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21-02-01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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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www.daodoc.com)上半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形势严峻, “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推荐第2篇: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镇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

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7个,其中建立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1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2010年1月初至5月末,全镇上下共排查纠纷**起,调解**起,调解率**%,调解成功**起,有**起正在办理中。信访接待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件,办理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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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二0一一年上半年)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本中心的具体分工下,现将本人上半年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部门分工。分工本人财务辅导、票据审核、审计、失地农民保障、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

二、具体做法:

今年上半年以来,本人主要以拆迁工作为主,从新年上班的第三天即正月初九,按照魏镇长的统一安排,到红枫园解决遗留问题,至5月初结束。夏季收款结束后即安排参加车马湖意大游艇项目的拆迁工作。在此期间,本人能严格执行因工作需要而及不规则的作息时间,实是求是地共同解决了红枫园几例比较棘手的遗留问题。同时,在领导的安排下,和拆迁组的同志们一道,在游艇项目拆迁工作中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

关于审计。按照市委农办全镇农村财务每年审计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村的要求,在本中心的统一安排和审计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序时任务;重点

审计的村,正按照领导的指示有序进行,具体审计事项本人起到了协调作用。

关于失地农民进保工作。由于该项工作在我镇是一项新生事物,进展非常艰难。目前,前期业务工作己准备就绪。在此期间,本人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关于土地矛盾纠纷调解。今年来,凡是接手的土地矛盾,无一搁置。连续解决了顾桥、谢楼等村相关农户的土地矛盾。没有发生一起因为自己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

今年上半年,虽然本人以拆迁工作为主,但对交办工作做到穿插兼顾,从不借故推诿。然而,由于精力和时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办公室同志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同时,通过自我总结和与同志们对比,以及对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本人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

农村经经济服务中心 吴 建 华

二 0 一 一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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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乡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大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经过全乡各部门、村、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在工作中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网络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胡修林任主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胡明贵、党政办胡琼芳主任任副主任,杨三富、尹世亮、郑兴学为成员的XX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乡长周辉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胡明贵、人大副主席彭华任副组长,各办主任为成员的XX乡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明贵任办公室主任,郑伟、杨三富为成员。在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把司法调解放到新的高度,成立以坪滩法庭庭长谭羲林为组长,法庭相关人员及司法所长夏青、助理司法员杨三富为成员的的司法调解机构。在健全三大调解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了XX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以党委书记胡修林为主任,胡明贵、彭华为副主任,胡琼芳、杨三富、郑伟为成员主抓日常矛盾的排查、纠纷的化解。在村层面,调整充实村调解委员会组织。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义务调解员及劝调员,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了“大调解”办公室、调解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村层面,则普遍形成了“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在花院墙、朝阳寺、人和村、

石龙河、大水河等13个行政建立了调解文化大院,引导群众更新观念,在出现矛盾纠纷后主动找调解组织,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乡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我乡加强调解员和劝调员的选用和培训,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建立起了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促进了人民调解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结合机制。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充挥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贯彻和谐行政理念,增强行政调解意识,切实做好了办理行政事项施政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以调促和。设置了行政调解机构,配备了专职调解人员,重点化解场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医疗卫生、涉法涉诉上访户、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结合机制。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的衔接机制,对发生的行政的争议,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调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控索了联合接待、联合调处、联合管理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关系单一的纠纷,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交通事故、土地承包、

等领域纠纷的处理,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可以运用专业知识优势进行调解,即达到解“法结”,更解“心结”的效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社区、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因人、因地、因时、重点普遍等预防方法,通过在广大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道德观念及明辨是非能力,对纠纷的自我控制,解决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区域、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大调解”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社区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

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24号前向乡综治办及“大调解”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即时向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我乡采取了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结合了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了全乡的中心工作,抓住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素质较差的薄弱环节,提高了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8、专项治理机制。在今年开展了春耕季节、世博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时,我乡成立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基层干部依法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对辖区内可能影响春耕生产、世博期间的各类纠纷及时进行排查、重点防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定人定责,及时进行调解,对当前发生的尚未调解的民间纠纷和调解未果的纠纷实行定点跟踪;对易激化和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民间纠纷,优先进行调解;对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做好调解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矛盾激化,乡党委、政府把无民间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和无民事纠纷引起群体性械斗事件作为考核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综治办、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我乡在构建“大调解”体系上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但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的一体化和常态化,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平安XX”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XX乡委员会2012年6月28日

推荐第5篇:大调解半年总结

炉城镇道子坝村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为深化我村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0年上半年,我村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村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村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村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

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村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村坚持打防

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村民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村民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村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

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农村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一)村调解工作职责

负责本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协助镇政府处理村民矛盾。

1、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村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情况,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推动建立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责任追究机制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3、接待村民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处理、非诉讼调解和督查回访工作;

4、组织开展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动员和组织党员、村干部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并为乡镇(街道)年度综治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5、公开选拔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考核人民调解员,督促推广、使用人民调解制式文书;

6、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和社会稳定工作信息;

7、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其它工作。

(二)调解工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健全排查工作网络,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开展定期排查和重要时期、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村调解组织每周排查一次,村调解中心负责登记、汇总、分流、研判。

2、分类处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梳理,进行分类处理,小矛盾小纠纷由村级调解组织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及时上报,人民调解中心参与调解;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制定预警方案,防止激化。

3、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大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国

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纠纷苗头或线索按照要求向主管机关和基层党委政府报告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业务培训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组织1-2次调解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调解员,规范档案管理。

6、联合调解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互通信息,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

7、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验收;每年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安排布署工作、表彰先进、兑现奖惩;

8、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调解组织不健全、调解人员配备不齐全、处置矛盾纠纷不力,造成矛盾纠纷增多、“民转刑”案件增多、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对重大疑难纠纷迟报、漏报、瞒报的;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激化矛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炉城镇道子坝村

2011年6月13日

推荐第6篇:永和镇大调解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永和镇2011年大调解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围绕“重点建设招商年”建设总体目标,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永和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领导重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协调中心工作,对大调解工作不但人员配备的合理,在经费投入上也进行了大投入,大协调中心以党委书记为主任,分管副镇长为副主任,镇各部门负责人和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调解中心组织网络;大调解中心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司法助理员为副组长,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安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大调解中心。同时领导联系村(居),镇干部包村,全镇共8个维稳信访协调小组。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大协调中心主任统一部署,具体由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安全工作人员现场处置。

二、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维稳信访大调解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党政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矛盾纠纷分析会,镇维稳信访大调解工作组不定期召开维稳信访大调解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

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解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解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

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

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镇开展了综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今年上半年,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41起,调处4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39起,调处成功率达95%,形成15个调解卷宗。虽然维稳信访大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为全镇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6月30日

推荐第7篇: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为推进我社区能成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深化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增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调动整个社区全体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一、法制宣传

我社区在这半年里广泛利用黑板报十二次(共计六期)进行了大量法制宣传、橱窗六期、片展十六幅、多次展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并且开展了两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社区通过利用寒暑假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了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总结《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两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到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使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深入人心,更加人性化。

二、调解工作

社区自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以来,对金城小区因水电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每月不低于两次进行调解。金城小区一位领取低保的人员因夫妻离婚问题,社区调解人员对其双方进行了劝解。在小区内社区调解人员曾五次进行了邻里纠纷调解。将正确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把即将发生的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为人民,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而作出积极地贡献。

三、帮教工作

社区居委会组成了一支由社区、片区民-警及家庭监护人的帮教小组,对去年或今年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了帮助教育,并且了解掌握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尽力的去帮助解决。使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苏家塘社区居委会

(www.daodoc.com)

推荐第8篇: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为推进我社区能成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深化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增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调动整个社区全体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一、法制宣传

我社区在这半年里广泛利用黑板报十二次(共计六期)进行了大量法制宣传、橱窗六期、片展十六幅、多次展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并且开展了两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社区通过利用寒暑假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了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两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到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使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深入人心,更加人性化。

二、调解工作

社区自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以来,对金城小区因水电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每月不低于两次进行调解。金城小区一位领取低保的人员因夫妻离婚问题,社区调解人员对其双方进行了劝解。在小区内社区调解人员曾五次进行了邻里纠纷调解。将正确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把即将发生的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为人民,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而作出积极地贡献。

牛牛文库 海量资料分享

三、帮教工作

社区居委会组成了一支由社区、片区民-警及家庭监护人的帮教小组,对去年或今年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了帮助教育,并且了解掌握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尽力的去帮助解决。使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牛牛文库 海量资料分享

推荐第9篇: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在XX办事处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调解员和志愿者即是工作人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社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走访。我们共调处19件,其中家庭纠纷宗,邻里纠纷宗,在我们调委会的耐心劝解下,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注意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今年小区在

平改坡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

为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会议和培训等,举办多场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

2、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结合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的重点人员,社区书记带头和调解员去他家与他们谈话,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让广大居民居住在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

推荐第10篇: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星火社区调委会在街道调委会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星火社区所辖12个居民小组,非公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委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11篇:调解工作总结

2009年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本社区尽管没有重大疑难纠纷,但是也有小的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社区居民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本社区调解委员会在街道、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矛盾纠纷时,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翁德娟、综治委员张箭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去年的一天,磨房巷21号4-3漆凤的母亲迷路被两路口派出所送回,主任翁德娟、综治委员张箭、民政委员廖建军首先赶到现场,即时与家人取得了联系,多次调解家庭纠纷,妥善的处理了这件事,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和社会的称赞。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社区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社区调委会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调解小组来解决疑难问题。如,邻居之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发生矛盾,我们调解小组首先进行调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让双方满意。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加大社区调解委员会小组的力量。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努力,现在调解委员会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社区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社区秩序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作出新的贡献.

较场口社区居委会

2009年12月31日

第12篇:调解工作总结

2012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2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六一社区

2012年11月14日

第13篇:集凤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集凤镇2012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提高社会矛盾的调处效率,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法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平安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集凤镇“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主题,遵循“大稳定、大调解”的工作思路,以“小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办事处、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构建集凤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信访、司法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格局,达到调解资源大整合、调解体系大健全、调解机制大联动、调解能力大提升,保障和促进街道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集凤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中心。镇党委书记张体先任组长;副书记黄晓明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集凤派出所、集凤司法所、集凤镇法庭和镇府各部门。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进一步完善制度,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悬挂,以时时鞭策我们牢记宗旨。

三、工作实绩

今年1-5月,我镇调解共成功调解纠纷达14起,其中边界纠纷7起,婚姻家庭2起,邻里关系3起,交通纠纷1起,资源纠纷1起。实行严格排查制度,每半月下基层入户调查,掌握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早发现,早解决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镇、单位负责人及时总结汇报近期矛盾调解情况,研究解决矛盾新办法,新途径。

3、加强领导。对矛盾纠纷复杂的,成立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强化领导责任制,限期解决,极大地增强了领导的责任心,有力地确保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四、存在的不足

我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各种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人民群众的提出的意见重视不够,排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14篇:农村调解工作总结

村调解工作总结

在镇司法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精彩世博、法治先行”主题活动, 努力作到一般纠纷不出居委,矛盾纠纷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传播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有效调解纠纷,合理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一方平安。

村委会内有常住居民4500多人,常住户1000多户,为了加强社区治安防范,保一方平安,建和谐社区,积极推动本村调解治理建设工作。

今年组织各类村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2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村民宣传“五防”知识。

人民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小区为切入点,坚持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的理念。祥和星宇居委会,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楼组长、志愿者,利用他们走防巡逻的时间对本小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他们即是楼组长、志愿者,同时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通过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掌握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的隐患,规范调解制度,使祥和星宇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调解委员会全年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居民创造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15篇: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始终把民事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民事诉讼。今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637,审结627件,调解、撤诉475件,调撤率达到了75.8%。

一、树立理念,提高调解意识

民事调解作为一种民事审判结案方式,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基于此,我院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提高全体干警调解意识作为重点抓在手上。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一年来,我院始终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做到了廉洁勤政、主动服务,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新形势下,我院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意识。我院不断加强民事调解 1

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

二、合法规范,把握调解原则

近年来,我院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正确把合法原则。我院坚持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未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二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调解。三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我院坚持以及时、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地防止了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今年来,我院调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两个月内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四是正确把握规范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仪态庄重,着装规范,使用 2

“法言法语”,没有出现行为和语言失范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调解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来进行制作,防止了调解书失范。近年来,我院正确把握“调解四原则”,调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调解、强迫调解问题,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出现调解书不规范的问题,更没有发生因调解工作而出现的信访上访案件。

三、建立机制,拓宽调解渠道

为抓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我院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大调解”的工作氛围,并通过运用社会资源,不断拓宽渠道。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的案件调解工作。落实了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明确要求各法庭的庭长,在亲自办案的同时,还要具体指导本庭的调解工作,从而逐步营造了“全员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奖优罚劣,把调解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把案件调解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目标,列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缺席,明确规定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庭和人员予以扣分处理同时,还对年终调解率高的庭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产生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大大提高了干警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我院民事业务庭中,有五个业务庭的调解率超过了75%。三是交流经验,组织从事民事审判的同志谈自己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并以在院工作简报上刊登调解经验、介绍个案的调解方法等方式,宣传调解典型,开拓调解思路,从而开辟了一条总结交流调解经验的有 3

效途径,使全院干警的调解水平普遍提高。四是构建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强化调解效果,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召开调解工作会议、选任调解助理员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一套协助调解网络。一年来,我院基层人民法庭为辖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1场次系统培训,有力地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调解水平。组织召开了1次全县高规格的司法调解确认工作会议,召开民事调解联席会议1次,化解群体性纠纷15起。近年来,通过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先后解决诉前矛盾纠纷200余起,有力地减轻了法律工作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创新方法,丰富调解手段

在近年来的审判实践中,县法院逐步完善并推行了抢抓关键法、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案例诱导法、借力使力法、组织助力法、冷却处理法和温情感化法共八种调解方法。在具体调解工作中,我院坚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将这些方法巧妙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一是抓住关键找准点。对于一些争议标的不大而案情却相对复杂的案件,并不固守查清事实这一教条,而是本着利益平衡的原则,在尽量查清案情的同时,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平衡点,围绕这个平衡点进行调解,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辩法析理善诱导。在民事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理出头绪,讲明法律,说清道理,通过及时耐心的启发疏导和说服教育以及相关案例,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民一庭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情绪激动,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对此,办案人员分头到原被告家中,在指出双方均有过错并做其思想工作的同时,向双方讲述了一起因琐 4

事互殴,打人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而被害人致残的案例,教育双方摒弃前嫌。最终通过引导和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互相道歉,握手言和。三是借力使力巧开锁。一件案件到了法院,双方当事人都托人的为数不少。对此,我院借助双方“说情人”,利用他们来开当事人的“思想锁”,为案件调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请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来协助调解,并针对当事人比较相信代理人、律师的特点,通过代理人和律师协助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等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冷热有别重感化。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分别适用“冷处理”、“热处理”、“温处理”等不同方法。所谓“冷处理”,主要是对于打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或矛盾较为激化的案件,不急于调解,而是先放一段时间,使当事人的情绪“凉”下来,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冷静下来,正确分析形势,从而愿意接受调解。所谓“热处理”,就是在当事人已有调解意愿,但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热调解”。“温处理”,主要是指在与当事人接触进行调解的时候,要出以真心、付出真情,让当事人相信办案人员是他的贴心人,会为他主持公道,从而愿意讲出真实的想法,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五、加强协调,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在办案中,坚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调解工作取得最佳成效。一是处理好审判各个环节的关系。在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起密切的衔接关系,使立案庭、审判庭、执行 5

局等各部门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相互鉴定,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并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今年以来,立案庭在正式审理前进行调解而结案的案件21件,并通过立案庭工作息诉18起。而在调解协调达成后,即时履行率达到了80%以上,有效地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二是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和判决都是法定的结案方式,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我院坚持不走极端主义路线,做到既不无限夸大调解的作用,在办案过程中片面追求调解率,甚至导致办案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又做到不将诉讼调解制度视为可有可无,不在庭审中走过场,坚持用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式来结案。三是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调解实际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当地的风谷习惯之间的关系。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当地风谷习惯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率。

六、政策倾斜,支持调解工作

针对调解相对判决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的实际,我院实行了政策倾斜,大力支持调解工作。一是人员全理配臵。选调了一批年富力强,有经验、素质高、善调解的审判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使人民群众更加相信法庭从而愿意调解。二是加强后勤保障。去年以来,新建了两个人民法庭,并对其他人民法庭进行了修缮,为所有法庭配齐了警车、电话、微机等办公设备,并于今年上调了人民法庭的办案经费,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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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县法院的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使法院的各项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出现了“三降四升”的良好局面,案件发改率、信访案件发生率、当事人申诉率都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下降,而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案件执结案、社会满意度都有所上升,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16篇:村调解工作总结

××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村调委会在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0起,调解成功18起,调解率达90%,达到了村民家庭和气,邻里团结,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村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各类会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村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和片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

百姓树立了为村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 ××村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村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乡村而努力奋斗。

××村调解委员会 2014年12月

第17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XX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6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1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XX镇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XX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2

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3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第18篇:社区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2010年调解工作总结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司法所的领导下,在社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

我社区在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把维护稳定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辖区居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不能调解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有效的防止了群体闹事,集体上访。

社区利用黑板报向辖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及党的政策12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布标、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我们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58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100%。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圆通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与重点人员谈话,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社区居委会 2010年12月5日

第19篇:大调解工作总结

岱林乡2011年度“大调解”及矛盾纠纷大排查

工作总结

岱林乡地处西充边陲,与南部、顺庆三县交界,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法律意识不强、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为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去年7月份我乡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群策群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举措据统计一年来该乡调处中心就接待来访20批次,受理矛盾纠纷52件,直接调处52件,防止矛盾激化11件,做到了阶段性“四无”

一、责任到位

新时期下矛盾纠纷出现新问题、新特点,岱林乡党委非常重视,由党委、政法综治牵头、调处中心、司法、职能、社会各方整体联动,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登记、受理、调度、管理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主体更为人员组成科学

二、网络健全、机制创新

在组织网络上建立全乡了乡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和调解信息员大调解工作网络全乡9个村、都成立了调

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8名义务调解员40名、信息员62名.

二、在工作制度上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职责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健全了乡党政包案和接待日制度、矛盾纠纷分流和移送机制、纠纷排查预警机制还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评细则》并列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三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密切合作了调处中心与公安、法院等职能优势互补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在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人员和地段逐级层层摸排“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总要求调处中心每月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矛盾纠纷隐患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介入了矛盾纠纷,土地林权纠纷和邻里矛盾问题引发矛盾极具性和倾向性如不或者处置不当容易乡调处中心联合公安、国土、林业等制定了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预案使预防和调解此类纠纷性意见矛盾也了化解一起过激事件

横向上“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工作原则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满意”为服务宗旨整合调解资源改进和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转变大大了对矛盾纠纷反应和化解能力。

2010年我乡的“大调解”工作在乡党委和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有序进行,有效化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倍加努力,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在我乡深入开展,为我乡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20篇:调解科工作总结

2011年调解科工作总结

8月份调解中心办公室调解科成立以来,在调解中心办公室的领导、指导下,调解科主要做了两大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全区调解网络建设情况、调解阵地建设情况、调解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

基本情况如下:

我区共有5个办事处2个镇,全部成立了以分工书记任组长,党政办、综治、司法、公安、信访、土地、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处镇“调解中心”。 大部分处镇专门为调解中心划出办公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社区、村层面,除新建社区外,90%以上的社区、村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设有专门的调解庭室,社区、村能够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形成“街道—社区—群众协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

不足方面

1、各处镇虽然建立了调解中心,但办公场所没有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个别处镇没有单独的调解庭室,仍然和司法所和署办公。

2、机关、企业、大型集贸市场的调解组织建设严重滞后。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调解组织,更没有调解庭室。

3、调解员业务素质不过硬,调解成效不够好

一是绝大多数基层调解员是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兼职,难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摸清社情民意、排查和调解矛盾纠纷。二是调解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一些基层调解骨干变动频繁,难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三是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调解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无法应对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新类型矛盾纠纷,成为了制约调解工作有效开展的直接瓶颈。

二、参与全区信访接待。

9月份以来,参加了区组织的由8部门组织的工作组,陪同领导参与区重大事项的接访,两个多月来,共参与信访接待100余次,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受到了工作组及相关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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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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