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社区工作总结

2020-10-25 来源:社区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社区法律服务之我见

社区法律服务之我见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中国的法制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们的守法意识日趋增强,各种法律制度相对完善,人民政府依法办事,人民法院公正断案,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但是,我们也应当理性地认识到,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有许多需要加强的地方。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近两年,我明确地认识到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强烈。早在2001年9月,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法律服务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但是,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并未深入人心,其具体工作也并未得到广泛细致地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亟待加强。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什么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笔者总结出如下三个理由: 一是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

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是社区法律服务进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

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是社区法律服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陆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城市基层政权的巩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国家稳定的关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逐渐认识社区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有些社区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可之学习的楷模。比如,上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调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和法律志愿者五支队伍的积极性,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江苏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化社区服务“五个一”,努力将法律服

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北京东城区和平里街道举行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社区”,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与和平里街道七区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但是,近两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发展模式和管理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对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律服务进社区并没有完全得到各级领导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使我们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过于形式化。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平台尚未搭建,人才缺乏。目前,司法所、社区居委会,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由此,笔者建议,需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思想意识上重视社区法律服务,同时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宣传工作,让社区法律服务深入人心,以获得群众的广泛参与。二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

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应当向上海借鉴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早在2000年,上海市司法局党委提出了创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目标,在全市已建司法所的街道、乡镇建立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信访功能等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窗口,该窗口的力量来源五支队伍: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和法律志愿者。三是社区普法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可以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社区法制挂图展览、社区现场法律咨询、社区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活动等。四是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建立起相应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社区法律服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它在服务人民群众、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同时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定大有作为,前景会更加广阔。

通州区玉桥街道艺苑西里党总支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推荐第2篇:社区法律服务之我见

社区法律服务之我见

社区法律服务之我见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着眼于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推进全省民主法制进程的基础工程。

结合长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时代发展,群众切身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日益增多,涉法问题与日俱增。广大人民群众渴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矛盾。但法律服务资源的相对匮乏,和法律服务机构追求“高端化”的倾向,使社区这一层面法律服务资源严重缺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服务既要高端发展,更要“平民化”,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家中。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和职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深入社区,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二是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需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政企(事)分开的进程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剥离了大量社会职能,如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逐渐转向由社会承担,其中相当一部分管理和服务工作又由社区担。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法律服务进社区既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提供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可以为社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维护稳定,社会和谐的需要。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城市基层政权的巩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压力。同时,依法妥善处置社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途径解决家庭和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用法律手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用法治消除不安定隐患,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必须按照“四个基本”的要求,着眼于“实效”二字,抓好五个关键点:

一、领导重视,是社区法律服务长续发展的前提。古人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兵法曰: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单位领导与上级机关的重视、关心、支持,法律进社区就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一定要多请示勤汇报,赢得单位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协调,通过人、财、物的鼎力相助,特别是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才能畅通法律服务进社区渠道,保障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

二、完善机制,是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是确保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开展、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培育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资源、编组定向定期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适时内请外聘法律专家、学者对社区法律志愿者、社区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知识、技能培训;要加强合作机制,利用区域优势,加强与高校合作,寻求帮援,尽可能吸收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实习期到社区见习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为社区输送法律服务人才;要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费随事转,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使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得到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要引入绩效机制。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激励社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责,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三、建强队伍,是社区法律服务有效运转的保障。要建强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吸收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员、法治案例讲解员、法律咨询辅导员等,壮大社区普法教育力量;要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上级委派和本级聘邀等办法,充分利用司法执业人员的专业优势、社区老前辈的威信优势、邻居智者的亲情优势,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构筑社区调解力量,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建强法律服务队伍,采取上级编组和本级自组“两条腿”走路,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执业人员,着力构建集法律执业、司法协调、社会沟通、权益维护于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力量,及时有效处理居民涉法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拓展阵地,是社区法律服务发挥作用的重点。要健全窗口服务阵地,按照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的架构,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法律服务;要夯实法制宣传阵地,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4栏(法制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党建宣传栏、社区公开栏)3动(广场活动、文艺汇演活动、特定法制宣传时期活动)2版(巡回展板、黑板报)1横幅”与现代的高科技智能化(QQ群、微信、电子显示器)等载体相结合,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到位,创造社区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做实法律教学阵地。以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律网络学校等教学阵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在职或者离退休警察、法官、教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采取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夜校讲座、身边人举案说法等活动形式,做实社区法律教学工作;要筑牢党建堡垒阵地。实践证明,社区法律服务背后,必有坚强的党建堡垒作支撑,只有把社区党建工作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捆在一起抓,通过党建核心领导力的发挥,才能保证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整合资源,是增强社区法律服务效能的关键。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必须整合司法行政、政法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资源,实现公、检、法、司、行政执法部门、高校等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将“一警一师一员”(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进行整合,定期定点轮班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要完善“三调对接”联动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实现调解法律资源联动共享的新格局。要强化“内外互动”,建立政法系统资源与社团法律资源互动机制,开放社区法律服务,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法律服务选择,促进政府公益性法律资源与社会市场性法律资源的良性互动,努力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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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乙方:社区居委会

一、

访等方式。

2、代写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咨询电话。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推荐第4篇:社区法律服务协议

社区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乙方:

社区居委会

一、访等方式。

2、代写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咨询电话。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签订社区义务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为提高社区居委会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1月底,开发区司法局和城市管理局在雅园社区服务中心举行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义务法律服务结对子签约仪式。开发区司法局、泰达司法所、城管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居委会主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按照开发区司法局与城市管理局的统一安排,经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同意,双方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向社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实际需要,律师义务法律服务范围包括社区内涉及法律事务的矛盾纠纷和居民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为社区的依法管理、依法治理、重大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对社区受理调解的疑难复杂纠纷,律师事务所可对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讲座、法律意见、法律指导等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采取书面和电话咨询;法律讲座与现场咨询;指导社区复杂矛盾纠纷处理;典型案例宣传;对社区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签约双方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经协商后增加其他法律服务内容。

此次签约,是2007年开发区组织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服务签约五年后的第二次签约。五年来,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共为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法律讲座450余场次,指导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件。为开发区社区法制建设和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开发区司法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安排及《 司法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指派 共 名执业律师与乙方共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甲方律师承诺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服从乙方的组织和协调.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一个月内,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规定或要求的版式和内容,为甲方律师制作\"法律进社区\"服务联系卡,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门牌标识,律师在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证,工作台牌和律师事务所\"法律进社区\"宣传指引资料;

三,甲方律师在参与或组织法律进社区工作中,乙方应为甲方律师创造条件,使甲方律师尽快熟悉社区情况,使社区所辖企业及居民认识和了解甲方律师,熟悉甲方律师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四,乙方应当尽量为甲方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室,办公桌椅,办公电话和其他办公设备.

五,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形式包括: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协助法律调解,提供法律援助,担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服务项目等.

六,甲方律师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 乙方若提供办公场所,甲方律师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社区组织,企业及居民来访或解答法律咨询,其他时间可电话预约或电话咨询;(二)乙方若不能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甲方律师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到乙方或直接采用电话咨询的方式为社区组织,企业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三)甲方律师参与或组织各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宣传,法律知识讲座等;(四)向社区单位和居民印发律师事务所\"法律进社区\"服务联系卡,方便社区居民向甲方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五)在可能条件下,乙方协助甲方在社区管理机构所在地劳动服务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等需求集中的场所设立便民法律服务点,为企业,经营人员,劳务工和其他群众提供便利法律服务.

七,甲方律师与乙方共同开展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无偿服务: (一)参与或组织社区法律宣传教育; (二)参与或组织现场或电话法律咨询;

(三)参与或组织为社区企业或居民举行的法律知识讲座;(四)为社区机构依法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具体法律意见或帮助; (五)协助乙方调解社区内发生的疑难民事纠纷; (六)协助乙方调解突发群体事件;

(七)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应当无偿服务的内容.八,甲方律师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有偿法律服务: 担任社区相关组织,企业以及居民法律顾问; 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 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案件仲裁; 受委托从事非诉法律事务;

受委托主持调解生产,经营当中的各种经济纠纷; 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应为有偿服务的内容.

九,甲方律师应认真履行法律进社区的义务,做到热情周到,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时,应做到收费优惠,讲求诚信,服务优质.

十,因甲方律师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乙方社区组织,居民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市,区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进行投诉,违反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甲方所属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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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一、实行“咨询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并将咨询的时间、内容在社区告知栏中进行公告。

二、实行“法律服务信箱制度”。社区群众对需要咨询的问题投入法律服务信箱。信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实行“服务预约制度”。社区群众有法律需求,可与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

四、实行“服务联系卡制度”。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发放法律联系卡,根据求助者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主动上门服务,使弱势群体不出门就能得到法律帮助。

五、实行“回访服务制度”。对疑难纠纷,主动上门为咨询者解答,帮助及时妥善解决纠纷,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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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 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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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的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篇2: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几年来,集团法律事务工作紧紧围绕集团中心任务,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并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以法制教育为基础,以诉讼维权为手段,突出加强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设,使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法律事务工作基本情况

1、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自xxxx年,集团在xx企业中率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此同时,按照集团x大主导产业必须建立或有明确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要求,集团所属企业xxx等x户企业先后成立了法律事务部门,以上大部分企业法律事务直接由一把手主管。把法律事务工作作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把依法治企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事关企业重大决策自觉接受法律部门审核及法律顾问把关。其他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均配备了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部分企业法律事务人员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明确了职责分工。今年共有x户企业对外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的建立,为集团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证。

2、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机制

依据国家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关于加强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和集团实际,我们坚持实行《x报告制度》、《x情况报告制度》。为了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工作质量,制定了《x考核标准》,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对各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之中。我们根据各企业长期以来在合同签订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下发了《x暂行规定》。进一步严密了签约规则和程序,明确了管理责任。同时,根据集团相关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经济关系变化情况,我们在执行x的基础上,又补充制定下发了《x合同》、《x合同》、《x合同》、《x合同》等四个标准示范合同文本,供基层企业参照使用,最大限度地堵塞合同签订和管理上的漏洞。基层各企业也加强了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力度。x依据要求修改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x等企业还配套制定了《x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其他企业也相应地制定了各种办法或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这些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打下了制度基础。

3、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自x年以来,集团在依法维权和清理遗留法律纠纷案件的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加强了跟踪协调,监督指导。共处理解决了所属企业大小诉讼案件x起其中劳动争议案件x起,经济纠纷案件x起,x起案件当中应诉案件x起、被诉案件x起,涉案金额x万元,共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x余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件有x起: 一是x。 二是x。 三是x。

目前,还有x起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4、抓住中心环节,突出合同管理

x已成为预防经营管理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集团下发的《x暂行规定》要求,集团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合同专项管理、审查、会签和审批制度。几年来,集团法律事务部共审查和核准基层企业上报的重大合同和重大项目x个,提出审查意见x条,全部被企业采纳。x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审核;x等企业根据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又制定了具体的合同管理规定,从上到下严格执行,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x公司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x坚决杜绝含义模糊的条款,避免合同文本的疏漏而造成损失。龙港公司严格按照海商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签订合同,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今年,集团下发《x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四个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后,x等企业进一步理顺了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执行合同审批单制度,规范了常用合同文本。到目前为止各企业未发现新签合同及重大项目在履行当中发生纠纷和问题,有效地规避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5、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提高注法制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直以来,针对企业分布点多、线长、分散的特点,我们坚持以x办公网络为平台,以法制专栏为阵地结合实际、灵活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制作专刊x期。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相应地宣传并解读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资委出台的各项政策,随着新修改的《x法》、《x法》x等法律的出台,及时地制作了专版专栏和课件。在企业改制职工并轨时期,针对各企业劳动争议较多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制作了宣讲课件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我们以各基层企业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重点宣传了x成功做法;部分企业勤勉不息依法维权,千方百计清收帐消案存历史呆死账的成功经验;个别企业还聘请了律师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普法学习,使企业各层面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6、以规避企业法律风险为己任,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

根据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断发展,专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使法律事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去年,除日常工作外,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x。 (2)x。 (3)x。

二、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打算下一步的法律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x。”为实现这一目标,结合集团的中心工作,提出近期主要重点工作:

1、x。

2、x。

3、x。

4、x。

5、x。篇3:关于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2011 关于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市司法局:

2011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为广大农村群众、城镇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推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2011年全县共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xx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其中,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兼职xx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一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律服务,调解群体性纠纷,办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受到当地党政的高度称赞。在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和“法律六进”期间,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二是坚持按照依法维权、竭诚服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作用和优势,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与“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投身活动中去,努力营造勤奋工作,积极向上的氛围,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质量意识和档案管理意识。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xx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xx件、代理非诉讼案件xx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xx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办理农工维权案件xx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代写法律事务书xx份,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xx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片包干联系几个所,不断加强管理指导,适时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汇报会,并严格落实年终检查、量化考核制度。二是加强职业管理,年检注册时,局领导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完成了xx个法律服务所和xx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工作,为强化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对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了统一培训。并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资料、手册200余份,全年对法律服务所集中检查指导均在三次以上,组织召开工作会两次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学习难以持之以恒,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业务难易拓展,致使法律服务业务量少。

(二)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不能站在党和人民需要的高度来看待法律服务工作,对县局安排的工作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司法行政和党委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会同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做好业务收费收支明细帐,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文书、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恪尽职守、规范执业行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年检注册工作,把好年检注册关。对不服从管理、业务发展难、服务质量差,执行纪律规定不力的,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我县共有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名法律工作者参加本年度注册。其中,参加本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注册的专职人员有xx人,兼职人员有xx人。对照去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人员注册情况,本年度共有xx名兼职法律工作者不再申请注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推荐第8篇: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社区)

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社区)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14〕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14〕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推荐第9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1年门源县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1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1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

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11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

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门源县司法局2011年10月19日

推荐第10篇: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总结

自实施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计划以来,我区共有51余人注册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随着志愿者队伍地不断扩大,2011年全区各乡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社会各界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一、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我们根据实际需要,将在区注册的志愿者按照就近服务原则,分配到各个乡镇,由各个乡镇法律服务所直接管理,安排培训和组织志愿活动。2011年各乡镇根据召募志愿者的居住情况,直接将志愿者分配到各个村,利用节假日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书写法律文书等。

2011年雅尔塞镇法律服务所充分利用本辖区有敬老院的特点,全乡镇建立一支11人以上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分布于8个村、居委会。法律服务者在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具体安排组织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等法律帮助,并与27户特困家庭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规定服务时间、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实行结队帮扶。梅里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宽法律服务服务形式,充分利用暑期安排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知识巡讲活动。2011年8月,志愿者共为全乡范围内的10个村、一个流动人口聚集村开展了法律服务知识巡讲6场次,听课群众达1100余人次,发放法律服务宣传材料1000余份,志愿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

2011年,在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同时,借助媒体渠道,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法律服务制度,宣传我市法律服务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尝试与报纸、电视、广播合作,开辟法律服务律师信箱、“148”法律咨询台、法律服务热线等栏目,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介绍法律服务的职能、范围、条件和程序,针对性地加强对广大农村社会弱势群众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宣传力度,使需要法律服务的困难群众了解、运用法律服务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服务的良好氛围。

第11篇:法律服务协会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协会2012学年度

工作总结

黄河科技学院法律服务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工作综述

敬爱的指导老师:

您好,我们是法律服务协会。时光荏苒,我协会在校团委及商贸学院分团委的共同指导下已经伴科大的同学们共度三个个年头。时间虽短但成绩显著,无论是团组织安排的任务还是我协会自主进行的活动项目均在锻炼中取得进步,协会体制不断完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本年度我们以锻炼新人为主流,成功的进行了“3.15”校内维权日宣传、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下半年的招新成员、对新成员进行的素质拓展和模拟审批,以及研讨编辑了协会第一部完整的工作手册,完成了第三届协会部长级改选,使法协的火种顺利交接。下面我们从思想建设,体制建设,工作要点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部分 思想建设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较早的将协会新生力量分批带入主席团常务会议,一方面便于主席团直接沟通,发掘人才预备培养;另一方面可以巩固成员对协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2011级的同学们逐步成为法协的新主人。

主席团建设方面主要对协会下一步发展目标进行了思考和规划,我们认为,协会的整体发展呈现上升态势,各级领导老师都对我协会给予大力支持,我法协在学校各学生组织社团间建立了良好往来。

我们的协会从事的是法律服务,但对于以大一新生为主的协会成

员来说此项将成为一块软肋,因为“法律服务”是需要深层次法学知识积淀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作为基础的,而大一学生专业知识单薄,对于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的活动接受难度很大,长久以往将禁锢协会的发展。若偏重“法律”那么专业度始终会成为协会前进道路难以逾越的陡坡,若偏重“服务”则越来越偏离学术类社团的宗旨。所以需要“法律”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为主,兼并社会实践功能的发展道路。

我们要积极邀请法学专业老师和法学专业高年级专业知识较好的学生开展普法讲座,增强协会学术积淀,杜绝流于形式的学习。知识建设一定要走的快,跟得紧,成为科大响当当的招牌。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要多开展知识应用型活动。比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辩论赛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结束要认真做好总结,鼓励有能力的同学撰写分析报告,一来有助于活动参与人今后的学术研究,二来将成为协会永恒的财富代代相传。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积极从2012级新成员中提取精华,为我协会招贤纳士,并最终取得好成绩。因为12级成员刚刚来到大学,大学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新鲜事物,而他们又勇于尝试,所以思想方面我们不想太禁锢他们,很多工作都是交由他们自己去处理。在他们自己做的过程中,能催生出新的智慧,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能在短时间内把自己的才能展现出来。

同时,我协会还选出高层主席团和层各级部长来领导12级新成员进行各项活动的指导。在下半年中,思想建设同样很重要,所以我

们邀请法律系老师为同学们进行讲解部门知识,并通过他们自己举办模拟审判来使己的思想更加成熟。发散思维是本学期重点,今年的新成员很多都很有主见,遇事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且在活动中富有激情,因此在活动中我们主要强调部长们的指导和引他们的作用。

通过这半年的学习和实践,在12级新成员中已经涌现出许多有自己想法、有能力、能独当一面的同学,这一点很难得,毕竟他们能这么快应大学的生活节奏,掌握大学的日常活动,并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二部分 体制建设

我们在协会原有基础上进行干部来源推“广”及部门职能扩编,我们认为,协会各部门部长甚至副会长选拔应该扩大为商贸学院而非法律系,但为确保协会性质不发生变化,专业度切实保障,我们要求协会会长,会长助理以及学术咨询部部长应由法学专业学生且成绩品行优良者担任。在部门职能上,我们拓展了办公室行政秘书相关工作,在组织部我们尝试构建礼仪主持团队,在学术咨询部构建“模拟法庭”“学术题库”“学术编辑”三位合一的新模式,在社会实践部拓展了如校园联合活动洽谈,对外普法宣传活动联络的团队,在外联部进行“外联意向书”“外联策划案”及“合同法”的学习,这样会让我们的外联工作更加正规化系统化。在文讯部加强新闻采编,新闻摄影的培训。同时为了规范协会部门工作,便于管理和统一学习,由第三届

主席团常委会联合编写了协会第一部工作手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同时鼓励新一届领导成员实时更新,不断修订,成为协会最大的精神财富。

第三部分 工作要点

上半年我协会接校委派任务一次(二七区税务局来校宣传),接校团委组织活动一次(学雷锋日义务服务),自主开展活动两次,协会内部研究成果一项,下面做精要介绍:

1.3月3日学雷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纪念毛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我校特组织学生近百余人赴二七区升龙国际广场开展学雷锋走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我协会荣幸接到法律咨询服务的任务。在商贸学院院领导亲自带队指导下,我协会顺利开展了法律咨询板块活动,为现场参与活动群众解答了婚姻家庭,医疗保险,住房等相关法律问题,在法律系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将平日所学应用在实践中,对于解答问题我们现场做了笔录并制作案例。所有参与成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活动现场

解答群众问题

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在与法律系团总支,法律系学生会的协作与配合下完成了本次活动,基本达到宣传效果,而且

协会首次申请成功了彩版宣传册,证明了我协会在普法维权方面得到充分认可。宣传方式基本沿用以往模式,主要目的为锻炼新成员的组织策划能力,使他们初步学习开展校园宣传活动。

新餐厅宣传点合影

解答相关维权问题

3.举办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增进各学生社团的友好交流。由我协会主办的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于5月14日、15日在商贸学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商贸学院分团委及各系团总支学生干部出席了本次活动,来自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文联,青年记者站,书画协会,金太阳英语协会,网络协会,心理咨询协会组队参加了比赛。

本次比赛分初赛与决赛两场进行,每轮共分“旗开得胜”之必答题,“步步高升”之选择题,“风险抢答”之抢答题三个环节,决赛当天增设“你争我辩”论题陈述环节。比赛题目均为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考察选手的日常积累和临场发挥能力。选手比赛的同时,观众们也积极进行思考,现场互动环节时气氛达到了高潮。选手们一路过关斩将,青年志愿者协会表现优异,最终捧得了冠军奖杯。

值得称道的是,本次比赛协会大胆委托新生力量组织开展,主席团做简要部署和督导,各项实体工作均由2011级学生自主进行,各项事宜设计的完好度均超出主席团预期。尽管所有组织的同学均表示第一次举办活动压力很大,但我们相信这次大胆实践足以让新成员积累丰富的经验。为其成长为协会骨干创造有利条件。

活动开始

全场观众共同思考

现场气氛热烈

4.第四届化艺术节开幕式: 10月25日校团委主办了此次社团文化艺术节,为响应我校校团委的号召,增强12级新生对我校协会的了解,同时增强各个协会的交流。活动当天学校为我协会发放一顶帐篷,用作宣传台,我们准备了3.14的宣传小册子和12.4普法小常识宣传单,以及PPT展示我协会这一年以来的活动照片。活动当天同学们非常热情,纷纷到展台前了解我协会的相关信息,并有很多同学当场报名要参加我协会,这然我们受益颇丰。

此次参加活动的同学,都是12级新成员,虽然天气不好,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为过往同学分发传单,为前来了解的同学耐心讲解,并介绍协会的各种特色活动,相信他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更好的表现。

胡校长视察我协会摊位

我协会成员在分发传单

参与人员合影

5.新成员素质拓展: 我协会与法律系学团联合会在完成招新工作之后,为加强彼此内部的交流,增强同学们之间的关系,于10月28日在新餐厅后边的餐厅举办素质拓展,这也是他们增进感情和交流的好机会。活动共分三个流程:①分队,起队名对口号对歌和组建队形;②瞎子过河,男生蒙眼睛,背着女生渡过由泡沫板搭建的“桥”;③魔法师要什么,由一名学姐充当魔法师,每队按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找到魔法师要的东西,最快的队为获胜队;④在12级同学的要求下,进行同起同坐游戏,旨在加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活动结束之后,同学都发表了自己的感想,从游戏中都学到了很多道理,收获颇丰。

队形展示

“瞎子”过河

集体照

6.2012年12.4普法宣传:时逢2012年12月4日全国“六五普法”第二年,我协会秉承“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的宣传口号,特此在新餐厅和雁鸣餐厅前设展台进行普法宣传,主要内容有:①邀请法律系老师前来为同学们解答生活遇到的法律疑惑;③制作签名条幅,让过往的同学签名,争做普法守法好公民;④制作了调查表,让同学们填写,以此来了解同学的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引起同学们的重视;⑤制作有奖知识竞答箱,答题答对者发送小礼品;⑥为过往的同学分发12.4普法宣传手册。

此次活动参与人员全部为我协会和法律系学团联合会成员,同学在活动中的表现可圈可点,个别同学表现很突出,收到老师的好评,11级学长学姐并没有过多的参与,更多的是在旁边观察,同学们很是热情,再加上当天的天气很好,阳关很暖和,同学们的心情都很好,这

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场面很热闹

小学生在签名

工作人员合照

法律服务协会

会长助理:曹思巡 2012年12月10日

第12篇: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律师进社区工作总结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础。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material)、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

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我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服务和法律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健全的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要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起来,努力创出特点,抓出成效,我街道各社区都配有一至两名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开展的轰轰烈烈。我街道共举办法律咨询21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件,法律进社区的律师、基层工作者、志愿者26人。

通过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展开,我街道开辟了司法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为民办实事具体窗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篇二: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泰祥社区2010年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法律进社区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区先后组织培训社区干部多人,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及省、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文件精神。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社区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我区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开办了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普法学校。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大部分社区面向社区居民、流动人员成立了“社区居民普法学校”。二是开办社区青少年普法学校,进行 “禁赌、禁毒,远离网吧”法制专项教育、上法制课,以社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各社区和区普法办、团区委联合开办“两校”。即重点依托四小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青少年普法学校和在社区内以社区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转载于: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加强建设,构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积极从“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综合治理”,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为社区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1)社区调解:社区已成为城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发生地,并且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严重影响着社区稳定。为此,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居委会和驻街单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社区成立都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了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区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区各社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0余件,调处成,普遍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居民小区,矛盾不上交”,有效遏制了因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法制宣传:在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中,我们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新兴广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尖山”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社区举办的“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拒绝毒品进社区”签名活动等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加强社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的“六个有”,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

个法律图书角,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义务宣传队、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季度在社区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

(3)法律服务:“遇事找法”是当前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代办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 xx年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三)“塞上江南、神奇宁夏”的美景吸引着众多的海内外游客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在我区接待的游客中,外地游客所占的比例之大,是往年所没有的。旅游专列、包机数量明显增加,黄金周期间,我区接待专列4趟,包机6架次,是历次黄金周最多的一次。旅行社对外组团数也大大超过往年,以宁夏中国国际旅行社为例,它们和铁旅、康辉共同接待了成都专列一趟。今年黄金周期间仅接待广东、沈阳、大连方面的包机就有4架次。除国旅外,其他旅行社的生意也异常火爆。“十一”节期间,由旅行社组织来宁的游客近万人,客源分别来自广东、上海、北京、内蒙古、山西、江苏、四川、重庆、湖北、云南、辽宁、陕西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以上客源中,除了传统客源市场继续巩固外,其它客源结构也发生着变化。华中、华东、华南的来宁游客有所增加,湖北、福建、安徽、浙江、海南的游客将览胜的目光亦投向了宁夏。其中湖北有几百名游客是从陕西乘专列抵达我区旅游的。在各大旅游景点的茫茫人海之中,耳边听到的几乎都是操着天南海北口音的外地游客,这已经成了今年我区“十一”黄金周的一大亮点。

(四)景区、景点生意火爆,每天游客接待量一再创高

从十月一日开始,我区的旅游景点接待就呈全面的火爆态势,其繁荣景象不仅出现在一些知名的老景点,就连一些新景点也出现了火爆的接待场面,其接待量均超过了往年。从十月一日开始,我区各大旅游景点的接待就连续出现火爆,十月二日沙湖旅游区接待游客7800人次、十月三日达到近万人次,使景点达到了超负荷的接待;镇北堡影视城十月二日接待游客4380人次,十月三

日达到6980人次,据了解,一日至七日许多景点的旅游接待多次突破警戒线,由于个别景点内人满为患,不得不采取中断售票的办法,这种现象在宁夏以往“十一”黄金周的旅游接待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就连银川东线的兵沟、沙泉寨,西线的万义生态园等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新景点也出现了游人如织的喜人局面。

(五)旅游新景点、新项目不断涌现,旅游活动丰富多彩

旅游新项目、新活动层出不穷,为游客出游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为了让来宁夏的游客玩得高兴,游得愉快,我区各地,、各主要旅游景区(点),把适应假日旅游需求的产品开发和市场促销作为抓好国内旅游的突破口,在节前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各出奇招,增加新项目,充实新内容,设计新主题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参观游览。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旅游电视委员会、全国电视旅游节目协作会、中央电视台《旅游黄金线》共同组织的中国十个最好玩的地方评选活动已经降下帷幕,沙坡头旅游区以其独特的、垄断性的旅游资源及其良好的参与性同四川九寨沟、香港、湖北神农架等十大旅游景区一起获此殊荣。沙坡头旅游区是唯一入选的沙漠景区。作为大漠与黄河结缘的地方,它具有极大的优势。它不但是全国距离中心城市最近的沙漠,而且是最适于人类穿越游玩的地方。在这里不仅可以享受刺激的沙漠冲浪、领略惊险的天下黄河第一索、还可以乘古老的羊皮筏子感受天下黄河第一漂惬意、还可以尝试滑中国四大响沙的酣畅。沙坡头旅游区以此殊荣为契机,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推出了一个个新颖别致的旅游项目,如:乘羊皮筏子漂流黄河、沙漠探险、沙漠人家、沙漠越野、大漠降落伞等,吸引了大批的海内外游客。沙湖旅游区推出了乘坐电瓶车观湖赏鸟活动以及龙舟赛等一系列活动。中卫寺口子旅游点推出了苏武断桥、兵营遗址、攀岩等旅游活动;中卫高庙推出了观竹游、观花游旅游项目。

第13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一是规范执业行为。4月份对全市120个法律服务所、38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和执业行为进行年检注册。2016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016家,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4965件,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拓展工作队伍。认真落实《淮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吸纳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退休司法所长加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市协会对符合执业条件申请人颁发实习证,并组织县区协会做好新申请人员的实习工作。上半年共颁发执业证23本、实习证15本。部分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得到一定程度拓展,为下一步探索发展大型基层法律服务所打下基础。三是优化组织架构。5月份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协会领导机构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组织架构。

第14篇:法律服务

法律实习

专业、班级:10法学一班姓名:苏业宽学号: 201062412

3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一项科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虽然正式实习是要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才进行的,但我抱着上进的心态在大二的寒假里就去律师事务所实习了。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

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国傲。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总的来说,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第15篇:美丽家园社区法律服务讲座内容

美丽家园社区法律服务讲座内容

各位大妈、大爷、女士、先生,你们好!今天我代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为大家结合案例讲一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在生活中我们必然要为生活购买一些商品或服务,面对形形色色的商家,如今的市场虽然消费者占据主动地位,但是因为产品知识、需求紧迫性等的限制,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就六个主题来展开谈一下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过程中要成为四种人

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消费者的权益常常遭受某种伤害。那么,消费者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首先,做个“明白人”。明白九大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和监督批评权。知道了这九大权利,消费者就可以“依权行事”。

其次,做“懂行人”。熟悉商品知识。不少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大呼上当”,有的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了伤害。所以,熟悉商品知识,善辨假冒伪劣,显得尤为重要。在购买商品时,要认明商标标志。假冒伪劣商品往往采用与名优商品相仿或相近的名号鱼目混珠、所以,应仔细辨别。此外,要注意购物场所。乡村偏远及路边小商小贩的商品小心购买,否则,出了问题无法对证。

其三,做个“细心人”,保存消费证据。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向经营者“讨个说法”,就得有真凭实据。所以,保存消费证据异常重要。应保留的主要证据有票据、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修卡、保修期限、商家承诺及安全警示标志。

其四,做个“较真人”。勇于依法维权。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应该理直气壮地“讨回公道”。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与经营者达成协议求得赔偿。须知,漠然置之,会越发滋长了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也会使更多的消费者受到伤害。因此,在权益受损时要做个“较真人”。

以上主要是在于事前防范,那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了,就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大家要是注意观察的话,很多的侵权行为都在我们身边发生。

二、饭店“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合法?

各位一定都在外面的饭店用过餐,对于很多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相信不会陌生,但是饭店提供的酒水通常是外面的2-3倍,甚至更多,饭店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

有的人可能认为饭店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消费者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去或者不去,这既是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也维护了饭店的合法利益。饭店综合成本较大,不但包括酒水本身的成本,还包含了舒适的环境,考究的硬件设施和热情周到的服务等间接成本,所以会认为饭店有权这样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由此可见,饭店这种“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是相冲突的。 但是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并于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明确提出,“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这部行业规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制定、修改法律的权利,其它有权国家机关可以制定法规、规章、条例及规定等,但是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规范只能算是一种协议,本身不是法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它也没有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只是对协会的会员具有约束力,对消费者而言并无法律效力。

作为消费者将如何面对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如果饭店酒水价格高,消费者要喝自带的酒水,而饭店不允许的话,必然发生纠纷。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后,可以采取与店家协商,到消协投诉,到饭店主管部门申诉,或是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对于商家的很多搭售行为,消费者也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讲,专利产品、名牌产品或紧俏产品常常被用来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如买手机就得多买一块原装电池,安装宽带必须在指定营业厅买一部电话等行为。

三、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否应遵照执行

很多消费者都知道如果购买一般的商品,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除返还价款外,还可要求购买商品价款一倍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但是如果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商家的欺诈行为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进行还是按照商家的承诺进行呢? 2004年10月11日晚上,在上犹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邱先生到当地小有名气的某超市烟酒柜台购买 “中华”牌长过滤嘴香烟,当时,超市里贴出了一张醒目的“明码标价,假一赔十”的店招。基于对超市“假一赔十”的信赖,邱先生按标价花了400元买了一条中华烟。可等他回家后拆开一看,里面不但充斥着香烟的霉烂味,而且全是标有“红梅”、“红双喜”、“山香”等牌子的香烟,唯独就不见“中华”的踪迹。邱先生当即返回到超市烟酒柜台交涉,但未果。于

是,邱先生又花了400元买了同样的一条“中华”香烟,并当场拆开,结果与前一条一样。邱先生随后向当地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该超市按照承诺进行赔偿。当地的工商局于当天对该超市烟酒柜台中的“中华”香烟进行检查,发现全是假烟,后于11月8日对该超市处罚1万元。当地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了四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不成,于是,邱先生一纸诉状把该超市告上当地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假一赔十”的标示牌,是超市向消费者发出的公开承诺,是与消费者之间关于出售假货时进行赔偿的约定。参照有关规定,超市的这种承诺是为自己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商业机会的对价,并无意思表示的瑕疵。因此判令超市返还邱某购烟款800元并支付赔偿金8000元,双方均未上诉。

消费者和商家在买卖过程中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假一赔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所以商家对假一赔十的承诺是有效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四、食品行业十倍赔偿的规定

除了商家的承诺,对于食品行业,法律有明确十倍价款赔偿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行业是有关人身体健康的最重要的行业,但是目前我国食品行业频频出现问题,如“苏丹红”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等等,随着一起起涉及百姓食品安全的事件被公之于众,国家开始不断加强和完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从2009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这些新规定将为解决当前人们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各位以后无论是购买到过期的食品还是假冒的食品,都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对我国食品安全事业尽一份力,杜绝问题食品。

五、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应受到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作为消费者,我们经常招受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财产权益,有时候甚至我们的人生权益也会遭到侵犯。

北京一位姓张的老汉到某通信公司的专营店贴手机膜,新贴没几天的手机膜起泡,脱落,十分郁闷的张老汉就又来到前几天贴手机膜的专营店,找了一位女营业员说明情况,要求重贴一张。可是这位女营业员并不十分愿意给张老汉重贴,她告诉张老汉要先交钱再重贴。张老汉很生气,认为营业厅应该免费再换一张。坚持不下,张老汉只好答应给钱,但是他要求先贴膜后交钱。女营业员还是不愿意,叫他先交钱,然后再帮他贴膜。这时店里的人开始多起来,女营业员在一旁招呼其他顾客,不再理会张老汉。

于是,张老汉把手机拿到在旁边修手机的男营业员面前,叫他贴手机膜。这时刚刚与老汉争吵的女营业员又对着张老汉说:“交了钱也不给你贴!”于是这位男营业员立即说道:“给钱也不帮你贴!”张老汉顿时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与店员争吵了起来,争吵过程中,张老汉突然满头大汗,倒在地上动不了了。原来张老汉有脑血管栓塞,在营业厅的这一闹导致张老汉脑血管栓塞破裂。结果张老汉住院一个月,花去近8万元。张老汉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营业厅赔偿连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补偿费等在内的总共约9.2万元。

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营业厅所属的通信公司赔偿张老汉约5万元。 作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受到侵犯,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家里面有孩子的家长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孩子买了不应该买的东西,如果数额小就罢了,如果数额大一些,那应该怎么办呢?

某小学6年级的12岁的学生小楠,看到不少同学都有了手机,小楠便要求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但是小楠的父母认为,手机对小楠来说既没有用处,又影响学习,因此没有同意。

没过几天,小楠的妈妈就听到小楠的书包里有手机铃声响,才发现小楠已经偷偷买了一部手机。小楠告诉妈妈,他是从爷爷奶奶家里偷偷拿了1700元钱,买了这部手机。小楠的妈妈认为,经销商卖给小孩手机应该取得家长同意,便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表示,当时没有看出小楠是未成年人,且手机已经使用有磨损,因此不同意退货。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小楠的妈妈有没有权利要求退货呢?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上述纠纷中,小楠12岁,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范围内,花1700元购买手机,已经超过了他的年龄、智力应有的行为能力。因此,如果小楠的父母不同意他购买这部手机,则有权要求经销商退货。但是,如果小楠私自购买的不是手机,而是一般的铅笔、书本等物品,这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父母无权要求退货。案例中小楠的妈妈是可以向商家要求退货的。

以上就是今天讲座的内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还很多,不能一一例举,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提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现场解答。如果以后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方面的疑惑也欢迎来电垂询或是上门咨询。

第16篇:美丽家园社区法律服务讲座内容

美丽家园社区法律服务讲座内容

各位大妈、大爷、女士、先生,你们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交流法律方面的问题。如今的法制社会,法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对我们的生活大有帮助。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我们必然要为生活购买一些商品或服务,面对形形色色的商家,如今的市场虽然消费者占据主动地位,但是因为产品知识、需求紧迫性等的限制,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就六个主题来展开谈一下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过程中要成为四种人

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消费者的权益常常遭受某种伤害。那么,消费者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首先,做个“明白人”。明白九大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和监督批评权。知道了这九大权利,消费者就可以“依权行事”。

其次,做“懂行人”。熟悉商品知识。不少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大呼上当”,有的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了伤害。所以,熟悉商品知识,善辨假冒伪劣,显得尤为重要。在购买商品时,要认明商标标志。假冒伪劣商品往往采用与名优商品相仿或相近的名号鱼目混珠、所以,应仔细辨别。此外,要注意购物场所。乡村偏远及路边小商小贩的商品小心购买,否则,出了问题无法对证。其三,做个“细心人”,保存消费证据。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向经营者“讨个说法”,就得有真凭实据。所以,保存消费证据异常重要。应保留的主要证据有票据、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修卡、保修期限、商家承诺及安全警示标志。

其四,做个“较真人”。勇于依法维权。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应该理直气壮地“讨回公道”。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与经营者达成协议求得赔偿。须知,漠然置之,会越发滋长了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也会使更多的消费者受到伤害。因此,在权益受损时要做个“较真人”。

以上主要是在于事前防范,那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了,就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大家要是注意观察的话,很多的侵权行为都在我们身边发生。

二、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否应遵照执行

很多消费者都知道如果购买一般的商品,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除返还价款外,还可要求购买商品价款一倍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但是如果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商家的欺诈行为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进行还是按照商家的承诺进行呢?

2004年10月11日晚上,在上犹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邱先生到当地小有名气的某超市烟酒柜台购买 “中华”牌长过滤嘴香烟,当时,超市里贴出了一张醒目的“明码标价,假一赔十”的店招。基于对超市“假一赔十”的信赖,邱先生按标价花了400元买了一条中华烟。可等他回家后拆开一看,里面不但充斥着香烟的霉烂味,而且全是标有“红梅”、“红双喜”、“山香”等牌子的香烟,唯独就不见“中华”的踪迹。邱先生当即返回到超市烟酒柜台交涉,但未果。于是,邱先生又花了400元买了同样的一条“中华”香烟,并当场拆开,结果与前一条一样。邱先生随后向当地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该超市按照承诺进行赔偿。当地的工商局于当天对该超市烟酒柜台中的“中华”香烟进行检查,发现全是假烟,后于11月8日对该超市处罚1万元。当地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了四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不成,于是,邱先生一纸诉状把该超市告上当地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假一赔十”的标示牌,是超市向消费者发出的公开承诺,是与消费者之间关于出售假货时进行赔偿的约定。参照有关规定,超市的这种承诺是为自己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商业机会的对价,并无意思表示的瑕疵。因此判令超市返还邱某购烟款800元并支付赔偿金8000元,双方均未上诉。消费者和商家在买卖过程中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假一赔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所以商家对假一赔十的承诺是有效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三、食品行业十倍赔偿的规定

除了商家的承诺,对于食品行业,法律有明确十倍价款赔偿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行业是有关人身体健康的最重要的行业,但是目前我国食品行业频频出现问题,如“苏丹红”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等等,随着一起起涉及百姓食品安全的事件被公之于众,国家开始不断加强和完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从2009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这些新规定将为解决当前人们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各位以后无论是购买到过期的食品还是假冒的食品,都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对我国食品安全事业尽一份力,杜绝问题食品。

四、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应受到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作为消费者,我们经常招受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财产权益,有时候甚至我们的人生权益也会遭到侵犯。

北京一位姓张的老汉到某通信公司的专营店贴手机膜,新贴没几天的手机膜起泡,脱落,十分郁闷的张老汉就又来到前几天贴手机膜的专营店,找了一位女营业员说明情况,要求重贴一张。可是这位女营业员并不十分愿意给张老汉重贴,她告诉张老汉要先交钱再重贴。张老汉很生气,认为营业厅应该免费再换一张。坚持不下,张老汉只好答应给钱,但是他要求先贴膜后交钱。女营业员还是不愿意,叫他先交钱,然后再帮他贴膜。这时店里的人开始多起来,女营业员在一旁招呼其他顾客,不再理会张老汉。

于是,张老汉把手机拿到在旁边修手机的男营业员面前,叫他贴手机膜。这时刚刚与老汉争吵的女营业员又对着张老汉说:“交了钱也不给你贴!”于是这位男营业员立即说道:“给钱也不帮你贴!”张老汉顿时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与店员争吵了起来,争吵过程中,张老汉突然满头大汗,倒在地上动不了了。原来张老汉有脑血管栓塞,在营业厅的这一闹导致张老汉脑血管栓塞破裂。结果张老汉住院一个月,花去近8万元。张老汉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营业厅赔偿连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补偿费等在内的总共约9.2万元。

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营业厅所属的通信公司赔偿张老汉约5万元。

作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受到侵犯,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家里面有孩子的家长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孩子买了不应该买的东西,如果数额小就罢了,如果数额大一些,那应该怎么办呢?

某小学6年级的12岁的学生小楠,看到不少同学都有了手机,小楠便要求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但是小楠的父母认为,手机对小楠来说既没有用处,又影响学习,因此没有同意。

没过几天,小楠的妈妈就听到小楠的书包里有手机铃声响,才发现小楠已经偷偷买了一部手机。小楠告诉妈妈,他是从爷爷奶奶家里偷偷拿了1700元钱,买了这部手机。小楠的妈妈认为,经销商卖给小孩手机应该取得家长同意,便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表示,当时没有看出小楠是未成年人,且手机已经使用有磨损,因此不同意退货。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小楠的妈妈有没有权利要求退货呢?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上述纠纷中,小楠12岁,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范围内,花1700元购买手机,已经超过了他的年龄、智力应有的行为能力。因此,如果小楠的父母不同意他购买这部手机,则有权要求经销商退货。但是,如果小楠私自购买的不是手机,而是一般的铅笔、书本等物品,这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父母无权要求退货。案例中小楠的妈妈是可以向商家要求退货的。

以上就是今天讲座的内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还很多,不能一一例举,如果以后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方面的疑惑欢迎来电垂询或是上门咨询。

第17篇:石牛社区法律服务之家方案

石牛社区法律服务之家设计方案

一、社区位置与概况

郫筒街道石牛小区是安置小区,位于望丛西路410号,辖区东至北大街,西至望丛西路,南至西大街,北至成灌西路,社区共13230人,大部分社区居民都是拆迁的村民,经济关系复杂,社会矛盾剧烈,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需求明显。

石牛社区居委会位于石牛小区内,楼高三层,使用面积约600平米,将法律服务之家设置在石牛小区内,利于多方联动和集成集约,有效促进基层法治建设。

二、设计理念与要求

坚持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依托现有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为群众提供便捷性、均等性、普惠性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克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碎片化、活动式等弊端。

三、具体措施与功能

1、“一站一堂二栏三队八室”

集成整合司法行政、社区及社会多方资源,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灵活设置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微型平台,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得见法治文化、享受到法律服务、感受到法治熏陶。制定“一站一堂二栏三队八室”计划。

“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 “一堂”:法治大讲堂

“二栏”:新法在线动态宣传栏、社区依法治理成果展示栏; “三队”:法治文艺表演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者小分队,普法宣讲小分队;

“八室”:法治图书室、法律咨询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法治电影放映室、社区矫正工作室、安置帮教工作室、心理咨询室、社区法治文化活动室。

2、完善细节与步骤

(1)动员司法行政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安排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坐班值守,配合社区,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

(2)进一步设置好法律服务之家的指示牌和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资料以及饮水设备、报架等便民服务用品的摆放。

(3)上墙要求:一是社区矫正制度、人民调解流程、依法治理概要等司法行政相关制度要求一律要求上墙,有效增强法治氛围。

(4)对社区所有办公地点(包括社区办公室和老年服务中心等非法治相关办公区)统一Logo,统一以“郫筒街道石牛社区法律服务之家”开头和“法治郫县”结尾。

第18篇:法律服务监督科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2009年

工作总结

二00九年根据省厅、市局绩效考评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局里年初的工作部署,法律服务监督科全年以来积极落实并开展了每项工作任务,通过不断深入开展工作,促进了我局的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下面将2009年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结合省厅绩效考评方案及局里的工作部署,制定了详尽的2009年司法局法律服务年工作方案,监督科工作计划、律师工作要点。组织律师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

于5月11日,召开了律师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律师工作任务,会议由主管副局长于晶慧同志主持,就二00九年我局律师如何开展各项工作做了详细部署,要求全体律师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工作,要求律师按制定的工作计划日程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为区内大项目建设及中小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厅《关于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律师开展为全省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了为全区2个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和1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为使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局里成立“律师为大项目建设及中小型企业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房立臣同志(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于晶慧同志担任,成员由局法律服务监督科、法律援助中心、殷广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律服务监督科。负责督导检查此

1

次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2、我们于今年4月22日组织全体律师召开了活动动员会议,向律师们传达了省市相关文件,制定了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任务分配表具体任务落实到律师个人.向律师下发了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接函及服务登记表,制定了活动日程安排表,要求律师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为大项目企业及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并于4月27日组织全体律师到区重点项目及中小型企业与企业进行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对接,5月11日,全体律师已经与区内两户重点项目企业及10户中小型企业,全部实现了服务对接,下一步将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3、认真服务、成效显著对接后,各包保责任人随后又通过电话和走访等形式与企业进行了广泛的联系,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并着手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共为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疑难 11件。其中包括天虹化工工伤赔偿案、宏源建材资源费收取案、巨源实业股权纠纷案、通化特种水泥公司股金保管案、股权纠纷案、章程修订案、股金发放案、股权转让案等。其中天虹化工工伤赔偿案协助企业与其家属进行协商依法办理。宏源建材资源费收取案已办理完毕,每年使企业少支付不合理的超标准收费近40万元。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东股本金保管案于6月18日办理完毕。代保管股本金2200余万元,助推亚泰兼并重组工作进程,为玉圣药业资产出售协议提供了法律意见,免费为嘉成耐火公司出庭代理了劳动争议案,免费为双龙化工公司办理了标的额为300多万元的经济案件并代写了涉及到该案的所有的法律文书,同时,接受了省厅以禹治洪副厅长为组长的法律服务年活动调研组的检查指导,在我区先后走访了通化熔融还原铁有限公司、通化特种水泥集团公司、通化双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厅领导对我区的法律服务年活动开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在6月9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服务年工作会议上,区政府副区长姜殿忠代表二道江区政府、我局的法律服务对象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公司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三、规范了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行为

2

认真办理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对来办理登记的代理委托双方公民身份及资格进行详细、严格的审查。通过严格审查,有效制止了多名不符合代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为他人有偿代理案件行为的发生。有效净化了区内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今年,法律服务监督科共办理公民代理登记 11件。

四、认真接待有关法律服务方面的投诉、开展清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工作

坚决清理规范非法从事法律服机构和从业人员,今年。我们接到多名当事人举报二道江明达咨询社杜某为其代理案件,并收取代理费,经过我们调查了解,当事人投诉情况属实,杜某无任何法律资格,法律规定根本不允许这样的人有偿代理案件,我们了解情况后找到杜某对其进行了警告处理,责令其退还了收取当事人的所有费用。责令其马上停止有偿代理案件业务,指出了其这样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前来投诉的当事人非常满意。今年,我区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没有一起上访投诉的事件发生。

五、律师开展服务民生 走进基层六个一活动工作

组织全体律师开展服务民生 走进基层六个一活动,按照

工作要求,于5月11日组织全体律师召开了服务民生,走进基层六个一活动动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律师们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开展六个一活动。开展活动以来全体律师共为全区各村、社区、企业作法律知识讲座11场;为25家中小企业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与2个社区结成了服务对子,为社区居民和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减免代理费的优惠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局法援中心、殷广耀律师事务所开办了“农民工义务法律咨询窗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6件;参加公益活动9次。今年8月6日,组织法援中心、二道江法律服

3

务所、桃园司法所、殷广耀律师所全体律师组成律师法律服务团深入到桃园街道东江社区开展律师走进基层、服务民生、“六个一”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于晶慧、王明东来到现场与律师们一起详细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在活动现场,局领导及律师们对于居民提出的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均作出了详细的解答,使居民们非常满意,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26件,向居民发放法制宣传单40余份,法律服务联系卡40张,局法援中心与东江社区签订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协议书,与社区结成了法律服务对子,今后将免费为社区办理法律事务,在场居民纷纷表示开展这样的法律咨询活动十分必要,通过开展这样的法律咨询活动,使居民们的法律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有效排除了居民们的法律困扰,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素质,也充分体现了律师走进基层、服务民生“六个一”活动的宗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此项活动通过引导律师走进基层、情系群众、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服务群众和弱势群体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六、开展“千名律师解千难”活动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

根据省厅统一工作部署,今年,组织律师认真开展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六月份,省厅、市局布置了涉及我区的2件

4

涉法信访案件需我局律师参与处理,我们接到任务后,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了案情,安排部署了任务,由殷广耀律师和隋杰律师专门负责办理这两件涉法信访案件,两名律师接到任务后立即到区信访局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调阅了案件卷宗,最后,两位律师针对案情出具了2份合理化的法律意见书,及时上报到市局,为这两件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及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意见。

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积极组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今年六月份,组织六个乡镇街司法所分别成立了以司法所所长为组长、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的政府法律顾问组,为每个法律顾问组配备了一名律师,有效增强了乡镇街政府法律顾问组的力量。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书,发给司法所与所属乡镇街政府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乡镇街方向拓展延伸,

2、认真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二道江区益信公司是一家承担全区各居民小区供热、供水、供气的综合性物业管理企业。今年8月份以来,由于该企业改制后,公司的一些员工对公司高管人员、社保、医保及各项待遇不满,导致部分工人到政府上访,使企业陷入停产,致使二道江区内的部分居民小区供水一度中断。鉴于此情况,通化市委、市政府决定,由二道江区政府增资入股益信公司接管该企业。我局根据区政府指派对此事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骨干律师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首先从摸清益信公司股权结构入手,派出律师到工商部门调取了益信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的相关手续,掌握了益信公司注册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工作组围绕政府如何能够顺利的增资入股益信公司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时为政府领导的相关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最后,协助益信公司对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事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规范操作。从而使区政府此次增资入股益信公司的

5

工作顺利的完成,使该企业工作、生产秩序恢复了正常。

八、存在不足

对区内公民从事有偿代写诉状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问题由于无强有力的处罚依据,导致此类现象无法监管。对没有法律服务审批手续从事法律服务案件代理的咨询机构无明确处罚依据。

九、工作打算

明年将继续加大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净化二道江区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好法律服务年活动。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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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为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市、镇关于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法律服务需求,我村于2015年建立了***村公共法律服务站。2016年在镇党委政府及镇司法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村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村党工委干部高度重视,特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积极谋划、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事项。

年初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古伟芳同志为我村提供法律服务。

二、增设了专门的法律咨询平台,在服务窗口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标识。每月由法律顾问坐班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在服务中,法律顾问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今年村法律顾问常驻法律咨询平台律师值班37天,接待法律咨询38起,参与法制宣传3场,开展法律讲座4次,参与纠纷调解1起,参与村规民约修订2次。

法律顾问每月在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值班,每季开展1次法治讲座,值班与开展讲座计划在村务公告栏上提前公布,努力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通过全体人员不懈努力,我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逐步迈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服务工作也逐步向纵深推开。

三、以村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依托,主动出击

依托村法律顾问、村联络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村民、新莞人,搜集各类人员的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今年还特地深入我村各企业单位,搜集企业老板、员工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便各部门更好的依法行政。这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动静结合、有的放矢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回应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渴求。

村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还利用群众在节假日有时间的机会,积极深入,在安全生产月组织环保办、安全办等部门一道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讲座,鼓励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犯罪。

村法律顾问不仅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还创新服务方式,如利用亲身经办过的案件,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民间借贷、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对“借条”、“担保”、“担保人”等常见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结合我村重新登记确权的当下,举办了租赁合同及土地承包法律讲座,在签订租赁合同、经营权流转、法律纠纷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虽然搭建完成,但实体化运作尚有不足之处。

(二)是在服务广度、深度、力度上尚有很大提高空间。

(三)是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与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系不够密切,可供借鉴与分享的资源存在局限性,处于单兵作战境地。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岁月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继续以“体民情、汇民情、解民忧”为工作目标,秉承“倾听民意、惠及民生、方便群众、依法维权”的宗旨,努力建设一流环境、打造一流队伍、提供一流的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薄弱环节要下大力气,在服务的深度、广度上要攻坚克难,使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二是要积极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靠拢,形成强有力的合力。三是始终以一片真诚之心为百姓提供持续稳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营建全村人民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治氛围,为法治***做出贡献。

第20篇: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2007-12-07 17:20:29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第1文秘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2006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06年普法宣

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06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

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

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第1文秘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

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

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社区工作总结.doc》
法律服务社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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