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2022-12-21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2009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冬季公路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县交通局《道真自治县交通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道交发„2009‟121号)文件要求,我所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现将2009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所成立了“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09年冬季公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冷国东(所长)

副组长:韩忠建(副所长)、余加雄(副所长)

成员:李佳凤、彭清明、涂勤方、张建华、彭敏、牟小华、郑继松、韩世路、王强

二、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规定全体管理人员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安全学习日;

二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春运等期间和重大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驾驶员、爆破员等)管理所与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杜绝病机(车)作业。

三、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充分利用宣传车、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

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2-5820099),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此期间,出动宣传车6车次共行程1800公里,出版简报7期。

四、公路养护

去冬今春,我所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人员少、里程长的情况,由所长牵头,每半月对我县县公路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排。

1、在路基缺口、边坡坍塌及路基沉陷地段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了人员进行及时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冻易滑路段备足了防冻防滑砂,确保了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2、强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统一着标志服,戴安全帽,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养护工作均按程序进行。

3、严格了炸材的管理和使用,至今无一次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4、派专人对桥、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桥面设施和上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5、督促队、组、室、班、点搞好“四防”工作,即防滑、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

五、路政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路政管理工作职责”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1、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4天,每次巡查不少于60公里。

2、杜绝违法建筑,严格查处了擅自占(利)用公路和破坏、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了恶性超限运输行为,将超限运输车辆降低到3.5%以内。

4、认真清理了非公路标志、标牌。

六、小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规定控制车速和使用警报器,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一般不超过40公里/小时。

2、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驾驶员随身携带各类手续,安全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严禁公车私用,超员超载。

我所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努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力争把我所的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推荐第2篇: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北京市京工友谊时装厂 2013年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安全工作实际,本单位从2013年4月28日至年8月5日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行动,目前已取得较大成效,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责任明确

本企业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了更好的搞好本次百日专项行动,特成立了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和进行,并同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能职责,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把百日专项行动落实做好,确保了百日专项行动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方案细致 部署到位

为更好地推动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逐项对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做了精心部署,详细安排,并将《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到各部门、科室,把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行动主要内容、行动责任单位、行动效果等做了详细安排和规划,并把工作措施、

1 工作要求、工作责任纳入督查内容。通过一系列的精心部署和安排,有效的付诸实施,保障了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已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完成相关工作,达到了工作预期效果。

三、防微杜渐

成效显著

1、本企业遵照公司安保部的指示,始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工作主旨,紧绷安全意识的心弦,领导班子成员不放松不懈怠,于春节、“五一”、“ 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亲自带班,认真负责的确保本单位的各项安全事宜,以行动为广大员工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并使大家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意识,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活动期间,为了加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并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培训活动,通过适当合理的宣传与鼓励,使得广大员工纷纷积极踊跃的参与到安全学习中来,通过学习,让大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工作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竭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完成好本次百日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年初与各出租网点签订的《出租网点安全协议书》为基础,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由乙方承诺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也会对各出租网点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定期

2 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对疏散通道、指示标、消防设施、喷淋系统、防火卷帘、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出租网点进行常态化的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做到万无一失。

4、为更加深入的做好各项安保工作,结合本企业防汛工作专项保卫会的工作内容,就本年度防汛期间的相关安全工作进行了缜密的安排与切实的部署,同时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防汛事宜,加强汛期安全保卫工作,监督和检查出租网点汛期的工作,保证了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防汛工作不出纰漏。

5、随着本次百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特指定专人组织大家学习和落实消防安全知识,正确掌握消防安全技能,让大家加强了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并提高了大家在各项事务中的安全意识,在之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并开展的相关安全知识问答活动中,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最终24人全员通过。

三、未来安保行动工作重点

1、企业领导班子须在思想上更加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各种安全隐患问题的监管力度,在思想上要时刻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在行动上要缜密落实,做到未雨绸缪。

2、积极搞好本企业的日常安保工作,加强学习,提升

3 协作,组织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3、加强对各出租网点安保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予以整改,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死角的治理和整顿工作,进一步做到消防安全无死角,未雨绸缪早预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以上是京工友谊时装厂2013年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过此次活动,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常抓不懈,加强对各网点的疏导与管理,提高对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的教育,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良好态势。

北京市京工友谊时装厂

2013年7月15日

推荐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07-12-07 00:41:4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

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

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04〕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xx电视台、山西日报xx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

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

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

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推荐第4篇:清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

在“集中开展清查登记流动人口专项行动”中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田地委、洛浦县委和杭桂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对该村所有居住人员及流动人口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清查,现将三天的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查小组基本情况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共有清查人员18人,其中政法系统6人,机关单位12人,组长由洛浦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好鹏同志担任。另有基层组织人员7人配合清查小组的清查专项行动。

二、清查小组在三天清查行动中的工作情况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有4个小队组成,我清查小组也分为四组分别对该村4个小队的居住村民进行逐户逐屋清查,尤其是对非法宗教人士、蒙面妇女等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清查。在清查中,清查人员对该村所有外出人员的身份证号、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在外出地所从事的职业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当日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一一汇总,每日按时将清查汇总内容上报杭桂乡人民政府。在清查小组的清查行动中没有发现该村有流动人口、“三无人员”及出租房屋,也没有发现村民个人拥有非法物品。

三、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清查中,大多数外出人员都有具体的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外出所从事的职业,但有极个别外出人员去向不明,如: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2小队村民亚森·买吐送(重点人员)一家四口人于2009年12月去和田,在和田的具体住所不清楚,从事何种职业也不清楚。针对这种情况,我清查小组要求村委会尽快查清本人外出的相关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杭桂乡人民政府。

四、优秀清查人员推荐

在三天清查中,我组清查人员

同志在清查工作中能够及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清查工作仔细认真,完成了组长交付的其他任务,推荐为优秀。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推荐第5篇: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总结

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结合我标段内的实际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运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安全联查,并在重要节日和重要时期进行专项检查。各施工队伍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生产、工作性质,制订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保卫防范措施、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消灭事故隐患。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施工队伍;施工单位与下属各单位均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机构 组长: 组员: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在质量审核体系中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我标段在进行认证

的过程中,对全线各项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审定和修改,各施工单位按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档案,对各项工作的实施过程实行原始记录。如消防器材药液的检查更换,各单位均画出示意图,标明存放地点和数量,对更换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了从按程序办事,按规章操作,不允许任何与安全生产不符的行为。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一次至两次活动,并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反复强调安全问题,根据季节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做到了活动有记录。管理处安全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进行全处性的安全联查,并在重要节日及暑期等特殊时期进行专项检查。使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消除和有效的遏制,确保运营管理各环节的正常运转。

四、认真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交通厅和项目办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我标段6月份在全线范围内开展了 “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全线各岗位职工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岗位操作规范的学习,教育职工干部严格按规范操作。加强对锅炉工、电工等重点岗位和部门重点检查和教育。

2、结合《道路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加强车辆的管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

法实施条例》,特别是车管干部和司机,要逐条学习掌握。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专职驾驶人员,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3、开展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我线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各施工段落内成立了维修分队,对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详细记录,集中进行维修整治。

4、开展专项安全演练

火灾应急演练:以项目部预制场食堂伙房附近为火源,有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带队达50多人参加的持续40多分钟的实际演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发生特大降雨,汇聚的洪水将冲毁陡沟子大桥拌和站及工人宿舍。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刘献军发现险情后,立即报告给防洪防汛应急小组组长丛德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正式启动。在应急小组的带领下将所有人员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段;高空坠落应急演练:以项目部桥梁施工二队为事故发生地。大桥全长605米,最高接柱34米,在接柱及盖梁施工中,高空作业是项目部安全的重中之重。演练内容杂此桥施工现场支范本时发生1名工人高空坠落,在事故处理时,跳板发生掉落导致一侧架子管倾斜,高空支模板处工人紧急撤离施工现场,及时报告工地应急救援小组,在初步救援处理中,同时向急救中心、公安部门发出

救援电话。

五、按期开专项安全生产会议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的重要事宜。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科每日进行日巡查并有记录。对路基施工、桥涵施工和预制场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如:桥涵施工挖孔、接柱、梁板安装、高空作业、山体爆破作业、高填方路基施工。针对人工挖孔、陡沟子大桥接柱、T梁安装、开山段爆破、高空施工作业、防火防电等,另外,对全线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及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砂、锹、稿等器材,挖孔爆破时,采取井口放钢筋焊接的十字网或木板,并铺设草帘子,防止了碎石块飞溅,避免引起意外伤害。各施工队在活动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

本项目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及活动,强化了广大参建者的安全应急意思,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同时也为安全施工生产收到良好效果。

推荐第6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巴环„2009‟135号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09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环保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688人次,检查企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40家(个)。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3家(含在建的南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4家、危化品企业1家、加油站8家、

加气站4家、天然气开采项目7家、造纸行业1家、矿山开采(尾矿库)9家、医疗机构30家、水泥制造6家、屠宰行业10家、畜禽养殖企业17家、酿酒企业5家、茧丝企业2家、油脂公司5家、宾馆12家、餐饮店173家、其它加工企业22家、市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集镇限期治理、辖区内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1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近三年来省级以上审批的44个建设项目。累计受理12369投诉案件367件。其中:涉及水污染87件、大气污染78件,噪声污染169件,固体废弃物污染13件,生态破坏1件,其它污染19件。办结367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确保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组织部部长明亮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纪委常委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司法局、规划和建设局、安监局、巴中电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专责,有关部门抓落实、负实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印发了•2009年巴中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打击“两高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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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挂牌督办案件,尤其是已经取缔、关闭又死灰复燃的案件,一律实行领导挂包督办,限期完成。通过检查,有关企业均能够履行环保义务,落实各项环保应急防范措施。均未发现相关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存在。

二是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区)政府认真落实上级规定和要求,把群众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惠民行动的主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大了本辖区内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力度,重点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机制,聘请当地村干部作为饮用水源保护现场监督员,加强当地群众饮用水水源的日常监管。从严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对保护区内原有的重点污染企业一律责令搬迁或关闭。专项整治过程中,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重点污染企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环评”前置审批手续,排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是否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周边企业无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防范措施的,一律挂牌督办。重拳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挖沙、采石、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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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对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处理不达标的运营单位进行查处。对渗滤液直排和渗滤液超标排放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责令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限期治理企业限期安装COD在线监控设备,协助重点排污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运行巡视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敦促企业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演练,防范企业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做到了巡察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从严控制污染物增量。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置条件,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纳入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一起安排布置、一起现场督办。市、县(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等规定,协同环评、污控等科室,通过明察与暗访、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各项目业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力保项目投入使用前的“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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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对城乡结合部的塑料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地条钢铸造厂、炼油厂、食品厂、小型再生纸厂、牲畜屠宰场(点)、沙石场、农家乐等168家小型企业进行重点整治,按照一厂一册的原则,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物资加工点、小作坊等违法排污行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工艺落后且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小加工点依法取缔。切实解决了城市周边环境脏、乱、差及违法排污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未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补办;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对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且长期拖着不办的企业移送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取缔办法‣进行依法取缔;对高能耗、高污染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报请政府予以关闭。

通过“中、高考禁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污企业后督察、城市小区日常监管、“农家乐污染整治”等活动的开展,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依法查处。据统计,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制发•现场检查指导书‣140余份,•限期治理通知书‣30余份,•整改决定书‣480余份,立案查处15件,停产停业5家。

通过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企业治污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顺利,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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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开设了“关注环保”社会视点栏目,摄制了•环保专项行动特刊‣、•巴河污染现状系列报道‣等专题片,对违法排污行为和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曝光。三是在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了环保知识讲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市民监督违法排污行为的积极性普遍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维护了广大市民的环境合法权益。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达标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成本较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受经济条件、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影响,一些环境违法行为虽然得到查处,但从根本上解决仍有较大难度。三是执法方式有待改进,部门联动执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积极推进与监察、发改、经贸、工商、建设、安监、国土、水利、供电、银行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对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加大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敏感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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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专项行动阶段工作总结

崇礼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阶段工作总结

为保障建党90周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稳定,切实贯彻落实市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周密计划,对文化市场、广电行业、图书音像及歌舞娱乐行业实施集中整治,以下是本阶段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一、工作重点

(一)本阶段主要工作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巩固、回访抽查。

(二)局领导小组针对本阶段巩固回查工作召开行动部署会议,对暗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了部署。尤其安排夜查暗访,前期问题突出的环节着重抽查,保证了专项行动的落实到位。

(三)此期间对前期检查的回访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3车次,抽查了18家守法经营商家,对前期通知改正的3户商家实施了暗访检查。

(四)炎炎夏日,消防安全工作关系重大。在回访的同时也把防火、防重大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提升为首要任务,例行检查的同时着重叮嘱安全防范,切勿因小失大。

二、工作小结

(一)本阶段专项行动回访抽查未发生重大案件。

(二)行动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并举,着重强调违法违规的危害性和执法处罚的严厉性。

(三)行动执法人员深入执法,加强走访暗查,不走过场,努力完成了所分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提高了综合执法效率。

(四)经过市局前期培训,我们发现在执法类别环节等地方还存在问题,尤其是新闻出版市场,以前不认为是检查的环节现在通过学习也被列入了执法范围。

专项行动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为保障建党90周年、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的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崇礼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文体局“打非治违”工作显成效

自5月底开展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以来,文体局积极行动,严格按照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要求,立足本职,在对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逐个检查、落实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 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体局成立了由局长黄枝滔任组长,副局长蒋成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宝荣、副大队长蒙桂菊为副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文化市场行业内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除。重点检查文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对业主提出整改要求,对2家文化经营场所一时整改不到位的发出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对少数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教育制度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和动态管理。到目前为此,共组织检查46次、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检查企业250家次、提出警告28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8起、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4处,依法取缔无证经营1家。

文体局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将进一步把“打非治违”工作引向深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状态,使辖区文化市场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推荐第8篇:养殖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摸清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基数和环境守法状况,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黔南州环境保护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基本摸清了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底数和禁养区内养殖户数,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出动车辆

台次,人员

人次,本次执法共检查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1家。

(一)兴源养鸡场。位于侯寨乡尖岗村五组,占地12亩,职工人数12人,养殖蛋鸡5万羽,年出栏鸡5000羽左右,年产鸡蛋11870吨左右,距尖岗水库200米。

(二)党建伟养猪场。位于侯寨乡侯寨社区,占地面积2亩,职工人数2人,养殖猪500头,年出栏成猪1000头,距尖岗水库500米。

(三)玉龙养鸡场。位于马寨镇张寨村,占地6.4亩,职工人数3人,养殖蛋鸡1.8万羽,年出栏鸡1800羽左右,年产鸡蛋 3800吨左右,距尖岗水库200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该三家企业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该三家企业均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三)该三家企业均未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

三、下步打算

(一)经我局与党建伟养猪场协商后,该企业计划2011年6月底前搬迁,另两家企业搬迁事宜正在协商当中。

(二)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本次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已经结束了,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为遏制农村环境污染,促进饮用水源的保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给辖区群众提供了一个生产发展、生态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推荐第9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昭通市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统一步骤,阶段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昭通市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802人次,检查企业1004家,其中立案企业70家;已结案企业57家;13家未结案的企业正在办理过程中。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8家,其中市级督办企业2家;县级督办企业6家;非督办企业70家,镇雄、威信、彝良等县分别对6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共处罚金累计35.35万元。对31家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分别采取了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处罚措施。对鲁甸县石材加工厂厂长李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无任何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企业29家,其中市级5家;县级24家。

截止自11月5日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176件,其中已受理166件;受理办结153件,办结率92.3%。另外13件因其它原因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据统计,全市共制作大型横幅标语35幅,背景墙11幅,投入经费2.5万余元。各县区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28次,组织开展环保知识下乡、进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大型广场宣传35场次,散发环保宣传资料12000余份,累计投入资金12.2万元。二是配合市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我市自然生态状况进行调研。三是主动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的联系,推动环保宣传的参与面。如市环保局与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了青年志愿者“环保知识下乡”活动,印发资料3000余册,对大山包黑颈鹤自然保护区附近居民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昭通市登山协会联合举办了“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家园”登山比赛活动;10月,由市政府主办,市环保局承办邀请了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的专家到我市进行了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四是责任到人,认真抓好专项行动期间的各种信息上报工作。据统计,全市先后累计编发《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36期,报送有关材料118次,涉及各类报表50余份,充分反映了我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实际工作情况。

(三)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和各种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各企业业主主动配合,及时主动提供企业相关资料和监测数据,为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科学决策准确提供基础依据;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打击力度,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确定整治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国家、省、市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我市环保专项行动主要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一是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全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级以上)19处,属备用水源的3处,水源地类型分别为河流、水库和地下水,所在河流及其水系分别为金沙江水系、乌江水系、赤水河水系和发达河水系,水质状况为ⅰ类水质4处;ⅱ类水质11处;ⅲ类水质3处;ⅳ类水质1处(镇雄县洗白河水源,属备用水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属省级划定的保护区1处,县级划定的保护区9处,至今未划定保护区9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级别分别为1级和2级。各水源地均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对水质有影响的主要污染企业共4家,分别是昭阳区水泥一厂、大龙洞公园、镇雄县赤水源镇洗白村集镇、镇雄县石门坎煤矿堆放场。通过检查,基本上查清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并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进行了认真整理,为我市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对水质有影响的4家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安全。对昭阳区水泥一厂采取的处罚措施是限期治理;对大龙洞公园采取的处罚措施是责成大龙洞公园承包方尽快完善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尽快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和审批,确保大龙洞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对镇雄县赤水源镇洗白村集镇采取的处罚措施是责成镇雄县环保局尽快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加大对水源地的监测力度,对水源地段设置界桩、护栏和警示牌;对镇雄县石门坎煤矿堆放场采取的处罚措施是依法关停。

通过以上整治,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基本上得到遏制,水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第二、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8月21日至26日,由市、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昭阳工业园区和水富工业园区进行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28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2家。其中能按照环保要求,各项环保手续完善,认真落实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8家;不按环保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4家,责成4家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治,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从这次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整治情况来看,我市在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方面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按照工业园区的界定,工业园区必须是由政府批建并设有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集中区,但我们在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有相关批文,我市2个工业园区的界定不清;二是作为工业集中区域,环境污染风险比较高,相关部门对各工业区缺乏重视,相应管理机构不健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及措施: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明确职责,划清界定,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加强对园区内落户企业的监督管理,减少园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建议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的环境执法力度,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少数个别违法企业,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的“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的要求,主要是针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化工、采选矿(含煤矿)、冶金、水电、公路、造纸等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对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合格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依法查处;对未按环评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长期以试生产名誉违法进行生产的少数个别企业作出了停产治理的处罚,较好地落实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对全市存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的31家企业,市、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

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和要求,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时间,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清理整治,重点对辖区内的213国道(昭待公路、昭麻公路、水麻公路)及全市11县区县际油路沿线的排污企业和旅游道路沿线、旅游景点保护区(昭通大龙洞公园、大关县黄连河风景区、水富县大峡谷风景区和威信县红色旅游区)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认真清理和排查,全市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道路沿线、旅游景点保护区均未发现有违法排污企业。

第五、集中检查各地及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推荐第10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凤凰路街道2007年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切实解决我街道办事处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云南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红塔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现将我街道开展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环保宣传

2007年8月,凤凰路街道在中心城区的沃尔玛商业广场举办了大型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文艺宣传,由于这里人流量非常大,所以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共展出宣传板十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

二、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凤凰路街道五个城市型社区和一个半山区村委会已经实现全部饮用自来水,对于唯一的半山区的灵秀村委会,对灵秀辖区内的东风水库、大红坡水库,严格按照红塔区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规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完善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1

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生态区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农家乐、餐馆排放的污水进行循环处理,切实杜绝了污水外流。

三、开展工业集中片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对街道辖区内的工业集中片区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纠正。二是严格对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三是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给予停产整治。

三、深入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整治

针对我街道的安宁化工玉溪分厂、玉溪铜业公司、化肥厂等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实施集中整治。清理结表明,以上企业均采用沉淀池、尾料回收利用等措施,基本达到国家环境整治标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玉溪锦来集团,街道在联合各有关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企业厂房改为玉锦园房地产开发,彻底解决了这里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过这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整治工作开展得还不够,特别是治理“脏乱差”

等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明显。有的企业对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街道对一些污染工业企业也没有执法权,但是只要我们坚决杜绝污染企业落户凤凰路,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凤凰路的环境将会越来越好的。

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第11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乡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项行动工作总结

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乡各有关部门、各村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2010年武平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统一步骤,阶段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了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村支部、村委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乡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指导和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到乡、村、单位齐抓共管,确保这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拟定了《***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我乡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乡“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事项、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各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村内的整治重点进行了明确,从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方面为全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注重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采取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法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等有效形式,安排部署和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提高了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

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各企业业主、各养殖户主动配合,及时主动提供企业、养殖场相关资料和监测数据;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打击力度,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确定整治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县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我乡环保专项行动主要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制定下发《全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科学划定全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定期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泥水质抽测;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并下发《***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实施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监管。二是着力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上游主要污染物排查。全面建立我乡养殖业管理台帐,以村为单位,对养殖50头以上的养殖场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并印发《**乡生猪养殖“三区”划定及污染治理方案的通知》,明确划定禁养区、适度养殖区及限养区等。同时,认真开展禁养区养殖场情况调查,并下发《**乡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抓紧组织实施生猪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禁养区养殖场拆除的宣传、动员及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逐步缩小规模拟拆除养殖场22户,关闭养殖场8户,实施拆除3户,通过治理并申报“三评”养殖场33户,有效降低养殖业污染排放。三是全面治理生活垃圾。一是积极开展**村等境内重点流域清杂治理。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有效实施农村“三改”,同时,先后完成**等村垃圾池建设;三是完成***圾焚烧处理场规划造址,有望近期开工承建。四是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组织实施全乡工农业污

染源普查。实施专人负责各木制品厂、电站等工业污染的监督治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对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使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部分企业业主、养殖户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淘汰的要及时转产淘汰,该关停治理的要督促企业关停治理,确保执法到位。

第12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昭通市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统

一步骤,阶段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昭通市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802人次,检查企业1004家,其中立案企业70家;已结案企业57家;13家未结案的企业正在办理过程中。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8家,其中市级督办企业2家;县级督办企业6家;非督办企业70家,镇雄、威信、彝良等县分别对6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共处罚金累计35.35万元。对31家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分别采取了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处罚措施。对鲁甸县石材加工厂厂长李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无任何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企业29家,其中市级5家;县级24家。

截止自11月5日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176件,其中已受理166件;受理办结153件,办结率92.3。另外13件因其它原因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根据《云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杨嘉华副市长就如何抓好落实昭通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的安排和部署,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市11县区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确保全市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进一步加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确保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及时行文对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杨嘉华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市11县区政府相应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由市环保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部门拟定了《昭通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昭政办通[2006]28号)印发11县区贯彻实施,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我市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事项、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各县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整治重点进行了明确,从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方面为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抓好责任落实。为确保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以上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都相应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和通报制度。据统计,我市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36次,认真分析和总结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个工作和环节上还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下阶段要开展的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上制度和措施,从抓好制度落实方面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

第13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04〕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xx电视台、山西日报xx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成效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

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拾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01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01年至2003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

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第14篇:“双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双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确保“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质监局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双打”专项行动,认真履行质监部门职责,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实施

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双打”行动,组织全员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双打”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号召执法人员全力做好这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到落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至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

确立以食品、化妆品、有机产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产品为这次“双打”专项行动的重点产品;结合实际,确立了部分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同时,对产品质量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加大检查巡查频次。重点进行五查。一是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国内外地理标志违法行为;二是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三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四是查处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违法行为;五是查处未经许可或批准,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擅自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

“双打”专项行动启动后至今我科出动执法人员338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5台次,共检查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生产经营企业101家,发现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建筑材料类案件4起,农机配件类案件1起,电线电缆类案件1起,总货值金额24000元,处罚款28000元。抽检化肥样品三个批次,均检验合格。有部分生产企业存在生产记录不全,内审制度不完善的行为,上述行为已经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四、落实措施,规范企业行为

“双打”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治边规范。一是严格区域监管,坚持在“管”上下功夫。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做到检查一家企业,就规范一家企业,整顿一个镇街,就提高一个区域,从而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改善了全市产品质

量状况。大部分企业建立了“两个台帐、一个记录”(即原辅料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和产品质量检验记录);二是坚持做好“扶”与“建”相结合,扶持企业走向规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逐步把质量管理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促进长效监管机制的逐步建立,促进了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三是树立样板,加强引导。针对小企业、小作坊多,质量意识淡薄,不懂管理,安全隐患大的实际,注意树立标杆企业,搞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整体推动。

五、加强宣传报道,形成舆论氛围

“双打”专项行动行动只有广泛深入人心,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今年的“双打”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筹划和实施。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期间,我局在红旗商厦举办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活动,并且在xx市望云广场参加了3.15大型活动。在整治初期,先后与《XX电视台》、《XX报》合作开展双打”工作,对重要案件和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报道。通过充分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介的全方位宣传报道,“双打”专项行动在引起了一定反响,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力。

六、“双打”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双打”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对此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深刻认识。主要是:

(一)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对小企业、小作坊的规范化长效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形成。小企业或小作坊,人员素质低,不懂管理,不顾质量,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XX市技术监督局稽查科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第15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文件

商环专发„2011‟12号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在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及有关部门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防控治理、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2次全面执法检查和13次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51人(次),检查企业1172家(次),省市挂牌督办企业6家,取缔关闭企业(生产线)28家,治安拘留10人,取缔非法电碾子1处,炸毁和封堵非法坑口7处,捣毁非法作业点13个;立案查处企业40家,立案处罚47家,罚款90.12万元,限期整改49家,处理群众投诉116件,办理中省市人大、政府、政协转办件17件。全市环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重视,周密部署,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 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多次研究涉及重金属重点企业污染防控、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污染减排等专项工作中

1 的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多次对环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做出批示,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开展和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监察、环保、发改委、工信、安监等九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信息通报、联络、协调、督办等日常事务。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国家和省上整治要点,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三是加强督办,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专项行动开展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市政府督察室定期对重大环境问题整治进展,下发政府督办函通报督促整治,并将挂牌督办未按期完成整改、省市县立案处罚决定实施不到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在市县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时视情扣分。四是创新机制,联合执法。今年商洛市区禁烧烟煤专项检查中,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与城管、质监、工商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对锅炉治污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工商部门对城区烟煤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质监部门对燃煤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商洛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有序推进。

二、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开展全市环保专项大检查 今年3月上旬和9月下旬,我市连续开展了2次以2010年部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等5方面“五查十看”为重点的环保执法大检查,共检查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56个(家),通过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了一大批重大环境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

2 21家重点污染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共实施市级挂牌督办5起、立案查处环境问题12起,责令限期整改14起,并对其中2家企业负责人实施环境管理约谈。目前各项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商洛市鑫丰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已上报省环保厅,技术评审会议已召开。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和丹凤县恒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现已停产,生产用电已切断。柞水县金正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上报省厅待批。洛南九龙矿业公司5月底矿山废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试运后于6月上旬通过县环保局、县政府督查室和黄龙小区办联合竣工验收,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废水已达标,并清理了超限站至污水处理站间的河道淤渣,经市县环保局现场核查予以摘牌。

三、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一) 强化防控,集中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整治 我市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企业较多,近几年我们把重金属污染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陆续关闭了洛南县黄金冶炼厂烧结车间、柞水县金正矿业公司1万吨粗铅冶炼生产线、镇安县嘉豪矿业公司铅锌生产车间和陕西银矿3000吨/年冰铜生产线等涉重企业,加强执法监管,严查违法问题,全面开展了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整治。

一是加强防控,制定防治规划和方案。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防控工作,商州区、商南县、镇安县三个县区按照重点规划单元编制了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洛南县作为重金属冶炼防控区编制专项污染防治规划。同时对重点区域内涉及重金属企业实施防控,市政府对规模大、重金属污染防控任务重的企业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分管副市长现场办公,督促企业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实

3 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商洛炼锌厂、商南县东正化工公司2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在全市连续两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全市36家涉重企业再次排查(其中正常生产13家、停产21家,关闭停业2家),涉及有色金属矿山采选33家、有色金属冶炼2家、铬化工1家;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市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不存在铅酸蓄电池生产、组装和回用企业,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也无重金属排放企业。

在企业整治方面,我们将商南东正化工公司部级挂牌督办整改落实和商洛炼锌厂环境综合整治列为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商南县东正化工公司因历史遗留铬渣堆放在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的池塘中,含铬废水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较大污染,2010年被环保部列为部级挂牌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向商南县政府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对该企业责令限期整治,重点做好中转渣库建设,加快铬渣处置和周围移民搬迁工程进展。目前,原渣库历史遗留铬渣已经全部处置完毕,投资270余万元,库容2.7万立方米,符合“三防”要求的中转渣库已投入使用;投资45万元修建雨水收集设施实现厂内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周围部分受污染影响的村民进行移民搬迁,投资280万元建设的移民安置楼现已建成并交付群众,经部省环保部门核查,7月28日已解除该环境问题部级挂牌督办;针对原铬渣场周围受污染的土壤开展的土壤原位修复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商洛炼锌厂因移民搬迁没有落实到位,建设项目试生产超过时限等问题被省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市环保局及时责令企业限

4 期整改,指导企业制定了《商洛炼锌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向企业派驻了环保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进驻企业,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和企业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状况连续监测工作,现场督促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全面整治。目前企业铅电解生产线已全面关停;投资1000万元新建的1万立方废渣周转库已投入使用,厂内临时堆存废渣正在转运入库;投资14万元对不能及时转运的部分废渣采取了遮盖、截水措施,将渣场积水、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站处理;投资61.96万元新建的两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投资100多万元建设了净化、锌粉、浸出冷却水回用设施,水循环利用率大幅提高;同时加快卫生防护距离内群众搬迁步伐,目前第一期搬迁的107户群众已住进新居,第二期搬迁的227户群众已完成赔偿兑付和旧房拆除,安置地住房建设正在紧张施工。

通过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全市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正常生产的重点企业均建立了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得以提升,全面规范了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建立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部门对重金属防治实现动态监管、重点监控,重金属对环境影响处于可控状态,确保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今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强化政治、大局、责任三项意识,落实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的责任,共对29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8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建立减排监管台帐和定期执法检查,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督促按期建设和投运,确保按期完成减排任务。

5 一是加强工程减排项目检查,确保按期建成使用。针对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问题,及时加强与发改、住建、城管部门联系,共同督促执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对重点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开展督察;目前六县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建设并进水调试,商洛炼锌厂回转窑脱硫工程投入使用,商洛尧柏水泥脱硝工程已动工建设。二是加强结构减排项目检查,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到位。重点对今年计划关闭的28家企业(生产线)开展检查,并对“十一五”关停水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全市减排关闭任务已基本完成,并提前淘汰了17家砖瓦企业,“十一五”关停的11个水泥企业均未出现死灰复燃。三是加强管理减排措施的监督落实。强化重点污染企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定期检查运行情况,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计,目前商洛炼锌厂、商南东正公司等7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计已开展,陕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实施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年减少废水排放90%,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减排180吨、氨氮减排110吨的目标。四是加强市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整改。今年3月市污水处理厂因存在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丹江、在线监控系统不规范等问题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后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3千多万元完成了市区雨污分流改造;环保部门在市区开展了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管网进水水质等专项排查和监测分析。同时针对污水处理厂两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帮助企业制定了整治方案,细化完善了整改措施,每周至少现场检查1次、采样监测1次,督促落实到位;督促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省级挂牌督办要求完成整改,帮助企业制定了整治方案,细化完善了整改措施,督促尽快落实到位;市污水处理厂投资79.2

26 万元,更换了污水提升泵、污泥回流泵、溶解氧仪和4个反应池曝气器649根曝气膜管、氨氮在线监测仪等设备,重新修建了在线监测室,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经省环保厅现场核查已整改到位。五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监管,分已验收、未验收和未安装三个层次对国省控企业自动监控现场端开展全面检查,目前全市已有11家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个市2个县级污染源自动监管平台已投入运行,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自动监控现场端企业的运行管理,全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能力和减排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我们以专项环境执法为抓手,坚持加强执法和综合整治相结合,陆续开展了以城市区域、工业园区和农村环境为重点的三项整治工作,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强化城市环境整治。

一是是开展城区禁烧烟煤。为进一步改善商洛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烧烟煤决定,市区环保部门共同行动,共排查采暖锅炉、茶浴炉、工业窑炉127家单位,检查锅炉179个、窑炉7个,针对每家使用燃煤的单位下发了禁烧烟煤通知, 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对不能完成清洁能源使用改造的,禁止使用有烟煤,采用无烟煤,加装消烟除尘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未改造和未安装消烟除尘脱硫设施的燃煤锅炉,10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在深入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掌握燃煤使用和排污情况,积极督促大型锅炉逐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改造,同时委托中介公司对商洛市区无烟煤供应公开招标,从源头严控烟煤市场,为大气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打

7 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开展噪声专项检查,打造平安中高考。5月初,环保部门就各商业文化娱乐、建筑施工、维修装饰加工等单位下发通知,要求严格中高考期间噪声控制,市环境监察支队与49个固定噪声源单位签订了《中高考期间噪声排放单位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书》,中高考期间,市县区环保人员对居民区和中高考考点周围环境的现场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督检查和巡察,共检查噪声源272个,查处噪声违法行为69起,噪声污染投诉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6%,为考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环境。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检查,我市制定了《商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与市公安局部门联合开展汽车尾气检测工作,加强商洛秦东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了设备安装、调试、核定,取得了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省环保厅的资质委托,目前,该企业尾气监测和机动车贴标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村镇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专项执法检查。我市在7月份对全市7县区1个省级工业园区和9个重点县域工业聚集区112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规划环评方面,目前除商丹循环经济园区、镇安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通过规划环评外,其余园区规划环评正处于修编、专家评审或政府审批阶段。在查处违法行为方面,镇安县在专项检查中对张米矿业聚集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土法炼汞等行为,联合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查处和综合治理,治安拘留10人,现场炸毁和封堵非法坑口7个,捣毁非法作业点13处,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问题,维护了矿区环境安全。柞水县小岭矿区对区内企业实行“一企一档、一企一策”的动态污染防治管理,矿区

8 所有矿产开发企业选矿废水均采用了“双管双泵”的方式输送至尾矿库,建立了二级以上废水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并对河道内原沉积的部分尾矿进行了清理,对矿区道路进行了改造并采取洒水降尘,大幅减少了矿区粉尘污染,区域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

二是是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我们认真贯彻环保部9月1日、9月15日两次视频会议精神,对全市18家危化生产企业和3家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并实行严格的环境监管。全市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关停和停产14家、生产4家),有环评手续的10家,三同时验收的7家,针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已责令停产整治。在危险废物检查过程中,我们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我市商南东正化工有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商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管理各项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指标体系要求情况责令整改完善,上述企业均无超范围经营、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对检查2001年到2010年由环保部、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建设项目111个(部审项目4个、省审项目107个),其中未开工项目22个、在建项目35个、试生产项目8个,其中有环评项目111个、三同时验收项目16个。针对检查发现7个超期试生产项目、26个擅自投运项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产违法行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向省厅申请试生产或三同时验收,大部分项目现已开展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3、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9 一是大力开展环保示范村建设。今年我市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镇建设、扶贫开发、生态旅游等工作有机结合,选择了10个重点村,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领,10个村的垃圾污水处理、水源保护成效明显,村容村貌有了较大变化。二是开展制药与皂素企业执法检查。商洛天祥植化有限公司通过开展全厂整修改造,加装两台水解物压滤机,更新管道,重新加注生物活性污泥法培养基,安装环保型锅炉等措施,开展污染治理促进达标排放。山阳县开展6次专项联合执法,集中对宽坪一带小皂素企业进行整治,落实环境执法人员具体监管,对非法小皂素作坊盯死看牢,使小皂素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有效打击。三是开展畜禽养殖业执法检查,共检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46家,检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检查名单,通过实地调查逐项填写检查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已投入运行的规模化养殖场建立了环境管理档案,明确监察责任人和监察要求,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5份,行政处罚1家,及时督促开展整改工作,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通过落实畜禽养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区域环境质量。

四、市县联运,巩固成效,集中开展环保后督察

1、对部省市挂牌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后督察。对2010年4起挂牌督办企业整改完成及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后督查(其中省级挂牌督办2件、市级挂牌督办2件)。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废渣污染环境问题被列为2010年省级挂牌督办,经过市县督察,目前企业茨沟尾矿库事故池溢流口已封堵,更换了事故池渣浆泵,加高了事故池,杜绝了矿渣溢流,泵排口至社川河内矿渣已全部清理;新建的2500m和3000m事故应急池、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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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泥输送管道已投入使用,破碎车间采用喷淋洒水等方式,减少破碎粉尘排放;对菱铁矿第

一、二焙烧车间回转窑进行技改治理,消除了窑头喷煤负压产生的粉尘;同时对矿区道路硬化和洒水冲洗,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省环保厅现场核查已摘牌。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下铺选厂因未“三同时”验收、选硫车间私设暗管废水直排问题被列为2010年市级挂牌督办,在2010年企业已投资10万元对选硫车间废水、尾矿库澄清水回用系统进行了改进,废水回用率得到大幅提高,经检查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市级挂牌督办要求全部落实到位,经市局现场核查已摘牌。

2、对影响环境安全的重点问题开展后督察。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后督查。一是组织对全市10个饮用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清理、排污口取缔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全市10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已建立了地物标志,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了护栏、界桩和警示牌。各保护区通过对影响水质的环境污染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了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落实了应急措施,储备了应急物资;各保护区

一、二级保护区域内均无排污口,保护区内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无新建项目和工业企业,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二是开展尾矿库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问题开展后督察。在7月份非煤矿山专项检查中,全市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9家(生产26家,停产36家,在建17家),其中有“环评”审批手续的71家,经过“三同时”验收的30家,对10家企业下发了限改通知。在全市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中,突出对尾矿库建设地点、周边居住环境、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应急防范措施等情况的排查,检查矿山企业尾矿库85座,提出整改意见30多条,充实

11 完善应急预案85个,在洛南县斩马沟尾矿库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商州区于6月27日专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7月7日至15日集中人力对区内五个乡镇10余家非煤矿山违法企业采取了拉闸断电、封存主要生产设施等措施,目前后续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通过矿山和尾矿库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了矿山企业自身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随着环保专项行动的整体推进,市区环境质量逐年提高、持续良好,商洛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截止2011年10月底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00天,丹江、洛河等6条河流19个断面水质现已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全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交通干线、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全部达到功能区域标准,环保专项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省上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强化环保专项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总结 报告 抄送:市政府,省环监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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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04〕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xx电视台、山西日报xx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基本

第17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145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1‟153号),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县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管副县长作了全面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2011年继续深入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出台了《石柱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副县长林翔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廷飞、县环保局局长冉春东任

副组长,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司法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冉春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环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大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力度,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在2010年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2011年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新标准,进一步对我县辖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2家达到国家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的部署,开展了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结合本地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在今年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企业148家次,立案2起,结案2起,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146起,办结146起。

(一)清查摸底企业现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辖区内的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了环保专项排查。

1、涉重金属企业

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共6家,其中正常生产的有3家:重庆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柱县沃特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万宝铅锌矿;未生产的有3家:石柱天坤矿业有限公司、石柱县镇丰矿业有限公司、石柱县振兴矿业有限公司。从总体情况看,上述正常生产的3家企业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建有污水处理池和循环池,且都采取了多层防渗措施,除重庆市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2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且定期由县环境监测站和企业内部监测人

员对地表水的水样进行监测,实现零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重庆市恒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有漏排现象,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并督促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2、畜禽养殖业

结合2010年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再次进行拉网式核查。我县的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马勤良养殖场、石柱石龙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我局已限期于2011年12月29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医药制造企业

在对辖区内医药制造企业进行专项环境执法检查中,清查出我县辖区内的医药制造企业有2家:重庆东田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且定期由县环境监测站和企业内部监测人员对总排口的水样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

4、其他行业企业

我县辖区内其他行业企业还包括26家页岩砖厂、2家化工企业、20家煤矿、2家屠宰企业、7家水泥行业企业3家

猪鬃厂等。这几类行业虽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但加强了日常环境安全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各企业都对自身可能出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认真自查,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了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

1、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

我县4家污水处理厂全部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西沱污水处理厂和黄水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尚未完善,目前正在进行市政管网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2、落后工艺水泥厂关闭情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7家水泥厂,除重庆科华石柱水泥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一厂外,其余5家(茶店水泥厂、江龙能源建材有限公司、渝烽水泥厂、东山水泥厂、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二厂)均为机立窑水泥生产工艺,茶店水泥厂、江龙能源建材有限公司、渝烽水泥厂、重庆永荣茶园煤矿水泥二厂均由县经信委牵头实施关闭工作;目前拟关闭的4家水泥厂放射源均已送市辐射站贮存。

3、重啤集团石柱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重啤集团石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我县南宾镇工业园区后,依托国家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配套建成一间SBR工艺

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取得试生产批复,正式投入试生产。原啤酒厂老厂区由县经信委牵头实施关闭。

三、工作经验及做法

我县环保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县人民政府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环保部门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有序推进环境法制

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新闻媒体积极组织进行跟踪报道,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一)在环境违法行为监控方面,污染监控体系尚在逐步建立阶段,对排污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

(二)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较弱,一是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有限,不能完全及时有效的对企业进行监管;二是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及对企业现场监察能力强弱不等。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18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xx电视台、山西日报xx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第19篇:专项行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浙安委〔2011〕6号

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1-04-2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在全省立即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需要,也是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重大事故2起,较大事故22起,同比分别增加2起。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然普遍存在,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甚至还相当严重。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研究解决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打非”专项行动。

二、明确重点、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打非”专项行动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特点,全省“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为: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机械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范围。

在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重点放在《通知》要求的5项重点内容上,同时,还应对以下3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打击:一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二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三是未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在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面,我省的重点打击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打击驾驶人酒后驾车、客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无证营运、无证维修、无证驾培。

2.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转让渔船,未按规定有效配备安全生产设施,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作业航行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无证上岗,伪造渔船和船员证书,违规操作;非法占用航道,锚地进行捕捞、张网等。

3.消防领域:重点打击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4.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

5.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经“三同时”审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持证上岗;涉及化工管线和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非法违法充装、检验和供应“螺丝瓶”等。

6.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

7.矿山领域: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未依法审批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查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等问题。

8.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和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

9.机械(船舶)制造行业:重点打击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等安全装置,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10.冶金行业:重点打击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以及未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等。

各市和重点行业领域要根据上述“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打击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三个阶段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并积极予以实施。各市和省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5月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打非”专项行动的合力;重点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打非”专项行动的责任,对打击不力,造成事故多发或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对“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或由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应立即予以核实,并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对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要迅速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省级有关部门“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分工如下: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机械(船舶)制造、冶金等行业(领域)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省国土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质监局。

2.道路交通领域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 3.渔业船舶领域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浙江海事局。

4.消防领域由省消防总队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建设厅。 5.建设工程领域由省建设厅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电监会浙江监管办、省监察厅。

6.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由省经信委牵头组织,配合单位为省公安厅。

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国务院安委会来我省检查督导,以及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对各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重点行业(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和填报《浙江省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于7月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30

42、87053080,87056771(传真)。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是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煤矿:

(1)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2)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 (3)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不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没有能力采取“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的。

3.交通运输: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 (5)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 4.建筑施工:

(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危险化学品:

(1)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6.烟花爆竹:

(1)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2)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7.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 8.冶金:

(1)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的; (2)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步骤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4月下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的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地方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做好“打非”有关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打击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7号)要求,认真做好“打非”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国务院安委会将对各地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省级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门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非”专项行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监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要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遥感、航拍、卫星监测和电子设备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窝点,增强打击实效;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依法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2010〕23号文件的规定,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据情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打非”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第20篇: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宝应县世纪新城祥和苑一期工程

扬 尘 控 制 专 项 行 动 工 作 总 结

江苏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单位接到文件后,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行动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制定《扬尘专项治理方案》,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推动扬尘治理工作的开展。 1.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永峰

副组长:孙宝明 组员:安全部 生产部 技术部 各施工班组

2、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墙围挡,出入口安装铁制封闭式大门。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必须冲洗车轮,行车路面要经常淋水清扫;

4、土方铲、卸及碾压等过程设置专人淋水降尘。运输车辆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厘米,并做好覆盖;

5、土方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淋水降尘等措施;

6、现场施工便道视具体情况覆盖碎石并及时淋水降尘,或进行临时绿化;

7、所有进场的水泥、沙子、石子、粒状材料必须用苫布进行覆盖,避免造成扬尘。施工现场使用封闭的库房堆放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的材料,防止扬尘;散落地面的粉状物应及时洒水进行打扫,不准遗撒或暴露。大风天气不准装卸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粉末性材料。

8、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和现浇混凝土对地面的污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

9、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现场内设置分类封闭垃圾站,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每天设专人用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压尘。

11、作业面要工完场清,建筑物四周采取周边外架挂网封闭措施,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放入袋内运下避免扬尘。

12、对于装饰过程中的抹灰工程、涂料工程和基础处理、打磨工序采取淋水降尘、作业层(面)封闭措施,饰面板等切割造成的扬尘宜采取封闭处理。

13、装修工程每道工序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将垃圾装入垃圾袋运走,装修工序全部完工的房间清理时,要关闭门窗,避免扬尘。

14、机械钻孔建筑物拆除应采取封闭措施或淋水降尘,及时清理,大风天气不准作业。

15、现场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16、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产生的垃圾由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将他们的生产垃圾堆放到总承包商设立的垃圾存放点,由总承包商负责清运和消纳。

17、现场区域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清场,以免在结构施工完未进入装修封闭阶段,刮风时将灰尘吹入空气中。

2015-1-5

江苏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宝应县世纪新城祥和苑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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