里,如果现场的第一目击者能够立即实施正确、基本的紧急救护,争取到最初宝贵的抢救时间,就能极大地降低院前死亡率和伤残率。遗憾的是,学生、老师作为第一目击者往往只会拨打120急救电话,而不是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导致错过前3--5分钟的黄金抢救期。因此校园普及急救知识很有必要。

一、在学生中普及急救知识的必要性

有调查显示,学生、家长普遍对冠心病、心绞痛发作时的急救方法及脑血管意外、车祸外伤、猝死等意外情况束手无策,60.26%的被调查者有迫切需要有关急救知识的意向,希望获取与自身疾病有关的家庭急救技术知识。而在一些小学、初中、大中专院校基本上都没有开设急救课程,学生急救知识获得途径非常缺乏。同时由于校园体育锻炼、课间活动中意外安全事故频发等因素,在师生中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就日显必要。学校教育是普及急救知识和提高居民素质的最佳、最根本的途径,它教育成本低,而且效果好。调查发现,学生对急救技能的需求与兴趣非常高,学生认为“毕竟这些技能以后很有可能用得到,既能救自己又能救别人。”通过急救培训进学校进课堂,不但能够在意外发生现场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减少伤残和死亡,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而且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树立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使之为建设安全、和谐校园作贡献。

二、学校应该在学生中培训普及的内容

1.针对地震、火灾、踩踏事故发生时的自救逃生方法。这部分知识技能的培训一般在学生入校之初就开始有计划地宣讲。学校把应急演练当作日常教学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关爱生命的人性化教育。

2.创伤急救。如果要让学生从容应对骨折、出血等外伤状况,教师就必须手把手教会学生如何止血、包扎、固定的技能,这比教会学生几个名词、几条原理更有必要。

3.徒手心肺复苏术。现代生活中心血管疾病、触电、溺水、猝死等情况时常发生,培训合格的“现场第一目击人”, 使之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使公众都能对患者实施人道主义救助,这也是学校教育的目标之一。准确、细致地教会学生心肺复苏技术应该成为教学的重点。

4、酒后窒息、CO中毒、中暑、误服药物中毒等常见急症的急救技术。我们要教会学生简单的病情判断、急救原则,对于公众来说,掌握简单实用的急救知识同样重要。

三、培训普及的方式

学校对学生的培训应选择最简单有效的操作方法,使学生易于接受、理解、记忆,增加学习兴趣、降低培训难度,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培训采取多媒体教学模式+实践操作:注重理论和操作实践并重。首先,运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多媒体幻灯片,再结合投影设备输出、播放,做到条理清晰、图文并茂,给学生留下直观印象;其次,培训教师在教学模型上进行规范的操作演示,再逐一指导学生进行操作练习;然后,学生根据各自情况在模型上进行反复练习。为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还可以让学生观看影视中关于急救的片段并开展讨论,让学生讨论体育课中、课间活动中出现意外时的应对方法,或模拟现场救助。

学校应与急救培训部门一起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采取培训机构与学校联合教学的方式,进行有计划、有系统、连续的培训。学校每周应设置

一、两节课,有计划地从易到难对学生开展长期培训指导。

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程度标志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要做好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必须做好我国居民的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从学生抓起,急救知识进校园,不仅为学生的学习护航,而且能让更多的老百姓从第一目击者变成合格的第一救助人,为和谐社会输送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晓娟,付沫,赵世莉,付保国《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现状》.Journalof Nursing Science Sep.2007.Vol122,No117

[2]杜成芬,汤咏梅.《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培训内容及方法初探》发表于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1年8月第29卷第4期

[3]魏宪纯《创伤急救》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01

第13篇:安全防护期工作总结4月

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结

根据???住建局印发关于《???住建局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处于受控状态。现将项目部开展“特别防护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责任落实,强化领导。以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一把手建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四个强化、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责任清除。

二、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责任落实

6月4日开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隐患管控。通过各种安全活动,一是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和启发全体员工高度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二是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重在全面加强安全隐患的管控,提升建工集团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控制能力,从而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三、问题反思、持续改进

重点把问题反思与存在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中,一是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由于几年的发展战略转型影响,安全管理部门建了撤,撤了建,形成队伍不稳定状态,管理标准、制度、流程不健全,不规范化,不标准化、不体系化,安全管理滞留在面上。

四、强化措施、务实管理

重点明确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要求及今后工作重点,切实推进集团指示精神及风险预控型企业管控模式。把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作为工作且入点,一是首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一线安全检查、督导、问题整改,其次梳理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制度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二是规范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分析、计划、例会、基础档案、基础工作、信息传递、人员配置、隐患管理、问题整改、教育培训、检查、事故管理等。

项目部在特别防护期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扬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精神,以人为本,从提高一线人员素质入手,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时时保安全,处处要安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执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项目经理部

2017年6月24日

第14篇: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的指导下,做好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加强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相关标准制订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辐射警示标识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各科室规范执行。

四、做好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检测档案。

六、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及职业安全教育。

七、做好接受医疗照射的受检人员与陪护人员的放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

八、制定放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做好射线装置放射辐射环境测评,以保证医院放射环境合格。

第15篇:LNG的危险性与安全防护

LNG的危险性与安全防护

LNG(液化天然气)是将天然气净化深冷液化而成的液体,它是一种清洁、优质燃料。LNG的体积约为其气态体积的1/600,故液化了的天然气更有利于远距离运输、储存,使天然气的应用方式更灵活、范围更广。 1.LNG的基本特性 (1)组成

LNG主要成分为甲烷,另外还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N2及其他天然气中通常含有的物质。按照欧洲标准EN1160的规定,LNG的甲烷的含量应高于75%,氮的含量应低于5%。尽管LNG的主要组成是甲烷,但不能认为LNG等同于纯甲烷,对它的特性的分析和判断,在工程实践中大都要用气体处理软件(工艺包)进行计算,以得出符合实际的结果。 (2)LNG的特性

密度:LNG的密度取决于其组分,通常为430~470 kg/m3,甲烷含量越高,密度越小;密度还是液体温度的函数,温度越高,密度越小,变化的梯度为1.35 kg/m3℃。

温度:LNG的沸腾温度也取决于它的组分,在大气压力下通常为-166~-157 ℃,在一般资料上介绍的-162.15 ℃是指纯甲烷的沸腾温度,沸腾温度随蒸气压力的变化梯度为1.25×10-4 ℃/Pa。 LNG的蒸发:LNG贮存在绝热储罐中,任何热量渗漏到罐中,都会导致一定量的液体气化为气体,这种气体就叫蒸发气。蒸发气的组成取决于液体的组成,一般地,LNG蒸发气含有20%的N2,80%的甲烷及微量的乙烷,蒸发气中N2的含量可达到LNG中N2含量的20倍。 对于纯甲烷而言,低于-113 ℃的蒸发气密度比空气重,对于含有20%氮的甲烷而言,低于-80 ℃的蒸发气密度比空气重。 LNG的溢出与扩散:LNG倾倒至地面上时,最初会猛烈沸腾蒸发,然后蒸发率将迅速衰减至一个固定值,蒸发气体沿地面形成一个层流,从环境中吸收热量逐渐上升和扩散,同时将周围的环境空气冷却至露点以下,形成一个可见的云团,可作为蒸发气体移动方向的指南,也可作为气体空气混合物可燃性的指示。蒸气云团扩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常采用EVANUM和EOLE模型来计算蒸气云团扩散的安全距离。 LNG的燃烧与爆炸:LNG具有天然气的易燃易爆特性,在-162 ℃的低温条件下,其燃烧范围为5%~15%(体积百分比);LNG着火温度随组分的变化而变化,重烃含量的增加使着火温度降低,纯甲烷着火温度为650 ℃。 熟悉理解LNG的基本特性,有利于正确认识来自LNG的危险和进行人身安全防护。 2.LNG的危害因素 (1)LNG的储存

危险与LNG处于沸腾(或接近于沸腾)状态有关。在LNG贮槽中,LNG处于沸腾状态,在LNG工厂的一些管道及液化工段末端,它接近于沸腾状态,外来的热量传入会导致气化使压力超高,致使安全阀打开或造成更大的破坏。

翻滚:由于贮槽中LNG不同的组成和密度引起分层,两层之间进行传质和传热,最终完成混合,同时在液层表面进行蒸发。此蒸发过程吸收上层液体的热量而使下层液体处于过热状态。当两液体的密度接近相等时就会突然迅速混合而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气体,使储罐内压力急剧上升,甚至顶开安全阀。

为避免这种危险,应采取特殊处理的方法:①轻LNG从槽底进料,或重LNG槽顶进料,或两者结合使用;②在槽内安装一自动密度仪检测不同密度的层;③用槽内泵使液体从底至顶循环;④保持LNG的含氮量低于1%,并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2)低温冻伤

由于LNG是-162 ℃的深冷液体,皮肤直接与低温物体表面接触会产生严重的伤害。直接接触时,皮肤表面的潮气会凝结,并粘在低温物体表面上。皮肤及皮肤以下组织冻结,很容易撕裂,并留下伤口。粘接后,可用加热的方法使皮肉解冻,然后再揭开。这时候如硬将皮肤从低温表面撕开,就会将这部分皮肤撕裂,所以当戴湿手套工作时应特别注意。

低温液体黏度较低,它们会比其他液体(如水)更快地渗进纺织物或其他多孔的衣料里去。在处理与低温液体或蒸汽相接触或接触过的任何东西时,都应戴上无吸收性的手套(PVC或皮革制成),手套应宽松,这样如发生液体溅到手套上或渗入手套里面时,就可容易地交手套脱下。如有可能发生激烈的喷射或飞溅,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保护眼睛。 (3)LNG的泄露

由于低温操作,金属部件会出现明显的收缩,在管道系统的任何部位尤其是焊缝,阀门、法兰、管件、密封及裂缝处,都可能出现泄漏和沸腾蒸发,如果不及时封闭这些蒸气,它就会逐渐上浮,且扩散较远,容易遇到潜在的火源,十分危险。可以采用围堰和天然屏障对比空气重的低温蒸气进行拦截。 (4)低温麻醉

没有充分保护措施,在低于10 ℃下待久后,就会有低温麻醉的危险产生,随着体温下降生理功能和智力活动下降,心脏功能衰竭,进一步下降会致人死亡。对明显受到体温过低影响的人,应迅速从寒冷地带转移并用热水洗浴使体温恢复,不应该用干热的方法提升体温。 (5)窒息

呼吸LNG低温蒸气有损健康,短时间内,导致呼吸困难,时间一长,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虽然LNG蒸气没有毒,但其中的氧含量低,容易使人窒息。如果吸入纯净LNG蒸气而不迅速脱离,很快就会失去知觉,几分钟后便死亡。当空气中的氧含量逐渐降低,操作人员没有一点感觉,也没有任何警示。等意识到,则为时已晚。 窒息共分为以下4种情况。

1)第1种情况:含氧量14%~21%(体积含量,下同),呼吸、脉搏加快,并伴有肌肉抽搐。

2)第2种情况:含氧量10%~14%,出现幻觉、易疲劳,对疼痛反应迟钝。 3)第3种情况:含氧量6%~10%,出现恶心、呕吐、昏倒,永久性脑损伤。

4)第4种情况:含氧量低于6%,出现痉挛、呼吸停止,死亡。 通常,含氧量10%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相对应,正常空气中含52.4%的甲烷,其氧含量是10%。因此,敬告大家不要进入LNG蒸气中。 (6)冷爆炸

在LNG泄漏遇到水情况下,(例如集液池中的雨水),水与LNG之间非常高的热传递速率,LNG将激烈地沸腾并伴随大的响声、喷出水雾,导致LNG蒸气爆炸。这个现象类似水落在一块烧红的钢板上发生的情况,可使水立即蒸发,为避免这种危险,应定期排放集液池中的雨水。 (7)火灾

LNG蒸气遇到火源着火后,火焰会扩散到氧气所及的地方。游离云团中的天然气处于低速燃烧状态,云团内形成的压力低于5 kPa,一般不会造成很大的爆炸危害。燃烧的蒸气就会阻止蒸气云团的进一步形成,然后形成稳定燃烧。 3.安全防护

(1)工艺装置安全设计

LNG装置的本身的可行性是保证LNG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前提,因此遵循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是十分必要的。 (2)可燃气体探测设施 在白天,可通过目测的方法来探测可见的蒸气云团,但是在晚上,就不再适用了。通常,工厂都装有大型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传感器都置于易发生泄漏的地方。当传感器探出蒸气-空气的浓度达到下限的20%时,就通过报警传到控制室,操作工就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处理。当蒸气-空气的探测浓度达到下限的60%时,就会自动全厂停车。因此,连续的自动探测系统在这方面比人工探测具有更大的优势,因为它们比人工探测更准确可靠。 (3)事故切断系统

LNG设施应包括事故切断系统(ESD),当该系统运行时,就会切断或关闭LNG、易燃液体、易燃致冷剂或可燃气体来源,并关闭继续运行将加剧或延长事故的设备。ESD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设计,当正常控制系统故障或事故时,失效的可能性应该最小。 (4)消防水系统

使用带水位控制器的水幕或手握软管喷水使LNG蒸气云团改道,避免风将蒸气团移向会点燃该蒸气团的运行设备,同时,水也给蒸气带来额外的热量,造成云雾更快地浮动并向上扩散。

在有火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热辐射,一些设备需要大水作保护。在处理LNG失火时,推荐使用干粉(最好是碳酸钾)灭火器,注意任何情况下不要在LNG储槽的大火中使用水,水会增大气化速率因而会将火焰高度增大6倍,辐射热增大3倍。 (5)人身安全保护

如果要接触低温气体、低温液体,则必须戴上防护面罩,戴上皮革手套,穿无袋的长裤及高筒靴(把裤脚放在靴的外面)、长袖的衣服。在缺氧条件下,需戴呼吸设备。面罩要求在低温下不会碎裂,衣物都要求由专门的合成纤维或纤维棉制成,且要求尺寸宽大,以防止低温液体溅落在衣物上,冻伤皮肤。

决不允许人员进入LNG池或LNG喷射物中,因为这些防护用具不能确保安全。只有不存在着火源且需紧急操作时才能进入LNG蒸气中。 工作人员在灭火时,如穿的是易燃材料做成的工作服,在灭火过程非常危险。由于热辐射,工作人员应穿由特殊保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如消防人员防火服。 (7)低温冻伤急救

发生冻伤时应该用大量温水(41~46 ℃)冲洗皮肤冻伤处,不可使用干燥加热的方法,应将伤员移至温暖的地方(约22 ℃)。如果不能得到立即诊治,就应刻不容缓地将伤者送至医院。

由于LNG是由天然气冷却到-162 ℃而成的深冷液体,同时又具有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LNG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燃料。但是, LNG产业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来看,LNG产业具有良好的安全记录,比汽油、LPG、管道天然气的安全性好。但这并非说LNG就不危险,关键是能否掌握来自LNG的特性和危险来源,是否按标准和规范去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

第16篇:焊条电弧焊的安全与防护

焊条电弧焊的安全防护

焊条电弧焊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与防护,安全与防护技能主要有避免触电、弧光辐射、火灾、爆破和有毒气体与烟尘中毒等。

一、避免触电

焊条电弧焊时,电网电压和焊机输出电压以及手提照明灯的电压等城市有触电风险。因而,要采纳避免触电办法。或接零。焊接电缆和焊钳绝缘要杰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焊条电弧焊时,要穿绝缘鞋,戴电焊手套。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狭小湿润的地沟内焊接时,要有绝缘垫,并有人在外监护。运用手提照明灯时,电压不超越安全电压36V,高空作业时不超越12V。高空作业时,在挨近高压线5m或离低压线2.5m 以内作业,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警告牌,设人监护。如果有人触电,要敏捷堵截电源,并及时抢救。

二、避免弧光辐射

焊接电弧激烈的弧光和紫外线对眼睛和皮肤有危害。焊条电弧焊时,必须运用带弧焊护目镜片的面罩,并穿工作服,戴电焊手套。多人焊接操作时,要注意避免相互影响,宜设置弧光防护屏或采纳其他办法,避免弧光辐射的穿插影响。

阻隔火星。6 级以上劲风时,没有采纳有用的安全办法不能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和高空作业,焊接作业现场邻近应有消防设施。电焊作业结束应拉闸,并及时整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

三、避免火灾

在焊接作业点火源lOm以内、高空作业下方和焊接火星所及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有机尘埃、木材、木屑、棉纱棉丝、草垫干草、石油、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如有不能撤离的易燃物品,比如木材、未撤除的隔热保温的可燃资料等,应采纳牢靠的安全办法,如用水喷湿,掩盖湿麻袋、石棉布等。

四、避免爆破

在焊接作业点lOm以内,不得有易爆物品,在油库、油品室、乙炔站、喷漆室等有爆破性混合气体的室内,禁止焊接作业。没有特别办法时,不得在内有压力的压力容器和管道上焊接。在进行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焊补前,要将盛装的物品放尽,并用水、水蒸气或氮气置换,清洗洁净:用测爆仪等仪器查验剖析气体介质的浓度;焊接作业时,要翻开盖口,操作人员要躲离容器孔口。

五、避免有毒气体和烟尘中毒

焊条电弧焊时会发生可溶性氟、氟化氢、锰、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和粉尘,会招致氟中毒、锰中毒、电焊尘肺等,尤其是碱性焊条在容器、管道内部焊接更甚。因而,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纳具体通风换气、部分通风、小型电焊排烟机组等通风排烟尘办法。

第17篇:五金仓库安全防护与操作规程

五金仓库安全防护与操作规程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女同志要把头发扎好、盘好,严禁赤脚、穿高根鞋、拖鞋、赤膊、敞衣、带头巾、围巾等进入岗位。

2、严格交接班制度,班前或接交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注意事项,确认所工作区域与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无隐患。

3、严格遵守本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返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能在岗位上打闹、嘻戏、睡觉、看小说、干私活、干与本职岗位无关的事或有害于安全的事情。

4、要经常清理作业场所,保持岗位与区域环境整洁,所管物品、工器具按规定摆放整齐,归类清晰、不乱摆、混摆,不得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件,保证人员行走畅通。

5、不得赤手或用物具摸触带电部件,有隐患时,要由专业岗位人员进行处理。

6、装卸物品时,要按物品的装卸要求,指挥装卸人员进行装卸工作。

7、主管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相应措施,具体做到:①在指定位置放好消防工具,并定期检查;②下班后必须关灯、关窗门;③必须经常巡视仓库死角,确保及时发现各类可能发生的隐患,做到防患与未然。

8、仓库内物资的摆放必须合理规范,有必要时及时调整,确保不会发生倒塌、燃烧起火、受潮等事故。

9、仓库内一律严禁吸烟、生火取暖。

10、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有工作需要的必须事先经过批准。

11、仓管人员在入库发货时,必须严格按照装卸、运输的相关要求,确保安全装卸和运输。

第18篇:员工劳动安全与防护规定

余姚家美洁具有限公司

员工劳动安全与防护规定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各部门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

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

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4.不招收不满18岁的员工。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

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品质与安全

部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生产部门每季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

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

的要立即报告品质与安全部统一安排整改。

7.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在劳保持改经费项目列支。

第19篇:病理科安全管理与防护制度

病理科安全管理与防护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防范

1.实验室应通风,对有害于健康的试剂要妥善管理,使用时要有防护意识。避免乱倒乱丢,处理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2.病理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病理性废物每周清理3次。

3.实验室的重要仪器应有使用说明,用电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易燃物质应贮存于安全的房间,放于专用柜内保存。

4.医师取材穿手术衣,带帽子、口罩和双层手套,严防自身污染和感染。

5.取材刀柄、剪刀、镊子等用完后及时进行浸泡消毒,消毒液定期进行更换。冰冻切片送检的新鲜标本取材完后及时消毒取材台面。 6.病理科各个房间的桌面、工作台定期进行清洁及消毒,地面定期进行清洁,病理标本取材室及存放室定期进行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

(二)设备及安全防范

1.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尤其大型仪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和保养,未经保管人允许或主任批准,禁止他人使用,精密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按程序,不得违章操作。2.严防设备等财产损坏、丢失。

3.严格按院级规定使用电炉和其他易发生失火或易伤人的电器。 4.严格执行院级的安全、防火等规定,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第20篇:监狱安全防护与监狱民警素质

现代监狱安全维护与现代监狱民警素质

1170410201王恒刑司1122班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监狱的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刑罚执行价值的前提,是做好监狱各项工作的基础,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最低期望,同时也是改革新形势监狱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一、影响现代监狱安全的主要因素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全局工作,着力打造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影响监狱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罪犯因素。二次以上判刑、团伙作案、暴力犯罪、异地流窜作案的罪犯占总押犯的比例大幅度地上升。这部分罪犯恶习深,作案手段残忍,对社会破坏性大,有许多涉枪、涉毒、涉黑案件,入监后不认罪、不服法、不服管,有丰富的反改造和与政府对抗“经验”,管理难度大,对监狱安全威胁也大。

2,干警自身因素。监狱人民警察是刑罚的执行者,是对罪犯惩罚与改造活动的管理者,对监狱的安全稳定负有重要的责任,是影响监狱安全的主要因素。

3,客观因素。一是监狱设施建设老旧,许多监舍拥挤,监墙不坚固,电网、监控设施不齐全,常发生罪犯越墙脱逃事故。二是罪犯参加生产劳动时间过长,监狱法规定改造罪犯“实行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劳动是改造罪犯的一种手段。而现在大

多数监狱并是不把劳动当做是改造罪犯的手段,而是谋生的手段。监狱为解决改造罪犯经费不足,经常加班劳动,缺乏教育时间,罪犯心情烦躁,极易发生事故。三是社会负面影响。报刊电视对案件的报道宣传过多过滥,作案情节、作案手段描写过于细腻、夸张,对罪犯的犯罪心理起到了强化和诱导作用。

二、现代监狱安全维护的根本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控防范体系

监狱安全是由物质基础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决定的。完善的监狱设施是确保监狱安全重要的物质基础,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 使各部门能自觉地拿出主要精力来抓监狱安全。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以及联防。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是动态的,要把握住动态的变化就必须有一个涵盖各项内容的安全管控防范体系。

(二)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

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监狱管理的各项制度是通过实践检验且行之有效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办法。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制度的落实是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这是制度建设中的最基本的要求。每项制度的制订,如果不从严的长久抓落实,制度就成了虚设,失去意义。只有从严,才能不使执行走样,也只有长久,才能出实效。不管是领导还是基层干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从严要求。这样,我们整个所才能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民警队伍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根本保证。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警在

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确保每名民警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监管安全责任制,将监管安全责任逐层、逐岗位、逐人分解,将监管安全责任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监区、专管民警分级纳入工作之中。做到监管安全责任全员承担,确保权责分明。对能够有效保障安全稳定的单位、个人予以重奖,对出现监管安全事故的要逐层问责,通过责任追究强化民警的执行力及保安全稳定的主动性。

三、现代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内容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执法工作的主体,担负着刑罚执行特殊的工作任务,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质的有机统一,是每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必备的合理的素质结构。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

良好的政治素质,是监狱人名警察必备的条件。它包括:1,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当今世界,国际形势风云变幻,错综复杂,监狱人民警察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保持清醒头脑,把握自己,坚定立场。2,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是体现一个人的政治素质的标准之一,也是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高低的主要依据。3,坚持刻苦学习和事件,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过硬的业务素质

警察的业务素质是指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总和。就监狱人民警察这一职位而言,工作场所及工作对象的特定性,监狱的封闭性,熟练地掌握专业知识

与专业技能尤其显得重要。专业知识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专业法律知识;另一个是专业工作常识,即自身工作的职责、权限、方式、程序、标准及其他规范。

(三)相当的法律素质

我国正努力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法律修养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这里所说的法律修养,首先是要知法懂法守法,不但要深入了解与自己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而且要掌握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其次是要建立起用法律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再次是掌握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的知识。

(四)相应的社会工作能力

监狱民警的整体社会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成为我们面前一个重要的任务。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工作能力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能力和适应能力,学会按经济规律来发展监狱建设和生产建设;另一个是包括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控制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在现代人才所应具备的社会工作能力。

(五)良好的心理素质

监狱管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工作,这表明监狱人民警察执行的职能是一种多元化的职能,他们肩负着监舍安全、生产安全、执行刑罚及提高改造效果等一系列责任,工作繁重琐碎,工作经常超额超时,因此,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懂的合理安排时间进行适当的锻炼,采用各种有效方法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只有拥有良好的体魄,监狱管理工作才会取得成效。

确保监狱安全,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任重而道远。这对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思考和更大的要求。在干警素质,监管

设施,改造手段,经费保障等方面仍和当前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下,必须从国情出发,从现有的实际状况出发,不断的研究和探索,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寻找监狱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发现。减少监狱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监狱安全,为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总结.doc》
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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